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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抗訴申請書(通用8篇)
當下市場經濟活躍,交易頻繁,申請書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不同的使用場景有不同的申請書。那么申請書應該怎么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行政抗訴申請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行政抗訴申請書 1
申請人:___,性別_,地址______
被申請機關:__市司法局,地址_______。
申請事項:申請人不服__市__區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書(20__)下行初字第27號、__省__市中級人民法院(20__)杭行終字第190號行政裁定,特申請__市檢察院依法監督,提出抗訴。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向__市司法局投訴律師__違法違紀行為,在接受委托后,不認真履行職責,損害我的合法權益。要求__市司法局調查處理__,并依法賠償損失。
__市司法局接收投訴材料后,沒有根據《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違法行為處罰辦法》、《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履行法定職責。20__年7月21日,申請人在__市__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訴請被告依法履行法定職責,作出處罰__的決定。
本案通過立案審查程序,依法組成合議庭,于同年9月2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
一、被告沒有依法履行法定職責事實清楚
1、被告《行政答辯狀》上稱:接到投訴后,我局律師管理處即開展了調查工作,調取了五聯所得有關案件材料。但在被告所提供證據清單及相應證據上,并沒有關于被告依法調取五聯所有關材料的事實證據和法律依據。
2、被告所提供“證據”違法。
被告所提供“證據”1、4、5、6、7、8都是從__市律師協會中獲取,系違法。申請人先向律師協會投訴,由于律師協會的不負責任失去了申請人的信任,繼而向被告投訴__的違法違紀行為。因此被告不存在法律上所規定的委托律師協會調查行為,因為有利害關系,律師協會還應該予以回避。但是本案被告提交的大部分證據,都是__市律師協會的杰作。這些所謂“證據”,除了證明被告行為違法外,可以確切地證明被告沒有依法履行法定職責事實清楚。
3、被告沒有向法庭提供申請人《投訴書》及相應證據。
申請人向被告提供了《投訴書》及相應證據材料,投訴__了違法違紀行為。但在本案中,被告除了提供《非訴訟事務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代理合同》之外,并沒有提供《投訴書》及相應證據材料,被告隱匿申請人《投訴書》及相應證據材料的目的是什么?因為法庭開庭審理后沒有依法對證據進行認定,法庭對事實的.判斷顯然有了錯誤。
4、被投訴人人__違法違紀事實清楚。
1)違法違規律師__提供無法履行“非訴事務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事項,欺詐申請人交付律師代理費。
2)違法違規律師__接受委托后,沒有依法調查收集證據;封存住院病歷材料。
3)違法違規律師__接受委托后,故意縮減申請人受損害事實。
4)違法違規律師__接受委托后,不依法計算賠償標的,故意損害申請人的合法利益(依法計算標的60多萬,被縮減成5萬多)
5)違法違規律師__接受委托后,故意隱匿申請人提供的重要原始證據。
根據《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第八條第九項規定:接受委托后,不認真履行職責,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第十二項規定:接受委托后,故意損害委托人的利益……;屬于《律師法》(原律師法)第四十四條第十一項規定的“應當給予處罰的其他行為”,司法行政機關應當根據《律師法》以及本辦法給予相應的處罰。
二、原審法院違反法律規定,對證據不作出事實認定。
被告__市司法局《答辯狀》與其所提供證據不符,所提供的大部分證據,不具備合法性、真實性、關聯性。缺乏事實證據和法律依據。原審法院在公開開庭審理后,居然不對證據作出認定。
三、原審法院違反程序,對被告沒有依法履行法定職責事實作出認定。
被告即沒有提供投訴后的登記證據,也沒有依據《律師、律師事務所投訴檔案和不良行為檔案管理辦法》提供被投訴人__投訴檔案以及根據以上律師違法違規行為所相應法律、程序規定應履行職責的事實證據及法律依據。被告沒有提供對被投訴人__依法受理立案調查并作出具有事實證據和法律依據的處理意見。原審法院應根據事實認定被告沒有依法履行法定職責。
四、本案不存在超過訴訟時效。
本案已經通過立案合議庭審查,不存在超過訴訟時效問題。原審法院不審查__市司法局的違法行為,反而以“超過訴訟時效”剝奪申請人的合法訴權。
被告沒有證據證明其依法履行了法定職責,就不存在超過訴訟時效的事實。法律上對不履行法定職責作出了60日后就可以起訴的起算時間,但沒有作出不履行法定職責的訴訟限制時效。
這項立法的用意就是維護公民的監督權、控告權、申請權、訴訟權等公民權利。
五、原審法院沒有依職權主動追加第三人。
本案原告是投訴人,被投訴人__司法行政機關為監管機關,所行使職權的行政管理相對人是__及律師事務所。被告是否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經法定程序向__所在律師事務所進行調查取證,都跟__及__五聯律師所相關。原審法院追加第三人,才能更清楚地查明案件事實,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保證司法程序公正,對案件作出正確的裁判。原審法院沒有依職權主動追加第三人,說明原審法院對被告沒有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的事實非常清楚。
此致
__市法院
申請人:
20__年_月__日
行政抗訴申請書 2
申請人:___,女,1939年5月23日出生,漢族,退休工人,現住新鄉市孟營新村。
被申請人:新鄉市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___,市長。
申請人因行政賠償一案,不服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20__)豫法行終字第00189號行政賠償判決書的判決,特向你院申請再審。
請求事項:
1、要求被申請人對強行違法拆除申請人位于新鄉市康樂巷21號234.75平方米的住房恢復原狀或原地安置符合客觀事實和法律。
2、依法判令被申請人返還其強行拉走申請人的全部家庭財產。
3、判令被申請人賠償申請人誤工費、差旅費、訴訟費、律師費、精神損失等費用共計1420156元。
事實與理由:
一、原審判決認定了:“___被拆除的房屋面積為234.75平方米。申請人現在居住的房屋屬他人名下的房產,新鄉市人民政府十幾年來對此問題沒有澄清和解決,不能認定新鄉市人民政府已對___進行了安置,新鄉市人民政府應當對違法拆遷234.75平方米房產全部予以賠償。”
二、就目前為止,申請人房屋被違法拆遷后的土地仍未開發,具備恢復原狀和原地安置的條件。原審判決在認定了被申請人違法拆遷應對申請人進行全部賠償的情況下,沒有支持該項請求,明顯錯誤。
三、被申請人非法拆遷申請人房屋時,曾將申請人的全部家庭財產強行拉走,至今未還。原審不支持該項請求,明顯違背客觀和法律。
四、因被申請人的錯誤申請執行造成了申請人___被錯誤的拘留十五天,給申請人的精神造成了極大的打擊和傷害。因此,被申請人應當對申請人給予精神賠償。
五、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十幾年來申請人幾十次訴訟,上百次的上訪,被申請人總是制造假的證據,千方百計的阻撓。其違法的行為給申請人的身心都造成的損害。致使申請人無法安居樂業。期間共花去差旅費、交通費、訴訟費、律師費等30萬元。依法也應當由被申請人賠償。
綜上所述,原審判決被申請人僅支付申請人166750.65元,違背客觀和法律。因為,166750.65元在今天的新鄉市連100平方米的住房都買不到,如何能作為234.75平方米的賠償?故此,特向法院申請再審,請求法院支持申請人的各項請求,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得以維護。
此致
__市法院
申請人:___
20__年_月__日
行政抗訴申請書 3
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再審申請人):__市__區__種子銷售處,統一識別代碼:_____________,住所地:__市__區__路___號。
經營者:__, 住址:__市__區豐登社區69組。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再審被申請人):__市司法局,住所地:__市___路____號政府4號樓。
法定代表人:___,局長。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再審被申請人):__市人民政府,住所地:__市___路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市長。
原審第三人:____司法鑒定中心,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住所地:__市郊區清源社區,電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申請人因與被申請人__市司法局(以下簡稱:司法局)、__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市政府)、第三人____司法鑒定中心(以下簡稱:__中心)行政答復及復議一案,不服__市郊區級人民法院(2021)黑0811行初137號行政判決書、__市中級人民法院(2022)黑08行終127號行政判決書、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2023)黑行申838號行政裁定書,依據《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一條第(二)、(三)、(四)項、第九十三條及《人民檢察院行政訴訟監督規則》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九條之規定,特向貴院申請提請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就本案提起抗訴。
請求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提請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對本案提起抗訴,撤銷__市郊區級人民法院(2021)黑0811行初137號行政判決書、__市中級人民法院(2022)黑08行終127號行政判決書、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2023)黑行申838號行政裁定書。
事實和理由
本案原審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依法《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一條第(三)、(四)項之規定本案應予以再審。
第一,__中心弄虛做假已由司法廳8號決定書認定,原審判決、裁定卻不予認定,系事實認定缺乏證據證明。本案中,委托鑒定日期的真實性具有重大影響。因為依據2020年7月省司法廳下發了《關于做好備案管理的“四類外”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依法注銷有關工作的通知》(黑司通〔2020〕32號),正式啟動了__中心在內的“四類外”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的注銷工作,涉案委托鑒定時間真實與否,將涉及違反黑司通〔2020〕32號文件精神,導致鑒定結果無效。經司法廳8號決定書查實,林口縣公安局出具兩份鑒定委托書的真實時間是2020年7月22日,但委托書上卻寫著不實的日期即2020年7月29日、2020年7月31日,__中心將2020年7月31日確定為委托時間。委托鑒定時間是一個客觀事實,不能因人為意志改變,而__中心作為司法鑒定機關卻隨意歪曲、虛構客觀事實。委托書作為重要的鑒定材料之一,依據《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二條:“委托人委托鑒定的,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并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此,二審判決卻罔顧事實,顛倒黑白稱“不存在委托鑒定時間虛假的問題”。申請人所主張的__中心在委托時間上弄虛做假,并未主張委托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委托時間對本案具有重大影響,委托人簽署委托書的時間系委托時間,這是客觀事實,而不是可以選擇的事實。而本案司法鑒定的委托時間是__中心在林口縣公安局簽署的兩份時間一同的委托書中選擇的一份,原審判決、裁定及司法廳8號決定書查明的事實,均足以認定__中心存在在委托時間上的弄虛作假行為。原審判決、裁定認定委托時間沒有虛假,沒有證據證明,且與客觀事實相反。依據《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一條第(三)項,本案應依法再審。
第二,原審判決、裁定未能審查市政府、司法局沒有查明__中心在案涉《司法鑒定意見書》加蓋司法鑒定專用章是違法行為而無效。依據黑司通〔2020〕32號文件,__中心的司法鑒定專用章只能用于加蓋車輛司法鑒定意見書,對于該用途以外蓋章行為,應經司法局審核是否系備案的在辦案件后,經司法局同意才能用印。而__中心卻自行在未經審核的情況下,就在車輛司法鑒定意見書之外的案涉司法鑒定意見書上加蓋了印章。該用印行為系違反黑司通〔2020〕32號文件規定的。而司法局卻對__中心違法用印的行為,因申請人未投訴而未處理。 而生效判決裁定對此不置可否。
第三,原審判決、裁定未能審查司法局、市政府對__中心的鑒定程序違法不予審查系違法行為。依據《農作物種子質量糾紛田間現場鑒定辦法》第十二條,對種子質量的鑒定要綜合考慮作物生長期間的氣候環境狀況、當事人對種子處理及田間管理情況、該批種子室內鑒定結果、同批次種子在其他地塊生長情況、同品種其他批次種子生長情況、同類作物其他品種種子生長情況、鑒定地塊地力水平及影響作物生長的'其他因素。本案中,涉案種子的質量鑒定結果已涉及刑事案件結果。鑒定單位理應以科學、嚴謹的原則,嚴格依法綜合考慮各種可能影響種子生長情況的因素。正如《農作物種子質量糾紛田間現場鑒定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專家鑒定組應當在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基礎上,根據有關種子法規、標準,依據相關的專業知識,本著科學、公正、公平的原則,及時作出鑒定結論。”但是__中心卻僅依據林口縣公安局提供的關于案涉種子芽率的檢測報告及包裝袋、玉米秸稈、玉米穗棒就出具了鑒定意見書。而對生長環境、田間管理、地力水平等因素未予考慮。__中心該鑒定行為違反了鑒定的法定要求,司法局依法應予處理而未處理,系違法失職行為。市政府對司法局的違法行政行為不予糾正。對此,原審判決、裁定卻未能予以審查,系認定事實主要證據不足,法律適用錯誤,依據《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一條第(三)、(四)項,應予再審。
第四,原審判決、裁定未能查明本案答復機關、復議機關均為司法局,本案所涉行政復議程序存在錯誤。本案所涉的行政復議被申請人系司法局,依據行政復議的程序,作出行政行為的單位為復議被申請人,作出復議決定的單位為復議機關,復議機關與被申請人應為上下級的兩個不同單位。但是根據__市人民政府一審提交的《中共黑龍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關于印發<黑龍江省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及《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有關事項的通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作為本級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機構。司法局即為以上兩規定中的司法行政部門,依據以上規定本案所涉行政復議實際系由作為行政復議被申請人的司法局作出的,司法局在本案所涉行政復議中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不僅違反了《行政復議法》關于復議機關的規定,也違背了行政復議的基本程序。對此,原審判決、裁定特意回避了復議機關與復議被申請人系同一單位的荒唐事實。認定所涉行政復議的機關違反了法律規定和復議程序,系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錯誤,依《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一條第(四)項,本案應再審。
第五,原審判決、裁定未能查明4號答復未能依據省司法廳8號決定書所認定的事實重新作出答復,52號決定書未能予以糾正。2020年12月31日司法局作出的《關于汪偉投訴問題的答復》(佳司鑒投復〔2021〕6號,簡稱:6號答復)稱,申請人投訴的理由、線索和提交的證據材料,不能充分證明__中心故意弄虛作假,并決定對__中心不作處理。汪偉不服6號答復,向黑龍江省司法廳(以下簡稱:司法廳)提出行政復議申請,2021年5月25日司法廳作出的黑司復決〔2021〕8號行政復議決定書(簡稱:8號決定書)以6號答復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撤銷了該答復書,并責令司法局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司法局于2021年7月23日再次作出《關于__市__區__種子銷售處投訴問題的答復》(佳司鑒投復〔2021〕4號,簡稱:4號答復)稱,原告投訴的理由、線索和提交的證據材料,不能充分證明__中心違反司法鑒定程序規則,不能充分證明__中心故意做虛假鑒定,并決定對__中心不作處理。
司法局重新作出的4號答復,只是簡單重復了6號答復的內容,其所認定的事實和證據,完全與6號答復相同,并未調取任何新證據,也未改變6號答復認定的事實。答復的內容也僅對其確定的“違反司法鑒定程序規則從事鑒定活動”投訴事實進行了答復,未能對全面調查投訴事項涉及的其他事實調查。4號答復未能依據8號決定書重新調查、重新取證、重新認定事實,是對已撤銷的6號答復的簡單重復,事實認定依然不清、證據依然不足。對此,原審判決、裁定根本沒有對這一重要事實予以審理查明,系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依據《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一條第(三)項,本案應予再審。
第六,原審判決、裁定未能審查市政府、司法局適用法律錯誤,對于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應向林口縣公安局要求說明,并進一步要求該局提供證明材料。司法局作為司法鑒定機構的管理單位,對于已經被投訴存在鑒定材料可能存在不真實、不合法的情況下,為查明事實,司法局應依法依職權要向委托鑒定人進一步說明情況,并提供證明材料。但司法局卻在6號答復中要求申請人承擔以上義務和權利,并引用《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二條作為其法律依據。與之相關的規定即《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二條第二款的完整表述為:“訴訟當事人對鑒定材料有異議的,應當向委托人提出。”司法局顯然將申請人當作了訴訟當事人,并以此法條要求由申請人向林口縣公安局要求說明鑒定材料相關問題。但顯而易的是,在案涉行政答復中,申請人并非訴訟當事人,申請人系通過行政投訴主張權利,并未通過訴訟方式。司法局適用法律錯誤,并依據錯誤適用的法律作出了錯誤的事實認定和行政決定,依法應予糾正。對此,原審判決、裁定未能予以審查,系對案涉重要事實的遺漏。
第七,原審判決、裁定未能審查案涉鑒定是否經__中心備案為在辦案件,市政府、司法局未能查明。根據黑司通〔2020〕32號文件規定,__中心及其司法鑒定人員系“四類外”應注銷登記。在應注銷前在案的案件需備案后繼續鑒定。但是司法局卻連案涉鑒定是否經備案都未能依法調查,系嚴重的失職。對此,原審判決、裁定未能予以審查,系對案涉重要事實的遺漏。
綜上所述,申請人的抗訴申請符合《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一條第(二)、(三)、(四)項、第九十三條及《人民檢察院行政訴訟監督規則》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九之規定的規定,懇請貴院依法提起抗訴。
此致
__市人民檢察院
申請人 :
20__年__月__日
行政抗訴申請書 4
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___,男,20__年__月__日出生,_族,住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___單位,住所地:________,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職務:__。
申請抗訴事由:申請人因不服__號行政判決及__號二審行政判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相關規定,特向貴院申請抗訴。
事實與理由:
一、關鍵事實認定錯誤。在土地確權具體地塊范圍問題上,原審法院僅憑被申請人提交的一份存在嚴重瑕疵的.測繪報告數據前后矛盾,便草率認定事實,全然忽視申請人提供的早年土地劃分協議原件、多位知情人證言等,這些證據足以證明真實情況與被申請人主張及原審認定大相徑庭,致使案件基礎事實偏離真相,判決公正無以為繼。
二、法律適用嚴重偏差。本案應適用《土地管理法》,但原審法院錯誤援引錯誤條款,曲解立法本意,將被申請人明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行政行為判定合法,完全顛倒是非,剝奪申請人合法權益,破壞法律適用統一性與嚴肅性。
三、程序違法致權益受損。審理過程中,申請人多次書面申請,原審法院均未予理會,徑行作出判決,剝奪申請人質證、辯論關鍵環節權利,使得案件未能全面審查,實體正義因程序漏洞無從保障,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
請求事項:懇請貴院依法審查,對本案提起抗訴,撤銷一、二審錯誤判決,指令原審法院重審或由貴院提審,公正裁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
此致
__市法院
申請人:__
20__年__月__日
行政抗訴申請書 5
申請人:__,_,20__年__月__日生,_族,住址:______,郵編: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部門,地址:_______,郵編: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職務:__。
抗訴申請依據:申請人不服一審判決書及二審判決書案_號,現依行政訴訟法規定,向貴檢察院申請抗訴,以求公正司法矯正錯判。
事實陳述:
本案焦點在于新建項目環保審批手續合法性,申請人依規提交完整申請材料,符合相關行政法規設定許可條件]。然而,被申請人在審批中肆意增設額外苛刻條件,毫無法律依據,且未按法定程序公示、聽證,粗暴駁回申請。原審法院無視申請人對被申請人程序違法、越權設限舉證,未深入審查行政行為合法性內核,僅憑被申請人籠統模糊答辯,便維持不當審批決定,致申請人投入巨額前期成本項目擱置,經濟損失慘重。
法律論證:從法律適用看,審批應遵循明確標準流程,被申請人行為抵觸法定程序規范;參照行政許可法基本原則,公正、公平、公開及信賴保護原則被全然踐踏。原審錯判根源在于未精準把握行政權力邊界,縱容被申請人違法擴權,錯誤認定行政行為符合“自由裁量合理范圍”,實質混淆合法裁量與肆意妄為界限,令法律天平傾斜,申請人正當信賴利益受損無法救濟。
請求核心:望貴院詳查,提起抗訴,撤銷錯誤判決,責令被申請人依法依規重審審批事項,并賠償申請人因行政違法、司法錯判所致經濟損失____元,還法治公正本色,保申請人合法權益。
此致
__市法院
申請人:__
20__年__月__日
行政抗訴申請書 6
申請人:_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電子郵箱:____,手機: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住所地: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職務:___。
申請啟動抗訴緣由:鑒于___號行政判決及后續___號判決存在嚴重不公,損害申請人基本權益,依行政訴訟法賦予公民申訴抗訴權利,特呈此申請至貴院,望撥冗審查。
核心事實偏差:爭議起于市場監管局對申請人企業虛假宣傳處罰案,事實是申請人廣告宣傳用語系行業通行合理表述,旨在說明產品真實性能優勢,且可提供行業標準、專家意見佐證,絕無故意虛假誤導之嫌。被申請人未全面調查取證,僅憑主觀臆斷、片面理解消費者投訴,倉促定性處罰。原審法院未糾偏行政機關草率,對申請人提供市場調研報告、同類競品宣傳案例等關鍵無罪證據視而不見,錯將合理商業表達扭曲為違法行徑,致企業聲譽重創,市場份額驟降,經營陷入困境。
法律曲解亂象:處罰決定及原審判決適用法律條文張冠李戴,本案應參照廣告法某條款關于模糊宣傳定性細則,卻錯誤套用嚴苛條款,忽略法律適用前提與本案實際契合度,忽視行政法比例原則,處罰力度遠超所謂“違法”程度,過度執法未受司法制衡,企業面臨滅頂之災,法治“過猶不及”弊端凸顯,司法監督防線失守。
程序正義缺失:處罰程序中,被申請人未保障申請人陳述申辯完整權,聽證環節敷衍塞責,關鍵證據突襲出示;司法審判時,原審法院縱容被申請人逾期舉證、違規補證,打亂正常訴訟節奏,申請人合理質疑、質證訴求被壓制,程序淪為走過場,實體公正焉能談起?
訴求祈愿:懇請貴院秉持正義,抗訴糾錯,撤銷兩級錯判,指令原審法院重審并監督被申請人重作公正處罰決定(若企業確有輕微不當,應依法合理處置),同時要求被申請人公開致歉消除影響,賠償企業經濟與商譽損失____元,重塑法治尊嚴與企業生存希望。
此致
__市法院
申請人:__
20__年__月__日
行政抗訴申請書 7
申請人:___,性別:_,民族:_,出生于:20__年__月__日,住址: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被申請人:___,住所: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職務:。
抗訴訴求根基:申請人就不服,法律賦予公民尋求公正最后救濟路徑,特向貴檢察院懇請抗訴審查,冀望矯正司法錯訛,還權益以公道。
事實亂麻梳理:糾紛源起于房屋產權登記錯誤歸屬爭議,祖宅傳承有序,申請人依家族契約、先輩遺囑及歷年完稅憑證___,確鑿擁有房屋所有權。被申請人卻僅憑模糊不清、年代久遠且未經嚴謹核實舊檔記錄涂改、記錄缺失關鍵信息,將產權錯登他人,后續糾錯程序拖沓推諉,漠視申請人合法產權主張。原審法院未細究產權淵源,未實地勘察房屋現狀及鄰里旁證,僅憑行政機關形式審查結論維持錯登,致申請人家族世代祖產面臨流失,棲身之所搖搖欲墜,天理昭昭竟陷產權混沌。
法律錯勘剖析:于法而言,不動產登記法規明確要求實質審查兼顧歷史沿革與現實占有,被申請人違規簡化流程,未履行審慎義務;原審判決錯將行政機關初步書證審查奉為圭臬,忽略物權法定及證據優勢規則,對申請人堅實物權證據未加權衡,曲解法律保障公民財產安全真意,令法律淪為行政疏失“保護傘”,產權保護淪為空談,法治根基遭侵蝕。
程序暗箱隱憂:行政處理全程,申請人要求公開檔案比對、組織專家鑒定房屋年代構造以證權屬,皆被拒絕;司法審理階段,原審法院阻礙申請人申請調取關聯行政檔案、追加知曉產權變遷關鍵證人,庭審草草了事,暗箱操作之嫌濃重,程序公正面紗被撕,實體正義難產,民眾對公權力司法信任岌岌可危。
懇請昭雪吁求:望貴院挺身而出,抗訴力挽狂瀾,撤銷錯誤判決,督責原審法院深挖產權真相重審,責令被申請人即刻更正產權登記,賠償申請人因錯登所致經濟損失_____元,修補法治裂痕,護佑公民“恒產”根基,重拾司法公信。
此致
__市法院
申請人:__
20__年__月__日
行政抗訴申請書 8
申請人:___,性別:_,出生日期:_____,民族:_,身份證住址:________________,現居住地址:____,聯系電話:___,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機關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職務:___。
抗訴之由開篇:申請人因不堪忍受不公裁決,合法權益如風中殘燭,故依循行政訴訟法救濟路徑,誠惶誠恐向貴檢察院遞呈抗訴申請,企望正義曙光穿透司法迷霧。
事實荒誕謎面:本案癥結系于養老金核算嚴重偏差問題,申請人依規繳納社保費用___滿期,退休應享足額待遇。然被申請人無端克扣,核算采用錯誤參數錯誤工資統計時段、遺漏補貼計入基數等錯誤,致養老金遠低于法定標準,生活窘迫。申請人申訴期間,被申請人隱匿關鍵工資檔案、拒絕重新核算合理請求;原審法院無視申請人獲取證據申請,對明顯核算錯誤視而不見,僅憑被申請人一面之詞維持不公核定,老無所養困境竟成司法默許結局,民生保障防線潰于司法怠職。
法律謬解謎底:法律規定社保待遇核算須精準依循繳費記錄與法定公式,被申請人肆意篡改規則,原審法院未盡責審查合法性,錯將行政違規裁量認作內部“操作慣例”,歪曲法律平等保護、保障民生要義,以司法背書行政亂作為,令弱勢群體權益于法外飄零,法律威嚴掃地,公序良俗蒙羞。
程序黑洞困局:行政核定程序,申請人知情權、參與權遭踐踏,未獲核算明細告知、無聽證申辯機會;司法程序里,原審阻礙申請人委托專業精算師輔助質證、駁回調取社保系統原始數據申請,庭審淪為行政機關單方“表演秀”,程序正義崩塌,實體公正淪為犧牲品,申請人求告無門,深陷絕望泥沼。
救贖祈盼結語:懇請貴院高懸正義之劍,啟動抗訴程序,推翻錯判,指令原審徹查重審,監督被申請人依規重核待遇,補發克扣養老金并加付利息賠償損失_____元,重塑法治屏障,暖民生寒夜,重拾民眾對法治社保體系信任,護佑公民安享晚年權益。
此致
__市法院
申請人:__
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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