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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企業(yè)公司章程

        時間:2024-05-18 08:42:38 企業(yè)章程 我要投稿

        企業(yè)公司章程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我們可以接觸到章程的地方越來越多,章程反映了一個組織全體成員共同的理想、愿望、意志,體現(xiàn)了全體成員的共同利益,必須在全體成員達成共識的基礎上才能建立起來。那么章程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企業(yè)公司章程,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企業(yè)公司章程

        企業(yè)公司章程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由等方共同出資,設立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為準。

          第二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公司名稱:

          第四條:住所:

          第三章:公司經營范圍

          第五條:公司經營范圍:______(注審批事項此處按許可證核定范圍填寫)。

          第四章:公司注冊資本及股東的姓名(名稱)、認繳出資額、

          第六條:公司注冊資本:______元人民幣。

          第七條:股東的姓名(名稱)、認繳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比例及出資方式如下:

          (一)股東姓名或名稱:

          (二)認繳出資數(shù)額:

          (三)出資時間:

          (四)出資比例(%):

          (五)出資方式:

          (六)合計:

          第五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guī)則

          第八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比例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執(zhí)行董事、監(jiān)事,決定有關執(zhí)行董事、監(jiān)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執(zhí)行董事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jiān)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fā)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有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十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風險提示:

          公司的出資情況千差萬別,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況不能完全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或者股份出資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將導致表決權無法行使。如果有這些情況,股東出資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賦予某些特定股東特別表決權,或者在無法表決時按照特定比例通過表決或者特定股東直接決定。

          比如在章程中約定股東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決權,由一方持有較多表決權或者股東會普通決議需半數(shù)以上(含半數(shù))表決權通過來解決。當然,在公司章程對股東行使表決權的方式沒有明確規(guī)定時,應依照公司法的'規(guī)定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一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____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每年召開_____次。代表_____分之_____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執(zhí)行董事,監(jiān)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二條:股東會會議由執(zhí)行董事召集和主持。風險提示:

          公司法規(guī)定股東會的召集權在董事會,當董事會或董事長不履行法定職責時,為了避免公司運營遭受影響,損害股東權益,應當在章程中賦予符合一定條件的股東,在特殊情況下有直接召集股東會的權利?勺鋈缦乱(guī)定:

          如果董事會違反本章程規(guī)定,拒絕召集股東會,或不履行職責時,持有公司10%(比例可以根據(jù)公司具體情況酌定)以上的股東,享有不通過董事會自行召集股東會的權利

          股東自行召集的股東會由參加會議的出資最多的股東主持。執(zhí)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jiān)事召集和主持。監(jiān)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條: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_____分之_____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四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zhí)行董事一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執(zhí)行董事任期________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十五條:執(zhí)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議報告工作。

          (二)執(zhí)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審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預算決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fā)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jù)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六條:公司設經理,有執(zhí)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執(zhí)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訂公司的具體規(guī)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股東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七條:公司不設監(jiān)事會,設監(jiān)事______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監(jiān)事任期每屆為________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監(jiān)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zhí)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風險提示:

          公司法只規(guī)定了有限公司的董事執(zhí)行職務違法、侵犯公司與股東權益,造成損失時,承擔賠償責任,但具體救濟途徑沒有規(guī)定。為了完善救濟途徑,可在章程中做如下規(guī)定:

          董事、監(jiān)事、經理在執(zhí)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公司章程規(guī)定,以及因無故不履行職務、擅自離職,侵犯公司與股東合法權益,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發(fā)生上述情形且公司怠于起訴時,任何股東有權代表公司提起訴訟。因訴訟而發(fā)生的實際支出,由公司承擔。

          (三)當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執(zhí)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規(guī)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的規(guī)定,對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第六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條:執(zhí)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條: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股東會議。

          (二)檢查股東會議的落實情況,并向股東會報告。

          (三)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文件。

          (四)在發(fā)生戰(zhàn)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東報告。

          第七章: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部分或者全部出資。

          第二十二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shù)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____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shù)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yōu)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協(xié)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xié)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

          第二十三條:公司的營業(yè)期限________年,以工商登記機關核準期限為準。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____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一)公司被依法宣傳破產。

          (二)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xiàn),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xù)的除外。

          (三)股東會決議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一式______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______份。

          全體股東親筆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yè)公司章程2

          公司名稱/姓名:

          住址:

          性別:

          年齡:

         。ㄆ渌匣锶税瓷狭许樞蛱顚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yè)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y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方共同出資,設立合伙企業(yè)(以下簡稱企業(y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為準。

          第三條 企業(yè)名稱、地址及性質

          企業(yè)名稱:

          企業(yè)地址:

          企業(yè)性質:

          第二章 經營范圍及宗旨

          第四條 合伙宗旨:

          第五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六條 合伙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章合伙人出資額、出資方式及期限

          第七條 合伙人出資額、出資方式及合伙人性質

          1、合伙人(公司名稱/個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合伙人性質為__________________(普通合伙人還是有限合伙人)。

         。病⒑匣锶耍ü久Q/個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合伙人性質為__________________(普通合伙人還是有限合伙人)。

          第八條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shù)計付______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四章 盈余分配及債務承擔

          第十條 盈余分配,按照合伙協(xié)議的約定辦理;合伙協(xié)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xié)商決定;協(xié)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

          第十一條 債務承擔:合伙債務應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由普通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對基于其他合伙人(包括有限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過失形成的債務,普通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責任的合伙人進行追償。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y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五章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第十二條 入伙

         。薄⑿潞匣锶巳牖,除合伙協(xié)議另有約定外,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xié)議。

          2、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yè)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退伙

         。、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退伙需提前________日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退伙后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yè)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給合伙企業(yè)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shù)臄?shù)額。

         。、退伙人在合伙企業(yè)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伙協(xié)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企業(yè)造成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fā)生的有限合伙企業(yè)債務,以其退伙時從有限合伙企業(yè)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yè)財產少于合伙企業(yè)債務的,退伙人應當依照合伙協(xié)議規(guī)定分擔虧損。

          第十四條 出資的轉讓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協(xié)議的約定轉讓其在有限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但應當提前__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轉讓時其他合伙人有優(yōu)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六章 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第十五條 合伙企業(yè)由普通合伙人執(zhí)行合伙事務。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薄ν忾_展業(yè)務,訂立合同。

         。病匣锸聞者M行日常管理。

          第十六條 合伙人不執(zhí)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yè)。其權限是:

         。薄ζ髽I(yè)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病⒙犎『匣镓撠熑碎_展業(yè)務情況的報告。

         。、查閱有限合伙企業(yè)的財務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第七章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事項

          第十七條 合伙企業(yè)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終止

         。、合伙期限屆滿。

          2、合伙協(xié)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xiàn)。

         。场⑷w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础⒑匣飬f(xié)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xiàn)或者無法實現(xiàn)。

         。、合伙事業(yè)違反法律規(guī)定被撤銷。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原因。

          第十八條 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病⑶逅愫笕缬杏,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割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场⑶逅愫笕缬刑潛p,先以合伙企業(yè)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shù)牟糠,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八章 糾紛解決

          第十九條 合伙人之間如發(fā)生糾紛,應共同協(xié)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yè)發(fā)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參照合伙協(xié)議執(zhí)行,或者由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進行修訂、補充。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的,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合伙人簽名: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業(yè)公司章程3

          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伙宗旨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shù)計付

          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 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jù),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為據(jù),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zhí)行合同規(guī)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yōu)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企業(yè)公司章程4

          章 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機制,促進企業(yè)發(fā)展,規(guī)范公司內部行為,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公司依法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注冊取得法人資格,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三條: 公司有經營活動中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接受有關機關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管理。

          第二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 公司名稱:

          第四條: 公司住所:

          公司類型: 有限公司(法人獨資) 第三章 宗旨、經營范圍

          第五條: 公司的宗旨為:適應市場經濟形勢,信守職業(yè)道德,開展靈活經營,生財有道,遵紀守法,不斷改善社會服務工作,努力的提高企業(yè)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六條: 公司的經營范圍:

          第四章 公司注冊資本及股東姓名、出資情況 第七條:公司注冊資本: 萬元人民幣。

          實收資本 萬元人民幣,公司注冊資本分 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股東首期出資 萬元人民幣,于公司設立登記前到位,第 期出資萬元人民幣,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二年內繳足。

          第八條:股東的姓名、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如下: 股東姓名或名稱 股東證件號 出資額 出資時間 出資方式

          第五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guī)則 第九條:公司不設股東會,股東行使下列職權:

          (一)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 委派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jiān)事,決定有關董事、監(jiān)事的報酬事項;

          (三) 審查批準執(zhí)行董事的報告;

          (四) 審查批準監(jiān)事的報告;

          (五) 審查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 審查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七) 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定;

          (八) 對發(fā)行公司債券作出決定;

          (九) 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定;

          (十)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條:股東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定,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由股東簽名后置備于公司。

          第十一條:本公司設執(zhí)行董事一名,執(zhí)行董事由股東決定產生。執(zhí)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 負責向股東報告工作;

          (二) 執(zhí)行股東的決定;

          (三) 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 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 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 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fā)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 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 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 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jù)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執(zhí)行董事每屆任期為 3 年,執(zhí)行董事任期屆滿,由股東決定可以連任。

          第十三條:本公司設經理一人,經理由執(zhí)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經理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zhí)行董事決議;

          (二) 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 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 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體規(guī)章;

          (六) 提請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人選;

          (七) 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由執(zhí)行董事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 執(zhí)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四條:執(zhí)行董事 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五條:本公司設監(jiān)事 名,監(jiān)事由股東決定產生,監(jiān)事每屆任期為 3 年,監(jiān)事任期屆滿,由股東決定可以連任。監(jiān)事保護公司股東利益,保護公司職工的利益。監(jiān)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 檢查公司財務;

          (二) 對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zhí)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決定的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 當執(zhí)行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zhí)行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 向股東提出提案;

          (五)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guī)定,對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jiān)事。

          第六章股東認為需要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guī)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第十七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股東應有書面決定,并簽定書面股權轉讓協(xié)議。

          第十八條:公司的營業(yè)期限為 年,自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之日起計算。

          第十九條: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ㄒ唬┕颈灰婪ㄐ嫫飘a;

         。ǘ┕菊鲁桃(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xiàn),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xù)的除外;

         。ㄈ┕蓶|決定解散;

          (四)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ㄎ澹┮婪ū坏蹁N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六)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guī)定予以解散;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二十一條:公司章程修改涉及登記事項變更的,應在《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原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記事項的,應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公司的董事、監(jiān)事、經理發(fā)生變動的,應向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未盡事宜,由股東修訂、補充。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解釋權歸股東。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涉及公司登記事項的,以公司登記機關準予登記的事項為準。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經股東簽名或蓋章有效。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一式 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一份。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于 年 月 日訂立,自陜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公司設立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未規(guī)定的事項,按《公司法》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股東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企業(yè)公司章程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章程是由公司股東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制定。

          第二條本公司依法登記注冊,是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企業(yè)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三條本公司從事經營活動,承諾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守社會公德,商業(yè)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二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四條公司名稱:

          第五條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經營范圍及方式

          第六條本公司的經營范圍是:

          第四章公司注冊資本

          第七條本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萬元。

          第五章股東姓名

          第八條本公司的股東:

          第六章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及出資時間

          第九條股東各方的姓名或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及出資時間為

          股東名稱

          出資方式

          出資額(萬元)

          出資時間

          第七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和議事規(guī)則

          第十條本公司下設股東、執(zhí)行董事、監(jiān)事、經理。

          第十一條股東行使下列職權,做出決定時,應當采取書面形式,簽名后置備于公司。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任免執(zhí)行董事,決定有關執(zhí)行董事的報酬及支付方式;

          3、任免由非職工代表出任的監(jiān)事,決定有關監(jiān)事的報酬及支付方式;

          4、批準執(zhí)行董事的'報告;

          5、批準監(jiān)事的報告;

          6、決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式;

          7、決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決定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

          9、決定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條公司設執(zhí)行董事一人,由股東委派。

          第十三條執(zhí)行董事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2、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3、制訂公司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4、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5、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6、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四條執(zhí)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經股東重新委派可以連任。

          第十五條公司下設經理一人。經理由股東聘任或者解聘。

          第十六條公司經理向股東負責,并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zhí)行董事的工作安排;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guī)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第十七條公司下設監(jiān)事一人。由股東委派產生,監(jiān)事任期每屆為三年,經股東重新委派可以連任。

          第十八條監(jiān)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zhí)行董事、經理執(zhí)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

          3、當執(zhí)行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zhí)行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條執(zhí)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東委派。

          第九章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二十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公司應在每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議報告,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第二十一條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guī)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的公積金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

          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辦法

          第二十二條解散事由公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解散:

          1、章程規(guī)定經營期限屆滿;

          2、股東會決議解散;

          3、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被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關閉;

          4、破產。

          第二十三條清算辦法,本公司終止時,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1、清算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通知或者公舌債權人;

          3、處理與清算有關公司未了結的業(yè)務;

          4、清繳所欠稅款;

          5、清繳債權、債務;

          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剩余財產;

          7、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二十四條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制定清算萬案,并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制作清算報昔、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并報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一章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營業(yè)期限為______年,從在《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之日起計算,期滿后如繼續(xù)經營,須經股東會決定,并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xù)。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______式______份,公司存檔______份,股東______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______份

          股東簽字(印章):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業(yè)公司章程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本公司運行機制,確立和規(guī)范公司組織和行為準則,保障公司的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二條公司名稱:

          第三條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

          第四條公司經營范圍:

          第五條公司注冊資本:

          第四章股東的姓名或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第六條股東各方的姓名或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及出資時間為:

          股東名稱

          出資額(萬元)

          出資方式

          出資時間

          第五章股東的權利義務

          第七條股東的權利

         。薄⒓踊蛲七x代表參加股東會并根據(jù)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或監(jiān)事會成員;

         。础⒁勒辗、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獲取股利并轉讓;

         。、優(yōu)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丁(yōu)先購買公司新增的注冊資本;

         。、公司終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提案權;

         。、有權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第八條股東的義務

         。薄磿r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2、依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企業(yè)債務;

         。、公司在辦理開業(yè)注冊登記手續(xù)后,不得抽回資金,但經股東會議同意后,股權可以繼承、買賣、轉讓、饋贈。

          第九條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1、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資;

          2、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shù)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第六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guī)則

          第十條本公司設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執(zhí)行董事、監(jiān)事,決定有關執(zhí)行董事、監(jiān)事的'報酬事項;

         。、審議批準執(zhí)行董事的報告;

          4、審議批準監(jiān)事的報告;

         。怠徸h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對發(fā)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保啊⑿薷墓菊鲁。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議文件上簽字、蓋章。

          第十一條股東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依法應該召開臨時股東會的,應當依法召開。

          第十二條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東會對其他事項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東會會議的召集、主持、議事方式、表決程序、表決權等除本章程另有規(guī)定外皆依照公司法相關規(guī)定。

          第十三條本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zhí)行董事1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執(zhí)行董事任期3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十四條執(zhí)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薄⒇撠熣偌蓶|會會議,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執(zhí)行股東會的決議;

         。、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怠⒅朴喒镜睦麧櫡峙浞桨负蛷浹a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fā)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根據(jù)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本公司設經理一人,經理由執(zhí)行董事兼任。經理對執(zhí)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zhí)行董事的決定;

         。病⒔M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制定公司的具體規(guī)章;

         。、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贰Q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zhí)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執(zhí)行董事授予的其他權力。

          第十六條公司不設監(jiān)事會。設監(jiān)事一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監(jiān)事任期3年,連選可以連任。監(jiān)事行使下列職權

         。、檢查公司財務;

         。病(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zhí)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意見;

         。、當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在執(zhí)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規(guī)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議案;

          6、依公司法的規(guī)定,對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訴訟。

          第七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條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執(zhí)行董事?lián),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p>

          第八章公司財務、會計和利潤分配方案

          第十八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財政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九條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會計事務所審計。

          第二十條財務會計報告應于會計事務所審計后_______日內送交各股東。

          第二十一條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_______%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__%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的,在依照前款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在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股東會決議,可以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利潤,按照股東的實繳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二十二條公司的營業(yè)期限______年,自公司設立之日起。

          第二十三條公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解散

         。、本章程規(guī)定的經營期限屆滿;

         。、股東會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解散;

          4、依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規(guī)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四條公司解散依法應當清算的,依法組成公司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二十五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1、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算單;

         。、通知、公告?zhèn)鶛嗳耍?/p>

         。场⑻幚砼c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yè)務;

         。、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清理債權、債務;

          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贰⒋砉緟⑴c民事訴訟活動;

          8、發(fā)現(xiàn)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時,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二十六條公司財產能夠清償公司債務的,清算按下列順序清償

         。、支付清算費用;

         。病⒅Ц堵毠すべY和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

          3、繳納所欠稅款;

         。、清償公司債務。

          公司財產按前款規(guī)定清償后剩余財產,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第二十七條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公司章程規(guī)定與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的,以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未盡事宜,由股東會修訂、補充。

          全體股東簽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業(yè)公司章程7

        各位董事:

          為保護投資者權益,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對《公司章程》進行了修訂,具體情況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_______條原內容為:

          公司利潤分配的具體實施:

          (一)利潤分配所考慮因素:公司著眼于長遠和可持續(xù)發(fā)展,在綜合分析公司經營發(fā)展實際、股東要求和意愿、社會資金成本、外部融資環(huán)境等因素的基礎上,充分考慮公司當前及未來盈利規(guī)模、現(xiàn)金流量狀況、發(fā)展所處階段、項目投資資金需求、發(fā)行融資、銀行信貸及債權融資環(huán)境等情況,建立對投資者持續(xù)、穩(wěn)定、科學的回報機制,以保證利潤分配政策的持續(xù)性和穩(wěn)定性。

          (二)利潤分配原則:公司利潤分配充分考慮和聽取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獨立董事和外部監(jiān)事的意見,應充分考慮現(xiàn)金分紅的原則。

          (三)利潤分配周期和相關決策機制:公司應至少每_______年重新審定一次利潤分配規(guī)劃。

          由公司董事會結合具體經營數(shù)據(jù),充分考慮公司盈利規(guī)模、現(xiàn)金流量狀況、發(fā)展階段及當期資金需求,結合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獨立董事和外部監(jiān)事的意見,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紅方案,并經公司股東大會表決通過后實施。

          (四)公司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方案作出決議后,公司董事會須在股東大會召開后_______個月內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發(fā)事項。

          若存在股東違規(guī)占用公司資金情況的,公司應當扣減該股東所分配的現(xiàn)金紅利,以償還其占用的資金。

          (五)利潤分配調整機制

          公司如因外部經營環(huán)境或自身經營狀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而需調整分紅政策的,應以股東權益保護為出發(fā)點,詳細說明相關原因后,履行相應的決策程序。

          公司應積極充分聽取獨立董事意見,并主動與中小股東進行溝通和交流,征集中小股東的意見和訴求。

          由董事會提交議案通過股東大會進行表決,并需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制定或審議利潤分配方案時,公司可以積極為股東提供包括網絡互動、電子郵件、傳真、電話、網絡投票在內的多種渠道,聽取中小股東的意見。

          現(xiàn)修改為:

          “第一百八十六條:利潤分配方案的'研究論證程序、決策機制及審議程序

          (一)利潤分配方案的研究論證程序、決策機制

          1、在定期報告公布前,公司管理層、董事會應當在充分考慮公司持續(xù)經營能力、保證正常生產經營及業(yè)務發(fā)展所需資金和重視對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的前提下,研究論證利潤分配預案。

          董事會應當認真研究和論證公司現(xiàn)金分紅的時機、條件和最低比例、調整的條件及其決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獨立董事應當發(fā)表明確意見。

          獨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東的意見,提出分紅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會審議。

          2、公司董事會擬訂具體的利潤分配預案時,應當遵守我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和本章程規(guī)定的利潤分配政策。

          3、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利潤分配預案并在定期報告中公告后,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股東大會審議利潤分配方案時,公司應當提供網絡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東參與股東大會表決。

          4、公司在上一會計年度實現(xiàn)盈利,但公司董事會在上一會計年度結束后未提出現(xiàn)金分紅方案的,應當征詢獨立董事的意見,并在定期報告中披露未提出現(xiàn)金分紅方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紅的資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獨立董事還應當對此發(fā)表獨立意見并公開披露。

          5、在公司董事會對有關利潤分配方案的決策和論證過程中,以及在公司股東大會對現(xiàn)金分紅具體方案進行審議前,公司可以通過電話、傳真、信函、電子郵件、公司網站上的投資者關系互動平臺等方式,與獨立董事、中小股東進行溝通和交流,充分聽取獨立董事和中小股東的意見和訴求,及時答復中小股東關心的問題。

          6、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時,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_____%以上股份的股東有權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guī)則》和本章程的相關規(guī)定,向股東大會提出關于利潤分配方案的臨時提案。

          (二)利潤分配方案的審議程序

          1、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利潤分配預案后,方能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董事會在審議利潤分配預案時,需經全體董事過半數(shù)同意,且經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同意方為通過。

          2、股東大會在審議利潤分配方案時,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shù)通過。

          如股東大會審議發(fā)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積金轉增股本的方案的,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3、股東大會批準利潤分配方案后,公司董事會須在股東大會結束后_______個月內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發(fā)事項。

          本議案在經董事會審議后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請各位董事予以審議。

          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企業(yè)公司章程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法》,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以下簡稱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簽訂的建立合資______有限公司合同(以下簡稱合資合同),制訂本公司章程。

          第二條、合資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

          外文名稱為:___________

          合資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名稱、法定地址

          甲方名稱: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

          第四條、合資公司為有限公司

          第五條、合資公司為中國法人,受中國法律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guī)定。

          第二章、宗旨、經營范圍

          第六條、合資公司的經營目標:___________

          第七條、合資公司的經營范圍是:___________

          第三章、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八條、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為______萬元。

          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為______。

          第九條、甲、乙方出資如下:

          甲方出資:______萬元

          出資方式:

          占注冊資本的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萬元

          出資方式:

          占注冊資本的______%

          第十條、甲、乙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繳清各自出資額。

          第十一條、甲、乙方繳付出資額后,經合資公司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資,出具驗資報告后,由合資公司據(jù)以發(fā)給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主要內容:合資公司名稱、成立日期、合資者名稱及出資額、出資日期、發(fā)給出資證明書日期等。

          第十二條、合資期內,合資公司不得減少注冊資本數(shù)額。

          第十三條、任何一方轉讓其出資額,不論全部或部分,都須經另一方同意。一方轉讓時,另一方有優(yōu)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應由董事會一致通過后,并報原審批______機構批準,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

          第四章、董事會

          第十五條、合資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董事會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職權主要如下:

          1、決定和批準總經理的重要報告;

          2、批準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年度利潤和分配方案;

          3、通過公司的重要規(guī)章制度;

          4、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5、修改公司規(guī)章;

          6、討論決定合資公司終止或與另一個經濟組織合并;

          7、決定聘用總經理、總工程師、審計師等高級職員;

          8、負責合資公司終止和期滿時的清算工作;

          9、其它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七條、董事會由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董事___________年,可以連任。

          第十八條、董事會董事長由甲方委派。

          第十九條、甲、乙方在委派和更換董事人選時,應書面通知董事會。

          第二十條、董事會每年應至少召開一次董事會會議。經二名以上的董事提議,可以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會議原則上在公司所在地舉行。

          第二十二條、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長缺席時由副董事長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三條、董事長應在董事會開會前______天書面通知各董事,寫明會議內容、時間和地點。

          第二十四條、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議,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會。如屆時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則作為棄權。

          第二十五條、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法定人數(shù)為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夠三分之二人數(shù)時,其通過的決議無效。

          第二十六條、董事會每次會議,須作詳細的書面記錄,并由全體出席董事簽字。代理人出席時,由代理人簽字。記錄文字使用中文。

          第五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七條、公司應采用管理機構由董事會領導并對董事會負責的總經理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總經理應由經驗豐富的專業(yè)人員擔任,由董事會聘任。

          第二十九條、總經理負責公司日常經營與管理。

          第三十條、總經理的_____為兩年,經董事會聘請,可以連任。

          第三十一條、其它管理人員由總經理提名并由董事會任命并應具有適合的專業(yè)知識和經驗。以上人員如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董事會決議,可以隨時解聘。如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財務會計

          第三十二條、合資公司的財務會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制定的合資經營企業(yè)財務會計制度規(guī)定辦理。

          第三十三條、合資公司會計年度采用日歷年制,自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月______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三十四條、合資公司的一切憑證、帳本、報表,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五條、合資公司采用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人民幣同其它貨幣折算,按實際______發(fā)生之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匯價計算。

          第三十六條、合資公司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fā)生制原則和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三十七條、合資公司帳務處理會計帳冊上應記載如下內容

          1、合資公司所有的現(xiàn)金收入,支出數(shù)量;

          2、合資公司所有的物資出售購入情況;

          3、合資公司注冊資本及負債情況;

          4、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繳納時間,增加及轉讓情況。

          第三十八條、合資公司財務部門應在每一個會計年度頭______個月編制上一會計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經審計師審核簽字后,提交董事會會議通過。

          第三十九條、合資各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由董事會決定其固定自產的折現(xiàn)年限。

          第四十條、合資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規(guī)定以及和營公司的規(guī)定辦理。

          第七章、利潤分配

          第四十一條、合資公司從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中提取儲備基金,企業(yè)發(fā)展基金和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確定

          第四十二條、合資公司依法繳納所得稅和提取各項資金后的'利潤,按照甲、乙方雙方在注冊資本金中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四十三條、合資公司每年分配利潤一次。每個會計年度后______個月內公布利潤分配方案和各方應分的利潤額。

          第四十四條、合資公司上一個會計年度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的利潤。上一個會計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并入本會計年度利潤分配。

          第八章、職工

          第四十五條、合資公司職工的招收,招聘,辭退,辭職,工資,福利,勞動_____,_____,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yè)勞動管理規(guī)定》及其實施辦法辦理。

          第四十六條、合資公司所需職工,可以由當?shù)貏趧硬块T推薦,或者經勞動部門同意后,由合資公司公開招收,但一律通過考試,擇優(yōu)錄用。

          第四十七條、合資公司有權對違反和營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職工,給予警告,記過,降薪的處分,情節(jié)嚴重,可予以開除。

          第四十八條、職工的工資待遇,參照中國的有關規(guī)定,根據(jù)合資公司具體情況,由董事會確定,并在勞動合同中具體規(guī)定。合資公司隨著發(fā)展,職工業(yè)務能力和技術水平地提高,適當提高職工的工資。

          第四十九條、職工的福利,獎金,_____和勞動_____等事宜,合資公司將分別在各項制度中加以規(guī)定,確保職工在正常的條件下從實生產和工作。

          第九章、期限,終止,清算

          第五十條、合資期限為______年。自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之日起計算。

          第五十一條、甲、乙方如一致同意延長合資期限,經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應在合資期滿前六個月向審批機構提交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能延長,并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

          第五十二條、甲、乙方一致認為終止合資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時,可提前終止合資。

          第五十三條、合資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時,董事會應提出清算程序、原則和清算委員會人選,組成清算委員會,對合資公司財產進行清算。

          第五十四條、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對合資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制定清算方案,提請董事會通過后執(zhí)行。

          第五十五條、清算期間,清算委員會代表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五十六條、清算費用和清算委員會成員的酬勞應從合資公司現(xiàn)存財產中優(yōu)先支付。

          第五十七條、清算委員會對合資公司的債務全部清償后,其剩余的財產按甲、乙方雙方在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五十八條、清算結束后,合資公司應向審批機構提出報告,并向原登記機構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繳回營業(yè)執(zhí)照,同時對外公告。

          第五十九條、合資公司結業(yè)后,其各種帳冊,由甲方保存。

          第十章、規(guī)章制度

          第六十條、合資公司董事會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有

          1、經營管理制度;

          2、職工守則;

          3、勞動工資制度;

          4、職工考勤、升級與獎懲制度;

          5、職工福利制度;

          6、財務制度;

          7、公司解散時的清算程序;

          8、其它必要的規(guī)章制度。

          第十一章、附則

          第六十一條、本章程的修改,必須經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決議,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

          第六十二條、本章程用中文書寫。

          第六十三條、本章程經甲乙雙方投資人批準才能生效。

          第六十四條、本章程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雙方的投資代表在______簽字。

          甲方代表(簽章):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代表(簽章):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企業(yè)公司章程9

          為了規(guī)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維護公司、股東、債權人的權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公司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由______、______共同出資設立__ABC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 公司經營范圍

          第三條 經營范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注冊資本

          第四條 公司注冊資本:___________ 實收資本:_____________

          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必須召開股東會并由三分之二以上股東通過并作出決議。公司減少注冊資本,還應當自作出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后申請變更登記,公司變更注冊資本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公司減資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

          第四章 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第五條 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股東名稱 身份證號碼 認繳額 實繳額 出資方式 出資比例 出資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公司成立后,應向股東簽發(fā)出資證明書。

          第七條 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股東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應當在公司設立登記時提交已辦理其財產權轉移手續(xù)的證明文件。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

          第五章

          第八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1)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并根據(jù)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2)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選舉和被選舉為執(zhí)行董事或監(jiān)事;

          (4)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獲取股權并轉讓;

          (5)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yōu)先購買權;

          (6)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7)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yōu)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8)公司終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9)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jiān)事會會議決議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第九條 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guī)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3)不按前款規(guī)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4)公司成立后,發(fā)現(xiàn)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5) 公司成立后,股東不得抽逃出資;

          第六章 股東轉讓出資

          第十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shù)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shù)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yōu)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協(xié)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xié)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

          第十一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強制執(zhí)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

          第十二條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fā)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1)公司連續(xù)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xù)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3)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xiàn),股東會議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xù)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xié)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

          第七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guī)則

          第十五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執(zhí)行董事,決定有關執(zhí)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監(jiān)事,決定有關監(jiān)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執(zhí)行董事的報告;

          (5)審議批準監(jiān)事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fā)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11)對公司向其他企業(yè)投資或者為他人擔保作出決定;

          (12)修改公司章程;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

          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第十六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七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并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jiān)事會或者不設監(jiān)事會的公司監(jiān)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由執(zhí)行董事召集并主持。執(zhí)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公司的監(jiān)事召集和主持,監(jiān)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條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一條 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zhí)行董事一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一致同意選舉__________為執(zhí)行董事。執(zhí)行董事對公司股東會負責;執(zhí)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zhí)行董事負責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第二十二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_________為法定代表人兼執(zhí)行董事、經理,法定代表人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zhí)行股東會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fā)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jù)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 公司設經理1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_________為經理。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結構設置方案;

          (4)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guī)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 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zhí)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 經理不是股東的,列席股東會會議。

          第二十四條 公司設監(jiān)事1人,由公司股東會選舉產生,_______為監(jiān)事,監(jiān)事對股東會負責,監(jiān)事任期每屆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監(jiān)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行使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執(zhí)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規(guī)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的有關規(guī)定,對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7)在發(fā)現(xiàn)公司經營情況異常時監(jiān)事有進行調查的權利,并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xié)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二十五條 公司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公司監(jiān)事。

          第八章 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guī)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并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guī)定制作并依照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期限送交各股東。

          第二十七條 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國務院財務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八條 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二十九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xiàn)時;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xù)的除外。

          (2)股東會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依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的 規(guī)定予以解散。

          第三十條 公司解散時,應依《公司法》的規(guī)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組應當在成立之日起十日內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備案。清算組

          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

          第三十一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xù),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公司未依照前款規(guī)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第三十二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fā)現(xiàn)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第三十三條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章 股東認為需要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四條 公司的營業(yè)期限為50年,從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五條 公司根據(jù)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三十六條 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于股東會。

          第三十七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未盡規(guī)定事項,按《公司法》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執(zhí)行,公司章程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為準。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經出資人共同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條 本章程一式叁份,公司留存一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全體股東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企業(yè)公司章程10

          控股集團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集團是以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為母公司,以資本為主要聯(lián)結紐帶的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規(guī)范的企業(yè)法人聯(lián)合體。

          第二條 集團名稱及法定地址

          名稱:控股集團

          簡稱:××集團

          法定地址:杭州市××區(qū)路號

          第三條 集團母公司名稱及法定地址

          名稱: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杭州市××區(qū)路號

          第四條 集團的宗旨:以集團母公司為核心,以資本為紐帶,發(fā)揮集團成員的綜合優(yōu)勢,實現(xiàn)各種資源的優(yōu)化配置,為社會作出更大貢獻。

          第五條 集團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在國家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眾利益,接受政府有關部門依法監(jiān)督和管理。

          第二章 集團成員之間的經營聯(lián)合、協(xié)作方式

          第六條 本集團成員單位包括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員單位。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成員單位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一、母公司: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二、子公司:杭州、杭州、杭州、杭州、杭州。

          參股公司:杭州、杭州。

          其他成員單位:杭州、杭州。

          第七條 集團實行集中決策、分層管理、分散經營。集團理事會為集團的管理和決策機構;母公司是財務和投資中心,在集團中居于主導和核心地位,對外代表集團,母公司的主要功能是研究和確定發(fā)展規(guī)劃,負責投融資決策,從事資本運營,對經營者進行考核和任命,監(jiān)控經濟運行情況等。

          第八條 子公司可以在自己的名稱中冠以企業(yè)集團名稱或者簡稱;參股公司經企業(yè)集團管理機構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稱中冠以企業(yè)集團名稱或者簡稱。但不得以集團名義簽訂經濟合同或從事經營活動。

          第九條 集團的管理體制

          一、集團母公司對子公司的管理

          根據(jù)《公司法》規(guī)定,母公司依法行使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向控股子公司派出董事和監(jiān)事,通過股東會、董事會和監(jiān)事,參與公司經營方針、投資方向、選擇經營者及利潤分配等重大經營管理事項的決策,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進行監(jiān)督管理。

          二、集團母公司與參股公司、其他成員單位的關系是參股或者生產經營、協(xié)作的關系。

          第三章 集團管理機構的組織和職權

          第十條 集團設立理事會,作為集團的管理機構。

          第十一條 理事會由集團成員企業(yè)的主要負責人共同組成。

          第十二條 理事會的職責:

          一、聽取和審議理事長的工作報告;

          二、討論、審定集團中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和重大改革方案;

          三、制訂集團的資本運營方針和投融資方案;

          四、討論協(xié)調集團年度生產、經營、投資以及資金使用計劃;

          五、討論決定集團內部機構設置方案;

          六、討論審訂集團成員的加入和退出;

          七、選舉理事長、副理事長;

          八、制訂、修改集團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

          九、決定集團的終止和清算;

          十、其它需由理事會決定的事項。

          第十三條 理事會會議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必要時可由理事會召集或經1/3以上理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四條 理事會遵循如下議事原則

          一、法定人數(shù)原則:出席理事會會議的理事人數(shù)必須占全體理事的2/3以上;

          二、民主協(xié)商原則;

          三、無條件執(zhí)行決議原則;

          四、缺席理事和出席理事均對通過的決議負有執(zhí)行義務。

          第十五條 理事會對第十二條第××項作出決議時,需經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同意通過;對其他事項作出決議時,需二分之一以上的理事同意通過。

          第十六條 集團不另設辦事機構,其日常工作由母公司的相應部門承擔。

          第四章 集團管理機構負責人的產生程序、任期和職權

          第十七條 集團理事會設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二名。

          第十八條 理事長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副理事長由理事長提名,理事會審議通過。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理事的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

          第十九條 理事長的.職權:

          一、負責召集理事會會議,并向理事會報告工作;

          二、執(zhí)行理事會決議;

          三、提名副理事長;

          四、主持制定集團中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

          五、主持制定集團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六、主持制定集團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七、主持制定集團的基本管理制度;

          八、理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章 參加、退出集團的條件和程序

          第二十條 母公司及子公司為集團的成員。其它凡認可和遵守集團章程,具備條件的單位,向集團理事會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有關文件,經審核批準后,即為集團成員。

          第二十一條 集團成員要求退出集團時,應提前三個月向集團理事會提出書面申請,經理事會審核批準后,即可辦理退出手續(xù)。

          第二十二條 對違反本章程,損害集體聲譽和利益的集團成員,集團有權責令其退出或做出除名處理。

          第二十三條 集團成員如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自動退出集團。

          一、母公司已出讓集團成員的;

          二、母公司出讓子公司全部股權的:

          三、被依法撤銷;

          四、破產。

          第六章 集團的終止

          第二十四條 如發(fā)生下列情況,集團依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即行解體:集團母公司終止,又沒有新的具備核心企業(yè)條件的企業(yè)作為母公司。

          第二十五條 集團終止時,依法公告,并對管理的經費進行清算。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自登記機關登記注冊之日起生效,修改、終止亦同。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有關具體事項和未盡事宜可另行實施細則或補充條款。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的修改權和解釋權歸本集團理事會。

          集團母公司蓋章:

          年 月 日

        企業(yè)公司章程11

          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ㄆ渌匣锶税瓷狭许椖宽樞蛱顚懀

          第一條 合伙宗旨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ㄆ渌匣锶送享樞蛄谐觯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shù)計付

          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 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

          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jù),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為據(jù),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zhí)行合同規(guī)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

          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

          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yōu)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

          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yè)務,訂立合同;②對合伙事業(yè)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產品

         。ㄘ浳铮忂M常用貨物;④支付合伙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①參予合伙事業(yè)的管理;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yè)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

          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yè)務活動;如其業(yè)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

          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yè)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yè)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

          業(yè)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jù)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

          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

          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shù)牟糠郑珊匣锶?/p>

          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fā)生糾紛,應共同協(xié)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yè)發(fā)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yè)。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執(zhí)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yè)公司章程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y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yè)法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規(guī)等規(guī)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資企業(yè)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條外資企業(yè)名稱為:______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外資企業(yè)的股東:

          英文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公司是企業(yè)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公司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第五條公司為中國法人,受中國法律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guī)定。

          第二章經營范圍和規(guī)模

          第六條公司的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公司生產規(guī)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八條公司的投資總額為______萬美元。

          第九條注冊資本為______萬美元。

          第十條公司注冊資本以______形式投入,出資期限為:第一期出資______萬美元,占應出資額的______%,在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之日起______天內繳清;第二期出資______萬美元,占應出資額的______%,最長在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之日______內繳清。

          第十一條股東出資方式為______。股東投資完畢后,即由公司聘請會計師驗資,出具驗資報告,報審批機關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第十二條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減少以及股權變更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須經政府機關審批方可實施的事項,須經審批機關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

          第十三條公司將其財產或者權益對外擔保、轉讓,須經審批機關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第四章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并根據(jù)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3、委派董事、監(jiān)事,決定有關董事、監(jiān)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5、審議批準監(jiān)事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fā)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其他約定事項。

          股東作出上述決定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由股東簽名后置備于公司。

          第十五條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向股東報告工作;

          2、執(zhí)行股東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fā)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jù)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決定設立分公司、分公司負責人名單,以及日后分公司變更的決定權;

          12、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六條董事會,由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設董事長一名?梢栽O副董事長若干。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由股東委派。

          第十七條董事會成員每屆任期為3年,可以連任。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重新委派,或者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shù)的,在重新委派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履行董事職務。

          第十八條董事會的人員變動時,股東應書面通知董事會,并向有關部門申報備案。

          第十九條董事會年會每年召開一次,在公司所在地或董事會指定的其他地點舉行,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shù)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經全體董事人數(shù)的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jiān)事提議,董事長應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召開董事會會議的通知應包括會議時間和地點、議事日程,且應當在會議召開的10日前以書面形式發(fā)給全體董事。

          第二十條董事會年會和臨時會議應當有全體董事人數(shù)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舉行。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董事會作出的決定,必須經出席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多數(shù)表決通過。董事會每次會議,須作詳細的書面記入,并由全體出席董事簽字,代理人出席時由代理人簽字,記錄文字使用中文,該記錄由公司存檔。

          第二十二條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和董事有義務出席董事會年會和臨時會議。因故不能參加董事會會議,應出具委托書,委托他人代表出席會議。

          第二十三條如果董事不出席董事會會議也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致使董事會30日內不能就法律、法規(guī)和本章程所列之公司重大問題或事項作出決議,則其他董事(通知人)可以向不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被通知人),按照該董事的法定地址(住所)再次發(fā)出書面通知,敦促其在規(guī)定日期內出席董事會會議。

          前條所述之敦促通知應至少在確定召開會議日期的20日前,以雙掛號函方式發(fā)出,并應當注明在本通知發(fā)出的至少10日內被通知人應書面答復是否出席董事會會議。如果被通知人在通知規(guī)定期限內仍未答復是否出席董事會會議,則應視為被通知人棄權,在通知人收到雙掛號函回執(zhí)后,通知人董事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即使出席該董事會特別會議的董事達不到舉行董事會會議的法定人數(shù),經出席董事會特別會議的全體董事一致通過,仍可就董事會職權范圍內的事項作出有效決議。

          第二十四條不在公司經營管理機構任職的董事,不得從公司領取薪金。與舉行董事會會議有關的全部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二十五條公司管理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二十六條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guī)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七條總經理任期四年,經董事會聘請,可以連任。

          第二十八條董事長、董事經董事會聘請,可兼任公司總經理。

          第二十九條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職務,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與本公司的商業(yè)競爭行為。

          第三十條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其他高級職員請求辭職應提前30天向董事會提出書面報告,經董事會討論獲準后,交接工作完結方可離任。以上人員如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的,或有損公司利益活動的,經董事會決議可隨時解聘,并追究其經濟責任。經董事會考核認定不稱職者,董事會亦可對其予以撤換。

          第三十一條公司設一名監(jiān)事。

          第三十二條監(jiān)事由股東委派,監(jiān)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監(jiān)事任期屆滿,重新委派可以連任。監(jiān)事任期屆滿未及時重新委派,或者監(jiān)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監(jiān)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shù)的,在重新委派出的監(jiān)事就任前,原監(jiān)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履行監(jiān)事職務。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jiān)事。

          第三十三條公司的監(jiān)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zhí)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公司章程、股東決定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5、向股東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guī)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7、約定的其他職權__________。(沒有就刪除本條)

          監(jiān)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并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第三十四條公司的監(jiān)事發(fā)現(xiàn)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xié)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三十五條監(jiān)事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監(jiān)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三十六條監(jiān)事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五章財務會計、稅收、外匯、保險

          第三十七條公司依照中國法律和有關稅收的規(guī)定繳納各種稅金。同時享受外資企業(yè)的有關減稅、免稅的優(yōu)惠待遇。

          第三十八條公司職工收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員工的工資收入和其他正當收入,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后,可以匯往境外。

          第三十九條公司獲得的利潤、其它合法收入和清算后的資金,按照中國法律規(guī)定扣除應納稅款后,可以匯往境外。

          第四十條公司的會計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財會管理制度執(zhí)行。公司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fā)生制和借貸復式記賬法記賬。

          第四十一條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置獨立的會計賬簿,進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按照規(guī)定報送會計報表、并接受財政稅務機關的監(jiān)督。

          第四十二條公司的會計年度采用公歷年制,即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四十三條公司的財會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審查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第四十四條公司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tǒng)計法》及中國利用外資統(tǒng)計制度的規(guī)定,提供統(tǒng)計資料,報送統(tǒng)計。

          第四十五條公司的外匯事宜,按照中國有關外匯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辦理。

          第四十六條公司在外匯管理部門同意的銀行開設人民幣賬戶及外匯賬戶。

          第四十七條公司的各項保險由公司根據(jù)中國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決定投保。

          第六章利潤分配

          第四十八條對于公司按中國法律規(guī)定繳納所得稅并扣除、支付或撥出任何其它款項后所余利潤,董事會應編制它認為需要的利潤積累、分配或投資計劃,報股東批準決定執(zhí)行。

          第四十九條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guī)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第七章職工和工會

          第五十條公司職工的雇傭、解雇、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和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經董事會研究決定方案,擬定勞動合同文本后,由公司和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guī)定。

          第五十一條公司招聘職工,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職工進入公司要有試用期進行考查,試用期間要訂立試用合同,試用期滿轉為正式雇傭,應訂立勞動合同,合同上應包括工資待遇、應遵守的事項和雇傭雙方簽名等內容。

          第五十二條公司有權對違反公司制度、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中規(guī)定事宜的職工給警告、記過和降薪等處分,對情節(jié)嚴重者,可給予辭退、開除、對開除的職工應報勞動人事部門備案。

          第五十三條職工的福利、獎金、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等事宜,公司將分別在各項制度中加以規(guī)定,確保職工在正常條件下從事生產和工作。

          第五十四條公司待遇,原則上參照公司住所地現(xiàn)工資制度和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具體方案由董事會審議確定。

          第五十五條公司的職工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及相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公司應當為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

          第五十六條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有權代表職工同本企業(yè)簽訂勞動合同,并監(jiān)督勞動合同的執(zhí)行。

          第五十七條工會依照中國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協(xié)助企業(yè)合理安排和使用職工福利、獎勵基金;組織職工學習政治、科學技術和業(yè)務知識,開展文藝、體育活動;教育職工遵守勞動紀律,努力完成企業(yè)的各項經濟任務。

          公司研究決定有關職工獎懲、工資制度、生活福利、勞動保護和保險問題時,工會代表有權列席會議。公司應當聽取工會的意見,取得工會的合作。

          第五十八條公司應當積極支持工會的工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guī)定,為工會組織提供必要的房屋和設備,用于辦公、會議、舉辦職工集體福利、文化、體育事業(yè)。公司每月按照企業(yè)職工實發(fā)工資總額的2%撥交工會經費,由工會依照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的有關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

          第八章期限終止清算

          第五十九條公司經營期限為______年,自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條公司如需延長經營期限,須經股東同意并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必須在經營期滿前一百八十天,向原審批機關提交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能延長,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

          第六十一條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營業(yè)期限屆滿;

         。病⒐蓶|決議解散;

         。场⒁蚬竞喜⒒蛘叻至⑿枰馍;

         。、依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183條的規(guī)定予以解散。

          第六十二條公司因本章程第六十一條第1項、第2項、第4項、第5項規(guī)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xiàn)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三條清算組的清算活動,必須嚴格按照《公司法》和中國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對外商投資企業(yè)清算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十四條清算結束后,公司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銷手續(xù),繳交營業(yè)執(zhí)照,同時對外公告。

          第九章適用法律

          第六十五條公司章程的制訂、生效、解釋、變更和爭議的裁決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依據(jù)。

          第十章附則

          第六十六條本章程的制定,由股東簽名確認,本章程修改,須經股東同意,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第六十七條本章程用中文書寫,正本______式______份。

          第六十八條本章程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才能生效。章程修改生效程序亦同。

          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企業(yè)公司章程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個人獨資企業(yè)的行為,保護個人獨資企業(yè)投資人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fā)展,根據(jù)《個人獨資企業(yè)法》,制定本章程,以此為本企業(yè)的經營準則。

          第二條企業(yè)名稱:

          第三條企業(yè)地址:

          第四條企業(yè)負責人:

          第五條企業(yè)經營范圍:

          第六條本企業(yè)為個人獨資企業(yè)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yè)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

          第七條本企業(yè)在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一切活動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守誠實信用原則,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第二章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第八條本企業(yè)投資人為一個自然人,申報的出資為_________萬元,其中現(xiàn)金:___________萬元。

          第三章財務、會計和勞動工資制度

          第九條本企業(yè)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財務、會計制度、依法設置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

          第十條本企業(yè)會計年度采用公歷年制,自當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月_______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十一條本企業(yè)招用職工的',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保障職工的勞動安全,按時、足額發(fā)放職工工資,按照國家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四章企業(yè)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條本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日期為本企業(yè)成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十三條企業(yè)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ㄒ唬┩顿Y人決定解散;

          (二)投資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無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決定放棄繼承;

         。ㄈ┍灰婪ǖ蹁N營業(yè)執(zhí)照;

         。ㄋ模┓、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企業(yè)解散,由投資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投資人自行清算的,應當在清算前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無法通知的,應當予以公告。債權人應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未接到通知的應當在公告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投資人申報其債權。

          第十五條企業(yè)解散后,原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yè)存續(xù)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償還責任,但債權人在_________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請求的,該責任消滅。

          第十六條企業(yè)解散的,財產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ㄒ唬┧仿毠すべY和社會保險費用;

         。ǘ┧范惪睿

         。ㄈ┢渌麄鶆铡

          第十七條清算期間,企業(yè)不得開展與清算目的無關的經營活動。在按前條規(guī)定清償債務前,投資人不得轉移、隱匿財產。

          第十八條企業(yè)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投資人應當以其個人的其他財產予以清償。

          第十九條企業(yè)清算結束后,投資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并于_________日內到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章程未盡之事,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辦理。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正本_______份,報送登記機關_______份,本企業(yè)存檔_______份。

          投資人簽字(蓋章):

          訂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yè)公司章程14

          第一章 總 則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為準。公司章程

          中未載明事項按照《公司法》規(guī)定執(zhí)行。本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第二章 公司名稱、經營范圍和住所

          第二條 公司名稱:有限公司xx 公司住所:xx。

          第四條 公司經營范圍:xx。

          第三章 公司注冊資本

          第五條 公司注冊資本:xx萬元人民幣。

          各股東出資額及出資比例如下:

          股東名稱xx 出資額xx 出資比例xx萬元 100%

          第六條 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公司減資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公司增加注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七條 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四章 公司股東、股東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公司股東:,身份證號:, 住址:;

          第九條 股東行使下列職權,做出決定時,應當采取書面形式,簽名后置備于公司。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ǘ┤蚊鈭(zhí)行董事,決定有關執(zhí)行董事的報酬及支付方式;

          (三)任免由非職工代表出任的監(jiān)事,決定有關監(jiān)事的報酬及支付方式;

          (四)批準執(zhí)行董事的報告;

          (五)批準監(jiān)事的報告;

         。Q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式;

          (七)決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ò耍Q定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

         。ň牛Q定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

         。ㄊ┬薷墓菊鲁獭

          第五章 執(zhí)行董事產生辦法、職權和議事規(guī)則

          第九條 公司設執(zhí)行董事壹名,執(zhí)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東委派,行使如下權利:

         。ㄒ唬Q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ǘQ定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報酬、事項,員工的工資;

         。ㄈQ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四)決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五)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定;

         。⿲ζ赣谩⒔馄笗嫀熓聞账鞒鰶Q定;

         。ㄆ撸⿲竞喜ⅰ⒎至、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定;

         。ò耍┬薷墓菊鲁;

          (九)優(yōu)先認繳公司新增資本;

          第六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條 公司設立經營管理機構,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一人,并根據(jù)公司經營情況設置管理部門。公司經營管理機構經理由執(zhí)行董事任免,任期三年,經理對執(zhí)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鞒止镜纳a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長決定;

         。ǘ┙M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ㄈ⿺M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ㄋ模⿺M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ㄎ澹┲贫ü镜木唧w規(guī)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ㄆ撸Q定任免除應由股東決定任免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公司章程和股東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七章 監(jiān)事產生辦法、職權和議事規(guī)則

          第十一條 公司不設監(jiān)事會,設監(jiān)事壹名,監(jiān)事由股東委任,任期為三年,監(jiān)事任期屆滿前,股東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執(zhí)行董事、經理及財務人員不得兼任監(jiān)事。

          第十二條 監(jiān)事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z查公司財務;

         。ǘ⿲(zhí)行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執(zhí)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決議的執(zhí)行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ㄈ┊攬(zhí)行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zhí)行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ㄋ模┫蚬蓶|提出有關改善公司監(jiān)督管理水平的提案;

          第十三條 監(jiān)事發(fā)現(xiàn)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xié)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四條 監(jiān)事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八章 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義務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執(zhí)行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

         。ㄒ唬o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ǘ┮蜇澪、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zhí)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zhí)行期滿未逾五年;

         。ㄈ⿹纹飘a清算的公司、企業(yè)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yè)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yè)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ㄋ模⿹我蜻`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yè)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yè)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個人所負數(shù)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第十六條 執(zhí)行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執(zhí)行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

          第十七條 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挪用公司資金;

         。ǘ⿲⒐举Y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ㄈ┻`反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未經股東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ㄋ模┻`反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或者未經股東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ㄎ澹├寐殑毡憷麨樽约夯蛘咚酥\取屬于公司的商業(yè)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yè)務;

         。┙邮芩伺c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ㄆ撸┥米耘豆久孛;

          (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執(zhí)行董事、監(jiān)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guī)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第九章 公司財務、會計和利潤分配

          第十八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公司會計年度為公歷一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包括下列財務會計報告及附屬明細表:

          (一)資產負債表;

          (二)損益表;

         。ㄈ┴攧諣顩r變動表;

         。ㄋ模┴攧涨闆r說明書;

         。ㄎ澹├麧櫡峙浔。

          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三十日內將財務會計報告送交各股東。

          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散:

         。ㄒ唬┕菊鲁桃(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屆滿;

         。ǘ┕蓶|決議解散;

         。ㄈ┮蚬竞喜⒒蛘叻至⑿枰馍⒌;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ㄎ澹┕窘洜I管理發(fā)生嚴重困難,繼續(xù)存續(xù)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

          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二十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謇砉矩敭a,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zhèn)鶛嗳耍?/p>

         。ㄈ┨幚砼c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yè)務;

         。ㄋ模┣謇U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ㄎ澹┣謇韨鶛、債務;

         。┨幚砉厩鍍攤鶆蘸蟮氖S嘭敭a;

         。ㄆ撸┐砉緟⑴c民事訴訟活動。

          第二十一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第二十二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確認。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xù),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guī)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第二十三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fā)現(xiàn)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第二十四條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二十五條 清算組成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清算組成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依照有關企業(yè)破產的'法律實施破產清算。

          第十一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七條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 公司的營業(yè)期限十年,自《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九條 公司的股東、執(zhí)行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lián)關系損害公司利益。違反前款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 公司根據(jù)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

          法規(guī)相抵觸,并送交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應同時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三十一條 公司股東、執(zhí)行董事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無效。

          第十二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下列用語的含義:

         。ㄒ唬└呒壒芾砣藛T,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ǘ┛毓晒蓶|,是指其出資額占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

          出資額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ㄈ⿲嶋H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xié)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

         。ㄋ模╆P聯(lián)關系,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執(zhí)行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

          控制的企業(yè)之間的關系,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系。

          第三十三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一式 二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一份。

        股東簽字(蓋公章):

          xx年xx 月xx 日

        企業(yè)公司章程15

          第一章總則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yè)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y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由等方共同出資,設立合伙企業(yè)(以下簡稱企業(yè)),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單位的名稱是:

          第二條本單位的性質是:

          第三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第四條本單位的登記管理機關是:

          第五條本單位的業(yè)務主管單位是:

          第六條本單位的住所地是:

          第七條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為準。

          第二章合伙人出資額、出資方式及期限

          第八條合伙人出資額、出資方式及合伙人性質

          1、合伙人(公司名稱/個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合伙人性質為__________________(普通合伙人還是有限合伙人)。

          第九條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同共有財產,合伙人不得隨意請求分割,也不得將其在有限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出質。合伙關系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十條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第三章合伙人的權利,義務和單位內部管理

          第十一條合伙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合伙人會議,行使表決權;

          風險提示:

          公司的出資情況千差萬別,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況不能完全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或者股份出資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將導致表決權無法行使。如果有這些情況,股東出資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賦予某些特定股東特別表決權,或者在無法表決時按照特定比例通過表決或者由特定股東直接決定。

          比如在章程中約定“股東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決權,由一方持有較多表決權”或“股東會普通決議需半數(shù)以上(含半數(shù))表決權通過”來解決。當然,在公司章程對股東行使表決權的方式沒有明確規(guī)定時,應依照公司法的規(guī)定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ǘ┍締挝回撠熑说耐七x權和被推選權;

         。ㄈ┨嵴埿薷恼鲁毯陀嘘P規(guī)章制度;

         。ㄋ模┍O(jiān)督本單位的財務和合伙人會議的執(zhí)行情況;

         。ㄎ澹┩顺龊匣;

         。┎殚喓匣锶藭h記錄和本單位財務會計報告;

         。ㄆ撸┝私獗締挝唤洜I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十二條合伙人承擔下列義務:

         。ㄒ唬﹫(zhí)行合伙人會議的決議;

         。ǘ┳袷乇締挝坏囊(guī)章制度;

         。ㄈ⿲Ρ締挝坏膫鶆粘袚B帶責任。

          第十三條本單位的決策機構是合伙人會議,合伙人會議由全體合伙人組成。合伙人會議行使下列事項的決定權: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ǘI(yè)務活動計劃;

         。ㄈ┠甓蓉攧疹A算,決算方案;

         。ㄋ模┨岚笝;

         。ㄎ澹┰黾娱_辦資金的方案;

         。┍締挝坏姆至,合并或終止;

          (七)聘任或者解聘本醫(yī)院院長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醫(yī)院的副院長、財務負責人及管理人員;

         。ò耍﹥炔繖C構的設置;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從業(yè)人員的工資報酬;

          (十一)處分財產;

         。ㄊ┳兏Q;

         。ㄊ┤牖锘蛲嘶铮

          第十四條經合伙人會議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名(或者數(shù)名)合伙人或者合伙人以外的人作為合伙負責人,管理醫(yī)院的日常運營工作。

          第十五條合伙人會議須有2/3以上合伙人出席方能召開。合伙人會議實行1人1票制。合伙人會議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合伙人的2/3以上表決通過。

          第十六條合伙負責人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偌椭鞒趾匣锶藭h;

         。ǘz查合伙人會議決議的實施情況;

         。ㄈ┐韱挝缓炇鹩嘘P文件;

         。ㄋ模┓,法規(guī)和本單位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七條合伙負責人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合伙人報告業(yè)務活動開展情況和財務狀況。本單位的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

          第四章入伙,退伙與除名的條件和程序

          第十八條新合伙人入伙時,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簽署同意本單位章程的意見。

          第十九條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義務。

          第二十條合伙人在不給本單位事務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必須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fā)生的本單位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其投入的開辦資金,退伙時不能返還。

          第二十一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過失給本單位造成重大損失;

          (三)執(zhí)行本單位事務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二十二條本單位經費來源:

          (一)合伙人的出資;

         。ǘ┱Y助;

         。ㄈ┰跇I(yè)務范圍內開展服務活動的收入;

         。ㄋ模├ⅲ

         。ㄎ澹┚栀;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三條經費必須用于章程規(guī)定的業(yè)務范圍和事業(yè)的發(fā)展,盈余不得分紅。

          第二十四條配備具有專業(yè)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xù)。

          第二十五條本單位按照《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自覺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二十六條本單位勞動用工,社會保險制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的修改,必須經全體合伙人決議通過后15日內,報業(yè)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自業(yè)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之日起30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核準

          第七章終止和終止后資產處理

          第二十八條本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

         。ㄒ唬┩瓿烧鲁桃(guī)定宗旨的;

         。ǘo法按照章程規(guī)定的宗旨繼續(xù)開展活動;

         。ㄈ┌l(fā)生分立,合并的;

         。ㄋ模┳孕薪馍⒌;

         。ㄎ澹┎痪邆浞ǘê匣锶藬(shù)的。

          第二十九條本單位終止,應當在合伙人會議表決通過后15日內,報業(yè)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三十條本單位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yè)務主管單位和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剩余財產,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財產,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處理。清算期間,不進行清算以外的活動。

          本單位應當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第三十一條本單位自登記管理機關發(fā)出注銷登記證明文件之日起,即為終止。

          第八章其他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經全體合伙人決議通過。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由全體股東簽名,蓋章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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