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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

        時間:2023-04-20 14:53:10 工作總結 我要投稿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15篇)

          總結是指對某一階段的工作、學習或思想中的經驗或情況進行分析研究,做出帶有規律性結論的書面材料,寫總結有利于我們學習和工作能力的提高,為此要我們寫一份總結。那么我們該怎么去寫總結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15篇)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1

          一年來,我村在鄉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在鄉司法所的正確指導下,我村十分重視人民調解工作,不斷地強化組織領導,健全機構網絡,完善各項制度,堅持以構建“和諧里春”為目標,充分發揮調委會在維護穩定的“第一道防線”作用,把大量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實現了“四無”村居目標,確保了社會安定穩定,為轄區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一個良好有序的法治環境。我村一年來調處排查的情況如下:

          一是穩定機構,完善網絡。

          20xx年以來,我們利用“六五”普法開局之年,及時調整充實了村調委會,補充了10多名熱愛人民調解工作的中青年進入調解小組,進一步完善了村調委會、調解小組、十戶調解員三級調解網絡。目前,全村共有調解小組長9名,調解信息員36名,通過強化調解組織網絡,提高了人民調解員“兩個能力”(民間糾紛調處能力和調解協議制作能力),實現了“四快”(掌握信息快、到達現場快、處置措施快、反映匯報快)。

          二是細化措施,調處及時。

          一年來,我們一直把堅持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作為維護社會安定穩定的首要環節來抓。堅持定期排查、集中排查、隨時排查制度相結合,至少每月召開一次矛盾糾紛排查分析會,了解掌握全村矛盾糾紛動態,及時解決苗頭性、傾向性、群體性問題,一年來,共排查調處因鄰里、宅基地、排水、婚姻家庭等問題發生的各類民間矛盾糾紛5件,調處交通事故糾紛2件,成功調處7件,實現了調處率100%,成功率100%以上。做到預防在先,苗頭性問題早消化;教育在先,重點對象早轉化;調解在先,矛盾糾紛早處理;旧献龅搅诵〖m紛不出組,大糾紛不出村。如20xx年8月份,1組xxx與3組xx因宅基地間隔大小的'問題產生糾紛,雙方互不相讓,激烈爭吵,各自糾集了十多人,持刀帶棍準備火拼,一場惡性群體性械斗即將發生,情況十分緊急。由于我們事前掌握了事件的動態,調委會人員及時趕到現場制止了事態擴大,把當事人雙方請到村委會進行調處,說服,通過反復做雙方的思想工作,最終平息了糾紛,促使雙方達成了移位協議,避免了一起群體性的事件的發生。

          三是健全制度,責任到位。

          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中,我們堅持推行定期排查調處制度、協調會議制度、責任片區包案制度。對群眾影響面大,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實行兩委干部包干,專人負責,限期辦結,使矛盾糾紛得到有效解決。同時,我們堅持緊緊依靠鄉司法所的支持指導,與公安派出所、人民法院、法庭加強聯系,齊抓共管,進一步提高了人民調解的社會公信力。20xx年,我們認真做好與司法及派出所的銜接,及時溝通,裁決了本7組郭昆榮與郭獻謀、1組郭文輝與郭東彬兩起建房共有路交通道路通行的糾紛案件,維護了村調委會的調處協議的有效性。

          四是全力化解調處矛盾糾紛上下功夫。

          按照抓源頭、抓苗頭的思路,關口前移,重心小移,努力把問題消除在萌芽。特別在重大節慶日、重要活動和敏感時期,把重點人員、可能引發集體上訪的熱點問題、可能導致群體性的事件的突出矛盾納入視線范圍,開展全方位、拉網式排查。對“急”、“大”、“難”矛盾糾紛,落實問題聯調和領導包案,按照每一個問題落實“一套解決方案,一名領導包案和一個工作班子”的要求,逐件落實責任,采取行政、經濟、司法、教育等多種手段,力爭使案件逐步得到解決。

          五是加強培訓,注重質量。

          按照司法部、國務院《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條例》、《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和省、市、縣、鄉的要求,幾年來,我們切實加強了人民調解員的業務培訓,全面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夯實村一級調解工作基礎。我們積極參加縣司法局舉辦的每年一次全縣基層調解主任培訓及鄉司法、綜治、信訪、黨建等部門的理論業務培訓,村級堅持利用每月一次矛盾糾紛排查分析會,以會代訓。通過培訓,人民調解員的整體素質得到了明顯加強,調解能力和調解質量有了顯著提高。

          六是加大投入,創造條件。

          一年來,我們利用新農村建設的有利時機,加大了全村基礎設施的投入。幾年來,我們采取“三個一點”辦法,改善了村委會辦公設施,落實了“七上墻”,達到了“五有四落實”,確保村調委會具備基本的工作條件,為人民調解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了較好的基礎。

          一年來,雖然我村的人民調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也得到了上級領導的肯定,但也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困難和問題。一是村級經費缺乏,調委會建設還比較滯后,調解組織還較薄弱,要求上級加強對基層調委會扶持建設。二是目前村級民間糾紛矛盾日趨復雜化、多樣化、易激化,稍有處理不當,就可能引起群體性的事件。所以,調解主任的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危險性。應加強對村民矛盾排查糾紛的宣傳化解工作。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2

          為貫徹市局“三夏”期間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通知精神,我們開展了為期半個月的矛盾糾紛集中排查活動,積極化解處理各種矛盾糾紛,切實維護了社會治安的穩定,現將活動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領導重視,組織健全

          為使此項工作落到實處,黨工委專門召開了機關干部、居主要干部會議進行部署,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成立了以辦事處書記為組長、各科室主任為成員的領導小組,由矛盾糾紛調處中心負責此項工作的指導、匯總工作。

          二、提高法制觀念,強化法律意識

          為了營造這次活動的良好社會氛圍,全體干部積極開展法律知識學習,提高自身的依法行政水平。在實際工作中堅持依法辦事、依法調處,真正做到了依法維護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進村入戶進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中各包居干部還積極開展普法宣傳工作,通過普法增強了廣大干部群眾法律意識,為構建“平安和諧沁園”創造了良好的輿論思想環境。

          三、強化基層建設,發揮群防群治力量

          我們在工作中盡可能的將一些小矛盾就地解決,按照依法及時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盡量把潛在的隱患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工作中按照以民為本的原則,做到不擾民、不驚民,耐心認真的做好思想工作,樹立社會良好風氣,使廣大群眾道德觀念有了進一步提高。針對當前農村宅基地、鄰里關系、土地承包等重點問題明確了領導和調處小組及時跟蹤調處,綜治辦、司法所做到定人定點,排查調處,積極防范,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和按時上報制度,促進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規范化、制度化、經;4舜蚊芗m紛集中活動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6起,通過進村入戶,走訪群眾,現已調處解決5起,移交有關部門處理1起,其中防止集體、越級上訪1起2人,解答法律咨詢20余人次,調解成功率達100%。

          四、完善機制,促進調處工作開展

          在總結工作經驗的同時,我們也認識到工作中的不足,司法所將按市局要求,繼續深化對居級的調解組織工作的管理和指導,做好聘用居級專職調解員的.前期準備工作。結合綜治工作,協調好各部門,堅持定期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的方法,建立矛盾排查的長效機制。完善好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做好當地矛盾糾紛的調處和預測見意工作,全面提高服務中心,服務大局、服務基層、服務群眾的能力和水平。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3

          半年來,旅游局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和維護穩定、綜合治理工作及整體聯防工程納入部門議事日程,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學習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區委、政府工作中心,引導廣大干部職工以平安創建為統攬,及時排查隱患,群防群治,為構建和諧社會做了大量工作,F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構、制度

          為加大維穩、綜治工作及整體聯防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工程力度,區旅游局調整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小組,并確定辦公室人員具體負責實施此項工作,將20xx年確定為“矛盾糾紛調處年”,制定了維穩、綜治工作領導責任制、一票否決制、“四防”檢查制度等,有效的預防和消除了不穩定因素,營造了一個和諧安定的學習、生活、工作環境。

          二、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

          一是始終堅持每周的.學習制度,組織全局人員學習《憲法》、《國家安全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學習省、市、區有關綜治、維穩、整體聯防工程建設及平安創建工作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有關文件,增強法律意識,提高自覺用法律武器同違法犯罪作斗爭的能力。

          二是采取多種形式,繼續加大對“平安單位”、“和諧社會”創建工作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宣傳力度,把安全工作與綜治、維穩宣傳、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平安單位”創建工作同安排、同布置。分別深入各旅游企業開展了法制維權周活動,活動以“和諧、維權、發展”為主題,以“維權、反邪、平安、健康、防艾”為內容,針對群眾在衛生保健、權益保護、常見病防治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利用廣播、電視、發宣傳資料等形式,進行了大力宣傳。

          三、為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和構建和諧社會充分發揮項目杠桿作用

          認真履行“參與、教育、代表、服務、聯誼”五大職能,群策群力,群防群治,辦實事,求實效,為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真正發揮了旅游項目杠桿作用。

          一是抓旅游景區項目建設。在全面完成20xx年度項目工作任務。

          二是切實做到把安全工作與綜治工作有機結合,積極配合支持政法部門嚴厲打擊各種犯罪及禁毒活動。確保轄區旅游企業無安全事故發生,無“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無經濟犯罪案件。規范了政務行為,自動化辦公設備,安全設施的加固一應俱全,徹底改善了辦公條件,為單位人員工作、學習、生活創造了良好環境,樹立了良好的機關外在形象。

          三是深化了安全創建活動,堅持安全工作經常講、天天講,節假日認真做好安全值班工作。四是及時上報信息,完善軟件資料搞好總結評比,分類整理建立了綜治工作專門檔案。

          四、積極推進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高度重視“整體聯動防范工程”建設,定期不定期地研究防范方法措施,制定了實施意見,做到人員、制度、責任、措施四落實,保證排查調處工作順利開展。

          下半年,我局將進一步加強對維穩工作的組織領導,精心制定宣傳方案,繼續加大維穩工作宣傳力度,廣泛開展宣傳活動,加強與各旅游企業和相關部門的聯系溝通,引導輿論導向,利用宣傳欄、橫幅等信息渠道進行宣傳,為社會穩定和諧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努力推進全區旅游行業維穩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4

          按照市綜治委20xx12號文件和懷綜治委20xx9號文件的工作總體部署和要求,我鎮認真組織開展經營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開展經營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一是思想認識到位。為認真做好此項工作,確保取得實效,結合工作實際,我鎮成立了以鎮黨委副書記楊亞輝為組長的經營性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小組,認真組織開展經營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二是工作安排到位深入排查各類企業、新經濟組織、個體工商者和農村生活經營環節中的各類矛盾糾紛,重點排查調處沖突性較強、容易引發“民轉刑”案件的經營性糾紛和可能產生“個人極端行為”、具有現實危害性的經營性矛盾糾紛當事人。

          三是工作開展到位,鎮綜治辦組織有關部門深入到村組、超市、旅館、網吧、學校、企事業單位等地和重點行業、領域采取拉網式排查矛盾糾紛,做到隱患排查清楚,突出問題掌握清楚,糾紛原因調查清楚,重要對象登記清楚。掌握性格急躁、情緒易激動等重點人員5名,查找消防、火災隱患2處。

          二、強化措施,嚴管重防,切實消除經營性矛盾糾紛帶來的安全隱患

          一是組織專班有效化解。對排查出的矛盾隱患建立層級管理機制,由鎮、村兩級協調聯動辦理。按照一個問題一名領導掛帥的辦法,多措并舉,推動各類矛盾隱患的化解,強化基層干部的責任,一般矛盾由村級直接辦理,大矛盾由鎮綜治工作中心直接處理,目前已調處各類矛盾隱患4起,有效穩控在基層。

          二是重點對象落實包保。對5名重點對象由村、鎮直單位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檔案,安排專人,落實包保措施。并由派出所、司法等職能部門有針對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進行轉化、穩控。

          三、強化責任,嚴肅紀律,推動經營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落到實處

          一是強化“一把手”的領導責任。鎮綜治辦明確各村各單位“一把手”是經營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并將此項工作納入綜合治理年度檢查范圍,督促“一把手”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局面。

          二是強化專班的紀律責任。為促進各類矛盾隱患有效解決,建立重大矛盾隱患檢查督辦制,對解決效果不明顯、群眾不滿意、措施不到位的單位負責人對其進行戒勉談話,情節嚴重的,進行組織和紀律處理。

          三是強化組織的問責處理。對排查調處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影響或出現類似事件的村或單位由鎮綜治委對其實行一票否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雖然我鎮對經營性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還存在著許多困難和問題,我鎮將針對存在的困難和問題,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將矛盾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確保社會穩定,為促進我鎮各項事業發展而繼續努力做好工作。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5

          今年我社區按照鎮綜治委的部署,認真扎實地做好矛盾糾紛集中排查化解專項行動,著力于解決群眾困難,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維護基層社會穩定,F將工作總結如下:

          一、及時成立調整組織,加強領導

          及時成立調整了由社區一把手任組長,副書記為副組長,兩委其他同志為成員中街社區矛盾糾紛集中排查化解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朱衛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4名治安信息員、巡邏員為辦公室成員,對本單位轄區內的治保工作進行認真的調研,強化單位辦公室治保工作的制度。為抓好此項工作,我社區在人、財、物方面予以大力支持,有力地推進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向縱深發展。

          二、建章立制,規范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秩序

          良好的制度是做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保證。我社區主要建立了以下幾項制度:一是分級調處工作制度。規定重大矛盾由社區主任負責調處,一般矛盾由治保主任調處,必要時請“兩代表一委員”協助參與矛盾糾紛調處工作。二是建立定期排查制度。適時開展一次矛盾糾紛集中排查活動,切實做到抓早、抓小、抓苗頭。三是建立“一包三定”責任制和“三公開”制度。對受理的矛盾糾紛實行領導包案、定責任人、定調處措施、定解決問題的時間與期限;公開接訪、調處人姓名,公開接訪時間,公開接訪地點。四是建立“五理”機制,即統一受理、集中梳理、歸口管理、依法處理、限期辦理。

          三、加強督促指導,推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再上臺階

          加大對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的督促和檢查力度。根據矛盾糾紛的的性質和內容,根據分級調處的原則,及時確定人員進行調處,并要求接受調處的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調結書面報告處理結果。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不力而造成矛盾激化和重大社會影響的給予批評,并限期整改;對工作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

          在服務方式上,堅持方便于民。制定便民服務措施,在受理群眾上訪、申訴以及各類矛盾糾紛時,實行首問負責、無償服務的原則。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6

          今年以來,張汪鎮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確領導下,在市委政法委的精心指導和大力支持下,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大平安、大穩定”的發展意識,著眼于“富裕張汪、和諧張汪、平安張汪”的發展目標,以硬措施夯實綜治基層基礎,以硬任務推動社會治安動態監控系統建設,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扎實有效。

          一、主要做法

          近年來,鎮黨委、政府始終將深入開展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有力保障,通過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整合力量,創新方法,使各類矛盾糾紛得到全面及時妥善地解決,維護了穩定大局,助推了科學發展。自今年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以來,全鎮共排查調處各類矛盾糾紛36起,成功調處34起,防止民轉刑案2起,防止群體性上訪事件5起,沒有一起矛盾糾紛因排查調處不及時而引發群體性的事件和越級上訪事件。

          1、突出“三個到位”,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一是思想認識到位。鎮黨委、政府一班人清醒的認識到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是改革和發展的前提條件,沒有社會的和諧穩定,就沒有農村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鎮黨委、政府緊緊抓住對待人民群眾態度問題這個根本,牢固樹立群眾觀念和宗旨意識,在處理矛盾糾紛、開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實把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確對待群眾、堅定相信群眾、全心依靠群眾,牢記“守土有責、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關注熱點難點問題,密切掌握社情民情,認真搞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有效維護了社會穩定。二是組織領導到位。為使社會矛盾糾紛能夠消除在萌芽狀態,確保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正常開展,鎮黨委成立了黨委書記為組長,紀委書記為副組長,綜治維穩、司法、公安、民政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治辦,紀委書記徐欽民兼任辦公室主任。各村也都相應成立了以村黨組織書記為組長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從而在全鎮形成了“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村級組織、相關部門齊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機制,實現了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工作格局。三是工作落實到位。我鎮建立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月例會制度。并要求各村根據實際,每月也召開一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例會。對一些重大疑難糾紛,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還親自參加研究、及時部署,確保排查化解任務落到實處。

          2、做到“三個靠前”,及時化解矛盾糾紛

          加大改革力度,致力發展經濟,提高人民生活,是維護社會穩定的根本目的。在排查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工作中,張汪鎮各級黨員干部認真做到了“三個靠前”。

          一是領導指揮靠前。處理群體性、突發性事件時,全鎮各級領導干部以強烈的政治責任感,靠前指揮,面對面做好群眾工作,決不回避矛盾,敷衍塞責。通過積極主動,搶前抓早,及時采取措施,盡快控制局面,平息事態。二是干部工作靠前。鎮黨委、政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認真落實矛盾糾紛排查工作責任制,加大排查調處力度,及時把群眾反映的問題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在此基礎上,加強信息報送和通報工作,對可能出現的群體性的事件和異常上訪信息,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做到防范在前,處理及時,增強工作的預見性和主動性。三是宣傳教育靠前。鎮黨委、政府切實加強對干部和群眾的法制宣傳教育,努力增強干部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積極依法調處,化解矛盾糾紛。同時,采取發放宣傳單、大集日集中宣傳、法制講座等形式,教育群眾正確處理法律糾紛、鄰里糾紛、家庭糾紛等,認真學習《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信訪條例》等法律法規,引導群眾正確行使民主權利,使群眾知法、懂法、守法,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解決問題。

          3、狠抓“三個前移”,營造和諧穩定環境

          地方的經濟發展,離不開一個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近年來,在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中,張汪鎮努力做到“三個前移”。

          一是精力前移。鎮黨委、政府始終把穩定與發展放在同一高度上來認識,切實做到“兩手抓”和“兩手硬”。廣大黨員干部積極加強理論學習,提高政治敏感性。及時分析和研究新形勢下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增強處理復雜局面下各種難點熱點問題的能力。各級領導干部要把主要精力放到抓基層工作,緊緊抓住群眾關心和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真心實意地幫助群眾解決一些實際困難,力求通過及時化解一些社會矛盾,確保社會的穩定,從而促進地方經濟的發展。二是力量前移。近年來,張汪鎮進一步加強組織建設,共有綜治宣傳員85名、糾紛調解員248名、治安聯防員621名、案件協助員91名,形成了“層層有人管綜治,層層有人抓綜治”的良好局面,基本實現了規范化運作,群眾自治能力得到明顯增強。張汪派出所每天都出動治安巡邏車,對村24小時監管,保證了各村的社會穩定。三是措施前移。鎮黨委、政府進一步健全以黨支部為核心的村級組織建設,協調理順黨支部和村委會的關系,發揮好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穩步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嚴格執行村級事務決策“五步法”,進一步提高群眾對村級重大決策的民主參與程度;狠抓黨務、政務、村務的“三公開”督察力度,特別是加強村級財務的公開水平,凡是群眾關心的土地調整、征地、拆遷、各種補償等問題都做到及時公開、全面公開,真正做到了“給群眾一個明白、還干部一個清白”;在構筑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上,著力加強治安聯防與治安巡邏,杜絕和減少治安隱患和漏洞,始終保持對違法犯罪人員的高壓態勢,對各類突出治安問題定期進行集中整治,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秩序。

          二、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加大矛盾調解能力建設力度。要進一步完善調解組織網絡,健全糾紛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應機制,確保發現在早、處置在小。要著力把握社會矛盾糾紛發生、發展、變化規律,抓住要害化解矛盾,不僅形成化解婚姻、家庭、鄰里、賠償等常見性、多發性糾紛的方式方法,而且要積極探索成立征地拆遷、醫患糾紛等專業調解組織,調處征地拆遷、環境污染、勞動爭議、行政爭議和醫患糾紛等新型矛盾糾紛,形成化解專業化矛盾糾紛的方法體系。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完善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成功率的科學評估體系。要重視加強村調解組織建設,發揮好“第一道防線”作用。

          (二)加大部門協調配合力度,形成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整體合力。注重和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積極推動信息聯通、工作聯動和矛盾糾紛的聯排、聯防、聯調,形成推進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強大合力。同時,積極整合各方面調解資源,搞好“訴調對接”、“訪調對接”,實現人民調解、司法調解和行政調解的有機結合,提升化解矛盾糾紛的整體合力。

          (三)加大調解工作宣傳力度,營造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良好氛圍。加大對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工作的宣傳力度,不斷提升大調解工作的社會影響力,使“處理矛盾首選調解、調解也是法制建設、調解反映社情民意、調解小成本大效益”等全新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廣大老百姓信任調解、選擇調解、使用調解,使廣大人民群眾關心支持大調解工作。

          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穩定的工作大局,充分發揮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在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作用,不斷加強和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積極探索新形勢下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新路子、新機制、新方法,以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突出成果,為推進全鎮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富裕安寧做出了積極貢獻。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7

          靈秀社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在鹿城鎮黨委政府,鹿城鎮綜治維穩中心司法所的領導下,社區兩委班子始終堅持以增強社區黨建活動為核心,采取“抓隊伍、強素質、搞服務、聚民心的”方法,緊緊圍繞創建中心廣泛,發動轄區單位居民參與社區建設,真抓實干,初見成效,突出創建“和諧型”社區特色,著力把社區建設成為“居民文體活動極大豐富的快樂園”。

          年初來社區成立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工作計劃,擬定了工作職責,實施方案。半年來,社區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創建平安為主線,以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為根本,緊緊圍繞維護社會政治穩定這個大局,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面落實維護穩定的各項措施,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積極倡導居民和共建單位開展爭當文明市民、創文明樓院、文明單位活動,設立了消防、綜治、計劃生育科普、反對邪教等宣傳欄,通過教育引導,提高了居民素質,現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如下:

          一、矛盾調處成功率高。

          加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主動預防和有效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糾紛,依法調解、以情調解、公平解決糾紛。在調解工作中,專職調解員擅于運用親情、友情等講道理、講法律,使情、法、理有機地結合,達到化解糾紛的目的,并耐心、細致、公正的進行調處,化解了多起矛盾糾紛、積怨,調處成功率達90%。以上。

          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半年來共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共3起,及時有效的`把各種社會矛盾化解在基層,處理在萌芽狀態。

          三、維穩組的建立。

          由于排查調處工作涉及面廣、情況復雜,為更好地做好排查調處工作,根據社區實際情況,決定成立了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化解等工作領導小組,每月下到轄區單位進行一次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所有社區群眾在遇相關情況下可隨時向維穩組調解組反映、匯報。為構建平安和諧的靈秀社區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四、制度的確立。

          及時對本月的糾紛排查調處情況進行研究,討論。專職調不斷的加強調解業務知識和調解能力的自學提高,通過學習提高了綜合素質,更好的開展人民調解工作。

          總之,靈秀社區深入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把矛盾糾紛隱患解決在萌芽狀態,抓早抓小抓苗頭,努力提高矛盾糾紛調解成功率,確定社會政治穩定,在下一步的排查調處工作中將繼續努力。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8

          根據《福建省交通廳關于做好今冬明春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的通知》精神,學院從創建“平安校園”、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認識到做好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的重要性,采取了積極有效的措施,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全力維護校園的安定穩定,F將主要工作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責

          學校實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分級負責,歸口到處,責任到人,定期排查,限期解決。學校各部門黨政主要領導是維護學校穩定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可能影響學校穩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問題,親自協調,督促解決;對可能引發群眾性事件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要千方百計地解決在基層,解決在內部,解決在萌芽狀態;對因排查工作不細致,調處工作不到位導致矛盾激化,發生群體性的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

          二、信息暢通、加強矛盾預測、預防工作

          為了把各種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學院廣開信息來源,拓寬信息渠道,及時發現“萌芽”。通過談心、交流及情報信息報送制度和節假日各部門領導值班制度等形式廣泛獲取有關內幕性和預警性信息,切實做到上下聯絡暢通,信息傳遞及時準確。

          此外,學院還十分注意掌握廣大師生員工的思想動態,通過定期召開有關的座談會、分析會,了解各種動向,研究應對措施;通過領導深入基層和校領導每月一次的師生接待制度,廣泛聽取師生員工的意見和要求,認真解決問題。對于反映出來的各類矛盾和糾紛落實化解責任,做好疏導工作。據不完全統計,學院去年調解較大的內部糾紛2起,有效地防止了矛盾激化,維護了學院穩定。

          三、齊抓共管,充分發揮職能部門作用

          學院各職能部門在對本單位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中,能夠從學院的安定穩定大局出發,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溝通和協調,齊抓共管,充分發揮職能部門作用。充分發揮黨辦、工會、學工、保衛等職能部門的作用和基層單位處理本單位矛盾糾紛的優勢,運用政策、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努力把矛盾和問題化解在本單位。以黨委辦公室為主,負責調解黨員干部之間的矛盾;工會負責調解校內教職工之間的矛盾;保衛處、學生處負責調解學生之間、學生與校外人員之間發生的矛盾糾紛。

          四、抓好經常性與重要時期的排查調處

          按照抓早、抓小、抓苗頭的要求,加強預測、預防、化解工作。堅持集中排查調處和經常性排查調處相結合,突出抓好重大節慶和敏感時期前的集中排查調處。對涉及面廣、問題復雜、影響重大的矛盾糾紛,學校黨政領導親自協調,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針對性地解決問題。在公安部門指導下,學校以專職保衛人員為骨干,派駐到學生公寓的輔導員為基礎,依托公寓學生黨、團組織和寢室學生自我管理的組織體系,建立起學生公寓穩定工作網絡。學生輔導員及時了解學生動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協調和化解日常生活和活動中的一些矛盾糾紛,協助處置違法、違紀行為。突出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重點,堅持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重點化解師生員工因教學、工作、學習、婚姻、家庭、鄰里、交往等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以及維護師生員工的合法權益。

          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的事件,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全省預防和處置群體性的事件工作會議精神,按照《福建交通職業技術學關于預防和處置重大安全事故和群體性的事件的方案》的要求,妥善處理各種矛盾,努力化解消極因素,積極防范突發事件,更加深入地研究探索新形勢下影響學校穩定的.各種新情況、新問題,有效遏制群體性的事件的發生,杜絕影響穩定的大規模群體性的事件;對群體性的事件苗頭,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基層,一旦發生群體性的事件,控制得住、處置得好,把危害和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把負面影響縮到最小范圍。

          自去冬今春以來,學院各部門按照中央和省、廳的統一部署和要求,認真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效果,有力地維護了學院的安定穩定,為學院師生的學習、工作和生活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9

          搞好學校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是構建和諧校園、平安校園的必要條件,長期以來,我校領導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的開展,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確保該項工作落到實處。

          為了進一步貫徹上級相關部門關于矛盾糾紛排查的文件精神,同時為我校構建平安校園打下堅實的基礎,中心小學決定將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納入常規管理以形成長效機制,并成立了以校長胥戀為組長,中心小學行政班子成員及部分教師代表為成員的矛盾糾紛排查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成立以后,成員迅速深入到廣大師生中去展開調查,了解情況,并對中心小學的工作進行了檢查和梳理,同時要求各校期中考試后召開家長會,成立家長委員會,以便及時和隨時向廣大群眾了解情況。

          近期,各校在該領導小組的組織和帶領下,以更加務實的工作態度,積極開展了大量的工作。

          一、關于“三亂”問題的排查

          1、在收費問題上,學校嚴格依照物價局的規定,統一收取,面對基礎教育收費改革,各校積極做好了收費宣傳工作,實行校務公開,并通過各校分別召開家長會,加大對收費改革的宣傳度,以便增強各校收費的透明度。

          2、學生的課本及教輔材料由縣新華書店提供。

          3、嚴格按照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課程設置,規范辦學秩序,無亂辦班、亂補課現象。

          二、關于師德師風問題的排查

          1、據調查,各校目前未發現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現象,也沒有侮辱學生人格的現象,各校紛紛組織廣大教師重溫“一綱四法”的`部分內容,并與所有教師簽訂了《安全責任書》。

          2、各校校園環境良好,校內無賭博打牌現象,絕大部分教職工愛崗敬業。通過政治學習、領導講話和集體培訓等多種途徑,培養廣大教職工樹立了良好的職業道德,指導他們追求高雅而有情趣的生活娛樂方式。

          三、關于學生心理問題的排查

          通過問卷調查,教師與學生個別談話等方式,發現學生在學習、生活等方面存在諸多困惑。針對此現象對心理問題較突出的學生,通過跟蹤談話,及時給予心理指導,效果明顯,通過此工作的開展,目前學生未出現任何過激行為。

          四、對教師考核,評優選模矛盾的排查

          對于各校教師的考核、評優、選模等方案都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實行“方案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三公開原則,此舉讓教職員工心悅誠服,有力地避免了各校在這一問題上的矛盾傾向。

          以上是關于我校20xx年秋季矛盾糾紛排查情況的匯報。這次的工作可以用幾句話概括,即:建立了機構,健全了機制,落實了工作,發現了問題,采取了措施。相信有了這些工作經驗,定能為我校創建“平安校園”奠定堅實的基礎。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10

          一年來,我校在黨支部的領導下,在局安全辦的正確指導下,我校十分重視矛盾糾紛調解工作,不斷地強化組織領導,健全機構網絡,完善各項制度,堅持以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充分發揮我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在維護穩定的“第一道防線”作用,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確保了我校教學秩序穩定的好局面,為全校師生的工作和學習提供了一個良好有序的法治環境。我校一年來調處排查的情況如下:

          一是完善機構。

          20xx年以來,我校調整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成員,進一步明確了領導小組各成的員職責。

          二是細化措施,調處及時。

          一年來,我們一直把堅持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作為維護學校安定穩定的首要環節來抓。堅持定期排查、集中排查、隨時排查制度相結合,至少每月召開一次矛盾糾紛排查分析會,了解掌握全校矛盾糾紛動態,及時解決苗頭性、傾向性、群體性問題,一年來,共排查調處學生與學之間矛盾導致家長之間發生的矛盾糾紛3件,調處學生之間矛盾糾紛2件,成功調處2件,實現了調處率100%,成功率100%以上。做到預防在先,苗頭性問題早消化;教育在先,重點對象早轉化;調解在先,矛盾糾紛早處理。基本上做到了小糾紛不出班,大糾紛不出校。

          三是健全制度,責任到位。

          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中,我們堅持推行定期排查調處制度、協調會議制度、責任片區包案制度。對學生影響面大,學生反映強烈的問題,實行學校政教處和校綜治辦包干,限期辦結,使矛盾糾紛得到有效解決。同時,我們堅持緊緊依靠學校黨支部及廣大家長的支持,與公安派出所加強聯系,齊抓共管,進一步提高了我校調解工作的公信力。

          四是全力化解調處矛盾糾紛上下功夫。

          按照抓源頭、抓苗頭的思路,關口前移,重心小移,努力把問題消除在萌芽。

          五是加強培訓,注重質量。

          按照司法部、國務院《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條例》、《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和省、市、縣、鄉的要求,加強我校調解員的業務培訓,全面提高我校調解人員的'業務素質,夯實我校調解工作基礎。

          一年來,雖然我校的調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也得到了上級領導的肯定,但也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困難和問題。一是我校調解人員的課時量重,調解時間很緊。二是目前學生間的糾紛矛盾日趨復雜化、多樣化、易激化,稍有處理不當,就可能引起家長之間的大矛盾事件。所以,調解工作一定要十分重視。應加強對全校師生矛盾糾紛的排查宣傳化解工作。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11

          我校根據上級的'指示精神,我校認真開展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和校園安全隱患排查,現將排查情況總結如下:

          一、集中開展排查調處矛盾糾紛

          1.我校有代課教師。我校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代課做好安撫工作,宣傳國家的政策和法規,關心他們工作和生活,鼓勵他們自立自強。

          2.學校與周邊居民沒有糾紛,相處融洽。

          3.我校嚴格收費標準,沒有在收費問題上引發矛盾糾紛的情況。

          4.我校無因教師、學生發生意外傷亡事件引發矛盾糾紛情況。

          5.我校無因學校校園和學校周邊治安問題引發矛盾糾紛情況。

          二、集中開展排查安全隱患

          1.我校無校園周邊治安混亂和突出治安問題的情況。

          2.我校周邊沒有經營場所安全隱患存在。

          3.我校無境內外敵對勢力、邪教組織和暴力恐怖勢力在校園滲透破壞情況。

          4.我校無校園和校園周邊存在引發各類治安事件和治安案件安全隱患問題。

          5.我校消防通道暢通。

          6.我校無校車也無租用拼裝車、報廢車接送學生情況。

          7.我校電氣、體育器材等設施設備維護正常;易燃易爆等危險物質存放規范。

          8.我校無學校危房使用;我校無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

          9.我校每天利用集隊、集會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有兼職法制副校長。

          10.有應急預案,每期組織學生開展緊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練。

          11.我校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以及傳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到位,認真落實國家食品衛生管理規章制度。

          12. 建立及執行學校安全穩定責任制和安全工作規章制度。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12

          今年,我鎮圍繞“平安羅渡”建設總體目標,全面貫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健全大調解網絡,集中力量,多措并舉,積極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將大量的民間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為羅渡鎮的社會經濟又快又好發展提供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

          一、工作成效

          我鎮繼續加大在對各級調解組織的建設力度,進一步健全完善由綜治委指導大調解工作協調領導機構及工作機制。今年,全鎮已建立各類調委會25個,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調解工作,充分發揮“兩新”組織在調解工作的積極作用,建成了“楊甲銀”老干部調解活動室、315消協調解室、工青婦調解室及宙龍化工調解室等。通過橫縱網絡的完善,全鎮化解處置重大矛盾糾紛的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據統計:全年我鎮共錄入85件矛盾糾紛,每件矛盾糾紛及時介入調解,調處100%,調解成功率達100%,人民調解、司法調解和行政調解的“三調聯動”,有效地提高了調解成功率,維護了我鎮的和諧穩定。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協調機制,促進矛盾糾紛問題依法化解

          1、加強組織協調,落實領導保障。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列入綜治領導責任制和“平安建設”的一項重要考核內容。鎮綜治辦每季度定期召開社會穩定分析會,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議程,專題研究部署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各村調委會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席會議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分析例會,認真研究分析轄區矛盾糾紛動態和規律,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把握矛盾調處工作的主動性,促進基層社會的安定穩定;鎮調處中心根據不同時期的具體情況,深入基層了解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實行面對面的指導,加強檢查和督促,確保糾紛問題得到落實。

          2、規范運作機制,推進工作開展。一是落實督導機制。專門成立了以分管政法的鎮黨委副書記為組長,綜治、司法、信訪、公安派出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督導組,每季度下基層督促檢查工作進展,對發現的情況較復雜、牽涉面較廣的疑難糾紛問題進行研究,落實工作責任。二是落實未結糾紛調處責任制。鎮調處中心加強未結案件的回訪跟蹤,及時掌握調處進度情況,對在調處工程中遇到困難和問題,積極幫助協調有關部門共同解決。在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專項活動及開展群體性的事件隱患排查調處活動期間,鎮調處中心專門下文對未結糾紛進行任務分解,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五定”責任制,進一步明確工作責任和分工,確保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取得實效。三是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對全鎮各級調解人員進行重新摸底登記,對不勝任或長期缺位的調解員進行調整充實,建立鎮定期派人參與重點區域內村居月例會制度,暢通信息渠道,發揮村(社區)信息員的作用,隨時掌握社會不穩定因素的苗頭動向,組織法律工作者深入村(社區)參與疑難復雜矛盾糾紛的調處。

          3、落實工作制度,促進調解規范。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的調委會規范化建設標準,結合我鎮實際,規范了調委會各項工作制度的內容,上墻公示牌的規格、標準,落實了調委會的“五有、六統一”。同時,進一步建立健全了糾紛排查、糾紛登記、糾紛回訪和檔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規范了調解程序和調解文書。鎮調處中心及時指導各村普遍建立了辦公室工作職責、協調領導小組聯絡員制度、例會制度、矛盾糾紛月專報等工作制度。進一步完善預防機制,嚴格落實例會制度、調處責任制、信息報送和責任追究制度等,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

          (二)務實創新形式,推進糾紛化解工作新發展

          1、開展法制宣傳預防工作。我鎮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標本兼治的方針,把開展專項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與法制宣傳教育結合起來(3月、5月、6月、8月、11月、12.4都在鎮十字路口開展了大型的綜治、法制宣傳活動,共發放各類法制資料1萬余份及平安建設門板報3000余份),提高廣大群眾法律意識,促進矛盾糾紛預防工作取得實效。一是建立一支以人民調解員為骨干,扎根基層的普法宣傳隊伍,在做好大調解工作的.同時,又向群眾普及法律知識,把化解糾紛問題放在預防矛盾糾紛發生上,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二是通過調解個案,運用生動的調解案例在基層和群眾中開展生動直觀的法制宣傳,把調處矛盾糾紛的過程,轉變成法制教育過程。充分運用廣播、墻報等各種宣傳形式矛盾排查調處工作的重要作用,編印有關法律常識分發到社區,加強了對群眾的宣傳教育,起到調解一案、教育一群、影響一片的效果;三是在黨委、政府重大政策出臺前后,有針對性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增強廣大群眾對政府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充分運用調處信息簡報等宣傳活動載體,及時反饋基層的工作動態,介紹成功做法,交流典型經驗。

          2、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我鎮針對結合重大節日、階段中心工作,全面部署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專項活動。各級調解組織按照統一部署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把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與專項治理結合起來,有針對性地排查調處久調不決的糾紛積案,及時發現和化解突發性的重大、疑難糾紛,切實防止矛盾糾紛激化或發生群體性的事件,有力促進社會的穩定。一是圍繞熱點問題開展排查調處。在開展全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專項活動中,各級調解組織把工作重點放在影響農村穩定、農業生產、農民生活的問題上,及時調解矛盾糾紛,切實維護農村的穩定。二是圍繞中心工作化解重點難點糾紛問題。各級調解組織立足本職,在化解婚姻家庭、鄰里等常見性民間糾紛的同時,主動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積極參與各種類型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化解了大量城鎮土地征用、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勞資關系等突出矛盾糾紛,促進了當地經濟的健康發展,為地方的經濟建設保駕護航。三是圍繞經濟發展主題做好生產經營糾紛化解工作。調處中心的成員單位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勞資問題、工傷賠償、工程款拖欠等糾紛問題的整治力度,及時化解經濟類糾紛問題,有效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促進了當地經濟健康發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針對本區勞資糾紛比較突出,與相關單位協調一致,加強勞動仲裁工作,有效化解大量的勞資糾紛。

          (三)加強隊伍建設,推進調解理論水平新發展

          1、構建充實了勸調員隊伍。繼續充實了勸調員隊伍,規范了勸調員的職責是及時發現矛盾糾紛、及時介入調處矛盾糾紛、及時上報矛盾糾紛相關情況。強化了調解文化大院的硬件建設,在各村落實1個調解文化大院試點,完善了文化大院的調解員、勸調員的公示及職責,繼續開展了和諧文化大院建設活動,并制定計劃正在落實。

          2、加強業務培訓,提高人員素質。造就一支思想素質高、業務知識精、工作作風硬的調解隊伍,是有效開展調解工作的保障。3月,我鎮召開了調解員、勸調員及綜治維穩防邪信息員培訓工作會,邀請羅渡司法所所長為參會的所有調解員、信息員及勸調員代表等進行了精彩的講課。通過此次培訓,進一步提高了全鎮調解員、勸調員的業務素質,為大力弘揚調解文化構建“和諧穩定羅渡”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2、加強信息報送,暢通業務交流渠道。充分利用現代辦公資源,設立專門電子信箱,積極鼓勵各村、社區以電子文檔的方式報送工作信息,縮短信息收集周期。同時,積極暢通對“上”和對“下”兩條渠道,對“下”通過加強與信息員的日常溝通,了解相關工作情況,及時進行指導;對“上”主動了解上級信息編發要點,及早謀劃有關信息。不斷整合資源。

          3、加強工作調研,提升調解理論水平。積極深入基層、深入群眾,開展調查研究,掌握實際情況,為領導決策提供第一手資料。對了解掌握的情況進行必要的數據統計,量化分析,把握矛盾糾紛問題的根源,提出建設性工作意見。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13

          20xx年在鄉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以創建平安為主線,以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為根本,緊緊圍繞維護社會政治穩定這個大局,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面落實維護穩定的各項措施,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F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如下:

          一、加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主動預防和有效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糾紛,依法調解、以情調解、公平解決糾紛。

          1、在調解工作中,司法調解員擅于運用親情、友情等講道理、講法律,使情、法、理有機地結合,達到化解糾紛的目的,并耐心、細致、公正的進行調處,化解了多起矛盾糾紛、積怨。20xx年共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共117起,調處117起,調處率100%,調處成功113件,成功率98﹪。及時有效的把各種社會矛盾化解在基層,處理在萌芽狀態。

          2、掛牌督辦調處按期辦結率。20xx年全鄉沒有掛牌督辦案件。

          3、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工作機制銜接運作情況。

          (一)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對接聯動。在處理行政糾紛和相關民事糾紛時,首選調解、協調工作模式,并視具體情況,將糾紛交由人民調解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和調解組織聯合調解。人民調解組織在調解過程中,對一時解決不了的問題或調解不成的情形,需要有關行政機關配合、協助的,主動與有關行政機關取得聯系,讓其配合、協助解決問題。人民調解員在調解過程中,發現糾紛有可能激化和造成嚴重后果、影響社會穩定的,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預防措施進行緩解或疏導;對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糾紛,應當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二)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對接聯動。人民調解組織調解民間糾紛應當告知當事人調解規則,請當事人陳述糾紛事實,向當事人宣講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在當事人認可事實、分清責任、互諒互讓、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提出糾紛解決方案。對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的,制作調解協議書。支持人民調解組織參與訴前、訴中調解。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具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的調解協議,當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對調解協議進行審查,依法確認調解協議是否合法有效。人民法院依法確認調解協議內容部分或者全部無效的,當事人可以通過人民調解方式變更原調解協議或者簽訂新的調解協議,也可以就原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行政調解與司法調解對接聯動。行政機關對調解不成功或當事人對行政復議和裁決結果不服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司法救濟權利和渠道,并主動配合人民法院幫助其解決問題。人民法院對可進行行政調解的案件,在立案前,應主動告知當事人,先進行行政調解。行政機關行使職權過程中引起的信訪案件或因不服司法部門調解結果而引發的.涉法涉訴上訪案件以及群體性案件,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及時主動采取聯調行動,法律援助人員、律師、公證人員應積極參與,共同做好息訴罷訪工作。

          4、矛盾糾紛日排查、周調度機制落實情況

          每周五下午各包村干部匯報本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和信訪問題化解情況,要求每天排查,發現苗頭及時報告,立即安排人員立即介入調處,及早化解,防止激化,力爭把矛盾糾紛化解在村級,守住第一道防線。對于重大矛盾糾紛和信訪隱患,邊調處邊穩控,并及時向鄉綜治工作中心報告,爭取聯合解決。綜治工作中心通報各村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信訪問題化解和信訪接待群眾情況,對分流、轉辦、交辦的矛盾糾紛和信訪問題明確人員、時限和解決要求,加強督辦,確保真正解決到位。每周排查、分流、交辦、轉辦的矛盾糾紛和信訪問題要求本周內解決。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以推進綜治信訪穩定工作,促進全鄉全年平安穩定和諧。

          二、今年以來,鄉、村干部深入群眾家中,訪民情,解民憂,化糾紛。采取有效措施,不斷創新工作方法,加大人民調解工作力度,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努力踐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

          1、建立健全人民調解組織。建立健全鄉、村人民調解組織,統一為鄉、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制作工作制度牌、標識、標牌、印章等,不斷調整、充實人民調解員,落實規范化建設要求。

          2、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鄉、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吸收老教師、老黨員、老干部等到調解委員會中,配強人民調解力量。對人民調解員進行業務培訓,邀請調解專家講解人民調解法律法規和矛盾糾紛調處的技巧方法,發放《人民調解工作手冊》和《人民調解典型案例匯編》,提高人民調解員的業務水平。

          3、“四抓”做實矛盾化解工作。抓超前預防。要求各村、各單位從抓早、抓小、抓苗頭著手,及時掌握信息,消除隱患,預防工作走在調解前,調解工作走在激化前。抓集中排查。各級調處組織定期組織力量集中排查,將轄區糾紛的種類、特點、群眾關心的熱點和難點,以及涉及到穩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及時反饋到司法所。抓包案處理。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實行“三包”,即包調處、包跟蹤、包反饋。抓督查。鄉綜治辦、司法所組織人員督查指導工作開展情況,部署任務。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14

          關于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情況匯報縣紀委:

          根據5月15日會議要求,解決近期群眾中的土地糾紛問題,為促進社會和諧做出貢獻,我局對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及時安排部署,情況如下:

          一、及時部署,高度重視

          為貫徹落實5月15日會議精神,5月16日我局召開了局機關全體及各國土所所長會議,對通知進行了傳達,并就如何做好這項排查整治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有關股(室)、隊、所明確專人負責這項工作,對這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細致安排,精心組織,認真實施。

          二、建立組織

          為了這項工作有序開展,保證時效,局成立了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張萬勝同志任組長,副局長高峻、岳偉、郭峰、孫雪鋒、及紀委書記張大鵬同志為成員,辦公室設在信訪股,辦公室主任由紀委書記張大鵬兼任,李志遠、苗雪鋒、徐麗敏、王紅霞為辦公室成員。

          三、迅速開展工作

          會后,我局迅速開展此項工作,各股(室)、隊、所結合

          村信訪信息員逐村逐戶進行自下而上,橫到邊,豎到底的拉網式摸底排查,填寫排查登記表,對排查出的問題明確包案人員和包案領導,共排查出土地矛盾糾紛苗頭62起。

          四、工作措施

          1、深入排查,認真梳理。排查實行“屬地管理”原則,各鄉鎮國土所轄區內的矛盾糾紛苗頭,不論有無解決權限,不論是新問題還是老問題,不論是否已經上訪,不論是否交辦過,只要還沒有息訪,都要認真排查,不留死角死面。今后發生的`上訪,發生漏排的,將追究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2、登記匯總上報。各所把排查出的問題,逐一登記并填寫排查表,明確辦案人和辦案期限,由主要負責人簽字后,上報到局信訪股。

          3、及時化解矛盾糾紛,各單位把排查出的矛盾糾紛苗頭責成專人在規定時間內按政策、按程序處理,并對信訪當事人回訪,不得無故推諉。對于不在職權范圍內的信訪事項,經局主要負責人批準可移交有關股室處理。

          4、實行包案責任制。對于重大案件,明確辦案人員和包案領導,限期辦結,明確責任,跟蹤督導。

          五、落實責任,加強領導

          切實加強對安全穩定工作的領導,“一把手”是主要責任

          人,包片副局長第一責任人,各股(室)、隊、所主要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實行包案責任制,各股(室)、隊、所要對安全穩定工作切實負起責任,局及各所主要負責人每周定期聽取信訪工作匯報,分析信訪形勢,謀劃工作思路,有針對性地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對每個信訪案件督導到位,把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責任壓到人頭。

          六、嚴格責任追究

          1、各股(室)隊所務必按要求、按時間組織人員對土地矛盾糾紛進行橫到邊,豎到底的拉網式排查,對發生無排查上訪和無排查事故或有排查未能認真及時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股(室)、隊、所要嚴格追究一把手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對發生集體訪或惡性上訪事件沒有及時向縣局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報告的,視造成不良后果的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股(室)、隊、所主要負責人相應處分。

          3、對排查出的問題,因承辦股(室)、隊、所不負責任沒有按時解決,甚至造成事態擴大的要依法追究承辦股(室)、隊、所主要負責人及承辦人的責任。

          通過以上各項工作措施的實施,使局全體干部職工深刻認識到安全穩定工作的重要性,把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當成事關全縣穩定,事關縣域經濟發展的一件大事來抓。全縣土地信訪量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5%,基層所切實加強了責任心,及時處理群眾的涉土地信訪霄云外問題,把矛盾隱患化解在萌芽狀態,確保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重大信訪事件不出縣。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15

          為有效化解各類信訪突出問題,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上訪事件的發生,有效預防和減少事件,今年以來,我鄉認真組織開展了此次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通過1個多月以來的努力,摸清了全鄉存在的各種矛盾糾紛,制定了科學的防范化解措施,明確了責任人,有效化解了部分矛盾糾紛,一些老大難問題疏導化解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之中,通過努力,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現將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工作開展基本情況

          為圓滿實現集中解決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難點問題,解決一批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杜絕群眾上訪案件的發生,確保社會穩定的目標任務。我鄉切實采取有效措施,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1、提高認識,增強化解矛盾糾紛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利用全體干部職工學習的機會,通過以案說法,動員廣大干部充分認清當前社會穩定形勢,增強化解矛盾糾紛重要性和緊迫性,自覺行動起來,努力疏導和化解矛盾糾紛,維社會的長治久安。

          2、明確職責,強化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鄉黨委專題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此次專項行動工作,并明確了具體組織實施人員,派出所、司法所、各村委會及各職能部門協同配合,認真開展排查化解疏導工作,為此項工作的開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3、認真排查,明確當前全鄉社會穩定形勢。各村委會、村民小組和相關職能部門,通過深入各村民小組走訪座談、聽取匯報,了解和掌握了目前全鄉各村存在的各種不安定因素,做到了底數清,情況明。

          4、明確責任,強化措施,各個擊破。對于排查出來的社會矛盾,我鄉通過召開黨政班子聯席會議的方式,逐個進行研究,按照矛盾糾紛化解“五個一”的要求,逐個明確了相關責任人和責任部門,制定了化解方案,明確了化解時限,力爭通過具體措施的落實,使矛盾糾紛能得到有效化解。各責任人和責任單位認真開展了矛盾糾紛的集中調處工作。排查期間,共排查出影響社會穩定的`社會矛盾及隱患5件,涉及土地征用、違法建筑等方面。從總體上來看,對于群眾反映的這些問題,大部分都是屬于合理訴求,少數表現出不合理要求或者要求過高,在分清責任的基礎人,各責任人和責任部門深入實地,調查了解情況,研究提出合理化的解決方案,組織調解和協調相關部門,認真加以解決,有力維護了全鄉的社會穩定。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通過幾個月以來的集中排查化解,集中解決了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難點問題,解決了一批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減少了群眾上訪案件的發生,確保了社會穩定的目標任務。一些受客觀條件限制一時難以解決的社會矛盾也擺上了工作日程,各項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之中,有望在不長的時間內得到妥善解決。

          三、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一是個別人員調解不及時,對社會穩定工作也造成了一定壓力。

          二是由于改革發展的不斷深入,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對做好社會穩定工作帶來了一定壓力。

          四、主要經驗和做法

          一是領導重視、各部門齊抓共管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保障。有了堅強的領導、有了正確的決策,就有了做好工作的方向。

          二是社會穩定工作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情況不同了,新的矛盾就會不斷的產生,所以需要形成長效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各項工作機制,時時關注,及時加以化解。只有這樣,社會的長治久安才能夠成為現實。

          三是及時排查和預防各種社會矛盾的發生很重要,防止一件矛盾糾紛的發生遠比等矛盾糾紛發生后去化解需要的成本要小的多,及時性的優勢就在于防患于未然,處理成本小。

          五、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在鄉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把這次集中排查化解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聽取匯報,認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推動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的深入開展。各糾紛黨委負責人為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協助部門負責人為職責范圍內的直接責任人。狠抓排查化解各項措施落實,認真貫徹“一個矛盾糾紛、一個化解責任人、一個化解班子、一個化解方案、一個化解期限”的工作措施,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確保工作取得實效,確保矛盾糾紛及時得到化解。

          2、積極防范和妥善處置事件。完善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的預案,完善公共事件預警機制,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處置機制,及時掌握可能引發事件等突發事件的情況信息,努力提高處置能力與水平,并圍繞重點工作,加強隊伍培訓,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事件,把其對社會穩定的沖擊減到最低限度。

          3、齊抓共管,形成合力。要進一步調動各方面的力量,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努力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充分發揮各級組織的作用,認真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搞好法制宣傳、法律援助、法律服務等工作,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單位)及時做好防范和化解工作,及時化解因涉法涉訴引發的矛盾糾紛。做好本鄉內的影響社會穩定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工作,不得把本人本單位應處理的問題和矛盾糾紛推向社會,不得把本級應處理的問題和矛盾糾紛推給上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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