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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易燃易爆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jù)。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易燃易爆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易燃易爆管理制度 1
1、管理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的工作人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責任心,作風嚴謹,工作踏實,嚴于職守,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
2、管理人員必須將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建立詳細帳冊,包括總帳、明細帳、領用審批單、領用記錄冊。
3、管理人員必須將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按規(guī)定分門別類存放,并在存放處貼上標簽,注明“危險”字樣。
4、任何領用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者,必須持有分管領導簽字的審批單,并辦理登記領用物品名稱、數(shù)量、用途、領用人簽字等手續(xù)。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領用手續(xù)。
5、管理人員對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必須做好防塵、防潮、防腐蝕、防暴曬等各項工作,嚴格做好預防事故工作,避免因管理疏忽而產生不良后果。
6、管理人員要做好易燃易爆、劇毒藥品、化學藥品存放室的防盜、防火工作,保持存放室內整潔。要按規(guī)定在存放室內配備防盜、防火設施,照明線路應定期檢查,保證安全,消除隱患。
7、閑雜人員不得進入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存放室內,未經管理人員準許,領用人不得進入存放室。
8、管理人員要具備保密意識,不得隨意將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的.名稱、數(shù)量、性能告知他人。
9、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存放室20米內不得持有明火、吸煙,不得在存放室50米范圍內進行電焊、電割等有明火火花、帶電作業(yè)。
10、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自然失效,需要報廢,管理人員必須事先提出請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查驗、確認可以報廢時,由主管領導簽字,做好帳冊登記,方可報廢。
11、對因保管不慎、管理不當,造成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丟失、損壞,管理人員應立即向主管部門、保衛(wèi)處報告,不得延誤時機。
12、對因工作不慎、管理不當,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員,要追究其責任。
學校易燃易爆管理制度 2
(一)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實驗室管理員負責管理。
(二)學校要建立嚴格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登記、交接、檢查、出入庫、領取清退等管理制度,要建立帳目,帳目要日清月結,做到帳物相符。
(三)對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要指定工作責任心強、具備一定保管知識的專人負責管理。要嚴格安全措施,嚴格危險物品存放、使用審批制度。
(四)除實驗室等教學需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場所外,教室、宿舍、圖書館、計算機房等場所禁止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
(五)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應根據(jù)物化特性分類存放,嚴禁混存。
(六)地下室嚴禁使用液化石油氣,高層建筑嚴禁使用和存放瓶裝液化石油氣。
(七)危險物品存放地點嚴禁閑人進入,保管人員工作結束離開前要進行安全檢查。
(八)易燃易爆、劇毒品、強酸等易發(fā)生重大傷害事故的化學危險品,要嚴防發(fā)生丟失、被盜和其它事故。一旦發(fā)現(xiàn)危險品有丟失、被盜現(xiàn)象,應立即向校長或分管副校長報告,要立即追查落實,并按有關規(guī)定嚴格整頓處理。
(九)學校應制訂危險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出現(xiàn)緊急情況,啟動應急預案。
學校易燃易爆管理制度 3
第一條:倉庫保管員必須做到“三懂三會”,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
第二條: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倉庫,是重要防火部位,必須做到嚴禁吸煙,嚴禁明火。
第三條: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必須設置專庫專賬,設專人管理,并嚴格出入庫檢查登記手續(xù)。
第四條:存放應當分類、分堆,易燃可燃物品、有毒有害危險品應標明名稱、性質。
第五條: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及有毒有害物品不能保存放在露天庫。
第六條: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庫房,不得動用明火,必要時,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經有關領導同意開據(jù)動火證,并在專人監(jiān)護下方能動火。
第七條:庫房照明燈泡不得大于60W,燈頭高出貨架50CM以上距離。
第八條:庫房內外設置防火標志,倉庫院內要留存不得小于3.5米寬的.消防通道,并結合儲存物品性質設置相應的消防器材并在明顯部位設置火警電話119警示牌。
學校易燃易爆管理制度 4
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具有極大的火災危險性,為確保單位的消防安全,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單位根據(jù)日常工作需要,如需儲存、使用、運輸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必須經單位相關領導批準同意,并做好消防應急處置措施。
二、嚴禁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進入經營活動場所。外來人員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進入單位,如帶此類物品必須交由單位保管人員管理。
三、危險品保管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安全培訓。
四、危險品儲存場所必須符合有關建筑防火要求,如使用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五、裝卸、搬運危險品必須輕拿輕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傾倒。
六、管理人員必須熟悉易燃易爆物品的危險性和貯存方法,將易燃易爆物品按不同的性質分批、分類、分柜存放,不得將危險品存放在建筑物的地下室,以防受潮失效或發(fā)生爆炸時造成更加慘重的后果。
七、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規(guī)定擺放整齊、有序。
八、經常對本區(qū)域的易燃易爆物品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上報、及時解決;對超過有效期和質量不符合要求的',及時解決。
九、實行易燃易爆物品檢查制度,單位防火防爆負責人切實履行職責,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火災爆炸事故的預防工作。
十、當易燃易爆物品遇到火災事故的危險時,義務消防隊員和管理人員應積極入搶救和撲救工作,對危險品能撤離的,要迅速轉移到安全區(qū)域,無法撤離的,要迅速集中所有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救,無法撲救的,要設危險區(qū)域嚴禁其它人進入,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向上級和消防部門報告。
學校易燃易爆管理制度 5
一、對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種類、數(shù)量、存放地點等情況,要詳細造冊登記,建立臺賬。
二、各類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應根據(jù)不同性質,分別包裝、分別運輸、分別儲存,嚴禁混裝、混運、混存。
三、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必須由專人保管、定點存放。
四、存放庫房要符合消防要求,庫房內嚴禁吸煙。使用時,應嚴格履行領料登記制度,填寫《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領取登記表》。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庫房。庫房內要掛有明顯的規(guī)章制度及警言、標語。
五、實驗室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儲量不得超過當天的用量,個人限課堂使用量。實驗后應對實驗室進行全面檢查確定安全,使用剩余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應回收,殘渣、殘液不得隨意傾倒,應集中安全處理。
六、使用部門和個人必須嚴格責任制和操作規(guī)程,使用過程中必須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杜絕災害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發(fā)生。
七、對不按規(guī)定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要視情節(jié)給予處理,有引發(fā)事故的,追究當事人責任。
學校易燃易爆管理制度 6
化學危險用品,系指國家標準《危險貨物分類與品名編號》規(guī)定的分類標準中的爆炸品、壓縮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蝕品七大類。
凡購買、儲存、使用、運輸和銷毀化學危險品時必須遵守本辦法。對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的有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 危險品的采購
。1)實驗室根據(jù)任務提出申購危險物品計劃,經實驗室負責人親自擬定數(shù)量,報學校主管部門批準,嚴格按危險物品申購計劃采購。
。2)實驗室負責人要親自過問此項工作,并指定專人采購。
(3)采購進來的危險物品,不準放置在臨時存貨地點,要立即辦理驗收手續(xù),妥善保管,防止丟失發(fā)生事故。
2、危險物品的保管易燃、易爆物品保管:
。1)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點嚴禁煙火,杜絕可能產生火花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易燃、易爆物品要分類存放。經常檢查,防止因變質、分解造成自燃和爆炸事故。
。3)在搬運時,要輕拿輕放,防止震動、撞擊、重壓、傾倒和摩擦。
。4)遇水易發(fā)生爆炸、燃燒的化學物品,不準放在潮濕或易積水、漏水的地點,受陽光照射容易引爆的化學物品,要存放在陰涼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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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劇毒藥品范圍按國家規(guī)定辦理。劇毒藥品貯存,要設有專柜,雙人雙鎖。
。2)劇毒藥品的保管,應有專人管理。藥品入柜存放和配發(fā)時,要及時登記,并追蹤使用過程。
(3)保管人員在配發(fā)劇毒藥品時,要按藥品的不同化學性質進行防護,操作完畢要清洗用具。
。4)劇毒藥品,必須分門別類保管,不準與其他藥品混放。
。5)劇毒藥品柜內,應有所存劇毒藥品卡片賬。
。6)劇毒藥品的瓶簽要有鮮明、醒目的標志,防止搞混,發(fā)生事故。
。7)危險物品存放地點嚴禁閑人進入,保管人員工作結束離開前要進行安全檢查。
。8)危險物品要加強保管,一旦發(fā)現(xiàn)缺損或丟失時,要立即向主管領導報告。
。9)有關領導,每學期末檢查一次管理及制度執(zhí)行情況。
3、危險物品的.使用
。1)各實驗室領取危險物品必須指定專人負責,要嚴格執(zhí)行手續(xù)制度,領取人要當面點清品種數(shù)量,并在領取憑證上簽收,不準疏忽大意。
。2)各實驗室必須指定專人負責領用,做到需要多少領多少,不準過多領取。
。3)實驗室使用劇毒物品時,必須由二人以上在場,并按規(guī)定填入使用登記薄。若有剩余必須由實驗教師負責上交,用過的容器、器皿、廢溶液等要妥善處理,嚴禁亂扔亂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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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嚴禁將實驗中產生的危險化學品殘渣、廢液倒入垃圾箱和地下管道,嚴禁室外存放,必須由學校統(tǒng)一派專人回收處理。
2、化學實驗室大多數(shù)廢氣、廢液、廢渣都是有毒物質,其中還有些是劇毒物質和致癌物質,如果直接排放,就會污染環(huán)境,損害人體健康。所以必須經過適當?shù)奶幚砗蟛拍芘欧拧?/p>
3、少量有毒氣體可通過排風設備排出室外,被空氣稀釋。毒氣量大時必須經過吸收處理,然后才能排出。
4、可燃性有機毒物可于燃燒爐中供給充分的氧氣使其完全燃燒,生成二氧化碳和水。對于較純的有機溶劑(含有少量其它試劑和被測物)應回收利用。
5、有毒、致癌廢液不能直接排入下水道,要經過處理,降低毒性后,方可稀釋排出。
6、有毒固體廢物不能直接倒入垃圾桶,要經過處理后方能排出。
7、做完實驗后應將所有的廢物收回廢物桶,經適當?shù)奶幚砗蠓娇膳懦觥?/p>
學校易燃易爆管理制度 7
第一條 總則
本規(guī)定旨在加強學校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和安全控制,預防火災、爆炸等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
第二條 管理職責
1. 學校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全校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的'總體協(xié)調與監(jiān)督。
2. 各部門、實驗室及教學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本單位易燃易爆物品的日常管理,確保各項安全管理措施落實到位。
第三條 物品采購與存儲
1. 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購需經學校安全管理部門審批,僅能從具備合法資質的供應商處購買,并要求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
2. 存儲易燃易爆物品須在符合國家標準的專用倉庫或儲存室內,遠離火源、熱源,且不得與其他危險化學品混放。
3. 倉庫應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防爆燈等,并定期進行檢查維護。
第四條 使用與操作
1. 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教師和學生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了解物品性質、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應急處置措施。
2. 實驗操作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確保通風良好,使用完畢后立即歸還至指定存放點。
第五條 廢棄物處理
易燃易爆物品的廢棄物必須按照國家環(huán)保和危險廢物管理規(guī)定進行收集、儲存和處置,嚴禁隨意丟棄。
第六條 定期檢查與教育培訓
1. 學校應定期組織易燃易爆物品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并整改安全隱患。
2. 定期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七條 應急管理
建立易燃易爆物品事故應急預案,一旦發(fā)生緊急情況,立即啟動預案,迅速疏散人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tài)發(fā)展,并按規(guī)定程序上報。
第八條 責任追究
違反本規(guī)定,導致安全事故發(fā)生的,將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學校規(guī)章制度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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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目的與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學校所有實驗室中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旨在細化實驗室安全管理措施,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的.發(fā)生。
第二條 物品分類與標識
1. 實驗室應對易燃易爆物品進行分類存儲,并明顯標識物品名稱、危險等級、安全注意事項等信息。
2. 所有容器必須密封良好,標簽清晰可辨,避免混淆和誤用。
第三條 存量控制
實驗室應根據(jù)實際需要合理采購易燃易爆物品,避免大量儲存,減少潛在風險。
第四條 人員管理
1. 實驗室負責人對本實驗室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負直接責任,應確保所有使用者了解物品特性及操作規(guī)范。
2. 進行實驗前,必須進行安全預習,明確實驗過程中可能產生的危險及應對措施。
第五條 安全設施與裝備
實驗室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安全設備,如煙霧報警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緊急洗眼站等,并定期檢查維護。
第六條 應急響應
實驗室應制定詳細的應急疏散計劃和應急處置流程,定期組織應急演練,確保師生熟悉緊急情況下的行動路線和安全措施。
第七條 監(jiān)督與評估
學校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對實驗室進行安全檢查,評估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狀況,提出改進建議,確保安全管理持續(xù)改進。
通過上述兩份制度的實施,可以有效地提升學校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水平,降低安全隱患,營造一個安全的學習和工作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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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為了加強學校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確保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則
安全第一:把安全放在首位,確保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預防為主:加強預防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綜合治理:各部門協(xié)同配合,共同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規(guī)定
嚴格采購與入庫: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購必須經過嚴格審批,入庫前要進行安全檢查,確保物品質量合格。
專項存儲: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存放在指定的專用倉庫或場地,嚴禁與其他物品混放。
防火防爆措施:存儲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或場地必須配備消防設施,并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確保其有效性。同時,要采取防爆措施,如安裝防爆電器、避免陽光直射等。
領用與歸還:易燃易爆物品的領用必須經過審批,并詳細記錄領用數(shù)量、用途等信息。使用后要及時歸還,并進行安全檢查。
廢棄物處理:易燃易爆物品的廢棄物必須按照規(guī)定進行處理,避免造成環(huán)境污染和安全隱患。
四、監(jiān)督與責任
學校應設立專門的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機構,負責制定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培訓等工作。
各部門要協(xié)同配合,共同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對于違反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要及時進行糾正和處理。
對于因管理不善導致的安全事故,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學校易燃易爆管理制度 10
一、制度背景與目的
為了規(guī)范學校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圍與定義
本制度適用于學校內所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化學試劑、燃氣、油料等。
三、管理要求與措施
建立健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臺賬,詳細記錄物品的采購、存儲、使用等情況。
設立專門的易燃易爆物品存儲場所,確保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并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采購、運輸、存儲、使用等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管理,確保其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要求。
定期對易燃易爆物品進行盤點和檢查,確保其數(shù)量準確、狀態(tài)良好。如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并處理。
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其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四、監(jiān)督與考核
學校應設立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監(jiān)督小組,負責對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和檢查。
對于違反管理制度的行為,要及時進行糾正和處理,并視情況進行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
將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工作納入學校安全考核體系,與各部門和個人的績效考核掛鉤。
總之,學校易燃易爆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執(zhí)行對于保障學校安全至關重要。各學校應根據(jù)自身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管理制度,并加強監(jiān)督和執(zhí)行力度,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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