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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質量規章制度

        時間:2023-03-08 11:03:50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質量規章制度15篇

          在現在社會,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質量規章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質量規章制度15篇

        質量規章制度1

          一目的

          對工作的不合格和不合格品進行識別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流出所造成的影響,避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的損失。

          二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本公司原材料驗收、產品生產過程和使用現場不合格品及成品檢驗不合格的控制

          三職責

          3.1本程序由品管科管管理

          3.2評審職責

          本公司授權檢驗人員負責本廠內不合格品的評審

          現場不合格品的評審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員負責

          3.3處置職責

          檢驗人員作出不合格品的處置決定。若不能處置,則上報品管科處置

          生產人員根據處置決定及時進行處理

          3.4工作程序

          原料、成品檢驗和試驗中發現不合格品進行標識、評審,確定不合格品的范圍和性質;決定并實施不合格品處置方案,并割據不合格品的嚴重程度和范圍,通知品管領導,品管科有關負責人

          四評審、記錄

          4.1.1原料檢驗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品由收購檢驗人員根據合同規定的相應技術標準和補充要求作出評審,做好記錄,不合格原料不予收購。

          4.1.2經輔料質檢員檢驗且判定為不合格的進貨物料,輔料質檢員應在不合格物料的“原輔材料進貨檢驗單”上標識不合格,倉庫保管員對其標示、隔離存放

          4.1.3產品生產過程中不合格品判定由生產技術人員根據標準作出評審,做好質量記錄,并通知質管科。

          4.1.4對標有本廠標識的成品進行調查、評審、記錄,并寫出書面報告交供銷科。

          4.2標識、隔離

          4.2.1原料收購檢驗時發現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儲存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品,由倉庫保管員作出如下標識:不合格品應設立紅色標志另行隔離堆放。

          4.2.2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不合格品,由該崗位人員根據技術規程規定作出相應標識,有條件時,應與合格品隔離。

          4.2.3對不合格品粘貼“不合格”識別標記,并填寫“不合格品通知單”及注明不合格原因

          4.2.4不合格品的隔離方法。對不合格品要有明顯的標記,存放在工廠指定的隔離區,避免與合格品混淆或被誤用,并要有相應的隔離記錄

          4.2.5不符合規定檢驗標準的產品,不允許包裝入庫

          4.3處置

          4.3.1檢驗人員對不合格品評審有作出處置決定,由相關人員進行處置。若有爭議,則由品管部負責人仲裁。

          4.3.2收購原料時發現不合格,由供應方自行處置。

          4.3.3生產過程中,結于標準允許返工的不合格品,生產人員應按相應標準和技術規程的操作工藝,予以返工,并經檢驗員重新驗證合格后方可放行。

          4.3.4對已判定不合格的成品或經返工仍不合格的產品另行堆放,并做好標識。

          4.3.5原料/成品儲存過程中發生的不合格品,由倉管人員進行處置。

          4.3.6已經外銷不合格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員和客戶協商處理辦法,做好記錄,并寫成書面報告交供銷科。

          4.3.7對于制度制定不合理、執行情況不好或有差錯等工作不合格,對此類不合格應及時采取糾正措施。

          五糾正和預防措施

          質量負責部門根據數據分析發現的不合格或潛在不合格的嚴重程度,確定實施糾正和糾正措施。

          5.1糾正措施,采取糾正措施的時機:

          5.2產品實現過程中出現質量不合格品并重復發生。

          5.3走訪或與顧客座談,結果對產品質量不滿意,并有具體事例比較嚴重時。

          5.4收到反饋的質量不合格的記錄。

          5.5顧客的投訴或顧客對同類問題連續提出抱怨。

          5.6供方的.產品或服務出現嚴重不合格。

          5.7內審和外審發現的不符合項;管理評審中發現的不符合項。

          5.8質量管理工作中,出現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時

          5.9質量負責部門負責對數據分析發現的不合格進行評審,確定是否需要采取糾正措施。

          5.10責任部門負責人對確定需要采取糾正措施的不合格原因進行分析并確定原因和需要采取的糾正措施。

          5.11經理組織項目質量負責部門對責任部門提出的糾正措施進行評價并確定所采取的措施。

          5.12責任部門負責人組織實施評價后的糾正措施。

          5.13經理組織項目質量負責部門對責任部門實施的糾正措施效果進行驗證。

          5.14經理負責將糾正措施實施效果提交管理部門進行評審。

          5.15質量負責部門保持記錄。

          六其它

          6.1各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中,發現的不合格品,執行上述程序。

          6.2若客戶要求使用不合格成品時,必須經供需雙方商定,并形成書面接受文件,需要時右供銷科向客戶說明情況,各相關職能部門做好標識和記錄。

        質量規章制度2

          一、原材料、外購件、外協件進廠入庫質量檢驗

          1、凡屬生產所需的原材料,外購件、外協件都按有關標準,技術文件訂貨合同的規定進行檢查驗收,經檢查合格后在驗收單上蓋章,方可辦理入庫和報銷手續,如果無標準又無明確的指導性技術文件,必須進行質量檢查,方可進行驗收。

          2、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原材料庫的保管情況,嚴防混料,并按材料標準做好出庫檢查。

          3、對于不符合外購,外協件規定的原材料,必須按有關制度辦理代用手續,經有關技術部門同意方可代用,做好生產檢驗把好質量關。

          二、做好生產檢驗,把好質量關。

          1、做到以防為主,首件必檢,檢查首件時"三對照"(按圖樣和工藝、工藝要求檢查實物)。

          2、對于質量控制點或已掛管理圖的加工工序,按規定的時間進行抽樣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填寫在管理圖上,發現有異常情況及時發出信息。

          3、凡經檢查合格的零件,在零件的適當位置加蓋標記,轉入下道工序,生產中只允許合格品流傳。

          4、對于生產過程中隨時出現的不良品(返修品,廢品、回用品、次品)要及時發現,并加以管理隔離。

          4.1返修品經修復并檢查合格后,方準進行下道工序的加工。

          4.2廢品應訂(寫)上標記,返回原工序繼續加工或轉入廢品區。

          4.3回用品,檢查員加蓋回用標記,返回原工序繼續加工或轉入成品。

          4.4次品、不算產值,不預計劃,加蓋次品標記單獨存放,在生產過程中,只允許合格及經同意的回用品流傳。

          5、為做到以防為主,把好質量關,專職檢驗人員要當好三員,做好三幫,"三員"即是質量檢查員又是質量宣傳員,技術輔導員,"三幫"幫助工人找出并分析不良產品產生的原因,幫助工人增強質量第一思想,幫助解決質量問題。

          6、認真填寫好質量報表,任務單及時做好質量信息反饋。

          三、搞好質量檢驗,確保出廠產品符合標準規定。

          1、質量檢驗科應監督促裝配工作按裝配工藝操作,并做到不合格配件不裝配。

          2、按產品的有關規定逐項認真檢查。

          四、做好工藝裝備、設備的質量檢查

          1、負責生產中使用新的或外加工,量具等工藝裝備的檢查工作。

          2、對于生產中所使用設備的檢修質量,備用配件的制造的外外購件質量按有關標準進行檢查,以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五、提出質量考核建議指標,進行統計考核,上報質量報表

          1、根據上級要求和上期產品與工作質量的實際情況,提出年、季(分月)的各單位考核指標的初步意見,交企業管理辦公室組織各有關部門討論,廠長批準后交生產科,技術科統一下達實施。

          2、按規定時間匯總,統計上報,并公布全廠各車間質量指標完成情況,做到準確及時無差錯。

          3、通過統計數字,掌握與分析質量動態,每月按時提出質量動態分析報告,分析報告應針對存在的問題,分析產生原因,提出解決的初步意見。

          六、參與新產品的試制簽字,老產品的重大改革。

          1、參與新產品的設計、工藝審查、產品標準的制定,為新產品鑒定定出有關試驗,檢驗等方面的報告,對新產品能否正式投產提出意見。

          2、參與老產品的重大改革,提出必要的檢查結果。

          七、做好用戶服務工作

          1、做好用戶的質量服務工作,有計劃地組織有關人員到使用單位進行現場技術服務,收集用戶的意見和要求。

          2、代表工廠對于已出廠的產品認真做好:包修、包退、包換工作,以不斷增加工廠信譽。

          3、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用戶訪問,對用戶提出的質量問題制定改進措施,督促有關部門認真改進。

          4、認真做好產品質量方面以外的反饋工作,不斷健全、完善與檢查工作中有關的質量保證體系運行情況。

          八、不斷健全、完善配檢驗工作有關的質量保證體系

          1、逐步建立材料,外購件、配套件(產品)的.協作工廠質量保證體系,以確保入廠的外購件、外協件、配套件(產品)符合技術標準。

          2、逐步建立各生產車間的產品質量保證體系。

          3、建立用戶的信息反饋系統,按用戶的要求改進產品質量。

          九、檢查與考核

          1、對已列入升級或創優規劃的各級優質產品,要每月進行重點考核,以掌握質量狀況,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意見。

          2、按要求的內容和格式及時匯總上報省、市(部),國家質量獎產品的技術資料,密切配合有關機關組織監督與檢驗。

          3、檢驗考核及獎懲,根據各個工序和個人的質量情況,與工資、獎金結合,對完不成質量指標的要扣發獎金,獎征分明。

        質量規章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完善公司安全質量管理責任制度,使“紅線”及規章管理制度真正落到實處,特制訂此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公司所屬各單位、項目,所追究的責任人員范圍是各單位、項目第一責任人。班子成員和其他責任人由所在單位、項目部按責任情況另行處罰,相關資料報公司安質部備案。

          第三條本辦法所說的“紅線”,是指國資委、鐵道部、股份公司和集團公司針對安全生產質量管理所制訂的“禁令、紅線”,具體為:

          一、國資委9條中央企業安全生產禁令(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第24號令)

          嚴禁在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隱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況下組織生產;嚴禁使用不具備國家規定資質和安全生產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嚴禁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嚴禁違反程序擅自壓縮工期、改變技術方案和工藝流程;嚴禁使用未經檢驗合格、無安全保障的特種設備;嚴禁不具備相應資格的人員從事特種作業;嚴禁未經安全培訓教育并考試合格的人員上崗作業;嚴禁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生產安全事故。

          二、鐵道部8條安全質量“紅線”(《鐵路建設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意見》鐵建設函〔20xx〕210號)

          1、安全3條紅線:高風險工點安全專項方案未經批準不得開工;既有線施工方案未經批準、各種程序未履行不得開工;隧道安全步距超標和擅自改變開挖方法的必須停工。

          2、質量5條紅線:結構物沉陣評估達標,橋粱收縮徐變達標,鎖定軌溫達標,聯調聯試達標,工序達標(即上一道工序未驗收簽認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三、股份公司8條管理“紅線”(李長進書記20xx年6月5日在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專題視頻會上的講話)

          嚴禁任何形式的“賣牌子”工程;嚴禁對工程項目實行“大包”或整段分包、切塊分包;嚴禁領導干部介紹協作隊伍;嚴禁領導干部干預協作隊伍的驗工計價;嚴禁違法圍標串標;嚴禁協作隊伍施工的現場不設管控人員;嚴禁特殊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嚴禁各種違章違紀作業。

          四、《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隧道施工防坍卡控紅線》(中鐵股份安〔20xx〕337號)(具體略)

          五、火工品管理等四項施工卡控紅線

          1、火工品管理使用“七禁止”:禁止非企業職工擔任安全員、庫管員、看守員,且必須經過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禁止火工品的領用、爆破作業、退庫單獨由非企業人員承擔,必須有企業職工(領工員或安全員)全程陪同、監管;禁止炸藥同車運輸,嚴禁人、貨混裝混運;禁止電領用、運輸、退庫隨身攜帶,需配置專用防爆保險箱(柜);禁止在施工工點臨時存放火工品,沒有使用完的火工品,必須當班當即退回倉庫保管;禁止在雷雨天氣裝卸和搬運火工品;禁止領用火工品超范圍使用。

          2、模板支撐系統安全卡控“七不準”:未編制安全專項方案,或方案未按規定審核、審批不準施工;支撐系統基礎不能滿足方案要求不準施工;模板、支撐系統的材料不合格不準施工;模板、支撐系統未進行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準施工;施工人員未進行技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不準施工;未安排專人對模板支撐系統變形進行現場監測,不準施工;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現場沒有管理人員不準施工。

          3、鐵路既有線施工安全“十不準”:沒有按規定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不準施工;地下管線不明,不準施工;沒有經過培訓并考試合格的人員,不準施工;沒有駐站聯絡員,不準施工;超計劃、超范圍,不準施工;沒有準備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不準施工;施工計劃未按規定審批,不登記要點,不準施工;配合單位人員不到位,不準施工;沒有制定安全應急措施,不準施工;監理不到場,不準施工。

          4、起重機械作業“十不準”:未經監督檢驗、定期檢驗合格、超過定期檢驗周期,未經單位組織驗收不準作業;操作人員未經培訓、未持證不準作業;起吊現場沒有指揮人員不準作業;無起重吊裝方案、吊裝方案未經審批不準作業;起吊現場周邊環境不清、防護不到位不準作業;安全保護裝置檢查不合格不準作業;制動裝置檢查不合格不準作業;吊具檢查不合格不準作業;起吊現場不平坦堅實,起重機支腿未全部伸出、未墊方木不準作業;六級及以上大風、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不準作業。

          第四條本辦法所說的規章制度,是指公司下發的各類安全質量管理辦法、制度及其它有效文件。

          第二章違反“紅線”管理行為的認定

          第五條政府及職能部門,如安監總局、國資委、鐵道部、地方各級政府及職能部門等項目檢查通報的問題,有違反上述“紅線”管理的行為;業主、股份公司、集團公司項目檢查通報的`問題,有違反上述“紅線”管理的行為;公司領導、公司相關職能部門、公司稽查隊等項目檢查發現有違反上述“紅線”管理的行為。

          第六條公司檢查發現有違反“紅線”管理行為,由檢查人員在檢查報告中說明違反“紅線”規定條款及內容,并要求項目負責人簽字確認。上級單位檢查的,如各級政府及職能部門、業主、股份公司、集團公司等,根據項目檢查通報問題確定違反“紅線”規定條款及內容。如有爭議,項目可將申述材料(包括影像資料)呈報公司主管安全質量領導裁定。

          第三章責任追究

          第七條項目違反“紅線”規定,責任追究和處理采用停工整頓、經濟處罰、行政處分等方式;違反安全質量管理規章制度規定,責任追究和處理采用停工整頓、經濟處罰、領導約談、行政處分等方式。

          第八條項目每檢查發現認定一起違反“紅線”或者安全質量管理規章制度規定的行為,給予單位、項目第一責任人經濟處罰3000—1000元(班子成員和其他責任人由所在單位、項目部按責任情況另行處罰),情節嚴重的將給予行政處分,同時將在年底《安全質量包保責任狀》考評中給予扣分。

          第九條項目違反安全質量管理規章制度行為年度內累計達到2次,則由公司主管安全質量領導對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

          第十條項目違反安全質量管理規章制度行為年度內累計達到3次,則由公司主要領導對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

          第十一條對項目違反“紅線”或者安全質量管理規章制度規定造成事故的,按照《公司安全質量事故責任追究辦法》加重一級對相關責任人追責。

          第四章其他

          第十二條公司安全質量監察部為歸口管理部門,建立各單位(項目)違反“紅線”及安全質量管理規章制度管理臺賬。

          第十三條違反“紅線”或安全質量管理規章制度(第三章第七、九、十、十一條)規定行為,除停工整頓和經濟處罰外,其它責任追究由公司安委會研究確定。

          第十四條以上所有經濟處罰,各單位、項目應在收到處罰通知書一個月之內,將處罰金額上繳公司財務部。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20xx年1月起執行;由公司安全質量監察部負責解釋。

        質量規章制度4

          考試質量分析對教學過程起著反饋與調控作用,是對教學質量監控的重要手段。為提高教學質量,特對做好試題質量分析提出如下要求。

          一、教師:

          從個人的角度對“試題”、學生的學和教師的教,三方面進行分析。

          1、對“試題”的分析

         。1)要分析試題的內容:分析內容是否符合教學大綱要求,是否緊扣教材與結合實際,是否有科學性問題等。

         。2)、要分析試題的難度:分析試題難易程度以及梯度層次的合理性。

         。3)、要分析試題的效度和信度:試題的`效度和信度是考量學生實際能力掌握程度和考試的可靠性的重要指標。

          2,學生答題情況分析

         。1)、學生對各知識點掌握情況分析

         。2)、學生答題規范化程度分析

         。3)、學生綜合解題能力分析

          (4)、學生試卷中典型錯誤分析

          3,教師教學情況分析

          根據試題的分析和分析班級每位學生各試題的得分情況,全面反思日常教學中的得與失,找出教學中存在的問題,并制定下階段的改進的對策與措施。

          綜合以上幾方面的數據,提出個人對試題的分析意見,認真填寫好質量分析表。

          二,備課組:

          在個人分析的前提下,備課組匯總每位教師的分析意見,并在分析各班得分情況作橫向、縱向比較及與兄弟學校比較基礎上,共同討論分析,找出本次考試存在的共性問題、分析出產生問題的原因、明確下階段教學目標、制定相應的改進措施,形成備課組層面的“分析意見”。

        質量規章制度5

          一、鎮教研中心職責

          1、鎮教研中心負責對本鎮中小學的教育教學質量進行監控和評價,要對各校的質量監控、評價給予指導和檢查,對各校教研組工作實行目標管理,對各校教育教學質量實行多指標綜合評價,充分發揮“單元過關”、“段考”等診斷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的作用,促使各校均衡發展。

          2、定期或不定期對各中小學貫徹教育方針的情況、課程開設情況和綜合素質平定工作進行指導和抽查。

          3、鎮教研中心教研員要不斷深入基層學校,了解各校教學教研情況,深入課堂聽、評課,并根據情況給予相關指導。教研員每期聽課不少于50節。

          4、鎮教研中心每期組織各校同頭課教師進行大規模教研活動2—3次,重點對教材、教法、教學進度、重點、難點、考評等問題進行研究、探討、交流,充分利用優勢教育資源,校際互動,優勢互補,實現全鎮教育均衡發展。

          5、依據市教體局“千分考核”中有關教學質量的內容,對各校的教學工作進行考核。

          6、每學年評選一次“先進教研組和優秀教研組長”。

          7、每學期組織各中小學進行1—2次質量抽測,對各校的教學質量適時監控、適時指導。

          8、每學期對各校的教育教學質量做出監控評價報告,同時上報教育科和教育科研培訓中心。

          二、學校職責

          1、學校要建立課程管理委員會,制訂學校課程實施方案,保證按要求開足、開全規定課程,積極開發校本課程。

          2、校級教育質量管理和評價要充分發揮教師、學生的主體作用,評價方式采取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評教與評學相結合,充分發揮素質教育報告冊的作用,認真搞好綜合素質評定工作。

          3、學期初,學校要制訂各種教育教學計劃和各種制度,如:教師學習制度、集體備課制度、課題研究制度、教研組活動制度、教研評價制度、教師反思制度等。做到期中有檢查,期末有總結,學期結束要及時歸檔保存。

          4、學校要制訂教研組工作目標和班級管理目標,對教研組及班級管理實行目標管理和考核,注重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相結合,注重對平時材料的收集和保存。

          5、校內學科組要切實加強校本教研工作,實現同年級、同學科的同步互動,做到教案課時數統一、教學進度統一、學生作業內容統一、單元測試統一,努力營造一種先集體說課后備課、先備課后上課的團隊協作氛圍,真正實現優勢互補、資源共享的校本教研目標。

          6、學校教務處要真正加強教學管理的力度,每期要對教師的教案和學生的作業檢查2—3次,要有詳實的檢查記錄和檢查小結,通過檢查要對發現的問題作出指導性的評價。

          7、每學期每位教師要上一節以上的公開課,學校要充分發揮“名師、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的引領作用,利用學科教研組認真搞好“說、上、評”活動,把校本教研落到實處,使全體教師不斷提高課堂教學藝術。

          8、學校要結合“書香校園”讀書活動,引導教師閱讀一定量的教育理論書籍,不斷充電,及時了解最新的教育思想和教育動態,廣征博采為我所用,不斷轉變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樹立服務意識、質量意識和育人意識,盡快打造一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

          9、各校要修訂完善“備、講、批、輔、考、評、補”等教學管理制度,使教學管理規范化、制度化。

          10、每學期評選一次“先進教研組和優秀教研組長”。

          11、每學期各校要對本校的教育教學質量做出監控評價報告,報告要上交鎮教研中心。

          三、學科教研組職責

          1、根據學校工作計劃和教學計劃,制訂教研組工作計劃和管理目標,定期召開教研活動,并做好記錄。

          2、負責組織和審查本學科各年級的'單元過關試卷和期中測試卷。

          3、組織教師研究新課程標準、教材、教法等教研活動,組織本學科的觀摩教學,進行教改實驗。

          4、組織教師學習教育理論,定期對學習情況進行組內交流,不斷提高教育素養。

          5、掌握本組教師的教學狀況,經常深入課堂聽課、評課。

          6、對本學科的教學基本環節作統一要求,形成規范。

          7、教研組學期計劃完成率不低于85,期末寫出教研工作總結。

          8、注意收集本學科的教研成果(論文或經驗材料)。

          四、對各校教育教學質量的考核、獎懲仍按教體(20xx)86號文及我鎮教研中心的有關規定執行。

        質量規章制度6

          一、考核指標

          考核項目

          標準分(100分)

          扣分標準

          質量管理

          30

          (1)單位沒有制定質量目標和質量考核規定扣10分(2)沒有定期進行檢查考核,查不到記錄扣10分(3)沒有成立qc小組扣5分(4)qc小組一個月至少活動一次,每少一次記錄扣5分。

          產品質量

          25

          (1)原材料按規定需送檢,每漏檢一次扣5分(2)不合格原材料要有處理意見和記錄,沒有扣5分(3)生產過程中的各項原始生產(包括技術服務)記錄,每缺一項扣5分(4)產品出廠檢驗每漏檢一次扣5分(5)檢驗報告(技術服務完井質量單)沒有或不及時發放,每次扣5分。

          服務質量

          10

          (1)定期服務回訪并要有記錄,每缺一次扣5分(2)服務回訪定期總結和對意見有處理結果,每缺一次扣5分。

          質量體系運行

          20

          (1)不按質量手冊、程序文件、作業指導書操作,每缺一項扣5分(2)質量記錄每漏填一次扣5分(3)內、外審核出現一項輕微不符合項扣5分(4)出現問題和不合格項不按規定采取糾正措施,每次扣5分

          計量標準

          15

          (1)沒有建立計量器具臺帳扣5分(2)計量器具不按規定送檢,每次扣5分(3)沒有建立標準登記臺帳扣3分(4)不按規定上報送檢記錄每次扣2分。

          二、否定指標

          1. 生產單位不按技術要求和操作規定造成質量事故,經濟損失1

          0萬元以上,扣100分,并酌情追究單位領導責任。

          2. 產品(包括技術服務)被用戶或油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出不合格或因服務質量影響了公司聲譽,經查確屬單位責任,扣100分。

          3. 質量體系外審核出現嚴重不合格項,影響了公司的.質量體系取證,扣100分。

          三、考核結果判定

          85分(含85分)以上為合格,75-84分扣單位月度效益工資的5%,不滿75分者扣除單位月度效益工資的10%,并視應負責任的輕重扣發責任單位月度效益獎金的5-10%。

        質量規章制度7

          起草部門:質量管理部

          起草人:xxx

          審閱人:xxx

          起草日期:XX.5.1

          批準日期:XX.5.1

          執行日期:XX.5.1

          (1)為加強中藥飲片經營管理,確?茖W、合理、安全、準確地經營中藥飲片,杜絕銷售假藥、劣藥,根據《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制定本制度。

          (2)中藥飲片購進管理:

         、偎徶兴庯嬈仨毷呛戏ǖ纳a企業生產的合法藥品;

          ②所購中藥飲片應有包裝,包裝上應有品名、規格、生產企業、生產日期,實施批準文號管理的中藥飲片還應有藥品批準文號和生產批號;

         、圪忂M進口中藥飲片應有加蓋供貨單位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的《進口藥材批件》及《進口藥材檢驗報告書》復印件;

          ④該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藥飲片不得購入。

          (3)中藥飲片驗收管理:

         、衮炇諉T應按照法定標準和合同規定的質量條款對購進的中藥飲片進行逐批驗收;

         、隍炇諘r應同時對中藥飲片的包裝、標簽及有關要求的證明或文件進行逐一檢查;

         、垓炇諔凑找幎ǖ牡姆椒ㄟM行抽樣檢查;

         、茯炇諔匆幎ㄗ龊抿炇沼涗洠涊d供貨單位、數量、到貨日期、品名、規格、生產廠商、生產日期、質量狀況、驗收結論和驗收人員等項內容;實施批準文號管理的中藥飲片還應記載藥品的批準文號和生產批號;

         、蒡炇沼涗洃4嫒;

          (4)中藥飲片儲存與陳列管理

          ①應按照中藥飲片儲存條件的要求儲存于相應庫中,易串味藥品應單獨存放;

         、谥兴庯嬈瑧雌涮匦圆扇「稍锏确椒B護,根據實際需要采取防塵、防潮、防污染以及防蟲、防鼠、防霉變等措施;

          ③中藥飲片應定期采取養護措施,按季度對飲片全部巡檢一遍。

          ④中藥飲片裝斗前應進行裝斗復核,不得錯斗、串斗,并做好記錄;

          ⑤中藥飲片裝斗前應進行凈選、過篩,定期清理格斗,飲片斗前應寫正名、正字,防止混藥;

          ⑥飲片上柜應執行先產先出、先進先出,易變先出的裝斗原則;

         、呙刻旃ぷ魍戤呎頎I業場所,保持柜櫥內外清潔,無雜物;

          (5)中藥飲片的銷售管理

          嚴把飲片銷售質量關,銷售的中藥飲片應符合炮制規范,并做到計量準確,配方使用的中藥飲片,必須是經過加工炮制的中藥品種;

          文件名稱:員工培訓教育管理制度

          編號:018

          起草部門:質量管理部

          起草人:xxx

          審閱人:xxx

          起草日期:XX.5.1

          批準日期:XX.5.1

          執行日期:XX.5.1

          (1)為不斷提高員工整體素質及業務水平,規范全員質量培訓教育工作,根據《藥品管理法》及gsp等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本店所有在職員工的質量教育培訓工作與考核工作的管理。

          (3)質量負責人負責制定年度質量培訓計劃,開展企業員工質量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

          (4)企業質量管理部門根據企業制定的年度培訓計劃合理安排全年的質量教育、培訓工作,建立職工質量教育培訓檔案。

          (5)質量知識培訓方式以組織集中學習和自學方式為主,以外部培訓為輔。

          (6)企業新錄入人員上崗前須進行質量教育與培訓,主要培訓內容包括《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相關法規,崗位操作程序、記錄的登記方法等。

          1/3 123下一頁尾頁

          (7)企業質量管理人員、質量驗收人員及其他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每年應接受繼續教育,從事養護、保管、銷售等工作的'人員,每年應接受企業的繼續教育。

          (8)參加外部培訓及在職接受繼續學歷教育的人員,應將考核結果或相應的培訓教育證書原件交企業管理部驗證后,留復印件存檔。

          (9)企業內部教訓教育的考核,由質量負責人根據培訓內容的不同可選擇閉卷考試、筆記、口試及現場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將考核結果存檔。

          (10)培訓、教育考核結果,應作為企業有關崗位人員聘用的主要依據,并作為員工晉級、加薪或獎懲等工作的參考依據。

        質量規章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事故的發生,保證職工的生命和企業財產的安全,保證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各部門要認真遵守國家、上級、本企業的有關規定,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做好安全生產的預防工作。

          第三條、公司總裁負責全面領導工作,生產副總裁負責分管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條、生產技術部作為安全生產工作常設機構負有管理職責。各生產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第五條、職工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義務。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六條、生產副總裁安全生產職責:

          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和貫徹實施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貫徹“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

          三、負責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生產制度的宣傳、教育、培訓、貫徹的組織工作;尤其是特殊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制定、修訂、審批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四、督促、檢查、考核所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并及時消除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事故隱患。

          五、主持各類重大事故、重大隱患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六、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應及時消除或制定控制措施,確保公司生產安全。

          第七條、生產技術部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參與制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規章制度、文件及應急救援預案工作。

          二、負責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監督、檢查、考核。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立即進行處理。不能立即處理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同時上報有關負責人。檢查處理情況要填寫詳細記錄。

          三、作為公司級的生產安全員,負責對全體生產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新入崗、上崗職工的公司級安全生產教育工作。

          四、應當經常性的深入各車間(部室)對生產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五、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上報、處理等事項。

          六、負責監督特種設備的年檢、檢修及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培訓、持證上崗情況,并及時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七、參與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審議;勞動保護用品的審議。

          八、負責對安全生產工作建檔及登記、記錄。有權制止、處理生產過程中的違章行為。

          第八條、部門、車間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一、全面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和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二、在計劃、布置、檢查、評比、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評比、總結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

          三、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貫徹執行“特殊工種必須經考試合格,持有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和“新工人,新調換工種人員在工作之前必須進行二級安全教育“的制度。

          四、組織本部門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隱患,采取整改措施。

          五、加強班組建設,充分發揮各級安全員的作用。開展群眾性的安全生產活動。

          六、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時,應積極保護好現場;立即向上級報告并負責查明原因。依據“三不放過”的原則采取有效措施杜絕事故的再次發生。

          七、組織制定本部門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八、組織制定本部門執行臨時性任務時的安全防護措施。

          九、有權拒絕上級部門或領導的不安全指令;有權對安全生產有貢獻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職工提出獎勵或處分意見。

          第九條、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一、嚴格執行公司、部門、車間有關安全生產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二、具體布置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搞好“班組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及時向上級報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三、負責檢查、監督、考核本班組職工安全生產情況;督促職工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防護器具。及時糾正違章操作行為。

          四、對本班組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負責對新調入和轉崗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

          五、發生事故時要及時組織實施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自救并減少損失;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六、對日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檢查、培訓等各項工作應做好詳細記錄。

          七、有權拒絕、制止、勸阻、批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強令冒險作業。

          第十條、部門、車間安全員職責

          一、協助部門、車間負責人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并檢查執行情況。

          二、協助部門、車間負責人做好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安全技術考核工作。

          三、負責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四、參加部門、車間對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制定和修訂工作。

          五、經常了解本部門安全裝置、防護器材、滅火器材的情況。對不安全因素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六、負責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參加事故調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七、負責新調入的職工和轉崗職工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建立本部門安全教育、考核、檢查記錄。

          八、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并報告部門負責人處理。

          第十一條、班組安全員職責

          一、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和安全檢查工作。

          二、積極宣傳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教育本班組人員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時糾正本班組人員的違章操作和冒險作業。

          三、及時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保護現場;及時向領導匯報。參加事故的調查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四、搞好安全防護用品的維護、保養和合理使用。

          五、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并報告班組負責人處理。

          第十二條、職工個人安全職責

          一、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不違章作業,并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二、自覺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了解、掌握本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三、堅持安全自查制度,發現異常及時處理;發現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消除并及時向領導報告。

          四、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對安全生產提出建議。

          第三章、生產安全組織

          第十三條、生產技術部作為公司生產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在公司總裁、生產副總裁的領導下工作。并依照本制度對全公司各部門或人員按章行使職權。

          第十四條、公司設置生產技術部總經理為公司級安全生產管理員,各部門、車間、班組負責人即為部門、車間、班組級生產安全員。

          第十五條、建立覆蓋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網絡。

          第四章、安全生產檢查

          第十六條、安全檢查的目的是消除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改善勞動條件,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實行三級安全檢查制度,即:公司級、部門(車間)級、班組級。其任務是:監督檢查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執行情況;發現事故隱患;制止、糾正、處理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第十八條、安全生產檢查分為日常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前后檢查和不定期檢查。

          一、日常性檢查包括:

          1、公司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己藘热荩翰轭I導、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隱患。

          2、部門、車間級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內容是重點部位、安全標志、操作規程。

          3、班組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日一次。內容是班前、班后檢查;職工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情況;機器設備運轉情況等。

          二、專業性檢查包括:特種設備運行情況;操作人員工作情況。由主管部門組織進行。

          三、季節性檢查內容:根據季節特點,為保證生產安全的特殊要求進行的檢查。

          四、節假日前后檢查內容:停產前、重新生產后是否有安全措施。

          五、不定期檢查包括:隨時抽查、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試產等。

          第十九條、安全檢查與整改相結合,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應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第二十條、各級、各類生產安全檢查必須做好檢查記錄,健全檢查檔案。

          第五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二十一條、實行三級安全教育,只要符合“三新”條件者(新入公司的從業人員;新調動工種的從業人員;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都必須進行安全教育。經各級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第二十二條、離崗和病休超過三個月的人員,必須進行復工前的安全生產教育。

          第二十三條、特殊工種操作人員(電工、鍋爐工、電氣焊工、起重工、駕駛員等)必須按《北京市特種作業人員勞動安全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會同人力資源部進行,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知識以及其他應知應會內容。

          第二十五條、部門、車間級安全教育由部門、車間負責人或安全員負責,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本部門安全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生產特點;安全事故的預防及處理措施等。

          第二十六條、班組教育由班組長及安全員負責,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本班組生產內容;職工安全生產職責;機械設備的性能、特點及使用、維護方法;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事故的預防及處理措施等。

          第二十七條、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全員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第二十八條、各級領導和安全員應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加強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意識,提高職工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十九條、安全技術考核:

          一、凡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須到生產技術部填寫《安全考核證》,并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二、未經安全技術考核者不得獨立進行操作,否則追究領導責任。

          第六章、特種設備及操作人員安全管理

          第三十條、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按要求定期進行檢驗;新增特種設備必須經有關部門安全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十一條、必須建立特種設備安全使用和運行管理制度(技術檔案管理、安全操作規程、維修檢查、定期檢修、應急措施等)。

          第三十二條、特種設備嚴禁帶病運行,發現異常必須及時處理;安全檢驗超過有效期的不得使用。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防爆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十三條、特種設備發生事故,必須采取緊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四條、非特種作業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國家和北京市認可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在離開崗位6個月以上時,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特種作業。

          第七章、安全防范與隱患整改

          第三十五條、安全預防措施包括:對突發事件及其危險性的分析;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危險性分析包括:特征、觸發條件、事故演變過程、后果等。

          二、應急救援預案;針對生產經營場所、設備設施存在的潛在危險及產生的后果,制定采取的方法、步驟。

          第三十六條、對重大事故隱患發放《施工隱患通知書》,由生產技術部填寫。內容包括:隱患項目、整改意見、解決期限;《通知書》由部門負責人簽收,解決后返回生產技術部。

          第三十七條、隱患整改包括下列內容:

          一、由于人為因素(如: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脫崗等)造成安全隱患的必須立即糾正。

          二、由于設備設施、線路老化、損壞嚴重等原因造成安全隱患的,能整改的應立即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應立即報告本部門負責人。

          三、對于各類隱患的整改,要按國家標準執行,不得增加新的隱患;由于資金問題解決不了的,應立即向有關領導匯報。

          四、各級安全檢查人員對檢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逐項分析研究并落實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班組能整改的不上交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門;部門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

          第八章、設備與設施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條、生產設備、設施在使用前,應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人員應佩戴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

          第三十九條、壓力容器必須嚴格按規定的操作壓力及操作溫度使用,不得超壓、超溫和超負荷運行。工作指標變動,必須報請有關部門和領導批準。

          第四十條、壓力容器的管理和監督由工程設備部負責。

          一、負責組織編制、審核、匯總、上報壓力容器的年、季度檢驗、維修計劃;

          二、負責壓力容器的`登記,檔案資料的審查、總結。

          三、負責壓力容器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術考核;監督檢查壓力容器的使用情況;

          四、負責壓力容器安全事故調查、上報,并對事故防范情況進行監督。有權向領導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一條、壓力容器嚴格按國家規定定期檢修,定期試壓探傷和變形測定。一般壓力容器每年進行一次外部檢驗,每六年進行一次水壓試驗。壓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安全閥、壓力表等)每半年校對一次。

          第九章、電器設備、設施運行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條、電器設備、設施的安裝,應嚴格按照國家和北京市電器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

          第四十三條、電器設備、設施應有良好的接地零保護并定期校驗;周圍要通風良好、整潔、無雜物堆積。

          第四十四條、電工安全用具和絕緣用品要齊全、良好,要定期校驗;手持電動工具應有防漏電保護裝置,手持電動工具要集中管理,專人負責。

          第四十五條、嚴格執行臨時線的使用申請、審批制度。未經批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經批準的使用后應及時拆除。

          第四十六條、在易燃易爆和高溫場所安裝電器設備時,必須要有防火、防爆措施。

          第四十七條、電器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第十章、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第四十八條、新建、改建、擴建、大修等工程項目的安全與職業衛生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納入建設項目預算。

          第四十九條、在各類項目施工前,應做好下列工作:

          一、確認施工單位的資質、證明有效;

          二、與施工單位簽定安全管理協議,明確責任;

          三、施工人員憑身份證辦理公司臨時出入證;

          四、施工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入公司安全教育,并有記錄。

          第五十條、工程設備部負責監督、檢查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糾正、處理施工過程中的違章行為。施工現場必須有一名專門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監督。

          第五十一條、施工現場不得冒險作業。對有可能造成事故的溝、口、孔、洞要有明顯的安全標志和防護措施;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照明;現場周圍有用電設施的,應采取斷電或保護措施后,方可施工。

          第五十二條、高空作業必須有切實可靠的防護措施;作業者必須有身體健康,有高空作業常識的人擔任。作業者不得飲酒;嚴禁拋擲工具、材料;禁止兩人同時在梯上作業。

          第五十三條、有下列情況,禁止高空作業:

          一、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的:

          二、登高梯子間距大于40cm或捆-綁不牢靠的;高3米以上,無人監護的;

          三、作業面下方工作人員未戴安全帽的;

          四、距離普通電線一米以外;普通高壓電線2.5米以外,無安全措施的;

          五、天氣惡劣(如風6級以上、雨雪天氣等)影響施工安全的;

          六、登高作業器具不全或存在安全隱患的。

          第五十四條、使用起重吊裝機械,必須按操作規程執行。吊裝前必須檢查安全制動裝置,確保安全可靠;必須按額定負荷進行吊裝,嚴禁超負荷使用;必須明確分工,統一指揮,嚴禁無計劃作業。

          第五十五條、嚴禁利用公司的管道、電桿、機電設備、生產性建筑物做吊裝錨點;利用廠房預埋吊鉤進行吊裝時必須進行檢查。

          第五十六條、施工現場使用電器設備、導線,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維護管理。

          第五十七條、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必須查明原因,做好防范措施。經有關部門復查同意后,方可復工。

          第十一章、危險物品安全管理

          第五十八條、危險物品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毒害、放射等性質,在生產、運輸、儲存、使用過程中能引起人身傷亡、財產損壞。因此,對危險物品的生產、運輸、儲存、使用時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管理規定執行。

          第五十九條、危險物品必須按其性質分別儲存;必須有明顯標識。庫存量不得超過有關安全標準;庫房實行雙人、雙鎖、兩本賬管理。

          第六十條、有毒有害物品,嚴禁用手直接接觸;領用有毒有害物品,必須有主管部門兩人簽字,方可發放;使用后的廢液必須嚴格保管,定點回收處理。

          第十二章、勞動保護與職業衛生安全管理

          第六十一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勞動法》、《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應確保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第六十二條、在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驗收時,必須同時設計、審查、嚴守安全衛生設施。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應參加項目的設計、審查、驗收。凡不符合勞動保護要求的項目,不得施工和投產。

          第六十三條、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時,必須有相應的勞動保護設施,經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六十四條、對作業場所的照明、空氣質量、噪音、粉塵濃度等,應定期進行檢測,必須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積極采取有效的治理和防護措施。

          第六十五條、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職工,必須穿戴和使用相應的防護有效的服裝和器具。

          第六十六條、在生產和散發有毒有害物質的區域內,不得設置休息室、更-衣室和宿舍。

          第六十七條、對生產和散發有毒有害的生產設備,應加強維護保養,定期檢修,必須杜絕跑冒滴漏。對各種防塵、防毒設備,未經主管部門同意報請主管副總裁批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

          第六十八條、對從事高溫、有毒、有害和特種作業中人員,應定期進行體檢。建立職工健康檔案。

          第六十九條、做好女職工保護,要嚴格執行《勞動法》和女職工勞動保護有關規定。不得使用未成年人。

          第十三章、傷亡事故于職業病安全管理

          第七十條、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各部門必須積極搶救,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同時要保護現場,及時向上級報告。

          第七十一條、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按應急預案規定,聽從指揮;各部門應協同做好現場搶救和警戒。

          第七十二條、事故發生后,必須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第七十三條、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部門,應填寫事故登記表并將事故報告書一同送交生產技術部。一般事故及輕傷不超過兩天;重大事故及重傷不超過五天。

          第七十四條、一般事故應在兩天內由本部門負責人組織事故分析會,查找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較大事故應由廠長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對責任者進行處理。對于蓄意制造事故,造成嚴重后果須追究刑事責任的,應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七十五條、重大事故應由公司組成調查組,進行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工作。

          第七十六條、受傷職工必須具備下列條件經鑒定有主管部門備案,方可列為工傷:

          一、由受傷職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填寫職工傷亡登記表,按規定時間報主管部門;

          二、須有受傷時在場其他職工的證言材料;如當時一人在場,要有班組長的證言材料;

          三、需要有定點醫院的當時診斷證明;對于骨骼(特別是腰部骨骼)受傷者,原則上要有當時X光片診斷證明。

          第七十七條、工傷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對有爭議的工傷由勞動鑒定委員會處理。

          第七十八條、對于職業病的鑒定、報告和管理,要嚴格按《職業病防治法》、《職業病報告辦法》執行。

          第七十九條、發現職業病案例,要按重傷以上事故的報告程序,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第八十條、人力資源部要積極配合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做好對職業病進行調查、鑒定和處理工作。

          第十四章、安全生產獎懲規定

          第八十一條、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與獎勵:

          一、對及時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并積極整改,有效制止事故發生的;

          二、合理化建議被采納,且效果明顯的;

          三、在搶險救災中有立功表現的。

          第八十二條、有下列情況之一,應給與處罰:

          一、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者;

          二、違章作業和冒險作業導致事故發生的;

          三、破壞事故現場,瞞報或謊報事故的;

          四、事故發生后,不采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復發生的;

          五、根據《北京市安全生產領導責任追究規定》和有關管理辦法,應進行處理的。

          第十五章、附則

          第八十三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管轄范圍。

        質量規章制度9

          起草部門:質量管理部

          起草人:xxx

          審閱人:xxx

          起草日期:XX.5.1

          批準日期:XX.5.1

          執行日期:XX.5.1

          (1)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進一步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和規定,保證企業在經營中創造一流的質量、一流的服務,以達到創建本企業知名品牌的目的,做到藥品高質量,員工高素質,服務創一流,企業創名牌,特制定本制度。

          (2)員工培訓教育管理制度的'考核:

          是否定期組織員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和本企業制訂的各項質量管理等規章制度,每年進行一次書面考核。

          (3)藥品質量管理制度(第2頁)的檢查考核。

          ①藥品購進、驗收制度的檢查考核:每月對藥品購進及驗收的進貨單,驗收單進行一次清理自查,查是否正規渠道進貨,所購藥品注冊商標、批準文號、生產批號及品名、規格、說明書是否齊全;所簽訂的合同是否規范、合法,每年清查一次,發現問題對相關人員予以經濟處罰。

         、谒幤焚A存、養護制度的檢查考核:每季度對倉庫藥品貯存養護情況進行檢查,查藥品分類貯存和堆垛是否按要求存放,有無混垛現象;是否按色標(區)存放藥品的要求;庫房溫度、濕度必須每日上下午是否實時測定檢查并有記錄;每年考核一次,對未按標準執行的督促整改并給當事人予以經濟處罰。

         、蹖Α端幤蜂N售及處方調配管理制度》的檢查考核:每年對駐店藥師處方審核情況進行一次考核,查是否按規定銷售處方藥及對顧客的用藥咨詢能否做到耐心細致,對未按標準執行的督促整改并給當事人予以經濟處罰。

          ④對拆零藥品和藥品陳列管理制度的檢查考核:每年一次全面檢查拆零藥品是否按規定存放,陳列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對未按規定執行的督促整改并給當事人予以經濟處罰。

         、輰π谒幤饭芾碇贫鹊臋z查考核:每年對倉庫和陳列藥品的有效期藥品進行一次檢查,查是否做到不混垛,是否做到先進先出,近期先出,近效期藥品是否催銷。對未按標準執行造成損失的,追究責任人并要求當事人經濟賠償。

         、迣Α顿|量事故管理制度》、《藥品不良應反報告制度》和《不合格藥品管理制度》的檢查考核:每年考核一次,主要是查是否按規定記錄、匯報,對不按時限報告或報告記錄含糊、不準確的給予有關人員經濟處罰。

          ⑦對質量信息管理制度、服務質量管理制度以及健康管理的檢查考核:有無收集藥品質量信息、對直接接觸藥品人員進行健康體檢并建立檔案,員工是否遵守職業道德,是否做到規范服務、熱情服務、站立服務,有無與與顧客爭吵。每年一次檢查,對違反規定行為的有關人員給予經濟處罰。

        質量規章制度10

          一、全院實行:

          “院長負責制、全員聘任制、落聘待崗制、綜合目標管理責任制、工資浮動制”的內部管理機制。

          二、科主任、護士長聘用制度:

          一各科主任、護士長于每年12月初寫出個人本年度工作述職報告,在醫院組織的全體科主任、護士長會議上做匯報,并將個人述職報告上交院辦公室。

          二醫院每年組織有關人員深入到職工中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通過民主測評打分、征求職工意見建議、考試等方式對科主任、護士長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記錄在案并公示。

          三院長每3年根據每年科主任、護士長的.考核結果和平時的管理能力、技術能力、工作成效等對科主任、護士長進行聘用一次,能者上,庸者下,空缺的職務實行全院范圍競聘上崗制(詳見醫院“中層干部及后備人才競聘上崗制度”)。

          三、職工聘用制度:

          每年底對全院職工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考核,評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由院長和各科主任、護士長根據考核等次和平時的工作表現、技術水平、工作成績等每兩年進行聘用一次。無科室聘用的人員待崗,自行在院內外聯系接收單位。

          四、重點崗位人員聘用制度:

          藥械科、總務科、財務科等有關崗位的人員醫院每年底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每年聘用一次;藥械科主任、庫房保管、各藥房小組長原則上每兩年輪崗一次。

          五、各科主任、護士長及全院職工的崗位聘用工作具體由院辦公室牽頭,醫務科、護理部協作組織有關人員實施。

        質量規章制度11

          一、實行安全教學、文明教學、目標責任、綜合管理等多方面的考核。

          二、嚴格執行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對階段訓練程序的'實施以及授課時間等進行全面的考核。

          三、建立安全教學的質量考核體系,健全各項考核臺帳。

          四、實行一車一管的責任制度,認真總結教學經驗。

          五、強化職業道德的教育,增強廉政教育意識,開展教學質量和工作作風堅持評比活動,并作為制度納入到年終考核制度中。

        質量規章制度12

          為加強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管理,規范培訓行為,提高培訓質量,根據交通管理部門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嚴格按照教學大綱的內容、時間和順序組織教學。堅持領導查課制度,校領導不定期對教員授課進行檢查;理論教學和駕駛操作訓練負責人經常檢查監管教學計劃實施情況;堅持隨時對教練員教學情況進行檢查。

          二、教務處負責制定理論教學和實際駕駛操作訓練實施計劃,報學校分管領導審批執行。

          三、教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課,確需調課的`報教務處領導批準。

          四、教員按照教學任務編寫教案,認真備課,耐心講解,仔細答疑。

          五、學員缺課時由任課教員補課,達不到規定學時的不準參加結業考試,不得報考駕駛證。

          六、教務處憑學員理論模擬考試成績和駕駛培訓記錄到交通管理部門審核后,與公安交警部門約考試,及格后安排實操訓練。

          七、學校認真做好駕駛培訓記錄和資料歸檔管理工作。

          八、學校每季度隊教練員教學情況綜合考評進行教學質量排行公示,每半年對教學質量進行一次評估,寫出評估報告,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逐步提高學校的教學質量與教學水平。

        質量規章制度13

          為進一步加強瀝青拌和站管理,搞好產品質量控制,保證20xx年油路建設任務,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結合拌和站工作實際,特制定如下責任狀,具體條款如下:

          一、拌和站成立質量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成員分工如下:

          組長:對拌和站質量負全面責任,完成好與段部簽訂的二oo四年工作目標責任狀的各項工作。

          副組長:協助組長抓好質量管理,主要抓好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控制。

          化驗員:按規定做好各種試化驗,包括材料進廠前、生產過程中及產品出廠前的試化驗,對存在質量問題及時反饋信息,提出處理意見,并負責有關質量內業資料。

          二、化驗人員必須做好原材料進廠前的'質量檢驗工作,包括瀝青三大指標檢驗,碎石酸堿性、粘附性、針片狀含量、級配篩分,對黃沙及礦粉等原材料進行質量把關,不符合技術要求杜絕進廠和使用。

          三、生產過程中,質量管理人員必須跟班作業,及時做好產品的溫度、油石比、油水比、級配控制,保證每天檢測頻率,每天重新開機或更換拌和料類別時,必須重新化驗。在用儀器做好檢測的同時,質量管理人員要做好產品外觀目測工作,排除因設備運轉不良而影響產品質量。

          四、必須對出廠產品實行質量把關,保證拌和料溫度、級配、油石比達到要求,均勻一致,無花白料,無結團成塊或粗細離析現象。

          五、生產過程中,必須保證拌和機燃燒系統、冷料輸送及瀝青輸送系統在標定狀態下運行,嚴禁私自調節或非專業人員調節。

          六、如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廢料損失或面層出現油包、陰陽面,早期破損,由相關責任人員負經濟損失的20%,造成嚴重工程質量事故的,除負經濟損失外,責任人自動離崗、單位不再安排其它工作,每月發給120元生活補助費,同時要依照有關規定追究其它責任。

          七、按規定對進廠原料進行質量控制,保證產品溫度達到要求,油石比、油水比、級配合理,不影響工程質量和進度,并且各種內業資料齊全、準確,達到上級檢查標準,獎勵每人200元,否則除按上述條款處罰外,每人各罰與獎金等額的資金,罰款從工資中扣除。

          八、本責任狀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監督方一份。

          九、本責任狀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路段瀝青拌和站

          代表:

          乙方:拌和站相關責任人

          監督方:

          簽訂日期:

        質量規章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毛絨纖維質量監督管理,明確質量責任,保護毛絨纖維資源,維護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棉花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毛絨纖維經營者(含毛絨纖維收購者、加工者、銷售者、承儲者,下同)從事毛絨纖維經營活動,纖維質量監督機構對毛絨纖維質量實施監督管理,必須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毛絨纖維是指在國內流通的羊毛、山羊絨、羽絨、牦牛絨、駱駝絨等毛絨纖維。

          第三條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主管全國毛絨纖維質量監督工作,其所屬的中國纖維檢驗局負責組織實施。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的政府質量監督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毛絨纖維質量監督工作,其所屬的專業纖維檢驗機構在各自管轄范圍內對毛絨纖維組織實施質量監督;沒有設立專業纖維檢驗機構的,由質量監督部門在其管轄范圍內對毛絨纖維組織實施質量監督(專業纖維檢驗機構和地方質量監督部門并列使用時,統稱纖維質量監督機構)。

          第四條禁止毛絨纖維經營者在毛絨纖維收購、加工、銷售、承儲等經營活動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毛絨纖維質量違法行為,均有權檢舉。纖維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積極受理毛絨纖維質量的舉報、投訴。

          第二章毛絨纖維質量監督

          第六條國家實行毛絨纖維質量公證檢驗制度。

          上款所稱毛絨纖維質量公證檢驗,是指專業纖維檢驗機構按照國家標準和技術規范,對毛絨纖維的質量、數量進行檢驗并出具公證檢驗證書的活動。

          實施公證檢驗的毛絨纖維品種和類別、檢驗環節和檢驗費用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毛絨纖維質量公證檢驗辦法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制定。

          第七條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在全國范圍內對經毛絨纖維質量公證檢驗的毛絨纖維組織實施監督抽驗,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的政府質量監督部門在本行政區域內對經毛絨纖維質量公證檢驗的毛絨纖維組織實施監督抽驗。

          監督抽驗的內容是:毛絨纖維質量公證檢驗證書和檢驗標志是否與實物相符;專業纖維檢驗機構實施毛絨纖維質量公證檢驗是否客觀、公正、及時。

          監督抽驗所需樣品從公證檢驗的留樣中隨機抽取,并應當自抽取樣品之日起10日內作出檢驗結論。

          第八條纖維質量監督機構對公證檢驗和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檢驗以外的毛絨纖維實施監督檢查。

          監督檢查的內容是:毛絨纖維質量、數量和包裝是否符合國家標準;毛絨纖維標識以及質量憑證是否與實物相符等。

          第九條毛絨纖維經營者銷售未實施公證檢驗的批量山羊絨,須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纖維檢驗機構(以下簡稱省級專業纖維檢驗機構)或者其指定的地(市)級以上專業纖維檢驗機構申請檢驗。

          第十條纖維質量監督機構進行監督檢查以及根據涉嫌質量違法的證據或者舉報,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進行查處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對涉嫌從事違反本辦法的收購、加工、銷售、承儲活動所涉及的場所實施現場檢查;

          (二)向與毛絨纖維收購、加工、銷售、承儲活動有關人員調查、了解與涉嫌從事違反本辦法的經營活動有關的情況;

          (三)查閱、復制與毛絨纖維收購、加工、銷售、承儲活動有關的合同、單據、帳簿以及其他資料;

          (四)對涉嫌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其他有嚴重質量問題的毛絨纖維,以及直接用于生產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設備、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第十一條根據監督檢查的需要,可以由專業纖維檢驗機構對毛絨纖維質量進行檢驗,檢驗所需樣品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從收購、加工、銷售、承儲的毛絨纖維中隨機抽取,并應當自抽取樣品之日起7日內作出檢驗結論。

          第十二條毛絨纖維經營者對依照本辦法進行的毛絨纖維質量公證檢驗、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檢驗、監督檢查中實施的檢驗結果有異議,可以自收到檢驗結果之日起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纖維質量監督機構(以下簡稱省級纖維質量監督機構)或者中國纖維檢驗局申請復檢;省級纖維質量監督機構或者中國纖維檢驗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日內作出復檢結論,并告知申請人。

          第十三條專業纖維檢驗機構進行毛絨纖維質量檢驗,必須執行國家標準、技術規范和時間要求,保證客觀、公正、及時。出具的檢驗證書應客觀、真實、有效地反映毛絨纖維的質量、數量。

          第三章毛絨纖維經營者質量義務

          第十四條毛絨纖維經營者收購毛絨纖維,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國家標準、技術規范真實確定所收購毛絨纖維的類別、等級、重量;

          (二)按照國家標準、技術規范挑揀、排除導致質量下降的異性纖維及其他非毛絨纖維物質;

          (三)對所收購毛絨纖維的水分含量超過國家標準規定的,進行晾曬、烘干等技術處理;

          (四)對所收購的毛絨纖維按類別、等級、型號分別置放,并妥善保管;

          (五)對所收購的毛絨纖維按凈毛絨計算公量。

          第十五條毛絨纖維經營者從事毛絨纖維加工活動,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備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檢驗設備和環境、檢驗人員、加工機械和加工場所、質量保證制度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挑揀、排除毛絨纖維中導致質量下降的異性纖維及其他非毛絨纖維物質;

          (三)按照國家標準、技術規范,對毛絨纖維分類別、分等級加工,對加工后的毛絨纖維成包組批;

          (四)按國家標準、技術規范,對加工后的毛絨纖維進行包裝并標注標識,且標識有中文標明的品種、等級、批次、包號、重量、生產日期、廠名、廠址;標識與毛絨纖維的質量、數量相符;

          (五)經毛絨纖維質量公證檢驗的毛絨纖維,應附有毛絨纖維質量公證檢驗證書和標志;未經毛絨纖維質量公證檢驗的毛絨纖維,應附有質量憑證,質量憑證與實物質量相符。

          從事毛絨纖維加工活動,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用的加工設備。

          (一)進行包裝要防止異性纖維及其他非毛絨纖維物質混入包裝;

          (二)類別、型號、等級、標識與國家標準、技術規范相一致;

          (三)經過毛絨纖維質量公證檢驗或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檢驗的毛絨纖維,須附有毛絨纖維質量公證檢驗證書、標志或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檢驗的證書;既未經過毛絨纖維質量公證檢驗也未經過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檢驗的毛絨纖維,附有質量憑證,質量憑證與實物質量相符;

          (四)對所銷售的毛絨纖維按凈毛絨計算公量;

          (五)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六)國家規定的其他要求。

          毛絨纖維經營者銷售經過加工的毛絨纖維,除應當保證所銷售毛絨纖維符合前款要求外,還應當保證符合本辦法第十五條第(四)項要求。

          山羊絨纖維經營者批量銷售山羊絨的,應當符合本辦法第九條的規定。

          第十七條毛絨纖維經營者承儲國家儲備毛絨纖維,應當建立健全毛絨纖維入庫質量驗收、出庫質量檢查制度,保證入庫、出庫的國家儲備毛絨纖維的類別、型號、等級、數量、包裝、標識等與質量憑證相符。

          第十八條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偽造、變造、冒用毛絨纖維質量憑證、標識、毛絨纖維質量公證檢驗證書和標志、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檢驗的證書。

          第四章罰則

          第十九條毛絨纖維經營者違反本辦法第四條規定,在毛絨纖維經營活動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纖維質量監督機構沒收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毛絨纖維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貨值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建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毛絨纖維經營者經營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毛絨纖維的,依照上款處理。

          第二十條毛絨纖維經營者在收購毛絨纖維活動中,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一)至第(四)項規定的,由纖維質量監督機構責令改正,可以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五)項規定的,由纖維質量監督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一條毛絨纖維經營者在加工毛絨纖維活動中,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由纖維質量監督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的,由纖維質量監督機構責令改正,并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的,由纖維質量監督機構沒收并監督銷毀禁用的毛絨纖維加工設備,并處非法加工設備實際價值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二條毛絨纖維經營者在銷售活動中,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以及第二款規定的,由纖維質量監督機構責令改正,并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由纖維質量監督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的,由纖維質量監督機構責令補辦檢驗,對拒不補辦的,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三條毛絨纖維經營者在承儲國家儲備毛絨纖維活動中,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的,由纖維質量監督機構責令改正,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損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毛絨纖維經營者在收購、加工、銷售、承儲活動中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規定的,由纖維質量監督機構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建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隱匿、轉移、損毀被纖維質量監督機構查封、扣押物品的,由纖維質量監督機構處被隱匿、轉移、損毀物品貨值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專業纖維檢驗機構不執行國家標準及其檢驗方法、技術規范和時間要求,或者出具的毛絨纖維質量檢驗證書不真實、不客觀的,由國務院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或者地方質量監督部門責令改正;對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根據情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七條專業纖維檢驗機構未實施檢驗而編造、出具毛絨纖維質量檢驗證書,弄虛作假的,由國務院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或者地方質量監督部門,對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纖維質量監督行政執法人員濫權、徇私、包庇違法行為的,由其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所稱批量是指羊毛纖維為1000kg及以上;絨類纖維為25kg及以上。

          第三十條本辦法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技術監督局、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計劃委員會、農業部、紡織工業部、商業部聯合發布的《羊毛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質量規章制度15

          車間是企業內組織生產的基本單位,對保證產品質量和提高工作質量負有重要責任,車間應遵循以下管理制度:

          一、深入進行"質量第一"的思想教育,發動群眾開展:"產品質量信得過"和質量管理小組"活動,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

          二、嚴格貫徹執行工藝紀律,制止違章操作,確保制造質量。

          三、組織有秩序的生產,搞好文明、安全生產,保持環境衛生。

          四、組織好質量自檢、互檢,支持專檢人員的工作,共同把好質量關。車間定期召開質量分析會,不斷改進質量,發生質量問題時,積極配合質量管理部門,分析研究解決。

          五、掌握本車間質量狀況,認真填寫質量記錄,落實質量獎懲制度。

          六、針對車間內存在的主要質量問題,提出課題發動群眾開展技術革新和合理化建議活動,對設計、工藝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積極向有關部門和質量管理部門提出,共同研究解決。

          七、對不合格產品車間負完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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