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房屋買賣合同模板集錦九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正式、規(guī)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房屋買賣合同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房屋買賣合同 篇1
出賣方: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買受方: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xù)。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 幣)每平方米
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 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 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 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guī)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個月,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
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
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xù)。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 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fā)生的土地增值稅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fā)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guī)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guī)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執(zhí)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__________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方(簽章):
出賣方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買受方(簽章):
買受方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2
賣 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 方: (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 (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根據國家規(guī)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區(qū)(縣) 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字第____________號。甲方為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甲方對買賣權的聲明
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關規(guī)定及政策法規(guī),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由于違反國家及北京市相關政策法規(guī)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第三條 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并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簽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 房屋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 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一) 無須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北京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xù)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90%房款。
(二) 銀行貸款
1、 乙方應在簽訂《北京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 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xù)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期房款。 3、 銀行貸款部分房款按銀行規(guī)定由銀行直接支付。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 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五條款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0。4‰作為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3。 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后3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zhí)行。
第七條 房屋交付 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 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yè)管理費、取暖費等;
2) 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 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4) 其它: 。
第八條 關于產權辦理的約定
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應向房屋所在區(qū)(縣)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xù),并按有關規(guī)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 辦理上述手續(xù)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guī)定繳納。辦理過程當中由丙方先行墊付,在物業(yè)交驗時提供相應票據。
第九條 有關爭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生效說明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房屋所在區(qū)(縣)交易所留存一份,見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經辦人: 電 話:
乙 方: 經辦人: 電 話:
丙 方:
____年__月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3
房屋買賣,是指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所有權轉讓給房屋買受人,而買受人為此支付相應價款的行為。買賣房屋必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實踐中房屋買賣糾紛時有發(fā)生,房屋買賣糾紛涉及到產權、價款、原承租戶的利益等諸多問題,但都離不開買賣合同的有效性問題。那么,究竟哪些房屋買賣合同屬無效合同呢?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七種:
一、房產、地產分別轉讓,合同無效。
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為土地的附著物,具有不可分離性,因此,房屋所有權通過買賣而轉讓時,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必須同時轉讓。如果賣方將房產和土地分別轉讓于不同的當事人,或者出賣房屋時只轉讓房屋所有權而不同時轉讓土地使用權,買方可以提出這種買賣合同無效。
二、未辦理登記過戶手續(xù),合同無效。
房屋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以買賣雙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門登記過戶為標志,否則,房屋買賣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發(fā)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實際交付也屬無效。故只要房屋沒有正式辦理登記過戶手續(xù),即使賣方已收取了房價款,交將房屋交付買方使用,當事人仍可提出合同無效的主張。
三、產權主體有問題,合同無效。
出賣房屋的主體必須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人。非所有權出賣他人房屋的,其買賣行為無效。房屋的產權為數人共有的,必須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賣,出賣共有房屋時,須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證明書。
四、侵犯優(yōu)先購買權,合同無效。
房屋所有人出賣共有房屋時,在同等條件下,共有人有優(yōu)先購買權。房屋所有人出賣出租房屋時,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yōu)先購買權。房屋所有人出賣房屋時侵犯共有人、承租人優(yōu)先購買權時,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請求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五、單位違反規(guī)定購房,合同無效。
機關、團體、部隊、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須購買,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單位違反規(guī)定,購買私房的,該買賣關系無效。 相關的合同范本·買賣合同的定義(什么是買賣合同)·英文版買賣合同·標準商品買賣合同·貨物買賣合同·車輛汽車買賣合同·水果買賣合同
六、買賣中存在欺詐行為,顯失公平,合同無效。
買賣城市私有房屋,雙方應當本著按質論價的原則,參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私房評價標準議定價格,經房屋所在地房管機關同意后才能生效。買賣合同生效后,雙方均不得因價格高低無故反悔,應按合同議定的價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賣人在房屋質量問題上有欺詐、隱瞞行為或在生效后發(fā)現存在質量問題的,買受人可要求同出賣人重新議定價格,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
七、非法轉讓,合同無效。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guī)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包括買賣):
1、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轉讓房地產條件的;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4、共有房產未經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5、權屬有爭議的;
6、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7、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房屋買賣合同 篇4
《合同法》第116條明確規(guī)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由此可見,法律只是賦予當事人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的選擇權,如果當事人一并主張違約金和定金,將不能獲得支持。
但并非在任何情況下,守約方都不能向違約方同時主張違約金和定金。根據定金具體性質,定金可以分為很多種,通常包括立約定金、成約定金、證約定金、違約定金和解約定金。并非每一種定金都不能和違約金同時主張。在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實踐中,最常見的有兩種定金,一種是違約定金,如就延期付款或延期交房等事項約定的定金,一種是解約定金,即定金是解除合同的一種代價。其中,違約定金和違約金在本質上是相同的,故,違約定金和違約金不能同時主張是理所當然的。
根據《最高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7條的規(guī)定,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約定以喪失定金為代價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雙倍返還定金為代價而解除主合同。對解除主合同后責任的處理,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這里規(guī)定的就是解約定金。從本條規(guī)定可見,無論合同履行是否構成違約,解約定金和違約金在目的、性質、功能等方面是有區(qū)別的,因此,二者可以并用。關于這一點,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試行)》第26條中有明確規(guī)定,如果當事人雙方沒有約定定金性質,一方違約,對方不能同時主張定金和違約金;如果當事人雙方約定了定金性質,一方違約,對方雖然不能同時主張違約定金和違約金,但是同時主張解約定金和違約金是沒有問題的。
根據《合同法》第114條,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如何判斷違約金與實際損失之間的高低呢?
關于解約違約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的規(guī)定,只有當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時,法院才會適當減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當前形勢下審理民商事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法發(fā)〔20xx〕40號),法院在調整過高違約金時,應當根據案件的具體情形,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為基準,綜合衡量合同履行程度、當事人的過錯、預期利益、當事人締約地位強弱、是否適用格式合同或條款等多項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綜合權衡,避免簡單地采用固定比例等“一刀切”的做法,防止機械司法而可能造成的實質不公平。關于遲延付款或交房的違約金,我國現行法律規(guī)定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一個比例或者標準。通常法官會根據合同履行的實際情況以及雙方舉證的情況,決定是否對已經約定的違約金進行調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當前形勢下審理民商事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法發(fā)〔20xx〕40號),法院要正確確定舉證責任,違約方對于違約金約定過高的主張承擔舉證責任,非違約方主張違約金約定合理的,亦應提供相應的證據;根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試行)》(京高法發(fā)[20xx]43號),當事人請求減少違約金的,法院應當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保護誠信守約的當事人,依據促進交易及維護交易安全的原則,對約定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損失的部分,進行適當減少。其中,損失包括積極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當事人對損失數額計算方法沒有約定的,法院可以比照守約當事人相同條件下所獲取的利益來確定可得利益損失,或者根據公平原則、誠實信用原則以及合同的履行情況確定可得利益損失。對損失數額雙方當事人應當分別舉證。由此可見,在申請調整過高的違約金時,不僅僅是由違約方負舉證責任,非違約方同樣需要負舉證責任。
當然,當事人未提出違約金調整請求的,法院不主動調整。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違約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xx]865號),在商品房買賣過程中,如房地產公司因未協調好與按揭銀行的合作關系,造成購房人不能按合同約定辦妥按揭貸款手續(xù),從而無法繳納后續(xù)房屋價款,致使房屋買賣合同難以繼續(xù)履行,房地產公司因雙方協商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而向購房人支付違約金。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guī)定,購房個人因上述原因從房地產公司取得的違約金收入,應按照“其他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支付違約金的房地產公司代扣代繳。
但是上述批復并未涵蓋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中的其他幾種違約金情形,包括二手房買賣合同解除違約金,非貸款原因造成延期交房違約金等等。違約金是針對一方遭受的實際損失而來的,根據稅法的原理,這部分并不構成真正的所得,因此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所得違約金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不能一概而論。
總之,應對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中的違約金適用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實踐證明,由具備一定法律知識和工作經驗的律師來處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糾紛,也可以更好地解決法律糾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經濟損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權益。為了更好地幫您解決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中的違約金適用問題,防止陷入法律誤區(qū),您可以通過委托當地有經驗的律師為您提供專業(yè)的法律服務,使您的合法權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
房屋買賣合同 篇5
一、概念
房屋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
二、形式
房屋買賣合同標的額較大且系比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規(guī)定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冻鞘蟹康禺a管理法》第40條規(guī)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冻鞘蟹康禺a開發(fā)經營管理條例》第28規(guī)定:"商品房銷售,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上述規(guī)定是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的法律依據。根據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應包括如下類型:
(一)正式房屋買賣合同
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是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的基本類型,內容一般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如房屋位置、結構、建筑面積、價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質量標準、產權轉移登記等條款。盡管法律法規(guī)并未規(guī)定買賣雙方必須采用統一的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但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時,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往往要求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訂的規(guī)范的合同文本,否則,不予辦理備案、登記。但是,并不因為不使用統一合同文本而影響書面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實踐中,商品房買賣時,要求必須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簽訂之前,多由開發(fā)商提供認購書、預訂協議等預約合同文本要求買受人簽署,其中有的預約合同已經具備本約性質,相當于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買賣的合同形式未作統一要求,買賣雙方一般會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共同起草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并據此履行,在產權登記機關填寫的制式合同只作為登記文件使用。
(二)具備特定條件的`預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第五條規(guī)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guī)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觀點,商品房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是在開發(fā)商取得立項、規(guī)劃、報建審批手續(xù)至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之前簽訂的預約性質的合同(事實上預約合同的簽訂并不限于這個期間)。為保障交易安全,保護業(yè)主權益,促進簽約,規(guī)定具備合同實際履行條件的預約合同,應當認定為本約合同。筆者認為,司法解釋的本條規(guī)定,用意雖好,但效果一般,極易造成誤導。首先,《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guī)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多達13項,而認購書等預約合同均為開發(fā)商擬定的格式合同,同時具備該13項內容的可能性很少,買受人依據該條規(guī)定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并不多見。其次,認定合同性質的依據為合同內容,而非合同名稱。預約合同如果具備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理應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再具有預約性質。第三,"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表明買賣合同已經實際履行。即使預約合同未完全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guī)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只要標的物明確、價款確定,完全可以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認定雙方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如果機械適用該條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就會導致依據合同法應當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成立,而依據該條司法解釋則不能認定合同成立。
(三)房屋買賣合同的其他書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條規(guī)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根據《電子簽名法》第3條第3款的規(guī)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的文書,不適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無疑排除了以"數據電文" 為表現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記載雙方房屋買賣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現的信函等雙方往來資料,應當認定為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有些情況下,沒有書面合同,也無法認定口頭合同存在,買受人以其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fā)票主張房屋買賣合同成立。此時,買受人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fā)票,既是書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實際履行證據,如果收據或發(fā)票載明的房屋位置具體、房屋價款明確,應當認定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筆者認為,認定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已有書面證據必須能夠證明三項事實:房屋買賣的意思表示、房屋具體位置和價款。
三、主要條款
房屋買賣合同是指購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房屋的買賣所簽訂的協議。房屋買賣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1、合同雙方當事人。買賣雙方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話,那么還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2、標的。標的是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標的就是房屋。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房屋的坐落位置;所買賣房屋的面積,應分別注明實得建筑。
房屋買賣合同 篇6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買賣訂立如下補充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買賣的標的及價款:
甲方向乙方出售位于 商業(yè)用房,建筑面積 ㎡,每平方米 元,共計 (人民幣) 元整。(比價格包含辦理房產手續(xù)時,乙方應承擔的各項稅、費和公共維修基金)
二、雙方責任與權利
1、甲方須具備該房屋所有相關法律認可文件。
2甲方負責辦理本合同項下的產權過戶,由此所產生相關稅費、公共維修基金全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 日內辦理完畢過戶手續(xù),將合法齊全的房產證交于乙方。
4、乙方提供過戶所用的各種身份證明及法律認可文件。
三、違約條款
甲、乙任何一方不按上述條款執(zhí)行既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執(zhí)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遇雙方發(fā)生糾紛,先行通過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四、其他事宜
本補充協議與原購房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補充協議與原購房合同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
———————
賣方:深圳市中鐵諾德投資有限公司 售樓電話:83116666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福中路三號1006號諾德金融中心26c
買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護照號碼:
通訊地址:
買賣雙方于 年 月 日 就購買諾德假日花園一期 棟 座 層 號房簽訂了《深圳市房地產認購書》(以下簡稱“認購書”),現雙方就認購書做如下補充約定,以資共同遵照執(zhí)行:
1 買賣雙方約定采取下述第2種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方式:買方須于7日內支付首期房款30%,余款70%于簽定本認購書之日起一個月內付清。
。2)向銀行借款方式:
若買方選擇銀行按揭,買方須于7日內支付不低于20%的首期房款,即人民幣 元(含定金)。按揭金額、按揭年限以銀行最后批復為準,如銀行貸款金額減少,首期款將相應增加。
2如買方采用銀行按揭借款方式付款,由于買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未按賣方或銀行要求提供完整的相關按揭資料或不簽署相關文件)導致未能成功辦理銀行按揭借款,賣方有權沒收買方已付定金,其余款項不計利息退回買方;由于銀行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發(fā)生巨大變化等)導致未能成功辦理銀行按揭借款,買方已付款項不計利息全額退還回買方。
無論何種原因買方未能成功辦理按揭,但同意繼續(xù)認購本房地產的,買方應在賣方發(fā)出書面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付清首期款外的余款。
3 買方須按雙方約定的付款時間支付房款,若買方未按期支付任何一筆款項,每逾期1日,買方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五向賣方支付滯納金。
4 買方應在付清定金后,自簽訂認購書之日起2日內按賣方和相關按揭銀行要求提供完整的相關按揭資料,接到賣方書面通知之日起5日內與按揭銀行辦理按揭相關手續(xù)并與賣方簽訂《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下稱“買賣合同”)
5 認購書中所稱的第五條所述“買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
。1)買方逾期付款超過3日;
。2)買方逾期未與賣方簽訂買賣合同或買方單方解除認購書或本補充協議;
(3)導致買賣合同無法在約定時間內簽訂的其他“買方原因”。
若發(fā)生上述事由之一,賣方有權終止認購書及本補充協議,有權將標的房地產另行出售,且無須通知買方,并有權追究買方違約責任,買方所交定金不予退回;且買方授權賣方單獨向相關政府部門辦理認購書解鎖手續(xù)。如主管部門要求買方前去辦理解鎖手續(xù)的,買方應按賣方通知時間辦理完畢,否則每延遲1日,應按購房全款向賣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五的違約金并賠償因延誤給賣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6 賣方已向買方出示《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預售)》示范文本及其補充協議、《業(yè)主臨時公約》(即《臨時管理規(guī)約》)及《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等相關購房信息,買方確認已詳細閱讀并理解上述文件,且無異議,承諾按賣方的通知簽署上述文件并遵守執(zhí)行。
7 買賣雙方的通知以認購書所載明的電話、傳真、地址等為準,任何一方均應確保其聯絡方式的真實性、準確性。若有變更,應在變更后2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則,因未通知所產生的后果由未通知方承擔。如賣方向買方所發(fā)函件傳真出現錯發(fā)等錯誤,買方應本誠實信用原則即時告知賣方,避免延誤和不必要的損失。
8 若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與認購書及本補充協議有抵觸的地方,以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為準。
9 本補充協議一式二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時生效。本補充協議為認購書的補充約定,當二者內容沖突時,以本補充協議條款為準。
買方提別聲明:對認購書及本補充協議等法律文件之各項條款約定,特別是其中有可能限制買方權利、減輕或免除賣方義務和責任不封,以及違約責任部分,賣方已采取合理的方式逐字逐句提請買方注意并作充分說明,買方已逐字逐句仔細閱讀并已充分了解其全部內容和含義以及各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并予接受。
賣方:深圳市中鐵諾德投資有限公司 買方:
賣方代理人(簽章): 買方代理人:
房屋買賣合同 篇7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甲方房屋(如有共有權人,甲方已經取得了共有權人對轉讓該房屋的一致同意)坐落于 建筑面積 平方米,房屋用途為 。
二、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總金額 萬元
(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三、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首付款 萬元
(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待房屋過戶后公積金貸款支付剩余房款 萬元
(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乙方保證房屋過戶后一個月內付清余款。
四、甲方應于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之時,將上述房屋及全部鑰匙交付乙方,并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由乙方對房屋進行接收。接收后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歸乙方行使,該房屋所發(fā)生的物業(yè)管理費、水費、電訊費、網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五、甲方負責將該房屋所有權更改給乙方所有。辦理產權時所發(fā)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并保證不管以后房價如何上漲,絕不反悔。
八、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甲方保證在房款付清時,將房屋交付乙方,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責任。
九、甲方及配偶共同擁有一套住房,辦理房產證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及配偶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所發(fā)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8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___(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共有人:姓名:___(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___層 戶,房屋結構為__,房產證登記面積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間,面積 平方,房屋權屬證書號為 。
第二條 價格:
以房產證登記面積為依據,每平米 元,該房屋售價總金額為 萬元整,大寫: 。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元整,大寫: , 日內交付 萬元(大寫 ),余款 元(大寫 )在房屋過戶手續(xù)辦理完畢之日支付。
第四條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責任。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日,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guī)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責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計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日,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關于產權過戶登記的約定:
甲方應協助乙方在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內向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過戶登記手續(xù)。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八條 簽訂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內設施不再變更。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條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yè)、有線等費用有甲方承擔。由此引發(fā)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于乙方無關。
第九條 甲方保證在辦理完過戶手續(xù)之日起 日內,將戶口遷出,逾期超過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收取違約金。
第十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fā)生的稅費均按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由甲乙雙方交納。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9
甲方(出賣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位于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回遷樓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信守執(zhí)行。
甲方在位于__________________有一套回遷房,具體房屋編號為:______________室,建筑面積暫登記為____________平方米(最后以甲方辦理產權證面積為準)。因目前該房暫不能到房地產管理處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手續(xù),而甲方又急于對空閑住宅加以利用,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甲方自愿將該房產出售給乙方,乙方已對該房產相關狀況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購買。
第二條 房屋作價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向甲方購買該回遷房。
第三條 付款方式
雙方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1、乙方一次性付款給甲方,甲方在收到房款之后同時甲方將該房的《拆遷補償協議》、《進戶證》、身份證復印件等所有回遷手續(xù)以及該房鑰匙、房款收據等所有手續(xù)轉交給乙方保管。
2、房款乙方分______次付給甲方。第一次: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同時甲方將該房的《拆遷補償協議》、《進戶證》、身份證復印件等所有回遷手續(xù)全部交給乙方保管。待開發(fā)商通知甲方可以到房地產管理處辦理該房《房屋所有權證》時,甲方第一時間取得該房屋《房屋所有產權》后,甲方將該《房屋所有權證》交給乙方保管,待甲方無條件協助乙方將該房《房屋所有權證》過戶到乙方名下,所有過戶手續(xù)辦完后,乙方將余下購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一次性付給甲方。
第四條 房屋過戶事項
1、 本協議簽訂后,甲方要與開發(fā)商聯系詢問房產證登記辦理進度,如果第一時間得知可以辦理房產證,甲方必須及時出面與乙方一同到房地產管理處辦理該房《房屋所有權證》,甲乙雙方必須一同辦理。在甲方辦理該房《房屋所有權證》時所發(fā)生的契稅、印花稅、營業(yè)稅、個稅、手續(xù)費、登記費等全部費用甲方自行承擔。如果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時完全支付上述費用而造成此房過戶延誤,所產生后果由甲方承擔。
2、 甲方取得房產《房屋所有權證》后,必須在 ________個工作日內與乙方一同到房地產管理處辦理該房過戶到乙方名下手續(xù)。此次過戶所產生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甲方故意不協助的,導致增加過戶手續(xù)費及稅費的或不能過戶到乙方名下,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并承擔違約責任。
3、 乙方向甲方支付完全部房款后,該回遷房產權歸乙方所有。雙方應該共同遵守,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不得再對該房屋主張任何的權利。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必須保證有權利出賣該房產,對該房享有完全所有權,其他人不得對該房有任何主張權利。甲方必須保證該房沒有進行抵押、沒有"一房多賣"的現象,甲方更不準將房屋另行轉讓給他人。如出現其他權利人對該房產主張權利,造成乙方損失的,均由甲方承擔責任。如果因甲方原因導致該房無法辦理過戶至乙方名下,屬甲方違約。乙方有權不買此房。甲方除了退還乙方交納的所有購房款和利息及有關費用外,還須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雙方買賣合同終止。
2、 如果乙方違約,甲方在扣除____________元違約金后將其余____________元房款退還乙方,雙方買賣合同終止。
第六條 回遷手續(xù)
甲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協議簽訂后,乙方接收該回遷房時,同時拿到 張收據和一份《拆遷房屋補償安置協議書》、《進戶證》等手續(xù)。
第七條 本協議簽字之日,甲方應將該房鑰匙、收據、《拆遷房屋補償安置協議書》、《進戶證》等所有手續(xù)轉交給乙方保管。將該協議交給乙方保管后出現丟失或者毀損,導致不能進行房產登記等后果由乙方完全負責。
第八條 爭議解決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雙方發(fā)生分歧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行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訂地點: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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