顆粒包裝機買賣合同
在當今不斷發(fā)展的世界,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顆粒包裝機買賣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供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產品名稱、型號、計量單位、單價、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商品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__項作標準:
1、附商品樣本,作為合同附件。
2、商品質量,按照____標準執(zhí)行。
3、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三條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1、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____定價執(zhí)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fā)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xié)商。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單價和合同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包裝方式及包裝品處理:包裝應保證產品到交貨地完好無損,包裝費由供方承擔,不回收。
第五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
2、交貨地點:____。
3、運輸方式:____。
第六條驗收標準:需方提供時在提貨地點依據雙方協(xié)商標準對所需貨物進行驗收。若有問題請在自提貨日起10天內向供方提出書面異議。
第七條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_______。
第八條運輸及保險_________。
第九條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
第十條違約責任
1、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后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10%的違約金。
2、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征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執(zhí)行中發(fā)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xié)商解決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執(zhí)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簽字蓋章后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顆粒包裝機買賣合同】相關文章:
立式包裝機買賣合同09-09
茶葉包裝機買賣合同09-09
保鮮包裝機買賣合同09-09
螺旋包裝機買賣合同09-09
分裝包裝機買賣合同09-09
特殊包裝機械買賣合同09-09
鋁塑包裝機買賣合同09-09
透明膜包裝機買賣合同09-09
包裝機租賃合同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