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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擔保合同

        時間:2021-10-21 18:23:07 擔保合同 我要投稿

        【實用】擔保合同模板錦集7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擔保合同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實用】擔保合同模板錦集7篇

        擔保合同 篇1

          一、 擔保合同的概念

          擔保合同是指合同義務人為保證債務人履行債務而向債權人提供一定財產擔保的合同。

          二、 擔保合同一般應規定的條款

          根據我國《擔保法》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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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三、 擔保合同的漏洞及欺詐

          1. 法律禁止擔保的機構和單位進行擔保。根據《擔保法》下列特殊主體不能進行擔保:

          a.國家機關,但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b.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c.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及職能部門。

          d.銀行等金融機構 。

          2. 設置虛假的抵押擔保,使對方簽訂正常情況下不可能簽訂的合同。合同欺詐人利用擔保合同使對方當事人放松警惕,簽訂正常情況下不可能簽訂的合同。合同欺詐人往往利用虛假的擔保合同獲取對方當事人的信任,從而獲得利益。

          3. 用擔保合同達到偷梁換柱的目的。

          欺詐行為人利用擔保達到’偷梁換柱’的目的,這種欺詐中的主合同的內容是真的,擔保合同提供的財產也是真的,只是合同義務人欲通過抵押擔保合同將抵押的財產真正抵給債權人折抵主合同中的債務。欺詐人雖沒有無償獲得或不平等的獲得他人的財產,但其目的實際是促成抵押財產的流通,事實上形成了對另一方的欺詐。

          4. 抵押人在一項財產上設置多個抵押權,重復抵押,使抵押財產的價值遠遠大于被擔保的財產價值從而使擔保落空。

          法律規定一項價值較大的財產可以按次序分別設立不同的債務擔保,但設立的抵押其抵押權的價值不能超過抵押財產自身的價值。欺詐人正是利用價值較大的財產可以多次進行抵押,在財產上先后設立多個抵押權并對有關情況進行隱瞞,致使債權人的資產流失,抵押權落空。

          5. 欺詐人將無權抵押的財產設抵。

          一種情況是設置抵押的主體不合法,提供財產抵押的人并不是財產的所有權人或是對該財產不具有處分權,進行抵押后當財產的真正所有人提出權利要求,虛假抵押將不具有法律效力。另一種情況是,抵押的標的物不符合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為禁止用于抵押的財產或標的物本身就是法律禁止流通物。

          6. 對擔保未履行法定的手續。

          我國《擔保法》對以特定物進行擔保的形式要件進行了規定,要求必須履行向法定部門登記的手續,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a.以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由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進行登記;

          b.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進行登記;

          c.以林木抵押的,由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進行登記;

          d.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由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進行登記;

          e.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由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登記。

          7. 其他合同陷阱

          我國《擔保法》中對以保證形式進行擔保的情況作了一些特殊規定,應當注意: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四、 擔保合同漏洞及欺詐的防范

          1. 充分注意抵押財產的合法性。

          抵押財產應當可以進入民事流轉程序而又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抵押物合法性應從以下方面進行考察,如,抵押物是否為法律禁止流通物,是否為根本不能變賣的物品,抵押人是否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同時應對擔保人的身份進行考察,防止擔保人不符合法律規定,致使擔保合同無效。

          2. 充分注意抵押財產的真實性。

          抵押財產應是法律上沒有缺陷,真正為抵押人所控制及占有的財產。抵押財產沒有其它法律負擔,在此之前沒有設置過抵押,抵押的價值沒有超過抵押財產自身的價值,抵押財產沒有設置多重抵押。

          3. 充分考慮抵押財產的變現能力

          對抵押財產要充分考慮其變賣的能力,即使真實合法的財產其變現能力也會因各種原因降低,從而使債權人的利益受到損失。另外應充分考慮到抵押財產不能變現的可能性,以免出現權利人無力接受該項財產又無法變賣的情況。另外對一些價值雖然很高,但專業性很強的設備等財產應特別注意,由于專業性很強這類財產一般很難進行變現,一般不要接受這樣的抵押。

          4. 對保證人的資格進行認真考察。

          采用保證形式進行擔保的情況,對保證人的資信能力及信譽必須進行認真的考察,同時必須應當注意擔保人是否為法律限制進行擔保的主體,以免出現因擔保主體不符合法律規定而使擔保無效的情況。

          5. 采用抵押擔保時應切實辦好法律規定的手續。

          首先進行擔保應當與擔保人訂立擔保合同,合同必須是書面形式。其次,按法律規定應當辦理抵押登記的,應按法律規定到不同的登記部門去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第三,對法律沒有規定辦理抵押登記的,為防止合同欺詐,可以到當地的公證機關去辦理登記手續。辦理抵押登記的優點在于:登記后,抵押物可以對抗第三人的要求;在辦理登記的審查中可以發現不良苗頭,及時對可能出現的欺詐進行防范。

          6. 其他預防手段

          在合同簽訂前,應當運用合法的各種調查手段通過不同渠道來核實擔保財產的真實性、合法性。抵押權人應當要求所接受抵押財產憑證應一律為原件。對數額較大的不動產要求抵押人提供有關機構所作的資產評估報告。

        擔保合同 篇2

          合同編號:142671

          出借人xxx,住址xxx,公民身份號碼,聯系方式xxx。

          借款人xxx,住址xxxx,公民身份號碼,聯系方式xxx。

          保證人xxx,住址xxxx,公民身份號碼,聯系方式xxx。

          借款人因x需要(比如購房、買車、生意周轉),今借到出借人xxx的人民幣大寫xx萬元整,(¥xx元),借期叁個月,年利率xxxx,x年x月x日到期日本息共xxx元一并還清。如到期沒有還清,以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計付違約金,所借款項借款人現金已實收(轉賬到借款人指定賬戶戶名:xxx賬號:xxx開戶行:xxx),立此為據。

          保證人自愿為借款人提供連帶擔保責任,擔保范圍為本金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保證期間至借款人償還完畢全部借款本金利息之日止。

          借款人(簽字摁印):

          連帶責任保證人(簽字摁印):

          借款日期:

          后附借款人和保證人的身份證復件。

          最后,建議在將借款交付給借款人時,最好采用銀行轉賬方式,并且是借款人本人的銀行卡號,并保留好收轉賬憑證,以備不時之需。

        擔保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電話: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丙方(擔保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廠房、宿舍樓、員工生活區租賃給乙方使用及丙方對此提供擔保等事宜,三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廠房、宿舍樓及員工生活區等情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廠房、宿舍樓及員工生活區座落在 市 鎮。甲方出租上述廠房及宿舍樓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一棟四層廠房面

          積 平方米,住宿樓一棟(除辦公樓上方二層部分為甲方自用外)面積平方米,員工生活區(操場、綠地)面積 平方米,其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

          1.2 甲方作為上述廠房、宿舍樓及員工生活區的所有權人(或使用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系。簽訂本合同前,甲方保證對出租的上述廠房、宿舍樓及員工生活區享有出租權及本合同約定的使用性質,上述廠房、宿舍樓及員工生活區土地使用證編號: ,(房地產權利證書: 、 )。

          1.3 上述廠房、宿舍樓及員工生活區原規劃設計的使用性質為 ;其現有裝修、生產設備狀況(由甲方無償提供乙方使用)等,以及甲方書面同意乙方

          自行裝修和改變技術工藝或生產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其它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

          1.4 甲、乙雙方同意附件(一)及附件(二)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和合同終止時乙方返還上述廠房、宿舍樓、員工生活區、生產設備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租賃使用性質和用途

          2.1 甲方已查驗乙方的營業執照、相應生產經營資質證書或者擬從事的生產經營范圍。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廠房及其設施設備嚴格按照經核準的生產經營范圍和原規劃設計的使用性質,用于從事 的產品生產,不得利用上述租賃物及其場所、設施進行非法生產、經營等活動;租賃的宿舍樓及員工生活區符合原有的用途。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或未按規定經安全生產監管、消防等有關部門批準的情況下,不擅自改變上述廠房、宿舍樓、員工生活區及其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的有關設施設備、生產設備的原有規劃、設計及約定的使用性質,不擅自從事約定之外的其它活動。

          第三條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 20xx 年 1 月 22 日前向乙方交付上述廠房、宿舍樓及員工生活區及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的有關設施設備(以下簡稱:有關設施設備)。租賃日期自 20xx 年 2 月 8 日起至 20xx 年 2 月 5 日止。

          3.2 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完整返還上述廠房、宿舍樓、員工生活區及其附屬設施和生產設備。乙方需繼續承租的,則應于租賃期屆滿前_ 叁 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甲方如繼續出租該廠房,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如甲方不再出租該廠房,乙方應如期搬遷。租賃期間上述廠房、宿舍樓及員工生活區、設備等不計提任何折舊費用;但歸還甲方時,若有損壞不能正常使用,乙方負有修復的義務。

          第四條 擔保金、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為保障乙方的生產經營不受甲方的債權債務干擾,甲乙雙方共同委托 (丙方)對雙方的租賃活動進行擔保, 叁 年擔保金共計人民幣元整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 20xx 年 1 月 25 日前一次性支付給丙方;

          乙方采用銀行轉賬方式轉入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4.2 甲、乙雙方約定上述廠房、宿舍樓及員工生活區年租金總計為人民幣 ,月租金為人民幣 。租金支付方式均采用 銀行轉賬方式轉入甲、乙、丙三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內(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

          4.2 。1 租金由乙方支付給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叁日內乙方向丙方支付租金人民幣叁拾萬元整 ,剩余人民幣肆拾萬元整 ,乙方

          在 20xx 年 2 月 8日前支付。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另行按平均日租金的30 %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乙方采用銀行轉賬方式轉入丙方指定的個人賬戶(詳見本合同附件三)_。

          4.2 。2 自上述租賃物交付乙方之日起,丙方將四個月租金按月支付給甲方,當丙方支付到第四個月時,丙方不再支付租金給甲方,以后乙方按月將租金轉入丙方,再由丙方轉付甲方。丙方采用銀行轉賬方式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內(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乙方支付給丙方柒拾萬元租金中剩余的肆拾陸萬柒仟元整人民幣自動轉為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第五條 丙方責任與義務

          5.1 丙方保證甲方能按時足額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

          5.2 丙方保證在甲方違約的情況下乙方可獲得相應的賠付(第十條10。3項下的賠償不在丙方責任之內,該賠償款沒有上限),賠付上限不超過柒拾萬元整;

          5.3 丙方保證乙方可以獲得本合同第十條10。2項下的賠償,丙方對乙方的賠付上限不超過柒拾萬元整,同時將乙方交納于丙方處的肆拾陸萬柒仟元整人民幣一同于乙方(不存在違約的情況下)無法正常承租使用之日起7日內退還給乙方。丙方采用銀行轉賬方式轉入乙方指定的個人賬戶(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5.4 丙方有義務在甲、乙雙方的租賃活動中擔任中間人、證明人,并承擔由于乙方無法正常承租使用而需要另覓其它合適廠房的義務。

          第六條 其他費用

          6.1 租賃期間,乙方使用上述廠房、宿舍樓、員工生活區及其設施設備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因本合同租賃而產生的稅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租賃稅)。乙方在收到繳款通知或繳款憑證后七天內繳付清楚。

          第七條 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7.1 租賃期間,生產、消防、特種設備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甲方有監督的權利;乙方應制定明確的生產、消防、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職責。

          7.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上述廠房、宿舍樓、員工生活區、附屬設施。租賃期間,上述廠房、宿舍樓及員工生活區及其附屬設施若有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維修后應及時將維修內容和費用憑證提交給乙方,其維修人工費、材料費由乙方承擔。

          7.3 租賃期間,甲方提供部分生產設備(詳見附件二),乙方不再支付任何租金,但甲方提供的生產設備維修及其費用由乙方承擔;租賃到期后,乙方保證上述生產設備能正常使用且負有連同其余租賃物一同返還甲方的業務。

          7.4 租賃期間,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乙方保證上述廠房、宿舍樓、員工生活區、方式設施及甲方提供的生產設備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有權予檢查。甲方進行檢查時,應提前 3 日通知乙方,乙方應予以配合,凡發現存在安全生產隱患的,甲方有權書面告知乙方,責令乙方進行整改,乙方應在3天內予整改。否則,甲方有權請人整改,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7.5 乙方增設特種設備,或者另需裝修、改變技術工藝或改造建筑主體結構和有關設施設備(包括電力設施)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其中按規定必須報有關政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報有關部門批準后可進行);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合同到期后歸甲方所有,甲方不負補償的義務。

          7.6 因乙方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在廠區不影響消防、安全、通行的情況下進行臨時搭蓋,費用由乙方承擔,但所占用的地面空間乙方應予每平米人民幣2元補償甲方,租期屆滿或乙方違約退租,上述搭蓋物歸甲方所有且不予補償,租金與房屋租金同時支付;甲方同意乙方將靠馬路的墻體打掉改造為店面使用,乙方必須采取相關的安全的防盜措施,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租期屆滿或乙方違約退租,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予補償。

          第八條 租賃物歸還和轉租

          8.1 除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的 七 日內完整地返還上述廠房、宿舍樓、員工生活區及其附屬設施和甲方提供的生產設備,甲方不收租金;超越上述期限返還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原日平均租金

          的二倍向甲方支付逾期期間的占用費。

          8.2 乙方返還上述廠房、宿舍樓、員工生活區、其附屬設施和甲方提供的生產設備,應能正常使用;否則,乙方應予修復,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返還時,甲方根據合同附件(一)、(二)的約定進行驗收,并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8.3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征求獲得丙方同意后,方可將上述廠房、宿舍樓及員工生活區及其附屬設施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甲方無償提供的生產設備除外)。

          8.4 丙方在乙方歸還廠房三日內將履約保證金匯入乙方指定的帳戶。

          第九條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上述廠房、宿舍樓、員工生活區及其附屬設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及丙方應將乙方多繳納的租金退還乙方:

         。ㄒ唬┰搹S房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ǘ┰搹S房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范圍的。

         。ㄈ┎豢煽沽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叁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違約金的收付由丙方全程擔保:

         。ㄒ唬┘追轿窗磿r交付上述廠房、宿舍樓及員工生活區及其附屬設施和生產設備,經乙方催告后 七 日內仍未交付的。

         。ǘ┘追桨l現乙方未認真履行其管理職責,存在安全生產隱患,且書面告知乙方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拒不整改的。

         。ㄈ┮曳轿凑鞯眉追綍嫱夂拖嚓P部門的批準,擅自改變上述廠房、宿舍樓、員工生活區及其附屬設施規劃設計的生產使用性質或合同約定的用途,用于從事約定之外的活動。

         。ㄋ模┮曳轿凑鞯眉追綍嫱夂徒洶踩a監督、消防等有關政府部門的批準,增設、改造特種設備,或者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或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

        擔保合同 篇4

          主合同:不以他種合同的存在為前提,不受其制約而能獨立存在的合同。(借貸合同)根據合同相互間的主從關系,可以將合同分為主合同與從合同。所謂主合同,是指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獨立存在的合同。例如,對于保證合同而言,設立主債務的合同就是主合同。

          從一則案例看擔保合同中“獨立擔保條款”的法律效力

          甲企業與乙企業訂立借款合同,丙企業為乙企業的債務向甲企業提供擔保,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擔保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后甲、乙企業之間的`借款合同被認定為無效,由于涉及到對獨立擔保條款法律效力的認識不同,對丙企業是否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以及如何承擔擔保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五條第一款中“另有約定”的真實意思應是,雙方可以通過約定否定主合同與擔保合同之間單純的從屬關系,并且同時約定擔保人對債務人因主合同無效而應承擔的責任承擔擔保責任。擔保人對主合同債權的擔保與對債務人因主合同無效而應承擔的責任的擔保是兩種不同的責任,前者是對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擔保,后者是對主合同無效時債務人承擔責任的擔保。在主合同無效的情況下,前者因擔保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后者由于明確了是對債務人因主合同無效而應承擔的責任進行擔保,故擔保合同仍然有效,擔保人仍須承擔相應的責任。換言之,在主合同無效的情況下,主合同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已轉變為圍繞對主合同無效應負的責任展開,此時若存在債務人應履行的債務,則應為債務人因主合同無效而應承擔的責任。因此,對主合同與擔保合同之間的效力關系 “另有約定”,只能是擔保人與債權人就是否對債務人因主合同無效而產生的責任承擔擔保責任進行約定。也只有在這種約定的情況下,擔保合同的效力才具有獨立性,可以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因為,此時的擔保合同所針對的恰恰是主合同無效后的擔保責任,對其法律效力的認定自然不受主合同無效的影響。從這個意義上講,簡單地規定擔保合同具有獨立性,但未明確在主合同無效的情況下,擔保人對債務人因主合同無效而產生的責任承擔擔保責任,則在我國現有擔保法律下,應當認定為無效。因為在通常情況下(除非上述提到的明確約定才使得擔保合同具有獨立性),擔保合同是一種從合同,它以主合同的存在和生效為前提,主合同不成立,從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

          基于以上分析,我認為,由于丙企業僅與甲企業約定“擔保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而未明確約定擔保人對債務人因主合同無效而產生的責任承擔擔保責任,故這種約定是無效的,丙企業與甲企業之間的擔保合同,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至于丙企業的責任,則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第八條的規定,視丙企業有否過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反之,如果本案中擔保合同規定了擔保人對債務人因主合同無效而產生的責任承擔擔保責任,則不論丙企業有否過錯,均應依照此約定承擔擔保責任,換言之,此時擔保法司法解釋第八條不再適用。

          從法理對擔保法第五條和物權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的分析,無論是擔保法第五條第一款還是物權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一款,都明確強調: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該規定內容系擔保權從屬性之體現,而從屬性規則可謂擔保法律制度的奠基性規則;若無從屬性規則的支撐,我國擔保法律體系將會嚴重動搖甚至崩塌。其中,擔保法第五條第一款但書關于“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的規定,被理論界和實務界視為允許約定獨立擔保的重要法律依據,特別是該但書規定在擔保法總則部分,故獨立擔保在解釋上,既包括獨立保證,也包括獨立擔保物權。而物權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一款但書則規定:“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正是兩者但書之規定,成為兩法的重要區別之一,并表明兩法對獨立擔保的立場。

          欲解明獨立擔保,需先闡釋擔保權的從屬性規則。通常而言,擔保權從屬性體現有三:其一,發生上從屬性,即擔保權以被擔保債權的發生為前提,隨被擔保債權無效或撤銷而無效或撤銷。其二,處分上從屬性。擔保法第五十條和物權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皆宣示:“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其三,消滅上從屬性,即被擔保債權因清償等原因而全部或部分消滅時,擔保權亦隨之相應地消滅。三種實體上的從屬性又引發擔保人在抗辯上的從屬性,諸如被擔保債權罹于訴訟時效或強制執行期,則擔保人可行使相應的免責抗辯權;此外,一般保證人還獨享先訴抗辯權。在擔保實務及審判實踐中,雖然獨立擔保常以“見單即付的擔保”、 “見索即付的擔!、“無條件或不可撤銷的擔

        擔保合同 篇5

          甲方:(供貨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貨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根據甲方與乙方在____年__月__日簽訂的金額為_______的購銷合同向甲方提供擔保,擔保合同從屬于購銷合同。

          一、擔保責任:

          1、丙方是在___________注冊登記的經濟實體,任何改變丙方本身性質、地位的事件、事項發生或有可能發生時,丙方保證及時通知甲方和乙方。

          2、丙方擔保乙方完全適當履行本合同從屬的購銷合同,否則由丙方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3、丙方的繼承人(包括因改組合并而繼承)將受本擔保書的約束,并繼續承擔本擔保項下的責任。未得到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丙方不得轉讓其擔保義務。

          4、保證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

          二、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按約定的期限支付貨款,甲方可要求丙方履行擔保責任,丙方若對合同履行情況有異議可在接到甲方的付款通知書后一個星期內書面向甲方提出,否則視為無異義。

          2、甲方發出付款通知書時應附帶能證明乙方違反供銷合同未按期支付貨款的書面文件。

          3、丙方承擔連帶責任,包括供銷合同中約定的未履行貨款以及供銷合同所約定的違約利息、乙方中途退貨的違約金,必須按照付款通知書規定的還款日期、金額、方式履行。如需延期,丙方在付款通知書所規定還款日(分期付款按首筆款項的還款日計算)到期前一星期提出延期申請,經甲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

          三、丙方代乙方清償債務后,有權向乙方作相應追償。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時,應經三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五、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丙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訴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六、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擔保書是無條件不可撤銷的擔保。丙方與任何其它方面簽訂的任何合同(協議或契約)均不影響本擔保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存一份,________公證處存一份。

          九、本合同自三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合同 篇6

          總承包商付款(供貨)委托保證合同(試行)

          編號:(工字)第號

          委托保證人(總承包商,以下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真:

          保證人(以下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真:

          鑒于甲方與(以下簡稱供貨商)于年月日簽訂編號為《買賣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為甲方向供貨商提供付款保證,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1本合同所稱總承包商付款保證是指,乙方向供貨商保證,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支付貨款時,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代為支付的行為。

          1.2本合同所稱貨款是指。

          第二條保證的范圍及保證金額

          2.1乙方保證的范圍是主合同約定的甲方應向供貨商支付的貨款。

          2.2乙方保證的金額是甲方應支付貨款的%,數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___元(大寫:)。

          第三條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3.1乙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3.2乙方保證的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甲方應履行付款義務期限屆滿之日后日。

          3.3如甲方與供貨商協議變更主合同的付款時間,經乙方書面同意后,保證期間按變更后的時間做相應調整。

          第四條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是代為支付。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向供貨商支付貨款時,由乙方向供貨商支付。

          第五條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5.1擔保費率根據擔保額、擔保期限、風險等因素確定。

          5.2雙方確定的擔保費率為: 。

          5.3本合同生效后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擔保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第六條反擔保

          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由雙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第七條乙方的追償權

          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承擔了保證責任后,即有權要求甲方立即歸還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甲方另外應支付乙方代償之日起企業銀行同期借款利息、罰息,并按上述代償款項的%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8.1乙方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擔保費之日起日內,向供貨商出具《總承包商付款(供貨)保函》。

          8.2甲方如需變更名稱、經營范圍、注 冊資金、注冊地、主要營業機構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發生合并、分立、重組等重大經營舉措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發生虧損、訴訟等事項應立即通知乙方。

          8.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供貨商修改、變更主合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其主合同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8.4甲方應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時向乙方通報主合同的履行情況,并積極配合乙方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督。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第款約定的方式解決:

          9.1向法院起訴;

          9.2向提起仲裁。(寫明仲裁機構名稱)

          第十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ɑ蚴跈啻砣耍ɑ蚴跈啻砣耍

          年月日年月日

        擔保合同 篇7

          編號: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擬向___________(債權人)借款___________萬元,同時按照《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擔保業務暫行辦法》向___________(受托銀行)申請出具不可撤銷的保函,為此,委托人與受托銀行雙方達成本協議。

          一、委托人向___________(債權人)借款___________萬元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受托銀行出具以___________(債權人)為受益人,擔保金額為___________萬元的有(無)條件不可撤銷保函。

          二、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委托人按以下要求在受托銀行存入保證金,作為保函項下的專項支付資金: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存入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存入______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存入____________元。

          四、

          a.受托銀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由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____________提供第三方反擔保,受益人為__________________(受托銀行),擔保金額為____________萬元。委托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由受托銀行代替償還本息后,____________(反擔保人)代委托人歸還受托銀行所墊付資金。

          b.受托銀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以可轉讓的自有資產____________萬元(其中企業債券______萬元,金融債券______萬元,國庫券______萬元)作為抵押,當委托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由受托銀行代替償還本息后,受托銀行有權將抵押資產折價或變賣,并從變賣抵押財產的價款中優先受償。

          第三方反擔保金額、抵押資產現值合計不低于受托銀行出具的保函額度。

          五、保函有效期內,受益人憑保函和證明其與委托人借款關系的文件,有權要求受托銀行劃付償還貸款本息的資金。受托銀行審查無誤后,通知委托人并主動從其結算保證金存款帳戶中辦理劃付手續;保證金存款帳戶不足以支付的,可從委托人其他存款帳戶中支付。

          六、受托銀行代付貸款本息后,享有此債務追償權,委托人予以承認,并承擔墊付款項的利息。委托人在接到受托銀行通知的30日內,歸還受托銀行墊付款項的本息。

          七、受托銀行代墊資金按建設銀行其它貸款計收利息,超過30日不還,按逾期貸款加收20%利息。

          八、委托人與受益人的借款合同發生變更,委托人應事先通知受托銀行。在得到受托銀行書面認可后方可變更。

          九、委托人按保函額度____________‰的費率按年支付擔保費,共計______元。擔保費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交納。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銀行各執一份。協議中任何條款的修改、增加須經雙方同意。

          十一、本協議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后失效。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擔保業務暫行辦法》辦理。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受托銀行:(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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