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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請假管理制度

        時間:2023-09-01 08:57:06 櫻櫻 請假制度 我要投稿

        請假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在現在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指一定的規(guī)格或法令禮俗。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請假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請假管理制度(通用20篇)

          請假管理制度 1

          一、病假期間工資扣款

          1、病假xx個月及其以下者,職級工資及津補貼不受影響。其中:病假xx個月及其以上者,崗位工資、短途差旅補貼全部扣發(fā);病假xx個月以下者,日扣款額=(崗位工資短途差旅補貼)/xx天×xx。

          2、連續(xù)(或當年累計)病假xx個月以上者,從第xx個月起工資按省人事廳文件執(zhí)行。

          3、病假期間績效工資全部扣發(fā)。

          二、事假期間工資扣款

          1、一年當中,事假累計在xx天以內的`,職級工資及津補貼不受影響,崗位工資及短途差旅補貼每日扣款額=(崗位工資短途差旅補貼)/xx天。

          2、超過xx天(含xx天)每日扣款額=(職級工資崗位工資短途差旅補貼)/xx天。

          3、事假期間的績效工資全部扣發(fā)。

          三、產假期間工資扣款

          女職工產前、產后、流產和假期及男職工護理假,按工銀云營(xx)xx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產假期間(包括計劃生育手術休假),職級工資、崗位工資及津補貼不受影響,績效工資全部扣發(fā)。

          四、婚假、喪假、公休假期間工資扣款

          除扣發(fā)績效工資外,其他工資一律照發(fā)。

          五、探親假期間工資扣款

          1、xx天以內除扣發(fā)績效工資外,其他工資照發(fā)。

          2、xx天以上,但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職級工資和津補貼不受影響,績效工資全部扣發(fā),日扣款額=(崗位工資+短途差旅補貼)/xx天×xx

          3、同時,如涉及報銷規(guī)定額度路費者,停發(fā)1個月短途差旅補貼。

          六、曠工期間工資扣款

          曠工期間按工作日扣發(fā)工資,并懲罰性扣款,按實有曠工天數,每日扣款xx元執(zhí)行,同時,曠工xx天,一月不得參加績效考評,以此類推,曠工xx天以上(含),將按xx條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

          七、遲到扣款

          遲到xx分鐘以內,每分鐘扣款xx元。

          遲到xx分鐘以上作曠工處理。

          經常遲到,按《xx解除違規(guī)違紀員工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八、柜員合同工請假扣款原則上比照職工規(guī)定執(zhí)行。

          請假管理制度 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公司考勤制度,統(tǒng)一公司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請假種類

          第二條 適用范圍: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條 假期設置種類:

          1、病假:員工因病確需請假。

          2、事假:員工因事確需請假。

          3、婚假:員工結婚請假。

          4、喪假:員工直系親屬死亡奔喪請假。

          5、工傷假:員工發(fā)生工傷時請假。

          第三章 請假程序

          第四條員工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經部門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報辦公室及企管部備案。

          第五條 如確因情況緊急,不能及時填寫請假單,必須先口頭或電話請假,回公司后即補辦手續(xù),未補辦手續(xù)作曠工處理。

          第六條 為確保工作連續(xù)性,較長假期需交接手頭工作。

          第七條 超假期應及時通報請示有關主管經理審批。

          第八條 假滿后回公司應辦理銷假手續(xù),報公司企管部及辦公室備案。

          第四章 請假標準

          第九條各類假期兩天以內經部門經理、主管科長批準,兩天以上七天以內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七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準后到辦公室和企管部備案。

          第十條 請假標準范圍:

          1、病假:根據醫(yī)院證明及部門主管審定認可,確認假期天數。

          2、事假:根據個人申請及部門主管審定,確認假期天數。

          3、婚假:按法定婚齡推遲三年以上依法登記結婚的,享受婚假7天,未到晚婚年齡登記結婚的享受婚假3天。

          4、喪假:按照國家勞動部門有關政策,假期三天。

          5、工傷假:依據醫(yī)院醫(yī)療證明,經公司工傷鑒定小組鑒定認可同意,確認假期天數。

          第五章 假期工資核算

          第十一條 公司辦公室每月根據員工出勤表及請假單,負責員工假期工資核算,并在當月工資中體現。

          第十二條 假期工資核算:

          1、病假:病假期間按本人基礎工資發(fā)放,三天以內另每天扣除當月工資1%,七天以內另每天扣除當月績效工資2%,一個月以上公司終止其勞動合同。

          2、事假:事假期間不發(fā)放工資,三天以內另每天扣除當月績效工資5%或當月工資1%,三天以上另每天扣除當月績效工資10%或當月績效工資2%。一個月以上公司將終止勞動合同。

          3、婚假:婚假期間發(fā)放按本人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另每天扣除當月績效工資5%。

          4、喪假:喪假期間發(fā)放本人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另每天扣除當月績效工資5%。

          5、工傷假:非本人原因工傷,假期在10天以內,工資全額發(fā)放,10天以外每天扣除5%績效工資;對于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內的長期工傷,按基礎工資發(fā)放。由于本人違犯操作規(guī)程或工作馬虎而造成工傷,10天以內不享受績效工資,10天后按病假處理。

          第六章 假期規(guī)定

          第十四條 員工請假期連續(xù)在六天或六天以下的.,其間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計算在內。

          第十五條 員工請假期連續(xù)在六天以上的,其間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計算在內。

          第十六條 員工的病事假和其他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七條未辦手續(xù)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xù)假者,均以曠工論處,并扣減月工資。連續(xù)曠工三天以上,或年累計曠工三次,公司將終止其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公司部門經理以上中高級職員請假,三天以內經主管副總經理審批,三天以上須經總經理審批,并在企管部備案。為維持正常工作程序,請假人須記錄聯絡方法。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公司企管部解釋、補充,經總經理批準實施。

          請假管理制度 3

          公司依各種不同之事由,分列以下假別并詳列其范圍:

          一、病假

          1、 員工因病休假,必須憑醫(yī)院病假單方可病休,若當天無法交病假單,須在上班當天補交(須附病歷證明)。但必須在病假當天電話告知部門主管或經理。員工一般情況下不得用上班時間去看病。若確屬需要到醫(yī)院就醫(yī),需先經部門主管或經理同意。就醫(yī)時間若不超過3小時,不按病假處理。多于3小時部分按病假處理。每月不按病假處理的就醫(yī)次數只限一次。

          2、員工按請假手續(xù)休病假的,所扣工資=休假天數*日工資(日工資=全額工資/22),并不享受當月全勤獎。

          3、員工休病假天數超過40(含40天)天的,公司有權與其終止勞動關系。

          二、事假

          員工因事確需本人處理,必須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請,并填寫《休假申請表》,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因急事需當天休事假者,必須在本人應到崗的時間前用電話通知部門主管或經理,經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補辦請假手續(xù)。

          1、服務期滿半年者事假可用年休假抵沖,但必須在假單中特別注明扣抵年休假。否則一律以事假處理。

          2、仍在試用期的員工,一般不予批準事假。有特殊情況者除外。

          3、事假工資計發(fā)辦法:(每月累計事假天數為d)(全額工資/22)*(22 - d)

          4、全年事假累計超過15天(含15天),公司有權與其終止勞動關系。

          三、年休假

          1、凡正式員工在本公司連續(xù)服務滿一年者(包括試用期),可享受有薪年假,第一年為五天,第二年及以后每年七天。此年假不包括法定節(jié)假日。年假應以連續(xù)方式提取,需提前十五天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報請公司,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提取,年假不準累計及預提。公司有權因業(yè)務工作更改申請者之日期及天數。

          2、年休假以半天為計算單位。年休假可沖抵事假。

          3、到年底年休假未使用之部分可累積至次年使用,但只能修原來的`半數。

          4、年休假的計算以自然年度為單位。

          四、婚假

          員工在試用期滿后,符合結婚年齡者,經總經理批準可獲得三天有薪婚假,符合國家晚婚規(guī)定的員工(女年滿23周歲,男年滿25周歲),另增有薪婚假七天。婚假期薪金獎金等照付。休婚假的員工須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公司有權根據業(yè)務工作情況決定休假日期。

          五、產假

          凡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女員工,可享受三個月有薪產假(產前15天,產后75天)。

          六、慰唁假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或養(yǎng)父母、配偶、子女)去世,享有三天有薪慰唁假;員工非直系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享有二天有薪慰唁假。員工必須出示有效證明,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報經總經理批準,方可提取。慰唁假必須當時提取,不能保留或其他方式代替。

          七、工傷

          員工因工受傷,經公司指定醫(yī)療機構證明,由所在部門出具工傷報告,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按工傷處理。

          請假管理制度 4

          (一)請假程序、批準權限:

          1.教師因事、因病請假要有請假條(1周以上要醫(yī)院有診斷書),中小學半日之內由主任教師或年級組長批準,1—3日之內由業(yè)務校長批準,3日以上有中心校長批準。

          2.教職工因疾病、急事等特殊情況,不能實現請假的,要及時委托他人說明情況代為辦理。

          3.請產假:教師個人要提出書面申請,由中心校長審批,并補交醫(yī)院開具的子女出生證明等相關材料。

          (二)關于病假的相關規(guī)定:

          1.學期累計病假在10天以內,不扣發(fā)工資;從起病假第1天起,累計11——22天的每日扣發(fā)10元,累計23天以上每日扣發(fā)20元。

          2. 病假工作量化扣分:住院1日扣0.2分,一班病假1日扣0.25分,以此類推,學年累計15天以上取消評獎評優(yōu)資格;學年累計30天以上取消職稱評聘資格。

          3.教職工在病休期間應在住所或醫(yī)院安心休養(yǎng),小病大養(yǎng)或以休病假為名,從事其他經濟活動,一經發(fā)現即刻終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崗上班,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yè)技術職務評聘資格,并進行批評教育;拒不到崗上班的,按曠工論處。

          4.教職工病愈后上班后,又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繼續(xù)休病假的,將恢復工作前后的病假時間連續(xù)計算。

          5.因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三)關于事假的相關規(guī)定:

          1.學期事假5天以內,工資照發(fā),從請事假第1天起,累計6天以上,每日扣20元。

          2. 事假工作量化扣分:每1日扣0.5分,以此類推;學年累計 7日以上取消評獎評優(yōu)資格;學年累計15天以上取消職稱評聘資格。

          3.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者,按曠工處理。

          4.利用事假從事第二職業(yè)的教職工,加倍扣發(fā)日工作,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yè)技術職務評聘資格,并根據情節(jié)輕重,進行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崗位;拒不回到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論。

          (四)關于婚假的相關規(guī)定:

          1.婚假7天工資全額發(fā)放;超過7天按事假處理。

          2.在寒暑假、公休假和法定假結婚的,開學后學校不再安排補休婚假。

          (五)關于產假的相關規(guī)定:

          1.女職工在法定規(guī)定的`休產假期間,工資全額發(fā)放。

          2.女職工產假為三個月(90天)(含期間的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年滿24周歲的為晚育,可享受晚育假一個半月(45天);產假期間報名夫婦終身只生一個孩子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增加產假一個月(30天);由醫(yī)院證明剖腹產或難產的另外增加產加半個月(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休假時間連續(xù)計算,假期不扣除。

          3.按省 關于遲到、早退的相關規(guī)定:

          1.按規(guī)定的時間晚到,即遲到一次,提前離崗,即早退一次。學期累計遲到或早退6次,不作處理。

          2.不向領導請假,擅離工作崗位超過兩節(jié)課的,即為曠工半天。

          3.遲到、早退工作量化扣分:學期超過規(guī)定次數,遲到、早退:1節(jié)扣0.1分,每超過3次,請假的按事假1天計算,不請假的按曠工1天計算。早退半天扣0.3分。

          (八)關于礦工的相關規(guī)定:

          1.凡有下列情況之一,實為曠工:①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準而擅自不上班者;②擅離職守半天以上(含半天)者;③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未續(xù)假或續(xù)假未獲準而逾期不歸者;④不服從組織調動和工作分配,無故拖延不按規(guī)定時間到崗者;⑤以欺騙手段請假、事假者。

          2.學年曠工1天,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取消評獎評優(yōu)資格和專業(yè)技術職務評聘資格。

          3.計算曠工期限,從單位知道或應當知道缺勤當事人離開學校之日起計算;曠工每日,扣工資100元。

          4.礦工工作量化扣分:無故曠工每節(jié)課扣2分,每天扣5分,2天扣15分。

          請假管理制度 5

          工業(yè)大學學生請銷假辦法

          為規(guī)范學生請銷假程序,加強學生組織紀律性,嚴格日常管理,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的有關要求,特制訂本規(guī)定。

          第一條、除節(jié)假日外,學生應當參加學校規(guī)定的教學活動,未經準假,不得擅自離校。遇寒暑假,學生應當按學校規(guī)定的日期離校、返校。

          第二條、學生應自覺遵守學習紀律,因病因事不能上課必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填寫《z工業(yè)大學學生請假申請審批表》(下稱《申請審批表》)!渡暾垖徟怼芬皇絻煞荩瑢徟Ш,學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將《申請審批表》交由學院教務中心和學生工作辦公室分別留存?zhèn)浒浮H鐚W生請假期間離開學;蛞归g不能返回宿舍住宿,學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必須將《申請審批表》復印件報學生所在公寓辦公室備案。學生請病假應附縣級以上醫(yī)院或校醫(yī)院診斷結果。

          第三條、學生在一學期內,因病因事請假累計不得超過6個星期,單次請假不得超過4個星期。一學期內請假累計超過6個星期或單次請假超過4個星期,應當辦理休學手續(xù)。

          第四條、學校安排的教學環(huán)節(jié)包括課堂教學、實習、實驗、課程設計、畢業(yè)設計、軍訓、公益勞動、社會實踐等,未明確規(guī)定課時的,一律按一天6課時計。

          第五條、正常課堂教學環(huán)節(jié)期間,學生請假按下列程序辦理。

          1、學生請假時間在3日內(含3日)的,《申請審批表》由班主任審批生效;請假時間在3日以上7日以內(含7日)的,《申請審批表》由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負責人審批生效;請假時間在7日以上15日(含15日)以內的,《申請審批表》由學院分管領導審批生效;請假時間在15天以上4個星期以內的,《申請審批表》由學院院長審批生效,并報教務處學籍管理科和學生工作處綜合辦公室備案。

          跨校區(qū)學院駐金川校區(qū)學生請假時間在7日以內(含7日)的`,由所在學院駐金川校區(qū)學生工作人員簽字審批生效。請假時間超過7日的,按照上述要求履行審批手續(xù)。

          2、學院教務中心負責核實請假學生教學環(huán)節(jié)安排情況,請假期間有課的,學生本人或委托班級負責人必須向任課教師請假,教師應做好相應考勤記錄。未向任課教師請假者,任課教師可按曠課處理上報。

          3、如學生請假期間離開學;蛞归g不能返回學生宿舍住宿,請假時間計算含節(jié)假日,如學生請假期間不離開學校且在學生宿舍住宿,請假時間計算不含節(jié)假日。

          第六條、學生因故不能參加除課堂教學之外的實習實踐環(huán)節(jié)(包括實習、實驗、課程設計、畢業(yè)設計、軍訓、公益勞動、社會實踐)或在實習實踐環(huán)節(jié)期間請假的,須經該環(huán)節(jié)指導教師批準并按上述條、款相應程序履行請假手續(xù),未經批準擅離實習單位的,按曠課處理。在校外實習實踐期間,不便辦理上述請假審批手續(xù)的,學生本人應以書面形式向指導教師請假,請假超過實習實踐環(huán)節(jié)規(guī)定時間1/3的,指導教師應及時向學院相關領導匯報。

          第七條、學生請假期滿,應及時辦理銷假手續(xù)。在學院教務中心、學生工作辦公室及所在公寓辦公室留存的《申請審批表》備注欄內,學生本人簽字確認已返校,并注明返校時間。

          第八條、寒暑假后或請假期滿不能按時返校的,均需提前通過電話等有效方式向班主任或學院學生工作負責人取得聯系,告知事由及返校時間,并取得續(xù)假批準,否則按曠課處理。學院相關部門做好信息交流和登記備案。

          第九條、未辦理請假手續(xù)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離校的,按曠課處理。

          第十條、曠課學生的紀律處分按《z工業(yè)大學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中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一條、本規(guī)定由學生工作處、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規(guī)定自20xx年10月9日起執(zhí)行。

          請假管理制度 6

          一、目的:

          為規(guī)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強員工組織紀律性,維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請假程序:

          1、公司員工請假,需提前向部門負責人或部門分管領導遞交書面申請,填寫《請假單》,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員工休假期滿后,須及時到部門負責人或部門分管領導處銷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xù),填寫《請假單》。因急事或身體不適臨時請假,應在上班前電話告知部門主管,返崗后補辦請假手續(xù),否則按曠工處理。

          三、請假審批權限:

          1、各部門人員3天(含)以內的請假,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請假3天以上、7天(含)以內的,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同意后,須報部門分管領導審批;請假7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準。請假申請經相關領導審批同意后,請假員工須在休假前持《請假單》及時到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

          四、請假類別

          1、病假

          員工請病假應持就診醫(y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和病假單辦理請假手續(xù)。休病假期間,公司按員工基本工資的60%發(fā)放工資。休病假半年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將予辦理病退離職手續(xù)。如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則按相關法律規(guī)定執(zhí)行。

          2、事假

          員工請事假必須說明請假事由,填寫《請假單》,按請假申請程序和審批權限經批準后方可離崗。事假的最小請假單位為半天,事假為無薪假(不享受工資、補貼及獎金);請假期間,按事假實際天數全額扣除相應天數的工資,年累計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終獎待遇;員工連續(xù)請事假滿30天者,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3、工傷假

          因工負傷需住院的員工,須在指定醫(yī)院就醫(yī),由該醫(yī)院出具證明,確定其休息時間。工傷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及上海地方政府有關政策及規(guī)定執(zhí)行。

          4、婚假

          員工試用期滿且結婚登記日在本公司入職后的可以享受婚假。員工休婚假,須本人憑結婚登記證,并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公司給予婚假3天;男女雙方若符合晚婚條件(男25周歲,女23周歲),除享受國家法定3天婚假外,另加晚婚假7天,休假時間連續(xù)計算(包括雙休日)。婚假應在結婚登記之日后半年內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休作自動放棄;榧倨陂g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5、產假及哺乳假

          女職工在合同期內生育,其產假及哺乳假按國家及地方計劃生育有關政策執(zhí)行。

          6、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喪假;員工的近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養(yǎng)的家屬)亡故可享有1天喪假;喪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7、年休假

          根據國家規(guī)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20xx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xx年的.,年休假15天,休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聘用及臨時用工人員除外)。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員工的年休假原則上在每年的春節(jié)前后由公司統(tǒng)一進行安排。員工如不服從公司統(tǒng)一休假安排的,作自動放棄休假處理;員工不遵守放假及上班時間規(guī)定,不按要求準時上班的,將按曠工或解除勞動關系處理。

          五、其它規(guī)定

          1、員工必須做到事前請假,事后銷假。因事不能上班時,必須提前1天履行書面請假手續(xù),如遇特殊

          1

          情況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xù)的,須以電話向部門主管請示并得到批準,事后立即補辦手續(xù)。如未辦手續(xù)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xù)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曠工1天扣除3天工資,連續(xù)曠工3天或一年累計曠工7天按開除處理。

          2、各部門負責人、主管及員工請假前均須事先落實本人請假期間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確保其崗位及負責的相關工作正常開展。

          3、員工請假、調休以半天(4小時工作時間)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調休的原則,在當月完成,不得累計。一年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病假、工傷除外)。對于請假超過30天的員工,將作為年度是否給予員工加薪、晉升的重要考核依據。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試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修訂和完善。

          請假管理制度 7

          第一條考勤管理

          教職工要認真遵守工作紀律,堅守工作崗位,按時上下班,因病、事、婚、喪、產、育、探親、進修、培訓、實踐鍛煉、借調等需請假的,應事先填寫《xx職業(yè)學院教職工請假條》,嚴格履行請假手續(xù)。

          考勤工作以部門為單位,建立部門考勤制度,由部門指定責任心強、敢于堅持原則的同志任考勤員。此項管理工作納入部門年度考核。

          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考勤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考勤員應實事求是地填報本部門考勤表,并在每月3日以前將上月考勤表經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后報組織人事處(如遇節(jié)假日、雙休日,報表時間順延)。

          嚴禁弄虛作假、隱報瞞報。考勤不實的,部門主要負責人和考勤員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yōu)秀等次。

          學院對教職工的出勤情況組織不定期、不定形式的檢查。

          第二條假期規(guī)定、請假手續(xù)及待遇

          一、事假

          (一)事假規(guī)定

          確有特殊原因必須占用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的,需事先履行事假手續(xù)。

          事假每月一般不得超過5天,全年事假累計一般不得超過30天。

          (二)請假手續(xù)

          請事假3天(含3天)以下,需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請事假3天以上5天(含5天)以下,需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領導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請事假5天以上,需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領導、分管人事院領導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請事假超過30天,需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領導簽署意見后報組織人事處,由組織人事處提交院長審批。

          (三)事假期間的待遇

          檔案工資:當月事假超過3天(含3天)者,按天數扣發(fā)本人工資[日扣發(fā)工資=月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天(月計薪天數),試用期、見習期工作人員以本人實際執(zhí)行的試用期、見習期工資為基數];當月事假累計超過5天(不含5天)者,同時扣發(fā)當月考勤獎和目標管理獎;當月事假累計超過30天(含30天)者,不再發(fā)放當月全部檔案工資。

          院內崗位津貼:每學期末按事假累計天數核減(日崗位津貼=學期崗位津貼總額/計發(fā)天數)。

          當年事假累計超過30天者,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yōu)秀等次;超過6個月者,不參加當年度考核,不調整薪級工資,不享受部門年終考核獎勵浮動。

          二、病假

          (一)病休證明

          教職工請病假需在《xx職業(yè)學院教職工請假條》后附病休證明。

          院內病休證明:由學院衛(wèi)生科醫(yī)生出具診斷證明書(包括:①主要病情及診斷結論;②建議休息天數,下同)。

          院外病休證明:需先由學院衛(wèi)生科批準,到指定醫(yī)院就診(急診除外),由指定醫(yī)院出具診斷證明書。

          病假2個月以內的為短期病休,2個月以上的為長期病休。

          (二)請假手續(xù)

          請病假3天(含3天)以下,需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請病假3天以上5天(含5天)以下,需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領導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請病假5天以上,需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領導、分管人事院領導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請病假超過2個月,需個人提出書面申請(附病休證明),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領導簽署意見后報組織人事處,由組織人事處提交院長審批。

          連續(xù)病休達2個月后要求恢復工作者,需持醫(yī)院出具的病愈證明,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領導批準,方可恢復工作。從恢復工作之日起4個月內又請病假,除另患其他疾病需要休養(yǎng)外,其上班前后的病假時間合并計算。

          病假期間如遇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連續(xù)計算。

          病假或因工致殘導致休假,連續(xù)累計2個月以上或1年內累計病假在6個月以上,且不能恢復工作的,經市勞動能力委員會鑒定,確認為完全喪失工作能力,并符合國發(fā)[1978]104號文件,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參加工作年限(繳費年限)滿10年的人員,應辦理退休手續(xù)。確實因病不能恢復工作,經市勞動能力委員會鑒定,沒有完全喪失工作能力者,由個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研究同意后,可繼續(xù)休病假。從鑒定之日起,滿1年再進行鑒定,仍不能恢復工作的應辦理離崗手續(xù)。

          經市勞動能力委員會鑒定,可以進行正常工作,但本人拒不上班的,從第7個月起停發(fā)其工資和一切福利待遇;滿1年仍不上班工作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教職工因工致傷、殘期間的待遇,按照《關于事業(yè)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淄勞社發(fā)[20xx]41號)及《關于事業(yè)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淄勞社發(fā)[20xx]49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病假期間的待遇

          檔案工資:當月病假累計超過5天(不含5天)者,除扣發(fā)當月考勤獎和目標管理獎外,按照以下標準執(zhí)行:

          (1)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發(fā)給原工資;

          (2)病假超過2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扣發(fā)本人基本工資的10%;工作年限滿10年的,工資照發(fā);

          (3)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扣發(fā)本人基本工資的30%;工作年限滿10年的,扣發(fā)本人基本工資的20%。

          院內崗位津貼:每學期末按病假累計天數核減(日崗位津貼=學期崗位津貼總額/計發(fā)天數)。

          當年病假累計超過60天者,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yōu)秀等次;超過6個月者,不參加當年度考核,不調整薪級工資,不享受部門年終考核獎勵浮動。

          三、婚假

          婚假假期

          教職工按法定婚齡結婚,給予3天婚假,遇法定節(jié)假日、寒暑假、公休日假期不順延;男女雙方均符合晚婚年齡(男25周歲,女23周歲以上初婚)的,增加婚假14天。

          請假手續(xù)

          請婚假教職工填寫《xx職業(yè)學院教職工請假條》,經計劃生育辦公室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婚假期間的待遇

          婚假期間檔案工資照發(fā),院內崗位津貼按休假天數核減,路途費等其它費用自理。

          四、喪假

          喪假假期

          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的,可給予喪假3天;在外地的直系親屬去世,可另給路程假。

          請假手續(xù)

          請喪假教職工填寫《xx職業(yè)學院教職工請假條》,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喪假期間的待遇

          喪假期間檔案工資照發(fā),院內崗位津貼按休假天數核減,路途費等其它費用自理。

          五、產假

          (一)產假規(guī)定

          對符合計劃生育規(guī)定的女教職工(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而生育者,除給予必要的處分外,休假按事假處理),其產假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女教職工正常生育者,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產后休假75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對晚育(女23周歲以上)者,增加產假60天,并給予男方護理假7天。若產假正值寒暑假期間,其寒假、暑假休假時間不可順延。

          孕期不滿4個月流產者,可以根據醫(yī)療單位的意見,給予15至30天的產假;孕期在4個月

          以上(含4個月)流產者,給予產假42天。

          (二)請假手續(xù)

          請產假教職工填寫《xx職業(yè)學院教職工請假條》,經學院衛(wèi)生科負責人、計劃生育辦公室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三)產假期間的待遇

          產假期間檔案工資照發(fā),院內崗位津貼按休假天數核減。

          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不能工作的,經醫(yī)療單位證明,視情況可以延續(xù)1-3個月假期。其超過產假期間的休假,按照病假處理。

          六、節(jié)育假

          (一)節(jié)育假規(guī)定

          實行各種節(jié)育手術后可請3天節(jié)育假。

          (二)請假手續(xù)

          請節(jié)育假教職工填寫《xx職業(yè)學院教職工請假條》,附醫(yī)療單位證明,經學院衛(wèi)生科、計劃生育辦公室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三)節(jié)育假期間的待遇

          節(jié)育假3天(含3天)以下,檔案工資照發(fā),院內崗位津貼按休假天數核減。超過3天的假期,按照病假處理。

          七、哺乳假

          (一)哺乳假規(guī)定

          對符合計劃生育規(guī)定生育的女教職工,可享受哺乳假(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不享受哺乳假)。坐班制女教職工哺乳未滿一周歲嬰兒,在工作時間內每天哺乳兩次,每次半個小時,兩次哺乳時間可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半個小時。嬰兒滿1周歲后,請哺乳假者應正常上班。

          (二)請假手續(xù)

          請哺乳假教職工,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由部門負責核定其具體時間。

          (三)哺乳假期間的待遇

          在規(guī)定的哺乳假期間,完成崗位職責者,視為出勤。

          八、探親假

          (一)享受探親假的條件

          工作滿1年的正式職工;見習期、試用期人員不享受探親假待遇。

          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

          與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其中,與父親或母親一方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享受探親假。

          (二)探親假期

          按照《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guī)定》中的有關規(guī)定,教職工應在寒、暑假期間探親(包括出國、出境探親),探親假期不得提前或分期使用。探親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jié)假日在內。

          教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探親假1次,假期為30天。

          未婚教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1次,假期為20天;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1次的,假期為45天。

          已婚教職工探望父母的(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和公婆),每四年給假1次,假期為20天。雙職工都具備每四年一次探望父母條件的,一方自愿放棄探望父母,要求改為雙方同行去探望岳父母或公公、婆婆的,可分別按各自探望父母的規(guī)定處理。

          女教職工到配偶工作地點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間,超過產假期限后,與配偶團聚30天以上的,不再享受當年探親待遇。

          教職工的父親或母親和其配偶同居一地的,教職工在探望配偶時,即可同時探望其父親或母親,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帶薪脫產進修教職工,符合探親條件的,可享受探親待遇。

          教職工探望父母或配偶,均以他們的定居地(戶口所在地)為準。

          已婚教職工配偶死亡或離婚后又未再婚的,符合探望父母條件的,在喪偶或離婚滿一年后,可按未婚教職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三)請假手續(xù)

          請?zhí)接H假教職工填寫《xx職業(yè)學院教職工請假條》,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領導、分管人事院領導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四)探親期間的待遇

          探親路費按《xx職業(yè)學院關于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規(guī)定》(淄職院政辦字[20xx]11號)中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條曠工

          (一)曠工規(guī)定

          不按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而未出勤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請假事由被證實為偽造的,其已享假期按照曠工處理。

          休假期滿,未續(xù)假或續(xù)假尚未批準前而不到崗工作者,自批準的假期期滿至未到崗時間按曠工處理。

          教職工在休假期間從事第二職業(yè)或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請假之日至查實之日按曠工處理。

          不服從組織調動、拒不到新崗位工作、待聘人員及借調、進修等外出人員在規(guī)定期限內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自拒絕之日起按曠工處理;無故拖延報到日期者(含內部調動),未按期報到的時間至到崗時間按曠工處理。

          在申請辦理調動、進修及出國手續(xù)期間,未經批準借故不上班的,未到崗時間按曠工處理。

          (二)曠工期間的待遇

          曠工者,不發(fā)放當月檔案工資,不發(fā)放本學期院內崗位津貼,不享受年內一切福利待遇,并視情節(jié)輕重和造成的不良后果給予處理。

          連續(xù)曠工時間超過15天(含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的,按人調發(fā)[19xx]18號文件規(guī)定予以辭退。

          請假管理制度 8

          為保證公司員工應有的休息、休假權利,同時嚴肅勞動紀律,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休假

          (一)婚假:員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結婚,可休婚假3天,雙方符合晚婚條件,再增加12天。

         。ǘ﹩始伲簡T工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喪亡,可休喪假3天,并視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

          (三)病假:員工因病不能堅持工作,須請病假,要有請假條。

          (四)事假: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確有特殊原因,可酌情準假。

          (五)產假:產假期90天,難產(醫(yī)院證明)或雙胞胎增加15天;符合晚育條件的(二十四周歲及以后生育)另加15天;妊娠3個月內自然(人工)流產的`,憑醫(yī)院證明給予休假30天;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或人工引產的,給予休假50天;7個月以上早產的,按正常產假處理。

          女員工產假結束后,如需續(xù)假的,原則上按事假處理,若確因身體不適,須提供醫(yī)院證明。

          第二條假期審批

         。ㄒ唬┗榧、喪假、產假須本人事先提出書面申請,征得部門經理同意,經公司領導批準,事后及時銷假。

          (二)病假1天(含1天)以上3天以內必須書面向部門經理請假(病假可先口頭請假,次日補請假條);3天以上向分管領導請假。

         。ㄈ┦录1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準,1天以上須經分管領導批準。

         。ㄋ模┎块T負責人請假3天以內由分管領導批準,3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ㄎ澹┰诼殔⒓痈黝愡M修,除按規(guī)定辦理申請手續(xù)外,凡需占用工作時間,仍應及時向部門經理辦理請假手續(xù)。

         。┓膊晦k理請假手續(xù),無故不來上班者作曠工處理。

          第三條假期待遇

          (一)婚喪假期間:基本工資全額發(fā)放,月績效工資按天減半發(fā)放。

         。ǘ┎∈录倨陂g:5天以內,基本工資全額發(fā)放,月績效工資按天減發(fā);5―10天,基本工資全額發(fā)放,當月績效工資減半發(fā)放;10―15天,基本工資按80%計發(fā),當月績效工資停發(fā);15天以上,基本工資按70%計發(fā),當月績效工資停發(fā)。

         。ㄈ┊a假期間:基本工資全額發(fā)放,績效工資停發(fā)。

         。ㄋ模⿻绻ひ惶欤斣禄竟べY和績效工資按50%計發(fā),累計曠工三天以上予以除名。

         。ㄎ澹┮虿、事、生育、學習而影響出勤或曠工者,績效薪金按比例扣減。

          第四條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請假管理制度 9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為規(guī)范公司考勤制度,統(tǒng)一公司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請假程序

          一、員工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等,經領導審批,并報辦公室備案。

          二、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xù)性。

          三、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四、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辦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請假標準

          一、公司請假標準見下:

          (一)事假:除規(guī)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資一倍扣除;

          (二)病假:應出具醫(yī)院相關證明,除規(guī)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資50%扣除。

          (三)婚假:本人結婚給假三天,帶薪。

          (四)喪假:直系親屬喪事給假三天,帶薪

          (五)曠工:沒有出具任何請假手續(xù)而缺勤的.,按本人工作的兩倍扣除。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的予以開除。

          第四章請假規(guī)定

          一、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xù),須以電話向領導報知,并于事后3天內補辦手續(xù);否則以曠工論處。

          二、未辦手續(xù)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xù)假者,均以曠工論處。

          三、請假以小時為最小單位。

          四、員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五、本公司員工請假,均須在辦公室備案,填寫請假單。

          六、本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請假的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xù)。未辦妥請假手續(xù),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七、本公司員工請假期滿沒有續(xù)假或雖續(xù)假尚未被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fā)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處。

          八、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九、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十、本公司員工依本規(guī)則所請假如發(fā)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jié)輕重予以懲處。

          請假管理制度 10

          第一條 總 則

          1、 為規(guī)范人員管理及公司考勤制度,嚴格請假紀律,保障公司的正常運作,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結合公司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條 請假程序

          1、員工請假須先口頭征得經理同意,再從辦公室索取請假條填寫。員工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經領導審批。(臨時請假1小時內不需)。2、各級管理人員應在確定不影響正常檢測安排的前提下批假。較長假期必須交接手頭工作,以確保工作連續(xù)性。

          3、一般情況下,員工請假須提前一天提交請假條,不允許臨時(已過到崗時間)請假,不允許找人代請假,不允許事后補假。有特殊情況,也應在上班以前親自致電經理請假,回來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xù)。

          4、員工請病假,不超過三天的,可直接審批,超過三天的須提供縣級醫(yī)院的診療證明,方可審批。

          5、主任級以上管理人員在請假期間必須隨時與公司保持聯系,并隨時服從公司安排。

          第三條 各種假別及規(guī)定

          婚喪嫁娶、工傷以及意外事故等特殊情況按實際情況經開會協(xié)商后再行處理。一般情況下:

          1、事假: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以10天為限。

          2、病假:因病治療修養(yǎng)者,每年累計以30天為限。

          3、婚假:

         、谧优Y婚可請假5/15天(包括法定假日);

         、坌值苕⒚媒Y婚可請假5天。

          4、產假:

          ①女職工生育產假90天(含產假休假15天);

         、谂毠言胁粷M4個月流產的`,流產假為15——20天,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流產假為60天。女職工享受流產假,必須是計劃內生育,限終生只能享受一次。特殊情況按實際情況經開會協(xié)商后再行處理(以上假期均包括節(jié)假日)。

          5、喪假:

          ①父母配偶喪亡可請假10天(包括節(jié)假日)。

          ②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的喪亡可請假5天(包括節(jié)假日)。

         、燮渌毕涤H屬喪亡可請假3天(包括節(jié)假日)。

          4請假時間規(guī)定1-5天,6-10工資推遲發(fā)15天發(fā)11-15工資推遲發(fā)一個月發(fā)。 請假本月滿勤沒有, 取消優(yōu)秀員工評比。

          第四條 獎懲制度

          1、請事假期間員工工資一律不予支付(工傷除外)。

          2、組長須關注員工滿假未歸現象,要及時聯系跟蹤,并知會人事部。

          3、未履行以上請假手續(xù)、請假未準而擅自不到崗者或請假期滿不主動銷假者,按曠工論處,曠工一日,罰款100元,連續(xù)曠工三天或月累積曠工五天者,按自動離職論處,扣發(fā)其所有工資。

          第五條 附 則

          1、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負責解釋、補充。

          2、本制度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請假管理制度 11

          一、總則

          1、目的:為規(guī)范人員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嚴格請假紀律,保障公司的正常運作,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二、出勤

          公司的工作時間:每周六個工作日,

          上班時間為早7:30,下班時間為18:00(正常班),中午12:00-13:30為休息時間。

          現場倒班時間為7:30-18:00(白班),23:00-7:30(夜班),上午10:00-10:10,下午15:00-15:30夜班3:00-3:10為中間休息時間。

          員工有以下情況之一為曠工:

          1、未經批準,不上班的;

          2、遲到和早退時間超過2小時以上,未請假的。

          3、曠工的最小時間單位為半天。曠工連續(xù)十天者或一年內累計超過15天者除名。

          4、元旦、春節(jié)、清明節(jié)、國際勞動節(jié)、端午節(jié)、國慶節(jié)及由國家和當地政府規(guī)定的其它公眾假期為帶薪假日。

          三、請假程序

          1)員工請假程序自下而上的次序,采取逐級審批制度,員工請假1天(含)首先經班組長審批,員工請假三天以上者,首先經過班組長審批,部門主管批準后方可休假。

          2)員工填寫請假單,經各級領導審批后交辦公室備案歸檔。

          3)3天以上(含)的假期,必須交接好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xù)性。

          4)超假期應提前通告請示有關領導。

          5)公司所有員工無論因公、私事請假經批準后,均需交請假單至辦公室備案歸檔。

          四、請假、休假申請規(guī)定:

          1、請假

          1)病假(病假期間扣除當天工資)

         、賳T工因病假請假一天以上,需出具正規(guī)醫(yī)院開具的病假條,請假一天(含)內下,可憑請假單銷假。

         、趩T工病假休假,需填寫《請假單》,員工若因急病未能在當天親自遞交《請假單》,必須及時電話告知或委托他人向主管領導請假,待回公司后半天內補齊請假手續(xù),交由辦公室備案。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未辦任何手續(xù)而缺勤者,作曠工處理。

          ③病假期間工資按當日基本工資的50%扣除。

          2)事假(事假期間扣除當天工資)

         、賳T工因事需要休假時,可申請無薪事假,并填寫《請假單》。

         、谖崔k任何手續(xù)或請假未經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曠工處理。

          ③員工因事請假原則上一次最長不得超過10天,全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

          ④特殊情況需報公司經理批準,未經批準的超過假期者按曠工處理。

         、菔录倨陂g扣除當日基本工資。

          3)工傷假

         、俜补ぷ髦蟹莻人過失造成負傷,二十四小時內憑正規(guī)醫(yī)院簽發(fā)的《診斷證明》依法享受工傷假。

         、诠陂g的工資按照負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月支付。

          2、休假

          1)婚嫁

          工齡滿一年以上可享受婚假。

          凡請婚假者,應提前一周填寫《婚假請假單》直接交總經理,由總經理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并持《婚嫁請假單》至辦公室備案。

         、侔捶ǘńY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嫁。

         、诜贤砘槟挲g(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嫁)。

         、刍榧侔ü菁俸头ǘ,是國家規(guī)定保障員工權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憑結婚登記證一年內一次性休完,不可分開休假。

         、茉倩榈目上硎芊ǘɑ榧,不能享受晚婚假。

          ⑤婚嫁期間的工資照常發(fā)放。

          2)產假

          女職工生育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辦妥生育假期手續(xù)的,公司準予休假。

         、僬埉a假應提前一周填寫《產假請假單》,報公司總經理,由總經理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并持《產假申請單》至辦公室備案。

         、诜苍诠具B續(xù)工作滿12個月(自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的正式員工,持醫(yī)院證明書均可申請帶薪產假或產后護理假

         、蹎翁ロ槷a者,產假90天,其中包括產前假15天;難產者,再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④符合晚育年齡員工(女24周歲,男26周歲),單胎順產者,產假為120天,難產者,再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菖畣T工妊娠三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根據醫(yī)院的證明,視情況給予15-30天的產假;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45天的產假。

         、弈袉T工的產后護理假為7天,晚育者為15天,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弋a假期間薪水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標準發(fā)放。

          3)喪假

          以下情形視為喪事假(需提出書面申請)

         、賳T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親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死亡,準假3天。

         、趩始偈菄乙(guī)定保障員工權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必須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補,超期按事假處理。

         、蹎始倨陂g工資照常發(fā)放。

          4)年假

         、僭诠具B續(xù)工作滿一年以上者(自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算),可享受5天帶薪年休假,年休時間按照在本公司的工齡計算,每滿一年增加一天,最高不超過15天。

         、谒心晷菁僖园胩鞛橐粋單位,由辦公室根據工齡發(fā)放相應的《年假單》,每次請年假需出示《年假單》,并交辦公室備案。

         、蹘叫菁倨陂g,不記錄考勤,發(fā)放全額工資。

          五、公出

          1)在工作時間需要外出辦理業(yè)務時,需在《辦公室員工出入登記表》中作登記,需注明時間,內容,地點,并且簽名。

          2)外出時間不到半天的,可自行登記,外出時間超過半天的,需讓主管領導同意簽字,如因私自外出而未登記或告知主管領導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如有緊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來公司的,可電話告知主管領導,待返回公司后補辦手續(xù),否則一律按照曠工處理。

          六、加班

          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視為加班,加班時間在夜間零時之前者可補休半天假。加班時間至零時之后者,可補修一天假。如因工作需要不能補休假者,可發(fā)給加班費,加班費發(fā)放標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本規(guī)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zhí)行。

          請假管理制度 12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企業(yè)人力資源管理,促進公司請休假管理的制度化、規(guī)范化,保證員工請休假有法可依,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請休假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請假、休假的管理。

          三、管理職責

          綜合管理部負責員工請假、休假的統(tǒng)一管理。

          四、假期類別

          公司假期規(guī)定為法定假期、事假、病假、工傷假、產假、婚喪假六類。各類假期規(guī)定如下:

          1.法定假期

          法定假期包括:元旦1天,春節(jié)3天,清明節(jié)1天,國際勞動節(jié)1天,國慶節(jié)3天,中秋節(jié)1天,端午節(jié)1天。計產/計件工資人員除外。

          2.事假

          1)員工因私事必須本人親自處理者,需要提前申請事假,按規(guī)定程序核準后給假。

          2)全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中途到職或復職者,依比例遞減)。

          3)逾限的事假可用值班或加班抵,否則以曠工論處。

          3.工傷假

          1)員工因公受傷,經醫(yī)院證明確實無法工作者,可請工傷假,最長假期不得超過2個月,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批準

          2)工傷假期內的工資或生活費發(fā)放等按照《工傷管理制度》執(zhí)行。

          4.病假

          1)員工因病必須治療或修養(yǎng),經公司醫(yī)保定點醫(yī)院證明,并經部門經理同意,可請病假。

          2)全年累計不超過15天(中途到職、復職者依比例遞減),逾期視為事假。

          3)逾限的病假可用值班或加班抵充,否則以曠工論處。

          5.產假

          根據部門崗位實際情況,經過相關程序核準后可請產假,最長假期不能超過6個月,否則按照自動離職處理。

          6.婚、喪假及其他特殊情況的給假

          1)符合法定手續(xù)的婚假:十級以下福建境內為3天,福建境外為7天;十級以上(含)福建境內5天,福建境外10天。

          2)直系親屬的喪假:十級以下福建境內5天、福建境外10天;十級以上(含)福建境內8天、福建境外12天。非直系親屬原則上不給假期,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準按事假執(zhí)行。

          五、請假管理

          1.請假手續(xù):

          1)工請假應至少提前一天到本部門辦公室領取一式三聯《員工請假單》。

          2)請假人將請假單填寫完整,包括請假事由、時間以及職務代理人;

          3)請假單交相關負責人簽字批準;

          4)將核準后的請假單交部門考勤人員及綜合管理部備案。

          2.準假權限

          1)請假一天以內由直接主管批準,三天(含)以內請假,由部門負責人批準。請假三天以上十五天以下(含十五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核,主管副總經理批準。請假十五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2)部門負責人及以上人員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

          3)所有請假人員必須經審批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以上所有人員的.請假,都必須在審批通過后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3.請假須知

          1)《員工請假單》交綜合管理部存檔和工資核算用。

          2)員工請假以小時為單位,超過半小時不足者以一小時計算,不足半小時者按半小時計算;

          3)員工請假必須至少提前一天辦理,不能即請即走。特殊情況填寫特批單特批。

          4)員工請假期間必須有職務代理人,并在辦妥工作交接手續(xù)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5)如有特殊情況無法親自辦理請假手續(xù),須于當日委托同事或以電話方式向相應主管或領導請假,返回后補辦手續(xù)。

          6)員工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請假影響工作進度,部門主管可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

          六、假期待遇

          1.法定節(jié)假日:享受帶薪休假的人員,休假以正常出勤計;無法休假的,嚴格按國家規(guī)定計算工資。

          2.事假:根據請假時數計算缺勤天數,并扣除相應薪資(部長級以上人員除外);

          3.產假:按社會保險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病假:以無薪假期計(部長級以上人員除外)。

          5.其他類別假期:根據審批情形決定。

          6.當月請長假10天以上(產假及持有醫(yī)院證明的工傷/病假除外)者,上月薪資延后一個月發(fā)放。如:10月1日~10日請假,9月份薪資11月25日發(fā)放。

          七、休假規(guī)定

          員工休假根據滿勤天數計算,單休工作制人員每月有4至5天休假,一般為部長級以上人員和行政、財務辦公室人員(含公務車司機);28天工作制人員每月有2天休假,一般為生產系列人員、采購人員、倉庫、后勤人員等。

          所有行政辦公室人員、財務人員、領導班子成員和個別經總經理/董事長特別批準工程技術人員享有帶薪休假,其他人員均不享受帶薪休假。

          七、附則

          1.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制定、執(zhí)行和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請假管理制度 13

          一、請假規(guī)則

          1、請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種。事假,因私人或家庭親屬的重大事件無法按學校規(guī)定時間上課而提出的請假,一般情況下不得請事假;病假,因身體健康原因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病假同時須提供醫(yī)院的相關證明;公假,因參加學校開展的重大活動,并經有關學校領導證實后確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

          2、學生因病、因事、因社會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時上課或參加全校性集體活動,必須辦理請假手續(xù),否則按曠課處理。

          3、學生請超過兩天的事假,原則上需學生家長打電話與班主任聯系,以說明原由。

          4、考試、考查(包括補考)期間,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請假。如必須請假,不論時間長短,均須報教務處審批,同意請假后方準予參加緩考或補考。

          二、請假程序

          1、請假條由班級紀律委員負責管理。請假的同學應到政教處領取請假條,并按要求如實填寫。

          2、學生請假,應事先填寫請假條,說明請假的原因和時間,請病假需有校醫(yī)務室或醫(yī)院有效證明。請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應從嚴掌握。請假條填好后,交班主任簽署意見,并送政教處辦理有關手續(xù),請假結束后返校時將請假單(回單)交于政教處。

          三、準假權限

          1、午休的'請假,由班主任審批;

          2、三天以內的請假,由班主任與政教處審批;

          3、一周以內的請假,經班主任同意、政教處備案、主管校長審批;

          4、一周以上的請假,經班主任同意、政教處備案、校長審批;

          5、班級干部一律沒有準假的權利。

          四、補假手續(xù)

          1、學生因急事但無法事先請假的,應在一天內由學生家長或介紹教師代為辦理補假手續(xù)。補假期滿,不能銷假者應事先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2、學生在假期、節(jié)假日必須按學校的規(guī)定按時離校、返校,逾期不歸者必須持有效證明辦理補假手續(xù),否則按曠課處理。

          五、銷假

          請假期滿,返校后必須及時到班主任或政教處銷假,否則超過準假時間者,按曠課論處。

          六、其它

          1、學生請假,如果學生以欺騙手段請假,被查出,則取消該生的請假資格,并追究相應的責任。

          2、若是住校生,還應持請假單到宿舍管理員處請假和銷假,到家后由家長致電宿舍管理員,否則予以曠宿處理。

          3、學生請假3天以上的,在政教處領導沒有同意,班主任已經同意的情況下,學生不準離校,必須按正常時間上課。如果不來上課,則要追究相應的責任。

          4、如學生違反請假制度,均作曠課處理。

          5、學生請假時數不得超過一學年授課總數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則即予以休學。

          6、所有學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應當嚴格按照本制度規(guī)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義務和職責。

          七、本制度由政教處負責解釋。

          請假管理制度 14

          全校教職員工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工作時間必須到崗,必須遵守學校請假制度。請假制度規(guī)定如下:

          一、請假程序

          請假必須憑書面材料,病假要有醫(yī)院證明(病假單和病歷卡),其它假應有書面申請,負責人簽字后交人秘處備案:請假不到半天,需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并記錄;請假半天,需部門主任同意;請假一天及以上,需分管校長或校長同意。

          二、有關假的具體情況和待遇

          1、病、事假的'考核參見《績效考核方案》。

          2、婚、喪、產、探親假、產前假、工傷

         。1)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天數享受,不影響考勤。

         。2)婚假需提早一周提出申請,原則上經學校同意,方可休假。女教工婚假也可和生育假連休,但需在結婚時書面申請,且不再單獨享受婚假。

          (3)喪假,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爹婆死亡,假3天;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死亡,假1天。

         。4)女方生育假,按國家生育政策規(guī)定辦理,享受98天產假,晚育加30天,剖腹產再加15天。(晚育是指女方24周歲以后生育第一胎的)男方護理假3天,享受國家和學校崗位工資。(關于“流產”休假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19號總理溫家寶20XX年4月28日)

          (5)工傷需經太倉市勞動保障局有關部門的認定,休息時間需醫(yī)院開出的病假證明,工資待遇按國家規(guī)定的工作量計算學校崗位工資。

          三、調休

          教師義務獻血可享受半天假期;婦女節(jié),女教師可享受半天假期,且須在本年度內享受,但不能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調休必須提前一天告知校長室,調休期間課務由本人自行調整。

          四、曠工的考核參見《績效考核方案》。

          五、本辦法適用于在職在編教職工,從20XX年11月28日起施行,由校務辦公室負責解釋。

          請假管理制度 15

          一、假期的審批

          1、基層員工、班組長請病、事假,3天(含)以內的,由主管審核,廠長/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由主管、廠長/經理審核,分管副總/總監(jiān)批準。

          2、主管級管理人員、廠長助理請病、事假,由廠長/經理審核,分管副總/總監(jiān)批準。

          3、廠長、部門經理請假,分管副總/總監(jiān)審核,總經理批準。

          二、請假類別

          1、病假/事假

         、俨』蛩绞律暾埖募倨。請假者應事先填寫《請假單》經有關人員的批準方可離崗,未經批準擅自不到崗或離崗的,以曠工論處。病、事假期間不計發(fā)薪資及福利。

         、谝蚧技辈』蚣笔伦约翰荒芗皶r來公司辦理請假手續(xù)的,必須在上班后1個小時內委托他人或以電話向其部門主管或廠長(經理)請假批準方可,并由其部門主管于4小時內向人事行政部報備,員工在事后補辦請假手續(xù)時應出具相關證明,否則按曠工論處。(此種情況每人每月最多不超過一次)。

          2、婚假

         、俎D正后的員工結婚可申請三天有薪假;榧俦仨毺崆耙粋月提出申請,經主管、廠長審批后持有效結婚證書及戶口本到人事行政部辦理請假手續(xù)。

         、趩T工申請婚假應在領取結婚證書二個月之內申請。

         、蹎T工在本公司只享受一次婚假:婚假假期限一次休完,不得分次休。

          3、喪假

          公司員工的三代直系親屬(嫡親父母、子女、配偶、嫡親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依靠本人供養(yǎng)的岳父母、公婆)死亡,可憑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有效死亡證,享受三天有薪假。

          4、傷假/公假

         、賳T工因工作受傷,必須在受傷的兩日內持本人書面《事故報告》(傷情嚴重的,可由部門辦理)交廠長或部門經理簽字認定為工傷假方可,并報人事行政部備案。

         、趥俦仨氂蓞^(qū)級以上醫(yī)院(或公司指定醫(yī)院)出具的'病假診斷書或證明。

         、蹅謴秃,不論休假假期是否滿都應主動復工,否則以曠工處理:工傷期間員工工資按有關規(guī)定發(fā)放。

         、芄九鷾实拿摦a參加會議、培訓學習、陪護住院員工等均屬公假。公假期間員工工資按本人基本薪發(fā)放。

          5、探親假

         、偃肼殱M一年的員工可申請回家探親,省內員工年探親假10天以內,省外員工視路程遠近探親假10-20天,探親假期中遇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的,不另計。

         、谔接H假一年只能申請一次,當年不休,第二年不累計:申請?zhí)接H假的員工應在公司生產經營淡季分批休假,并須提前十五天向本部門主管提出申請,報廠長/經理審批,人事行政總監(jiān)批準。

          三、規(guī)定及說明

          1、公司員工請假,均需填寫《請假單》,《請假單》一式兩份,一份留在部門/廠,一份交人事行政部。

          2、請假天數超過5天(不含)的,其工資順延一個月發(fā)放。

          3、職務代理人制度:特殊崗位員工、部門組長及以上人員,在請假前需安排好職位代理人,否則不予批假。

          4、所有請假手續(xù)原則上均由本人親自辦理,經批準后方可離崗休假,不得電話請假、他人代假。

          5、特殊情況要求續(xù)假的員工,應按規(guī)定辦理續(xù)假請批手續(xù)。本人因特殊原因無法到公司續(xù)假的,應在第一次實施休假結束前提報部門主管、廠長/部門經理,經同意后方可實施續(xù)假,回來辦理續(xù)假手續(xù)時應出具相關的證明,續(xù)假假期超過三天的,廠長/經理應提報人事行政部同意方可。

          6、在請假期限內提前回到崗位者,應在當天辦理銷假手續(xù)。

          7、無正當理由一天以上未到崗位上班著,部門主管應及時將相關人員名單上報廠辦或人事行政部,對部門主管蓄意隱瞞的,按《員工手冊》第八章第四十六條第二款給主管記過處分。

          8、公司員工,如因個人原因經常請假而影響公司正常工作的,公司有權對其進行崗位調整。

          9、請假最小時間單位為1小時,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請假管理制度 16

          總 則

          第一條 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進一步規(guī)范公司的請假制度,特制定此 規(guī)范。

          第二條 本規(guī)范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臨時工、合同制員工以及處于試用期 內的員工。

          分 則

          第三條 公司員工請假,需向相關領導和部門遞交書面申請,如實填寫《請假條》, 并在綜合部進行備案,否則請假不做生效;員工假期滿后,須到綜合部銷假,否則做曠工處理。

          第四條 相關審批人員必須嚴格把關,保證員工請假的真實性,否則相關審批人 員要承擔相應的后果。

          第五條 員工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xù),填寫《請假條》,因身體不適等緊急原 因臨時請假,應在上班前電話聯系告知部門主管,返崗后補辦請假手續(xù)。

          第六條 員工請假2天以內經部門主管(車間主任)批準同意;請假3天以上部 門主管(車間主任)同意后,需經綜合部批準;請假7天以上需經總經理批準。批準同意后,請假員工持《請假條》到綜合部備案,否則請假不做生效。

          第七條 因特殊情況需請假的,應經部門主管(車間主任)批準和綜合部同意, 否則做曠工處理。

          第八條 部門主管(車間主任)請假,須經總經理批準,包綜合部備案。

          第九條 員工確因生病不能堅持工作,請病假3天以上的,應提交醫(yī)院出具的病 歷本或病假證明,病假期限屆滿時,員工應返崗。

          第十條 女,年滿20周歲;男,年滿22周歲結婚的,給予婚假3天,請假超過 3天的部門,工資不予計發(fā);婚假到崗后需提供結婚證原件,發(fā)證日期需是婚假前后一個月內。

          第十一條 直系親屬喪亡,可以按規(guī)定請喪假3天。

          第十二條 請病、事假1天扣除50元全勤獎,2天以上扣除當月全勤獎120元, 婚假、喪假3天以內全勤獎照常計發(fā)。

          第十三條 未辦理請假手續(xù)或超過請假期限不到崗的',一律作曠工處理,曠工 1天,當月全請獎不予計發(fā),另扣發(fā)工資50元/天。

          第十四條 為統(tǒng)籌生產計劃,公司不允許員工在一年之內請假超過15天(產 假和工傷除外),對于請假超過15天的員工,公司可以按實際超過天數扣發(fā)15元/天工資。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規(guī)范制度未盡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關制度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條 例執(zhí)行。

          第十六條 本規(guī)范制度的解釋、修訂權歸綜合部所有。

          第十七條 本規(guī)范制度由公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請假管理制度 17

          (一)公休假和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

          機關事業(yè)單位職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2天公休假。

          每年享受元旦1天、春節(jié)3天、“五·一”國際勞動節(jié)3天、“十·一”國慶節(jié)3天的法定節(jié)假日。

          (二)探親假

          1、探親原則:連續(xù)工作滿一年的職工,配偶之間、單身職工與父母親(雙方)之間、已婚職工與父母親(雙方)之間分居兩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個白天的,可享受探親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節(jié)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休假天數:探望配偶,每年給予其中一方探親假一次(不含配偶系部隊干部者)假期3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年給假一次,假期20天,兩年探望一次者給假期45天,已婚的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20天。探親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jié)假日在內。

          3、假期待遇:在規(guī)定的探親假期內,工資照發(fā)。職工探望配偶或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規(guī)定標準范圍內的,可由所在單位報銷。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基本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報銷。

          (三)婚假

          1、休假天數:

          職工符合國家法定的結婚年齡并按規(guī)定履行了結婚手續(xù)的,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給予5個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齡的初婚夫妻(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除國家規(guī)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

          2、假期待遇:職工在批準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間,本人的工資照發(fā),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四)產假

          1、休假天數:

          (1)符合國家婚姻以及計劃生育有關規(guī)定的女職工,正常分娩者,享受90天假期 (產前15天,產后75天);難產者,增加假期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假期15天;滿24周歲及以上分娩者,增加假期30天 (妻子屬此晚育情況的男性職工,可享受15天護理假)。對嬰兒不滿6個月并實行純母乳喂養(yǎng)的'子職工增加產假30天。

          (2)符合國家婚姻以及計劃生育有關規(guī)定的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假期15至30天;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假期42天。

          2、產假期滿,女職工在小孩不滿一周歲時,每個工作日給1小時哺乳時間 (不含途中時間)。

          3、假期待遇:在規(guī)定的生育假或護理假期間,工資照發(fā),福利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喪假

          1、休假天數:

          職工的主要親屬(指本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時,可由本人提出申請,單位批準,給予5個工作日的喪假。如需職工到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2、假期待遇:在批準的喪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fā),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六)病假

          1、工作人員患病或受傷,不能堅持正常上班需休息的,由縣以上醫(yī)療機構診斷并發(fā)給病休證明,經單位批準后,可休病假。

          2、病假期間的待遇:

          (1)職工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發(fā)給本人基本工資或固定工資。

          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fā)給本人基本工資(機關)或固定工資(事業(yè))的90%計發(fā);工作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發(fā)給本人基本工資或固定工資。

          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資或固定工資的70%計發(fā);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按本人基本工資或固定工資的80%計發(fā)。

          事業(yè)單位職工病假期間,應按一定比例發(fā)給活工資,活工資的計發(fā)標準由各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確定。

          (2)職工患病后,因身體衰弱,經組織批準,半日工作,半日休養(yǎng)的,其工資可以照發(fā)。

          請假管理制度 18

          一、目的

          為規(guī)范公司員工的請假及調休流程,對員工請假休假進行有秩序的管理及方便員工進行合理的調休,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全體員工。

          三、內容

          1、員工因事需要請假。

          2、員工請假后想要補班的。

          3、員工在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確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加班,可以享受因加班而產生的調休假。

          四、申請流程

          1、根據工作周期及進度安排,員工請假或申請調休及補班需提前一天向人事部提出申請,填寫《請假單》或《調休申請單》《補班申請單》,需要進行工作交接的'做好交接工作。

          2、請假或調休、補班前一天將相應的申請單交給人事部備案。

          3、原則上每次調休只能申請1天,不允許事前調休。

          4、人事部部依照實際加班記錄確認調休時間,對調休申請審核確認。

          5、緊急或特殊情況需要請假或調休的,需事后補交《請假單》《調休申請單》《補班申請單》。

          6、請假天數在兩天以內的直接向人事部請假,兩天以上的需先向總經理請假。

          請假管理制度 19

          一、請假規(guī)則

          1、學生請假手續(xù)由學生本人或者家長履行,不得由別人代替,必須寫出書面申請,注明請假的起止時間及原因。

          2、請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種。事假,因私人或家庭親屬的重大事件無法按學校規(guī)定時間上課而提出的請假;病假,因身體健康原因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病假同時須提供醫(yī)院的相關證明;公假,因參加學校開展的重大活動,并經學校有關領導證實后確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

          3、原則上學校上課期間非特殊情況不予請假,如確需請假的,班主任應與家長聯系確認后方可準假且要求其家長親自到學校來接。

          4、門衛(wèi)必須控制好學生的出入,要有由班主任親筆批準的放行條或家長親自到校才能放行。

          5、如有特殊情況,經申訴理由或者持有有效證明材料可準予補假,但必須提前與班主任電話聯系,說明原因。學生不請假,事后無正當理由補假,或者開學后即不到校報到又不請假者,均按曠課處理。

          二、請假程序

          1、學生考勤時間是指早讀課、學科課、自修課、晚修、午休、晚宿和學校規(guī)定的集會等時間。

          2、班主任(上課老師)或值班教師,發(fā)現學生不明原因缺席超過10分鐘,通過班主任或班干部立刻告知家長,并告之級長處理。上課老師必須在班務日志上注明缺席學生及缺席原因。

          3、學生請假,應事先由學生本人當著班主任聯系家長并經家長許可,或者有家長書面申請,學生親自填寫請假放行條,說明請假的原因和時間,計劃出校與預計返校時間。

          4、一張請假放行條只能書寫一個學生姓名,班主任保留存根。

          5、請假申請書經相關審批后,由班主任交德育處保存。

          6、請假離開宿舍由生活指導老師批準。

          7、中午所有學生原則上不能留在課室,如有特殊情況,需班主任批假,并注明批假人及日期。

          三、準假權限

          1、一天以內的請假,由班主任審批;

          2、三天以內的請假,由級長審批;

          3、一周以內的請假,由分管德育的主任審批;

          4、一月以內的請假,由分管教學的副校長審批

          5、一個月以上的請假,由校長最后審批;并按照自下而上的.程序進行逐級申請。

          6、任課教師、班級干部一律沒有準假的權利。

          四、補假手續(xù)

          1、學生因急事但無法事先請假的,應在一天內由學生家長代為辦理補假手續(xù)。補假期滿,不能銷假者應事先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2、學生在假期、節(jié)假日必須按學校的規(guī)定按時離校、返校,逾期不歸者必須持有效證明辦理補假手續(xù),否則給予嚴厲的紀律處分。

          五、銷假

          請假期滿,返校后必須到班主任處注明返校時間,進行銷假,否則超過準假時間者,按曠課論處。

          六、其它

          1、如學生違反請假制度,均作曠課處理并給予嚴厲的紀律處分。

          2、學生請假時數不得超過一學年授課總數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則期末操行評定視為不合格。

          3、所有學生、班干部、班主任、級長等都應當嚴格按照本制度規(guī)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義務和職責。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由校長室負責解釋。

          請假管理制度 20

          為規(guī)范人員管理,嚴格請假紀律,維持總公司的正常運作,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xx師院人(20xx)第7號《關于重申教職工請假手續(xù)辦理的有關規(guī)定》的精神,結合總公司實際,特制訂本規(guī)定。

          一、病、事假

          1、請病假者需提供醫(yī)院開具的有效病情證明單,請事假者需填寫事假申請單送交所在部門審核。有特殊情況需及時聯系說明并補假。

          2、所在部門需將簽批后的病情證明單、事假申請單原件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3、病、事假七天(含)以下的,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簽準;七天以上,十五天(含)以下的,由總公司分管領導簽準;十五天以上的.,由公司總經理簽準。

          4、病、事假期間的基本工資待遇及相應年度考核管理按校人事處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5、病、事假期間的崗位工資、效益工資待遇由所在部門拿出意見報分管領導審批。效益工資原則上不享受。

          二、產假

          1、產假假期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作計劃生育手術,按計劃生育有關規(guī)定休息。

          3、產假請假手續(xù)可由家屬代為辦理,部門負責人簽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4、產假期間,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照發(fā)。

          三、哺乳假

          1、女員工生育后確有困難,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部門負責人簽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哺乳假假期及給予撫育未滿一周歲子女的女員工的哺乳時間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哺乳假期間,國家工資發(fā)放80%,崗位工資不發(fā)。

          四、婚、喪假

          1、填寫請假申請單,所在部門負責人簽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員工,給予婚假三天,雙方達到晚婚年齡的,增加十二天;喪假一般為一至三天?筛鶕䦟嶋H情況給予路程假。

          3、婚、喪假期間包括公休假、法定假。

          4、婚、喪假期間,工資照發(fā)。

          五、凡未按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的,均按曠工處理。

          六、各部門要把各類請假與考核掛鉤,與分配掛鉤,嚴格請假制度,按月上報請假情況。

          七、本規(guī)定適用對象為總公司在編員工,非在編員工的請假可參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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