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中學章程范本(精選10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章程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章程具有約束力,是組織所有成員的思想準則和行動規(guī)范,每個成員都應該遵章辦事。大家知道章程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初級中學章程范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初級中學章程 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現(xiàn)代教育發(fā)展需要,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學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學生與教職工合法權益,全面提高辦學品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校全稱為xx市xx初級中學,英文表述為junior school;住所地址為xx市xx區(qū)xx路1289號,郵政編碼為xxxxx;官方網址為。
第三條 本校由xx市xx區(qū)教育局舉辦,經登記批準,是具有法人資格的辦學機構,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本校是一所實施四年制初中教育的全日制公辦教育機構。
第四條 學校面向xx區(qū)域內對口小學招生,招生對象為小學五年級畢業(yè)生。辦學規(guī)模為四個年級二十四個班級,總體不超過九百六十人。
第二章 辦學理念與學校文化
第五條 學校辦學宗旨:一切為了學生的健康成長和全面發(fā)展。即學校著眼于每一個學生的長遠發(fā)展和社會文明進步的需要,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使學生的身心健康得到舒展,個性特長得到張揚,發(fā)展?jié)撃艿玫郊ぐl(fā),創(chuàng)新意識、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顯著增強,終身學習意識和能力明顯提升,為學生的終身發(fā)展奠定良好的基礎,為經濟社會的發(fā)展培養(yǎng)大量高素質的建設者。
第六條 辦學理念:“以人為本,優(yōu)質立!,即學校教育以學生和教師的發(fā)展為根本出發(fā)點,把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作為學校辦學的質量標準,把教育教學質量看成學校的生命線。辦學目標:把學校辦成為德育特色彰顯、教學過程扎實、學生學有所長、文化氛圍濃郁的現(xiàn)代化學校。辦學思路:規(guī)范、自主、和諧發(fā)展。
第七條 學生培養(yǎng)目標:身心健康、舉止文明、特長彰顯。教師發(fā)展目標:師德高尚、理念先進、業(yè)務精湛
第八條 校風“求實、開拓”;學風“勤奮、進取”;教風“嚴謹、奉獻”。
第九條 學校按照依法治校、規(guī)范辦學、自主發(fā)展的要求,定期制訂三或五年發(fā)展規(guī)劃,并形成和健全自評機制,促進學?沙掷m(xù)發(fā)展。
第三章 學校治理結構與運行機制
第十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主持學校全面工作,中國共產黨學校支部委員會發(fā)揮政治核心作用,教職工通過教職工大會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學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學校。副校長對校長負責,協(xié)助校長分管學校教育教學、行政等具體工作。
第十一條 校長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一)組織起草學校章程、發(fā)展規(guī)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二)組織制定規(guī)章制度、工作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檢查和評價;
(三)執(zhí)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決定和指示;
(四)領導學校各職能部門及常設機構,完善崗位設置,維護學校秩序;
(五)負責學校日常事務管理,主持校務會議審議重大事項并作出決策;
(六)負責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大力推進素質教育;
(七)負責教職工隊伍建設,促進教職工全面發(fā)展;
(八)負責學校財務、基建及重要設施設備購置的審批;
(九)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十)組織協(xié)調學校與政府、社區(qū)、家庭等方面的關系,為學校創(chuàng)造良好的育人環(huán)境。
第十二條 學校依靠中國共產黨學校支部委員會,充分發(fā)揮工會、共青團、少先隊、民主黨派等組織的作用。
中國共產黨學校支部委員會領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保證、監(jiān)督教育方針的全面貫徹執(zhí)行。學校共青團、少先隊組織開展適合青少年學生特點的活動,在推進素質教育中發(fā)揮積極作用。
第十三條 學校建立以教師為主體的教職工大會制度,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進行民主監(jiān)督。
教職工大會行使審議建議權、審議通過權和評議監(jiān)督權。凡與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福利和校內分配實施方案以及有關教職工聘任、考核、獎懲的辦法,須經教職工大會審議通過。全教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
學校工會作為教職工大會的工作機構,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監(jiān)督的落實,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四條 學校設置校務辦公室、教導處、政教處、總務處、團隊和科研室等職能部門,分別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能。
各職能部門及常設機構各司其職,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確保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第十五條 學校建立校務委員會,負責審議學校章程、發(fā)展規(guī)劃和其他重大規(guī)章制度、人事與財務方案等校內重大事項;建立學術委員會,在學校教育科研的規(guī)劃制定、項目策劃與督導、成果評定以及教師隊伍建設等方面發(fā)揮咨詢、評議作用;建立家長委員會,增進家校溝通,保障學生家長參與學校管理、教育教學等工作。
第十六條 學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項決策制度。學校重大事項應在黨政主要負責人醞釀提議、充分調研與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由校長召集并主持校務會議審議,經集體討論,由校長作出決定并組織實施。中國共產黨學校支部委員會發(fā)揮監(jiān)督保障作用。
凡屬教職工大會職權范圍的事項,應提交教職工大會審議。
第十七條 學校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學校實行校務公開、黨務公開,切實保障教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同時向社會公開學校相關信息,以適當方式為學生及其家長了解學生的學業(yè)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便利,接受社會、家長的監(jiān)督。
第十八條 學校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學校建立檔案室,加強檔案資料的建設和管理。各職能部門做好各類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
第十九條 學校建立健全校內權益救濟制度,保障學生和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學校建立健全校內申訴制度。分別成立校內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和校內教師申訴處理委員會,明確受理學生和教師申訴的部門和程序。
學校建立健全爭議調解機制。通過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就教職工與學校的勞動(人事)爭議進行調解;通過人民調解委員會,就學生、教職工、學校間的民事糾紛進行調解。
第二十條 學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園制度,制定校園安全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安全教育,組織安全演練,加強校舍、交通、消防、飲食衛(wèi)生、健康、周邊環(huán)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學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發(fā)生。
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投保學生意外傷害校方責任險。鼓勵學生自愿參加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發(fā)生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并依法進行善后處理。
第二十一條 學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記管理和審計等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接受社會、家長的監(jiān)督,聽取社會各界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四章 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二條 學校建立健全年級組、教研組、備課組等教育教學基層管理機制。
年級組長負責本年級的德育、教學工作,統(tǒng)籌教師分工與管理、年級教育活動、學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組長負責領導、組織教師進行集體教學研究。教研組定期開展教學研究活動,按學校安排參加各種培訓和學術活動,貫徹落實教學計劃,完成各項教學任務。
備課組長負責組織本組教師進行集體備課和教學研究活動,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二十三條 學校以體驗式教育為突破口,實行“過程育人”的德育管理。
學校堅持全員德育原則,校長負責,教職工參與,實行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貫徹“生活即教育,教育即為了更好生活”宗旨,構建德育目標體系,健全德育管理機制,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的育人網絡,優(yōu)化德育活動過程。構建分層遞進式學校德育目標、內容體系。
學校加強以樹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理念為目標的公民意識教育,積極引導學生理解并正確地行使權利,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并尊重他人權利,履行相應義務,實施志愿者工程,增強社會責任感。
德育體驗教育:德育的本質是實踐體驗的,學校以“責任體驗教育”、“學雷鋒,做文明人”、“走進自然,關注生存”、“安全教育”等主題開展校內德育教育系列活動,同時積極推進學生活動進社區(qū)和社區(qū)活動進校園,落實校外科普實訓基地項目,激發(fā)學生興趣,培養(yǎng)學生“做自己喜歡的事”意識和習慣養(yǎng)成,以此加強學生基礎道德、公民主體意識建設。
學生志愿者工程:探索實施志愿者工程內涵建設,開設志愿者校本課程培訓,建立志愿者活動卡,開展“陽光志愿者行動”。要求班班參與,人人經歷。每位學生在四年學習期間完成一定時數(shù)的志愿者服務實踐活動。不斷推進“‘夢想’與‘志愿者’”項目實施,通過實現(xiàn)“夢想”的實踐體驗培養(yǎng)學生目標意識、團隊合作能力等。
第二十四條 以班級(中隊)為基本建設單位,完善團隊組織建設,形成明確的工作制度和崗位職責。注重學生在班隊管理體系中的主體地位,開發(fā)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潛能,加強對學生、學生干部的三級“執(zhí)勤”培訓,做到目的、計劃、評價、激勵并行,不斷提高學生自主管理的水平。實行班級“一人一崗”,實現(xiàn)自己的事自己做,集體的事大家一起做習慣養(yǎng)成。突出學校學生自主教育特色。
第二十五條 通過自主社團活動,引導學生通過制定社團發(fā)展目標、現(xiàn)狀分析、制定對策、組織實施、評價總結等進行自我管理。
提倡中高年級“人人參與社團”。依靠社區(qū)、家長和其他社會資源,積極創(chuàng)設社會實踐類、文化藝術類、體育文化類和綜合類等學生自主社團,鼓勵學生參與社會綜合實踐活動,走出校園,走向家庭、社會、大自然。
學校定期、不定期地開展自主社團活動展示,展示社團活動風采和學生個人成果,開展明星社團、魅力社團、潛力社團等活動,健全自主社團評價機制,推進自主社團的可持續(xù)發(fā)展。
第二十六條 學校貫徹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三級管理體制,認真執(zhí)行國家和地方課程計劃,積極開發(fā)校本課程。確保開齊課程,開足課時。
學校結合實際制定校學年課程計劃,凸顯志愿者培訓課、作業(yè)課、閱讀課、體鍛選修課、攝影課特色,形成學校特色課程體系。
學校充分發(fā)揮學科課程和綜合實踐活動課的整體功能,尊重人的成長規(guī)律和教育規(guī)律,對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和勞動技術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學有所長。
第二十七條 教學管理工作由校長室統(tǒng)一領導。學校建立由校長室、教導處、科研室、教研組、備課組組成的教學管理網絡。在校長室的`領導下,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共同管理。
教導處是學校教學工作職能部門。嚴格執(zhí)行學校課程計劃,通過基本教學環(huán)節(jié)的全程管理,完成各項教學和教研任務。加強教研組、備課組建設,充分發(fā)揮教研組功能。組織考試,做好教學質量的分析工作,并提出改進措施。加強對各專用教室的規(guī)范管理,提高教學設施,尤其是現(xiàn)代化設施的合理使用。做好全校師生的教科書、教學參考書、簿本的征訂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推廣普通話和規(guī)范漢字為基本的教育教學用語用字。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適當年級的部分課程試用雙語教學。
第二十八條 學校嚴格執(zhí)行有關學校課堂管理制度,保障師生教、學權益。圍繞新課程和新課改,定期開展主題性的教學研究活動,聚焦課堂教學,優(yōu)化課堂教學,改變學生學習方式,提高教學質量。定期組織學科教師的公開教學活動及評比活動等,提高教師的課堂教學水平。不定期召開師生座談會,聽取師生對學校教學工作的意見,及時具體地解決教學中出現(xiàn)的問題。
第二十九條 學校嚴格執(zhí)行有關學校體育、衛(wèi)生工作的法規(guī)規(guī)章,通過日常體育活動以及各類體育競賽活動增強學生體質,開展健康教育,培養(yǎng)學生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健身習慣與基本的運動技能。
學校通過體育課、課外活動等保證學生每天一小時體育活動時間,每年舉辦一次體育運動會。分年級逐步在全校推廣實施“大體育活動課”,有計劃地教導學生學會兩項體鍛、健身、運動技能,開展體育常識的普及性教育,讓每一個學生都能學會欣賞體育。組織開展好體育課外活動,利用“體教結合”機制辦好各類比賽。
學校建立衛(wèi)生室,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定期體檢,預防傳染病、常見病及食物中毒。學校完善衛(wèi)生工作制度,不斷改善環(huán)境衛(wèi)生條件,督促并指導學校食堂食品衛(wèi)生和校園環(huán)境衛(wèi)生安全、整潔。學校加強健康教育午會課教育,降低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的發(fā)生率和提高學生衛(wèi)生保健習慣和意識。學校室內外區(qū)域禁止吸煙。
第三十條 學校建立心理輔導室,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檔案,配備專(兼)職教師開展工作。
成立以學校分管領導負責,政教主任、團隊干部、年級組長及心理健康教育老師、班主任等參與的學生心理支持服務小組。
第三十一條 學校開設“二周二節(jié)”,豐富學校藝術、科技教育!岸堋保鹤x書周,在全校開展閱讀競賽、交流、展示活動,營造大閱讀氛圍,創(chuàng)設大閱讀環(huán)境;社會實踐周,開展學軍、學工、戶外考察等活動!岸(jié)”:科技藝術節(jié),圍繞本校動漫、合唱、攝影、模型等特色,開展校內、校際相關活動;體育節(jié),圍繞本校田徑、足球傳統(tǒng)體育特色項目,開展相關活動,增強學生體質,體現(xiàn)大體育思想。
第三十二條 學校加強實驗室、圖書館、信息中心等教學場所的建設,滿足教育、教學、對外宣傳和管理的需要。努力構建數(shù)字化校園,滿足師生自主發(fā)展的要求。
第三十三條 學校營造民主、自由、科學的研究氛圍,構建對話、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勵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學校鼓勵教師著書立說。
學校科研室在校長室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主課題的開題、實施和結題,負責學校其他課題的組織、指導、管理和推廣。完善校本研修機制,按要求制定校本研修計劃并落實相關活動。
第五章 學生
第三十四條 學校實施初中階段的義務教育,按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招收學校服務區(qū)內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實行秋季始業(yè)。不屬學校服務區(qū)內的新生,按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入學手續(xù)。
第三十五條 學生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與學校組織的各種教育教學活動,使用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二)參與學校、班級管理,評議學校工作和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獲得獎學金、助學金;
(四)在品行和學業(yè)成績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guī)定的學業(yè)后獲得相應的學業(yè)證書;
(五)對學校給予的處分或處理有異議,對學校、教職工侵犯其受教育權、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出申訴或提起訴訟;
(六)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第三十六條 學生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guī),遵守《中小學生守則》,遵守學校章程及規(guī)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學生行為規(guī)范要求;
(二)尊師愛校,團結同學,參加集體活動,促進身心健康,養(yǎng)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學習,完成規(guī)定的學習任務;
(四)承擔在學生自治活動中當選職務的相應職責;
(五)愛護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六)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十七條 學校按照市、區(qū)有關學生學籍管理的規(guī)定實行學籍管理,健全學籍檔案,嚴格轉學、休學、復學等手續(xù)程序。
學校對修完修學年限內規(guī)定課程且綜合素質、學科學習業(yè)績合格的學生,準予畢業(yè)。
第三十八條 學校建立學生成長檔案,對學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定,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每學期評價結果記入學生成長手冊。
第三十九條 學校對德智體美諸方面均表現(xiàn)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績或進步顯著的學生,予以表彰和獎勵,并記入學生成長手冊。
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guī)的學生予以批評教育,并可對情節(jié)嚴重者給予相應處分。
第四十條 學校根據有關規(guī)定,對學生提供必要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午餐。
第四十一條 學校根據有關規(guī)定,對符合入學條件而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通過助學金等形式提供資助。
第四十二條 學校建立團隊組織,保障學生自主管理和學生合法權益。學生干部一般通過民主選舉產生。
學校支持學生自治,鼓勵學生參與校園民主管理,通過選舉、演講、辯論等方式在校園內學習民主生活方式,培養(yǎng)現(xiàn)代公民素養(yǎng)與健康人格。
第四十三條 學校建立健全學生評教、評校制度,支持學生參與班級和學校的民主管理與監(jiān)督。
第四十四條 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的合法權益,學校及教職工應當做到:
(一)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充分發(fā)展。不得歧視學生。
(二)尊重學生人格。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嚴禁用諷刺、威嚇等方式給學生心理造成傷害。
(三)尊重學生隱私。保護學生個人信息,未經學生及其監(jiān)護人同意,不得隨意使用、披露學生個人隱私。
(四)不得非法收繳學生財物。為保護學生安全、保障校園秩序,可以對學生違紀的相關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處理,但應及時與監(jiān)護人聯(lián)系。
(五)不得隨意處分學生。處分學生應當依據法律法規(guī)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學生學籍管理的規(guī)定,聽取學生及其監(jiān)護人的意見,并舉行聽證。
第六章 教職工
第四十五條 學校執(zhí)行國家教師資格制度、公開招聘制度和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評聘制度,依法實行學校用人制度。
學校根據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數(shù)額、崗位數(shù)和崗位任職條件及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相關規(guī)定聘用教職工,公開招聘,競爭上崗,對聘用人員實行崗位管理和績效工資制度。
第四十六條 教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權利;
(二)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從事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的權利;
(三)參加教育教學科研、學術交流的權利;
(四)學校保護教職工的一切合法權益,保障教職工享有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待遇。
(五)指導學生學習和發(fā)展,評定學生品行和學業(yè)成績。
(六)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帶薪休假;
(七)通過教職工大會或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管理,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學校重大事項有知情權;對不公正待遇或處分有申訴權;
(八)有權使用學校設施設備、圖書音像資料及其他教育教學用品;
(九)有權參加市區(qū)校級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十)學校定期對教職工進行工作考核,對在教育教學、培養(yǎng)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的教師,以及在學校各項工作中表現(xiàn)突出的教職工予以表彰、獎勵。對違反學校規(guī)章制度,造成不良影響或不良后果的教職工予以批評教育或處理。
(十一)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十二)教職工如有認為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或對所受處理或處分不服的,可按規(guī)定享有申訴權。
(十三)學校依法維護退休教職工的合法權益,退休教職工的管理由學校退管會具體負責。
第四十七條 教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教師必須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義務。
(二)教職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遵守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自覺維護學校的榮譽和利益,遵守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
(三)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執(zhí)行學校工作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和崗位職責,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四)教師要做到:愛生敬業(yè),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崇尚科學。講政治、講學習、講正氣;
(五)教師應嚴格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工作規(guī)范;
(六)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識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七)弘揚愛心與責任感,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等方面的全面發(fā)展;
(八)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利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xiàn)象;
(九)踐行以生為本理念,終身學習,與時俱進,不斷提升育人水平。
第四十八條 其他職工按照合同履行崗位職責,學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權益。
第四十九條 學校制定教師專業(yè)發(fā)展、師訓計劃,鼓勵和支持教師參與學術研究、考察交流和進修培訓,促進教師專業(yè)成長。
第五十條 學校保證教職工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逐步改善教職工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幫助解決教職工遇到的實際困難。
第五十一條 學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選配、培訓、考核、評優(yōu)等制度,切實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提升敬業(yè)精神、教育理念和業(yè)務能力。
教師應當遵照《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guī)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享受相應待遇與權利。
第五十二條 學校建立教職工業(yè)務檔案,每年對教職工的職業(yè)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態(tài)度和工作績效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續(xù)聘、轉崗、解聘、晉升工資、實施獎懲等的依據。
學校將師德表現(xiàn)作為教師考核、職務評聘、進修深造和評優(yōu)評先等的首要內容。
第五十三條 學校對在教育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方面表現(xiàn)優(yōu)異、業(yè)績突出者予以表彰和獎勵。
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guī)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誤和不良影響的教職工,視情節(jié)輕重,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批評教育和懲處。
第七章 學校資產
第五十四條 學校開辦資金為人民幣柒佰捌拾肆萬元。學校為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具體經費來源為財政補助收入。
第五十五條 學校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學校對侵占校舍、場地、設施等的行為和侵犯學校名稱權及無形資產的行為,應積極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依法追究侵權者的責任。
對學校財物造成損壞的應當依法賠償。
第五十六條 學校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建立賬目,落實專人管理,定期清點,及時做好變更、增減手續(xù)。
學校向教職工和學生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有計劃地進行學;窘ㄔO和維護修繕工作,并及時檢查、維修,消除安全隱患。
學校加強對體育館、圖書館、實驗室、計算機房等專業(yè)設施的管理,充分發(fā)揮教學設施、儀器設備、體育器材、圖書音像資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設備設施的閑置和浪費。
第五十七條 學校如遇因政府規(guī)劃調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遷址、合并、分立或終止時,應當及時制訂保護學校資產安全的方案,并依法進行資產清算。
第五十八條 學校嚴格執(zhí)行xx區(qū)教育局財務中心管理制度,學校財務活動在校長領導下開展,實行民主管理和財務公開。
第五十九條 學校嚴格執(zhí)行收費政策,規(guī)范收費行為,按照有關部門確定的項目和標準收費。各項收入按照有關規(guī)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六十條 學校依法接受社會各界的捐贈,建立健全受贈財產的使用制度,加強對受贈財產的管理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
第八章 學校與家庭、社會
第六十一條 學校主動與社會、家庭聯(lián)系溝通,加強學校、家庭、社會密切配合的育人體系建設,形成教育合力。
學校根據教育教學需要,聘請兼職教師和校外學生輔導員。
學校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區(qū)等各類教育基地,定期組織開展校外教育活動。
第六十二條 學校遵循民主、公開、自愿的原則,組織家長選舉成立家長委員會。
家長委員會在學校的指導下履行參與學校管理、參與教育工作、溝通學校與家庭等職責,做好德育、保障學生安全健康、推動減輕學生課業(yè)負擔、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
學校建立與家長委員的聯(lián)席會議制度,通報學校發(fā)展規(guī)劃及其進展、教育教學工作情況,聽取家長委員會的意見和建議,取得支持和幫助。
第六十三條 學校依靠家長委員會辦好家長學校,制定教學計劃,定期開展活動,加強對家庭教育的指導。
學校建立教師與家長的日常聯(lián)系機制。教師特別是班主任應密切聯(lián)系家長,做好家庭訪問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第六十四條 學校通過加強內部建設,樹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應區(qū)域內發(fā)揮積極作用,服務于學習型城市建設。
學校配合社區(qū)開放校內文化設施和體育場地。
學校依托社區(qū),開發(fā)社區(qū)教育資源,開展社會實踐活動,為學生創(chuàng)造服務社區(qū)和實踐體驗的機會。
第六十五條 學校依靠江灣街道辦事處、社區(qū)、派出所共同開展校園及周邊地區(qū)的綜合治理工作,加強對行為偏差學生的教育,建設平安文明校園。
第六十六條 學校建立校友會組織,發(fā)揮校友的宣傳、橋梁、教育、助學、咨詢等作用,促進學校發(fā)展。
第六十七條 學校開展校際互動合作,不斷擴大對外交流,拓展教育視野,提升辦學水平。
第九章 附則
第六十八條 學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統(tǒng)領下的學校規(guī)章制度體系。規(guī)章制度的立、改、廢均依照民主程序進行。
第六十九條 本章程經學校全體教職工大會審議通過,xx市xx區(qū)教育局核準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法律法規(guī)及上級規(guī)范性文件政策執(zhí)行。如有抵觸處,以法律法規(guī)及上級規(guī)范性文件為準。
第七十一條 本章程的修改需由校務委員會或1/3以上教職工大會成員提議方可進行,經教職工大會審議通過,報xx市xx區(qū)教育局核準后生效。
第七十二條 本章程由校務委員會負責解釋。
初級中學章程 2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學校管理,實施依法治校,維護學校、教師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促進學校持續(xù)、穩(wěn)定、健康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舉辦學校名稱:州泰市z實驗中學
學校地址:z省州泰市z北路298號
第三條 州泰市z實驗中學為全民所有制普通高中,學制三年,是法人實體,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條 學校的辦學宗旨: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先進的辦學理念,高素質的教育隊伍,科學規(guī)范的管理,優(yōu)質的教育服務,為社會培養(yǎng)更多的人才,滿足州泰人民對優(yōu)質教育的需求。
學校的辦學理念:成功教育
學校的校風:勤奮、求實、團結、守紀
學校的教風:敬業(yè)、愛生、嚴謹、創(chuàng)新
學校的學風:刻苦、善思、踏實、進取
第五條 本章程是本校師生員工進行教育、教學、學習、工作和行為的依據,本校師生員工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
第一章 行政管理
第一節(jié) 校長
第六條:學校校長由州泰市教育局任命。
第七條:學校校長全面負責學校行政工作。
第八條:校長的職責:
。ㄒ唬﹫F結全體教職工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執(zhí)行上級黨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決議,完成上級下達的教育、教學和其他各項任務。
。ǘ┲朴唽W校工作計劃,全面規(guī)劃,統(tǒng)一安排學校工作,定期檢查,總結工作,向上級及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教職工報告學校工作。
。ㄈ┤鎴(zhí)行學校教學計劃、領導和組織教育工作。
。ㄋ模┲鸩礁纳妻k學條件,努力提高教職工福利待遇。
第九條:校長的權力:
(一)決策權:在廣泛聽取多方意見的基礎上,對學校行政管理和教學方面的重大問題有決定權。
。ǘ┤耸聶啵簭膶W校的需要和實際出發(fā),聘用干部、教職工,安排和調整干部、教職工的工作。
(三)獎懲權:校長對在教育、教學和其他工作中成績優(yōu)秀的干部、教職工進行獎勵,對在工作中犯有嚴重錯誤或在工作中出一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職工按分管權限進行處罰或提出處罰意見。
第十條:副校長由校長提名或征求校長意見,由州泰市教育局考察后任命。副校長對校長負責,協(xié)助校長分管具體方面的'工作。
第二節(jié) 學校職能部門
第十一條:學校設辦公室、教務處、教研處、政教處、總務處等職能部門。
辦公室負責學校行政管理的綜合協(xié)調工作,教務處具體負責學校教學科研工作;教研處負責學校教科研工作,政教處具體負責學校教育工作;總務處具體負責學?倓蘸笄诠ぷ鳌
第三節(jié) 校長辦公會議和行政辦公會議
第十二條:校長辦公會議主要研究貫徹執(zhí)行黨的教育方針,落實上級部門布置的各項工作,研究審議學校規(guī)劃、人事、經濟、檔案、福利、教師晉級、教育教學等工作。
學校行政辦公會議是學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機構。主要工作內容是貫徹執(zhí)行學校工作意見,處理重大問題。
行政辦公會議由校長或副校長主持,成員為學校中層以上干部。
第四節(jié) 教育、教學管理
第十三條:貫徹中小學德育大綱,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通過學科教學、班團活動、勞動與社會實踐等形式向學生進行鄧小平理論、愛國主義、集體主義、道德、勞動、民主法制、紀律教育和學校優(yōu)良傳統(tǒng)教育。加強對學生常規(guī)管理。學校政教處擔負德育工作的責任。
第十四條:學校按國家和省教育廳制訂的教學大綱、教學計劃和教材的要求實施教學。
第十五條:學校堅持以教學為中心,推進素質教育,開展教育、教學研究,更新教育觀念,改進課堂教學方法,逐步采用現(xiàn)代化教學手段,努力提高教學質量。
第十六條:學校教育、教學堅持面向全體,因材施教,全面發(fā)展,學有特長,使學生在知識、興趣、體魄、心理等方面均達到較高水準。
第十七條:按學科設立教學研究組,作為教師集體進行教學研究的組織。設教研組長一名,由校長室會同教務處、教研處在優(yōu)秀教師中挑選后聘任。教研組長組織本組教師落實教學計劃,完成各項教學任務,積極開展教研活動。
第十八條:學校設立年級組,設年級組長一名,由校長室會同政教處在優(yōu)秀教師中挑選后聘任。積極開展年級組各項活動,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第十九條:學校以班級為教育教學的基本單位,班主任擔負班集體的組織、教育、指導、管理的責任,并擔負協(xié)調班級各學科教學和溝通學校與家庭、社會之間聯(lián)系的責任。
第二十條:學校執(zhí)行州泰市教育局指示精神,抓好備課、上課、作業(yè)批改、輔導、考核等過程管理,經常檢查教學質量。
第二十一條:執(zhí)行國家和江蘇省、州泰市考試制度,組織期中、期末教學質量檢查和考試,并按上級教育部門規(guī)定,組織好學生參加學業(yè)水平測試和高考。
第五節(jié) 總務管理
第二十二條:學校堅持總務工作為教學服務,為教育科研服務,為師生生活服務的原則,堅持講求實效的原則。
第二十三條:學校經費來源為政府的財政撥款。學校按上級教育、物價、財政部門確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向學生收費。
第二十四條:堅持艱苦奮斗、勤儉辦學的原則,合理使用資金,搞好經費預、決算,堅持保證重點,照顧一般,嚴格把關的原則,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第二十五條:嚴格遵守國家財經制度和財經紀律,并接受職能部門和主管部門的審查和監(jiān)督。
第二十六條:總務部門制訂計劃,合理進行校園設施的維護管理。加強校產管理。加強對學校衛(wèi)生工作的指導和檢查。
第二章 民主管理和監(jiān)督
第二十七條:學校黨組織對學校實行政治領導,發(fā)揮監(jiān)督和戰(zhàn)斗堡壘作用。參與學校發(fā)展規(guī)劃,工作計劃,改革方案,人事安排等重大問題的決策,黨組織領導教代會、民主黨派、群團工作。
第二十八條:學校實行校務公開。校務公開的內容為:辦學方向;教育教學改革方案;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規(guī)范;收費項目及金額;財務收支情況;涉及教職工權益的重要事項及熱點問題。
第二十九條:建立評議、考核干部制度。每年通過教代會或召開座談會采用無記名測評方式評議干部。
第三十條:教職工代表大會按照有關法律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徸h學校工作報告、改革方案、財政預決算、重要規(guī)章制度,并作出相應決議。
。ǘ┯懻摻搪毠お剳娃k法、獎金分配及集體福利實施方案。
。ㄈ⿲W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ㄋ模﹨⑴c評議考核學校干部。
教職工代表大會,每年召開一次。在特殊情況下,教職工代表大會可以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三十一條:工會委員由工會代表選舉產生,每屆任期3年。工會委員會具體負責工會工作。
第三十二條:學校教師、職工,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有權提出意見、建議。有權向上級反映情況,行使民主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抵制、阻撓、打擊報復。
第三十三條:學校接受政府和上級教育部門的督導、評估、檢查、審計、監(jiān)督,接受社會、家長的輿論監(jiān)督、聽取意見、自覺規(guī)范管理行為。
第三章 教師、職工
第三十四條:學校教師、職工必須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yè)道德、維護學校的榮譽和利益,遵守學校的章程和規(guī)章制度,學校必須依法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學校尊重教師、尊重知識、尊重人才。教師享有《教師法》規(guī)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
第三十五條:學校教師以"熱愛教育、精通業(yè)務、勇于創(chuàng)新、師德高尚、教書育人"為努力方向。
第三十六條:學校實行全員聘用合同制,教師、職員、職工必須履行聘約,努力完成教育、教學、服務任務。
第三十七條:學校執(zhí)行國家教師資格制度和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聘任制度。
第三十八條:學校鼓勵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鼓勵教師參加進修或培訓。
第三十九條:學校編制內人員實行上級規(guī)定的工資制度,獎金實行考核獎勵制,編制外人員實行臨時工資制。
第四十條:學校每學期對教師、職工進行政治業(yè)務水平、工作態(tài)度、工作成績進行客觀、公正、準確的考核,考核結果與獎金、聘用掛鉤。
第四十一條:學校教師、職工在教育、教學、科研、學校建設、服務等方面成績突出,由學校給予表彰并可按程序報請上級有關部門給予表彰獎勵。
第四十二條:學校對違反《章程》和法律、法規(guī)、學校規(guī)章制度的教職工予以教育、批評和處罰,對造成嚴重后果的教職工予以緩聘、轉崗或辭退。教師、職工認為合法權益受到學校侵犯可以向上級提出申斥。
第四十三條:學校依法維護離退休教師、職工的合法權益。由學校工會具體負責離退休教職工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 學生
第四十四條:凡按有關規(guī)定被本校錄取或轉入本校學習的學生即取得本校學籍,學校按上級教育部門頒布的規(guī)定管理學生學籍。
第四十五條:學生享有法律規(guī)定的受教育的權利。學生必須履行法律規(guī)定的義務,必須遵守黨校章程和規(guī)章制度,認真執(zhí)行《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
第四十六條:學生以"文明禮貌、勤奮好學、遵紀守法、體魄健壯、心理健康"為努力目標。
第四十七條:學校共青團受學校黨組織領導,是學校教育中對學生進行教育、引導、服務的重要力量,團組織要認真搞好自身建設,配合學校黨政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在推進素質教育中發(fā)揮積極作用。
第四十八條:學校對優(yōu)秀學生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四十九條:學校對違反《中小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和學校規(guī)章制度的學生給予教育、批評和處罰。
第五章 附則
第五十條:本章程修訂須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并報州泰市教育局批準。
第五十一條:學校根據本章程,制訂各項規(guī)章制度。原訂規(guī)章制度與本章程有抵觸的,應予以修訂。
第五十二條: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一律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為準。
第五十三條:本章程解釋權屬州泰市田家炳實驗中學。
第五十四條:本章程自批準之日起施行。
初級中學章程 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的需要,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積極推進素質教育和教育現(xiàn)代化工程,加快培養(yǎng)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素質人才,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學校持續(xù)、穩(wěn)定、健康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以“放眼世界,鑄社會棟梁之魂;面向未來,奠終身發(fā)展之基”為理念,以辦好“高質量、有特色、現(xiàn)代化”的國家級示范高中為目標,堅持在改革中求發(fā)展,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一代新人。
第三條 江蘇省澤震中學是公立全日制高級中學。
第四條 學校應注重發(fā)揮在學校管理、教育教學方面的實驗、示范和輻射作用。
第五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黨組織保證監(jiān)督和教職工民主管理三位一體的管理體制。
第六條 學校校訓為“誠樸”,校風為“樸實、求是”,教風為“嚴謹、創(chuàng)新”,學風為“勤奮、致遠”。
第七條 學校建校紀念日為3月1日。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一節(jié) 校長
第八條 學校校長應具備國家規(guī)定的任職資格,校長由市委、市政府任命。
第九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全面負責學校行政工作。
第十條 校長的職責: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執(zhí)行教育主管部門和其他上級部門有關決定、法規(guī)。
2、主持制定學校發(fā)展規(guī)劃、學期工作計劃,定期向教師或教代會報告工作,聽取意見,不斷加強、完善學校管理工作。
3、領導和組織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教育科研工作、體育、衛(wèi)生、總務等工作,并指導學校所屬部門制定計劃、措施,提高工作效率。
4、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忠于職守,著力加強學校干部隊伍建設,動員全體師生建設樸實求是的校風、嚴謹創(chuàng)新的教風和勤奮致遠的學風。
5、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努力提高教職工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質,提高教學工作能力,掌握適應現(xiàn)代化教育的教學手段,確立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心,真正做到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
6、貫徹勤儉辦學、艱苦創(chuàng)業(yè)的方針,努力創(chuàng)收節(jié)支,合理使用經費,嚴格財經紀律和收費行為,想方設法改善辦學條件,大力推進教育現(xiàn)代化工程。
7、認真組織全校師生政治理論、文化業(yè)務學習,倡導良好的蓬勃向上的學習氛圍,培養(yǎng)終身學習的習慣。
8、加強與社會各界的聯(lián)系,爭取社會的支持,努力提高辦學效益,努力構建家庭、社區(qū)和學校的教育網絡,利用社區(qū)的教育資源,發(fā)揮社區(qū)教育的作用。
9、自覺加強政治理論學習、現(xiàn)代教育技術和管理理論的學習,不斷提高政治素質和管理能力,廉潔自律,勤政為教。
10、在不斷改善辦學條件的'同時,積極、主動地不斷提高教職工待遇,盡力解決教師在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第十一條 校長的權力:
1、決策權。在廣泛聽取多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對學校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方面等重大問題有決定權。
2、人事權。從學校的需要和實際出發(fā),按照上級組織人事部門法規(guī)、程序聘用干部、教職工,安排和調整干部、教職工的工作。
3、獎懲權。校長對在教育、教學和其他工作中成績優(yōu)秀的干部、教職工進行物質或精神獎勵;對在工作中犯有嚴重錯誤或在工作中出現(xiàn)重大失誤的干部、教職工按分管權限進行處罰或提出處罰意見。
4、財經權。在服從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規(guī)劃和管理的前提下,決定學校內部布局、基建,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范圍內,籌集、管理和使用學校行政經費和預算外經費。
第十二條 副校長或由校長提名,或征求校長意見,或由教育局推薦后,經組織部門考察,由組織部門、市政府任命。副校長對校長負責,協(xié)助校長分管具體方面的工作。
第二節(jié) 學校職能部門
第十三條 按學校管理需要,學校設辦公室、教務處、德育處、教科處、總務處等職能部門。
辦公室具體負責學校行政協(xié)調和學校內務管理工作,教務處具體負責學校教學工作,德育處具體負責學校德育工作,教科處具體負責學校教育、教學、管理等方面的科學研究工作,總務處具體負責學?倓蘸笄诠ぷ鳌
職能部門設主任1人,副主任1-3人。職能部門正、副職干部通過競聘、學校黨組織考察,校長聘任,報教育局備案。
第三節(jié) 行政辦公會議
第十四條 學校行政辦公會議是學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機構,主要工作內容為貫徹執(zhí)行學校工作意見。
行政辦公會議由校長主持或由校長指定的副校長主持,成員為校級黨政領導和行政職能部門、工會和團委負責人。
第四節(jié) 校長辦公會議
第十五條 校長辦公會議是學校管理的領導機構。主要工作內容為提出學校工作意見,對重大工作、問題作出決策,部署、安排學校教育、教學及管理工作。
校長辦公會議由校長主持,由校長、書記、副校長、校級和副校級干部參加,必要時安排有關處室主要負責人參加。
第三章 教師、職員和工人
第一節(jié) 教師、職員和工人
第十六條 學校教師、職員和工人必須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yè)道德,維護學校的榮譽和利益,遵守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學校必須依法維護、保障教師、職員和工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七條 學校教師是辦好學校的主體力量,學校必須尊重教師、尊重知識、尊重人才。
學校教師享有《教師法》規(guī)定的權利,必須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
第十八條 學校教師以“熱愛教育、師德高尚、勇于創(chuàng)新、刻苦鉆研、精通業(yè)務、教書育人”為努力方向。
第十九條 學校按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求實行全員聘任制,教師、職員、工人必須履行聘約,執(zhí)行學校的教育教學和各項工作計劃,完成教育教學和各項工作任務。
第二十條 學校執(zhí)行國家教師資格制度和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聘任制度。
第二十一條 學校鼓勵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鼓勵和支持教師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和參加進修或其他方式的培訓。
第二十二條 學校保障教師、職員、工人享有國家法律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待遇,不斷改善教師、職員、工人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
第二十三條 學校每年對教師、職員和工人的業(yè)務水平、工作態(tài)度和工作成績進行客觀、公正、準確的考核。
第二十四條 學校對在教育教學、培養(yǎng)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和學校建設等方面成績優(yōu)秀的教師、職員和工人,予以表彰、獎勵。對有突出貢獻的教師、職員和工人,可按程序報請上級有關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
學校對違反學!墩鲁獭泛鸵(guī)章制度、在工作中產生錯誤的教師、職員和工人予以教育、批評和處罰。
教師、職員和工人認為合法權益受到學校侵犯或對所受處罰不服的,按有關教育行政法規(guī)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
第二十五條 學校依法維護離退休教職工合法權益,由學校辦公室、工會具體負責離退休教職工的管理工作。
第二節(jié) 民主管理
第二十六條 教職工代表會議是學校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的機構。主要是對學校管理、學校工作提出建議,對關系學校發(fā)展和教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進行審議。
教職工代表會議每年舉行一至二次。
第二十七條 學校實行校務公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對有關學校發(fā)展、招生、收費、評先、職務評聘、入黨、轉正等問題,通過多種形式公開辦事過程,公開辦事結果。
第四章 學生與家長
第二十八條 凡按有關規(guī)定被本校錄取或轉入本校學習的學生即取得本校學籍。學校按國家教育部頒發(fā)的規(guī)定管理學生學籍。
第二十九條 學生享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權利,履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受教育的義務。
第三十條 學生以“政治堅定、行為文明、基礎扎實、學有專長、勇于創(chuàng)造、體魄健壯”為努力方向。
第三十一條 學生有下列權利:
1、接受平等教育。如教師獎懲不公平,學生有權向學;蛏霞壗逃块T提出申訴。
2、參與學校管理,評議教師工作。
3、參與學生會工作。學生會是全校學生的群眾組織,由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一年。
4、在學習成績和操行、評語等第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guī)定學業(yè)的學生應獲得相應的學業(yè)證書。
5、享有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制度規(guī)定的其他基本權利。
第三十二條 學生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法律、法規(guī)及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
2、嚴格按照《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行事。
3、維護學校聲譽,用實際行動為學校增光添彩。
第三十三條 學生家長應積極參與學校管理,做好子女的教育工作。學校通過家長學校等方式,與家長溝通信息,提高家長對學校的信任度,幫助家長掌握優(yōu)教優(yōu)育的知識和方法,提高對子女的教育效果?赏ㄟ^家長委員會,對學校提出建議,完善學校的管理。
第五章 教育、教學管理
第三十四條 學校貫徹中小學德育大綱,切實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通過學科教學、日常行為規(guī)范教育、綜合實踐活動等形式,向學生進行馬克思主義常識教育、愛國主義教育、社會主義教育、集體主義教育、理想信念教育、道德教育、勞動教育、民主法制與紀律教育、審美教育和學校優(yōu)良傳統(tǒng)教育。
第三十五條 學校按照國家統(tǒng)一編制的課程計劃、課程標準和教材的要求實施教學。在完成必修課程教學的同時,努力開發(fā)和實施校本課程教學。
第三十六條 學校堅持以教學為中心,實施素質教育,進行教育教學改革,開展教育科學和學科教學研究,促使教師更新教育觀念,改進教學方法,采用現(xiàn)代化教學手段,提高教學質量。
第三十七條 學校教育教學必須面向全體學生,因材施教,使學生全面發(fā)展、學有特長,在思想覺悟、道德情操、審美素養(yǎng)、知識視野、興趣特長、體魄心理等方面均達到較高的水準。
第三十八條 學校按學科設立教學研究組,作為教師進行集體教學研究的組織。教研組應充分發(fā)揮學術研究職能,同時也必須注意發(fā)揮政治職能和一定的行政職能。教研組長組織本組教師有計劃地開展教學研究活動,每周一次,督促教師貫徹落實學校的課程計劃,完成學校的各項任務。教研組負責人由教務處提名,學校行政會議通過,校長聘任。教研組設組長一名,視實際需要可設副組長1-2名。
第三十九條 學校設立學術委員會,委員資格為校級領導、特級教師、吳江市以上名教師、吳江市級以上學科帶頭人及資深教師,學術委員會的任務是:在教育教學工作、教育教學改革、教育科研和培養(yǎng)青年教師等方面發(fā)揮顧問、參謀、咨詢和支持作用。
第四十條 學校以班級為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單位。班主任擔負班集體的組織者、教育者和指導者的責任,并負有協(xié)調本班級各科的教育工作和溝通學校與家庭、社區(qū)教育之間聯(lián)系的責任。
第四十一條 學校執(zhí)行教育行政部門關于教學常規(guī)的規(guī)定,抓好教學工作的“六認真”(認真?zhèn)湔n、認真上課、認真批改作業(yè)、認真輔導、認真組織考試、認真組織學科活動)管理。
第四十二條 學校執(zhí)行國家教育考試制度。組織期中和期末教學質量檢查和考試,按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規(guī)定,組織好各學科畢業(yè)考試和考查。
第四十三條 學校運用自我評價、同行評價和學生評價等方式,組織教學質量評估活動。
第六章 總務管理
第四十四條 學校堅持總務工作為教育教學服務、為教育科研服務、為師生生活服務的原則,堅持教育性原則和講求實效的原則。
第四十五條 學校經費來源以政府撥款和政府政策性收費為主,自行籌措為輔。
學校按照上級教育、物價、財政部門確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向學生收取費用。
學校依法向社會募集辦學資金并接受社會組織和個人對學校的捐款、捐物。
第四十六條 學校堅持艱苦奮斗、勤儉辦學的原則,合理使用資金,搞好經費的預算、執(zhí)行和決算。堅持統(tǒng)籌計劃、保證重點、照顧一般、嚴格把關的原則,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第四十七條 學校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嚴格遵守國家財經制度和財經紀律,并接受政府職能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和監(jiān)督。
第四十八條 學校按照上級教育部門的要求,制訂校園建設整體發(fā)展規(guī)劃,有計劃、有步驟、合理地進行基本建設和維護管理。
第四十九條 學校建立校產管理制度,加強校產管理。
第七章 獎懲與救濟
第五十條 學校對取得教育教學成果和對學校作出重大貢獻的教職工,根據《澤震中學教職工考核獎勵辦法》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五十一條 學校對違反《教師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中小學教師職員道德規(guī)范》的教職工,根據《教師法》第八章,予以處罰。如果當事人對所受處罰不服的,可以按有關規(guī)定提出申訴。
第五十二條 學校對取得優(yōu)秀成績和對學校作出重大貢獻的學生,給予表彰獎勵。
第五十三條 學校對違反《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的學生,給予教育、批評或處罰。
第五十四條 學校家長委員會設立“育英獎助學基金”,對學習成績優(yōu)秀、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給予獎勵和資助,幫其克服困難,完成學業(yè)。
第八章 附則
第五十五條 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報吳江市教育局批準后生效。
第五十六條 本章程的修訂須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報吳江市教育局批準。
第五十七條 學校依據本章程,制訂各項規(guī)章制度,原訂規(guī)章制度與本章程有抵觸的,應予修訂。
第五十八條 本章程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一律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五十九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江蘇省澤震中學。
第六十條 本章程自批準之日起施行。
初級中學章程 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清樂中學新聞社(以下簡稱新聞社)是在學校團委領導下的學生新聞機構,以采訪校園活動和《時報》為主要工作平臺。
第二條 新聞社其宗旨是配合學校的中心工作,做好學校新聞網、《時報》的稿件采寫和編輯出版工作,配合學校做好校園精神文明、校園文化建設,同時為有志于新聞、文學事業(yè)的學生提供學習、鍛煉的機會和發(fā)展的平臺。
第三條 新聞社工作以采編工作為中心,嚴格執(zhí)行各項編輯流程。
第二章 崗位及職責
第四條 新聞社設有顧問、指導老師,顧問主要是聘請學校部分黨政機關領導擔任,指導社團工作的開展,指導老師為宣傳科老師。
第五條 新聞社實行社長負責制,社長必須對宣傳科負責。新聞社設社長1名,副社長1—2名,并根據需要設立社長助理若干名。因運作需要,設記者組、制作組、攝影組三個組,每個組設一名組長。由社長考核任命。
根據《時報》的欄目設置,將從社長、副社長和組長選出4名學生編輯4名分別負責《時報》各版面的編輯工作,根據需要可設立編輯助理。
第六條 社長、副社長、組長及助理候選人名單的產生須報經指導老師及上屆負責人同意,經演講、考核和全體新聞社社員投票選舉產生,任期一年,并可連任一屆。上一任社長、副社長在離任前需提交離任書和下一任人選的建議名單,以保證順利過渡。
第七條 社長應定期報告和做工作總結。
第八條 職責分布
社長:負責新聞社全面工作,分管制作組的工作,負責評價考核各小組工作,及時與指導老師溝通,報告新聞社各項工作的進展;做好每期《《時報》》的選題、編輯、校對和出版工作和稿件的二審修改,并制定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有權提出任免社聞社干部與成員的權力。
副社長:就分管的`工作向社長報告和請示,對社長負責。就分管的工作開展進行監(jiān)督。定期向指導老師匯報工作,聽取意見和建議,改進工作中的不足,協(xié)助社長開展各項工作。組織好編前會和評稿會,切實執(zhí)行編前會和評稿會的決定。
社長助理:協(xié)助社長協(xié)調分管工作,負責收集修理一切有關新聞社的發(fā)展資料,編制社員檔案;負責新聞社的日常各種會議記錄;負責社內常規(guī)工作的安排、落實和督促;負責社內資料、設備的管理與使用監(jiān)督。
第九條 小組職能
分成記者組、攝影組和制作組。
記者組負責完成采訪任務,負責校內外重大新聞的報道工作,及時、準確報道校內外重大事件,推薦反映師生校園生活的優(yōu)秀作品,發(fā)揚日報精神,當天采訪當天交稿;完成制作組策劃的專題稿件;反饋校園最新動態(tài),撰寫深度評論,跟蹤報道,按時保質保量交稿。
攝影組負責校內外新聞報道的照片的拍攝工作,并及時處理上傳;對圖片定期整理,形成圖片庫;向全院師生征集優(yōu)秀的攝影、書法、繪畫作品,滿足新聞社工作需要。
制作組:對記者組提交的稿件,按流程對稿件進行編輯。負責稿件的分類、篩選、采用和校對等工作;滿足新聞社工作需要。利用軟件對《時報》進行排版。負責設計學校的櫥窗宣傳欄和海報等。
第三章 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本社成員享有以下權利:
1、獲得由本社頒發(fā)的工作證;
2、在團委的指導下,開展各種新聞采訪和報道工作;
3、有權接受統(tǒng)一組織的新聞知識培訓;
4、本社內部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5、申請退社的權利和自由,但退社時必須繳回所有物品與證件。
第十一條本社成員必須履行以下義務:
1、遵守本社章程,認真完成本社交辦的各項任務
2、積極參加本社組織的各項活動及會議;
3、維護本社的形象及聲譽;
4、積極為本刊提供稿件以及新聞線索。
第四章招收和培訓
第十二條 凡在學校注冊學生,思想素質過硬,熱愛新聞工作,對新聞感興趣,承認新聞社章程,有一定文字寫作功底的學生均可申請加入。
第十三條 招收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引入競爭機制,按照“人品,智慧,團隊精神”的人才標準擇優(yōu)錄用。
第十四條 具有較強的新聞業(yè)務功底和較強工作熱情的學生,經社長、副社長推薦審核,可以錄用為正式社員。
第十六條 新聞社采取嚴進寬出的辦法,凡提出退社者,需要向指導老師提出書面申請,收回證件和物品后方可離開。
第十七條 所有成員均應參加本社組織的培訓,均發(fā)統(tǒng)一制作的證件。
第十八條 培訓方式主要是以老帶新,同時邀請有豐富經驗的人員、相關方面的教師予以指導。
第十九條 到相關地區(qū)進行參觀學習。
第五章日常工作
第二十條 例會制度。各小組定期召開例會,由組長召集并主持,并實施例會考勤制度,無故缺席三次者按自動退出處理。
第二十一條 工作計劃。各小組在例會上向提交下次例會前的工作計劃,對已確定的工作內容做好部署,對隨機性采訪任務提前做好安排。
第二十二條 全體成員大會。每學年招新完畢后新聞社將召開全體成員大會。會上將進行學年工作總結、記者心得交流、表彰優(yōu)秀學生記者等。
第二十三條 組長周會。每周一晚舉行,社長、副社長、社長助理和各組長參加,由社長主持。各組長反饋成員信息、提交并通過各類報道的策劃等;每月的第二個周一為《時報》編前會,討論當月報紙版面安排。每次周會由社務部負責記錄,各組長在會上領取任務后24小時內將任務分配給成員。
第二十四條 評稿會。每月上旬舉行一次,社長、副社長、社長助理、組長和組長助理參加,由社長主持?偨Y工作經驗和采訪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指出《時報》上的勘誤,提交并評選月度優(yōu)秀稿件、優(yōu)秀圖片和優(yōu)秀版面。社務部負責記錄整理會議內容,指導老師審批后在社內發(fā)布。
第六章 工作紀律
第二十五條 新聞社成員對外統(tǒng)一以新聞社名義開展工作,組織活動均以新聞社名義開展。
第二十六條 新聞社成員必須嚴格遵守宣傳紀律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不得有以下行為:
。ㄒ唬┓稿e誤,參與或支持違法違紀活動。
。ǘ┬侣劜稍L弄虛作假,報道不實。
。ㄈ├瓗徒Y派,搞小團體。
(四)損害、抵毀新聞社形象,造成不良影響。
。ㄎ澹┮騻人原因影響工作,影響內部工作。
(六)簽到、例會、培訓、活動等未向社務部組長請假無故遲到、早退、缺席。
(七)拖拉懶散,不服從安排,延誤工作。
。ò耍┴撁鎴蟮牢唇浾埵旧米詫ν馔陡濉
。ň牛┮杂浾呙x從事與身份不符的活動。
(十)濫用、破壞辦公用品或私自挪作他用。
。ㄊ唬┥米允褂眯侣勆绲拿x向外投稿。
。ㄊ┢渌`反法律或校紀校規(guī)的行為。
第二十七條 有違新聞社章程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第二十八條 受校紀處分者,勒令退社。
第七章 采訪和交稿制度
第二十九條記者根據每周工作安排接受任務,做好充分的準備;記者自己發(fā)現(xiàn)線索,自主確定采訪;接受指導老師安排的臨時采訪任務。
第三十條 準時到達采訪現(xiàn)場,認真做好采訪記錄。
第三十一條 新聞稿必須在當天完成,最遲在晚上8:00之前以電子郵件形式發(fā)送到新聞社郵箱,并通知相關編輯。
第八章獎懲條例
第三十二條 為表彰先進,激勵后進,根據一學年(或一學期)本社成員的工作業(yè)績,評出優(yōu)秀新聞工作者、優(yōu)秀記者若干名,召開表彰大會,并給予獎勵(社內自行評定)。
第三十三條對有違紀或瀆職行為的成員實施懲罰,懲罰分批評、警告和除名三種;對被除名者將以社內文件存檔,并通知所在班級,收回證件和物品。
第三十四條符合下列條件者可評為優(yōu)秀新聞工作者:
1、履行職責認真負責,完成工作優(yōu)質高效;
2、關心集體事務,工作積極主動;
3、能為本社發(fā)展出謀劃策,對其他記者成長有較大貢獻;
4、為本社取得榮譽,如其作品獲獎,或以新聞社成員名義獲得表彰。
第三十五條符合下列條件可評為優(yōu)秀記者:
1、投稿積極,稿件質量高;
2、能優(yōu)質高效完成社內安排的采訪事宜;
3、能主動挖掘校內新聞,稿件撰寫質量高、時效性強;積極完成社內其他交付事項;
4、為本社取得榮譽,如其作品獲省市校級獎勵,或以新聞社成員名義獲得表彰。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行為者,給予批評:
1、新聞采寫遲到多次者;
2、稿件撰寫敷衍馬虎,稿件質量較差1次者;
3、交稿不按時多次者;
4、社內會議、活動遲到多次或無故缺席者;
5、不愛護新聞社物品,造成損失或故障者;
6、總共稿件不足2篇者
第三十七條有下列行為者,給予警告:
1、耽誤新聞采訪一次者;
2、未經請假缺席社內會議、活動多次者;
3、稿件撰寫敷衍馬虎多次者。
初級中學章程 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中學學生會是在學校政教處,團委直接領導下的學生組織。凡本校學生承認校學生會章程,經學生代表大會民主選舉,均可加入。
第二條 學生會的一切活動以國家的憲法和法律為準則。
第三條 學生會的基本任務
1、遵循和貫徹學校的辦學方針。組織學生開展學習、科技、文體、社會實踐、志愿服務等多種活動,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全面和諧地發(fā)展。
2、倡導和組織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協(xié)助學校解決同學在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3、維護校紀校規(guī)。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促進同學之間、同學和教職工之間的'團結。協(xié)助學校建設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huán)境。
4、溝通學校黨政與廣大學生的聯(lián)系,通過各種正常渠道,反映同學的建議、意見和要求。參與涉及學生的學校事務民主管理。在維護學校整體利益的同時,維護同學的具體利益。
第二章 組織和職權
第一條 學生會干部由校學生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不超過二學年。
第二條 學生會組織機構。設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秘書長一人,各部設部長一人,委員若干。學生會下設學習部、宣傳部、紀檢部、生活部、體育部、文藝部、技術部。
第三條 學生會分工
1、主席:負責全面工作。主持學生會召開的各種會議,制定計劃和檢查工作,抓好各班班委會工作。
2、副主席:協(xié)助主席開展工作,主席缺位時由副主席主持工作。
3、秘書長:協(xié)助學生會健全干部班子,并指導其開展工作。指導學生會制定工作計劃,并協(xié)助組織實施。
4、學習部:負責與各班學習委員共同研究、學習經驗介紹、學習展覽及知識競賽等。
5、宣傳部:負責與各班團支部做好宣傳工作,主抓廣播、報欄、櫥窗、黑板報。
6、紀檢部:負責檢查學生的出勤及違紀情況并提出處理意見。
7、生活部:負責組織、協(xié)調學生伙食方面工作,組織校內外公益勞動,召開生活委員會議。
8、體育部:組織開展各類體育活動。
9、文藝部:組織開展各類文藝匯演。
10、技術部:協(xié)助解決學校大型活動中的電腦操作等技術問題。
第四條 學生會向學校負責并定期向學校報告工作。
第五條 學生會職權
1、召集學生代表大會,討論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任務和其它重大事項。
2、組織學生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和決定任免學生會干部。
3、執(zhí)行學生代表大會決議和學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選舉辦法
第一條 每年十月召開學生代表大會,進行換屆選舉工作。
第二條 主要議程學生會主席向大會匯報上一屆學生會工作,同時產生下一屆學生會領導機構。
第三條 學生會領導機構侯選人由上屆學生會成員及各年級推薦產生。
第四條 選舉前對候選人要進行公示。
第五條 選舉時候選人要進行競選演講,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選舉。
第六條 學生代表大會由初三,高中各班班長,學習委員,團支書組成。
第四章 附 則
第一條 各年級組設置學生會分會,組織上隸屬于學生會領導。
第二條 各年級組學生會分會的任務、組織、職權可依照本章程。
初級中學章程 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依法遵規(guī)按章管理學校,建立學校自主管理、自我約束的運行機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為Z省高郵中學,是省級重點高級中學,學制三年。學校屬全民所有制,是法人實體。
第二章管理體制
第三條本校接受中共高郵市委、高郵市人民政府的領導,隸屬于高郵市教育局。
第四條學校實行校長全面負責、黨組織監(jiān)督保證、教職工通過工會和教代會參與管理民主監(jiān)督的三位一體管理體制。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
第三章教育教學管理
第五條本校堅持教育“三個面向”,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第六條本校以“辦新世紀中華名校、育高素質世界公民”為辦學宗旨;以“立德、踐行”為校訓;以“務實、求新”為校風;以“慎教、善導”為教風;以“敏學、精思”為學風;以“敬業(yè)、愛生、樂群、修身”為師德規(guī)范。
第七條本校堅持“科學管理、嚴謹治教、精心育人”,堅持“德育為首、教學為主、育人為本”,堅持“育人抓全體、教育抓全面、教學抓全程”。
第八條本校執(zhí)行國家課程計劃,積極構建校本課程,努力做到素質教育課程化、課程方案校本化。
第九條本校堅持以學生為主體、以學定教、以教導學,積極進行課堂教學改革,努力做到課堂教學素質化,。
第十條本校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活動,堅持教科興師、教科興教、教科興校,努力實現(xiàn)教育教學工作的`科學化和現(xiàn)代化。
第四章人事管理
第十一條學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管理教師隊伍。教師享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權利,履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義務。
第十二條學校貫徹《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制訂師德規(guī)范,實施師表工程,加強教師隊伍的師德建設。
第十三條學校執(zhí)行國家教師資格證制度及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評定制度。支持鼓勵教師參加業(yè)務進修,從事科學研究,參加專業(yè)團體,進行學術交流。
第五章財務管理
第十四條學校經費來源以政府的財政撥款為主,多渠道籌措為輔。
第十五條學校遵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按照教育、物價、財政部門確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取費用,公開收費項目,依法接受監(jiān)督。
第十六條學?梢婪ㄏ蛏鐣技k學資金并接受社會組織和個人對學校的捐贈。
第十七條學校興辦校辦產業(yè)。所籌措的資金主要用于擴大再生產,發(fā)放教職工福利和彌補學校辦學經費的不足。
第十八條學校嚴格遵守國家財政制度和財經紀律,建立健全財務制度,規(guī)范管理行為,并接受政府經濟監(jiān)督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監(jiān)督。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報高郵市教育局審定。
第二十條本章程如與法津、法規(guī)、規(guī)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一律以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政策為準。
第二十一條本校內各處室依照國家、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guī)及本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管理規(guī)則。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由高郵中學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自批準之日起施行。
初級中學章程 7
第一條為探索教育教學新途徑,創(chuàng)新教育思想,構建教育特色,不斷提高教育質量和效率,開展特色教育的新嘗試,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實驗班以田稻中學第七任校長徐特立先生之名命名為“特立實驗班”,班額為初中一年級(七年級)新生40名。
第三條實驗班以學生自愿,家長申請,學校審批,決定學生人選,組成教學班。
第四條實驗班在學校整體辦學方針下,更具特色性、靈活性。切實維護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以適當方式為受教育者及監(jiān)護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學業(yè)成績及其他相關情況提供便利,并不得侵犯學生的隱私權、名譽權等合法權益。
第五條遵循教育規(guī)律,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努力探索符合少年兒童身心特點的教育途徑,保證教育活動和培養(yǎng)學生的質量最優(yōu)化。以強化能力培養(yǎng)為抓手,推行自主學習,中考5A1B以上成績達到50%以上。
第六條實驗班班訓:崇善、求真、尚美,堅持以“德首智心,藝美體健”為辦班理念,堅持“人本為懷,快樂學習;輕負擔,高質量”為班級宗旨,以“實驗性、科研性、示范性、超前性”為班級特色,努力辦出高標準、高質量的.基礎教育實驗班,全面推進素質教育。
第七條實驗班由校長直接管理,實行班主任負責制。由校長直接聘任班主任和任課教師,任課教師應注意性別、年齡的合理搭配,原則上任課教師三年不變,除固定學科教師外,還根據課程安排,分階段聘請?zhí)厣n程教師。
第八條實驗班實行學校、家長共同管理,設立實驗班家長委員會,家長委員會成員七名:主任一名、副主任兩名、委員四名,家長委員會由全體家長推選。
家長委員會職責:
1.與學校共同制定班級教育目標并付諸實施;
2.組織家長定期聽課,檢查教學工作;
3.組織定期召開家長會,聽取班級工作匯報;
4.共同組織班級的特色教育活動并負責經費的籌措與使用的監(jiān)督;
5.決定其他事項。
第九條實驗班嚴格執(zhí)行國家的課程計劃,除公共課程外,還開設經典閱讀、才藝表演、社會實踐等特色課程,公共課程適度超前。
第十條實驗班每月開展一次農村社會實踐活動,體驗農村生活,每學期到歷史文化勝地游覽一次。其社會實踐和游覽活動由家長輪流組織,學校派一名教師參加;顒淤M用由家長委員會按實收取并負責與家長結算。
第十一條實驗班追求課堂教學的有效性與高效性,切實減輕學生課業(yè)負擔,培養(yǎng)學生自主學習能力和良好的閱覽習慣,除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外,其他學科一律不得布置課外作業(yè)。實驗班堅持每天一節(jié)體育課(雨天改為室內娛樂活動)。
第十二條實驗班學生實行統(tǒng)一的作息時間,家長必須督促學生自覺執(zhí)行。
第十三條實驗班學生家庭須配備臺式電腦并聯(lián)網,自備掃描儀。實驗班建立網絡聯(lián)系平臺,實現(xiàn)教師、學生、家長之間的互動,實現(xiàn)網上評卷與作業(yè)批改。
第十四條學校建立對實驗班教師的教學評價與考核制度。每位教師按不同要求承擔相應的公開課、示范課、研究課等。每學期的第8周為教學開放周,邀請家長隨堂聽課,以了解師生的教與學的情況。
第十五條實驗班正常的教育教學活動,嚴格執(zhí)行國家的收費政策,免收學雜費。特色教育及活動,在自愿原則下,由家長委員會按實收取。接受社會組織和個人的捐資助學。
第十六條實驗班實行小班化教學,教室配置設施先進,條件優(yōu)越,其運行維護費用按實向學生收取。
第十七條本實驗班著力于基礎教育的教改實驗,力求最大限度地減輕學生課業(yè)負擔,培養(yǎng)學生的健全人格,打破一味追求升學率的應試教育常規(guī)。家長應理解、支持實驗班的教改實驗。對實驗班教育教學不滿意的,可申請退出實驗班。退出實驗班的學生編入常規(guī)班級學習,家長不得異議。
第十八條本章程的解釋權歸校長室。
初級中學章程 8
第一章總則
一、學術委員會是在校長領導下的,以提高學校的教育科研和學術水平為目的,決策學校教學、科研、學術等事項的咨詢機構和審議機構。
二、學術委員會堅持理論聯(lián)系實際,堅持學術民主、學術自由、學術自律,堅持我校主動發(fā)展的辦學理念,為促進學校的教育教學研究為宗旨開展工作。
第二章主要職責
一、受學校委托,研究審定學校的.教育、教學及科研發(fā)展規(guī)劃,審定教學及科研獎懲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
二、審議學校的教育研究、教學研究方案、教科研課題立項,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校級教科研課題的開題、研究過程評議、階段性總結、結題及評獎工作。
三、在校級課題的基礎上,審議、推薦市級以上課題的立項。
四、對教師教學教研工作提出評價意見。
五、對校本課程開設計劃、方案的制定進行審定和評價。
六、對選修教材的編寫進行審定。
七、對課程實施過程特別是校本課程實施情況進行跟蹤監(jiān)控。
八、對教科室登記的教科研成果進行審查、鑒定,做好等級評定及認證工作。
九、對教科室組織的全校性學術交流活動和教科研隊伍培訓活動予以審議和指導。
十、審議在教科室登記的個人申報或承接的某些重大教科研課題。
十一、審議校長認為有必要提交學術委員會討論的事宜。
第三章組織機構
一、學校成立學術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會議的召集和議程的安排等具體工作。
二、學術委員會設主任1人,由校長擔任;副主任二人由主科骨干教師擔任;秘書一人,由骨干教師兼任,一般由10人組成。
三、學術委員會的委員須具備中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具有一定的學術水平和較高的職業(yè)道德素質,能堅持原則,辦事公正,為人正派,事業(yè)心強。基本程序為各組、室推選,學術委員會主任聘任,力求體現(xiàn)學術上的權威性和學科上的代表性。
四、委員每屆任期2年,在任期內如因故不能繼續(xù)任職,應及時調整。
五、學術委員會實行例會制,每學期召開一至二次全體委員會議,討論決定重大事宜。其他問題需要審議時,由學術委員會辦公室臨時通知并組織會議。
六、學術委員會可根據需要成立臨時性的評議組和專題組。
第四章附則
本章程自學校辦公會通過之日起實行,解釋權歸建業(yè)高級中學學術委員會秘書處。
初級中學章程 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基金會的名稱是州溫實驗中學教育發(fā)展基金會。
本基金會及章程文本表述的州溫實驗中學是一所學校的名稱,現(xiàn)全稱:州溫實驗中學,原名為: 州溫第六中學。
第二條 本基金會屬于非公募基金會。
第三條 本基金會的宗旨:獎教、助教,獎學、助學。
第四條 本基金會的原始基金數(shù)額為人民幣4百萬元整,來源于xxx集團有限公司、xxx有限公司、xx有限公司、xxx有限公司。
第五條 本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浙江省民政廳,業(yè)務主管單位是浙江省教育廳、州溫教育局。
第六條 本基金會的住所在浙江省州溫實驗中學校內。
第二章 業(yè)務范圍
第七條 本基金會公益活動的業(yè)務范圍。
。ㄒ唬┆剟顑(yōu)秀教師;
。ǘ┵Y助貧困教師;
。ㄈ┆剟顑(yōu)秀學生;
。ㄋ模┵Y助貧困學生。
第三章 組織機構、負責人
第八條 本基金會由7名理事組成理事會。
本基金會理事每屆任期為5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九條 理事的資格:
(一)捐贈人或其委托人;
。ǘ┲鞴軝C關負責人;
。ㄈ┲轀貙嶒炛袑W負責人;
。ㄋ模┲轀貙嶒炛袑W知名校友。
第十條 理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第一屆理事由業(yè)務主管單位、主要捐贈人、發(fā)起人分別提名并共同協(xié)商確定。
。ǘ├硎聲䲟Q屆改選時,由業(yè)務主管單位、理事會、主要捐贈人共同提名候選人并組織換屆領導小組,組織全部候選人共同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
(三)罷免、增補理事應當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yè)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四)理事的選舉和罷免結果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五)相互間有近親屬關系的基金會理事,總數(shù)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shù)的`1/3。
第十一條 理事的權利和義務:
。ㄒ唬┙邮芫栀;
。ǘ┕芾碣Y產;
(三)決定受助、受獎對象。
第十二條 本基金會的決策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贫、修改章程;
。ǘ┻x舉、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ㄈQ定重大業(yè)務活動計劃,包括資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ㄋ模┠甓仁罩ьA算及決算審定;
。ㄎ澹┲贫▋炔抗芾碇贫;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ㄆ撸Q定由秘書長提名的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聽取、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
。ň牛Q定基金會的分立、合并或終止;
。ㄊQ定其他重大事項。
初級中學章程 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大力推進教育現(xiàn)代化工程,貫徹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精神,追求和實現(xiàn)學校“國內一流,國際先進”的奮斗目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江蘇省州蘇中學是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級中學。
第三條 學校在堅持和體現(xiàn)教育方針所確定的各級各類學校人才培養(yǎng)總目標和總要求的前提下,根據學校的歷史傳統(tǒng)、潛在優(yōu)勢和辦學特色,努力使全體學生達到“基礎扎實、素質全面、能力較強、特長明顯、人格健全、社會適應性強”的培養(yǎng)目標,讓所有學生都有更好的發(fā)展。
第四條 學校的校訓為“誠、信、思、勇”。學風為“刻苦、踏實、主動、創(chuàng)新”。教風為“治學嚴謹、循循善誘、為人師表、百年樹人”。校風為“勤學多思,求實奮進,遵紀愛校,尊師愛生”。
第五條 每年12月7日為學校校慶日。
第二章 管理體制
第六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黨總支保證監(jiān)督和教職工民主管理的三位一體的管理體制。
第七條 校長全面負責學校行政工作。團結和帶領全體教職工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執(zhí)行上級黨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決議。制訂學校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行使決策權、人事權、獎懲權、財經權。副校長對校長負責,協(xié)助校長分管具體方面的工作。
第八條 學校黨總支對學校教育實施政治領導,發(fā)揮政治核心作用、保證監(jiān)督作用和戰(zhàn)斗堡壘作用。對學校發(fā)展規(guī)劃、工作計劃、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等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參與決策。黨總支通過領導教代會、民主黨派基層組織和群團工作等發(fā)揮重要作用。
第九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按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行使職權:審議校長工作報告、學校工作計劃、發(fā)展規(guī)劃、改革方案、財務預算和學校其他重大問題,并根據需要作出相應決議;參與評議、考核學校干部;對學校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提出批評、建議等。
第十條 學校設辦公室、教務處、政教處、教科室、總務處和信息中心等職能部門。
辦公室具體負責學校行政協(xié)調和學校內務管理工作。教務處具體負責學校教學工作。政教處具體負責學校德育工作。教科室具體負責學校教育、教學和管理等方面的科學研究工作?倓仗幘唧w負責學?倓蘸笄诠ぷ鳌P畔⒅行木唧w負責州蘇中學網上學校和遠程教育的有關組織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行政辦公會議是學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機構。行政辦公會議由校長主持,成員為校級黨政全體負責人和行政職能部門、工會和團委主要負責人。主要工作為貫徹執(zhí)行和落實學校工作計劃。
第十二條 學校設立校務委員會,作為學校工作的顧問、參謀、咨詢、論證機構。由校長任主任,成員由學校黨政全體負責人和行政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工會、團委和民主黨派基層組織負責人以及教師代表組成。
第三章 教育教學管理
第十三條 學校堅決貫徹中學德育大綱,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落實并保證德育的領先地位。堅持以“學會做人”為基點,以心理教育為基礎,以道德教育為主線,以思想政治教育為導向。把不斷增強學生的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思想作為素質教育的靈魂。鞏固和完善以學校為主體,以課堂教學為主渠道,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德育網絡。優(yōu)化教育環(huán)境,健全常規(guī)管理,開辟教育實踐基地,增強學生自我教育的能力,構建適應現(xiàn)代化建設的德育體系。
第十四條 學校設立家長委員會、共建精神文明委員會等,以對學生家長、社會教育力量進行有效的協(xié)調,形成和體現(xiàn)“學校為主體,家庭相配合,社會以支持”的網絡和體系。
第十五條 學校按照國家統(tǒng)一編制的教學大綱、教學計劃和教學要求實施教學。堅持以教學為中心,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推進教育教學改革,開展教學科研,更新教育觀念,改進教學方法,采用現(xiàn)代化教育手段,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第十六條 進一步發(fā)展和完善“以課堂教學為主,課內課外相結合”的教育教學體系。在加強“兩基”教學的`同時,高度重視對學生的各種學習能力,尤其是自學、實踐和創(chuàng)造能力的培養(yǎng)。
第十七條 學校教學按學科設立教研組,開展教學研究活動,貫徹落實學校的教學計劃,完成學校的各項教學任務。組織教學質量評估活動,執(zhí)行國家考試制度。認真做好教學常規(guī)管理工作,抓好備課、課堂教學、作業(yè)批改、課外輔導等環(huán)節(jié)的管理。
第十八條 學校以班級為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單位。班主任為班集體的組織者、教育者和指導者,并且負責協(xié)調本班各學科的教育、教學工作和溝通學校與家庭、社會教育之間的聯(lián)系。
第十九條 依照有關條例正常開展學校的體育和衛(wèi)生工作,組織學生定期參加勞動教育和社會實踐等活動。
第二十條 學校設立學術委員會。在教學工作、教育改革、教育科研和培養(yǎng)青年教師等方面發(fā)揮學術指導、學術交流、學術研究、學術評價等作用。
第二十一條 州蘇中學網上學校根據自身特點與要求進行管理,并逐步制訂和完善相關的管理制度。
第四章 總務管理
第二十二條 學校堅持總務工作為教育教學服務、為師生生活服務的原則。勤儉節(jié)約,講求實效,提高辦事效率。
第二十三條 管好、用好政府 財政撥款,執(zhí)行國家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積極依法向社會募集辦學資金和社會捐贈,努力改善辦學條件。合理進行基本建設和維護管理。
第二十四條 嚴格、健全財務制度,遵守財經紀律,接受監(jiān)督和審查。嚴禁鋪張浪費。
第二十五條 完善校產管理制度,加強校產管理。堅持統(tǒng)籌規(guī)劃,保證重點的原則,提高校產使用效益。
第二十六條 組織開展勤工儉學等活動,依法興辦和管理校辦企業(yè),擴大自籌經費來源,提高教職工福利水平和補充辦學經費。
第二十七條 嚴格執(zhí)行安全規(guī)章制度,嚴防各種事故發(fā)生,特別對校園內人身傷害事故要嚴加防備,力爭萬無一失。發(fā)生事故要及時上報和妥善處理。
第五章 人事管理
第二十八條 學校教師、職員和工人必須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yè)道德,維護學校的榮譽和利益,努力工作,充分發(fā)揮自己的才智。
第二十九條 學校教師是辦好學校的主體力量,享有《教師法》規(guī)定的權利,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要以《師德規(guī)范》為準則,熱愛教育,精通業(yè)務,教書育人,完成教育教學和各項工作任務。
第三十條 學校教師、職員、工人在教育教學、培養(yǎng)人才、科學研究、學校建設等方面成績顯著或有突出貢獻的,應得到表彰、獎勵。
第三十一條 學校尊重教師,尊重人才,尊重知識。依法維護、保障教師、職員、工人的合法權益,逐步改善教職工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第三十二條 學校執(zhí)行國家教師資格制度和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聘任制度,實行結構工資制,逐步推行全員聘任制。
第三十三條 學校鼓勵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鼓勵教師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和參加進修或其他方式的培訓。對教師、職員和工人的政治與業(yè)務水平、工作態(tài)度和工作成績進行客觀、公正、準確的考評。
第三十四條 學校對違反學校《章程》和其他規(guī)章制度并產生錯誤后果的教師、職員和工人予以教育、批評和紀律處分。受處罰者可以提出申訴。
第三十五條 學校依法維護退離休教職工的合法權益,由學校辦公室、退協(xié)具體負責離退休職工的管理工作。
第六章 學生管理
第三十六條 學校按國家教育部頒布的規(guī)定管理學生學籍。凡是按招生規(guī)定正常錄取或按正常手續(xù)轉入本校學習的學生,即取得本校學籍,享有本校學生應有的權利。
第三十七條 學生享有法律規(guī)定的受教育者的權利,必須履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受教育者的義務,必須遵守學校章程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
第三十八條 學校團組織在黨的領導下,對青年學生進行教育、引導工作。學生會是全校學生的群眾組織,要認真搞好自身建設,在推進素質教育中發(fā)揮作用。
第三十九條 學校對品學兼優(yōu)或特長明顯的學生予以表彰和獎勵。對違反《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和學校其他規(guī)章制度的學生予以批評、教育和紀律處分。
第七章 對外合作與交流
第四十條 學校利用“名牌效應”和其他潛在優(yōu)勢,鼓勵和吸引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社會力量,來校投資或合作辦學,形成以公辦為主體、多種形式并存、互惠互利、相互促進、共同提高的格局。
第四十一條 學校通過與兄弟學校聯(lián)辦實驗班、建立教育合作基地等形式,注重發(fā)揮重點中學的實驗、示范和輻射作用。上述行為和運作通過相應協(xié)議來規(guī)范。
第四十二條 加強國際間的文化教育交流,探索與國際文化教育接軌的途徑與方式;開展與國外教育單位之間的師生交流與互訪。學校建立國際教育交流委員會以協(xié)調這方面的工作。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報州蘇市教育委員會批準。本章程的修訂按制訂時的程序辦理。
第四十四條 學校依據本章程制訂各項規(guī)章制度,各職能部門也可依據本章程有關規(guī)定制訂部門規(guī)則。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如與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一律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自20xx年9月1日起試行,原訂校內規(guī)章制度與本章程有抵觸,應予修訂或廢止。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江蘇省州蘇中學校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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