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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基礎工作規范
會計基礎工作規范 篇1
1高校會計基礎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會計人員配備不合理。雖然近年來會計人員的專業水平在不斷提高,但業務知識、業務素質水平還是有一定的差距,部分高校會計機構負責人為非會計專業人員,對業務不夠熟悉。未按照不相容職務分離原則設置崗位,做到以崗定責、以崗定編、職責分明、相互約束。會計各崗位之間不能定期輪崗。部分重要崗位如出納崗,常年一直由固定人員擔任;出納人員無證上崗現象也較多。
(二)會計核算不規范、不科學。主要體現在:
(1)原始憑證要素填寫不規范、不齊全。原始憑證填寫字跡不清晰、不工整,金額數字填寫不規范;入賬發票不能及時入賬,經常出現跨年或超期限票據;記賬憑證的缺少填制日期、憑證編號、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稽核人員簽名蓋章等基本要素;已報銷的發票未加蓋現金、銀行收訖、付訖章以及已報銷字樣章。部分票據無相關領導審批;因對方遺失需補制的原始憑證復印件不履行登記手續;原始票據丟失的,經辦人沒有辦理原開票單位蓋有公章的說明。
(2)賬務處理較為隨意,未按要求編寫摘要。記賬憑證的摘要編寫隨意,表述不準確,無法滿足查賬要求;會計科目的入賬較為隨意,存在胡塞亂放的現象;附件張數不填或填寫不準,漏蓋相關人員的名章。憑證裝訂不符合要求,憑證封面、側面相關信息填寫不完整,缺少裝訂人、保管人等名章。現金日記賬未能日清月結、定期盤庫,盤庫記錄沒有或不完整;銀行日記賬不能做到日清月結,對賬工作不及時,支票簽發人與銀行對賬工作是同一人;資產賬目不能做到“賬實相符”;電腦生成的總賬、明細賬、日記賬格式不符合相關要求。
(3)會計監督流于形式。隨著高校經費來源趨于多面性,以及整個教育行業“去行政化”的呼吁,教育主管部門對高校財務工作所起到的作用僅僅是指導作用,外部監管作用正在逐漸弱化;單位內部相關人員由于其所處地位限制,無法獨立行使會計監督職能,難于抵制一些程序合法而內容不合法的事項,例如:部門購買的購物卡發票換開成“辦公用品”發票在辦公費中列支,不附帶購物清單;私人的'電話費、汽車油費等發票在科研課題經費中列支等,使這些不符合報銷要求的發票得以報銷。
(4)會計制度不夠健全。目前,大多高校的會計制度都是零散的、獨立的文件形式存在的,沒有形成系統、全面的會計管理體系,因此一種情況是存在一些管理真空地帶,無法進行有效管理。例如因為沒有明確的會計工作程序,因此在賬務處理及工作傳遞程序就會存在原始憑證丟失、會計資料傳遞無法銜接等問題。另一種情況是有相關的管理制度,但是無法嚴格執行,流于形式。例如財務專用章管理不嚴格、現金管理不嚴、財務信息化服務器及數據庫管理不嚴格等等問題。
2出現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對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的重視程度不夠,認識不足。會計基礎工作在每天的工作中都存在,對于學校財務管理工作的影響不是很直觀,所發揮的作用不能直接體現出來。因此,學校領導及財務處負責人對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認識不足,認為能夠滿足日常業務需要就行,對于業務培訓不是很重視,即便培訓也多數是走走過場,參加培訓時并不認真學習,流于形式。這樣會導致會計人員對會計基礎知識不甚了解,思想上麻痹大意。
(二)工作重點安排不合理。部分高校在進行工作安排時,工作重點只放在資金管理上,不重視會計核算、會計監督、資金使用績效分析等工作,各部門重編制、輕執行的思想仍然十分嚴重,經費使用缺少監督,支出存在一定的隨意性,項目執行缺乏跟蹤、分析、評價。
(三)抓建設不抓落實,使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流于形式。部分高校在進行會計基礎規范化工作時,僅僅將工作做在表面,抱著應付檢查的目的,雖然看起來各項基礎規范規章制度都面面俱到,但是實際工作過程中,并不按照相關規章制度執行,工作較為隨意,無法使會計基礎規范化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四)缺乏有效監管,即使出現不規范行為也無法得到有效的改正。目前大多數高校會計工作還一直遵循最基礎的工作流程,僅僅將業務局限在“算賬﹑記賬﹑報賬”的會計核算過程中,忽視了有效地監督職能,缺乏有效的績效分析。缺乏建立“預算編制有目標、預算執行有監控、預算完成有評價、評價結果有反饋、反饋結果有應用”的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
3高校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建設改進對策
(一)提高認識,加強管理
首先學校領導要加強認識,提高重視程度,只有這樣才能實現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單位領導要充分認識到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是取得高質量會計信息的必然選擇,是會計制度改革進入更高階段的重要前提,是依法理財,提高會計精細化管理有力抓手,是建設現代大學財務制度、適應和推動教育改革發展的根本途徑。因此要從領導層面加強對會計基礎規范化工作的認識,這樣才能使會計人員以更嚴謹的態度對待日常工作,才能取得真實、有效的原始憑證,并完整的記錄賬簿、規范地填制報表。
(二)加強培訓,提高水平
建立起正常的、科學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體系,積極鼓勵會計人員參加各類專業培訓,考取相關執業資格證書,會計人員加強學習新的財經法規以及先進的財務管理理念,還要及時更新財務信息化相關新知識,成為適應新業務需要的綜合應用型人才;各高校會計人員之間也要定期舉行經驗交流會,互相交流經驗,探討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三)加強考核,健全機制
建議各高校應盡快建立預算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強化績效評價結果反饋和應用,加強預算支出的責任和效率。上級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學校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檢查監督,讓預算績效制度落到實處,產生效果。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內部會計管理體系,明確各級各類人員的職責權限,使得所有事項有人負責。同時上級主管部門、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加強對學校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針對性地提出檢查意見和建議,并督促單位進行整改。
(四)加強考核、獎優懲劣
高校應成立以分管財務的校領導(總會計師)為組長的考核小組,依據學校每年的工作重點確定考核內容和期限,建立長期有效的考核機制,確保高校會計基礎規范化工作始終運轉規范。總之,會計工作是一項非常嚴謹的事情,容不得半點馬虎,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是會計工作的基本要求,只有各項基礎工作做到準確、規范,會計工作才能健康的發展。高校領導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通過提高高校財會人員的綜合素質、加強制度建設等措施,切實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建設,夯實會計工作基礎,建立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長效機制,全面提高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的質量,不斷提高會計工作水平。
會計基礎工作規范 篇2
【摘要】電力企業承擔著為家庭和企業供電的重要職責,其管理水平和運營狀況關系供電質量。不管什么企業,其會計工作的好壞都對企業經營產生重要的影響。對于電力企業工作而言,會計基礎工作是其重要的組成部分,電力企業基礎會計工作與電力企業的管理水平密切相關。本文通過探討當前我國電力企業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管理的現狀、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力求為我國電力企業會計基礎工作的提升提供一定的參考。
【關鍵詞】會計基礎工作;電力企業;規范化
一個企業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與否在某種程度上決定著企業的經濟效益,其規范化管理工作體現在會計基礎方面。近幾十年來,我國電力企業內部控制逐漸在向規范化、科學化的方向發展,并取得了良好的成績。隨著社會對于電力的要求越來越高,電力企業也在不斷的進行改革,以期能提升各方面水平。其中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其財務管理水平,主要體現在其基礎會計工作的規范化管理方面,這對電力企業的長遠和健康發展尤為必要。
1當前我國電力企業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管理現狀及存在的問題分析
會計基礎工作是企業內部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而由于我國在企業治理等方面落后于西方發達國家,我國企業在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性方面也在不斷發展,近十多年來,我國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和方法逐漸完善,使得企業在會計基礎工作日益完善。尤其是對于我國電力企業而言,其基礎會計工作在企業治理過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但與國外先進電力企業的基礎會計工作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具體表現如下:
1.1不夠重視會計基礎工作
當前,在電力企業的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的潛意識中都會計基礎工作就只是單純的一個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的收支活動,進行對日常的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性不予重視,尤其表現在對待會計基礎工作的隨意性、各項會計基礎工作流程的隨意性等方面。究其主要原因是電力企業管理者對會計基礎工作沒有足夠的重視,認為電力企業會計基礎工作只要不出大的紕漏就行,導致從事電力企業會計基礎工作的相關員工也在日常的工作中敷衍了事,不按國定規定的相關會計準則和要求執行,這就為電力企業的財務狀況埋下隱患,甚至最后影響企業自身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發展。
1.2電力企業會計管理體制不夠健全
較之西方發達國家,我國企業會計制度的規范化管理工作起步較晚,加之管理者對企業會計基礎工作的重視不夠,使得當前我國電力企業會計基礎工作在規范化管理方面做得不是很好,主要體現在管理體制不夠健全,即電力企業從事相關工作的人員會在日常的會計基礎工作過程中憑經驗和個人主觀意識做事,沒有嚴格的遵守相關的制度和規范,這主要是因為電力企業在這方面的管理規范不足造成,進而導致電力企業基礎會計工作出現方向性的錯誤。
1.3電力企業監管體制不健全
會計監管體制對一個企業的運營尤為必要,但在我國電力企業中,普遍存在對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管理的監管力度不足的現象,在監管形式方面主要體現為管理者對會計基礎工作的監管大多體現在表面,只是例行或者是隨意的詢問相關人員。這主要是因為當前我國電力企業在對企業會計基礎工作的監管制度方面存在缺陷,沒有指定良好的監管制度并認真執行,這就導致了電力企業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化管理存在很大的不足。
1.4電力企業會計人員專業素質良莠不齊
隨著時代的發展和科技的進步,當前企業都在不斷提高其信息化程度,會計基礎工作也在向著無紙化辦公的方向前進,這對于電力企業中的會計基礎工作人員來說也是一個挑戰,而企業在培訓他們最基本的技能方面存在不足,這就導致了不同人員對在線辦公的技能掌握也不同。
2提升我國電力企業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管理建議分析
電力企業關系著國計民生,其運營管理的規范不僅能夠保障其對社會供電的質量,更是對經濟發展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電力企業的管理者應該對其會計基礎工作給予足夠的重視,并在日常的經營管理中不斷建立健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要求相關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國家及相關部門的制度執行,以期按照科學的方法來規范企業會計基礎工作,促進企業實現更大發展,具體措施如下:
2.1企業管理者應樹立企業會計工作規范化管理的意識
電力企業經營者和管理者是企業的決策者,決定了電力企業以后的發展方向,而電力企業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性與企業經營狀況密切相關。企業的經營者和管理者如果能夠重視企業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化管理,就會在整個企業形成一種風氣,并把這種風氣運用在日常的企業會計基礎工作中,端正企業會計基礎工作的態度,自覺遵守相關規定,而企業經營者和管理者也不會對相關工作進行把關和監督,不斷使企業基礎會計工作朝著規范化管理的方向前進。
2.2建立健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管理相關制度
常言道無規矩不成方圓,任何一項工作的科學執行和順利推進都要相關的制度進行保障,尤其是對于關系國計民生的電力企業而言,其會計基礎工作更應該需要健全的制度來進行規范和保障。首先,電力企業應該在國家和相關部門頒布的要求基礎上結合自身企業實際來制定符合企業自身財務狀況的相關制度,然后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學習,并要求他們在日常的工作中嚴格執行,這樣才能從制度上保障電力企業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化。
2.3嚴格加強電力企業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管理的監管力度
在電力企業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上面,有了管理者的重視以及健全的制度還遠遠不夠,必須制定相關的監管措施。其中一個重要的監管措施就是對相關工作人員的會計基礎工作進行考核,并把考核納入到其績效中去,根據考核的結果進行獎懲。這樣一方面能夠讓相關工作人員明確工作方向,在工作中嚴格執行相關制度來保障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性,同時通過獎懲能夠提高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時,還能提高工作質量,也讓管理者能夠有效率的進行監管,從而提高整個電力企業運營效率。
2.4提高電力企業會計工作人員的專業素養
當前,我國各行各業都在朝著“互聯網+”的方向發展,企業的信息化程度不斷提高。信息化辦公不僅能夠提高辦公速度,更能提高辦公效率,降低了人員的溝通成本。尤其是對于需要處理大量數據的電力企業會計基礎工作而言,這就要求電力企業會計基礎工作從業人員必須要熟悉與財務相關的電腦知識和熟練掌握相關的操作,使他們能夠利用電腦處理好大部分的財務工作。因此,對于電力企業而言提高其財務工作人員的電腦技能尤為重要,為此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著手:一是對企業現有的企業會計基礎工作人員進行定期的培訓,讓他們掌握最近的財務知識和電腦操作技能,另一方面在進行招聘時要著力選拔那些會計基礎知識扎實,對相關電腦操作熟練的人員。這樣就能夠為企業會計基礎工作補充新鮮的血液,提高企業在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性。
3結語
隨著當前我國電力企業管理模式的轉變以及財務政策法規的不斷更新,企業財會人員大部分時間忙于處理業務工作,對于稅法會計等最新政策法規的理解與應用尚有待加強。同時,隨著電力企業和電網發展方式的轉變,對財務工作的要求也越來越高,財會人員的綜合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還要加強財務人員專業知識的培訓、開展學習交流活動,同時作為全面反映公司經營活動開展狀況的部門,財務人員也要加強對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全方位的認識和理解,不斷提升企業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化管理。
會計基礎工作規范 篇3
一、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管理意識薄弱
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化需要企業管理者予以高度的關注和重視,更需要企業內部各部門的配合。很多企業管理者認為加強工作的規范化要靠會計人員的自覺和主動,企業各部門的配合對其影響不大,也就沒有把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化作為主抓的工作重點。另外,會計人員自身對基礎工作的規范化重視程度也不夠,規范化是一個長期的過程,短期內很難達成目標,會計人員也就放松了對自身的要求。
(二)組織結構不合理
現代企業的發展要求企業內部合理分配各種資源,科學地設置相關職能部門和崗位,對于企業的職能要進行下放,明確各部門的權責。我國現階段企業中大多設置了財務部門,但在人員配備上存在明顯不足。由于企業整體管理水平偏低,造成人類資源沒能有效分配,會計人員嚴重短缺,在具體的票據制作和審核上存在一定漏洞,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程度較低,在加強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的具體環節中存在極大困難。
(三)信息化水平較低
目前,老牌企業以及鄉鎮企業中,仍然保留著傳統的記賬方式,手工記賬不僅在工作效率上難以保證,更加難以滿足企業發展的要求。企業在現代化的管理模式下,要求將信息化引入到具體的工作當中,會計基礎工作的傳統方式不符合規范化的要求。也就難以適應企業的管理模式,成為妨礙企業實現有效管理的瓶頸。(四)監督機制不健全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是企業各項管理制度的總稱,企業內部的監督機制是企業內部實現有效管理的重要保證。但很多企業的內控制度嚴重缺失,導視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化缺少相應的監督機制,給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帶來了一定的隱患,同時,也影響了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的進程。
二、對加強會計工作規范化的幾點建議
(一)強化企業管理意識
會計基礎工作作為會計工作的重要環節,應該從整體上得到企業的重視。企業的管理者要加強會計管理方面的研究和學習,從意識層面真正把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落實到實際管理中,使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成為常態化的工作目標。同時,也要加強對會計從業人員的后期培訓,是會計從業人員認識到會計基礎工作的重要性,在實際工作中注重對規范化操作流程的養成,進而達到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的要求。
(二)建立健全管理機制
會計基礎工作有其自身的特征,因此,企業在建立健全會計基礎工作管理體系時,要根據企業中會計基礎工作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對相應的管理體系進行完善。另外,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的管理體系要符合企業內部管理,外部經營的具體要求,滿足企業內控制度的總體方向,以便于企業統一管理。
(三)完善會計考評制度
會計工作的主要內容是向企業內部提供及時準確的會計信息,為企業各部門提供理論依據。對于會計工作的.考評,從管理層面考慮,要符合會計工作時效性的特征,企業應該實行動態的會計工作考評制度,對企業會計人員的工作內容進行隨時隨地的審查和監督,將會計人員的崗位職能精細化,按照會計人員數量劃分責任范圍,實現會計部門內部的相互制衡,以達到部門內部自我監督的目的,進而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化。
(四)加強信息化技術的應用
企業的會計工作,要面對大量的數據和報表,為了提高企業會計工作的效率,將信息化技術引入到會計工作中是十分必要的。時代發展要求企業能夠更準確及時地把握市場脈搏,抓住發展的機會,會計工作的信息化程度越高,企業對于市場變化的反應速度也就越快。傳統的會計工作方式難以適應快節奏的市場變化,信息化將大大提高會計工作的效率,對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化也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
三、結束語
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化是現代企業管理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的管理中,企業管理者應該主動找出會計基礎工作中存在的弊端,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采取科學的管理手段,提高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的水平。
會計基礎工作規范 篇4
一、國內會計法制建設現狀
1985年全國人大頒布了中國第一部《會計法》,后經1993年、1999年兩次修訂。目前施行的為1999年修訂后的《會計法》。1996年財政部頒布了《會計基礎工作規范》、《電算化會計基礎工作規范》。1998年財政部頒布了《會計檔案管理辦法》。2006年財政部修訂了《企業會計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公布《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2009年財政部會同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制定并頒布了《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在全面推進會計信息化工作的今天,會計法制建設已經落后于會計整體環境,1996年頒布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距今已經18年,當時的會計環境與現在差別巨大,規范中某些內容已經不再適用于新的會計環境。財政部在《財政部會計司2011年工作要點》中明確提出要加強會計法制建設.促進會計管理工作法制化、規范化,“根據信息化條件下會計基礎工作的新特點,組織好《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調研修訂工作,指導和規范信息化條件下的單位會計基礎工作”。
二、對《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修訂的幾點構想
(一)《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實施背景及作用
1996年財政部為了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建立規范的會計工作秩序,不斷提高會計工作水平,制定并頒布實施了《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規范》分六章共一百零一條.分別圍繞:會計機構設置、會計人員配備、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會計工作交接、會計核算一般要求、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報告會計監督、內部控制制度等方面作出了具體的規定。這是一個全面規范我國各單位會計基礎工作的重要規章,是《會計法》重要配套規章之一,也是各級管理部門管理、檢查會計基礎工作的主要政策依據和參考標準之一。《規范》對強化我國的會計基礎工作建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二)關于《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修訂的構想
1.會計機構設置和會計人員配備
在會計信息化模式下,會計業務流程固化,較以往獨立的管理系統轉變為一個更加完整的信息系統,從會計數據的確認和采集到各種項目(科目)的統計(歸集)和輸出完全是一個數據流程的整體行動,形成一個較為完整集成的信息系統。目前的《規范》對會計崗位多是基于賬務處理過程的相似性、便于人工處理業務和內部牽制而設置的。但信息化下的業務流程,不可能將系統割裂開來而各管一段。財務數據的采集、錄入、系統維護關系到會計信息的真實、完整、安全,建議根據財務業務一體化、信息流程管理需要增設新的'會計崗位,如系統管理員崗位、財務主管崗位、數據采集崗位、數據輸出崗位、數據稽核崗位、財務分析崗位、操作日志管理崗位等,應以財務數據流程管理為中心明確崗位責任,確保數據安全、真實、完整。
2.會計核算、會計憑證填制
會計憑證是會計核算中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規范》第四十七條至第五十五條規定了會計憑證的填制、使用、審核等事項。在會計信息化環境下,企業在生產、銷售、控制和預測的經濟活動中,系統軟件在企業的各個部門廣泛應用,財務業務一體化。財務管理系統和業務處理系統協同運行,產、供、銷、財務等各部門大量的會計信息匯集于系統,各終端輸入業務信息后就會自動按照系統內固化的業務流程進行會計業務處理,大部分會計憑證的處理將由財務系統自動生成,脫離手工憑證填制,通過內部控制制度、崗位權限設置管理,業務流程、崗位操作的有效控制,財務數據的來源可以實時監控,系統日志管理使每一步操作都能在系統中找到相應的責任人。《規范》中對于記賬憑證的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等要素要求,在憑證由系統自動生成的情況下,建議在財務軟件的設計管理環節做出統一規范。關于填制憑證人員、稽核人員、記賬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者蓋章等要求,由于系統可以根據操作員的操作記錄自動填列,憑證打印后再行簽章將不再有實際意義,建議刪去該部分傳統內容。
3.會計檔案管理和會計交接
信息化環境下,會計檔案的涵蓋范圍需增大,除傳統的憑證、賬簿、報表等紙質檔案資料外,財務軟件及其運行環境,電子數據及電子介質的歸檔、保管等應納入《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規范》中規定的會計工作的交接制度,明確規定了交接程序及交接內容。會計信息化環境下,建議增加信息資源和系統職責轉移方面的規定,除了傳統會計資料等工作對象的交接外還應該完善包括用戶崗位、用戶權限、電子數據檔案、業務流程要點、軟件操作日志等資料交接內容規范,增設業務流程交接、賬戶權限交接程序規定。
三、綜上所述
會計信息化是傳統會計管理模式與信息技術結合,如何利用信息技術,依托會計軟件的升級換代更好地發揮會計的管理職能,提高會計管理決策能力和企業管理水平,是會計行業發展的必然方向。會計法制建設應與時俱進,《會計基礎工作規范》部分條款、有關規定已經明顯不適應新形勢下會計發展需要,因此,增加、刪除、修改相關內容,以順應會計發展需求,在會計信息化推進過程中起到規范指引作用。
會計基礎工作規范 篇5
一、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的解決對策
(一)改革會計審核流程
在會計審核工作開展過程中,應建立一條完善地、合理地賬簿填寫和登記制度。在實際工作中應保證賬簿當中的各數據單位均按照我國相關規定進行填寫;對原始會計數據進行填寫時必須保證態度的嚴謹性,并且審核制度也必須嚴格參照會計制度進行;記賬時的填寫必須按照原始數據,在審核過程中應仔細核對賬簿與原始數據之間是否存在差異,審核后需要兩名監督部門領導者蓋章,填寫的字跡不能潦草;啟用各類日記賬、明細賬以及總賬的審核制度,一定要確保企業每天賬目的真實性,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同時還需要制作備查賬目;在企業對現金流賬目進行審核時,一定要對銀行存取款的日期進行對照,并及時對余額進行清算,各賬目在對外報送時必須保證計算準確、報送及時、數據真實等。
(二)提升會計人員素質
會計基礎工作不僅要求會計人員個人素質較高,同時還要求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水平較高。會計人員是企業直接接觸賬目的重要工種,在開展工作時應該將會計的職稱和工資掛鉤,這樣就能夠提高會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為了提高自己的工資就必須提升自己的工作態度。在開展工作時,還應該組織員工進行更新教育,以我國現階段會計行業發展方向為基礎,不斷鞏固對會計知識,提高對《會計法》的認識。強化會計人員的自我學習能力,在工作中不斷拓展新的工作途徑和方法,這樣就能夠提高會計人員的綜合素質。
(三)健全監督制度
首先,企業需要加強自身內部的監督力度,將會計部門和監督部門獨立化,減少會計人員兼職監督工作的情況,杜絕一切舞弊、偷懶、做賬等行為。人事部門在招聘時也一定要提高審核力度,對未取得會計資格認證的應聘者不予錄用。堅決采用任人唯能的制度,對于有背景但素質較低的員工予以辭退或不錄用。其次,政府機構也應該建立其監督制度,還可以利用第三方監督方法,大大提高對社會群眾力量的'利用率,這樣就能夠敦促政府監督者和企業內部監督者正視會計基礎規范化的工作,進一步深化對這項工作的認識。第三,企業內部的監督制度要做到細致化、科學化、有效化,各監督人員應分工明確,避免出現工作范圍重疊情況,增加工作效率。
二、結語
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化是一個復雜且艱巨的任務,是保證企業穩定發展的前提,因此必須要提高對這項工作的重視度。
會計基礎工作規范 篇6
摘要: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會計基礎工作的重要性得以凸顯,人們也漸漸意識到了會計基礎工作在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為此我國特別出臺了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來實現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化。然而在這個過程中存在著種種因素影響著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化,本文筆者將對這些影響因素進行深入的研究與分析。
關鍵詞:會計基礎工作;影響因素的研究與分析;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整改建議
一、前言
會計基礎工作作為會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會計工作的順利開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會計工作是對經濟成果的核算、預測和分析,對經濟的運行影響重大。因此會計基礎工作對經濟的發展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對其影響因素的研究與分析不僅能夠提高企業會計的核算水平,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從而提高企業的整體競爭力還能夠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影響因素分析
1、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現狀
《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是以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建立規范的會計工作秩序并提高會計工作水平為目的制定的。《會計基礎規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相關規定制定,全規范共六章一百零一條。在1996年6月1日發布該規范的同時廢止了《會計人員工作規則》。會計工作是企業和國家各級政府進行經濟管理的重要基礎,會計基礎工作更是經濟管理的重中之重。良好的會計基礎工作不僅能夠為企業和國家及時提供清晰準確的會計信息,還能夠為企業進行成本核算、成本預算、資金管理、資產評估等重要工作。這些工作往往對企業的經營管理和風險投資和收并購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與企業的生存發展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然而在我國目前的會計基礎工作之中存在著諸多問題,這些問題影響著我國會計基礎工作的進一步發展。這些問題突出表現在賬目設置混亂、數據缺失或失真、會計機構設置不合理、會計核算人員專業素質較差、會計核算規范內部存在漏洞、對會計基礎工作的管理和執行不到位等方面。為解決這些制約著會計基礎規范發展的因素,我們必須對這些影響因素進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
2、會計人員配置和機構設置不合理
在現實的會計工作中,會計人員的配置和會計機構的設置存在著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在一些企業中,領導者對于會計機構設置的重視程度不夠導致企業會計機構的不完善。在這些企業中,許多會計管理職位是處在一種空白的狀態之中,或是任職者只負責會計核算并不進行管理活動,這使得這些會計管理的相關職位無法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有些企業中則采取以其他高層管理人員兼任會計管理職位的方法,有的企業幾個職位重疊在一個人身上,這些職位應有的作用無法發揮出來,這同樣影響著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實行。在會計人員的設置上,有些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崗位設置不符合內部牽制和會計人員回避制度的要求。有些公司財務部負責內部審計工作,或是財務負責人兼任審計委員會或監事會成員,這就使得企業內部的會計核算與審計工作失去了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加強企業內部管理的作用。現階段,我國會計從業人員專業水平普遍不高。在過去的幾十年里我國對于會計工作的定位更多的集中于記賬、算賬的方面。這就造成了當時培養的會計從業人員接觸的大多是這一類的知識,而對于財務管理等更重要的知識卻沒有涉及。有一些會計不注意對新發布的會計準則的學習與了解,在處理賬務時仍然按照原先的會計準則處理,工作態度不端正、行事散漫,對會計相關的最新信息知之甚少,甚至進行錯誤的賬務處理,這些都會造成企業賬務不清。
3、會計基礎工作內部存在漏洞
在一些企業中,內部會計核算存在著漏洞。比如,一些從外單位取得的單據不規范,大小寫混亂、單位名稱不清楚、日期不符、基本要素缺失。一些企業進行采購,既無采購清單也無收款單位或是收款人的收據。這些信息的缺失使企業無法準確的記錄企業經濟活動過程。隨意填寫會計記賬憑證是企業會計基礎工作存在的一大漏洞。一些企業會計填寫會計記賬憑證和對會計記賬憑證進行審核時很不認真。比如記賬憑證摘要部分不能確切的描述業務內容,出納、審核、復核人員的印鑒錯蓋和漏蓋;填制憑證出現錯誤時,未按照正確的程序對進行更正和調整,而是直接在原憑證上直接涂改。在對憑證票據進行匯總分類時,將類別不同的憑證錯分在同一類憑證中,造成憑證分類的不清晰,無形之間加大了會計核算的工作量。有一些企業的賬簿登記同樣存在著問題,在設置賬簿時未按相關規定設置,有些應設的賬簿沒有設置,賬簿啟用時登記信息不完整,登記的內容不全,出現錯誤時更正不規范。日后出現錯誤時,這樣的賬簿根本無法提供清晰準確的歷史記錄從而查找出錯誤,反而會使問題越查越多越差越亂。這些問題的存在影響著會計進一步核算工作的開展。
4、管理和執行不到位
一些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不到位,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會計事項授權審批制度、企業內部牽制制度、企業內部稽核制度、資產物資管理制度檔案管理制度等不完備。或是空有制度,卻不按照制度工作,執行不力,使得管理制度流于表面,名存實亡。在實際工作中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有的單位對于發票收據管理松弛,隨意領用,在處理賬務時分不清哪些應該計入賬簿,那些不應該計入賬簿。有的部門或單位領導對建立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以規范會計基礎工作不重視,未建立有效的內部會計管理制度,致使會計行為無法可依、有法不依、執法不力。同時,一部分企業在經濟業務處理過程中以保持企業內部資金的靈活性為借口不按規定程序處理,使會計控制制度失去了應有的管理作用。這些對于《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管理與執行不力的企業無法發揮會計基礎工作應有的作用,最終會影響企業的經營。
三、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進一步完善
1、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前景
良好的會計基礎工作不僅可以使企業的'賬目清晰,方便日后查閱,更能夠使企業的管理者了解企業的資產負債情況、現金流量情況、利潤情況、所有者權益變動情況等影響企業持續經營與發展的重要信息。由上文我們可以看出,目前我國的會計基礎工作存在諸多不合理的部分。這些不合理的部分不僅影響著會計工作的順利進行也影響著整個企業的成本核算、成本預算、經濟管理。要想使我國的會計工作水平從整體上得到真正的提升,是會計基礎工作帶動整個企業的發展與進步,就不能任由這些不規范的會計工作方法繼續擾亂正常會計基礎工作的秩序。因此我們必須對這些不合理的部分加以規范,這就體現出《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存在的必要性了。現行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已經對會計實務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給出了明確的回答并加以規范,為會計工作的規范化與合理化提供了可能性。下文我們將重點從會計人員的配置和機構設置的合理化、會計核算的內部完善、加大會計基礎工作的管理與執行力度這幾個方面著手,對《會計基礎工作規范》進行系統化的研究與分析。
2、會計人員配置和機構設置的合理化
在機構的設置上要嚴格的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求來設置。機構的設置要做到結構清晰,層次分明。要重視財務管理對于企業的作用,重要的財務管理職位絕對不可以空缺,要聘用有能力的高層管理人員來擔任這些職務,這樣才能發揮這些職位的重要作用。以其他高層管理人員來兼任財務管理職位的做法是不符合規范的,身兼數職在機構設置中也是不規范的做法,管理人員的精力有限,兼任職務不僅不會提高效率節省開支反而會使兩個職位的作用都無法好好發揮。對于一些具有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職位要發揮出他們相互監督制約的作用,不能出現會計人員同時參與審計工作的狀況。加強會計人員的配置的核心就是提高會計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良好的專業素質是進行會計基礎工作的重要前提。在選用會計人員時要注意考察其專業素質。對于會計從業人員要關注現有的會計準則的變化調整和新出臺的會計準則,并根據最新的會計相關規范和準則進行正確的賬務處理,企業也要定期組織會計人員學習與培訓,以提高其專業技能。會計人員也應自主學習新知識,對于電算化使用的相關知識與技能應多加了解,以使自身的會計實務能力與時俱進。而高校在培養會計相關人才時也要注意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制定滿足能夠社會需求的人才培養方案,提高人才素質,為社會提供高素質的會計從業人員。
3、會計核算的內部完善
嚴格進行企業的內部核算,在進行企業經營活動時,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中的相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企業進行外部采購時要清楚的寫明采購清單、采購單位、采購價款并取得符合要求的收款憑證,對于其他外單位取得的單據要規范其格式,大小寫一致、單位名稱填寫清楚、日期正確、基本要素填寫完整。針對隨意填寫會計記賬憑證這一企業會計基礎工作漏洞,企業會計在填寫會計記賬憑證和對會計記賬憑證進行審核時要小心謹慎。比如記賬憑證摘要部分要能夠確切的描述業務內容,出納、審核、復核人員的印鑒絕對不可以錯蓋和漏蓋;填制憑證出現錯誤時,要按照正確的程序對憑證進行更正和調整,而不能直接在原憑證上隨意涂改。各個單位會計機構的會計復核人員應當嚴格執行會計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不符合規定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審批手續不全的財務收支應當退回或要求補充更正。在對憑證票據進行匯總分類時,應該按類別將不同的憑證在同一類憑證中,造成憑證分類的不清晰,無形之間加大了會計核算的工作量。有一些企業的賬簿登記同樣存在著問題,在設置賬簿時未按相關規定設置,有些應設的賬簿沒有設置,賬簿啟用時登記信息不完整,登記的內容不全,出現錯誤時更正不規范
4、加大會計基礎工作管理執行力度
加大會計基礎工作管理執行力度必須完善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會計事項授權審批制度、企業內部牽制制度、企業內部稽核制度、資產物資管理制度檔案管理制度。不能使管理制度流于表面,名存實亡。在實際工作中對于發票收據的管理要嚴格按照《會計基礎工作準則》進行,不得隨意領用發票收據,在處理賬務時要區分清楚哪些是應該計入賬簿的,那些是不應該計入賬簿的。建立嚴密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以及有效的內部會計管理制度,使會計行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各級財政部門業務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會計法》賦予的職責,采取切實措施,指導和督促各基層單位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整頓會計基礎工作中不規范的做法。不斷提高會計基礎工作水平,定期組織會計基礎工作情況的檢查財政部門或者業務主管部門可以組織檢查組進行抽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提出整改意見并檢查整改意見的落實情況。尤其要徹底清除無證上崗人員,定期對各單位執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和獎懲,要使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公開化。
四、結語
我國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要使《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充分發揮其作用也還有許多工作要做。我們必須做好會計基礎工作的每一步,為會計基礎工作的進一步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會計基礎工作要嚴格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進行,對于會計機構及人員配置設置不合理、內部核算漏洞、管理執行力度不夠等問題重點解決,以保證會計實務能夠高效有序地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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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基礎工作規范 篇7
一、建立完善制度,對鄉鎮理財行為進行規范,借以提高理財水平
要加強對鄉鎮預算管理,依法理財,必須提高認識強化預算約束,嚴格按照“預算法”,每年的財政預算案鄉鎮政府和行政機構科學,合理配制,不能出現亂。要主動與國家和地方稅務部門要加強對鄉鎮財政收入征管,組織協調,支持依法征收部門的稅收收入發揮職能,應收盡收。為貫徹落實“收支兩條線”規定,非稅收城鎮管理。加強財政票據管理,良好的“領取,審核,支付,銷售”的基礎性工作,花費和收入的隱蔽性。加強預算外資金的管理,綜合預算的執行情況,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并整合鄉鎮財政平衡。加強支出管理,根據“買單”的原則和“保工資,保經營,保穩定,促發展”,進一步規范鄉鎮財政支出,支出標準和審批程序和手續的范圍。鄉鎮圖書館支農資金項目,項目申報和管理規范的建立,全面推行項目公示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系統最終驗收,區級報賬制,占審計制度,績效考核制度等。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不得隨意改變國有產權的性質和宗旨,以確保國有資產。
二、增強鄉鎮財政的基礎化建設,建立高標準規范化的財政服務工作,優化財政服務,促進辦公標準化
根據上級的農村金融標準化建設標準,按照“高速,便民利民”的原則,充分利用現有條件,統一規劃,統一完善的服務功能設施,建立規范的財務在一樓金融服務中心,并建立了“三資代理會計”的,“農業補貼效益”,“會計集中核算”,“政策咨詢”四窗口,申請事項為群眾,“一個窗口受理”的實施,“停止”,完成“一站式”服務。同時,成立了政策宣傳框架的中心,印刷糧食直補,家電和汽車摩托車下鄉補貼傳單,通過對農業補貼的好處大廳LED電子顯示屏循環,觸摸查詢一體機可隨時查詢每個補貼種糧農民的基本信息。資金撥付財政惠農,政策咨詢,資金分配和會計集中核算等功能于一體的金融服務中心之一,盡量方便單位和農民群眾。
三、加強對資金使用情況的跟蹤和監督檢查,做到專款專用,發揮資金的有效使用效益
加強與相關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到城鄉統籌發展黨的民生政策的落實鄉鎮財政資金管理工作。為此,要認真執行20xx年3月財政部發布的“指引關于加強鄉鎮財政,金融監管”,明確鄉鎮財政資金和監管職責,需要發揮鄉鎮財政監管優勢,加強財務管理基礎和基層財政建設。要加強補助資金的鄉,村的資金和金融監管水平的監管,嚴格監督項目資金,規范,加強對鄉鎮預算管理。在資本監管,應該轉變職能,發揮金融服務功能的作用。目前的水平,較高的財務及相關部門在該項目下達到鄉鎮,資金和有效的管理和使用好。其次,我們必須改變改變模式,拓展金融資本監管的廣度和深度。農村金融和分發到各級政府安排下各鄉鎮的財政資金,以及鄉鎮組織集體經濟收入,全部納入監督鄉鎮財政的范圍。加強涉農補貼資金管理,落實強農惠農,防止騙取涉農補貼行為的政策。對于上級財政或主管部門發放補助資金,嚴格的項目審計報告的真實性,可靠性,項目報告和項目進度做出合理的建議,以確保及時撥付資金到位,跟蹤項目實施和管理的.進步。第三,要規范這個鄉鎮級,村級資金和財務監督。加強對鄉鎮預算管理,稅收,非稅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管理,綜合預算,干凈預算收入的實現。同時加強按照及時,足額存入國庫的規定,稅收征管和收入,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并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和私設“小金庫”。“農村金融區管”改革,嚴格支出城鎮和會計集中核算管理的實施。逐步建立農村債務動態控制系統,及時,全面的控制權的鄉鎮債務,債務控制的變化,建立和完善規則和債務工作的規定,無論是鄉鎮財政村級組織尊重自由的權利對于資金的使用安排,同時也加強了組織的財務管理的村一級,加強村級財務的指導和監督,確保村級財務管理的規范化進入軌道。
四、規范業務操作流程,促進內部管理的高效化
合理的管理流程是基礎,金融和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按照簡化程序,明確環節,明確責任,明確的標準,建立和優化財務管理流程。進行充分調研和征求認真研究的基礎上的意見制定的預算編制,預算執行,財政監督,農業資金的效益,農業項目,政府采購,國庫集中支付,農村資機構,家電和汽車摩托車下鄉資金補貼等操作流程和流程。依法要求,業務流程和工作實踐中的金融服務中心,為公眾農村金融按照依法理財,管理,廣泛接受群眾監督,方便單位和群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五、加強鄉鎮財政的信息化管理建設水平
現階段,財政信息一體化系統還沒有完全建立,鄉鎮財政信息網絡系統的硬件落后。以資助鄉鎮財政網區建設成信息化的總體規劃,以互聯網為基礎,將是“金財工程”,以促進信息技術支持和財務管理的進一步整合,推進財政科學精細化管理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金融部門通過實施辦公自動化水平較低完成內部財務,財政和相關各級各部門在同一水平的,綜合的財務管理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提升鄉鎮財政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鄉鎮財政管理。
六、強化各項財政規章制度,建立崗位責任制
根據農村金融工作的特點,科學設置崗位,職責,符主任,副主任,預算會計,農業補貼的好處,處理成員分工明確,“三資”代理負責管理人員,管理人員和其他持倉票據管理人員崗位職責,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做到責任到人,考核到人。為了提高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金融體系的財政責任,從而使有章可循,讓制度管權,按系統服務,以服務提升形象。
七、結語
綜合以上,現階段,鄉鎮財會基礎工作依然存在著規范化建設方面的一些問題,因此,我們必須提高重視,找到可以提高和加強鄉鎮財會基礎工作規范化建設的具體措施,以便為現實工作提供借鑒。
會計基礎工作規范 篇8
摘要:
電力企業會計工作是電力企業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而電力企業會計基礎性工作在電力企業會計工作中起到根基性的基礎作用,電力企業會計基礎性工作的規范化程度越高,管理水平越高,有利于電力企業財產安全。電力企業要持續、穩定地發展,就要對電力企業財會工作進行規范化管理,本文從研究電力企業管理現狀入手,尋求相關問題的解決策略,力求提高電力企業會計基礎性工作管理水平,實現企業長足、穩定地發展。
關鍵詞:電力企業;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管理
電力企業會計基礎性工作是電力企業會計工作的有機組成部分,電力企業會計基礎性工作的規范化管理不僅是企業會計人員專業技能、技術水平的有力體現,更是電力企業長足穩定發展的重要保障。基于目前我國電力企業會計基礎性工作規范化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筆者提出相對應的對策,希望電力企業會計基礎性工作的管理更規范化。
一、電力企業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管理的現狀
較之國外,電力企業財會基礎工作在我國發展較晚,隨著市場經濟的大力發展,電力企業也在不斷加強與完善自身建設,使電力企業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管理取得了不少的成果。但是我們還得清醒地意識到我國電力企業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管理還存在一些不足。
(一)存在認識偏差
很多電力企業的管理者和企業人員對電力企業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管理工作在認識上存在不足,把會計基礎工作定義為簡單的企業的收支活動,對電力企業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管理工作不夠重視,認為只要有會計就行,管不管理無所謂。由于管理上的缺失導致了企業會計基礎工作的隨意性,不按國家規定的程序執行,企業會計工作比較混亂。企業管理者沒要求企業會計工作一定要規范化、程序化導致了企業會計工作中難免存在漏洞,影響企業日常工作的`開展,更有甚者還影響到企業自身的發展,波及到企業管理者的領導職能。
(二)缺乏管理體制
目前電力企業會計基礎性工作規范管理工作是有由會計人員邊做邊摸索,在不斷的會計工作中不斷地總結經驗去完成,帶有財會人員個人的主觀意識,沒有章法可依,沒能形成一套成熟的管理體制,財會的工作是在無指引的環境中進行的,沒有健全的相關制度保證電力企業會計基礎工作的順利實施。
(三)監管的力度不大
很多電力企業的管理者在對電力企業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管理上缺少監管的力度,監管過于形式化,有的管理者只是口頭詢問一下財會人員會計基礎工作情況,并不是按照一定的程序認真地進行監管。少了監管的力度,電力企業會計基礎性工作的進行帶有隨意性。
(四)會計人員素質有待加強
隨著信息化時代的到來,當下會計基礎工作大多都是在電腦上操作的,包括審計、核算......都得依靠電腦來完成。而電力企業中有一部分稍上歲數的財會人員對電腦不大熟悉,進而影響了財會工作的進行。而年齡較小的財會人員又沒有手工記賬的經驗,他們更習慣于什么都依靠電腦來完成。當大量的財務工作擺在面前時他們難免手足無措。新職員與老職員身上存在的不足都是電力企業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導致的。
二、電力企業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管理問題的應對策略
電力企業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管理問題的存在嚴重影響了電力企業會計基礎工作的開展,應該引起足夠的重視,并尋求相對應的解決策略,以求實現電力企業會計工作規范化,促進企業發展。
(一)重視電力企業財會工作規范化管理
電力企業領導者要高度重視電力企業財會工作管理,把企業財會工作管理納入企業日常的管理工作中來。把財會工作管理具體劃分到個人的管理范圍中去,做到權責明晰。可以在企業中找出一位具有多年財會經驗的人對企業財會工作進行管理,管理好財會人員財會工作的各個環節和各個方面。讓企業財會工作管理者對日常的財會工作進行把關,能避免企業財會工作中存在的疏漏,有利于電力企業自身的財產安全,更有利于企業持續地發展。
(二)制定相關的體制
想要實現電力財會基礎工作規范化管理,就要制定相關規章制度。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電力企業財會基礎工作也是需要健全的體制才能保證順利實施的。比如建立嚴格的才會審核程序、報表的編制和審核都嚴格按照程序來。另外還可以結合自身企業的發展特點,把《會計基本工作規范》的內容與本企業的實際相結合,制定出一套符合企業發展的規章制度,用以保障財會基礎工作順利有效的完成。
(三)加強監管
可以把電力企業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管理納入企業年度考核中去,通過考核標準讓人們明確會計基礎性工作規范化管理工作具體實施的方向,在具體的操作中能夠有效地貫徹落實到位。并且還能通過考核提高企業財會基礎工作規范化管理者的工作積極性,促進企業財會基礎工作的有效進行。另外可依把企業會計基礎性工作規范化管理劃分到具體人員的職權范圍內,進行有效管理,做到權責明晰,這樣人們能夠更好地負責好自己本職內的工作,有利于電力企業會計基礎工作管理的順利、有效實施。
(四)提高會計人員的素質
當下是信息化的時代,財會基礎管理工作大多依靠電腦系統進行,就要求財會人員緊跟時代的步伐,學習相關的電腦知識,在對企業財會基礎工作進行規范化管理時,要依靠信息技術的強大力量,讓信息化實現管理的規范與高效化。所以要想規范化電力企業財會基礎工作,就要學習好信息技術的相關知識,讓信息技術的強大力量滲透到企業基礎工作的管理中來。企業的管理者可以為企業財會工作人員提供一些提升財會人員素質的培訓機會,通過培訓提升企業財會人員的素質,進而讓管理企業財會基礎工作實現規范化管理和高效管理。另外企業中新的財會基礎工作管理者要繼承財會管理的傳統的優勢,有繼承的又有新發展的財會基礎工作管理才是適應企業財會工作發展的管理。總而言之企業財會基礎工作在企業中要被重視起來,制定相關的制度對企業電力基礎規范化工作進行管理,輔之以有力的監管,并且要提高企業財會工作人員的素質,企業財會基礎工作才能順利、有效地實施。讓企業財會基礎工作的規范化管理促進企業綜合能力的發展,實現企業效益最大化,是有利于企業長足、穩定發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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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基礎工作規范 篇9
摘要:會計基礎工作是現代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財務管理在整個企業管理活動中重要性的不斷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的地位也在不斷被推到更高層面。本文在論述會計基礎工作重要性及歸納總結當前企業會計基礎工作現狀的基礎之上,結合企業財務管理工作來談談如何進一步加強企業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化建設及管理,并提出若干可供參考的意見與建議。
關鍵詞:企業管理 會計基礎工作 規范化管理
會計基礎工作是一項傳統的企業財務管理工作內容。早期的會計工作主要攻于實務,財會人員也多是處理一些如收支管理、記錄等實務性和操作性較強的初級內容。但隨著現代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職能不斷發生變化(從簡單的資金、資產管理逐漸向支持企業全面管理與提供科學的企業發展決策依據轉變),會計基礎工作的重要性也在不斷被強化,因為只有會計基礎工作搞得好,財務管理部門所接觸到的財務會計數據才能夠保證其完整性與真實性,其后的管理工作才能夠合理而有序。雖然會計基礎工作的地位在提升,但在實際工作當中,許多企業的會計基礎工作仍然存在著許多不容令人忽視的問題。而想要解決這些問題,首先我們就要明確會計基礎工作的重要性以及當前企業會計基礎工作仍然存在著的具體問題。
一、會計基礎工作對企業管理及發展的重要性
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有利于提升企業經營管理質量。會計基礎工作是財務管理工作的第一步,同時由于財務管理具有在現代企業全面管理及運作中的重要地位,會計基礎工作對企業的經營管理質量提升也就有了較為明顯的影響。企業的生產經營、內部管理,乃至市場競爭都離不開相應的財務會計數據與信息,而這正是會計基礎工作的重點與著力點。只有會計基礎工作搞好了,才能夠為財務管理部門和企業決策者與領導層提供更為準確的數據、更及時的信息、更真實的財務狀況,從而促進各項管理及發展策略的正確制定和推行,促進企業經營管理質量全面提升。
二、企業會計基礎工作現狀分析
雖然會計基礎工作的重要性已經得到了許多企業管理層與領導者的重視,但是在具體工作開展過程中仍然存在著許多不足,下面我們就這些不足進行簡要分析。會計基礎工作雖然重要,但在許多企業的實際管理活動中仍然存在許多問題,這些問題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管理環境缺失,無論是企業內部環境還是外部都未能為會計基礎工作的加強及監督約束提供更為有利的條件,一方面減弱了規范化管理的效力,另一方面也讓會計基礎工作失去了應有的監督。第二,財會人員隊伍的總體素質與具體管理工作之間存在著一些差距,專業技能偏低,無法適應具體管理需要。職業道德與依法守法意識薄弱等,也為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化管理造成諸多阻礙。第三,在會計基礎工作的具體操作中,未能有效落實問責制度,雖然許多企業建立了相應的問責制,但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卻因為缺乏更為細化的管理流程及控制點,而讓問責制度無人可問,讓制度流于形式,難以發揮實際監督約束作用。最后,在會計檔案管理工作中也存在著未能有效推行電子化檔案管理的問題,給財務會計檔案的`使用、管理都造成了影響,同時由于紙質檔案數據收集整理的局限性,也顯現出越來越無法適應現代企業財務會計管理工作需要的問題。
三、加強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管理的措施
1.管理環境規范。管理工作的有序推進首先就必須營造一個良好的內部管理環境,大環境如果不利于工作開展,那么具體制度的執行就必然受到或多或少的影響。
1.1內部環境規范。內部環境規范,首先要規范企業最高管理層與決策者的管理意識,不僅要明確會計基礎工作的重要性、對整個企業管理經營活動的重要性,同時還要切實加強對于會計基礎工作相關知識的學習和掌握,避免管理協調中的脫節、矛盾與沖突。其次,要加強企業全員意識提升,通過確立會計基礎工作重要地位以及強化以會計基礎工作為核心的企業文化建設工作來營造一個良好有序的、利于會計基礎工作開展的內部環境。1.2外部環境規范。外部環境是指企業管理活動的外部環境,而一個企業的外部管理活動外部環境包含眾多方面。這里我們只針對有助于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的外部環境來談,也就是與之工作相關的相關稅務機關、工商管理部門、司法部門等。加強外部環境規范,就是要加強與這些職能部門的溝通、聯系,加強各種新政策、新法規的學習與跟進,確保企業會計基礎工作始終嚴格遵循最新的管理條例與規則,始終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強化對企業會計基礎工作具體內容的監督與約束。
2.隊伍管理規范。財務會計從業人員隊伍對于會計基礎工作的質量提升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人員素質不過關,制度再科學再合理也難以達到預期工作效果。加強隊伍的規范化管理,首先要加強財會人員的專業素質及技能水平提升。這不僅要求企業在人員錄用上面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資格證件審核,同時還要根據企業自己的管理工作具體要求對入職人員進行上崗培訓,并提供更多再深造、再教育的機會和途徑,從而確保財會人員從思想意識到操作技能都始終適應企業及市場的實際要求。其次,要加強財務會計人員在守法意識及職業道德方面的約束。加強法律法規的學習工作組織力度,將學習效果、知識在日常工作中的實踐情況等都納入人員績效考核之中,激發他們的學習自覺性與工作中的自律性。
3.建立健全會計基礎工作相關制度。
3.1落實問責制度。會計基礎工作涉及到企業經營管理的眾多財會數據與經濟信息,財會人員的操作也關系著企業資金、資產是否得到有效利用及合理化配置,因此對于會計基礎工作來說,為了進一步增強會計基礎工作及會計核算數據的真實、有效、及時、完整,落實問責制度顯得非常重要。問責制度建設,要落實問責關鍵點,如原始憑據、會計單據的管理是否規范,階段性工作完成或者進行工作交接時是否進行了責任人的簽字確認。各種賬本、明晰的管理是否規范,賬目數據、日期、內容是否規范,是否逐筆登記,是否有責任人簽字確認。企業銀行賬戶是否就資金用途不同進行了有效區分,資金往來標注信息是否完整、詳實,是否有責任人簽字確認。財務報告及相關會計數據報告是否編寫規范、數據準確、內容明確、是否按照規定進行報送,是否有責任人與主管審閱人員的簽字蓋章確認等。
3.2規范財務會計檔案管理。財務會計檔案的主要管理內容有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表以及其他企業經營運作過程中所產生的財會數據而編寫的會計資料。會計檔案管理是否具有較強的規范性不僅體現著會計基礎工作的質量,同時也對會計基礎工作的后續開展具有重要影響。規范財務會計檔案管理,首先要大力推行會計檔案電子化,會計檔案電子化不僅是提升信息儲存數量及安全性的重要手段,電子化也能夠進一步拓展財務會計檔案數據收集的范圍與種類。電子化的會計檔案不僅能夠進行數字、符號、圖片的收集管理,同時隨著現代企業經營模式、管理技術的升級,還能夠將音頻數據、圖像數據作為收集對象,甚至還能夠通過現代技術將財會數據轉化為3D數據模型,從而為財會數據使用者提供更為直觀、清晰的展示,提高財會數據使用的質量與效率。
四、結語
會計基礎工作對于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乃至整個企業的經營運作來說都具有重要意義,然而在明確其重要性的同時,我們更應該了解如何才能夠從企業自身管理需要出發來對會計基礎工作進行更為規范化、制度化的建設及管理。雖然目前存在的問題仍然不少,所有問題也不能夠一夜之間就得到解決,但只要我們遵循管理的科學發展觀,遵循企業及市場的變化發展規律,就一定能夠不斷取得進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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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基礎工作規范 篇10
會計秩序是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組成部分。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是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手段之一。只有通過實行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化,才能使會計工作管理有序,責任明確,核實真實,監督有力,決策有據,使之在社會市場經濟的大潮中發揮有效的作用。
一、對會計基礎工作中存在問題的分析
會計基礎工作是會計工作的基本環節,也是經濟管理工作中的關鍵。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會計作為對企、事業單位經濟活動進行核算、控制、監督和管理的重要手段,在經濟管理和決策中的作用顯得越來越重要。但是由于缺乏嚴格的制約措施,使規章制度形同虛設。這些問題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會計基礎工作薄弱。比如,有的計帳人員帳簿設置不全,會計科目應用混亂;不按正確方法更正錯誤,涂改、刮擦現象存在;有的計帳憑證和報表項目填寫不全,有關責任人有漏蓋章現象;對會計人員任用管理不合法,不按規定設置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
第二、規章制度不健全。個別單位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內部稽核制度、內部牽制制度、財產物資管理制度等不健全。存在會計、出納由一人擔任,有白條抵庫和坐支現象,特別是新的財務會計制度實施后,有的單位未按規定建立健全制度,使財務管理的局面混亂。有的雖然制度比較健全,但執行力度不大。
第三、會計管理職能和監督職能發揮不充分。有的單位還沒有形成完整、規范的財務預測和分析資料,有的年度財務報表無財務情況說明書,個別單位還存在著專款不能專用,拆東墻補西墻,故意調理帳目的現象。
第四、會計人員業務素質不高,責任心不強。主要表現在:部分財會人員對資金列支渠道不明確,會計科目處理有偏差,甚至不能正確區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界限;不能正確劃分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的界限;不熟悉,不能正確區分應稅和不應稅的界限;不熟悉各種經濟法規,不能區分合法與不合法的界限,致使開支混亂,帳實不清,數據失真。會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職業水平直接關系著會計工作的質量,也直接影響著會計監督職能的發揮。
第五、一些領導者的法制觀念淡薄。他們認為自己是企業的法人代表,有權決定企業的財務收支,會計人員無權過問,加之會計人員隸屬于單位領導,也使得會計人員不敢過問,害怕打擊報復,對單位存在的不正之風或違法違紀行為,默然置之。
第六、有會計信息失真的現象。有些單位粉飾會計報表、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外帳、私設小金庫等行為,其目的為政績考核,為偷逃稅收,為融資籌資,為一已私欲,使廣大信息使用者受到嚴重的損失。
二、標本兼治,深化改革,推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法制化
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應根據國家頒布的《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要求進行檢查、整改,健全內部各項會計管理制度,建立良好的會計工作秩序,使記帳、算帳、報帳等工作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要求,逐步實現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不斷提高會計工作水平,更好地發揮會計工作在經濟管理中的作用。而要做到這些,需要標本兼治,整改并舉,著力抓好以下五個環節的工作。
第一、要把貫徹《會計法》與落實“不做假帳”的重要指示結合起來“不做假帳”是每個會計人員最基本的職業道德和行為準則,是加強財經法紀和監管工作的基礎,是當前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迫切要求,是對會計工作在市場中重要地位的充分肯定。“不做假帳”即是對《會計法》等法律要求的高度概括,也是從業人員應當遵循的基本準則和道德規范。它是保證會計工作人員充滿生命力的重要基礎。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是會計人員的重要職責,離開真實、可靠,會計信息就會失去價值且危害社會,會計工作就失去了生命力。
第二、要把貫徹《會計法》與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結合起來會計秩序是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國務院召開的全國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工作會議中,就將會計秩序作為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內容之一提到重要議事日程。那么,會計工作如何貫徹國務院關于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決定》精神?根本的一條就是貫徹實施《會計法》,依法整頓和規范會計秩序,努力實現會計秩序的根本好轉。
首先,要建立會計崗位責任制。會計人員要按照標準對崗位所做的每項經濟業務進行檢查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日常檢查的內容包括:會計科目的設置運用是否符合會計制度;會計帳戶是否符合記帳規則的要求;會計憑證內容是否填寫完整,數字是否正確;有關責任人的印章是否蓋全;會計檔案是否按時整理歸檔;是否有違紀現象發生;會計崗位責任制是否落實,健全內部稽核制度,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日清月結;完善內部牽制制度,會計與出納應分別由兩人擔任,使內部牽制制度落到實處,要嚴格會計監督,為加強經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服務。
其次,要強化各項會計法規制度的建設。完善以《會計法》為核心的會計法規、制度,進一步深化企事業會計制度的改革。認真實施會計準則,規范會計人員的操作規程。《會計法》是我國會計工作的根本大法,也是我國進行會計工作的基本依據,它在我國會計法規體系中處于最高層次,居于核心地位,是其他會計法規制定的基本依據。《會計法》規定:“各單位領導人要領導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執行本法,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保障會計人員的職權不受侵犯”。有些單位財務規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簡單、僵化、生搬硬套的問題,各單位應當對現有的規章制度進行重新修改補充,會計管理制度的具體內容要根據會計基礎規范化的要求來確定。制定會計管理制度應遵循:執行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財務會計制度的原則;體現本單位在業務管理的特點和要求的原則;全面規范本單位的各項會計工作、建立健全會計基礎、保證會計工作有序進行的原則;科學合理,便于操作和執行的原則。只有規定了先進合理的財務會計制度,會計工作才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最后,是要扎實抓好《會計法》執行情況的檢查。就此財政部提出兩條要求:一是突出重點;二是違法必究。突出重點,就是要集中力量深入檢查,重點突破,避免做表面文章,避免查而不處、不了了之。違法必究,是檢查工作的關鍵環節。依法監管既是財政部門的權利,也是財政部門的義務。監管工作的落實,關鍵在于要嚴格執行:一是通報。二是吊證。三是罰款。四是行政處分。
第三、要把貫徹《會計法》與健全會計監督制約機制結合起來完善會計監督制約機制,既是《會計法》的要求,也是建立規范會計秩序的客觀需要。從會計工作實際情況看,除了要繼續加強外部監督外,如何發揮會計人員的內部監督作用,發揮內部監督制約機制的功效,是迫切需要研究解決的問題。
要繼續加強對會計工作的外部監督。建立健全一整套包括國家、社會、單位內部的一系列會計工作監督部門,以保證會計工作依法有序的進行。各單位的領導人要切實履行《會計法》賦予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執行本法,保證會計資料合法、完整,保障會計人員的職權不受侵犯。《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中對會計監督職能,進行了明確的.規范,指出“各單位的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會計監督,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的財務收支不予辦理。”對專款不能專用,任意調撥資金的現象,可以不予辦理。加強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內部控制是一種制度安排,如會計、財務不相容職務的分離和制約;重大對外、資產處置、決策等重要經濟業務事項的相互監督程序的規定;財產清查制度、內部制度等的建立,目的是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防范欺詐和舞弊行為、實現即定經濟目標。國內外的實踐證明,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對防范欺詐和舞弊等行為有著“防火墻”作用。要通過政策引導、檢查督促、推廣等措施,指導、推動內部控制制度。
第四、要把貫徹《會計法》與加強會計職業道德教育結合起來這是會計工作貫徹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思想的重要體現。會計人員是會計工作秩序和市場秩序的維護者,他們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在某種程度上決定著會計工作的質量。
《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要求會計人員必須“堅持原則,廉潔奉公,具有專業技術資格,熟悉國家財經紀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掌握本行業業務管理的有關知識”,同時也要求“會計人員在會計工作中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樹立良好的職業品質,嚴謹的工作作風,嚴守工作紀律,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鉆研業務,使自己的知識和技能適應所從事工作的要求”。會計人員只有具備以上業務素質及職業道德水平,才能切實有效地貫徹《會計法》。
第五、要把貫徹《會計法》與健全會計信息管理體制結合起來眾所周知,會計作為一個經濟信息系統,要為國家宏觀經濟管理和控提供會計信息,也要為企業內部經營管理者及其他有關各方面提供會計信息,因而它不僅是宏觀經濟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微觀經濟管理重要手段,因而,會計資料的真實可靠,必須納入法制管理的軌道,對所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對擾亂會計工作秩序,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的違法違紀行為,依照《會計法》和《刑法》的規定追究單位領導人和其他現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總而言之,從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入手,提高會計工作水平。要實現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首先,要把《規范》實施好,各級財政,業務主管部門結合《規范》的實施,要廣泛宣傳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各單位的領導人、會計機構負責人及會計主管人員了解和掌握會計基礎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會計工作良好秩序,改善經營管理,并將其視為提高經濟效益的一項 重要工作來抓。其次,各企業單位領導、會計人員在全面熟悉《規范》內容的基礎上具體進行《規范》的實施,以《規范》的標準對照檢查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完善各項會計管理制度,理順制約機制,保證記帳、算帳、報帳等會計工作符合國家頒布的統一會計制度規定,使審核、會計科目使用、制證、稽核一系列核算過程達到規范、統一。總結經驗,找出差距,揚長避短。落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的要求迫在眉睫,勢在必行,惟有腳踏實地地工作才能使會計工作不斷適應改革深化的需要。
會計基礎工作規范 篇11
1事業單位管理與財務會計之間的關系
1.1事業單位管理與財務會計基礎工作的關系
大部分事業單位管理層認為,財務會計基礎工作是財務管理工作內在的業務,單位管理主要把業務管理的組織、流程和效益抓好就足夠了,無視《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法律法規,事業單位管理者更不了解《會計法》要求的自身應承擔的行政及經濟責任即:“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由此而知單位會計基礎工作不僅是單位整個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為單位自身業務發展提供有力的資金保障、提高物資供應和良好經濟環境的關鍵所在。
1.2會計基礎工作是事業單位正常運行和宏觀決策的重要基礎
會計基礎工作在《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法律法規科學合理指導下,執行的重要依據是單位財務預算、業務預算、資本預算和籌資預算,會計基礎工作是對單位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有效分配、考核、控制和把略的基礎信息來源,也是單位領導層甄別單位正常運行的主要基礎信息,為此會計基礎信息可以實現單位資金資源狀況的事后核算轉為事先預測、計劃執行轉為事中控制、無序管理轉為有序管理,進一步為決策層提供可信、有效、準確的財務、資本等信息,為下一階段業務開展和事業發展提供直接的決策依據。
1.3會計資金、資產賬務是事業單位規范化管理在組成部分
資金、資產管理既是會計基礎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反映單位綜合管理水平的關鍵指標,不少管理層領導認為制定好業務實施、采購計劃、招標、定標,按照預算把資金支出去,把業務任務高質量完成、物資安全購回來,驗收或入庫即可,實際上會計基礎工作離不開單位領導的重視與支持,更離不開各業務部門的協調與配合。搞好會計基礎規范化建設,各級領導必須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要把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建設作為加強單位規范化建設的重要內容來對待,常抓不懈。
2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的建設內容
2.1會計從業人員的規范化建設
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規范》的相關內容和本單位制定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相關規定對本單位會計人員的配備進行明確的規范,按要求配備合格的會計人員,并依據會計配置內部牽制原則,即會計人員間的分工應當建立相互監督、相互制約關系。會計人員應當依法履行其基本職責權限。會計人員的基本職責權限包括:一是按照國家相關會計法律、法規及事業單位內部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二是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對于弄虛作假的的原始憑證不予接受,并報告單位負責人;三是對于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及時退回,并要求經辦人員按規定進行更正、補充;四是拒絕辦理或者利用職權糾正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會計事項等;五是擬定并完善本單位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六是當發生工作調動或離職時應當按規定進行會計工作交接;七是按規定妥善保管會計檔案;八是對違反《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行為,應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檢舉;九是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規定賦予的其他職責權限。依據《規范》總則第四條規定會計人員的基本管理機制,為雙層管理機制,即會計人員既要接受本級單位領導和管理,還要接受上級單位的檢查、監督、指導和培訓。
2.2會計核算的規范化建設
會計核算是會計工作中記賬、算賬、報賬的總稱。會計核算是會計工作的核心環節。會計核算的內容,是一切需要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的事項。款項的收付、財產的收發、債權債務的發生、資金的增減、收入成本利潤的計算、財務成果的核算等都屬于會計核算的內容。款項的收付是一個單位發生最頻繁的業務,也是一個單位會計核算中最容易出問題的環節,所以必須要加強對款項收付的規范,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及管理制度。財產是一個單位進行業務活動的實物載體,包括辦公用品、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及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流動資產,對財產收發、增減的規范可以減少財產物資的損失,保證資產的安全。一個單位在經營的活動中不可避免的會產生一些債權債務,債權是收取款項的權利、債務是償還款項的義務,債權債務的核算涉及到單位與其他單位的利益。如果不能及時正確的核算債權債務可能會損害自身的經濟利益或信譽。為此會計核算規范化應該遵守真實性、可比性、一致性原則,真實性原則要求會計核算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如果會計核算不以真實發生的業務為依據,會計基礎信息就會誤導管理層的決策。可比性原則要求會計核算按照統一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由于事業單位所處的地域和行業不同,會計處理方法可能有很大的差異,不利于單位之間的比較和國家政策的執行。一致性原則要求同一單位在不同的會計期間都采用相同的會計處理方法。
2.3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的`規范化建設
2.3.1會計憑證的規范化建設。會計憑證是記錄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的書面證明,也是登記會計賬簿的依據,任何業單位為了保證會計信息的客觀真實對每發生的一筆經濟業務都要求經辦人員填制和取得會計憑證,記錄經濟業務的具有內容,并在憑證上簽名蓋章,以明確經濟責任。會計憑證有很多種,按照填制程序和用途可分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原始憑證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時填制或取得的,證明經濟業務發生和完成情況,并作為記賬依據的憑證。《規范》對原始憑證的填制做了詳細的規定。原始憑證反映的經濟業務必須真實合法;原始憑證的數字和內容要填寫明確不得遺漏和省略;從外部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單位的簽章,從個人處取得的原始憑證須有個人簽字,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需加蓋本單位公章。憑證書寫要規范、大小寫數字正確規范。記賬憑證是為確定經濟業務應借應貸的會計科目和金額而填制的,是登記賬簿的直接依據。會計人員應該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記賬憑證的填寫應該內容完整、編號連續,有制單人員、記賬人員、稽核人員及單位負責人的簽章,涉及到現金收付的業務應該還有出納人員的簽名或蓋章。對于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機制記賬憑證應該符合記賬憑證的一般要求。
2.3.2會計賬簿的規范化建設。《規范》對會計賬簿的設置、登記、修改做了規范。會計人員根據法規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經濟業務情況設置會計賬簿。會計賬簿可以把大量分散的會計資料匯集起來生成需要的會計信息,設置賬簿是會計核算的必要手段。會計人員應該根據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登記會計賬簿時應當按要求把會計憑證里的一些內容都登記到會計賬簿中,登記完成后在已經登記的記賬憑證上簽字或蓋章,并注明已登記的符號,避免重復入賬。為了保證會計賬簿所記錄的內容真實完整,應當定期進行對賬。會計工作中完成的各類會計賬簿是重要的會計檔案,必須按照規定的保管年限進行保管,保管期滿后按規定的程序銷毀。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應該定期打印總賬和明細賬,并在發生收付款業務的當天打印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與現金余額核對。
2.3.3財務報告的規范化。財務報告是反映單位一定時期財務狀況、業務成果和現金流量的文件。會計報告必須按照規定的格式和內容編制。會計報表是反映單位一段時間經濟活動情況的報告,所以會計報表的數字必須真實、正確,與會計賬簿的內容一致。
3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建設的形勢要求
3.1管理環境的形勢要求
事業單位管理環境是會計工作產生和發展的土壤,管理環境的變化不斷推動著會計理論及會計實務的發展及變化。首先,由原來的計劃管理轉變為預算管理體制,原來的計劃管理體制下的會計模式已經不能適應新形勢的要求。隨著預算內容不斷豐富、細化和精準化,要求會計工作提供更加全面的會計信息。再次,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進程不斷加快,會計工作日趨國際化,對會計信息披露的要求也有了提高,所以需真實可靠準確地反映單位財務狀況、業務成果和現金流量的信息,滿足政府和決策層的需求,是會計基礎工作新形勢要求。
3.2法律法規的新要求
要維護社會秩序正常運行,離不開法律體系的監督和強制作用,會計界也不例外。制定會計準則,規范會計行為是保障國家經濟在正常軌道上發展的有力措施。為此隨著法規制度環境的完善,1999年再次修改《會計法》,《會計法》的修訂不僅對會計基礎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也為會計人員更好的做好本職工作提供了法律上的指引和保障。
3.3信息系統的形勢要求
會計信息系統是一個不斷發展和完善的系統。隨著計算機信息發展,很多單位的業務形式發生了變化,新的業務形式對會計信息系統提出新的要求。近年來會計電算化開始向系統化的方向發展,出現的各種數據庫系統可以對會計信息進行系統的分類和分析,管理層直接提取決策性的會計信息,為管理者提供決策方案。隨著業務頻繁往來,單位內部的會計信息化已不能適應現代業務管理環境的發展,互聯網技術的發展使原來的內部控制將逐步向管理層之間的橫向和縱向會計信息化成為可能。
會計基礎工作規范 篇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建立規范的會計工作秩序,提高會計工作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組織的會計基礎工作,應當符合本規范的規定。
第三條 各單位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范的規定,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嚴格執行會計法規制度,保證會計工作依法有序地進行。
第四條 單位領導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基礎工作負有領導責任。
第五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要加強對會計基礎工作的管理和指導,通過政策引導、經驗交流、監督檢查等措施,促進基層單位加強會計基礎工作,不斷提高會計工作水平。
國務院各業務主管部門根據職責權限管理本部門的會計基礎工作。
第二章 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
第一節 會計機構設置和會計人員配備
第六條 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不具備單獨設置會計機構條件的,應當在有關機構中配人員。
事業行政單位會計機構的設置和會計人員的配備,應當符合國家統一事業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
設置會計機構,應當配備會計機構負責人;在有關機構中配備專職會計人員,應當在專職會計人員中指定會計主管人員。
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任免,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
第七條 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堅持原則,廉潔奉公;
(二)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三)主管一個單位或者單位內一個重要方面的財務會計工作時間不少于2年;
(四)熟悉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掌握本行業業務管理的有關知識;
(五)有較強的組織能力;
(六)身體狀況能夠適應本職工作的要求。
第八條 沒有設置會計機構和配備會計人員的單位,應當根據《代理記賬管理暫行辦法》委托會計師事務所或者持有代理記賬許可證書的其他代理記賬機構進行代理記賬。
第九條 大、中型企業、事業單位、業務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設置總會計師。總會計師由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擔任。
總會計師行使《總會計師條例》規定的職責、權限。
總會計師的任命(聘任)、免職(解聘)依照《總會計師條例》和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第十條 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需要配備持有會計證的會計人員。未取得會計證的人員,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第十一條 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需要設置會計工作崗位。
會計工作崗位上般可分為:會計機構負責人或者會計主管人員,出納,財產物資核算,工資核算,成本費用核算;財務成果核算,資金核算,往來結算,總帳報表,稽核,檔案管理等。開展會計電算化和管理會計的單位,可以根據需要設置相應工作崗位,也可以與其他工作崗位相結合。
第十二條 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者一崗多人。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三條 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應當有計劃地進行輪換。
第十四條 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遵守職業道德。
會計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會計業務的培訓。各單位應當合理安排會計人員的培訓,保證會計人員每年有一定時間用于學習和參加培訓。
第十五條 各單位領導人應當支持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對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做出顯著成績的會計機構、會計人員,應當給予精神的和物質的獎勵。
第十六條 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任用會計人員應當實行回避制度。
單位領導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親屬為: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配偶親關系。
第二節 會計人員職業道德
第十七條 會計人員在會計工作中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樹立良好的職業品質、嚴謹的工作作風,嚴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第十八條 會計人員應當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鉆研業務,使自己的知識和技能適應所從事工作的要求。
第十九條 會計人員應當熟悉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并結合會計工作進行廣泛宣傳。
第二十條 會計人員應當按照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會計工作,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第二十一條 會計人員辦理會計事務應當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第二十二條 會計人員應當熟悉本單位的生產經營和業務管理情況,運用掌握的會計信息和會計方法,為改善單位內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服務。
第二十三條 會計人員應當保守本單位的商業秘密。除法律規定和單位領導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單位的會計信息。
第二十四條 財政部門、業務主管部門和各單位應當定期檢查會計人員遵守職業道德的情況,并作為會計人員晉升、晉級、聘任專業職務、表彰獎勵的重要考核依據。 會計人員違反職業道德的,由所在單位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由會計證發證機關吊銷其會計證。
第三節 會計工作交接
第二十五條 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第二十六條 接替人員應當認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
第二十七條 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一)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二)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經辦人員印章。
(三)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四)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還應當在移交清冊中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據磁盤(磁帶等)及有關資料、實物等內容。
第二十八條 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一般會計人員交接,由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負責監交;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交接,由單位領導人負責監交,必要時可由上級主管部門派人會同監交。
第二十九條 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一)現金、有價證券要根據會計帳簿有關記錄進行點交。庫存現金、有價證券必須與會計帳簿記錄保持一致。不一致時,移交人員必須限期查清。
(二)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注明,由移交人員負責。
(三)銀行存款帳戶余額要與銀行對帳單核對,如不一致,應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帳戶余額要與總帳有關帳戶余額核對相符;必要時,要抽查個別帳戶的余額,與實物核對相符,或者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清楚。
(四)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要對有關電子數據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第三十條 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移交時,還必須將全部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對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當寫出書面材料。
第三十一條 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移交注冊上簽名或者蓋章,并應在移交注冊上注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
移交清冊一般應當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第三十二條 接替人員應當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帳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帳,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第三十三條 會計人員臨時離職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或者單位領導人必須指定有關人員接替或者代理,并辦理交接手續。
臨時離職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會計人員恢復工作的,應當與接替或者代理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人員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移交的,經單位領導人批準,可由移交人員委托他人代辦移交,但委托人應當承擔本規范第三十五條規定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 單位撤銷時,必須留有必要的會計人員,會同有關人員辦理清理工作,編制決算。未移交前,不得離職。接收單位和移交日期由主管部門確定。
單位合并、分立的,其會計工作交接手續比照上述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五條 移交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章 會計核算
第一節 會計核算一般要求
第三十六條 各單位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建立會計帳冊,進行會計核算,及時提供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會計信息。
第三十七條 各單位發生的下列事項,應當及時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一)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
(二)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三)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四)資本、基金的增減;
(五)收入、支出、費用、成本的計算;
(六)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
(七)其他需要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的事項。
第三十八條 各單位的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的前后各期相一致。
第三十九條 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四十條 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收支業務以外國貨幣為主的單位,也可以選定某種外國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市,但是編制的.會計報表應當折算為人民幣反映。
境外單位向國內有關部門編報的會計報表,應當折算為人民幣反映。 第四十一條 各單位根據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要求,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會計報表指標匯總和對外統一會計報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
事業行政單位會計科目的設置和使用,應當符合國家統一事業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四十二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的內容和要求必須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不得偽造、變造會計憑證和會計帳簿,不得設置帳外帳,不得報送虛假會計報表。
第四十三條 各單位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格式由財政部統一規定。
第四十四條 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對使用的會計軟件及其生成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的要求,應當符合財政部關于會計電算化的有關規定。
第四十五條 各單位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應當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會計檔案建檔要求、保管期限、銷毀辦法等依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
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有關電子數據、會計軟件資料等應當作為會計檔案進行管理。
第四十六條 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少數民族自治地區可以同時使用少數民族文字。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其他外國經濟組織也可以同時使用某種外國文字。
第二節 填制會計憑證
第四十七條 各單位辦理本規范第三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必須取得或者填制原始憑證,并及時送交會計機構。
第四十八條 原始憑證的基本要求是:
(一)原始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憑證的名稱;填制憑證的日期;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者填制人姓名;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者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
(二)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者蓋章。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單位領導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本單位公章。
(三)凡填有大寫和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與小寫金額必須相符。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驗收證明。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證明。
(四)一式幾聯的原始憑證,應當注明各聯的用途,只能以一聯作為報銷憑證。 一式幾聯的發票和收據,必須用雙面復寫紙(發票和收據本身具備復寫紙功能的除外)套寫,并連續編號。作廢時應當加蓋“作廢”戳記,連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毀。
(五)發生銷貨退回的,除填制退貨發票外,還必須有退貨驗收證明;退款時,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或者匯款銀行的憑證,不得以退貨發票替代收據。
(六)職工公出借款憑據,必須附在記賬憑證之后。收回借款時,應當另開收據或者退還借據副本,不得退還原借款收據。
(七)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的經濟業務,應當將批準文件作為原始憑證附件:如果批準文件需要單獨歸檔的,應當在憑證上注明批準機關名稱、日期和文件字號。
第四十九條 原始憑證不得涂改、挖補。發現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開出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開出單位的公章。
第五十條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要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
記賬憑證可以分為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帳憑證,也可以使用通用記賬憑證。 第五十一條 記賬憑證的基本要求是:
(一)記賬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稽核人員、記賬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者蓋章。收款和付款記賬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以自制的原始憑證或者原始憑證匯總表代替記賬憑證的,也必須具備記賬憑證應有的項目。
(二)填制記賬憑證時,應當對記賬憑證進行連續編號。一筆經濟業務需要填制兩張以上記賬憑證的,可以采用分數編號法編號:
(三)記賬憑證可以根據每一張原始憑證填制,或者根據若干張同類原始憑證匯總填制,也可以根據原始憑證匯總表填制。但不得將不同內容和類別的原始憑證匯總填制在一張記賬憑證上。
(四)除結帳和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外,其他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如果一張原始憑證涉及幾張記賬憑證,可以把原始憑證附在一張主要的記賬憑證后面,并在其他記賬憑證上注明附有該原始憑證的記賬憑證的編號或者附原始憑證復印件。一張原始憑證所列支出需要幾個單位共同負擔的,應當將其他單位負擔的部分,開給對方原始憑證分割單,進行結算。原始憑證分割單必須具備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憑證名稱、填制憑證日期、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者填制人姓名、經辦人的簽名或者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金額和費用分攤情況等。
(五)如果在填制記賬憑證時發生錯誤,應當重新填制。
已經登記入帳的記賬憑證,在當年內發現填寫錯誤時,可以用紅字填寫一張與原內容相同的記賬憑證,在摘要欄注明“注銷某月某日某號憑證”字樣,同時再用藍字重新填制一張正確的記賬憑證,注明“訂正某月某日某號憑證”字樣。如果會計科目沒有錯誤,只是金額錯誤,也可以將正確數字與錯誤數字之間的差額,另編一張調整的記賬憑證,調增金額用藍字,調減金額用紅字。發現以前年度記賬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用藍字填制一張更正的記賬憑證。
(六)記賬憑證填制完經濟業務事項后,如有空行,應當自金額欄最后一筆金額數字下的空行處至合計數上的空行處劃線注銷。
第五十二條 填制會計憑證,字跡必須清晰、工整,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阿拉伯數字應當一個一個地寫,不得連筆寫。阿拉伯金額數字前面應當書寫貨幣市種符號或者貨幣名稱簡寫和市種符號。幣種符號與阿拉伯金額數字之間不得留有空白。凡阿拉伯數字前寫有市種符號的,數字后面不再寫貨幣單位。
(二)所有以元為單位(其他貨幣種類為貨幣基本單位,下同)的阿拉伯數字,除表示單價等情況外,一律填寫到角分;元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寫“00”,或者符號“——”;有角無分的,分位應當寫“0”,不得用符號“——”代替。
(三)漢字大寫數字金額如零、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億等,一律用正楷或者行書體書寫,不得用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簡化字代替,不得任意自造簡化字。大寫金額數字到元或者角為止的,在“元”或者“角”字之后應當寫“整”字或者“正”字;大寫金額數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寫“整”或者“正”字。
(四)大寫金額數字前未印有貨幣名稱的,應當加填貨幣名稱,貨幣名稱與金額數字之間不得留有空白。
(五)阿拉伯金額數字中間有“0”時,漢字大寫金額要寫“零”字;阿拉伯數字金額中間連續有幾個“0”時,漢字大寫金額中可以只寫一個“零”字;阿拉伯金額數字符位是“0”,或者數字中間連續有幾個“0”、元位也是“0”但角位不是“0”時,漢字大寫金額可以只寫一個“零”字,也可以不寫“零”字。
第五十三條 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對于機制記賬憑證,要認真審核,做到會計科目使用正確,數字準確無誤。打印出的機制記賬憑證要加蓋制單人員、審核人員、記賬人員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印章或者簽字。
第五十四條 各單位會計憑證的傳遞程序應當科學、合理,具體辦法由各單位根據會計業務需要自行規定。
第五十五條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要妥善保管會計憑證。
(一)會計憑證應當及時傳遞,不得積壓。
(二)會計憑證登記完畢后,應當按照分類和編號順序保管,不得散亂丟失。
(三)記賬憑證應當連同所附的原始憑證或者原始憑證匯總表,按照編號順序,折疊整齊,按期裝訂成冊,并加具封面,注明單位名稱、年度、月份和起訖日期、憑證種類、起訖號碼,由裝訂人在裝訂線封簽外簽名或者蓋章。
對于數量過多的原始憑證,可以單獨裝訂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記賬憑證日期、編號、種類,同時在記賬憑證上注明“附件另訂”和原始憑證名稱及編號。
各種經濟合同、存出保證金收據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憑證,應當另編目錄,單獨登記保管,并在有關的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編號。
(四)原始憑證不得外借,其他單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憑證時,經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批準,可以復制。向外單位提供的原始憑證復制件,應當在專設的登記簿上登記,并由提供人員和收取人員共同簽名或者蓋章。
(五)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當取得原開出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并注明原來憑證的號碼、金額和內容等,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準后,才能代作原始憑證。如果確實無法取得證明的,如火車、輪船、飛機票等憑證,由當事人寫出詳細情況,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準后,代作原始憑證。
第三節 登記會計帳簿
第五十六條 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帳簿包括總帳、明細帳、日記賬和其他輔助性帳簿。
第五十七條 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必須采用訂本式帳簿。不得用銀行對帳單或者其他方法代替日記賬。
第五十八條 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用計算機打印的會計帳簿必須連續編號,經審核無誤后裝訂成冊,并由記賬人員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字或者蓋章。
第五十九條 啟用會計帳簿時,應當在帳簿封面上寫明單位名稱和帳簿名稱。在帳簿扉頁上應當附啟用表,內容包括:啟用日期、帳簿頁數、記賬人員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姓名,并加蓋名章和單位公章。記賬人員或者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調動工作時,應當注明交接日期、接辦人員或者監交人員姓名,并由交接雙方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啟用訂本式帳簿,應當從第一頁到最后一頁順序編定頁數,不得跳頁、缺號。使用活頁式帳頁,應當按帳戶順序編號,并須定期裝訂成冊。裝訂后再接實際使用的帳頁順序編定頁碼。另加目錄,記明每個帳戶的名稱和頁次。
第六十條 會計人員應當根據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登記賬簿的基本要求是:
(一)登記會計帳簿時,應當將會計憑證日期、編號、業務內容摘要、金額和其他有關資料逐項記入帳內;做到數字準確、摘要清楚、登記及時、字跡工整。
(二)登記完畢后,要在記賬憑證上簽名或者蓋章,并注明已經登帳的符號,表示已經記賬。
(三)帳簿中書寫的文字和數字上面要留有適當空格,不要寫滿格;一般應占格距的二分之一。
(四)登記賬簿要用藍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書寫,不得使用圓珠筆(銀行的復寫帳簿除外)或者鉛筆書寫。
(五)下列情況,可以用紅色墨水記賬:
1.按照紅字沖帳的記賬憑證,沖銷錯誤記錄;
2.在不設借貸等欄的多欄式帳頁中,登記減少數;
3.在三欄式帳戶的余額欄前,如未印明余額方面的,在余額欄內登記負數余額; 4.根據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可以用紅字登記的其他會計記錄。
(六)各種帳簿按頁次順序連續登記,不得跳行、隔頁。如果發生跳行、隔頁,應當將空行、空頁劃線注銷,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頁空白”字樣,并由記賬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七)凡需要結出余額的帳戶,結出余額后。應當在“借或貸”等欄內寫明“借”或者“貸,’等字樣。沒有余額的帳戶,應當在“借或貸”等欄內寫“平”字,并在余額欄內用“Q”表示。
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必須逐日結出余額。
(八)每一帳頁登記完畢結轉下頁時,應當結出本頁合計數及余額,寫在本頁最后一行和下頁第一行有關欄內,并在摘要欄內注明“過次頁”和“承前頁”字樣;也可以將本頁合計數及金額只寫在下頁第一行有關欄內,并在摘要欄內注明“承前頁”字樣。
對需要結計本月發生額的帳戶,結計“過次頁”的本頁合計數應當為自本月初起至本頁未止的發生額合計數;對需要結計本年累計發生額的帳戶,結計“過次頁”的本頁合計數應當為自年初起至本頁未止的累計數;對既不需要結計本月發生額也不需要結計本年累計發生額的帳戶,可以只將每頁未的余額結轉次頁。
第六十一條 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總帳和明細帳應當定期打印。
發生收款和付款業務的,在輸入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的當天必須打印出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并與庫存現金核對無誤。
第六十二條 帳簿記錄發生錯誤,不準涂改、挖補、刮擦或者用藥水消除字跡,不準重新抄寫,必須按照下列方法進行更正:
(一)登記賬簿時發生錯誤,應當將錯誤的文字或者數字劃紅線注銷,但必須使原有字跡仍可辨認;然后在劃線上方填寫正確的文字或者數字,并由記賬入員在更正處蓋章。對于錯誤的數字,應當全部劃紅線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錯誤數字。對于文字錯誤,可只劃去錯誤的部分。
(二)由于記賬憑證錯誤而使帳簿記錄發生錯誤,應當按更正的記賬憑證登記賬簿。
第六十三條 各單位應當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字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者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對帳工作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一)帳證核對。核對會計帳簿記錄與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的時間、憑證字號、內容、金額是否一致,記賬方向是否相符。
(二)帳帳核對。核對不同會計帳簿之間的帳簿記錄是否相符,包括:總帳有關帳戶的余額核對,總帳與明細帳核對,總帳與日記賬核對,會計部門的財產物資明細帳與財產物資保管和使用部門的有關明細帳核對等。
(三)帳實核對。核對會計帳簿記錄與財產等實有數額是否相符。包括:現金日記賬帳面余額與現金實際庫存數相核對;銀行存款日記賬帳面余額定期與銀行對帳單相核對;各種財物明細帳帳面余額與財物實存數額相核對;各種應收、應付款明細帳帳面余額與有關債務、債權單位或者個人核對等。
第六十四條 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定期結帳。
(一)結帳前,必須將本期內所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全部登記入帳。
(二)結帳時,應當結出每個帳戶的期末余額。需要結出當月發生額的,應當在摘要欄內注明“本月合計”字樣,并在下面通欄劃單紅線。需要結出本年累計發生額的,應當在摘要欄內注明“本年累計”字樣,并在下面通欄劃單紅線;12月末的“本年累計”就是全年累計發生額。全年累計發生額下面應當通欄劃雙紅線。年度終了結帳時,所有總帳帳戶都應當結出全年發生額和年末余額。
(三)年度終了,要把各帳戶的余額結轉到下一會計年度,并在摘要欄注明“結轉下年”字樣;在下一會計年度新建有關會計帳簿的第一行余額欄內填寫上年結轉的余額,并在摘要欄注明“上年結轉”字樣。
第四節 編制財務報告
第六十五條 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定期編制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其說明。會計報表包括會計報表主表、會計報表附表、會計報表附注。
第六十六條 各單位對外報送的財務報告應當根據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格式和要求編制。
單位內部使用的財務報告,其格式和要求由各單位自行規定。
第六十七條 會計報表應當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帳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
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強令他人篡改會計報表的有關數字。
第六十八條 會計報表之間、會計報表各項目之間,凡有對應關系的數字,應當相互一致。本期會計報表與上期會計報表之間有關的數字應當相互銜接。如果不同會計年度會計報表中各項目的內容和核算方法有變更的,應當在年度會計報表中加以說明。
第六十九條 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認真編寫會計報表附注及其說明,做到項目齊全,內容完整。
第七十條 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期限對外報送財務報告。
對外報送的財務報告,應當依次編定頁碼,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當注明:單位名稱,單位地址,財務報告所屬年度、季度、月度,送出日期,并由單位領導人、總會計師、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單位領導人對財務報告的合法性、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第七十一條 根據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對財務報告進行審計的,則務報告編制單位應當先行委托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并將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隨同財務報告按照規定的期限報送有關部門。
第七十二條 如果發現對外報送的財務報告有錯誤,應當及時辦理更正手續。除更正本單位留存的財務報告外,并應同時通知接受財務報告的單位更正。錯誤較多的,應當重新編報。
第四章 會計監督
第七十三條 各單位的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會計監督。
第七十四條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進行會計監督的依據是:
(一)財經法律、法規、規章;
(二)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
(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和國務院業務主管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或者補充規定;
(四)各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制定的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
(五)各單位內部的預算、財務計劃、經濟計劃、業務計劃。
第七十五條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應當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和監督。
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弄虛作假、嚴重違法的原始憑證,在不予受理的同時,應當予以扣留,并及時向單位領導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對記載不明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經辦人員更正、補充。
第七十六條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偽造、變造、故意毀滅會計帳簿或者帳外設帳行為,應當制止和糾正;制止和糾正無效的,應當向上級主管單位報告,請求作出處理。
第七十七條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應當對實物、款項進行監督,督促建立并嚴格執行財產清查制度。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超出會計機構、會計人員職權范圍的,應當立即向本單位領導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七十八條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指使、強今編造、篡改財務報告行為,應當制止和糾正;制止和糾正無效的,應當向上級主管單位報告,請求處理。
第七十九條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應當對財務收支進行監督。
(一)對審批手續不全的財務收支,應當退回,要求補充、更正。
(二)對違反規定不納入單位統一會計核算的財務收支,應當制止和糾正。
(三)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不予辦理。
(四)對認為是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應當制止和糾正;制止和糾正無效的,應當向單位領導人提出書面意見請求處理。
單位領導人應當在接到書面意見起十日內作出書面決定,并對決定承擔責任。
(五)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不予制止和糾正,又不向單位領導人提出書面意見的;也應當承擔責任。
(六)對嚴重違反國家利益和社會公眾利益的財務收支,應當向主管單位或者財政、審計、稅務機關報告。
第八十條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違反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的經濟活動,應當制止和糾正;制止和糾正無效的,向單位領導人報告,請求處理。
第八十一條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應當對單位制定的預算、財務計劃、經濟計劃、業務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第八十二條 各單位必須依照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接受財政、審計、稅務等機關的監督,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以及有關情況、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第八十三條 按照法律規定應當委托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的單位,應當委托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并配合注冊會計師的工作,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以及有關情況,不得拒絕、隱匿、謊報;不得示意注冊會計師出具不當的審計報告。
第五章 內部會計管理制度
第八十四條 各單位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單位類型和內容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相應的內部會計管理制度。
第八十五條 各單位制定內部會計管理制度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應當執行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
(二)應當體現本單位的生產經營、業務管理的特點和要求。
(三)應當全面規范本單位的各項會計工作,建立健全會計基礎,保證會計工作的有序進行。
(四)應當科學、合理,便于操作和執行。
(五)應當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六)應當根據管理需要和執行中的問題不斷完善。
第八十六條 各單位應當建立內部會計管理體系。主要內容包括:單位領導人、總會計師對會計工作的領導職責;會計部門及其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會計部門與其他職能部門的關系;會計核算的組織形式等。
第八十七條 各單位應當建立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主要內容包括: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設置;備會計工作崗位的職責和標準;各會計工作崗位的人員和具體分工;會計工作崗位輪換辦法;對各會計工作崗位的考核辦法。
第八十八條 各單位應當建立帳務處理程序制度。主要內容包括:會計科目及其明細科目的設置和使用;會計憑證的格式、審核要求和傳遞程序;會計核算方法;會計帳簿的設置;編制會計報表的種類和要求;單位會計指標體系。
第八十九條 各單位應當建立內部牽制制度。主要內容包括:內部牽制制度的原則;組織分工;出納崗位的職責和限制條件;有關崗位的職責和權限。
第九十條 各單位應當建立稽核制度。主要內容包括:稽核工作的組織形式和具體分工;稽核工作的職責、權限;審核會計憑證和復核會計帳簿、會計報表的方法。
第九十一條 各單位應當建立原始記錄管理制度。主要內容包括:原始記錄的內容和填制方法;原始記錄的格式;原始記錄的審核;原始記錄填制人的責任;原始記錄簽署;傳遞、匯集要求。
第九十二條 各單位應當建立定額管理制度。主要內容包括:定額管理的范圍;制定和修訂定額的依據、程序和方法;定額的執行;定額考核和獎懲辦法等。
第九十三條 各單位應當建立計量驗收制度。主要內容包括:計量檢測手段和方法;計量驗收管理的要求;計量驗收人員的責任和獎懲辦法。
第九十四條 各單位應當建立財產清查制度。主要內容包括:財產清查的范圍;財產清查的組織;時產清查的期限和方法;對財產清查中發現問題的處理辦法;對財產管理人員的獎懲辦法。
第九十五條 各單位應當建立財務收支審批制度。主要內容包括:財務收支審批人員和審批權限;財務收支審批程序;財務收支審批人員的責任。 第九十六條 實行成本核算的單位應當建立成本核算制度。主要內容包括:成本核算的對象;成本核算的方法和程序;成本、分析等。
第九十七條 各單位應當建立財務會計分析制度。主要內容包括:財務會計分析的主要內容;財務會計分析的基本要求和組織程序;財務會計分析的具體方法;財務會計分析報告的編寫要求等。
第六章 附則
第九十八條 本規范所稱國家統一會計制度,是指由財政部制定、或者財政部與國務院有關部門聯合制定、或者經財政部審核批準的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執行的會計規章、準則、辦法等規范性文件。
本規范所稱會計主管人員,是指不設置會計機構、只在其他機構中設置專職會計人員的單位行使會計機構負責人職權的人員。
本規范第三章第二節和第三節關于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的規定,除特別指出外,一般適用于手工記賬。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填制會計憑證和登記會計帳簿的有關要求,應當符合財政部關于會計電算化的有關規定。
第九十九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國務院各業務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規范的原則,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具體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報財政部備案。
第一百條 本規范由財政部負責解釋、修改。
第一百零一條 本規范自公布之日起實施。1984年4月24日財政部發布的《會計人員工作規則》同時廢止。
會計基礎工作規范 篇13
一、單項選擇題(本類題共15小題,每小題2分,共30分。單項選擇題(每小題備選答案中,只有一個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請選擇正確選項。)
1.下列各項中,單位內部監督的關鍵內容是(A)。
A.對會計憑證的監督 B.對會計賬簿的監督
C.對會計報表的監督 D.對財務收支的監督
答案解析:對財務收支的監督是會計監督的關鍵內容。
2.下列各項中,不屬于錯賬更正方法的是(A)。
A.差額更正法B.劃線更正法C.紅字沖銷法D.補充登記法
答案解析:錯賬更正方法有三種,即:劃線更正法、紅字沖銷法和補充登記法。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在公司制企業中,對本單位會計工作承擔第一責任的人員是(A)。
A.總經理 B.董事長C.總會計師D.會計機構負責人
答案解析:在公司制企業中,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即單位負責人。
4.下列各選項中,不屬于會計基礎工作主要內容的是(B)。
A.會計人員職業道德的建立和執行B.會計賬簿的設置、格式、登記和核對
C.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的建立和職責分工D.會計預測分析,參與經營管理決策
答案解析:會計基礎工作主要內容包括:賬、證、表的基礎工作;會計檔案的歸檔要求、保管期限等管理工作;會計電算化的基礎工作;會計監督的基本程序和要求;會計機構設置和會計人員的管理;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的建立和職責分工;會計人員職業道德的建立和執行;會計工作交接的程序;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等等。
5.下列各項中,屬于企業費用類明細賬通常采用的格式是(B)
A.活頁式B.多欄式C.數量金額式D.三欄式
答案解析:費用等損益類明細賬格式適合采用多欄式賬簿,因此,選擇選項B。選項A活頁式賬簿,對于企業費用類明細賬可采用,但它是外觀形式的賬簿,而非本題所問。
6.下列各項中,我國會計電算化的管理體制是(D)。
A.由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管理 B.直接由國務院管理
C.由國資委管理 D.財政部管理全國的會計電算化工作
答案解析:財政部管理全國的會計電算化工作。因此,答案D正確。
7.下列各項中,屬于總會計師職責范圍的是(D)。
A.登記會計賬簿B.會計工作交接C.編制會計報表D.編制財務收支計劃
答案解析:總會計師負有編制預算和財務收支計劃、成本費用預測、建立核算制度、進行財務分析和協助領導對企業投資等重大事項作出決策的責任。
8.下列各項中,企業將采用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作為自有資產入賬,主要體現的信息質量要求是(C)。
A.及時性B.謹慎性C.實質重于形式D.可靠性
答案解析: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其經濟實質已具有自有資產性質,因此應按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要求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
9.下列各項中,屬于會計憑證資料的是(B)。
A.備查賬簿B.限額領料單C.總分類賬D.會計報表
答案解析:會計憑證資料包括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資料。選項B屬于原始憑證的一種,因此是會計憑證資料。而選項A、C是會計賬簿資料,選項D是財務會計報告資料。
10.下列各項中,屬于庫存現金日記賬簿必須采用的是(C)。
A.平行式賬簿B.活頁式賬簿C.訂本式賬簿D.卡片式賬簿
答案解析:手工記賬的企業或單位,其總分類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必須采用訂本賬。
11.1996年,財政部頒布的會計電算化法規是(A)。
A.《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B.《會計核算軟件基本功能規范》
C.《商品化會計核算軟件評審規則》D.《會計電算化管理規章》
答案解析:財政部于1996年發布了《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
12.下列各項中,屬于會計檔案整理一般應采用的辦法是(D)。
A.按日整理B.按年整理C.二統一D.三統一
答案解析:會計檔案的整理一般采用“三統一”的辦法。即:分類標準統一、檔案形成統一、管理要求統一。
13.下列各項中,不屬于有價證券的是(D)。
A.國庫券B.股票C.企業債券D.信用卡存款
答案解析:有價證券是具有一定財產權利或者支配權利的票證,如股票、國庫券、其他企業債券等。信用卡存款屬于企業的貨幣資金款項。
14.對于各單位保存的會計檔案,如有特殊需要,經有關人員批準后,可以提供查閱或復制。有關人員是指(C)。
A.單位財務部門負責人 B.本單位主管財務負責人
C.本單位負責人D.本單位會計檔案管理人員
答案解析:1999年實施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各單位保存的會計檔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制,并辦理相關手續。
15.下列各項中,屬于最關注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業績以及現金流動情況的會計報表使用者是(D)。
A.股東B.債權人C.政府及相關機構D.企業經營者
答案解析:不同的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對財務會計報告所提供信息的要求各有側重,企業管理人員最關注的是企業財務狀況的好壞、經營業績的大小以及現金的流動情況。
二、多項選擇題(本類題共10小題,每小題4分,共40分。每小題備選答案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請選擇正確選項。)
1.下列各項中,屬于加強財政監督意義的有ABD()。
A.有利于嚴格財經紀律B.保證國家預算的全面完成
C.有利于單位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益D.有利于加強單位的會計工作管理
答案解析:選項A、B、C、D均符合題意。
2.下列各項中,屬于會計規范性文件的有(BD)。
A.《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B.《會計基礎工作規范》
C.《總會計師條例》D.《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答案解析:選項A、C屬于會計行政法規。
3.下列各項中,屬于需要每年更換會計賬簿的有(ABC)。
A.總分類賬B.日記賬C.多數明細賬D.備查賬簿
答案解析:總賬、日記賬和多數明細賬應每年更換一次。備查賬簿可以連續使用。
4.國家監督,主要是指(BCD)對各單位進行的監督。
A.會計師事務所B.國家財政機關C.國家審計機關D.國家稅務機關
答案解析:國家監督,主要是指財政、審計、稅務等機關依照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對各單位進行的監督,它是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的重要手段和形式。選項A是一種社會監督。
5.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企業保管期限為15年的會計檔案有(ABD)。
A.原始憑證B.記賬憑證C.銀行對賬單D.匯總憑證
答案解析:選項C的保管期限為5年。
6.下列各項中,屬于會計監督按監督主體分類的有(ABC)。
A.單位內部監督B.國家監督C.社會監督D.國家審計機關監督
答案解析:會計監督按監督主體分類,分為單位內部監督、國家監督和社會監督。
7.下列各項中,通用會計核算軟件具有的特點包括(BCD)。
A.針對性強B.通用性強C.功能全面D.見效快、成本低
答案解析:答案A屬于專用會計核算軟件的特點。
8.下列各項中,屬于錯賬更正方法的有(BCD)
A.差額更正法B.劃線更正法C.紅字沖銷法D.補充登記法
答案解析:錯賬更正方法有三種,即:劃線更正法、紅字沖銷法和補充登記法。
9.記賬憑證按照填制方法不同,可分為(AB)。
A.復式記賬憑證B.單式記賬憑證C.通用記賬憑證D.專用記賬憑證
答案解析:記賬憑證按照填制方法分為復式憑證和單式憑證。
10.會計電算化的三個基本層次有(ABC)。
A.會計核算電算化B.會計管理電算化C.會計決策電算化D.會計智能電算化
答案解析:會計電算化的三個基本層次是:會計核算電算化、會計管理電算化、會計決策電算化。因此,答案ABC正確。
三、判斷題(本類題共15小題,每小題2分,共30分。請判斷每小題的.表述是否正確,認為表述正確的請選擇“對”,認為表述錯誤的,請選擇“錯”。)
1.保障會計軟件及計算機硬件的正常運行是電算主管的職責。(錯)
答案解析:負責協調計算機及會計軟件系統的運行工作是電算主管的職責。本題表述屬于電算維護員的職責。
2.企業隨意低估收入,高估費用,是濫用謹慎性要求的表現。(對)
答案解析:謹慎性要求合理核算可能發生的費用和損失,如果隨意低估收入,高估費用,屬于濫用謹慎性原則,將被作為重大會計差錯進行處理。
3.會計核算軟件中的賬務處理模塊與應收/應付款核算模塊是各自獨立沒有聯系的。(錯)
答案解析:會計核算軟件中各功能模塊間相互聯系又相互獨立。
4.銀行存款日記賬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余額之間的核對,屬于賬賬核對的內容。(對)
答案解析:此種核對應屬于賬實核對的內容。
5.企業的半年報、季報和月報統稱為中期報告。(對)
答案解析:中期財務報告所指的“中期”是指短于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報告期間。因此,表述正確。
6.資產負債表是企業基本會計報表之一,亦稱財務狀況表,該表按月編制,是所有獨立核算的企業單位都必須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對)
答案解析:表述正確。
7.會計基礎工作主要是為會計核算和會計預測服務的基礎性工作的統稱。(錯)
答案解析:會計基礎工作主要是為會計核算和會計管理服務的各項基礎性工作的統稱。
8.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和定期兩類,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第一天算起。(對)
答案解析:表述符合規定。
9.記賬憑證準確無誤,但賬簿記錄出現金額錯誤,而且錯記金額大于正確金額,則應采用紅字更正法更正。(錯)
答案解析:此種情況屬于純登賬錯誤,無論錯記金額大小,都應采用劃線更正法更正。
10.各單位保存的會計檔案,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并辦理登記手續后,可以借出。(錯)
答案解析:不可借出,但符合手續的,可以查詢或復制。
11.企業設置的費用明細賬和收入明細賬,通常使用多欄式賬簿。(對)
答案解析:多欄式賬簿適用于收入、費用等明細賬的登記。
12.所有保管期滿的原始憑證均應按規定程序予以銷毀。(錯)
答案解析:對于保管期滿的會計憑證,其中如有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部門保管到結清債權債務時為止。
13.企業的序時賬,都應按照經濟業務發生的先后順序逐筆登記。(對)
答案解析:日記賬的特點是序時登記和逐筆登記。
14.會計工作交接結束后,為了明確責任,接管人員應當啟用新賬簿,重新登記。(錯)
答案解析:接管人員應繼續使用移交前的賬簿,不得擅自另立賬簿。
15.凡需要結出余額的賬戶,結出余額后,應當在“借或貸”等欄內寫明“借”或者“貸”等字樣。(對)
答案解析:符合登記賬簿規則。
會計基礎工作規范 篇14
摘要:隨著我國經濟發展步入新時代,對于會計基礎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形勢下的會計基礎工作對于我國會計行業整體經營和管理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和意義。本文從目前我國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現狀出發,通過現狀分析當前存在的問題,從而為進一步加強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提出針對性的個人建議和對策。
關鍵詞:新時代;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現狀;加強
前言
在新形勢下,隨著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公司企業采用現代化手段和方式進行強化財務管理,傳統的人力分析和比對慢慢被云計算、大數據等替代,盡管對于財務數據等處理效率有了極大的提高,但是對于信息來源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等無法提供保障,通過計算得來的結果和數據也就成為無本之源。所以,規范的會計基礎工作不會隨著處理工具、處理技術的進步而取代,都會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關鍵組成部分,其規范性應當長期堅持。一個單位要想提高其經濟管理水平,作為經濟管理的根基,加強規范會計基礎工作至關重要。
一、現階段,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在信息技術高速發展之前,會計基礎工作由填制和審核會計憑證、核對和登記會計賬簿、編審財務會計報表以及會計檔案的保存,會計制度和內控制度等組成。隨著信息技術和經濟發展,計算機已取代了上述的會計一系列的基礎工作,會計基礎工作更多的體現在流程的監控和原始票據的審核。目前,會計基礎工作規范還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一)會計工作相關規范不完善,使得會計人員工作時無據可依。部分人員在對原始單據的審批簽字方面缺乏嚴格審核,不按規定進行操作,自制原始憑證常發生涂改現象;與此同時,對于外來原始票據的預算計劃、有無對應項目、完整性審核等方面都缺乏嚴格的執行。
(二)新入職會計人員缺少專業的職業培訓,職業道德水平普遍較低,對于原始單據以及對經濟業務事項的真實合理性缺乏關注,使得其對會計工作缺乏嚴謹性和敬畏心。
(三)內部管理制度機制不健全。有的`單位崗位職責不明,并且沒有定期輪崗制度,相應的獎罰和監察制度也沒有建立,這也就造成部分會計人員會利用職務發生錯誤的可能。
(四)在資產管理方面,未形成科學的規章管理制度,尤其對于大型固定資產的購置處置流程,臨時設施清理、周轉材料、實物資產的盤存制度等都需要更進一步的健全和完善。合資清產無法落到實處,浮于表面導致家底不清、財產不實的狀況發生。
(五)沒有嚴格遵循相關規定將會計賬簿、會計憑證等進行裝訂整理和保管。
(六)領導個人意志的干預和影響也會對會計工作人員在對經濟事項的處理業務方面造成一定的阻礙,會影響會計信息數據的客觀真實和有效性。
二、進一步加強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對策
(一)嚴格選拔聘用新從業會計人員,加強培訓,提高工作主體的主觀能動性1.嚴格按照相關規章進行選人用人會計人員的選拔嚴格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從事會計工作應具備牢固扎實的會計專業知識,優秀過硬的會計專業技能,最重要的是還要有高尚的職業道德修養;在從事工作時必須嚴謹,不切合實際的工作崗位不隨意設置。2.強化財務人員考核與培訓,提高職業素養與專業技能業務水平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求,對單位的財務人員應進行定期考核和培訓。內容主要包括財務人員職業素養與專業技能業務水平兩方面。只有這樣,財務人員才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工作失誤,并及時處理問題,減少相應損失,為企業經濟的健康穩定發展提供服務和保障。
(二)建立和完善內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體系完善會計管理制度關鍵之一就是強化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內部管理,只有完善了內部管理制度,各崗位才能有效運行,才能真正發揮監督管理作用,促進經濟發展。首先,要結合實際采用合適的管理和標準化規范體系。管理體系的建立涉及人員崗位建立制度管控、會計文件說明制度管控、費用收與支核查制度管控、內部管理控制系統和財務方面管控,成本核實制度審查等數個方面。其次,在制定好監管制度后,還必須自覺遵守有關規定并嚴格執行。基礎會計工作非常全面,需要各部門通力合作。工作人員不能一味得依靠他人的監督,那便失去了制定規章制度的初衷和意義,必須自覺遵守有關規定并嚴格執行。只有每個人都同力協契,才能相得益彰,取得良好的效果。最后,必須明確規定各級領導班子的職責和管轄范圍,單位個人的崗位職責和工作標準,充分協調各部門、各崗位之間通力合作及互相監督,從而提高單位工作效率。對于工作中有明確的負責人員進行核查、審計和制表,非崗位工作人員不能參與。切實做到專職專責,非財務人員不能處理會計業務,非監察人員不能審查經濟報表等信息。
三、結語
綜上所述,當前新形勢下的會計基礎工作對于我國會計行業整體運營和管理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和意義。因此,有必要進一步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確保會計工作順利開展,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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