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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殘留檢驗報告
隨著個人素質的提升,報告與我們的生活緊密相連,其在寫作上具有一定的竅門。相信許多人會覺得報告很難寫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農藥殘留檢驗報告,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全國農業工作會議精神,圍繞農業部“兩個千方百計,兩個努力確保”的目標,配合《農藥管理條例》實施,健全農藥管理法制體系、監管體系和殘留標準體系,以規范農藥生產經營主體為抓手,以禁限用高毒農藥監管和打擊制售假劣農藥行為為重點,進一步凈化農藥市場,完善監管機制,提高農藥產品質量水平,保障農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
二、工作目標
圍繞部中心工作,完善立法、強化執法、深入普法,加強農藥產品質量監督,組織開展高毒農藥和蔬菜、水果、茶葉用藥專項整治,農藥產品質量、標簽市場監測合格率分別提高1個百分點;開展農藥經營單位調查,加強農藥經營人員培訓,在全國蔬菜、水果、茶葉等經濟作物優勢區全面實施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加快農藥殘留標準體系建設,完成1500多項農藥殘留標準的制修訂工作,確保不發生因農藥殘留超標而引發的重大農產品安全事故,確保不發生因農藥使用事故引發的。
三、主要任務
(一)推進條例出臺,完善配套規章。積極配合國務院法制辦工作,推進條例修訂進程。認真清理現行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抓緊組織起草《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農藥登記管理辦法》和《農藥登記資料規定》等配套規章或規范性文件,確保條例規定的管理制度落到實處。指導地方農藥管理立法工作,做好與新《農藥管理條例》的有效銜接。
(二)加強源頭管理,服務農業生產。進一步開展蔬菜用藥調查,組織已登記產品擴大使用范圍的聯合試驗,推動蔬菜用藥登記,確保蔬菜用藥安全。開展已登記農藥的安全性監測與再評價,及時排除風險隱患。組織開展《農藥使用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應急培訓,組建藥害事故鑒定專家庫,指導地方做好農藥藥害事故鑒定,妥善處理藥害糾紛。
(三)強化市場監管,整頓經營秩序。加強農藥經營管理,開展農藥經營單位狀況調查,檢查農藥經營資質,規范經營行為;指導地方做好限制使用農藥定點經營工作,合理安排限制農藥經營網點布局,積極探索高毒農藥可溯源管理。加強質量監督抽查,實施檢打聯動,采取隨機抽查與指定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加大對近幾年抽檢不合格企業的產品抽檢力度,重點檢測非法添加未經登記有效成分,特別是高毒農藥成分。開展高毒農藥專項治理行動,深入高毒農藥和其他社會高度關注農藥的生產企業,檢查落實1586號公告等規定情況,檢查地方農業部門農藥案件查處情況。
(四)加強農藥殘留監控,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加快農藥殘留標準制修訂工作,制定1500項殘留限量標準,清理農藥殘留檢測方法標準,開展園藝作物標準園農藥殘留監測,抽檢140個蔬菜、水果、茶葉標準園的1700個樣品。
(五)落實補貼政策,推廣低毒低殘留農藥。繼續實施低毒生物農藥補貼示范推廣項目,在10個省(市)11個市(縣)的蔬菜水果生產基地開展示范推廣工作,制定試點方案,總結實施成效,做好示范引導,完善補貼模式,擬定《低毒低殘留農藥名錄》。積極向有關部門爭取啟動低毒低殘留農藥使用補貼試點。
(六)加強宣傳培訓,提高法治水平。大力宣傳《農藥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和農藥科普知識,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廣泛開展農藥經營培訓、考核,提高經營人員素質。以“科學使用低毒低殘留農藥”為主題,以蔬菜等鮮食農產品農民合作社安全用藥技術指導為重點,廣泛利用各種資源,培訓農民識假辨劣、科學選購、合理使用低毒低殘留農藥。
四、重點活動安排
(一)做好《農藥管理條例》的宣傳和實施工作。抓緊起草《農藥管理條例》配套規章,及時完成公開征求意見、專家論證等工作,確保與《農藥管理條例》同步實施。5月召開全國農藥管理工作會議,對貫徹《農藥管理條例》、加強農藥管理工作做出部署。在全國范圍內開展《農藥管理條例》宣傳月活動,組織開展《農藥管理條例》知識競賽,解讀《農藥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宣傳農藥科普知識,提高全社會對農藥管理工作的關注和參與度。
(二)組織開展農藥使用安全事故應急培訓。落實《農藥使用安全事故應急預案》,6月份農業部和各省(區、市)完成鑒定專家庫的組建,8月份農業部組織開展一期應急培訓,各省(區、市)至少要組織一次應急培訓。10月份完成《農作物藥害事故鑒定辦法》的起草,指導地方做好農作物藥害事故鑒定,妥善處理藥害糾紛。
(三)組織開展農藥監督抽查。4月份,印發《關于開展農藥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在農藥銷售旺季,組織各地對市場上流通的農藥產品質量和標簽進行抽查;將在農藥生產高峰季節,農業部派人對近幾年涉嫌違規生產假劣農藥重點企業庫存產品進行質量抽檢。
(四)開展高毒農藥專項整治。4月份召開高毒農藥可溯源管理研討會。5-6月組織交叉檢查,核查已撤銷登記的高毒農藥企業停產及設備轉化處置情況;組織開展高毒農藥市場檢查活動,重點檢查農藥批發市場、鄉村農藥零售店。適時開展涉嫌非法添加高毒農藥產品的監督抽查。
(五)查處大案要案及時公布監管結果。根據各地舉報和有關方面掌握的線索,組織聯合執法,開展大要案督辦、查處工作,并及時向社會公布;不定期地將監督抽查、專項檢查和執法交叉檢查的結果向社會通報;對生產假劣農藥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其農藥登記證。
(六)開展蔬菜用藥調查及登記使用銜接。繼續開展蔬菜用藥調查工作,重點抓好菜藥組合的篩選和聯合試驗的管理,著手開展小宗作物登記管理政策收集整理和作物分類及病蟲草害群組化研究,9月份召開農藥登記政策研討會。
(七)實施低毒低殘留農藥示范補助。4月份召開《低毒生物農藥示范補貼推廣項目》實施方案座談會,完善示范補貼模式,擬定《低毒低殘留農藥名錄》。4-10月份指導地方推廣低毒低殘留農藥。11月份總結各地先進經驗,擬定《低毒低殘留農藥示范推廣補助管理辦法》。
(八)開展農藥經營情況調查。7月份在全國范圍內開展農藥經營情況調查,摸清經營底數,包括數量、人員素質、資質等,為制定《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和實施農藥經營許可制度做好準備。
(九)園藝作物標準園農產品農藥殘留監測。4月份,印發《20xx年園藝作物標準園農藥殘留監測方案》,對140個蔬菜、水果和茶葉標準園進行產品抽查,根據監測結果,制定相應的綜合治理措施。
(十)安全用藥指導培訓。2-4月份,編印、發送《科學使用生物農藥》、《農藥識假辯劣與維權手冊》和《農藥經營讀本》等手冊和掛圖。4-10月份,組織對農藥經銷商、農民進行培訓,積極推行技物結合,強化生產過程的技術指導,提高農藥使用者識別假劣農藥的能力和用藥水平,向農民推薦放心農藥。我部負責對省級農業部門培訓,省級農業部門負責組織對地、市、縣農業部門及農藥生產企業培訓,縣級農業部門負責對農民、經營者培訓。
(十一)總結。12月,全面總結“20xx農藥監管與法制建設年”活動的經驗及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農業部門要強化組織領導,明確農藥監管與法制建設年活動的牽頭單位、具體辦事機構并固定專人負責,保證工作連續性。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將工作任務層層分解到市、地、縣,落實到具體單位和責任人。
(二)制定實施方案。各級農業部門要根據本方案的總體要求,結合本轄區內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詳細的農藥監管與法制建設年實施方案,明確任務、目標和責任,細化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要加強與工商、質檢、公安、新聞媒體等部門的溝通與協作,做到信息互通、資源共享。請各省(區、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于4月30日前將本省(區、市)實施方案報送我部種植業管理司。
(三)保障監管經費。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多方爭取支持,加大對農藥市場監管資金投入力度,保障農藥質量抽查、農藥執法監督、培訓等經費支出,確保農藥監管與法制建設年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確保執法工作的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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