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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公訴改革深化主訴辦案責任制的情況調研
近年來,我院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在審查起訴部門全面推行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的工作方案》和上級院的有關要求,從提高檢察工作效率、保證辦案質量著手,在公訴部門積極、穩(wěn)妥地實施了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同時,結合本地區(qū)實際,在實踐中積極探索、敢于創(chuàng)新,取得了一定成效。經調研分析其基本情況和主要做法如下:
一、率先試點,為全面實行主訴檢察官辦案制打下了堅實基礎
20xx年1月高檢院《工作方案》發(fā)布之前,我院于1999年初在上級院安排下,在全省率先開展了主訴檢察官辦案制試點工作。在無現成模式可遵循的情況下,積極探索,根據刑事訴訟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法規(guī)則等有關規(guī)定及精神,制定了主訴檢察官實施辦法,對主訴制的目標、組織形式、主訴檢察官的選任辦法、職責、考核、獎懲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規(guī)定,在全院范圍內聘任了三名主訴檢察官,并分別配備了助手和書記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獨立行使職權,主訴檢察官辦案制的實施,突破了原有的辦案模式,把公訴工作推向一個全新的層面,由于行動早、措施當、見效快,為第二年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的正式實施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目前,我院公訴部門現有人員7人,其中檢察員6人,已取得主訴檢察官任職資格6人,根據受理案件數和人員結構,并從客觀實際出發(fā),我們確定了三個辦案組,每二名主訴檢察官組成一個辦案組。
二、慎重選任,確保主訴檢察官的素質達到要求
主訴檢察官具有較大的權力和職責,決定了所選任的主訴檢察官要具有較高的政治和業(yè)務水平。我們認為,主訴檢察官即不是職務,也不是職級,而是一個公訴人政治素質好,業(yè)務能力強,思維敏捷、表達力強、紀律作風優(yōu)秀的象征。對于主訴檢察官,并不是每位檢察官都能勝任,只有素質條件都成熟,才能擔當這一重任,如果責任過大而素質不高,會帶來不良后果。所以,我院在選任中嚴格把關,公開、公正選拔,不局限于公訴部門,面向全院干警,滾動選任,雙向選擇,近幾年來,經過本院的嚴格考核和上級院的業(yè)務、能力考評,先后有六名干警被選任為主訴檢察官,并較好地履行了主訴檢察官的職責。同時,選任的嚴格要求,也促使了主訴檢察官和其他干警在辦案中自我加壓,不斷強化學習和自身修養(yǎng),以培養(yǎng)更多高層次,高素質的公訴人才,只有這樣,才能適應新的訴訟制度,推動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的現實需要。
三、明確職權,把握限度,保證主訴檢察官權力的正確實施
主訴檢察官的權力和職責,包括主訴檢察官可以履行決定的事項及報請檢察長或檢察委員會決定事項兩類,也就是說,主訴檢察官在檢察長的領導下有權獨立處置與刑事案件審查起訴相關的檢察事務,但在執(zhí)行中要嚴格把握權力的限度,主訴檢察官的自主權獨立只是有限獨立,只能享有一定范圍內的檢務自主權。因此,我們在推行主訴檢察官制度中,強化對主訴檢察官辦案中的宏觀決策指導作用,通過相應的監(jiān)督機制來約束其行為,從而防止兩種傾向,一是主訴檢察官權力不用。從思想意識上繼續(xù)沿用以前的辦案模式,被動履行職務,把可疑自行處理的案件全部推向檢察長、檢委會。形成了一種用權不力的不良格局;二是主訴檢察官權力亂用。為此,我們按照《工作方案》首先明確了主訴檢察官的權力和義務,同時,要求主訴檢察官必須堅持重大事項,重大案件向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報告的組織原則,再者主訴檢察官意見如與主管檢察長意見不一致時,應提交檢委會討論決定,主訴檢察官必須無條件服從。
四、大力推行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工作效率大大提高,我院平均每年受理審查起訴案件200件左右,雖然案件多,人員少,任務重,但是,實施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明確了責、權、利,建立了激勵競爭機制,極大地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積極性,辦案效率不但沒有降低,反而有了較大提高,有力地推動了公訴工作的發(fā)展,
二是辦案質量有了明顯改進。公訴工作的好壞,優(yōu)劣,效果最終都要體現在辦案質量上公訴工作的發(fā)展歸根結底就是辦案質量的不斷提高,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的實施,使公訴人的政治素質和業(yè)務素質不斷加強,主觀能動性不斷提高,辦案力度不斷加大,同時,通過建立一定的辦案質量督導機制,確定辦案質量標準,加強辦案質量檢查,使公訴案件質量在各個環(huán)節(jié)和方面有了長足進步,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三是公訴隊伍得到了鍛煉和發(fā)展。隨著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的實施,在院領導的重視下,一批勤學肯干、奮發(fā)向上、知識結構高、年齡結構輕的檢察干部逐漸充實到公訴工作崗位,通過對政治素質和實際能力的不斷鍛煉和培養(yǎng),一支吃苦耐勞、思想過硬、業(yè)務純熟,團結奮進的公訴隊伍逐漸成長起來。同時,每一位主訴檢察官、每一位公訴人都看到一個嚴酷的現實,不學習、不調研、思想就無法進步,專業(yè)就無法精深、能力就無法提高,我院公訴部門有六名法律本科,其中有三名在讀法律研究生,努力創(chuàng)建一個學習型的公訴人,不斷提高公訴人的知識積累能力,法律思維能力,判斷推理能力,開拓創(chuàng)新能力和綜合素質能力,為造就一支職業(yè)化的公訴隊伍和專家型公訴人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五、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和解決對策
一是不利于保證案件的質量。如遺漏犯罪事實,遺漏犯罪嫌疑人,審查辦案期限是否超期、撤回起訴、變更起訴是否符合法律程序得不到有效監(jiān)督機制。報表得不到統(tǒng)一管理,各辦案小組只對自己小組負責,報表容易出差錯。辦案中要突出重點。要改變求大圖全的監(jiān)督心態(tài),把監(jiān)督的重點放在制約力強,易見成效,副作用小的的環(huán)節(jié)上。
二是主訴檢察官在工作中缺乏規(guī)范化準則,在訴訟環(huán)節(jié)上缺乏統(tǒng)一程序標準。要制定和完善主訴檢察官考核標準,將主訴檢察官辦案的數量、效率、質量分解成量化標準,用直觀的方式對主訴檢察官的工作進行考核,并以此作為獎懲主要依據。對因違法辦案、工作嚴重無誤,無法勝任工作及其他原因應承擔責任的主訴檢察官、要嚴格按照規(guī)章制度處理,追究責任,充分發(fā)揮監(jiān)督的警示、教育、制約作用。
三是公訴部門滿負荷甚至超負荷工作,使“厭戰(zhàn)”情緒加劇,其他部門是忙一陣子,公訴部門是一年忙到頭,同時不可避免的重復性、機械性、單調性、使公訴干警往往感到身心疲憊。要建立健全主訴檢察官教育制度和激勵機制,以提高主訴檢察官的政治素質、業(yè)務素質和品格素質為目標,拓寬教育培訓的渠道,讓主訴檢察官擁有更多受教育的機會,采取靈活的方式,減少工學矛盾,增加教育投入,減少主訴檢察官的個人負擔,使主訴檢察官的知識結構得到及時,經常性地更新,培育良好的學習氣氛,營造自助學習、自我提高的環(huán)境,促使主訴檢察官成為工作上的行家里手,培養(yǎng)一批專家性公訴人,使之成為主訴檢察官的專業(yè)權威,檢察機關的業(yè)務尖子。同時,建立一套全新的激勵競爭機制勢在必行,在政治待遇,經濟保障,人事管理方面向主訴檢察官傾斜,不斷推動主訴檢察官制度持續(xù)健康地發(fā)展。
四是至今主訴檢察官津貼未納入財政統(tǒng)一預算,缺乏保障落實機制,加重單位負擔。建議將主訴檢察官津貼統(tǒng)一納入財政預算,協(xié)調出切實可行的辦法,保障主訴檢察官的隊伍穩(wěn)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