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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
華東政法大學(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簡稱華政,位于中國的金融中心上海,入選中國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yǎng)計劃”,為新中國創(chuàng)辦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接受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院校、全國首批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授予權(quán)單位、五院四系成員、亞洲法律學會創(chuàng)始成員,是以法學學科為主,兼有經(jīng)濟學、管理學、文學、理學等學科的上海市重點大學,被譽為“法學教育的東方明珠”。
華東政法大學前身為原圣約翰大學、復旦大學、南京大學、東吳大學、廈門大學、滬江大學、安徽大學、上海學院、震旦大學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會系合并組建成立的華東政法學院;學校于1958年并入上海社會科學院;1963年再次籌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被撤銷;1979 年3月,經(jīng)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準,學校第二次復校;2007年3月,經(jīng)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批準,學校更名為華東政法大學。
根據(jù)2015年3月學校官網(wǎng)顯示,學校有長寧、松江兩個校區(qū),占地面積1280余畝;圖書館藏書223余萬冊,中外文報刊1530多種;各類在校生21000余人,教職工近1400人;設有18個學院(部),開辦24個本科專業(yè)。
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 (春季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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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全稱 |
華東政法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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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讀校址 |
校本部:上海市長寧區(qū)萬航渡路157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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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校區(qū):上海市松江區(qū)龍源路55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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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層次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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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酹毩W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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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專業(yè)招生人數(shù)及有關 說明 |
分專業(yè)招生人數(shù)及有關說明詳見高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公安類專業(yè)(含偵查學(經(jīng)濟偵查)30人、偵查學(刑事偵查)10人、治安學5人、邊防管理5人)招生計劃總數(shù)為5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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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專業(yè)培養(yǎng)對入學外語 考試語種的要求 |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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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根據(jù)教育部文件,女生比例不超過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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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身體要求:五官端正、體形勻稱,無各種殘疾;裸眼視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7;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無色盲色弱;無口吃;具體要求可根據(jù)生源實際情況適當調(diào)整。 考生須在本市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自行進行體檢,體檢項目以及相關要求詳見我校本科招生網(wǎng)http://zsb.ecupl.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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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錄取規(guī)則 |
1.學校對考生統(tǒng)一文化考試成績總分達到上海市劃定的本科錄取最低資格線且報考我校的考生,并且高中學業(yè)水平初次考試科目需達到D 及以上等級,信息科技科目成績合格,將分別按照不超過男女生招生計劃2倍的比例劃定面試資格線,如遇總分相同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shù)學單科成績。 2.學校對所有進入自主測試(面試)環(huán)節(jié)的考生,將安排公安類專業(yè)志愿二次填報、體檢報告上傳等事宜,具體安排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我校本科招生網(wǎng)以及“華東政法大學招生辦”微信公眾號。 3.面試采取分組面試形式。在面試成績達到合格線后,按照考生成績(統(tǒng)一文化考試成績+面試成績),并參考學生綜合素質(zhì)評價,結(jié)合專業(yè)對身體條件要求,依據(jù)招生計劃數(shù),確定學校預錄取分數(shù)線;學校最低預錄取分數(shù)線上的同分考生,則按照語文、外語、數(shù)學、面試成績依次進行比較。 對學校最低預錄取分數(shù)線以上的考生,結(jié)合考生公安類專業(yè)二次填報志愿情況,根據(jù)分數(shù)優(yōu)先的原則進行專業(yè)預錄取,在專業(yè)預錄取過程中,若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yè)(方向)志愿均不能滿足,若服從專業(yè)(方向)調(diào)劑,則調(diào)劑到未完成計劃的專業(yè)(方向);若不服從專業(yè)(方向)調(diào)劑則不予預錄取。 4.學校按照不超過公布的男女生招生計劃數(shù)的50%的比例確定候補錄取資格考生名單,若預錄取名單中出現(xiàn)考生因個人原因放棄預錄取資格,學校將按照已確認的候補錄取資格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替補,對于同分考生,則按照語文、外語、數(shù)學、面試成績依次進行比較予以替補。 5.學校公示預錄取考生和候補錄取資格考生的名單,并安排錄取確認以及候補資格確認環(huán)節(jié),請考生及時關注學校招生網(wǎng)發(fā)布的相關信息。 6.學校在錄取過程中承認上海市的加分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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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公安類專業(yè)(含偵查學(經(jīng)濟偵查)、偵查學(刑事偵查)、治安學、邊防管理):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5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
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元(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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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頒發(fā)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華東政法大學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yè)要求,頒發(fā)華東政法大學本科畢業(yè)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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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聯(lián)系電話 |
招生辦公室021-6779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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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投訴監(jiān)督電話 |
021-67790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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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網(wǎng)址 |
學校網(wǎng)址http://www.ecupl.edu.cn 招生網(wǎng)http://zsb.ecupl.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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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資助學生政策 |
學校認真執(zhí)行國家和上海市相關學生資助規(guī)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guī)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了綜合獎和各類單項獎等學年獎學金以及40余個社會獎助學金。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jīng)濟困難而輟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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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須知 |
1.學校自主測試采取面試方式,重點考查學生的綜合素質(zhì)和能力,總分為200分; 2.面試時間、地點以及錄取資格現(xiàn)場確認時間、地點的安排,請考生及時關注我校招生網(wǎng)http://zsb.ecupl.edu.cn; 3.按照上海市教委有關文件規(guī)定,已公示的預錄取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預錄取的其中一所高校進行錄取確認。預錄取考生和列入候補名單并最終被預錄取的考生,無論是否與高校進行錄取確認,一律不得參加當年秋季高考; 4.春季高考錄取的學生將于當年9月份入校報到,學校在三個月內(nèi)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符合招生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5.面試當天考生需按照學校統(tǒng)一要求簽署考試誠信承諾書; 6.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社會監(jiān)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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