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績效工資方案4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開展,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計劃中內容最為復雜的一種。那么我們該怎么去寫方案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績效工資方案4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績效工資方案 篇1
一、指導思想
積極推進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逐步形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以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增強學校辦學活力,提高辦學質量。
二、試行原則
1、堅持思想領先,既要按勞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錢看,大力提倡無私奉獻、團結協作和主人翁精神。
2、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責任、崗位目標完成情況,在考核的基礎上,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待遇。
3、績效優先,重實績,重貢獻,重工作質量,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獎勤罰懶。
4、處理好歷史與現實的關系,既要充分保護老教師的利益,又要讓優秀的中青年教師脫穎而出。
5、處理好改革與穩定的關系,采取邁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據學校及教師的實際情況,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師待遇。
三、實施對象
全市教育事業單位在職教職工(非義務教育階段單位在職教師除外)和全市教育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
四、績效工資的構成
教師績效考核方面建議按以下五個方面進行考核:
1、師德獎;
2、全勤獎;
3、教育、教學獎;
4、崗位津貼獎(課時津貼、工作量獎、班主任津貼、校長、中層等行政后勤崗位);
5、安全責任獎;
各學校根據年初學校管理方案,結合上述五個方面制定考核細則,將教師的工作量細化成考核分數,對教師績效進行考核評分,然后以考核分數×資金計算。
五、發放辦法:
1、總量控制。績效工資實行總量控制。在職人員績效工資總量=各學校在編在崗教職工(含資教生)人數×(按人月平300元+原月保留津補貼)×12+300元;離退休人員總量績效工資總量=離退休人數×(按人月平150元+原月保留津補貼)×12+300元,上述兩者之和計算到學校(核算單位)并予以公示。2、突出績效。離退休教師按月平均發放,在職教師按績效工資的60%按月發放,40%部分在每學期結束后根據考核情況發放至教師手中。
2、財政統發。首先由學校根據教師績效得分情況確定績效工資分配數額,并編造成績效工資發放名冊,報市教育局匯總審核,再送市財政局審定后,通過國庫直接支付到教師工資代發銀行,再由銀行分撥到教師個人工資卡上。
六、非義務教育階段教育事業單位在職職工人員績效工資問題
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職教職工的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由學校制定,經市教育局、財政局審核,報市政府審批后執行;市教育局所屬二級單位在職職工的績效工資暫參照20xx一般性部門預算單位規定津補貼標準執行。
七、監督管理
學校不得自行出臺其他津貼、補貼政策,若有違反,一經查實,全額追繳,并按相關規定處罰。
八、上級政府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政策明確后,按上級政府規定執行。
績效工資體制的激勵效果在實際操作中未能發揮出來,薪酬發放的平均主義傾向普遍存在改革使公辦教師與公務員之間以及公辦教師群體內部的工資收入差距逐步縮小,優質師資收入明顯下降改革后學校的經費支配自主權普遍下降,教師收入的調節能力和激勵機制的設計能力被削弱。
績效工資方案 篇2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教育部關于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指導意見的通知》和省人事廳、財政廳、教育廳聯合下發《江蘇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以及縣教育局關于《xx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績效考核辦法》(征求意見稿)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深化學校管理體制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適應學校發展的規范化科學化的考核評估機制,以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建立起科學、規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解決干與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壞一個樣的問題,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鼓勵廣大教師愛崗敬業、無私奉獻,加強學習研究,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提高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整體推進學校持續、穩定、健康、快速發展。
二、績效工資考核對象
按國家規定執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本校正式在編教職工。
三、績效工資考核原則
1、科學性原則:各項考核指標及分值的確定,要科學合理,符合學校工作的特點,力求科學、規范、簡約,易于操作。
2、法規性原則:實施方案要符合《教育法》、《教師法》及上級主管部門關于績效工資發放的有關規定,通過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校長辦公會審議后實施。
3、發展性原則:終結性結果和過程性考核相結合,全面分析,合理評價,有利于促進學校工作和教師發展。
4、公正性原則:考核教師要從實際出發,做到客觀公正,對教師一視同仁,不偏不倚,標準面前人人平等;考核工作各環節加強民主監督,層層把關,做到“四公開”,即考核標準公開,考核方法公開,考核過程公開,考核結果公開。
5、注重教學實績原則:突出教師工作的核心——教學工作,突出教師在本職崗位做出的成績和貢獻。
四、績效工資考核形式
1、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績效考核實施辦法并組織實施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由校級領導班子成員、工會主席、學校各部門負責人、教職工代表等人員組成。績效考核實施辦法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學校考核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并報縣教育局批準后實施。
2、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考核領導小組考核與群眾評議結合。除基礎性績效工資外,獎勵性績效工資每月或每學期分條塊考核核算津貼,年終一并匯總后發放(“年度考核獎勵”根據考核細則換算成一定的分值,核定等級,再換算成相應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五、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1、基礎性績效工資
按上級規定,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的'70%,按月發放,具體辦法按縣有關部門確定的標準執行。對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的教師,全額發放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
有下列行為的,視情節輕重減發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
⑴參與有償家教、私自在校外兼課、進行有償招生的,扣除其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20%—50%;
⑵損害學生利益,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扣除其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5%—10%;
⑶不服從學校管理,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扣除其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20%—30%;
⑷其它有損教育形象行為的,視情節輕重扣除其績效工資的5—20%。
⑸違規違紀行為受到處分的,在處分期間,按月扣除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警告及嚴重警告扣10%,記過扣20%,記大過扣30%,降級扣40%,撤職扣60%。
⑹凡涉及第⑸條的按第⑸條執行,不再重復執行⑴—⑷條。
⑺對于病傷殘教職工,應視其病情輕重通知其到勞動保障部門進行病傷殘鑒定,辦理病退手續。因病有縣級醫院以上病假證明,經批準休假在三個月以內的,在休假期間,按月扣除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的20%;經批準休假在六個月以內的,在休假期間,按月扣除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的40%;病假一般不超過六個月,確需休假在六個月以上的,按月扣除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的70%。
⑻其他。未經領導同意,無故曠工15天及以上的,學校應書面通知其返校,執意不返校的,學校應于以辭退,并通知其辦理辭退手續。
2、獎勵性績效工資
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由學校在綜合考評的基礎上核定,獎勵性績效工資除班主任津貼按月發放外,其他項目在年度考核后一并發放。
績效工資方案 篇3
為調動中心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號文件精神,結合我中心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建立以職工奉獻精神為宗旨,以提高職工敬業愛崗精神為核心,以促進職工績效為導向的分配激勵機制,調動全體職工工作積極性,打破平均主義的分配辦法,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公平合理,按勞分配,優勞優酬,責重酬高”的績效工資分配機制。
二、分配原則公平合理,按勞分配,優勞優酬,責重酬高。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構成比例我中心在職人員6人,全年績效工資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為229680元(占全年績效工資總量的54.8%),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為189216元(占全年績效工資總量的45.2%)。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四部分組成,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一)月考勤獎,600元/月/人,按月發放。全年月考勤獎43200元,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2.8%;
(二)月績效獎,基數為800元/月/人,根據不同的崗位職責進行分配。正科實職、副科實職、管理八級和專技十級職員、一般工作人員(包含管理九、十級和專技十一、十二、十三級)比例為1.3:1.2:1.1:1,按月發放。全年月考勤獎58560元,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9%;
(三)年度績效獎,年末發放,年度績效獎=(基本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3.5。年度績效獎71778元,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7.9%。
(四)其他績效獎,年末發放,總額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獎、月績效獎、年度績效獎扣發的金額和其他獎勵),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3%。
績效工資方案 篇4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科學規范、便于操作的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制度,激勵教師愛崗敬業,主動作為,有效推進學校工作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分配原則。
1、堅持“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為主要依據,多勞多得,優勞優酬,鼓勵先進,促進學校發展。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到全過程公開,接受教師的監督。
3、堅持“統籌兼顧,傾斜調節”的原則。獎勵性工資堅持向有突出貢獻的教師和班主任傾斜,照顧老年同志,堅持中小學統籌,相互調節,合并思考的原則,力求合情合理,科學規范。
三、分配辦法及實施步驟。
(一)計算特殊崗位津貼。
1、班主任津貼:
按人平80元每月的標準,分平行班和實驗班兩個梯隊分別比較,按照班主任量化積分進行排名,分出三個檔次,即90、80、70元每月的檔次總和調平。只計算5個月。此項由政教處操作。
2、領導崗位津貼:
按照副校級80元每月,主任70元每月,副主任50元每月的標準,同樣計算5個月,同樣按照各領導的工作表現分為三個檔次,每月上下浮動10元,由校長組織部分教師分三個級別評議。其中校長的績效工資由教育局考核。
(二)計算人平總數工資。
人平績效工資=(參與對象績效總和———班主任津貼總和—領導津貼總和)/參與人數(記為w)。
(三)分別計算不同類別人群的績效工資。
1、年滿58周歲以上教師的工資:此項系特殊人群,屬照顧對象,他們的績效工資不參與績效考核范圍,即得人平績效工資。
2、后勤人員績效工資:由于他們沒有參與教學工作或參與教學工作量較小,無法統一標準,故單獨考核,按后勤人員的人平績效總額包干,由校委會組織對后勤人員的平時工作表現打分,分出等次,其等次分別比照教學人員的高、中、低檔進行。
3、代課人員的績效工資,嚴格地說,代課人員不參與績效工資,但學校要考慮,由校委會集體研究決定作出一定的補償。但補償的金額不得高于歷年來的金額。
4、中心學校的人員的績效工資不納入此項管理。
5、除了上述以外的其他人員統稱為教學人員。
(四)教學人員的考核辦法。
1、教學常規:
按照人平績效工資的10%納入計算,實行扣款制。按照常規教學檢查的標準和要求,每次檢查不達標,缺備課每節次扣5元,每次作業扣10元,監考未監考每堂扣30元,閱卷未按要求完成的扣50元,扣款實行累計扣款,扣完為止。此項由教導處提供準確的依據。
2、考勤:
按照人平績效工資的20%納入計算。仍實行扣款制。分為三類:一是坐班考勤。每次坐班未簽到扣5元,累計扣完為止。二是會議考勤,每次曠會扣20元,遲到扣5元,事假扣5元,扣完為止。此兩項由政教處提供準確的依據。三是上課考勤,每次曠課扣30元,遲到每次扣10元,扣完為止。此項由教導處提供依據。
3、工作量:
按照人平績效工資的30%納入計算,先計算臨時性工作補貼,如臨時性代課,每節3元,由教導處統一造表,還有臨時性抽調其他大型工作補助,由校委會統一研究決定,再按照教學人員的平均工作量計算,工作量計算辦法按照學校的教學資金分配方案相同,但不計算早晚自習和輔導。本學期按照20周計算,每超出一點補3元,低于一點扣2元。不夠的錢用考勤、常規教學的扣款來補償。還不夠的學校另外拿出一部分。若有結余,平均補給所有的教學人員。
4、教學成績:
按照人平績效工資的40%納入計算,先計算特殊貢獻獎。此項由教導處統一造表。
(1)教師四優評比獲獎,只計算本學期的,論文獲獎、教案評選及新聞報道發表:省150元、市80元、縣50元,講課說課比賽獲獎的省級及以上的300元,市級150,縣級100元。教師獲得榮譽模范的市級及以上150元,縣級100元。
(2)輔導學生獲獎:只計算本學期的。以文件或證書為準。國家級每人次50元,省級40元,市級30元,縣一10元,縣二5元。縣三沒有。涉及到三科聯賽的綜合名次的可重復計算。
再計算教學成績,取期中考試和期末考試兩次成績,按照學校計算成績的積分制度進行。其中期中占40%,期末占60%,也可按照檔次進行,如第二名保本,第三名扣100,那么第一名就獎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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