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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勞務派遣合同

        時間:2022-05-12 20:45:13 勞務合同 我要投稿

        勞務派遣合同(匯編15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勞務派遣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務派遣合同(匯編15篇)

        勞務派遣合同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為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 工作,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在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以下工作標準 。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休息兩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周期:按 結算。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和用工單位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 規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八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三、乙方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九條 派遣協議要求

          甲方應當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并將協議內容告知乙方。

          第十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以下內容: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后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用工單位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XX編碼: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業務的需要,雇傭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合同書,共同遵守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務合同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雙方權利義務乙方認真遵守賣場各項規章制度,積極負責完成公司銷售目標和商品陳列標準,保證柜面商品的衛生及充足。

          第三條、勞務報酬支付甲方每月10號根據上月銷售數據支付乙方應得報酬。

          第四條、合同的終止與解除甲乙雙方若提出辭職與被辭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并在一切手續交接清楚后辦理。

          第五條、違約責任甲方每月對乙方提供100元商品免賠責任,超出短少按價格6折承擔。

          第六條、爭議解決甲乙雙方若發生爭議應在相互諒解的基礎上進行友好協商,直至達到雙方滿意。

          第七條、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于甲方蓋章、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3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聯系方式

          戶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社會保險個人編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單位名稱。

          (二)乙方同意根據工作需要,被派遣從事崗位(工種)工作。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

          (四)乙方的被派遣從事工作崗位如發生變化,甲方應與乙方協商一致后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五)乙方應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六)甲方與用工單位派遣協議到期或提前解除時,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單位工作,并協商變更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條款,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A,用工單位實行每天小時工作制,每周工作天,每周休息天。

          B,用工單位實行輪班制,安排乙方實行班運轉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為小時。

          (二)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并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

          (二)甲方承諾每月日為發薪日,月工資元。

          (三)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和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墊付。

          (四)合同期內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應按照不低于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五)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住房公積金。

          五,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由甲方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崗位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崗前進行健康檢查。

          (三)因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危害可能,在用工單位的監督下,乙方須采取以下防護措施:。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照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依法支付乙方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和用工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和用工單位。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附件

          勞動合同變更記錄

          經雙方協商同意,對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勞務派遣合同4

          甲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_________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程、工齡和月工資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_______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國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_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當天牌價電匯給_________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帳戶,并按_________國_________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方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________國_________貨幣支付并匯給中國駐_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_______銀行_________帳戶。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________到________的旅費,并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帳戶。乙方人員從_______返回________,由甲方通過___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期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_________(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人員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周日假和_________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_________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天)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_________的機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它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后,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后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并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_________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愈,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_________的旅費和替換者來_________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_________國通行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種措施。

          2.在_________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和骨灰運回_________的一切善后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_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恤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_服務期間,應遵守_________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_________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_________年,從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期滿后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員在工作_________年后,月工資增長15%。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后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于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后,凡乙方已在_________的人員,不享受從_________到_________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_________至_________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并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_________后,_________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于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它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九條

          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

          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于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于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

          甲方協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第三國實體法,并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_________國_________市簽字。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日

        勞務派遣合同5

          甲方: 地址: 郵編: 乙方: 地址: 郵編:

          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派遣船員服務于甲方“ ”輪事宜,經友好協商,一致確認按下列條款履行本合同。

          一、船員配備

          (一) 乙方派遣的船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按交通運輸部JT20xx-93《海船船員體檢要求》的標準體檢合格; 2. 符合STCW78/95公約中關于船員有效證書和安全值班的要求; 3. 持有主管當局規定的適合從事遠洋運輸業務相應的各種有效證件; 4. 所有船員均須具備甲方認可的海上任職資歷,并能勝任甲方船舶的工作要求;

          5. 接船船長、輪機長、大副、電機員必須具有新造散貨船接船經驗,其他重要職務船員(水手長、機匠長以上)原則上應具有同樣經驗;必須保證至少兩名駕駛員持有效GMDSS操作員證書;機匠或水手中至少保證有一名持有效焊工證且能熟練操作的兼職銅匠。

          (二)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保證所有與派遣船員任職有關的證書有效、齊全、真實、合法。

          (三)甲方將實施相對固定的船員板塊管理。甲、乙雙方共同研究確定板塊內船員,已確定人員原則上只在板塊內進行調換。

         。ㄋ模┘追綉c船員及時簽署雇傭協議,乙方派遣船員的派遣期限具體根據甲方與船員之間的雇傭協議確定。

          二、船舶管理

          第 1 頁 共 4 頁

          (一)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船舶主要技術資料》,并確保該船已經有權檢驗機構及相關主管機構認定處于正常適航狀態,懸掛 國國旗。

          (二)甲方要對船員進行SMS培訓。乙方須按甲方要求的時間計劃,分期分批派員到船,盡快熟悉本船的技術特點,按照計劃完成接船任務。

          (三) 乙方派到甲方船上任職的船長或大副須有經過ISPS規則培訓的證書和相關記錄。且在甲方船上任職期間,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安全管理體系文件、船舶保安計劃等相關規定管理船舶、人員及貨物等。

          (四) 乙方所派船員應按甲方規定對設備進行操作和維護,發現不符合規定的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委托公司報告并報送甲方。甲方應為乙方所派船員在船開展維修保養提供必要的條件。

          三、船員調配管理

          (一) 乙方應按雙方商定的現有在船和后備船員作為甲方接受乙方派遣船員的基礎。在船船員職務提升,需憑船舶推薦信,經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同意后可接任高一級職務。上述船員需調整時,經雙方協商,由甲方在乙方船員中挑選合適船員作替補;若乙方因特殊情況需適當調整板塊骨干船員,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二) 船員調配程序采取填表預配和審核的辦法。乙方至少提前10個工作日將預派的和預公休的船員名單報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審核,若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提出調整意見,乙方應根據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的建議及時調整配員,并經甲方同意。

          (三) 船員應按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要求的時間和指定的地點在國內港口(不含港、澳、臺地區)上船交接班,避免發生因調配疏忽造成船員未能按時到達指定地點接班。若因船期發生變化或改靠它港,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根據實際情況指示船員返家或留駐某地待命或趕赴它港上船,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標準按甲方規定執行。

          (四) 船舶增減人員或定編發生變化需經甲方同意。若船員漏船,乙方應盡快補員,以確保正常營運。

          (五) 船員在船服務期內,因病、傷、殘、亡等原因需要更換時,須經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同意并改派與合同簽定時雙方確認的同等素質船員,所發生更換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四、船員管理和教育

          (一) 船員派出前的管理教育工作由乙方負責,乙方應加強對船員派出前的教育及派出后的跟蹤管理。對抵國內港口的甲方船舶,乙方應適當派員上船了解情況,及時處理船員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并做好船員的思想工作。

          (二) 乙方船員在船服務期內應被視為甲方雇員,在船應服從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管理,嚴格執行甲方建立的安全檢查管理體系的相關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消極怠工或拒絕工作,影響正常營運。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有權派員上船檢查船員在安全生產、維修保養及遵紀守法等各方面的工作;有權按其體系文件規定對船員的職責履行情況、業務技術能力等進行檢查、考核和跟蹤指導。

          (三) 乙方船員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船員如有違紀違規者,甲方或船長應提出事實根據,形成書面調查報告后通知乙方, 甲乙雙方及時磋商尋求一致的調整解決辦法。

          (四) 乙方船員因倒賣、吸毒、販毒、賭博等及其他違反港口法規而被罰款,責任和費用均由船員本人負責。

          (五) 甲乙雙方賦予船舶領導充分的船員管理權限,支持其工作。船舶領導應以身作則、認真負責、大膽管理、監督落實船員的崗位職責,不得放棄管理責任。

          (六)甲乙雙方應加強聯系,交換意見,及時通報船舶動態和船員管理情況,全面了解船員思想情況,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船員管理工作。

          五、船員的各種保險和勞動保護

          (一) 乙方船員在船服務期內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棉衣、雨衣、雨鞋、工作手套等均由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負責發放。勞保用品的使用管理應遵守其有關規定。

          (二) 乙方船員在船服務期內,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應負責為乙方船員向保險機構投保。

          (三) 乙方船員在船工作期間,發生傷、病、殘、亡,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負責向保險機構索賠。從保險機構得到的傷、亡賠償金(包括事故處理費及相關善后處理費用),需扣除甲方代墊的相關費用。如乙方船員所得理賠額高于現行有效的中國及事故發生地國家相關法規及司法解釋規定的理賠標準,則甲方或甲

          方委托公司不再承擔經濟及社會責任。

          六、船舶航行區域

          如船舶即將進入或已經進入保險人規定的戰爭或戰爭危險區域、高危傳染病疫區時,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應為船員投保特別險并應盡快通知乙方和船員,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教育和說服船員服從調度。

          七、合同的終止和仲裁及修改或補充

          (一)若因不可抗力而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有責任協助乙方將船員安全遣返。

          (二)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前解約的,應提前2個月書面告知另一方。

          (三)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雙方發生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無法通過協商解決的應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修改或補充的條款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即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 年。期滿前3個月雙方均未提出終止本合同的,合同期再自動順延 年,以此類推。派遣費用由甲、乙雙方根據具體配員情況另行商定并自首批船員登船之日起計算。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華洋海事中心 代表: 代表:

         。ê炚拢 (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船員勞務派遣合同范本【4】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同6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同7

          第一,跟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你和公司建立了勞動關系,如果出現勞動糾紛,你可以直接找公司解決。如果是和勞務機構簽訂合同,則出現勞動糾紛,你只能找勞務機構解決。

          第二,有些勞務公司是皮包公司,如果出現糾紛,將損害勞動者的權益。

          第三,勞務機構的出現,就是為了避免公司的人力資源成本增加,解決了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的問題。

          第四,和勞務公司簽合同,由于關于勞務派遣的法律不健全,導致有些問題無法解決,比如一各派遣機構在具體協議內容和標準上做法不一、一些責任問題沒有解決辦法、發生爭議也無法解決。

          和勞務公司簽合同有利有弊。

          勞務公司的主要業務就是勞務派遣又稱人力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雇員租賃,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并支付報酬,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勞動力給付的事實發生于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之間,要派企業向勞務派遣機構支付服務費,勞務派遣機構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務派遣業務是近年我國人才市場運用一種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區、跨行業進行。

          和勞務公司簽訂合同,有以下有利:

          1.勞務公司一般比較好找,出現糾紛時能夠立即處理;

          2.勞務公司在國內注冊,受國內法律法規制約,免除勞工面對的法律風險;

          3.勞工的報酬由勞務公司支付,沒有后顧之憂。

          其弊有

          1.因為勞務公司作為有償中介,所以雇主的工資一部分需要給勞務公司;

          2.由于勞務公司介入,法律關系比較復雜,因此容易產生糾紛

          3.勞工與雇主之間的`溝通不夠直接,互動不夠。等等

        勞務派遣合同8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協議期滿前30日內,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或終止手續。

          二、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1)____________崗位,______人數,工作的內容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____________崗位,______人數,工作的內容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乙方保證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于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并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3、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連帶責任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______人,為(常白班、班運轉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______人,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并告知員工。

          2、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和帶薪年休假權利。員工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乙方規定商定。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征得員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1、員工享有與乙方同崗位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員工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______)方式:

          (1)員工實行月薪制,每月為______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規定執行。

          (2)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員工的基本工資為每月______元;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規定執行?冃И劷鹩梢曳街苯影l放。

          (3)員工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方的____________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員工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4、員工從事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夜班勞動、高溫等作業的津貼、補貼,按國家和乙方有關規定或集體合同執行,并由乙方直接支付。

          5、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員工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______)方式結算:

          (1)由甲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2)由乙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員工的工作(屬于、不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員工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負責定期為員工進行健康檢查。

          3、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并不視為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員工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及員工協商續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員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對員工的義務,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4、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5、員工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甲方和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八、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3、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九、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____________。

          2、費用結算標準和方式:____________。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爭議,應當依法處理。若因員工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積極協調解決,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并依法將本協議內容告知員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9

          甲方:

          乙方(單位):

          甲、乙雙方根據《中國勞動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協議并共同遵照執行。

          本協議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協議期內,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期限以乙方的使用期限為準。(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終止、解除勞務關系的,派遣人員與甲方的勞動合同關系自行終止、解除。)

          第一條根據乙方要求,乙方所需勞務派遣人員實行自行招聘和委托甲方代招聘兩種招聘方式,委托甲方定崗招聘的勞務派遣人員,須嚴格按乙方招聘的要求給予推薦。

          第二條甲、乙雙方間的權利、義務須嚴格按勞動法規及商定協議執行。甲方勞務派遣人員應嚴格遵守乙方的勞動紀律,保質保量的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非定崗招聘的人員應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提供符合條件的勞務派遣人員。

          2、按照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及時為勞務派遣人員辦理錄用備案、合同簽訂和鑒證等各項用工手續。

          3、為勞務派遣人員代繳納養老、工傷、生育、失業、醫療等各項社會保險金及外來人員綜合保險,并負責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社會保險的繳納、申報、申領或關系轉移等相關手續,乙方予以配合。

          4、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跟蹤服務,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廠紀、廠規培訓,國家法律、法規的教育。

          5、對乙方依法解除、終止派遣人員勞務關系的,應及時為其辦理勞動關系中止和社會保險中止等事宜。

          6、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由甲乙雙方保存。

          7、甲方配合乙方處理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因用工關系所產生的糾紛。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建立勞務派遣關系前,應向甲方書面申請并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相關材料及復印件。

          2、負責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規定的工作環境,保證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3、乙方根據《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勞動合同》中約定規定,留用或解除、終止勞務關系的派遣人員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和個人。

          4、乙方協助甲方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管理,因乙方不能及時按甲方要求辦理勞動事務代理,所導致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工資拖欠、社會保險遲繳、中斷等,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務派遣合同范本閱讀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單位勞動保障代碼□□□□□□

          法定代表人 郵編□□□□□□

          甲方注冊登記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個人勞動保障代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

          戶口所在地 戶口性質

          現居住地址 郵編□□□□□□

          聯系方式

          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實行試用期制度的,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派遣單位、派遣期限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甲方派遣乙方到 單位工作。

          (二)派遣期限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的工作需要,安排其在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按時完成勞動任務,并達到用工單位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執行下列 種工時工作制。

          a、標準工時制。具體工作時間為 。

          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c、不定時工作制。

          注: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要經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

          (二)甲方有義務督促用工單位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有關休息休假規定,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權益。

          五、勞動報酬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本人工資執行下列 條款。

          a、乙方的工資按照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確定。

          b、甲乙雙方協商約定月工資 元。

          c、用工單位實行計件工資制。甲方有義務監督用工單位在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用工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其他形式

          。

          (二)甲方于每月 日之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享有最低工資保障。

          (三)用工單位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 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甲乙雙方約定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月標準為 元。

          (四)合同期內乙方無工作期間,甲方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報酬。

          (五)甲方不得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費用。

          (六)甲方跨地區派遣乙方的,乙方的勞動報酬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其中,規定應由乙方繳存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三)乙方按規定享受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按照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甲方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

          (六)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執行國家就業準入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不斷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因乙方派遣期滿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甲乙雙方應簽訂變更協議,確認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

          九、勞動合同解除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被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者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4、因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用工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工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一、法律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履行勞動合同。

          (二)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三)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或者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的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其它事項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甲方應如實將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告知乙方。

          (三)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本合同不得代簽和涂改,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表達有關勞務派遣協議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工商登記:注冊類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編號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證編號

          乙方(被派遣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

          文化程度 聯系方式

          戶籍所在地址

          現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

          個人社會保障卡號 就業登記證號

          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簽訂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從 年____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在用工單位符合法律規定的“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崗位(工種)在合同附件中明確。乙方應當按照用工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二)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的工作需要在相應的工作地點工作,但僅限于 范圍(所在市),具體工作地點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三)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用工單位工作,并服從用工單位的管理,遵守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并已公示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乙方同意用工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評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后的工作崗位也須符合“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執行相應的工時制度,具體工時制度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二)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工作時間法律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與身心健康,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乙方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當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并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安排乙方補休。

          (三)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辦法由甲乙雙方與用工單位共同協商確定。

          四、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應當根據勞務派遣協議約定,要求用工單位保證乙方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即對乙方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乙方的具體工資標準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二)乙方在勞務派遣期間患病、休假期間的工資標準按照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有關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三)用工單位連續使用乙方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合理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即用工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

          (四)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于每月 日之前向乙方足額支付工資,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的無工作期間,甲方應當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報酬。

          (五)甲方應當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和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履行對乙方的義務。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待遇。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依法在用工單位所在地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由甲方代扣代繳。甲方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乙方,并為乙方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提供幫助。

          (二)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其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甲方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乙方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請工傷認定申請。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一)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事先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具體崗位是否具有職業危害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二)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共同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落實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事先告知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共同執行國家就業準入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為乙方提供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不斷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

          七、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犯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和用工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可撥打全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統一受理舉報投訴電話12333、工會統一投訴電話12351);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三)乙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未歸還甲方或者用工單位的財物、技術資料等,或者未根據甲方規章制度、雙方約定辦理工作手續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嚴格履行。

          八、其它事項

          (一)甲方應當如實將其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告知乙方。乙方已知曉甲方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且無異議。

          (二)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乙方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三)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變更本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注明變更日期。一方要求變更的,應當將變更要求書面送達另一方,另一方應當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作出書面答復。逾期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四)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乙方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辦理工作交接。乙方工作交接完畢,甲方應當依法支付經濟補償,并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五)因乙方派遣期滿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雙方應當協商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并以勞動合同附件形式予以確認。

          (六)本合同不得代簽和涂改,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附件包括: 。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同10

          甲方:(派遣單位)

          乙方:(用工單位)

          為了滿足乙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框架內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乙方將本單位所需的安保人員交由甲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派遣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 8 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2 日;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并告知員工。

          2、休息、休假:按國家和乙方的規定執行。

          3、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征得員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1、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15 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銀行發放)。

          2、具體辦法按照已規定執行。

          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的勞動,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

          4、派遣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社會保險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以及個人所得稅;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并不視為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

          3、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

          4、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3、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4、員工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工資費用、社會保險費和勞務派遣服務費。

          2、費用結算標準:

          (1)勞務工工資費用由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及應發放的員工的工資總額按月支付甲方。

          (2)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的參保繳費手續,由甲方負責,保險費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派遣員工總數每人每月RMB 元標收取勞務派遣服務費。 甲方向乙方派遣勞務人數 人(共計 元)

          (4)、乙方每月 10 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賬戶,并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5)、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 6)、勞務派遣人員的每月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乙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乙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合同期為 一年,自20xx 年6 月 13日起,至20xx 年6 月13 日止,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無疑義,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11

          甲方(勞動力派遣單位):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派遣人員):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聘并派遣乙方到____________(被派遣單位)崗位從事工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聘用合同期為____個月。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個月。

          第二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核發聘用制工資、代收代繳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并有償提供保管人事檔案。

          第三條 甲方根據被派遣單位每月提供的薪酬標準,在收到被派遣單位支付的款項后____日內發放給乙方。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按當地統一的標準和比例,由甲方代收代繳。

          第四條 在派遣合同期內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服從領導,遵守用人單位的勞動紀律、職業道德和崗位職責,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提高職業技能和安全操作水平;忠于職守、履行職責、誠實可靠、作風正派、服從管理、積極完成被派遣單位分配的各項任務,維護企業利益。

          第五條 乙方在被派遣單位工作期間,按崗位(工種)享受勞動保護用品待遇。

          第六條 在合同期間乙方違反被派遣單位管理規章或操作規程給被派遣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或損害聲譽的,按被派遣單位的有關規定,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在合同期內中遇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時,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與替崗人員妥善辦理交接手續并及時向被派遣單位交回設備、工具等物品后方可離崗,否則造成的有關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提供或泄露被派遣單位的商業秘密,保障被派遣單位的合法權益,維護被派遣單位的利益和社會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乙方如因工致傷、殘、亡,乙方或其家屬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會同被派遣單位協助乙方或其家屬,按國家和當地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九條 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合同期滿或因故解除;

          2.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

          3.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違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企業秘密等,在經濟或企業形象等方面給被派遣單位造成嚴重損失或不良影響;

          5.乙方因主觀原因,不能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勞動定額和工作任務;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被派遣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7.勞動法律法規確定的其他情形;

          8.因被派遣單位生產經營等情況發生變化,業務范圍縮小或取消時,被派遣單位對甲方派出人員進行精簡等原因乙方不能繼續工作的;

          9.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條 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被派遣單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提出解除合同,均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合同期滿,合同自然終止。雙方需要并愿意續簽合同時,應在合同到期當月辦妥續簽手續。

          第十二條 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或損害對方聲譽的,均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經濟賠償。責任在乙方,除經濟賠償外,還要賠償培訓期間的一切費用。

          第十三條 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被派遣單位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簽字)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證機關(蓋章)____ 簽證人(簽章)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合同1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務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本協議期限為______月。本協議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1、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用工單位必須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確定工作時間。

          2、用工單位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五、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務的月勞務報酬根據用工單位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不低于用工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其他福利待遇由用工單位與乙方協商確定,并由用工單位直接支付。

          2、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資標準。

          3、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六、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約定參加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八、規章制度

          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服從用工單位管理,并嚴格遵守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九、勞務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務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2、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務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3、乙方按照雙方約定,及時辦理工作交接和有關手續,在辦結工作交接時,用工單位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

          十、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用工單位留存_____份。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13

          雇請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電話

          服務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電話:

          因安保業務需要,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信務實、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雇請保安人員的有關事項特簽訂如下協議,雙方愿共同遵守并履行。

          一、雇請人數:甲方因安全保衛工作需要, 向乙方雇請保安人員2名,要求身高1.75米以上,政治可靠,無犯罪記錄,身體健康,熱愛本職工作。

          二、服務區域:

          三、協議期限:本協議期限自年月日開始至年月日終止。服務期滿后如需延期,提出延期的一方應當在本合同期滿的前兩個月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由雙方重新簽訂服務合同。

          四、服務內容:

          1、維護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承擔安全防范、全天侯治安巡視、門崗及其它崗位的執勤守衛等;

          2、負責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即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爆炸、防治安災害事故,保管理區域內財產和人身安全)。

          3、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費用支付明細及支付方式

          1、保安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由乙方負責發放,住宿由甲方負責解決(被褥等生活用品由乙方提供)。

          2、甲方付給乙方每人每月保安服務費¥元(包括工作日、周末、節假日等值班費),每月共計服務費用¥元,每年合計保安服務費¥元(大寫:整),除了上述費用外,保安人員的伙食費用、上班途中必須的交通費由乙方負責解決,工傷事故費用由乙方配合有關部門依法給予解決。

          3、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三個月10日之前以乙方出示的有效發票為依據,以轉賬方式支付乙方該季度保安服務費。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制定管理區域內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防范和人員、物資出入等規章制度,并監督物業使用人遵守執行;

          2、為乙方保安工作的開展提供必要的保障條件,如提供工作場所、配備必要的保安器材、設置良好照明等;

          3、乙方保安人員在實施維護甲方利益過程中,甲方應提供相應的配合和協助;

          4、對乙方提供的保安服務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并可對乙方工作提出整改建議;必要時可要求乙方對不稱職的保安人員進行調整。

          5、保安員如需請假,必須經過甲方主管負責人同意,報乙方有關部門批準,乙方要及時派員頂替。

          6、甲方應保障保安員一年集中休假一個月,具體休假時間由甲方根據工作計劃安排。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甲方制訂的管理區域內相應的各項規章制度,對管理區域內發現有違反安全管

          理制度行為者,應當予以勸阻、制止或及時向甲方報告;

          2、根據管理區域內保安服務的需要,派遣相應數量、具有保安員資格的保安人員;保安的具體數量和人員在乙方派遣前需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

          3、負責對保安人員的日常管理和業務培訓,并承擔其職務行為責任;

          4、做好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如發生安全事故時,應當采取應急措施,協助甲方做好救助工作;

          5、乙方應當與提供的保安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乙方保安人員的工資、獎金和各項福利待遇、社會保險由乙方負責。因保安人員的一切勞動合同糾紛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6、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條件或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應于甲方提出更換要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予以更換。

          八、保安人員職責

          1、依法執行本合同所列執勤區域內的守護等治安防范任務;

          2、依法查驗出入執勤區域人員的證件和物品的出入手續;

          3、做好執勤區域內的守衛、巡邏和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爆炸、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工作,糾正和制止違反安全管理的行為;

          4、保安人員在履行職責時,應當身著統一的保安服裝,佩帶標志和保安人員執勤牌,攜帶保安人員工作證。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職責。

          九、違約責任

          1、對于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職責,甲方有權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乙方保安員未能妥善提供安保服務,保安員有失職、違法、違紀行為,或因保安員原因與客戶發生糾紛、爭執的,甲方有權扣減相應的保安服務費用;

          3、乙方對保安員保安服務范圍內的行為負責,如因保安員原因未妥善履行本合同項下安保義務,或因保安員失職造成甲方人員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發生重大經濟損失(即一次損失或者累計損失達到10萬元),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支付給甲方三個月保安服務費用的違約金并承擔賠償責任。

          4、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當賠償對方三個月保安服務費用的違約金。

          十、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十一、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單位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并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人或委托人簽名:乙方法人或委托人簽名:

          甲方單位公章: 乙方單位公章:

          年月日

        勞務派遣合同14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東莞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

          如下協議:

          一、派遣協議期限:

          協議有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協議期限屆滿,因乙方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存續的,本協議隨之順延至乙方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的情形全部消失而終止。

          二、勞務派遣崗位及人數

          甲方使用乙方派遣勞務人員的崗位及人數以雙方簽字或蓋章的附件為準。

          三、勞動合同的制定和執行

          甲乙雙方應共同制定《勞動合同》,乙方應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明確甲方、乙方以及乙方派遣人員三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四、勞務人員招聘

          1.甲方應提前三天向乙方提供招工信息和要求,招用勞務人員條件、工作崗位、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工資待遇、工作期限及其他條件。

          2.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面試的勞務人員須攜帶有效證件、照片、復印件。

          3.甲方有權選擇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同時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在本企業內部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崗位。

          4.在乙方不能滿足甲方用工需求的情況下,甲方可根據業務需要,代乙方招用勞務人員,并在七天內告知乙方,由乙方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到勞動部門辦理招工手續。

          5.甲方應與勞務人員簽訂崗位協議并明確崗位職責

          五、勞動保護

          1.乙方派遣前對勞務人員進行崗前的職業道德、交通安全法規等教育。

          2.甲方負責入職后的勞動紀律和安全教育,并將甲方有關的規章度和工作行為規范及違規處理辦法,以書面形式告知勞務人員。

          3.甲方應向勞務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場所和勞防用品。

          六、勞動報酬

          1.由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享有與甲方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

          2.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且根據經濟效益確定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

          3.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用工制度。

          5.乙方每月按甲方對勞務人員考核的依據結算勞務工資,不得克扣勞務人員的勞動報酬,并在約定的時間委托銀行代發,并負責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且及時將工資簽收單提供給甲方。

          七、工傷處理

          1.勞務人員在務工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首先采取急救措施,同時通知乙方到場共同處理。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工傷相關的證據資料,以便乙方向勞動及有關部門申報。

          3.甲方應積極配合協助乙方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八、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一條、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三條、第八十四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二條的應承擔法律責任或支付賠償金。

          九、發生下列情況甲方可將派遣人員退還給乙方:

          1.甲乙雙方派遣協議期滿的;

          2.甲方的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原派遣協議無法履行,甲乙雙方提前終止協議的;

          3.被派遣人員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終止使用關系或勞動關系的;

          4.試用期被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5.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勞動紀律或者規章

          制度中應有明確的應當解除勞動合同勞務關系的條款,并以書面形式告知派遣人員)

          6.如發現冒名頂替或使用假的身份證和假的證明或發現簡歷和個人資料與事實不符合的;

          7.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工單位造成損害的;

          8.被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9.患病或非因工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10.玩忽職守,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

          11.不能勝任工作,通過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2.甲方與乙方訂立派遣協議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與派遣人員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

          13.除與乙方建立勞動關系外,還與其他用人單位建有勞動關系,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15.以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等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十、費用計算

          1.若派遣人員在100名以下,則甲方按每人每月_______元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工管理費;若派遣人員在100-200名之間,則甲方按每人每月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勞務工管理費;200名以上,則按每人每月_______元支付

          2.甲方應在每月15日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工資、社保費、管理費及其他應支付的費用劃入乙方指定賬戶:

          帳戶名:

          帳號:

          以發票作甲方付款憑證。

          十一、其他約定

          1.本協議內容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東莞市法律法規有悖的,按國家和東莞市法律法規執行。

          2.本協議未盡事宜再商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乙方有義務對已經(或將要)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進行保密,商業秘密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技術信息;經營計劃和經營狀況;雙方共同簽署的文件資料;商業操作手段;業務經辦流程;

          收費標準和財務數據;其他依法受到保護的事項,否則甲方可無條件解除本協議,并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蓋章)代表人:(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15

          勞務輸入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F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

          1、甲方同意乙方根據甲方提出的用工需求和聘用勞務人員的條件、名額和崗位等,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

          2、甲方負責對派遣員工進行安全培訓、崗位職責等崗前培訓。

          3、乙方受甲方委托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務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4、本協議簽訂時,乙方派遣員工共人,在本協議履行期間派遣員工數量變更的,以實際人員數量為準。

          5、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的勞務費為其中包含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乙方需按照國家及地方規定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其中員工個人承擔的部分由乙方在派遣員工工資中代扣代繳。

          6、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7、甲方對派遣員工上崗前要進行培訓,經常進行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勞動保護。一旦發生工傷亡事故,乙方派專業人員協助甲方妥善處理,由甲方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補償。

          8、甲方有權解除工作期間不遵守規章制度的派遣員工,發生的相關經濟補償由甲方承擔,乙方及時配合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事宜,確保甲方的工作能正常運行。

          9、本協履行期間,如發生有關條款與國家現行政策不符時,雙方另行商定修改有關條款內容,協商不成立即終止執行本協議,或因一方遇到特殊情況確需提前解除協議,經雙方協商終止本協議。

          10、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從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暫定從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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