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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庫存管理制度

        時間:2024-10-21 09:50:53 曉麗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庫存管理制度(通用14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庫存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庫存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庫存管理制度 1

          第一條目的

          為求倉庫存貨及財產保管的正確性和安全性以及庫存數字的準確性。倉庫管理事務處理有所遵循,并加強管理人員的責任,以達到財產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管理范圍

          (一)原材料:包括脂料類、化工類、纖維類、泥料類、砂石類、木材類、塑料類、鋼材類、埋件類、辦公類、包裝類、勞保類、后勤類、油漆類、膠水類、油類、工具類、槍類、砂紙類、毛刷類、螺絲類、接頭類、鉆頭類、開關類、燈線管類、切割片類、釘類、皮帶類、輪子類、軸承類、水龍頭類、其它類等不同類別。

          (二)產成品:按不同客戶、不同類別、不同質量分類。

          (三)模具:按不同類別分類。

          第三條貨物入庫、存放及領料

          1、存貨的堆置,應力求整齊、集中、分類,設置存貨卡。

          2、按貨物類別特性與庫存條件確定存放地點。

          3、各項財產卡依編號順序,事先準備妥當,以備盤點。

          4、按照入庫的品名、規格、型號驗收實際重量,會同質檢部門驗收貨物質量。

          5、對不合格的貨物停止入庫并向上級報告,等候上級指令處理。

          6、按照領料單的品名、規格、型號、數量準確發放貨物。

          7、各項財務賬冊應于當日下班前登記完畢,如因特殊原因,無法完成時,將尚未入賬的有關單據如繳庫單、領料單、退料單、交運單、收料單等于次日上午上班前登記完成。

          第四條報告制度

          每月向上級部門報告原料、成品、模具進、出、庫存情況,包括月度入庫匯總表、月度出庫匯總表、月度結存庫存表,年度入庫匯總表、年度出庫匯總表。并于安全庫存量以下時及時將庫存量通知生產部門、項目部及財務部,以便及時實施采購。

          第五條盤點制度

          存貨的"盤點,以當月最末一日實施為原則。

          (一)按月盤點:由倉庫管理員在倉庫主管的監督下進行。

          (二)年中、年終盤點

          1、存貨:由資材部門或經管部門會同財務部門于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2、物資:由物管部門會同財務部門于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三)檢查

          由財務部門照會其倉庫主管后,做存貨隨機抽樣盤點。

          (四)特定的不定期抽點的盤點工作,亦設置盤點人、會點人、抽點人,其職責與年中(終)盤點同。

          第六條崗位責任

          (一)倉庫主管崗位職責

          1、倉庫主管隸屬物管科,是公司重要的崗位。主要負責對公司的材料倉、成品倉進行組織管理,并對包裝物、模具、工具、勞保用品、物料、廢料進行組織管理。

          2、輔導、組織、授權倉管員開展工作。按照公司的政策和規章制度嚴格要求倉管員,并對倉管員進行考核,督導各倉庫財產物資的安全流動。

          3、管理倉管員的內容必須包括:按要求檢驗入庫材料或產品,按各種計量標準計量并記錄,如單位為條、米、箱或桶都必須有重量記錄如公斤,發現有問題的材料或產品入庫應要求入庫人改正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4、監督和檢查倉庫物品的收、發、存記錄,要求材料倉和成品倉賬本、貨物卡、實物必須相符,在工作流程上輔導和培訓倉管員。

          5、檢查倉庫5S工作的情況。

          6、對倉庫作業流程、崗位責任、規則制度的編制提出意見。

          7、組織按月定期的盤點工作,及時向相關部門提交盤點結果。

          8、對倉庫物料存量實行ABC分類法,設定庫存量的高低限制,定期檢查實物存量與高低限的差距情況。

          (二)原料倉倉管員崗位職責

          1、在倉庫主管的'領導下開展工作。遵守公司的各項制度,按照倉庫領料制度執行領料手續。

          2、監督搬運工工作,制止野蠻裝卸。

          3、負責原料倉安全保管。有責任制止違反倉庫防火安全的行為。

          4、負責本倉庫物品的收、發貨,核對品種、數量,填寫有關入庫、出庫單,登記賬本,做到賬、卡、物相符。

          5、倉庫按照5S要求進行管理,報表管理、文件數據管理。

          6、原料倉領料規程、管理制度的編制或提出修訂意見。

          7、檢查入庫的原料品名、規格、型號、數量、外包裝是否符合要求、有沒有缺斤少兩,有沒有貨不對辦,有沒有劣質材料、并及時通知質檢員檢驗質量,對不要求的材料要求退貨或說明原因不予入庫,并及時向倉庫主管反映情況。

          8、做好原料的狀態標識。能辨別及熟記各種原料的代號并掌握庫存物品的特性,合理安排擺放區域。

          9、發貨執行“先入先出、按單發放”的原則。加強與車間的溝通。

          10、及時整理庫存物品,保持倉庫清潔衛生、堆放整齊有序,搞好防火、防潮、防霉、防揮發、防蛀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隨時留意物品質量、有效期限,如有問題及時向倉庫主管反映。

          11、監控物品庫存數量,負責向上級遞交需要補貨的原料,做到及時、準確。

          12、在非當班時間,有需要時,須回廠收、發貨。

          13、每月定期盤點,按時上報相關表冊。

          14、服從工作安排,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臨時任務。

          (三)成品倉倉管員崗位職責

          1、在倉庫主管領導下開展工作。嚴格遵守、認真貫徹落實公司的方針政策和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倉庫安全制度,認真執行倉庫管理辦法。

          2、督導搬運工工作,制止野蠻裝卸。

          3、負責本倉庫安全生產,有責任制止違反倉庫防火安全的行為。

          4、負責本倉庫保密管理、5S推行、資產管理、文件數據管理。

          5、負責本倉庫物品的收、發貨,核對品種、數量,填寫有關單據、賬卡,保證賬物相符。

          6、每天早上將庫存數上報倉庫主管。

          7、對進出倉產品的數量負總責。

          8、成品進倉時,檢查產品的完好性。對污漬、破損的產品停止入庫、并及時向倉庫主管反映。

          9、加強與各有關部門的溝通,保證收發貨的及時。

          10、及時整理庫存物品,保證倉庫物品擺放整齊,保持倉庫的環境衛生。

          11、成品庫存數量異常應及時通知專案部門。

          12、在非當班時間,有需要時,須回廠發貨。

          13、每日做好出入庫的記帳工作。每月定期盤點。

          14、負責協調本倉庫與包裝發貨組之間的工作,出現問題及時上報。

          15、服從工作安排,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臨時任務。

          第七條賬載錯誤處理

          (一)賬載數量如因漏賬、記錯、算錯、未結賬或賬面記載不清者,記賬人員應視情節輕重予以申誡以上處分,情況嚴重者,應層呈財務經理議處。

          (二)賬載數字如有涂改未蓋章、簽章、簽證等憑證可查,憑證未整理難以查核或有虛構數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簽報財務經理議處。

          第八條賠償處理

          財、物料管理人員、保管人有下列情況者,應送總經理議處或賠償相同的金額:

          (一)對所保管的財物有盜賣、掉換或化公為私等營私舞弊者:

          (二)對所保管的財物未經報準而擅自移轉、撥借或損壞不報告者:

          (三)未盡保管責任或由于過失致使財物遭受被竊、損失或盤虧者。

          第九條本辦法制定后,報財務經理核準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庫存管理制度 2

          會計范疇中的現金又稱庫存現金,是指存放在企業并由出納人員保管的現鈔,包括庫存的人民幣和各種外幣。現金是流動性最大的一種貨幣資金,它可以隨時用以購買所需物資,支付日常零星開支,償還債務等。

          在這里,需要特別指出的是“現金”一詞,依國際慣例解釋,是指隨時可作為流通與支付手段的票證,不論是否法定貨幣或信用票據,只要具有購買或支付能力,均可視為現金。所以,現金從理論上講有廣義與狹義之分。狹義現金是指企業所擁有的硬幣、紙幣,即由企業出納員保管作為零星業務開支之用的庫存現款。廣義現金則應包括庫存現款和視同現金的各種銀行存款、流通證券等。我國所采用的是狹義的現金概念。

          現金管理就是對現金的收、付、存等各環節進行的管理。依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現金管理的基本原則是:

          第一,開戶單位庫存現金一律實行限額管理。

          第二,不準擅自坐支現金。坐支現金容易打亂現金收支渠道,不利于開戶銀行對企業的現金進行有效地監督和管理。

          第三,企業收入的現金不準作為儲蓄存款存儲。

          第四,收入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企業的現金收入應于當天送存開戶銀行,確有困難的,應由開戶銀行確定送存時間。

          第五,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開支范圍使用現金,結算金額超過起點的,不得使用現金。第六,不準編造用途套取現金。企業在國家規定的現金使用范圍和限額內需要現金,應從開戶銀行提取,提取時應寫明用途,不得編造用途套取現金。

          第七,企業之間不得相互借用現金。

          國家規定的現金開支范圍有哪些

          按照國務院發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開戶單位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1)職工工資、津貼。

          (2)個人勞務報酬。

          (3)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繪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

          (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5)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

          (6)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7)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庫存現金限額的核定原則和方法是什么

          庫存現金限額,是指為保證各單位日常零星支付按規定允許留存的現金的最高數額。庫存現金的限額,由開戶行根據開戶單位的實際需要和距離銀行遠近等情況核定。其限額一般按照單位3—5天日常零星開支所需現金確定。遠離銀行機構或交通不便的單位可依據實際情況適當放寬,但最高不得超過15天。

          一個單位在幾家銀行開戶的,由一家開戶銀行核定開戶單位庫存現金限額。

          凡在銀行開戶的獨立核算單位都要核定庫存現金限額;獨立核算的附屬單位,由于沒有在銀行開戶,但需要保留現金,也要核定庫存現金限額,其限額可包括在其上級單位庫存限額內;商業企業的零售門市部需要保留攏零備用金,其限額可根據業務經營需要核定,但不包括在單位庫存現金限額之內。

          庫存現金限額的計算方式一般是:

          庫存現金=前一個月的平均每天支付的數額(不含每月平均工資數額)×限定天數怎樣辦理庫存現金限額

          核定庫存現金限額是現金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辦理庫存現金限額的一般程序為:首先,填制現金庫存限額申請批準書;然后,報送開戶銀行簽署審查批準意見和核定數額。

          庫存現金限額經銀行核定批準后,開戶單位應當嚴格遵守,每日現金的結存數不得超過核定的限額。如庫存現金不足限額時,可向銀行提取現金,不得在未經開戶銀行準許的情況下坐支現金;庫存現金限額一般每年核定一次,單位因生產和業務發展、變化需要增加或減少庫存限額時,可向開戶銀行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進行調整,單位不得擅自超出核定限額增加庫存現金。

          什么是現金收支手續

          為了加強現金收支手續,出納與會計人員必須分清責任,嚴格執行帳、錢、物分管的原則,實行相互制約,加強現金收付業務的手續。

          第一,企業應按規定編制現金收付計劃,并按計劃組織現金收支活動。

          第二,企業的會計部門,出納工作和會計工作必須合理分工,現金的收付保管應由出納人員負責辦理,非出納人員不得經管現金。

          第三,嚴格執行現金清查盤點制度,保證現金安全完整。出納人員每天盤點現金實有數,與現金日記帳的帳面余額核對,保證帳實相符。企業會計部門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清查盤點,及時發現或防止差錯以及挪用、貪污、盜竊等不法行為的發生。如果出現長短款,必須及時查找原因。

          第四,一切現金收入都應開具收款收據,即使有些現金收入已有對方付款憑證,也應開出收據交付款人,以明確經濟職責;收入現金簽發收據與經手收款,按要求也應當分開,由兩個經辦人分工辦理,如銷貨收入應由經銷人員負責填制發票單據,出納人員據以收款,以防差錯與作弊。

          第五,一切現金收入必須當天入帳,當天送存銀行,如收進的現金是銀行當天停止收款以后發生的,也應在第二天送存銀行。當日送存確有困難的,應取得開戶銀行同意后,按雙方協商的時間送存。

          第六,不準利用銀行存款帳戶代其他單位、個人存人或支取現金。

          第七,一切現金支出都要有原始憑證,由經辦人簽名,經主管和有關人員審核后,出納人員才能據以付款,在付款后,應加蓋“現金付訖”戳記,妥善保管。

          什么是坐支?坐支是否一律禁止?

          所謂坐支是指企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從本單位的現金收人中直接用于現金支出。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開戶單位支付現金,可以從本單位的現金庫存中支付或者從開戶銀行提取,不得從本單位的現金收人中直接支出(即坐支)。這主要是因為坐支使銀行無法準確掌握各單位的現金收入來源和支出用途;干擾開戶銀行對各單位現金收付的管理,擾亂國家金融秩序,因此坐支現金是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會受到財經紀律的處罰。

          坐支也不是一律都禁止的。按照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部隊因特殊需要確實需要坐支現金的,應事先向開戶銀行提出申請,說明申請坐支的理由、用途和每月預計坐支的金額,然后由開戶銀行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審查,核定開戶單位的坐支范圍和坐支限額。按規定,企業可以在申請庫存現金限額申請批準書內同時申請坐支,說明坐支的理由、用途和金額,報開戶銀行審查批準,也可以專門申請批準。

          按照有關規定,允許坐支的單位主要包括:

          (l)基層供銷社、糧店、食品店、委托商店等銷售兼營收購的單位,向個人收購支付的款項。

          (2)郵局以匯兌收入款支付個人匯款。

          (3)醫院以收入款項退還病人的住院押金、伙食費及支付輸血費等。

          (4)飲食店等服務行業的營業找零款項等。

          (5)其他有特殊情況而需要坐支的單位。

          單位應嚴格按照開戶銀行核定的坐支范圍和坐支限額坐支現金,不得超過該范圍和限額,并在單位的現金帳上如實加以反映。為便于開戶銀行監督開戶單位的坐支情況,坐支單位應定期向銀行報送坐支金額和使用情況。

          什么是現金管理的“八不準”?

          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部隊現金管理應遵守“八不準”。這八不準是:

          1.不準用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

          2.不準單位之間相互借用現金;

          3.不準謊報用途套取現金;

          4.不準利用銀行帳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5.不準將單位收入的現金以個人名義存人儲蓄;

          6.不準保留帳外公款(即小金庫);

          7.不準發行變相貨幣;

          8.不準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

          開戶單位如有違反現金管理“八不準”的任何一種情況,開戶銀行可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有權責令其停止違法活動,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罰款。

          對于違反現金管理制度的行為怎樣處罰?

          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開戶單位如違反《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開戶銀行有權責令其停止違法活動,并根據其情節輕重給子警告或罰款。按規定,開戶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警告或罰款:

          (l)超出規定范圍和限額使用現金的,按超過額的百分之十至三十處罰;

          (2)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留存現金的,按超出額的百分之十至三十處罰;

          (3)用不符合財務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的,按憑證額百分之十至三十處罰;

          (4)未經批準坐支或者未按開戶銀行核定坐支額度和使用范圍坐支現金的,按坐支金額的'百分之十至三十處罰;

          (5)單位之間互相借用現金的,按借用金額百分之十至三十處罰。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一律處以罰款:

          (l)保留帳外公款的,按保留金額百分之十至三十處罰;

          (2)對現金結算給予比轉帳結算優惠待遇的,按交易額的百分之十至五十處罰;

          (3)只收現金拒收支票、銀行匯票、本票的,按交易額的百分之十至五十處罰;

          (4)開戶單位不采取轉帳結算方式購置國家規定的專項控制商品的,按購買金額百分之五十至全額對買賣雙方處罰;

          (5)用轉帳憑證套取現金的,按套取金額百分之三十至五十處罰;

          (6)編造用途套取現金的,按套取金額百分之三十至五十處罰;

          (7)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按套取金額百分之三十至五十處罰;

          (8)將單位的現金收入以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按存入金額百分之三十至五十處罰;

          (9)發行變相貨幣和以票券代替人民幣在市場流通的,按發行額或流通額百分之三十至五十處罰。

          具體處罰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根據上述原則和當地實際情況制訂。開戶單位對開戶銀行作出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必須首先按照處罰決定執行,然后在十日內向當地人民銀行申請復議;開戶單位對人民銀行作出的復議決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復議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單位內部現金管理制度的內容有哪些?

          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部隊及其他單位一方面應嚴格遵守國家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接受開戶銀行對其現金管理的監督檢查;另一方面從本單位內部管理的角度講,也應當加強對現金的管理,把現金結算和現金使用壓縮在合理的范圍之內。這是因為從業務經營的角度來說,各單位必須保持一定量的現金以滿足其正常業務經營的需要,但也不能保留過多的現金,因為從財務管理的角度看,現金是所有資產中收益率最低的,將現金存入銀行或用于購買短期證券等還可以取得一定的利息收入,而保留現金不能取得任何收入,過多地保留現金將降低單位資產的獲利能力。而且現金是流動性最強的資產,它無須變現即可揮霍使用,因而最容易成為不法分子偷盜、貪污、挪用的對象。因此,各單位應在嚴格遵守國家現金管理制度的同時,建立、健全單位內部現金管理制度。

          單位內部的現金管理制度一般包括:錢賬分管制度、現金開支審批制度、日清月結制度、現金清查制度、現金保管制度、保險柜的配備使用制度等幾個方面的內容。

          什么是錢賬分管制度

          錢帳分管,即管錢的不管帳,管帳的不管錢。各單位應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出納員,負責辦理現金收付業務和現金保管業務,非出納員不得經管現金收付業務和現金保管業務;另一方面,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建立錢帳分管制度,可以使出納員和會計人員相互奉制,相互監督,從而減少錯誤和貪污舞弊的可能性。因為,一個人即管錢又管帳,那么他犯錯誤和進行貪污的機會和成功的可能性就較大;而實行錢帳分管制度,一般來說,兩個人犯同樣錯誤的機會很少,而且除非兩人有意識地合伙舞弊,否則其中一個人單獨舞弊的機會和成功的可能性就大為減少。當然,管錢的不管帳,并不是說出納員不能管理任何帳。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業務和現金保管的同時,同時兼登記現金日記帳和編制現金日報表,由會計員登記現金總帳;也有的單位由出納員登記現金帳(包括現金總帳和日記帳),出納員編制現金日報表。但按《會計法》的規定,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什么是現金開支審批制度

          各單位應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現金開支范圍,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實際,現金付出業務的繁簡,以及現金開支的額度等,建立健全現金開支審批制度,以加強現金開支的日常管理。現金開支審批制度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明確本單位現金開支范圍。各單位應按《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確定本單位的現金開支范圍,如支付職工工資、支付職工差旅費、支付職工因公借款、支付零星采購材料款和運雜費等。

          (2)制定各種報銷憑證,規定報銷手續和辦法。各單位應按其業務內容制定各種報銷憑證,如工資支付單、借款單、購料憑單、差旅費報銷單等,并規定各種報銷憑證的使用方法,以及各種憑證的傳遞手續,確定各種現金支出業務的報銷辦法。

          (3)確定各種現金支出的審批權限。各單位應根據其經營規模、內部職責分工等,確定不同額度和不同的現金支出審批權限。比如,凡是現金開支額在500元以下的,由會計人員審查批準;凡是現金開支額在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由單位財務主管審查批準;凡是現金開支額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必須由單位總會計師(或主管副廠長等)批準;凡是現金開支額在50O0元以上的,由單位最高領導批準等。出納員根據按規定權限經審核批準并簽章的付款憑證及其所附原始憑證辦理現金付款業務。沒有經過審核批準并簽章的或者有關人員超越規定審批權限的,出納員不予付款。

          什么是日清月結制度?

          日清月結是出納員辦理現金出納工作的基本原則和要求,也是避免出現長款、短款的重要措施。所謂日清月結就是出納員辦理現金出納業務,必須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結帳。這里

          所說的按日清理,是指出納員應對當日的經濟業務進行清理,全部登記日記帳,結出庫存現金帳面余額,并與庫存現金實地盤點數核對相符。按日清理的內容包括:

          (1)清理各種現金收付款憑證,檢查單證是否相符,也就是說各種收付款憑證所填寫的內容與所附原始憑證反映的內容是否一致;同時還要檢查每張單證是否已經蓋齊“收訖”“付訖”的戳記。

          (2)登記和清理日記帳。將當日發生的所有現金收付業務全部登記入帳,在此基礎上,看看帳證是否相符,即現金日記帳所登記的內容、金額與收、付款憑證的內容、金額是否一致。清理完畢后,結出現金日記帳的當日庫存現金帳面余額。

          (3)現金盤點。出納員應按券別分別清點其數量,然后加總,即可得出當日現金的實存數。將盤存得出的實存數和帳面余額進行核對,看兩者是否相符。如發現有長款或短款,應進一步查明原因,及時進行處理。所謂長款,指現金實存數大于帳存數;所謂短款,是指實存數小于帳面余額。如果經查明長款屬于記帳錯誤、丟失單據等,應及時更正錯帳或補辦手續,如屬少付他人則應查明退還原主,如果確實無法退還,應經過一定審批手續可以作為單位的收益;對于短款如查明屬于記帳錯誤應及時更正錯帳;如果屬于出納員工作疏忽或業務水平問題,一般應按規定由過失人賠償。

          (4)檢查庫存現金是否超過規定的現金限額。如實際庫存現金超過規定庫存限額,則出納員應將超過部分及時送存銀行;如果實際庫存現金低于庫存限額,則應及時補提現金。什么是現金清查制度?

          在堅持日清月結制度,由出納員自身對庫存現金進行檢查清查的基礎上,為了加強對出納工作的監督,及時發現可能發生的現金差錯或丟失,防止貪污、盜竊、挪用公款等不法行為的發生,確保庫存現金安全完整,各單位應建立庫存現金清查制度,由有關領導和專業人員組成清查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庫存現金情況進行清查盤點,重點放在帳款是否相符、有無白條抵庫、有無私借公款、有無挪用公款、有無帳外資金等違紀違法行為上。

          一般來說,現金清查多采用突擊盤點方法,不預先通知出納員,以防預先做手腳,盤點時間最好在一天業務沒有開始之前或一天業務結束后,由出納員將截止清查時現金收付帳項全部登記入帳,并結出帳面余額。這樣可以避免干擾正常的業務。清查時出納員應始終在場,并給予積極的配合。清查結束后,應由清查人填制“現金清查盤點報告表”,填列帳存、實存以及溢余或短缺金額,并說明原因,上報有關部門或負責人進行處理。“

          庫存管理制度 3

          一、使用單位領料時,必選填寫礦材料領用審批單,隊干申請數量,注明用途,分管領導審批(特殊材料由礦長審批)。

          二、物資出庫是保管員工作內容之一,包括核對領料審批單,備料,當面交點數量并開出領料單,領料人鑒字。

          三、物資出庫必須執行先進先出、易損先發的原則,對于長期積壓或淘汰報廢物資,在質量未發生變化和不影響使用的情況下,向公司物資供應部提交報告,由公司統一處理。

          四、凡公司規定的.以舊換新的物資,必須堅持以舊換新方可發料,可以修復利用物資另存,并登記臺帳,凡應交未交或交量不足者保管員應做好記錄便于材料考核。

          五、凡有包裝物要上交的應及時收回。專項工程多余物資應及時辦理退庫手續并做好記錄。

          六、嚴禁向外借用庫內物資,特殊情況必須由主管領導審批方可發料,事后補辦手續。

          七、堅持永續盤點制度,庫內物資必須每月定期清理盤點并做好記錄。

          八、實行定額儲備制度,既要保證生產用料,又不造成積壓浪費,對庫存物資合理儲備加強管理。

          庫存管理制度 4

          第一條必須對所管轄的物資進行分類登記,設置存卡、套帳、實時在存卡上登記每筆業務交易物資的進出數量,確保數據連續、準確。做到帳(包括電腦帳及帳本)物卡相符,及時反映庫存。

          第二條對原輔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裝器具等物資應按規定放置,并分類標識管理、分規格存放,有計劃、有秩序安排物資進倉、出倉及存放地點。

          第三條存放物品的庫房應保持整潔通風,防潮濕,碼放整齊。在倉庫中存取物品應辦理相關手續,務類物品應標識明顯,分類分區存放,不合格品應單獨隔離。

          第四條對原輔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和成品的管理應嚴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執行。防止其在包裝和存在過程中被損壞或降低質量。

          第五條注意安全,離開倉庫后必須關閉倉庫門;不得磕、碰、摔、擠壓物資;不得大聲呼叫、跳躍。

          第六條嚴格堅持物資、出倉手續,做到先進先出,減少物資積壓倉庫時間。

          第七條監督庫存量,根據公司庫存量標準,如有超標、不足現象,及時向生產部反映。

          第八條保持倉庫庫容庫貌,不得帶食品到倉庫,每天下班前清潔地面,清除庫存物資上灰塵雜物。

          第九條倉庫防火制度。

          (一)倉庫的主要領導人為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易燃易爆物品與一般物品或化學性質、防護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同一倉庫或同室存放。

          (三)物品入庫前必須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四)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離開時必須關掉電源,不準加設臨時線路。

          (五)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禁止帶入火種。

          (六)倉庫內禁止吸煙,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庫外動火作業時,必須經過公司有關部門的同意。

          (七)倉庫應當配置相應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須設置在顯眼和便于取用的地點,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雜物,并確保任何時候都完好、有效。

          (八)庫區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嚴禁堆放物品。

          (九)一旦發生火災時,要及時報告公司管理部門,同時組織人員撲救,并打火警電話119報警,事后協助查明原因,提提出出處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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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的庫存現金管理,加速資金流動,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庫存現金的管理

          第二條公司必須建立錢帳分管的現金管理內部控制制度,會計、出納必須分開設立,實行管錢的不管物,管物的不管錢,出納和會計必須相互牽制、相互監督。

          第三條在款項移交或出納人員調換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做到責任清楚。出納人員對現金收付必須做到日清月結,公司由綜合部經理、財務負責人、主辦會計組成小組對庫存現金進行隨時的盤點。

          第四條現金的收入和保管現金的收入為小額的銷售收入,不能轉帳單位的銷售收入,特殊情況下的借款,領款的收回,罰款收入,以及其他需要用現金結算的收入;現金保管應有可靠的防盜裝置和設備以及其他安全措施。

          第五條公司必須遵守國家規定的現金開支范圍,具體如下:

          1、支付給職工的工資、津貼;

          2、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

          3、根據規定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方面等各種獎金;

          4、支付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5、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

          6、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7、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小額支出;

          8、銀行確定需要現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除上述5、6兩項外,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以銀行支票或本票支付。確需要全額支付現金,經開戶銀行審核,財務公司同意后,予以支付現金。

          第六條公司的最高庫存現金限額為6000元。超過限額,應及時送存銀行。

          第七條不得坐支現金,不得以白條抵庫。

          第八條不得將單位的現金,以個人名義存入儲蓄戶。

          第九條各管理處除了執行好上述相關規定外,再作以下規定:

          1、所有管理處發生的.現金業務均由管理處二級財務核算員統一與公司財務結算,并必須在票據上簽名;

          2、二級財務核算員每日根據相關票據業務逐筆登記現金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

          3、管理處收入業務主要包括:其中用統一發票開具的業務有物管費、臨時停車費、住宿費、資產管理費、場租費、安防系統費、零星維修費、其他必須用統一發票開具的業務;用收款收據開具的業務包括代收的水電費、文明裝修保證金、代收的泊位費、借書卡押金、電卡押金等;

          4、支出業務主要包括:文明裝修保證金、借書卡押金等款項的退還,此款的退還必須憑原始的收款收據;

          5、每日下午3點30分前,二級財務核算員必須與公司財務把當日管理處發生的業務進行結算,便于公司出納把現金存于銀行;

          6、每個星期公司財務部組織人員對各管理處進行一次檢查、指導,每發現一次未按上述規定辦理,扣罰二級財務核算員20元/次。

          第三章附則

          第十條、本制度解釋權屬公司財務部。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與之相抵觸的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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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目的

          為確保ERP系統商品數據與實物數據一致,及時發現管理漏洞,有效控制商品損耗,保障公司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門店運營效率,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區域下屬各門店及xx號倉。

          第三條盤點類型

          盤點分為全場盤點、抽盤及零星盤點三種。

          第四條盤點周期

          全場盤點每季度末進行一次,抽盤和零星盤點視情況隨時進行。

          第五條盤點組織

          盤點由區域營運管理部統一組織,區域財務部、理貨部、集團信息技術部及門店相關人員協助進行。門店經理或第一負責人是本單位的第一盤點責任人,門店財務主管為第二盤點責任人。全場盤點原則上須安排在非營業時間段進行;抽盤和零星盤點可隨時安排。

          區域財務、門店、理貨等部門,以及集團信息技術部可根據其監控結果或運作需求,向區域營運管理部申請各類型盤點。運營管理部視情況決定是否盤點、如何盤點及制定盤點計劃。各門店不得擅自安排任何盤點或延長計劃規定的盤點時間。

          第六條盤點流程

          1、盤點開始前,由門店經理組織清理所有異常單據,刪除廢棄的盤點表,并做好相關準備工作。門店經理召集盤點人員(文員、導購員、理貨員、倉管、財務人員及門店指定的.盤點操作人)開會,講解盤點注意事項,安排盤點工作。

          2、門店盤點操作人根據盤點要求提前制作初盤表并打印出來。在盤點開始前由經理安排將盤點表分發給參加盤點的相關人員并作記錄。盤點開始前一刻由盤點操作人凍結被盤商品,同時禁止任何進出貨過帳和實物移動。盤點必須堅持以實物為準的原則,盤點過程中禁止查對SAP系統庫存。盤點當天禁止列表新商品到商場和新列表商品進貨。

          3、參盤人員按分工對商品進行初盤,區域營運管理部和財務部人員對盤點過程進行巡回監督。

          4、初盤完畢,由盤點操作人負責回收初盤表,并核對初盤表發放記錄。核對無誤后,由盤點操作人或其指定的門店理貨或倉管人員對初盤結果進行錄入并復核。盤點操作人負責并表和上傳數據。

          5、盤點操作人在系統生成復盤結果后,負責制表、打印、分發和記錄。

          6、復盤由門店盤點人員和門店財務人員共同進行。復盤數據的錄入和更改由門店財務人員操作。所有與初盤結果不同而需修改的數據,必須經財務人員現場核實復盤數據與實物數據相一致,方可更改。運營管理部或門店財務人員有權根據當次盤點狀況決定是否追加抽盤檢驗。運營管理部有權根據盤點狀況決定當次盤點是否有效。

          7、門店財務人員負責回收復盤表,核對分發記錄,錄入復盤結果并生成差異表。此差異表一式三份,經門店經理和財務負責人在此差異表上簽字確認后,一份留門店,一份交財務,一份交運營管理部,另將此表電子文檔提交運營管理部。隨后,門店財務人員做盤點過帳。盤點后兩日內,門店財務人員應制作按供應商、代購銷匯總的差異表,交由門店經理、財務主管和區域總經理加簽確認后,用作記帳憑證。盤點結束后,由門店經理收存所有初盤表、復盤表和差異表,保存期為一個盤點周期。

          8、在每個盤點周期內,區域運營管理部視需要每月對各門店安排數次抽盤。抽盤采取不定期、不預告盤點范圍、即到、即凍結、即打表、即盤、即處理的小批量巡回抽盤的方法。參加抽盤的人員由運營管理部臨時從區域財務部、理貨部門和集團信息技術部抽人組成,門店相關人員必須密切配合。

          9、零星盤點是為及時糾正盤點錯誤、確認異常數據及其他經營臨時需求而設置的。

          第七條自用品盤點

          未進系統的自用品由門店文員負責盤點登記,門店財務人員復核,并報門店經理簽字確認,每季度末盤點一次。

          第八條盤點結果處理

          由營運管理部和財務部依照《商品損耗管理(試行)辦法》和《關于SAP違規操作的處罰(試行)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對盤點結果進行認定和處理。

          抽盤、零星盤點的結果當月單獨處理,不并入每季度的全盤結果。

          因門店準備不足或實施不力而造成盤點無效,將視具體情節給予門店第一盤點負責人和第二盤點負責人經濟處罰,罰款額為其當月總收入的10%~30%。

          第九條附則

          (一)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此前與本辦法相抵觸的規定、辦法同時廢止。

          (二)制度的解釋權屬于區域營運管理部。

          庫存管理制度 7

          一、目的

          為了加強物資材料的倉儲管理,提高物資使用效率,確保庫存物資數量準確、保管完好,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此項制度適用于項目剩余物資的管理。

          三、職責劃分

          1、項目部:負責將項目剩余物資送達公司倉庫,并組織倉庫管理員和財務人員進行驗收及盤點,辦理入庫手續;對物資的實用性進行檢驗。

          2、倉庫管理員(現階段由采購員兼任):協助項目部和采購部辦理出入庫,對庫存物資進行定期盤點,妥善保管庫存物資;負責定期將剩余物資明細發送給技術部、采購部及工程部,實現信息共享。

          3、采購部:負責組織技術部、工程部及運營部對現有物資的實用性進行檢驗;負責辦理出庫手續。

          4、技術部:負責庫存物資的消化處理,設計時,將庫存物資考慮進去。

          5、財務人員:負責監督庫存物資的驗收及盤點。

          四、管理內容

          1、剩余物資的處理原則

          (1)原材料類:項目剩余下腳料由項目經理就地處理,成品由項目經理運到公司倉庫并辦理入庫;

          (2)設備類:合格品由項目經理負責運到公司倉庫并辦理入庫,不合格品由項目經理就地處理;

          (3)閥門管件類:閥門管件類,合格品由采購部負責退回廠家或由項目經理運到倉庫并辦理入庫,不合格品由項目經理就地處理。

          2、入庫

          項目完成后,對于確定入庫的物資,由項目經理負責辦理入庫手續,項目經理組織技術部和運營部對入庫物資進行驗收,組織倉庫管理員和財務人員進行盤點,完成入庫;帳外物資單獨入庫,詳見附件入庫單。

          3、出庫

          根據需要,采購部負責辦理出庫手續,領取庫存物資,倉庫管理員予以備案,財務人員進行監督,詳見附件出庫單。

          4、庫存物資的'消化

          庫存物資明細每次更新后2日內,由倉庫管理員發送給技術部、采購部、工程部及運營部全體人員,達到信息共享。項目設計階段,設計人員負責結合庫存物資進行設計,采購部負責在每次設計前,組織設計人員、項目經理及運營部經理對可選用物資進行檢驗;采購階段,采購部負責領取可用物資,辦理出庫手續。

          5、庫存物資的盤點與更新

          庫存物資的盤點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完成,由倉庫管理員負責進行盤點;每次辦理出庫或入庫后一周內,倉庫管理員負責將庫存進行更新,盤點及更新結果發送給技術部、采購部、工程部及運營部全體人員,詳見附件庫存物資明細表。

          6、報廢處理

          (1)出庫前報廢:每次設計工作開始前及每年一次的盤點,采購部都會組織相關部門專業工程師對庫存物資進行檢驗,對于不合格品,采購部負責在每年6月份進行集中處理。

          (2)出庫后報廢:在物資進行到貨驗收后,項目部發現物資不合格時,由采購部組織相關部門專業工程師進行現場檢驗,不合格品由項目經理就地處理,處理結果抄送給設計人員、采購部經理、財務負責人。

          7、獎懲機制懲罰:

          (1)庫存有而未被利用:設計人員忽略的情況,由設計人員承擔可用物資采購價的20%的責任,技術部經理承擔10%的責任;

          設計文件中有,采購部忽略的情況,采購員承擔20%的責任,采購部經理承擔10%的責任。

          (2)物資丟失:因倉庫管理員疏忽造成物資丟失的情況,倉庫管理員承擔丟失物資采購價的20%的責任;

          物資失竊,損失由公司承擔。獎勵:

          庫存得到消化后,所消化物資采購價的20%用以獎勵相關人員,由采購部負責此項資金的分配。

          庫存管理制度 8

          1.錢賬分管制

          錢賬分管即是管錢的不管賬,管賬的不管錢。一方面非出納員不得經管現金收付業務和現金保管業務,另一方面,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但是,也不是說出納員不能管理任何賬。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業務和現金保管的同時,兼登記現金日記賬和編制現金日報表,由會計員登記現金總賬。也有的單位由出納員登記現金總賬和日記賬,會計員編制現金日報表。

          2.現金開支審批制

          現金開支審批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l)現金開支范圍

          各單位應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確定現金開支范圍。如職工工資個人勞動報酬,支付給個人的各種獎金,各種勞保、福利費用,差旅費,收購單位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支付的價款。散文閱讀:

          (2)制定各種報銷憑證,規定報銷手續和辦法一般單位是由單位領導在報銷憑證上簽章,交會計入員登錄作會計分錄,最后交由出納人員付款。

          (3)確定各種現金支出的審批權限

          各單位規定不盡相同。出納員應根據按規定權限審核批準并簽章的付款憑證及其所附原始憑證辦理現金付款業務。沒有經過審批并簽章,或者超越規定審批權限的,出納員不予付款。

          3.日清月結制度

          由于現金收付業務十分頻繁,業務量大,涉及的經辦人員多,很容易造成差錯,出納應及時現金進行清點,并與賬面數字進行核對。因此,每日終了,出納都要認真清點庫存現金,結出當日現金日記賬的賬面余額,并將兩者進行核對,保證賬實相符。如發現庫存現金與賬面余額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正確處理;到了月底,出納還要按照規定及時結出當月收、付款的發生額和余額,與總賬核對,看是否賬賬相符。

          它包括以下幾點:

          (1)清理各種現金收付款憑證,看看單證是否相符

          也就是說各種收付款憑證所填寫的資料與所附原始憑證反映的`資料是否一致;同時還要檢查每張單證是否已經蓋齊“收訖”、“付訖”的戳記。

          (2)登記和清理日記賬

          將當日發生的所有現金收付業務全部登記人賬,在此基礎上,看看賬證是否相符,即現金日記賬所登記的資料、金額與收、付款憑證的資料、金額是否一致。清理完畢后,結出現金日記賬的當日庫存現金賬面余額。

          (3)現金盤點

          出納員應按券別(如壹分、貳分、伍分、壹角、貳角、伍角、壹元、貳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分別清點其數量,然后加總,即可得出當日現金的實存數。將盤存得出的實存數和賬面余額進行核對,看兩者是否相符。如發現有長款或短款,應進一步查明原因,及時進行處理。所謂長款,指現金實存數大于賬存數;所謂短款,是指實存數小于賬面余額。如果經查明長款屬于記賬錯誤、丟失單據等,應及時更正錯賬或補辦手續,如屬少付他人則應查明退還原主,如果確實無法退還,應經過必須審批手續能夠作為單位的收益;至于短款如查明屬于記賬錯誤應及時更正錯賬;如果屬于出納員工作疏忽或業務水平問題,一般應按規定由過失人賠償。

          (4)按規定實際庫存現金不得超過庫存現金限額

          如實際庫存現金超過庫存限額,則出納員應將超過部分及時送存銀行;如果實際庫存現金低于庫存限額,則應及時補提現金。

          4.現金清查制度

          由有關領導和專業人員組成清查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庫存現金狀況進行清查盤點,重點放在賬款是否相符、有無白條抵庫、有無私借公款、有無挪用公款、有無賬外資金等違紀違法行為。

          一般來說,現金清查多采用突擊盤點方法,不預先通知出納員,以防預先做手腳,盤點時光最好在一天業務沒有開始之前或一天業務結束后,由出納員將截止清查時現金收付賬項全部登記人賬,并結出賬面余額。這樣能夠避免干擾正常的業務。清查時出納員應始終在場,并給予用心的配合。清查結束后,應由清查人填制“現金清查盤點報告表”,填列賬存、實存以及溢余或短缺金額,并說明原因,上報有關部門或負責人進行處理。

          5.現金保管制度

          現金保管制度一般應包括如下資料:

          (l)超過庫存限額以外的現金應在下班前送存銀行。

          (2)為加強對現金的管理,除工作時光需要的少量備用金可放在出納員的抽屜內,其余則應放入出納專用的保險柜內,不得隨意存放。

          (3)限額內的庫存現金當日核對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險柜內,不得放在辦公桌內過夜。

          (4)單位的庫存現金不準以個人名義存人銀行,以防止有關人員利用公款私存取得利息收入,也防止單位利用公款私存構成賬外小金庫。銀行一旦發現公款私存,能夠對單位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能夠凍結單位現金支付。

          (5)庫存現金,包括紙幣和鑄幣,紙幣的票面金額和鑄幣的幣面金額,以及整數(即大數)和零數(即小數)分類保管。

          紙幣必須要打開鋪平存放,并按照紙幣的票面金額,以每一百張為一把,每十把一捆扎好。凡是成把、成捆的紙幣即為整數(即大數),均應放在保險柜內保管,隨用隨取;凡不成把的紙幣視為零數(或小數),也要按照票面金額,每十張為一扎,分別用曲別針別好,放在傳票箱內或抽屜內,必須要存放整齊,秩序井然。

          鑄幣也是按照幣面金額,以每一百枚為一卷,每十卷為一捆.同樣將成捆、成卷的鑄幣放在保險柜內保管,隨用隨取;不成卷的鑄幣,應按照不一樣幣面金額,分別存放在個性的卡數器內。

          庫存管理制度 9

          一、總則

          (—)為了加強對公司存貨的管理和控制,保證存貨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貨運營效率,保證合理確認存貨價值,防止并及時發現和糾正存貨業務中的各種差錯和舞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稱存貨,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動中持有以備出售的產成品或商品、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在生產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毛料倉庫的各類原材料、展廳內的衣服產成品、辦公用品等。

          (三)庫存物資內部控制中的不相容職務應當分離,其中包括:

          (1)實物的驗收保管與采購應分離;

          (2)審批發料的計劃員與存貨保管員相分離;

          (3)存貨盤點應由會計、出納及倉管等人員共同進行;

          (4)若某職位空缺或相關人員臨時外出,應指定替代人員或臨時人員負責,避免暫時的職務重疊。

          二、崗位分工與授權

          (一)職責分工。

          (1)倉庫管理員負責辦理物資的驗收入庫、存儲保管和物資出庫業務,審核相關表單并及時于次日的上午10點前遞交到財務部,倉庫管理員必須妥善保管所有存貨收發憑證并裝訂成冊,定期盤點庫存物資,保證庫存物資達到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帳相符;

          (2)財務部負責存貨進倉與出倉的核算業務及對相關存貨管理的監督,及時把倉庫管理員提交的進倉單、出倉單核對并錄入ERP系統;

          (3)采購部負責外購品入庫業務指令的下達、起始表單的填制和報賬、付款事宜;

          (4)質量控制處(可修改)負責相關物資出入庫的質量檢測事宜。

          (二)各部門領用與本部門職責相關的消耗性庫存物資需由本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領用與本部門職責無關的庫存物資或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設備(如風扇、座椅、電腦等)需要在人事部進行登記,由人事部門負責人簽字審核后由分管領導簽字批準,才有權批準領用該庫存物資。

          (三)庫存物資的盤盈、盤虧的處理決定權由公司倉儲部門與財務部門行使,并報公司負責物資管理的分管領導和財務主管、總經理審核批準。庫存物資的變質老化、報廢毀損的處理決定權由公司倉管部、財務部及采購行使,并報公司負責物資管理的領導和財務主管、總經理審核批準,根據相關法規制度的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并進行會計核算。

          三、請購、采購、驗收與保管

          (一)公司的原材料請購采購業務的執行,由采購部根據銷售部下達的原料需求計劃進行采購。對于原材料的采購需申請人填寫《采購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銷售主管及總經理的批準。倉儲處、采購部分別對入庫原材及產品的數量、質量、技術規格等方面進行檢查與驗收,保證存貨符合采購要求。

          (二)外購原材料驗收后,由倉庫管理員填寫“收貨單”,經檢驗合格的原料,倉管員方可辦理入庫手續。對供應商錯發、少發或不合格原材料,倉管部應及時通知采購部予以退貨或補貨。

          (三)對于入庫展廳的成衣產成品,由銷售部生產跟單對其進行檢驗并予以標識,只有檢驗合格的產成品,倉管部才可以作為存貨辦理入庫相關手續。

          (四)倉管部必須定期對毛料倉庫的存貨進行檢查,加強存貨的日常保管工作。

          (1)倉庫應按材料名稱及規格型號一物一卡準確標識,存卡應逐筆登記材料的收、發、存,各項內容應填寫齊全、準確。

          (2)上架保管的.材料,應做到分門別類按行次-層次-位置排序擺放,標志明顯,易于存取和保管。

          (3)同種牌號的庫位應集中設置,每一個貨架托盤物料只能堆放一個品種,不得混堆;

          (4)每一貨架中的每種物料必須在貨架標識牌上注明牌號、批號及數量;

          (5)當不同批號的物料在同一墊倉板上存放且每個品種批量1kg以下的物料,可集中放置,但要正立放置,并標識清楚、不得混雜;

          (6)物資存放,進出環節注意防止滲、漏、變質等浪費行為,并保持材料倉庫現場整潔整齊;

          (7)物料如有破損、殘缺、變形或物品分解變質等情況,應立即進行安全處理消除事故隱患,材料倉庫不能自行處理的應立即報告公司領導;

          (8)經常巡視材料倉庫物資,注意防潮、防變質等防護措施,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9)為保證材料物資的安全,材料倉庫人員應注意防火、防盜,并掌握基本消防知識,嚴禁有火險隱患存在,如明火、吸煙、非法用電,燒焊維修火花等,由本倉儲處經理定時安排檢查消防器材設施;

          (10)倉管員每日下班前應認真檢查,確認無人滯留材料倉庫后,關好水源、電源、門窗,方可離開,以確保材料倉庫材料物資安全;

          (11)發料時,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發料,先到先發,應先集中發同一批次的物料,發完后再發另一批次的物料;發貨時,同一生產批號所需原材料集中發出,集中放置。

          (五)人事部、銷售部、設計部對展廳的產生品成衣的共同進行管理。

          (1)展廳內所有成衣的數量由人事部負責登記進倉及出倉,定期每月進行盤點登記并錄入電腦系統。

          (2)保持展廳的整潔,展廳會議桌上的衣服及其他物品要及時清走,紙箱或其他不允許放進展廳的物品放在展廳不能超過兩個工作日;

          (3)展廳擺設由銷售部、設計部同事一起整理,清潔由阿姨打掃;

          (4)只有設計部及銷售部人員可以使用展廳內的衣服,在使用衣服時應及時放回相應的位置,如需拿出展廳的,必須到人事部前臺處登記,遇周六日或晚上前臺沒人的情況,使用人應先做好登記,上班的時間再到前臺補錄登記。人事部前臺負責登記,并核對架子上的衣服數量是否一致,如有外拿不登記與數量不一致的,由銷售部和人事部負責人共同協商處理;

          (5)成衣產成品有新款放進展廳的,需統一到人事部前臺出處登記,如未登記,造成衣服雜亂或不見的,由銷售部或設計部負責人自行處理。

          (6)展廳開放時間為正常上班時間,由人事部前臺打開,如晚上需使用展廳必須提前跟人事部前臺溝通,前臺可安排倉庫管理員關門,如周六日要使用的,可告知倉庫管理員。

          (六)倉管部及人事部必須對入庫的存貨(毛料及產成品衣服)建立存貨明細賬,詳細登記存貨類別、編號、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計量單位等內容,并定期與財務管理部就存貨品種、數量、金額等進行核對。

          (七)入庫記錄不得隨意修改。如確需修改入庫記錄,必須經部門經理及相關部門的批準。

          (八)對于已售商品退貨的入庫,倉管處應根據生產部填寫的“退料單”辦理入庫手續,視乎退的毛料的數量來決定是否進行廢毛處理。

          (九)入倉庫人員均須經過倉管員的同意,并經過登記之后,方可在倉管員的陪同下進入倉庫,進入倉庫的人員一律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倉庫內吸煙。

          四、領用與發出

          (一)生產部領用材料,應當持有生產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核準的領料單。

          倉管員需憑經批準的領料單,核對物資數量、品名、規格后發料。如實行限額領料,對超出領料限額的,應當經過相關部門和領導的特別授權。生產部需確認倉管人員填制的“發料單”無誤后,才能把毛料領出倉庫。

          (二)月末,生產部已領用但尚未耗用完的物資(包括殘余料),應及時退回倉庫,如果是下批生產仍要用的物資,其物資實體可不退回倉庫。

          五、存貨的核算

          (一)財務管理部設置ERP系統和Excel表格對物資進行登記,各存貨倉庫設置數量、金額的存貨明細賬,并按照存貨的品名、規格反映入庫、發出和結存情況。

          (二)財務管理部的存貨核算人員每月對倉庫存貨收、發、存進行稽核,并與總賬核對,對存貨系統和總賬系統差異要查明原因,及時調整。

          六、盤點與處置

          (一)倉管部、財務部、采購部、銷售部、人事部組成盤存小組,定期和不定期對存貨的毛料倉庫和展廳進行盤點,盤點方式為抽盤和全盤。定期盤點分為月度盤點、半年度盤點和年度盤點。月度盤點采用抽盤方式,半年度和年度盤點采用全盤方式。月度抽盤的存貨數量不低于總量的60%。

          對用量或金額較大、領用次數頻繁的存貨應每月盤點一次。

          (二)月度盤點時間為每月1日上午9:00,半年盤點時間為7月1日上午9:00,年度盤點時間為元月1日上午9:00。

          (三)倉管部必須制定詳細的盤點計劃,合理安排人員,對月度盤點可分原料和成品二組進行抽盤并固定小組成員,半年度和年度盤點可由相關參與盤存部門抽調人員分多組進行,每一盤存小組每個部門必須保證有一人參與,對月度、半年度及年度盤點須確定盤存小組組長負責本組的盤存工作。

          (四)倉儲處應充分做好盤存前準備工作,具體盤存要求如下:

          (1)將盤存工作所需用具和“庫存盤點表”預先準備妥當。

          (2)倉庫內物料應分別擺放,實施區分并標識。

          (3)存貨應有序擺放,應力求整齊、集中、分類,并置標識牌。

          (4)盤存期間已收到料而未辦妥入帳手續的存貨,應另行分別存放,并予以標示。

          (5)盤存期間除緊急用料外,暫停收發料。生產部盤存期間所需用料的領料應提前進行,材料可不移動,但必須標示出。

          (五)所有盤存數據必須進行現場盤點,不得以猜想數據、偽造數據記錄于盤存表中。盤存數據若需修改,均須經盤存人員簽字方能生效。

          所有參加盤存工作的人員,盤存當日一律禁止休假,并須依時間提早到達指定的工作地點向盤存小組組長報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情況,須由部門負責人請示盤存小組組長,并指定代理人,否則以曠工論處。若有事確需離開,應經盤存小組組長的同意后方可離開,各有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

          七、檢查與監督

          (一)公司管理層不定期對存貨管理情況進行專項檢查,也可結合財務檢查、審計等工作進行。

          (二)存貨內部控制監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1)存貨業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不相容職務混崗的現象。

          (2)存貨業務授權批準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授權批準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權審批行為。

          (3)存貨收發、保管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存貨取得是否真實、合理,存貨驗收手續是否健全,存貨保管的崗位責任制是否落實,存貨清查、盤點是否及時、正確。

          (4)存貨處置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存貨處置是否經過授權批準,處置方式是否合理。

          (5)存貨會計核算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存貨記錄是否真實、完整、及時。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存貨內部控制中的薄弱環節,負責監督檢查的部門應當告知倉管部,倉管部應當及時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加以糾正和完善。

          (三)監督檢查部門應當按照內部管理權限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存貨內部控制監督檢查情況和有關部門的整改情況。

          八、附則。

          本制度經審議批準,并發布后生效,修改時亦同,本制度解釋權歸財務部和總經理辦。

          庫存管理制度 10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控制公司實物資產的財務監管,使公司的實物資產管理和財務管理能夠相互稽核、監督、牽制,保證公司實物資產的安全、完整,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僅對財務部門在存貨物資管理上的控制管理,對于存貨資產的實物管理應依照公司制訂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三條依據管理體系的要求,倉庫管理不直接隸屬財務部門,但應接受財務部門日常的監督管理,并配合財務部門做好各項稽核工作。同時倉庫部門應按照物資管理規定建立臺賬,對保管的物資進行記錄,應將物資的品種、規格、數量(收、發、存)記錄清晰。

          第四條財務部門應按照財務核算的要求,對存貨資產實行“數量、金額式”的分品種的明細核算,并于每月結賬日及時結算出各品種存貨資產的結存數量和金額,以便與倉庫管理部門臺賬的稽查、核對。

          第五條根據公司管理計劃性的特點,采購活動之前必須實行計劃審批,由各事業部、倉庫部門或生產部門簽發“采購申請單”,列明該批擬采購物資的品種、規格、數量、單價、采購價格的詢問比較情況,并按照公司內部關于采購審批的規定進行必要的審批程序。第六條采購人員憑審批手續齊全的“采購申請單”,有關供應商進行采購交易談判,并將采購的相關條款明確后簽訂《購銷合同》,《購銷合同》應按照《合同法》及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規定將主要條款如: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單價總額、支付地點、驗收依據、違約責任等填寫全。

          第七條采購物資運抵公司后,首先應由公司的質量檢驗部門對此批物資進行質量的驗收和檢測,檢測的依據是《采購申請單》《購銷合同》和公司內部質量管理要求,在確認無誤后,質量檢驗部門填寫《驗收單》,并簽名蓋章。如果是為工程專門采購并貨物直接發至工程現場的由現場施工人員與甲方共同驗收。

          第八條采購人員憑《采購申請單》、《購銷合同》和《驗收單》,將采購的物資辦理驗收入庫手續。倉庫保管員應依據上述單據重點對物資的實際查收數量、品種、規格進行查驗,并將查收情出具財務軟件打印的“外購入庫單”上。如果是為工程專門采購并且貨物直接發至工地現場的由采購人員與項目經理辦理工程材料出庫手續。

          第九條采購人員應將收集到的、審批齊全的《采購申請單》、《購銷合同》、《驗收單》、《外購入庫單》、《工程材料入庫單》、合法的商業發票等相關資料送交財務部門辦理付款手續,財務部門按

          第十二條財務部副經理應監督和審核會計人員編制的“采購交易”記賬憑證金額及分類的正確性、入賬的及時性;若月末采購的物資已入庫但發票未到,應暫估入賬,待下月發票到達后紅字沖回,再根據發票做正確的分錄。

          第十三條財務部門應于每月月末與供應商進行貨款結算的核對。取得供應商對賬單,審核其余額與公司“應付賬款”余額是否一致,在考慮買賣雙方在收發貨物上可能存在時間差等因素之后,公司與供應商的月末余額應保持一致。

          第十四條財務部門根據公司存貨周轉的情況,確定采用移動加權平均法為存貨資產出庫的計價方法,并保持相對穩定不變。

          第十五條公司生產環節需要領用存貨物資時,應先由領用部門填寫公司統一印制的“生產領料單”,將需要領用的物資品種、規格、數量等信息填寫齊備后,送交廠長審批,憑廠長審批同意并簽名的“生產領料單”到倉庫辦理領用手續。

          第十六條每月月末,生產車間應對生產所耗用后結存的“領用材料”進行盤點,并向倉庫部門辦理“假退料”手續,即結存的材料實際不退回給倉庫,但倉庫辦理驗收入庫手續,并出具“外購物資入庫單”,但在次月月初倉庫再等額開具“出庫單”給生產車間,作為生產車間下一月的領用。

          第十七條每月財務部門根據倉庫提供的“領料單匯總表”“外購物資入庫單匯總表”和所有領料單、外購入庫單,按照成本核算的方法,及時將各材料的耗用情況登記到“存貨”及“生產成本”明細賬上。并將“領料單匯總表”“外購物資入庫單匯總表”和所有領料單、外購物資入庫單與所有領料單作為會計憑證的附件加以裝訂成冊予以保管。

          第十八條生產部門將完成的產成品或半成品移出生產車間之前,必須需要公司質量管理部門先行進行質量檢測,并出具質量檢測報告書,只有檢測合格的產品或半成品才能移送到倉庫部門。第十九條倉庫部門根據質量管理部門簽發的“質量檢測報告”和生產部門移送來的產成品或半成品,在清點數量和計量無誤的情況,應辦理驗收入庫手續,并填制“產品入庫單”。

          第二十條財務部門應將每月各生產部門所耗用的材料和產出的產品或半成品,按照財務核算的規定及時、準確的進行相關的財務處理,并登記“存貨”及相關的會計科目的明細賬上。并依據倉庫提供的資料和財務核算的結果,編制“生產耗用材料匯總表”和“產品、半成品月度統計表”給各生產部門,并與生產部門進行核對,以便于發現問題和考核生產部門的產出耗材比率。

          第二十一條所有銷售業務,必須先由銷售部門依據《銷售合同》簽發“銷售發貨通知”,然后由銷售部門將“銷售發貨通知”送交倉庫。倉庫發貨部門應依據“銷售發貨通知”進行發貨,并在發貨過程中盡責勤勉,減少發貨的差錯率,并實行差錯責任追究制度。發貨完成后倉庫部門應發“出庫單”,并要求客戶在“出庫單”上客戶查收欄簽字。

          第二十二條財務部門依據已發貨的“出庫單”和收妥銷售貨款后,開具發票給客戶,為了降低開具發票過程中出現遺漏、重復、錯誤計價的情況,確保發票的正確性,出票時應執行下列程序:

          ①檢查是否存在出貨憑證和相應的經批準的銷售提貨單;

          ②應依據已授權的商品價目表或銷售合同開具發票;

          ③檢查銷售發票計價和計算的正確性;

          ④將銷售提貨單上的商品總數與相對應的銷售發票上的商品總數進行比較。

          第二十三條委托外加工材料出、入庫必須填具委托外加工出庫單、入庫單,詳實填寫委托外加工出、入庫物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

          第二十四條財務部門應根據各種出庫單據及時進行財務核算,編制會計憑證、登記“存貨”及相關會計科目賬冊并于月末及時結算出“存貨”的結存數量和結存金額,以備實物盤點時核對使用。

          第二十五條財務部門應審核“銷售折讓”是否經過公司各管理層的授權批準,是否與銷售合同一致;在審核確認的前提下才能在“銷售提貨單”上簽字蓋章。審核銷售退回是否查明原因,是否經過批準,退回的.商品是否已經被本公司倉庫管理部門查收入庫,并已取得“銷售退回入庫單”。

          第二十六條財務部門應加強對銷售折讓和銷售退回業務的發票管理,并區別下列不同情況進行處理,并根據經批準的貨項通知單(表示由于銷貨退回或經批準的折讓而引起的應收銷貨款減的憑證)及開具的紅字發票,進行折讓或退回的賬務處理,并將上述資料附在憑證后面。①購買方在未付貨款并且未作賬務處理的情況下,須將原發票和稅款抵扣聯索回,注明“作廢”字樣;屬于折讓的,應按折讓后的金額重開;②在購買方已入賬,發票無法退回的情況下,向購買方索取其當地主管稅務部門的開具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根據退回貨物的數量、價款或折讓金額向買方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紅字專用發票的記賬聯作為公司當期扣減收入、銷項稅的憑證;然后再重新開出正確的商業發票給對方。

          第二十七條公司倉庫管理部門應至少每月一次對所保管的物資進行盤點工作,并與其編制的“領料單匯總表”、“外購物資入庫單匯總表”和“產品銷售發出匯總表”、物資臺賬相互核對,以保證倉庫管理的準確性和實物資產的安全性,并確保實物資產與倉庫記錄數量相互一致。

          第二十八條公司應每隔半年或一年組織倉庫、財務部、計劃供應部、車間、業務部等部門對存貨資產進行全面盤點;存貨盤點時應由上述部門抽調人員組成盤點小組,負責公司存貨資產的點工作。并將盤點工作記錄于盤點工作報表上,裝訂成冊進行保管。

          第二十九條財務部門應根據財務賬冊上核算的存貨的品種、規格、數量與倉庫記載的存貨品種、規格、數量以及實際盤點的結果進行核對分析,編制“盤點情況匯總表”,列明差異情況和差異原因及相關責任部門的責任原因,提交給公司總裁辦公會。

          第三十條公司總裁辦公會應根據財務部門編制的“盤點情況匯總表”進行分析討論,確定差異處理的決定和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罰決定。財務部門根據公司總裁辦公會的決定再對存貨的盤盈、盤虧按照會計核算的要求進行處理。

          第三十一條財務部門應將盤點工作表、盤點情況匯總表、公司總裁辦公會的處理決定按照時間順序裝訂成冊,作為會計檔案進行妥善保管。

          庫存管理制度 11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及時掌握公司各項原料、存貨等物料的數量及狀態,準確核算產品成本和消耗定額,保證公司各項資產的安全、完整,同時也使盤點工作規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物資盤點的內容

          (一)盤點物資實際庫存量和明細帳是否相符。

          (二)查清物資盤盈盤虧的原因。

          (三)查明有無超期儲存的物資。

          第三條物資盤點的方法

          (一)動態盤點法:在物資發生出入庫時,就隨之清點物資余額,并與賬簿記錄的數額相核對。

          (二)重點盤點法:對進出頻率高的、或易損耗的、或者價值高的物資經常進行盤點的方法。

          (三)全面盤點法:對在庫、在產的全部物資,在規定的日期全面進行賬實清點的方法。

          第四條盤點前的準備

          (一)所有進出庫單據已于盤點前登錄完畢。

          (二)盤點期間已收貨而未辦妥入庫手續的貨物,應另行分別存放,并予以標示。

          (三)整理倉庫,物資排列整齊,放置標識牌。

          (四)財務部提前發出當月盤點通知,包括盤點時間、人員分工、盤點要求等。

          (五)打英分發相關盤點表單。

          第五條盤點工作分工

          (一)財務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庫存盤點工作,包括下發盤點通知、分發及收取盤點表單、監督盤點過程、抽查復核盤點結果、匯總盤點報告及賬務處理。

          (二)倉儲物流部門:劃分盤點區域,指定專人進行物資清點,填報盤點表、查實差異原因。

          (三)生產部門:清點在產品,放置盤點卡。

          (四)銷售部門:與主機廠核對異地庫房產品,清理退廢、返工產品。

          第六條盤點工作要求

          (一)月度盤點時間為當月26日,盤點時間為12月31日(節假日照常盤點)。原則上盤點當日8-10點停產,庫房閉庫盤存。如確有生產任務,盤點期間物資不得跨部門流動。(二)倉儲物流部門、銷售部門應至少提前一天進行自盤,自盤后至盤點時的物資收發及時調整盤點表。盤點完成后由盤點人員和部門領導簽字,于盤點日第二天交財務部門。

          (三)生產部門在財務部門領取盤點卡,由各生產工段(小組)制品人員負責清點本工段(小組)在制產品,放置盤點卡,本項工作要求在盤點日10點前完成。

          (四)財務部門在盤點日當天重點復盤生產部門,指定專人到生產部門收取盤點卡,同時對盤點情況進行復盤。生產部門復盤完成后再對各庫房進行復盤。

          (五)復盤人員由自盤人員陪同進行實物盤點,復盤比例不低于物料種類的'50%,抽查原則上選擇有更正項、單價高、數量大、收發頻繁的項目進行。

          (六)復盤與自盤有差異的,由自盤人員查找差異,經確認有誤的,由自盤人員在復盤表上對應欄目簽字。復盤時物料種類差錯率在5%以上的,要求自盤人員對所管物資重新盤存。

          (七)復盤完畢,財務部門收集整理各部門盤點表、盤點卡(按編號收集,不缺不漏)并與財務賬進行核對,填寫盤點匯總表。

          (八)盤點完成后10日內,財務部門需編寫《盤點總結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盤點情況說明、差異情況和處理建議、相關責任人的獎罰建議等),并報公司辦公會審閱。

          第七條盤點后續工作

          (一)差異查找:盤點結束后,如有盤點數據與財務賬簿不符的情況,財務部門應組織物料管理部門查找原因,屬于制度或管理類因素引起的應提出管理建議,屬于個人能力不足或未盡職盡責,應對個人提出處罰意見。

          (二)盈虧處理:存在賬實差異的單位應由公司辦公會形成處理意見,連同《盤點總結報告》一并上報集團財務審計部,待集團同意后方可調整財務賬或實物帳。

          (三)資料整理:所有盤點資料由財務部門裝訂成冊,按照會計檔案的管理要求保管。

          第八條處罰

          (一)對盤點工作組織不力,未按要求進行盤點或未報送盤點表的部門,對其部門領導處以500元/次的罰款。

          (二)盤點中弄虛作假、以次充好的部門,對其部門領導處以2000元罰款,直接責任人賠償全部損失,開除出廠。

          (三)有漏盤、重盤現象的部門,對其部門領導處以50元/項的罰款,物資管理人員處以20元/項的罰款。(三)盤點數量與帳面數量有差異的,視其原因由公司辦公會提出處理意見,因個人因素引起的應予賠償,賠償金額不小于差異金額的30%,涉及監守自盜、違法違規的,追究法律責任。

          第九條本制度由財務審計部解釋、修訂,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庫存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所稱存貨是指本單位在正常經營過程中持有以備出售的商品。

          第二條存貨的具體范圍如下:

          1、已經支付貨款、購入并存入本企業倉庫的庫存商品等。

          2、已經驗收入庫,但尚未收到銷貨方結算發票的商品等。

          3、已經發運,但尚未辦妥托收手續的庫存商品。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xxx公司。為促進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本辦法的各項規定,加強存貨日常管理。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企業負責人是本單位存貨管理的主管領導,對本單位是否有效組織實施《存貨管理制度》及存貨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第五條企業財務部門對存貨資金實行統一管理,認真執行《存貨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對存貨的結算發票、驗收證明等相關憑證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合規性進行嚴格審核。

          第六條倉庫管理人員負責存貨的具體保管、收發和相關記錄等業務,倉庫管理人員工作調動時,必須經企業財務部門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存貨清查,并寫出清查報告,報公司。

          第三章倉儲保管制度

          第七條倉庫負責存貨的儲存保管責任。

          第八條存貨的領用必須經過適當的授權,授權人簽字后,到倉庫辦理領用手續。

          第九條存貨的存放和管理由保管員負責,并按存貨類別編制目錄進行登記,便于與財務部門的賬戶記錄核對。存貨的.擺放應當整齊、有序,便于盤點。

          第十條倉庫保管人員應定期對存貨進行檢查,查看有無損壞、變質或長期不流動的情況,檢查結果應予記錄。如發現有損壞、變質情況,應及時填制專門的報告單,說明數量、原因,報經有關部門及分管領導批準后,倉庫和財務部門做調賬處理,保證賬實相符。

          第十一條倉庫管理人員對未經授權的存貨領用有權拒絕,并向有關領導匯報。

          第十二條各企業根據生產需要等情況確定合理的庫存量,避免存貨積壓或短缺,常規存貨由倉庫根據庫存情況向采購部門提出請購。

          第四章存貨收發制度第十三條存貨驗收入庫手續:

          1、收貨時,必須查明簽發憑證的單位和發貨單位是否一致。

          2、驗收人員應當查明隨貨同行發票、調撥單、質量檢驗報告等手續是否齊全,是否有相關部門或人員簽章手續,手續不完備的,不辦理驗收手續。

          3、驗收人員必須根據憑證所列的內容,逐一驗明品名、規格、型號、質量和數量,并核對合同副本和樣品,發現不符,應拒絕入庫,并立即向采購部門遞交驗收質量報告進行處理;核對無誤后簽發驗收入庫單,一式三聯,①聯倉庫據以登記存貨保管臺賬,②聯交財務部門,連同發票等憑證進行采購結算,③聯交采購部門備查。

          第十四條存貨出庫時,必須辦理出庫手續,填制“出庫單”、或“內部調撥單”,驗明出庫存貨的規格、數量等。嚴禁先出貨后補辦手續的錯誤做法,嚴禁白條發貨。出庫憑證至少一式三聯,①聯留存,②聯倉庫記賬,③聯財務記賬。倉庫發貨后,將③聯加蓋“貨付訖”送交財務部門進行存貨收發核算。

          第五章存貨盤存制度

          第十五條各企業應根據存貨類別和管理要求實行永續盤存制。

          第十六條企業財務部門設置數量金額式存貨明細帳(已通過計算機管理系統管理存貨的,財務部門可只進行存貨的金額明細核算),倉庫設置存貨保管臺賬,按其名稱續時登記收、發、存的數量。

          第十七條永續盤存制下,各種存貨的明細帳應按每一品種規格設置,倉庫保管賬的設置應同財務部門存貨明細帳一致,以便部門相互核對控制。

          第十八條財務部門明細帳應逐筆或逐日登記收入和發出數,并隨時計算其結存數量。同時還應對存貨金額進行登記,實行數量和金額雙重控制。

          第十九條倉庫存貨保管賬應由保管員根據收、發貨單登記收發數量,進行數量控制。

          第二十條存貨明細帳應同存貨保管賬定期相互核對,至少每月核對一次,以隨時反映存貨結存情況,保護存貨安全。對于數量差異應及時查明原因,辦理存貨盤盈、盤虧報告手續,經相關領導批準后,倉庫與財務部門同時進行賬務調整。

          第二十一條對存貨進行定期盤點,實地盤存制下至少每月盤點一次。盤點時應成立盤點小組,制定盤點計劃,盤點人員要認真負責,嚴禁走過場。

          第二十二條盤點計劃應包括:

          1、盤點時間。永續盤存制下存貨盤點可以選擇在上半年6月份或下半年12月份進行。實地盤存制下存貨盤點可以選擇在月末結帳前一日。

          2、盤點參與人員應包括業務部門、財務部門、辦公室等有關人員、永續盤存制下需召開盤點預備會,將盤點計劃或指令貫徹到每一參與人員。

          第二十三條盤盈或盤虧存貨金額在1萬元及以下的,由各單位按盤盈或盤虧存貨程序自行處理;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應編寫盤盈或盤虧報告,報集團公司批準后,再按相應程序處理。

          第六章存貨計價方法

          第二十四條存貨計價方法的確定與變更應當經集團公司領導機構批準,并符合企業會計制度及稅法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存貨按照實際成本核算,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選擇先進先出法核算存貨發出。

          第七章檢查與考核

          第二十六條公司財務部按以下四種情況對各企業進行抽查:

          1、各企業倉庫及財務部門未按本制度規定設置賬簿者,每查出一次,在當月績效考核中扣減1分。

          2、未按本制度規定進行對賬或未做對賬記錄者,每查出一次,在當月績效考核中扣減1分。

          3、未按本制度規定進行存貨盤點或盤點不實者,每查出一次,在當月績效考核中扣減1分。

          4、各企業對盤盈或盤虧的存貨未按本制度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程序處理,每查出一次,在當月績效考核中扣減1分

          第二十七條集團公司財務部對各企業的存貨周轉率進行考核。存貨周轉率(次數)同比每提高一個百分點,在當月績效考核中扣減1分。最高加分不超過5分;每降低一個百分點,扣減1分,最高減分不超過5分。

          第二十八條倉庫保管人員應恪盡職守,如發現因人為原因造成存貨缺失或損壞,由倉庫保管人員照價賠償。

          庫存管理制度 13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及時掌握公司各項原料、存貨等物料的數量及狀態,準確核算產品成本和消耗定額,保證公司各項資產的安全、完整,同時也使盤點工作規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物資盤點的內容

          (一)盤點物資實際庫存量和明細帳是否相符。

          (二)查清物資盤盈盤虧的原因。

          (三)查明有無超期儲存的物資。

          第三條物資盤點的方法

          (一)動態盤點法:在物資發生出入庫時,就隨之清點物資余額,并與賬簿記錄的數額相核對。

          (二)重點盤點法:對進出頻率高的、或易損耗的、或者價值高的物資經常進行盤點的方法。

          (三)全面盤點法:對在庫、在產的全部物資,在規定的日期全面進行賬實清點的方法。

          第四條盤點前的準備

          (一)所有進出庫單據已于盤點前登錄完畢。

          (二)盤點期間已收貨而未辦妥入庫手續的貨物,應另行分別存放,并予以標示。

          (三)整理倉庫,物資排列整齊,放置標識牌。

          (四)財務部提前發出當月盤點通知,包括盤點時間、人員分工、盤點要求等。

          (五)打英分發相關盤點表單。

          第五條盤點工作分工

          (一)財務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庫存盤點工作,包括下發盤點通知、分發及收取盤點表單、監督盤點過程、抽查復核盤點結果、匯總盤點報告及賬務處理。

          (二)倉儲物流部門:劃分盤點區域,指定專人進行物資清點,填報盤點表、查實差異原因。

          (三)生產部門:清點在產品,放置盤點卡。

          (四)銷售部門:與主機廠核對異地庫房產品,清理退廢、返工產品。

          第六條盤點工作要求

          (一)月度盤點時間為當月26日,盤點時間為12月31日(節假日照常盤點)。原則上盤點當日8-10點停產,庫房閉庫盤存。如確有生產任務,盤點期間物資不得跨部門流動。(二)倉儲物流部門、銷售部門應至少提前一天進行自盤,自盤后至盤點時的物資收發及時調整盤點表。盤點完成后由盤點人員和部門領導簽字,于盤點日第二天交財務部門。

          (三)生產部門在財務部門領取盤點卡,由各生產工段(小組)制品人員負責清點本工段(小組)在制產品,放置盤點卡,本項工作要求在盤點日10點前完成。

          (四)財務部門在盤點日當天重點復盤生產部門,指定專人到生產部門收取盤點卡,同時對盤點情況進行復盤。生產部門復盤完成后再對各庫房進行復盤。

          (五)復盤人員由自盤人員陪同進行實物盤點,復盤比例不低于物料種類的50%,抽查原則上選擇有更正項、單價高、數量大、收發頻繁的項目進行。

          (六)復盤與自盤有差異的,由自盤人員查找差異,經確認有誤的',由自盤人員在復盤表上對應欄目簽字。復盤時物料種類差錯率在5%以上的,要求自盤人員對所管物資重新盤存。

          (七)復盤完畢,財務部門收集整理各部門盤點表、盤點卡(按編號收集,不缺不漏)并與財務賬進行核對,填寫盤點匯總表。

          (八)盤點完成后10日內,財務部門需編寫《盤點總結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盤點情況說明、差異情況和處理建議、相關責任人的獎罰建議等),并報公司辦公會審閱。

          第七條盤點后續工作

          (一)差異查找:盤點結束后,如有盤點數據與財務賬簿不符的情況,財務部門應組織物料管理部門查找原因,屬于制度或管理類因素引起的應提出管理建議,屬于個人能力不足或未盡職盡責,應對個人提出處罰意見。

          (二)盈虧處理:存在賬實差異的單位應由公司辦公會形成處理意見,連同《盤點總結報告》一并上報集團財務審計部,待集團同意后方可調整財務賬或實物帳。

          (三)資料整理:所有盤點資料由財務部門裝訂成冊,按照會計檔案的管理要求保管。

          第八條處罰

          (一)對盤點工作組織不力,未按要求進行盤點或未報送盤點表的部門,對其部門領導處以500元/次的罰款。

          (二)盤點中弄虛作假、以次充好的部門,對其部門領導處以2000元罰款,直接責任人賠償全部損失,開除出廠。

          (三)有漏盤、重盤現象的部門,對其部門領導處以50元/項的罰款,物資管理人員處以20元/項的罰款。(三)盤點數量與帳面數量有差異的,視其原因由公司辦公會提出處理意見,因個人因素引起的應予賠償,賠償金額不小于差異金額的30%,涉及監守自盜、違法違規的,追究法律責任。

          第九條本制度由財務審計部解釋、修訂,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庫存管理制度 14

          一、目的:

          制定合理的盤點管理流程,以確保公司庫存物料盤點的正確性,達到倉庫物料有效管理和公司財產有效管理的目的

          二、適用范圍及盤點頻次

          本辦法適用于物流部倉庫的盤點。盤點分為定期盤點、不定期盤點、日盤點。定期盤點分為盤點、假期盤點;不定期盤點按公司要求和出現帳務異常情況下組織盤點、日盤點是對貴重物與成品的盤點。

          三、盤點采用方式:

          倉庫盤點采用實地盤存制,禁止目測數量、估計數量;

          四、職責

          1、物流部負責盤點準備工作,確定到貨入庫及供貨清單出庫的賬務處理。

          2、物流部負責盤點工作的具體實施,對盤點過程中出現的差異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3、財務部負責盤點通知發布、對盤點過程的`監督及結果進行檢查、匯總與審核。

          五、工作紀律:

          1、一旦盤點時間確定,無總經理指示等特殊情況,不得更改;

          2、月末盤點現場必須有一名財務人員與一名倉庫負責人在場;

          3、盤點期間,不能有任何私人電話與事務耽擱工作;

          4、物流部負責人應及時分配盤點工作,對盤點結果,負全部責任。

          5、如有違反上述規定,違規者罰款50元

          六、工作流程:

          1)盤點工作準備:

          1、盤點之前,倉庫保管員首先應做好預盤工作,盤點前應及時追回已領料但未填領料單的貨物,應讓領料者在盤點前一天將相關單據補齊關并入到系統里;

          2、盤點前需要將所有能入庫歸位的物料全部歸位入庫登帳,不能歸位入庫或未登帳的進行特殊標示注明不參加本次盤點;對倉庫進行整理,清理出藏在死角的物料;

          3、將倉庫所有物料進行整理整頓標示。同一物料儲位不能放超過2米遠的距離,且同一貨架的物料不能放在另一貨架上;

          4、盤點前倉庫帳務需要全部處理完畢;

          5、確定帳卡物一致:核對物料,確保物料、卡與貨位三者一致。

          2)盤點庫存流程:

          1、每月月尾按規定時間上午8.30開始盤點,倉庫停止一切收、發、移動等操作,各部門應全力配合盤點工作;

          2、倉庫主管主要協調倉庫具體盤點、搬運工作;

          3、倉庫、財務部分別指定一個倉庫盤點負責人及盤點監督人,要求每一個倉庫都有相應的盤點人和財務復核人員,由財務人員監督倉庫盤點人的盤點工作;

          4、倉庫保管員應將盤點單發放到每一個盤點倉庫的盤點人員及監盤人手上;

          5、實施盤點,由盤點人與搬運人員進行盤點,財務人員復核與監督;

          6、財務部收取所有的盤點清單,要求所有清單連號,沒有遺漏,并進行匯總。

          七、盤點差異處理:

          1、財務對盤點結果進行對比差異,數據如有差異,重新確認盤點區域由倉庫對差異項目進行復盤,檢查是否存在漏盤、錯盤現象并重新計算;對未入賬的重新入賬;

          2、財務再次對復盤結果進行匯總,并與庫存帳比較差異。

          3、盤點差異的原因有錯盤、漏盤、計算錯誤;異常退貨,并且未入賬;待查明原因,進行分析差異原因,作詳細書面報告,同時提出差異調整申請。

          4、財務經理及總經理對差異調查報告及差異調整申請進行審批。

          5、倉庫根據審批情況作庫存差異調整。

          6、財務部根據審批情況作庫存財務帳差異調整

          八、盤點結果處理:

          1、庫管員須配合財務部的定期盤點工作,并在盤點后2日內將核對準確的臺賬上交財務,如有延后部門負責人罰款20元。

          2、月末盤點,原材料根據庫存類別分為abc類,a類物資不予出現差異,如有差異,倉庫保管員應先進行自查,查無結果,由部門負責人根據采購價按全額賠款60%,倉庫保管員根據采購價按全額賠款40%。b類物資盤點差錯率應為1%以下,超過1%到5%內的差錯率將對倉庫負責人與物流部負責人進行績效扣分,c類物資盤占差錯率應為2%,超過2%到5%內的差錯率將對倉庫負責人與物流部負責人進行績效扣分,超過5%差錯率的將對超出部分做核算由倉庫負責人承擔。

          (盤點差錯率=盤點差錯的數量/盤點總數量)

          3、成本庫不允許出現盤盈虧,如實有盤盈與盤虧現象存在,將對倉庫負責人與物流部負責人根據盤盈與盤虧營銷價的差額進行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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