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會干部考核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生會干部考核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生會干部考核制度1
一、會議制度
(一)、具體要求
1、會議分部長會議、部門工作會議;
2、例會無特殊情況定時召開,如有特殊情況由團助、學生工會主席另行通知;
3、開會時應帶好筆記本和筆,提前五分鐘到場,對通訊工具靜音或關機,不得在會議期間隨意進出場,保持會場秩序;
4、各類會議開始前進行點名,并由團學各負責人作好記錄;
5、凡不能準時參加會議的學生干部,須在會議前向各負責人請假。
6、在布置各項工作后,如有不同意見可以在會議上及時提出或會后向個人負責人突出,再同意向團委副書記匯報,并做好相關記錄。
二、學生會值班制度
1、值班人員:團委學生會各部長及副部(由學生會主席具體安排時間及人員搭配;
2、值班時間段:中午11:50-12:20(勞動部點名),放學值班至16:30,值班人員負責好中午和放學后學生會的衛生工作。
3、當天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位,不得無故缺席,不得遲到、早退,有事須提前一天向學生會主席請假,并及時做好換班安排。
三、請假制度
1、團委學生會例會、值班及有關活動原則上不得請假,若有特殊情況必須履行請假手續;
2、未履行請假手續或沒有特殊情況缺席而補假的',均做無故缺席一次處理。
3、例會、值班及活動按缺席次數,在期末總評時相應基礎上扣除;缺席一次扣一分,三次以上予以通報批評。
四、財務管理制度
1、學生會財務管理由團委副書記總體組則,受全體成員監督;
2、各部門開展活動需要經費時,應提前列出詳細預算并提交團委副書記審查;
3、向老師報銷或報賬時應使用有效發票。發票抬頭:上海市商業學校(具體以團委副書記意見為準),所有發票背面應注明用途,并由經手人簽字或證明人簽字,注明日期;
4、用款部門應在活動結束一周內報銷或報賬;
5、部門申請采購的報銷流程:各部門以書面形式,報預算給各負責人,再由團委副書記審批通過后才能進行購買,沒有按流程辦事的部門或個人所購買的物品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五、文檔管理制度
1、團學各部門每學期期末須上交一份部門工總總結(內含一學期所有工作),并在期末例會上做相關交流;
2、團學各部門在開展各項活動,都需事先寫出活動策劃,在活動結束后進行總結,并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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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會干部是做好學生工作的一支骨干力量,充分發揮學生干部的作用是培養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的重要途徑,為加強學生干部管理工作,調動學生干部的積極性,搞好各項工作,根據學生會章程,特制定本條例。
學生會干部應具有堅定的政治方向,政治思想好,學習成績優良,熱心社會工作,責任心強,能以身作則,善于團結同學共同工作,能正確處理工作和學習的關系。
學生會要為全系學生創造良好的學習環境,要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從嚴管理,優化管理結構,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引導學生爭優創優,形成良好的校風、學風。
本細則所稱量化考核是指對學生干部的各項工作成績以分值的形式表現出來。
(一)學生干部的考核內容:
1、學生會成員基本工作完成情況
2、工作能力及效率
3、創造性
4、工作積極性,奉獻精神
5、團結情況
6、紀律性
7、學習成績
(二)、考核途徑:
1、考核工作由學生會辦公室具體實施,最終報送學生會主席團審定,并對外公布考核結果。
2、收集途徑
(1)學生會辦公室為各部門設置并管理檔案。各部門必須緊密配合協作,共同抓好考核工作。
(2)辦公室組織成員到各部門檢查與抽查。
(3)查看各部門的上報材料。
(4)工作計劃上交情況。
(5)檢查活動記錄本。
(6)通過開學生討論會,獲得反饋信息。
(三)考核細則:
一.學生會成員基本工作完成情況。(共30分)
1.對上級安排的工作完成情況。(8分)
2.本職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及本職工作組織情況。(8分)
3.按時交納工作計劃、工作總結等書面性材料情況。(4分)
4.定期召開或參加學生會及各部門或部長例會記錄情況。(5分)
5.定期向上級反映工作的取得支持與聯系情況。(5分)
二.工作能力及效率(共20分)
1.處理問題需效率高,速度快或善于組織協調以提高辦事效率;在使用干部上有吸引力,調動積極性迅速,善于推薦人才;所負責工作成績顯著。(15—20分)
2.處理問題需組織交待、催辦、效率一般;能根據個人特點安排工作,推薦人才,但缺乏吸引力,不能較快調動人員的積極性;所負責校級、班級工作成績一般。(9—14分)
3.工作效率低,需催辦幾次才能完成,影響工作進度;在組織和推薦人才方面不見成績;所負工作成績較差。(0—8分)
三.創造性(10分)
1.有強烈的創新意識,能夠提出本部較完整的改革方案或較成熟的工作建議,在工作中能發揮主觀能動性,更好地開展工作,工作當機立斷,果斷利索,有較強的果斷性和決策能力。(8—10分)
2.基本滿足于工作現狀,但有時有合理的改進意見,能對一般問題作出決斷。(4—7分)
3.缺乏創新意識,不能向上級和有關部門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辦事拖拉,不果斷。(0—3分)
四.工作積極性,奉獻精神(10分)
1.工作主動積極。熱愛本職工作;份內外事都主動關心,能積極幫助其它部門完成工作,勤勤懇懇,任勞任怨。(8—10分)
2.能以集體為重,對工作能負責,本職范圍內工作能動性強、能主動做好工作。(4—7分)
3.工作被動,需外界推動,態度生硬,欠勤快,缺乏甘做路石精神。(0—3分)
五.團結情況(10分)
1.善于團結各種類型的人共同工作,寬宏大量,胸襟寬闊,嚴于律已,善于聽取各種意見,同學反映很好。(8—10分)
2.不善于團結和自己意見不同的同學共同工作,對人對已都有要求嚴格,有一定的`群眾基礎,同學反映較好。(4—7分)
3.不善于團結同學,工作活動圈子小,同學反映一般。(0—3分)
六.紀律性
1.例會及重大活動出席情況。無故缺席一次扣5分;病假或事假,遲到或早退無充足理由一次扣2—4分。
2.違反辦公室制度的按辦公室制度規定扣1—5分。
3.對文件、資料、圖章的損壞,扣2—5分。
4.違反校規校紀現象按情節扣5—10分;受學校警告或警告以上紀律處分者一律退出學生會。
七.學習情況(10分)
1.平均績點3.4分以上(9—10分)
2.平均績點3.0分以上(5—8分)
3.平均績點2.5分以上(1—4分)
4.平均績點2.5分以下者為零分
5.在校內競賽活動獲獎者
系級獲獎一項加2分
院級獲獎一項加5分
校級獲獎一項加10分
非校內競賽由團委酌情給予加分
八.加分情況
1.在學生會工作中有特殊貢獻者,視情況給予1—5分的加分。
2.主席團有權給認為比較優秀的成員給予1—3分的加分。
3.所在集體(班級,團支部,寢室)獲校級以上稱號。加5分(不累加)
考核辦法:
1、評選工作由團委、學生會主席、副主席、辦公室牽頭組織,對象為全體學生會成員。
2、按照考核基本內容的規定,每學期對全體成員做一次總結,考核成績分為優(80—100分),良(65—80),中(50—65),差(50分以下)四個等級。一學年把兩學期成績匯總。
3、每學期按照“優、良、中、差”四個等級進行依照相關條例給予不同的處理。上學期被評為差的成員將被勸退出學生會。
九、制度解釋權:
本制度由長沙理工大學城南學院經管二系學生會制定,本制度的解釋權由系團委享有,自通過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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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對象:
院團委、學生會干部
二、考核原則:
1、實事求是原則:制定考核辦法,開展考核工作都必須從被考核者的實際出發,不能違背事實。
2、民主公開原則:在考核中要認真聽取廣泛意見,確保考核結果全面準確。考核的結果要在全體會議上公布。
三、考核目的:
為了更好的加強對學生會干部自身的管理,提高—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做到對學生干部的管理有明確依據,特制定院學生會干部的考核制度。
四、考核說明:
1、院團委學生會干部、成員考核實行“百分制”;
2、各考核項總分為100分,其中基本分為60分,在其基礎分上進行各項評分細則的加減操作;
3、學生會考核工作由學生會組宣部負責,考核結果由院秘書處進行匯總評比。考核中團總支、學生會主席團互相監督;
4、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考核等級分布如下:65分以下(含65分)綜合評定為不合格,70分— 85分(含85分)的綜合評定為合格,85分以上綜合評定為優秀;
5、考核時間為每學期期末,并公布考核情況;
6、考評結果公開,并接受群眾監督,如有疑問學生會隨時解答;
7、本規定解釋權歸院主席團和組宣部。
五、主要考核內容:
1、個人素質方面:德(思想品德)、識(學習成績)
2、工作方面:勤(考勤情況)、績(工作績效)
六、相關硬性考核條件:
1、有曠課記錄、不良誠信記錄或一學年中寢室衛生部達標三次(含)以上、或受到兩次(含)以上通報批評的主要責任者,考核結果不能為優秀;
2、學習成績未在班級排名前50%名者,考核結果不得優秀;
3、學期中必修課,限制性選修課的考試考核中有一門(含)以上課程不及格者,考核結果不能為優秀;
4、違反校紀、校規或受到警告(含)以上處分者,并視情節輕重,通報批評或建議其辭職;
七、考核內容
組宣部考核制度有兩部分:個人素質考核(思想素質考核、學習成績考核和學風考核)和工作考核(例會考核、活動考核、值班考核、早操考核、日常規范考核和寢室衛生考核)。具體如下:
個人素質考核方面
(一)、思想素質考核
1、具有正確的思想政治觀念,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積極參加各項理論學習及活動,不斷加強理論修養(滿分5分);
2、有良好的個人修養和道德水準,為人誠實、實事求是、堅持原則、起模范作用、遵紀守法及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學院通報批評者每次扣2分;學院通報批評累計達到2次,受到校級通報批評,其考核成績以不及格計,并視情節嚴重予以免職(滿分7分);
3、組織紀律觀念強,有團結協作精神,關心和維護廣大同學的利益,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尊敬師長,禮貌待人(滿分3分);
4、勇于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以身作則,自覺抵制各種不良現象(3分)
(二)、個人能力方面考核
1、熱愛本部工作,掌握所擔任工作的業務基礎知識及其他相關工作知識(3分);
2、能夠去實際工作中不斷研究新情況,提出新見解(3分);
3、有明確的學習目的`,學習態度認真,成績良好(3分);
4、努力學好專業知識,提高自身素質,具體如下:a、學習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得3分;b、學習成績平均在70分— 79分之間,得2分;c、單科有不及格現象為0分;
5、熱愛本職工作,有極強的工作能力和責任心(2分);
6、在實際工作中能夠發揮個人才能和本部職能作用(2分);
工作考核方面
(三)、例會考核(10分):
1、例會缺席者(無故缺席)每次扣2分,早退、遲到扣1分;無故請假者扣2分,請假一次扣0.5分;
2、參加會議人員必須提前5分鐘到會,遲到5分鐘以上者視為缺席。若有特殊情況而不能到會者,要在例會兩小時前請假,否則視為無效,事后請假視為缺席;
3、開會時候,應帶好筆記本和筆,且提前十分鐘到場,勿必把電話調成振動或關機,不得在會議期間隨意進出會場,要保持會場秩序,否則扣2分;
4、凡不能準時參加會議的干部,須在會議前以書面的'形式向組宣請假,如有緊急情況,可先口頭請假,事后補假;
5、布置各項工作后,如有不同意見可以在會議上及時提出或會議后向會議負責人提出不同看法,并由負責人做好相應調整和記錄。
(四)、活動考核(10分):
1、活動缺席者(無故缺席)每次扣2分,早退、遲到扣1分;無故請假者扣2分,請假一次扣0.5分;
2、參加學生會舉辦的活動時,應注意自己的形象,穿著得體,在工作中應積極配合其相關部門,違反者每次扣1分;
3、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具有全局觀念,活動中等很好的協調部門之間、學生會干部之間的關系(2分);
4、具有一定的文字表達能力,開展活動前制定工作計劃,活動方案(2分)
(五)、日常考核(10分):
1、對其本職或本部門的工作,未按時完成或拖拉不履行其職責者和因無故不參加學習會組織的所有活動者扣5分;
2、凡院團總支、學生會主席團要求各部門上交的各類書面材料,沒按規定時間上交者扣2分;(含工作和活動總結報告在工作或活動后一周內交,否則扣2分到4分)
3、沒有認真地組織所屬部門工作,酌情扣2—5分;
4、對團總支、主席團要求的工作任務(本部的、非本部的)無故不執行者扣2—5分,延誤者扣3分;各部參照上述方法執行;
5、要求:各部及學生會主席親自主持召開部門例會和學生會干部例會每月不少于1次,(以本部門和秘書處會議記錄為準)否則扣2分;
6、對工作情況匯報不屬實者,每人次扣2—4分。
7、在干部任用、評優、評獎等方面程序不規范,未做到公開、公平、公正,視情節輕重減1—2分;
8、本部門干部因考試違紀或其他原因受到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的,每人次減部長和主席團成員1分;
9、學期從未深入班級指導工作的,減1分;(以組宣部、秘書處活動考核記錄為準)
10、私自在外租房者扣4分;(視情節嚴重給予免除干部職位和紀律處分)
(六)、晚自習考核(10分):
1、晚自習缺席者(無故缺席)每次扣2分,早退、遲到扣1分;無故請假者扣2分,請假一次扣0.5分;
2、晚自習時在教室大聲喧嘩、打鬧者每次扣2分;
3、晚自習在教室睡覺、看小說、聽MP3、玩手機者每次扣1分。
(七)、寢室考核(10分);
1、寢室地面衛生不干凈,每次扣2分;
2、寢室桌面張亂、物品擺放不齊、被子不疊者,每次扣1分;
3、在寢室內抽煙、喝酒者,酌情扣2—5分,并上報;
4、發現寢室內有違禁物品者,每次扣3分,并上報;
5、在寢室內打架斗毆者,酌情扣4—8分,并上報。
(八)、值班情況(10分):
1、成員在輪到值日時,無故不值日者,一次扣2分;
2、值日人員在值勤時,必須認真負責,違者扣1分;
3、值日人員遲到者扣0.5分;
4、值班負責人應做好記錄,記錄值班時得所做一切事情,并負責保管好辦公室得所有公共財物,如有其它部門借用辦公室的財務,必須做好記錄(借用部門、借用人、借用時間、歸還時間),如果損壞應做好相關記錄,違者扣2分;
5、值班人員嚴禁在辦公室吸煙、喝酒、大牌、嬉戲、打鬧等,盡量保持辦公室安靜,違者扣2分。
(九)早操考核(10分)
1、早操曠勤或無故請假每次扣2分;請假每次扣0.5分;
嘉獎方面:
a、凡重大精神、內容(較有影響的全校活動或傳統活動)或學生會出現重大問題必須向主席團匯報,能及時與主席團反映,視情況加2—5分;
b、整學期工作積極、認真負責者,視其表現情況加1—5分;
c、對每次部門分配到的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并有一定突出成績者,加5分;
d、部門自行組織好學生會舉辦各類活動的干部加4分,干事加2分;
e、一學期都有參加團委學生會組織的集體活動者,加5分;一學期例會、值班全勤者加5分;
f、為維護學生會榮譽和整體利益而作出貢獻者加5分;
g、主席、常務主席下達的任務能順利完成者每次加1分;
h、為學生會制訂好計劃或獻計獻策者,對其作出較大貢獻者每次加5—10分;
i、非本人執勤的而幫助別人執勤者每次加2分;
j、學生委員會上受表彰者每次加2分;
k、在班級中德育量化考核分達到100分者,學生會中加5分;
L、在職期間受到如下表彰或獲獎者:校級加5分/次,區級加10分/次,市級加15分/次,省級以上20分/次;
其他
各學生會干部由院組宣部牽頭考評,秘書處歸納總結評比,主席團監督,考核工作要認真公正,嚴格透明,考核結果向全體院學生會干部公布。
八、考核結果:
將各項考核成績累加,總分在全體院學生會成員中排名靠后者,報團總支、學生處建議撤消其職務。高分者給予表揚。考核結果作為評優評先和入黨的重要依據,并報送學院團總支備案,作為考核和評優評獎的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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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制度:
干部考評內容度由三個部分組成:“日常行為考核”“例會,值班考核”“工作考核”考核制度實行百分制
學生會成員要以身作則,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及學校相關規定
學生會內部量化考核具體如下:
考核內容(100分,實行扣分制):
日常行為考核(30分):
1.不遵守文明禮貌(包括罵人扣2分、說臟話扣2分、亂扔雜物扣3分等)
2.嚴重違紀者,逃寢,逃課扣10分,吸煙者開除學生會。
3.如果出現打架或頂撞老師等現象者由學生會主席團研究,建議老師撤銷其職務。
例會值班考核(20分):
1.例會缺席者(無故缺席)每次扣10分;早退,遲到者扣5分;無故請假者扣8分;請假一次扣4分。
2.例會人員必須提前三分鐘到會,遲到5分鐘以上者視為缺席,若有特殊情況而不能到會者,要在例會開始前請假,并出示有效證明(請假條)。否則視為無效,事后請假視為缺席,違者扣8分。
3.值班人員必須提前三分鐘到崗,遲到者,早退者扣5分;早退,遲到者扣5分;無故請假者扣8分;請假一次扣4分。若有特殊情況而不能到崗者,要在值班前請假,事后請假視為缺席,違者扣10分。
工作考核(50分):
1.工作期間沒有按規定時間到位者扣3—5分(時短扣3分,時長扣5分),無故請假扣5分。
2.工作期間沒有認真負責者每人次扣3—5分(酌情扣分)。
3.上級領導要求的工作任務(本部的,非本部的)無故不執行者扣5—10分,延誤者酌情扣3—5分;各部參照上述方法執行。
4.未按時按量完成本職工作者每人次扣3—5分。
5.對工作情況匯報不屬實者,每人次扣5-10分。
6.工作期間態度不端正,工作散漫者扣5—10分。
7.凡學生會人員在工作期間,必須統一佩戴工作帽和工作證,不準帶金銀首飾,自覺維護學生會形象,違者扣5分。
考核結果:
將各項考核成績相加總分低于60分者由學生會主席團研究,建議老師撤消其職務。61-69分者給與批評處分,高分者給予表揚。考核結果作為評優評先升降職的.重要依據,并由學生會作為考核和評優評獎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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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意義
院學生會作為全院同學的核心組織,為適應新時期的工作要求,加強管理力度,進一步提高學生干部的素質,嚴肅組織紀律性,充分調動學生干部工作中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使學生會工作向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的方向邁進,現依據有關規定,制定本條例。
二、考核和評比原則
民主集中制原則,客觀公正原則,實事求是原則,注重成效原則,獎懲結合原則。
三、考核辦法
1、實行干部自我考評和院學生會考評相結合的'考核辦法。
2、實行日常考核,活動組織,工作表現,部門職責四方面考核成績相加的考核方式進行考核。
四、考核機構
由學生會主席團牽頭,秘書處負責,組成干部考核小組具體負責實施。
五、考核評比程序
學生會干部考核和評比程序:
1、每月月末各部部長、副部長需準備個人總結一份,內容包括一個月內所作的工作和自我評議。并及時交于秘書處備案。
2、由院學生會主席組織干部考核小組進行評議,由秘書處聽取意見后綜合得分得出各部門最終考評成績并記錄在案。
3、每月量化成績將在干部例會上進行公示,如有異議可向主席團提出申訴。
4、公示后若各部干部均無異議,則該考核生效。
六、考核標準
每位學生干部原始分為70分,按以下條例相應加減分數,每一個月進行一次總結,到學期期末將評分結果記錄上報。積分在60分以上者為合格,可繼任為學生干部;積分80分以上者為優秀,可作為評優的重要標準之一,積分60分以下者,為不合格,免去相應的學生干部職務。由表現積極的同學接任。
(一)日常考核
1、無故(包括請假未準,下同)缺席例會扣2分,無故遲到、早退扣0.5分,請假扣0.5分,無故缺席三次者加扣2分。
2、工作計劃、工作總結以及本部會議記錄未及時上交辦公室或敷衍了事每次扣2分。
3、對所安排的日常具體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或在工作中有互相推諉,扯皮現象,導致工作出現失誤或造成一定后果和不良影響的酌情扣3-5分。
(二)工作表現
1、各部門每向學生會遞交一份合格的活動策劃或文件加2分,該策劃或文件得到認可并成功實施再加2分。
2、各部門積極協助其他部門活動的,將記錄備案,在每學期末加至德育量化中。
3、未及時傳達落實校、院文件精神或未按時落實各項工作要求扣2分/次。
(三)工作態度
能做到以下要求者,每月加2分。
(1)在職期間,工作積極進取,表現良好且無不良記錄;
(2)在工作中能發現問題并及時解決問題,使工作能圓滿成功;
(3)能經常與學生會指導老師及學生會主席團交流思想。能做到以上要求者,每月加2分。
(四)值班
學生會實行值班制度,各成員按照值班表輪流值班,值班時間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各值班人員必須準時到達工作地點并及時簽到、簽離。如有特殊情況需請假者應提前告知秘書處,以便值班人員調動。當日值班人員應打掃辦公室的室內衛生。
1)當日未值班并未請假者扣1分2)當日值班遲到者扣0.5分
3)在當日值班過程中發現擅離職守者扣1分
4)若因當日衛生原因而使學生會在院團委的評比中受影響者扣2分
5)值日期間若有人反映學生會成員不佩戴工作證,發現一次扣1分
6)若發現學生會成員在各項活動的評比之中徇私作假,發現一次扣1分
7)態度不認真,不注意禮貌,與同學發生爭執,影響學生會形象者,每發現一次扣1分
七、其他
1、從制度生效之日起,學生會會議(包括:例會、干部會議、部門會議)都要做具體會議記錄,會議記錄在會議結束后由出勤全部人員簽字則為生效,秘書處負責收取、整理,最后交到主席團,以便更好了解學生會具體進展情況;
2、主席團對各部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抽查,如出現違紀情況給予記載并在例會中進行通報;
3、主席團將嚴查各種考核、杜絕人情帳,嚴厲打擊個人主義、小團體主義。以便公平公正的完成各項工作。
4、干部量化成績將作為學院團委學生會干部入黨積極分子選拔的重要依據。
機電學院學生會
20xx年xx月xx日
學生會干部考核制度6
一、考核意義
團委學生會作為全院同學的核心組織,為適應新時期的工作要求,加強管理力度,進一步提高學生干部的素質,嚴肅組織紀律性,充分調動學生干部工作中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使學生會工作向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的方向邁進,現依據《管理學院團委學生會干部、干事考核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條例。
二、考核和評比原則
民主集中制原則 , 客觀公正原則,實事求是原則,注重成效原則 ,獎懲結合原則。
三、考核辦法
1、實行干部自我考評和院團委學生會考評相結合的考核辦法。
2、實行日常考核,活動組織,工作表現,部門職責四方面考核成績相加的考核方式進行考核。
四、考核機構
由學生會主席團牽頭,辦公室、組織部負責,組成干部考核小組具體負責實施。
五、考核評比程序
學生會干部考核和評比程序:
1、每月月末各部部長、副部長需準備個人總結一份,內容包括一
個月內所作的.工作和自我評議。并及時交于辦公室備案。
2、由院團委學生會主席組織干部考核小組進行評議,由組織部聽
取意見后綜合得分得出各部門最終考評成績并記錄在案。
3、每月量化成績將在干部例會上進行公示,如有異議可向主席團
提出申訴。
4、公示后若各部干部均無異議,則該考核生效。
六、考核標準
每位學生干部原始分為70分,按以下條例相應加減分數,每一個月進行一次總結,到學期期末將評分結果記錄上報。積分在60分以上者為合格,可繼任為學生干部;積分80分以上者為優秀,可作為評優或升職的重要標準之一,積分60分以下者,為不合格,免去相應的學生干部職務。由表現積極的同學接任。
(一)日常考核
1、無故(包括請假未準,下同)缺席例會扣2分,無故遲到、早退扣0.5分,請假扣0.5分,無故缺席三次者加扣2分。
2、工作計劃、工作總結以及本部會議記錄未及時上交辦公室或敷衍了事每次扣2分 。
3、對所安排的日常具體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或在工作中有互相推諉,扯皮現象,導致工作出現失誤或造成一定后果和不良影響的酌情扣3-5分。
(二)工作表現
1、各部門每向團委學生會遞交一份合格的活動策劃或文件加2分,該策劃或文件得到認可并成功實施再加2分。
2、各部門積極協助其他部門活動的,將記錄備案,在每學期末加至德育量化中。
3、未及時傳達落實校、院文件精神或未按時落實各項工作要求扣 2 分 / 次。
(三)工作態度
能做到以下要求者,每月加2分。
(1)在職期間,工作積極進取,表現良好且無不良記錄;
(2)在工作中能發現問題并及時解決問題,使工作能圓滿成功;
(3)能經常與學生會指導老師及學生會主席團交流思想。
能做到以上要求者,每月加2分。
五、其他
1、從制度生效之日起,學生會會議(包括:例會、干部會議、部門會議)都要做具體會議記錄,會議記錄在會議結束后由出勤全部人員簽字則為生效,辦公室負責收取、整理,最后交到主席團,以便更好了解學生會具體進展情況;
2、主席團對各部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抽查,如出現違紀情況給予記載并在例會中進行通報;
3、主席團將嚴查各種考核、杜絕人情帳,嚴厲打擊個人主義、小團體主義。以便公平公正的完成各項工作。
4、干部量化成績將作為學院團委學生會干部入黨積極分子選拔的重要依據。
學生會干部考核制度7
考核標準:學生會干部考核主要依據工作熱情、會議出勤、工作效果、群眾反應、行為表現等五個標準進行考核。
一、工作熱情
1、工作積極,熱情高漲為優
2、工作較積極,有熱情為良
3、工作需要督促為中
4、在督促下仍懶散不積極為差
考核方式:向部長詢問
二、出勤
1、在例會或大會中從未缺勤為優
2、在例會或大會中偶爾有一至兩次缺勤為良
3、在例會或大會中有三至四次缺勤為中
4、在例會或大會中缺勤次數較多為差
考核方式:部長統計
三、工作效果
1、部門的工作完成的好或舉行的活動氣氛活躍、流程嚴密、公平公正為優
2、部門的工作完成的較好或舉行的活動氣氛較活躍、流程較嚴密、能公平公正為良
3、部門的工作只是單純完成或舉行的活動氣氛不算活躍、流程有疏忽、但能公平公正為中
4、部門的工作完成的令人不滿意或舉行的活動沒有氣氛、流程有較大疏忽、不夠公平公正為差
考核方式:找組織部成員參與活動了解活動中組織者的.表現及同學反映,詢問成員、部長,向辦公室要各部門的會議記錄。
四、群眾反映
1、群眾反映好為優
2、群眾有負面反應,反應后有所改正為良
3、群眾有較多負面反應,反應后有所改正為中
4、群眾有較多負面反應,反應后不能改正為差考核方式:聽取同學們的意見,了解同學們對各部門的看法。
五、行為表現
1、在同學中可起到良好的帶頭作用,能約束自己的行為舉止為優
2、在同學中可起到一定的帶頭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約束自己的行為舉止為良
3、在同學中起不到帶頭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約束自己的行為舉止為中
4、在同學中起負面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約束自己的行為舉止為差考核方式:了解其在同學心目中的地位,以同學們的反應為主。
優+2,良+1,中+0,差-1。
學生會干部考核制度8
為了更好加強對學生會自身的管理,提高學生會成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效率,發揮他們的模范作用,明確學生會干部管理職責,特制定學生會干部考核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一、例會制度
1、每兩周一次例會,會議主要內容總結上兩周工作情況,布置本周的工作任務,每次例會必須做好會議記錄,以便會后更好地開展工作。
2、每次例會不得遲到、早退和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二次視作缺席一次。
3、例會請假必須主席團批準,學習部備案,例會期間原則上不予給假。無故缺席一次者給予學生會內部通報批評,二次給予警告,三次開除。
二、工作態度考核
1、思想端正,作風正派,有正義感,能起到表率作用。
2、在職期間,工作積極進取,表現良好且無違紀處理。
3、在工作中,能發現問題并及時解決問題,能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4、能經常向領導老師匯報工作交流思想。
5、領導交辦的任務能及時完成,無拖延現象,敬業精神較強。
三、工作會議記錄的考核
1、每次例會必須要有會議記錄,內容完整詳實。
2、會議記錄必須內容準確、詳細、書寫工整清楚。
3、會議記錄要求每學期上交一次,由學生會指導老師檢查。
四、工作計劃的考核
1、各部部長必須要在學期開始前根據本部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可行的工作計劃,報質保部審批。
2、各部要嚴格按照工作計劃進行落實。
3、工作計劃要求合理、清楚、務實。
六、工作總結的考核
1、每學期末各部部長(副部長)要總結一學期的工作情況。
2、學生會全體成員每學期末上交個人小結一份。
3、總結報告要求簡潔、實事求是,由本人書寫完成。
七、評分標準
滿分為100(加分項:25分 扣分項:27分)
(一)加分項:
1、學習成績優秀,獲學習優秀獎或進步獎者每人次加2分。
2、被評為“優秀干部”、“優秀團員”等榮譽稱號及受校通報表揚的每人次加3分。
3、積極向質保部、學生會建議、申請、并成功組織開展活動者,每人次加5分。
4、參加社會公益活動、且成績突出的,每人次加3分。
5、勇于對校學生會成員或在校學生的違紀或不良行為進行舉報、揭發者,每人次加2分。
6、對于月全勤的成員,每月加5分。
7、做好人好事、見義勇為的`,貢獻較大的每人次加5份。
(二)扣分項:
1、校級會議、學生會內部會議等,無故缺席一次扣2分;遲到一次扣1分。
2、學校及學生會開展的集體活動、勞動等,無故缺席一次扣2分;遲到一次扣1分;事假扣1分。(注:對于連續兩次無故缺勤的,進行內部通報批評處理,取消一切評優資格)。
3、若有醉酒鬧事、打架、徇私舞弊、上課時間上網,考試作弊等違反校規校紀的現象立即開除。
4、被老師、學生反映行為不檢者,一經查實,每人次扣5分,并給予學生會內部通報批評,未按時完成任務或工作失職,受老師批評者,每人次扣3分。
5、頂撞上級與部員吵架者每人次扣5分。
6、學期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欠交者,每人次扣5分。遲交者每人次扣2分。
幾點注意事項:
1、各部門接到質保部的考核通知后,要積極配合,不得無故拖延時間和不認真完成工作。
2、在考核過程中不得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干部資格。
3、群眾意見或舉報一經查實將作為干部在具體工作中成績的重要考核依據。
4、一個學期的考核分低于85分者,本學期末不能參與優秀學生干部的評選;低于70分者給予開除處理。
5、考核制度有學生會成員共同監督,由質保部執行。考核分學期末進行統計,給予批評或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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