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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3-10-19 10:31:52 曉怡 制度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1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1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瘜W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1、全體師生要樹立消防安全意識,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

          2、教職工不得私拉亂接電線,規范使用電器,不得使用大規模的用電器,堅持“人走斷電”的原則。

          3、學生不得在教室、寢室充電,更不準在寢室內點蠟燭。

          4、教職工要規范使用煤氣,隨時檢查煤氣罐是否過期、是否漏氣,必須保證氣罐進入室內。

          5、各處室要保管好消防器材,尤其要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杜絕出現事故。

          6、全體師生都要保護消防設備設施,不得損壞消防設備設施。

          7、安全員每天必須認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作好記錄,存在隱患立即報告并及時處理。

          8、每期對師生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并進行消防應急預演,熟悉撤退路線。

          9、加強重點部位的監測和防治,值日要履行職責,及時發現安全隱患。

          10、認真搞好重大節日、重大活動、火災多發季節、開學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11、全體教職工要簽訂煤、電、氣規范使用的安全責任書,凡因本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將要追究相關責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

          一、公司應加強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工作,每年應對公司有關變更情況進行全面修訂。

          二、公司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演練,每年演練不少于二次。

          三、進行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人員。

          四、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包括:組織機構(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

          為了加強和規范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保護學校的財產和師生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各崗位的管理人員為消防安全責任人。

          二、學校成立消防安全組織,定期進行防火巡查、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

          三、安全疏散管理由消防安全組織和各崗位管理人員負責。

          四、門衛民警值班室為消防控制值班室,負責消防安全巡查。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由所在樓層的'崗位管理員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組織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由各崗位管理員負責;公共場所嚴禁煙火、嚴禁私拉亂接電器。

          八、嚴禁易燃易爆危險品帶入校內。

          九、學校成立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由學校消防安全組織負責管理并定期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

          十、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由各崗位管理員及水電工負責。

          十一、學校定期開展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對消防工作成績顯著者予以表揚;對消防工作造成事故者,依法追究責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

         。ㄒ唬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其他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ǘ⿲⑾拦ぷ骷{入工作規劃,確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與單位正常工作兩不誤。

         。ㄈ┡潺R配足消防器材,確保消防演習活動正常開展。

         。ㄋ模┒ㄆ谡匍_消防工作會議,總結經驗教訓,表彰先進,研究解決消防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并逐步完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臺帳。

         。ㄎ澹┙M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并將消防知識納入培訓教育,學校每季應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消防培訓教育,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教職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六)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督促各處室認真執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加強消防安全防范。

         。ㄆ撸┌凑諟缁鸷蛻笔枭㈩A案,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滅火逃生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ò耍┡浜蠀^教育局及消防大隊開展火災調查,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ň牛┩瓿缮霞壊块T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

          一、高低壓配電室應保持清潔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風,禁止吸煙及明火作業。

          二、高低壓配電室電氣設備的各種接地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經常保持完整、準確、靈敏、有效。

          三、變壓器、電纜等帶油設備不得滿油,經常檢查各部件的'功能和運轉情況,發現問題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修復。

          四、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對避雷器進行檢查、檢測。對各種電氣設備的接地零線,每年要檢測一次。

          五、要經常檢查,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報告和整改。

          六、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類、鳥類侵入,避免產生短路。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

          1、認真學習和切實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學校加強對全體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牢固樹立消防安全觀念。

          2、每個月對全校師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定時開展《消防法》學習;對全體師生進行“防火”、“滅火”、“逃生”等專項教育,并進行必要的'實練考核。

          3、學校行政辦公樓、教育技術中心大樓、圖書館、教學大樓、師生食堂宿舍配備配齊各項消防設備和宣傳資料,設置安全疏散通道,有關職能部門每個月定時對學校用電線路、水塔水管、內外消防栓、滅火器等各項消防必備設施進行專項檢查及保養維修。

          4、建立完善的安全巡查制度,有關部門每月定時對學生食堂宿舍、教學大樓等易發火的要害部門進行用水用電安全檢查;嚴禁學生用燈泡取暖或烘烤衣物,或亂拉亂接用電線路,學生宿舍內不能使用液化石油氣,教育學生不把點著的蚊香、蠟燭等放在床沿或靠近窗簾處,不在室內焚燒物品。

          5、建立和設置各個要害部門的安全通道。確保各處走道,樓梯口的暢通,平時不準在樓層通道及安全出口處堆積物品。

          6、學校建立“消防訓練演習”制度。聯系市公安消防部門每個學期至少開展一次“師生消防演練”并由專業人員進行評價和指導。

          7、平時校園內嚴禁鳴放煙花爆竹。特殊事情和特別節假日需鳴放煙花爆竹的,應在規定區域內燃放并加強監督管理。

          8、校園內嚴禁學生吸煙,禁止學生攜帶打火具及香煙等物品入校;教職工在公共場所(辦公室、教室、會議室等)禁止吸煙。

          9、學校與各處室、各年級、教師宿舍居委會、學生寢室管理員簽訂安全責任狀,明確防火安全職責,每年對責任人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木工房、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學校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食堂人員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9

          為切實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確保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師生員工自覺履行消防安全責任、愛護消防設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災報警電話(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護自救常識和逃生技能。

          2、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3、學生聚集場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級較低的易燃材料裝修。

          4、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實驗用品做到按規定專門存放,雙人雙鎖保管,嚴格執行領用制度。

          5、人人愛護消防設施,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消防栓、消防帶、滅火器材以及各種消防警示標志等,違者要嚴肅處理。

          6、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

          7、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蠟燭、蚊香等,嚴禁吸煙,私拉亂接電線,嚴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8、加強對校內的用電線路、設備等安全檢查,不得超負荷使用電器設備,不得私拉亂按。發現用電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用電設施的安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

          一、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一)車站每季度召開至少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全體成員必須參加會議。必要時,可要求全體員工參加。

          (二)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研究分析車站消防安全形勢,通報火險隱患情況,分析、查找產生隱患的原因,總結教訓,制定針對性整改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提出有關重點、難點問題的解決辦法;研究部署車站下一階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三)車站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由專人負責會議記錄,會議記錄要存入消防檔案。

          二、消防組織管理制度

          (一)義務消防隊受車站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

          (二)義務消防隊,應編制名冊,明確負責人,并隨組成人員的變化而及時補充、調整。

          (三)車站的義務消防隊,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知識、消防法規、消防技能等方面的培訓。培訓應有培訓情況記錄并存入消防檔案。

          3、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狀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5、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7、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四、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車站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火災隱患整改第一責任人,提供人員、場地、資金等資源,由義務消防隊負責組織人員、落實火災隱患的整改措施。

          (二)車站發現下列火災隱患,應責成有關人員立即改正,并做好記錄:

          1、違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違章使用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電熱器具、高熱燈具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用電器具;

          3、違反規定吸煙、亂扔煙頭、火柴的;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鎖、遮擋、占用,影響疏散的;

          6、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或挪作他用的;

          7、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為。

          (三)對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員。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整改,并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整改完畢,負責整改人員應上報至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未能及時整改火災隱患的個人或部門,車站應根據相關獎懲措施對責任人進行懲處。

          (五)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及車站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車站應當提出解決方案

          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六)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當采取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七)車站要認真做好火災隱患整改記錄,并存入消防檔案。

          五、消防值班制度

          (一)車站要堅持24小時消防安全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兩人。

          (二)值班人員要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規和本單位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應急措施;熟悉消防重點部位的布局、建筑特點、防火區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設備的配置情況;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三)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忠于職守,做到不脫崗、不睡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四)值班人員要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五)值班人員要對管理范圍內的各種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確保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六)值班人員對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進入車站的人員要進行驅逐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七)發現火警信號或接到報警時,要進行實地查看,并及時將著火地點、火勢情況、燃燒物質、報告人姓名、撲救情況向有關領導報告,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做好詳細記錄。

          六、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疏散指示標志、火災應急照明、火災應急廣播等設施應設置齊全、保持完好有效。

          (二)應在明顯位置設置安全疏散圖示。

          (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應遮擋、覆蓋疏散指示標志。

          (四)使用期間禁止將安全出口上鎖,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裝固定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七、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義務消防隊負責實施對學校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無損。

          (二)對消防設施、器材應進行登記,建立維護、管理檔案,記明消防設施、器材的類型、數量、部位、檢修或充裝記錄和維護理責任人。

          (三)滅火器維護管理要求:

          1、滅火器應保持銘牌完整清晰,保險銷和鉛封完好,應避免日光曝曬、強輻射熱等環境影響。

          (四)義務消防隊員要熟悉本單位滅火與應急疏散預案。

          (五)義務消防隊員要參加消防業務培訓及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了解防火知識,掌握滅火與疏散技能,會使用滅火器材及消防設施。

          (六)發生火災時,義務消防隊必須立即趕赴現場,服從現場指揮,積極參加撲救火災、疏散人員和物資、保護現場等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1

          為了加強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國家財產和廣大師生的人身安全,根據市區消防安全條例,結合本校的實際,制定以下規定:

          一、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在校長的.領導下,指定消防干部,成立義務消防組織。

          二、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完善消防設施,配備消防器材、設備,定期管理消防器材。保衛干部負責檢查、落實各項工作,保證完好和良好的使用效果。

          三、堅持對教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強防火意識,及時制止違法違章行為;組織學習消防知識,學會使用消防器材及報警。積極開展消防演練活動。

          四、防火重點部門每半個月檢查一次,發現隱患及時排除。

          五、火警電話: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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