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污染論文合集15篇
在學習和工作中,大家都經?吹秸撐牡纳碛鞍桑ㄟ^論文寫作可以培養我們的科學研究能力。那么一般論文是怎么寫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環境污染論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環境污染論文1
摘要 隨著現代社會不斷發展,可持續發展已經成為了當代社會的重要發展理念,如何更好的實現低碳化的發展,對于現有生態環境問題進行整治成為了相關形成部門所關注的重點問題。如何在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直接尋找平衡點,如何出臺有效的相關政策,解決現有水、空氣與土壤的污染的問題已經非常迫切。
關鍵詞:低碳經濟;環境污染;治理
1引言
低碳經濟是一種新的經濟形態,是解決現階段人類生存環境問題的重要途徑,也是提高人類發展水平的必然措施,更是人們對于人與自然關系的新理解。環境危機逐漸成為了現階段社會環境所面臨的重要問題。低碳經濟是現階段經濟發展模式的發展與延伸,是我國社會持續發展理念的重要體現。相關行政管理人員必須就現有社會的環境問題來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構建完善的管理制度,有效的就現有環境保護工作中所存在的一系列問題進行改善,提高環境保護水平,真正的為我國發展指明科學的發展道路。
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人類逐漸認識到了生態環境保護與經濟實現同步發展的重要性,也逐漸的認識到了人類在發展過程中不能脫離生態環境系統,必須要將環境融入生產當中。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如果不能深入的考慮生態環境的承載能力,就會造成一系列的污染。在快速發展的過程中,傳統發展模式過于追求經濟利益,而忽視對生態環境的保護,造成了大量的污染和破壞,使得我國生態環境受到了很大的影響。針對于這種負面效應,必須做好相關的治理工作,采用有效的手段來實現生態與經濟的同步發展,而低碳經濟就是解決這種矛盾的一項重要舉措。
2低碳經濟的含義以及發展現狀
低碳經濟是一種新的經濟模式,其主要以碳生產力作為評定標準,通過新技術的應用,實現了生產過程的低排放、低消耗與低污染。低碳技術是現代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措施,可以有效的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有效融合,是現代環境問題治理過程中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內容。低碳經濟囊括了節能、新能源、減排等新技術,是新時代技術發展的重要趨勢,F階段,國際社會對于低碳經濟的重視程度逐漸提高,并且相關投入不斷加大,低碳產業的迅速發展為發達國家帶來了明顯的成效。但是,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相關低碳經濟的發展正處于相對起步的狀態,在相關產業的發展上仍舊存在一定的問題,需要進行針對性的改進。
首先,我國能源消耗水平不斷增加。根據國家統計局所頒布的《20xx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xx年末全國大陸總人口為136072萬人,比上年末增加668萬人,其中城鎮常住人口為73111萬人,占總人口比重為53.73%,比上年末提高1.16個百分點。工業生產穩定增長。全年全部工業增加值210689億元,比上年增長7.6%。能源消耗水平初步核算,全年能源消費總量37.5億噸標準煤,比上年增長3.7%。煤炭消費量增長3.7%;原油消費量增長3.4%;天然氣消費量增長13.0%;電力消費量增長7.5%。全國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下降3.7%。工業和建筑業的不斷發展,帶來了更大的能源消耗,對于現代社會能源緊缺的矛盾進一步加劇。
其次,我國資源儲備量以及儲備水平提高了碳排放量。相關資料顯示,20xx年全年能源消費總量37.5億噸標準煤,比上年增長3.7%。煤炭消費量增長3.7%。我國整體資源儲備主要以煤炭為主,煤炭能源較其他類型的能源具有更高的碳含量。我國受限于資源儲備類型,相對其他國家來說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較世界平均水平更高。雖然現階段新能源的研究腳步不斷推進,但是短時間內,我國的能源消耗仍然以煤炭為主。
最后,相關產業結構不夠完善、技術水平不足也是主要的原因。我國高消耗的工業化發展水平較快,相關生產技術水平不夠完善,并且基礎性原材料消耗較大,我國工業生產呈現高碳經濟特征。產業結構的不完善,造成了我國低碳經濟發展推進較為遲緩。與此同時,相關低碳技術水平不足,缺乏核心技術,與國際社會仍有較大差距。
3環境污染與治理的的數量分析
據可查的最近的國家統計局20xx年11月4日發布的全國環境統計公報(20xx年)數據顯示,我國20xx年,全國廢水排放總量684.8億噸。其中,工業廢水排放量221.6億噸,占廢水排放總量的32.3%;城鎮生活污水排放量462.7億噸,占廢水排放總量的67.6%;全國廢氣中二氧化硫排放總量2117.6萬噸。其中,工業廢氣中二氧化硫排放量1911.7萬噸,占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的90.3%;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205.7萬噸,占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的9.7%;20xx年,全國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32.9億噸,其中,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量20.2億噸,工業固體廢物處置量7.1億噸。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61.0%。
20xx年我國污染治理投資總額為8253.6億元,其中工業污染治理項目投資額500.5億元,“三同時”項目環保投資額2690.4億元,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額5062.7億元,環境污染治理投資占20xx年全年GDP的1.59%。污染治理與生態保護力度不斷加強,相關投入增大,當年施工污染治理項目數為5390個,自然生態保護區總數2669個,自然生態保護區面積14979萬公頃。
4低碳經濟視角的環境污染與治理對策
4.1加強低碳經濟的宣傳
在環境與資源的管理中,公眾具有重要的地位,只有保證公眾真正參與到低碳經濟發展當中,低碳經濟才會得到有效的推行。在低碳經濟發展的過程中,要通過不同的煤炭和渠道,對于低碳生活進行宣傳和倡導,在公眾心中留下良好的印象,引導低碳經濟模式的轉型,F代社會信息化程度很高,只有保證低碳經濟的宣傳效果,才可以對于公眾的行為進行引導,提高其生態保護意識,維系良好的城市生態環境。低碳消費的發展,可以有力的促進低碳經濟的發展,是當今社會的主要消費引導趨勢。
4.2政府與企業職能的落實
政府與企業是低碳化經濟運作的重要主體,具有重要的自身責任。政府在日常行政活動中,要真正的以身作則,以低碳化的運作方式來為社會作出表率,并且積極的推廣相關職能的使用,通過加強相關環境治理與保護的立法,為行政管理工作的.開展提供有效的依據。企業在日常生產過程中,要逐漸向低碳化發展過度,減少三廢的排放,并且通過對現有技術以及設備的更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真正的實現生產過程的低碳化。
4.3加強產業結構調整
我國發展速度較快,相關產業結構不斷調整,整體經濟形勢變化較大。工業化占整體產業結構比例較高,是我國城市化建設進程不斷加快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特點。在產業結構調整與改革的過程中,要針對于工業化比例過大的問題,進行不斷地優化,并且從宏觀的角度進行統籌,推進產業結構升級。只有做好產業結構的調整,保證產業結構的合理化,重視不同產業的有序發展,才可以真正的將低碳經濟模式進行推進,避免以前粗放式發展所帶來的一系列負面效應。
4.4提高污染治理技術水平
第一,水污染治理。水污染是我國環境污染中較為嚴重的問題,在進行水污染治理的過程中,要對于我國水污染的狀況進行細致的分析,并且提出有效的修復以及控制技術,構建完善的水污染評價、控制的技術體系。在水污染變化監測的過程中,要形成一套科學的監測方法,并且保證檢測與評估的可靠性。針對于水污染的一系列風險,要進行科學的評估,并且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建立有效的安全保障體系。針對現有污染地區的水質特性,研發相關凈化技術,有效的針對于重點區域的水污染壓力進行解決,完善當地水資源管理體系。
第二,土壤污染治理。土壤污染問題,對于我國農業生產有著較為嚴重的影響。在土壤問題當中,首當其沖的就是化學用品污染。在對于化學用品污染問題治理的過程中,相關技術人員要深入的研究化肥、農藥和農用高分子材料對土壤環境的影響,并且結合其作用機理采用合理的控制技術。在進行污染治理的過程中,還要遵循土壤環境質量變化規律,因地制宜的執行相關治理方案。在對工業地區土壤污染治理上,要針對于不同污染物采用不同的治理方案,并且采用新的監測、遷移、轉化等修復方式進行治理。
第三,生態保護技術。生態保護工作是污染治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對于一些具有重要生態功能的區域,要保證實時監測生態質量,并且結合有效的生態維護措施,構建生態環境質量評價和管理體系。對于特殊生態安全要求以及保護物種的要求上,要不斷對現有技術進行創新,積極的以高水平的技術水平來實現生態保護工作的有效推進。在對于農業生產過程中存在的一系列生態環境問題,要提高重視,并且以保護農村地區生態環境為生產原則,加強農業生產新技術的選用,并且及時的落實相關配套設施的建設工作。
5結束語
現代社會發展過程中,環境問題是困擾人類全社會的重要問題,空氣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問題嚴重影響了全球生態環境。低碳經濟是全球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各國實現經濟轉型,保證持續發展的重要措施。針對于低碳經濟發展過程中所存在的不足,我國相關部門要制定有效的管理措施進行引導,保證低碳經濟的順利發展,對于相關產業結構進行合理的調整,加強低碳技術的研發,提高核心技術水平,真正的促進低碳經濟快而好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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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污染論文2
論文關鍵詞:管理科學與工程 工程管理 住宅 室內環境污染 控制 裝修設計
論文摘要:住宅室內環境質量與人體健康具有非常密切的關系,針對當前住宅裝修工程環境污染的現狀,分析了造成室內環境污染的原因,提出了在裝修設計方案中,應注重設計合理的住宅通風,選用綠色環保的裝修材料,并控制材料用量,從而達到控制和降低室內環境污染的目的。
1引言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飛速發展,人民的生活條件特別是居住條件得到極大的改善,促進了我國住宅裝修市場的飛速發展。與此同時,由裝修帶來的室內環境污染問題也相伴而生,嚴重影響了人們的生活質量和身體健康。1987年世界衛生組織(WHO)調查報告指出:在新建和改建住宅中,約有30%的人患有由室內環境污染造成的“病態建筑綜合癥”,出現頭痛、干咳、惡心和對氣味敏感等癥狀。目前國際上一些環保專家已把室內環境污染列為繼煤煙型污染和石油型污染之后的第三代污染問題。
2住宅室內環境污染現狀
室內環境污染是指室內各種物理的、化學的、生物的有害物質和放射性因素的存在及其擴散而對人類身心健康和生產過程造成危害的現象。
在我國,近年來室內環境污染引起的民事糾紛日益增多,引起了國家及有關部委的高度重視。20xx年12月,我國發布了《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以下簡稱規范),這是我國建筑和裝修工程首次涉及室內污染控制的規范,《規范》明確將氛、甲醛、氨、苯及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作為室內環境污染的控制對象。隨后,國家還先后制定發布了《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標準》、《室內空氣質量標準》和《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等。這些規范和標準,對從源頭上控制室內環境污染起到了較大的作用。但是受制于規范、標準推廣運用的范圍,以及經濟水平等因素,當前由裝修造成的室內環境污染問題在我國,特別是中西部地區仍然十分嚴重。
3住宅室內環境污染原因分析
裝修造成的室內環境污染原因很多,包括不合理的設計、不合格的裝修材料、不當的施工方法以及人們檢測室內環境質量的意識尚未形成等。因此,住宅裝修工程環境污染控制是一個系統工程,應從裝修設計、施工和竣工檢測等方面進行全過程污染控制。其中裝修設計是住宅裝修工程的基礎,也是對裝修所造成的環境污染進行控制的源頭。
20xx年第一季度,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根據《室內空氣質量標準》,對成都市15戶新裝修住宅進行室內空氣中甲醛、苯及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檢測。檢測結果顯示:空氣質量優秀,各項污染物含量均未超標的只有2戶,占總數的14%;室內甲醛污染超標的有9戶,占總數的60%,最高污染值為3.32mg/m3,超出標準限量(0.l0mg/m3)32倍;苯污染超標的只有1戶,占總數的7%,最高污染值為0.18mg/m3,超出標準限量(0.llmg/m3)0.6倍;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污染超標的有13戶,占總數的86%,最高污染值為5.63mg/m3,超出標準限量(0.60mg/m3)8倍。檢測顯示大部分新裝修住宅室內甲醛和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污染比較嚴重,而造成這兩種污染物超標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裝修材料設計選用不合理,單一材料使用和復合材料使用量較大造成的。檢測中還發現大部分住宅密閉性較強,可開啟的窗戶較小,室內通風不良,造成了裝修產生的污染物不易擴散和稀釋。由此可以看出,裝修設計對于控制室內環境污染具有源頭性的關鍵作用。
4控制室內環境污染的設計方案
裝修設計是指消費者或裝飾公司對住宅整體的結構、布局和材料的設計。為控制和降低室內環境污染,裝修設計中應著重從室內通風設計和選用材料設計兩方面采取措施。
4.1室內通風設計
設計合理的住宅通風,加強通風換氣,用室外新鮮空氣稀釋室內環境污染物,改善室內空氣質量,是降低室內環境污染最方便有效的途徑之一。一般而言,新風量越多,對人們的健康越有利。國內外許多研究表明,產生“病態建筑綜合癥”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新風量不足。室內空氣品質與氣候國際協會成員、IndoorAir期刊主編Sun-dell教授對瑞典160幢建筑進行調查研究,發現新風量越大,發生“病態建筑綜合癥”的風險越小(圖1)。
新風量是指室內補給的新鮮空氣量。新風量根據的濃度來確定是大多數國家使用的基本方法。與人體的新陳代謝有關,人呼出的氣體中占4%一5%,而新風量標準根據人體的生理需要,要使室內的濃度限制在0.1%,則必須保證每人每小時新風量為30m.。
為了保證室內足夠的新風量,在裝修設計中應充分考慮建筑物通風。通風包括自然通風和機械通風兩種形式,其中自然通風不僅成本低廉,而且通風效果明顯好于機械通風。因此,在裝修設計中應盡可能設計保留建筑物自然通風,對于隔墻和門窗設置上,應充分考慮自然通風效果,最好能在設計中形成“穿堂風”,保持室內空氣貫通,加快空氣流動帶走污染空氣;對于一些私密性要求不高的房間,可將隔墻改作活動折疊門或設計成通透型置物架;此外,最好不要人為地阻擋室內的通風,如封閉陽臺,增加房屋隔斷等。
對于廚房、衛生間、儲藏室等功能性房間,由于往往沒有較好的自然通風,可采取機械通風方式,如設置排氣裝置。排氣應當直接排出室外,不能再進人室內循環。
4.2選用材料設計
裝修材料是室內環境的主要污染源,不合格的裝修材料更是造成室內空氣質量不達標的罪魁禍首。20xx年第三季度,四川省工商局對全省部分地區經銷的強化木地板、涂料進行了質量監測,其抽查強化木地板40個批次,合格的18個批次,合格率為45%;抽查涂料40個批次,合格的15批次,合格率僅為37.5%。20xx年11月,上海市工商局對上海市流通領域膠粘劑開展了質量監測,抽查膠粘劑30批次,合格的15種,合格率僅為50.008年8月,武漢市工商局對武漢市建筑裝飾材料專業市場中銷售的50批次的PVC排水管、板材和涂料膠水進行了專項質量監測。監測結果顯示,總體合格率僅為28%。其中,板材合格率為35%,涂料膠水合格率為30%,而PVC排水管合格率僅為10%。 綜合全國各地對裝修材料的檢測通報,污染物含量超標和物理性能不達標是當前不合格裝修材料中普遍存在的問題。面對良芳不齊的`建材市場,如何在裝修設計中合理選擇裝修材料,對于控制室內環境污染就顯得尤為重要。
4.2.1拉制材料用量原則
提倡簡潔設計,減少各種裝修材料的用量,降低污染物的累加效應,是裝修設計中控制室內環境污染源的一項重要措施。簡潔設計就是按照簡潔、實用的原則進行設計,不設計一些華而不實,既浪費資源,又影響日常生活舒適程度的裝飾項目。
裝修設計中,還應注意搭配各種裝修材料的使用量,比如地面和墻面的材料最好不要使用單一種類的材料,因為使用面積較大,如果選擇單一材料會造成室內某種有害物質超標。
4.2.2選用材料原則
裝修設計所選用的材料合理與否,是控制室內環境污染源的另一項重要措施。在設計過程中,對于材料的選用要考慮兩點:盡量減少使用可產生嚴重化學性污染的材料,如溶劑型油漆、化纖地毯、膠水、密度板等;多使用無機材料,無機材料大部分都是無害、安全的,如各種工藝玻璃、金屬、鑄鐵等。
在選用無機非金屬裝修材料、人造板材、涂料以及膠粘劑等常用材料時,要按照國家有關規范、標準對住宅裝修的要求,設計選用符合國家標準的綠色裝修材料。
(1)無機非金屬裝修材料如石材、陶瓷、石膏板等,必須符合《規范》要求的放射性限量指標。住宅工程作為1類民用建筑,必須采用放射性指標限量為A類的裝修材料。有些天然石材的設計選擇要尤其注意,一般來講,巖漿巖中的酸人巖,如花崗巖,放射性含量較高;沉積巖中的碎屑沉積巖,如頁巖,放射性含量也比其他石材高;◢弾r和頁巖都不適宜選做住宅的裝修材料。
(2)人造板材包括膠合板、細木工板(俗稱大芯板)、纖維板、復合木地板等,是造成裝修工程甲醛污染的主要來源之一。在設計選用板材時,一定要選用游離甲醛含量和釋放量為E1類的板材;同時,房屋內門等最好不要選用復合材料大芯板或者九厘板來制作,盡量選擇工廠加工好的成品門。
(3)涂料主要由膠結基料、顏料、填料、溶劑(或水)及各種助劑組成,一般用于內墻、頂棚、門窗、家具等物體的表面,是裝修中使用面積較大的材料。按是否使用有機溶劑分為溶劑型涂料和水性涂料。溶劑型涂料多用于木器、金屬表面的涂飾,含有大量揮發性有機溶劑,對室內環境污染較大,最好不要選用。水性涂料因其以水為稀釋劑,所以揮發性有害物質含量較少。用量較大的內墻涂料,可以采用乳膠漆這類水性涂料,而木器涂飾也建議選用水性木器漆。
(4)膠粘劑和涂料一樣,主要由膠結基料、填料、溶劑(或水)及各種助劑組成,膠粘劑由于粘接后被材料覆蓋,有害氣體遲遲散發不盡,所以對室內環境的危害比涂料還大,必須嚴格選用。在保證正常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盡量選用低毒性、低有害氣體揮發量的溶劑型膠粘劑和水性膠粘劑。住宅裝修不宜選用聚乙烯醇縮甲醛膠粘劑(107膠)。
4.3設計方案實施效果
將控制室內環境污染的設計方案原理運用于某裝飾公司的住宅裝修設計中,在該公司20xx年2-5月所承接的10項住宅裝修項目中,遵循以上設計方案原理,有意識地在設計中采取了控制室內環境污染的措施。10戶業主對于該裝飾公司環境污染控制的設計方案均表示贊同,并有8戶業主在工程竣工后,按照裝飾公司的建議,聘請了專業的室內環境質量檢測機構對室內甲醛、苯及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等污染物含量進行了檢測。檢測結果顯示,除了1戶住宅室內甲醛和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輕微超標外,其余7戶住宅室內甲醛、苯及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均未超標。這一檢測結果充分說明,只要運用合理的裝修設計方案,完全有可能控制室內環境污染物限量達到國家有關標準。
5結束語
雖然我國當前由裝修造成的室內環境污染問題十分嚴重,但是隨著公眾環保意識的提高,從裝修設計之初即對室內環境污染進行控制,同時規范和改進施工工藝,廣泛開展竣工質量檢測,相信在不久的將來,低污染的“綠色”裝修一定能夠進人千家萬戶。
環境污染論文3
【摘 要】跟著中國現代化進程速度的加速,環境污染疑問越來越杰出。突發嚴重環境污染事情呈現頻發趨勢,環境污染給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及產業構成無窮的丟失和嚴重的環境破壞,合理的風險防備對策在必定程度上能夠大大減小環境污染的風險及也許構成的丟失。環境污染風險評估系統的樹立關于操控環境污染具有活躍的含義,跟著科學技能的展開,風險評估系統的樹立取得了不錯的展開,可是中國的風險評估起步較晚,與發達國家比較還存在很大的距離。
【關鍵詞】環境污染;風險評估
環境污染是制約社會經濟展開的首要疑問,辦理環境, 發明人類共同的地球家鄉是每一個人的職責。中國大力餞別環境保護,活躍進行環境污染風險評估作業,并在全國范圍以內進行實驗,可是目前展開依舊非常滯后,難以達到世界水平。有些污染突發性強、破壞性大,通常構成嚴重后果,怎么防備風險是環境污染評估的著力點。目前中國總體上區域環境污染事情的風險防備和應急系統較薄弱,缺少理論深度和區域關于性,應急的內容遠多于防備的內容。
1.樹立環境污染風險評估模型
1.1環境污染風險影響系統規劃
環境污染風險評估模型是在歸納思考各種影響要素的基礎上樹立起來的,能夠對環境污染的污染程度以及事端發作的也許性進行全面性的歸納性評估。樹立一個風險評估模型要經歷幾個進程,通常來講能夠分為以下幾步:污染風險影響因子系統規劃、研究區域空間數據收集、因子分級與數據獲取、影響因子專題數據制作、影響因子數據組成剖析、風險等級劃分與環境污染風險程度分布圖輸出等幾個有些。規劃影響因子系統時就要進行合理的取舍,在很多的影響要素中挑選最具代表性或許影響程度最大的影響因子來樹立影響因子系統,有取舍的影響因子系統能夠杰出要點。風險防備系統系統地給出了突發環境污染事情事前的防止戰略和應急預備戰略,遵循了“防備優先”的準則,體現了“削減現狀風險,操控潛在風險”的思維。
1.2數據收集
在科學技能不斷展開的今日,風險評估系統樹立的每一步進程都要盡也許的運用現代科技,完成高程度的智能化與專業化,提升風險評估的準確與數據收集的精度,為環境辦理作業的展開供給確保。對環境污染區域進行數據收集是一項非常浩大發的工程,這就需求使用現代科技,例如運用 GIS 工具軟件的地圖數字化功用,將各種影響因子的數據計算進行數字化輸入,假如污染面積不是很大,影響因子相對較少,就能夠在此基礎上添加圖像等收集數據的輸入,完善評估模型。環境污染的影響因子通常依照影響程度的不一樣劃分為五個等級,等級越高,則表明影響因子對環境污染的影響程度越大。不一樣影響因子的分級閾值并不是固定不變的,在實踐建模進程中,研究人員要依據實踐的風險評估區進行詳細的修正。
1.3加強風險的.進程操控預備
進程操控偏重風險物質釋放后但未與風險受體觸摸前所采納的操控辦法預備,包含區域的風險防備辦法和應急預備。展開石化等嚴重風險源辨認作業,樹立國家級、省級、地市級有關的環境風險源數據庫,樹立開發區、區縣層面的要點源監控系統,做好突發污染事情的風險監控。一起做好區域應急預案和應急演練,擬定區域應急預案,設置防備與預警、應急呼應、信息陳述與發布以及后期處置等環節的詳細計劃,清晰分級預警、分級應急。依據有關應急預案,組織專業性或歸納性的應急演練,做好跨部分的和諧合作及通信聯絡。
1.4削減受體的露出
削減露出首要是關于受體采納長時間或暫時的操控辦法、下降受體觸摸風險因子的時機,包含受體的布局調整、規劃調整、露出防護以及暫時應急的分散、撤離預備。把遭受集中風險源要挾也許性大的居住區、校園、醫院等搬離風險露出區;盡量削減也許露出的受體數量、規劃;對露出程度低或無法搬家的受體,采納設置防護隔離帶等露出防護辦法。還要做好應急分散撤離預備,從區域層面擬定人群分散撤離計劃,展開宣傳教育與分散演練,增強應急分散撤離能力和應急的露出防護能力,確保緊迫狀態下敏捷有用脫離突發環境污染露出區并削減露出程度。
1.5分區防備
突發環境污染事情風險具有較強的空間差異特征;诃h境風險系統,經過風險源和風險受體的調查剖析,可評估風險源的風險性、受體的脆弱性和區域發作環境污染事情的風險性,并據此展開環境風險分區。避免在地震、洪水、泥石流、滑坡等能量型災害易發區域布設風險源或運送風險物質,以削減誘發突發環境污染事情的風險。避免在商住區、校園、醫院等人群密布的區域、水源地等生態敏感區鄰近以及上風向、水體上游的區域布設風險源或運送風險物質。關于已布設的風險源,應設法搬家或封閉,減輕布局性風險。關于不一樣分區的風險特征,捉住構成風險的首要要素,將風險防備戰略落實到詳細分區,清晰各分區風險防備的偏要點,進步突發環境污染風險防備的關于性和有用性,從而顯著下降環境風險或風險發作后的晦氣影響。
2.加強環境污染風險評估的主張
2.1樹立環境污染監測系統
一個環境污染風險監測系統首要包含環境污染風險的辨認、衡量、猜測、預警以及計算剖析等,監測系統要小紅分使用現代科技,完成數字化與智能化,使用氣象衛星技能、通訊網絡技能等,樹立重要環境污染要素的監測系統以及數據模仿系統,并能夠敏捷進行數據的處理與剖析,進步環境污染風險評估作業的作業功率。風險源是也許產生環境危害的源頭,風險源的存在是環境風險發作的先決條件,在風險物質的出產場合、貯存場合和污染排放口裝置視頻監控系統,并確保其正常運轉;在易發作爆炸、走漏、非正常排放的操控單元和技能環節裝置壓力、溫度、濃度等指數的監測、報警與操控裝置,做好監測監控作業,減緩風險源的風險性是下降風險最直接有用的戰略,這也是防備優先于應急的首要原因。
2.2完善定損理賠系統
公司在出產進程中對環境構成危害就要承當自個相應的職責,這就需求樹立完善的定損理賠系統,清晰公司的職責,將環境污染的職責真實落實到位。在進行環境污染風險評估時,有關部分之間要進行及時的溝通與溝通,加強與環保部分等的溝通,進行環境污染監測數據的傳輸與同享,以此完成非常好的風險評估。在公司發作環境污染事端以后,要及時組織專業人員進行環境污染的風險評估和迅速索賠,索賠要嚴厲依照既定的程序和規范進行,確保揭露與通明,進步環境污染索賠與辦理的功率。
3.結語
風險防備系統系統地給出了突發環境污染事情事前的防止戰略和應急預備戰略,強調防備系統的區域關于性,能夠為公司和地區決策者供給切合實踐的辦理指導定見,進步風險辦理的有用性,環境污染評估作業的順利展開,離不開政府的支持,社會各界以及人民群眾的理解與合作,離不開技能人員的盡力與奮斗,各個部分以及各個組織之間和諧合作,才能確保環境評估作業的順利展開,才能對中國的環境質量供給必定的確保。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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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污染論文4
一、企業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
企業環境污染保險,即“綠色保險”,指企業以企業可能發生的污染事故對他人人身或財產造成損害為保險標的,依據保險合同向保險人繳納保費,而當事故發生后保險人依據保險合同內容,直接向遭受損害的他人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目前,這項制度只是在我國部分省份進行試點,并未在全國推行。
二、企業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在試點中存在的問題
(一)保險模式未能確定、統一
企業環境責任保險制度最早出現在西方發達國家,現在正趨于完善。因此我們有必要借鑒西方發達國家關于保險模式的有關規定。圍繞強制保險和任意保險,西方國家就保險模式也不盡相同,有的實行單一的強制保險模式,有的實行以強制保險為主,任意為輔還有的實行任意保險為主,強制保險為輔。由于我國區域在各方而差距明顯以及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起步晚,很難馬上確定哪種模式更適合我國,這就是該制度在試點中的困境和挑戰。
(二)保險制度缺乏專業技術人才
由于環境污染保險不同于一般的財產保險,需要專業的技術性人才參與。首先,在投保之前,保險公司缺乏關于這方而的專業性人才,對企業環境污染難以做出合理的風險預測和評估,這直接關系到保費費率、是否承保以及保險公司后期賠付問題。其次,一旦企業投保,在發生污染事故導致損害時,也需要專門人員對損害的事故責任、損害范圍等方而進行綜合全而的評估。然而現有的這方而人才難以滿足現實的需求。
(三)當下的索賠時效不利于維護受害方權益
我國《環境保護法》規定,環境污染導致人身、財產損失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據此規定,有關環境污染保險賠償糾紛也應當適用該規定。但是企業環境污染保險主要存在兩種:一種是針對突發性污染事故,一種是針對漸發性污染事故。由于漸發性污染事故對人身、財產的損害需要經過很長時間才能顯現,一旦經過保險承保期間,受害人只能向污染企業主張,而使損害往往難以得到完全賠償,同時這也使保險公司在某種程度上逃避保險責任,導致企業污染風險未能轉嫁,使其投保不積極。
三、解決企業污染保險在試點中存在問題的對策
(一)以強制責任保險為原財,任意責任保險為補充
相較于我國現存的一般保險,企業污染環境保險有其特殊性:它是以環境污染事故給他人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為保險標的、受益人只有在污染事故發生之后才能特定化。世界各國都根據本國國情探索出適合自己的保險模式,我國的保險模式也必須建立在我國區域經濟發展的現實基礎之上,建立中國特色的企業環境污染保險模式。由于一般性投保以及保險合同雙方是建立在平等基礎之上的,遵循“契約自由”精神,而基于公共利益考量因素產生的企業環境污染保險需要政府介入。綜合企業規模及發展、企業的社會責任社會以及公共利益,對于國家規定的高危污染行業(危險化學、煤鋼、重金屬等)的企業實行強制責任保險(例如廣東省《關于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而對于其他的污染不太嚴重且規模較小的實行自愿原財,即任意保險制度。
(二)培養環境污染保險有關的專業性人才,提高專業技術
在環境污染保險的全過程都需要專業的人才的參與。首先,投保之前需要專業人才對企業環境污染的風險進行綜合評估,這是保險公司是否愿意承保(自愿保險企業)的基礎,也是確定保險費率和承包范圍的基礎。其次,由于這種保險是將企業的污染風險專業給保險公司,因此保險公司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在承保期間必然要對企業的排污設施和生產流程進行必要監督,這也需要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才能完成。最后,投保企業一旦出現污染事故,對于污染事故的原因、損失范圍的認定也需要專業人員的介入,畢竟這關系到受損害第三人的賠償問題和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賠償金的'多少問題。而目前我國關于這方而的專業人才難以滿足當下和未來的需求,因此,應該加快培養這方而的技術型人才。
(三)分類計算保險索賠時效,以平衡各方利益
訴訟時效直接關系到當事人利益的保護,一方而有利于督促損害方及時行使權力,保護其受損利益:另一方而,一旦訴訟時效經過,免除侵害方的責任。而企業環境污染保險亦如此,但是根據我國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第66條和企業環境污染保險有關規定,針對漸發性污染損害,難以使受損方利益得以保護。因為漸發性污染損害的潛伏期較長,損害后果在很長時間之后才能發生,這就使得一旦污染事故超過保險公司承保期限,就不再承擔責任。對于受損方來說,由于只能向造成污染事故的企業主張賠償,就很可能其損害得不到完全賠償。而對于投保企業來說,由于其支付了較高的保險費,最后企業污染風險卻得不到轉移,使得它們降低投保的積極性,更有甚者,企業由于最終自擔損害結果,導致企業的破產解散。因此,為了平衡三方之間的利益,有必要針對漸發性環境污染保險的訴訟時效作出特殊性規定,可以參照美國的“日落條款”,補充規定承保期限到期或保單失效后10年內,發生承保范圍內事項時,受損害方仍可直接向保險公司主張損害賠償。
環境污染論文5
近年來, 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飛速發展, 城鄉的環境污染也日趨嚴重. 我國是化工生產量較大的國家,化工產業已形成一個比較完善的體系。目前化學工業的特點是,產品品種繁多,工藝復雜,技術落后,操作水平低,加上生產管理不完善,致使產品產量低,副產物多,"三廢"排放量大。環境保護已成為人們日益關心的重大問題。但是在另一方面,化學在處理環境污染起到很大的作用,如:化學對環境的保護,化學對固體廢棄物的凈化,化學對大氣的凈化,化學對水污染的處理,等等。
在這里,首先講述關于化學對環境造成的污染。
現在全球已合成各種化學物質1000萬種,每年新登記注冊投放市場的約1000種。我國能合成的化學品3.7萬種。這些化學品在推動社會進步、提高生產力、消滅蟲害、減少疾病、方便人民生活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但在生產、運輸、使用、廢棄過程中不免進入環境而引起污染。
我國是化工生產量較大的國家,化工產業已形成一個比較完善的體系。目前化學工業的特點是,產品品種繁多,工藝復雜,技術落后,操作水平低,加上生產管理不完善,致使產品產量低,副產物多,"三廢"排放量大。工業化的發展為人類提供了許多新物料,它們在不斷改善人類物質生活的同時,也帶來大量生活廢物,使人類的生活環境迅速惡化。其中大氣的化學性污染對環境污染最為嚴重,對人體健康的危害也相對較大,這種危害可以分為慢性中毒、急性中毒和致癌作用三種。 河流、湖泊等水體被污染后,對人體健康也會造成嚴重的危害,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第一,飲用污染的水和食用污水中的生物,能使人中毒,甚至死亡。第二,被人畜糞便和生活垃圾污染了的水體,能夠引起病毒性肝炎、細菌性痢疾等傳染病,以及血吸蟲病等寄生蟲疾病。第三,一些具有致癌作用的化學物質。化學對環境主要造成以下幾種污染:
一.大氣污染:當空氣中出現正常沒有或極少含有的物質, 并且其數量、濃度和在空氣中的停留時間足以影響人體健康和動植物生命, 存在于大氣中的污染有以下四種:1.光化學污染是指人為排放的含氮氧化物和燃燒不完全的碳氫化合物, 在光的作用下形成臭氧的連鎖反應, 生成一系列刺激性物質, 從而給大氣帶來了污染。2.煙氣污染主要來自于發電廠燃燒含硫的煤、有色金屬冶煉、硫酸廠的尾氣等廢氣排放, 會形成含有硫酸成份的煙霧, 污染環境。3.粉塵污染由工業生產, 交通運輸工具排放出來的廢氣中的固體微粒所組成, 包括工業加工中的重金屬,如鉛、福、鎳、錳以及石棉等, 它們常引起人們的呼吸道疾病。
二.酸雨污染酸雨: 酸雨是人為活動排放的含硫含氮氧化物造成的, 硫酸和硝酸則是組成酸雨的主要酸性物質, 它對各種經濟資源, 如漁業、森林、農業、野生物等都是有害的, 尤其是對森林的損害最大, 它能使樹木的葉枝枯黃甚至死亡, 嚴重破壞生態平衡。質、油脂、木質素等有機物, 它們排入水體后, 水中微生物大量繁殖, 使溶解在水中的氧下降, 造成水質破壞, 大量魚類因缺氧而死亡。
三.化學與水質污染:化學對水質的污染是指向河流、湖海中直接排放有毒的化學物質, 水質污染大體可分以下幾個方面: 1.無機物污染是指向河、湖、海中排放大量的酸性或堿性工業廢水, 改變了這些水域的原有的: ;值, 對水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 其中尤以氰化物的毒性更大, 人們稱為“ 氰老虎” , 一旦人或其他動物吸收就會造成組織缺氧而窒息死亡。2. 重金屬污染對水質造成污染的重金屬離子有汞、鉛、鉻、釩、銅等離子, 其中以汞的毒性最大, 它的來源主要是各種冶煉廠, 金屬礦山加工廠, 電鍍廠等企業的廢水廢渣中。這是重點防治對象。3.有機物污染它主要是指有機耗氧物質對水體的污染。
四. 化學與土壤污染:土壤是一個開放的體系, 它與環境之間時刻進行著物質和能量的交換, 隨著經濟活動規模日益發展, 土壤的污染狀況也日益嚴重, 土壤污染來源有這樣幾種:1.水體污染物用城市或工業廢水灌溉農田、草地、樹木等植物時, 其中毒性大的代謝物, 在農作物內蓄集起來, 影響人類和家畜的生存2.農業污染物由于大量使用農藥、化肥會使有機氯殺蟲劑在土壤中長期殘留并在生物體內蓄集, 最終給人類帶來危害。 生物污染物由醫院、生物制品廠、獸醫站等部門排放的含有致病微生物污水, 直接用于灌溉, 會使土壤中病原菌大大增多,直接影響農作物的質量和人體健康3.酸雨污染物酸雨會使土壤酸化, 促進士壤中的鈣、鎂、磷、鉀等無機元素的溶解, 從而降低肥效。
環境保護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對如此嚴重的問題,我們不能坐以待斃,必須采取一定的措施,將化學對環境的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為此,我們在工業、農業、日常生活等方面應該采用無毒、無害并可循環使用的物料,化學反應的綠色化,是從“本”治理環境污染的重要途徑。用化學及其它技術和方法去減少或消除那些對人類健康、社區安全、生態環境有害的原料、催化劑、溶劑、試劑、產物、副產物等的使用和產生,讓化學更好的發揮它有力的作用。我們還應通過宣傳教育提高從事化學危險品生產、貯存、經營、運輸和使用的單位和個人的遵法守法意識,加強對有害化學品的安全和環境管理。與許多國家相比, 我國對環境教育的重視是不夠的,今后必須大力加強, 向大、中、小學生普及環境保護知識, 推動全國人民關心、重視和解決環境污染問題, 使環境保護工作在全社會引起高度重視, 以便盡快創造出一個適合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優美、潔凈的環境。
同時,化學是環境保護事業的強大支柱,化學對環境保護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化學對固體廢棄物的凈化:工業固體廢棄物是城市自然環境的重要污染源,其處置工程是城市建設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工程類型之一, 工業固體垃圾衛生填埋是一個系統性工程。在選定良好垃圾處理場址的前提下,合理而有效地進行垃圾填埋體的結構設計和實施, 能夠避免對地質環境的污染,或將不良效應降低到最低限度。工程應采用目前國內外最先進、安全的衛生填埋方式處理普通化學工業固體廢棄物(包括普通工業固體廢棄物),可以確保環境不受污染。同時在處理場周圍,選擇除臭、吸塵、驅除蒼蠅的花卉樹木,大面積種植防護林,形成防護屏障,可以大大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有機固體廢棄物產生量巨大且成分復雜,其對環境的污染已越來越多地引起人們的.關注.它含有大量營養成分和有機質,在農業生產上除可以滿足作物生長對養分的需要外,其豐富的有機質含量還可以改善土壤的物理化學性狀,培肥土壤,有利于農業的可持續發展.有機固體廢棄物的農業資源化處理利用是最積極有效的措施之一.
二.化學對大氣的凈化:“消除汽車尾氣對環境的污染”、 “ 在城市控制使用汽油、煤油的機動車,可以燃燒乙醇;或者使用“零排放”電動車;消除污染進行石油脫硫處理,利用尾氣處理裝置等,介紹用于汽車尾氣處理的催化劑及制備方法。用新的無害汽油,使用酒精天然氣代替燃油,用無污染氫燃料作動力等。汽車尾氣的凈化處理技術:由于汽車運行嚴重的分散性和流動性,因而也給凈化處理技術帶來一定的限制。除了開發在機內凈化技術外,還要大力開發機外凈化處理技術,這應從兩個方面入手:一是控制技術,主要是提高燃油的燃燒率,安裝防污染處理設備和采取開發新型發動機;二是行政管理手段,采取報廢更新,淘汰舊車,開發新型汽車(即無污染物排放的機動車) ,從控制燃料使用標準入手。汽車燃油的改用,采用無鉛汽油,以代替有鉛汽油,可減少汽油尾氣毒性物質的排放量。首先應抓汽車油的改用。以無鉛汽油代替四乙基鉛汽油,這種汽油是用甲荃樹丁醚作滲合劑,它不僅不含鉛,而且汽車尾氣排出的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碳氫化合物均會減少。因鉛是一種蓄積毒物,它通過人的呼吸、飲水、食物等途徑進入人體,對人體的毒性作用是侵蝕造血系統、神經系統以及腎臟等。諸如對血管系統、生殖系統、致癌、致畸等毒性作用也可能發生。
三.化學對水污染的處理:水污染問題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最重要制約因素之一,已經引起國家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視! 污水的化學處理是利用化學反應的作用以去除水中的雜質,從而達到改善水質、控制水污染的目的。處理對象主要是污水中無機的或有機的(難于生物降解的)溶解物質或膠體物質。常用的化學處理方法有化學混凝、中和法、化學沉淀法和氧化和還原法。造成我國水體環境嚴重污染且難以短期解決的原因是多方面和高度復雜的,涉及資金投入嚴重不足、產業結構不合理、管理體制不完善、決策與運行管理不當、監管與績效管理不到位、關鍵技術與成套設備缺乏自主發展等方面。要解決現有的水污染問題,必須要用到化學的技術治理水污染問題。并且使用化學技術利用污水回用,越來越多的行業已經開始利用處理后的污水。污水回用受到越來越重視的原因主要包括: 人口增加和用水量的增加對現有水資源的壓力越來越大; 人們開始意識到污水回用是一種非?煽康墓┧;成功的污水回用工程越來越多; 供水和污水處理行業越來越意識到污水回用的經濟和環境效益;蓄水工程(如水壩)的環境和經濟成本越來越高; 人們逐漸意識到與過度用水有關的環境影響
通過化學對固體廢棄物、污水、大氣等綠色化學措施等問題的處理,說明化學是環境保護的強大支柱。雖然化學污染了環境,但是只要我們充分了解化學學科在人類創造新物質,處理問題的活動中的重要作用,我們要努力學習,為發展化學,為保護環境,凈化環境而努力。
環境污染論文6
一、文獻綜述
以單獨的省或直轄市為研究對象的研究,結論也有較大的差異,造成這種差異的原因,既有選取的時間范圍方面的原因,也有各個地區產業結構、經濟發展水平等方面的原因。除此之外,還有數據方面的原因,比如各個地區數據統計口徑可能存在差距,甚至同一地區不同年份統計口徑都可能存在差異。所以統計范圍過大,可能會造成數據質量的損失,以全國為研究對象明顯會存在這樣的問題;诖耍疚膶⒁晕鞑烤哂写硇缘某鞘兄貞c為研究對象,研究重慶市在西部大開發進程中環境污染與經濟增長之間的關系。
以重慶市作為研究對象的主要原因有:
一是因為重慶市作為西部大開發的代表城市,可以大致評判西部大開發進程中經濟增長與環境的關系,研究成果對西部大開發的其他城市也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二是因為西部的其他城市或省份數據不全,對全面研究西部地區經濟增長與環境污染造成一定的困難,而重慶市的數據相對來說更加全面、更容易獲取,所以選擇重慶市而不是整個西部地區作為研究對象。
二、數據說明及描述
(一)數據說明
本文使用重慶市經濟與環境污染指標的數據,選用工業廢水排放量(water)、工業廢氣排放總量(air)、工業二氧化硫排放總量(so2)、工業煙(粉)塵排放量(dust)以及工業固體廢棄物排放量(solid)等五類環境污染指標數據。由于統計年鑒中國知網上沒有直接給出重慶市人口的數據,本文使用重慶市第四次人口普查數據和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數據的平均數近似替代重慶市總人口。以上的經濟、環境、人口數據均來源于重慶市統計年鑒。
(二)數據描述
通過觀察五類污染指標的時間變化趨勢,筆者發現:
(1)在重慶市的工業廢氣排放總量維持在較低的水平,然而,重慶市工業廢氣排放總量快速增加,一直達到頂峰,之后逐漸減少;
(2)二氧化硫污染物總體上呈現先減后增的“N形”趨勢,二氧化硫污染物總量在20xx年之前一直呈減少之勢,之后一直增加,直到20xx年又呈減少之勢;(3)工業廢水排放量、工業煙(粉)塵排放量和工業固體廢棄物排放量就總量而言,除個別年份之外基本呈遞減的趨勢。生的污染物的排放量,更能體現經濟增長的效率和環境代價,可體現經濟增長的質量,所以本文使用該指標來分析重慶市經發展經濟過程中付出的環境成本。單位GDP所產生的二氧化硫、工業粉塵、固體廢棄物、廢水、廢氣呈遞減的趨勢,說明經濟增長所帶來的.環境成本在逐步減小。每萬元GDP產生的五類污染物逐年下降有,可能是因為GDP的增長速度快于污染物排放量的增長速度造成的。
三、計量模型與實證結果
根據以上的回歸模型,可以看出重慶市經濟每增長1個百分點,會使重慶市工業廢氣增加約0.91個百分點,工業粉塵的排放量減少約1.65個百分點,二氧化硫的排放量減少約3.91個百分點,固體廢棄物排放減少約0.53個百分點,廢水的排放量減少約1.74個百分點。這表明隨著西部大開發的逐步深入,外來投資的增加使得重慶市的環境有所改善,主要體現在經濟的增長使得重慶市的工業粉塵、二氧化硫、固體廢棄物、廢水排放量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降低;相反,經濟的增長使得重慶市工業廢廢氣的排放量較大的增加。另外,本文通過利用五類環境污染指標與GDP關系圖的分析可以得出:
(1)重慶市廢氣排放量與經濟增長呈倒U形關系,并且在人均GDP達到24000元時,廢氣排放量達到最大值,超過24000元,廢氣排放量逐漸減少;
(2)重慶市工業粉塵排放量與經濟增長大致呈U形的關系,并且在人均GDP為28000元時達到最低的,超過該值,粉塵排放量則逐漸增加;
(3)重慶市人均工業二氧化硫排放量與經濟增長之間的關系大致呈N形的關系,并且分別在人均GDP為9000元和15000元時,工業二氧化硫的人均排放量分別達到極小值和極大值;
(4)重慶市人均固體廢棄物的排放量和人均廢水排放量與經濟增長之間呈反向變動,即隨著人均GDP值的增大,人均固體廢棄物的排放量和人均廢水排放量逐漸減少。
四、結論
本文運用重慶市經濟增長與環境污染的數據,通過建立計量模型,研究經濟增長與環境污染之間的關系,本文得到如下結論:
(1)重慶市在發展經濟的進程中,經濟增長的質量不斷提高,即每萬元GDP產生的五類污染物的數量逐漸降低;
(2)重慶市經濟增長會使得工業粉塵、工業二氧化硫、固體廢棄物的、廢水的人均排放量在不同程度上下降,但是會使得工業廢氣的人均排放量增加;
(3)重慶市五類污染物與經濟增長呈不同的關系,具體表現為廢水排放量與經濟增長呈倒U形關系,工業粉塵排放量與經濟增長呈U形關系,工業二氧化硫與經濟增長呈N形關系,固體廢棄物與經濟增長呈反向變化。重慶市在西部大開發中,五類污染物的排放量都逐漸減少,經濟增長的質量不斷提升,說明重慶市在環境治理方面的成效比較顯著。但是,隨著經濟的增長,會使得工業廢氣排放量增加,所以重慶市應該加大對空氣污染的整治力度,降低空氣污染。由于五類污染物與經濟增長的關系不同,不同污染物與經濟增長的拐點不一致,這要求重慶市在發展經濟過程中要兼顧經濟增長與環境污染,加大對環境污染的整治力度。
環境污染論文7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海洋生態環境也受到人們的重視。近些年來,海洋環境科學污染防治法律也在不斷的完善,結合各個海洋的實際情況,使防治法律的適應性、合理性更強,并且積極的進行海洋生態環境的修復和補償工作,全面提升了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效果。但是,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依然存在著諸多問題,因此,本文主要針對于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問題進行了分析和探討。
近些年來,作者在對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實施的調查中發現,其中海洋環境污染民事責任制度、防治法律體制架構、生態補償機制、生態吸附機制等都存在很多的問題,對此,必須采取有效的完善措施,下面進行詳細的分析。
一、當前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問題分析
(一)海洋環境污染民事責任制度的問題
眾所周知,公眾對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有著一定的作用,在一些特定的情況下,公眾可以通過行使自身的權利,來對破壞海洋環境的現象進行訴訟,并由相關部門對其進行審核以及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然而,就現階段海洋環境污染民事責任制度的運行情況來看,還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尤其是對公眾權利內容不夠全面,使得一些居民發現海洋存在著污染的情況卻無能為力,從而使始作俑者更肆無忌憚的對海洋進行破壞,因此,對海洋環境污染民事責任制度中公眾參與內容的完善勢在必行。
(二)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體系架構的問題
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體系架構應有著針對性的防治方向,結合不同海洋區域的實際情況,對相應的法律體系架構進行完善,并將其嚴格的實施下去,從而保證海洋環境污染防治的有效性 。然而,就現階段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體系架構的實際運行情況來看,整體架構缺乏合理性,法律體系架構過于雷同,未能結合實際的海洋區域進行相應的設計。
另外,缺乏對陸源污染的重視,陸源污染作為海洋環境重大污染方式之一,其中蘊含著多種破壞因素,而陸源污染問題卻沒有在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體系中進行充分的體現,影響到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體系的科學性。20xx年新《海洋環境保護法》的修改內容較少,僅僅修改了第四十三條、第五十四條內容,刪除了第八十條的內容,海洋污染環境問題日益嚴重,程度加深,污染方式多樣,海洋資源的稀缺,以及經歷了十余年的經濟發展與近年來的深化改革,調整海洋環境保護法律關系和適用范圍及風險評價、責任追究制度上應當進行立法調整。
(三)海洋環境生態補償機制以及生態修復機制的問題
海洋資源能夠給人們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同時也帶動相關產業的快速發展,而要想促進海洋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則必須對海洋環境生態補償機制以及生態修復機制進行完善 。而就現階段海洋環境生態補償機制及生態修復機制的運行情況來看,整體運行效率并不高,而且,機制的落實力度嚴重不足,很多海洋環境污染防治的相關條例過于形式化,不利于海洋環境防治工作順利的進行。
二、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完善措施
(一)海洋環境污染民事責任制度的完善
通過以上的分析了解到,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在運行的過程中,民事責任制度還有待完善,具體應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完善。
首先,應賦予公民對海洋環境污染的訴訟權利,這樣在海洋環境防治的工作中,公民就可以利用自身的權利來行使請求權,從而提升海洋環境污染防治的效率 。公民的環境權主要包括知情權、使用權、環境權、參與權等,公民在海洋環境防治的工作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例如,居民賴以生存的海洋受到污染,給居民的海洋生產造成極大的影響,在居民所得到的賠償不公平的情況下,可以通過訴訟權來維護自身的權益,這樣不僅可以保障居民得到公平的補償,同時對保護海洋環境不再受到污染和破壞也有著重大的意義,在海洋環境防治中發揮出重要的作用。
其次,應不斷的完善海洋環境民事責任制度。通過大量的實踐發現,海洋環境侵權屬于一種特殊的侵權行為,責任原則上通常采用無過錯責任原則,當然,為了提高民事責任制度運行的'有效性,應重視免責情況的運用,不僅要嚴格的執行下去,同時要根據其發展趨勢不斷的對免責制度進行完善,其中對于一些由于不可抗力出現的重大過錯,應屬于正當的免責事由。
(二)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體系架構的完善
經過多年的發展,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體系架構已經得到不斷的改進和完善,而在實際中,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體系架構仍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隨著人們對海洋環境污染的重視,一些問題也逐漸浮出水面,為了避免這些問題導致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體系架構運行的不合理,應對其進行不斷的完善 。
首先,應站在海洋環境保護的角度上對其體系架構進行完善。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是全球的重點工作,而且,在法律上每個國家都采取了不同的做法,在這里我們可以借鑒一些先進國家海洋環境污染防治辦法,再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以及海洋環境的進化現狀,對一些重點海域制定相關的單行法、行政法,不斷的對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體系架構進行完善。例如,渤海、東海、黃海、南海等在不同的海域都存在相同的污染源,而污染來源卻有著很大的差異性,應根據這些海域污染的差異性有針對性的對其制定防范措施,從而保證各個海域環境污染防治法律體系運行的合理性。例如,在針對我國南海環境保護中,對其制定了《中國南海海域海洋環境保護條例》,在經過多年的發展中,《中國南海海域海洋環境保護條例》也得到了不斷的改進和完善,進一步提升海洋環境保護質量。
其次,應重視陸源污染對海洋環境造成的影響,并有針對性的對其《條例》進行不斷的完善。所謂陸源污染主要是在陸地上所產生的污染,進入到海洋之后對海洋環境造成破壞的污染源,陸源污染與大氣污染、海洋污染等構成海洋的三大污染源,陸源污染不僅具有較多的種類,而且,數量也比其他兩種污染源多,并且給海洋環境造成的污染也是最為嚴重的,因此,在對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體系架構進行完善的過程中,必須重視陸源污染的防治條例的完善。作者認為,在對《條例》進行改善的過程中,應充分結合陸源污染的實際情況對其進行細致化、具體化、原則化,要將其與《海洋環境保護法》一致,進一步完善《條例》,增強可操作性。同時,在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體系中,有一些與陸源污染息息相關的法制體系,如《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都應對其進行相應的修訂和完善,這樣才能充分提升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實施的效率,為海洋環境保護發揮出重大的作用。
最后,應加強民事法律的落實力度。以往針對海洋環境污染防治雖然制定了相應的民事法律,然而,在實際調查中發現,民事法律的落實力度十分不足,針對這類情況必須采取有效的完善措施,不僅要對民事法律進行完善,更應加強民事法律的落實力度。
(三)海洋環境生態補償機制以及生態修復機制的完善
所謂海洋環境生態補償機制,主要是指海洋資源的受益人或使用人,在合法的基礎上利用相應資源的時候所支付相應費用的制度 。在近些年來,我國海洋環境生態補償機制實施的過程中,補償機制不夠全面,還依舊存在一些補償問題,例如,一些海洋區域的海洋工程等造成海洋生態環境的改變,其污染實施者卻未能對其實施生態補償,制度的缺陷將會給海洋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的破壞,也會讓更多的實施者大肆而為之,針對這種現象,必須完善海洋環境生態補償機制。加強對《海洋環境保護法》、《生態補償法》的修訂,結合海洋生態環境的實際情況,對海洋工程、船舶污染、陸源污染、海岸工程、傾倒廢棄物污染等實施生態補償制度,在完善法制體系的過程中,應嚴格遵循著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并根據海洋區域的實際資源使用情況確定受補償主體、資金來源、補償程序、補償主體、補償方式、補償標準等,提升海洋環境生態補償機制的實施效率。
海洋環境生態修復機制,主要指的是利用人工的方式來進行海洋環境的修復。海洋極易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響而出現生態改變,針對于一些小污染小破壞,通過海洋自身的自然修復能力,能夠實現良好的修復效果,而針對于一些大污染大破壞,僅僅通過海洋自然修復能力修復是十分緩慢,甚至是出現無法修復的問題,將會給海洋環境造成極大的危害,因此,在這里需要對海洋環境的生態修復機制進行完善,才能利用修復機制的實施來加快海洋環境的修復。海洋環境生態修復機制的運行,應將其作為海洋環境修復的輔助方式,以海洋自然修復能力為主體對受損的海洋環境及其資源進行修復,再進行適當的人工輔助,將受損的海洋環境及其資源進行恢復,對海洋生態系統進行完善。另外,在對海洋環境生態修復機制進行完善的過程中,應結合各個地區的實際發展情況進行完善,當然,在此過程中,可以借鑒一些先進地區或是先進國家的海洋環境生態修復機制,例如,建設人工魚礁、為海洋生物建設繁殖場所、棲息場所、建設海底森林等,更好的填補我國當前海洋環境生態修復機制的空白,從而有效的提升海洋環境生態修復機制的實施效率,為海洋環境修復工作打下夯實的基礎。
(四)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其他配套工作的完善
除了以上提到的幾方面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的完善之外,還應注重一些配套工作的完善,才能提升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的運行質量。首先,應重點考慮海洋環境污染與相關環境保護法之間社會效益的均衡性,如排污權、環境權之間的平衡,根據不同海洋區域的特點,對于一些沒有超標的排污所造成的損害來說,其賠償機制應當建立在社會化賠償機制之上,如公害賠償的商業保險、賠償基金等,為保證海洋環境做好充足的工作。其次,應該加強執法改革,從以往對海洋環境執法的情況來看,在行政管理體制上還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因此,應不斷地對海洋行政管理體制進行優化。另外,由于海洋大多都是跨越國家的,因此,在海洋環境防治法律上,應加強國際之間的合作,相互之間簽署國際協定、公約等進一步保護海洋環境、防止海洋污染,從而為海洋環境污染的防治工作提供可靠的法律支持。
三、總結
綜上所述,在海洋資源開發利用的過程中,會對海洋環境造成一定的破壞,而為了避免或降低對海洋環境破壞的程度,需對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進行完善,希望通過以上的分析,能夠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積極做好我國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的完善工作,促進我國海洋資源的可持續發展。
環境污染論文8
1 引言
企業環境污染問題是發展中國家面臨的主要難題之一。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工業化進程加快,企業環境污染與工業化相伴而生,各類環境問題集中出現。環境污染呈加劇之勢,生態破壞范圍不斷蔓延,北京也被貼上了“霧霾之都”的標簽。如今,環境問題已嚴重阻礙了我國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國正在努力構建環境政策體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通過環境規制手段影響企業環境行為,最終減少污染,以求社會、經濟、環境、人與自然可持續發展。
企業環境行為受到的約束來自于多方面,包括政府規制、公眾約束、非政府機構監督、消費者綠色需求等[1]。目前,我國政府主要通過控制型的行政干預和激勵性的市場機制對污染企業進行環境規制。然而我國政府的直接行政控制存在管制執行率低下的問題,沒有從根本上遏制企業污染惡化 [2]。政府環境規制執行力不足使得我國的環保法規形同虛設,對企業環境污染治理沒有產生應有的作用[3]。在這種情況下,非正式環境規制如公眾參與、社會輿論監督的作用正在逐漸顯露。其中,環境非政府組織,簡稱環境NGO,已經成為了一支政府之外不容忽視的社會監督力量,被稱作“環境監護人”“公眾利益代表”,試圖對企業進行倡導、影響和監督[4]。事實證明,政府環境規制和環境NGO 的監管共同影響著企業環境行為,在企業環境污染治理中構成了一個三方博弈問題。政府如何制定合理的管理法規,環境NGO 如何配合監管,企業如何積極順從環境規制,改善企業環境行為,共同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成為目前亟待解決的問題。因此,有必要對三方博弈關系進行均衡分析。
環境資源的稀缺性和環境污染的負外部性使得政府干預環境資源的使用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對環境規制的研究始于庇古提出的用政府干預的方式解決環境污染問題以及科斯主張的以市場交易方式實現外部性的內部化。繼而,國外學者開始對環境污染與治理問題進行深入廣泛的研究。目前我國對于企業環境污染治理中環境規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政府為主的命令控制型環境規制,政府對企業進行直接行政干預或通過市場機制影響企業的決策。張學剛、鐘茂初[5] 運用博弈分析方法對政府環境監管與企業污染治理的互動決策進行深入探討,結果表明政府因企業污染帶來的`收益、降低政府監管成本、加大對企業污染的處罰等有助于環境質量改善。張倩、曲世友[6] 對政府實施排污稅環境規制下企業與政府之間的博弈關系進行研究,發現監管強度并不能直接影響企業的排污水平。申亮[7] 運用演化博弈論針對政府激勵機制對綠色供應鏈下制造商生產策略演化行為的積極作用進行研究,認為政府構建的制度環境及激勵機制并不是從一開始就能夠促進企業向綠色市場轉化,必須根據企業的反應不斷加以調整并構建最優機制。這些研究結果反映出環境規制對企業環境行為的影響具有復雜性,并且存在監管失靈的問題,這使得學者們進一步思考環境規制如何影響企業環境行為,影響企業改善環境行為的因素及關鍵因素是什么。研究表明,企業環境行為不只受到政府規制的影響。Helen[8] 總結了環境供應鏈管理的驅動力和阻力主要源自于組織內部、規制、客戶、競爭者和社會。Lee[9] 認為企業采取綠色實踐的最主要驅動因素是買家影響、政府參與和綠色供應鏈成熟度。Hall[10] 通過案例研究和訪談發現來自環保組織的壓力對企業綠色供應鏈管理有規制作用。Dungumaro[11] 等通過博弈分析討論了公眾參與在生態環境保護中所發揮的作用;谶@些研究,一些學者將兩方博弈擴展到三方博弈進行研究。徐詠梅[12] 通過建立環保部門、企業和公眾三方博弈模型,發現公眾的環保參與既可以縮小企業的排污不達標空間,又可以擴大政府部門的監督力度空間。徐愛[13] 等構建了家電綠色供應鏈中的政府、企業和消費者三方博弈模型,發現為企業和消費者提供補償并對不執行綠色供應鏈管理的企業加大懲罰力度,有利于家電行業綠色供應鏈管理的實施。然而利用三方博弈對企業環境污染問題進行分析具有一定復雜性,現有研究多建立公眾參與條件下的博弈模型,并沒有將公眾的經濟收益考慮到其行為決策中,這使得現有的三方博弈分析有一定局限性。
以上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環境規制中的政府對企業環境行為的影響方面,并未對環境NGO 的監管作用進行深入研究。環境NGO 作為繼政府、企業之后的又一參與到企業環境污染治理中來的主體,對企業環境行為的監管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世界資源研究所的工作論文通過五個案例研究,證明了環境NGO 在“綠化”中國供應鏈過程中所起的現實作用[14]。本文將通過構建企業環境污染治理中的政府、環境NGO 和企業三方博弈模型,分析三方博弈均衡條件及結果,并提出推動環境規制合理發展的有效建議。
2 三方博弈模型的建立與假設
本文認為企業是否順從環境規制受到來自政府和環境NGO 的監管壓力影響,形成政府、環境NGO 和企業三方博弈。各博弈方均為理性經濟人,政府、環境NGO 和企業均以自身經濟利益最大化為目標。企業可能選擇順從環境規制,也可能選擇不順從;政府有對企業進行管理的職責,兩種策略選擇為:對企業是否順從環境規制進行檢查,或者不檢查;同時環境NGO 作為重要的社會監督力量,也有兩種策略選擇:對企業是否順從環境規制進行監督,或者不監督。
企業如果順從環境規制,一方面為達到環保要求產生成本的增加Cb,另一方面因產品更加環保,而提高價格、滿足市場綠色需求使得收益增加Rb ;當政府對企業進行檢查時,會對順從規制的企業給予獎勵補貼Sgb,對不順從的企業處以罰金Pgb,同時政府產生檢查成本Cg ;政府如不對企業進行檢查,則需要對產生的污染進行處置,付出處置費Fg ;環境NGO 如果對企業進行監督,曝光其不良行為,會產生監督成本Co,同時受到來自政府的資助Sgo和來自公眾的資助Sso ;企業由于不順從環境規制,會因環境NGO 曝光其不良行為而蒙受損失Lb。各參數均為大于0 的常數。
政府、環境NGO 和企業三方博弈關系。該博弈模型解釋了企業環境污染治理現狀中的政府、環境NGO 和企業的相互關系。目前社會多數企業環保意識不強,政府主要通過補貼與獎勵手段鼓勵企業順從環境規制,對不順從的企業通過懲罰來施加一定的壓力,通過各種手段促使企業環境污染治理現狀得到改善;而環境NGO 的資金主要來自于政府資助和社會資助,對于污染企業,通過曝光不良環境行為來對其施加壓力,輔助政府進行監督。
3 結論與政策建議
3.1 結論
本文建立了企業環境污染治理中的政府、環境NGO 和企業的三方博弈模型。在該模型中,最理想的策略組合為(企業順從,政府不檢查,環境NGO不監督),即x 越大越優,y、z 越小越優。通過純策略納什均衡分析以及混合策略納什均衡分析得出以下結論:
(1)影響企業順從環境規制的主要因素為政府罰金和政府補貼,并且政府罰金對企業的規制效果更好。政府設置越高的罰金可更加有效地提高企業順從環境規制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而高罰金和高補貼并存的管理制度會降低企業積極性和主動性。此外,只有在政府罰金大于政府檢查成本的情況下,政府才會執行檢查,企業才會順從環境規制,所以政府罰金的設置需以檢查成本為依據。
(2)影響政府檢查概率的主要因素為企業成本、企業收益和環境NGO 的監督力度。對于政府而言,企業成本的降低和實施的增加直接導致企業改善環境行為的積極性提高,則政府可降低檢查力度;同時環境NGO 監督力度提高促使政府檢查力度的降低,證明環境NGO 對政府有輔助監管作用。
(3)影響環境NGO 監督概率的主要因素為企業成本、企業收益和政府的檢查力度。同理,對環境NGO 而言,企業成本的降低和收益的增加使環境NGO 的監督力度降低;政府檢查力度的提高促使環境NGO 監督力度的降低,也證明了政府和環境NGO 之間存在相輔相成,互為幫助的關系。
3.2 政策建議
根據以上結論,本文立足于政府、環境NGO 和企業的角度,分別提出政策建議。
政府實施有效的環境規制需從三方面入手:一方面,對消費者和公眾加強綠色消費意識和環境保護意識的宣傳,提高消費者和公眾對綠色環保產品的偏好,從而從市場源頭提高對綠色環保產品的需求,使企業的收益增加;另一方面,制定合理的懲罰與獎勵機制以提高政府的監管效率,罰金的設置需以檢查成本為根據,高于檢查成本,才可真正做到對企業的檢查行之有效;對環境NGO 的管理方面,政府應大力支持環境 NGO 的發展,使其更好發揮對企業環境行為的監督作用以及對政府的輔助作用,形成監管聯盟,構建有效的聯合治理模式。
環境NGO 加強其在非正式環境管理中的作用需從兩方面入手:一方面,由于資金是環境NGO 得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應從社會各界吸收資金及其他方面支持,重視自我發展和自我管理,輔助政府做好對企業環境行為的監督和企業環境污染治理的管理;另一方面,建立面向企業的服務平臺,對企業提供政策、技術咨詢服務,幫助企業解決治理過程中遇到的難題。
企業積極主動順從環境規制也應從兩方面入手:一方通過各種生產技術的更新與升級以及綠色供應鏈管理的實施來降低治污成本,同時增加收益,這也是推動企業內部綠化,改善環境行為需解決的最根本問題;另一方面,通過綠色營銷,環保廣告等營銷行為來刺激消費者對環保產品的消費意識,擴大環保產品的消費市場,提高消費者對環保產品溢價的接受度,將消費者的力量吸收到企業環境污染治理的進程中。
環境污染論文9
1.建立裝置停工、開工及檢修期間環境因素識別、評價的方法及步驟
由檢修裝置所屬單位的專業職能部門對裝置停車、檢修、開車各階段作業過程進行環境因素識別,根據環境因素評價準則從法律、污染、能源消耗和企業形象四個方面對環境影響進行打分,若一項被評價為 “3”等級的,或者四項相加得分大于等于7的,則該環境因素被判定為重要環境因素,被判定為重要環境因素要制定控制措施,判定環境影響依據《環境影響嚴重性評價準則》進行。
檢修裝置所在單位根據表一評估結果,制定重要環境因素控制措施、落實責任人并填寫燕山石化公司重要環境因素控制匯總表上報燕化公司環境保護部.
2 建立裝置停工、開工及檢修期間的環保管理流程
2.1 確定裝置停工、開工及檢修期間環保監控重點
由燕山石化公司環境保護部根據大檢修計劃安排,結合檢修裝置、生產設備設施、“三廢”排放情況及各二級單位申報情況,將對環境產生較大影響的生產裝置、設備設施列為環保監控重點,,采用環?刂萍夹g,達到最大程度地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2.2裝置停工階段環保技術要求
2.2.1 裝置停工前的準備工作
環保裝置、設備設施的開、停工應納入生產裝置停工、開車方案中,做到環保裝置、設施設備先于生產裝置開車、后于生產裝置停車。
生產裝置停工前制定詳細的停工方案,在方案中細化、確定吹掃流程、污染物排放時間、排放去向及明確相應的環保措施。其停工方案需由二級單位環保管理部門審查簽署意見,電子版報公司環境保護部備案。
停工、開車方案(操作法或操作規程)分階段(退料、吹掃、置換、開車等階段)進行環境因素識別、評價,確定重要環境因素,制定措施、落實責任人,實行分級控制。
2.2.2裝置停工環保要求
裝置停工退料時,必須將塔、容器、換熱器、機泵等物料全部退凈,能返回貯罐的一律送回原貯罐,不能返回的要放入地下罐、事故罐或其它密閉容器,做到不留死角。管線、閥門中殘存少量物料應全部用小容器承接回收,不得直接排至地面。
停工時設備沖洗水的排放要按計劃進行,做到有序排污、有效處理。低濃度的沖洗水經監測分析合格,由二級單位環保管理部門確認后,送污水處理場處理。 高濃度的溶劑沖洗水(含氨、含硫、堿渣及其它溶劑水)或物料沖洗水應全部引入相應的污水處理設施處理,或送往污水處理場高濃度污水儲罐(污水池)儲存,禁止將高濃度污水稀釋后排往污水處理場。換熱介質為酸性的換熱器及其它設備產生的各種廢液要妥善處理,不得排入天然河道。廢酸水、廢堿水經中和處理,監測合格后,并經二級單位環保管理部門確認后才能排放。
檢修裝置集中排放高濃度污水前與下游污水輸送、處理單位聯系,避免造成對污水場的沖擊。裝置停工吹掃,吹掃汽(氣)相應進入火炬或冷凝系統,禁止含有有機廢氣、惡臭氣體的氣體直排大氣。對脫硫裝置塔、容器等設備在吹掃前均需使用除臭的高效工業污水處理劑進行處理;氨系統原則上應采用水吸收的方法,防止氨氣直接排入大氣,避免惡臭氣及氨氣污染擾民。
硫磺裝置停工吹掃前,應先做好酸性氣平衡,嚴格控制酸性氣放火炬。含氨、含硫氣體(以下簡稱酸性氣)放火炬時,應與其它停工裝置火炬分開,避免使用同1個火炬導致酸性氣體燃燒不完全,造成大氣污染,同時火炬必須配燒足夠的瓦斯。
2.3裝置開工階段環保要求
生產裝置在進料前應認真檢查有關設備的出料閥、倒淋閥、取樣口等是否關閉,防止發生跑料事故。系統進料時,應將置換出來的廢氣排入火炬燒掉,并配燒足夠可燃氣或瓦斯,或用冷凍、吸附、洗滌等辦法進行無害化處理,防止污染大氣。
燕山威立雅水務有限公司根據生產裝置開工安排,及早馴化污泥,做好接納開工期間高、低濃度污水的準備,確保不造成對污水處理系統的沖擊。
2.4 裝置檢修階段環保技術管理
檢修作業應進行環境因素識別、評價,確定重要環境因素,制定控制措施、落實責任人,實行分級控制。
修期間生產裝置所在單位需加強巡回檢查工作,特別是對存有物料的貯罐要作為巡檢重點,按時記錄各物料貯罐的液位,防止發生跑、冒、串料現象。
檢修裝置的設備及管線清理出的工業廢渣(如聚合物、油泥、罐底泥等),應及時運出檢修現場,屬于危險廢物的,執行燕山石化公司危險廢物管理要求,禁止違法轉移。檢修裝置儲罐、隔油池及循環水場清理出來的含水油泥、污泥應進行無害化、干化處理。可能造成清凈下水系統污染的設備應送到指定地點清洗,防止污染雨排系統。退役的'含有污染物的設備或物資,在外委處置前應進行無害化處理,禁止違法轉移。
裝置檢修期間,應同時對裝置的雨排系統、廢水池和排污管網進行檢維修。預處理設施和污水處理場要提前按質完成檢修,以便為生產裝置檢修后開車創造條件。消音、減震、除塵、脫硫等設施要在開車前完成檢修,恢復正常工作狀態。裝置和管線檢修完成后,要試壓消漏,確保開車進料時不發生跑料事故。
2.5建立裝置停工、檢修、開車階段環保管理臨時要求
2.5.1 裝置停工、檢修、開車階段環保監察
燕山石化公司環境保護部每周組織1次檢修及相關單位環保負責人例會,協調、解決二級單位存在的環保問題。檢修裝置所在單位及相關單位環保負責人應按時參加周例會,總結本周環保工作,提出下周工作重點和存在的問題。
燕山石化公司級環保監察,應制定環保監察計劃,環保監察人員按照環保監察計劃進行監察,監察結果根據監察內容的不同分別記錄在《燕山石化公司檢修裝置環保監察表》和《燕山石化公司檢修環保管理控制監察表》。監察人員監察中發現問題應及時與相關單位溝通,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并上報公司環境保護部。
檢修裝置所在單位環保管理人員每日不少于2次對檢修裝置進行環保監察,將監察結果記錄在環保監察記錄上。
2.5.2裝置大檢修廢物回收利用的要求
生產裝置停工前,應保證地下罐、事故罐、貯罐有足夠的空間,或聯系槽車、桶等必備物資,做好承接死角物料準備。裝置停工退料時,必須將塔、容器、換熱器、機泵等物料全部退凈,能返回貯罐的一律送回原貯罐,不能返回的要放入地下罐、事故罐或其他密閉容器,做到不留死角。管線、閥門中殘存少量物料必須全部用小容器承接回收,不得直接排至地面。用槽車、桶等臨時方法回收的物料原則上返回到具有相應回收、處理能力的裝置或設施處置。設備檢修前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設備拆解過程的殘余物料落地。
檢修期間產生的廢物,廠家能夠回收利用的,應在物資采購合同中明確由廠家進行回收利用。
2.5.3裝置停工、檢修、開車階段環境監測
裝置檢修單位根據檢修計劃,結合“三廢”排放特點,提出檢修環保臨時監測計劃,裝置停車檢修7日前,上報公司環境保護部。監測計劃包括監測項目、頻次、監測部位,計劃排放時間等內容。
結論
通過建立了生產裝置停工、開工及檢修期間環境因素的識別、評價的方法及步驟,規范了裝置大檢修各階段的環保行為,實現了預防環境污染的目標.
參考文獻:
[1]燕山石化公司環境保護制度
[2]20xx年大檢修環境保護工作總結
環境污染論文10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粗放式的工業化推進模式雖創造了經濟高速增長,但也付出資源和環境的高能耗和高污染。環境污染不僅會損害自然、破壞人類生存環境,還會帶來嚴重的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大多污染企業往往難以及時合理理賠,也難以完成環境的治理修復。在環境風險管理中,建立保險制度是解決環境損害問題的有效選擇,不僅能分散企業經營風險、為受害者提供及時的經濟賠償,還能通過市場機制的監督作用提升環境管理水平,控制環境損害風險。近年來,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發展較快,但仍存在探討完善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的對策空間。
一、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發展現狀
1991年開始,我國先后確定大連、沈陽、長春、吉林等地為試點執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該階段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的實施呈現市場規模小、保險費率高、承保范圍過窄、賠付率極低的特點,加之采取企業自愿保險的方式,至90年代中期試點工作基本停滯。 20xx年,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試點繼續在江蘇、湖北、湖南、河南、重慶、沈陽等省市推行。承保對象初步確認為危險廢物處置企業、垃圾填埋場、涉及危險化學品企業、石油化工企業、污水處理廠和各類工業園區等。20xx年,環保部與保監會又發布文件指導各地在高環境風險行業實行強制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試點。至20xx年6月,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試點己達28個,投保企業累計達2. 4萬家次,提供風險保障累計達568億元。雖然近年來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實際環境污染相比可謂杯水車薪,并且我國目前大部分地區的試點工作基本處于停滯狀態。以江蘇省首批4個試點城市為例,南京、蘇州、南通三市的試點工作進展不暢,目前只有無錫市的試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實施的阻礙因素
(一)相關立法缺失
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缺乏相關法律支持,盡管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有所提及,部分行政規章、規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規等也對其做出規定,但這些文件的立法強制性不足,難以保證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真正有效實施。同時,法律中也缺乏對環境侵權行為的具體界定,使環境污染發生時難以歸責。目前,我國關于環境污染損害的認定標準、歸責原則、損害賠償標準等規定不夠具體明確,大多只有原則框架層面的解釋條款,使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后缺乏有效的責任追究和補償機制。另外,現行環境損害處罰標準和賠償標準過低,環境污染的懲罰力度不夠。
(二)缺乏責任認定和風險評估機制
不同于一般的風險事故,環境污染具有潛伏性和復雜性特征。首先,環境污染的擴散風險加大了尋找污染源的難度。其次,環境污染的潛伏性使污染無法在短期內被準確評估。最后,環境污染還具有復雜性。自然界中有很多化學物質均可觸發環境污染,污染發生后,污染源的尋找就是一個極其復雜而繁瑣的過程。因此,完善的環境污染責任認定機制不可或缺。
(三)相關保險品種經營難度較大
相較于一般的'保險,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涉及多個行業領域,保險公司在進行產品設計、業務營銷、核保理賠、風險控制等時,將面臨很多復雜的問題。環境風險的明顯差異性要求保險公司在保險方案、保險條款和保費水平等方面提供差異化的服務,而保險公司很難在短時間內做到。另外,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管理成本和展業成本較高,環境風險評估也會增加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本。環境污染擴散性、潛伏性和復雜性的特性也使承保人在事后賠償過程中面臨索賠時效差的問題。
三、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模式選擇與政策保障
(一)建立“自愿為主、強制為輔”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
在全面推廣和實施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時,針對風險隱患較低的行業和企業采取自愿保險,針對風險隱患較高的行業和企業實施強制保險,且隨著保險制度的逐漸完善,強制保險的適用范圍可逐漸擴大。在風險隱患較高的行業和企業實施強制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可最大限度避免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也可使受害人迅速獲得理賠。
(二)加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的政策保障
1.推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己有的實施經驗和教訓表明,若不采取強制性立法推動,僅依靠地方推動將難以為繼。國外經驗也表明,對尚不具備完全市場化條件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必須通過立法才能提高該險種的保險功效,達到有效治理和改善環境的目的。
2.健全環境污染風險評估體系和責任認定機制。完善的環境污染風險評估體系和責任認定機制是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實施的有效技術保障。風險評估體系包括環境風險評估流程、評估準則和環境損害賠償標準等。科學的環境污染風險評估流程可充分發揮保險對環境污染風險的預防和分散功能。在風險評估過程中,具有公信力的風險評估報告有助于企業通過整改消除風險隱患,從而降低環境污染風險。
3.鼓勵保險公司提供差異化服務,并給予政策支持。存在環境污染風險隱患的行業眾多,環境污染風險類別復雜多樣,這要求保險公司應提供差異化的服務。保險公司在提高差異化服務水平的過程中,可借鑒國際經驗,遵循“先大后小、先易后難”的原則實施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的運營成本較高,國家應在鼓勵保險公司強化管理、降低成本的同時,積極向保險公司提供政策支持,為其發展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環境污染論文11
摘要:從性質上分析,責任保險一般都有一定的公益性和強制性,并且這兩種特性是相輔相成的。本文通過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功能的分析,著重于該險種強制實施的必要性,并且結合國外的先進經驗,來論證責任保險兼具公益性和強制性。
關鍵詞: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公益性強制性
一、責任保險與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責任保險是以被保險人依法對第三者應承擔的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為承保對象的保險產品。習慣上把責任保險分為以下種類:公眾責任保險、產品責任保險、雇主責任保險和職業責任保險。近些年來,隨著環境問題的突出以及政府和公眾環保意識的加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受到越來越多的重視。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以企業發生污染事故對第三方造成的損害依法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它屬于責任保險,具有責任保險的一般特征,承保的是被保險人依法應向第三方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此外,環境污染保險具有其特有的兩個特征:1主體的特定性。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主要是企業,且該企業必須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稱和組織機構,有自己的財產,能以自身的名義獨立進行民事活動;2保險賠付金額的不確定性。環境污染侵權受害地域廣闊、受害人數眾多且不確定、賠償數額巨大。一般不確定固定的保險賠付額。有些國家會規定總的賠付上限或者對單一個體的賠付上限。
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功能
當前,我國正處于環境污染事故的高發期。一些地方的工業企業污染事故頻發,嚴重污染環境,危害群眾身體健康和社會穩定,特別是一些污染事故受害者得不到及時賠償。引發了很多社會矛盾。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以下功能,決定了它在應對環境污染事故上的優越性。
(一)分散企業風險
由于環境污染事故影響范圍廣和損失數額巨大的特點,單一企業很難承受。通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可以將單個企業的風險轉移給眾多的投保企業,從而使環境污染造成的損害由社會承擔,分散了單一企業的經營風險,也能夠使企業迅速恢復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發揮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
保險產品和保險公司的職能之一就包括社會管理功能,這在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上體現得尤為突出。保險公司可以利用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費率杠桿機制來促使企業加強環境風險管理,提升環境管理水平,同時也能夠提高企業的環境保護意識。
(三)有利于迅速地使受害人得到經濟補償,有效地保護受害者
目前我國對于環境污染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的賠償,主要由國家財政承擔,由于權力機構的復雜性,使得受害人不能在最快的時間得到損失補償,從而甚至激化社會矛盾,而且也會增加國家財政的負擔。利用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來參與環境污染事故的處理。有利于使受害人及時獲得經濟補償,穩定社會秩序,減輕政府的負擔,還可以促進政府職能的轉變。
三、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強制性分析
基于以上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功能的分析,可以看出該險種具有很強的社會公益性。保險產品本身就具有社會管理和保障的功能,可以被看成是一種社會公眾產品,而責任保險的這種職能體現得尤為明顯,在責任保險中,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又是其中社會性比較強的險種之一。因此,其具有社會公益性這一事實毋庸置疑。目前來看,環境污染事故頻繁發生,公眾的環保意識逐漸增強,而企業方面對自己造成的環境污染賠償義務,或無力支付,或不自覺不主動不愿意支付:另外,企業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意識還遠遠不夠。因此,環境污染保險的.購買就必須帶有強制性,特別是對于那些重污染、高風險的企業,只有這樣才能迅速有效地應對企業經營活動造成的環境污染事故,更好地體現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體現該險種的社會公益性。
四、從國外的經驗看我國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在西方發達國家已經日趨成熟和完善。目前,國外主要由三種運行模式:第一種是以德國為代表,采取強制責任保險與財務保證或擔保相結合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第二種是以美國為代表,采取強制責任保險為原則的保險制度,該強制責任保險主要針對有毒物質和廢棄物的處理可能引發的損害賠償責任;第三種是以英國、法國為代表,以自愿保險為主、強制保險為輔的制度,一般由企業自主決定是否就環境污染責任投保,但對于法律規定必須投保的企業則強制投保。
我國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在投保方式上應采用以強制保險為原則、以自愿保險為例外的制度。由于我國企業在投保上的不積極,應該對易于發生環境侵權行為的行業和企業進行強制投保,而對那些不容易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的企業則采取鼓勵自愿投保的方式。當然,首先需要對這些企業進行界定。
強制投保是一種政策性很強的投保方式,出臺相關的法律是當務之急。我國迄今并沒有統一的民法典,也沒有統一的侵權法。環境侵權的法律責任問題散見在《民法通則》、《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中,而且往往只占很少的篇幅,甚至一筆帶過。在立法層面上,環境侵權責任并未得到其應有的重視。而在國外,如美國,所謂的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強制,而是一種變相的強制。政府部門會在污染發生后對企業課以重罰,而且企業在環境侵權民事訴訟中如果敗訴,更要承擔天文數字的賠償金,這也就迫使企業不得不購買保險以分散自己的風險。因此。首先應該在立法層面為這一制度的實施確立基礎。此外,建立和健全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還需要多部門共同的協作,包括立法機構、環保部門、保險監管部門、保險公司以及投保企業等。
當然,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作為責任保險的一種,并不是唯一可以實施強制投保的險種。任何一種帶有很強的社會公益性的責任保險都可以列入強制投保的范疇,如公眾責任保險和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等。責任保險的社會公益性與強制性是相輔相成的,其強制性應該以是否具有社會公益性作為衡量的基礎。對這些具有社會公益性的責任保險實施強制投保,不僅可以發揮保險社會穩定器的功能。保護公眾的安全,使受害者盡快地得到救濟和補償,維護社會和諧,也可以有效地減輕政府的負擔,推動政府職能的轉變。
環境污染論文12
摘要: 現在社會都進入了高科技時代,不論什么食品、用的也都很高級,雖然馬路越來越寬,但是汽車增加的速度快。目前,油區車輛已有汽車約5000多輛,垃圾和油桶冒出來的油煙也再不段的破壞空氣,有些人普遍感到馬路上“車滿為患”,社區里也“烏煙瘴氣”。
引言:油田位于河南省南陽市,四周有許多農村,由于平時人們不愛保護環境,加上農村人習慣不好,所以四周環境非常臟。雖然近些年來提倡“保護環境,人人有責”,可是這種現象仍然存在。所以,我們在周末對油田的環境進行了一次調查。
實際調查:白天,汽車尾部和煙管道噴出來的煙對人十分不利甚至對病人都會造成死亡;還有有些垃圾道發出的臭氣,真讓人難聞,甚至有時還會招來蒼蠅、蚊子……難道大家喜歡生活在一個死亡之谷嗎?還有得人為了做建筑,把許多樹都砍了,這樣的行為我見了就不高興;大街上有非常多的廢紙,有的青年人邊嗑瓜子邊吐瓜子殼,邊吃水果邊吐水果皮,就連小學生喝完飲料也把飲料瓶仍在地上,甚至有些人把不好的菜葉仍在地上。當然,還有最破壞環境的廢舊電池和人們吐的痰。接著,我們來到了菜市場,這里的廢菜葉更多了,還有雞毛,比街上還臟!鞍,什么時候我們的地球不在有垃圾、灰煙等污染源呢?”我們心里默默的想著。
可見汽車尾氣、垃圾、等污染源對環境的傷害實在是太大了。
我們成立了一個小組,真對這些方面采取了以下措施。
1。告訴司機叔叔,給汽車加上乙醇汽油,這樣噴出來的煙就不會破壞空氣,而且不要讓汽車報警器在夜里叫了,不然,會影響別人的睡眠的。
2。要時常清理垃圾,見到垃圾要主動扔進垃圾箱,還要經常打掃家里的衛生,開窗,這樣就不會招來蒼蠅、蚊子和一些小飛蟲了。
3。我們要在每個樹林里掛上木牌,提醒人們不要破壞樹木,因為每棵樹呼出的'新鮮空氣就等于一個成年人吸收的空氣,所以我們不要破壞樹木,還要經常植樹造林。
4。剩余的果皮和紙屑要扔到垃圾桶里,還要請兒童不要隨地大小便,不然就破壞了小區的環境,讓別人見了就惡心。
現在經過我們的警告,已發現有很多人改掉了這些壞毛病,空氣也變的越來越新鮮了。
這些不良的現象都是人類造成的,都是因為人們不愛護環境造成的,這些現象對人們的身體有很大的壞處,如果人們不改正的話,最后面對的將是人類的滅亡。 所以,我要告訴所有的人們:“我們只有一個地球,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保護環境,創造美好的家園!”
環境污染論文13
指出了農村社區化是我國農村城市化進程的一種模式和趨勢,但是通過調查發現農村社區化建設施工中造成了很多的環境問題,破壞了農村生態環境。分析了農村社區建設所造成的主要環境污染問題的原因及危害,針對這些主要環境污染問題提出了解決方案,為以后“農村社區化”規劃施工提供數據和理論支持,使社區化建設“綠色推進”。
1 引言
新世紀以來,國家加大了對農村社區化和城鎮化的建設,中國農村社會進入了新的轉型期。根據數據統計,我國到20xx年的行政村數量下降了大概60%,鎮人口將首次超過鄉村人口,到20xx年城市化率也將達到近60%,比現在提高近10%,這意味著未來15年內將有大約1.5億人的農村人口轉變為城市人口,因此大量的村落將走向終結.如此快的建設步伐和大規模的工程,又加上現在農村社區化建設還沒有健全的環境科學保護的政策,在農村社區化建設中所造成的環境問題令人擔憂。
現如今的研究大多集中在農村社區化建設后的環境污染問題,但是對于在社區化施工過程中所造成的一些潛在和顯在的環境問題的認識還不足,大多數的人認為這與城市施工毫無區別,環境問題可以類推,但是我們沒有認識到農村生態環境的特殊性。農村的生態環境由于農藥、化肥的的大量的施用,已經十分嚴重,在農村社區建設施工中會產生大量的垃圾廢棄物,進一步惡化了本來就岌岌可危的農村生態環境。因此,探究農村社區化建設中的環境污染問題,對于以后農村社區化“綠色推進”,是十分有意義的。
2 農村社區建設施工中主要環境污染問題
2.1 主要環境污染探究
在農村,由于化肥農藥不合理地大規模使用,使殘留的化肥農藥通過淋溶、地面徑流和揮發等方式,對土地、水資源和大氣環境造成污染[3]。然而在農村社區化建設過程中造成的環境污染,使本來就脆弱的農村生態環境雪上加霜,生態環境破壞嚴重。這是農村社區建設中不容易引起注意的環境問題。而且隨著農村社區化規模的不斷擴大(圖1),由此產生的環境問題會逐漸凸顯。 造成的主要污染問題有以下幾個方面。
2.1.1 固體廢物垃圾污染
調查表明,在農村社區化施工中的所產生的垃圾主要是碎磚、混凝土、砂漿、樁頭、包裝材料等組成[2],約占施工廢物垃圾的80%。固體廢物垃圾是農村社區化建設施工中對農村生態環境造成破壞的最主要的原因,因此應該加大對固體廢物垃圾的處理(表1)。
2.1.2 大氣環境污染
在農村,一方面由于配套設施跟不上,在施工的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粉塵,彌漫天空,造成局部地區空氣質量和能見度急劇下降。另一方面在施工過程中產生大量的材料廢物,隨意亂放,產生的有害氣體,污染大氣(表2)。
2.1.3 水環境污染
農村社區化建設的廢水主要是建筑施工廢水和生活污水,施工人員生活中和建筑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廢水等任意排入一些河流中,造成水體污染;還有就是固體廢棄物的堆積,產生的一些有害液體通過滲透進入地下水污染農村水環境[4]。
2.1.4 土壤破壞污染
農村社區選址大多在農田附近,并且在農村社區化建設過程中基本沒有專門的垃圾分類處理設施和垃圾回收廠。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各類垃圾,大多堆積在周圍的農田或溝壑,這種處理垃圾的方式對環境造成了嚴重的破壞。堆積的廢物產生有害液體,進入土壤,嚴重影響土壤的理化性質。而且建筑固體廢棄物排放量大,影響范圍廣且深遠,如難以降解,而且長期存在于土壤中會改變土壤特性,便會破壞環境美感、危害人類健康、污染土壤、降低土地經濟價值。
2.2 農村社區建設所造成的主要環境污染問題的原因
2.2.1 農村環保機構缺失以及管理體系的不完善
在我國,最基層的環保機構是縣級環保機構,并且環保機構的主要服務對象還是城市,導致在解決農村環境問題上不僅力量薄弱而且適用性不強。在20xx年,我國東部、西部和中部的鄉鎮環保機構分別有3849、2619和5605個,而有污染的鄉鎮企業為479908、397684和3335640個,也就是說每個環保機構要監督管理數百個企業,如此比例失衡,導致出現管理漏洞,一些地區的環境污染問題日趨嚴重[5]。
2.2.2 有關農村社區建設中的環境法規不健全
我國目前的.諸多環境法規,如《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對農村社區化環境管理考慮不周,目前還沒有專門針對農村社區化建設施工的環境保護政策 [6]。
2.2.3 農村居民的環保意識淡薄
我國農村居民由于文化水平及經濟發展水平的限制,長期以來缺乏環境保護的意識及觀念。對垃圾給環境帶來的危害認識不足,施工人員隨意投放垃圾已成為習慣,造成農村社區化建設中垃圾污染日益突出。
2.2.4 農村環保投入嚴重不足,基礎設施建設滯后
很多經驗證明,解決環境污染問題,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據統計,環保投入如果能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達到1%~1.5%可以基本控制環境污染;如果達到2%~3%可以逐步改善環境環境。
我國在“九五”期間,用于污染防治的投入還占不到占國民生產總值的1%,如果說我國環?偼度氩蛔愕脑挘敲崔r村環保投資更是嚴重不足,絕大多數市(縣)農村環保投入均為空白[7]。
2.2.5 建筑垃圾焚燒
在施工中會產生大量的建筑垃圾,很多施工方的做法是進行露天焚燒,由于建筑垃圾成分復雜,產生大量的有害污染物,嚴重污染了大氣水和土壤。
2.3 農村社區化建設中造成的環境污染問題的危害
大氣污染對農村環境造成了一系列惡劣影響:①與農藥化肥污染形成復合污染,直接危害了農村地區人群的健康;②導致酸雨面積擴大,傷害林草和農作物,從而造成土壤資源退化;③二氧化硫等直接危害農作物葉片,導致農業產量降低。
水環境污染對農村的發展同樣帶來了惡劣的影響:①水污染使水產養殖的質量降低;②降低了水的使用價值,從而造成農村水資源的緊張或缺乏;三是農村飲用水安全標準難以達到,易于引發某些惡性疾病,危害人們的健康;
土壤污染則導致嚴重的直接經濟損失:農作物的污染、減產;土壤污染導致農產品品質不斷下降。土壤污染除影響食物的衛生品質外,也明顯地影響到農作物的其他品質。
3 農村社區化建設中產生的環境污染的解決方案
由于“農村社區化”建設在中國還是一項新興的農村規劃模式,沒有可以借鑒的經驗,而且有關方面的制度尚不完善,尤其是這項工程所關注的重點是農村社區規劃工程的進展,而對于在建設過程中的所造成的環境污染等破壞農村生態環境的問題不太重視,使其成為一項重大的隱患,久而久之,它所造成的影響會逐步擴大,造成農村地區環境污染更加嚴重,危害農民身體健康。通過對很多地方“農村社區化”建設中所造成的環境問題,提出以下幾點解決方案。
3.1 遵循有機更新理論[8]
“有機更新”理論是吳良鏞先生對北京舊城規劃建設進行長期研究,在對中西方城市發展歷史和理論的認識基礎上,結合北京實際情況提出的,主張“按照城市內在的發展規律, 順應城市肌理,在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上,探求城市的更新與發展”。在農村社區化建設的過程中一樣如此,我們應該按照農村的內在規律,整體把握農村的細胞和農村組織更新的有機性以及更新過程的有機性。順應和摸清農村社區化的機理,使農村社區化的建設“綠色推進”。
3.2 加強環境保護的宣傳力度
在農村,由于接受程度的限制,其環境意識普遍淡薄,導致在建設過程中,施工人員對于工程和生活中產生的垃圾處理不得當,隨意丟棄,造成環境污染[4]。因此需加大宣傳力度。首先,在農村社區施工處,宣傳新型生態文明的觀念;其次,開展一些環?破罩R講座,提高農民的生態環境保護意識,營造一種良好的保護環境的氛圍[9]。
3.3 組成“農村社區化”施工環境保護監察小組
由各部門選派一些人員,組成監察小組。定期組織進行突擊監察,確保施工地不是只做表面文章;進一步明確部門、鄉鎮 、村委會、農民群眾在社區建設中的環境保護責任。形成“政府統籌推進、部門協調配合、鄉(鎮)村積極運作、農民主動參與”的推進工作聯動機制[10],保護農村生態環境,使農村社區建設綠色推進。
3.4 國家對農村社區建設進行合理的環境規劃
我國農村社區覆蓋面積廣闊,且東部、中部、西部等各地的農村社區環境存在著極大的差異性,我們的環境規劃具有一般性,不能因地制宜。因此,應該根據各地區本地的特點進行環境規劃,盡量使各地區的生態環境保持初始狀態,使農村社區建設不加重地區的環境污染[7],F在,注重的是社區建設完成后的環境規劃,而社區建設過程中的環境污染問題的管理體系尚是空白。而且,設立的環境保護部門,縣一級環保機構是最低層的環保機構[8]。因此,應該制定完善的環境管理體系,使環境管理部門加大監管力度,設立在農村社區的分機構,完善有關農村社區建設中的環境問題的法律條例[11]。
3.5 綠色選材
對于農村社區化建設中使用的材料,應盡量做到綠色環保;合理選址,對于農村社區建設的選址,盡量遠離耕地,避免垃圾直接丟棄在農田,造成污染,并且離村子的距離不要太近,以免加重噪音污染;積極發展新型的生態農村社區模式。打造以綠色環保為主題的建設模式,在施工的過程中始終體現綠色環保的理念,形成綠色園林,加強環境保護。
3.6 借鑒成功的城市建設環境管理制度
城市的環境保護體制已經趨于完善,對于農村社區建設中的環境問題,我們可以借鑒一些城市建設的環境管理體制,對成功的城市環境管理體制進行分析總結,結合農村當地農村社區建設的實際情況,找出適合農村社區化環境保護的管理體制。
3.7 加強技術防治
在大氣污染防治方面,要做到科學技術化。①粉塵材料運輸應限制高度,且表面噴灑水并覆蓋,防止揚塵污染;②施工、生活和辦公區道路硬化配備專人灑水清掃,以控制揚塵;③灰土集中過篩、拌合并設圍擋,減少對周圍環境的污染。
在廢水處理方面。修建臨時沉淀池,生產廢水應首先排入沉淀池,嚴禁直接外排;施工現場的所有臨時廢水收集設施、處理設施均需采取防漏隔滲措施,生活污水應與施工廢水一起由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對油漆、油料等易污染的化工材料分類存放,配備沙土、鏟、托油盤等防止泄漏引起化學污染;水泥、黃沙、石灰類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及時清掃施工運輸工程中拋灑的上述建筑材料,以免這些物質隨雨水沖刷污染附近水體[12]。
建筑和生活垃圾的處理。制定垃圾分類收集的獎勵和處罰規定,提高施工人員對垃圾進行分類的積極性;拿出專項環保資金,加強對垃圾的處理;制定有關保證和促進垃圾分類收集制度推行的法規政策等[13]。
4 結語
農村環境污染是一個復雜的過程,涉及到技術、經濟、社會及環境等方面。農村作為環境保護的薄弱區,環境污染問題本就因為化肥、農藥的大量施用而十分嚴重,因此我們在農村社區化建設過程中應該更加注重環境保護,不破壞原有的生態環境,遵循自然法則,對于建設過程中產生的垃圾要進行合理的處理,配備相應的垃圾處理設施,在處理垃圾的同時充分利用垃圾,并且有關部門應該加大多農村社區化建設施工的監管力度,制定針對性的法律法規,使農村社區建設“綠色規劃、綠色推進”。
“生態文明”是當今時代的重中之重,我們只有充分認識到這點,考慮到農村環境的特殊性,及時采取必要的措施,積極消除和減少農村社區化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污染,打造農村社區建設的環保新模式。才能為新農村社區建設的順利進行打下堅實的環境基礎,提高人民生活質量和健康指數。
環境污染論文14
一、城市化與城市問題
如何建設一個清潔、高效、健康、平等的城市社會!吧鷳B城市”正是上述思想的一種具體體現。眾所周知,主要的城市居民的環境問題如下:生活垃圾的處理不當、大氣污染嚴重、如何清潔有效地利用水資源等。以下將分別詳細的介紹這些問題,在城市環境中的危害與防治,通過這幾個重要方面的突破緩解城市環境問題。
二、居民生活垃圾的新舊處理方式對比
居民的生活垃圾若處理的不當,其間所含的有害成分將通過多種途徑進入環境和人體,對生態系統和環境造成多方面的危害。大概通過以下途徑污染環境:對土壤的污染、對大氣的污染、對水體的污染以及對人體的危害。這些城市生活垃圾長期露天堆放,其有害成分在地表徑流和雨水的沖刷、滲透作用下通過土壤空隙向四周和水源地擴散。生活在環境中的人,以大氣、水、土壤為媒介,可以將環境中的有害廢物直接由呼吸道、消化道或皮膚攝入人體,使人致病。一個典型例子就是美國的拉夫運河污染事件。對當時的社會和人民生活造成了極大地危害。
國內的垃圾處理原則是“無害化、減量化”。集體的處理方法分為填埋法、堆肥法、焚燒法。其中的填埋法不符合我國國情的一種處理途徑,因為垃圾填埋將會浪費大量土地。在目前尚難推行垃圾分類收集的情況下只有將垃圾混合填埋,即使今后有條件將垃圾分類處理后,仍然有部分經減量、縮容后的殘余物和一些難以回收的垃圾需要填埋。這些方法在固體垃圾處理的方面發揮過重大的功效,但是都有著很大的局限性,也不利于環保,迫切需要可以再利用的方法。
隨著科學激技術的發展,垃圾已被證明具有反復利用和循環利用的價值。早在20世紀60年代,發達國家就著手研究垃圾資源化問題。到目前,西歐各國垃圾資源化率已超過50%。通過高溫、低溫、壓力、電力、過濾等物理和化學方法對垃圾進行加工,使之重新成為資源。目前,這項技術在國內才剛起步,需要提高人們的意識進行垃圾分類,分類后的垃圾中最難以處理的就是造成“白色污染”的塑料,F階段通過裂解的方式生產液態燃料,塑料廢品包括農用塑料薄膜、水泥、化肥編織袋、餐盒以及食品包裝袋等。以這些垃圾中的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為原料,可用于生產液體燃料,生成烴類物質,然后再經分餾分離出汽油和柴油。
三、城市大氣污染現狀及控制方法
對于城市的居民來說,大氣污染對生活帶來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更為嚴重的是有一種情況確信無疑,那就是近些年來,史無前例的災難性破壞都證明了與氣候有關,此外,城市環境中工廠廢氣導致酸雨、汽車尾氣造成的光化學煙霧、no、clo、bro破壞大氣臭氧層使皮膚病患者增多等等嚴重的威脅了城市人口的身體健康。
大氣污染的治理可以從兩方面來理解:一種理解是從立法的角度,用法律限制或禁止污染物的擴散。第二種理解是指治理,重點在于控制污染源,進行清潔生產,將污染工藝更換為少污染或無污染工藝是最理想的方法,在廢棄物或者有害物質以及包含有這些物質的載體在排放到環境前,對它們進行無害化處理或者是降低它們的危害程度。
四、生活用水與工業廢水的處理途徑
生活污水是人們日常生活生產的各種污水的總稱。其中包括廚房、洗滌室、浴室等排出的污水和廁所排出的含糞便污水。相對于工業廢水來說,生活廢水比較好處理,但是由于工業的迅速發展,工業廢水的水量及水質污染量很大,已經成為了城市廢水的主要的來源,工業廢水是量大、成分復雜、難處理、不易降解和凈化,危害性非常大。各類污水組成互不一致,千差萬別。因此,具體的處理方法也有多種多樣。目前就其處理歷程來看分為一級、二級、三級之分。
一級廢水處理通常是物理方法,主要目的是清除污水中的難溶性固體物質,組成裝置有格柵、沉淀和浮選等步驟。格柵出去了大半的懸浮物質,然后沉淀步驟去除砂礫狀細顆粒物質,而對于比重較輕的油性顆粒物質,浮選法比較有效。
二級處理的主要目的是把廢水中呈膠狀和溶解狀態的有機污染物質除掉。通過微生物的代謝作用,將廢水中的復雜有機物降解成簡單的物質,這時二級處理中的最常用的生物處理方法的基礎主要的'工藝包括活性污泥法和生物過濾法。
經過二級廢水處理后的排放水體,其中還是含有不同程度地污染物。必要是,仍需要采用多種的工藝流程,如曝氣、吸附、化學絮凝和沉淀、離子交換、電滲析、反滲透、氯消毒等,作為水體的深度處理和凈化,這個過程是水處理過程中最重要的,對于城市污水的問題來說很重要。其中的工藝包括懸浮固體物的去除、可溶性有機物的去除、可溶性無機物的去除、氮的去除重金屬的去除。
五、總結
城市環境問題被提出并且受到公眾廣泛的關注,絕不是偶然的現象,有著深刻的時代背景。那就是全球生態危機日益嚴重:熱帶雨林的大量砍伐、生物物種消亡迅速、酸雨的大肆擴撒、臭氧層的不斷擴大、溫室效益的氣體逐漸增加、海平面的日漸上升等。維護生態平衡成為當前最熱門的話題。
城市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其中最重要的三個污染方面在于:大氣污染、水污染、固體廢棄物污染。近些年又出現了一些新的環境污染,如噪聲污染、電磁污染、視覺污染等。當然其中最嚴重、危害最大的還是大氣污染和水污染,對人體健康構成巨大威脅,城市污水除了排入江河湖外,一部分還直接滲入地下。全世界每年有1000萬人因飲水不潔而死,污水和國體廢棄物還會造成土壤及其它污染,引起不止是環境方面的問題,更是社會方面的問題。所以,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其間的環境問題也日益升溫,成為了人類持久而嚴峻的考驗。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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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污染論文15
一、環境污染侵權糾紛中的利益困境
根據目前的侵權責任法、環境保護法等相關規定,對環境污染侵權責任采取單一的無過錯規則原則調整。依無過錯責任原則,在受害人有損害、污染者的行為與損害有因果關系的情況下,不論污染者有無過錯,都應對其污染造成的損害承擔侵權責任。過錯規則的歸責原則更多地是從被告的義務角度而非原告權利角度分析問題的,然而無過錯責任又將原告的權利放在了考慮的優先位置。因此,我們可以稱之為“受害人本位”的環境污染侵權責任條款。但是“受害人本位”的規范模式在現實中存在一些背反的情形,造成一些利益困境。
1.加害人和受害人均在實施環境污染行為
這種情況在水污染問題領域比較常見。我國水污染案件常常導致水產養殖業的損害,催生了一系列典型案例,如“李國發訴東風灌溉區管理處污染損害賠償案”、“天津樂亭重大漁業污染侵權案件”等,這些案件在司法實踐中率先確立了污染侵權責任的無過錯歸責原則,將“是否符合排放標準”排除出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然而,養殖業也是對環境有破壞作用的生產活動。養殖密度超過水體容量、餌料剩余、水產肥料和生物代謝產物的積累都會導致水體富營養化或者水體污染。近年來,國內水域常發的“水華”、“赤潮”等災害都有水產養殖業的作用因素。20xx年國家環境保護部發布的《第一次全國環境污染源普查公報》稱,水產養殖業排放的COD55.83萬噸,總磷1.56萬噸,總氮8.21萬噸,分別占全國排放總量的1.84%、3.69%、1.74%。水產養殖業投放的抗生素也是導致大江大河中抗生素殘余的罪魁禍首,全國人用抗生素占總量48%,而52%都是獸用抗生素,投放在養殖水域中的抗生素是江河流域中抗生素殘留的主要原因。無過錯責任原則的適用使水污染的受損方在訴訟中居于相對優勢的地位,造成了一種可能性:利用同一環境資源的兩家企業同樣造成污染,但是法律優先保護受害方。在適用環境污染侵權責任條款時,哪一家企業對水體造成的危害更大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誰受到了損害,受害方通過環境污染侵權責任獲得賠償,甚至要求另一污染企業停止侵權行為,而損害賠償卻無益于環境保護,環境污染侵權責任條款的立法目的已經流失。而從另一方面看,“對于環境損害事件,若僅以損害事實發生及因果關系存在,即認定侵權責任成立,則企業經營者的排除污染責任將成為絕對責任,對于企業經營者未免過苛,而有害于工業化之進展”。
2.受害方本身的違法行為導致環境污染損害發生
由于港口疏浚施工造成的海域污染案件中此種情形較多。近年來,我國經歷了港口建設的高峰時期,同期我國的海域使用制度也發生了較大變化。以前任由沿海農民通過承包方式自主利用海域成為歷史,取而代之的是20xx年海域使用管理法所確立的“海域功能區劃制度”和“有償用海制度”。因此,沿海農民在港口及其周圍海域所進行的養殖活動,由于“海域功能區劃”的確定和港口法的實施,由法律所不禁止變成禁止的活動。同時,港口施工建設經常會造成沿海養殖物損害,受害的農民一般是以“海域污染損害”為由提起訴訟。在此類案件中,沿海從事養殖的農民的養殖利益是否合法成為審判中常見的爭議問題,如青島海事法院(1999) 青海法威海事初字第84號判決、(20xx) 青海法海事初字第41號判決、(20xx) 青海法海事初字第23號判決、(20xx) 海事初字第006號判決;大連海事法院(20xx) 大海錦事初字第16號判決;廈門海事法院(1999) 廈海事初字第019號判決;北海海事法院(20xx) 海事初字第004、005、006號判決、(20xx) 海事初字第012號判決等。正如此類案件的某一判決書指出的:“如對其違法利益予以保護,無疑是鼓勵原告可以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可以非法使用海域和非法養殖,其產生的負面效應將是其他公民和法人紛紛效仿,其結果將是對國家法制和國家海域的破壞!比绻鲆暩劭诠芾頇C關或者經營企業進行港口維護和建設的正當職權以及國家海域使用制度,對污染損害賠償責任的成立做過于寬泛的認定,將不利于國家法律的實施。
二、從比較法角度看環境污染侵權存在多元歸責原則
雖然早在侵權責任法出臺之前就有觀點指出,“單一的無過錯原則無法適應變化多端的環境侵權類型,應該建立以無過錯責任為主,公平責任、風險責任、過錯責任為輔的結構體系”。但是更具有普遍性的觀點是,無過錯歸責原則是法治發達國家在應對工業化大生產帶來的污染侵害問題時采取的普遍且唯一原則。這種認識有片面之嫌,單純的無過錯責任無法適應現實的復雜關系,在前文分析的利益困境中,很容易發現法院并未簡單適用無過錯責任,而是從其他角度實際上給環境污染侵權責任的成立附加了其他的構成要件。
1.有的國家在環境污染領域適用無過錯責任有范圍和條件限制
在比較研究中一般將德國環境責任法第1條作為德國對環境污染侵權采取無過錯歸責原則的依據。但是該條的內容是:“由于附錄一列舉之設備對環境造成影響而導致任何人身、健康受損或財產損失,設備所有人應對受害人因之所生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很明顯,相對于我國的環境污染侵權責任條款附加了前提條件,即只適用于環境責任法中附件一詳細列舉的96種“設備”造成的環境污染侵權損害。立法對嚴格責任的適用沒有給法官留下任何靈活把握的空間。此外,德國環境責任法第5條還規定了“忍受限度”內的免責:“如果設備運行符合預期目標及相關規定,且財產僅遭受輕微損失,或者根據當地普遍情況,損害在可以忍受的合理限度內,對于財產損失的損害賠償責任應予免除。”就“忍受的合理限度”問題,日本的司法實踐作了進一步探索,在環境污染案件中可以用“忍受限度論”或者“新忍受限度論”判斷的過失完全取代通說中的過失和違法性的二元可歸責性結構。
即忍受限度的衡量要考慮以下因素: (1) 受害人方面的損害的性質(健康損害、精神損害和財產損害)及其輕重情況;(2) 加害人行為的社會評價(公共性、有用性);(3) 設置防止消除損害設施的狀況; (4) 是否遵守管制法規; (5)客觀方面的工廠所在地; (6) 據先住后住關系等周邊情況個別地確定忍受限度。相反,在我國侵權責任法第65條規定的“因污染環境造成損害的,污染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沒有任何前提,成了一條“抽象規則”,適用范圍只能取決于司法實踐如何解釋“污染”。隨著人類知識的發展,乃至整個發展觀念的轉變,人們認識到自身所有的生產行為都會帶來環境影響,有正面的也有負面的.,“污染”的適用界限實際上是人類的所有行為。侵權責任第65條可能會成為一項抽象規則適用于所有的人類活動。
2.有的國家對部分環境污染糾紛適用不動產相鄰關系調整
在德國,環境污染糾紛不僅受環境責任法調整,還受到民法條款調整,其中德國民法上有關“不可量物侵入”的規定也在發揮調整環境污染糾紛的作用,即第906條規定:“在干擾不損害或者較輕微損害土地的使用的范圍內,土地所有權人不得禁止煤氣、蒸汽、臭氣、煙氣、煤煙、熱氣、噪聲、震動和其他來自他人土地的類似的干擾的侵入。如果此類干擾對土地的通常使用或者對土地的收益所造成的妨害超出預期的程度,所有權人可以要求適當的金錢賠償!睆奈牧x上看,對于相鄰關系的環境污染糾紛并沒有采取無過錯歸責原則,而是采用了類似“忍受限度”的標準,即“超過通常使用或者預期損害”的程度。第906條還規定了若干判斷標準: (1)依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確定和估價的干涉,不超過在此規定中規定的極限值或者標準值的,通常為非重大妨害; (2) 對于在依聯邦公害防治法第48條發布的并且能夠反映技術發展水平的一般行政規定中規定的數值,適用相同規定;(3) 重大妨害為因按當地通行的使用方法使用他人土地而引起,并且不能夠通過在經濟上可以要求此種使用人采取措施加以阻止的限度之內。其中第(2) 項正是我國司法解釋明確排除的對“排污符合國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為由”的免責。德國民法第906條規定的救濟方式上也有特殊之處,對于其中不屬于重大妨礙的侵入,相鄰關系人有義務忍受,而對于其中重大且用通常方法無法避免的侵入,經過行政許可的營業造成侵入,受害方只能要求金錢補償。
三、環境污染侵權條款適用需要的調整
在審視現有環境侵權訴訟案例后,很容易發現環境侵權條款在侵占其他侵權條款的傳統領域,以至于許多鄰里糾紛都被納入環境侵權領域,有必要通過司法解釋和指導性案例調整環境侵權責任的適用范圍和條件,防止環境侵權責任條款變成新的侵權責任一般條款。同時,環境污染侵權責任條款的適用也有必要進行調整。
1.確立認定污染的“合理忍受限度”標準
在新型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糾紛中,應當運用“合理忍受限度”標準認定“污染”。環境問題類型復雜而且新類型不斷涌現,目前引發訴訟爭議較多的噪聲、光污染、電磁污染問題就還沒有相關法律規范標準!笆裁词俏廴尽边@個判斷在法律上由這樣兩種方法完成:一是讓它成為一個類似過錯的,交由法官來決定的概括構成要件;二是在法律上進行具體列舉,類似于德國環境責任法第1條。目前只能采取前者方式,也就是在立法上給法官概括的指示,才能讓環境侵權責任條款更能適應個案的需要,更能給予當事人必要的保護。通過法條具體列舉的方式,試圖涵蓋所有的污染類型也是不可能的,法律只能回到抽象概括的方法給“污染”一個抽象的定義,或者抽象的標準。實際上兩大法系在污染造成損害的界定上都采取了類似“合理忍受限度”的標準。除了前文提到的德國民法、環境責任法上的規定和日本司法實踐中的學說觀點外,美國1965年的“侵權法重述.
(二)”在判斷對環境有污染的“超常危險行為”時,也采取了類似的標準,要求法官在判斷中考慮:該活動多大程度上不屬于通常的習慣、從事該活動的地點的不適當性、對社會的價值被其危險性超過的程度等。司法實踐中,法院在處理新型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案件時已經在采用該項原則。在“陸耀東訴永達公司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糾紛案”中,上海浦東新區居民受到永達公司經營場所夜間照明的干擾提起訴訟,法院判決支持了受害居民的訴訟請求。在判決中,首先依據《城市環境裝飾照明規范》認定永達公司照明燈光屬于障害光,接著指出“其射入周邊居民居室內的外溢光、雜散光,數量足以改變人們夜間休息時通常習慣的暗光環境,且超出一般公眾普遍可忍受的范圍,光污染程度較為明顯”。在我國司法實踐中,也應當引入類似“合理忍受限度”的認定標準。
在光污染、噪聲污染、電磁污染等新型污染中,要根據當地普遍情況,損害在可以忍受的合理限度內,或者該行為對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有重要意義,對于該行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予免除損害賠償責任。該規定的意義不只是排除一些明顯輕微的環境破壞行為的損害賠償責任,更重要的是對于一些新型的、對環境有負面影響的人類活動,不必要馬上讓其承擔被訴、被禁止,以及承擔賠償責任的風險,而是要給新的營業、生產或者生活方式留有一定的發展空間。
2.運用不動產相鄰關系調整相鄰環境利用關系
在爭訴雙方同為污染企業利用環境,或者同為居民生活利用環境的情形下,應當運用不動產相鄰關系調整環境利用關系。如同德國物權法第906條規定,我國物權法上有關相鄰關系的規定也明顯是要在環境污染領域發揮作用,調整利用環境的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關系。對于不動產相鄰關系之間的大氣污染、水污染、噪聲、光、電輻射等有害物質引起的糾紛,應當適用物權法第90條規定來處理,即“不動產權利人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棄置固體廢物,排放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噪聲、光、電磁波輻射等有害物質”。在水污染糾紛中,特別還要適用物權法第86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應當為相鄰權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庇梦餀喾ㄏ噜応P系調整此類糾紛相比較用環境污染侵權責任調整此類糾紛有明顯的不同。
物權相鄰關系處理的原則要遵循物權法第84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杯h境污染侵權責任中的無過錯責任原則明顯有利于受害方,這種安排是為了矯正現代化工業生產造成的一種實質上的不公平,即一方面是居民的人身、健康權利受到的不可挽回的損害,另一方是實力強大、肆無忌憚破壞環境的大企業。然而,從司法實踐來看,不受限制的環境侵權責任條款的適用范圍已經遠遠超出了這些領域。每個人、企業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同時也有合理利用環境的權利,在不涉及人類生命、健康的情況下,不能將一部分企業利用環境的權利或者“污染環境的自由”置于另外一些企業之上,或者將某一部分居民享受環境的權利置于另一部門居民之上,而且誰處在法律保護的優先地位完全取決于誰受到的損害先出現,或者誰先起訴。因此,我們在不涉及人的生命、健康的相鄰關系環境糾紛中,還是應當發揮物權法上相鄰關__系規定的作用,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處理。
3.環境污染造成人身損害應當適用無過錯責任條款
環境污染侵權責任從本質上看是配置人類利用環境的權利,通過污染妨害排除請求權和損害賠償請求權,它可以直接決定哪些民事主體具有優先利用環境的機會。在多數情況下,通過法律獲得保護的是民事主體的利益和機會,而非環境本身。法律本質上是調整人與人的關系,人與自然的關系影響只是它的間接效果。環境法實施的基本目標首先應當是維持有利于人類生存的環境。因此,在對環境有負面影響的各類污染行為中,應當首先禁止危害人類生命、身體健康的環境污染行為,而且對于生命、身體健康遭受損失的受害人,法律應當優先保護,減少受害人的證明成本,適用無過錯責任。涉及人的生命、身體健康損害的環境污染行為,在司法實踐中可以對“污染”行為做較為寬泛的定義,一些對環境負面影響尚未充分認知的人類活動也可以納入其中,保證人類在遭受生命、健康損害時有充分機會獲得補償。某些對環境有高度危險的生產活動可以納入高度危險責任調整,對環境有高度危險的活動造成環境污染,并導致財產損害的情況,同樣也可以適用無過錯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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