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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臨時工管理制度

        時間:2023-10-25 10:25:35 飛宇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臨時工管理制度(精選19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臨時工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臨時工管理制度(精選19篇)

          臨時工管理制度 1

          因工作需要,我校在幼兒園、食堂、門衛(wèi)及電工等部門招收臨時工若干名,為嚴格臨時工管理,特制訂下列制度。

          一、要嚴格遵守學校的一切規(guī)章制度。

          二、所招收的.臨時工要與學校簽訂合同,一年一簽。視工作表現(xiàn)可以續(xù)簽合同,也可以解除合同。

          三、臨時工每年要體檢一次,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四、所招收的臨時工,年齡男不超過55周歲,女不超過50周歲。

          五、要服從領導,聽從安排,堅守責職,有問題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反映。

          六、同事間要團結協(xié)作,對服務對象要親切、自然,禮貌對人。

          七、無特殊情況不得擅自中途離崗、辭職,否則將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八、臨時工簽署合同時要提供必要的身份證,居住證及有關證件。

          九、臨時工在工作期間及社會上要遵紀守法,恪守道德。

          臨時工管理制度 2

          一、部門因工作需要,使用臨時工、民工、包工隊時,除按時辦理有關手續(xù)外,須經保衛(wèi)處審查備案。

          二、審查同意后,須填寫外來人口登記表及花名冊一式兩份,并交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三張,身份證復印件,憑花名冊發(fā)放臨時出入證。

          三、凡來校施工的包工隊必須把所有的人員,機械設備,施工工具造冊報保衛(wèi)處備案,完工離校時應及時辦理有關手續(xù),并自覺接受保衛(wèi)處檢查。

          四、包工隊要確定一名治保員,負責本隊的治保工作。

          五、臨時工、民工、包工隊有違法犯罪行為的除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外,還要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追究有關人員和施工負責人的責任。

          六、凡包工隊不按安全規(guī)程操作,使工程質量和人員安全無法保障及嚴重違反學校有關規(guī)章制度行為的,保衛(wèi)處有權通知立即停工。

          七、嚴禁使用電爐等電器取暖、做飯,一經發(fā)現(xiàn),處以50---100元罰款,并沒收違規(guī)使用的電器,造成事故的',按情節(jié)依法追究責任。

          八、未經許可,嚴禁在校內隨處堆放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嚴禁在校內焚燒垃圾及其它雜物,嚴防火災事故的發(fā)生。一經發(fā)現(xiàn),處以50---100元罰款,造成火災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九、嚴禁在教學、辦公、休息區(qū)域嬉耍、打鬧及其它嚴重影響正常教學、工作、生活秩序的行為,違者處以50---100元罰款。

          十、建筑施工及車輛噪音應盡量避開學生上課及師生休息時間,確因工作需要的須呈請院領導批準。

          十一、施工車輛必須憑保衛(wèi)處核發(fā)的通行證入校,不得隨意亂停,嚴禁在校園內鳴喇叭;嚴禁在校內練車及其他違反學校交通管理秩序的行為,違者處罰50——100元。

          十二、使用單位和分包工程負責人,要積極主動地配合保衛(wèi)處搞好治安。對于積極檢舉、揭發(fā)壞人壞事,同違法犯罪分子作斗爭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于包庇、容留違法犯罪分子的人員,依據(jù)情節(jié),依法給予相應的處理。

          十三、各用工單位要加強對所用各類人員的遵紀守法及安全教育,對違反校紀校規(guī)的,依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觸犯刑事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臨時工管理制度 3

          1、住宿員工應按指定的房間、床位就寢,未經管理人員允許,不得自行調換。

          2、嚴禁男女員工之間亂串宿舍;宿舍內不準留客住宿,確需留客,需經宿舍管理人員的.批準方可留宿,嚴禁留宿異性,違者辭退。

          3、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嘩、打鬧、吸煙、酗酒、打球;嚴禁摔打酒瓶等玻璃器皿,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嚴禁在宿舍內打牌、打麻將,違者沒收;不準在宿舍內亂停亂放自行車。

          4、保持宿舍衛(wèi)生,禁止在走廊、樓梯、洗刷間等公共場所扔果皮等雜物,燃燒廢紙;禁止向窗外、走廊、樓下拋灑污水、污物;嚴禁隨地吐痰。

          5、各餐廳安排住宿員工堅持輪流值日制度;保持室內衛(wèi)生清潔,宿舍內每天由值日生負責清掃,整理房間并將垃圾送到指定位置;每天要整理內務,并把自己所用物品擺放整齊;保持廁所整潔、衛(wèi)生、下水道通順。

          6、加強宿舍公共物品的管理,按需配置的一切物品定位、定責,由各餐廳加強本餐廳員工的使用及管理,餐飲中心和餐廳簽訂使用手續(xù),如出現(xiàn)丟失和人為的損壞,按價賠償。室內物資實行登記制,便于清點交換。

          7、 愛護宿舍內的公共物品,禁止在宿舍內外張貼、涂抹、刻畫,不準向墻上釘釘子。

          8、 節(jié)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滅,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等現(xiàn)象。

          9、 不準亂接電線、私自安裝插座,嚴禁使用電爐子、電熱快等電器設備,違者處以100~200元罰款,對因違反規(guī)定而引起重大事故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10、住宿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監(jiān)督和管理,員工之間要互相關心,團結友愛,相互督促,共同創(chuàng)造良好的休息、生活環(huán)境。

          11、住宿費每人每年500元。

          臨時工管理制度 4

          一、總則

          1、本辦法所指臨時工,是用人處室因工作需要,經學校批準招聘的使用期限在兩個月以上一年以內的臨時性、季節(jié)性用工。

          2、首次被聘用的臨時工均實行一個月試用期制度。

          3、本辦法中的工資管理條例適用于學校臨時性,短期的`用工。

          4、學校食堂臨時工由總務處根據(jù)本辦法單獨管理。

          二、使用臨時工原則

          1、工作需要,自愿上崗。

          2、從嚴控制,審批后使用。

          3、公開招聘,擇優(yōu)錄取,嚴格考核,合約使用。

          三、臨時工應聘的條件和要求

          1、身體健康,年齡需滿18周歲,男性不超過55周歲,女性不超過50周歲。

          2、應聘時,要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證》、《畢業(yè)證》、《失業(yè)證》、《計劃生育證明》、《下崗證》,健康證,相應資格證等相關證件。

          四、臨時工招聘程序

          1、用人處室提出申請,根據(jù)本部門定編、空崗和工作需要,在學校不能解決正式工的前提下,提出聘用臨時工申請(說明用工理由,崗位任務,學歷與專業(yè)要求,其他聘任條件,聘任期限等內容)報行政副校長。

          2、招聘領導小組對應聘者進行應聘考核(采取面試、筆試、實際操作等形式)。

          五、臨時工勞動合同

          1、根據(jù)上級文件及學校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臨時工勞動合同每年簽訂一次。

          2、在合同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用人部門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學校規(guī)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的。

          (4)不履行合同,不按質量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或無故曠工或缺勤累計超過10天/年。

          (5)嚴重失職,對用人處室造成損害的。

          (6)用人處室因工作任務發(fā)生改變,確需裁減人員的。

          六、臨時工的管理、工資

          1、臨時工招聘由學校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臨時工簽合同(醫(yī)療保險,養(yǎng)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yè)保險等)由總務處負責。

          2、長期臨時工(指兩個月以上用工)由對口處室管理,安排工作,明確職責。臨時性工作要調用臨時工的,由用人處室向總務處申請,由后勤一名專職領導統(tǒng)一調配、記工,并向辦公室工資計算員核算工資。執(zhí)行“申請--審批--安排工作--核算工資”流程。

          3、臨時工以定額工資為準,月工資以實際工作月核算(不足半月的以半月計,寒暑假未安排工作的臨時工,不計月工資)。

          4、臨時工所有工資歸口總務處管理(含月工資,監(jiān)考,閱卷,臨時性調工等所有收入)。各處室以月為單位,單獨列表,將臨時工工資報總務處核對,再報辦公室審批。

          5、臨時工作崗位工資標準由辦公室,總務處研究決定。

          臨時工管理制度 5

          總則

          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電力部《關于安全工作的決定》,切實加強承包工程及外包工、臨時工的安全管理,明確安全責任,杜絕以包代管,防止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內容與規(guī)定:

          1、不論采取何種承包形式,在承包合同中要有明確的安全要求和質量標準,以及發(fā)包和承包雙方對安全應負的責任,并制定出切合實際的'安全技術措施。

          2、在進行新建、改建和重要技術改造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時,主辦部門應有安監(jiān)人員參加。

          二、安全要求:對外單位的安全要求:

          1、承包單位應有上級勞動部門頒發(fā)的合格證書(安全合格證和施工合格證),具有法人資格。在進行資格審查時,必須有安監(jiān)人員參加;

          2、承包單位應有能勝任承包任務的領導班子,()熟悉承包工程及施工現(xiàn)場有關安全要求的技術人員和熟練工人,以及完善的施工機具和安全防護設施;

          3、承包單位必須準確認真執(zhí)行發(fā)包方有關規(guī)程制度、安全要求和技術措施;

          4、要有安全監(jiān)察機構和施工質量監(jiān)督系統(tǒng);

          5、接受發(fā)包方安全監(jiān)督部門的監(jiān)督和指導;

          6、對有可能造成觸電、停電、誤動和其它事故的任務,應同發(fā)包方共同制定施工安全組織技術措施,明確責任,經安監(jiān)人員審查,主管熱電副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7、開工前要履行工作票手續(xù)。必要時在發(fā)包方指定的監(jiān)護人監(jiān)護下進行工作;

          8、外包工程施工隊伍進入生產現(xiàn)場前,要進行安全教育,經安監(jiān)部門認定方可進入施工現(xiàn)場。

          三、對外包工、臨時工的安全要求:

          1、各專業(yè)所用外包工、臨時工,經人事部辦理用工手續(xù)后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入現(xiàn)場工作。用工部門必須明確專人負責安全管理,每天對其進行安全教育,交待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項。發(fā)生不安全情況按“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統(tǒng)計考核用工部門;

          2、用工部門要對外包工、臨時工加強管理,并給予必要的關心和支持。外包工、臨時工應自覺遵守公司各級安全制度,接受安監(jiān)人員的檢查指導。如有違章作業(yè),安監(jiān)人員有權制止,直至停止其作業(yè),并予以處罰。由此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損失由承包單位負責。

          臨時工管理制度 6

          為加強公司臨時務工人員的宿舍管理,改善居住條件和環(huán)境,確保臨時務工人員宿舍的用火、用電和治安管理秩序,保障臨時務工人員的人身和財物安全,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臨時務工人員的宿舍實行分級管理,具體管理職責如下:

          1、公司一級由生產品質部負責管理。具體負責宿舍資源的分配、收回和再分配;負責宿舍安全管理每月一次的例行檢查,并根據(jù)檢查情況對有關責任單位執(zhí)行經濟處罰或考核處罰。

          2、車間一級由臨時務工人員的使用車間負責管理。具體負責向生產品質部申報宿舍需求量,向臨時務工人員的承包人分配宿舍資源;臨時務工人員離廠后收回宿舍資源并向生產品質部銷號;負責對所屬臨時務工人員的宿舍進行每月兩次的'例行檢查,并根據(jù)檢查情況對臨時務工人員的承包人執(zhí)行經濟處罰。

          3、臨時務工人員承包人(含作業(yè)隊伍管理人,下同)的負責宿舍日常管理。具體負責宿舍資源分配給具體的臨時務工人員,并登記在冊(包括住房人員的姓名、電話、身份證號以及房號、內部設施情況等);負責周進行一次的宿舍日常管理檢查;負責制止臨時務工人員違反本制度的不良行為,并對違規(guī)人員執(zhí)行經濟處罰;接受生產品質部以及車間的檢查和處罰。

          (二)臨時務工人員宿舍具體管理要求如下:

          1、凡在瑞金萬年青公司就住的臨時工必須由用工部門申請報生產品質部統(tǒng)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準擅自轉調床位,不準冒名頂替住宿,不準私自留宿他人。如違反本條規(guī)定,對違規(guī)臨時工一次罰款200元,對臨時工所屬承包人一次罰款100元。

          2、住宿人員的現(xiàn)金、貴重物品由本人妥善保管,謹防遺失和被盜,嚴禁把門鑰匙轉讓他人;進出房門時,要隨手關好門和窗。因本人保管不善,發(fā)生現(xiàn)金、貴重物品被盜事件,由臨時工和承包人自行負責。

          3、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毒、劇烈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入房存放。如違反本條規(guī)定,對違規(guī)臨時工一次罰款100至500元,對臨時工所屬承包人一次罰款100至300元(視情節(jié)輕重處理,情節(jié)特別嚴重者,由公司生產品質部、保衛(wèi)部將違規(guī)臨時工、承包人移交當?shù)毓矙C關追究法律責任)。

          4、遵守法律法規(guī),不準在宿舍內尋釁鬧事,嚴禁斗毆、賭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動;不準傳播淫穢的書畫、照片、錄音、錄像;堅決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傷風敗俗的不法行為。如違反本條規(guī)定,對違規(guī)臨時工一次罰款100至500元,對臨時工所屬承包人一次罰款100至300元(視情節(jié)輕重處理,情節(jié)特別嚴重者,由公司生產品質部、保衛(wèi)部將違規(guī)臨時工、承包人移交當?shù)毓矙C關追究法律責任)。

          5、愛護宿舍內的公共設施,嚴謹私下搭建棚屋等違章建筑,嚴禁損毀住房墻壁或改變住房結構,嚴禁損毀和拆除窗戶(及玻璃)、房門(及鎖頭)、燈具(及開關、線路、插座)、電風扇(及線路和調速器)、供水管路(及水龍頭)等,如有損毀,按購置原價從臨時工承包人的勞務費中扣除,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100-500元/次的罰款。

          6、講究文明禮貌,維護社會公德,不得從室內從上往下隨意傾倒和投擲垃圾廢物和剩菜剩飯,不得隨地亂扔垃圾(垃圾必須進垃圾池),不得隨地大小便,保持臨時務工人員宿舍內部和周邊空坪衛(wèi)生、整潔。如違反本條規(guī)定,對違規(guī)臨時工一次(一處)罰款50至200元,對臨時工所屬承包人一次罰款50至200元(視情節(jié)輕重處理)。

          7、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各臨時務工人員的承包人必須配置足夠的防火設施、器材,并自行組織管理、維護防火設施、器材,保證其完好有效。保持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禁止將防火專用水源挪作它用。根據(jù)生產品質部和車間的檢查情況,臨時務工人員的承包人在規(guī)定時限內組織實施火險隱患整改。如未按時整改,視情節(jié)輕重每次對臨時務工人員的承包人罰款100至500元。

          8、嚴格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內外亂燒廢紙、垃圾;不準在宿舍內臥床吸煙、生火取暖;不準私自亂拉亂接電源(臨時工因生活需要必須另接電源的,必須得到承包人批準,并由承包人登記在冊);不準使用電爐、電炒鍋等大功率電器燒飯炒菜;不準用用電燈烘烤衣物。如違反本條規(guī)定,對違規(guī)臨時工一次(一處)罰款50至200元,對臨時工所屬承包人一次罰款50至200元(視情節(jié)輕重處理,情節(jié)嚴重者,上報公司領導終止承包人的臨時用工勞務合同)。

          9、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暢通。嚴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門等處堆放障礙物。如違反本條規(guī)定,對違規(guī)臨時工一次(一處)罰款50至100元,對臨時工所屬承包人一次罰款50至100元(視情節(jié)輕重處理)。

          10、遇有火災險情,臨時用工承包人必須迅速組織撲救、報警(119)。

          11、住宿人員要經常對用電電器,電線等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現(xiàn)象,必須及時向臨時用工承包人報告;臨時用工承包人接到報告后,必須在8小時內向生產品質部報告。屬于人為損壞的,由臨時用工承包人及時修復;屬于自然老化的,由生產品質部安排人員進行及時更新、維修。

          12、住宿人員要每天離開房間前要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無問題后方可出門。

          13、臨時用工人員以及承包人要提高警惕,留意觀察外來人員,發(fā)現(xiàn)可疑人員要及時向保衛(wèi)部報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況,必要時向當?shù)毓矙C關聯(lián)系報告。

          14、對有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人和事,生產品質部、保衛(wèi)部、責任車間有權處理,并根據(jù)違反情況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警告、罰款、取消用做工等處罰,嚴重者提交當?shù)毓矙C關處理。

          (三)以上管理制度從20xx年4月1日起執(zhí)行,由生產品質部負責解釋。

          臨時工管理制度 7

          1、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對臨時工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2、內容

          2.1因生產需要使用臨時工時,用人單位應提前申請報公司綜合部,經批準后方可雇用。

          2.2雇用的`臨時工必須持有有效身份證及本地臨時居住證。

          2.3臨時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勞動紀律、保密及安全生產知識教育。

          2.4必須與雇用的臨時工簽定勞動合同或協(xié)議并注明安全責任。

          2.5臨時工必須遵守公司內各項管理規(guī)定,不得隨意串崗。

          2.6臨時用人單位負責臨時工的日常管理,其它有關管理部門有權對臨時工的違章行為進行處罰。處理結果通知公司綜合部及有關部門,罰款可直接從雇用臨時工單位扣除。

          2.7臨時工不得進入公司安全重點部位、要害部門,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審查批準,并按要求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2.8違反公司管理規(guī)定的臨時工,經教育不改者應解除雇傭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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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學校各部門使用臨時工應根據(jù)具體工作需要,適當招用臨時工,以補充后勤人員的不足,完成學校規(guī)定的'工作任務。

          2、臨時工用工與否,由總務處提出具體意見,報校長批準后方可使用。

          3、臨時工錄用后簽訂合同,規(guī)定勞動任務及待遇后上崗。

          4、在合同期間,臨時工如有違紀行為,經教育仍不改正,或有其它特殊變故,雙方可以終止合同,一般在合同期間內不得無故辭退臨時工。

          5、合同期滿后,經雙方同意,可繼續(xù)簽定合同。

          6、如果中途無故有一方單方終止合同,賠償對方損失。

          7、臨時工工作期間必須遵守學校紀律、制度,服從分工,服從領導,完成工作任務。對勞動表現(xiàn)好,超額完成任務,對學校有較大貢獻者應給予物質獎勵。

          8、對臨時工待遇,在條件下許可的情況下,應逐年適當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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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生產方針,確保施工生產,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編制依據(jù):國電公司〈〈電力建設安全與健康與環(huán)環(huán)境管理工作規(guī)定〉〉和xx建設總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匯編》。

          1、公司、項目部對分包工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負有監(jiān)督、指導的責任。發(fā)包單位對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必須列入本工程正式管理范圍,嚴禁以“包”代管,以“罰”代管

          2、公司、項目部負責本單位招用臨時工及包工隊的安全管理工作,并納入重要議程。

          3、臨時工及包工隊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guī)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安全管理規(guī)定文明施工的管理要求

          4、招用臨時工,必須通過組織辦理手續(xù),并簽訂施工(生產)安全包保合同。

          5、本工程招用的包工隊,項目部對其安全資質審查批準后,將資質審查的有關資料上報公司安全監(jiān)督部。

          6、公司、項目部對招聘的包工隊的安全資質必須嚴格審查,安全資質審查時,必須由分包單位如實填寫“包工隊安全資質審查表”一式五分,備齊審查的`有效證件和資料,經項目部審查驗證簽字后,分別報公司安監(jiān)、計劃、人力資源部門各一份。

          7、施工單位招聘的包工隊嚴禁再轉包。

          8、用工單位招用臨時工,必須是身體健康者。

          9、必須嚴格控制包工隊的施工范圍,變電工程主要設備安裝、調試等項目不得由包工隊單獨承建。

          10、在安全施工(生產)管理上,對臨時工、包工隊實行“安全管理四相同”。即:

          (1)組織上相同,建立安全組織機構,要求其層層有人抓安全工作、層層體現(xiàn)第一安全員負責制,超過30人要設立專職安全,不足者兼職安全員。

          (2)管理上相同。一切施工(生產)及其它活動、如:安全施工技術交底、安全作業(yè)各種安全活動會、安全檢查、安全評比的實施等。

          (3)安全教育上相同。入廠的安全教育、考試、發(fā)證、參加各種宣傳教育活動。安全文件學習,各種安全座談、競賽、演講等。

          (4)獎懲上相同。按規(guī)定對違章及肇事者與員同樣處罰,對保證安全施工(生產)、消除事故立功者,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獎勵。

          11、在勞動過程中發(fā)生的人身傷害及其它事故,應嚴格遵守《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工作規(guī)定》中的“事故調查處理”要求。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按“四不放過”原則認真進行調查、分析、處理、統(tǒng)計和上報。

          12、對安全工作突出貢獻的包工隊單位,集體和個人,發(fā)包單位應給予獎勵。對由于采取了緊急措施而避免了重大事故或防止事故擴大的集體或個人予以重獎。

          臨時工管理制度 10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為認真貫徹國家電力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定》,進一步加強承包和臨時工的安全管理,防止人身事故和設備損壞事故的發(fā)生。適用于xxxxx熱電廠承包工程和臨時工的安全管理。

          2、引用標準

          國家電力公司發(fā)布2000年5月1日發(fā)布的《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定》

          3、關聯(lián)部門職責

          3.1安監(jiān)部負責承包工程和臨時工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

          3.2生技部、擴建處工程部是工程主管部門負責工程項目的管理。負責對承包方資質和條件的審查及承包工程安全責任書的簽發(fā)。

          3.3人事部負責臨時工的統(tǒng)一管理。

          3.4各相關單位負責承包工程和臨時工的具體管理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4.1.1工程項目發(fā)包前,發(fā)包方(甲方)工程主管部門必須對承包方(乙方)以下資質和條件進行審查。

          4.1.1.1有關部門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資質證書,法人代表資格證書,施工簡歷和近幾年來所安全施工記錄。

          4.1.1.2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的技術素質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4.1.1.3滿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

          4.1.1.4具有兩級機構的.承包方是否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是否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的是否設有兼職安全員。

          4.1.2甲方對乙方的資質和條件審查后,符合規(guī)定的應依法簽訂合同。合同中應具體規(guī)定雙方各自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4.1.3承包工程開工前三天,乙方工作負責人應攜帶有關資料到甲方工程主管部門辦理“承包工程安全責任書”(見附件一)簽發(fā)手續(xù)。

          4.1.4進入施工現(xiàn)場前,施工人員須經過安全教育并考試合格,到甲方安監(jiān)部門辦理安全責任書手續(xù),交納一定的安全施工保證金。

          4.1.4.1安全施工保證金的收。撼邪こ藤M用在1,000,000元以上的,收取保證金30,000元;100,000元以上的,收取保證金8,000-10,000元;50,000元以上的,收取保證金3,000-5,000元;50,000元以下的,收取保證金2,000元。

          4.1.5安全施工保證金在施工期間進行考核,工程結束辦理返還手續(xù)。具體考核如下:

          4.1.5.1施工期間,乙方每發(fā)生人員重傷及以上事故,扣除其全部安全施工保證金。

          4.1.5.2施工期間,乙方每發(fā)生一例人員輕傷及以上事故,扣除其安全施工保證金2000元;

          4.1.5.3施工期間,乙方因違章作業(yè)造成甲方設備、建筑物等損壞事故,扣除其安全施工保證金1000-5000元,并負責賠償事故損失。

          4.1.5.4安全施工保證金不夠扣除額時,須處以相等數(shù)額的罰款或從工程費用中扣除。

          4.1.5.5安全管理費收費標準:按施工管理費的3-5%(或安全施工保證金的10-20‰)收取,總計不足100元的按100元收取。

          4.1.6甲方工程所屬管理單位對承包工程須有專人負責,嚴禁以包代管。承包方對甲方工程所屬管理單位的設備、建筑物等造成損壞時,甲方工程所屬管理單位應及時匯報安監(jiān)部及工程主管部門。

          4.1.7承包工程涉及到設備系統(tǒng)時,由甲方工程所屬管理單位另行辦理熱機或電氣工作票(包括動火工作票)。

          4.1.8甲方安監(jiān)人員對施工現(xiàn)場隨時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違章行為按廠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

          4.1.9凡未簽訂安全責任書及未交納安全施工保證金的承包工程部位,禁止進入施工現(xiàn)場。對違反該規(guī)定者,除責令其停工外,還要處以100-500元罰款,簽訂安全責任書及交納安全施工保證金后方可進入施工現(xiàn)場。

          4.1.10施工時,同一地點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工作,否則不準施工。

          4.1.11承包工程也必須執(zhí)行“作業(yè)危險因素控制措施”的規(guī)定(填寫“危險因素控制卡”)。

          4.1.12承包工程安全責任書經雙方填寫簽字后,與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1.13我廠多經系統(tǒng)在廠內承包工程時,也必須執(zhí)行該規(guī)定。

          4.1.14各生產車間、班組禁止作為工程的發(fā)包方向外發(fā)包工程項目。

          4.1.15承包工程安全責任書填寫執(zhí)行程序,見附件二。

          5、檢查與考核

          5.1本標準由主管廠領導進行檢查。

          5.2本標準按《xxx熱電廠安全獎懲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臨時工管理制度 11

          第一條為加強對建筑、安裝工程施工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對外承包的建筑、安裝工程項目或招用臨時工時,應首先審查其營業(yè)執(zhí)照和有關證明文件。重大工程如鍋爐、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各安裝工程,需經安全管理部門審查,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意后,方可正式簽訂合同。

          第三條較大工程項目,施工前應有合同甲方負責甲方和乙方有關方面負責人參加的專門會議,研究安全施工方案,指定現(xiàn)場負責人,由其統(tǒng)一指揮,做到安全施工。

          第四條承包單位來廠施工需要用電時,應首先到動力公司辦理申請用電手續(xù),由動力公司指定接用電地點,未經許可亂拉臨時線。

          第五條在施工中,必須臨時停送電時,應先到動力公司辦理停送電工作票,并指定聯(lián)系負責人。

          第六條各單位的機動車輛,在廠區(qū)內行駛的速度,必須按26公里/小時的限速規(guī)定執(zhí)行。不得超速和違章載人,車門、拉桿上不準站人。不準酒后開車。

          第七條承包單位在施工中,由于違章和其他原因造成我方員工傷亡、設備損壞時,應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第八條在搭腳手架時,應選用符合安全要求的材料,綁扎牢固,并對其安全性負責。

          第九條凡在施工現(xiàn)場動火,應提前一天到安全消防部門辦理動火證。對私自動火者,按違反消防條例的'規(guī)定處理。

          第十條各施工單位在現(xiàn)場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容器時,必須設有醒目的防火標志。

          第十一條承包單位不得擅自焊制或使用乙炔浮筒等受壓容器。

          第十二條承包單位來廠施工人員,必須服從本廠安全監(jiān)察人員的檢查,如違反安全規(guī)定,不聽勸阻者,廠安全監(jiān)察人員有權制止其作業(yè),并處以經濟制裁或一次性罰款,罰款從承包工程費中扣除。

          臨時工管理制度 12

          為了加強對我校教學區(qū)、家屬院的安全管理,根據(jù)公安局對暫住人口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規(guī)定:

          1、凡來我校工作的、臨時工、承包基建、總務各項任務的施工隊伍及外來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校內各項規(guī)章制度,安分守法。

          2、臨時工、外來人員,入院門衛(wèi)填寫暫住人口登記表。

          3、施工隊、臨時工、應由用工單位和帶隊負責人對其加強管理,做到三知,即知每個人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個人經歷、家屬情況,對來歷不明者一律不能使用。治安管理,應堅持誰用工、誰教育、誰管理的原則。發(fā)現(xiàn)有違法亂經盜竊等不良行為,應立即妥善處理或辭退。

          4、嚴禁在教學區(qū)、家屬區(qū)、工地住區(qū)使用電爐,明火做飯要經學校領導同意。違者罰款30元。

          臨時工管理制度 13

          1、總則

          1.1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范作業(yè)隊和臨時用工的管理工作,制定本辦法。

          1.2各工區(qū)對作業(yè)隊的安全生產工作負有監(jiān)督和管理責任。

          1.3各工區(qū)不得將工程交給未經安全資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作業(yè)隊施工。

          2、對作業(yè)隊的安全生產監(jiān)管

          2.1作業(yè)隊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遵守工區(qū)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規(guī)定,服從工區(qū)管理、監(jiān)督。

          2.2作業(yè)隊的主要負責人是該作業(yè)隊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作業(yè)隊的安全生產負責。作業(yè)隊必須按規(guī)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配備滿足需要的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機構設置及人員名單應報工區(qū)安全質量部備案。

          2.3作業(yè)隊必須按規(guī)定對新入場人員進行體檢,合格者方可錄用。

          2 .4作業(yè)隊必須按規(guī)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作業(yè)。被考核人員名單和成績必須報工區(qū)安全質量部備案。

          2.4工區(qū)應監(jiān)督作業(yè)隊按規(guī)定開展安全活動,吸納作業(yè)隊參加安全活動,及時向作業(yè)隊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規(guī)定等,并監(jiān)督貫徹執(zhí)行。

          2.5對屬于特殊作業(yè)、危險作業(yè)的施工項目,工區(qū)工程技術部應審查作業(yè)隊編制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監(jiān)督實施。

          2.6與作業(yè)隊簽訂合同時,必須明確各自的安全施工責任。

          2.7作業(yè)隊必須按國家規(guī)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勞動保護用品、用具。工區(qū)安全部門應對其進行監(jiān)督。

          2.8對不服從安全部門管理或嚴重違章作業(yè)、野蠻施工、管理混亂、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年累計二次及以上一般安全生產事故的作業(yè)隊,應責令其停產整頓,限期整改。仍不能達到要求的.,必須立即與其終止合同,限期退場,并向項目經理部匯報。

          2.9嚴禁作業(yè)隊將所承建的工程再行轉包。

          3、其它

          3.1作業(yè)隊資質審查內容:

          3.1.1政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營業(yè)執(zhí)照、施工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經過公證的法人代表資格證書或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

          3.1.3有當?shù)卣鞴懿块T或業(yè)主部門證明的施工業(yè)績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記錄;

          3.1.4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需要持有安全資格證書;特種作業(yè)人員需要持有資格證書;

          3.1.5安全管理機構或人員配備情況;

          3.1.6安全防護設施、用具的配備;

          3.1.7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等相關資料;

          3.1.8其它。

          3.2各工區(qū)招聘的臨時工,必須嚴格按照對本單位職工安全管理的辦法進行管理,且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3.2.1按規(guī)定簽訂用工合同;

          3.2.2體檢合格,并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培訓教育,且考試合格;

          3.2.3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3違背本辦法規(guī)定,造成事故和損失的,依據(jù)項目經理部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臨時工管理制度 14

          一、總則

          1、為了規(guī)范和加強本公司臨時性工作的管理,確保生產安全穩(wěn)定運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職工的安全,結合本公司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企業(yè)臨時性工作是指除正常生產運行工作以外的臨時作業(yè)。

          3、本制度適用于臨時作業(yè)人員及公司職工的臨時性工作。

          二、細則

          1、臨時性工作必須遵守公司現(xiàn)行的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必須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

          2、不得亂拉電線,在電線連接處應做好保護措施,并設置相應的警示標識。

          3、不得亂堆放,材料工具必須擺放整齊。

          4、臨時性仁作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交通,如確實需要必須事先向主管領導請示,并設置相應的警示標識。

          5、臨時性工作應注意做好防護措施,并配備足夠的設備、工具及勞動防護用品。

          6、臨時性工作完成后必須做好清理工作方可離開。

          7、臨時作業(yè)人員是指本公司臨時聘用的人員,本公司臨時作業(yè)人員應具備以卜二個基本條件:

          a、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

          b、遵紀守法,無犯罪前科。

          c、具有適合本崗位工作需要文化程度和能力水平(特殊崗位技術工人要求持證上崗)。

          8、臨時作業(yè)人員聘用的程序

          a、應聘人(包括被推薦人)填寫臨時作業(yè)人員審批表,綜合部審查后報總經理批準。

          b、臨時作業(yè)人員上崗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后由用人部門提出錄用意見報綜合部,綜合部負貴考察,考察通過報總經理批準即被錄用。

          9、臨時作業(yè)人員的管理

          a、臨時作業(yè)人員的工資標準分為固定工資和其它工資,由綜合部根據(jù)用人部門意見,結合勞動強度、技術要求高低等情況確定(試用期工資為固定工資)。

          b、臨時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規(guī)章制度,用人部門要加強對臨時作業(yè)人員崗位職責、勞動紀律、服務態(tài)度、職業(yè)道德、規(guī)章制度、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教育,負責臨時作業(yè)人員的`目標管理和出勤管理。

          c、杜絕臨時作業(yè)人員無謂加班,如特殊情況臨時加班,應采取自愿免酬原則。

          d、臨時作業(yè)人員在下列情況下應予辭退:

          (1)在試用期內,經發(fā)現(xiàn)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的。

         。4)其他應予辭退的情況。

          e、辭退臨時作業(yè)人員,用人部門須及時報請綜合部辦理相關手續(xù)。

          臨時工管理制度 15

          1、施工單位對自己管轄的包工隊,安全施工負有監(jiān)督和指導責任,必須將包工隊安全施工列入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嚴禁以“包”代“管”。

          2、施工單位招用包工隊,由本單位的安監(jiān)科嚴格按照原國家電力公司頒發(fā)的新“規(guī)定”中102條內容(見表三)標準審查其安全施工資質,未經審查不得錄用。對于連續(xù)使用的包工隊,每年初進行審查一次。對個別的安全管理混亂、事故頻發(fā),不得連續(xù)使用。

          3、對本單位錄用的'包工隊、臨時工,施工單位安監(jiān)科應配合勞動部門,對招用的人員進行自測,嚴禁招用老、弱、病、殘人員及童工。要配合本單位勞動工資部門,對包工隊、臨時工進行體格檢查,然后進行安全三級教育考試,合格者發(fā)證上崗。對已注冊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4、施工單位在與包工隊簽定承包合同時,須將承包合同總價的5%(或予留5-10萬元),作為安全、文明保證金。發(fā)生一人死亡事故,全部扣除保證金并終止合同。發(fā)生重傷一人次,扣發(fā)50%保證金。發(fā)生輕傷和嚴重隱患及習慣性違章,必須按“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查處。

          5、包工隊、臨時工人員招用手續(xù)全部合格,應發(fā)給帶本人照片的胸卡證,上班必須佩戴。胸卡證嚴禁轉借他人。

          6、包工隊在安全施工方面,必須接受發(fā)包單位的管理、監(jiān)督和指導,并定期向發(fā)包單位安監(jiān)科匯報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7、包工隊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在發(fā)包單位工程技術人員的指導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經發(fā)包單位安監(jiān)科、技術部門審查合格簽字后,方可施工。對一些特殊危險作業(yè),發(fā)包單位的工程、安監(jiān)部門要在現(xiàn)場進行指導和監(jiān)護。

          8、施工單位的安監(jiān)部門要組織包工隊參加安全檢查活動及安全例會。安監(jiān)科有責任向包工隊傳達并組織其學習、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文件或通報。

          9、包工隊必須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及時發(fā)給本隊人員應有的勞動保護用品、用具。

          10、發(fā)包單位對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包工隊或個人,可參照本單位獎勵制度進行獎勵,以便鼓勵帶動較差的包工隊。

          11、嚴格按照“包工隊與臨時工安全管理制度”逐條監(jiān)督、檢查分包單位實施情況。對執(zhí)行不力的單位,按照處罰細則進行處理。

          臨時工管理制度 16

          臨時工是學校某些崗位的特殊性用工人員,管理好臨時用工人員,也是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進行,對臨時工的管理需做到:

          1、新招臨時工要留下他(她)身份證復印件,并進行必要的調查。

          2、上崗前要以書面的形式讓他明確其工作職責、工作時間及勞動報酬。

          3、對在上崗后所出現(xiàn)的問題,要即時與他溝通、提出工作中不足并充分發(fā)揮他積極性。

          4、對工作馬虎、責任性不強,經多次提出不改正的臨時工或應工作玩忽職守造成教學影響的.人員一律進行解聘,以保證教學的正常進行。

          臨時工管理制度 17

          為進一步提高學校中層干部的法制理論水平,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特制定此制度。

          一、指導思想:

          通過建立中層干部任職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進一步增強學校干部的法治意識,提高學校干部的法律素質和依法辦事能力,為教育發(fā)展創(chuàng)造良好的`法治環(huán)境。

          二、考試對象:

          擬提任的中層干部。

          三、考試時間:

          一般在任前公示期間。

          四、考試內容: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江蘇省中小學管理辦法》為基本教材,包括與本專業(yè)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

          五、考試方法:

          對擬任中層干部的人員在自學的基礎上,由普法工作小組組織法律知識考試,考試合格者發(fā)放考試合格證書。

          六、保障措施:

         。ㄒ唬┌讯ㄆ陂_展干部法律知識考試納入長期工作計劃。

         。ǘ┍局贫葘嵤┖筇崛蔚闹袑痈刹浚谔崛螘r未完成或未通過法律知識任職資格考試的,必須在提任后一年內完成考試。

         。ㄈ┓芍R任職資格考試制度與任職試用期制度相結合,本制度實施后,

          在提任后一年內未通過法律知識任職資格考試的,一般按考試任前職級安排工作。

          七、實施時間: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正式實施。

          臨時工管理制度 18

          為規(guī)范學校臨時工及外來人員的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做以下要求:

          一、臨時工管理制度

          1、實行“誰用工,誰管理”的原則,部門使用臨時工必須執(zhí)行學校的臨時用工管理制度,嚴格審批手續(xù)。

          2、用人部門要嚴格被用人員的`身份,并將有關證件報學校保衛(wèi)部門或總務處審核存檔備查,建立臨時用工人員安全管理臺賬,做到人來登記,人走注銷,數(shù)據(jù)變動及時準確。

          3、臨時人員應有合法有效的,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使用合同,協(xié)議,使用期內應遵守校紀校規(guī),服從學校統(tǒng)一管理。

          4、臨時人員憑學校印發(fā)的臨時出入證進出校門,不準將非本校人員帶入校園,不準將校內物資帶出校外。

          5、臨時人員必須根據(jù)公安部門的要求主動辦理暫住手續(xù),并按學校規(guī)定交納一定數(shù)額的治安保證金。

          二、外來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隨訪者一般應事先與被訪者,征得被訪人在校并有時間同意接待,同時出示有關有效件并填寫好會客單掛好訪客證后方能進校,出校交回會客單和訪客證。

          2、校外機動車輛不準進校園,必須進校的汽車,須在門衛(wèi)憑司機的有效證件換取車輛進校證;進入校園汽車應按規(guī)定路線限速行駛,并按指定地點停放,禁止鳴笛。車輛安全自負。上級領導,機關來校檢查指導工作,參加有關會議等乘坐的車輛,應由校務辦公室提前通知門衛(wèi)放行,在指定地點停放。

          3、在學校上學、放學高峰和重大活動時期門衛(wèi)負責對進出校門的人員和車輛進行管理和疏導,保持大門的整潔和暢通。

          4、攜帶物品出校門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攜帶貴重物品出校門,必須有校務辦公室或總務處開具證明。

          (2)基建施工單位攜帶施工設備工具出校憑施工單位證明,攜帶施工材料出校門憑總務處證明。

          (3)外校人員進校登記時須注明攜帶的貴重物品,離校時經門衛(wèi)核查無誤后出校。

          (4),發(fā)現(xiàn)證物不符等可疑情況門衛(wèi)值勤人員有權將所帶物品扣留。報保衛(wèi)部門處理。

          5、食堂送貨車在上學、放學的高峰時間段不準進入。嚴格阻止推銷員等外來無關員進入校區(qū)并不允許在校門設攤。制止收廢品者、撿破爛者、小商販和其它閑雜人員混入校園。

          6、上課期間,學生要出校門必須有班主任或值班教師的批條,并進行登記。上課期間禁止家長進入學校;家長有事在門衛(wèi)打教師或班主任經同意后方可進入。

          臨時工管理制度 19

          1、目的

          為加強對臨時工的管理,制定本規(guī)定。

          2、適用范圍

          本項目各相關部門的臨時工管理。

          3、定義

          本規(guī)定所述的臨時工是指:有相對比較固定的工作崗位和工作職責,但在工資待遇及相關福利方面區(qū)別于正式員工的一種用工形式。一般適用于技術含量低、勞動密集型的工種,如:清潔工、綠化工、草坪工、市政雜工等。

          4、職責

          4.1臨時工使用部門負責對臨時工的日常工作進行監(jiān)督和管理;

          4.2人事部負責對臨時工的招聘、離職、異動、考勤、薪酬、工傷等人事方面的工作進行管理。

          5、臨時工的招聘和解聘

          5.1臨時工的招聘

          5.1.1招聘基本條件:年滿16周歲,身體健康,品德良好,無犯罪記錄,符合公司用工條件和要求者。(被公司解雇及自動離職者,不再錄用。)

          5.1.2招聘程序

          5.1.3臨時工入職時,需交納工作證工本費5元。

          5.2臨時工的解聘

          5.2.1辭職。臨時工辭職,須提前3天提出書面申請。公司不接受任何經電話、同事或親友轉達的辭職申請。

          5.2.2勸退

          5.2.2.1因人員富余或其它原因達不到要求的臨時工,公司有權勸退,而無須提前通知。

          5.2.2.2試用3天內被證明不符合要求而勸退者,不予結算工資。

          5.2.3解雇。對違反公司有關規(guī)定(解雇條款)的臨時工,公司有權立即解雇。

          5.2.4自動離職

          5.2.4.1下列情況視作自動離職:提出辭職者,任意缺勤而無合理解釋者;累計曠工3天(含)以上。

          5.2.4.2自動離職者一律不予結算工資。若有攜款潛逃或給公司造成其它損失者,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5.2.5離職程序

          5.2.6臨時工的離職工資,由人事部勞資管理員負責核算,財務部、部門經理審核,呈項目總經理審批后交財務部發(fā)放。辭職或勸退,2個工作日內須完成工資結算;解雇,1個工作日內須完成工資結算。

          6、異動管理

          6.1本規(guī)定所指異動包括:調動、轉員工、晉升。

          6.2臨時工調動分為:項目內部調動和項目之間調動。調動程序可參照普通員工調動程序執(zhí)行。

          6.3臨時工轉員工條件:

          a.正式員工編制內許可;

          b.工作表現(xiàn)優(yōu)異并符合正式員工錄用條件者。

          6.4臨時工轉員工程序可參照正式員工錄用程序執(zhí)行。

          6.5臨時工晉升,須轉員工并直接錄用至晉升的職位,如:晉升為班組長。

          6.6臨時工轉員工及晉升可酌情免試用期。

          7、薪酬管理

          7.1臨時工計薪方式:日薪制。

          7.2工資標準

          7.2.1普通工資標準:28元。(注:28元日薪僅限于草坪部使用機械的剪草工人;另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或表現(xiàn)特別優(yōu)異者,可另行申請按高于該標準的日薪執(zhí)行,經項目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7.2.2根據(jù)集團公司雅集行中[2004]98號文件,對部分臨時工的.工資進行調整,計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為2004年9月17日,凡在此年限內工齡滿1年、3年的臨時工,其工資由此日作出相應的調整,具體標準如下:

          級別工齡未滿1年1年以上工齡3年以上工齡一般臨時工28元/天29元/天31元/天

          技術類臨時工30元/天31元/天31元/天7.3加班費標準:3元/小時。

          7.4臨時工的工資由人事部勞資管理員負責核算入"臨時工工資表",經財務部、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并呈項目總經理審批后,于每月12號前交財務部發(fā)放。公司定于每月15日發(fā)放上月工資。

          8、考勤管理

          8.1工作時間

          8.1.1臨時工每天正常工作時間為:8小時。

          8.1.2各相關部門臨時工每日作息時間:參照各相關部門正式員工的上下班時間執(zhí)行。

          8.2打卡管理規(guī)定:參照正式員工打卡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8.3遲到/早退/曠工:參照正式員工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8.4請假/休假規(guī)定

          8.4.1一般情況下,臨時工連續(xù)請假不得超過30天。

          8.4.2臨時工請假(使用"員工請假單"),6天(含)以內由直屬督導級審批,超過6天由部門經理審批。(如崗位特殊,部門經理可自定審批權限。)

          8.4.3如工作不需要,部門經理有權安排臨時工休假。臨時工休假、請假均不計薪。

          8.5加班管理規(guī)定

          8.5.1臨時工加班監(jiān)督制度:參照正式員工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8.5.2超時加班以實際加班時數(shù)為依據(jù),以半小時為單位起算,超過半小時不足1小時以半小時計,以此類推。

          8.5.3當月的加班情況需登記至"加班情況匯總表",呈直屬主管領導簽名后于下月初交部門文員統(tǒng)計。

          8.6考勤統(tǒng)計。部門文員負責統(tǒng)計本部門臨時工當月的考勤(在臨時工考勤卡上的備注欄中注明即可),并于下月6號前交人事部審核匯總。

          9、工傷管理

          9.1臨時工工傷,公司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受理。

          9.2臨時工工傷誤工費補貼標準:按正常情況發(fā)放.

          10、附則

          10.1本規(guī)定最終解釋權歸人事部。

          10.2本規(guī)定未盡事宜由項目總經理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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