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說敘述角度與人稱 (一)關(guān)于視角
小說的視角就是小說中故事的“敘述者”的觀察角度。 在具體的作品中,“敘述者”既不等同于作者,也不完全等同于小說中的人物。“作者--敘述者--人物”三者呈現(xiàn)不同程度的交叉重合關(guān)系,從而使小說的敘述方式產(chǎn)生不同的審美效果。
(二)視角與人稱的復(fù)雜關(guān)系
全知視角,通常采用"上帝俯瞰"的方式敘述故事。
即敘述者超越小說的所有人物和事件,了解小說的全部細節(jié)和所有人物的心理及命運。這時敘述者往往就是作者本人的化身,為了更清楚地向讀者講述故事,在敘述故事的過程中會加入自己的評論及對人物心理的描寫,如魯迅的《阿Q正傳》。
現(xiàn)代小說的全知視角也有變通的形式,敘述者以超然的純客觀姿態(tài)敘述,對客觀事件保留全知的權(quán)威,但不再加入自己的評論和對人物的心理描寫,使故事蘊藉性、象征性增強,引發(fā)讀者的思索,如海明威的《兇手》。
人稱:一般以第三人稱為主。
好處:1,敘述者處于全知全能的地位,凌駕于整個故事之上,洞悉一切,作品中的人物、故事、場景等無不處于其主宰之下,調(diào)度之中。
2,隨時對人物的思想及行為做出解釋和評價,對故事情節(jié)及人物形象進行加工處理 壞處:作者過多干預(yù)和介入在作品和讀者之間產(chǎn)生了距離,降低了作品的真實度和可信度。
有限視角,即“凡人目光”。
即敘述者只了解故事的部分情節(jié),這時敘述者往往是小說中的一個人物。首先是第一人稱方式,由小說中的人物“我”來講故事,“我”可以是小說的主人公,如魯迅的《狂人日記》,也可以是小說的次要人物,如《橋邊的老人》。
其次是第三人稱方式,這種方式是全知視角與有限視角第一人稱方式的融合與發(fā)展,小說中的“我”僅是故事的敘述者,主要采用第三人稱敘事,如魯迅的《孔乙己》。 人稱:常采用第一人稱,有時用混合視角
運用有限視角的好處:
1,給人一種親歷的感覺,可增加真實性與親切感,
2,能使讀者的能動性發(fā)揮到最大限度,去想象故事背后的故事,故事以后的故事。 缺點:敘述的眼光往往較為主觀,帶有偏見和感情色彩,只能限于“我”的所見所聞所感。
二、《橋邊的老人》敘述角度分析
采用有限視角第一人稱方式,“我”作為故事的敘述者講述的僅僅是自己的所見所聞,對其他人物如老人的感受只能推測,這時敘述故事是一種局限,但對讀者卻是一種豐富,讀者既可以從“我"的角度體驗故事,也可以從旁觀者的角度充分發(fā)揮想像,挖掘每個人物的心理,玩味故事的內(nèi)涵。
小說中的“我”帶有冷靜的旁觀者色彩,更多的是在“顯示”故事而不是“講述”故事,沒有過多的主觀感受與心理描寫,只有對眼前事物的再現(xiàn)和直接轉(zhuǎn)述式的對話,一切景物象征意義,一切情節(jié)的全部內(nèi)涵全都蘊藏在客觀的敘述中?梢哉f是海明威的語言風(fēng)格與第一人稱有限視角結(jié)合而形成的一種獨特敘事藝術(shù)。
李大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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