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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

        時間:2023-12-22 14:13:04 煒亮 評價 我要投稿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通用10篇)

          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好壞完全取決于該學生平時在學校的言行舉止、學習態度,和為人處事。這也是高等院校招生的一項重要指標,不可忽視。所以”綜合素質評價“關系到升學的問題,重要性有時不次于考試成績。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通用10篇)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 1

          “品德表現”考核實施細則:

          1、學生每學期進行一次品德表現考核

          2、考核結果記入“學生品德表現考核記錄表”的紙質稿,并最后填入電子稿,相關內容輸入電子檔案中的“學生綜合素養情況記錄表”。

          3、學生“品德表現”考核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為寫實記錄,以文字形式記錄學生在相關考核內容上的表現及獲得的榮譽;一部分為量化評價,根據每一項考核內容具體要求的量化評分,得出學生的考核總分。

          4、寫實記錄由每個學生自己登記,班主任審核;量化評價分為學生互評和教師評議兩個部分。

          5、每班通過民主選舉,推選出學生互評委員會,擔任對班級每個同學的品德表現進行量化評分的工作。教師評議由班主任在聽取任課老師、導師意見的基礎上完成評分工作。

          6、每學期學生的“品德表現”考核結果在班級內進行公示,并告知家長。

          7、高三第二學期,把學生每學期的.量化考核分數進行累計,以學生互評分占總分70%,教師評議分數占總分30%的比例,結算出學生的量化評價總分,根據分數的高低,全校終評出占全年級總人數25%的A等同學名單,并進行公示5日,接受全體學生和家長的監督。最終結果經學生簽名確認,再記入電子檔案。

          品德表現量化評分標準:

          基礎項目:

          1、品德操守:

         。1)熱愛祖國,擁護黨的領導

          (2)嚴肅地對待國旗、國徽和國歌

         。3)積極參加黨團組織主持的群眾性活動

         。4)愛護國家財產

         。5)不做有損國格的行為,敢于制止他人的錯誤行為

          (6)尊敬師長,聽從師長的教導

          (7)能體諒幫助師長

         。8)團結同學,愛護同學,共同進步

         。9)言行、舉止文明,尊重他人,同情和幫助有困難和疾苦的人

          2、責任義務:

         。1)有社會責任感和集體榮譽感,關心集體

          (2)愛護集體,維護集體利益,服從集體決定

         。3)積極參加集體活動,為集體服務

         。4)愛護集體財產

         。5)表里一致,說真話,不弄虛作假

         。6)守信用

         。7)拾金不昧

         。8)不搬弄是非,不搞小團體

         。9)能明辨是非善惡,支持正義公道,反對邪惡

          3、行為習慣:

         。1)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

         。2)有組織紀律性

         。3)遵守校紀校規,遵守公共秩序

          (4)對他人的違法違紀行為有正確的態度

         。5)能與同學老師正常交流,舉止文明,禮貌待人,不打架

         。6)穿戴整潔大方,與中學生身份相適宜

         。7)參加健康的文體娛樂活動,抵制落后、腐朽文化的侵害

         。8)能服從分配,具有團隊意識,能與他人協作完成各項工作和任務

         。9)個人衛生習慣良好,注意公共衛生,自覺保持教室、校園、家庭等環境整潔。

          得分說明:各項各有9個具體指標,每個指標5分,共135分。

          加分項目:獲得校級以上德育方面的獎勵,按等級加分

          全面發展獎、校級優秀團干部:每人每次加15分

          12單項獎、校級優秀團員和志愿者:每人每次加5分

          竹洲之星綜合獎:每人每次加25分

          竹洲之星單項獎:每人每次加20分

          局級優秀:每人每次加30分

          市級優秀:每人每次加35分

          省級優秀:每人每次加40分

          扣分項目:

          抄襲作業或不按時完成并上交作業:

          1-5次不扣分;6次扣2分;之后每增加一次扣一分

          遲到或早退:(遲到時間以校預備鈴7:25為準)

          1-4次不扣分;5次扣3分;之后每增加一次扣一分

          作弊、作弊一次扣15分

          值日每逃值日一次扣3分

          曠課每曠課一節扣3分(包括自修課、活動課、體育課、學校班級組織的集體活動或聽講座)

          違規使用手機等電子類產品,每查到一次扣3分

          受到學校處分的扣分標準:

          被學校處以通報批評處分的:每人每次扣5分

          被學校處以警告處分的:每人每次扣10分

          被學校處以嚴重警告處分的:每人每次扣15分

          被學校處以記過處分的:每人每次扣20分

          基礎項目得分與加分項目和扣分項目的分數總和,就是該生該學期品德表現量化得分。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 2

          根據國家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制定《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的實施方案(討論稿)》:

          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一項政策,是全面反映初中學生的發展狀況,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其指導思想是: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理念的要求,以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合作與實踐創新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個性發展為基本內容,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以學校評定為主體,以專業支撐與制度建設為保障,把學生的全面發展與個體差異相結合,采取多元化的評定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推動素質教育的實施。

          一、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采取分年級推進、逐步完善的辦法。各學校要首先做好2005年即將畢業的九年級學生的評定工作。對于該屆學生,若七、八年級開展了這項工作并有檔案資料的,可進一步規范、完善,把七、八、九三年的情況進行綜合后評定每一個學生;若七、八年級沒有開展這項工作又無法補齊有關檔案資料的,作為過渡措施,可以把九年級的評定結果作為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結果。對于目前非畢業班的學生,從本學期開始,參照本《實施方案》分學期認真做好評定工作。

          二、要搞好檔案的建立和管理。檔案應從七年級第一個學期開始建立,包括《綜合素質評定報告書》、與評定相關的證據資料等。各學校遵照區教文體局提供的參考格式,具體制作學生檔案。檔案應做到:式樣美觀實用、內容完整準確、管理規范有序、查詢方便快捷。從2007年11月1日開始,對于初中轉學的學生,轉出學校應將學生檔案資料密封后轉出,轉入學校應同時接收學生檔案;對于借讀的學生,原則上由所借讀學校提供借讀期間的相關證據資料和參考性評定等級,由學籍所在學校建立檔案,并確定最終等級。

          三、要進一步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評定工作對教師的職業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學校要加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和誠信教育,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建立獎懲機制,完善教師誠信記錄檔案,努力實現評定工作的客觀、公平、公正。

          四、做好宣傳和穩定工作。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各學校領導要高度重視綜合素質評定工作,要組織全體教師認真學習,提高認識,掌握要領。要利用多種形式,宣傳國家課程改革的有關政策和新的課程理念,宣傳我區的《實施方案》和學校的實施細則,以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同時,各初中學校的實施細則要充分論證,廣泛征求意見,尤其是要發揮好家長委員會、學生自評和學生之間互評的作用,確保實施細則科學可行,有利于社會穩定。

          五、做好培訓工作。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是一項專業性、技術性、操作性比較強的工作。各學校要認真搞好教師的培訓工作,要制定培訓計劃,建立培訓組織,每個初中學校除校長外,還必須有一名以上的熟練工作者,具體負責學校實施細則的培訓與指導。

          六、本《實施方案》要在充分討論地前提下推開,并在執行過程中把意見、建議,請及時報有關科室。

          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討論稿)

          對學生綜合素質進行評定,包涵了對學生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的評價,它能夠全面、深入、真實地再現評價對象的特點和發展趨勢,彌補將文化考試成績作為唯一評價標準的終結性評價所存在的片面性,使評價能全面客觀地反映學生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促進學生的全面和諧發展。為使評價工作規范、有序進行,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以《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和《課程方案(實驗)》為指導,根據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全面實施學生綜合素質的評價工作,建立科學合理的評價機制,使評價的過程成為促進學生發展的過程,成為提升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過程,推進新課程的實施,促進學校素質教育的全面開展是時代的要求。

          二、評價原則

         。ㄒ唬┤尕瀼攸h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心、綜合實踐活動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全面發展。培養學生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熱愛祖國、熱愛家鄉的情感,培養學生誠實守信、助人為樂的高尚道德品質、終身學習的愿望和能力、健壯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具備正常的交往能力、良好的環境適應能力,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和審美鑒賞能力。

         。ǘ⿲⒃u價內容細化為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過程性準則,為學校實施素質教育提供理論支撐和措施保障,充分發揮評估機制的促進功能,使評價細則的要求內化為學生素質發展的目標和剛性指標。

         。ㄈ⿲⒃u價工作與“規范提高”有機結合。將評價的過程變作學校創建和發展的過程,將“規范提高”的每一脈絡深入到學校的各項工作中。

          (四)評估內容多元化。從全面的意義講,要重視學生的文化成績的評價,但更要注重學生的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的個體差異,注意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評價,注意學生的合作能力、團隊意識的培養與提高,注重學生情感和價值觀的培養。

         。ㄎ澹w現良好的可操作性。通過細化評價對象,使學校對學生的考核評價及學生的自我評價與自我測評具有可操作性,使各項評價工作有序可依。

         。┰谠u估過程中,既可以單一指標的評估,又可以綜合評價,從而達到全面評估的'目的,使評估的過程成為指導的過程,學生實踐的過程。

          三、評價內容與要求

          (一)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

          1、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愛明達;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

          2、公民素養。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的行為負責;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

          3、學習能力。有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運用各種學習方式來提高學習水平,有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進行反思的習慣;能夠完成規定的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的實驗操作;能夠結合所學不同學科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并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4、交流與合作。能與他人一起確立目標并努力去實現目標,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觀點與處境,能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能綜合地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

          5、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具備鍛煉健身的能力、一定的運動技能和強健的體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審美與表現。能感受并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用多種方式進行藝術表現。

          7、個性發展。能認識自我,建立自信,自覺地將從事優勢領域活動時所表現出來的才能和意志品質遷移到弱勢領域去,促進其不斷發展,實現個人價值。能逐步養成勤奮、獨立、自律、寬容和自強不息等優秀的個性品質。重點考查學生具有或正在形成的文化、藝術、體育、勞動等各個方面的特長。具有創新意識以及實踐能力,逐步形成促進自身持續發展的內動力。有獨特的值得別人學習的學習方法,有參加“三小制作”及類似活動的積極動機和實踐經驗。

         。ǘ┰u價等第

          1、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評定,凡基本符合標準者,可視為合格。有見義勇為等行為得到省市有關部門表彰;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集體財產、保護環境、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得到省市有關部門嘉獎的,將具休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突出表現”欄中。

          上述方面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要將突出問題如實記載入袋,學期可暫不評定等第;待初三畢業前由學校評定小組根據學生綜合表現最后評定。

          “突出問題”是指學生在本學期中受到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道德品質方面不評等第:

         、贁y帶管制刀具的

          ②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的

         、奂m集他人結伙滋事、打架斗毆,擾亂治安等行為的

         、芡蹈`、詐騙行為、故意毀壞公共財產的

          ⑤參與賭博或變相賭博的

         、抻^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制品、讀物的

         、卟豢现等盏葘W生自主管理工作的

          ⑧吸食注射毒品的

         、峥荚囄璞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公民素養方面不評等第:

         、賹掖螘缯n、夜不歸宿、考試舞弊的

          ②不尊重父母、老師等長輩或辱罵他人的

         、坌@里騎車,屢教不改的或校外違章騎車、闖紅燈的

         、懿粎⒓恿x務勞動、愛心捐款活動的

         、輫乐仄茐墓藏斘锏

         、迏⑴c賭博或經常進入法律、法規規定的中學生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網吧及其他活動場所的

         、呷景l、燙發、化妝、佩戴手飾;男生留長發,女生穿高跟鞋的

          ⑧升國旗時,不肅立、不脫帽,不行注目禮,屢教不改的

         、犭S地吐痰,亂扔廢棄物,屢教不改的

         、舛啻伟l現在課桌椅上建筑物上涂抹刻畫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交流與合作方面不評等第:

         、倥c同學關系不和諧、不能正確處理同學關系的

          ②不聽從教師、家長等長輩教誨的

         、鄹蓴_課堂秩序、影響他人學習的

          ④違反學校手機使用規定的

          2、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個性發展水平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A、B、C、D四級。

          凡符合基本標準者,視情況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下列標準之一,經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可得A等第,具體證據以附件形式放入成長袋。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A等第:

          1、研究性學習成績顯著,得到社會的公認或權威部門的認可;

          2、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優秀,學期總分排序列年級前15%;

          3、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

          4、在省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作品;

          5、在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

          6、其他學習能力方面突出者。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A等第:

          1、國家三級及以上運動員;

          2、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比賽前六名主力隊員;

          3、市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單項前四名或集體比賽前四名主力隊員;

          4、在校級運動會上單項或集體比賽項目中獲前三名的運動員;

          5、其他運動方面突出者。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A等第:

          1、美術、音樂成績學期排序列年級前5%;

          2、在校內外大型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者;

          3、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

          4、參加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一等獎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

          5、參加校級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前三名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

          6、其他審美與表現方面突出者。

          四、組織實施

         。ㄒ唬┏踔袑W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1、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學校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組織實施評價工作,審定評價結果,受理咨詢、申訴和復議申請。

          2、年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

          由高中各年級主任擔任評委會主任,班主任、任課教師、家長代表為委員。年級評價工作委員會具體負責對學生的各項指標的評定工作。

          3、班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小組。

          由班主任任組長,任課教師、班干部、學生代表為組員。班級評價小組負責班級學生的自評、互評,以及活動課程的組伴等工作。

         。ǘ⿲W生使用學校下發的成長記錄簿。每個學生在六個學期的基礎上形成初中三年的總表(由學校統一印制)。每學期教務處要及時將學生相關信息縣初中新課程教務管理信息系統。

          同時,倡導學校為每個學生建立各自的成長記錄袋。成長記錄袋中包括成長記錄簿、三年的總表,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突出表現的材料,以及其他有價值的材料。班主任及相關處室要及時把顯示學生這一階段學習成就或持續進步信息的一連串表現、作品、評價結果以及相關記錄和資料的匯集,添加到成長記錄袋中。成長記錄袋由教務處統一管理。

         。ㄈ┚C合評價實施過程中,要充分發揚民主,嚴格評估程序。

          1、學年初,由學校(年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小組組織各班主任擬出各班級評定小組成員名單,并在被評定班級公布。

          班級評定小組成員不得少于7人,由本班班主任任組長,成員必須是本班的任課教師、班干部,學生代表不少于3人。在學年末,班主任組織學生對班級評定小組成員進行認定,如果有1/3以上的學生不同意某教師或學生作為評定者,經核實確屬教師和學生本身問題的,則需作相應的替換。

          2、整理學生的《成長記錄袋》。

          每個模塊學習結束后,由年級評定小組成員指導和協助學生整理《成長記錄袋》。放入成長記錄袋中的材料不宜過多,要有代表性,能表現出該生的特長和才藝。

          3、組織學生自評。

          學生自評是指由班級評定小組組織,各學生找出最接近自己日常表現的“關鍵表現”,評出自己各要素等級,得出各項目等級,最終評出自己的綜合素質等級。學年結束時,由年級統一安排1節課時間完成,當場填好《學生自評表》。年級評定委員會成員要到現場指導學生自評,并當場收交《學生自評表》。學生自評結果是班級評定小組評價學生時的參考依據之一。使用完后交由學校政教處存檔備查,長期存檔。

          4、組織學生互評,完成家長評價。

          學生互評是指每位學生都要接受全班同學的評價,并評價其他同學。學生互評是“背對背”的評價,評價者是不記名的,原則上安排在學生完成自評的當天下午放學前發放《學生互評表》,由學生回家單獨完成評價。同時發放《家長評價表》,由學生帶回交由家長完成評價。第二天上午第一節課前,由學生直接交評定小組長收回《學生互評表》和《家長評價表》。在做評價工作之前,評定小組長要做好學生評價的宣傳工作,告之其評價結果的使用和保密措施,教育學生一定要誠實待人,要客觀公正評價同伴,不要互相打聽別人的評價結果。學生互評和家長的評價結果都將作為班級評定小組評價學生時的參考依據之一,使用完后要交由學校政教處存檔備查,長期存檔。

          5、班主任評價。

          班主任評價是指班主任要對全班學生的評價。參用《學生互評表》,評出每位同學的項目等級和綜合等級。

          6、班級評定小組對學生進行初評。

          對學生初評是指在學生自評、互評、班主任評價和家長評價的基礎上,由班級評定小組成員獨自對全班同學進行評價,評出學生的要素等級,得出項目等級,初步擬定其綜合等級。

          在評價過程中,要依據自己對學生的了解,并參考學生的自評結果、學生互評結果、家長評價、班主任評價和學生《成長記錄袋》的材料等。當評價者對學生的評價結果與學生的自評和家長的評價或學生的互評結果出入較大時,評價者需與學生本人面談,并適當訪談該同學,搞清評價結果差異的原因,以便更加客觀公正地評價學生。

          7、班級評定小組集體合議。

          班級評定小組成員根據各自對學生做出的初評結果,按序號共同對全班同學逐個進行合議,確定每位學生的各緯度等級,小組集體確認后,分別評定綜合等級。

          8、組織學生填寫《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由評定小組長組織學生學習“填寫說明”,指導學生填寫個人基本信息欄目,學生填好的《評價表》交由評定小組長收回。

          9、通知評價結果,公示優秀等級學生名單。

          各班級評定小組將評定結果呈報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小組,經審核后,填寫《學生素質評價報告單》,分別發放給學生本人,并帶給家長,由學生本人及家長簽字認可后,評定小組收回,交由學校政教處存檔備查,長期存檔。各評價內容得A等第的學生在校園內公示15日以上。若學生及其家長對評價結果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在公示期間向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或復議,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應在收到申訴或復議之日起7日內給予書面答復。如學生及其家長對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的復議仍有異議,可以通過正常的途徑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

          10、班級評定小組填寫《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

          經過一周的復議期后,學校評定委員會要對每位學生的評價結果進行確認,由班級評定小組成員將對本人指導的學生的評語及綜合等級填入《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交由評定小組長簽字,加蓋學校公章,裝入學生檔案。

         。ㄋ模┰u價要求及說明。

          1、學業管理。倡導實行學分制或等級制,學生學習一個模塊或單元,通過考核合格,依據學習課時數在學段學年中所占的比例、學習過程中表現性評價、學業水平測試綜合考核合格,可獲得相應的學分(其中體育與健康、藝術、音樂、美術每個模塊原則上為18學時,相當于1學分)。勞動技術的8個必修學分中,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各4學分。研究性學習活動是每個學生的必修課程,三年共計15學分。學生每年必須參加1周的社會實踐,獲得2學分。三年中學生必須參加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社區服務,獲得2學分。

          2、根據日常表現選擇出符合學生本身的表現,確定相應的等級。A、B、C、D等級對應的是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四個等級。

          3、在七個評價項目的子項目中,有1/2以上要素達到A且無C等級的,該項目可評為A等級(在“學習能力”項目中,必須是在本學年的語、數、外、理、化、生、政、史、地、信息技術10科目中,至少有7科學業成績達到A等級者,該項目才可評為A等級);有1/2以上的要素等級達到B且無D等級的,該項目可評為B等級;有1/2以上的要素等級達到C等級的,該項目可評為C等級;有1/2以上的要素等級達到D等級的,該項目可評為

          D等級。

          4、在七個評價項目中,至少有4個項目等級達到A等級,其綜合等級才可評為優秀等級(體質健康考核不及格的不得評為優秀等級);至少有4個項目等級達到B等級,其綜合等級才可評為良好等級(體質健康考核不及格的不得評為良好等級);至少有3個項目等級達到C等級,其綜合等級才可評為合格等級(道德品質項目為D等級的,其綜合等級不得評為合格等級);有4個項目等級為D等級的其綜合等級才可考慮評為不合格等級。

          五、結果應用

         。ㄒ唬┟繉W期綜合素質評定成績均達到C等或C等以上;同時,學生在校每學年在每個學習領域都必須獲得一定學分,三年中獲得116個必修學分(包括研究性學習活動15學分,社區服務2學分,社會實踐6學分),在選修II中至少獲得6學分,總學分達到144學分,方具備初中畢業資格。綜合素質評定在C等以下的不予畢業。

         。ǘ俺踔袑W生綜合素質評價表”(總表)作為高中招生考生信息之一。

         。ㄈ┰诰C合素質評價中,普通初中學生道德品德和公民素養達不到“合格”,不能填報高中志愿。

         。ㄋ模┰诰C合素質評價中,學生的“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單項達到A級且其他三項均為合格的,高中在同等條件下可以優先錄取;以上三項均為D級的,高中可以不錄取。

         。ㄎ澹⿲W生如參加高中自主招生和面試,學校須提供學生成長記錄袋。

          (六)中學向高中提供的學生檔案材料,必須包含學生成長記錄袋。

          六、保障制度

         。ㄒ唬﹫猿职嘀魅握\信承諾制度。班主任須與學校簽訂誠信承諾責任狀。

         。ǘ┰u價項目抽測制度。學校將不定期組織對學生的理化生實驗操作能力和音樂、美術、舞蹈、體育等項目A等第的學生進行復查。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違反規定評價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應的等第,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ㄈ┴熑巫肪恐贫取T诰C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凡提供虛假材料或不按照規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確保學校提供的檔案材料真實可信。

          附表1:初中學生學期綜合素質評價表(學期表)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 3

          為認真貫徹《江蘇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一、評價指導思想

          普通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基本要求。在教育局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的領導下,對我校學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時,應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評價要遵循導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發展性原則。要建立科學合理的評估機制,充分發揮評估促進發展的功能,使評估的過程成為促進學生發展的過程,有用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為學生未來的全面發展奠定基礎。

          二、評價原則

          1、全面性原則:評價全體學生的各個方面(不歧視弱勢學生,不只單一地看成績),關注和兼顧學生的差異和特長,擴大評價的涵蓋面。

          2、發展性原則:對學生各個方面的發展狀態進行綜合評述,體現學生的成長走勢。

          3、過程性原則:不僅關注結果,更關注學習過程的質量和效益(對習慣、品質、方法等非智力因素也進行評價),即將終結性評價和過程性評價有機結合。

          4、對等性原則:改變由教師單一評價學生的現狀,開展學生自評和互評,使評價成為管理者、教師、學生、家長共同參與的交互活動。

          5、激勵性原則:充分體現激勵的作用,多看到學生的優點、長處和未來(不放大學生的劣勢和弱點)。

          6、申訴性原則:允許學生對自己的評價提出申辯,高度重視學生的意見,實事求是,讓學生心悅誠服。

          三、評價組織領導

          1、學校評價委員會(略)

          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職責:

         。1)學校評價委員會應將A級學生人數明確分配到班,名額應按照各班學生人數比例,參考各班學生綜合素質發展狀況進行合適調節,原則上各級“優良班集體“應多于普通班集體,常規工作考核優良的班級應多于常規工作考核較落伍的班級,其分配辦法和差異幅度由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確定。

          (2)對評價過程進行監督指導、接受投訴和舉報,對違規行為進行嚴厲查處,以保證評價工作透明、公平、公正。

         。3)組長:

          ①主持成立校評價工作委員會;

          ②主持委員會分工,督促責任人完成職責;

         、鄱酱俪闪嗉壴u價工作小組;

         、馨才湃藛T開展教師評價培訓工作。

         、藿M織并督查校內評價工作;

          ⑦收齊終結性評價結果,并及時交教導處輸機;

         、喙続級學生名單并接受學生、家長申訴和咨詢;

          ⑨建立綜合素質評價檔案。

          (5)教導處:

         、賹υu價結果進行統計分析;

         、趯⒔K結性評價結果輸入省普通高中新課程教務信息管理系統。

          2、班級評價工作小組(11人)

          組長:班主任

          組員:科任教師(5人)學生代表(5人)

          班級評價工作小組職責:

         、俳M織本班家長召開家長會;組織學生自評、互評并組織統計評價結果;

          ②詳盡實施學生月評工作;

          ③組織評價小組成員填寫學期綜合素質評價登記表,及時以通知書的形式告知家長學期評價結果;

         、芤恢軆纫钥陬^形式告知學生學期評價結果;

         、萁邮軐W生初步申訴或查詢。

          四、評價內容及目標

          (一)評價內容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康健、審美與表現等六個維度,各維度二級指標項目如下:

          (1)道德品質:是非觀;

          親社會;厚道守信。

         。2)公民素養:熱愛祖國;

          社會責任;遵紀守法;文明習慣。

          (3)學習能力:學習態度;

          學習興趣;學習習慣;創新意識。(學習能力中的其他要素主要通過課程修習中予以體現)。

         。4)交流與合作:表達能力;

          傾聽習慣;合作能力。

          (5)運動與康。荷罘绞;

          體能;情緒;意志。

         。6)審美與表現:感受美;

          表達美。

          (二)評價結果的表達

          根據綜合素質的例外內容和表現特點,對評價結果采用例外的呈現方式:“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和“審美與表現“的評價結果以優良、合格、尚待改進三個等級呈現;“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和“運動與康健“的評價結果以A、B、C、D四個等級呈現。

          五、評價表及其使用說明

         。ㄒ唬┚C合素質評價表(見附件)

         。ǘ┚C合素質評價表的使用

          1、注意評價主體的多元化。綜合素質評價應采用自我評價、學生互評、教師評價相結合的方式,自評主要應用于形成性評價中,其結果供教師參考;學生互評和教師評價的主要依據。

          (三)綜合素質評價表的評價等級

          1、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評定:凡基本符合標準者,可視為合格。有見義勇為、保護環境、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等行為得到學校及上級有關部門表彰的;校級及以上級部門確認的“三好學生“、“優良學生干部“、“優良團干部“,相應的項目中評定為“優良“,將詳盡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突出表現“欄中。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基本標準的,可記載為“尚待改進。綜合素質的評價項目中評定為“優良“或“尚待改進“的,其詳盡事項應如實登錄并報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委員會審定。必須提供充分的實證性材料。

          2、“學習能力“、“運動與康健“、“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

          評定:凡基本符合標準者,可視情況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A:“三好學生“及學習成績在班級前40%的;研究性學習成績顯著,有研究成果的;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縣以上級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在縣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作品;在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康健方面得A:參加縣以上級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獲獎隊員,參加校田徑運動會,單項比賽前六名;其他。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A:班級繪畫和文娛骨干;在校內外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參加上級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獎(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其他。

          3、綜合素質評價中,每一個維度各二級指標的評價結果中若同一個等級的個數達到半數及半數以上,則該維度的.最終評價結果以該等級呈現,若兩個例外等級的個數各占半數,則最終以高等級的評價結果為準。例如,某學生的“道德品質“中的“是非觀“、“親社會“、“厚道守信“的評價結果分別為合格、合格、優良,則該學生這一維度的最終評價結果為合格;“公民素養“中的“熱愛祖國“、“社會責任“、“遵紀守法“、“文明習慣“的評價結果分別為優良、優良、合格、合格,則該學生這一維度的最終評價結果為優良。

          4、如果“學生互評“和“教師評價“結果不一致,應提交班級評定小組討論后形成評定結果。若有分外情況則應提交學校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委員會處理。

         。ㄋ模⿲W生學期綜合素質評價表和畢業總評表

          學生學期綜合素質評價表是對學生學期綜合素質表現情況的全面、概括的反映,含綜合素質評價、獲獎情況和教師寄語。學生畢業總評表是對學生三年表現情況評價的匯總,含三年在校期間課程修習及學分獲得情況、學業基礎會考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的總評記錄,是學生是否達到畢業的標準依據,也是高考錄取的參考依據之一。凡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2個維度中有一個維度總評“尚待改進“者,不予畢業。

          六、評價實施的管理

         。ㄒ唬⿲W校應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委員會及班級評定小組。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委員會由學校領導、教師和學生、家長代表組成,主要負責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的制定、組織實施并監督評定工作。班級評定小組由行政班班主任、導師、科任教師和學生代表組成,負責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的詳盡評定工作。評定委員會及評定小組的人數為5人或以上。

         。ǘ┙逃姓块T和學校要對評定者進行專項培訓,規范評價過程的操作。教師要遵循“以人為本“的原則,以發展的眼光看待學生,以保證評定工作科學、有用和公正地進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應由任課教師、班主任、導師共同承擔和協調,需要全體教師的積極參與,共同完成評價任務。

         。ㄈ┘訌娭贫冉ㄔO,嚴格評價管理。要建立公示制度,向學生及其家長解釋并公示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方法、程序及評定結果的使用。評定結果應及時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對評定結果為優良的學生進行公示。嚴格評價檔案管理,不得擅自更改評價結果。

          建立申訴、舉報和監控制度。學生對評定結果存在異議,可向學校評定委員會提出申訴或舉報。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評定委員會應組織人員對評定工作進行過程監控和質量評估,充分了解評定工作的有關信息,及時糾正評定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評定工作結束后應認真進行工作總結。

         。ㄋ模⿲W校應保證學生能夠隨時查詢評價結果。對學生、家長及有關方面的合理查詢或質詢,要根據原始記錄、原始實證給予耐煩、透徹的答復。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 4

          為響應并落實《上海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辦法(試行)》(滬電信職院〔2016〕48號),電子技術與工程學院結合自身雙證融通、中高職貫通、專業課與實訓課相結合等專業特點,依據綜合性、層次性、代表性、獨立性、可行性和科學性等原則,對學生整體進行德育、智育、體育和能力等綜合素質測評。明確組織機構由二級學院黨總支書記領導,學生秘書和輔導員實施,團學學生干部參與,成立“綜合素質測評工作組”,具體負責對學生的綜合素質測評、獎學助貸和推優評優工作的服務、監督和指導;輔導員、專任教師、班干及學生代表作為評價主體,成立“綜合素質測評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日常資料收集和每次綜合素質測評工作的具體執行與匯總反饋。

          一、評價內容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從政治思想、行為規范、職業素養、熱心公益、文體活動五個方面進行,總分100分。

          (一)政治思想20分

          1、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學校,積極參加熱愛家鄉、熱愛祖國、熱愛學校的社會實踐活動,有較強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積極參加學校、班級組織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動,并從中受到教育、提高思想覺悟。

          3、關心政治,要求進步,積極靠攏黨、團組織,能參加黨的基本常識的學習,自覺培養共產主義情操。積極要求上進,加強政治思想修養,培養良好的.習慣,能按時寫思想匯報。

          4、在班級或者集體會議上發表由于班級發展或同學進步的意見和建議。

          (二)行為規范30分

          5、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遵守校紀校規;敢于同各種違法違紀行為作斗爭。

          6、履行踐諾,知行合一,恪守知識道德,考試不作弊不剽竊;自尊自愛,自律自省。

          7、注意個人儀表整潔,舉止有禮。不準穿著背心,拖鞋出入校園;師生見面要主動打招呼行禮,同學之間也要以禮相待,相互問好。

          8、愛護校園公共財物,對課堂教具、設備、墻壁、門窗等須加倍愛護,不得污染或損壞,節約用電,離開教室時隨手關燈;愛護校園一草一木,自覺維護校園綠化、美化、香化、凈化。

          9、在生活園區內杜絕使用違章電器,遮蓋煙霧報警器,飼養寵物等不良行為,保持宿舍干凈衛生。

          10、文明使用互聯網,自覺抵制黃、賭、毒等不良誘惑。

          (三)職業素養20分

          11、學習認真,學習熱情高,能夠積極參加各類技能比賽。

          12、按時完成作業,遇到學業困惑能主動和老師探討,積極參加老師答疑。

          13、尊敬老師,熱愛學習,對待老師教學反饋能夠給予正面、客觀評價,按時完成學校評教安排。

          14、學習態度端正,上課認真聽講,不遲到早退、不曠課。

          15、積極參加各類求職宣講、招聘會和實習面試。

          (四)熱心公益(第1,2,3,4學期10分;第5學期15分)

          16、報名參加義務獻血。(第5學期評分,總分5分,報名參加義務獻血3分;完成義務獻血5分)

          17、中福會等志愿者活動。

          18、各類公益活動。(餐盤啄木鳥、馬路天使等)

          (五)文體活動(第1,2,3,4學期20分;第5學期15分)

          19、第二課堂、辯論賽講演賽、征文比賽、讀書工程、學術講座。

          20、參加學院運動會、系部陽光體育節、趣味運動會。

          21、參加學院及系部易班線上線線下活動。

          22、各類型文體活動。

          23、參加紅色紀念活動如,參觀中共一大會址、龍華烈士陵園等。

          24、參加學院組織的晨跑活動(第1,2,3,4學期評分,第10次以下不予評分,15次-19次3分,20次-24次4分,25次(含25次)以上5分)

          二、附加分項

          1、參加校外各類技能大賽獲得名次者,根據獲獎等級可獲加分1-5分

          2、參加校外各類科技、文體活動獲得名次者,根據獲獎等級可獲加分1-5分

          3、參加各類社會實踐和公益活動,成績突出者,可獲加分1-5分

          三、評定等第

          1、分值等第轉換:100-85分為優秀,84-70分為良好,69-60分為合格,59-0分為不合格。

          四、綜合素質評測不合格同學的后續評定細則

          本學期綜合素質等第結果為不合格的同學,將在下一學期結束之前通過參加校內外活動、志愿者服務、公益服務等活動獲取分數,直至綜合素質等第達到合格。

          綜合素質成績為40-59分的同學,需要參加公益勞動或者志愿者活動5次。公益勞動1小時為1次;志愿者活動1天為一次。

          綜合素質成績為40分以下的同學,需要參加公益勞動或者志愿者活動10次。公益勞動1小時為1次;志愿者活動1天為一次。

          五、其他

          電子技術與工程學院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辦法實施細則最終解釋權歸電子技術與工程學院所屬。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 5

          一、星卡評價的理念

          重視學生的現在,著眼學生的未來,追求對學生發展的關懷,鼓勵更多的學生更好的自我完善;通過評價,激勵學生在原有的水平上有所提高,達到“逐步成功”的培養目標。

          二、五星卡評價的原則

          1、主體性原則:這種評價尊重學生的主體地位,始終把學生放在“人”的位置上,尊重學生的個性,充分體現以學生為主體的思想。

          2、激勵性原則:評價強調“寬容學生的失誤,發現學生的閃光點,鼓勵學生不斷進取,獲得成功,多元化、多角度地讓學生體驗到成功的愉悅,從而滿足學生健康的心理需求。

          3、發展性原則:著眼于學生的發展,使學生能在成功后總結經驗,從挫折中尋找不足。

          三、星卡的種類

          1、綠卡(五星起航卡)代表著學生的點滴進步,是學生奮發向上,取得某一點或初步成功的表現,是學生五星卡評價最常用的'激勵手段。(每個學科老師發出的卡有所區別,分別是:班級卡、學科卡、技能卡(科學、音樂、體育、信息技術及各類獲獎)、特色卡(書法、美術、誦讀)、日行小善卡(好人好事)。

          2、紅卡(五星揚帆卡)代表著比較多的成功和獎勵。(十張綠卡換取一張紅卡,必須集齊所有學科老師的綠卡及日行小善卡,才可換取。)

          3、五星卡(五星超越卡:孝親敬師星、明理自律星、勤勞樂學星、文明禮儀星、陽光健體星)和我們的《好習慣伴我快樂成長本》聯系起來,代表著學生長時間通過努力取得的成功,表明學生的不斷進步,自我超越。3張紅卡換一張五星卡,可選取一種星級獎章申請換取,每種五星卡獎章只能換一次,不可重復。五星卡獎章每學期換取一次,需要換取的同學,在期末大隊部通知的時間內填寫好自己的“好習慣伴我快樂成長本”(選取一類申報)及申請表,到班主任處進行評定后,拿3張紅卡到大隊部登記,在期末結業教育上頒發星級獎章,繡于校服上,作為紀念,本學期沒有換取的綠卡可以自行保存到下學期。

          4、品學兼優獎學金:只有六年級可以參與每年的品學兼優獎評比,每學年末大隊部通知六年級上報品學兼優獎學金名單時,各班五星卡數量排名前五位學生有資格申請獎學金,通過班級公開評選及投票,上報一名到大隊部進行最終評定及頒獎。

          四、星卡評價的內容及標準(如何發放各類卡)

          (一)大隊部如何發放綠卡:

          1、閃光的足跡

         、俑黝惛傎惈@獎

          學生參加鹿城區教育局舉辦的各類比較獲獎。省級:頒發綠卡5張;市級:4張;區級:3張;校級:頒發1張,參加其他單位組織比賽獲獎的頒發1張。(校級以上的榮譽由大隊部頒發,學生可以拿獎狀到大隊部蓋章換取綠卡,班主任不得雙重頒發。)

         、谧髌钒l表刊出

          學生作文、美術、書法、攝影、手工制作等作品入選全國級的頒發綠卡5張,入選省級4張,市級2張,區級一張,校級報刊、櫥窗等陣地入選,頒發1張綠星卡。(學生將證書及其他材料到大隊部蓋章確認,由大隊部頒發,班主任老師不得雙重頒發)

          ③藝術活動:

          學生參加藝術專業考級、演出活動,每次獲綠卡一張。(到大隊部蓋章換取)

          ④在學;蚣彝ブ心撤矫嫒〉妹黠@進步,家長向班主任說明并確認后獲得班級綠卡一張;學生在校園內習慣、衛生、禮儀、好人好事具有良好引領作用的表現,發現教師應頒發本人綠卡一張。

          (二)班主任和學科老師如何發放綠卡

          2、耕耘的收獲

         、侔嗉壴u比活動中,獲得期末優秀的班級,每位同學可獲得綠卡1張。獲得區級優秀班級每位同學可獲得綠卡2張。(德育辦大隊部將把愛心獎勵綠卡委托班主任頒發)

         、诟鲗W科每單元、期中、期末測試成績在班級中保持優秀或進步較快的學生,均可獲得綠卡1張。(由各學科老師直接頒發)

         、郾蝗1頁P一次的同學可獲綠卡1張。(發現學生閃光點老師直接頒發)

         、馨嗉壗洺=M織為學校、社會做好事,在班級、全校、社會上影響較大的報大隊部討論頒發綠卡。

          3、良好的表現

         、僬n堂表現:近一周來,課前準備充分,上課認真,發言積極,合作能力特別強又善于傾聽別人的發言的可頒發綠卡1張。(各學科老師頒發)

         、谧鳂I表現:近一周來,能按時完成作業,書寫清楚工整,質量較高,可頒發綠星卡1張。(各學科老師頒發)

          ③課外表現:近一月來,經常閱讀課外書,背古詩和參加其他課外實踐活動,興趣廣泛,效果良好的,可頒發綠星卡1張。(各學科老師頒發)

         、苋粘P袨楸憩F

          a、遵守《學生一日常規》,并得到師生公認的可頒發綠星卡1張。(班主任頒發)

          b、做好人好事并被記錄在好人好事記錄本上的可頒發綠卡1張。(班主任頒發)

          c、學生在文明禮儀、安全、遵守紀律方面有明顯進步可發綠卡一張。(班主任頒發)

          ⑤工作表現

          a、近一月來,工作盡心盡職,并得到大家公認的可頒發綠卡1張。(班主任頒發)

          b、近一月來,班隊、值日生等隊員工作出色、活動積極的,由班主任頒發綠卡1張。

          c、一階段來,積極參加德育辦大隊部組織的各項活動,在校園、社會上造成較大影響的,由大隊部酌情頒發綠星卡。

          有獎勵必有處罰措施:

          4、處罰措施:

          ①給班級抹黑,影響到班級榮譽的罰綠卡1張。(班主任負責)

          ②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和班規隊約的同學(如遲到、亂丟果皮紙屑、上課不守紀律、學習不認真、勞動不積極、亂拿他人東西、不守班規隊約等),經警告仍不改者,罰綠卡1張。(各學科老師負責)

         、凼艿掠k大隊部通報批評,罰綠卡1張;警告處分,罰綠卡2張;

          五、五星卡的使用與管理

          1、全體教師都有權利有義務嚴格按規定使用和管理好星卡,但要防止濫發、亂丟星卡而造成的負面影響。

          2、全體教師要及時頒發好星卡,激勵優秀生的同時也要照顧后進生,適當降低坡度,酌情頒發綠卡。

          3、各位老師對精確、定量的評價,如實按要求頒發;對模糊、定性的評價要嚴格控制數量,每學期語數任課老師每班頒發綠卡100張左右,其他任課老師每班頒發50張左右,班主任另加100張班級卡。

          4、中隊建立星卡光榮榜,有專人負責登記星卡獲取情況。

          5、綠卡要在集體場合隆重頒發,說明原因,以發揮正面引導,樹立榜樣的作用。

          6、紅卡、五星卡獎章不直接頒發,由大隊部負責。學生得綠卡10張,憑10張綠卡和申報單即可到大隊部換取一張紅卡。大隊部定期公布獲紅星卡學生名單,以示表彰。表彰后,由大隊部將紅卡申報單交班主任存入學生個人成長檔案袋。

          7、當學生過失時,教師要及時給予警告,多次警告不改者,教師要向學生扣回1張綠卡。(如果暫時沒有綠卡的,由負責登記的同學記下,得到綠卡后,補交。)扣回綠卡后,老師必須在一星期內幫助學生改正過失,一周后,確有改正或有進步,老師主動將綠卡還給學生。一周后仍沒改正的,教師要把扣回的綠卡交德育辦大隊部沒收,由大隊部給學生教育、引導、處理。教師決不能將學生的過失放任自流,要讓學生從過失中尋找不足,找準努力的方向,從而不斷改正缺點,完善自我,取得成功。

          8、要教育學生愛護星卡,丟失不補,涂畫、損壞作廢。

          9、五星卡作為六年級“品學兼優”獎學金的重要參考,大隊部將換取紅卡回收的各類綠卡循環使用。

          六、五星卡的應用

          1、平時要鼓勵學生積極爭卡,學生每得到1張紅卡時,班主任在班級里及時給予表彰,大隊部定期在宣傳窗里公布獲得紅卡名單,給予表揚,以推動學生爭卡的積極性。

          2、每學期期末,各班統計好全班及每位同學的綠卡數,根據綠卡數每班評選出“校園之星”并把名單上報大隊部。

          3、學生獲得綠卡數作為期末評先的重要依據。

          4、獲“星卡”多的學生給予光榮稱號,他的照片、主要事跡將公布在校園網上。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 6

          一 總則

          教學是學校的中心工作,教學常規是教師的主要工作,搞好教學常規工作是提高學校整體教學質量最根本的保證,為促使我校教育教學質量上一個新臺階,調動全體教師的工作積極性,現依據《福建省小學教學常規管理的若干意見(試行)》,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校教學常規管理方案。

          二 教學常規量化要求

          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在加強教學研究的同時又突現教學常規是教學的基礎的指導思想,依照各學科特點,特制定本校教學常規工作最基本要求,作為教師工作和進行教學常規檢查的重要參照。

         。ㄒ唬┙虒W情況 37分

          根據隨堂聽課、巡課、教案、課堂教學評價表等,一是了解落實課程計劃情況,二是了解學科教學計劃制定情況,三是考評課堂教與學情況。

          1、落實課程計劃 2分

          落實課程計劃,嚴格按課程表上課,凡不按課程安排,隨意挪課、調課者不得分。

          2、學科教學計劃 5分

          能按照學校安排完成各學科教學計劃者得5分,未完成者不得分。

          3、備課、編寫教案情況 20分

          教案評價分一類、二類、三類三種評分。 一類教案分值20分;二類教案分值15分;三類教案分值10分以下。

          要求:語、數學科主寫本學科教案外,還應完成所兼技能科的教案(簡案),此技能科簡案檢查時以年段為準,相應提供一份;技能課老師兼兩個年段以上者(包兩個年段),主寫一個年段的教案,另外年段的教案可寫簡案。未完成者,將不得分。

          教案評價標準:

          一類教案:分課時教案,體現“三維”教學目標,重難點突出,能體現學科教學特點,有作業設計、每篇教案有突出的教學隨筆及教后反思,并有余糧。

          二類教案:與一類教案相同但教學隨筆及教后反思不突出。

          三類教案:教學隨筆及教后反思不足三分之一。

          4、課堂教學評價 5分

          以行政隨堂聽課為主,通過觀察學生在課堂上的學習方式、學習水平、學習效果和教師的教學行為、教學能力等考評教師落實“三維目標”的措施及學生對“三維目標”的達成度情況,酌情得分。

          5、輔導、轉化學困生情況:5分

          期初依據上學年期末成績如實向學校上報學困生姓名、成績并且建立學困生轉化檔案,有轉化措施工作記錄及總結,得2分。

          期末質量檢測,所任學科學困生考查成績合格率達100%,得3分;若末達100%的,按學困生合格比率得分。

          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象,受學校以上批評,此項不得分。

         。ǘ⿲W生作業 30分

          1、語、數學科從學生作業的正確率、書寫是否工整、作業設計是否科學(有彈性、有創新、形式多樣)、作業量是否適中、批改是否規范等考評學生“三維目標”的達成度。

          其中語文作業包括:作文本、練習冊、寫字本、讀書筆記、周記

          數學作業包括:作業本、練習冊

          2、技能科從課堂教學中觀察學生的訓練量是否適中,訓練是否面向全體,是否有彈性,是否有創新,訓練形式是否多樣等考評學生對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達成度情況酌情得分。

          3、作業批改合格者語、數得30分,非語、數得總分的80%。作業量上繳率為97% 以上不扣分,95%以上扣1分,90%以上扣2分,以此類推。作業以抽查為準,未改1次扣1分;作業不訂正或訂正后不批改每次扣0.5分;作業批改不規范者1次扣0.5分。

         。ㄈ┙虒W效果20分

          1、此項分數根據《蕉城三小素質教育教學質量效果綜合評估方案》文件進行計算,所得分數結果乘20%,此項得分分值不封頂。

          2、教學效果的獎勵方案根據《蕉城三小素質教育教學獎勵方案》文件進行獎勵。

         。ㄋ模┞犝n 5分

          每學年完成規定聽課節數,并有聽課筆記,筆記記錄完整、評析具體(有隨筆、總評),經教務部門檢查合格得5分,少聽一節扣0.5分,無課堂隨筆和總評的每節扣0.2分,扣完為止。

         。ㄎ澹┬<壒_課 3分

          按學校的規定任務要求完成,承擔校級公開課,(35周歲以下包括35歲的.每學期上一節校內公開課;35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包括45周歲的每學年上一節校內公開課。),得3分。未完成者不得分,并扣3分。

         。▊渥⒄f明:各年段語、數組教師上、下學期均要推出一節教研組公開課,其余人員方可在各年段里完成公開課教學任務;技能組教師公開課教學任務全部在教研組完成。)

         。┙萄薪谈墓ぷ鳎òㄕn題實驗) 5分

          1、承擔市級以上(含市級)、區級(包括片區、城鄉互動)、校級(對外)的教研活動或課題研究項目的組織者,每次獎5、4、3分。

          2、積極參與各種教研活動和課題研究者的教師,并對教研教改、課題研究等情況展開交流、切磋及完成各項課題任務得4、3、2分。

          3、此項得分可累計計算,但不超過總分5分。

          (七)教師獲獎情況(附加分 40分)

          1、公開課、指導教師情況 10分

          2、承擔國家級范圍組織的公開課教學,得10分;

          3、承擔省級范圍組織的公開課教學,一等獎得9分,二等獎得8分,三等獎得7分;

          4、承擔市級范圍組織的公開課教學,一等獎得7分,二等獎得6分,三等獎得5分;

          ④、承擔區級、片區教研、送課下鄉范圍組織的公開課教學,得5分;

          ⑤、接受市級以上(含市級)、區級檢查的隨堂聽課,教學效果良好的,每節得4、3分;

         、、優質課評比獲獎者,視同級公開課給分;推薦參加各項教學比賽者末獲名次的參評者得4分;

         、摺⒃谕粚W年內,教學內容相同(相仿)的公開課,考核計分時,級別上取高不取低,不重復記分。(執教公開課的教師要求提供公開課證明、教案、評議內容末完成者不予加分。)

          ⑧、各類公開課(或優質課)的指導教師,得分情況為上課教師分數的一半為準。區級以上指導教師團隊以學校發文為準。(市級及其以上指導教師3-4人;區級、片區教研、送課下鄉指導教師2-3人;校級<教研組公開課>1人)。

          1、師徒結對子 5分

          能按時完成“師徒結對子”的相關任務完成者得5分,其內容包括:指導教師擬定“師徒結對子”的教學提高計劃、指導教師與被指導教師間有相互聽課記錄、被指導教師撰寫師徒結對子成長體會。

          2、撰寫發表教育教學論文情況 10分

          校級刊物發表教育教學論文,每篇得2分;區級教育刊物,獲一等獎5分,二等獎4分,三等獎3分,發表得2分;市級教育刊物,獲一等獎7分,二等獎6分,三等獎5分,發表得4分;省級教育刊物,獲一等獎9分,二等獎8分,三等獎7分,發表得6分;在CN級教育專業刊物發表每篇得10分。同一篇文憑最高級別得分,不同論文可以累計加分,論文獲獎或發表的刊物、舉辦單位要以區教育局、學校認可的正規單位及出版社為準。

          3、指導學生獲獎情況 15分

          經學校推薦指導,培養學生參加由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活動。指參加本學科競賽活動,獲校級一、二、三等獎,每人次分別得3、2、1分;獲區一、二、三等,每人次分別得5、4、3;獲市一、二、三等,每人次分別得7、6、5;獲省一、二、三等,每人次分別得9、8、7;獲國家級,獎10分。指導教師分數折半計算,同學年內同類項取最高獎項,不同的項目可累計得分,總得分不超過15分。

          (八)其他

          1、教務處布置的各項任務,不按時間完成遲交每次扣2分,拒絕完成或未完成者每次扣5分;

          2、代課作為課時量計算,對教務處或年段長安排下來的代課應自覺接受,若有特殊情況應自行調整,拒絕代課以拒絕完成任務處理。

          3、若發現舊生有流生或轉學手續不健全的班級,將取消評優評先的資格。

          4、教研的考勤按考勤制度執行。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 7

          一、評價項目及權重(200分)

         。ㄒ唬┙虒W常規(85分)常規教學主要內容有課程設置(5分)、常規管理(15分)、教師備課(10)、課堂教學(25分)、作業布置與批改(10分),學生活動開展及興趣特長發展(15分)、測評組織(5分)。

          (二)教學研究(45分)教學研究主要內容有課題研究(5分)、常規教研(15分)、課堂教學改革(10分)、教研成果(15分)。

          (三)學業水平能力(70分):

          學業水平能力主要內容有教育教學質量視頻抽測(35分)、一至六年級學科教學質量抽測(35分)。

          二、具體評價辦法

         。ㄒ唬┙虒W常規(85分)

          1、課程設置(5分)⑴課程開設(2分)依據課程標準全面開課,少開1科或少開多開1課時扣0、5分;依據學校實際情況開發使用校本課程獎勵1分;⑵課表編排(1分):課表編排文理搭配合理,學科周配置科學。不符合要求0分;⑶課表執行(2分):隨機抽查學校某節課上課情況,沒按課表上課每節扣1分。

          2、、常規管理(15分)⑴查學校常規檢查情況,看學校常規檢查原始記錄(6分)(記錄不全扣1—4分,無記錄0分);⑵查學校常規檢查總結整改通報(6分)(總結整改通報不全扣1—4分,每次整改通報重復的扣1分,無通報0分);⑶檢查情況與教師考評考核掛鉤(查學校記錄)3分。

          3、教師備課(10分):規模較大的學校隨機抽查一個年級某科備課,規模小的學校隨機抽取一個年級各科備課;⑴備課數量(3分)(按學科教學計劃對照檢查,每人次少備1課時扣0、5分);⑵備課質量(5分),隨機抽取5課時備課,檢查備課質量:看目標是否明確,教學過程是否清晰,重點難點是否突出,學生活動設計是否充分,是否體現“學為中心,教為主導”以及“樂學、會學、創學”等,符合要求每課時1分;⑶集體備課(2分)一看集體備課研討記錄(1分),二看非執筆人修改添加情況(1分)。

          4、課堂教學(25分):課堂教學分優秀25—20分、良好19—17分、合格;16—15分、不合格14分以下四個等次。評分標準參照備課質量要求,重點參考是否體現“學為中心,教為主導”以及“樂學、會學、創學”等。(聽課節次等級總分除以聽課節次等于課堂教學分)5、學生作業(10分):隨機抽取某年級某班各科作業。

         、抛鳂I布置(2分):作業設計是否科學合理;⑵作業數量(2分):看作業數量是否適量;⑶教師批改(4分):批改是否及時1分,是否有糾錯(1分),評價或評語規范(1分);⑷看學生作業格式是否規范,書寫是否美觀、工整(2分)。

          6、學生活動開展及興趣特長發展(15分)。

         、艑W生活動開展(5分):

         、婆d趣特長發展(10分)7、組織檢測(5分):

          ⑴按要求規范組織縣及以上組織的考試檢測活動1分;

         、茖W校自行組織的考試檢測活動數量適宜,組織規范1分;

         、敲看螜z測后按要求及時組織統計分析與診斷1分(查書面資料);

         。4)期末調考(2分)按照教研室要求統一組織考試,及時上報考試成績,并進行試卷分析。

          教學常規85分主要通過視導評價。

         。ǘ┙虒W研究(45分)

          1、課題研究(5分)申報立項(1分)由教研室組織的國家級、省級課題申報立項的1分,市級、縣級0、5分。

          過程管理(2分)⑴ 提供過程研究記錄的案例、圖片、光盤等研究資料1分;⑵ 提供階段性總結等1分。

          結題鑒定(1分)由教研室組織的課題結題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課題結題,分別記1、0、8、0、6、0、4分。

          研究成果推廣應用(1分),研究成果在學校及以上推廣應用的'。

          2、常規教研(15分)⑴分學科查學科常規教研活動記錄,看學校學科教研情況,每月不少于2次;少一次扣1分(8分)。

         、茖W校教師參加縣級及以上學科教研活動情況,要求參與而不參與的每次扣1分(依據各學科教研員統計情況確定)(5分)。

          ⑶ 提供學校常規教研案例、圖片、光盤、檔案等資料(2分)。

          3、課堂教學改革(10分)方案制定(2分)⑴學校《實施方案》是否符合學校特點,是否具有可操作性(1分);⑵學校試點學科是否組織教師研討設計規范的教學流程基本框架(1分)。

          活動組織(8分)⑴依據學校及教育局制定的《課堂教學改革》方案的階段目標完成情況達標的2分,未達到目標及未開展活動的不給分。

          ⑵按要求主動組織的“課堂教學改革”的活動4分,主動承擔教研室組織的全縣“課堂教學改革”研究開放活動1分。

         、 提供學!罢n堂教學改革”研究的案例、圖片、光盤等資料1分。

          4、教研成果(15分),包括課題研究、常規教研、課堂教學改革、一師一優課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叛芯砍晒诳h及以上獲獎、交流的論文、案例、課件等6分(含羅田教育科研網、專業學科雜志發表有關教育科研的論文、案例等),按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分別記6、5、4、2分⑵教學模式在縣及以上展示或推廣3分。

          ⑶優質課、示范課、展示課等6分,按按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分別記6、5、4、2分。

          教學研究45分主要以省、市、縣各類獲獎通報以及教研室學科教研員平時活動記錄、教研室科研部組織的專項檢查、學校提供的相關專業刊物等方面為評價依據。

         。ㄈ⿲W業水平能力評價(70分):

          1、教育質量視頻抽測(35分)單位評價得分=本單位抽測得分÷抽測第一名得分×352、學科質量抽測(35分)單位評價得分=本單位抽測學科四率積分÷抽測第一名學科四率積分×35學科三率積分=平均成績40%+及格率40%+優秀率20%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 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落實《綠色建筑行動方案》和《促進綠色建材生產和應用行動方案》、推動綠色建筑發展和建材工業轉型升級、推進新型城鎮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民用建筑節能條例》有關要求和《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管理辦法》,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規定綠色建材評價標識工作(以下簡稱評價工作)的組織管理、專家委員會、評價機構的申請與發布、標識申請、評價及使用、監督管理。

          第三條綠色建材評價應緊密圍繞綠色建筑和建材工業發展需求,促進節地與室內外環境保護、節能與能源利用、節水與水資源利用、節材與資源綜合利用等方面的材料與產品以及通用綠色建材的生產與應用。

          第四條評價工作遵循企業自愿和公益性原則,政府倡導,市場化運作。評價技術要求和程序全國統一,標識全國通用,在全國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管理信息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發布。

          第五條綠色建材評價機構、評價專家及有關工作人員對評價結果負責。

          建材生產企業應對獲得標識產品的質量及該產品的全部公開信息負責。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六條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綠色建材推廣和應用協調組明確綠色建材評價標識日常管理機構,由該機構承擔綠色建材評價標識日常實施管理和服務工作,以及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以下簡稱兩部門)委托的相關事項。

          第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部門。兩部門和省級部門統稱為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綠色建材評價標識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明確承擔省級綠色建材評價標識日常管理工作的機構;

          (二)對一星級、二星級評價機構進行備案并將備案情況及時報兩部門;

          (三)本地區綠色建材評價標識應用的協調和監管;

          (四)在信息平臺發布本地區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等工作。

          第三章專家委員會

          第八條全國綠色建材評價標識專家委員會(以下簡稱專家委員會)由兩部門負責組建。專家委員會主要職責是:

          (一)提供技術咨詢和支持;

          (二)評審綠色建材評價技術要求;

          (三)其他相關工作。

          第九條專家委員會由建筑、建材等領域專家組成,設主任委員1名、副主任委員2-3名。委員任期為3年,可連續聘任。委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高級技術職稱且長期從事本專業工作,具有豐富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在專業領域有一定的學術影響;

          (二)熟悉建筑或建材產業發展現狀和國內外趨勢,了解相關政策、法規、標準和規范;

          (三)出版過相關專著、發表過相關科技論文、主持過相關國家或行業標準編制或主持過國家相關科技項目;

          (四)良好的科學道德、認真嚴謹的學風和工作精神,秉公辦事,并勇于承擔責任;

          (五)身體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68歲。

          第十條專家委員會委員按以下程序聘任:

          (一)單位或個人推薦,填寫《全國綠色建材評價標識專家委員會專家登記表》,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經所在單位同意,報兩部門審核;

          (二)通過審核的,頒發《全國綠色建材評價標識專家證書》。

          第十一條省級部門可參照本章成立省級專家委員會。

          第四章、評價機構

          第十二條評價機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 評價工作所需要的土木工程、材料與制品、市政與環境、節能與能源利用、機電與智能化、資源利用和可持續發展等專業人員,一星級、二星級評價機構不少于10人,三星級評價機構不少于30人。

          其中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比例不得低于60%,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比例不得低于30%;

          (二)獨立法人資格,在行業內具有權威性、影響力;

          (三) 評價機構人員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熟悉相關政策和標準規范,以及綠色建材評價技術要求;

          (四)組織或參與過國家、行業或地方相關標準編制工作,或從事過相關建材產品的檢測、檢驗或認證工作;

          (五)開展評價工作相適應的辦公條件;

          (六)所需的其他條件。

          第十三條對評價機構實施備案和動態信用清單管理。擬從事綠色建材評價標識工作的機構應提交《綠色建材評價機構備案表》。

          備案表應隨附相關材料復印件,如法人資格證書、營業執照和其他證明材料等。

          第十四條從事三星級綠色建材評價標識工作的機構,經所在地省級部門向兩部門備案。中央企事業單位、全國性行業學(協)會可直接向兩部門提交備案表,同時抄報所在地省級部門。從事各地一、二星級綠色建材評價標識工作的機構,向當地省級部門備案。

          三星級評價機構如開展一星級、二星級標識評價的,向相應的省級部門備案。

          從事三星級評價標識工作的機構應不少于兩家,每省(自治區、直轄市)從事一、二星級評價標識工作的機構應不少于兩家。

          評價機構相關信息及時在信息平臺發布。

          第十五條評價機構與申請評價標識的企業不得有任何經濟利益關系。從事相關建材產品設計、生產和銷售的企事業單位原則上不得作為綠色建材評價機構。

          第五章、標識申請、評價及使用

          第十六條標識申請由建材生產企業向相應的評價機構提出。生產企業可依據評價技術要求向相應等級的評價機構,申請相應的星級評價和標識。

          同一生產企業的同一種產品不得同時向多個評價機構提出相同星級的申請。

          第十七條標識申請企業應填寫《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申報書》,按照評價技術要求提供相應技術數據和證明材料,并對其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第十八條評價機構收到企業申請后,須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形式審查。通過形式審查的,評價機構向申請企業發放受理通知書。雙方應以自愿為原則,協議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等。

          未通過形式審查的,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企業應補充的材料。

          第十九條評價工作應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不含抽樣復測時間)。

          評價通過的,予以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評價機構向兩部門申請證書編號,頒發標識;公示有異議的,由相應主管部門組織復核。

          評價未通過的,如企業對評價結果有異議,應在10個工作日內向受理的評價機構提出申訴,評價機構應在10個工作日內給出答復意見;企業對評價機構的答復意見仍有異議的,可向相應的主管部門提出申訴。

          第二十條評價機構按照本辦法規定和評價技術要求對企業申請的產品進行評價,出具評價報告,明確評價結論和等級等。

          第二十一條獲得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的企業,應以適當、醒目的方式在產品或包裝上明示綠色建材標識。

          第二十二條獲得標識的企業應建立標識使用管理制度,規范標識使用,保證出廠產品各項性能指標與標識的`一致性。對標識的使用情況應如實記錄和存檔。

          第二十三條標識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內企業應于每年12月底前向評價機構提交標識使用情況報告。有效期滿6個月前可向評價機構申請延期使用復評。延期復評程序與初次申請程序一致。

          第二十四條獲得標識的企業如發生企業重大經營活動變化的,應及時向評價機構報備。出現下列重大變化之一的,應重新提出評價申請:

          (一)企業生產裝備、工藝等發生重大變化且嚴重影響產品性能的;

          (二)企業生產地點發生轉移的;

          (三)產品標準發生更新且影響產品檢測結論的。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五條評價機構每年3月底前向相應的主管部門提交上年度工作報告。報告內容應包括:評價工作概況、當年發放標識的統計、評價工作情況分析、機構和人員情況、存在的困難、問題及建議、其他應說明的情況。

          第二十六條主管部門應對相應的評價機構和獲得標識的企業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和檢查。

          第二十七條評價機構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計入誠信記錄并以適當方式公布:

          (一)備案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信息的;

          (二)未經當地主管部門備案在當地從事綠色建材評價標識工作的;

          (三)評審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信息,造成評價結果嚴重失實的;

          (四)出具虛假評價報告的;

          (五)不能保證評價工作質量的;

          (六)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情況。

          第二十八條獲得標識的企業出現下列重大問題之一的,評價機構應撤銷或者由主管部門責令評價機構撤銷已授予的標識,并通過信息平臺向社會公布:

          (一)出現重大質量問題的;

          (二)標識產品抽查不合格的;

          (三)超范圍使用標識的;

          (四)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獲得標識的;

          (五)利用獲得的標識進行虛假或夸大宣傳的;

          (六)其他依法應當撤銷的情形。

          第二十九條被撤銷標識的企業,自撤銷之日起2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標識;再次被撤銷標識的企業,評價機構不得再受理其評價申請。撤銷標識的有關信息在信息平臺上予以公示。

          第三十條主管部門和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或者干擾評價工作導致評價不公正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任何單位或個人對評價過程或評價結果有異議的,可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訴和舉報。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專家登記表及證書、評價機構備案表、標識申報書、標識式樣與格式等另行發布。

          第三十三條省級部門可依據《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管理辦法》和本細則制定本地區實施細則。

          第三十四條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 9

          為進一步推進實施名牌戰略,加快我省經濟結構調整,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規范福建名牌產品評價工作,科學、公正、公平、公開開展評價工作,根據《福建名牌產品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一、組織申報

          各設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根據當年申報文件等要求,組織轄區內企業進行申報。組織有關部門按以下四個方面條件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核實,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推薦上報。

          (一)申報產品主要經濟指標

          申報產品前一年的市場銷售額必須達到規定的要求,且其前一年的納稅額與市場銷售額的比例(或前三年的納稅額與前三年市場銷售額的比例)不得低于1.5%,符合國家有關減免稅政策的產品必須有主管稅務機關的證明(減稅產品減稅額可視同為納稅額,免稅產品不受此規定限制)。申報產品前一年的市場銷售額具體要求為:

          1.工業品市場銷售額達到1.2億元以上。屬于下列情況的分別按以下要求:

          (1)新申報列入國家產業政策調控的以下幾類產品和部分傳統產品:

         、傥kU化學品、冶煉鋼鐵制品達到5億元以上;

         、谄胀ü杷猁}水泥達到3.5億元以上;

         、劢ㄖ沾、建筑石材等產品達到3億元以上;

         、芟馈⒂∪镜犬a品達到2.5億元以上;

         、莼(林產化工、林化產品除外)、涂料(該兩類產品中的危險化學品按①規定)、藥品、衛生陶瓷、日用陶瓷以及工藝陶瓷等產品達到2億以上;

         、藜徔椃b、旅游鞋等產品達到1.5億元以上;

         、呒庸な称(茶葉除外)達到1.8億元以上。

          (2)茶葉市場銷售額達到4000萬元以上。

          2.農產品(含蔬菜類、畜牧類、水果類、食用菌類、花卉、苗木類、以森林植物果或葉等為主要原料的初級食用林產品、初級水產品等)市場銷售額達到3500萬元以上。

          3.軟件產品市場銷售額達到3500萬元以上。

          4.特色產品(指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地理標志商標產品、農產品地理標志、中華老字號、省級及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國家政策鼓勵發展的特色文化產業。)

          特色產品市場銷售額需在全省同類產品中排名前3名,并有省級行業協會的證明材料(其中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地理標志商標產品、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可由當地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出具該企業產品在保護范圍內排名證明材料)。并且,國家地理標志產品同時提供國家質檢總局關于該企業獲得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使用權的公告;地理標志商標產品,必須提供國家工商總局的商標注冊證復印件并加蓋申請人印章,同時提供商標權利人許可使用的合同或協議;農產品地理標志同時提供農業部批準該企業使用標志的文件。國家政策鼓勵發展的特色文化產業需提供國家有關部門提供的相關文件。

          (二)商標

          1.申報產品的商標經國家工商總局或港、澳、臺地區注冊滿一年(按當年申報文件的截止日期計算)并在有效期內,有權合法使用,且在商標注冊證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圍之內的,可以申報和推薦。

          2.使用在國外注冊的商標,或者使用外國商標與中方聯合生產的,不予申報和推薦。

          (三)市場準入條件

          凡是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CCC)”、“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含食品生產許可證)”、“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出口質量許可證”、“出口食品企業衛生登記備案”等市場準入管理的申報產品,必須取得相關證照。屬于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含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其申報的產品名稱按企業所取得的生產許可證中的“產品名稱”及限定的許可范圍內進行申報。

          (四)綜合

          1.申報單位必須具備的主體資格:應取得企業法人或者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三年以上(含三年);以協會等團體名義申請且曾經獲得福建名牌產品的農產品,應取得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三年以上(含三年),并提供當地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推薦公函、協會注冊的商標等相關證明材料。申報單位同時還應取得組織機構代碼證三年以上(含三年)。

          2.申報產品執行現行有效的標準。申報產品執行企業標準的,若其技術指標低于推薦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要求的,不予申報和推薦。

          3.企業(食品企業除外)須提交申報產品前3年及申報當年上半年至少2次省級及以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包括:質監、工商、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的產品質量監督抽檢,農業、林業、海洋與漁業部門組織的農產品、林產品、水產品、飼料等的監督抽檢或例行監測,下同)的合格報告。如沒有2次省級及以上監督抽檢報告的,企業應向設區市質監局提交抽檢申請,各設區市質監局匯總上報福建省名牌產品評定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名評辦)。

          食品生產企業需有食品生產監管部門統一安排的前3年及申報當年上半年至少3次省級及以上監督抽檢且檢驗結果合格(企業無需提供檢驗報告,但需提供抽樣單,抽檢情況由省名評辦統一組織征求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意見)。如沒有,則不予申報。

          屬于季節性農產品且無任何檢驗報告的應在上一年度向設區市質監局提出抽檢申請并匯總上報省名評辦,由省名評辦統一組織抽檢作為申報當年福建名牌產品的依據。

          4.申報軟件產品必須提供軟件產品登記證書或者軟件產品著作權證書,以及獲得人社部和工信部頒發資格(水平)證書的軟件工程師達5名以上(含5名)。

          5.企業污染排放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強制性排放標準的要求,有污染減排任務的應完成污染減排任務。

          6.企業生產的產品能耗應達到國家及我省頒布的單位產品能耗限額強制性標準。有節能任務的應完成節能目標任務(由縣級或縣級以上經貿部門出具證明)。

          7.企業原材料進廠檢驗、生產工藝中的關鍵過程控制、產品質量檢驗等均配備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的計量器具,且經過計量檢定或校準合格,在合格證書有效期內使用。

          8.企業應按照GB17167-20xx《能耗企業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配備和使用經檢定或校準合格的能源計量器具,其中年綜合能耗5000噸標煤以上重點用能企業能源計量數據應按有關規定集中采集并與國家城市能源計量中心(福建)聯網。

          9.近3年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企業,不予申報和推薦:

          (1)違反國家產業政策生產的,以及國家明令禁止或淘汰工藝生產的(包括國家發改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xx年]》、《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xx年修訂]》以及其他部委產業政策中規定的淘汰類產品);省政府明確特殊規定流域限定生產的企業,如在流域上游的紡織、制革、造紙、冶煉等有嚴重污染的生產企業;

          (2)申報產品因產品質量問題曾有被行政處罰的;

          (3)出口商品國家質量檢驗不合格或因質量問題被進口國(地區)通報的;

          (4)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環境污染事件或排放不達標、一般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稅收違法行為,或有重大質量投訴、侵犯知識產權經查證屬實的;

          (5)產品能耗未達到國家及我省頒布的單位產品能耗限額強制性標準的;

          (6)出現2年及以上經營性虧損的;

          (7)企業存在其他嚴重違反國家有關質量法律法規行為的。

          二、現場檢查

          由各設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分別依據工業品、農產品、軟件產品的《申報福建名牌產品企業現場檢查評分表》的內容和要求,組織對申報企業進行現場檢查、核實有關證明性文件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并進行評分(滿分100分),F場檢查評分低于80分的不推薦上報。

          三、申報材料初審

          省名評辦依據申報條件組織對企業的申報資料進行初審。復審發現申報材料不符合申報要求的,不進入專家評審。

          四、社會滿意度調查

          省名評辦在有關報紙上刊登公告,在省政府門戶網站公示申報企業的主要經濟指標,公開征求社會對申報企業和申報產品主要經濟指標等的意見,對申報產品是否符合福建名牌產品要求進行投票,根據投票結果和行業部門的意見等測算社會滿意度。

          五、組織抽檢

          對因申報產品近三年來未經省級及以上產品質量監督抽檢2次及以上合格的,或省內檢驗機構無能力檢驗的,由省名評辦專門組織一次產品質量抽檢。其中省內檢驗機構無能力檢驗的由省名評辦組織按相關標準進行抽樣、封樣,可由申報企業送省外具有法定資質的檢驗機構檢驗并出具檢驗報告(應同時提供承檢機構有效的.資質證書及檢驗能力附表中與該產品有關的復印件并加蓋檢驗機構鮮章)。產品質量抽檢不合格的不予進入專家評審。

          六、確定申報產品行業分組名單

          省名評辦根據申報產品情況,研究確定申報產品行業分組名單。

          七、組織專家評審

          省名評辦根據申報產品行業分組名單,從福建省名牌產品評審專家庫中抽取有關專家組成若干專家評審組,按申報產品行業類別分組進行專家評審。

          (一)專家組審查

          1.各專家評審組依照申報條件要求,結合各設區市的申報資格初審意見,對企業申報資格進行審查,不符合條件的不予評分。

          2.各專家評審組根據統計、稅務、海關、經信、商務、工商、環保等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性文件材料,結合各設區市的申報材料初審意見,對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嚴格審查。

          3.各專家評審組根據統計、稅務、海關等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對企業申報的各項數據(包括申報前一年申報產品市場銷售額與納稅額的比例)進行嚴格審查。

          4.對專家評審組發現企業申報數據與各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數據之間存在不一致的情況,省名評辦根據有關職能部門出具的權威數據對該申報數據進行修正,專家評審組依據修正后的數據進行評價打分。

          (二)專家組評分

          1.評分標準

          總評分為1000分。其中:“市場評價”300分,“質量評價”350分,“效益評價”200分,“發展評價”150分。具體評分標準見附件。

          2.評分原則

          (1)按照評價指標的性質分別采取相應的方法進行評分,具體包括連續計分法、分段計分法和單獨計分法。

          (2)采取“連續計分法”進行量化打分的項目分別為:申報產品銷售額(量)、企業納稅總額、成本費用效益水平(工業成本費用利潤率)、總資產貢獻水平(總資產貢獻率)、企業新產品產值率、企業研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重、企業資產規模水平等7項指標。其中,農產品不進行“企業新產品產值率”的打分,替換項目為:種養植工藝創新、產品改良等,該項目為專家直接打分項目。

          (3)“連續計分法”按照企業的三年數據分別進行量化打分,然后按0.2、0.3、0.5的權重加權平均。

          3.綜合評價

          各專家評審組根據資格審查符合要求的企業申報產品的材料、現場考核等結果進行綜合評價,按照評分原則和評分標準進行打分。

          (三)提出福建名牌產品推薦意見

          1.各專家評審組按各申報產品總分高低順序進行排序,提出是否推薦為福建名牌產品的意見。

          2.撰寫評價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1)簡述評審概況。包括:本專家評審組的組成、接收評審材料情況(包括申報材料的數量)以及評價評分主要過程與開展的工作等情況。

          (2)陳述資格審查和數據審查結果。

          (3)說明本專家評審組評分過程,對一些重要問題的處理情況和意見。

          (4)提出福建名牌產品的推薦意見并說明理由。

          (5)專家評審組組長及各成員簽字。

          (6)附上本專家評審組評分結果匯總表及各申報產品的專家綜合評價評分明細表。

          八、低分淘汰落選原則

          除不符合相關規定外,申報產品總評分按以下原則進行低分淘汰:

          1.行業分組中申報產品超過15項的,原則上總分最低且比倒數第四位分數低5%以上的最后3項產品落選;

          2.行業分組中申報產品在6~15項的,原則上總分最低且比倒數第三位分數低10%以上的后1~2項產品落選;

          3.行業分組中申報產品5項及以下的,原則上不落選;但若總分分值比上一位低15%以上的最后1項產品落選。

          4.特色產品原則上不實行低分淘汰。

          九、審核研究提出確定初候選名單

          1.省名評辦對各專家評審組提交的報告進行匯總,審查各專家評審組提出的推薦意見。根據企業申報總體情況和專家評審組意見,按照《福建名牌產品管理辦法》和本細則規定,研究提出福建名牌產品擬推薦候選名單和擬不推薦建議名單,上報省名評委審定。

          2.對經核實申報企業偽造證明材料的,列入“黑名單”,3年內不允許該企業申報福建名牌產品。

          十、審定候選名單

          省名評委召開全體會議,審議省名評辦提出的候選名單,研究確定福建名牌產品建議名單。

          十一、公示建議名單

          省名評辦通過省級主要媒體向社會公示當年福建名牌產品建議名單,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公示期為7天。

          十二、上報省政府批準

          經社會公示,省名評辦對反映有問題的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調查核實,對無異議或經調查核實無問題的,報請省政府批準。

          十三、公布批準名單

          省名評辦通過省級主要媒體同時向社會公布經省政府批準的福建名牌產品名單。

          十四、頒發證書及獎牌

          對獲得年度“福建名牌產品”稱號的企業,頒發年度福建名牌產品證書及獎牌。

          十五、附則

          1.本《細則》中有關條款除特殊標明外,食品、農產品定義均按照《食品安全法》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的規定。

          2.重新申請的產品指曾經獲得過福建名牌產品稱號再次申報的產品。

          3.省名評辦根據工作發展情況,適時組織細則修訂工作。

          4.本細則由省名評辦負責解釋。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 10

          1、目的和適用范圍

          為保證本公司對生產經營單位(礦山企業、石油和天然氣開采生產企業除外)安全現狀評價安全現狀評價工作質量得到有效控制,保證評價工作過程和結果符合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及文件規定,特制定本實施細則,安全現狀評價實施細則。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本公司生產經營單位(礦山企業、石油和天然氣開采生產企業除外)安全現狀評價工作全過程。

          2、職責

          2.1辦公室負責提供對安全評價工作過程中所需要的資金、設施和消耗材料。

          2.2辦公室文秘人員負責安全評價報告的打印、裝訂及發放。

          2.3辦公室檔案管理員負責保管安全評價的原始記錄和安全評價報告等檔案記錄。

          2.4安全評價部負責安全評價的實施。

          2.5安全評價人員負責安全評價報告的編制。

          2.6質量負責人和安全評價部負責人負責評價報告的校核。

          2.7技術負責人負責審核批準安全評價報告。

          3、編制依據

          《安全生產法》

          《安全現狀評價導則》

          4、安全評價內容

          安全現狀評價是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或者生產經營單位的要求進行的,應對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生產設施、設備、裝置、貯存、運輸及安全管理等方面進行全面、綜合的安全評價。主要內容包括:

          (1)收集評價所需的信息資料,采用恰當的方法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

         。2)對于可能造成重大后果的事故隱患,采用科學合理的安全評價方法建立相應的數學模型進行事故模擬,預測極端情況下事故的影響范圍、最大損失,以及發生事故的可能性或概率,給出量化的安全狀態參數值;

         。3)對發現的事故隱患,根據量化的.安全狀態參數值,進行整改優先度排序;

         。4)提出安全對策措施與建議,管理制度《安全現狀評價實施細則》。

          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應將安全現狀評價的結果納入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整改計劃和安全管理制度,并按計劃加以實施和檢查。

          5、安全現狀評價工作程序

          安全現狀評價工作程序一般包括:

         。1)前期準備;

          (2)危險、有害因素和事故隱患的識別;

         。3)定性、定量評價;

         。4)安全管理現狀評價;

         。5)確定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

          (6)確定評價結論;

         。7)安全現狀評價報告完成。

          5.1前期準備

          明確評價的范圍,收集所需的各種資料,重點收集與現實運行狀況有關的各種資料與數據,包括涉及到生產運行、設備管理、安全、職業危害、消防、技術檢測等方面內容。評價機構依據生產經營單位提供的資料,按照確定的評價范圍進行評價。

          安全現狀評價所需主要資料從以下方面收集:

          (1)工藝;

          (2)物料;

         。3)生產經營單位周邊環境情況;

         。4)設備相關資料;

         。5)管道;

         。6)電氣、儀表自動控制系統;

         。7)公用工程系統;

          (8)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9)規章制度及企業標準;

         。10)相關的檢測和檢驗報告。

          安全現狀評價所需主要資料清單見附錄a。

          5.2危險、有害因素和事故隱患的識別

          應針對評價對象的生產運行情況及工藝、設備的特點,采用科學、合理的評價方法,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和危險性分析,確定主要危險部位、物料的主要危險特性,有無重大危險源,以及可以導致重大事故的缺陷和隱患。

          5.3定性、定量評價

          根據生產經營單位的特點,確定評價的模式及采用的評價方法。安全現狀評價在系統生命周期內的生產運行階段,應盡可能的采用定量化的安全評價方法,通常采用“預先危險性分析——安全檢查表檢查——危險指數評價——重大事故分析與風險評價——有害因素現狀評價”依次漸進、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綜合性評價模式,進行科學、全面、系統地分析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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