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委托代理合同范文集合十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委托代理合同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委托代理合同 篇1
工程名稱: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招標范圍:_________;
3、建設地點:_________;
4、工程規模:_________;
5、工程投資額:_________。
二、建設工程實施條件:
1、工程批準文號及時間:_________;
2、圖紙設計單位及交付時間:_________。
三、招標、計價及評標定標方式:
1、招標方式:_________;
2、計價方式:_________;
3、評標辦法:_________。
四、代理業務范圍:
擬定招標方案;
擬定招標分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審查報名申請人投標資格;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編制標底;
組織開標、評標;
參與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_________。
五、代理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托書的受權范圍內為委托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托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內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系應主動提出回避;
5、對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6、承擔由于自已過失造成委托方的經濟損失。
六、代理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范內辦理委托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要求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托方人員;
4、承擔由于自已過失造成委托方的經濟損失。
七、委托方的義務:
1、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無償、真實、及時、詳細地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范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包括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工程規劃許可證、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及審核通知書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的聯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對代理方提出的書面要求在日內做出書面的回答;
4、承擔由于自已過失造成代理方的經濟損失;
5、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招投標相關問題的保密;
6、在規定的有效期內簽訂完工程施工合同,并在簽定合同后7日內提交通州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備案;
7、委托代理資質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應書面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
八、委托方的權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權參加委托代理工程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有權了解招投標活動的計劃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標階段(保密事項除外)和全過程書面報告;
3、有權要求代理方更換代理招標過程中不稱職或應回避的人員;
4、有權參與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和考察工作;
5、有權參與開標、評標以及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的全過程工作。
九、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收取辦法:
1、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中標價的_________%或人民幣(大寫)_________代理咨詢服務費;上述費用中:
含甲方繳納的發布媒體信息服務費;
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不含甲方繳納的發布媒體信息服務費;
不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2、此代理咨詢服務費于:
本協議簽訂后,委托人先預付%余款在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后一次性付清;
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后一次性付清;
委托人與中標人簽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后一周內付清:_________。
十、委托方指定聯系代表人:
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十一、違約、爭議: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由于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由于違約造成第三方(中標人)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與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管部門調解。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份數及分送責任:
1、本咨詢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壹份;
2、_________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達。
委托方(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簽字)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委托書
茲委托_________代理_________(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內容)的(設計監理施工設備)招標事宜,有效期限為_________。
擬定招標方案。
擬定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審查申請人投標資格;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編制標底;
組織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_________。
具體職責、權利義務詳見招標代理合同。(注:自發布招標公告至組織開標、評標所形成的資料、文件由你單位加蓋公章,我單位均予以承認,中標通知書由我單位簽發)
法人單位: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2
委托人[甲方]:
受委托人[乙方]:
依據《合同法》、《律師法》等法律規定,上述雙方經自愿協商,于20xx年12月15日在北京市海淀區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1.委托事項及范圍
1.1甲方與因糾紛一案[簡稱本案],委托乙方代理。
1.2委托代理的范圍為:本案一審階段;即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該審判階段終結[包括但不限于判決、裁定、調解、和解、撤訴等]。
1.3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上述委托代理的范圍,不包括重審或再審。
1.4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一審的,如訴前達成和解,本案無必要再進行訴訟的,乙方即已完成本合同項下義務。
2.代理律師及代理權限
2.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張思律師[簡稱代理律師]代理本案,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師或律師助理協助辦理提交法律文書等具體事務。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同意。
2.2代理律師因開庭、出差、疾病等正當原因無法及時親自辦理有關事務,委托事項又急需處理的,乙方可臨時指派其他律師辦理,但是指派其他律師出庭的,仍需取得甲方同意。
2.3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2.4依前款約定特別授權代理的,如甲方對和解、調解有具體要求或特別限制,應事先書面告知代理律師。
3.代理職責
3.1乙方及其指派的代理律師應依法履行下列代理職責:
1)依甲方授權與指示處理委托事項,但其指示與法律或律師職業道德相悖的除外;
2)勤勉盡職的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3)應甲方要求,告知案件處理進程和結果;
4)因本合同訂立和履行而知悉的甲方的個人隱私、商業秘密應依法予以保密;
5)因處理委托事務取得的財產,應及時轉交甲方。
3.2乙方違約或因過錯造成甲方損害的,乙方在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賠償范圍及限額內承擔責任,如甲方指示或同意辦理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4.辦案條件
4.1為保障代理事務的合法、順利實施,根據本案委托事項的具體需要,甲方應如實、全面、及時的提供下列辦案條件:
1)陳述案件事實和案件背景情況,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2)提供證明其訴訟請求或抗辯理由的證據材料,并對其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3)提供對方當事人的身份、住所、聯絡、財產等信息,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4)認真審核、簽署辦理案件所需的法律文件;如有不明,應在簽署前向代理律師詢問;
4.2甲方未依前款約定提供相應辦案條件的,應自行承擔案件辦理遲延、失權等風險。
5.辦案費用
5.1代為向辦案機關或有關機構交納的費用
甲方應及時、足額的支付應向辦案機關或其它有關第三方機構交納的辦理案件所需的訴訟費、保全費、認證費、公告費、查檔費、拍賣費、審計費、鑒定費、評估費、檢驗費、公證費、翻譯費等費用。
5.2辦案差旅費
代理律師辦理案件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差旅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預交差旅費0元。費用發生后,依付款單據由甲方依付款憑證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5.3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上述辦案費用的,應自行承擔案件辦理遲延、失權等風險。乙方及代理律師有權中止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
6.律師代理費
6.1甲方應依本條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作為乙方代理委托事項的報酬。律師代理費的計費方式為下列第項。雙方據此確定律師代理費為元(¥元),甲方應將律師費轉賬至乙方賬戶或者向乙方財務室繳納現金。
乙方接收律師費的唯一賬戶:
戶名:北京市京悅律師事務所
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外支行
賬號:
6.1.1計件收費:
委托事項共件,每件元。
6.1.2按爭議標的額差額累進計費
本案甲方列明的爭議標的額為元,按下列方式差額累進計費。
1)爭議標的額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的部分按10%計費(最低收費3000元);
2)爭議標的額10萬元至100萬元(含100萬元)的部分按6%計費;
3)爭議標的額100萬元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的部分按4%計費;
4)爭議標的額1000萬元以上的部分按2%計費。
5)反訴與本訴的爭議標的額應分別計費。
6.2律師代理費的支付時間,采用下列第1項。
1)本合同訂立之日支付全部費用。
2)本合同訂立之日支付元;時支付其余元。
6.3甲方遲延支付全部或部分律師代理費的,應按每日萬分之五支付遲延付款利息;同時,乙方及代理律師有權中止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由此而造成的案件辦理遲延、失權等風險,由甲方承擔。
6.4對于乙方收取的律師費,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xx年第53號文件》
第三條的規定,由乙方直接核算和扣除費用。
6.5律師費發票
如甲方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乙方可為其出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
需提供以下資料:
1)委托方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一份;
2)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書;
3)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票信息(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行及賬號)。
7.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7.1本合同各方經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協議方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7.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已收取的律師代理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的,仍應支付。
1)未依本合同第4條、第5條履行,導致乙方代理工作無法正常進行的;
2)遲延支付部分或全部律師代理費或辦案費用超10日的;
7.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依代理律師完成工作的情況,全部或部分退還律師代理費。
1)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主要代理職責的;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甲方嚴重損害的;
7.4除本合同第7.3條款約定情形外,甲方解除合同的,已收取的律師代理費不予退還;已進行交換證據或開庭審理的,未支付的律師代理費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全額支付。
7.5一方依本合同約定,或依法解除合同的,應當向對方發出由其簽字或蓋章的書面解除合同通知。該通知送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及代理律師即解除代理權限和相應代理職責。甲方應毫不遲延地與法院等相應辦案機關聯系,辦理有關撤銷手續。
8.其他約定
8.1代理律師變更執業機構
本合同訂立后,如代理律師變更執業機構的,接收代理律師的律師事務所和本協議的雙方當事人簽訂三方協議,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移至接收代理律師的律師事務所。
8.2通知與送達
各方確認本合同簽署頁所記載的聯絡信息均為其有效的通知和送達方式。由于一方通信信息錯誤、變更未及時通知等情形導致通知不到或遲延的,應自行承擔相應風險。以郵寄方式發出的,掛號信或快件寄出后五日視為送達。
8.3聯系方式
甲方指定為其履行本合同的聯系人。該聯系人代表甲方,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向乙方提供或自乙方處收取相關證據、文件、資料、票據,辦理與本合同履行有關事宜。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乙方指定為其履行本合同的聯系人。該聯系人代表乙方收取相關證據復印件、文件、資料、票據,辦理與本合同履行有關事宜。乙方更換聯系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8.4爭議解決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交由本合同簽訂地法院裁判。
8.5合同生效
本合同之生效時間,為下列第2項:
1)自本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時;
2)自本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且甲方依本合同第6.2條款支付首筆律師代理費時;
8.6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9.風險告知
9.1任何訴訟或仲裁案件的裁判、執行均存在不確定的風險;乙方及代理律師就案件所提供的專業分析意見,不應理解為對裁判或執行結果的承諾或保證。
9.2甲方有義務對乙方律師就案情所提供的專業分析意見做出獨立的判斷與決策,并自行承擔相應的后果和責任。
9.3證據原件是訴訟獲勝的關鍵,甲方應妥善保管并且避免證據原件滅失,乙方不承擔因任何原因導致證據原件滅失的風險。
[甲方]:
住所地:
甲方代表:
傳真:
[乙方]:
電話:電子郵箱:
委托代理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國家開發銀行
代理方(乙方):交通銀行
一、總則
(一)為了規范國家開發銀行(下稱甲方)和交通銀行(下稱乙方)的委托代理行為,提高委托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的有關金融法律、法規,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則。
(三)對于涉及兩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業務范圍
(一)監督甲方委托項目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經辦行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戶、存款賬戶,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文件和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戶。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經辦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托參與貸款項目的下列工作:
1.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采購的招標;
2.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查;
3.項目工程造價的編審;
4.項目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于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托貸款和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準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項目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設備材料采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準的項目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采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于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項目,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對代理的大中型項目要按月向甲方報送“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統計報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項目的統計報表由借款人向甲方報送、乙方經辦行協助甲方催報和審核。
(六)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設立項目管理臺賬,系統完整地反映項目建設和生產情況。
(七)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的項目建成投產后,根據甲方的書面委托協助甲方做好項目的后評價工作。
(八)項目建成投產后,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積極跟蹤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貸款回收
(一)乙方應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約定的措施加強代理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并于貸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國家開發銀行到期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附表四)報甲方信貸局。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三)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戶中劃收,并于當日上劃甲方(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八、會計核算
(一)甲方對貸款負責會計核算。乙方經辦行為滿足監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設立相應會計科目進行核算。
(二)貸款計息實行“算頭不算尾”的方法,即貸款發放日為貸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或甲方)還款的日期為貸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經辦行表外會計科目與項目管理臺賬的相關數據要銜接一致,并按規定向甲方反饋有關信息,做好與甲方的對賬工作。
(四)甲方發放貸款和直接收息后應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乙方經辦行,乙方經辦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應于當日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甲方。
(五)甲方需傳遞給借款人的信息或會計憑證由乙方經辦行負責辦理轉知手續。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貸款業務的核算辦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經甲方同意后執行。
九、代理業務報告
(一)乙方經辦行對代理貸款項目實行季度工作報告制度。從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時起至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時止,每季終了后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的“項目專戶報告”。
內容:1.建設期。主要包括項目建設進度、資金總體到位和需求、投資計劃完成情況、償還利息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
2.生產期。主要包括主營業務的生產銷售、成本利潤、償還貸款本息的情況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終了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本息回收情況。
內容包括:代理貸款本息回收的情況、措施及建議。
(三)乙方總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報送上年度的(代理業務情況總結)。
內容包括:代理業務基本情況、委托代理協議書的執行情況、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十、代理業務手續費
(一)本協議生效后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代理業務手續費原則上按下列公式計算:
代理業務手續費=本年代理貸款發放額×0.5‰+回收貸款本息額×1.5‰
外匯貸款項目代理業務手續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代理貸款發放額和回收貸款本息額以甲方記賬日期為準。
(二)本協議生效前發放的貸款,本息回收時不再支付手續費。
(三)代理業務手續費采取按年計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預付,次年決算后清算。
(四)甲方將代理業務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總行,由乙方總行負責向所屬代理經辦行撥付。
十一、委托代理業務考核
(一)甲方應對乙方及乙方經辦行代理業務管理、貸款本息回收上劃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每年要將考核結果通報乙方。
(二)乙方應將代理業務管理作為其本行責任目標重要內容之一,納入統一考核范圍,進行嚴格的內部考核。
十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項,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三)乙方經辦行在收到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當日(遇特殊情況不得超過次日)未上劃甲方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四)乙方及乙方經辦行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甲方將視情況扣減代理業務手續費直至取消其代理資格而外,乙方還應彌補甲方的損失。
十三、附則
(一)在遵守本協議的原則下,由甲方信貸局與乙方省級分行簽訂項目委托代理協議書,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項目也可由雙方總行簽訂。
項目委代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項目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二)本協議自19xx年1月1日起執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項目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三)自本協議生效起原協議同時廢止。
(四)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調整而影響本協議履行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修改協議。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國家開發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交通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委托代理合同 篇4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 定 代 表 人:
地址:
甲方聘請乙方作為甲方的專項債權管理顧問,特別授權乙方以合法的方式向甲方之債務人催收逾期欠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代理內容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向甲方的欠款人進行欠款催收。具體欠款人見雙方確認之具體催收清單。本協議所指委托為特別授權委托,包括但不限于代為催收甲方交辦的催收案件,代為委托律師進行訴訟,代為轉委托,代為收取催收款項,代為簽發、收相關文書,代為和解、調解等。
2、甲方同意乙方可根據案情需要,轉委托第三方催收,但接受轉委托第三方的行為及因此產生的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3、委托期限:五年。自20年月日--20年月日。合同到期后,雙方未提前30日提出到期的,自動續延5年。
第二條、 催收范圍
1、甲方向乙方提供書面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身份證復印件、借條/借款合同原件、甲方向乙方支付出借款的銀行流水原件、借款人收據原件、出借人營業執照/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等。
2、催收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約定的本金以及利息、律師代理費、違約金、公證費、鑒定費、訴訟費等。
3、乙方須根據借條/借款合同確定的金額向對應借款人進行催收,甲方允許乙方根據案情需要,具有一定幅度的免除借款人債務權利,具體不超過借條/借款合同確定的催收金額的%。如需更多減免,需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地址:
第三條、 代理費用
1、 代理傭金費用按乙方收回的實際金額,按實際收回金額的%結付給乙方。
2、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具有代替甲方收取欠款的權限。乙方實際收到款項后,扣除雙方約定的傭金,將剩余部分在3日內支付給甲方。
3、本協議簽訂后,甲方債務人對甲方進行的任何清償,均視為乙方的勞動成果,應計入乙方的工作業績,并無條件結算傭金。
4、 甲方債務人要求與甲方結算的,甲方收到清償款后,甲方應于3日內將傭金支付給乙方。
5、 甲方支付人民幣¥(大寫元整),作為本案前期費用。用于本案的調查取證及差旅等相關費用。該筆費用在成功回款后可在結算時在代理費用中抵扣,該筆費用追款失利也不退還甲方。
6、涉及法律訴訟的,甲方應預先墊付訴訟費、鑒定費、公證費等訴訟必須費用,待執行款到位后,從中扣除。扣除再結算傭金給乙方。
第四條、 具體案件的代理期間
乙方在簽定本代理合同后即開始進行具體案件的實際催收工作,具體案件的代理期限為甲方提交給乙方的具體案件的所有債務追討結清或甲方認可的其他結清時限。本合同委托期限到期的,具體案件的委托期間也應相應順延至具體案件催收結束。甲方給乙方的授權為不可撤銷授權。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客觀、全面、詳盡地向乙方陳述案件事實,如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所有材料。
2、甲方應依合法約定時間支付代理費用及前期費用。
3、甲方有權隨時檢查、監督乙方代理業務的辦理進度、辦理質量。
4、甲方有權向乙方了解有關本案的調查材料、代理意見,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案件有關的材料。
5、甲方明確告知乙方在催收債務的過程中只得采用合法的方式,因乙方催收處理方式導致乙方與欠款人之間的法律糾紛及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解決。
6、借款人款項直接支付給甲方的,甲方收到乙方款項到位通知后,三日內不予書面回復視為默認。甲方否認乙方到款通知的,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銀行流水給乙方核實。
7、甲方應按乙方要求配合起訴,并協助提供有關的訴訟材料,甲方應一應協助。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維護甲方社會和市場信譽。未經過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超越合同約定,減免欠款人部分或全部欠款(債務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相關費用)。
2、乙方不得與欠款人串通,損害甲方的利益。
3、乙方應建立業務聯系制度、結案報告制度,定期向甲方報告催收情況。
4、每一具體案件結案時,不論實際回收金額的多少,乙方都應向甲方書面提供結論性報告。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配合乙方的催收工作,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書面材料,特別是訴訟材料。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1、甲方隱瞞重要事實,不提供或不如實提供有關材料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或拒絕辦理虛假的具體個案。
2、無論何種理由,協議一方決定提前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時,均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逾期付款的,應承擔銀行同期貸款利息。
4、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造成守約方損失的,應賠償實際經濟損失。經濟損失雙方認可不低于5萬元。
第八條、 保密責任
甲、乙雙方在代理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和客戶資料,以及協議一方要求保密的其他任何事實和材料,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提醒的通知的報告、記錄及意見等材料,雙方都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有違反,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上述應保密的材料或信息,非因對方的原因被公開的情形除外。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如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通過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免責條件
乙方在催收過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等)以及非過意和重大過失導致欠款無法追回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名及蓋章后生效,代理期限屆滿時自動失效。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5
編號: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電話: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
負責人:(合伙所)/法定代表人:(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托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托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1、委托代理內容:
2、委托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后如發生委托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托事項和/或委托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 (注:此處應列律師執業證號)(下稱代理律師)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托代理人。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㈠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并妥善處理,
㈢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㈣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注:以上各項大多是代理律師的法定義務,應當在合同中列明)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㈠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并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應歸責于甲方。㈡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復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 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注:同前)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鑒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㈡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范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注:本條應當成為委托代理合同的必備條款)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㈠本合同訂立后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沖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范。 ㈡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㈢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㈣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㈠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㈠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后全部退還甲方。
㈡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㈣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并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為便于乙方了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紹興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委托代理合同 篇6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在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注冊醫療器械事宜協商一致并達成以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醫療器械在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注冊。
生產廠家:_________;
產品名稱: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
二、甲方負責按《醫療器械產品注冊管理辦法》規定提供相關文件資料,(文件資料包括附件一及藥監局所要求的文件)。甲方對其所提供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負責。乙方不對前述的文件資料負審。甲方的文件資料不符合三性或甲方有誤導或遺漏,導致甲方的注冊被駁回或延誤,概由甲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代理甲方申辦上述進口醫療器械產品的注冊事宜,乙方有義務對甲方資料保密。對于未能取得產品注冊證的,乙方應當向甲方作出書面說明或及時提供藥監局的不予注冊的文件。
四、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后3天內按費用清單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費用。費用清單詳見附件。
五、若因乙方過錯不能按時完成產品注冊,則每超時一個月(按工作日算)退還代理費用的30%,直到退完全部代理費止;若甲方因自身因素導致其產品注冊不予批準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材料不真實或有違法違章行為等),其代理費用不予退還,雙方的代理關系至注冊當局發文不予注冊之日起解除;若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調整致使產品注冊不能按時完成,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乙方退還除已產生費用外的剩余代理費用。
六、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的,乙方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七、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當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和甲方付清代理費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托代理合同 篇7
第一條(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委托的事項)
(一)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 落:
2、建筑面積:
3、權 屬:
(一)委托事項
第三條(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并注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 )項進行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8
本合同由甲方:
做為組團社和乙方
做為代理社,本著公平、自愿的原則,根據《旅行社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于 年 月 日訂立。
一、組團社和代理社的聯系信息:
組團社: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聯系人:
代理社: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聯系人:
二、授權范圍:
(一)招徠宣傳;
(二)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咨詢;
(三)與旅游者簽訂旅游合同;
(四)收取旅游費用;
(五)向旅游者通知有關行程事項。
甲方授權委托乙方為其代理 (一)、(二)、(三)、(四)、(五)
(可選擇刪減)項旅游業務。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至。
四、委托代理費用的相關約定
五、團款支付方式
六、代理社的義務
(一)必須遵守旅游法律法規;
(二)代理社應當勤勉盡責,維護組團社的最大利益;
(三)代理社須在組團社授權范圍內代理委托招徠業務,并報告有關委托事項的進展情況;
(四)代理社無權超越組團社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組團社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五)代理社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組團社;
(六)代理社有義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向組團社支付團款;
(七)代理社須對其分支機構(分社、服務網點)的委托代理招徠旅游者事項進行監管,并向甲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組團社的義務
(一)與代理社誠實合作,向代理社如實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資料信息;
(二)如果組團社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代理社;
(三)無論何種情況,組團社向代理社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旅行社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八、對旅游者的違約賠償
在組團過程中旅游者權利、責任和義務不受委托代理的影響。出現對旅游者的違約侵權的,旅游產品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委托招徠不當方面的責任。
涉及到對旅游者的賠償,按照便利旅游者和保護旅游者權益的需要,統一由乙方先行承擔。甲方須在乙方墊付給旅游者的賠償后的個工作日內,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實際情況,對乙方墊付給旅游者的賠償進行補償。
九、保密約定
乙方對于甲方的相關信息以及資料、文件和其他情況(以下簡稱“客戶秘密”)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組團社秘密。
十、合同的解除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委托期限后,甲乙雙方未對委托代理事項簽訂新的合同,本合同自動解除。
(二)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團款累計延期超過天,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書面通知乙方。
(三)如果代理社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組團社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書面通知代理社。
十一、其他約定
十二、生效條件
本合同在雙方簽署后,由甲方至南京市旅游主管部門備案并獲得《旅行社同業委托招徠授權書》生效。
十三、修改
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書面方式進行修改。
十四、 爭議的解決
雙方同意,有關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組團社)(簽章): 乙方(代理社)(簽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委托代理合同 篇9
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請專利 一事,經雙方協商,自愿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為甲方辦理上列項目。
2、乙方必須盡職盡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在接到甲方全部資料和費用之后及時地辦理委托事項;如果按甲方提供的聯系方式乙方無法及時與甲方聯系,甲方將承擔由此帶來的全部后果。
3、甲方必須真實地提供有關技術資料(或實物),乙方對甲方的技術(或實物)負有保密義務;乙方在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的行為時,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4、如果乙方無故中止履行合同,需將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在乙方已啟動代理后,甲方提出終止履行合同時,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5、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是:全權代辦上述 事宜,乙方在貳周內完成,并交甲方;時間為費用到帳日起。
6、甲方向乙方繳納代理費 元、工本費 元,代理繪圖費 元,代繳申請費 元,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7、乙方代甲方辦理提交申請文件及代繳費用后,十個工作日之內將有關文件、收據郵寄給甲方或者通知甲方自取。
8、本合同有效期是自簽字之日起至本項代理事宜辦理結束止,所委托事宜的結論以國家有關部門的決定為準。
9、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以給予補充。
10、本合同共十款,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甲方與_________債權債務糾紛一案,委托乙方代理,雙方遵照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因經濟困難,本案訴訟費、差旅費、協調費等相關費用,全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 本案追回款額,甲、乙雙方按比例提成。甲方為_________%,乙方為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必須積極及時提供本案全部證據,如實介紹情況,不得提供假證、偽證。
第四條 乙方負責本案一、二審訴訟直至執行完畢全部代理。乙方為全權代理,即代為承認、變更、和解、上訴、執行。
第五條 本合同的變更和修改,必須雙方協商一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反悔及終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應承擔按比例提成罰金;乙方中止合同,甲方可拒絕支付任何費用。
第六條 追回的款項,匯入由乙方指定的帳號,乙方按比例及時支付給甲方,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至本案終結終止。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人:_________
被代理人:_________
代表人與被代理人經過協商,達成委托代理協議如下:
第一條 被代理人授權代理人在下列范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從事活動:_________。(委托代理的權限和具體內容)
第二條 代理人必須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權委托的范圍和內容,認真履行職責,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代理人超越代理權實施的民事行為,由代理人自己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是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而實施的行為,事后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視為在代理權限內。
第四條 代理人不履行職責或者其他違法行為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被代理人的實際損失。
第五條 被代理人按照_________(雙方約定的條件),在_________期限內,支付代理費_________元。
第六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當事人各執一份。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被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茲委托_________(姓名、性別、年齡、職務)代表本企業為_________(項目名稱)的代理人,其權限如下:_________。(具體說明代理的事項和內容,包括談判權、簽訂合同權、代為承認或者放棄一定權利權等)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
我/我廠(公司)_________地址在_________是_________國國籍/依_________國法律組成。現委托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商標代理處代理。
商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申請:
┌注冊
│續展注冊
│變更注冊人名義/地址
│轉讓注冊
│復審/異議/異議復審/爭議裁定/撤銷注冊商標復審
└補發商標注冊證事宜。
申請人(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委托人因_________事由,需經_________辦理,特委托_________律師事務所_________律師為代理人,代為辦理。
代理人_________的代理權限如下:_________。
上述代理權限,如委托人或律師要求變更,應另行協議。
委托人(簽字):_________ 受委托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_________經與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_________律師事務所指派_________律師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提供法律幫助。
二、委托律師權限:_________
三、根據《律師業務收費辦法》的規定,委托人向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繳納委托費用_________元。
四、本委托書有效期自雙方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偵查終結止。
五、本委托書如需變更,另行協議。
六、本委托書一式二份,由委托人、律師事務所各持一份。
委托方(簽字):_________ 受托方(蓋章):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_________事由,委托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二條 根據雙方的約定,乙方的代理事項及權限為: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必須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條件。
第四條 乙方必須認真、負責地為甲方提供代理權限范圍內的法律服務,并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條 根據律師收費標準,雙方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___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__。
第六條 律師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鑒定、翻譯、資料、差旅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條 甲、乙雙方如發生終止委托關系,涉及律師費用結算事宜,應依《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之規定解決。
第八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規定。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論文《_________》系_________學院_________專業_________(作者姓名)在_________大學攻讀博士□/碩士□學位而完成的作品。
本學位論文作者完全了解學校有關保留、使用學位論文的規定,同意學校保留并向國家有關部門或機構送交論文的復印件和電子版,允許論文被查閱和借閱。本人授權_________大學可以將本學位論文的全部或部分內容編入有關數據庫進行檢索,可以采用影印、縮印或掃描等復制手段保存和匯編本學位論文。
本學位論文屬于(請在以上相應方框內打“√”)
1.保密□,在□三年/□五年解密后適用本授權書。
2.不保密□。
作者(簽字):_________ 導師(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_________行政訴訟一案,委托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以下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師為甲方_________行政訴訟案的第_________審訴訟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_________。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于協議簽訂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__元;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結止(判決、裁定或撤銷訴訟)。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或一方要求變更本協議條款,需另行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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