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贈與合同匯編1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屋贈與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房屋贈與合同1
一、房屋贈與合同書主要內容包括:
1、贈與人與受贈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贈與人與受贈人的關系;
3、贈與的理由;
4、贈與不動產的名稱、數量和不動產的坐落位置及其他自然情況
5、贈與人對贈與行為的意思表示;
6、贈與人在贈與書上簽名或蓋章、簽名日期。
二、房屋贈與合同的法律特征
(1)房屋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無償合同。
贈與人自愿單方承擔將房屋無償贈與對方的義務,但不享受對等的權利;受贈人則享有無償接受對方所贈房屋的權利,一般不承擔法律上的義務,即使受贈人在接受贈與時附有一些義務,但這些義務并非與所取得的權利互為代價。
(2)房屋贈與合同是實踐性合同。
贈與人必須把贈與房屋實際交付給受贈人,受贈人接受贈與房屋后,房屋贈與的民事法律行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實物交付后,則不得再行撤回贈與。如果因贈與人撤回贈與而發(fā)生糾紛,受贈方可請求人民法院裁決。
(3)房屋贈與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屋贈與同房屋買賣一樣,都屬于所有權的轉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應提交各項證明辦理登記過戶手續(xù)。如果當事人未辦理過戶手續(xù),根據《合同法》第44條、1999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9條的規(guī)定,贈與合同仍然有效,但贈與的房屋所有權不能轉移。
三、房屋贈與合同的公證
如果需要辦理房產贈與合同公證,當事人需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房產贈與公證申請表。并須提供下列證件:
1、贈與人與受贈人的身份證件(如居民戶口本、居民身份證、護照等其他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贈與人的房產所有權證原件;
3、贈與人必須提供贈與書或與受贈人簽訂的贈與合同,贈與書和贈與合同,必須詳列贈與人和受贈人是何種關系,以及雙方的姓名、性別、出生時間、住址以及贈與物等。贈與物要寫的具體明確,如應寫明坐落、結構、面積、產權證登記號碼等;
4、贈與的房產屬夫妻共有財產的,夫妻雙方應親自到公證處申辦,或提供經公證的同意配偶贈與房產的聲明書;
5、受贈人不滿法定年齡的,應當由受贈人的法定監(jiān)護人代為其辦理;
6、公證員要求與其相關并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贈與人可以自由撤銷贈與嗎
在特定情況下,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的撤銷包括任意撤銷和法定撤銷。
一、贈與的任意撤銷
贈與的任意撤銷,是指贈與合同成立后,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贈與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思不再為贈與行為。法律規(guī)定贈與的任意撤銷,源于贈與是無償行為。即便贈與合同已經成立,也還可以允許贈與人因自身的某種事由撤銷贈與,這也是贈與合同與其他有償合同的顯著區(qū)別。尤其是有的贈與合同的訂立,是因一時情感因素而欠于考慮,如果絕對不允許贈與人撤銷,則對贈與人太過苛刻,也有失公允。
當然,對于任意性不加限制,則等同于贈與合同無任何約束力,既對受贈人不公平,也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對社會道德也是一種沖擊。因此對贈與的撤銷應當有所限制,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
1.贈與的財產已轉移其權利的,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贈與。如果贈與的財產一部分已交付并已轉移其權利,任意撤銷贈與僅限于未交付并未轉移其權利的部分,以維護贈與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穩(wěn)定。
2.贈與合同訂立后經公證證明的,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贈與合同訂立后,當事人交由公證部門公證,表明其贈與意愿的表達已十分慎重,因此,經過公證證明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
3.具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論當事人以何種形式訂立,不論是否經過公證,也不問贈與的財產是否已轉移其權利,贈與人均不得任意撤銷。具有社會公益性質的贈與,主要是指為了救災、扶貧、助學等目的或為了資助公共設施建設、環(huán)境保護等公共事業(yè)所為的贈與。此類贈與的公益性質,決定了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贈與。履行道德義務的贈與,由于當事人之間有著道義上的因素,如果允許贈與人任意撤銷,則與道義不符。因此,此類的贈與也不得由贈與人任意撤銷。
二、贈與的法定撤銷
贈與的法定撤銷,是指贈與合同成立后,在具備法律規(guī)定的情形時,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的法定撤銷與任意撤銷的不同點在于:第一,撤銷贈與須依法律規(guī)定的事由;第二,只要具備法定事由,不論贈與合同以何種形式訂立以至經過公證證明,不論贈與的財產是否已交付,也不論贈與是否屬于社會公益和道德義務性質,享有撤銷權的人均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本是使受贈人取得利益的行為,如果受贈人對贈與人有加害行為或者其他忘恩負義行為的,法律應賦予贈與人有撤銷贈與的權利。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情形,均為受贈人的違法行為或者違反贈與合同約定的行為。贈與人依法撤銷贈與的權利,是法律對贈與人加以保護的必要內容。
1.贈與人的法定撤銷情形
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的法定情形有如下三項:
第一,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其要點,一是受贈人實施的是嚴重侵害行為,而不是輕微的、一般的侵害行為;二是受贈人侵害的是贈與人本人或其近親屬,包括配偶,直系親屬(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等),兄弟姐妹。如果侵害的是其他親友則不在此列。
第二,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yǎng)義務而不履行的。其要點在于:一是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yǎng)義務。二是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yǎng)能力,而不履行對贈與人的扶養(yǎng)義務。如果受贈人沒有扶養(yǎng)能力或者喪失了扶養(yǎng)能力的,不產生贈與人撤銷贈與的權利。
第三,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其要點在于:一是贈與合同約定了受贈人負有一定的義務。二是贈與人已將贈與的財產交付于受贈人。三是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在附義務的贈與中,受贈人應當依約定履行其所負義務。在贈與人向受贈人交付了贈與的財產后,受贈人如不依約履行其義務,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2.贈與人的繼承人和法定代理人的法定撤銷條件
贈與的撤銷權本應屬于贈與人,但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贈與人死亡或使其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贈與人的撤銷權事實上已無法行使。而由贈與人的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銷權,才能實現贈與人撤銷贈與的權利與意愿。同時,也只有在贈與人不能行使其撤銷權時,贈與人的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才有撤銷贈與的權利。因而贈與人的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撤銷贈與必須基于贈與人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而致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這一法定情形。
3.撤銷權的行使
贈與人的撤銷權,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為了盡早確定贈與關系的去留,贈與人或者其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應當依法及時行使撤銷權。贈與人行使撤銷權的期間為一年;贈與人的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銷權的期間為六個月,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計算。這一期間屬于除斥期間,即法律對某種權利所預定的行使期間,不存在中止、中斷和延長的問題。撤銷權人如在法律規(guī)定的期間內不行使撤銷權的,其撤銷權即歸于消滅。
一處房屋兩次贈與,效力應該如何認定
房屋贈與是指一方(贈與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無償贈與他人(受贈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為。房屋贈與的雙方當事人應訂立書面合同。
現實生活中可能很少會出現一處房產贈與兩人的情況,但是并不代表沒有,那么當出現一處房產贈與了兩人的情況,贈送效力要如何認定呢?下面的文章中整理了一宗案例,詳細分析了一房兩贈情況的處理。
【案情】
被告李A、原告李B系父女,被告李A、李D系父子。被告李A與其妻原有坐落于北京市通州區(qū)糧食市*號院內(以下簡稱*號院內)北房4間、東房3間、西房1間。期間,承租人王A在承租期間建南房1間,因拖欠租金,王A以折抵租金的形式將南房折給李A夫婦。1996年7月15日,有關部門將57號院內的北房4間、東房3間、西房1間及南房1間的產權登記在李A的名下。
1996年7月16日,經通縣公證處公證,被告李A與其妻自愿將南房1間贈與原告李B。但李B沒有實際占有使用該房,也沒有到國家有關房屋管理機關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1997年4月,被告李A之妻病故。1997年7月14日,被告李A將57號院內的北房4間、東房3間、西房1間、南房1間贈與被告李寶豐之女李C,經通縣公證處公證并辦理了產權過戶手續(xù)。20xx年,被告李A的其他子女起訴被告李A、李D,要求依法繼承母親的遺產。
20xx年8月,法院依法對被告李A與其妻的共有財產北房、東房、西房進行了分割,但未對南房1間做出處理,理由是原告未能提供南房系李A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
【案情分析】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有兩種不同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1996年,李A夫婦自愿將南房贈與女兒李B的贈與行為合法有效。理由是,李A與其妻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經合意和公證,自愿將南房贈與李B,是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合法處分,故贈與是有效的。1997年,李A又將全部房屋(含南房)贈與給孫女李C,是在妻子病故后,家庭成員析產繼承前的贈與。因李A擅自處分其妻的遺產,故贈與系違法的無效贈與。綜上,應依法支持李B的訴訟請求。
第二種意見認為:1997年,李A將全部房屋(含南房)贈與孫女李C行為部分有效部分無效。理由是李A將全部房屋贈與孫女李C,是在家庭成員未析產繼承的情況下實施的贈與行為,李A不僅處分自己應得的份額,同時也處分家庭成員的遺產份額,故此贈與行為部分有效部分無效,應駁回原告李B的訴訟請求。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理由如下:
1、第一份贈與合同雖成立但未生效。我國法律規(guī)定,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贈與合同是單務、無償合同,同時也是實踐合同,即必須實際給予贈與物,贈與才生效。
在本案中,李A對李B、李C的贈與合同都經過公證,這兩個贈與合同都符合贈與合同成立的要素,故二合同均成立。但合同成立并不一定生效。贈與合同的生效要以實際給付為要件。不動產的給付,系法律規(guī)定的要式行為,即要到國家有關機關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xù),否則,所有權不發(fā)生轉移,贈予合同不生效。本案中李A對李B的贈與,雖經公證成立,但因未實際交付使用及未辦理房產的過戶手續(xù),故贈與并未生效,房屋的所有權一直未發(fā)生轉移。所以,該贈與合同雖成立但未生效,贈與標的物南房1間仍為李A夫婦共有財產。而李A對李C的贈與則已經實際交付、使用,并及時辦理了房產的過戶手續(xù),房屋的所有權已經轉移,故該贈予合同在形式上是成立且生效的。
2、第二份贈與合同,雖生效但其效力不能及于全部房產。1997年,李A將全部房屋贈與孫女李C,形式上合同成立且生效,但法院同樣不能支持。本案爭議的房屋是李A夫妻的共同財產。在李A妻子去世后,全部房屋未進行家庭析產繼承,一直處于共有狀態(tài)。所以,李A只能處分自己的財產,無權處分其妻的遺產,李A將全部房屋贈與孫女李C系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部分有效、部分無效的行為,即對李A應繼承部分的贈與是有效的合法處分,對其他人應繼承部分的贈與是無效的無權處分。20xx年8月,法院依法對被告李A之妻的遺產北房、東房、西房進行了分割,但未對南房1間做出處理,可見訴爭的南房并未確權。李B以財產權屬為由起訴,并非以遺產繼承為由,故不應支持李B的訴訟請求,對此只能另案解決。
綜上,贈與合同成立,不必然就生效,贈與的生效要件是贈與物的實際給付,就本案而言就是不動產所有權的要式轉移。本案原告所根據的贈與因不具備實際給付要件而未生效,故其訴訟請求不能成立,法院的判決是正確的。原告本應以其父無權處分其母遺產份額,要求繼續(xù)分割其母部分遺產即南房1間為訴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案情結果】
法院審理后認為,57號院內的南房1間雖登記在李A的名下,但系李A與其妻婚姻存續(xù)期間的共同財產。1996年,李A夫婦自愿將南房贈與李B,李B也表示接受贈與并辦理了公證,但李B未依法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也沒有實際占有、使用該房,故該贈與合同無效。
1997年,李A之妻病故后,李A將57號院內的全部房屋包括南房1間贈與李D之女李C,但李A之妻病故后,因家庭成員未對57號院內的南房1間析產繼承,該南房1間仍處于共有狀態(tài),李A自行處分共有財產的行為系部分有效部分無效的民事行為。李B要求確認該南房1間屬自己所有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條、第七十二條之規(guī)定,判決駁回原告李B的訴訟請求。
以上就是房產兩次贈送處理的一起具體案例分析,相信會給讀者朋友一些幫助,讓大家可以了解清楚這方面的法律知識。
贈與合同的效力
有關贈與合同的效力問題,對于很多人來講都是不太了解的,有的人也為贈與是單方面的,只要贈與人答應要贈與,贈與合同就成立。那事實是不是這樣的呢?贈與合同又有怎樣的效力呢?
一、贈與合同成立,贈與人有交付受贈人財物的義務。商是指贈與人按照贈與合同約定的地點、期限、交付的方法等將財產交付給受贈人,并由此而發(fā)生物權的轉移,但是,法律規(guī)定必須經過登記才發(fā)生轉移的財物,如不動產,應在登記后才發(fā)生轉移法。
二、贈與合同成立,贈與人已將贈與財物交付受贈人,物權發(fā)生轉移,應視為受贈人合法享有受贈財物的占有、使用、處分權,贈與人不得撤銷贈與合同法。
三、贈與合同成立,但贈與人未將合同約定的財物交付受贈人,受贈人可以不履行贈與義務,可以撤銷贈與合同,但贈與是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的贈與合同或者是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得撤銷贈與合同,對不履行這類贈與合同的贈與人、受贈與人享有要求贈與人交付的權利,贈與人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贈與物毀損、滅失的,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法。
四、贈與合同是贈與人的無償贈送,不承擔贈與物的瑕疵責任,但是附義務的贈與,贈與人應在附義務的范圍內承擔贈與物的瑕疵責任;贈與人明知贈與物有瑕疵,故意隱瞞或者作贈與物無瑕疵的虛假保證,造成受贈人損失的。
最新房屋贈與協議的范本
房屋可以作為贈與協議中的標的物,但必須要在辦理的房屋過戶手續(xù)之后,房屋才會真正屬于受贈人。通常,房屋贈與的雙方當事人都會選擇簽訂一份房屋贈與協議,這是為了避免日后出現不必然的糾紛。接下來,小編為大家?guī)硪环莘课葙浥c協議的范本,僅供學習參考。
房屋贈與協議范本
甲方(贈與人):_____(寫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寫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
甲方自愿將其下所有的不動產房產贈與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雙方自愿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產贈與給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于_____,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
(二)贈與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范圍見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贈與。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贈與。
第二條:因甲方_____,此房產所購的所有房款和稅費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購該房產并取得該房產房產所有權證。經協商一致甲方愿將該房屋贈與乙方,并在乙方能辦理過戶手續(xù)時積極協助辦理。
第三條:甲方保證房屋在此贈與合同簽訂前以及合同簽訂后一直到過戶完畢期間該房屋權屬狀況完整和其他具體狀況完整,并保證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條:甲方沒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此房產抵押、轉賣或出租給他人,否則抵押、轉賣或出租行為無效。如因上述行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贈與房產的,甲方應如數補償或退還乙方代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稅費。
第五條:甲方贈與乙方房產,本合同在雙方簽訂經公證處公正后不可撤銷。
第六條:在乙方能辦理該房屋過戶手續(xù)時,甲方應按約定積極協助乙方轉移辦理過戶手續(xù)。
第七條:甲、乙雙方定于_____時正式辦理過戶該房屋,雙方定于_____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xù)。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有關規(guī)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xù)。甲方未按規(guī)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贈與給乙方。
第九條: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到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fā)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執(zhí)_____份,乙方留執(zhí)_____份,為公正留執(zhí)公證處_____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
附件一
文本:房屋平面圖。
甲方(簽章):_____乙方(簽章):_____
證件身份證號碼:_____證件身份證號碼: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聯系電話:_____聯系電話:_____
簽約日期:_____簽約日期:_____
看完上文的介紹后您是否對房屋贈與協議的內容有所掌握呢?如果您急需一份房屋贈與協議的話,可以適當參考小編整理的范本,在結合自己的實情來寫一份房屋贈與協議。必要的時候,也可以委托的資深律師幫助你寫一份房屋贈與協議。
最新贈與協議書范本
贈與協議也可以叫做贈與合同,是一方將自己所有的東西以轉移所有權的方式送給另一方的行為。贈與協議是一種雙務合同,大家知道贈與協議書該如何寫嗎?小編帶來一份贈與協議書范本,供大家學習參考。
贈與協議書范本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開戶行:
帳戶:帳戶: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fā)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guī)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甲乙雙方就贈送(贈與的標的物)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標的物)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證明為:(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贈與微機應有購買該微機的發(fā)票等)
二、贈與物的交付
(寫明交付的條件,在什么時間、什么地方交付,辦理什么手續(xù)等等)
三、乙方應在期限內辦理所有權轉移的手續(xù),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贈與(也可以約定其它條件)。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分證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年月日
房屋贈與合同2
甲方(贈與人):xx(寫明姓名、住址)
住所:xx
有效證件號碼:xx
乙方(受贈人):xx(寫明姓名、住址)
住所:xx
有效證件號碼:xx
甲方自愿將其下所有的不動產房產贈與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雙方自愿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產贈與給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一)座落于xx,建筑面積xx平方米;(二)贈與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xx;(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范圍見附件一(四)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贈與。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贈與。
第二條:因甲方xx,此房產所購的所有房款和稅費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購該房產并取得該房產房產所有權證。經協商一致甲方愿將該房屋贈與乙方,并在乙方能辦理過戶手續(xù)時積極協助辦理。
第三條:甲方保證房屋在此贈與合同簽訂前以及合同簽訂后一直到過戶完畢期間該房屋權屬狀況完整和其他具體狀況完整,并保證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條:甲方沒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此房產抵押、轉賣或出租給他人,否則抵押、轉賣或出租行為無效。如因上述行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贈與房產的,甲方應如數補償或退還乙方代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稅費。
第五條:甲方贈與乙方房產,本合同在雙方簽訂經公證處公正后不可撤銷。
第六條:在乙方能辦理該房屋過戶手續(xù)時,甲方應按約定積極協助乙方轉移辦理過戶手續(xù)。
第七條:甲、乙雙方定于xx時正式辦理過戶該房屋,雙方定于xx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xù)。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有關規(guī)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xù)。甲方未按規(guī)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贈與給乙方。
第九條: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到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fā)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xx份。其中甲方留執(zhí)xx份,乙方留執(zhí)xx份,為公正留執(zhí)公證處xx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
附件一文本:房屋平面圖。房屋贈與合同范本5篇合同范本。
甲方(簽章):xx乙方(簽章):xx
證件身份證號碼:xx證件身份證號碼:xx
地址:xx地址:xx
聯系電話:xx聯系電話:xx
簽約日期:xx簽約日期:xx
房屋贈與合同3
甲方(贈與人)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
甲方自愿將其下所有的不動產房產贈與乙方。按照協議法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雙方自愿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產贈與給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于_____,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
。ǘ┵浥c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范圍見附件一
。ㄋ模┩恋厥褂脵嗳〉玫姆绞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贈與。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贈與。
第二條:因甲方_____,此房產所購的所有房款和稅費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購該房產并取得該房產房產所有權證。經協商一致甲方愿將該房屋贈與乙方,并在乙方能辦理過戶手續(xù)時積極協助辦理。
第三條:甲方保證房屋在此贈與協議簽訂前以及協議簽訂后一直到過戶完畢期間該房屋權屬狀況完整和其他具體狀況完整,并保證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條:甲方沒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此房產抵押、轉賣或出租給他人,否則抵押、轉賣或出租行為無效。如因上述行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贈與房產的,甲方應如數補償或退還乙方代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稅費。
第五條:甲方贈與乙方房產,本協議在雙方簽訂經公證處公正后不可撤銷。
第六條:在乙方能辦理該房屋過戶手續(xù)時,甲方應按約定積極協助乙方轉移辦理過戶手續(xù)。
第七條:甲、乙雙方定于_____時正式辦理過戶該房屋,雙方定于_____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xù)。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有關規(guī)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xù)。甲方未按規(guī)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贈與給乙方。
第九條: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到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中若發(fā)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執(zhí)_____份,乙方留執(zhí)_____份,為公正留執(zhí)公證處_____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_
證件身份證號碼:_____ 證件身份證號碼: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聯系電話:_____ 聯系電話:_____
簽約日期:_____ 簽約日期:_____
房屋贈與合同4
甲方(贈與人):
住所:
身份證號碼:
房屋共有權人:
住所:
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贈人):
住所:
身份證號碼:
甲方自愿將其房產贈與乙方,房屋共有權人表示同意,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各方自愿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甲方自愿將其擁有所有權的座落于_____ ,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的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贈與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該房產。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贈與。
第二條 甲方保證房屋在此贈與合同簽訂前以及合同簽訂后一直到過戶完畢期間該房屋權屬狀況完整和其他具體狀況完整,并保證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 房屋共有權人對甲方的本次贈與表示同意,并自愿簽署本贈與合同。
第四條 本合同生效后_____日內各方共同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
有關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的手續(xù)。乙方逾期未配合辦理產權過戶登記的,甲方有權撤銷贈與合同。
第五條 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有關規(guī)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xù)。
第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各方協商一致另行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七條 本合同自合同各方簽訂并到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甲方留執(zhí)一份,乙方留執(zhí)一份,公證處留執(zhí)一份。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_
房屋共有權人(簽章):____
房屋贈與合同5
案情:
被告申某與呂某(女)原為夫妻,原告系被告婚生子。X年1月6日,被告經公證簽訂協議一份,約定共同出資購買位于花山區(qū)鋼窗宿舍某房屋一套贈與原告,當時因原告年齡小,未能領辦到身份證,即將產權登記在被告名下,但該房實際上一直由原告與被告呂某居住。后因被告不肯辦理房屋過戶,以致成訴。庭審中,被告辯稱贈與房屋尚未過戶,贈與合同并不成立。
裁判: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簽訂的贈與協議系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贈與房屋雖未過戶,但事實上一直由原告與其中的被告呂某居住,應視為已經交付,贈與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應當辦理該房過戶手續(xù)。法院據此判決被告申某、呂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協助原告辦理贈與房屋的產權過戶手續(xù)。
評析:
本案是一起因贈與房屋未辦理產權變更登記而引發(fā)的贈與合同糾紛。所謂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贈與合同是一種諾成性合同,當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經對方同意即能產生法律效果,即通常所說的“一諾即成”。當然,合同成立并不意味著合同生效,贈與合同的生效還需要滿足法定要件。根據贈與對象的不同,贈與可以分為動產贈與與不動產贈與,動產贈與以贈與物交付為要件,而不動產贈與,因為法律對其產權轉移有特別規(guī)定而與前者有所區(qū)別。如本案中涉及的房屋贈與,根據法律規(guī)定,房屋產權轉移以登記過戶為要件,相對應,對房產贈與合同,一般情況下也應以產權登記的辦理為其生效要件。訴訟中,被告正是以此為由提出抗辯。
但事實上,房屋贈與未辦理過戶,并不意味著贈與合同必然未生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28條規(guī)定:公民之間贈與關系的成立,以贈與物的交付為準。贈與房屋未辦理過戶手續(xù),但贈與人根據書面贈與合同已將產權證書交與受贈人,受贈人根據贈與合同已占有、使用該房屋的,可以認定贈與有效,但應令其補辦過戶手續(xù)。
有關本案的相關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六條的規(guī)定,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繼承或贈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夫妻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雙方享有平等的財產處分權!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遺囑人以遺囑處分了屬于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遺囑的這部分,應認定無效”。因此,配偶中一方將夫妻共有財產贈給子女和朋友,如未經另一方同意,該配偶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遺囑應認定部分無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六條的規(guī)定,對該遺囑所涉及的共有財產,應分出一半歸配偶所有,其余一半由遺囑指定的繼承人繼承。
房屋贈與合同6
贈與人:_________,女,漢族,19______年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證住址:吉林省長春市______區(qū)______街______道______小區(qū)___棟____________室,身份證編碼:2202_________________
受贈人:_________,男,漢族,19______年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證住址:吉林省長春市______區(qū)______街______道______小區(qū)___棟____________室,身份證編碼:2202_________________
贈與人與受贈人系母子關系。20xx年贈與人自行出資為受贈人購買了位于長春市綠園區(qū)____________小區(qū)______棟_________室房屋一處,建筑面積為98.96平方米,總價值為283,488.00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整),系私有產權,房名現落于受贈人名下。贈與人與受贈人自愿簽訂本附義務贈與合同,雙方需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贈與目的
贈與人因受贈人無力獨自承擔購房費用,又因其為贈與人獨子,為受贈人今后更好的工作和生活,婚姻能夠和睦,更好的對贈與人履行應盡的贍養(yǎng)義務及共同生活,贈與人獨資購買本房屋,并附義務條款贈與受贈人。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和分割之前有權利撤消贈與。
第二條:受贈人的權利
1、贈與人與受贈人及其妻兒對該房屋共同享有居住權、使用權;2、受贈人及其妻兒對該房屋沒有出讓權、轉賣權,該房屋永遠不能作為受贈人的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也不得將該房屋作為私有財產進行抵押或變賣;
3、受贈人無須向贈與人交付任何關于該房屋的費用;
4、受贈人接受贈與后,該房屋今后的費用全部由贈與人獨自承擔;5、受贈人對該房屋有自由裝修、合理支配的權利;
6、受贈人應當自覺履行贍養(yǎng)贈與人的義務;
7、如贈與人逝世,該房屋可作為遺產由受贈人獨自繼承。
第三條:贈與的撤消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2、受贈人對贈與人有贍養(yǎng)義務而不履行的,對贈與人有虐待、遺棄、辱罵等行為的;
3、受贈人不履行本附義務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4、受贈人將該房屋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將該房屋作為私有財產進行抵押或變賣、分割等現象發(fā)生的;
5、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或有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部分民事行為能力的、住院治療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并要求受贈人返還贈與的財產;
6、受贈人拒不承擔贈與人的治療費、贍養(yǎng)費的;
第四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fā)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fā)出十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guī)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guī)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本贈與合同系雙方自愿申請_________、_________為其進行見證,并系自愿簽訂。本合同一式三份,由贈與雙方與見證人各執(zhí)一份。本合同有任何涂抹均系無效。如有糾紛,雙方可在簽訂合同管轄地起訴違約方。
贈與人(簽字、蓋章、電話):_______
見證人(簽字蓋章):_______
受贈人(簽字、蓋章、電話):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
簽訂時間:20xx年9月12日
房屋贈與合同7
甲方:
乙方:
乙方監(jiān)護人:
為明確雙方本次贈與房屋行為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并根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制訂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1、甲方決定在乙方年滿十八周歲,即________年____月___日,將位于陽春市____區(qū)____路____樓____層____號的房屋一套(結構:________,產權證號:________,產權類別:________,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無償贈與給乙方,此贈與為不可撤銷之贈與。乙方同意接受此次贈與。
2、甲方保證其對上述的房屋擁有合法的所有權。
3、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應在__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并應在________日內協助乙方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手續(xù)。
4、乙方無須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但與移交上述房屋的有關費用包括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xù)的費用以及有關契稅應由乙方負擔。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陽春市人民法院起訴。
6、合同自雙方簽字后成立,乙方林其雨年滿十八周歲,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
7、房屋贈與合同,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乙方合同由______保存),乙方監(jiān)護人______手執(zhí)一份,其余三份保留在辦理有關手續(xù)時備用。
甲方(簽字):
住所:
身份證號:
簽約時間:
乙方監(jiān)護人(簽字):
住所:
身份證號:
簽約時間:
房屋贈與合同8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當事人在簽訂:
甲方:住所:身份證號:
乙方:住所:身份證號:
為明確雙方本次贈與房屋行為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決定將位于__________區(qū)__________街__________樓__________層__________號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無償贈與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贈與。
第二條甲方保證其對上述房屋擁有所有權。
第三條甲方保證本曾與并無任何惡意,而且已將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內的注意事項告知乙方(但甲方不保證本次贈與物完全無瑕疵),否則,愿意對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應甲方的要求,乙方保證將房屋不用于違法或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等事項。
第五條乙方違反第四條的約定,甲方有權收回上述房屋。
第六條在本協議生效后,甲方應在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并應在__________日內協助乙方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手續(xù)。
第七條乙方無須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但與移交上述房屋有關的費用包括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xù)的費用以及有關契稅應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為違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贈與合同9
房屋贈與合同怎么才能撤銷
原告劉老漢與被告劉某均認可,劉某取得該房屋的前提是照顧父母的日常生活。劉老漢與劉某雖然簽訂了《XX市存量房買賣合同》,但該合同并未約定具體付款時間,且20xx年4月劉老漢將房屋過戶至劉某名下,劉老漢及其他子女在長達5年的時間內并未提出異議;劉某實際已各支付5萬元給其哥哥弟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guī)定,“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約定履行義務。”劉老漢與劉某的約定未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因此,簽訂的《XX市存量房買賣合同》名為買賣合同,實際系附義務的贈與合同,合法有效。
那么,劉老漢能否行使撤銷權呢?
劉老漢主張劉某未按約定履行照顧父母生活的義務,請求撤銷雙方之間的贈與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guī)定,受贈人有下列三種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對贈與人有扶養(yǎng)義務而不履行;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guī)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劉老漢對劉某未依約履行照顧父母生活負有舉證責任。但劉老漢未能提供證據,且還認可劉某自20xx年至20xx年12月照顧父母生活的事實;之后原被告雖因生活瑣事發(fā)生矛盾,但不能因此認定劉某不盡照顧父母生活的義務。劉老漢要求撤銷雙方之間的贈與合同沒有事實及法律依據,法院對其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贈與合同撤銷的條件
原告張某、李某系夫妻,生育有四個子女。被告張丁系原告的四子,兩原告年事已高,需要人照料其生活起居等。20xx年10月被告張丁夫妻二人向兩原告承諾對兩原告今后的生活、醫(yī)療及生養(yǎng)死葬承擔一切責任。兩原告在被告的多次勸說之下,于20xx年5月將自己座落于縣城的房屋贈與被告并進行了公證。20xx年9月15日原告張某生病住院病危,被告張丁在接到通知后去醫(yī)院探望原告。后因原告的醫(yī)療費問題與原告及其他兄弟姊妹之間多次發(fā)生爭執(zhí),在原告還未出院的情況下,被告不辭而別。為此,兩原告在精神上受到了極大的刺激。由于被告未履行自己所作出的承諾,兩原告認為將房屋贈與被告是重大失誤。為此,原告向公證處,請求依法撤銷所公證的房產贈與合同,被告立即返還原告所贈的房屋產權。
本案雙方爭議的焦點是:贈與合同公證可否撤銷?
第一種觀點認為,本案的被告在得知原告生病住院后,專門趕回探望原告;應當說被告在原告的幾個子女中是最盡義務的,并非如原告所陳述的被告不照料原告的生活起居。兩原告對被告所作出的贈與行為,是原告經過慎重考慮后作出的,并且該贈與行為經過了公證。在贈與財產交付前不得撤銷贈與合同,因為訂立的合同經過公證,表明雙方當事人對簽訂和履行合同是認真嚴肅的,對贈與人來說,有充分的時間和條件,來決定是否簽訂和履行該合同,不存在考慮不周,或情緒沖動等原因。從公證的效力來說,合同經過國家公證機關的公證。所以,這種贈與合同公證不得撤銷。這對于嚴肅國家公證機關的公證力,維護合同的嚴肅性,保證財產權利關系的相對穩(wěn)定是必要的。第二種觀點認為,兩原告與被告所簽訂的贈與合同是附義務的贈與合同;該贈與合同經過了公證,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得進行任意撤銷,贈與人要行使撤銷權,須以符合法定事由的情形出現為條件,只要具備了法定的撤銷事由,贈與人即可以撤銷贈與合同。由于本案的贈與合同系附義務的贈與合同,被告對原告有扶養(yǎng)義務而沒有履行,并且被告沒有忠實地履行贈與合同所附的義務。根據《合同法》第192條的規(guī)定,原告申請撤銷對被告的贈與合同的事由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贈與合同撤銷的.法定事由。因此,原告的申請予以撤銷,是合適的。
我們認為本案中所涉及的贈與合同經過公證程序,故當事人不得任意撤銷。原告要行使撤銷權需以符合法定事由的情形出現為條件,只要具備了法定事由,贈與人即享有撤銷權。被告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符合《合同法》第192條第1款第3項的規(guī)定,屬于行使撤銷權的法定事由。原告要求解除公證贈與合同的請求,符合法律之規(guī)定,應當予以支持。
房屋贈與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本次贈與房屋行為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決定將位于_________區(qū)_________街_________樓_________層_________號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無償贈與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贈與。
二、甲方保證其對上述房屋擁有所有權,在此贈與合同簽訂前以及合同簽訂后一直到過戶完畢期間該房屋權屬狀況完整和其他具體狀況完整,并保證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三、甲方保證本次贈與并無任何惡意,而且已將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內的注意事項告知乙方,否則,愿意對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四、應甲方的要求,乙方保證將房屋不用于違法(或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等事項。如果違反該項閱讀,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回該贈與房屋。
五、在本協議生效后,甲方應在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并應在_________日內協助乙方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手續(xù)。
六、甲方贈與乙方房產,本合同在雙方簽訂經公證處公正后不可撤銷。
七、乙方無須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但與移交上述房屋有關的費用包括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xù)的費用以及有關契稅應由乙方負擔。
八、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為違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一切損失。
九、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十、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fā)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執(zhí)_____份,乙方留執(zhí)_____份,為公正留執(zhí)公證處_____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十二、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后生效。
贈與人:__________________受贈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贈與合同11
甲方(贈與人):
父親:,身份證號:。
母親:,身份證號:。
乙方(受贈人):
女兒:,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系父母與女兒關系。
甲方自愿出資為乙方購買房產贈與乙方,并將產權登記在乙方名下。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雙方自愿達成贈與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愿出資給乙方用于購買的房產并贈與乙方一人所有,乙方自愿接受該購房款及房產。該房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該房產位于,建筑面積平方米。
(二)贈與房產的所有權證證號為。
(三)房產平面圖及其四至范圍參考詳細圖紙。
(四)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為出讓。該房產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產一并贈與乙方一人。該房產的相關權益隨該房產一并贈與乙方一人。乙方及其配偶與子女對該房產沒有出讓權、轉賣權,該房產永遠不能作為受贈人的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第二條:甲方以乙方名義貸款,乙方及其配偶協助甲方申請辦理貸款手續(xù),甲方實際完成后續(xù)此房產的還款,無需乙方資助。此房產所有房款和稅費均由甲方代乙方支付。甲方陪同乙方出面與開發(fā)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辦理此房產相關手續(xù)并取得該房產所有權證。
第三條:甲方享有此房產的居住權、使用權,在甲方有生之年乙方不得將此房產抵押及出售。
第四條: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已婚。根據甲方的意愿,甲方實際出資以乙方名義購買的該套房產是甲方對乙方的一人贈與,并不贈與乙方的丈夫。
第五條:本贈與合同系雙方自愿申請________(乙方的丈夫)為其進行見證,并系自愿簽訂。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1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購房繳費單據(復印件有效)
2、房屋買賣合同書(復印件有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房屋贈與合同12
甲方(贈與人):
父親: ,身份證號:
母親: ,身份證號:
乙方(受贈人):
甲方乙方系父母與女兒關系。甲方自愿出資為乙方購買天勤苑小區(qū)一處房產贈與乙方。 雙方自愿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愿出資給乙方用于購買天勤苑小區(qū)號 樓 單元 層 戶的一處房產并贈與乙方所有,乙方自愿接受該房款 。
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于四寶山街道辦事處 路天勤苑小區(qū),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
(二)贈與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范圍見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為出讓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贈與乙方一人。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贈與乙方一人。
第二條:此房產所有房款和稅費均由甲方代乙方支付。乙方出面與開發(fā)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辦理此房產相關手續(xù)并取得該房房產所有權證。
第三條:乙方沒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此房產抵押、轉賣或出租給他人,否則抵押、轉賣或出租行為無效。乙方已對此條款充分理解、知曉。
第四條: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已婚。根據甲方的意愿,甲方實際出資以乙方名義購買的該套房產是甲方對乙方的一人贈與,并不贈與乙方的妻子。
第五條:甲方保留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收回該房產的權利。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允許出售該房,甲方有權索要乙方出售該房時的所有房款。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2份。其中甲方留執(zhí)1份,乙方留執(zhí)1份。
附件:
1、購房繳費單據
2、房屋買賣合同書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房屋贈與合同13
合同編號:
甲方(贈與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贈人):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屋贈與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房屋坐落于
,屬其所有的 產權份額贈與給乙方個人所有;乙方同意接受此贈與。
二、甲方保證上述贈與的房屋權屬無爭議,房屋沒有抵押、擔保、典當、被查封等限制處分的情況。
三、甲方協助乙方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手續(xù)。
四、甲方承諾對本贈與行為不附加任何條件,且永不反悔。
五、本贈與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梧州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不動產登記部門一份。
六、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贈與人): 乙方(受贈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贈與合同14
甲方:
乙方:
乙方監(jiān)護人:
為明確雙方本次贈與房屋行為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并根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制訂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1、甲方決定在乙方年滿十八周歲,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位于____市 區(qū) 路 樓 層 號的房屋一套(結構: ,產權證號: ,產權類別: ,建筑面積 平方米),無償贈與給乙方,此贈與為不可撤銷之贈與。乙方同意接受此次贈與。
2、甲方保證其對上述的房屋擁有合法的所有權。
3、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應在日內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并應在日內協助乙方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手續(xù)。
4、乙方無須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但與移交上述房屋的有關費用包括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xù)的費用以及有關契稅應由乙方負擔。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____市人民法院起訴。
6、合同自雙方簽字后成立,乙方林其雨年滿十八周歲,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7、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乙方合同由林XX保存),乙方母親徐XX手執(zhí)一份,其余三份保留在辦理有關手續(xù)時備用。
甲方(簽字) : 乙方監(jiān)護人(簽字):
簽約時間:
房屋贈與合同15
房屋贈與合同撤銷方式
一、在財產權利轉移之前,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權。
房屋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與受贈人就無償轉移房屋所有權而達成的協議。根據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guī)定,除了帶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和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一般的贈與合同在贈與財產權利轉移前可以撤銷。即在財產轉移之前,除法律規(guī)定的情形外,贈與人享有任意撤銷權,《合同法》規(guī)定一般情況下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了就不得撤銷贈與合同,對一般的財產贈與通常是以財產是否交付來認定財產權利是否轉移,但對于房產的贈與,因房產是以進行房產登記確認所有權,所以房產的權利轉移以是否進行過戶手續(xù)為準,也就是說在房屋尚未登記過戶時,贈與人享有任意撤銷權。
二、在房屋登記過戶以后,房屋贈與合同撤銷方式有哪些?
在房屋贈與合同經過公證或者已經過戶以后,贈與人在下列幾種情況下可以撤銷贈與:
1、附義務的贈與,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受贈人沒有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2、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權。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guī)定,受贈人如果有以下三種行為中的一種:(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贈與人近親屬;(2)對贈與人有扶養(yǎng)義務而不履行;(3)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就可以撤銷贈與,而不論贈與財產的權利是否轉移。
3、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的,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條規(guī)定,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贈與合同撤銷權約束的都是受贈人的行為,也就是說在受贈人不履行義務,對受贈人之外的任何人沒有約束力。贈與人想要以經濟狀況顯著惡化來主張撤銷贈與合同的,應當提交其經濟情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相關證明,且必須得達到嚴重影響的程度,一般性影響不在此列。
房屋贈與合同的撤銷是如何行使的
一、房屋贈與合同的撤銷
1、 贈與關系成立,且受贈人未占有、使用該房屋及其產權證書之前,贈與人可行使任意撤銷權;根據我國《》第186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及上述“民通意見”可以看出,贈與人在簽訂贈與合同且受贈人未實際占有房屋及其產權證之前,即財產權利未轉移之前,是可以享有任意撤銷權的。這里的“財產權利”被民通意見明細化,指的并非房屋的過戶登記,而是受贈人占有、使用該房屋及其產權證書。因此,贈與人在此階段實行任意撤銷權才是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當然,《合同法》第186條對贈與人的這種任意撤銷權也進行了限制,它對房屋贈與行為也是同樣適用的,其中包括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得撤銷;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得撤銷。此外,《合同法》第192條也設立了法定撤銷權之規(guī)定,即無論是否具備《合同法》第186條規(guī)定的情形,只要滿足以下條件均可撤銷: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yǎng)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2、 贈與關系成立,受贈人占有、使用該房屋及其產權證書,但未辦理過戶手續(xù)時,贈與人一般不可以行使任意撤銷權;根據《民法通則意見》第128條規(guī)定“公民之間贈與關系的成立,以贈與物的交付為準”這說明贈與合同為實踐性合同,即以交付為所有權轉移的生效條件。由于房屋屬于不動產,根據我國《》及《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有關規(guī)定,房屋的所有權轉移以登記為準。因此,在房屋贈與合同中,房屋過戶登記才是所有權轉移的時間界點。但是,根據上述《民法通則意見》第128條規(guī)定可以看出,為了保護受贈人的合法權益而對此作出了特殊的規(guī)定,即只要受贈人已占有、使用該房屋及其產權證書,這時該贈與行為即生效,贈與人應當為受贈人補辦過戶手續(xù)。此時,贈與人一般是不可以以行使任意撤銷權為由來翻悔的。因此部分律師認為,如果沒有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產權證書的變更登記,不但房屋所有權不發(fā)生轉移,而且這種贈予合同也是不生效的觀點是不準確的。由此可見,贈與人行使任意撤銷權的時間應當在贈與關系成立之后,但未將產權證書交與受贈人,在受贈人占有、使用該房屋之前提出,否則贈與人就不能有效的行使撤銷權、進而達到撤銷贈與的法律效果。
二、房產贈與行為生效的時間
贈與是轉移所有權的民事法律行為,是實踐性法律行為,因此,贈與行為生效的時間與財產所有權轉移時間有密切聯系,財產所有權轉移的時間,就是贈與行為生效的時間。根據民法通則第72條規(guī)定:“按照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轉移,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房屋所有權轉移時間是民法通則第72條所規(guī)定的例外情況之一。根據1983年國務院頒布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第6條:“房屋所有權轉移或房屋現狀變更時,須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機關辦理所有權轉移或房屋現狀變更登記手續(xù)!钡7條:“辦理城市私有房屋所有權登記或轉移、變更登記手續(xù)時,須按下列要求提交件:……(三)受贈的房屋,須提交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和契證!备鶕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8條:“公民之間贈與關系的成立,以贈與物的支付為準。贈與房屋,如根據書面贈與合同辦理了過戶手續(xù)的,應當認定贈與關系;未辦理過戶手續(xù)的,但受贈人根據書面贈與合同已占有、使用該房屋的,可以認定贈與有效,但應令其補辦過戶手續(xù)!
顯然,房屋贈與,一般情況下,只有到房管機關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xù)方為有效,也就是說,房產贈與的所有權轉移時間應以房管機關辦理了房產轉移登記手續(xù),受贈人領取了房產證之時為房屋所有權轉移時間,該時間即為房產贈與行為生效的時間;特殊情況下,當事人雖未辦理過戶手續(xù),但受贈人根據書面贈與合同已占有、使用該房屋的,房屋交付時間也算房屋所有權轉移時間,即房產贈與行為生效時間。理由是:一方面有利于加強人民群眾的法制觀念,以促使人民群眾在進行房產贈與行為時,不僅注重實際占有、使用房屋,而且要重視并及時地辦理房屋產權的登記手續(xù)。
同時,也更有利于房管機關對私房的管理,保護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我國長期以來法制不健全,不少群眾對房屋所有權的轉讓,只注重實際占有、使用房屋,而不進行房產登記,如不考慮歷史狀況,一律以辦理房產登記時間為房屋所有權的轉移時間,為房產贈與行為生效的時間,那么,實踐中,許多房產贈與行為也就成為無效的行為,也會發(fā)生在房屋交付后至房產轉移登記之前這段時間的所有權仍屬房產贈與人,房產受贈人在此期間對該房屋所為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行為為無效行為,這將不利于房產權的相對穩(wěn)定和社會安定團結。當然,對實際生活中,那種為分散財產,或出于逃避或其他法定義務的履行,或純屬封建的子襲父業(yè)的思想而借用他人名義辦理了房產權過戶登記手續(xù)的,不應認定贈與成立,更不能認定辦理房產權過戶登記手續(xù)時間就是房產行為生效時間。如我市張某于1999年辦廠期間為逃避債務,將己有的一套房屋無償贈與給其弟,并單方寫了贈與書后申辦了公證,但未辦理過戶手續(xù),也未交付房屋,20xx年7月,張某與其弟為其他事發(fā)生沖突,張某要收回贈與的房屋,其弟訴到法院,法院判決此贈與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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