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瞽原文翻譯賞析3篇
有瞽原文翻譯賞析1
原文:
周頌·有瞽
[先秦]佚名
有瞽有瞽,在周之庭。設業(yè)設虡,崇牙樹羽。應田縣鼓,鞉磬柷圉。既備乃奏,簫管備舉。喤喤厥聲,肅雍和鳴,先祖是聽。我客戾止,永觀厥成。
譯文及注釋:
譯文
盲人樂師排成行,聚集周廟前庭上。鐘架鼓架擺設好,五彩羽毛架上裝。既有小鼓和大鼓,鞉磬柷敔列停當。樂器齊備就演奏,簫管一齊都奏響。眾樂交響聲洪亮,肅穆和諧聲悠揚,先祖神靈來欣賞。諸位賓客都來到,樂曲奏完齊贊賞。
注釋
瞽(gǔ):盲人。這里指周代的盲人樂師。
庭:指宗廟的前庭。
業(yè):懸掛樂器的橫木上的大板,為鋸齒狀。虡(jù):懸掛編鐘編磬等樂器的直木架,上有業(yè)。
崇牙:古代樂器架橫木上刻的鋸齒,用以懸掛樂器。樹羽:在崇牙上裝飾的五彩鳥羽。樹,插。
應:小鼓。田:大鼓。縣(xuán):“懸”的本字。
鞉(táo):一種立鼓。一說為一柄兩耳的搖鼓。磬(qìng):玉石制的板狀打擊樂器。柷(zhù):木制的打擊樂器,狀如漆桶。音樂開始時擊柷。圉(yǔ):即“敔”,打擊樂器,狀如伏虎,背上有鋸齒。以木尺刮之發(fā)聲,用以止樂。
備:安排就緒。
簫:古簫如今之排簫,是以小竹管排編成的。管:管樂器,即笛子之類的樂器。
喤(huáng)喤:樂聲大而和諧。
肅雝(yōng):聲音和諧舒緩。
戾(lì):到達,到來。
永:終,一直。成:指一曲終了;蚪鉃闃分婚牎R徽f此指祭禮完畢。
賞析:
“有瞽有瞽,在周之庭作,說明在宗廟上奏樂的主體是瞽;而“設業(yè)設虡作、安置樂器的則當是擔任瞽的輔佐的眡瞭。樂器則列舉了應、田、鞉、磬、柷、圉、簫管,與《周禮·春官》所載“瞽蒙掌播鼗、柷、敔、塤、簫管、弦歌作基本相符,其中柷為起樂、圉(敔)為止樂之器,以首尾涵蓋,表示這次演奏動用了全套樂器而“八音克諧作(《尚書·舜典》),“喤喤厥聲,肅雝和鳴作,其音樂自然十分美妙。
周頌三十一篇都是樂詩,但直接描寫奏樂場面的詩作惟《周頌·執(zhí)競》與此篇《周頌·有瞽》!吨茼灐(zhí)競》一詩,“鐘鼓喤喤,磬筦將將,降福穰穰,降福簡簡作,雖也寫了作樂,但也落實于祭祀降福的具體內容。惟有《周頌·有瞽》幾乎純寫作樂,最后三句寫到“先祖作“我客作,也是點出其“聽作與“觀作,仍歸結到樂的本身,可見這樂便是《周頌·有瞽》所要表達的全部,而這樂所包含的意義,在場的人(周王與客)、王室祖先神靈都很明了,無須再加任何文字說明。因此,《周頌·有瞽》所寫的作樂當為一種定期舉行的儀式!抖Y記·月令》:“季春之月……是月之末,擇吉日,大合樂,天子乃率三公、九卿、諸侯、大夫親往視之。作高亨《詩經今注》認為這即是《周頌·有瞽》所描寫的作樂。從作樂的場面及其定期舉行來看,大致兩相符合,但也有不盡一致之處。其一,高氏說“大合樂于宗廟是把各種樂器會合一起奏給祖先聽,為祖先開個盛大的音樂會作,而《禮記·月令》鄭玄注則說“大合樂以助陽達物風化天下也,其禮亡,今天子以大射、郡國以鄉(xiāng)射禮代之作,目的一空泛、一具體;其二,高氏說“周王和群臣也來聽作,《禮記·月令》則言天子率群臣往視,音樂會的主辦者便有所不同了。另外,高氏說“據《禮記·月令》,每年三月舉行一次作,《月令》原文是“季春之月作,按周歷建子,以十一月為歲首,“季春之月作便不是“三月作了。可見要確指《有瞽》作樂是哪一種儀式,還有待進一步考證。
《周頌·有瞽》這一純寫作樂過程的詩篇,不僅表現(xiàn)了周王朝音樂成就的輝煌,而且也顯示了周人“樂由天作作因而可以之溝通入神的虔誠觀念。
有瞽原文翻譯賞析2
有瞽
作者:詩經
朝代:先秦
有瞽有瞽,在周之庭。設業(yè)設虡,崇牙樹羽。應田縣鼓,鞉磬柷圉。既備乃奏,簫管備舉。喤々厥聲,肅雍和鳴,先祖是聽。我客戾止,永觀厥成。
譯文
雙目失明的樂師組成樂隊,王室祭祖時應召來宗廟。擺設起懸掛鐘鼓的樂架,上面裝飾著五彩的羽毛。小鼓大鼓一律各就各位,鞉磬柷敔安放得井井有條。一切就緒便開始演奏,簫管齊鳴一片樂音繚繞。眾樂交響發(fā)聲洪亮,肅穆舒緩和諧美妙,先祖神靈聽了興致高。諸位賓客應邀光臨,長久地欣賞這樂曲一套。
注釋
⑴瞽(gǔ):盲人。這里指周代的盲人樂師。⑵業(yè):懸掛樂器的橫木上的大板,為鋸齒狀。虡(jù):懸掛樂器的直木架,上有業(yè)。⑶崇牙:業(yè)上用以掛樂器的木釘。樹羽:用五彩羽毛做崇牙的裝飾。⑷應:小鼓。田:大鼓?h(xuán):“懸”的本字。⑸鞉(táo):一種立鼓。一說為一柄兩耳的搖鼓。磬(qìng):玉石制的板狀打擊樂器。柷(zhù):木制的打擊樂器,狀如漆桶。音樂開始時擊柷。圉(yǔ):即“敔”,打擊樂器,狀如伏虎,背上有鋸齒。以木尺刮之發(fā)聲,用以止樂。⑹備:安排就緒。 ⑺簫管:竹制吹奏樂器。 ⑻喤(huáng)喤:樂聲大而和諧。 ⑼肅雝(yōng):肅穆舒緩。⑽戾(lì):到達。⑾永:長。成:一曲奏完。
賞析:
在先秦時代的政治生活中,樂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而且往往與禮密切相關聯(lián)!抖Y記·樂記》云:“樂者,天地之和也;禮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別。樂由天作,禮由地制,過制則亂,過作則暴。明于天地,然后能興禮樂也!薄队蓄肥敲鑼懽鳂返钠,《毛詩序》認為是“始作樂而合乎祖”,鄭箋以“王者治定制禮,功成作樂”釋之,正反映了禮樂并重的傳統(tǒng)觀念。
周代有選用先天性盲人擔任樂官的制度,據《周禮·春官·序官》記載,其中的演奏人員有“瞽蒙,上瞽四十人,中瞽百人,下瞽百有六十人”,計三百人;另有“眡瞭三百人”,賈公彥疏說“眡瞭,目明者,以其扶工”,即是在樂隊中配備視力正常的人做盲人樂師的助手。可見,當時王室樂隊的規(guī)模相當龐大!队蓄访鑼懙恼峭跏覙逢犙葑嗟膲延^場面。
“有瞽有瞽,在周之庭”,說明在宗廟上奏樂的主體是瞽;而“設業(yè)設虡”、安置樂器的則當是擔任瞽的輔佐的眡瞭。樂器則列舉了應、田、鞉、磬、柷、圉、簫管,與《周禮·春官》所載“瞽蒙掌播鼗、柷、敔、塤、簫管、弦歌”基本相符,其中柷為起樂、圉(敔)為止樂之器,以首尾涵蓋,表示這次演奏動用了全套樂器而“八音克諧”(《尚書·舜典》),“喤喤厥聲,肅雝和鳴”,其音樂自然十分美妙。
周頌三十一篇。都是樂詩.但直接描寫奏樂場面的詩作惟《執(zhí)竟》與此篇!秷(zhí)競》一詩,“鐘鼓喤喤,磬筦將將,降福穰穰,降福簡簡”,雖也寫了作樂,但也落實于祭祀降福的具體內容。惟有《有瞽》幾乎純寫作樂,最后三句寫到“先祖”、“我客”,也是點出其“聽”與“觀”,仍歸結到樂的本身,可見這樂便是《有瞽》所要表達的全部,而這樂所包含的意義,在場的人(周王與客)、王室祖先神靈都很明了,無須再加任何文字說明。因此,《有瞽》所寫的作樂當為一種定期舉行的儀式!抖Y記·月令》:“季春之月……是月之末,擇吉日,大合樂,天子乃率三公、九卿、諸侯、大夫親往視之。”高亨《詩經今注》認為這即是《有瞽》所描寫的作樂。從作樂的場面及其定期舉行來看,大致兩相符合,但也有不盡一致之處。其一,高氏說“大合樂于宗廟是把各種樂器會合一起奏給祖先聽,為祖先開個盛大的音樂會”,而《禮記·月令》鄭玄注則說“大合樂以助陽達物風化天下也,其禮亡,今天子以大射、郡國以鄉(xiāng)射禮代之”,目的一空泛、一具體;其二,高氏說“周王和群臣也來聽”,《禮記·月令》則言天子率群臣往視,音樂會的主辦者便有所不同了。另外,高氏說“據《禮記·月令》,每年三月舉行一次”,《月令》原文是“季春之月”,按周歷建子,以十一月為歲首,“季春之月”便不是“三月”了。看來,要確指《有瞽》作樂是哪一種儀式,還有待進一步考證。
從《有瞽》這一純寫作樂過程的詩篇,讀者不僅得悉周王朝音樂成就的輝煌,而且對周人“樂由天作”因而可以之溝通入神的虔誠觀念也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有瞽原文翻譯賞析3
周頌·有瞽
有瞽有瞽,在周之庭。設業(yè)設虡,崇牙樹羽。應田縣鼓,鞉磬柷圉。既備乃奏,簫管備舉。喤喤厥聲,肅雍和鳴,先祖是聽。我客戾止,永觀厥成。
翻譯
盲人樂師排成行,聚集周廟前庭上。鐘架鼓架擺設好,五彩羽毛架上裝。既有小鼓和大鼓,鞉磬柷敔列停當。樂器齊備就演奏,簫管一齊都奏響。眾樂交響聲洪亮,肅穆和諧聲悠揚,先祖神靈來欣賞。諸位賓客都來到,樂曲奏完齊贊賞。
注釋
瞽:盲人。這里指周代的盲人樂師。
庭:指宗廟的'前庭。
業(yè):懸掛樂器的橫木上的大板,為鋸齒狀。
虡:懸掛編鐘編磬等樂器的直木架,上有業(yè)。
崇牙:古代樂器架橫木上刻的鋸齒,用以懸掛樂器。
樹羽:在崇牙上裝飾的五彩鳥羽。樹,插。
應:小鼓。
田:大鼓。
縣:“懸”的本字。
鞉:一種立鼓。一說為一柄兩耳的搖鼓。
磬:玉石制的板狀打擊樂器。
柷:木制的打擊樂器,狀如漆桶。音樂開始時擊柷。
圉:即“敔”,打擊樂器,狀如伏虎,背上有鋸齒。以木尺刮之發(fā)聲,用以止樂。
備:安排就緒。
簫:古簫如今之排簫,是以小竹管排編成的。
管:管樂器,即笛子之類的樂器。
喤喤:樂聲大而和諧。
肅雝:聲音和諧舒緩。
戾:到達,到來。
永:終,一直。
成:指一曲終了;蚪鉃闃分婚牎R徽f此指祭禮完畢。
鑒賞
“有瞽有瞽,在周之庭”,說明在宗廟上奏樂的主體是瞽;而“設業(yè)設虡”、安置樂器的則當是擔任瞽的輔佐的眡瞭。樂器則列舉了應、田、鞉、磬、柷、圉、簫管,與《周禮·春官》所載“瞽蒙掌播鼗、柷、敔、塤、簫管、弦歌”基本相符,其中柷為起樂、圉(敔)為止樂之器,以首尾涵蓋,表示這次演奏動用了全套樂器而“八音克諧”(《尚書·舜典》),“喤喤厥聲,肅雝和鳴”,其音樂自然十分美妙。
周頌三十一篇都是樂詩,但直接描寫奏樂場面的詩作惟《周頌·執(zhí)競》與此篇《周頌·有瞽》!吨茼灐(zhí)競》一詩,“鐘鼓喤喤,磬筦將將,降福穰穰,降福簡簡”,雖也寫了作樂,但也落實于祭祀降福的具體內容。惟有《周頌·有瞽》幾乎純寫作樂,最后三句寫到“先祖”“我客”,也是點出其“聽”與“觀”,仍歸結到樂的本身,可見這樂便是《周頌·有瞽》所要表達的全部,而這樂所包含的意義,在場的人(周王與客)、王室祖先神靈都很明了,無須再加任何文字說明。因此,《周頌·有瞽》所寫的作樂當為一種定期舉行的儀式!抖Y記·月令》:“季春之月……是月之末,擇吉日,大合樂,天子乃率三公、九卿、諸侯、大夫親往視之!备吆唷对娊浗褡ⅰ氛J為這即是《周頌·有瞽》所描寫的作樂。從作樂的場面及其定期舉行來看,大致兩相符合,但也有不盡一致之處。其一,高氏說“大合樂于宗廟是把各種樂器會合一起奏給祖先聽,為祖先開個盛大的音樂會”,而《禮記·月令》鄭玄注則說“大合樂以助陽達物風化天下也,其禮亡,今天子以大射、郡國以鄉(xiāng)射禮代之”,目的一空泛、一具體;其二,高氏說“周王和群臣也來聽”,《禮記·月令》則言天子率群臣往視,音樂會的主辦者便有所不同了。另外,高氏說“據《禮記·月令》,每年三月舉行一次”,《月令》原文是“季春之月”,按周歷建子,以十一月為歲首,“季春之月”便不是“三月”了。可見要確指《有瞽》作樂是哪一種儀式,還有待進一步考證。
《周頌·有瞽》這一純寫作樂過程的詩篇,不僅表現(xiàn)了周王朝音樂成就的輝煌,而且也顯示了周人“樂由天作”因而可以之溝通入神的虔誠觀念。
創(chuàng)作背景
此詩是表現(xiàn)周王祭祀先祖時樂隊齊奏的盛況。在先秦時代的政治生活中,樂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而且往往與禮密切相關聯(lián)!吨茼灐び蓄氛峭跏覙逢犙葑鄩延^場面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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