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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抵押合同

        時間:2022-04-02 18:15:21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抵押合同范本(匯編1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抵押合同范本,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抵押合同范本(匯編15篇)

        抵押合同范本1

          (甲方)貸款方(質押權人)

          (乙方)借款方(質押人)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立此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僖曳綄⒆约好碌钠,牌照號為: ,發動機號為: ,大架號為: ,向甲方作質押。(約定該車輛于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時,交由甲方占有)

          ②乙方應提供汽車相關文件 已提供文件打“√”

          1、機動車登記證書 □

          2、行駛證正副本原件 □

          3、身份證原件 □

          4、身份證復印件 □

          5、車鑰匙( )把 □

          6、保險 □

          7、車船使用稅 □

          8、購車發票 □

          9、附加費原件(完稅證) □

         、燮噧纫磺衅渌锲芬曳揭亚謇砀蓛,質押車輛內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視作乙方放棄。

         、芷囃庥^狀況

         、萜渌

          第二條 甲乙雙方自愿共同認定該車價值: 元。質押汽車已行駛里程數為:

          第三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元,大寫:

          第四條 借款用途:

          第五條 借款利息、費用:借款壹拾日期利息 %;叁拾日(月)利息 %;綜合費用 .借款同時繳清首期(月)利息、綜合費用。

          第六條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條 汽車質押提前還款約定:拾天期者當日還款按 %收取利息,即 元,次日者按 %收取利息,即 元。二日以上者按100%收取利息;叁拾日(月)者,三天以內按 %收取利息,即 元,十五天以內按 %收取利息,即 元,十五日以上者按100%收取利息。

          第八條 還款方式:乙方先將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一次性交給甲方或將現金打進甲方帳戶(卡上),再提車驗車。

          第九條 保證條款:

          1、乙方到期不能償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乙方到期如數償還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綜合費用時,甲方將質押物退還給乙方。

          2、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動。

          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4、乙方違約,甲方變賣汽車所得價款超過雙方認定價值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認定價值乙方須向甲方補齊至足以清償借款本息及綜合費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本息和綜合費用、不辦理續期手續、不交納續期利息和綜合費用,則甲方有權處理質押車輛,按雙方簽約時共同認定的價值出售汽車。若甲方暫未出售汽車,甲方享有質押車輛的使用權、收益權。

          2、甲方在車輛質押期間,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車程行駛車輛以維護車輛或移庫。在每日10公里行程范圍內汽車輕微刮蹭,甲方除負責恢復外,不負責其它賠償;質押車輛在質押期間出現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及責任人賠償,且乙方有責任以車主身份負責處理事故,甲方不負責其它任何賠償。

          3、甲方在質押期間遺失車輛有關文件,由甲方支付費用,乙方配合補辦相關手續,甲方不負擔乙方誤工等其它損失。

          4、甲方在質押期間車輛被盜、燒毀、意外損壞,由保險公司賠償,甲方不負責任何賠償;沒有保險的車輛,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的損失(按雙方認定價值)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質押權人)

          乙方(質押人)

          日期:

        抵押合同范本2

          甲方(抵押權人): 身份證件號碼:

          乙方(抵押人): 身份證件號碼:

          乙方愿意以自有車輛作抵押借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用作抵押借款給甲方的車輛為:

          品牌型號: 車身顏色:白色

          發動機號: 車牌號碼:蒙A6Y538

          車輛識別代號:

          第二條 乙方自愿將符合第一條條款的乙方合法擁有車輛以人民幣(大寫) 抵押給甲方。抵押期限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第三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理抵押車輛:

          1.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處理抵押車所得款項,不足以償還貸款和費用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四條 抵押車輛由乙方自行保管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車輛,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車輛不列入破產清算范圍,甲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車輛。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七條 本合同以下條款全部履行方可生效

          1.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范本3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

          茲因甲方為擔保乙方對于其所有的債權,將由甲方提供抵押物,為乙方設定抵押權,并約定條款如下:

          一、所擔保的債權:包括本金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得分次循環動用,但在同一時間,其動用總額以上開金額為最高限額)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違約金以及債務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損害的賠償。至債權實際金額及各種利息違約金的計算方法以及債務的清償期,另立借據,透支約據、本票、約定書、委任保證合同為憑,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各該附件所規定事項的效力與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車_________輛,車輛牌號為: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車輛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三、本合同所擔保的債務縱未屆清償期,乙方亦可以隨時通知甲方清償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辦,絕無異議。

          四、抵押物于登記后如有粘貼標簽或烙印的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或登記機關辦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費用,全部應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實聲明:上述抵押物完全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后發生任何糾葛致使乙方遭受損害時,縱其事由非可歸責于甲方及擔保物提供人,亦愿負連帶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證抵押物占有人對于抵押物必盡妥善保管的責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稅費、修理、保養等一切費用,亦與乙方無涉。

          七、抵押物的現狀發生變動時,不論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應及時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現狀的變動或價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條開列的全部債權獲得清償時,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負連帶賠償責任。

          八、抵押物應按乙方指定置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甲方保證決不擅自遷移。抵押物為交通工具,經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經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應即負責將抵押物停放于指定處所。

          九、抵押物應向乙方同意的保險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險,并應以乙方為惟一受益人,保險金額及條件應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險費用均由甲方負擔,所有保單及保費收據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為代為墊付保費,經通知甲方限期償還,甲方未如限辦理時,乙方得將墊款徑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額,依例計金,甲方絕無異議。但乙方并無代為投;虼鷫|保費的義務。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ㄒ唬┯袚7ㄋ☉加星槭聲r。

         。ǘ┪唇浺曳皆蕼识盅何锏睦佑』蛘迟N的標簽被損毀時。

         。ㄈ┪唇浺曳酵舛鴮⒌盅何锍鲎鈺r。

         。ㄋ模┮蚣追交虻盅何锾峁┤嘶蚱渌谌说男袨,致抵押物的價值顯然減少或顯有減少之虞時。

         。ㄎ澹┮曳秸J為甲方借款運用不當時。

         。┮曳揭狼拔屙椧幎ㄕ加械盅何铮追交虻谌司芙^交付時,乙方得申請法院徑行強制執行。

         。ㄆ撸┮曳揭蛘加械盅何锼艿膿p失及支出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賠償。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孳息,乙方占有權收取,以之抵償收取孳息的費用及甲方債務。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抵押合同范本4

          貸款人(甲方): 簽約地點:廣西南寧

          借款人(乙方): 簽約時間:20xx年 月 日

          鑒于乙方向甲方借款,并以其合法所有的汽車抵押,現就乙方償還借款和甲方債權實現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雙方承諾共同遵守:

          1、借款金額、利息及期限:

          1.1、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小寫:)¥。

          1.2、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3、借款按照每天為一個計算周期,每個借款周期內的利息為借款金額的%,每個借款周期內的綜合管理費為借款金額的 %,每個借款周期內的停車費為 元。

          1.3、借款期限內,乙方須在每個借款周期到期當日支付利息、綜合管理費、停車費等款項,乙方逾期繳付上述款項的,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款項總額的違約金。

          1.4、借款到期后,乙方須在借款期限到期當日支付借款本金、利息、綜合管理費、停車費等費用,乙方逾期繳付上述款項的,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款項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質押物:

          2.1、乙方同意將其合法所有的汽車(車主:,車牌號碼:,車架號:發動機號:)作為本合同項下所有借款本息和綜合管理費提供質押擔保。乙方交給甲方的資料物品有:①行駛證;②汽車鑰匙 把;③身份復印件 ;

          ④其它: 。

          2.2、質押車輛行駛公里數:公里。

          2.3、甲方會將質押車輛放置到專門的車庫保管。質押期間,因車輛移庫所需,在乙方還款提車時,乙方允許質押車輛的行駛公里數跟質押車輛時記錄的行駛公里數有100公里以下的浮動。車輛質押期間,車輛的損毀、滅失等風險全部由車輛原購買的商業保險承擔。

          2.4、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各項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否則,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違約條款

          3.1、合同期內,乙方逾期繳付利息、綜合管理費和停車費等款項超過3天的,視為乙方違約。

          3.2、合同到期后,乙方逾期繳付借款本金、利息、綜合管理費和停車費等款項超過3天的,視為乙方違約。

          3.3、因乙方違約的,甲方有權處理質押車輛用于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綜合管理費和停車費,以及實現債權所需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等。

          4、提前還款和展期

          4.1、乙方可提前償還借款,但已繳付的利息、綜合管理費、停車費等不予退還。

          4.2、乙方需要延期還款的,必須在合同期內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在本合同到期之日重新簽訂借款合同。

          5、其他事項

          5.1、合同簽訂后需要變更的,必須以書面方式訂立合同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原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未盡事項,按照法律法規執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爭議的,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2、乙方簽訂本合同前已經詳細閱讀了本合同的全部條款,應乙方的要求甲方就合同條款作了相應說明和修改,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內容和法律責任已經全部知曉并同意簽訂。

          5.3、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址:

          乙方: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址:

        抵押合同范本5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聯系方式: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聯系方式:

          債務人: (以下簡稱“丙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聯系方式:

          1。 年 月日,本合同乙方與丙方簽訂的編號為 的《 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詳見附件1)。

          2。 甲方自愿以其在建工程作為抵押物,擔保丙方按期履行付款義務。

          經平等協商,各方就抵押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并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主債權

          1。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依據主合同約定 _________ 。

          二、抵押物

          1.坐落位置:_________區_________街路_________號(詳見附件2《抵押物清單》)。

          2.用途:_________,建筑結構:_________。

          3.建筑面積: ,占地面積: 。

          4.已完成部分:層數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 竣工時間:

          6.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 出讓/劃撥 使用年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7.證件(詳見附件3—7):

         。1)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

          (4)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號:

         。5)開工許可證號:

          (6)預售/銷售許可證號:

          8。其他: 【配套、裝修等】

          三、抵押物價值及抵押率

          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共作價人民幣(大寫) 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 —,實際抵押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四、擔保范圍

          1。抵押物的擔保范圍為主債權、違約金和實現主債權的費用(仲裁、訴訟費用、差旅費、律師費等等)。

          五、抵押登記

          1。各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 5個工作日內向登記機關提交抵押登記申請及相關資料:

          2。乙方應于抵押權消滅后5個工作日內,向登記機關送達撤銷抵押登記的通知,協助甲方辦理撤銷登記手續。

          3。各方應當協力提供登記所需文件、資料等。

         。1)甲方:

         。2)乙方:

          (3)丙方:

          4。因抵押登記和撤銷登記所發生的費用,由各方依據國家及登記機關的規定承擔;無相關規定的,由各方承擔各自的費用。

          六、抵押物的使用與處分

          1。抵押物由甲方占有、使用,全部收益歸甲方所有。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出售抵押物,但是丙方提前清償債務或另行提供擔保的除外。

          3。抵押物滅失的,丙方應當另行提供擔;蛱崆扒鍍攤鶆眨曳娇梢跃鸵虻盅何餃缡Ф〉玫馁r償行使物上代位權。

          七、行使抵押權的條件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物:

         。1)主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屆滿,丙方未依約支付合同價款的;

         。2)丙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2。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主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主債務后還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3。乙方行使抵押權后,甲方有權向丙方追償。

          八、抵押權的消滅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抵押權消滅:

         。1)主債權消滅;

          (2)抵押權實現;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或要求丙方提供其他擔;蛱崆爸Ц逗贤瑑r款。

          2。未經抵押人同意,乙方與丙方變更延長主合同付款期限的,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十、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糾紛,經各方協商仍無法解決的,任何一方可以向抵押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之日起生效。

         。ù隧摕o正文)

          此頁系合同簽署頁

          甲方:(印章)

          代表人:

          乙方:(印章)

          代表人:

          丙方:(印章)

          代表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XXXX

        抵押合同范本6

          合同編號: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抵押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財產抵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

          本抵押擔保合同擔保范圍為主債權及利息、抵押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抵押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條 抵押物概況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

          抵押物數量:_________。

          抵押物質量:_________。

          抵押物所在地:_________。

          2.評估價值: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 _________元整,抵押率為_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元整。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財產抵押后,該財產的價值大于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額部分。

          3.抵押期限為_________年,自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4.下列財產可以抵押(抵押物權屬):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2)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3)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4)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上述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5.以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6.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權;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

          (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第三條 抵押物登記

          1.抵押人授權抵押權人在本合同簽訂后執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及全套有關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的登記備案手續。

          2.抵押人授權抵押權人在獲得該抵押物的正式產權證明后,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到有關的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該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并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于抵押權人。

          3.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如下:

          (1)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

          (2)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

          (3)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

          (4)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5)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4.抵押人以本合同第二條第四項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5.抵押人以其他財產抵押的,可以自愿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6.未辦理抵押物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抵押人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登記部門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證部門。

          7.辦理抵押物登記,應當向登記部門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復印件:

          (1)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2)抵押物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書。

          第四條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抵押人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物。

          2.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抵押權人的任何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3.抵押人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取得該抵押物_________日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買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主合同到期之日,如抵押人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完畢為止。

          2.抵押人需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十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抵押權人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除非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3.抵押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抵押人須無條件賠償抵押權人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4.抵押人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抵押權人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為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抵押人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并辦理相應手續。

          6.抵押人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抵押人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抵押權人造成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應負責賠償。

          第六條 抵押權的實現

          1.發生以下情況的,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1)根據主合同的約定主合同提前到期的;

          (2)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2.在抵押人不履行主合同約定條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權人處分本抵押合同項下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用于繳付因處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

          (2)用于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應付的一切費用;

          (3)扣還根據本合同抵押人應償還抵押權人的債務及其他一切款項。

          3.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抵押權人應退還抵押人。

          4.如果抵押權人不適當行使抵押權,抵押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異議,造成利害關系人損失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5.如果債權未受清償是因抵押權人自己的過錯造成的,則抵押權人不得行使抵押權。

          第七條 權利義務

          (一)抵押權人的權利義務:

          1.在抵押人到期還清債務后,抵押物權消失。

          2.抵押權人有權檢查、監督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了解抵押人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抵押人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抵押人違反主合同的行為,抵押權人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用制裁。

          3.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抵押權人有權中止主合同的履行:

          (1)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抵押人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抵押權人履行債務。

          (3)抵押人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抵押人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3.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4.抵押人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抵押權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二)抵押人的權利義務:

          1.應嚴格按照住合同規定時間主動履行債務。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抵押權人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抵押權人發現抵押人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抵押權人通知抵押人當即改正或可終止主合同。

          3.抵押人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抵押人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抵押權人提供新的抵押物,若抵押人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抵押權人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4.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5.抵押物由抵押人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分公司投保,以抵押權人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抵押權人保管,保險費由抵押人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抵押權人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債務。

          6.當抵押人為主抵押人時,主抵押人采取欺騙的方法,隱瞞事實真相,蒙蔽抵押權人相信其已經提供抵押擔保而實質上是重復抵押的,如果抵押權人的債權受到損害,有權追償抵押人除抵押物以外的其他財產,以清償其債權。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抵押權人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履行債務,給抵押人造成經濟上的損失,抵押權人應負責違約責任。

          2.抵押人如未按主合同規定履行債務,一經發現,抵押權人有權終止合同并加收_________%的罰息。

          3.抵押人如不按期履行債務,或有其它違約行為,抵押權人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

          第九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1.向抵押權人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2.準許抵押權人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對抵押物進行檢查;

          3.抵押人在工作單位、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時,須在十日內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4.抵押人在占有該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并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5.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該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抵押人保證在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

          第十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抵押權人或抵押人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二條 合同的轉讓

          1.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并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2.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3.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抵押人清償。

          4.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

          第十三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 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五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六條 其他

          1.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_________。

          2.抵押人按期履行主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后,本合同即告終止。抵押權人將協助抵押人到有關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并將抵押財產所有權權屬證明文件和收據退還抵押人。

          第十七條 合同的效力

          1.抵押權人提供的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3.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 抵押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 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公)證意見:

          經 辦 人: 鑒(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范本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抵押率為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萬元整。

          第三條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償債期限已到,債務未依約償還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或.

          2.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

          3.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主合同債務人按期償還債務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核銷登記。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并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債權,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該債權總額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產權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權限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被擔?傤~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并經登記后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印章)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印章)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抵押合同范本8

          合同編號:

          出質人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聯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質權人名稱(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聯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保管人名稱(以下簡稱丙方):

          地址:聯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回購人名稱(以下簡稱丁方):

          地址:聯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甲、乙、丙、丁四方在遵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將其名下的貨物質押給乙方,用以擔保甲方能夠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歸還貸款等事宜,四方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項下質押物位于丙方項下倉庫的甲方在質押期限內存放的全部貨物。

          第二條 質押期限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第三條 甲方保證,在質押有效期限內,甲方在丙方倉庫所存貨物的總價值不低于人民幣500萬元整(大寫 伍佰萬元整 ),乙方享有的折扣率為___%。

          第四條 為了充分保證乙方到期能收回貸款/順利行使質權,甲、丁方保證,在甲方到期不能按照主合同約定歸還貸款/利息,丁方將按照乙、丁雙方所簽訂的回購協議,全面收購甲方在丙方倉庫所存貨物,并且收購的貨物總價值不低于500萬人民幣。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5.1 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應向乙方提交甲方當日在丙方倉庫所存貨物清單,并在有效期限內及時向乙方更新存貨清單。

          5.2 在質押有限期限內,甲方可以根據公司經營的需要,可以從丙方倉庫中提出貨物,但必須事先向乙方提供提貨清單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和單據,并在征得乙方的書面同意且取得有乙方蓋子/簽字的提貨清單/共同授權提貨書后,才可按照清單提貨;

          甲方在提貨后,應向乙方提交有丙方蓋章/簽字確認的提貨清單和在庫貨物清單;甲方應保證在每次提出貨后,其在丙方倉庫中所存貨的總價值不得低于500萬元人民幣。

          5.3 在質押有效期限內,甲方在丙方存入貨物的,應該提前通知乙方;存貨后應及時向甲方提供含有丙方蓋章/蓋章的存貨清單和在庫貨物清單。

          5.4甲方不得利用虛假資料等方式其咋、騙取乙方出具同意提貨清單/共同委托提貨清單,不得偽造、變造乙方蓋章/簽字,更不得與丙方共同串通、欺詐損害乙方的利益。

          5.5 主合同規定還款期限期滿后,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相關事項歸還貸款、利息等相關費用,甲方不得無故拖延,否則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行使質權,并要求甲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6.1 在質押的有限期限內,乙方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合同約定,不妨礙甲方的正常經營的情況下,有權隨時對甲方在丙方所存貨物進行清查,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丙方不得予以拒絕/阻擾/無故拖延。

          6.2 乙方發現所存貨物總價值低于合同約定的數額時,有權要求甲方在 追加存貨/提供價值相當的擔保;如若甲方積極履行提供擔保或者追加存貨的,乙方可以保留追究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否則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并要求甲方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

          6.3 在質押有限期限內,甲方向乙方提交提貨申請書/共同委托提貨書應提交必要的材料和單據,且應給予乙方必要的時間進行審查和簽發。倘若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錯誤簽發提貨申請書/共同委托提貨書而受到一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6.4 在質押的有效期限內,甲方向丙方倉庫存入貨物的,應事先通知乙方,并在存貨入后向乙方提交有丙方蓋章/簽字的存貨清單和在庫貨物清單。

          6.5 在甲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利息等相關費用時,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行使質權要求丁方按照回購協議的約定,回購貨物。

          第七條 丙方的權利義務

          7.1 在質押有效期內,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質物,并負有監督甲方所提/存貨物和及時通知乙方的義務,丙方因此所需保管費等其他支出全部由甲方承擔。

          7.2丙方保證,在任何情況下,只有甲方提存貨符合合同約定的要求時,丙方才會允許甲方提存貨物;在乙方有正當理由核查甲方存貨時,丙方將會予以積極的配合。

          7.3 在質押有效期限內,甲方如需提貨,丙方應認真核實甲方所提交的材料和單據,在確認甲方確有乙方蓋章/簽字的提貨清單/共同委托提貨書后,方可允許甲方提貨;

          甲方如需存貨,丙方應認真核查所存貨物是否與存貨清單一致,并在存貨清單和在庫貨物清單上蓋章/簽字。

          7.4 丙方有權在甲方提/存貨的過程中進行監督;在甲方提/存貨后,丙方應認真核查甲方的提存貨物情況,確認無誤后在甲方的提貨清單和在庫貨物清單上蓋章/簽字;若丙方發現甲方提/存貨物出現有損乙方利益的行為,丙方應及時予以阻止,并在第一時間內通知乙方。

          7.5 丙方應定期的核查甲方的在庫貨物情況,并向乙方報告;倘若丙方發現甲方提貨后/其他時間內,甲方在丙方倉庫的在庫貨物總價值低于500萬元人民幣時,丙方有義務在第一時間內通知乙方。

          第八條 丁方的權利義務

          丁方應在甲方到期不能按照主合同約定歸還貸款/利息,丁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按照甲、乙、丁三方所簽訂的回購協議,全面收購甲方在丙方倉庫所存貨物,并且收購的貨物總價值不低于500萬人民幣(詳見附件乙丁雙方簽訂的回購協議)。

          第九條 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其他注意事項

          10.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要求丁方提前收購質物。

          10.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轉移、再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理本合同項下質物將影響乙方利益的,應取得乙方同意并就有關事項達成書面協議,否則甲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0.3 在庫貨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有權要求丁方提前收購質物;所得的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甲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10.4 質權因第三方的原因所得的賠償金,視為出質財產。乙方有權優先抵償甲方所擔保的債權,不足以抵償的部分,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10.5 甲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要求丁方提前收購質物;丁方出現以下情況的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保證人或者回購人。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后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優先清償債務;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11.1 本合同由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成立,自質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11.2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丁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四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11.3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丁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11.4 主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質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2.1 甲方違反合同第一、四、五、十條的規定,乙方除可提前收回貸款及利息外,還可要求甲方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分20%的違約金,并要求甲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12.2 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并給予賠償。

          12.3 丙方違反合同第七、十條的規定,造成乙方受到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丙方支付主合同項下甲方債務總額分20%的違約金,并要求丙方承擔賠償乙方所受損失的責任。

          12.4 甲、丙雙方故意串通、共同隱瞞、欺詐損害乙方利益的,甲丙兩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共同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分20%的違約金,并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12.5 丁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十條規定的,乙方有權要求丁方向其支付甲乙主合同項下甲方債務總額分20%的違約金,并要求丁方承擔賠償乙方所受損失的責任。

          第十三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

          第十七條 付款方式:

          帳戶名稱:

          開戶行:

          帳戶號: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丙方(公章): 丁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附:質物清單、回購協議及有關證書、單據一式兩份。

        抵押合同范本9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債務人): (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與乙方協議約定。 乙方愿為協議的履行提供擔保并簽訂如下抵押協議:

          第一條 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乙方協議約定的債權,數額為萬元。

          第二條 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 市_________路 號的_______房產作為乙方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

          第三條 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范圍與乙方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范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 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并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 本抵押協議簽訂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乙方配合甲方辦理抵押物的評估并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乙方承擔。

          第六條 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代表:

          乙方: 代表:

          _______年___月___日

        抵押合同范本10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對乙方開發的位于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項目的購房人提供商業用房抵押貸款(以下簡稱商業用房貸款)。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所開發的上述項目商業用房的購房人提供商業用房貸款。

          第二條 甲方對該項目提供的商業用房貸款最高限額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萬元。抵押貸款額度有效使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滿未使用的額度經甲方同意后可以延期。

          第三條 甲方為該項目購房者提供不超過房價或評估價(兩者取低者)_______%的貸款(其中營業用房貸款不超過房價的_______%)。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_______年。

          第四條 每筆貸款的金額、期限、利率、擔保方式、違約責任等,以借款人與甲方簽訂的《商業用房抵押借款合同》的約定為準,低于不符合甲方規定條件的借款人,甲方有權拒絕貸款。

          第五條 甲方應按照《商業用房抵押借款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地發放貸款。

          第六條 乙方承諾

          1、 所開發的項目為合法項目,開發和銷售的各項手續完備,售房專戶的資金專項 用于本項目的建設,不挪作他用,按時、保質地完成項目的建造,使借款人能夠按時入住

          2、 與該項目有關的建造和銷售活動存款、結算業務集中在甲方辦理

          3、 該項目物業管理單位在甲方開立存款賬戶,統一辦理與該項目物業管理有關的代收、代付業務、

          4、 協助甲方辦理抵押貸款項下商業用房的抵押登記或預登記手續,并將房屋他項權證等記文件直接交甲方執管。

          5、 在借款人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對甲方提供的商業用房貸款承擔回購保證責任,并在甲方開立回購保證金專戶,按照甲方商業用房貸款余額的______%存入回購保證金。當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本付息時,負責代為償還,授權甲方直接從保證金賬戶中扣收。有關回購保證責任是具體內容以《商業用房抵押借款合同》的記載為準。

          第七條 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后、甲方發放貸款前,辦理抵押貸款項目工程質量保險。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甲方。保證金額不低于本協議確定的抵押貸款最高限額。保險期限至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可交付使用止,保費由乙方承擔,保險單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險期間,被保險的抵押貸款項目工程如發生保險責任內的問題,須以保險理賠款代借款人償還相應的貸款本息,理賠款不足以償還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如發生保險責任外并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問題,使住房部分或全部驗收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的,有乙方負全部責任,代借款人清償所欠甲方的貸款本息。經甲方同意不辦理工程質量保險的,應在本協議其他事項中另作約定。

          第八條 乙方如發生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轉讓、合資、分立以及企業領導變更等重大事項,應當及時通知甲方,并落實相應措施,確保其回購責任的承擔

          第九條 在售房及房屋使用過程中,乙方與購房人發生的有關房屋質量、價格、交付時間等方面的問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條 乙方在印制售樓說明書、廣告宣傳中,有涉及甲方的名稱或其他文字,事先應當征得甲方同意。

          第十一條 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約定時,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第十二條 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通過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效力相同。

          第十五條 提示

          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協議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理解,并應乙方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協議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合同范本11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

          二、借款用途為________ 。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為月利息__________%,按月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從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出具收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轉賬的方式將所借款項打入乙方賬戶。

          借款人用戶名: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還本付息,所產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負。

          2、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逾期不還的部分,借款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

          3、乙方還款保證人(丙方)_________,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承擔違約金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費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_____的違約責任。

          3、當甲方認為借款人發生或可能發生影響償還能力之情形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應及時返還,借款人及保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辯。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乙方 (簽字、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抵押合同范本12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聯系方式:

          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署了編號為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為了保障甲方在該合同項下債權的安全,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政策規定,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以其合法擁有的采礦權向甲方設定抵押擔保一事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抵押物

          1.1 甲方向乙方設定抵押的合同項下的采礦權(以下簡稱“抵押物”),其采礦許可證編號為:,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審批發證機關為(以下簡稱“發證機關”)。采礦許可證的復印附后。

          1.2 抵押物系乙方通過的方式,于年月日依法獲得的。

          1.3抵押物的礦區地理位置為:。

          1.4抵押物的開采方式為為:。

          1.5抵押物的礦區面積為:。

          1.6抵押物的開采礦種為:。

          1.7抵押物的生產規模為:。

          1.8截止年月,抵押物占有且經備案的資源儲量情況如下。

          第二條擔保的債權

          2.1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為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2.2本合同所稱“到期(屆滿)”是指主債務履行期屆滿和利息履行期屆滿。

          2.3抵押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損害賠償金、以及甲方為實現抵押權所發生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等其他相關費用。

          2.4本合同抵押權的效力及于礦區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地上附著建筑物、采礦機械、生產設施等全部配套固定資產。

          2.5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第一順位的優先受償權,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時無須首先或同時向借款人或其他擔保人追索,而可按法律規定從處置抵押物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第三條抵押合同的備案

          本合同簽訂后的10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向發證機關提交辦理抵押備案所需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請采礦權抵押備案的報告;采礦權抵押申請書;縣(市、區)、州(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出具的乙方按規定繳納采礦權使用費、采礦權價款及礦產資源補償費的證明材料、采礦權權屬無爭議及是否同意抵押的意見;由資源稅征收管理部門出具的資源稅繳納情況的證明材料;采礦許可證正本、副本復印件;雙方確認的抵押物價值說明或采礦權價款評估報告;雙方有關證照復印件;抵押合同;發證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四條乙方的陳述、保證和承諾

          4.1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截止到抵押備案之日:

          4.1.1抵押物的采礦許可證是真實、合法、有效的;乙方對抵押物擁有完整無瑕疵的權利;

          4.1.2抵押物不存在與其他礦權重疊或交叉的情形;

          4.1.3乙方遵守了有關法律、法規關于勞動安全、土地復墾和環境保護的規定;

          4.1.4乙方不存在未經審查批準擅自出租、非法承包、轉讓或與他人合作開采的行為;

          4.1.5乙方不存在采用破壞性開采方法開采礦產資源的行為;

          4.1.6抵押物未設定其他任何抵押權,也未出租給其他個人和單位;

          4.1.7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涉及訴訟或被司法查封、凍結的情況;

          4.1.8乙方已依法辦理了采礦用地報批手續;

          4.1.9乙方已完成了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授權、批準(除發證機關的批準外)等程序;乙方設定本合同項下的抵押,不會違反其公司章程,不會違反其與其他任何第三方簽署的協議。

          4.2乙方承諾:本合同簽署后,乙方仍將依法履行礦業權人各項義務,以確保抵押物的合法、有效存續,并確保抵押物始終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的轉讓條件。

          第五條乙方的報告義務

          5.1),該報告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乙方的生產和銷售情況;

          (2)借款資金的使用情況;

          (3)抵押物礦區的開采情況、礦產品的銷售情況;

          (4)抵押物有關的各項稅、費的繳納和支付情況;

          (5)可能導致抵押物不能通過年度檢查或延續登記的各種因素。

          5.2抵押期間,除本合同5.1所述的定期報告外,甲方還有權隨時要求乙方提供與抵押物有關的各種情況的臨時報告(以下簡稱“臨時報告”)。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該書面要求后五日內向甲方提供臨時報告。

          5.3抵押期間,抵押物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應毫不遲延地向甲方作出口頭或書面報告:

          (1)無論何種原因,抵押物的價值可能或者已經發生實質性貶損的;

          (2)抵押物難以通過年度檢查或獲得延續登記的;

          (3)抵押物可能或者已經被國土資源部門注銷或吊銷的。

          5.4抵押期間,乙方擬轉讓抵押物的,需事先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抵押物。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乙方所做的陳述、保證和承諾與實際情況有任何出入,或乙方違反了其合同第五條項下的報告義務的,甲方有權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就抵押物行使抵押權,并要求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6.2抵押期間,乙方違反或未履行其法定義務,致使抵押物不能通過年度檢查、獲得延續登記,或被國土資源部門依法注銷或吊銷的,甲方有權宣布貨款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承擔由此給其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

          7.1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或債務被宣布提前到期,甲方未受清償時,可以與乙方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從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中受償。

          7.2 因本條所發生的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抵押權人有權從其處分抵押物所獲的款項中直接劃收。

          第八條附件的效力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九條合同的成立、生效以及抵押權的設立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抵押備案完成之日生效。本合同生效之日,抵押權即依法設立。

          第十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向發證機關備案時提交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本合同于年月日簽署

        抵押合同范本13

          貸款人(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簡稱“乙方”)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鑒于: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當票(編號: ),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將其合法所有的機動車抵押給甲方,作為履行前述當票(借款合同)項下義務的擔保。

          為進一步明確當票約定事項,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典當管理辦法》,經協商訂立本合同,作為對當票的補充。

          第一條 抵押標的

          抵押機動車的品牌、型號、數量、車輛牌照號碼、發動機號碼、車架號碼等詳見附件1:抵押機動車清單。

          抵押機動車暫估價值總計:人民幣(大寫) 萬元。

          第二條 抵押擔保范圍及期限

          1、擔保范圍: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當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協議)約定的借款本金(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訴訟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公證費、公告費、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處分質押支票所需其他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

          上述債務在本合同中已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按照有關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所記載的金額確定。

          2、擔保期限:抵押權設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償全部債務止。

          第三條 借款金額(當金)

          借款數額(當金):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第四條 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實際放款日順延。實際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記載日期為準)。

          2、借款期限內或期限屆滿后5日內,經雙方同意可以辦理展期(續當),展期期限和息費率以《補充協議》約定為準。雙方確認:依當票及本合同所設定的擔保物權及于展期的債務。展期時,乙方須先行結清當期利息和綜合費用。

          3、提前到期:雙方特別約定,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應于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償還全部當金、付清利息和綜合費用,并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 但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給付。

          第五條 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

          借款月利率為 ‰,月利息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

          月綜合費率為 ‰,月綜合費為人民(大寫) 元整 。

          2、乙方須于每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向甲方交納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

          第六條 抵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負責辦理機動車抵押登記手續,其他各方當事人應盡配合義務。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登記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息費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

          第七條 放款

          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當票及本合同。

          2、機動車抵押登記手續已辦理完畢,且甲方已收到抵押權利證明原件。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關于同意本次借款和抵押的決議。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有關費用。

          第八條 抵押機動車的權利限制

          1、抵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機動車,或做出任何不利于甲方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改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出借、出租、抵償債務、分割等);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如乙方確需轉讓抵押機動車的,應經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擔保。甲方在取得擔保后,指派工作人員辦理撤銷抵押手續。

          2、如甲方要求乙方為抵押機動車辦理保險的,乙方應無條件投保并承擔保險費用。抵押期間,抵押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權及于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甲方有權要求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3、抵押期間如抵押財產價值顯著減少(抵押機動車的市場價值減至合同暫估價值的80%及以下)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機動車與乙方發生權屬爭議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機動車申請保全或強制執行的,或乙方申請或被申請破產、合并、被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業、停業整頓、被關閉、被吊銷營業執照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擔保。

          4、抵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該抵押機動車上另行設定抵押權等其他擔;驒嗬拗疲膊坏靡栽摍C動車進行出資、合伙或聯營。

          5、抵押權存續期間,乙方應按機動車登記用途合理使用抵押車輛,并盡維修、保養義務。

          5、如甲方要求乙方更換所質押的支票時,乙方應無條件更換。

          第九條 乙方的保證與承諾

          1、乙方保證對抵押的機動車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與處分權,乙方簽訂、履行當票及本合同已經依法履行了相關法律手續、取得了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的同意。

          2、各方簽署當票及本合同時,該抵押機動車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權實現的其他爭議(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抵押、留置、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繼承、遺贈、贈與、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權屬爭議、涉及該機動車的訴訟、仲裁、行政處罰、或機動車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隱患,乙方已與第三方簽訂抵押機動車轉讓合同等)。

          3、乙方及時交納抵押期間機動車的交強險、商業保險等費用,依法按時檢驗機動車。

          第十條 抵押權的行使

          1、雙方特別約定:如發生下列任一情況的,甲方有權宣布當票(包括續當憑證)項下的借款(當金)提前到期:

          (1)乙方違反其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義務的。

         。2)乙方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或發生可能造成抵押機動車毀損、滅失、價值下降的 ,或抵押機動車發生權屬爭議的,或抵押機動車上存在其他擔保或優先權利的,或抵押機動車被查封、扣押、監管的。

         。3)在發生影響或可能影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的情況后,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擔;虿扇∑渌a償措施的;或乙方在收到相關付費通知后未按通知規定的時間付費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關抵押機動車的相關費用或未履行有關抵押機動車的相關義務,導致甲方的抵押權可能遭到損害的。

         。4)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

          2、在當票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或依本合同之約定視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乙方應當結清全部當金、利息及綜合費用、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否則,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

          3、甲方可通過自行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拍賣、變賣等方式實現抵押權。如甲方自行拍賣抵押機動車的,甲方有權自行選定評估及拍賣機構。

          4、質押股權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全部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各方同意:相關評估、拍賣等手續均委托甲方辦理。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當票及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總額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違約金。

         。ò瓷鲜鰳藴手Ц吨两杩钇谙迣脻M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

          2、乙方未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結清當金、息費、第十一條第1款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的,自第6日起,每日須按未結清前述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一點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項清償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質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義務,或由于非可歸責于甲方的原因而致抵押權未能有效設定、喪失或部分喪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擔保及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償本息及綜合費用,并另向甲方支付當金總額20%的違約金。

          4、如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另行賠償。

          第十二條 特別約定

          1、本合同所約定的抵押擔保條款獨立于當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如當票、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條款無效時,上述擔保條款仍然有效,作為乙方履行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義務的擔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3、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評估、拍賣、公證、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全部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1、與當票、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協商不成的,須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如各方同意辦理公證手續,由公證機關依法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則甲方有權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行使債權、實現抵押權),乙方放棄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辯權。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終止

          當乙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且已履行當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時,本合同終止。相關方在合同終止后10日內辦理機動車抵押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未涉及的內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2、乙方、丙方等在當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證、承諾、擔保等對補充協議仍然有效。

          第十七條 通知

          各方當事人確認本合同首頁所列的聯絡方式準確、有效,各方當事人在收到書面變更通知前,通過上述聯系方式所發出的通知等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八條 充分磋商與修改補充

          1,各方確認: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系各方當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擬定,各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理解和接受。

          2,各方對本合同內容進一步修改、補充如下:

          附件:

          1、抵押機動車清單

          2、乙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ㄒ韵聼o正文)

          甲方: 授權代表:

          乙方: 授權代表: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 簽訂

        抵押合同范本14

          抵 押 人: 身份證號碼: 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車輛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車輛抵押。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車輛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車輛型號及車牌號為:○1 和○2 。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

          第四條 抵押車輛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車輛承擔維修、養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車輛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車輛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 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合同簽定時間:

        抵押合同范本15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XX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愿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 區

          (縣) 街道(鎮) 路(村) 弄 號 室的住房。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布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 %(月利率 %)。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 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并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 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帳戶。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 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 仟 百 拾 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布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戶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于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 月份辦理一次,手續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中國建設銀行儲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

          帳戶或信用卡帳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八條 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在未將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生借款人違約連續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后的十日內負責代為清償。保證期限從貸款發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收押之日為止。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征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購買期房的,應將購房預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條 合同公證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十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定,并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征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為逾期貸款,乙方按規定對其欠款每 天計收萬分之 的罰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帳戶內存入一個月的貸款數,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

          甲方如連續六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或被發現申請貸款時提供資料不實以及未經已防書面同意

          擅自將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換,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直至處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沒有繼續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甲方未將乙方貸款按合同約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按規定每天計收萬分之十二的罰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略)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后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證證明》交乙方執管后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個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送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 乙方:(私章)

          (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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