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借款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積金借款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公積金借款合同1
合同編號: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XX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guī)定,向乙方申請借款,愿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fā)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區(qū)(縣)____街道(鎮(zhèn))_____路(村)_____弄_____號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布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辦理。
第五條 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xù)。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并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 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yè)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帳戶。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 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fā)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布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戶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于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__月份辦理一次,手續(xù)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中國建設銀行儲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帳戶或信用卡帳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八條 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在未將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fā)生借款人違約連續(xù)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fā)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后的十日內負責代為清償。保證期限從貸款發(fā)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收押之日為止。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征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購買期房的,應將購房預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條 合同公證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十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并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征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fā)放貸款;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
乙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期限及時發(fā)放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zhí)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為逾期貸款,乙方按規(guī)定對其欠款每____天計收萬分之_____的罰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帳戶內存入一個月的貸款數,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
甲方如連續(xù)六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或被發(fā)現申請貸款時提供資料不實以及未經已防書面同意擅自將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換,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直至處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沒有繼續(xù)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甲方未將乙方貸款按合同約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按規(guī)定每天計收萬分之十二的罰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略)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后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證證明》交乙方執(zhí)管后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zhí)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個執(zhí)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送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提示:
公積金貸款指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運用住房公積金資金,委托商業(yè)銀行向購買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發(fā)放的個人住房貸款。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zhèn)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zhèn)居民、離退休職工也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住房公積金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后,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并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內,它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fā)放,并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實行?顚S,存儲期間只能按規(guī)定用于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帳戶內的住房公積金。該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guī)定繳存,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wěn)定性、統(tǒng)一性、規(guī)范性。
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是我國城鎮(zhèn)住房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關系到每一個城鎮(zhèn)職工個人的切身利益,是專門用于職工個人住房建設的基金,"取之與民、用之于民、專款專用,"具有明顯的職工福利性,很大程度上減輕了職工的經濟負擔。公積金的利率明顯低于商業(yè)銀行貸款利息,它具有互助性、政策性、福利性,由于住房公積金具有上述優(yōu)惠特性,從而有效地降低了職工貸款購房的負擔,有利于提供職工購買、建設住房的能力。住房是每一個職工最基本的生活資料,只有安居才能樂業(yè),建立起解決職工住房問題的住房公積金,使每一個職工都能住上自己的住房。同時,由于公積金貸款數額增加,利用效率和增值能力提高,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受的風險也隨之擴大。
公積金借款合同2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貨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xx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guī)定,向乙方申請借款,愿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fā)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區(qū)____街道_____路_____弄_____號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布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___%。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辦理。
第五條 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xù)。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并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 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之日起的五個營業(yè)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帳戶。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 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fā)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第一期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____萬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布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戶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于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月份辦理一次,手續(xù)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儲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帳戶或信用卡帳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八條 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在未將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fā)生借款人違約連續(xù)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fā)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后的十日內負責代為清償。保證期限從貸款發(fā)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收押之日為止。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征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購買期房的,應將購房預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條 合同公證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十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并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fā)放貸款;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font
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
乙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期限及時發(fā)放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zhí)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為逾期貸款,乙方按規(guī)定對其欠款每____天計收萬分之_____的罰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帳戶內存入一個月的貸款數,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
甲方如連續(xù)六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或被發(fā)現申請貸款時提供資料不實以及未經已防書面同意擅自將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換,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直至處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沒有繼續(xù)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甲方未將乙方貸款按合同約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按規(guī)定每天計收萬分之十二的罰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后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證證明》交乙方執(zhí)管后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zhí)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個執(zhí)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送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積金借款合同3
合同編號: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_________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guī)定,向乙方申請借款,愿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
乙方經審查同意發(fā)放貸款。
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甲方借款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____區(qū)(縣)_________街道(鎮(zhèn))_________路(村)_________弄_________號____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借款期限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貸款利率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布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_________%(月利率_________%)。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辦理。
第五條存入自籌資金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賬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xù)。
第六條貸款撥付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yè)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第七條貸款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貸款從發(fā)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
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布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戶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于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_月份辦理一次,手續(xù)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第八條貸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
第九條合同公證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十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并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征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fā)放貸款;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歸還全部貸款本息;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
乙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期限及時發(fā)放貸款。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甲方在執(zhí)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為逾期貸款,乙方按規(guī)定對其欠款每_________天計收萬分之_________的罰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賬戶內存入一個月的貸款數,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
甲方未將乙方貸款按合同約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按規(guī)定每天計收萬分之十二的罰金。
第十三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略)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后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證證明》交乙方執(zhí)管后終止。
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zhí)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各執(zhí)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送_________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積金借款合同4
貸款委托人(甲方):______
貸款受托人(乙方):______
借款人(丙方):______
保證人(丁方):______
丙方為購買自住住房,特向甲方申請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甲方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內蒙古自治區(qū)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委托乙方向丙方發(fā)放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明確各方的責任,恪守信用,保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借款金額、用途、期限及利率
第一條根據丙方的申請,經甲方審核同意,并經乙方審定,甲方委托乙方利用其歸集的住房公積金向丙方發(fā)放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貸款用途。丙方貸款將用于購買座落于______市______區(qū)(旗、縣)______小區(qū)(街、路)______棟(座)______單元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借款期限約定為______年( ______月),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撥款借據時間為準,撥款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根據丙方申請的貸款期限,確定貸款利率標準為月利率‰,利息從貸款發(fā)放之日起計算并按月結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時,并于下年初
開始執(zhí)行新的利率,并重新確定月均還本付息額,甲、乙方不再另行通知丙方。
貸款發(fā)放
第五條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授權乙方通過轉帳的方式將丙方所貸的購房款一次性劃入丙方單位、借款人配偶單位或售房單位帳戶。甲方有權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方向。
貸款償還
第六條甲、乙、丙各方約定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采取等額還款方式償還貸款。丙方必須于每月合計每月還款額= ×貸款本金等額本息法:即每月還款額相等,在每月還款額中包含的本金償還先少后多,利息償還先多后少。借款人償還貸款可以采用以下三種方式。
(一)柜面還款方式。即丙方在每月的還款日前到甲方規(guī)定的營業(yè)柜臺以現金方式還款。丙方前期如有拖欠貸款的,應將所有拖欠款項和當期還款額一并交納。
(二)丙方所在單位根據與甲方簽訂的委托代扣協議,負責每月從丙方工資中代扣并到甲方營業(yè)柜臺辦理還款手續(xù)。
(三)丙方在銀行開立儲蓄卡或儲蓄存折帳戶,帳號為______ 。丙方授權甲方通過乙方每月從此帳戶中扣款償還每月應還的貸款本息,直至丙方全部還清貸款本息為止,扣款結果在丙方的儲蓄卡或儲蓄存折上反映,不另給憑證。
第七條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還款的借款)罰息利率按照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罰息利率按照借款合同載______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期數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第八條甲方委托銀行扣款日為每月______日(遇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丙方保證在每月扣款日之前,帳戶內的資金不得低于當月還款額,由于未及時存入還款資金,造成貸款逾期等因素時,甲方將從貸款逾期之日起,按合同約定收取逾期利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所有拖欠款項甲方將在下期扣款日同當期扣款額一并扣收。
第九條丙方如中途或到期清還貸款本息時,須直接到甲方的還款大廳辦理還款手續(xù),甲方應提供給丙方貸款本息對帳單。
第十條如丙方在借款期內要變更扣款指定帳號,須提前10天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辦理新帳戶的變更起用手續(xù)。
第十一條在委托扣款期間,如甲方指定的帳戶發(fā)生掛失、銷戶、凍結、止付或扣款額超存款額度等情況而造成甲方無法扣收貸款本息的.,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新的還款帳戶用于扣收貸款本息,否則由于扣款不成功造成違約罰息等均由丙方負責。
第十二條貸款發(fā)放后,丙方與售房者就該房產的有關質量、配套設施、權屬或其他事宜發(fā)生的任何糾紛,均與甲方無關,本合同應正常履行。
第十三條丙方如因解聘、辭職等原因與單位脫離勞動關系,應由丙方本人在貸款存續(xù)期間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并按時履行還款義務。
第十四條丙方如要求提前歸還貸款的,應提前10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后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
丙方如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金,須經甲方審核確認,丙方未有拖欠貸款本息及以還清當期貸款本息后,可到甲方還款大廳提前還款,貸款余額的還款期限不變,月還款額可作相應調整。
丙方如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貸款本息,丙方可到甲方還款大廳辦理還款手續(xù),甲方則不計收丙方提前還款部分的貸款利息。
貸款擔保
第十五條為保證甲方按時收回貸款本息,丙方應向甲方提供擔保,擔保方式為保證擔保,即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愿意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按時、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做為保證人,或由住房置業(yè)擔保公司做為保證人,當丙方出現違約行為時,保證人承擔償還貸款本息連帶保證責任的擔保方式。
第十六條丁方自愿同意為丙方做保證人,愿意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當丙方出現違約責任時,同意為丙方償還貸款本息及其它費用。
第十七條保證擔保的范圍: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及實現貸款債權的費用。
第十八條丁方保證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不因丁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丁方財力狀況的改變、丁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而免除其所承擔的責任。
第十九條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丁方對丙方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借款人不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或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甲方有權直接要求丁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丁方應在接到乙方《催還逾期貸款通知書》、《要求代償通知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二十條在借款合同有效期內,丁方如果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二十一條丁方對丙方的借款用途,使用情況、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等借款條款項下的規(guī)定負有督促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在保證期內,甲方有權對丁方的收入情況進行調查了解,丁方應如實提供。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乙任何一方有權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丙方及(或)丁方立即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罰息),否則,甲方有權扣留丙方或丁方在中心帳戶存有的住房公積金或擔保保證金,并要求丁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一)丙方或丁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
(二)丙方連續(xù)六個月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或貸款到期逾期六個月,仍未還清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三)丙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蹤后無法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其法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履行還款義務;
(四)丙方在本合同期滿之前遷出本市(鎮(zhèn)),不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五)丙方或丁方發(fā)生的其他可能影響歸還貸款本息的行為。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發(fā)生爭議,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保證人仍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二十五條如丙方未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自愿接受法律強制執(zhí)行。
第二十六條甲、乙、丙、丁各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合同變更及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七條甲、乙、丙、丁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條款,均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各方,經各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意見。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各方當事人應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xù)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條款。
第三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相關法律規(guī)定執(zhí)行,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自甲、乙、丙、丁方簽字蓋章后即時生效到丙方還清全部貸款本息之日廢止。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丙及丁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積金借款合同5
許昌魏都支行
許昌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合同
合同編號:
借款人:
名稱: 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貸款人:
名稱: 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委托人:
名稱: 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敬 請 注 意
為了維護您的利益,請您在簽署本合同前,仔細閱讀如下注意事項:
1.您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并已知悉其含義;
2.您已確保提交給銀行的有關證件及資料是真實、合法、有效的;
3.您已確認自己有權在本合同上簽字, 并知悉簽署本合同后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4.您已確知任何欺詐、違約行為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您將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自愿簽訂并依約履行本合同;
6.請您使用鋼筆、毛筆或簽字筆工整地填寫需要您填寫的內容。
如您對本合同還有疑問之處,您可在簽署之前向簽約銀行及您所申請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
借款人: 見本合同第二十六條
貸款人(抵押權人、質權人): 見本合同第二十六條 抵押人:見本合同第二十六條 保證人:見本合同第二十六條 出質人:見本合同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各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并承諾嚴格履約。
本合同包括借貸條款、擔保條款、違約責任條款、其他約定條款和特別簽訂條款等內容。
借 貸 條 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
見本合同第二十七條。
第二條 借款金額
見本合同第二十八條。
第三條 借款期限
見本合同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所載的借款期限起始日與貸款轉存憑證(借款借據)所載日期不一致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以首次劃款時的貸款轉存憑證(借款借據)所載日期為準,借款到期日根據借款期限相應調整。貸款轉存憑證(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 貸款利率、罰息利率
見本合同第三十條。
第五條 借款的發(fā)放與支用
一、除貸款人全部或部分放棄外,只有滿足下列前提條件,貸款人才有義務發(fā)放貸款。
。ㄒ唬┍竞贤O有擔保的,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擔保方式已生效; (二)借款人未發(fā)生本合同所約定的任一違約事項;
。ㄈ┙杩钊艘严蚴鄯咳酥Ц妒赘犊,首付款具體金額見本合同第三十一條; (四)發(fā)放貸款的其他前提條件,見本合同第三十一條。
二、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二條約定的用款計劃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款項直接劃入該條約定的賬戶內,此授權行為不再另行簽發(fā)授權書。
第六條 計息、結息
貸款利息自劃款之日(即起息日)起計算,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三十三條。 貸款結息約定見本合同第三十三條。
第七條 還款
一、還款原則 見本合同第三十四條。
二、借款人可以采用委托扣款或柜面還款方式還款,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三十四條。
。ㄒ唬┪锌劭罘绞剑航杩钊耸跈噘J款人直接從借款人在貸款人系統(tǒng)開
立的經確認為個人結算賬戶的儲蓄賬戶或銀行卡中扣收應還款項,此授權行為不再另行簽發(fā)授權書。如該委托扣款賬戶為借款人之外的`第三人名下賬戶,則該第三人應簽發(fā)授權書,授權貸款人從該賬戶中扣收借款人應還款項。
委托扣款方式下,委托扣款日應為每月的固定日期。借款人應在每月的委托扣款日之前將當期應還款項足額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賬戶內。委托扣款日的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三十四條。
借款人在委托扣款日未能按時償還應還款項的,貸款人有權在委托扣款日后的任意時間直接扣劃借款人應還款項。
儲蓄存折、儲蓄卡扣款結果通過借款人到貸款人營業(yè)柜臺補登存折方式或打印對賬單方式反映,每月不再另行寄發(fā)對賬憑證。
。ǘ┕衩孢款方式:借款人直接到貸款人指定的營業(yè)柜臺以現金、支票、銀行卡等辦理還款。柜面還款方式下,借款人須在每月結息日之前的任何一個工作日還款。
采用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方式還款的,借款人應在借款到期日到貸款人指定的營業(yè)柜臺辦理還款手續(xù)。
三、借款人可選擇以下還款方法之一償還借款: (一)等額本息還款法; (二)等額本金還款法;
。ㄈ┑狡谝淮涡赃本付息(僅限借款期限為1年(含)以內的); (四)其他(僅限已推出的還款方法)。
還款方法及還款金額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三十四條。
第八條 提前還款
借款人提前還本時,須提前5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申請。 借款人提前還款,須到貸款人指定的營業(yè)柜臺辦理還款手續(xù)。
公積金借款合同6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甲方與_____(以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年字第
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抵押,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財產抵押,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簽訂本抵押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抵押擔保的范圍、年限
第一條乙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并保證對該
抵押物享有處分權。
第二條乙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貸款期限____,從日至,貸款用途為購、建住房。
第三條本抵押物擔保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抵押物的使用、保管及費用
第四條乙方須保證該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將抵押物用于保險條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目的。
第五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
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添附物,自動轉為本貸款項下的抵押物。
第六條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行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分。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抵押期間,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有維修、保養(yǎng)及保持其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甲方的監(jiān)督檢查。由于抵押物毀損所導致的抵押物價值減少,應及時通知甲方并于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因抵押物造成環(huán)境污染或造成的.其他損害,由乙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的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及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對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抵押物的保險
第九條
乙方簽訂本合同后,應到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辦理該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保險的賠償范圍應為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毀損;投保金額不得少于其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金額;保險期限與借款合同期限應一致,如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未履行到期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義務,乙方應繼續(xù)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償還完畢止。
第十條乙方應指定甲方為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險手續(xù)辦理完后將保險單正本交甲方保管。
第十一條抵押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該抵押物如發(fā)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提前清償貸款本息或交由第三方提存,抵押期間乙方不得使用。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fā)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由乙方承擔責任,并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辦理相應手續(xù)。
抵押物的處分
第十四條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約定條款時,甲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五條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六條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提前將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
(二)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卷入重大經濟訴訟糾紛或發(fā)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三)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乙方履行償還貸款本息;
第十七條甲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費用;
(二)清償借款人欠甲方貸款罰息和利息;
(三)清償借款人欠甲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和賠償金等;(四)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八條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甲方應退還乙方。抵押人的承諾及聲明
第十九條乙方在自愿遵守本合同條款的同時,作如下聲明及承諾: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準許甲方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抵押房產,以便檢查;
(三)在工作單位、聯系方式等發(fā)生變化時,須在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四)在占有該抵押物期間,遵守有關管理規(guī)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費用,并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如不履行上述責任,負責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五)當有任何訴訟或仲裁發(fā)生,可能對該抵押物產生不利影響時,保證在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乙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甲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5%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甲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以乙方存款帳戶中的資金予以劃扣。如果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5%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一條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一)武漢仲裁委員會裁決;
(二)向抵押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不影響合同其余部分的履行。
其他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抵押設定期限與貸款實際發(fā)放時間不一致的,抵押期限以貸款實際發(fā)放時間之日起順延。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所保證的借款合同履行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應將抵押憑證退還乙方,并有義務協助乙方到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手續(xù)。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由方各執(zhí)一份,武漢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抵押登記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公積金借款合同7
貨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住 址: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貨款銀行:_______電 話: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傳 真:______地 址: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XX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guī)定,向乙方申請借款,愿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fā)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甲方借款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區(qū)(縣)____街道(鎮(zhèn))_____路(村)_____弄_____號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布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辦理。
第五條 存入自籌資金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xù)。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并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 貸款撥付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yè)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帳戶。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 貸款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fā)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萬——仟——百——拾——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布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戶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于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月份辦理一次,手續(xù)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甲方必須辦理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儲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帳戶或信用卡帳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八條 貸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在未將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fā)生借款人違約連續(xù)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fā)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后的十日內負責代為清償。保證期限從貸款發(fā)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收押之日為止。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征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購買期房的,應將購房預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條 合同公證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十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并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征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fā)放貸款;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
乙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期限及時發(fā)放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甲方在執(zhí)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為逾期貸款,乙方按規(guī)定對其欠款每____天計收萬分之_____的罰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帳戶內存入一個月的貸款數,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
甲方如連續(xù)六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或被發(fā)現申請貸款時提供資料不實以及未經已防書面同意擅自將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換,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直至處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沒有繼續(xù)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甲方未將乙方貸款按合同約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按規(guī)定每天計收萬分之十二的罰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略)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后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證證明》交乙方執(zhí)管后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zhí)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個執(zhí)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送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 乙方:(私章)
。ê炞郑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ɑ蚱涫跈啻砣耍
——年——月——日
公積金借款合同8
為加強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方便職工辦理貸款手續(xù),規(guī)范貸款業(yè)務操作程序,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濟寧市人民政府《濟寧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職工購建房實際情況,特制定濟寧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以下稱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
一、貸款對象和用途
1、申請貸款人必須是在職職工,貸款前個人及其所在單位均連續(xù)足額繳存公積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職工有資格申請貸款。
職工所在單位欠繳公積金,但單位已經按照規(guī)定制定補繳計劃,并按計劃已補繳公積金的,視同連續(xù)繳存。
2、公積金貸款只能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3、借款人可單獨申請公積金貸款,也可申請與商業(yè)住房貸款組合貸款。
二、貸款條件
借款人申請公積金貸款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合法的購買或建造、大修、翻建自住住房合同或協議及相關證明材料,并且其合同或協議簽訂時間在2年以內;
2、有穩(wěn)定的職業(yè)和收入,信譽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能力;
3、采用濟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質押、保證),能夠提供市中心認可的有效足額擔保。
4、購買商品房或經濟適用房的,須有不低于30%的首付款;購買二手房或單位集資所建房屋的,須有不低于40%的首付款;建造或大修、翻建房屋的,須有不低于50%的自有資金;借款人二次以上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須有不低于50%的首付款。
5、沒有尚未還清并且數額較大,可能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債務。
6、其他規(guī)定。為他人提供公積金貸款第三方保證尚未解除保證責任的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已付清所購住房全部價款的不得申請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未還清或有不良還款記錄的,不予辦理貸款;職工還清上一筆公積金貸款后,符合貸款條件的可以申請第二次貸款。
7、借款申請人的配偶或者同戶居住的直系親屬可以作為共同借款申請人。共同借款申請人應當提供長期共同居住的有效證明。
8、市直公積金繳存人員在外地(濟寧市之外)以個人或配偶名義購買住房,應提供市區(qū)住房作為抵押和辦理置業(yè)擔保貸款手續(xù),符合政策規(guī)定條件的也可申請貸款。
三、貸款額度、期限和利率
1、公積金貸款額,按照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申請貸款額和下述4項規(guī)定確定。申請貸款額不超過本細則規(guī)定的,以申請貸款額作為貸款額;申請貸款額超過本細則下述4項任何一項規(guī)定的,以其中最低限額作為貸款額。
。1)貸款最高限額。按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議的執(zhí)行。目前,我市最高貸款額度分三個級別掌握,一級為市中心,二級為分中心,三級為管理部。
。2)購買商品房或經濟適用房的,最高貸款額不得高于購房總價款的70%;購買二手房、拆遷安置房、單位集資所建房屋的,最高貸款額不得高于購房總價款的60%;借款人二次以上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不得高于購房總價款的50%。借款人所購房屋價格明顯高于市場價格的,應以評估價確定貸款額度。
(3)貸款最高額度不得超過抵押物現有價值的70%;以有價證券作質押擔保的,不得超過有價證券面值的90%,并以有價證券到期日為貸款期限。
。4)借款人的貸款額度按照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月收入情況確定,其計算公式為:借款人貸款額度=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12個月×貸款期限×40%。
2、貸款年限最長不超過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guī)定的年限。借款人年齡加貸款期限均不得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后的第二年。有共同借款人的,以其中年齡最小的計算。
借款人申請貸款的期限短于上述規(guī)定的,以申請貸款期限為準;借款人申請貸款期限長于上述規(guī)定的.,按照上述規(guī)定核定貸款期限。
3、公積金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利率標準執(zhí)行。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在還款期內如遇利率調整,于次年元月1日起按調整后的利率執(zhí)行。一年期的執(zhí)行合同利率。
四、貸款資料
1、借款人、配偶及抵押人的身份證。
2、借款人、配偶及抵押人的戶口簿。
3、借款人、配偶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4、借款人婚姻狀況的有效證明。借款人婚姻狀況為單身或喪偶、離異的,須由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未婚或未再婚證明,并加蓋民政部門婚姻登記專用章。離異的還需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未婚證明有效期為一個月。夫妻戶口在同一戶口簿,可不提供結婚證。
5、購建房資料。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30%以上的首付款收據、房地產開發(fā)商出具的提供階段性擔保的《承諾書》;購買二手房的,提供買賣合同、契稅票據、過戶后的房產證;購買單位集資、定向開發(fā)房的,應由單位集中辦理,提供《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發(fā)改委的立項批復、分房方案、職工與單位簽訂的購房協議、40%以上首付款收據、用于抵押的房產證;購買拆遷安置房的,提供拆遷安置許可證、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書;建造住使用房的,提供《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施工合同及預算書;翻建住房的,提供《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翻建房屋的產權證、施工合同及預算書等資料;大修住房的,應提供區(qū)(縣)級以上建設管理部門出具的城市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房屋所有權證、大修施工合同及預算書等資料;其他按市中心要求提供的資料。
6、擔保資料。以現房抵押的,須提供房產證;以期房抵押的,須有售房單位的濟寧市商品房預(銷)售合同網上備案資料;質押擔保的,提供市中心認可的質押物。
五、貸款擔保
公積金貸款擔保方式有擔保公司保證和質押。
1、借款人采用現房抵押、期房抵押的,均由市中心認可并簽訂合同的擔保公司為其提供貸款擔保。擔保公司作為償還貸款的連。
公積金借款合同9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規(guī)定,向乙方申請借款,愿意以所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fā)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 區(qū)(縣) 街道(鎮(zhèn))路(村) 弄 號 室的住房。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布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 %(月利率%)。實際發(fā)放貸款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執(zhí)行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利率,不再書面通知甲方。
第五條 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賬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xù)。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并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 資金劃撥賬戶
甲方委托乙方將貸款資金劃入下列賬號:
收款人名稱:
收款人賬號:
開戶銀行:
第七條 還款方式及還款金額
1、 甲方選擇
2、 在當前的利率水平下,甲方選擇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的,當年每月償還貸款本息的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寫);選擇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的,當年每月歸還貸款金額的數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第八條 貸款擔保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征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本合同項下甲方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
第九條 合同公證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 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
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并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征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fā)放貸款;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 乙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期限及時發(fā)放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zhí)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為逾期貸款,乙方按規(guī)定對其欠款每 天計收萬分之的罰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賬戶內存入一個月的貸款數,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
第十三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后生效,甲,乙,丙三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zhí)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各執(zhí)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第十六條 補充條款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公章、法人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年 月 日:
公積金借款合同10
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發(fā)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
合同編號:
第一條 本合同有關當事人及貸款基本信息
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明編號:
住 所:
郵 編:
手 機:
電 話:
貸款人(抵押權人):
有權簽字人: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表一: 住房公積金貸款明細表
貸款資金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劃付到以下賬戶:戶名: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賬號:________,即為借款人收取了貸款。
表二:住房公積金貸款購置及抵押房屋概況
此處簽章為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第一頁和第二頁內容的認可和確認。
借款人、抵押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夫妻雙方簽字) (公章)
有權簽字人(簽字)
第二條 總則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經合同各方協商一致,貸款人受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以下簡稱國管中心)委托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為明確各方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三條 貸款金額、期限、利率
一、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一條表一所列貸款金額、還款期限、利率向借款人發(fā)放住房公積金貸款(以下簡稱本貸款),用于借款人購買自住住房。購買自住住房具體描述見本合同第一條表二。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不得改變用途,貸款人有權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即監(jiān)督貸款準確劃入合同約定的收款賬戶)。
二、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將貸款款項直接劃入售房人的售房款賬戶(見本合同第一條表二)。
三、本貸款自借款人收取之日開始計息,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實行合同利率,遇國家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仍執(zhí)行合同約定利率;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國家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于下年1月1日開始;按當日相應期限檔次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zhí)行,不再另行通知合同各方。
四、本合同簽訂后,約定的貸款起息日(含)前,如遇國家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則本合同將按新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政策執(zhí)行。
第四條 貸款的償還
一、借款人自貸款劃付后的次月開始按月償還借款,每月還款日為貸款劃付日的在該月的對應日(遇節(jié)假日順延),若在某月沒有對應的還款日,則設定當月的最后一日為還款日。
另有約定的,按約定執(zhí)行。
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活期存款賬戶,且保證所提供的賬號真實有效。借款人不可撤銷地委托貸款人于每月還款日從該賬戶直接扣劃約定的月還款額,借款人應在該賬戶內保持足以按約定的月還款額還款的存款余額,以備貸款人劃收。
二、借款人月最低還款額見本合同第一條表一。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期限內還清全部貸款。月最低還款額是國管中心按確定的方法計算的每月最低還款金額,本合同履行期間月最低還款額的調整按其有關文件執(zhí)行。
三、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可以調整月還款額,但調整后的月還款額不得低于本合同確定的月最低還款額,否則視為無效調整;調整后的月還款額高于剩余貸款本金、應還利息及罰息之和的,貸款人按照剩余貸款本金、應還利息及罰息之和進行劃收。借款人調整的月還款額應為一元的整數倍(約定還清全部貸款或承諾償還逾期貸款除外)。調整月還款額應于本合同確定的還款日三個工作目前,按照國管中心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四、貸款人于本合同確定的還款日劃收借款人還款時,借款人還款賬戶內存款足以償還約定的月還款額,貸款人按約定的月還款額劃收;不足以償還約定的月還款額的,貸款人在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開戶最低額的前提下,進行非足額扣劃,有多少劃收多少。貸款人實際劃收的金額小于月最低還款額,視為借款人逾期。
借款人剩余貸款本金、利息及罰息之和小于等于月最低還款額,或貸款到期日須償還借款的,貸款人按照借款人剩余貸款本金、利息及罰息之和劃收,借款人還款賬戶內存款不足的,貸款人在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開戶最低額的前提下,進行非足額扣劃,有多少劃收多少,并視為借款人逾期。
借款人未按約定償還貸款本息,貸款人對逾期未還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在逾期期間按國管中心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確定的逾期貸款罰息利率和計算辦法計收罰息,直至該款項清償之日為止。
五、貸款逾期,貸款人按國管中心規(guī)定的頻率執(zhí)行逾期金額的扣劃,直至借款人足額清償。
六、本合同中的約定的月還款額是指:
1.借款人未調整過月還款額的,約定的月還款額為借款人的月最低還款額;
2.借款人調整月還款額的,約定的月還款額為借款人調整后的月還款額;
3.劃收當期,借款人未調整月還款額的,約定的月還款額為借款人在此之前最近一次有效調整的月還款額;
4.借款人多次調整月還款額的,約定的月還款額為貸款人劃收前借款人按規(guī)定辦理的最近一次有效調整金額。
七、貸款人劃收借款人還款資金的償還順序如下:
1.貸款未逾期的,按照先還利息、后還本金的順序依次償還;
2.貸款逾期的,按照先還逾期部分,后還非逾期部分的順序進行償還。對于逾期部分,按逾期時間先后順序,逐期償還,對于同一期逾期貸款,按罰息、利息、本金的順序依次償還。
八、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如遇國家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約定的方式對本貸款執(zhí)行新的貸款利率,并重新核定借款人月最低還款額。借款人在執(zhí)行新的貸款利率的次月按調整后的月最低還款額按期還款,貸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九、無論借款人與售房人、房屋修建人、物業(yè)公司或其他任何方因房屋購置、建造、大修等原因發(fā)生何種糾紛,都不得影響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的履行。
借款人與房屋出賣人協議解除合同或者訴訟確認合同無效、合同被撤銷、合同解除時,應當將貸款本息一次性返還貸款人。
第五條提前償還全部貸款
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貸款,可采用以下兩種途徑:
1.在合同確定的還款日進行償還。
2.在非合同確定的還款日進行償還。借款人與國管中心另行約定還款日進行償還,每期限約定一次,須在還款日三個工作日前向國管中心提出書面申請。
對于提前償還的全部貸款,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貸款實際使用期間計收利息。
第六條 房產抵押
一、抵押人以本合同第一條表二所列房屋的全部價值向貸款人設定抵押,為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賠償金及相關費用提供抵押擔保。
二、抵押人對設定抵押的房產,在抵押期間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房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房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房產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應的擔保。在抵押房產受到任何損毀無法恢復、被司法機構查封、扣押或價值減少時,抵押人須及時通知貸款人并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的貸款擔保。
三、抵押人應積極配合貸款人辦理房產抵押手續(xù),并承擔與辦理抵押登記相關的稅費、登記費等費用。借款人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將所購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交由貸款人收押。
四、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抵押房產的,應先提前償還全部未還貸款,提前還款手續(x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約定執(zhí)行。
五、抵押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房產須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且租賃合同中須注明:自租賃房產的抵押權人發(fā)出《行使抵(質)押權通知書》起30日內,租賃合同解除,承租人須退還該租賃房產。
六、貸款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贈與、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以本貸款所購房屋。
七、貸款人可按照國管中心的要求將本合同項下債權和抵押權一并轉讓他人,抵押人應繼續(xù)按照本合同對轉移的債權提供抵押擔保,直至債務清償完畢。同時,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代表借款人辦理抵押變更登記并簽署有關文件。
八、抵押期間,貸款人在事先通知抵押人之后,有權對抵押房產的完好狀況進行檢查。
九、抵押房產的處理方式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處理抵押房產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房產的稅費和其它相關費用;
(二)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罰息;
(三)清償本合同項下剩余全部貸款本金及相關費用和賠償金;
(四)剩余金額退還抵押人。
處分抵押房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本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賠償金及相關費用時,貸款人仍有權向借款人追償。
十、借款人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抵押解除,貸款人應協助抵押人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xù)。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由于貸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借款人或有關當事人造成損失的,貸款人應按影響的天數和金額,每天支付給借款人或有關當事人0.4的違約金。
二、借款人(抵押人)違約情形:
(一)借款人提供虛假文件或資料;
(二)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辦理貸款手續(xù);
(三)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或支付有關費用;
(四)借款人挪用本貸款,即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本貸款;
(五)抵押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將已設定抵押權的房產出租、出售、轉讓、贈與、遺贈或重復抵押;
(六)抵押人不恢復抵押房產的價值也不提供擔保;
(七)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內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監(jiān)護人,或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監(jiān)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八)借款人違反《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情況。
三、借款人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的,按本合同第四條第四款的約定對逾期未還的貸款本金及利息計收罰息。
(二)借款人挪用本貸款的,就貸款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間按國管中.心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確定的挪用貸款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三)借款人發(fā)生本條第二款違約情形,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借款人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四、如發(fā)生本條第二款所述任何違約情形,貸款人有權行使下列一項或幾項權利:
(一)停止發(fā)放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二)發(fā)出各種形式的貸款催收通知;
(三)宣布本貸款提前到期;
(四)發(fā)出《行使抵(質)押權通知書》;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費用
一、本合同所指相關費用包括以下費用:
(一)貸款人為實現貸款債權而支付的律師費、訴訟費;
(二)貸款人為實現貸款債權或為保證貸款債權不受損害而替借款人墊付的各種費用;
(三)貸款人為實現貸款債權而支付的其他費用。
二、借款人要求為本合同辦理公證的,公證費由借款人承擔。
第九條 日期的計算
貸款人向借款人或有關當事人發(fā)出的任何書面通知,其日期的計算均從貸款人將通知交付郵局之日,或將通知直接送達借款人或有關當事人的住址之日,或從傳真、電報、電傳發(fā)出之日起計算。借款人或有關當事人向貸款人發(fā)出的書面通知的日期計算亦按上述方法執(zhí)行。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
一、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本合同任何條款的變更和解除須由有關合同各方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若借款人在還款期間死亡或傷殘,借款人或其抵押房產的繼承人應及時書面告知貸款人和國管中心。
三、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或發(fā)生其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情況,其財產的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監(jiān)護人愿意繼續(xù)履行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應承擔的所有義務的,在簽署《履約保證書》后本合同繼續(xù)有效。否則按本合同第八條第四款的約定執(zhí)行。
第十一條 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因本合同發(fā)生的任何糾紛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金融規(guī)章。
二、因本合同發(fā)生糾紛協商無效時,應向國管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自借款人、抵押人簽字,貸款人(抵押權人)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要求進行公證,則在完成前款所述手續(xù)后,于公證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借款人通訊地址和聯系電話(包括單位電話、住所電話和移動電話)以及工作單位、單位地址、住所地址如有變動,應于1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貸款人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如有變動,應采用在貸款人網站上公告方式通知其他各方。
第十四條 附則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一式五份,其中借款人、貸款人各執(zhí)一份,國管中心執(zhí)兩份,用于抵押登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關各方簽字(蓋章)
借款人、抵押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夫妻雙方簽字) (公章)
有權簽字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辦人見證:(簽章)
年 月 日
公積金借款合同11
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
貸款種類: 合同編號:
借款人: 電話:
住址:郵政編碼:
貸款銀行: 法定代表人:
傳真:電話:地址:郵政編碼: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guī)定,向乙方申請借款,愿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fā)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購買、建造、·建、大修坐落于 區(qū)(縣)街道(鎮(zhèn))路(村)弄號
室的住房。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布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 %(月利率 %)。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辦理。
第五條 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賬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xù)。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并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 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5個營業(yè)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甲方建造、·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由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賬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 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fā)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后一次本息結清。
7.1 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7.2 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布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用本人、同戶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于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 月份辦理一次,手續(xù)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儲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動轉賬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賬戶或信用卡賬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賬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續(xù)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八條 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在未將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fā)生借款人違約連續(xù)3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fā)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后的10天內負責代為清償。保證期限從貸款發(fā)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收押之日為止。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方、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征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建造、·建、大修的住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購買期房的,應將購房預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條 合同公證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并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征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fā)放貸款;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
乙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期限及時發(fā)放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zhí)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為逾期貸款,乙方按規(guī)定對其欠款每天計收萬分之 的罰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賬戶內存入一個月的貸款數,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
甲方如連續(xù)6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或被發(fā)現申請貸款時提供資料不實以及未經乙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抵押住房以出租、出售、交換、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直至處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沒有繼續(xù)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甲方未將乙方貸款按合同約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按規(guī)定每天計收萬分之十二的罰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后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交乙方執(zhí)管后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zhí)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各執(zhí)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送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
乙方(私章):
年月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
公積金借款合同12
借款人:
保證人:
委托人(貸款委托人):
貸款人(貸款受托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借貸條款
第一條 貸款金額。根據借款人的申請,經保證人和委托人審查同意向借款人發(fā)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借款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拾 萬元整。(小寫) 元整。
第二條 貸款用途。貸款用于借款人購(建)座落于 市 (縣) 區(qū)(鎮(zhèn)) 路(街) 號 小區(qū) 棟 單元 號的自住住房,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 貸款利率。執(zhí)行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利率,確定為月利率 ‰。利息從放款之日起計算并按月結息,如遇人民銀行貸款利率調整,按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條 貸款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貸款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 借款人不可撤消地授權貸款人在本合同保證生效后(或登記備案后),以借款人購建住房款的名義將貸款分 1 次劃入借款人所在單位的專用賬戶上。
第六條 本合同約定,自貸款發(fā)放次月起,借款人以等額本息還款法方式按月歸還貸款本息。其還貸的計算公式為: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每月還貸金額 =(1+月利率)還款月數-1]每月還貸金額: (小寫) 元
第七條 本合同約定,每月還款日為 18 日,每月還款日(節(jié)假日順延)之前,保證人應將本單位借款人的還款數額進行扣繳和匯總,然后集中匯入甲方指定銀行賬戶。
第八條 借款人自愿將所購建的自住住房作為抵押物抵押給保證人,并全權委托保證人辦理貸款手續(xù);按月從工資中扣除還貸本息代為還款。當無力償還貸款時,同意保證人按規(guī)定處分其抵押物。
第九條 保證人愿意為借款人提供擔保,并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接受借款人全權委托辦理貸款手續(xù),并按月代扣代還貸款本息。當借款人無能力償還或拒絕履行合同義務時,保證人應首先償還剩余貸款本息,再行處分借款人抵押物或質押物。
第十條 貸款發(fā)放后,借款人與售房單位或工程建設單位間發(fā)生的有關涉及住房權屬、質量等所有糾紛,均與保證人、委托人及貸款人無關,借款合同必須正常履行。
第十一條 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在合同保證人處無工資代扣時,必須按月在合同約定的還款日期之前(具體時間由保證人確定),將還款資金交至保證人處,逾期者每月計收萬分之 1 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借款人須提前還款時,必須由保證人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貸款人,經確認后即為不可撤消。提前還款時必須一次性提前歸還剩余全部貸款本息,貸款按原定利率及實際貸款期限計收利息。 第十三條 貸款人接到貸款委托及符合要求的`貸款資料后五天內,辦理好貸款業(yè)務并將貸款劃入保證人指定的賬戶。
抵 押 條 款
第十四條 借款人(或稱抵押人)保證以所購建住房的全部權益抵押給保證人(或稱抵押權人),以作為保證人給予借款人擔保的必要條件。
第十五條 抵押物抵押:
A、現房抵押:借款人將所購現房抵押給保證人,如果甲方認為需要,乙方應在得到甲方的通知后 7 日后,到房地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xù),保證人為第一受償權人。借款人與售房單位簽訂的《銷售合同》及《房屋所有權證》正本交由保證人執(zhí)管。
B、期房抵押:借款人將所購正在建造的期房抵押給保證人,并到所在地房地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期房抵押備案手續(xù),加蓋期房抵押章。抵押備案手續(xù)及《銷售合同》正本交由保證人保管。當該房產竣工、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辦理房地產權抵押登記手續(xù),保證人為第一受償權人!斗课菟袡嘧C》正本交由保證人執(zhí)管。
第十六條 抵押范圍:貸款本金、利息、復息,保證人實現抵押權的全部費用、違約金等。
第十七條 借款人在本合同抵押設定并登記完畢之日,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由保證人保管。
第十八條 借款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負責及時維修、保養(yǎng),保證其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貸款人和保證人的監(jiān)督檢查。 第十九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間,未經保證人同意,借款人不得將抵押物轉讓、變賣、抵押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否則,由此引起保證人的任何損失,由借款人承擔責任。經保證人同意變現抵押物時,將轉讓抵押物所得,存入保證人指定賬戶,抵押期間不得動用,但可用于歸還貸款本息。
第二十條 保證人認為有必要給抵押物投保,借款人應根據保證人的要求及有關規(guī)定購買保險,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為保證人,保險單由保證人保管。
第二十一條 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保證人有權拍賣、變賣、兌現抵押物或質押物。
一、借款人在還款期內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拒絕履行合同義務的。
二、借款人在還貸期內由于調出、下崗、解除勞動合同等原因在保證人處無工資扣繳,且不履行還款義務的。
三、借款人喪失還款能力的。
第二十二條 保證人處分抵押物,價款不足補償貸款本息時,有權向借款人追繳;價款超過償還部分,應及時退還給借款人。
保 證 條 款
第二十三條 保證人愿為借款人提供借款擔保,并承擔不可撤消的連帶責任。
第二十四條 保證人的義務范圍
一、借款人借款必須用于購建自住住房。
二、借款人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接受借款人委托代辦的一切貸款手續(xù)和承擔資金劃轉義務。
四、代扣代還貸款本息,按合同約定時間將所保證的全部貸款本息匯總后,劃轉給貸款人。
五、無論借款人因何種原因不能按時歸還貸款本息,均由保證人向借款人追索逾期的本金、利息及違約金。
六、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失去民事行為能力,其財產合法繼承人、受遺贈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時,由保證人全權追索剩余貸款本息,追索無效后,再行處分抵押物。
第二十五條 貸款到達保證人的賬戶后,應在其賬戶下及時開設借款人分戶,在分戶內停留的資金利息歸借款人所有。保證人應按借款人與售房人或建房承包人簽訂的合同要求,將資金劃入售房人或建房承包人指定賬戶。
違約責任條款
第二十六條 借款人發(fā)生下列事項之一,經委托人同意,貸款人有權宣布合同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借款人還應承擔貸款總額10%的違約金。
一、提供虛假文件或資料,騙取貸款的;
二、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作他用的;
三、未經貸款人和保證人同意,借款人將抵押房產拆遷、出售、轉讓、贈與或重復抵押的。
四、借款人拒絕或阻撓委托人、貸款人、保證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的。
五、借款人與其他法人、經濟組織或自然人簽訂有損于其與貸款人、保證人所簽合同或協議的。
第二十七條 第二十六條中所列內容發(fā)生時,保證人應立即向借款人進行追繳。保證人發(fā)生下列事項之一,經委托人同意,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承擔合同貸款總額10%的違約金。由此引起的一切問題均由保證人負責。
一、發(fā)現借款人違背第二十七條款中一項或多項,既不制止又不報告給委托人或貸款人的。
二、伙同借款人弄虛作假,騙取貸款的。
第二十八條 發(fā)生下列事項之一,貸款人有權宣布合同提前到期,保證人立即開始向借款人追繳或處分抵、質押物。
一、借款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二、借款人的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借款人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
三、借款人失去還款能力或保證人申請解除義務而借款人又找不到新的保證人的。
第二十九條 合同簽訂后,貸款人無故推遲放貸,由此引起借款人損失的,由貸款人負責賠償;因利率政策變動,貸款人未及時通知保證人代還數額的變化,由此引起的委托人或借款人損失的,由貸款人負責。
其 他 條 款
第三十條 合同發(fā)生糾紛時,由省公司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負責組織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申請仲裁或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借款人轉移合同義務或保證人變更。必須經其他各方同意,重新簽訂合同或變更協議。在新的合同或變更協議簽訂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二條 本借款合同四方簽訂后生效。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xù),保證人退還所有權屬證明文件時,即告終止。
第三十三條 貸款合同一式四份,均有同等效力,由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委托人各執(zhí)一份。
第三十四條 貸款人與委托人簽訂的《吉林省電力公司個人住房貸款委托協議》是本合同簽訂的重要依據,未盡事宜,按協議辦理。
第三十五條 合同簽訂地點為長春市。
第三十六條 補充條款 :
借款人(簽字):
保證人(公章):
委托人(公章):
貸款人(公章):
年 月 日
公積金借款合同13
貸款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方與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
貸款金額、期限及利率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經審查同意向乙方發(fā)放住房貸款(以下稱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小寫)_____。
第二條 貸款用于乙方購買座落于__________市(縣)區(qū)(鎮(zhèn))_________路(街)_____號__________房間的現(期)房物業(yè),建筑面積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 貸款期限為_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確定為月息千分之,利息從放款之日起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規(guī)定執(zhí)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貸款的發(fā)放
第五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_____號和_____號擔保合同生效(或登記備案)后,以乙方購樓款的名義將貸款分__次劃入售房者在甲方開立的賬戶,以購買本合同第二條所列之房產。
(一)___年___月___日,金額(二)___年___月___日,金額(三)___年___月___日,金額
第六條 本合同簽訂后且在貸款發(fā)放前,如乙方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事宜發(fā)生糾紛,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視上述糾紛解決情況在一年內決定是否解除或繼續(xù)履行本合同。
第七條 貸款發(fā)放后,借款人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其他事宜發(fā)生的任何糾紛,均與貸款人無關,借款合同應正常履行。
貸款的歸還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自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按月歸還貸款本息,應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日歸還,每期金額____萬元,共____期。
第十條 乙方應在甲方開設存款賬戶,并保證在每期還款日前存入當期足額還本付息的'存款,同時授權甲方于每期還款日從該存款賬戶中以第八條規(guī)定的方法扣收貸款本息。
第十一條 乙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未按約定的時間歸還,甲方將按國家規(guī)定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罰息。
第十二條 乙方不按期支付貸款利息時,甲方對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十三條 乙方需提前還款的,提前還款額應為當期應付本息之整倍數,并在還款日____日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后即為不可撤銷,并作為修改本合同的補充通知。
第十四條 乙方如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息,對提前還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條規(guī)定的方法計收貸款利息,不計退提前還本部分貸款的利息。
第十五條 乙方如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貸款本息,甲方則不計收乙方提前還款部分的貸款利息。
第十六條 除非下列事項已在甲方感到滿意的情況下獲得完滿解決,否則甲方有權在任何一項或多項事情發(fā)生時,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無需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
(二)乙方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三)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乙方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四)乙方連續(xù)三個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內累計六個付款期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
(五)根據____號擔保合同的約定,因擔保人(物)發(fā)生變故,致使擔保人須提前履行義務或甲方提前處分抵(質)押物的;
(六)乙方發(fā)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行為。
第十七條 發(fā)生本合同項下第十六條第(一)、(二)、(三)、(四)、(六)項規(guī)定的情形時,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號擔保合同同時到期,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履行保證義務或提前處分擔保物。
合同的變更
第十八條 乙方如要將本合同項下之債務轉讓給任何第三人,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在受讓人和甲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繼續(xù)有效。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任一方需變更本合同條款,均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意見,同時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條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一)提交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二十一條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xù)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條款。
費用及其他
第二十二條 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及實際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續(xù)費、公證費、房產過戶手續(xù)費及其他相關稅費,全部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二十三條 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規(guī)定付足應付的任何款項、費用,使甲方決定以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追討,并從甲方實際支付之日起計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____各執(zhí)一份。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并自____號和____號擔保合同生效(或登記備案)之日起生效。
貸款人住所: 借款人住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傳真: 存款賬號: 郵政編碼: 電話: 郵政編碼:
甲方(公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積金借款合同14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抵 押 人: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甲方與 (以下稱借款人)簽訂的 ____年 ___字第 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抵押,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財產抵押,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簽訂本抵押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抵押擔保的范圍、年限
第一條 乙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并保證對該抵押物享有處分權。
第二條 乙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 元,貸款期限 ____年,從 ___年 ___月 ___日至 ___年 ___月 ___日,貸款用途為購、建住房。
第三條 本抵押物擔保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二、抵押物的使用、保管及費用
第四條 乙方須保證該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將抵押物用于保險條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目的。
第五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添附物,自動轉為本貸款項下的抵押物。
第六條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行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分。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抵押期間,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有維修、保養(yǎng)及保持其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甲方的監(jiān)督檢查。由于抵押物毀損所導致的抵押物價值減少,應及時通知甲方并于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因抵押物造成環(huán)境污染或造成的其他損害,由乙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的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及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對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三、抵押物的保險
第九條 乙方簽訂本合同后,應到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辦理該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保險的賠償范圍應為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毀損;投保金額不得少于其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金額;保險期限與借款合同期限應一致,如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未履行到期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義務,乙方應繼續(xù)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償還完畢止。
第十條 乙方應指定甲方為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險手續(xù)辦理完后將保險單正本交甲方保管。
第十一條 抵押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該抵押物如發(fā)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提前清償貸款本息或交由第三方提存,抵押期間乙方不得使用。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fā)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由乙方承擔責任,并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辦理相應手續(xù)。
四、抵押物的處分
第十四條 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約定條款時,甲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五條 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六條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提前將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
(二)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卷入重大經濟訴訟糾紛或發(fā)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三)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乙方履行償還貸款本息;
第十七條 甲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費用;
(二)清償借款人欠甲方貸款罰息和利息;
(三)清償借款人欠甲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和賠償金等;
(四)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八條 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甲方應退還乙方。
五、抵押人的承諾及聲明
第十九條 乙方在自愿遵守本合同條款的同時,作如下聲明及承諾: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準許甲方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抵押房產,以便檢查;
(三)在工作單位、聯系方式等發(fā)生變化時,須在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四)在占有該抵押物期間,遵守有關管理規(guī)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費用
公積金借款合同15
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
貸款種類:
合同編號:
借款人:
電話:
住址:
郵政編碼:
貸款銀行:
法定代表人:
傳真: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guī)定,向乙方申請借款,愿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fā)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zhí)行。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5個營業(yè)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甲方建造、·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由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賬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
乙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期限及時發(fā)放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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