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勞動合同范文錦集6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勞動合同 篇1
鑒證單位:
鑒證日期:
注:簽訂本勞動合同必須用鋼筆書寫,不得使用園珠筆。
使用說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
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現住址: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周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2、
3、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xxx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全稱
住 所
聯 系 電 話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姓名
出 生 年 月
戶 籍 所 在 地
居民身份證或其他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現 住 址
聯 系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經雙方約定,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
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止。
其中訂立第(一)、(二)項合同的,雙方約定的試用期: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為 。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四條 甲方按工作標準經考核、考評確認乙方不勝任本崗位(工種)工作,可以調換乙方的崗位(工種)工作。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根據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乙方的崗位(工種)工作。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 甲方應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范和操作規程。
第六條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八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傷事故和職業病報告制度。乙方在生產(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乙方有權拒絕執行,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第九條 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第 種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乙方每日工作時間八小時,每周工作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第十一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帶薪年假等休假權利。
第十二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和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按本勞動合同約定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
第十四條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貨幣或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加班時間、簽字等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即:
(一)工作日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者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六條 甲方建立工資正常調整機制。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視生產經營狀況和乙方的工作業績,適當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按規定代扣代繳。
第十八條 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按國家、省、市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以及職工節育手術期間的待遇,按國家、省、市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六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或者本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其他事項】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可以就出資培訓、保守商業秘密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等簽訂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附件。
第二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條 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依法請求調解,在法定時效內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勞動合同經甲方與乙方簽字或者蓋章生效。本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蓋章) 乙 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第一、勞動合同期限。每一份勞動合同里面都應該包括勞動合同所簽訂的期限,也就是勞動者需要在用人單位工作的年限。在勞動合同所規定的期限期間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無論哪一方違約都要接受一定的處罰。
第二、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每一份勞動合同里面都應該講明在工作的過程當中勞動者受到什么樣的勞動保護和需要接受什么樣的勞動條件。這一條規定主要就是為了保護勞動者在勞動的過程當中的安全問題。
第三、勞動報酬。勞動者與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里面要明文規定勞動報酬是多少和什么時候付勞動報酬等等各方面與勞動報酬相關的東西。這一條主要就是為了保護勞動者不被拖欠工資。
第四、合同勞動紀律。勞動者與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里面必須要明文規定勞動紀律。在有了勞動紀律之后勞動者在工作的過程當中就不可違背勞動紀律,比如說如果勞動者從事的工作是一些保密性質較嚴格的工作的話,那么勞動者在工作的過程當中就不能夠不遵守勞動紀律,勞動者在工作的過程當中一旦違背了勞動紀律就要受到應有的懲罰。
第五、合同終止。勞動合同里面還需要包含了非常重要的一條就是勞動合同終止條件。每一份勞動合同里面都要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所簽訂的合同在什么樣的條件下必須要終止。這種條件不僅僅是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同樣也是保護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比如說合同里面可以寫用人單位不能給員工發工資的時候員工可以要求合作終止,同時企業也可以規定企業可以在勞動者不能夠在為公司創造價值的時候要求合同終止。當然除了這些之外還有很多終止條件,這些都是需要根據不同情況制定。
第六、違反合同責任。因為勞動合同本身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說在勞動合同里面必須要明確規定違反合同之后要承擔什么樣的責任。這樣的話無論是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都不敢輕易違反合同。崗位變更需重簽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 篇4
未畢業大學生可以入職并簽訂勞動合同嗎
還未畢業的學生出來實習只要不在《勞動法》第十五條和《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禁止之列,都能與企業簽勞動合同。《勞動法》第十五條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并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此處要正確理解《意見》第12條的立法精神,《意見》第12條的是為了考慮工作時間較為零星而設立的,并非禁止不簽合同。《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大學生實習期間,只是未拿到畢業證而已,是文憑問題,法律對就業并沒有文憑限制,實習期已經不用再上課了,所以不再屬于勤工儉學的范疇,而且即使還未到實習期,如果與用人單位就簽了合同,并沒有違反《意見》第12條的規定,因為該條規定是“可以不簽”,不是“應當不簽”,所以這種情形簽了只要不違反《勞動法》第十五條和《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都是有效的,而且司法實踐中也是這樣做的,當然,如果已領到《大學生就業推薦表》那就更有資格就業了。《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限期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限期的勞動合同。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第二十二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
第二十三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四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旅行社 負責人:
乙方: 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武漢市有關勞動管理辦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各項條款。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一個月。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前臺接待及旅游顧問工作,并保證與甲方保持勞動合同關系至少半年以上。
第三條 甲方每月20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資,每月基本工資 元,試用期間每月工資為 元
第四條 甲方承諾按一定標準給予乙方提成獎勵,結算期為一個季度,即酬勞沒三個月結算并發放,具體辦法和標準另行商定。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乙方在法定假日(春節除外)照常工作,甲方應對乙方按每日基本工資3倍予以補助。
第六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綜合意外險,保險金額 萬元/年
第七條 乙方承諾自行繳納社會保險費,自行負擔因病,因傷等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以任何理由想甲方提出追償要求。
第八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 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方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中的有關內容。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除視為乙方違約外,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3)被依法追究責任的。
第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該提前七日通知乙方;(1)乙方因病或者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的;(2)甲方認為乙方工作未達到要求的;(3)甲方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九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二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三條下列情形之一,除視為乙方違約外,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1)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追究。如屬甲方違約,甲方需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如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一個月的工資及結算期所以提成獎勵,乙方另需還甲方代為辦理的綜合意外保險保費。
第十五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本合同即行終止。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有關規定賠償甲方損失。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
第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內向有關勞動爭議仲裁定。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
第二十條 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6
■長假期間如何支付加班工資
■不定時工時制的人員怎樣支付加班工資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的人員,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其工作的,也要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計算加班工資時如何折算日工資和小時工資
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工作時間20.92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
“十一”長假期間每日的加班工資計算方法為:
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0.92×300%
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0.92×200%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是否適用加班工資
經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的勞動者,在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周期內實際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當視為加班,用人單位應當按不低于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加班工資。如果用人單位是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過節費可以抵沖加班工資嗎
過節費與加班工資完全是兩回事,不能相互抵沖,因為用人單位發放過節費無須勞動者提供額外工作。而加班工資是對勞動者休假損失的補償。法律規定勞動者有獲得休息的權利,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在法定的休假日和休息日工作,使得勞動者得不到休息。因此,《勞動法》才規定了數倍于正常工資的加班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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