中國古代用“銅壺滴漏”的方法來計時,將一晝夜分成十二個時辰。一個時辰,相當與西方鐘表的兩個鐘點。當鐘表由西方傳入中國后,人們把中國的一個時辰叫“大時”,而把西方的新時間一個鐘點叫“小時”。
后來,隨著鐘表的普及,“大時”一詞逐漸消失,而“小時”一直沿用至今。
中華民國成立以前,采用十二地支計時,地支既表示年、月、日,也表示時,將一天分為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個時辰。
中華民國成立以后,采用公元記年、月、日、時,同時又保留中國的陰歷,公元記時,把一天分成24個時辰,比傳統(tǒng)的十二個時辰小一倍,故稱之為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