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關于仲裁申請書
我們眼下的社會,我們會使用上申請書,寫申請書的時候要注意內容的完整。什么樣的申請書才是合理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于仲裁申請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于仲裁申請書1
案由:工傷待遇爭議
申請人:XXX,男,19XX年X月XX日生,漢族。
工作單位:XXX省XXXX公司。用工性質:聘任制。
住址:XX省XX縣XXX鎮。
被申請人:XX省XXXX公司
地址:XX省XXX縣
勞動仲裁請求事項:
1、請求裁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解除勞動關系。
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因工受傷的相關費用,合計105000元。具體如下:1、一次性醫療補助金3000元×18月;2、一次性就業補助金3000元×9月;3、一次性傷殘補助金3000元×8月。
事實與理由:
略
此致
和順縣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吉軍軍
20xx年X月25日
關于仲裁申請書2
申請人:xxx,男,漢族,1xxx年xx月xx日出生,,現住xxx市xxx區xxx路xxx號。聯系電話:xxxxxx。
被申請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區xxx路xxx號。電話:xxx。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xxx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5200元(月平均工資2600元*2)。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200x年6月至20xx年6月加班費共54455.15元,其中: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費24893.79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6223.44元;。
以上二項合計:xxx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199x年10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司機一職至今。200x年12月28日,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為總務部司機,約定申請人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為700元,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5天。但事實上,被申請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處,星期六、日還要求我隨時出車,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車均有打卡記錄,由公司保管,請仲裁庭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我的200x年6月至20xx年6月間的考勤記錄)。另外,休息日也是隨時出車加班,我早上6時30分出車接送公司員工上班,直到18時10分接公司員工下班,送完員工需要到20時,除去中午吃飯和休息時間1個小時、平均每日延長工作3個小時以上,同時,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隨時候命出車加班,具體時間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記錄為準。我為被申請人加班,但被申請人卻沒有按《勞動法》的規定給我安排補休,也沒有按規定為我支付加班費。從被申請人發給我的工資條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時數、加班工資均為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940元(200x年7月1日雙方協商將我的.合同工資變更為940元)為基數計算,200x年6月至20xx年6月間,被申請人拖欠我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940元/21.75*1.5倍*3個小時*4周*12個月*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時間加班費24893.79元(940元/21.75*2倍*8個小時*3天*12個月*2年)未付。為此,我多次找被申請人領導協商要求支付,被申請人均予以拒絕。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定,我于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了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由于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x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簽名)
年月日
關于仲裁申請書3
申訴人:李xx,男,漢族,住址:江西人,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原xxx公司員工。
被訴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某某董事長
請求事項:
l、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1998年3月9日至20xx年6月30日經濟補償金元,額外經濟補償金3250(6500ⅹ50%)元,合計9750元;
2、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xx年7月至合同解除時止兩年的星期天加班費7384,元節假日加班工資1153元,合計8537元;
3、裁決被訴人支付超時工作的夜班保安工資30000元;
4、裁決被訴人為申訴人補繳入職以來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
5、被訴人承擔本案仲裁費用。
事實和理由:
申訴人1998年3月9日入職被訴方,被訴人原為國有企業,公司名稱為廣州市花貓糖煙酒副食品公司,20xx年后改制為全員持股的非公有制企業,公司改名為廣州市千佳糖煙酒副食品有限公司。從1998年起,申訴人與公司每年都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動《協議書》的勞動合同一份,6年共6份。每年簽約的時間分別是:1998年6月2日、1999年7月2日、20xx年7月26日、20xx年7月17日、20xx年7月31日、20xx年8月25日。簽約的時間以及合同的相關內容見證據一(協議書6份),約定月工資900元,實際支付工資為1000元見證據二(申訴人的工資存折)。合同約定后,申訴人夜以繼日的為被訴人工作,工作時間從每天的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其余為值班時間。簽約后,申訴人白天的上班時間堅守崗位,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即買菜、做飯、打掃公司辦公室衛生、門前三包、公司白天保安、信報收發等工作。晚上在公司值班,守護公司財產和文件的安全。從入職的1998年3月9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申訴人沒有請過事假,沒有請過病假,長年累月夜以繼日地在被訴人處干活,完全按照合同約定的`事務干活,沒有任何怨言。但是,20xx年6月28日11時左右,被訴人人事保衛部負責人吳小蓮口頭突然通知申訴人工作到6月30日止,7月1日離開公司。因合同期未到,申訴人第二天找了吳某,并要求以書面形式通知,后來吳因工作忙,沒有對解除合同的事情出解釋。申訴人后來又找了被訴人總經理馬小姐,因已無協商余地,在申訴人的再三要求下,麥才以書面形式書寫解除申訴人勞動關系的親筆“通知”一份。“通知”全文如下:“通知因我公司經濟效益不好,職工太多,所以減員,真對不起。千佳20xx年7月1日”(見證據三)申訴人只好于20xx年7月1日10時前離開了公司。但是,事后該公司立即雇請兩名員工承擔申訴人原來一個人干的活。至此,申訴人終于發現,被訴人提前解除與申訴人的合同還有其他的目的。同時也可以說明,申訴人原來的工作是嚴重超量的,是應該由兩個人來完成才是合法合理的,申訴人有理由獲得兩份工資。但令人遺憾的是,申訴人在被申訴人處工作已經6年,除了開始領取過加班工資以外,最近四年竟然從來沒有領過加班工資,更沒有領過超時超負荷工作的另外份額的工資,被訴人解除合同的決絕以及對員工權利的漠視,無疑更讓申訴人感到無比的傷感。6年來,申訴人事實上總共星期日加班301天(計算方法為(365天-10天法定節假日-20天合同約定休假日)÷7×1×6+(30天×3+22天-3法定節假日-10合同約定休假日)÷7×1);法定節假日加班60天(6年×10天/年)。而且只要申訴人上班,那么,晚上申訴人又變成被訴人夜間值班的員工。
申訴人認為,被訴人與申訴人所簽訂的勞動《協議書》除了約定早8晚五的廚房工作以及辦公樓的衛生清潔工作以外,還要求申訴人夜間值班,勞動時間的約定已然達到全天的24小時,而且,值班的工作并不簡單,因為,合同約定申訴人還必須對公司的財產失竊負賠償責任的。因此,合同有關勞動內容和勞動時間的約定,與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職工工作時間。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的規定相違背,侵害了申訴人法定權利,根據廣東省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第九條的規定,該約定是無效的,但是,該約定無效并不影響其他約定的有效,申訴人與被訴人簽訂的勞動協議的其他條款是有效的,依法成立的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關系也是受到法律的保護的,現被申訴人提前解除與申訴人締結的勞動合同關系理由不充分,依法應該支付申訴人經濟補償金6500元,額外經濟補償金3250元;支付申訴人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兩年96個星期天的加班工資7384元(1000÷26×96×200%),同一時間段節假日加班工資1153元(1000÷26×10×300%);被訴人在6年多的時間里,利用《協議書》的非法約定從申訴人身上所榨取的夜班利益也應該退還或補償。因為,夜班的約定是違法的,同時也是無效的約定。因此,被訴人利用非法合同條款從申訴人身體力行中獲得的63個月的員工勞務利益,也就成為了沒有法律規定也沒有合同約定的利益,屬于不當得利。根據《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的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就損失問題,申訴人決定只要求按照廣州市保安行業的工資標準計算,請求裁令被訴人補償性地支付30000元;另外,依照《廣州市社會保險條例》以及其他的相關法規的規定,被訴人還有替申訴人按照實際的月工資補交社會保險金的法定義務,在此也請求裁令被訴人給申訴人補交社會保險金,以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
此致
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xxx
20xx年x月xx日
關于仲裁申請書4
申請人:張三,男,漢族,1988年1月2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XX,住XXX,聯系電話:15252799163。
被申請人:揚州X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揚州市邗江區瘦西湖路126號 ,法定代表人李四,系該公司總經理,聯系電話:XXXX。
請求事項:
1.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XXX元(XXXX元/月X11月=XXX元);
2.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XXXX元(XXXX元/月XXXX月=XXXX元);
3.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加班費XXXXX元;
4.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20xx、20xx年防暑降溫費XXXX元;
5.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20xx年4月份工資XXXX元;
6.裁決被申請人返還申請人工作服押金XXX元。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張三20xx年2月份入職被申請人揚州XXXX有限公司從事XXX工作,由于被申請人一直沒有給申請人繳納社保,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支付加班費、支付防暑降溫費等原因,申請人在20xx年4月30日向被申請人郵寄了解除勞動關系通知,要求與其解除勞動關系。并要求其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加班費等。
為了維護申請人的'權益,至此向貴委提出上述勞動仲裁請求,還望得到貴委支持。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年 月 日
關于仲裁申請書5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單位: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單位:____________
仲裁請求: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深圳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關于仲裁申請書6
申請人:吳多平,男,1976年7月8日出生,漢族,甘肅省山丹縣人,家住山丹縣清泉鎮北灣村四社,身份證號:62220xx97607081518,電話18298568133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仲裁請求
要求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在山丹縣綠城山水小區住宅樓修建期間存在勞動關系。
事實與理由
山丹縣綠城山水小區住宅樓由被申請人承建,20xx年開春動工后,被申請人將其木工工程分包給小組長劉向嵐負責,20xx年4月13日,劉向嵐找申請人到工地上班,具體從事木工工作。20xx年7月2日9時許,在架設樓梯模板時,因塔架不穩,申請人站立不定不慎從塔架上摔落在地造成身體受傷。為解決損害賠償問題,申請人向山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因沒有勞動合同,該局未能受理申請人工傷認定申請。鑒于以上事實,申請人認為其受傷是在被申請人建設工地,且是在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造成,依法應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系,因此,為認定工傷需要,特依法向貴委提出如上請求,請裁判。
申請人:
20xx年10月20日
關于仲裁申請書7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案由:工傷待遇爭議
勞動仲裁請求事項:
1、請求裁決先予執行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______級傷殘賠償金______元;
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一次性_____級傷殘補助金_______元;
3、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從受傷到醫療終結補償費_______元;
4、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傷殘就業補助金______元;
5、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_______元;
6、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住院期間生活費________元;
7、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護理費______元;
8、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本人誤工費_______元;
9、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本人第______瞳孔晶體校正手術費、生活費、護理費、誤工費、復查費總計_______元;
10、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本人車旅費_______元;
11、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承擔全部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分左右,員工______在______工作時,不慎___________當天送入____________醫院進行救治,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辦理了,共住院______天。出院診斷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申請人受傷為工傷。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申請人工傷級別____________。
由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雙方私自未能達成賠償協議,為維護申請人的'正當權益特向______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支持申請人的請求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關于仲裁申請書8
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被申請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申請事項
一、請依法撤銷蘇州仲裁委員會(20xx)蘇仲裁字第403號裁決;
二、由被申請人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申請的事實與理由
20xx年8月5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一份,合同約定由申請人承建被申請人廠房工程,工程款為固定總價240萬元。該工程于20xx年6月20日經竣工驗收合格。被申請人僅于20xx年8月15日向申請人支付20萬元,剩余220萬工程款一直未付。
為此,申請人向蘇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主張220元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該案經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于20xx年10月28日作出裁決,依據被申請人提交的結算憑證書復印件,認為掛靠在申請人名下的徐炳林、徐炳元已與被申請人結算完畢,該二人行為應由被掛靠的單位承擔,故被申請人已與申請人結算完畢,由此駁回了申請人的仲裁請求。
申請人認為該仲裁裁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以下簡稱《仲裁法》)第五十八條第(三)、(四)、(六)項的規定及《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以下簡稱《仲裁規則》)第五十一條第(三)項的規定:“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規定的”,依法應予以撤銷。
1、蘇州仲裁委員會在被申請人未提交證據原件的情況下就認定其效力,并據此作出裁決,違反了程序規定,依法應予撤銷。
作為認定被申請人是否已向申請人支付工程款及雙方是否已經結算并終止合同的證據,被申請人竟然沒有提交原件,而僅是從昆山市人民法院復印了另案的卷宗材料來證明其真實性,蘇州仲裁委員會也僅憑這些復印件就認定了這些證據的真實合法性,并據此裁決,被申請人已與申請人結算完畢,不存在拖欠工程款一事。
被申請人提供的證據在昆山市人民法院(20xx)昆民二初字第3028號判決書中并未提及,一審法院在判決書中也僅說明被申請人作為該工程的建設方,不應承擔承建方所拖欠的材料款支付責任。被申請人在仲裁過程中提交的證據與昆山市人民法院審理的案件沒有關系,因此,這些證據在法院的庭審筆錄及判決書中根本沒有體現。
事實上,在仲裁過程中,申請人曾前往昆山市人民法院調閱上述卷宗,發現,被申請人提供給昆山市人民法院的證據均為復印件,因此,在庭審過程中,申請人對被申請人提供的證據質證時指出,被申請人提供的證據雖然加蓋有昆山市人民法院檔案室公章,但不能據此就認定被申請人把證據原件提供給了昆山市人民法院,仲裁庭應予核實上述材料是否復印自原件,但遺憾的是,蘇州仲裁委員會沒有進行核實就僅憑這些復印件就直接認定了這些證據的效力,申請人認為蘇州仲裁委員會已經違反的《仲裁法》及《仲裁規則》中規定的“書證應當提交原件”的規定,違反了法定程序,依法應予撤銷。
2、蘇州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所依據的證據是偽造的`,依法應予撤銷。
被申請人提供的上述證據系偽造而來。
首先,僅從被申請人提交的20xx年4月2日金澄機械項目部徐炳林、徐炳元與金澄機械廠孫建忠的《結算憑證書》復印件就可以看出,該協議書徐炳林、徐炳元系一人所簽,而且,在該結算書中擅自添加了“余額結清,債權債務和金澄機械廠無關”字樣。
其次,被申請人提供的《工程結算審核報告書》復印件上的“徐丙元”簽字與前述《結算憑證書》中徐炳元簽字并非同一人所簽,而且,把“炳”字都寫成了“丙”。在被申請人提交的多份收條復印件中,徐炳元的簽字與上述也都不一致。
再次,既然,在上述《結算憑證書》中雙方余額已結清,怎么又會在20xx年5月8日由昆山公正建設咨詢有限公司出具《工程結算審核報告書》呢?
綜上可知,被申請人提交的證據均系偽造而來。
3、蘇州仲裁委員會枉法裁判,因此所作出的裁決依法應予撤銷。
在庭審過程中,申請人還提交了如下相關證據:
1.申請人在20xx年5月22日進行屋面潑水、淋水、蓄水的試驗記錄;
2.20xx年5月9日---20xx年6月13日進行鋼結構施工的記錄;
3.20xx年7月1日被申請人出具的所有工程均為申請人施工的證明;
從上述證據可以看出,雙方合同并不存在所謂的終止問題,但蘇州仲裁委員會對這些問題視而不見,枉法裁判,從而作出錯誤的裁決。
綜上,申請人認為,蘇州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該份裁決已嚴重違反了法律規定,據此,申請人依法向貴院申請撤銷該裁決。望貴院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二0xx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關于仲裁申請書9
申請人:XXX,男,漢族,30歲,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縣人,現住四川省成都市一環路南二段16號中國科學院成都分院7棟4單元601號,聯系方式13438063077。
被申請人:四川金星壓縮機制造有限公司,工商注冊號xxxxxxx,住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金富路166號,聯系方式: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吳軍,四川金星壓縮機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長。
申請事項
1。請求依法裁定被申請人陳述真實的辭退申請人的原因;
2。請求依法裁定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賠償金三千元。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于2**1年5月21日參加了成都市人才市場在世紀城新會展中心舉行的人才招聘會。在會場,申請人遇見被申請人正在招聘法務專員,通過與其招聘廣告對比和招聘人員交流發現自己的專業和經歷與公司要求相符,便投遞了一份簡歷。此后,申請人在2**1年5月23日接到被申請人人力資源部員工的面試通知后,參加了2**1年5月24日舉行的面試,并且于2**1年6月1日在接到被申請人人力資源部員工的通知后與被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吳軍等面談,當時申請人接到人力資源部員工的.用工通知。
2**1年6月8日,申請人按照被申請人的安排攜帶體檢證明去被申請人處報道,并填寫了入職資料。2**1年6月13日,申請人在沒有參與被申請人所招聘崗位(法務專員)的具體工作的情況下,被人力資源部的分管領導和部門領導找去談話要求終止試用勞動關系,當時申請人向人力資源部領導闡明了申請人的觀點,但是他們仍然要求終止試用勞動關系,并給我出具了相關文件,解除了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試用勞動關系。
被申請人的上述行為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勞動權益,因此,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向貴委申請勞動仲裁,懇請貴委根據事實和法律依法裁決支持上述請求,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呈
四川省成都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二O一一年七月七日
附:證據目錄
1。被申請人的營業執照;2。被申請人通知申請人面試的通知錄音三個;3。體格檢查表;4。被申請人出具的解除試用勞動關系的證明。
關于仲裁申請書10
申請人:xxx,男,住丹江口市六里坪鎮油坊村2組13號,身份證號碼xxxxxx,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xxxxx有限公司,xxxxx車身廠住所地:xxx
法定代表人:xxxx
負責人:xxx
電話:xxx
被申請人:十堰市xx勞務有限公司,住所地:xxx
法定代表人:xxx電話:
申請仲裁事項:
1、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勞動經濟補償金5100元。
2、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補繳申請人20xx年——20xx年社會保險金。
3、請求兩被申請人支付加班費元。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于XX年年2月被十堰xxxx勞務公司派遣到xxxxxx車身廠工作,20xx年5月25日用工單位以“效益不好、40歲以上人員全部辭退”為由、將申請人違法辭退。二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按法律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請貴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此致
xxx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關于仲裁申請書11
申請人:××,女,漢族,出生年月日,住址
被申請人:×××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電話:×××
申請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合計1xxxx元人民幣。
二、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醫療保險費滯納金合計xxxxx元
三、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26xxx元(xxxx年1月至今)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xxx5年3月x日開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現擔任公司的銷售經理,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系。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過任何的`保險,同時也未與申請人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
申請人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并為勞動者交納各類法律規定的保險,而被申請人卻一直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類保險,此行為已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納保險,但被申請人卻拒絕交納,致使申請人的保險費用產生了高額的滯納金,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現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保險及滯納金并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的工資。
此致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月日
關于仲裁申請書12
申請人:名稱: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
被申請人:名稱: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
雙方因_____________一案,已由________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__字__號裁決書)被申請人未履行裁決中規定的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特向你院申請予以執行。
申請執行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XX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關于仲裁申請書13
一、現將本文書的'制作要點介紹如下:
1.首部。
2.正文:寫明請求事項及理由。
3.尾部。
二、格式:
回避申請書
申請人:
被申請人:
請求事項及理由:
此致
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附:相關證據資料
三、舉一范例供制作時參考:
回避申請書
申請人:××市××公司
地址:××市××區××路××號
法定代表人:a 職務:經理
被申請人:b,男,××律師事務所
請求事項及理由:
申請人與××市××廠××產品購銷合同爭議,已為××市仲裁委員會受理,并由仲裁庭審理。據悉,由××市仲裁委員會指定的仲裁員b曾在案件被受理后與××廠的負責人等一起在××市××大酒店吃飯。此事實為申請人下屬職工c在該酒店所見,可予以證明。
為防止不公正仲裁,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34條之規定,特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該仲裁員退出本案仲裁活動,并另行指定仲裁員審理本案。
此致
××市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市××公司
法定代表人:a
××年××月××日
關于仲裁申請書14
申請人: 姓名 XX 性別 女 年齡 XX 民族 漢
住址 上海市XXX
電話 XX 郵編 XX
被申請人1:單位名稱 上海市XX 電話 XX
法定住所 上海市XX 郵編 XX
法定代表人 XX 性別 女 職務 總經理
請求事項:
1.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終止勞動關系經濟賠償金為一個月工資20xx元(不含已支付部分)
2.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待通知賠償金為一個月工資4000元
3.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辦工作期間公積金(20xx年9月至20xx年6月)
4.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辦20xx年6月各類養老保險
5.裁決被申請人賠償從20xx年9月至20xx年6月的休息天加班工資19天×2×(4000/21.75)=6988.50
6.裁決被申請人退回申請人過失單扣款900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9月8日正式進入被申請人上海市XX公司上班,擔任會計主任一職。并簽訂了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由于XX公司財務內控制度薄弱,前任財務人員未出具以前年度及月度財務報表,也未完善保存財務歷史資料,給申請人的`后續財務工作帶來極大困難,并在此期間因公司快速發展,連鎖門店由20xx年9月的9家店鋪增長為20xx年6月的23家店鋪,全部店鋪及貨物供應鏈的財務工作都由申請人所在的團隊負責,而在整個發展期間團隊工作人員未增加一人,申請人在此工作期間兢兢業業,每天都于晚上10點后離開公司,星期六、天都在公司工作,如此強大的工作量給申請人的身體及精神帶來極大的疲憊及壓力,身心一直處于緊繃狀態。因此出現上班遲到現象,遲到時間為1分鐘,2分鐘等。
20xx年6月1號被申請人因申請人遲到累計四張過失單,被申請人在員工手冊中規定累計三張過失單可將員工開除為理由,將申請人開除,雙方在20xx年6月1日晚8點至12點協商及談判,被申請人同意支付賠償金為半個月工資,并誘騙申請人在自愿離職書上簽字,于20xx年6月10日將款打入申請人工資卡內,申請人查詢后金額不符,于20xx年6月15日至19日期間與被申請人交涉,被申請人拒絕支付相應的金額,拒絕再交涉。
基于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上海市XX區勞動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
關于仲裁申請書15
申請人:***
變更仲裁請求為:1、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的工資1665元,并支付加倍賠償金1665元;2、裁決被申請人支付賠償金14500元。
事實和理由:
貴仲裁委員會受理之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上海……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勞動仲裁一案,申請人從20xx年起每月工資1450元。被申請人應支付申請人自今年6月1日到7月15日的工資2175元,但僅于8月14日支付了510元,克扣申請人應得工資1665元。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5條"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之規定,被申請人按應付金額百分之百應加付賠償金1665元。
從20xx年9月入職至被申請人違法解除雙方勞動合同終止用工關系時止,申請人工作年限即將屆滿5年,被申請人應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按合同解除前申請人12個月的平均工資標準計付經濟補償金7250元(計算方法:1450元/月×5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7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規定,被申請人應向申請人支付賠償金14500元。
現根據重慶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爭議案件審理中當事人增加、變更申訴請求以及提出反請求若干規定》申請變更仲裁請求,盼準!
此致
重慶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9月13日
附相關法律條文:
勞動合同法
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金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85條規定,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第87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85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8條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的職工名冊,應當包括勞動者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戶籍地址及現住址、聯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時間、勞動合同期限等內容。
第24條 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25條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重慶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關于印發《勞動爭議案件審理中當事人增加、變更申訴請求以及提出反請求若干規定》的通知
勞動爭議案件審理中當事人增加、變更申訴請求以及提出反請求若干規定
各區縣(自治縣、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現將《勞動爭議案件審理過程中當事人增加、變更申訴請求以及提出反請求的若干規定》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勞動爭議案件審理中當事人增加、變更申訴請求以及提出反請求若干規定
第一條 為規范當事人在勞動爭議仲裁活動中的行為,保證案件及時審結,保障當事人權利的充分行使,結合我市勞動爭議仲裁案件處理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當事人對請求事項中金錢給付數額提出變更的,應當在仲裁庭調查結束之前以書面形式提出,并由該案仲裁員進行確認。
第三條 當事人依據申訴的事實增加、變更申訴請求的,應當在仲裁庭開庭前提出,由該案仲裁員予以審查。
增加的申訴請求符合勞動爭議受案范圍的,辦理受理審批手續,并案審理。
第四條 開庭審理時或開庭審理后至裁決之前當事人增加、變更申訴請求以及提出反請求的,應另案申訴。
第五條 當事人提出反請求,應當在開庭審理前以書面形式提出。當事人提出的反請求由該案仲裁員予以審查,符合提出反請求條件的,辦理立案審批手續,并案審理。
第六條 當事人依據申訴事實之外的其他事實增加、變更申訴請求或提出反請求的,另案申訴。
第七條 對方當事人對增加、變更的申訴請求或反請求的內容享有答辯期。仲裁案件的審理時限同時作相應順延。
第八條 增加、變更的申訴請求或反請求不屬勞動爭議受案范圍的,不予受理。
第九條 當事人依據本規定第二條 提出變更申訴請求的,應當根據請求數額增減情況被繳案件處理費或申請退還預繳的案件處理費。
第十條 當事人依據本規定第三條 增加、變更申訴請求以及依據本規定第五條 提出反請求的,應當在辦理受理手續時預繳案件受理費,或在辦理立案審批手續時預繳案件受理費和處理費。
第十一條 本規定由重慶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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