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有關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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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買賣合同1
房屋買賣合同權利轉讓問題涉及預售商品房再轉讓問題和其他房屋買賣合同權利轉讓問題(主要是指現房),我國法律界對該問題討論的不是很多,但是由于厘清該問題對司法實踐頗有裨益,因此本文擬就該問題作些探討。
一、合同權利轉讓的基本理論問題。
在研究房屋買賣合同權利轉讓問題之前,本文先就合同權利轉讓的一些基本理論問題進行簡要地說明。
合同權利轉讓是指合同債權人通過協(xié)議將其債權全部或者部分地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其特征是:第一、合同權利轉讓是不改變合同權利的內容,由債權人將權利轉讓給第三人。第二、合同權利轉讓的對象是合同債權。第三、權利的轉讓既可以是全部的轉讓,也可以是部分的轉讓。合同權利轉讓的生效有兩個條件:第一、權利轉讓合同成立。第二、債權人將權利轉讓的事實通知債務人。合同權利轉讓的法律效力分為對內效力和對外效力,對內效力具體表現為:第一、合同權利由讓與人轉讓給受讓人,如果是全部轉讓,則受讓人將作為新債權人而成為合同權利的主體,轉讓人將脫離原合同關系,由受讓人取代其地位。如果是部分權利轉讓,則受讓人將加入合同關系,與原債權人一起成為共同債權人。第二、在轉讓合同權利時從屬于主債權的從權利也將隨主權利移轉而發(fā)生移轉。第三、轉讓人應當保證其轉讓的權利是有效存在且不存在權利瑕疵的。對外效力具體表現為:第一、債務人不得再向轉讓人即原債權人履行債務。第二、受讓人不僅取得債權人轉讓的債權,而且應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第三、債務人在合同權利轉讓時就已經享有的對抗原債權人的抗辯權,并不因合同權利的轉讓而消滅。2
我國關于合同權利轉讓的立法例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以下簡稱《民法通則》)第九十一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第五章的有關規(guī)定,其中第七十九條至八十三條專門規(guī)定合同權利轉讓問題,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問題。
《民法通則》第九十一條規(guī)定:“合同一方將合同的權利、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應當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當由國家批準的合同,需經原批準機關批準。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該條款沒有對權利的轉讓和義務的轉移進行區(qū)分,而是將二者作為一個整體看待。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含有義務轉移的因素,所以需要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但是如果轉讓人不承擔合同義務(單務合同)或者義務已經履行完畢,其轉讓合同權利是否需要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呢?僅就該條文理解,在這種情況下,仍需另一方的同意。同時該條文對合同權利的轉讓還有一個限制,即轉讓人轉讓合同權利義務時不得牟利,這種規(guī)定明顯帶有計劃經濟體制立法模式的色彩。《合同法》關于合同權利轉讓的規(guī)定“是在對民法通則第91條進行補充的基礎上,并借鑒《涉外經濟合同法》第26條的有關規(guī)定發(fā)展而來,它彌補了合同債權債務轉讓的立法漏洞”。3因《合同法》關于債權轉讓的規(guī)定比較明確,本文不再詳述。
《合同法》未對合同所指向的標的物作動產和不動產的劃分,應當理解為只要符合法律規(guī)定,不論動產還是不動產,合同權利都可以轉讓。因此可以講《合同法》對房屋買賣合同權利轉讓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下面就該權利轉讓所涉及的問題進行分析論述。
二、我國關于房屋買賣合同權利轉讓的有關規(guī)定。
因預售商品房以外的其他房屋買賣合同的權利轉讓問題并不復雜,本文對該問題不再贅述,下面僅就預售商品房買賣合同權利轉讓問題進行分析。
預售商品房買賣合同權利轉讓問題一般稱之為預售商品房再轉讓。對于預售商品房再轉讓問題有兩種截然相反的觀點:第一種是反對轉讓,主要理由是“炒樓花”具有較大的投機性,允許炒樓花可能導致房價上漲,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損害房屋實際使用者的利益,影響國民經濟的發(fā)展。贊成轉讓的認為,炒家進入房地產市場進行風險投資,既可以為房地產開發(fā)聚集資金,又可以活躍市場,從世界各國房地產交易實踐來看,炒家參與房地產市場已經成為成熟房地產市場的主要特點.4本人贊同第二種觀點,商品房再轉讓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是為了投資,也可能是因其他原因,購買的商品房對預購方已經沒有意義,例如預購方移居國外。如果一概禁止轉讓,則限制了預購方合法權益的行使。5
其實,關于預售商品房再轉讓問題,我國1995年《房地產管理法》已經作出了規(guī)定,該法第五十四條規(guī)定:“商品房預售的,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的問題,由國務院規(guī)定”。因迄今為止國務院尚未作出具體規(guī)定,有些學者據此認為預購商品房不能再轉讓。本人認為該規(guī)定是一種委任性條款,即授權國務院對預售商品房再轉讓制定行政法規(guī),其隱含的意思是預購商品房可以再轉讓。我們無法想象國務院會制定這樣的行政法規(guī):“根據《房地產法》第五十四條的規(guī)定,預售商品房不能再轉讓”。如果預售商品房不可以再轉讓,那么《房地產法》應當直接作出規(guī)定,沒有必要再授權國務院制定不可轉讓的行政法規(guī)。所以該條款“實際上是對商品房的預售合同轉讓的認可”。6
我國最高人民法院對預購商品房再轉讓問題有詳盡的司法解釋。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全國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以下簡稱《1993年座談會紀要》)規(guī)定:“關于轉賣預售商品房問題。預購方在預售方實際交付房屋之前,將預售商品房轉賣給第三人的,必須符合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違反法律、政策規(guī)定,倒買倒賣預售商品房的,應當認定買賣行為無效。在預售方已實際交付房屋后,預購方將房屋賣給第三人的,可按一般房屋買賣關系處理”。《1993年座談會紀要》大體包含這樣幾層含義:一、預購方可以轉讓商品房。二、該轉讓行為必須是在預售方實際交付房屋之前。三、該轉讓行為必須符合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四、違法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倒買倒賣預售商品房的行為無效。五、在房屋交付之后預售方轉讓房屋的,是房屋買賣關系。其中該座談會紀要未明確解釋“轉讓行為必須符合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的具體含義,但是根據該段后半部分的規(guī)定,違法“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主要是指倒買倒賣預售商品房的行為。該規(guī)定沿襲了《民法通則》的立法本意,這大體與我國當時的經濟體制有關。
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房地產管理法施行前房地產開發(fā)經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以下簡稱《1995年司法解釋》)中,對預售商品房再轉讓問題作出比較詳細的規(guī)定,為避免不必要的爭論,本文全文引用該規(guī)定:“七、關于預售商品房的轉讓問題。28、商品房的預售合同無效的,預售商品房的轉讓合同,一般也應當認定無效。29、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經有關主管部門辦理了有關手續(xù)后,在預售商品房尚未實際交付前,預購方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轉讓他人,辦理了轉讓手續(xù)的,可認定轉讓合同有效;沒有辦理轉讓手續(xù)的,在一審訴訟期間補辦了轉讓手續(xù),也可認定轉讓合同有效。30、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預購方,在實際取得預購房屋產權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后,將房屋再轉讓給他人的,按一般房屋買賣關系處理”。
根據以上規(guī)定,可以將預售商品房的債
權轉讓問題歸納為:一、預售商品房合同無效的,預售商品房的轉讓合同一般也無效。二、該轉讓行為必須是在預售方實際交付房屋之前,且商品房買賣合同和權利轉讓合同都辦理了轉讓手續(xù)。三、在實際取得房屋產權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后,預購方將房屋再轉讓給他人的,是房屋買賣關系,而非預售商品房再轉讓關系。
與《1993年座談會紀要》相比,《1995年司法解釋》對商品房債權轉讓問題的規(guī)定出現了很大變化:一、《1993年座談會紀要》規(guī)定在房屋交付之后預售方轉讓房屋的,是房屋買賣關系,而《1995年司法解釋》強調在實際取得房屋產權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后,預購方將房屋再轉讓給他人的,是房屋買賣關系。《1993年座談會紀要》關于這方面的規(guī)定有悖于物權理論,因為在房屋交付后預購方并不當然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其轉讓房屋的行為也不當然都是房屋買賣關系,其中可能仍然包括預售商品房再轉讓關系!1995年司法解釋》將房屋買賣關系限定在預購方實際取得房屋產權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后的轉讓范圍內。預購方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當然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即便這時房屋還未交付,其再將房屋轉讓亦當然是房屋買賣關系。二、《1993年座談會紀要》規(guī)定違反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倒買倒賣預售商品房的行為無效,而《1995年司法解釋
》則強調轉讓預售商品房應當辦理轉讓手續(xù),將辦理了轉讓手續(xù)作為轉讓預售商品房合同有效的條件。但是,該“轉讓手續(xù)”是指預購方和預售方的轉讓手續(xù)還是指預購方和受讓方的轉讓手續(xù)?該“轉讓手續(xù)”的具體含義是什么?無論該“轉讓手續(xù)”是指什么,決不可能是預購方和預售方向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手續(xù),因為如果辦理了房屋產權登記手續(xù),預購方已經取得預購商品房的所有權,那么預購方和受讓人之間就不存在預售商品房合同權利轉讓關系,而只存在房屋買賣關系。根據該解釋的規(guī)定,該轉讓手續(xù)應當包括預購方和預售方、預購方和受讓方兩個轉讓手續(xù)。那么該轉讓手續(xù)是指什么呢?該解釋沒有作出進一步的規(guī)定,但是根據《房地產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 民 政 府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規(guī)定,該轉讓手續(xù)應當是指預售合同的登記備案手續(xù)。同理預購方和受讓方的轉讓手續(xù)也應當是預售商品房轉讓合同的登記備案手續(xù)。
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又發(fā)布了《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20xx年司法解釋》),其中第六條涉及登記備案問題。該條規(guī)定:“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為商品房預售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根據該條規(guī)定,預售商品房合同不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為合同生效的條件,除非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也就是說《20xx年司法解釋》對《1995年司法解釋》關于預購方轉讓預售商品房權利的條件進行了修正,即預購方和預售方合同簽訂的預售商品房買賣合同,如果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則該預售商品房買賣合同生效,而該買賣合同是否登記備案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同理,預購方和受讓方簽訂的預售商品房權利轉讓合同是否備案也不能成為影響轉讓合同效力的原因。
此外,在商品房已經交付但是尚未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時,預購方將購買交付的商品房轉讓他人的,對該轉讓的性質如何認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以上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預售商品房再轉讓限定在商品房尚未實際交付以前,交付以后的轉讓問題不適用該解釋。登記是房屋所有權變更的公示方式,在房屋未辦理登記時,該房屋的所有權仍然屬于開發(fā)商,那么該轉讓是否屬于無權處分呢?無權處分行為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形:出賣他人之物,出租他人之物,未經共有人同意出租、出賣共有物,將他人之物設定抵押、質押等。7從表面上看,該轉讓屬于無權處分,但是仔細推敲起來就會發(fā)現這種理解存在問題:房屋未交付以前,預購方轉讓合同權利只要通知預售方,該轉讓合同即對預售方發(fā)生法律效力,但是按照無權處分處理,預購方轉讓房屋必須經過預售方追認,該轉讓合同才能生效,這種結論讓人覺得不可思議。其實,按照合同權利轉讓理論,除不得轉讓的情形外,預購方可以將其對預售方享有的權利轉讓給第三人,此時預購方轉讓的是房屋買賣合同中請求預售方協(xié)助辦理產權的權利。因此,在商品房已經交付但是尚未辦理房屋權屬登記,預購方將購買交付的商品房轉讓他人,其法律性質仍然屬于合同權利轉讓問題,只是該轉讓不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預售商品房再轉讓司法解釋的有關規(guī)定,而應當適用《合同法》關于合同權利轉讓的一般規(guī)定。
三、房屋買賣合同債權轉讓的法律適用問題。
在理論界和實務界有一種觀點,認為未取得權屬證書的房屋,無論是房屋所有權還是債權都不得轉讓,因轉讓而簽訂的合同都是無效的。其法律根據是《房地產法》第三十七條,該條規(guī)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這種觀點對法律的理解有失偏頗。根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至少有三種“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屋也可以轉讓:
第一是房地產開發(fā)商出賣現房的情況。根據20xx年6月1日國務院頒布實施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其第七條規(guī)定:“商品房現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現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具有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和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資質證書;(二)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使用土地的批準文件;(三)持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四)已通過竣工驗收;(五)拆遷安置已經落實;(六)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者已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七)物業(yè)管理方案已經落實”。從以上規(guī)定可以看出,開發(fā)商不需要辦理產權初始登記手續(xù),可以直接將現房出賣給買受人。也許有人會提出,《房地產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二)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fā),屬于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fā)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于成片開發(fā)土地的,形成工業(yè)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那么如何解釋“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的規(guī)定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七條的規(guī)定之間的矛盾呢?實際上,二者之間不存在競合問題,理由為:《房地產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的轉讓是指轉讓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如果轉讓已經有建成房屋的土地使用權時該房屋應當具有所有權證書,一般情況下,買受人應當是具備房地產開發(fā)資格的法人。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七條規(guī)定的轉讓是商品房(現房)的轉讓問題,而非單純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對買受人的條件沒有限制。此為“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屋也可以轉讓的情形之一。
第二是開發(fā)商預售商品房的情形。所謂預售商品房是指“房地產開發(fā)經營企業(yè)將正在建設中的房屋預先出售給承購人,由承購人支付定金或者房價款的行為”。&
nbsp;8因為是預售正在建設中的商品房,房屋還未建成,開發(fā)商不可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但是開發(fā)商卻可以轉讓該未建成的房屋。同時,開發(fā)商在預售商品房時有一部分房屋未賣出,但是房屋已經建成,開發(fā)商同樣不需要取得房屋權屬證書,其可以憑原商品房預售證書繼續(xù)轉讓該已建成房屋。此為“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屋也可以轉讓的情形之二。
第三是無權處分情形。無權處分是指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并且與相對人訂立財產轉讓合同!逗贤ā返谖迨粭l規(guī)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對該條款的效力,我國法律界的通說為“效力待定”。也就是說,即使出賣人出賣他人房屋并也不當然導致合同無效,經房屋所有人追認或者出賣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是房屋買賣為有效。此為“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屋也可以轉讓的情形之三。
以上三種均為出賣人在未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情況下可以轉讓房屋的情形,只是第三種情形受到一定的限制,即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房屋,未經房屋所有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未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無效。至少排除這三種情形之外,其他房屋在未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時不得轉讓,例如自然人、法人自建的`房屋,在未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時不得出賣。
按照這種邏輯思路,可以得出買受人與出賣人(可以是開發(fā)商,也可以是開發(fā)商之外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在未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手續(xù)之前,買受人對出賣人享有的權利包括:接受房屋和要求出賣人協(xié)助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xù);與此相對應,出賣人的義務包括:交付房屋和協(xié)助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xù)。買受人可以將對出賣人的上述請求權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受讓人)。此時,因房屋尚未辦理過戶手續(xù),房屋所有權仍然屬于出賣人,所以買受人轉讓的只能是房屋買賣合同的權利(請求權),而不是房屋所有權。在這種情況下,該權利的轉讓問題應當適用《民法通則》第九十一條和《合同法》關于合同權利轉讓的規(guī)定,同時由于《合同法》對《民法通則》有關權利轉讓問題進行了修正(轉讓權利只需通知出賣人,該權利轉讓合同即對出賣人發(fā)生法律效力),根據“特別法優(yōu)于普通法”的原則,關于轉讓合同權利問題應當適用《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預售商品房再轉讓問題還應當適用最高人民法院有關的司法解釋)。
四、與房屋買賣合同權利轉讓有關的其他法律問題。
(一)、買受人轉讓合同權利是否還應當交納契稅和契稅的繳納對轉讓合同效力的影響。
根據我國稅收征收方面的法律規(guī)定,房屋買賣合同的買受人應當按照房屋買賣的成交價格交納契稅。如果在只有買賣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的情況下,契稅的納稅人只能買受人當無異議。在房屋買賣合同權利轉讓中,應當由哪一方繳納契稅?未繳納契稅是否導致該權利轉讓合同無效?
對這個問題在理論界和司法實務界有兩種截然對立的觀點:一種認為,買受人和出賣人都應當繳納契稅,即先由買受人繳納契稅取得房屋權屬證書后,再由受讓人繳納契稅取得買受人的房屋權屬證書。如果買受人未繳納契稅,應當認定該權利轉讓合同無效。另一種觀點認為,契稅應當由受讓人交納。如果買受人和出賣人都繳納契稅,結果是人為地制造了兩次買賣、兩次稅費,無法實現社會效益的最大化。9
本人同意后一種觀點,除該觀點的理由之外,還有如下理由:
第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guī)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繳納契稅”,其第四條規(guī)定:“契稅的計稅依據:(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為成交價格;……”,《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第七條規(guī)定:“條例所稱房屋買賣,是指房屋所有人將其房屋出售,由承受者交付貨幣、實物、無形資產或者其他經濟利益的行為”。根據以上規(guī)定,契稅的納稅人應當是房屋買賣合同的買受人,即買受人為房屋權屬的承受人。買受人是否成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區(qū)別二種情形:第一是買受人將合同權利部分轉讓給受讓人,買受人不退出原房屋買賣合同,買受人和受讓人共同對出賣人享有權利,是該房屋的共有人,也是房屋權屬的共同承受人,契稅當然由二者共同繳納。第二是買受人將合同權利全部轉讓給受讓人,買受人退出原房屋買賣合同,受讓人單獨對出賣人享有權利,是房屋權屬的承受人,契稅由受讓人繳納,因買受人已退出原房屋買賣合同,其不應當再承擔契稅的繳納義務。從另外的一個角度分析,可以將契稅的繳納看作是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對價,買受人沒有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當然不需要繳納契稅。如果買受人繳納契稅,則其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此時的轉讓行為是房屋買賣關系,而不是合同權利轉讓關系。
第二、如果認為因買受人未繳納契稅則權利轉讓合同無效,那么出賣人未繳納土地增值稅也同樣會導致合同無效。這就象我們去超市購買商品,因銷售者沒有交納稅款而導致買賣合同無效一樣荒謬無比。納稅與否是納稅人和稅收征收機關之間的稅收征收關系,該法律關系屬于稅法的調整范圍,而買賣合同以及權利轉讓合同是民事關系,二者之間沒有任何原因和結果關系。
第三、無論《民法通則》和《合同法》,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都承認房屋買賣合同權利可以轉讓,并且都沒有將買受人繳納契稅作為房屋買賣合同權利轉讓生效的要件。其實,不交納契稅并不代表買受人可以不交納其他稅費,其還是應當按照稅收法律的規(guī)定交納所得稅等其他稅費。
因此,房屋買賣合同權利轉讓,轉讓權利的買受人不應當繳納契稅。同時,無論是買賣合同的當事人,還是權利轉讓的當事人,契稅或者其他稅費是否繳納都不是合同是否成立或者生效的要件。
(二)抵債房屋的再轉讓問題。
在房地產開發(fā)活動中,以房抵債的現象非常普遍。開發(fā)商由于資金緊張或者為避免流動資金的大量占用,往往要求施工方墊資施工,待房屋建成后以房屋折價抵頂工程款。在這種情形下,實際存在兩種法律關系: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關系和房屋買賣合同關系。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與本文主旨無關,故僅論述房屋買賣合同關系。
以房抵債的法律性質為房屋買賣關系,即開發(fā)商以建成房屋折價作為給付施工方的工程款,施工方以開發(fā)商欠其的工程款作為購買房屋的對價。建設部《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guī)定》第三條也對此作了明確規(guī)定:“本規(guī)定所稱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前款所稱其他合法方式,主要包括下列行為:……(四)以房地產抵債的;……”。
施工方為了使房屋變現,就需要轉讓該房屋,這種轉讓分為兩種情形:一是施工方在取得房屋權屬登記證書后再轉讓房屋,該轉讓應當為房屋買賣關系。二是施工方與第三人達成房屋買賣協(xié)議,由施工方將該抵債房屋轉讓給第三人,第三人將房屋價款給付施工方。第一種方式需要繳納契稅和其他稅費,為減少變現成本,施工方大多采取第二種方式變現。
如何確定施工方轉讓行為的法律性質?開發(fā)商和施工方以房抵債協(xié)議為房屋買賣關系,則開發(fā)商承擔
的義務為交付房屋和協(xié)助辦理房屋產權手續(xù),施工方享有的權利為接受房屋和要求開發(fā)商承擔協(xié)助辦理房屋產權手續(xù)。因施工方尚未取得房屋權屬證書,其與第三人簽訂的轉讓協(xié)議實際上轉讓的仍然是對開發(fā)商享有的權利,即該轉讓為合同權利轉讓。同時由于該房屋已經建成,所以該轉讓行為應當適用《合同法》關于權利轉讓的規(guī)定。
由于施工方不具有房地產開發(fā)資格,其與第三人達成協(xié)議后,再由開發(fā)商和第三人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出具發(fā)票等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所需的手續(xù)。如果開發(fā)商和施工方以房抵債協(xié)議約定的房屋價格、施工方和第三人權利轉讓合同約定的房屋價格、第三人和開發(fā)商簽訂買賣合同的房屋價格相同,例如三個合同的房屋價格分別為100萬元,權利轉讓問題不會產生任何異議。但是施工方為盡快使房屋變現,往往會降價銷售房屋,例如開發(fā)商和施工方以房抵債協(xié)議約定的房屋價格為100萬元,施工方和第三人權利轉讓合同約定的房屋價格80萬元,最后第三人和開發(fā)商以80萬元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此時存在一個問題:合同權利轉讓是指不改變合同權利的內容,由債權人將權利轉讓給第三人。最后一個合同改變了第一個合同的內容,這種改變是否影響權利轉讓的性質?施工方轉讓合同權利的完整流程是,開發(fā)商和施工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工程款為房屋價款,其后施工方再和第三人簽訂權利轉讓合同,施工方收取第三人給付的對價,最后施工方通知開發(fā)商。因該流程比較煩瑣,施工方往往在和第三人或者包括第三人和開發(fā)商達成初步的房屋買賣協(xié)議后(可能是口頭的,也可能是書面的),由開發(fā)商和第三人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三人不需要按照合同約定向開發(fā)商交付房款,因其已經將房屋價款交付給了施工方。同時因該房屋已經由施工方交付給第三人,該第三人就享有要求開發(fā)商出具辦理房屋權屬登記各種手續(xù)的權利。從該層面上分析,最后一個合同只具有形式上的意義,或者說該價格僅為繳納契稅而確定的成交價。但是無論如何,施工方的轉讓行為仍然為權利的轉讓,我們權且稱之為“簡化的權利轉讓”。
。ㄈ、《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具體含義。
《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xù)的,依照其規(guī)定”。具體到房屋買賣合同權利轉讓問題,“辦理批準、登記手續(xù)”的含義是指受讓人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xù)還是房屋買賣合同權利轉讓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手續(xù)?如果是轉讓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手續(xù),那么未辦理登記手續(xù)是否影響該合同的效力?
根據該條款“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xù)”的規(guī)定,該“批準、登記手續(xù)”顯然是指轉讓合同的批準、登記手續(xù),這種理解應無異議。
關于房屋買賣合同權利轉讓登記問題,只有《1995年司法解釋》第二十九條作出規(guī)定,但是該司法解釋即不是法律(狹義的法律),也不是行政法規(guī),同時該司法解釋只適用1995年1月1日以前發(fā)生的房地產糾紛案件,而不適用1995年以后的案件,再者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房屋買賣合同權利轉讓是否需要登記都沒有作出規(guī)定。本人認為,房屋買賣合同債權轉讓不需要辦理登記手續(xù),或者至少說現在不需要辦理登記手續(xù)。因此,未辦理登記手續(xù)不影響轉讓合同的效力。
五、結論。
。ㄒ唬⑽覈珊退痉▽嵺`都承認房屋買賣合同權利可以再行轉讓,權利轉讓包括預售商品房再轉讓和其他房屋買賣合同權利轉讓。
(二)、預售商品房再轉讓。
轉讓的條件是:(1)、預購方和預售方簽訂的預售商品房買賣合同合法有效。(2)、預購方和受讓方簽訂的預售商品房債權轉讓合同合法有效。(3)、預售商品房債權轉讓合同應當在預購方還未取得房屋產權證書之前簽訂。(4)、預購方向預售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三)、特殊的權利轉讓合同。(1)、轉讓已經交付但是尚未辦理權屬登記的商品房。(2)、轉讓尚未辦理權屬登記的抵債房屋。該二種情形均屬于合同權利轉讓,適用《合同法》關于權利轉讓的一般規(guī)定。
(四)、其他房屋買賣合同權利轉讓。
轉讓條件:1、出賣人和買受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合法有效。2、買受人和受讓人簽訂的轉讓合同合法有效。3、買受人向出賣人履行了通知義務。
(五)、排除條件是:1、轉讓權利的轉讓人不應當繳納契稅,同時契稅或者其他稅費是否繳納也不影響轉讓權利合同的效力。2、轉讓合同不需要辦理登記手續(xù)。
注釋:
1、因合同權利、義務一并轉移需要經過對方同意,該轉讓可研究的問題有限,故本文論述的前提是轉讓人(原合同買受人)不承擔合同義務或者其義務已經履行完畢的情況下單純的合同權利轉讓問題。
2、參見王利明、崔建遠:《合同法新論總則》,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xx年3月修訂版,第412-426頁。
3、駱小春:《預購商品房再轉讓的法律思考》,載《河北法學》,20xx年第5期,第112頁。
4、駱小春:《預購商品房再轉讓的法律思考》,載《河北法學》,20xx年第5期,第112頁。
5、參見金儉:《析商品房預售合同》,載《現代法學》,1996年第1期,第62頁。
6、趙英偉:《商品房預售合同轉讓法律性質及條件研究》,法律圖書館,首頁》
法律論文資料庫》“商品房”搜索,下載于20xx年8月4日。
7、參見田韶華、包雯:《論我國合同法上的無權處分合同及其效力》,載《法學家》,20xx年第2期,第54頁。梁慧星:《如何理解合同法第五十一條》,載《人民法院報》,20xx年1月8日,第3版。王軼:《論無權處分行為的效力》,載《中外法學》,20xx年第3期,第287頁。
8、1995年2月17日建設部《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二條。
9、鄒征優(yōu)、林奇良:《不是轉讓房屋,是轉讓合同權利》,載《人民法院報》,20xx年2月26日,第B4版。
有關買賣合同2
買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上列當事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甲方就其約定,將其所有的轎車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后記轎車的買賣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元。
(2)余款_________元(中期款)于申請過戶的同時支付。
。3)余款_________元,可分十次支付,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月止,每月______日前支付______元,乙方應于過戶時,將相當于上述期滿金額的支票匯出交付。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負責辦理如下的過戶與交付手續(xù):
前條第(3)項的支票于過戶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條辦理過戶手續(xù)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乙方若無法履行第二條第(3)款項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則必須將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條甲方須保證后記轎車并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則只限于交付日后三個月以內,往后即不負一切責任。
第七條后記轎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丙方須對甲方保證,乙方確實履行本契約按期支付價金,并負連帶賠償責任。
本契約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zhí)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tǒng)一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tǒng)一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丙方)(簽章):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tǒng)一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轎車的標示
牌照號碼: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
型式:_________
引擎號碼:_________
二手車買賣合同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_________;號牌號碼:_________;廠牌型號:_________;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發(fā)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養(yǎng)路費繳付有效期從_________至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檢時間:_________;行使公里數:_________;車輛使用性質:非營運。
第二條車款及交驗車
1.車款為(不含稅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乙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同甲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車款的_________元,剩余車款雙方按照約定用乙方的建筑材料折抵。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xù)。
2、甲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乙方應按照約定與甲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甲方收取車款后,應開具相關的收款憑證。
5、由于該車輛以較低的價位賣給乙方,該車自xx年3月到現在的所有交通違章由乙方自己處理。
6、由于該車輛乙方需要保留車號,該車輛暫不過戶,如需過戶賣方應該積極配合并提供相關的手續(xù)。該車輛自交付給乙方即日,所有權即發(fā)生轉移,交付后因該車所發(fā)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如:違法處罰、交通事故給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7、乙方提供的.建筑材料折抵剩余車款,其建筑材料價格不得高于同行業(yè)價格。
8、因該車輛所發(fā)生的一切過戶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提交烏魯木齊仲裁委員會庫爾勒分會仲裁;
第六條其他
1._________。
2.本合同一式三份,買方一份,賣方一份,備案機關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買賣合同3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一、房屋買賣的背景:
甲、乙雙方根據各自的實際需求自愿結合,就甲方將另一套閑置住房賣給乙方事宜在平等、自愿,充分協(xié)商一致的前提下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二、買賣房屋所在的位置、面積:
甲方將位于 小區(qū) 棟 單元 室,建筑面積 平方米的住房一套賣給乙方。
三、買賣房物售價金額:
雙方協(xié)商房屋總價款為 元(大寫人民幣: 圓整)。含水、電、煤氣安裝費。
四、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乙方需在 日內支付 萬元給甲方,甲方將房屋鑰匙交給乙方。余款必須在 年 月 日前付清,甲方出具收款憑證。
五、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并繳納足額房屋購買款后,完全擁有該房屋和本小區(qū)其他居民同等時效的產權及使用權。甲方保證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負責解決入住前后相關事宜。
2、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甲方及見證人、甲方子女代表清楚并可證明甲方的所有子女家屬成員均知曉并同意、支持該合同的履行事宜。
3、因該房屋未辦理房產證、契證、土地證,甲方需在統(tǒng)一辦理房產證、契證、土地證時更換戶主名字,即由甲方名字更換為乙方名字(所產生的過戶或變更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如房屋交付后發(fā)生該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權利和其他糾紛,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3、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和其他相關費用。
4、本合同簽訂后,雙方應共同遵守。如有違約,違約方除賠償對方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該賠償對方房屋總價款20%的違約金。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xié)商,簽定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它約定事項:
九、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壹份交由 村委會存檔。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有關買賣合同4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證件名稱及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證件名稱及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舊機動車現狀及交易的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舊機動車基本情況
車主名稱: ;車牌號碼: ;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fā)動機號: ;
車架號: ;養(yǎng)路費繳付有效期從 至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 ;行駛公里數: ;車輛使用性質:客運、貨運、出租、租賃、非營運、其他,其他狀況:
第二條 車輛交易約定事項
1、經法定評估機構評估后,甲乙雙方確認的'交易車輛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不含稅費)。付款方式: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在 ( 地點)同甲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無誤后,于 年 月 日以(現金、支票、匯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車款的 %,計 元;待交易車輛過戶轉籍手續(xù)辦理完成,且車輛及其證件交付完畢之日起 日內,支付交易車輛的所有余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甲方應在收到第一筆車款之日起 日內交付車輛及相關證件,并協(xié)助乙方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xù)。相關證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yǎng)路費繳付憑證、機動車輛保險單、銷售舊機動車委托書、其它證件 ,證件總計 件。
3、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fā)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可以上路或交易的規(guī)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xù)。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 年 月 日之前,該車所產生的所有稅金、規(guī)費和路面風險、刑事、民事等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年 月 日之后,該車所產生的所有稅金、規(guī)費和路面風險、刑事、民事等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甲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5、甲方收取車款后,應出具收款憑證。
6、乙方應持有效證件與甲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xù)。
7、車輛交付后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fā)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有關買賣合同5
甲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原則,經過充分協(xié)商,現就土方買賣,達成如下一致意見并簽訂本協(xié)議,以共同遵守本協(xié)議如下:
一、數量、計量單位、單價
品名:土方。
計量單位:立方米。
數量:約_______、,按工程實際用量結算。
單價:乙方按_______元/車(每車約_______)向甲方收費。
二、質量標準
所有土方應符合該工程種植土規(guī)定標準。
三、工作內容
甲方負責提供機械和車輛挖、運土方至指定位置,乙方負責按量正常提供給甲方所需的土方。
四、工作要求:
1、乙方提供的`土質必須滿足種植土的質量要求,并經甲方驗收合格。
2、甲方負責提供機械、車輛挖運素土,甲方承擔該過程產生的運輸費用。
3、甲方在挖掘過程中,如發(fā)現土質夾雜石頭或其它雜質,甲方有權利不予采用。
4、若乙方中途無故停工,甲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并拒付所有費用。并且乙方要賠償中途無故停工或退出所產生的一切損失給甲方。
5、乙方保證甲方在運輸過程中無任何干涉或阻礙,保證甲方順利運輸。
6、施工過程中及完工后,群眾若對甲方有任何意見或損失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6、土方挖掘工程量按實際方量進行收方,經雙方簽字確認后認可,作為結算依據。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償付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2、乙方不能交貨,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3、乙方所交土方質量、規(guī)格不符合同規(guī)定。除自費負責處理外,還要賠償實際經濟損失。
六、付款方式:
1、協(xié)議簽訂之日,甲方付給乙方定金_____元整。
2、剩余部分土方費用甲方于完工之日起一星期內付清。
七、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雙方簽字生效。
八、以上條款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如有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
建設工程施工專業(yè)分包合同
承包單位:_______
分包單位:_______
簽訂時間:20___年___月___日
有關買賣合同6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xié)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標準廠房和使用配套場地達成如下協(xié)議,以資共同遵守。
風險提示:標的物信息
買賣合同中應根據標的物的類型,在合同中將其特定化。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產生糾紛。
數量、價款要明確,包括數額的計量單位,大多數事項應由雙方協(xié)定,同時需要標出標的物的單價、總價,幣種、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項須明確填寫,不得含糊。
一、基本情況:
1、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區(qū)(縣)_________路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支弄________號廠房______層,廠房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場地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產證為準。
2、土地使用權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實際年限按產權證。
3、廠房區(qū)域東側在_______米內、南側到_________米內、西側到_________米內、北側到_________米內。
二、廠房價格及其它費用:
風險提示:價款支付
在實務中,有的買賣合同只是簡單地約定合同款項的金額,對于款項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卻未作出約定。這一漏洞將為支付方無限期不支付或遲延支付找到借口。
另外,需方應盡量采取銀行轉賬方式來履行支付貨款。明確付款的具體期限及條件,盡量要簡單、明確易實施,避免催款方因為無法舉證付款條件成就而不能主張貨款的風險。設定明確的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有效督促或威懾合同付款方。
1、廠房價格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總價(含人民幣土地價格)_____________元(大寫)。
2、土地使用稅費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由_______方每年支付給有關部門。
3、乙方在甲方園區(qū)內的物業(yè)管理費每年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風險提示: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要明確,履行方式是送貨還是自行提貨這不僅涉及運輸費用的承擔,而且還將涉及貨物在運輸途中發(fā)生毀損、滅失風險的承擔問題;履行期限約定不明將會嚴重影響到合同內容的順利履行、實施,產生逾期交貨等糾紛。同樣的合同履行地點不明也會容易引發(fā)爭議。
如:有的合同對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約定,如“一個月內履行完畢”,但從何時起算一個月沒有約定,這就容易使雙方產生歧義,都作出對自己有利的解釋;如果將期限明確化,約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畢”則就避免了歧義的產生。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廠房總價分二次付清,簽約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1)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廠房通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時乙方在收到甲方廠房后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2)其余房款應在甲方辦妥相關產權交易后(以產權交易中心核發(fā)產權證之日為準)______日內一次性付清,在辦理中產生的契稅由乙方負責。
2、以上付款以轉賬或現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處以滯納金按銀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過三個月不付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按廠房和土地總價的10%計;若甲方不能辦理土地、房產二證,或將土地、廠房抵押給任何第三方,則售房合同無效,甲方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所有的`購房款,并按廠房和土地總價10%支付給乙方作為違約金。
四、其他規(guī)定:
1、甲方在辦理好產權證后再給乙方協(xié)助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在辦理中發(fā)生的所有費用契稅、工本費等由乙方負責支付。
2、乙方所購產權房可以自由轉讓或出租給其他方辦業(yè),但必須通知管理方,受讓或承租方企業(yè)可以以本廠房地址進行工商注冊。
3、廠房內土地屬批租,廠區(qū)內按現有的設施配套使用給乙方,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簡易棚及房屋,甲方須協(xié)助乙方辦理搭建設備的簡易棚手續(xù)。
4、乙方所購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舉辦高污染、高用電量的項目。
5、乙方在所購房屋內組織生產、經營或生活必須遵紀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納稅,按其交付各項規(guī)定費用。
6、乙方使用的用電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予以協(xié)助辦理,增容費用由乙方向有關部門按規(guī)定交納。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補充確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過程后,則乙方有權支配和使用該廠房,甲方無權干涉。
9、本廠房的質量保修期為交付后一年內有效。
風險提示: 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要條款化,在出現違約情形時,能有效執(zhí)行,避免糾紛。很多合同對違約責任沒作約定或約定太過含糊,不具可操作性。比如有的合同約定“違反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10萬元”,這個約定就太過籠統(tǒng),實務中很難操作。
具體應明確,違反合同的哪條約定,應承擔何種違約責任,如:質量不符、數量不符、未按時足額付款、未及時交貨等等,不同違約情況應制定相應的違約責任,另外,違約金的數額要具體化、數字化,以便于向違約方主張。
五、違約責任
1、如甲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未能辦妥房產證及土地證過戶手續(xù),則乙方有權選擇單方面解除本協(xié)議并要求甲方歸還乙方已付款項。
2、如乙方未按照本協(xié)議約定支付轉讓款,則按逾期一日應賠償甲方未收款項的百分之_____賠償金。
3、甲方中途毀約,甲方應在毀約之日起_____天內將首付款返還與乙方,另給付乙方相當于首付款數額的違約金。
4、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相當于上述房地產價款千分之____的違約金。
風險提示: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雙方一旦發(fā)生爭議,協(xié)商不成的只能求助于仲裁機構或法院。那么具體選擇哪一種方式,則需要當事人雙方約定,如果選擇仲裁機構就一定要明確是哪個仲裁委員會,否則就會因約定不明而致約定條款無效。
當然雙方也可以約定管轄的法院,而約定法院則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簽訂地法院、標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選擇其一,而不能隨意選擇,否則該條款無效。
六、爭議管轄
如本協(xié)議書在甲乙雙方履行中產生分歧,由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向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份。
風險提示:證據保留
注意保留和收集合同及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補充協(xié)議、送貨單、購銷憑證、發(fā)票簽收記錄、雙方的來往函件、備忘錄、會議紀要、傳真件,交通票據、運輸單、電話記錄、電子郵件等等書面、視頻、錄音資料,一旦發(fā)生糾紛,這些證據都將有可能成為有力的事實證據。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關買賣合同7
甲方(出讓人):______,身份證號:______,電話: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身份證號:______,電話:______
甲方、乙方在充分協(xié)商的情況下就二手車買賣達成以下協(xié)議,供雙方遵照執(zhí)行:
一、買賣標的物
1.甲方將其擁有產權的一輛牌號(車輛型號:______;發(fā)動機號:______)出售給乙方,乙方確認所購車輛的目前實際狀況,不得以車況為由要求退車。乙方確認同意購買第一款所述甲方車輛。
2.隨車附帶的備胎、修理工具一并轉讓給乙方,甲方為車輛上的'保險也轉讓給乙方,甲方協(xié)助乙方辦理保險改簽手續(xù)。
二、該車作價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整),以上價款含整車及附帶物品和保險權益轉移。
三、付款方式及時間:
1.付款方式:______
2.付款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將該車的各種有效手續(xù)(1、行駛證;2、年票;3、保險單;4、車船稅發(fā)票復印件)移交給乙方。
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含當天)前因該車引起或發(fā)生的債權債務、車禍事故的法律責任、經濟責任由甲方承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含當天)后因該車引起或發(fā)生的債權債務、車禍事故的法律責任、經濟責任概由乙方完全承擔。
六、甲方協(xié)助乙方于年月日辦理過戶等相關手續(xù)。過戶等其它辦理手續(xù)需要交納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當該車從甲方名下過戶到乙方名下,買賣雙方輸完移交手續(xù)后,本協(xié)議即履行完畢。
七、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
八、履行本協(xié)議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提交市區(qū)人民法院裁判。
九、本協(xié)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甲方、乙方各執(zhí)一份。
十、其它:______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______
有關買賣合同8
合同編號:
甲方(供方): 地址: 電話:
乙方(需方): 有效身份證件號: 地址: 電話:
一、乙方向甲方購買紅酒,為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協(xié)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二、質量標準:
三、貨款結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以下約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貨款: 1、乙方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天內向甲方支付總貨款%(即人民幣 )的首期款。
2、最后一期貨款,余下總貨款%(即人民幣 ),于貨物送達到乙方指定的收貨地點當天內支付。
四、甲方收到首期款后應立即向新西蘭的廠家訂制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紅酒,并于收到首期款之日起 天內將貨物運送到乙方指定的收貨地點。
五、乙方指定的收貨地點為: 。乙方指定收貨人為:(身份證號為: )。
六、鑒于本合同項下的紅酒是由新西蘭生產后直接運往乙方指定的收貨地點,因此運輸方式為: ,由方負責運輸及卸貨,但費用由方承擔。
七、貨物到達乙方指定收貨地點的當天內,乙方應派指定收貨人進行驗收;乙方逾期驗收的,則視為驗收合格。
八、除存在質量問題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若乙方拒收的,則視為貨物已驗收合格并交付給乙方,且損壞或滅失風險由視為交付之日起則由乙方承擔。對存在質量瑕疵的該部份貨物,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更換,但不影響其它貨物的交收,乙方不得依此拒收其它沒有質量瑕疵的貨物。
九、特殊約定
若乙方所購的本合同項下的'紅酒是用于經營銷售的,則乙方對外銷售價格必須在以下幅度的范圍之內:最高不得超元/支,最低不得低元/支。
十、本合同項下的紅酒之所有權自乙方付清全部貨款時轉移歸乙方所有,乙方付清全部貨款前,本合同項下的紅酒之所有權仍歸甲方所有。
十一、本合同項下的紅酒于交付前的風險由甲方承擔,交付后由乙方承擔。
十二、因乙方使用、保管、保養(yǎng)不善等造成貨物質量下降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三、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不能交貨的,甲方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的違約金。
2、乙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總貨款___%的違約金。
3、乙方未按約定支付首期款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每日按應付而未付款的___%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天的,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另行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的違約金。
4、乙方未按約定支付最后一期貨款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每日按應付而未付款的___%的違約金。
5、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約定,每發(fā)現一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次的違約金。
十四、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由于不可抗力或發(fā)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如船期逾期超過 天或以上、清關所需時間超過天或以上的),導致甲方不按時交貨的,甲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十六、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方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本協(xié)議各方簽章之日起 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關買賣合同9
買方: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經雙方友好協(xié)商,乙方將二手挖掘機一臺出售給甲方,并達成以下協(xié)議:
。ㄒ唬┒滞诰驒C整機總價人民幣五十二萬元(含破碎錘、隨機工具、有關單證和資料),型號:挖掘機現代305—9T,破碎錘140。
。ǘ┙回浀攸c:北莊鎮(zhèn)抗峪村委院內。
。ㄈ┻\輸方式:乙方負責聯(lián)系車輛,甲方承擔運費人民幣一千元。
。ㄋ模└犊罘绞剑赫麢C運送到抗峪村委會院內后付款三十萬元,待試用一周,確認該機無故障(主要包括發(fā)動機、液壓泵、破碎錘,不包括易損件),支付余款二十二萬元。如果出現發(fā)動機、液壓泵、破碎錘,主機故障,乙方無條件把已付款24小時內退回甲方。乙方收款賬戶:中國農業(yè)銀行
卡號:6228480018179732575
開戶行:北京農業(yè)銀行密云分行
。ㄎ澹┍竞贤趫(zhí)行中如發(fā)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依法向密云縣人民法院起訴。
。┍竞贤噪p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ㄆ撸┍竞贤皇饺,由甲方執(zhí)兩份、乙方執(zhí)一份。
甲方:______(簽字/蓋章)乙方: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有關買賣合同10
一、合同主體
陷阱:故意將供方填成與簽約人有關系,但無供貨能力,且無獨立承擔經濟責任能力的單位;蚬室鈱⑿璺教畛膳c簽約人有關系,但無付款能力,且無獨立承擔經濟責任能力的單位。
注意:核對供、需雙方。
二、買賣標的物(貨物)的基本情況
陷阱1:產品名稱故意不寫全稱,混淆產品品種;或供方不寫產品牌號和商標,以期達到以次代好的目的;有的供方不寫產品規(guī)格型號,企圖交貨蒙混過關;還有的供方不寫生產廠家,想用價低的檔次差的產品供貨。
注意:寫清產品全稱,寫清牌號、商標,寫清、寫全規(guī)格、型號、寫清生產廠家。
陷阱2:供方不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以圖不免費提供。
注意:要寫清隨機備品、數量,配件工具、數量。并將上述用品的供應辦法、時間也寫清楚。
三、標的物的數量和計量方法
陷阱1:產品數量或計量方法故意約定為本企業(yè)的標準或計量方式。
注意:產品的數量應以國家統(tǒng)一的標準計量單位表示,沒有統(tǒng)一計量單位的,產品數量的表示方法由雙方確定,但必須具體明確,切不可用含糊不清的計量概念表述,如一件、一箱、一打等,應對雙方使用的計量方法具體解釋,如一件、一箱、一打等的表示,具體包括的產品數量是多少。
對某些產品,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寫明有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沒有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由當事人商定)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guī)定及計算方法。注意明確什么是多交、少交和如數交付的法律概念。工礦產品購銷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由于運輸、計量、自然、產品本身的性能等多方面原因,在發(fā)貨數、實際驗收數、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數之間,有時會出現差額,發(fā)生不一致現象。此時,只有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磅差和增減范圍的,才能以少交、多交或如數交付論處。通常這種法律規(guī)定均為有關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范圍。
陷阱2:供方不寫合理損耗,或將合理損耗寫的較多。
注意:將損耗寫清,寫合理,對正負尾差、合理磅差、自然減(增)量等要根據情況,寫科學。
陷阱3:供方不寫隨機備品或配件工具的數量。
防范:要寫清隨機備品數量。并將上述用品的供應辦法、時間也寫清楚。
四、標的物的技術標準(含質量要求)
陷阱1:不寫質量標準;成套產品的,不寫附件的質量標準;看樣訂貨的,不封存樣品。
注意:寫清質量標準,是國家標準呢?還是行業(yè)標準?抑或企業(yè)標準?成套產品的,不但要寫清主件的質量標準,還要寫清附件的質量標準?礃佑嗀浀模欢ㄒ獙悠贩獯婧,作為檢收的標準。
陷阱2:供方故意對質量負責的條件簽訂苛刻一些,以期達到不負責任的目的;或者故意將質量負責的期限寫的過短,使需方根本沒有時間提出質量異議。
注意: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不但要寫清,而且要寫的科學、合理。
五、標的物的包裝方式和包裝要求。
陷阱:供方不寫或不寫清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也不寫費用負擔,以達到簡易包裝省錢省力的目的。
注意:寫清包裝物、包裝標準、包裝標簽的內容等。對包括物的'供應、回收,費用負擔也要寫清楚,以免出現糾紛。對包裝不善引起貨物損壞的責任約定清楚。
六、產品價格及支付期限、地點和方式
陷阱:不寫單價,逃避物價檢查,并為偷、漏稅創(chuàng)造條件,或需方只寫金額數量,不寫幣種。
防范:寫清單價,寫清幣種。
七、交貨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陷阱1:不寫交貨地點,不寫清交貨方式,以達到不承擔風險責任的目的,也為糾紛管轄設下埋伏。
注意:寫清交貨地點和方式,代辦托運時,還要寫清運輸工具和運輸路線。
陷阱2:供方不寫交貨時間,或將交貨時間寫成:在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交貨,而不寫某日具體交多少貨。
防范:寫清交貨時間,分期交付的,寫清每次交貨的具體數量。
八、運輸方式的要求及運雜費用的支付
陷阱:不寫或不寫清運輸方式;籠統(tǒng)寫到達站(港);不寫費用負擔。
注意:寫清運輸方式是水路、鐵路、公路運輸,還是聯(lián)運。要寫清到達的終點是某市(地)的南站、北站,還是其他站。要寫清運費的負擔,若是分擔,還要寫清分擔的數額或段點。
九、驗收或者檢驗的標準、方式、日期
陷阱:供方不寫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或將提出異議的期限訂的過短。
注意:把好貨物驗收方法這一條款的明確規(guī)定。明確規(guī)定貨物的驗收辦法,事關供需雙方預期的經濟效益與合作成功與否的大局,也是易發(fā)生質量糾紛的地方,必須注意明確訂明。合同中應明確載明:驗收的時間;驗收的手段;驗收的標準;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當驗收中發(fā)生糾紛后,由哪一級主管產品的質量監(jiān)督檢查機關執(zhí)行仲裁等等。一般地,驗收的辦法有外觀驗收;理化驗收;安裝運行驗收;破壞性驗收等,采用哪一種方法應在合同中訂明白。有的驗收需要委托有關專業(yè)部門進行的,應當委托國家法定檢驗機構驗收以保證其驗收的法律效力。同時,合同中應明確規(guī)定其驗收期限。國家有驗收期限規(guī)定的,按國家規(guī)定的期限進行。
有關買賣合同11
拆 遷 人:甘南縣巨寶鎮(zhèn)工農村委員會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表): (以下簡稱甲方)
被拆遷人: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巨寶鎮(zhèn)工農村為加快新農村建設步伐,改善居民居住條件,經村兩委會研究決定,20xx年新建居民住宅樓,因公共利益項目建設需要,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平等經協(xié)商,自愿就房屋拆遷、置換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乙方被拆遷置換的房屋坐落于在巨寶鎮(zhèn)新金路路北,被拆遷人的原房屋坐落位置左鄰_________右鄰_________(具體位置以房屋產權證為準),房產證登記編號為_________,被拆遷的房屋結構為_________,有照房屋的建筑面積______㎡,營業(yè)房屋的建筑面積______㎡,住宅房屋面積______㎡,無照房屋面積______㎡(無照房屋20xx年9月26日以前建造(以航拍圖記載為準;獨立開門,檐高在2.2米以上,墻體厚度不低于37厘米;房屋座落位置與居住人持有的獨立居民戶口標注的地址相一致并形成獨立家庭;未出租或轉借他人;僅用于居住;為居住人唯一住房。)。(房產證房屋產權證載明為住宅,臨街營業(yè)用房有營業(yè)執(zhí)照,動遷前交納營業(yè)稅在十二個月以上,其實際用于經營的建筑面積部分以臨街門臉為營業(yè)性用房面積,其余為住宅面積),土地證編號:_________,其中置換回遷住宅_________㎡,
營業(yè)用房_________㎡。
二、房屋置換面積確定辦法:
1、以乙方房產證面積為主,結合土地證的面積和實際測量面積,就大不就小,甲方按照登記面積與置換面積房,甲方按照實際測量面積
2、乙方土地證編號為,登記面積為2 ;房產證編號為,登記面積為m2 。雙方一致確認住宅置換面積為m2。
3、乙方土地證編號為,登記面積為2 ;房產證編號為,登記面積為m2 。雙方一致確認營業(yè)性房屋置換面積為2。
4、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由規(guī)劃或者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不予補償。
5、甲乙雙方對面積有爭議的,依據縣房管局出具丈量面積為準。
三、乙方置換條件:乙方應保證所提供房地產權真實有效無任何爭議,并向甲方提供房地產權證明和其它有效法律證明文件(含初始房合同、買房收據和其它法律文本);因房屋產權歸屬及相關法律證明文件發(fā)生爭議,由乙方承擔責任。
無房照住房的,乙方應提供:居民戶口和居民身份證;房屋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居住情況證明;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戶籍狀況證明;其他應當提供的材料。
四、房屋置換辦法:
1、由于置換房屋的住戶很多,故乙方只能選擇高層樓單元、多層樓單元兩類房之一;對于樓棟號和樓層,采取按照簽訂拆遷置換協(xié)議先后順序和簽訂正式合同之后補交差價款的先后順序除2,選擇樓號。(老年人,殘疾人優(yōu)先選擇)
2、置換多層住宅房屋面積按照上靠戶型計算,超出置換面積的部分,按照農民公寓住宅樓成本價補交差價款,上調一個及以上戶型的,超出面積按照市場價補交差價款。
3、置換高層住宅上靠戶型,按照應還面積高層住宅的市場價減去應還面積多層住宅的成本價,加上超出面積高層住宅的市場價補交差價款。
4、置換營業(yè)性用房房屋面積按照上靠戶型計算,超出置換面積的部分,按照營業(yè)性住房的市場價格補交差價款。
五、置換新房的選定及結算方式:
1、乙方不需要置換住房或營業(yè)性用房的,可以選擇貨幣補償,被拆遷房屋貨幣補償金額應當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qū)位、用途、建筑面積、成新等因素,由估價機構評估確定。
土地補償由拆遷人按土地使用證標注的土地使用面積,依據土地管理部門出具的標準對被拆遷人進行補償。同意按照房地產評估機構確定的價格接受補償的住戶,可以在甲方通知十日內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及補償協(xié)議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清全部款額。
被征收人對評估報告有異議的,可在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作出評估報告的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書面申請復估,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在10日內出具復核結果報告。
2、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一個星期內,不到售樓部選定新房者,視為乙方自動放棄置換新房的選擇權利,甲方將有權按照剩余戶型相應安排,乙方須無條件接受。
3、乙方的住宅用房的補交差價款,在甲方取得房屋預售資格后,甲方通知乙方另行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按該合同的付款方式確定。
4、乙方的營業(yè)性用房的補交差價款,在甲方取得房屋預售資格后,放甲方通知乙方另行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按該合同的付款方式確定。
5、乙方如逾期未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甲方有權解除《商品房買同》,并按本協(xié)議第五條第一項執(zhí)行。
六、乙方交出現住房的時間要求:
1、乙方在收到甲方搬遷通知之日起一個星期內搬遷完畢,并將全部房屋鑰匙移交甲方管理。
2、乙方在搬遷時,要保持房屋現有設施的齊全完整(包括門窗、水電管線及附屬設備),不得損壞或惡意拆卸,如擅自拆除需返還原物并承擔違約金1000-5000元。
3、自甲方向乙方送達搬房通知書之日至甲方向乙方交付新房鑰匙之日為過渡期;住宅過渡期限為18個月,住宅房屋的進戶時間18個月,非住宅房屋的進戶時間20個月。甲方應在此期間保證向乙方交付新房。
4、如果過渡期限超過18個月,甲方應按所逾期期間于每月的10號之前向乙方支付逾期過渡費(每平米每月十元標準)
5、在乙方收到甲方送達(包括公告方式)的交房通知后,乙方不按通知要求搬進新房的.,雙方約定按本協(xié)議第五條第一項執(zhí)行。
七、本協(xié)議為此后雙方簽訂的基礎,對于本協(xié)議中約定到的有關房屋面積、價格、位置等可以進一步具體化,但不得違背本協(xié)議的既定內容。如果一方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過程中提出違背本協(xié)議約定條款的,另一主有權拒絕簽訂,并有權直接要求對方一次性賠償
八、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在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協(xié)議在本次所有置換住戶簽訂“房屋置換協(xié)議”后生效,甲乙雙方必須自覺遵守,雙方保證對協(xié)議內容予以保密。未經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yè)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因本協(xié)議履行發(fā)生糾紛的,雙方約定由甘南縣仲裁委進行仲裁。 十一、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見證單位各執(zhí)一份,房管局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見證單位:
年月日
有關買賣合同12
甲方(出讓人):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受讓人):
身份證號:
電話:
甲方、乙方在充分協(xié)商的情況下就二手車買賣達成以下協(xié)議,供雙方遵照執(zhí)行:
一、買賣標的物1、甲方將其擁有產權的.一輛牌號_________(車輛型號:_________;發(fā)動機號:_________)出售給乙方,乙方確認所購車輛的目前實際狀況,不得以車況為由要求退車。乙方確認同意購買第一款所述甲方車輛。2、隨車附帶的備胎、修理工具一并轉讓給乙方,甲方為車輛上的保險也轉讓給乙方,甲方協(xié)助乙方辦理保險改簽手續(xù)。
二、該車作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圓整),以上價款含整車及附帶物品和保險權益轉移。
三、付款方式及時間:1、付款方式:2、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將該車的各種有效手續(xù)(1、行駛證;2、年票;3、保險單;4、車船稅發(fā)票復印件)移交給乙方。
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含當天)前因該車引起或發(fā)生的債權債務、車禍事故的法律責任、經濟責任由甲方承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含當天)后因該車引起或發(fā)生的債權債務、車禍事故的法律責任、經濟責任概由乙方完全承擔。
六、甲方協(xié)助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辦理過戶等相關手續(xù)。過戶等其它辦理手續(xù)需要交納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當該車從甲方名下過戶到乙方名下,買賣雙方輸完移交手續(xù)后,本協(xié)議即履行完畢。
七、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
八、履行本協(xié)議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提交市區(qū)人民法院裁判。
九、本協(xié)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甲方、乙方各執(zhí)一份。
十、其它:______
甲方:
乙方: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市區(qū)
有關買賣合同13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為了促進生豬、鮮蛋、菜牛、菜羊、家禽的商品生產,滿足城鄉(xiāng)人民生活對肉、蛋、禽商品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一份買賣合同。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和數量
1.產品的名稱和品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必須明確規(guī)定產品的計量單位和計量方法)
第二條產品的等級、質量和檢疫辦法
1.產品的等級和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的等級和質量,國家有關部門有明確規(guī)定的,按規(guī)定標準確定產品的等級和質量;國家有關部門無明文規(guī)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確定。)
2.產品的檢疫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虻胤街鞴懿块T有衛(wèi)生檢疫規(guī)定的,按規(guī)定進行檢疫。)
第三條產品的價格、貨款結算與獎售辦法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項執(zhí)行:
(1)派購任務或派購基數內的產品,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收購牌價。在合同執(zhí)行期內遇有價格調整時,按新價格執(zhí)行。
。2)不屬派購任務或派購基數的產品,收購價格由當事人協(xié)商議定。
2.貨款結算辦法按下列第()項執(zhí)行:
。1)對村民、專業(yè)戶、個體經營戶采取現金結算,錢貨兩清。
。2)對按有關規(guī)定必須采取銀行結算的,按銀行的統(tǒng)一規(guī)定辦法結算。
3.獎售辦法:
第四條交貨期限、地點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范本《一份買賣合同》。
(購銷合同,原則上以一年為限,分季分月執(zhí)行;根據鮮活商品的特點,交貨日期經協(xié)商一致可適當提前或推遲。交貨地點和方式,可由當事人商定。)
第五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收購或在合同期間退貨的,應按未收或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5%~25%),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購,征得乙方同意變更合同的,甲方應給乙方提前收購貨物總值的____%的補償。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須逾期收購的,除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按逾期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供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飼養(yǎng)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3.對通過銀行結算而未按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4.乙方按合同規(guī)定交貨,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貨物總值的`____(5%~25%)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六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貨或交貨少于合同規(guī)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應如數補交,并應向甲方償付逾期貨或少交部分貨物總值的____%的違約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應按逾期或分交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1%~20%)的違約金。
2.乙方交貨時間比合同規(guī)定提前,經有關部門證明理由正當的,甲方可考慮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規(guī)定付款;乙方無正當理由提前交貨的,甲方有權拒收。
3.乙方交售的產品規(guī)格、衛(wèi)生質量標準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時,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經有關部門證明確有正當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貨的,乙方可以遲延交貨,不按違約處理。
第七條不可抗力
合同執(zhí)行期內,如發(fā)生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適當履行合同的,應向對方當事人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部門證實后,不負違約責任,并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條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當事人雙方達成協(xié)議。接到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應在7天之內作出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
違約金、賠償金應在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10天內(當事人有約定的,從約定)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貨款來抵充。
第九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簽訂;有效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有關買賣合同14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則協(xié)商并達成如下協(xié)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品名、規(guī)格、數量及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________分運:
________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任何由于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凈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保險
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后及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后,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注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運輸公司。
。.商業(yè)發(fā)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裝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2.賣方在裝船后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運輸公司。
3.____銀行收到合同中規(guī)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金額為________。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條規(guī)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fā)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____噸,長____米,寬____米,高____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裝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后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fā)生的一切倉儲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后,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后,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fā)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fā)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應隨貨物發(fā)運:
。.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接圖。
。.易磨損件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零備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后60天內,向買方或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款規(guī)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有關買賣合同15
甲方(出售方):
乙方(購買方):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古董事宜,經友好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
風險提示:標的物信息
買賣合同中應根據標的物的類型,在合同中將其特定化。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產生糾紛。
數量、價款要明確,包括數額的計量單位,大多數事項應由雙方協(xié)定,同時需要標出標的物的單價、總價,幣種、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項須明確填寫,不得含糊。
一、古董基本情況。
1、古董名稱:
2、古董描述:
3、古董數量:
風險提示:價款支付
在實務中,有的買賣合同只是簡單地約定合同款項的金額,對于款項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卻未作出約定。這一漏洞將為支付方無限期不支付或遲延支付找到借口。
另外,需方應盡量采取銀行轉賬方式來履行支付貨款。明確付款的具體期限及條件,盡量要簡單、明確易實施,避免催款方因為無法舉證付款條件成就而不能主張貨款的風險。設定明確的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有效督促或威懾合同付款方。
二、價格和付款。
1、成交價格:人民幣_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乙方應于本協(xié)議簽署后的_____日內,按前款約定的金額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將貨款打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號。
風險提示: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要明確,履行方式是送貨還是自行提貨這不僅涉及運輸費用的承擔,而且還將涉及貨物在運輸途中發(fā)生毀損、滅失風險的承擔問題;履行期限約定不明將會嚴重影響到合同內容的順利履行、實施,產生逾期交貨等糾紛。同樣的合同履行地點不明也會容易引發(fā)爭議。
如:有的.合同對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約定,如“一個月內履行完畢”,但從何時起算一個月沒有約定,這就容易使雙方產生歧義,都作出對自己有利的解釋;如果將期限明確化,約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畢”則就避免了歧義的產生。
三、交付和驗收。
1、交付時間:甲方應于收到全部款項后的同時將古董交付給乙方。
風險提示:交貨地點
對于“交貨地點”應當明確約定,因為它涉及雙方的利益實現和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承擔問題。一一般情況下,標的物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轉移,風險承擔隨之轉移。如:在合同中約定交貨地點為賣方的倉庫,則意味著該貨物一旦出庫,其毀損、滅失的風險則轉移到買方處,因此,在簽訂合同時,對于交貨地點的選擇上,應慎重對待。
2、交付地點:由雙方另行確定。
3、甲方應按照本協(xié)議第一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古董,雙方應于古董交付的同時進行驗收,乙方接收甲方交付的古董后發(fā)生的風險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風險提示: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要條款化,在出現違約情形時,能有效執(zhí)行,避免糾紛。很多合同對違約責任沒作約定或約定太過含糊,不具可操作性。比如有的合同約定“違反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10萬元”,這個約定就太過籠統(tǒng),實務中很難操作。
具體應明確,違反合同的哪條約定,應承擔何種違約責任,如:質量不符、數量不符、未按時足額付款、未及時交貨等等,不同違約情況應制定相應的違約責任,另外,違約金的數額要具體化、數字化,以便于向違約方主張。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如逾期履行本協(xié)議約定義務的,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成交價格萬分之___的違約金,直至違約方實際履行義務之日止。
2、若甲方交付的古董不符合本協(xié)議第一條約定的,乙方有權拒絕接收古董,同時甲方應按照成交價格10%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五、其他約定。
風險提示: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雙方一旦發(fā)生爭議,協(xié)商不成的只能求助于仲裁機構或法院。那么具體選擇哪一種方式,則需要當事人雙方約定,如果選擇仲裁機構就一定要明確是哪個仲裁委員會,否則就會因約定不明而致約定條款無效。
當然雙方也可以約定管轄的法院,而約定法院則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簽訂地法院、標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選擇其一,而不能隨意選擇,否則該條款無效。
1、因履行本協(xié)議發(fā)生爭議的,甲乙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xié)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刻生效。
風險提示:證據保留
注意保留和收集合同及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補充協(xié)議、送貨單、購銷憑證、發(fā)票簽收記錄、雙方的來往函件、備忘錄、會議紀要、傳真件,交通票據、運輸單、電話記錄、電子郵件等等書面、視頻、錄音資料,一旦發(fā)生糾紛,這些證據都將有可能成為有力的事實證據。
甲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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