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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晏子諫殺燭鄒原文、翻譯

        時間:2024-02-27 00:11:43 好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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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晏子諫殺燭鄒原文、翻譯

        晏子諫殺燭鄒原文、翻譯1

          齊景公好弋,使燭鄒主鳥而亡之。公怒,詔吏欲殺之。晏子曰:

          “燭鄒有罪三,請數之以其罪殺之!惫唬

          “可!庇谑钦俣鴶抵埃唬

          “燭鄒,汝為吾君主鳥而亡之,是罪一也;使吾君以鳥之故殺人,是罪二也;使諸侯聞之以吾君重鳥而輕士 ,是罪三也。數燭鄒罪已畢,請殺之 。”公曰:

          “勿殺!寡人聞命矣!

          翻譯:

          譯文齊景公喜歡捕鳥。有一次,他捕到了一只漂亮的鳥,就命令燭鄒管理鳥。不久,鳥逃跑了。齊景公氣壞了,決定親手殺掉他。晏子說:“燭鄒有三條罪狀,請讓我列數他的罪狀然后殺掉他!庇谑钦僖姞T鄒,在齊景公面前列數他的罪行,說:“燭鄒!你是我們君王的養鳥人,卻讓鳥逃跑了,這是第一條罪行;讓我們君王為了一只鳥就要殺人,這是第二條罪行;讓諸侯聽到這件事,認為我們的君王看重鳥而輕視手下的人,這是第三條罪行。燭鄒的'罪已經列舉結束,請殺死燭鄒!本肮f:“不用處死了.我明白你的指教了!

          注釋弋:(yì)帶有繩子的箭,用來射鳥;系著繩的箭,此處名詞作動詞,指用弋射;此處指捕鳥使(使燭鄒主鳥):命令,派遣(上級對下級)。使(使吾君、使諸侯):致使,讓。是:這。故:原因,緣故。景公:姜姓,呂氏,名杵臼。春秋后期齊國國君,齊靈公之子,齊莊公之弟。好:愛好,喜愛。燭鄒:齊景公的一個臣仆。主:掌管,主管,負責管理;也可翻譯成“養”。詔:詔書,皇上的命令或文告。這里指下令。數(shǔ):歷數;列舉重:重視,以……為重。輕:輕視,以……為輕。聞命:接受教導。命:命令,這里指教導。亡:丟失,逃跑,讓……逃跑了,這里指讓鳥逃走了。以(以吾君重鳥):認為。以(以其罪而殺之):按照。以(以鳥之故):因為。士:商、西周、春秋時最低級的貴族階層;讀書人。前:前面。畢:結束。而:連詞表承接;連詞表并列 。汝:你。諫:規勸罪三:三條罪狀。古代漢語中數詞作定語常常放在中心詞后。下文的“罪一”“罪二”用法相同。是:這。欲(召吏欲殺之):想寡人:古代君主自稱。

          賞析:

          揭露當時的帝王統治者重鳥輕人的殘暴本質,頌揚晏子的機智、正直與能言善辯。人與人交流需掌握適當技巧,在勸誡指正別人時也應做到趨利避害。勸阻他人也要講究方法,有時應學會避其鋒芒,反而會事半功倍。晏子不是直接勸阻,而是間接婉轉地提醒齊景公殺了燭鄒會影響他的聲譽,從而使他改變了主意。

        晏子諫殺燭鄒原文、翻譯2

          作品原文

          景公好弋,使燭鄒主鳥而亡之。公怒,召吏欲殺之。晏子曰:“燭鄒有罪三,請數之以其罪而殺之!惫唬骸翱伞!庇谑钦俣鴶抵,曰:“燭鄒!汝為吾君主鳥而亡之,是罪一也;使吾君以鳥之故殺人,是罪二也;使諸侯聞之,以吾君重鳥而輕士,是罪三也。數燭鄒罪已畢,請殺之。”公曰:“勿殺,寡人聞命矣!

          作品譯文

          齊景公喜歡捕鳥,讓燭鄒管理那些鳥,不久,鳥飛走了。齊景公十分生氣,下令想讓官吏殺了他。晏子說:“燭鄒有三條罪行,請讓我將他的罪行一一列出加以斥責然后殺掉他!饼R景公說:“好的!庇谑驱R景公就召見了燭鄒。晏子在齊景公面前列數他的罪行,說:“燭鄒!你是我們君王的養鳥人,卻讓鳥逃跑了,這是第一條罪行;讓我們君王為了一只鳥而要殺人,這是第二條罪行;讓諸侯聽到這件事,認為我們的君王是看重鳥而輕視手下的人,這是第三條罪行。罪狀列完了,請殺了他!饼R景公說:“不用處死了,我明白你的指教了!

          作品注釋

          1、景公:姜姓,呂氏,名杵臼。春秋后期齊國國君,齊靈公之子,齊莊公之弟。、

          2、弋:(yì)帶有繩子的箭,用來射鳥;系著繩的箭,此處名詞作動詞,指用弋射;此處指捕鳥

          3、使(使燭鄒主鳥):命令,派遣(上級對下級)。

          4、燭鄒:齊國大夫

          5、主:掌管,主管,負責管理;也可翻譯成“養”。

          6、亡:丟失,逃跑,讓……逃跑了,這里指讓鳥逃走了。

          7、詔:詔書,皇上的命令或文告。這里指下令。

          8、欲(召吏欲殺之):想

          9、罪三:三條罪狀。古代漢語中數詞作定語常常放在中心詞后。上文的“罪一”“罪二”用法相同。

          10、請:請求

          11、數(shǔ):歷數;列舉

          12、以(以其罪而殺之):按照

          13、而:連詞表承接;連詞表并列。

          14、使(使吾君、使諸侯):致使,讓。

          15、汝:你。

          16、是:這。

          17、以(以鳥之故):因為。

          18、故:原因,緣故。

          19、好:愛好,喜愛。

          20、以(以吾君重鳥):認為。

          21、重:重視,以……為重。

          22、輕:輕視,以……為輕。

          23、士:商、西周、春秋時最低級的貴族階層;讀書人。

          24、前:前面。

          25、畢:結束。

          26、諫:規勸

          27、寡人:古代君主自稱。

          28、聞命:接受教導。命:命令,這里指教導。

          文章寓意

          1.揭露當時的帝王統治者重鳥輕人的殘暴本質,頌揚晏子的`能言善辯與機智、正直的精神。

          2.人與人交流需掌握適當技巧,在勸誡指正別人時也應做到趨利避害。

          3.勸阻他人也要講究方法,有時應學會避其鋒芒,就會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4.晏子不是直接勸阻,而是間接委婉地提醒齊景公殺了燭鄒會影響他的聲譽,從而使他改變了主意(晏子的高明之處)。

          作者簡介

          劉向(約公元前77年—公元前6年),原名更生,字子政,西漢楚國彭城(今江蘇徐州)人,祖籍秦泗水郡豐縣(今江蘇豐縣),漢朝宗室,先祖為豐縣劉邦異母弟劉交。劉向是西漢經學家、目錄學家、文學家,其散文主要是秦疏和校讎古書的“敘錄”,較有名的有《諫營昌陵疏》和《戰國策敘錄》,敘事簡約,理論暢達、舒緩平易是其主要特色。

          劉向是楚元王劉交四世孫。漢宣帝時,為諫大夫。漢元帝時,任宗正。以反對宦官弘恭、石顯下獄,旋得釋。后又以反對恭、顯下獄,免為庶人。漢成帝即位后,得進用,任光祿大夫,改名為“向”,官至中壘校尉。

          曾奉命領校秘書,所撰《別錄》,是我國最早的圖書公類目錄。三篇,大多亡佚。今存《新序》、《說苑》、《列女傳》、《戰國策》等書,其著作《五經通義》有清人馬國翰輯本,《山海經》是其與其子劉歆共同編訂。原有文集,已佚,明人輯為《劉中壘集》。

        晏子諫殺燭鄒原文、翻譯3

          晏子諫殺燭鄒

          朝代:先秦

          作者:佚名

          原文:

          齊景公好弋,使燭鄒主鳥而亡之。公怒,詔吏欲殺之。晏子曰:“燭鄒有罪三,請數之以其罪殺之!惫唬骸翱!庇谑钦俣鴶抵,曰:“燭鄒,汝為吾君主鳥而亡之,是罪一也;使吾君以鳥之故殺人,是罪二也;使諸侯聞之以吾君重鳥而輕士,是罪三也。數燭鄒罪已畢,請殺之。”公曰:“勿殺!寡人聞命矣!

          譯文

          齊景公喜歡捕鳥。有一次,他捕到了一只漂亮的鳥,就命令燭鄒管理鳥。不久,鳥逃跑了。齊景公氣壞了,決定親手殺掉他。晏子說:“燭鄒有三條罪狀,請讓我列數他的罪狀然后殺掉他。”于是召見燭鄒,在齊景公面前列數他的罪行,說:“燭鄒!你是我們君王的養鳥人,卻讓鳥逃跑了,這是第一條罪行;讓我們君王為了一只鳥就要殺人,這是第二條罪行;讓諸侯聽到這件事,認為我們的君王看重鳥而輕視手下的人,這是第三條罪行。燭鄒的罪已經列舉結束,請殺死燭鄒!本肮f:“不用處死了.我明白你的指教了。”

          注釋

          弋:(yì)帶有繩子的箭,用來射鳥;系著繩的箭,此處名詞作動詞,指用弋射;此處指捕鳥

          使(使燭鄒主鳥):命令,派遣(上級對下級)。

          使(使吾君、使諸侯):致使,讓。

          是:這。

          故:原因,緣故。

          景公:姜姓,呂氏,名杵臼。春秋后期齊國國君,齊靈公之子,齊莊公之弟。

          好:愛好,喜愛。

          燭鄒:齊景公的一個臣仆。

          主:掌管,主管,負責管理;也可翻譯成“養”。

          詔:詔書,皇上的命令或文告。這里指下令。

          數(shǔ):歷數;列舉

          重:重視,以……為重。

          輕:輕視,以……為輕。

          聞命:接受教導。命:命令,這里指教導。

          亡:丟失,逃跑,讓……逃跑了,這里指讓鳥逃走了。

          以(以吾君重鳥):認為。

          以(以其罪而殺之):按照。

          以(以鳥之故):因為。

          士:商、西周、春秋時最低級的'貴族階層;讀書人。

          前:前面。

          畢:結束。

          而:連詞表承接;連詞表并列。

          汝:你。

          諫:規勸

          罪三:三條罪狀。古代漢語中數詞作定語常常放在中心詞后。下文的“罪一”“罪二”用法相同。

          是:這。

          欲(召吏欲殺之):想

          寡人:古代君主自稱。

          寓意

          揭露當時的帝王統治者重鳥輕人的殘暴本質,頌揚晏子的機智、正直與能言善辯。

          人與人交流需掌握適當技巧,在勸誡指正別人時也應做到趨利避害。

          勸阻他人也要講究方法,有時應學會避其鋒芒,反而會事半功倍。

          晏子不是直接勸阻,而是間接婉轉地提醒齊景公殺了燭鄒會影響他的聲譽,從而使他改變了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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