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寄原文及翻譯
李寄是古代漢族民間傳說故事中的人物,出自《搜神記》。李寄是漢武帝時期 將樂人,她小時候因斬蛇除害而名傳古今。下面我們來看看李寄原文及翻譯,歡迎閱讀。
原文
李寄①
東越閩中有庸嶺②,高數(shù)十里。其西北隰中有大蛇③,長七八丈,大十馀圍④,土俗常懼⑤。東治都尉及屬城長吏⑥,多有死者。祭以牛羊,故不得禍。或與人夢,或下諭巫祝⑦,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⑧。都尉令長⑨,并共患之。然氣厲不息⑩。共請求人家生婢子(11),兼有罪家女養(yǎng)之。至八月朝祭(12),送蛇穴kou。蛇出,吞嚙之(13)。累年如此,已用九女。
爾時預復募索(14),未得其女。將樂縣李誕家(15),有六女,無男。其小女名寄,應募欲行,父母不聽。寄曰:'父母無相(16),惟生六女,無有一男,雖有如無。女無緹縈濟父母之功(17),既不能供養(yǎng),徒費衣食,生無所益,不如早死。賣寄之身,可得少錢,以供父母,豈不善耶?'父母慈憐,終不聽去。寄自潛行(18),不可禁止。
寄乃告請好劍及咋蛇犬(19)。至八月朝,便詣廟中坐(20)。懷劍(21),將犬(22)。先將數(shù)石米糍(23),用蜜□灌之(24),以置穴kou。蛇便出,頭大如囷(25),目如二尺鏡。聞糍香氣,先啖食之。寄便放犬,犬就嚙咋;寄從后斫得數(shù)創(chuàng)(26)。瘡痛急,蛇因踴出,至庭而死。寄入視穴,得其九女髑髏(27),悉舉出,咤言曰(28):'汝曹怯弱(29),為蛇所食,甚可哀愍(30)。'于是寄女緩步而歸。
越王聞之,聘寄女為后(31),拜其父為將樂令,母及姊皆有賞賜。自是東治無復妖邪之物。其歌謠至今存焉(32)。
注釋
、俦酒獙懮倥罴臄厣叱Φ墓适。用反襯手法,寫出了李寄非凡的勇敢和機智。
、跂|越:漢初小國。在今浙江東南及福建一帶。閩中:郡名。庸嶺:山名。在今福建邵武縣。
、圳(xī息):低濕之地。
④圍:計量圓周的長度單位,舊說尺寸長短不一。
、萃了祝寒?shù)仫L俗。此指當?shù)匕傩铡?/p>
⑥東治:據(jù)《晉書·地理志》'建安郡'下注,'東治'當作'東冶'。東越國都,在今福建福州市。都尉:郡之軍事長官。屬城長吏:所屬縣城的長官。長吏,地位較高的縣吏!稘h書·百官公卿表》:縣令、長'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為長吏'。
⑦下諭:下令,曉諭。巫祝:古代以歌舞娛神、與神交通的人。
⑧啖(dàn淡):吃。
⑨令長:皆縣官,萬戶以上的大縣為令,萬戶以下的為長。
⑩氣厲不息:指大蛇氣焰兇猛,為害不止。(11)家生婢子:即'家生婢',奴婢生的女兒。
(12)朝(zhāo召):初一日。(13)嚙(niè聶):咬。
(14)爾時:這時。預復募索:預先又招募尋找童女。(15)將樂縣:縣名,在今福建西北部。
(16)無相:沒有福相。
(17)緹縈(tíyíng提營):漢初臨淄淳于意幼女。其父因罪當受肉刑,緹縈隨父入長安,上書請為官婢以贖父罪。漢文帝憐而赦其父罪,并除肉刑。事見劉向《列女傳》。濟:救助。
(18)潛行:偷偷逃走。
(19)告請:向官府申請。咋(zé責):咬。
(20)詣:到。
(21)懷劍:懷中藏劍。
(22)將犬:帶著狗。217(23)米糍(cí詞):用米蒸制的食品。
(24)□(chǎo吵):用炒過的麥子磨成的面粉,俗稱'炒面'。
(25)囷(jūn君):谷囤。
(26)創(chuàng):傷口。
(27)髑髏(dúlóu獨樓):死人頭顱。
(28)咤(zhà乍):感嘆。
(29)汝曹:你們。(30)哀愍(mǐn敏):哀嘆、憐憫。
(31)聘:送禮物以迎娶。
(32)歌謠:當指歌頌李寄斬蛇的歌謠。
參考譯文:
東越國閩中郡有座庸嶺,高幾十里。庸嶺西北的山洞中有一條大蛇,長七八丈,大十多圍,當?shù)厝藭r常擔驚受怕。東冶的長官都尉和他所管轄的各縣城行政長官,多有(被大蛇)咬死的。用牛羊祭祀,仍舊不能制止(大蛇的)危害。(大蛇)有時給人托夢,有時告訴巫、祝,要吃十二三歲的童女?、縣的'長官都為這事?lián)鷳n。只是大蛇(仍然)無休止地肆虐逞兇。他們一同尋求人家奴婢所生的女孩子,連同罪犯人家的女孩子養(yǎng)著。到了八月初一祭祀,(把童女)送到蛇洞口,蛇就出來吞吃童女。多年這樣,已經(jīng)用了九個童女。
這時,又預先招募尋找,沒有招募尋找到祭祀用的童女。將樂縣的李誕,家里有六個女兒,沒有兒子。他的小女兒名寄,要應征前往。父母不答應。李寄說:“父母沒有福氣,只是生了六個女兒,沒有生一個兒子,雖然有孩子跟沒有孩子一個樣。女兒我沒有淳于緹縈幫助父母那樣的功績,既不能供養(yǎng)(父母),白耗費了穿的吃的,活著沒有什么好處,不如早點死了。賣了我李寄的身體,可以得到一點錢,用來供養(yǎng)父母,難道不好嗎?”父母慈愛,終究不讓她去。李寄自己偷偷地走了,沒辦法制止。
李寄就去訪求好劍和會咬蛇的狗。到了八月初一,就到廟里坐下,抱著劍,帶著狗。先拿來幾石糯米做的糍團,用蜜和炒米粉調(diào)灌糍團,把(它)放在洞口。蛇就出來了,頭大得像谷倉,眼睛像兩尺長的鏡子,聞到糍團的香氣,先吃糍團。李寄就放出狗,狗跑上前就咬,李寄從后頭斫出幾處傷口。受傷的地方痛得很,蛇因此跳了出來,到了空地上就死了。李寄進去探看洞穴,找到九個童女的頭骨,全都拿了出來,痛惜地說:“你們這些人膽小軟弱,被蛇吃了,很可悲,很可憐!庇谑峭罴木従忂~步回到家里。
越王聽到這件事,就聘童女李寄為王后,授她父親為將樂縣令,母親和姐姐都得到賞賜。從這以后東冶沒有再出現(xiàn)妖邪的東西,有關李寄的歌謠到現(xiàn)在還有。
賞析
本文描寫窮苦少女李寄斬蛇除害的事跡,熱情贊頌其不畏兇暴,敢于斗爭、善于斗爭的大智大勇,同時也暴露了封建官吏的懦怯無能、草菅人命。
故事情節(jié)雖較簡單卻很完整,敘事也井然有序。首先交代故事發(fā)生的地點、主要事件,展開矛盾。閩中庸嶺,有大蛇為害,郡縣官吏束手無策,還聽從大蛇的意旨,殘忍地以童女祭蛇。累年已用九女,蛇害依然。其次,寫將樂少女李寄不顧父母反對,挺身而出,主動應募。再次,寫李寄斬蛇的經(jīng)過。她事先“告請好劍及咋蛇犬”,做好周密安排、充分準備,表明她不信邪,不畏兇殘,對即將到來的拼斗胸有成竹。屆時她“詣廟中坐,懷劍將犬”,沉著應對。又“先將數(shù)石米糍,用蜜麨灌之,以置穴扣”,設巧計引蛇出洞。乘大蛇“啖食”之際,放犬“嚙咋”,自己從后奮力砍殺,終于為民除去一大禍害。斬蛇的過程,既表現(xiàn)了她的機智,也表現(xiàn)了她的勇敢。復次,寫她入穴尋得九女髑髏,嘆其怯弱,哀其不幸,自然交代了故事的結(jié)局!坝谑羌呐彶蕉鴼w”,寥寥數(shù)字,傳神地表現(xiàn)出這個少女從容自信的情態(tài)和氣度。在敘事中,李寄的勇敢機智和官吏的懦怯無能形成強烈的對比。文章對李寄的描寫雖然著墨不多,但能抓住情節(jié)的展開來表現(xiàn),人物形象鮮明。
文章最后寫越王“聘寄女為后”以及對其家人的獎賞,在情節(jié)結(jié)構(gòu)上有畫蛇添足之嫌,削弱了李寄斬蛇除害的社會意義。李寄與父母的對話流露出重男輕女的傾向,也有損李寄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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