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rp id="zsypk"></rp>

      2. 律師事務所律師聘用合同

        時間:2022-05-26 09:19:08 聘用合同 我要投稿

        律師事務所律師聘用合同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律師事務所律師聘用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律師事務所律師聘用合同

        律師事務所律師聘用合同1

          律師聘用合同

          聘用方:

          受聘方:姓名 性別 出生 年月 日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聯系電話

          第一條 合同依據

          根據《北京市律師事務所聘用合同管理辦法》及《聘用合同標準格式及必備條款》及本律師事務所的相關規定制定本合同。

          第二條 受聘方申請在聘用方從事專職律師工作,牽頭負責聘用方所涉上市、增發、重組并購等證券類律師業務以及專業律師的培養。

          第三條 聘用方同意受聘方的申請,并負責為受聘方辦理律師執業證,承擔合同期內的律師注冊費及存檔費:

          如因受聘方未能如實依規定提供有關個人資料或隱瞞事實致使聘用方無法為受聘方申請政府有關部門的從業許可,則本合同終止。聘用方并保留追究受聘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四條 受聘方的工作內容由聘用方規定,受聘方承諾服從聘用方的工作安排并保證項目工作質量。

          第五條 受聘方在事務所工作期間的報酬

          工資的支付時間為:每月15日支取工資;

          月固定工資數額為:壹萬元人民幣;

          項目提成比例為:扣除稅收費用后項目收益25%。

          工作日午餐由聘用方提供。

          第六條 聘用方按照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下限為受聘方辦理相關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由受聘方承擔。受聘方并自行承擔日常交通、通信、停車等費用支出。

          第七條 受聘方應遵守聘用方考勤、工作紀律等相關管理規定并遵守律師業執業規則。

          第八條 合同解除依照《北京市律師事務所聘用合同管理辦法》第九條、

          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規定及聘用方的相應規定與業務安排辦理;

          受聘方違反法律、主管機關規章制度及聘用方有關管理規定,經指出后未能改正或給聘用方造成經濟和聲譽損害的,聘用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或受聘方調離律師事務所時受聘方應當賠償聘用方曾為其單獨支付的培訓費,培訓期間的工資、廣告性費用及當年度注冊費用。

          受聘方離開律師事務所時,不得以任何形式攜走或銷毀聘用方任何資料、文件、財產等,并繼續承擔為聘用方保密的義務。

          受聘方離職需提前6個月以書面形式告知行政部或本所主任,6個月期滿方能辦理離職手續。在此期間不得以個人名義聯系所內客戶及新接本所案件。

          受聘方離職不應影響所做項目的持續、質量和妥善完結。

          第十條 由于受聘方原因致律師事務所產生經濟損失的,受聘方依照《律師法》的規定及聘用方的相關規定進行賠償。

          第十一條 受聘方以合伙人名義加入聘用方,與聘用方所涉權利義務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聘用方:

          北京市___律師事務所(公章)

          日 期: 年月日

          受聘方:我已詳細閱讀本合同,接受本合同的條款約定。并承諾在律師事務所工作期間依法履行職責,遵守規章制度。若出現違約情況,自愿接受律師事務所的處理。

          日 期: 年月日

        律師事務所律師聘用合同2

          編號:

          遼寧 律師事務所提成律師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大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律師事務所)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單位類型 合伙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注冊登記地省市區(縣)街(鄉) 號 實際經營地省市區(縣)街(鄉) 號 聯系方式及電話

          第二條 乙方(律師)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律師職業證書號碼

          戶籍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鄉) 號 實際居住地省市區(縣)街(鄉) 號 通信地址省市區(縣)街(鄉) 號

          郵編:聯系方式及電話

          第三條 乙方聯系方式、通信地址及電話發生變更,應在發生變更之日起三日內通知甲方。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幾種方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ǘo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時止。

          試用期: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專職律師崗位,從事訴訟、非訴訟等工作,工作地點為 甲方注冊地

          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點工作的,不視為工作地點的變更:

          1、甲方分支機構所在地

          2、仲裁機構所在地、人民法院所在地;

          3、甲方委托人辦公場所所在地或甲方委托人指定的為辦理律師業務的其他地點;

          4、甲方臨時性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的其他地點。

          第六條 乙方服從甲方安排,積極工作,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定的提成協議書并遵守甲方勞動紀律管理規定及規章制度、自覺維護甲方的社會聲譽、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愛護甲方的財產。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下列第 (二) 種工作時間制度:

          (一)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ǘ┎欢〞r工作制度。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乙方意見的基礎上,應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ㄈ┮裕ㄔ、季、年)為周期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應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第八條 甲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及律師事務所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時間,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保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權利。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結合本律師事務所的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律師事務所的工資分配制度。

          第十一條 甲方按下列第 三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ㄒ唬┯嫊r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業務能力、完成的工作質量等確定。

         。ǘ┯浖べY。乙方的勞動定額為記件單價為。

         。ㄈ┌凑占追揭婪ㄖ贫ǖ墓べY分配制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第十二條 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貨幣或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正常提供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大連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五條 乙方在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由甲方根據企業規章制度的規定支付,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采用下列第 一 種方式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一)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

          (二)參加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及

          第十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勞動合同存續期間的律師注冊費用、檔案管理費用由甲方 /乙方 承擔。

          

        律師事務所律師聘用合同3

          第一條 為規范本市律師事務所聘用人員的行為,維護律師事務所和受聘用人員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配套規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國家出資的律師事務所、合作律師事務所、合伙律師事務所和以個人姓氏命名的律師事務所。

          第三條 律師事務所聘用下列人員,均應與受聘用人員簽定《聘用合同》。

          (一)國家出資的律師事務所聘用不占編的專職律師、兼職律師、特邀律師和不占編的行政輔助人員。

          (二)合作律師事務所聘用兼職律師、特邀律師和行政輔助人員。

          (三)合伙律師事務所聘用專職律師、兼職律師、特邀律師和行政輔助人員。

          (四)以個人姓氏命名的律師事務所聘用專職律師、兼職律師、特邀律師和行政輔助人員。

          第四條 《聘用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二)工作性質和工作內容。

          (三)報酬。

          (四)福利與保險。

          (五)工作紀律。

          (六)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合同的責任。

          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受聘人在合同中約定其它內容。

          第五條 聘用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不得少于一年。合同雙方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計入合同期限。

          第六條 合同中應明確受聘人的律師種類、行政輔助工作種類、工作方式、工作內容。

          第七條 本規定所稱報酬包括工資、獎金及其它物質獎勵。合同中應對受聘人的報酬種類、支付方式、計算方法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

          行政輔助人員及領取固定報酬的專職律師每月報酬數額最低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保障標準。

          第八條 除國家法律、法規及部頒規章明確規定必須設立的保險以及社會統籌保險基金外,合同中應對受聘人是否享有報酬以外的福利和事務所是否為受聘人設立商業保險或加入社會統籌保險基金及其種類作出明確規定并應對合同解除時的處理辦法有明確約定。

          第九條 律師事務所應向受聘人全面介紹事務所情況和規章制度。受聘人應在合同中明確承諾其遵守律師事務所所有規章制度。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師事務所可以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二)違反事務所工作紀律與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造成律師事務所重大損失的。

          (四)違反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的。

          (五)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合同中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然解除:

          (一)律師事務所終止執業。

          (二)律師事務所被吊銷律師事務所執業證。

          (三)聘用律師被吊銷律師執業證。

          (四)受聘人調轉律師事務所或調出律師行業的。

          (五)受聘人成為合伙人、合作人或成為占編律師。

          (六)到期未續聘或未申請續聘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是否解除,由律師事務所與受聘人在合同中約定;

          (一)律師事務所被停止執業。

          (二)律師事務所未通過年檢注冊。

          (三)受聘人被停止執業。

          (四)受聘人未通過年檢注冊。

          (五)受聘人申請不注冊的。

          如果受聘人對上款所規定的情況負有責任,則合同即使到期,亦不得自動解除,其解除期限順延至所規定的情況消除為止。

          第十三條 受聘人因執行職務而發生人身意外或在受聘期間患疾病,律師事務所僅在合同規定或保險的范圍內承擔義務。受聘人因上述原因停止執行職務的,其期間計入合同期限。

          十四條 聘用合同解除時,受聘人所持有的司法行政機關頒發的律師執業證及其他工作證件由律師事務所收回并上交司法行政機關。

          第十五條 律師事務所不得聘用未成年人。

          第十六條 律師事務所不得因受聘人懷孕或生育而解除合同。產假時間依國家有關規定計算,不計入合同期間,此期間的工資福利等事項由合同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律師事務所律師聘用合同4

          甲 方(聘方):

          乙 方(受聘方):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自愿申請到甲方從事專職律師工作,甲方決定聘乙方為本事務所專職律師。

          第二條 乙方的聘任職務是專職律師,其工作范圍為國家法律所規定的各項律師業務。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1.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務;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3.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事務所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

          4.乙方的工資和福利待遇按事務所內部規定執行。

          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1.按事務所內部規定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2.按事務所內部規定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務所的勞保福利待遇;

          3.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4.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5.為乙方更新知識、進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創造條件。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1.依法履行律師職務;

          2.獲取勞動報酬;

          3.解除聘用合同。

          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事務所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事務所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2.在履行律師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3.不得從事有損于事務所聲譽的活動;

          4.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第五條 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務所內部規定執行。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事務所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應聘律師違反事務所規章制度,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2.應聘律師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3.應聘律師因違法亂紀被撤銷律師資格;

          4.應聘律師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1.雙方協商之;

          2.因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第七條 合同解除后,乙方應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師工作執照,并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律師職務。

          第八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暫定2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6月10日止,合同期滿時,乙方繼續在甲方所執業的視為續簽合同,直至轉所。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機關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主任簽字:

          乙方(簽名):

          簽訂日期:

        律師事務所律師聘用合同5

          甲方:律師事務所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司法部《律師事務所登記管理辦法》、《合伙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全國律協《律師事務所內部管理規則》(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行業規則的規定,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的工作性質、業務范圍、章程、規章制度以及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工作部門和職務

          甲方聘用乙方為本律師事務所(專職、兼職)律師

          第二條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 年,自 年月日至 年 月日止。

          本協議期滿前三個月,協議雙方其中一方對是否續聘應當提出意見,否則本協議自動延期一年。

          第三條工作時間

          根據業務需要,乙方可以采取不坐班的工作方式,但必須按甲方規定參加政治、業務學習和重大疑難案件討論。

          第四條業務工作的開展

          甲方實行統一收案、統一分配案件制度。

          - 1 -

          甲方鼓勵和提倡律師大力開拓案源,原則上誰開拓的案源由誰承辦,但重大案件一人難以承辦和專業性強的案件,由甲方統一協調和分配,也可以指派其他律師承辦。

          甲方實行統一收取律師服務費制度。

          應委托人請求或者其他原因,乙方可以代交費用,但應當向甲方提供經委托人簽字并載明交費數額的委托書。

          第五條業務工作量和財務分配方式

         。ㄒ唬┮曳矫磕甓葢瓿扇f元人民幣收費的業務工作量。

         。ǘ┴攧辗峙浞绞剑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具有代扣、代繳稅費的義務。下列分配方案均屬稅后分配方案:

          1、甲方分配給乙方并由乙方獨立承辦的案件,按照甲方工作分配方案執行,即提。

          2、乙方和甲方其他律師共同承辦的,雙方協商分配比例;

          3、對于乙方尋找并承辦的案件,本著多勞多得的原則,甲方采取累進制的分配方式,逐步提高乙方的收入比例: ;

          4、甲方還可以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工作效率制定一定的工作量,采取薪金制的分配方式(即每月工資、每年年薪);

          - 2 -

          第六條關于異地辦案差旅費的確定

          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律師事務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師服務費不包括異地辦案所需的差旅費用,異地辦案差旅費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甲方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統一向委托人收取差旅費用:

          1、預收差旅費。預收差旅費用的,甲方應當向委托人提供費用概算。

          2、墊付差旅費用。由甲方暫時墊付差旅費用,乙方根據出差時間、行程向甲方借支差旅費用。委托事項完結后,由甲方與委托人據實結清。

          甲方在辦結委托事項后,應當及時與委托人結算異地辦案差旅費用,結算時,應當向委托人提交費用使用清單和開支的有效憑證,由委托人審驗確認。

          乙方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異地辦案差旅費用。

          甲方有義務對乙方使用差旅費的情況實施監督。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ㄒ唬┘追降臋嗬

          1、聘用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工作技巧及各種規章制度的培訓和教育;

          2、對乙方的執業活動實施檢查和監督;

          3、對乙方不遵守規章制度有處分權;

          4、對乙方完成工作任務情況有獎懲權。

          - 3 -

         。ǘ┘追降牧x務

          1、為乙方辦理《律師執業證》、年度注冊等其他應當由甲方承擔的事務;

          2、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條件和辦公環境;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業務工作設備、工具和物品;

          4、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有在女職工經期、產期、哺乳期提供相應的勞動保護的義務;

          5、為乙方辦理社會養老統籌和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障事務;

          6、采納乙方對工作方法、管理制度、業務發展和工作計劃等的合理建議。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獲得履行職責所必需的工作場所和工作條件;

          2、獲得勞動報酬、享受社會保障權;

          3、根據勞動法的規定,享受醫療、傷殘撫恤、休假、退休等方面的待遇;

          4、享受節假日、婚喪假、產假、探親假等福利待遇;

          5、非因法定事由或本協議約定不被辭退;

          6、按本協議約定提出辭職;

          7、提出申訴和控告;

          8、對甲方的業務發展、工作計劃、規章制度、分配方案提出建議。

          - 4 -

          9、代理疑難及敏感性案件有提請甲方組織律師研討的權利。

         。ǘ┮曳降牧x務

          1、應當向甲方如實提供辦理執業證或注冊材料;

          2、認真履行甲方規定的工作職責,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

          3、代理大要案及敏感性群體訴訟案件及時告知甲方并服從經集體研究的代理意見;

          4、代理案件時及時告知委托人案件風險和辦案進展情況;

          5、不得私自收案、私自收費,自覺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遵守律師法、律師職業道德執業紀律規范及甲方的工作紀律、財務等各項規章制度及業務操作規程;

          7、愛護甲方提供的辦公、交通、房屋設備、工具和物品及甲方的其他財產;

          8、勤勉盡責、誠實守信,加強學習,為委托人提供最佳服務,因過錯給委托人造成損害或使律師事務所名譽及經濟受損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9、應當參加社會統籌和醫療保險,及時繳納稅費。

          10、履行法律援助的義務。

          11、案件辦理完結后,有及時訂卷歸檔的義務。

          第九條協議的變更、解除

          一、協議的變更

          (一)因工作需要,甲方可以對乙方的工作部門作適當調整, - 5 -

        律師事務所律師聘用合同6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郵編:

          聯系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郵編:

          聯系電話:

          本律師助理聘用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訂立。

          鑒于:

          甲乙雙方根據《律師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國家、省、市關于律師助理管理的規定,就聘用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律師助理聘用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聘請乙方為律師事務所律師助理。

          第二條聘任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乙方任期的要求:遵守律師事務所各項制度和律師從業守則,根據甲方安排,輔助律師辦理業務,不得單獨執業;接受甲方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培訓;接受刑事辯護、民事、行政案件代理、非訴訟代理、法律咨詢以及代書等業務方面的指導訓練。

          第四條計酬方式:合同期內,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乙方的月工資為元人民幣。

          第五條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檢查、指導乙方各項業務活動,對乙方的業務水平、能力實績和完成任期目標的情況進行考核;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支持乙方工作,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3、履行本合同各項規定,實現對乙方的承諾;

          4、按時發放乙方的報酬,不得無故拖延。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有依法履行職責、參加業務學習、培訓并按合同獲得報酬的權利;

          2、有對甲方工作提出建議、意見的權利;

          3、服從甲方的管理,遵紀守法和遵守甲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4、服從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和接受甲方分配的案件,保質保量完成甲方交給的各項任務;

          5、因乙方過錯或無正當理由終止合同造成甲方及當事人損失時,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一)對乙方有如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乙方缺乏履行職責能力,不能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

          2、違法亂紀,違反職業道德;

          3、責任心不強,嚴重失職或承辦法律業務出現嚴重質量問題;

          4、當事人或有關機關投訴超過三次,且投訴屬實者;

          5、不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不服從甲方管理,屢教不改者。

          (二)有如下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在能力范圍內不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2、甲方不履行合同規定實現其承諾,克扣乙方應得的報酬。

          第七條解除合同的善后處理:

          1、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解除合同的決定及理由;

          2、合同解除之后,甲方將乙方應得的報酬及時清結給乙方;

          3、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須做好移交工作。

          第八條陳述和保證

          8.1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甲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律師事務所;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8.2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乙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為簽

          訂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甲方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協議支付乙方報酬,則按逾期天數每日萬分之支付違約金;但無論如何,違約金金額不超過應付遲延報酬金額的%;

          (2)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9.2乙方的責任

          (1)如果乙方未按本協議履行應盡義務,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十條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聘用律師助理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

          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一條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合同附件

          1

          2.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

          2.

          1.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1

          2.

          1.2甲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文件;1

          2.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六條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七條通知

          1

          7.1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1

          7.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X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1

          7.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九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份,報主管機關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或授權代表):(簽字)(或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事務所律師聘用合同7

          甲方(用人單位):

          地址:

          乙方(受聘人)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司法行政機關有關律師事務所聘用律師管理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聘用應聘事項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項確定:

          (一)本合同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為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崗位。甲方經考核,同意聘用乙方為甲方的 職律師;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職律師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報酬。按下列第 項確定:

          (一)乙方試用期的月工資為 元,試用期滿的月工資為 元。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二)雙方協定:

          四、乙方受聘期間的權利。

          (一)了解對律師的權利義務有影響的甲方規章制度,對相關規章制度的補充、修訂享有建議權;

          (二)享受必要的培訓和教育;

          (三)取得規定的報酬及福利待遇;

          (四)因甲方的不當行為損害了乙方的利益,可以要求甲方賠償;

          (五)遭到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六)享受法定權利和雙方約定的其它權利。

          五、乙方受聘期間的義務。

          (一)遵守《律師法》以及律師職業紀律規定,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

          (二)按時完成承辦的工作任務或工作目標;

          (三)自覺維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愛護甲方的財產;

          (四)僅由甲方統一簽訂委托代理合同,接受甲方指派開展律師業務;

          (五)未經允許不得從事公民代理。

          六、甲方聘用期間的權利。

          (一)依照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督促乙方依法執業、依法納稅;

          (二)乙方完不成工作任務或工作目標,甲方有權提議修改聘用合同的部分內容;遇到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的違法、違紀或者其它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可以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有權拒絕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律師執業規范的不當請求。

          七、甲方聘用期間的義務。

          (一)支付規定的報酬及兌現相關福利待遇;

          (二)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和工作條件;

          (三)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四)對乙方違法違紀和不當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義務。

          八、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本合同的生效及變更。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期限屆滿時終止。

          (二)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就有關條款加以修改、補充。

          十一、本合同的續簽及終止。合同期限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聘用合同。如果乙方要求離所,應當在合同期限屆滿一個月前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限屆滿前就是否同意乙方離所作出答復,如果同意乙方離所,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律師職業道德、執業紀律,情節嚴重的;

          2、乙方連續兩年無法完成工作任務和工作目標的;

          3、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害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甲方有損害乙方合同法權益行為的;

          2、乙方因工作需要遷往異地或者到異地工作的;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適宜繼續從事律師工作的;

          4、因不可抗力原因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十二、爭議解決。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以向司法行政機關或者律師協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鑒證機關(蓋章):

          甲方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律師事務所律師聘用合同】相關文章:

        律師事務所聘用通用合同10-18

        律師事務所律師聘用熱門合同樣書04-24

        律師聘用合同04-25

        律師事務所聘用合同管理辦法11-20

        聘用兼職律師合同02-08

        聘用專兼職律師合同02-27

        律師聘用合同參考模板02-15

        律師聘用合同(15篇)02-10

        律師聘用合同15篇08-26

        律師聘用合同(通用15篇)04-28

        99热这里只有精品国产7_欧美色欲色综合色欲久久_中文字幕无码精品亚洲资源网久久_91热久久免费频精品无码
          1. <rp id="zsypk"></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