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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學生請假制度

        時間:2024-05-21 17:02:31 請假制度 我要投稿

        學生請假制度通用(15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生請假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生請假制度通用(15篇)

        學生請假制度1

          為了貫徹執(zhí)行《中小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培養(yǎng)學生勤奮學習,遵紀守規(guī)的優(yōu)良習慣和作風,結合我校的教育、教學實際情況,特制定學生請假制度:

          一、請假規(guī)則

          1、學生請假手續(xù)由學生本人或者家長履行,不得由別人代替,必須寫出書面假條,注明請假的起止時間及原因,請假條只允許一人一張,由學生處統(tǒng)一印制為準。

          2、請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種。

          事假,因私人或家庭親屬的重大事件無法按學校規(guī)定時間上課而提出的請假,一般情況下不得請事假;病假,因身體健康原因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病假同時須提供醫(yī)院的相關證明;公假,因參加學校安排的重大活動,并經(jīng)學校有關領導證實后確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

          3、事假:學生因私人或家庭親屬的重大事件無法按學校規(guī)定時間上課而提出的請假,須有家長出具書面證明或班主任必須與家長電話聯(lián)系問清事由。請假在三天以內的由班主任酌情批準,三天以上班主任簽注意見,報學生處批準。

          4、病假:學生因身體健康原因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須有家長或醫(yī)院證明,程序與事假程序相同。

          5、公假:學生因公請假,應有學生處批準,程序與事假程序相同。

          6、原則上學校上課期間非特殊情況不予請假,如確需請假的,班主任應與家長聯(lián)系確認后方可準假且要求其家長親自到學校來接。

          7、每節(jié)課上課的老師必須負責清點學生數(shù),如果發(fā)現(xiàn)學生不在,要及時聯(lián)系家長或聯(lián)系班主任,問清事由,并把相關情況告之家長。未負起責任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8、門衛(wèi)必須控制好學生的出入,要有由班主任親筆批準的請假條和家長親自到校才能放行。

          9、如有特殊情況,經(jīng)申訴理由或者持有有效證明材料可準予補假,但必須提前與班主任電話聯(lián)系,說明原因.學生不請假,事后無正當理由補假,或者開學后即不到校報到又不請假者,均按曠課處理。

          二、請假程序

          1 、請假條由班主任負責管理。請假的同學應到班主任處領取請假條,并按要求如實填寫。

          2 、學生請假,應事先由學生本人當著班主任的面聯(lián)系家長并需經(jīng)家長許可,再由學生親自填寫請假條,說明請假的原因和時間,計劃出校與預計返校時間,經(jīng)班主任同意后準確填寫,精確到分鐘。請病假需有校醫(yī)務室或者醫(yī)院出示有效證明。請事假要有充足的理由,一般應從嚴掌握。請假條填好后,交班主任簽署意見,班主任同意請假人數(shù)用中文大寫填寫,不準使用阿拉伯數(shù)字表示人數(shù),人數(shù)涂改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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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準假權限

          1、請假三天以內,由班主任審批;

          2、三天以上請假,由學生處審批;

          3、一周以上請假,由分管校長審批;

          4、班級干部一律沒有批準假條的權利。

          四、補假手續(xù)

          1、學生因急事但無法事先請假的',應在一天內由學生家長代為辦理補假手續(xù).補假期滿,不能銷假者應事先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2、學生在假期、節(jié)假日必須按學校的規(guī)定按時離校、返校,逾期不歸者必須持有效證明辦理補假手續(xù),否則給予嚴厲的紀律處分。

          五、銷假

          請假期滿,返校后必須到班主任處注明返校時間,進行銷假,否則超過準假時間者,按曠課論處。

          六、其它

          1、學生請假,如果學生以欺騙手段請假后被查出,則取消該生的請假資格,并追究相應的責任。

          2、如學生違反請假制度,均作曠課處理并給予嚴厲的紀律處分。

          3、學生請假時數(shù)不得超過一學年授課總數(shù)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則期末操行評定視為不合格。

          4、所有學生、班干部以及班主任等都應當嚴格按照本制度規(guī)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義務和職責。

          七、本制度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學生請假制度2

          一、 教職工(含臨時工)因病、因事請假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xù),教學人員、職工、行政干部請假由辦公室審批。

          二、辦理請假手續(xù)的程序:

          1、本人填寫請假單;

          2、請假1天以內由辦公室主任批準,一天以上由校長批準;

          3、由教研(備課)組長簽名落實代課(代工)后,報教務處。

          三、一周以上的病假,須持人民醫(yī)院病假證明,方可辦理請假手續(xù)。

          四、教職員工親屬中,父母、子女、岳父母、配偶死亡給喪假七天,兄弟死亡給喪假三天,教職工結婚,結婚假七天,產(chǎn)假按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guī)定給假。

          五、事假一天扣資金20元,扣目標管理分0.1以上,事假三天,不發(fā)當月出勤獎,超假者扣除請假期間內的'全部獎金與福利。

          六、病休一天扣獎金5元,扣目標管理分0.01分,病休七天以上,不發(fā)當月出勤獎,全年累計病假在一個月以上者,扣除病假期間內的全部獎金。

          七、全年累計事假在10天以上(含10天),病假在一個月以上(含一個月)年終不評先進。

          八、有下列情況者,均按曠工(課)處理:

          1、不假;

          2、請假未批;

          3、請假手續(xù)不完備;

          4、請假超假。曠課一節(jié),扣資金100元,曠工一天, 扣獎金100元,停發(fā)當月出勤資,并通報批評。

        學生請假制度3

          工業(yè)大學學生請銷假辦法

          為規(guī)范學生請銷假程序,加強學生組織紀律性,嚴格日常管理,根據(jù)《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的有關要求,特制訂本規(guī)定。

          第一條、除節(jié)假日外,學生應當參加學校規(guī)定的教學活動,未經(jīng)準假,不得擅自離校。遇寒暑假,學生應當按學校規(guī)定的日期離校、返校。

          第二條、學生應自覺遵守學習紀律,因病因事不能上課必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填寫《z工業(yè)大學學生請假申請審批表》(下稱《申請審批表》)!渡暾垖徟怼芬皇絻煞荩瑢徟Ш,學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將《申請審批表》交由學院教務中心和學生工作辦公室分別留存?zhèn)浒浮H鐚W生請假期間離開學;蛞归g不能返回宿舍住宿,學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必須將《申請審批表》復印件報學生所在公寓辦公室備案。學生請病假應附縣級以上醫(yī)院或校醫(yī)院診斷結果。

          第三條、學生在一學期內,因病因事請假累計不得超過6個星期,單次請假不得超過4個星期。一學期內請假累計超過6個星期或單次請假超過4個星期,應當辦理休學手續(xù)。

          第四條、學校安排的教學環(huán)節(jié)包括課堂教學、實習、實驗、課程設計、畢業(yè)設計、軍訓、公益勞動、社會實踐等,未明確規(guī)定課時的,一律按一天6課時計。

          第五條、正常課堂教學環(huán)節(jié)期間,學生請假按下列程序辦理。

          1、學生請假時間在3日內(含3日)的.,《申請審批表》由班主任審批生效;請假時間在3日以上7日以內(含7日)的,《申請審批表》由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負責人審批生效;請假時間在7日以上15日(含15日)以內的,《申請審批表》由學院分管領導審批生效;請假時間在15天以上4個星期以內的,《申請審批表》由學院院長審批生效,并報教務處學籍管理科和學生工作處綜合辦公室備案。

          跨校區(qū)學院駐金川校區(qū)學生請假時間在7日以內(含7日)的,由所在學院駐金川校區(qū)學生工作人員簽字審批生效。請假時間超過7日的,按照上述要求履行審批手續(xù)。

          2、學院教務中心負責核實請假學生教學環(huán)節(jié)安排情況,請假期間有課的,學生本人或委托班級負責人必須向任課教師請假,教師應做好相應考勤記錄。未向任課教師請假者,任課教師可按曠課處理上報。

          3、如學生請假期間離開學校或夜間不能返回學生宿舍住宿,請假時間計算含節(jié)假日,如學生請假期間不離開學校且在學生宿舍住宿,請假時間計算不含節(jié)假日。

          第六條、學生因故不能參加除課堂教學之外的實習實踐環(huán)節(jié)(包括實習、實驗、課程設計、畢業(yè)設計、軍訓、公益勞動、社會實踐)或在實習實踐環(huán)節(jié)期間請假的,須經(jīng)該環(huán)節(jié)指導教師批準并按上述條、款相應程序履行請假手續(xù),未經(jīng)批準擅離實習單位的,按曠課處理。在校外實習實踐期間,不便辦理上述請假審批手續(xù)的,學生本人應以書面形式向指導教師請假,請假超過實習實踐環(huán)節(jié)規(guī)定時間1/3的,指導教師應及時向學院相關領導匯報。

          第七條、學生請假期滿,應及時辦理銷假手續(xù)。在學院教務中心、學生工作辦公室及所在公寓辦公室留存的《申請審批表》備注欄內,學生本人簽字確認已返校,并注明返校時間。

          第八條、寒暑假后或請假期滿不能按時返校的,均需提前通過電話等有效方式向班主任或學院學生工作負責人取得聯(lián)系,告知事由及返校時間,并取得續(xù)假批準,否則按曠課處理。學院相關部門做好信息交流和登記備案。

          第九條、未辦理請假手續(xù)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離校的,按曠課處理。

          第十條、曠課學生的紀律處分按《z工業(yè)大學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中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一條、本規(guī)定由學生工作處、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規(guī)定自20xx年10月9日起執(zhí)行。

        學生請假制度4

          一、請假條由政教處統(tǒng)一發(fā)放到班主任處,請假均需先到班主任處領取請假條,填寫完畢,經(jīng)班主任批準,方可請假。

          二、學生不能隨意請假,確須請假,必須有家長電話同意后方可請假。

          三、學生事假應持有家長證明書,病假應持醫(yī)療單位證明。一天以內由班主任審批,三天內由政教處審批,三天以上由校長審批。

          四、學生經(jīng)批準請假,必須將書面假條交門衛(wèi)處登記、保存后方可出校門,返校時在門衛(wèi)處銷假登記。

          五、各班考勤員必須記錄每天上課、其他集體活動的.出勤情況。周五下午將考勤表送交政教處,周一早上領取。

        六、班主任審批假條注意事項:

          1.請假條內容必須有請假的具體時間、具體請假原因。

          2.班主任簽字必須具體。如何準假間長,并要求注意安全;班主任簽字也要落上當時的具體請假時間。

          3.學生如到假后沒有按時返校,必須由家長當面或電話向班主任續(xù)假。未續(xù)假者班主任必須第一時間告之家長或監(jiān)護人。

        學生請假制度5

          為了加強對我校學生的管理,嚴肅校紀,確保學生生命財產(chǎn)安全和正常的教學秩序,學校決定規(guī)范學生的請假行為,特制定本請假銷假制度。

          一、請假規(guī)則

          1、凡學生因事、因病需要請假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xù),請假期滿后,應立即返校銷假或續(xù)假,否則按曠課處理。

          2、學生請假,原則上需學生家長打電話與班主任聯(lián)系,以說明緣由,在學生有充足的請假理由后班主任方予準假。

          3、考試期間,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請假。如必須請假,不論時間長短,均須報安穩(wěn)辦審批。

          二、請假程序

          1、請假由德育處、安穩(wěn)辦、班主任負責管理。德育處統(tǒng)一印制請假條,班主任到德育處領取。

          2、學生因事因病需請假離校,必須到班主任處領取學校統(tǒng)一印制的請假條。

          3、請假學生要在請假條上寫明請假事由,注明返校時間,班主任準假后要在假條上簽署意見,并注明準假時間。

          4、住校生在校期間請假離校需要填寫一式三張請假條,一張交給宿管人員,一張交給門衛(wèi)室值班保安,一張帶回家家長簽字;走讀生只填寫兩張請假條,一張交給門衛(wèi)室值班保安,一張帶回家家長簽字。

          三、準假權限

          1、學生的請假,必須由班主任審批;如果班主任不在學校由年級組長審批。

          2、班級干部一律沒有準假的'權利。

          四、銷假

          請假期滿,學生返校后必須及時到班主任處銷假,否則超過準假時間者,按曠課論處。班主任要在假條上銷假,并保留請假條一學月,月底交德育處。

          五、其它

          1、班主任同意學生請假后,必須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lián)系。否則,如果學生請假期間出現(xiàn)安全責任事故要追究班主任相應的責任。

          2、學生請假,如果學生以欺騙手段請假,一經(jīng)查出,將取消該生今后的請假資格,并與家長取得聯(lián)系,追究相應的責任。

          3、住校生如果不請假離;蛘卟唤徽埣贄l給宿管人員,按《云臺中學學生公寓考核辦法》考核該班。嚴禁口頭請假,如果沒有班主任簽署了意見的請假條,宿管人員按缺住處理。

          4、學生請假時數(shù)不得超過一學年授課總數(shù)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則即予以休學。

          5、如學生違反本請假銷假制度,均作曠課處理。

        學生請假制度6

          為進一步做好情防控工作,避免因外出感染引發(fā)聚集性感染疫情,現(xiàn)就嚴格執(zhí)行疫情期間請銷假及外出報備制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銷假報備規(guī)定

          全體干部職工疫情期間離開縣域范圍出差、出訪、學習或因私外出的必須提交《疫情期間干部職工外出審批表》,履行疫情期間請銷假及外出報備程序。

          (一)一般職工外出,需至少提前24小時報分管領導審批同意,辦公室備案,方可出行;副科級干部外出,需至少提前24小時報局長審批同意,辦公室備案,方可出行;處理其他緊急情況除外。

         。ǘ┩獬龇祷睾,一般職工需及時向分管領導銷假,副科以上人員需向局長銷假,并通知辦公室。

          二、有關要求

         。ㄒ唬⿲嵭小罢l審批、誰負責”制度。因故提前或延期返回的`,需提前申請,未經(jīng)批準嚴禁擅自變更行程。

          (二)全體干部職工疫情期間沒有工作需要和特殊原因,原則上不得外出;除非必須前往,原則上不到疫區(qū)。

         。ㄈ┙(jīng)請假報備外出的干部職工,外出期間必須嚴格做好自身防護,并及時如實報告活動軌跡及身體健康狀況。

         。ㄋ模┩獬鲆咔榈貐^(qū)返回人員,必須按要求集中隔離觀察14天;外出全國其他地區(qū)的返回人員,本人必須高度關注日常健康狀況,每日上報辦公室,進行必要的健康監(jiān)測。

          (五)對擅離職守、無故超假、越權批假、返回不銷假等瞞報、謊報、遲報和漏報者,均嚴格按照縣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給予相關人員紀律處分。

          (六)本通知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解除時間另行現(xiàn)定。

        學生請假制度7

          1、學校全體干部、教師、職員、工人均系考勤對象,校長室領導有關職能科室負責考勤的組織工作。

          2、教職工的考勤由所在處室進行。

          3、考勤員逐日記載出勤情況,每周向職能科室上交記錄情況;職能科室按月將統(tǒng)計情況報校長室,并記入教職工工作檔案。學校校行政值班領導堅持定期檢查崗位,并將檢查情況記錄作為考評依據(jù)。

          4、全體教職員工必須按規(guī)定的辦公時間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崗。

          5、教職工因事、因病離崗、離校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xù)(填好請假單),準假后方可離崗。工作時間擅離職守按礦工論處。因公外出,也應告知考勤員,并作好記錄。

          6、請假期滿,必須按時履行銷假手續(xù),逾期無故不歸者按礦工論處。

          7、教職工集體的'政治學習、業(yè)務學習和集體活動均列入考勤之列。

          8、學校將教職員工的考勤情況同考評、獎金、憑先評優(yōu)等掛鉤,對違反學校勞動紀律,情況嚴重的將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直至除名。

        學生請假制度8

          為了加強對學生的管理,進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細化安全工作環(huán)節(jié),確保學生的安全,消除安全隱患,現(xiàn)對學生考勤、請假做以下規(guī)定:

          1、實行課前考勤制度。每節(jié)課(正式課、自習、輔導、各類活動)教師首先必須對學生進行考勤,對無故不到學生及時報告教學處。

          2、實行出入校門登記制度。學生出校門必須持班主任(領導)簽字的請假條出校門,并進行詳細的.登記,學生返校要在門房進行銷假。

          3、實行家長簽字制度。走讀生臨時請假外出,班主任要與家長取得聯(lián)系,必須告知家長,住校生臨時請假外出,必須要安排至少一名學生陪護。學生請長期假(一天及其以上時間),必須由家長在請假條簽字并來校領人,如果學生有特殊情況需要電話請假,必須要有家長給班主任通過發(fā)信息請假。

          4、實行領導簽字制度。學生請假超過3天,必須由德育處批準簽字,學生請假超過一周7天,必須由分管校長簽字。

          5、實行跟班教師準假制度。學生有特殊情況需要請假,如果屬于班主任不上班時間,則由跟班、輔導教師準假,并嚴格執(zhí)行相關簽字,陪護制度。

          6、實行值周領導準假制度。學生在班外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請假,則由值周領導準假,并嚴格執(zhí)行相關簽字,陪護制度。

        學生請假制度9

          一、班主任親自到政教處領取請假條并加蓋政教處公章。班主任要妥善保存好請假條,嚴禁讓學生保存

          二、學生請假時應認真填寫請假條,不留空格、不得涂改,一個請假條只能一人使用。

          三、請假條分三聯(lián),由老師和政教處簽字蓋章后,分別由班級、樓管員(住宿生)、門衛(wèi)留存?zhèn)洳椤?/p>

          四、學生拿上蓋章、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交門衛(wèi)、樓管員登記后方可離校。

          五、學生返校時到門崗室登記并找班主任銷假,班主任登記返校時間。

          六、住宿生星期六、日除放假外,原則上不允許離校,如有特殊事情必須在星期五請班主任假,或請值班領導假。

          七、下午或中午放學后需出門的住宿生必須在放學前提前請班主任假,否則不得離校。

          八、沒有請假出門或通過其它方式出門視為無故逃學,除扣除本班量化分外,并給予違紀處理。

          九、學生請假須向班主任申述理由,事假三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三天以上一周之內經(jīng)班主任同意報政教處備案,一周以上報主管校長同意。

        學生請假制度10

        各部門,級部,各辦公室:

          為進一步嚴肅工作紀律,規(guī)范人事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進一步加強對疫情防控期間教師的疫情管控工作,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訂如下制度:

          第一條疫情期間盡量減少外出,確需外出須履行請假手續(xù)。病假需上報體溫、病情,并上報疫情防控小組,做好跟蹤記錄。病事假須填寫“教職工請假申請單”,注明請假事由和請假期限,由本人、部門主管、分管校長、校長簽字批準后,報工會存檔后方可離開工作單位,假期結束后應及時到部門主管處銷假,銷假情況由部門主管報工會備案。對經(jīng)批準請病假,事假的人員,工會要根據(jù)其不在崗時間、原因、批準的期限等情況,建立跟蹤管理臺賬(對病假人員要留存病歷復印件),定期聯(lián)系,防止出現(xiàn)管理失控現(xiàn)象。

          第二條盡量減少教職工根據(jù)上級部門通知或單位指派外出參加會議,學術交流、業(yè)務培訓以及出國出境學習考察等公務活動,確需外出可憑文件或通知請公假。教職工請公假,應提前十個工作日由部門主管填寫外出學習審批單及行程路線,由學校審批,報財務室上交教體局。

          第三條教職工請事假,應從嚴控制,無特殊情況不予準假。確有特殊情況必須請假的,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請,按程序審批。教職工需一次性請事假5天以內(含5天),或學年內累計15天以內(含15天)的,由學校審批;一次性請事假5天以上,或學年內累計15天以上的,由學校審批,報市教體局備案。

          第四條教職工因病無法堅持正常上班,可以請病假,請假期限根據(jù)實際病情而定。凡需請病假5天及以上者,須提供病歷卡和醫(yī)院醫(yī)生診斷證明、門診或住院病歷、化驗單、醫(yī)療輔助檢查報告單、醫(yī)藥發(fā)票原件及復印件等證明材料。請病假30天以上者,須提供縣級及以上醫(yī)院相關證明材料(指定膠州市人民醫(yī)院,青島市膠州中心醫(yī)院,特殊病種可到特殊醫(yī)院,但事前須經(jīng)單位許可)。被確診為高度傷殘、嚴重精神病以及需要長期病養(yǎng)病休的重癥病人,本人如無法提供后續(xù)病情證明材料的,學?梢猿鼍哂蓪W校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公章的書面材料。

          第五條教職工凡需一次性請病假15大以內(合15天),或學年內累計30天以內(含30天)的,由學校審批;一次性請病假15天以上或學年內累計30天以上的,由學校審批,報市教體局備案。

          第六條教職工因特殊疾病,身體健康原因需長期休養(yǎng)的(持有第四條證明材料),經(jīng)檢查確實需要離開工作崗位休養(yǎng)的,由本人填寫特殊疾病休養(yǎng)審批單、單位領導集體研究決定。教職工病假期滿,身體康復能夠堅持正常工作的`,必須及時上班。病假(喪失生沽自理能力的病殘人員、嚴重精神病患者除外)超過2個月的,要報市教育,人事主管部門按相關規(guī)定核減工資。符合有關條件的人員可申請辦理病退。

          第七條教職工結婚憑結婚證請婚假,由學校審批,可享受婚假七天。在寒暑假及法定節(jié)假日期間結婚者,不再另給婚假;榧倨陂g如果提前返校參加工作,按加班處理。

          第八條教職工請產(chǎn)假,需帶子女出生證明,到婦委會核定產(chǎn)假天數(shù),產(chǎn)假天數(shù)按20xx年山東省最新規(guī)定執(zhí)行,女職工依法生育享受98天+60天,共計158天產(chǎn)假;其中,難產(chǎn)的(需醫(yī)院證明),增加產(chǎn)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增加產(chǎn)假15天。

          第九條教職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予1-3天的喪假。到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jù)路程遠近適當給予路程假,由學校根據(jù)具體情況審批。

          第十條國家規(guī)定享受的婚假、產(chǎn)假和經(jīng)單位審批的公假均可視為正常出勤,事假、病假等按未出勤納入績效工資考核。凡未經(jīng)請假或請假未經(jīng)批準(或經(jīng)查明請假理由不實,系虛構、偽造的)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的,按曠工對待,對曠工或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xù)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人員,單位應按規(guī)定予以解聘或辭退,同時視情況追查部門主管的責任。

          第十一條對于休病假期間有從事經(jīng)營性活動,到其他單位有償工作等行為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立即取消其病假并依據(jù)政策嚴肅處理。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作人員,要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辦理退休手續(xù)。在編教職工自愿離崗從事其他活動的,必須按規(guī)定辦理辭職手續(xù)。

          第十二條嚴格執(zhí)行病事假期間待遇規(guī)定:

          病假兩個月以內的,發(fā)給原工資。病假超過兩個月不滿六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按基本工資90%計發(fā),工作年限滿十年及其以上的,全額發(fā)給基本工資。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資的70%計發(fā);工作年限滿十年和十年以上的,按本人基本工資80%計發(fā)。因病休養(yǎng)期間的工資待遇參照病假工資制度執(zhí)行。

          第十三條對病事假累計超過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員,不得進行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對不能按時到崗工作超過兩個月的人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到組織人事部門進行備案。

          第十四條工會是落實教職工請假制度管理的主要責任部門。

          第十五條各部門應建立嚴格的考勤制度,書面記錄教職工出勤情況,每月匯總報工會,由工會按月累計公示,備案。教職工請假審批手續(xù)和銷假記錄由工會妥善保存,作為長期檔案保存。學校根據(jù)《膠西小學教職工考勤制度》將病事假管理與年度考核、績效考核和職稱、評優(yōu)等直接掛鉤,要加大考勤在考核體系中的權重。

        學生請假制度11

          為加強并規(guī)范對學生的,保障學生,特制訂本制度,希望全體學生遵照執(zhí)行。

          1、學生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上學,不遲到早退。上課期間學生不請假又不到校,班主任及任課教師要及時和家長聯(lián)系,查清原因,做好登記,出現(xiàn)問題由上課教師負責。

          2、學生生病或特殊情況不能到校,家長必須通過電話或親自到校向班主任請假。學生無請假條,班主任可代學生寫(并注明原因)。因病請假的',班主任要做好學生病因調查,詢問病情,并做相應記錄。

          3、上課期間,學生不得隨意離校,如生病等特殊情況需中途離校,必須由家長親自到校請假,填寫請假條,經(jīng)班主任簽字后方可離校。

          4、學生如突發(fā)疾病,班主任及任課教師必須及時聯(lián)系家長,由班主任或學生家長帶領學生就醫(yī)并履行請假手續(xù)。情況嚴重的及時報告帶班領導。

          5、學生請假填寫學校統(tǒng)一格式的請假條,由家長陪同,班主任簽字后生效,班主任有事不在由代理班主任簽字。班主任批準后將請假條交給班級管理員統(tǒng)一保管。

          6、住宿生請假條一式兩份,一份交班級管理員,另一份交寢室管理員。

          7、班主任及任課教師要負起責任,不能隨便準假,必須見到家長或接到家長電話后可批準。如因不負責任出現(xiàn)嚴重后果由班主任承擔。

        學生請假制度12

          為嚴格執(zhí)行《廈門大學嘉庚學院本科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進一步規(guī)范本院學生考勤,特制定本請假制度。

          第一條 請假范圍:凡因事、因病、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入學、報到注冊,不能參加考勤范圍內的活動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辦理請假手續(xù)時原則上不得事后補假,不得與正常教學秩序沖突。

          第二條 請假類別:包括病假、事假、公假三種。

          1.病假 學生因病不能參加考勤范圍內活動者,可請病假。

          2.事假 學生因急事不能參加考勤范圍內的活動者,可請事假。

          3.公假 學生因組織或參加各項活動不能參加考勤范圍內活動者,可請公假。

          第三條 凡我校錄取的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和有關證件,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xù)。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寫信并附相關證明,向學校請假。請假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經(jīng)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或請假逾期的,以曠課論,超過兩周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四條 每學期開學時,學生必須按校歷規(guī)定日期到校辦理注冊手續(xù)方可取得本學期學習資格。注冊手續(xù)不得由他人代辦。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冊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xù)。請假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經(jīng)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或請假逾期的',以曠課論,超過兩周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第五條 批報權限:

          1.病假在三天以內者由本系行政秘書兼輔導員批準;三天以上一周以內者由行政秘書兼輔導員簽字經(jīng)系主任批準;超過一周者須報學院分管領導批準。

          2.事假、公假在一天以內者由本系行政秘書兼輔導員批準;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行政秘書兼輔導員簽字經(jīng)系主任批準;超過三天者須報學院分管領導批準。

          3.行政秘書兼輔導員不得向學生提供內容未填寫完整的請假單(含未填寫請假時間、學生未簽字等)。

          第六條 請假程序:請假需由學生本人至本系行政秘書兼輔導員處詳細填寫《學生請假單》并附上有關證明,再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經(jīng)批準后,方能生效。具體如下:

          1.病假 須持校醫(yī)院或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到系行政秘書兼輔導員處辦理病假手續(xù),若因急病不能及時開病假證明時,必須在五個工作日內補辦請假手續(xù)并提交給任課教師。超過五個工作日不給予補假。

          2.事假 原則上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事假應從嚴掌握,確實遇到緊急特殊情況方可準假。學生在填寫《學生請假單》前,須讓家長親自與系行政秘書兼輔導員說明情況,并在假滿之后補上由家長簽名的請假證明,系行政秘書兼輔導員需在請假單上注明與家長確認的情況。

          3.公假 須持相關活動負責人開具的證明到系行政秘書兼輔導員處完成相關手續(xù)方可批假。

          第七條 因故不能事先請假者,應持有關證明補假。假期已滿不能歸校時,應在假滿以前說明理由并持有關證明,申請續(xù)假,經(jīng)獲準后方為有效。原則上不得事后補假,病假、事假因特殊原因無法當場補假者需要提前向輔導員說明原因,由輔導員向家長核實情況。學生于假期滿之后,至輔導員處補辦請假單,病假補辦時間不超過五個工作日,事假補辦時間不超過三個工作日。

          第八條 《學生請假單》需加蓋院系請假專用章方為有效。

          第九條 假滿返校后,要及時向批準人銷假。否則,自請假終止之日起計為曠課。

          第十條 請假理由必須真實,如發(fā)現(xiàn)有欺騙行為者,要進行批評教育,直至給予紀律處分。

          第十一條 利用寒暑假出國探親,逾期返校者,按曠課論處,逾期超過二周者作自動退學處理。

          第十二條 當學生的缺勤次數(shù)達到或超過該門課程總課時數(shù)三分之一時,取消其考核資格,該門課程成績記為零分。在一學期內請假時間達到或超過該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者(獲準免聽部分除外),應予休學。

          第十三條 相關部門可根據(jù)教學改革和學生管理的需要,對本細則做出具體解釋或補充規(guī)定,本細則將從頒布之日起配合《廈門大學嘉庚學院學生課堂考勤制度》一并實施。

        學生請假制度13

          (事情),現(xiàn)于 日向您請假 天累計 節(jié)課,將于____銷假(銷假時需持假條),請假期間一切責任安全事故自負,懇請老師批準!

          請假人: 聯(lián)系電話:

          年 月 日

          輔導員意見:

          導師意見:

          領導意見:

          大學生請假制度:

          為了加強學生工作的管理,規(guī)范學生的請假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學生請假制度14

          為了加強教師隊伍管理,規(guī)范教師請假程序,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開展,根據(jù)《華陰市教師隊伍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教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權限

          教師請假一日以內者,由學校審核批準;二日以上七日以內者(含同次學校請假時間)由教辦審核批準;七日以上者(含同次教辦請假時間),經(jīng)學校、教辦同意后,報教育局審批。

          二、請假時限

          1、婚喪假時間為5天(含節(jié)假日)。

          2、女教師產(chǎn)假,領取獨生子女證者,法定時間為五個月(產(chǎn)前十五天,產(chǎn)后一百三十五天,含節(jié)假日、暑寒假);未領取獨生子女證,屬計劃內生育者,按40天(產(chǎn)前十五天,含節(jié)假日、暑寒假)執(zhí)行。產(chǎn)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等按在崗對待。

          3、一般事假時間每次不超過三天,一學期累計不超過五天。

          4、自考、函授等事假時間及外出培訓、參賽、開會等公出時間按實際所需最短時間確定。

          5、特殊事假、病假時間視實際情況而定。

          三、請假憑據(jù)

          1、婚假憑結婚證明。

          2、產(chǎn)假憑末次孕檢證明。

          3、病假(一周以上)憑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

          4、自考、函授、培訓、參賽、開會等憑相關證件、文件和通知書。

          四、請假程序

          1、教師請假由本人向學校遞交請假條,校長加注意見、簽名,加蓋公章,存入個人業(yè)務檔案;二日以上七日以內者由本人向教辦遞交請假條,學校校長加注意見、簽名,加蓋公章,一式二份,教辦審批后,一份教辦存查,一份返回學校存入個人業(yè)務檔案;七日以上者由本人向市教育局遞交請假條,學校校長、教辦主任分別加注意見、簽名,加蓋公章。

          2、校長請假十五日以內者由本人向教辦遞交請假條,一式二份,教辦審批后,一份教辦存查,一份返回學校存入個人業(yè)務檔案;十五日以上者由本人向市教育局遞交請假條,教辦主任加注意見、簽名,加蓋公章,一式三份,一份本人交市教育局審批,一份隨同批函教辦留存;一份隨同批函復印件返回學校存入個人業(yè)務檔案。

          3、口頭請假、電話請假、托人帶請(一般事假、非住院病假)一律無效,并視同脫崗。

          4、不存在補假制度。

        學生請假制度15

          為了嚴格管理、規(guī)范程序,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重慶市田家炳中學制定學生請銷假制度,凡我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因事因病不能上課,要認真履行請假手續(xù)。

          一、學生請(銷)假程序

          學生本人填寫由學校統(tǒng)一印制的學生請假單,班主任老師在得到家長的`證實材料(家長意見書或電話記錄)之后將學生請(銷)假申請單規(guī)范填寫并交至門崗處。學校門崗驗收后放行學生。如果是住宿生請假并且當晚不在校住宿的,須同時向生活老師出具班主任簽字的請假證明并存檔備案。

          學生請假結束返校后要及時到班主任處銷假備案,已到請假時間而沒有銷假又未辦理續(xù)假手續(xù)的按曠課處理,并由班主任及時上報學生發(fā)展處備案。

          未辦理請假手續(xù)、私自離校的缺課時數(shù)按曠課處理。同時其擅自離校行為按學生違紀處分規(guī)定處理。

          二、學生請假審批權限

          1、請假三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

          2、請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內須經(jīng)年級組長批準。

          3、請假一周以上須經(jīng)學生處批準。

          三、續(xù)假辦理

          因有特殊情況到期不能返校的必須履行續(xù)假手續(xù),續(xù)假權限與請假審批權限同。

          四、學生請假須備材料

          病假7天以內須持縣、區(qū)級或以上級別醫(yī)院診斷證明,超過15天的須持市級或以上級別醫(yī)院診斷證明。學生休假期間按實際授課數(shù)計算病休課時,病休課時數(shù)達到一定數(shù)量,執(zhí)行學籍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

          凡請假離校的學生除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外還要有家長簽字的意見書或與家長電話通話記錄。學生請(銷)假申請單、家長意見書或電話記錄由學生發(fā)展處存檔備案。

          五、關于寒暑假及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的說明

          寒暑假、端午、五一、國慶、中秋、元旦和其他臨時放假時,學生必須按學院規(guī)定的離校時間離校,不得尋找理由請假提前離校。

          新學期或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結束開學時,學生必須按規(guī)定時間到校報到,如果不按時返校,耽誤課時按曠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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