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長征之路散文隨筆
上次征文現已落幕,當時鄙人初來乍到,正好趕上,遂作一文參與,只是不才,未能嶄露頭角,拔得頭籌。如今回過頭來看看,可謂初生牛犢不怕虎,牛刀小試一次后方知自己猶如剛跳出井底的青蛙,眼下正是開闊眼界的時刻,至于獲獎與否已非最終目的。
毋庸置疑,每次征文皆能取得圓滿成功,這要歸功于舉辦方勞苦功高。而鄙人則一睹為快,大飽眼福,坐享其成。
征文,是一場文學盛會。平日里難得一見的佳作如潮涌至。鄙人雖非評委卻也盡數翻閱,雖目不暇接,卻也樂在其中。越是欣賞佳作,越是自慚形穢,相形見拙。憑肚子那點墨水參加征文實乃附庸風雅,即便榨干恐怕寫不出像樣的作品。真是不參加征文不知天高地厚。
鄙人自詡文癡,面對本次依舊如火如荼進行的征文,豈能不為之動容?只是命題征文向來是鄙人死穴,一無閱歷,二無豐富想象力。寫起征文來總是窮于應付,提筆冥想半晌卻也寫不出只字片言,無奈只好擱筆作罷。此種情形與學生時代的寫作文頗有相似之處。那時的作文課幾乎都是命題作文或半命題作文。然而,最令人頭疼的便是字數的要求。為了湊夠字數殫精竭慮。標點符號,省略號,書名號,破折號全搬出來盡量多占空格,若是還不夠數,就硬把反復啰嗦掰成是反復強調。學以致用就這樣被我發(fā)揮得淋漓盡致!只可惜重要的事情說三遍這話當時尚未流行,不然寫作文何至于落得如此窘迫。正因為當時寫作文愛以啰嗦充字數,久而久之養(yǎng)成了壞毛病,乃至在往后寫文章時總是以冗長著稱。越啰嗦越來勁,啰嗦起來一點也不含糊。怕是害他人看著看著就犯困,鄙人倒是成罪人了。
寫文章,鄙人只會剖析自我,以自身經歷所見所聞所感所熟知之事,加以強烈創(chuàng)作欲望,方敢提筆。倘若強行為征文而作文,總覺得違背初衷,寫出來的作品并非自身語言,沒有靈魂,味同嚼蠟。鄙人更不善于虛構撰寫,若是憑空捏造,必定破綻百出。寫作本身是件極為費神之事,當腦海萌生意念或靈感,必須牢牢抓住,還要組織文字詞匯在大腦中醞釀,甚至還要運用各種修辭手法等等。通常腦海一些蒙朦念頭因為不善表達付之筆端后令效果大打折扣。寫一篇文章有時文不加點,有時卻要絞盡腦汁寫上好些天。為此,鄙人只能用欲望去撰寫,達不到為征文而作文的境界,說來也慚愧。
對于文字的.執(zhí)著是多年來縈繞心間的情愫。平素閑暇時總愛寫上三五行字,雖不成文,卻能一解寫文之饞,聊以慰藉。有人說,將自己的興趣愛好轉化為職業(yè),會更用心去做好!這說法鄙人不敢茍同。喜歡打籃球不一定要當球星吧?喜歡唱歌不一定要當歌星吧?喜歡看電影也不一定要當演員?同樣喜歡寫作也不一定要當作家。即便我們厭倦眼前工作,也絕不可能全身投入到興趣愛好中去,畢竟這不是一條尋常路。時下正是十人有九堪白眼,百無一用是書生的年代。我們終究受柴米油鹽所束縛。鄙人尚有自知之明,怕是文沒寫成人先餓死,那可真是出師出捷身先死。
對寫作再癡迷終究只是業(yè)余愛好。若是以寫作為職業(yè),恐怕會逐漸偏離文學軌道,走向商業(yè)成為迎合市場需求的消費品。再說,長期伏案寫作必須忍受非一般人所能忍受的孤獨!昔日享受文字的芬芳在職業(yè)的催化下不復存在。卸下為寫作而寫作的包袱,我們在文字的海洋里更能自由地暢游。
適可而止的喜歡總令人心情愉悅。若是過度,便是沉迷。心中執(zhí)念,終究還得受理智所支配。畢竟我們除去工作并無過多時間可消耗。對于寫作,卻也保持著一段距離。像是與戀人相處,天天黏著也膩歪,分開久了又想念。膩時放下筆,看看書,看看報,吸收些營養(yǎng),累積點知識,想寫時再提筆寫上半晌功夫,如此心境卻也平和不受脅迫。若是強迫自己去寫作,恐怕是種煎熬,思想上的苦比起身體力行上的苦更加難受。
每一次的執(zhí)筆便是一次短暫孤獨的旅行。無數次的寫作便連成一條長征之路。平生夙愿無非是想寫一篇受人認可的佳作。鄙人自知太過奢望,亦知此乃一條漫漫長征路,但以自身方式去對待,即便失敗,亦不遺憾。畢竟整個過程皆是以享受文字之美為目的,不給自己施壓,成敗皆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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