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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3-06-30 11:54:51 制度 我要投稿

        【熱門】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熱門】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

          為改善住校學生生活環境,規范就寢秩序,保障學生身體健康,為完成學習任務創造條件,制定學生宿舍管理規定如下:

          一、宿舍開關門時間及規定:

          早晨開門時間:5:30 7:30上午鎖門時間:7:3011:55中午開門時間:11:5512:40午休鎖門時間:12:40 2:15午休后開門時間:2:15 2:45下午鎖門時間:2:454:40課外活動開門時間:4:40-- 7:15晚自習鎖門時間:7:20xx:20晚上開門時間:10:20xx:50晚上就寢鎖門時間:10:505:30

          1、學校規定的鎖門時間必須嚴格執行,無特殊情況,課間時間不準學生回宿舍。凡不服從管理的`按違校規處理;態度惡劣者,宿管員報政教處或班主任處理。

          2、凡在鎖門期間不經宿管員同意私自進入者(或進入者)按有偷盜嫌疑處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開具批條,并到宿管處登記后方允許進入。

          二、宿舍區環境衛生的幾點要求及規定:

          1、宿舍區環境衛生由宿管員管理劃分,各住校生必須按時打掃。

          2、凡宿管員通知打掃衛生、整理內務而不打掃者,將由宿管員加鎖鎖門,打掃不好不開門。值日生接受宿管員批評教育。如將鎖損壞或跳窗戶的,處以35倍賠償處罰。

          3、雜物、臟水須倒在指定地點,亂扔亂倒者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4、宿舍內必須經常保持干凈,墻上嚴禁張貼字畫、訂釘及私拉亂接電線、繩子。

          三、住宿紀律

          1、嚴禁學生攜帶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進宿舍,違者按違紀處理。

          2、嚴禁學生在宿舍內吸煙、酗酒、打架斗毆,違者按違規處罰。

          3、按時就寢,不準聲喧嘩、吵鬧,不準點蠟看書,不準播放音樂,以保證家睡眠時間。熄燈后不回宿舍或跳墻外出的學生,按嚴重違紀處理。

          4、學生離開宿舍必須將門窗關好上鎖,不上鎖的將由宿管員上鎖。班主任說明情況,然后開門。

          5、星期天、節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須提前登記。晚9:30前必須回宿舍,否則不予留宿。出了事責任自負。

          6、宿管員抓住上網違規學生,班主任要認真處理并向宿管員饋處理結果,

          凡違上述規定的,首次給予批評教育,二次給予勞動教育,寫出保證書,三次給予30元以上經濟處罰,四次通知家長酌情給予處理。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2

          一、學校應在當地消防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按標準配備好各種消防設施,各種基建項目,應充分考慮消防設計要求。

          二、定期組織教職員工、學生經常進行防火教育,懂得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學習《消防法》、《消防條列》和防火滅火基本知識,嚴格執行消防法規,不斷提高防火意識和防火責任心。

          三、學校內部各個重要部門、部位要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滅火器要放在便于使用的地方,學校內任何地點和部門配置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水龍頭、消防水管、水帶、黃沙、水桶等,不能隨便移作他用。不發生火警和火災,任何人、任何情況下,任何時候不準使用,更不得破壞。如有人破壞或作它物使用,要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四、在每學期定期對學校配置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標志,組織檢驗、維修保養,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熟知其位置、功能和使用方法,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五、嚴禁在校園內燃放煙花、鞭炮;嚴禁帶危險品進入學校和宿舍、教室等。

          六、校園內嚴禁學生吸煙、不準在宿舍內點蠟燭,禁止學生攜帶打火具及香煙等物品入校,學生不準在宿舍區內燃燒物件及生火煮食物;教職工在公共場所(辦公室、教室、會議室等)禁止吸煙。

          七、來校建筑的人員要把防火安全工作列入管理提高經濟效率的工作中,做好安全生產,不準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場抽煙,制作木制品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門人員在場內或周圍5米內不準使用明火。同時在工場要配置消防器材,安置消防設施,對因不重視防火安全的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八、教學樓、宿舍樓、辦公樓、走廊、門口及各公共場所的通道不準停放車輛堆放雜物,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九、建立完善的安全巡查制度,有關部門每周定時對學生食堂、宿舍、教學大樓等易發火的要害部門進行用水用電安全檢查;

          學生宿舍供電由專人專閘控制,學生宿舍私人不得使用電爐、電熱杯、電熱棒、電茶壺、電熨斗、電熱梳、電吹風、床頭燈等電熱器具及其他不準使用的電器,嚴禁學生用燈泡取暖、烘烤衣物或將衣物掛在運轉的風扇上晾衣,學生宿舍不準拉接亂拉亂接用電線路、不能使用液化石油氣,教育學生不把點著的蚊香、蠟燭等放在床沿或靠近窗簾處,不在室內焚燒物品,凡有違反者一律收繳,并另作處理。凡破壞用電設施,割開電線絕緣包皮、亂拉、亂接、亂改電器者,每次罰款20至50元。造成人身事故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學校各辦公室、教學樓、實驗樓、圖書室、檔案室、倉庫、飯堂由各責任部門做好消防工作,嚴格控制火源,定期進行檢查。

          十一、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堅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并且監督教育家屬子女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十二、消防人員、保安人員要會使用滅火設備,發現火情要積極撲救,應迅速采取下列措施:

          1、撥打119報警或校內的報警玻璃報警,“報警早,損失小”;

          2、組織人員救人,疏散學生到安全地帶;

          3、滅火;

          4、保護現場。

          十三、學校每學年對全校師生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必要時組織消防演練。

          十四、學校與各處室、各年級、教師宿舍、學生寢室管理員簽訂安全責任狀,明確防火安全職責,每年對責任人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違反消防 安全制度的行為,依照有關法規處理。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3

          l、小店是為學校師生員工服務的生活配套設施,小店經營人員應本著服務教育的思想,安全地、衛生地做好小店的經營工作,為師生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教育生活環境。

          2、小店內進銷的各類食品、飲料,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衛生健康標準,必須能提供生產廠家的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報告單。對一些短期存放的食品,必須有醒目的生產日期和過期日期的.標記。嚴禁進銷無證、無商標、變質發霉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和飲料。

          3、食品飲料的存放應當符合食品儲存規范,需冷藏冷凍的食品必須配備冷藏、冷凍設備,并記載保質期的到期時間,凡過期、變質、霉變、生蟲、腐爛的食品堅決清倉作垃圾處理。

          4、店內環境應當通風、干燥。小店營業人員必須保持店內環境的清潔衛生。小店營業員穿戴必須衛生、清潔。出售食品時應洗凈雙手,出售未包裝食品必須用專用夾具操作,用衛生紙張包墊,決不能直接用手拿取。

          5、小店營業人員應做好小店周圍的環境整治工作,對售出食品、飲料的包裝物應給予回收,對丟棄在地面上的廢包裝袋、果殼等應予以及時清理,確保校園環境的整潔。

          6、小店的營業時間只限在早晨上課前、午飯后、放學后、晚自修后。在上課期間,小店人員不得到教室、辦公室、宿舍區推銷商品,更不得推著車輛在校園內叫賣。

          7、小店應采取有效的滅蠅、滅蚊、滅蟑、滅鼠措施,定期進行殺滅活動,確保小店食品不受四害侵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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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樓道是學生活動的主要交通要道,為了確保我校樓道暢通,防止校內發生摔傷、踩踏等不安全事故的發生,為學生營造良好、安全的學習生活環境,特制定我校樓道安全管理制度:

          一、配置樓道安全設施。

          1、學校在每一層樓梯口及每個樓梯休息平臺處裝配一盞60w的照明燈、一臺應急燈,由專人負責管理,保證正常照明。

          2、學校在各樓梯醒目處設置上下樓梯注意安全的警示性標語。同時注意及時清除樓道的泥土,確保樓道的平整暢通。

          3、學校在每一個樓梯的休息平臺處裝貼教師課間安全執勤及上下樓梯注意安全的要求事項。

          4、學校在每一個樓梯的中間畫一條紅漆粗線,以提示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行。

          二、加強樓道安全檢查。

          1、學校分管領導組織相關人員每月對各處樓梯進行兩次安全檢查,并作好記錄,寫好檢查小結。

          2、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隱患指定人員限期排除隱患。

          三、加強樓道秩序管理。

          1、全校各班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樓梯上下分流。

          2、早自習下課、上午放學、下午放學、晚自習下課均實行單班先行3分鐘。

          3、教師嚴格履行值日職責。當天值日教師上午、下午提早到崗,上課鈴響前5分鐘按學校樓道教師值日表上的當天的值日教師名字順序到指定的樓梯維護學生上、下樓梯的順序。

          4、在學生升旗和課間操結束后,被安排到的有關人員應及時到樓梯口,負責維持學生上樓秩序。

          5、學校在組織學生集會、觀看電影、考試等活動時,班主任和相關人員要負責維持學生上下樓梯秩序,確保學生安全。

          6、值日學生每天下課期間堅持在各層樓梯口和樓梯轉折處執勤,負責疏通學生上下樓梯。

          7、行政值周領導每天安排好值日教師的任務,并明確其職責。行政值周領導每天加強校內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8、(樓道照明方面)專人負責路燈、應急燈管理,確保學生住校期間正常使用率100%。

          四、加強對學生上下樓梯安全教育。

          1、學生不得竄樓。如果特殊情況需要找人或辦事,必須經得教師同意后才可以到別班去。

          2、上下樓梯時一律靠右行,不得超過樓梯上的紅線。

          3、下樓做課間操時,樓梯上只可以下樓,不得上樓。

          4、上下樓梯時,不得滑樓梯扶手,不得勾肩搭背,推推搡搡,追逐打鬧,不得并排齊步走。

          5、教育學生在集體上下樓梯行進時,個人不得擅自停下來做其他的事(如系鞋帶、拾東西等),以便防止造成樓道交通阻塞或踩踏事故。

          6、教育學生在遇到停電、打雷或聽到其他恐怖消息時,做到不恐慌、不亂跑亂竄,全面聽從教師或班干部的指揮。

          7、參加集會時,各班要聽從學校廣播的調度。

          8、學生不按規定的順序上下樓梯,造成不安全事故,該班的班主任、任課教師和樓道執勤教師(前5分鐘為上節課教師,后5分鐘為下節課教師)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并按有關規定追究任課教師、班主任、樓道執勤教師、值班領導的責任。對工作認真負責的教師要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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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保證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更好地為我了守教學,科研等各項工作服務,特作如下規定:

          一、嚴格執行國家《食品衛生法》和《飲食業衛生五四制》,采用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二、從原料到成品實行四不:對腐爛變質的食品食物等原料不購進,保管員不予驗收,廚師不;加工制作,服務員不出售。

          三、食品、物品存放實行四隔離,生與熟食品隔離,成品與半成品相隔離,食品與雜物、藥物隔離,食物與天然水隔離。

          四、熱食品要做到三防:防塵、防蠅、防污染。

          五、餐具、用具實行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出售食品用具化。

          六、環境采用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的四定辦法,劃片分工,鈕負責,并做到:

          1、食廳每天掃三次,每星期大洗一次,桌面三餐抹。

          2、食堂周圍環境10米內衛生清潔,無垃圾。

          3、廚房操作間天天洗,內外保持光亮無煙塵,無蜘蛛網,無臭味。

          4、水溝暢通,洗碗槽、洗菜池無雜物青苔。

          5、定期用藥噴殺蒼蠅、滅鼠。

          七、工作人員個人衛生必須做到:勤洗手,勤剪手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開餐前后要洗手,不用手抓食物,不用廢舊盒、袋饈食品出售,不隨地吐痰,操作時不吸煙,不面對他人或食品打噴涕咳嗽,不用工作服或圍裙擦手擦臉,不穿工作服上廁所。

          八、飲具衛生:每餐工作前要檢查飯桶、菜盆、碗碟、夾子等炊(用)具是否處理干凈,用畢要洗刷干凈,做到物歸原處。和面機、菜柜、餅柜、冷藏機等無霉爛臭味。

          九、魚、肉、菜加工必須做到:三鳥保證無毛、無臭味,魚腸肚除洗干凈,菜先洗后切,保證無沙、無蟲、無爛黃葉、無雜物,加工好的'魚肉菜放在臺架上,不放在地上。

          十、接受學院衛生部門及國家衛生防疫部門的監督檢查,食堂工作人員每學年初進行體檢一次,持健康合格證書上崗,平時發現有患傳染疾病的必須立即隔離治療。否則應予辭退。

          十一為了更好地執行衛生管理條例,特作以下規定:

          1、成立衛生檢查組,成員由中心正副主任、辦公室人員、餐廳經理及學生代表組成。

          2、檢查組每月對各食堂進行衛生評比,做到平時檢查、周末抽查、月終評比相結合,每次檢查、抽查必須按各人的崗位責任及分片包干打分。

          3、評分辦法:采用100分制的班次分標準,衛生管理條件共10條,每條占10分,九十分以上者給予獎勵,不滿七十分者懲罰。

          4、獎勵與處罰:獲集體獎者,獎200元,獲個人獎者,獎20元,集體被罰者,罰款200元,個人被罰者,罰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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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園內行駛車速要慢、慢、慎。

          8、接送幼兒的車輛,行駛車速嚴格按照規定行駛。

          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箭或免職處分。

         、贌o照駕駛。

         、谖唇浽S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管理部門及隊長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向管理部門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負擔。

          5、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園所各負擔一半。

          汽車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幼兒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時,應提前報告隊長,由隊長報告后勤主任,經主任同意并簽名即可。由隊長記錄公里數,并會同司機一起進廠,否則園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隊長、另安排檢修。

          司機接送幼兒規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可打電話通知家長,無人接幼兒必須送回園里,絕不可以讓幼兒自回家。

          2、若有家長要求司機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司機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在不違交規情況下經園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停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幼兒,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4、未成年人不允許接送幼兒,若要代接司機在接到家長托電話后方可將幼兒交予代接人。

          司機日常工作規定

          1、必須保持車廂內外清潔整齊,不準將車廂內的垃圾拋棄在路邊或停車場上。

          2、除早、晚接送學生外,司機必須持有總務主任簽署的《派車單》方可將校車駛出,否則后果自負。

          3、除幼兒或隊長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機不得私下允許其他人(包括教職員工)搭乘校車,否則將按園里有關規定懲處。

          4、若司機于工作期間違交通規則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必須即時呈交案發報告,由后勤處按情況評估相關費用并由個人分擔相應部分。

          司機的職責

          1、校車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幼兒載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單據先由主管簽名,然后由后勤處簽名,方有效。

          5、司機發現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隊長,隊長報后勤處,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批準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鎖好保險鎖。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8、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11、園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12、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說話文明。

          13、司機接送學生,要準時出車,不要誤點。

          14、未出車時,司機應在辦公室,隨時等候出車。

          15、司機要服從主管的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16、司機出車執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通知隊長,并說明原因。

          17、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指定地點,不準私自用車。

          18、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19、司機未經領導批準,非專職駕駛員不得駕駛園內任何車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20、后勤處每學期負責對司機期考核、評級獎勵。

          駕駛員守則

          1、努力學習專業技術,熟悉掌握車輛的技術性能,精通本職業務,遵守交通法規。

          2、具備崇高的職業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質,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敬崗愛業。

          3、遵紀守法,服從領導,團結同事,愛護車輛,愛護公共財物。

          4、負責隨車物資、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換車時應做好移交手續和車況檢查,交接不清的由雙方共同賠償。凡丟失損壞的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5、車輛的牌照、手續等一切證件,必須認真保管,由于丟失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6、做到安全行車,優質服務。遇到事故,肇事者應及時向領導報告,特殊情況可靈活處理。

          7、出車一律憑申請派車單,并認真如實填寫。校車歸隊后,派車回收單及時交回后勤處(正常接送幼兒例外)。

          8、駕駛員應做到誠實守信,表里如一,凡事應實事求是,如有偽造、報假單據者,一經查出,按原單據數額給予相應的罰款,并按園里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9、嚴禁酒后開車;嚴禁私自動車;嚴禁私自將車交與他人或他人換車駕駛;嚴禁公車私用;嚴禁私自改變行車路線。違者按園里制定的目標責任指標考核辦法處理。

          10、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除貫徹上述規定外,還要做到: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駕駛證;不準把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駕駛與駕駛證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未按規定審檢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車門、車廂沒有關好,不準行車;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談或者有其他妨礙行車的行為等。

          司機遇投訴事項處理

          1、 對家長要熱情有禮貌,對幼兒具有愛心,若遇無理家長,亦需耐心聆聽,并盡量克制自己,避免與家長發生爭執,事后可將事件告知主管。

          2、 司機若遭到家長投訴,經調查屬實將按相關制度處罰。

          3、 司機應熟悉每位接送幼兒及家長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長接幼兒,要提高警覺,并向幼兒證實接者身份,并要求家長來電說明,若在不肯定的情況下,不可以讓其接走幼兒。

          3、學校校車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學校行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各部門主任為組員。

          2.建立教師隨車制度。學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師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隨車教師必須認真填寫隨車記錄。

          3.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校內行駛車速不能超于每小時5公里。

         。8)載送學生的車輛,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50公里。

          4.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承擔責任,并予以箭或免職處分。

         、贌o照駕駛。

          ②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交通規則,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立即與管理部門及主管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向管理部門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負擔。

          (5)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學校各負擔一半。

          5.汽車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接送學生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時,應提前報告主管人,由主管報告總務主任,經主任同意并簽名方可。由主管記錄公里數,并會同司機一起進廠,否則校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主管另安排檢修。

          6.司機接送學生規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接回學生,可在附近打電話通知家長,或者將學生送回學校。絕不可以讓學生自回家。

         。2)家長不允許要求司機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

         。3)接學生上學時,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停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學生,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7.司機日常工作規定:

         。1)經常洗車輛,保持車廂內外清潔整齊,不準將車廂內的垃圾拋棄在停車場上。

         。2)在接送學生期間,除學生或主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機不得私下允許其他人(包括教職員工)搭乘校車,否則將按學校有關規定懲處。

         。3)若司機于工作期間違交通規則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必須即時呈交案發報告,按情況評估相關費用并由個人分擔相應部分。

          8.司機的職責:

         。1)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學生載入加油站加油。

         。5)司機發現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

         。6)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方可出車。

         。7)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8)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9)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10)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11)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說話文明。

         。12)司機接送學生,要準時出車,不要誤點。

         。13)司機出車執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通知學校,并說明原因。

          9.駕駛員守則:

         。1)努力學習專業技術,熟悉掌握車輛的性能,精通本職業務,遵守交通法規。

         。2)具備崇高的職業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質,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愛崗愛業。

         。3)遵紀守法,服從領導,團結同事,愛護車輛,愛護公共財物。

         。4)負責隨車物資、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換車時應做好移交手續和車況檢查,交接不清的由雙方共同賠償。凡丟失損壞的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5)車輛的牌照、手續等一切證件,必須認真保管,由于丟失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6)做到安全行車,優質服務。遇到事故,肇事者應及時向領導報告。特殊情況可靈活處理。

          (7)嚴禁酒后開車;嚴禁私自動車;嚴禁私自將車輛交與他人或與他人換車駕駛;嚴禁公車私用;嚴禁私自改變行車路線。違者按學校制定的目標責任指標考核辦法處理。

         。8)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除貫徹上述規定外,還要做到: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駕駛證;不準把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駕駛與駕駛規定車型不相符的車輛;未按規定審檢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車門、車廂沒有關好,不準行車;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談或者有其他妨礙行車的行為等。

          10.司機遇投訴事項處理:

         。1)對家長有禮貌,對學生有愛心,若遇無理家長,亦需耐心聆聽,并盡量克制自己,避免與家長發生爭執,事后可將事件告知學校。

         。2)司機若遭到家長投訴,必須及時報告校車管理領導小組。

         。3)應熟悉每位接送學生家長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長接學生,要提高警覺,并向學生證實接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況下,不可以讓其接走學生。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7

          一、教育學生遵守交通信號及交通標志,記住急救電話,遵守交通規則。

          二、落實騎自行車的安全要求:

          1、未滿12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

          2、要教育學生遵守騎車規則。

          三、步行安全。

          教育學生步行要走人行道。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不準穿越人行道、車行道。服從信號燈和交警指揮。不爬車、追車、攔車;列隊步行時要井然有序。不準在公路上玩耍。

          四、乘坐車船安全,教育學生做到:

          1、不坐機動三輪車和無證車輛。

          2、不乘超載車船。

          3、乘車時不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車外,不準跳車,不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車。

          五、校外集體活動安全

          1、全校性集體外出活動和社會上要求學生參加的活動,必須報上級部門批準。經批準后要切實作好師生安全工作。

          (1)活動前要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制定周密計劃,嚴密組織,明確帶隊負責人和帶隊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向學生指出注意事項,教育學生遵守紀律,服從指揮。堅持安全、就近、徒步的原則。

          (2)要事先勘查活動地點的基本情況。

          (3)活動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時,應由具有運輸資質的`部門承擔,并簽訂有關安全協議,車況良好,不得超員運載。

          (4)不得組織學生到超容量的場所活動。

          (5)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演出等活動。

          2、班級組織外出活動,必須履行報批制度。

          六、按時放學,排隊有序離校,按時回家。

          七、離校路較遠的和惡劣天氣班主任同家長聯系,要求家長接送學生。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8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校長與各處室主任、年級組長、班主任等層層簽訂責任狀,落實責任。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應及時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上交學校。

          4、建立健全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區教育局。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擋土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設施、課外活動、消防、用電線路、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學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9

          1、學校按規定設置各類教室,校舍安全無隱患,面積符合相關規定。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積:小學不低于1.15平方米,中學不低于1.12平方米。

          2、教室內各列課桌間應有不小于0.6米寬的縱向走道,教室后應設置不小于0.6米的橫行走道,教室后應設置不小于0.6米的橫行走道,教室前排課桌前緣與黑板應有2米以上距離,后排課桌后緣距黑板不超過9米,每間教室內至少應設有高低2種不同型號的課桌椅。

          3、黑板應完整無破損、無眩光,掛筆性能好,便于擦拭,黑板下緣與講臺地面的垂直距離:小學為0.8-0.9米,中學為1-1.1米,講臺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為1.2米。

          4、教室應保持通風,光照良好。單側采光的教室光線應從學生座位左側射入,雙側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應設在左側,教室墻壁和頂棚為白色或淺色,窗戶應采用無色透明玻璃,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積與室內地面面積之比)不得低于1:6,課桌面和黑板照度應分別不低于150l*和200l*,照度分布均勻,自然采光不足時應輔以人工照明,教室照應配備40瓦熒光燈9盞以上,并符合節能環保要求,燈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教室照明應采用配有燈罩的燈具,不宜用裸燈,燈具距桌面的懸掛高度為1.7-1.9米,黑板照明應設2盞40瓦熒光燈,并配有燈罩。

          5、教室內設有《教室管理制度》、《學生守則》、《教室安全管理規定》、等制度并上墻,要設有學生座區花名冊,供任課老師點名、提問用。

          6、教學樓每層樓的樓梯口應安裝應急照明裝置,并保持良好狀態。樓道內不得存放自行車、課桌凳等任何影響人員通行和疏散的障礙物,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志明顯、保持暢通無阻。

          7、教室內要在醒目位置張貼緊急疏散示意圖,每位師生都熟悉疏散路線。教學樓每層樓的樓道及梯口處均有應急疏散指示標志,并配有應急燈,且配置有效。

          8、教學樓內每層、平房每排應放置不少于2個干粉滅火器,并放在適合位置,且按規定年檢。各功能教室應至少分別配備1個干粉滅火器。

          9、教學樓每層都要有消防栓,水帶、噴頭齊全配套,并保持良好狀態;農村學校校舍建設較早、早消防栓的,要配備防火砂、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10、采用煤爐取暖的`教室,必須安裝排氣通風設施,防止室內人員發生一氧化碳中毒。

          11、教室布置整潔大方,保持完好,按規定擺放,無亂貼亂放等現象;每日安排值日生定時打掃,地面保持干凈,桌椅、講臺擺放整齊、規范,玻璃、門、窗、電燈、電扇整潔衛生、墻壁、天花板清潔。

          12、學生不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各種寵物、籃(排、足)球及有害、色情書刊和管制刀具進入教室。

          13、有專人負責及時開關電扇、電燈和多媒體設備,放學后要關好電燈、電扇,并切斷一切電源,鎖好門窗。

          14、要定期排查教室內的各種設施,若發現問題,應立即報告班主任,做到及時維修。教室內要安裝觸電保護器,所有運動線路要套管,設置規范,不準亂用電器設備、亂拉私接電源、

          15、非本班學生,未經教師許可,不得進入教室;對于徘徊教室或廊道內的可疑人員要仔細盤問,正確及時處理。

          16、教室的門窗必須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損壞,要經常檢查,發現門窗損壞、房屋開裂或危險設施(如電扇、電燈等),班主任有責任及時上報學校維修,與此同時要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17、微機教室或存在貴重設施的教室要有防盜措施,并定期進行檢查。

          18、學生不得在教室內追逐打鬧,不得在無保護措施下情況下登高擦洗戶外窗玻璃,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19、生間教室都要有固定的安全責任人,每天到校后進行安全檢查,在確定無安全隱患后,方可讓學生進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并做好記錄。

          20、每節課前,任課老師都要清點室內學生數,發現有學生缺課,應立即通知班主任或聯系家長,并做好記錄。

          21、教室內應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俳淌野踩珷顩r,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要立即信用并及時上報:基礎沉降或變形,墻體開裂或傾斜,大梁、挑、樓板、柱、屋面有一處出現裂痕;泥木、磚木結構的教室的屋架、檁條的材質不合要求,屋架移位,木結構霉變或者蟲蚊或變形,墻體擱置點有異常等。

          ②樓頂或屋頂漏雨,平房的葦箔腐爛要及時維修。

          ③天花板、日光燈、吊扇、門窗柵欄、電視、空調、保溫桶等,應經常檢查安全牢固程度,及時發現隱患并及時消除隱患。

         、芙淌覂人㈦、暖、多媒體等設施設計安裝合理,采用煤爐取暖的教室,煙筒爐具安裝要牢固,室內排氣通風良好,防止發生一氧化碳中毒。幼兒園、低年級教室內火爐應加設防護裝置。教育學生不要靠近火爐,防止燙傷。

         、萁淌覂鹊拈T窗必須常年保持完好。門窗發現損壞,及時報修,同時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教室前后門要開啟自如。二樓及以上窗戶要有相應的保護措施,張貼明顯的警示標語。

         、抻秒娋路和設備要經常檢查,發現老化線路要及時更換。

         、呓淌医ㄖ娣e應符合國家規定標準。門窗等設計要符合安全要求,滿足采光需求。

         、嘟虒W樓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志明顯、保持暢通的安全出口。教學樓的樓梯口和樓道內應安裝照明設備,并保持良好狀態。

         、嵋杂X接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安全狀況檢查。

          22、幼兒園、小學中低年級學生活潑好動,碰傷、磕傷等現象時有發生。因此,有條件的幼兒園、小學中低年級教室,應當設置小藥箱,主要配備創可貼、消炎藥水等外用藥。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0

          在每天緊張的學習過程中,課間活動能夠起到放松、調節和適當休息的。作用。為了把我校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實處,防止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1、下課后要輕步走出教室,參加課間輕松愉快的活動,未經許可,不得進辦公室,不在辦公室周轉喧嘩,不隨意串班。

          2、各班值日生在預備鈴之前,應主動認真地將黑板擦干凈,把講臺整理好。

          3、課間休息不追趕打鬧、起哄、搬動桌椅、亂寫亂畫。

          4、上下樓梯靠右慢行,不得擁擠,不推人、撞人、不并步,不跳步。

          5、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下樓道和上廁所不滑欄桿、不擁擠,不做其它各種危險性游戲。禁止學生扔石子、攀爬花壇、教室窗臺和教室內桌椅。

          6、課間應抓緊做好下節課的準備工作,預備鈴響后迅速進入教室。

          7、嚴禁學生課間擅自出校園。出校園必須有班主任批條,否則門衛不得放行。

          8、值周領導、執行校長、值周班級、班主任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監管同學的.課間行為,并做好記錄。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加強教育。

          9、各班配備安全巡視員,監管同學的課間行為。

          10、不玩各種電器開關、插頭等,發現破損應馬上報告老師,不要私自觸碰。

          11、課間玩耍要文明,不欺侮弱小同學,不罵人,說臟話。

          12、課間活動不聲喧嘩,輕生細語,說普通話。

          13、課間活動同學間不相互打鬧,不相互推來推去。

          14、學校舉行型校內活動,各班任課老師要認真組織,消除安全隱患。

          15、開展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老師必須在場參與,布置學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16、嚴禁學生攜帶銳器、危險品進校園,一經發現立即沒收。嚴禁學生攜帶如剪刀、小刀等銳器上體育課或活動課。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1

          為了搞好食堂安全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學校工作的正常運行,杜絕食堂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學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校總務處對食堂安全負監管責任,總務管理員具體實施對食堂經營的監督管理,學校醫務室和保衛處協助總務做好飲食衛生安全和治安防范的監督檢查工作。

          二、食堂經營者為食堂安全直接責任人。食堂經營人員必須接受學?倓仗幒歪t務室的管理和監督,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守法經營。

          三、食堂經營人員要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和炊事人員上崗服務的有關準則,確保飲食衛生安全。

          四、食堂必須持當年有效衛生許可證;食堂經營人員按要求如期進行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持健康合格證上崗。

          五、食堂要切實加強飲食衛生安全和治安防范工作:

          1、搞好防火、防盜、防食物中毒和人身安全工作。食堂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有害藥品。免費湯桶、湯盆要加蓋加鎖或有專人嚴加看管,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

          2、禁止購買、使用、存放亞硝酸鹽類原料等違禁食品添加劑。不采購、不加工腐敗、變質、霉變、蟲蛀、攙雜使假、標識不全及過期食品。要從正規渠道采購食品,相對固定采購商店,認真執行購物索證制度。

          3、不制作冷葷食品。肉類、蛋白食品要留樣48小時。

          4、煮飯起火時灶間不離人,燒火燃料器具存放要遠離廚房。禁止使用電爐煮飯、燒開水、取暖。

          5、非食堂工作人員不準進入食堂,嚴禁就餐者自取食品。

          6、要指定專人處理好膳務工作后關窗鎖門、關閉灶具、斷電熄火,確保安全。

          六、總務管理人員要對食堂采購、加工、銷售食品的全過程實施檢查監督,保證食品質量,防止食物中毒。

          七、總務管理人員要經常檢修食堂設施設備和灶具,避免液化器具漏氣,確保安全使用。

          八、由于經營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或食物中毒事故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2

          為加強對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預防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妥善處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

          二、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體制。學校主管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的主要負責人是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工作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并實行“一票否決”制。

          三、以消防、交通、衛生、治安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列入教育計劃,安排教學課時,并針對不同年齡學生的特點,進行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安全教育,增長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排查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并對本校無力解決的問題如實上報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

          四、做好學生集體活動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學生集體活動報告制度,切實落實學生集體活動安全責任制。冬(夏)令營和春(秋)游等活動要事先制定活動方案(必須包含安全措施),經批準后進行。堅持“誰組織,誰負責;誰批準,誰負責”的原則。嚴禁組織中小學生參加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商業性活動。

          五、重視學生心理衛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導,教育學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狀態,幫助學生克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礙,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

          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衛生部《學士集體用餐監督管理辦法》,切實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管理,自覺接受衛生防疫部門監督。

          七、要隨時掌握當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飲水污染的情況,采取切實有效的預防措施,杜絕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發生。

          八、教學、科研、生產中領取使用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嚴格規范的管理制度。教學中使用危險物品應由實驗室相關人員領取,在教師指導下分發給學生。

          九、做好校園內治安保衛工作,建立專群結合,人員防范和技術防范相結合的綜合治安工作管理體系,加強門衛和巡邏制度。

          十、學生在日常教學及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中,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有關規定,聽從指導服從管理。自覺維護校園的安全與衛生。在公共場所要遵守社會公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十一、發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災害等安全事故時,在場師生員工在進行防衛、救助的同時,應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處理。在校園內的,學校應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減輕傷害和損失。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加強對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視和領導,建立校長直接負責、主管領導具體負責、全體教職員工一崗雙責的安全工作組織體系,堅持“以人為本、從我做起”的原則,充分發揮各部門的職能作用,加強對全校師生員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二、每常年開學初,學校要按照教職工歸屬范圍層層簽訂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衽安全管理一把手負責制、安全責任追究制及安全事故報告制。教育教職員工遵守師德規范,不賭博、不酗酒、不從事有悖于職業道德的一切活動。

          三、學校安全工作小級要定時排查學校安全隱患,并向學校例會提交排查報告,確保學校各類教育教學設施、設備符合安全標準。

          四、學校按設計標準合理確定辦學規模,不隨意擴大軌制和班容量。

          五、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合理確定學生在校時間,禁止上課拖堂、放學后補課等占用學生活動時間的行為,嚴禁假日、雙休日和寒暑假組織學生到校上課和任何形式的集體補課。

          六、學校管理人員,尤其是班主任不得安排學生從事超越其年齡、行為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以外的各類勞動和活動,要教育學生遵守校規校紀,不打架斗毆、追逐嬉戲、搶奪強要、偷竊他人物品;不翻越圍墻,爬樹攀高;不攜帶火種、易燃易爆、危險品及管制刀具進入學校;教育學生養成遠離毒品,遠離黃色淫穢網站、音像制品和書刊的良好習慣,嚴禁學生抽煙、喝酒。

          七、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落實管理制度。上學前、放學后,值日人

          員要在學校門口值守;室外課、體育課、理、化實驗課教學,要事先檢查設施、器材的牢固和完好情況,講解安全操作規程;校外綜合實踐活動課以及集會、集體外出等活動,要堅持報批制度,要進行安全知識和自救自護知識教育;學校不組織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的學生參加與其身體狀況不適宜的體育、勞動及其它活動,防止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

          八、加強對學生食堂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項食品衛生安全制度,并責任到人。實行定點采購、入庫前檢驗、成品檢查措施,嚴禁假冒偽劣和霉爛變質食品進入學校。非食堂管理和食品制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食品倉庫和廚房,嚴防發生投毒、食物中毒事件。

          九、要特別加強醫務室的管理。校醫應恪盡職守,認真負責,嚴格各項醫療制度;嚴禁假冒偽劣藥品、霉變失效藥品、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藥品進入校園;嚴禁非醫療人員隨意出入醫療室和藥品存放處。

          十、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及時清理校內垃圾,磚、瓦、石塊等雜物,防止學生用于打鬧投擲造成傷害。

          十一、學校要配置足夠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定期檢查嚴格管理,不準隨便挪動。嚴禁在消防通道堆放雜物,保障消防通道暢通;學校對用電線路和各種電器設施要加強檢查,及時維修和更新陳舊老化無安全保障的電器、電線,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

          十二、學校的重要場所、庫房要安裝牢固的防撬鎖、防盜門窗,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在庫房、學生宿舍等特殊場所嚴禁吸煙,禁止使用電熱器具取暖。

          十三、加強學校財務部門的安全管理。按要求安裝防盜門窗,嚴禁違反規定超額存放現金。

          十四、為保障學校安全,禁止校外商販在校門口或到校擺攤、叫賣。所有學生一律不準到校門口或擅自到校外購物。

          十五、上課期間,教職工、學生不準隨便離開學校。必要時,須憑出入證離校,并自學接受門衛檢查和登記。

          十六、禁止非本校機動車、自行車等交通工具進入校內。12周歲以下學生禁止騎自行車上學,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十七、教職工要切實管好自己的隨身物品,以防被盜。

          十八、節假日期間,要組織、安排好值班護校工作,值班期間必須有校領導帶班。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4

          為進一步強化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安全工作有序、順利地實施,依據《國家中西部農村寄宿制學校項目學校暫行管理辦法》,結合我縣寄宿制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校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建立門衛值班、巡邏制度。各校要不斷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學生宿舍管理、安全檢查等各項校內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安全事故發生。

          第二條 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登記和學生出入校驗證制度。寄宿制學校應當加強校外人員和車輛管理,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輛入內;制訂學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規模較大的學校不僅應有專職保安員,還應設專職的保衛干部,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第三條 配備教師或管理人員,專門負責管理學生宿舍。寄宿制學校應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堅持對寄宿學生實行晚點名和定時查鋪制度,并針對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四條 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寄宿制學校應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五條 嚴格遵守衛生操作規范。嚴格執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點采購和索票、登記制度,建立飯菜24小時取樣留存(驗)和簽字記錄制度,保證飲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師生飲食衛生安全。

          第六條 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學校將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一旦發生特殊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處理,并注意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第二章 安全排查制度

          第七條 建立校內日常安全檢查工作制度,認真開展好學校安全工作“五個一”活動。各校要注重學校安全排查過程中的每一個細節,重點檢查學生宿舍、樓梯過道、食堂餐廳、飲用水源、安全用電(線路)、圖書室、實驗室、教室、鍋爐房、教職工宿舍等重點場所和重點部位的安全情況。

          第八條 建立專項安全檢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檢查基礎上,針對不同時期的安全工作特點,專門組織消防設施、危房、破舊校舍、衛生等綜合性或專項安全檢查,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第九條 堅持學校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登記制度。排查后應填寫“學校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表”。排查過程中發現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隱患的設施,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學校無力解決的,要采取防護、警示措施,并及時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

          第十條 積極協調公安等相關部門,加強對學校周邊環境的排查整治,嚴厲打擊校內外暴力侵害師生行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 樓梯過道管理

          第十一條 學校樓梯間應有警示標志;學生在教學樓進行教學活動和晚自習時,學校應合理安排學生集中上下樓梯時間;在容易擁擠的時段應有專人定崗疏導,切實防止發生擁擠踩踏事故。

          第十二條 加強對學生在樓道和在大型活動地方等擁擠場所活動的行為規范教育,強化其安全意識。

          第十三條 學校應定期對教學樓樓梯、扶手、樓梯間照明設施進行檢查,及時清理樓道、樓梯間堆積物,確保樓道、樓梯通暢。要隨時檢查加固已損壞的樓梯扶手。校舍樓梯、通道的.設置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應采取措施及時予以改進。

          第四章 學生離返校安全

          第十四條 建立學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據學生檔案注明的詳細家庭住址,與家長聯系合作,制訂詳細可行的接送方案,確保寄宿制學生安全往返學校。

          第十五條 針對寄宿制中小學學生集中在節假日前后離校和返校的特點,要根據公安、教育部門制訂的要求,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學生管理制度和違規接送學生舉報制度,建立接送學生車輛和駕駛人員檔案。

          第五章 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六條 建立經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結合中小學生的特點,用好《中學生安全教育讀本》和《安全服務手冊》等安全教材,落實安全教育“八有”的要求,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課、入心。利用安全教育課、社會實踐課、板報、櫥窗、校園廣播等有效途徑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電安全、防溺水、預防傳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閑時段要從事安全的游戲活動等知識的宣傳與教育。

          第十七條 建立專題安全教育制度。在開學初、放假前,要結合當地安全事故發生的特點,做好學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學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間自覺不搭乘超載、違規車輛以及農用車輛,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寒假期間要有針對性地組織中小學生進行煙花爆竹燃放常識教育。暑假期間,針對我地區雷雨多、山洪大、雷擊事故多發、頻發的特點,開設專題防溺水、防雷擊、防山洪的自護、自救教育,切實預防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

          第十八條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自然災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和演練制度。針對本學校的地勢特點和存在的安全隱患,各校要根據20xx年責任目標的要求,在教體局、中心小學以上的指導下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全體師生參與針對性、實效性較強的預案避險演練,結合本校實際,在精心籌劃的基礎上,安排一次全體住校生參加的夜間逃生疏散演練,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增強學校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

          第十九條 加強學校全體教職員工安全管理能力建設。強化措施,切實提高其安全意識,防止學生安全事故的發生。制定并落實家校聯系制度,建立學校、學生、家長之間暢通的聯系方式,探索加強家校共同實施安全教育的長效工作機制。

          第六章 安全責任

          第二十條 校長是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履行領導職責,真正把學校安全工作作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緊抓好。

          第二十一條 建立和完善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標管理細則,細化每個崗位的安全責任,分解落實到人、落實到每項工作、每個環節,實行崗位責任制。針對寄宿制學校的特點,建立和完善獎懲制度。對工作措施到位,成績突出的部門和人員,給予獎勵;對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力的部門和人員,給予批評、限期整改;對工作失職、瀆職,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責任人,依法嚴肅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發生學生傷亡事故時,學校要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原則和程序,及時實施救助,并進行妥善處理。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5

          1、教室、寢室、辦公室、飯廳及其他公共場所的照明及生活設施的電閘或開關不得出現有裸露電源現象,專業電工每天巡查,發現隱患,立即排除。

          2、教室、辦公室內配置的飲水器、電腦、空調等電器,晚上人離開時必須關閉電源,落實專人召責。室內的燈光要及時關閉。

          3、教室、寢室、辦公室內一律不準使用“熱得快”,對違規者,收繳器材,酌情處罰,圖書館、檔案室嚴禁使用危險性電器。

          4、校內各處、室因教學、生活需要而加設電源插座或拉線,必須經總務處同意,由專業電工規范操作,未經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亂接,以免導致用電隱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氣的公共場所用電,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安裝防霧照明燈,并由專業電工定期檢查器材設備和燈具的安全性能完好情況,使用排風機必須有完整牢固的`安全護罩。

          6、校內教工宿舍每幢樓由校長室委派一名責任心強的教工為用電安全監督員,防止用電超荷及公共廚房長明燈而引發火災。

          7、教學樓電梯專供教工使用,無特殊情況,學生一律不得使用。電梯內必須設掛應急求援電話和干粉滅火器一部,并保證其完好狀態。

          8、發電機房由專業電工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發電機完好待機狀態和配電箱正常運轉情況。

          9、成方業余消防隊,定期培訓,演練消防救護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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