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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法學的實習報告

        時間:2023-06-06 15:33:33 報告 我要投稿

        關于法學的實習報告范文

          在生活中,報告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報告包含標題、正文、結尾等。相信許多人會覺得報告很難寫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于法學的實習報告范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于法學的實習報告范文

          關于法學的實習報告范文 篇1

          實習人:xxx

          專業:政法學院08級經濟法律事務班

          一、實習目的:

          通過在人民法院的專業實習,提高自身素質及知識,把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加深了我們對所學課程知識的理解,使我們對中國的法律規范與司法實踐有了一次全面的認識,是我們大學生踏入社會的第一步。

          二、實習時間:

          4月13日到6月03日

          三、實習地點:

          赤峰市紅山區人民法院民事二庭

          四、實習內容:

          實習期間,我接觸了不少的民事案件,民間借貸糾紛、勞動爭議糾紛、道路交通人身損害賠償糾紛、離婚案件糾紛、所有權確認糾紛等等案件。

          整理卷宗:在實習期間,幫助法官及書記員整理一些卷宗,邊整理邊看,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采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了解。這個是我在以前的學習中沒有接觸過的,鑒于卷宗將成為永久性的檔案,在整理前我都會問得很仔細,然后做得很認真。每一件看似平凡瑣碎的小事都蘊藏著豐富而深刻的學問,特別對于法律這門彰顯公平與正義的學科,每一個細微的環節都事關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處理每個細節時都抱著“處處小心,時時留意”的態度,虛心地向法官們請教,他們也不厭其煩地對我進行指導,使我從中受益匪淺。

          書寫法律文書:在實習期間,幫法官擬草了一些簡單的判決書、裁定書、應訴手續和做一些簡單的筆錄等,雖然寫的都是一些比較簡單的文書,但學到的東西確實讓我受益匪淺。

          送達法律文書:送達法律文書中,應訴手續是非常重要的。其中包括傳票(通知當事人開庭的時間、地點等)、舉證通知書、送達回證(簽字確認當事人收到手續)、地址確認書、民事答辯狀,風險提示書等。一份應訴手續送給被告有時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僅簽收環節就要給當事人解釋很久,因為在那些不太懂法律的當事人眼中,簽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們單方面認為簽字就代表他們承認了訴狀的訴由,有人甚至把門關起來故意不讓我們進去或避而不見,而作為法院的工作人員,我們只有給當事人耐心的說明應訴手續的簽收只是表明你收到開庭傳票和法院參加訴訟的通知,并不是代表案子就有了結果,有什么理由和問題可以在開庭的時候當庭說明。

          接待當事人:在紅山區人民法院民事庭實習的三個月當中,沒有太多感受到書本上的嚴格司法程序以及邏輯嚴密的理論剖析,而是更多地身處社會實在的法律環境中,接觸的是復繁的社會事實,錯雜的利益糾葛。每天都會有不同的當事人來詢問與了解,無論是與當事人面對面交談,還是電話聯系,接待來訪的當事人都是我在民事庭工作的一部分重要內容。當事人有些難纏,有些令人憐惜,有些甚至大吵大鬧……當法官們遇上這些令人頭痛的當事人時,敏銳的判斷力和自身的魄力非常關鍵,這些素質都是需要長期經驗積累才能具備的。而我則要心平氣和的善待當事人,畢竟有辦法誰都不想走上法庭來解決問題,而工作人員的一句“您好,請稍等”往往就能平復當事人焦躁煩悶的心情。

          學習首先是向法官們學習,學習他們的敬業精神,對工作沒有任何怨言;學習他們熱情耐心地工作態度,對待當事人的抱怨和委屈能靜心聆聽,然后動之以情、勸之以法;學習他們靈活地運用法律理論解決當事人的糾紛,讓部分民事案件得以高效和解結案……。通過這段時間在工作過程中的細心觀察,我最大的收獲并不是學到了多少知識,而是這種具體的操作所帶給我的啟發,讓我清楚的知道理論與實踐之間的差距,還讓我知道作為一名法官其實并不容易,要作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人員更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它不僅要求法律工作人員應具備法律知識和職業道德素質,還要具備豐富的實踐經驗、人生閱歷以及敏銳的觀察能力。因為在實踐的案件中,當事人會為了自己的利益去編造一些有利于自己的謊言與證據,這就要求法官必須對案件情況有比較深入的認識,有比較完整的法律知識體系,并具有將理論與現實相聯系的能力,而不能機械地照搬法條。這種各方面的能力都是靠著常年的工作經驗與實踐得來的,而這些正是我所欠缺的,是需要我好好學習與運用的。

          其次是向書記員們學習。書記員是法庭中擔任記錄的工作人員,他們承載了每一個案子的審查送達、庭審記錄、結案歸檔的工作,如果說法官們付出的是腦力與經驗,那書記員付出的就是汗水與勤勞?梢哉f每一個書記員的工作量都是很大的,可他們不怕苦不怕累不怕煩的工作精神是非常值得我學習的!我這次在法院的工作就是書記員平時需要干的工作,每當碰到難纏的`不講理的當事人,書記員們總是要耐心的講解與勸導,實習期間我看到過有被當事人氣哭的書記員,但他們只是背過身擦干眼淚,繼續著他們引以為傲的工作,這種精神是我必須學習的。每當一個案子結束的時候,就是每個書記員最忙的時候,因為每個案子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采信,責任的認定等問題,必須認真小心對待,所以書記員們這個時候就需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不容許自己出一絲的失誤,而他們這種一絲不茍的精神,更是我要認真學習與對待的。

          五、實習總結

          在赤峰市紅山區人民法院民事庭實習期間,我拓展了視野,增長了見識,體驗到了社會的競爭力的強大,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我想,在即將面臨著畢業走進社會,不知道自己拿什么去迎接外面越來越激烈的競爭而不斷地彷徨的時候,實習無疑是給了我一個過渡及適應的機會。向法院的工作人員學習,自我增值才是不被社會淘汰的最有效辦法。在僅有的幾個月的大學生活里,以及畢業以后的工作中,我也要做一個不斷自我增值的法律人!我會謹記你們的教導,在未來的學習與工作中,不斷充實自己,完善自己。

          最后,要特別感謝給我提供這次實習機會的學校老師們和在實習過程中幫助我、關心我的法官與書記們,謝謝你們悉心的照顧與不厭其煩的指導!我也會懷抱著這段充實美好而充實的實習經歷在今后的學習工作的道路上面越走越遠,走向自己的未來,走出屬于我自己的精彩!

          關于法學的實習報告范文 篇2

          一、實習基本情況

          1、實習計劃情況

          (1)實習時間:xx月xx日至xx月xx日

          (2)實習地點:xxxxxx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

          (3)實習單位:xxxxxx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

          (4)實習方法:到單位實習工作、協助偵查案件

          (5)實習目的:接觸和認識社會,了解我國司法實踐現狀,學習檢察官一般的理念、邏輯、立場、觀點和工作方法,進一步加深對法學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的理解,并能進行初步的實際運用;學習法律工作經驗,學會理論聯系實際,了解各類案件的偵查程序,初步掌握偵查的技巧;培養初步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能,初步掌握一般的詢問、訊問的方法與技巧;初步掌握各種法律文書、筆錄等的寫作方法與技巧。

          2、實習單位情況

          (1)單位名稱:xxxxxx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

          (2)單位簡介(自按):

          xxxxxx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是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的自偵部門,主要工作是偵查辦理瀆職侵權類案件,打擊國家行政機關、行政執法部門等單位領導、工作人員的.瀆職侵權犯罪活動。與其他科室相比,開展工作比較獨立,工作性質比較特殊,工作紀律要求嚴格保守秘密,是打擊瀆職侵權犯罪的重要部門。

          二、實習主要內容

          1.在開展審查舉報材料、偵查案件等工作中,通過觀察、分析,了解我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現狀。

          2.在日常工作中,細心觀察、了解人民檢察院的組織機構與各項規章制度,熟悉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的日常運作,在反瀆職局領導和指導教師的指導下,運用所學的法學及相關知識解決偵查辦案等實務問題。

          3.在日常工作中,學習和掌握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的工作流程,了解、掌握檢察院偵查案件、審查起訴、批準逮捕等工作的具體程序,協助檢察官辦理案件。

          4.在偵查案件、審查起訴等工作中,培養初步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能,初步掌握一般的詢問、訊問的方法與技巧;初步掌握訊問筆錄、詢問筆錄、審查報告、提請初查報告、初查階段報告、提請不予立案報告、司法實務案例分析等法律文書的寫作方法與技巧。

          關于法學的實習報告范文 篇3

          我的實習是由南開大學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第二專業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兩年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了解并參與了大量民事訴訟的庭審過程,在一些案件的審理中還擔任了書記員的工作,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民法及民事訴訟法,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好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關于郭繼魁與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杰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案件審理的全過程,并被特許參加合議庭評議。

          案件具體情況如下:

          一、案件的由來和審理經過郭繼魁與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中興建筑公司、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杰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由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20xx年4月29日作出(2X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宣判后,郭繼魁不服,提出上訴,四平市中院于20X3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郭繼魁、委托代理人蓋如濤,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以下簡稱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蘇軍,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賓,被上訴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竇樹法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二、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情況上訴人(原審原告):郭繼魁委托代理人:蓋如濤。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經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連貴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劉連貴委托代理人:蘇軍,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法定代表人:吳孝貴委托代理人:付佳賓,被上訴人(原審第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竇樹法三、原判要點和上訴的主要內容原告郭繼魁訴稱:XXXX年6月7日原告與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簽訂商品房出售協議書,將中興二期工程⑥-⑦,2/0A-B軸約86平方米商網出售給原告,原告按合同約定交房款30萬元,后又于XXX年9月26日、9月30日分兩筆交增面積款13萬元。但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20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賣給第三人尹杰,是重復買賣,這種行為是無效的。

          現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擔訴訟費。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辯稱:原告所述無異議。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與原告所簽的合同是受經貿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買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應予以保護。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所簽購房合同是重復買賣行為,開發公司發現重復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現金,是用一輛車折抵了20萬元房款,是無效合同,經貿公司可以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損失。

          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以下簡稱建筑公司)辯稱:被告建筑公司與原告簽訂的購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約定交納了全部房款,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屬于重復買賣,是無效合同,不應支持。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做答辯。第三人尹杰訴稱:第三人于2X0X年4月6日與被告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經貿公司已確認了第三人的買賣關系;他們之間是惡意串通,損害了第三人的利益。原審法院認為:與原告簽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銷售房屋主體資格,與第三人簽合同的被告開發公司具有銷售房屋的主體資格,雖然原告購房時間早于第三人買房時間,但原告與第三人的各自買受行為不是建立在同等條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買受權問題,原告與被告建筑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無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預售商品房條件就與原告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經貿公司在同意此房賣給原告之前,就已給第三人換了房款收據,因此二被告的行為對原告是一種欺詐行為。

          被告經貿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許可證》為由,愿將爭議房屋賣給原告,但《許可證》是在20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對抗以前的'買賣行為。被告開發公司發現該商網重復出售后,于20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發出通知,因無權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經貿公司于20xx年5月17日給第三人更換了交付房款的收據,換收據的行為就是被告中興經貿公司同意將此房出售給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單方行為,是無效的。因此,第三人與被告開發公司所簽購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九條之規定,判決: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第三人尹杰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其買賣關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與原告郭繼魁簽訂的合同無效,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還原告郭繼魁購房款43萬元,并給予房款43萬元一倍的賠償損失,兩項合計86萬元。

          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上訴人郭繼魁請求撤銷原審法院判決,依法重新判決郭繼魁與建筑公司買賣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護上訴人的初始買受權。其理由概括為:建筑公司是該房屋的施工單位,出賣此房是該樓房投資人經貿公司委托同意的,賣房款由經貿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經貿公司于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又對建筑公司買房行為再次予以確認。郭繼魁買房是XXX年6月7日,尹杰重復買該房合同是二年后的XX年5月,同尹杰算帳“換據”是XXX年6月,均在經貿公司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之前。但尹杰的購房合同,此前賣房人已聲明廢止,而對上訴人購房協議,賣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又予確認。據此應認定初始購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復購房合同無效。

          被上訴人經貿公司、建筑公司、開發公司對上訴人的上訴請求及理由無異議,經貿公司同意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的損失。被上訴人尹杰辯稱:原審判決正確,應予維持。上訴人郭繼魁與經貿公司、建筑公司、開發公司之間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購房款已按合同約定全部交齊。且被經貿公司以開具購房款收據的形式予以確認,因而尹杰的合法權益應受到保護。

          四、對事實和證據的分析及認定XX年9月四平市計劃委員會批準開發建設座落于四平市鐵西區英雄大街20號:0204-39的站前批發市場項目。項目開發人是開發公司,投資并組織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經貿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XX年6月開工。XX年6月7日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了《購房協議書》(建筑公司對外銷售商品房是由經貿公司委托),郭繼魁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⑥-⑦,2/0A-B軸,建筑面積約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萬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積款13萬元,因該商網內部裝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X年4月25日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了《商品房銷(預)售合同》,尹杰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⑥-⑦,2/0A-B,軸建筑面積89.5平方米,按合同約定交付房款34.5萬元,建筑公司開據了收據,經貿公司又自自己名義予以換據。該建筑面積與郭繼魁購買的建筑面積均為商網一層同一處房屋。起訴前,尹杰在未取得進戶手續,未經賣方同意的情況下,對該房屋自裝防盜門上鎖,予以占有和控制。

          2XXX年9月25日,在吉林揚信律師事務所律師(經貿公司法律顧問)胡振儒的見證下,由中興企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經貿公司、開發公司三家相互關聯、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法人代表,對站前批發市場新建樓房(中興二期工程建筑樓房)的所有權進行了確認。三方協商一致,確認該新建批發市場樓房為經貿公司所有,該公司對此批發市場樓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XX年7月29日經貿公司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對過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購房協議再一次進行確認。XX年9月6日開發公司以無權出售商網房屋為由,向尹杰送達了解除商品房銷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決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強行占有了合同約定房屋,XX年10月23日郭繼魁向鐵西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取得協議約定商品房。

          證據:1、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

          2、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和經貿公司換據收據。

          3、批發市場新建樓所有權確認書。

          4、商品房預售申報表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5、開發公司給尹杰送達的通知。

          6、經貿公司確認書。

          7、國有土地使用證。

          8、產權確認書及移交收據。

          9、施巍證言材料。

          10、王金榮的證言材料。

          11、其它相關證據材料。

          五、解決糾紛的意見和理由根據原審判決,上訴人上訴請求及理由,被上訴人的答辯,本案爭議的焦點問題是: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書和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哪一個合同有效,買賣關系應受法律保護。經二審開庭審理合議庭評議認為:

          1、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有效,其買賣關系應受到法律保護。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又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依據上述法律規定,當時建筑公司作為施工方,受投資人經貿公司的委托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以及經貿公司作為投資方、開發公司作為項目開發方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均處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狀態。它需要這一項目明確產權所有人,并由產權所有人申領《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對這些合同進行確認,才能生效。因而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當時簽訂協議時,其效力并未確定。但后來項目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他對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再次進行了確認,使該協議由效力待定狀態,轉變成了發生法律效力的協議,協議雙方當事人的買賣關系受法律保護,因而,商品房理應由郭繼魁所有。

          2、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尹杰受到的損失按規定應得到賠償。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時,由于產權所有人沒有確定,《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處于待定狀態。但項目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沒有對開發公司與尹杰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予以確認,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的規定,這一合同的性質就發生了質的變化,由效力待定狀態,成為無效合同。雖然當時簽合同時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來還由經貿公司予以換據,但由于經貿公司當時既不是產權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持有人,其換據行為只能是屬于收款行為。

          所以,經貿公司成為所有權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開發公司向尹杰下發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開發公司與尹杰簽訂的合同,發生在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協議兩年之后,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也屬侵害了初始買受人郭繼魁的合法權益,郭繼魁的初始買受權也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合議庭評議時還認為,造成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其責任完全在于具開發公司、經貿公司和建筑公司。

          開發公司與尹杰簽訂合同時,購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發票,后來又由經貿公司換發了購房款收據,因而這三家企業對房屋重復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對開發公司的重復出售行為當時是不知道的,買受行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損失理應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第一款三項規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賣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依據這一規定,開發公司應返還尹杰購房款345,220.78元,并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

          經貿公司、建筑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由于案件牽涉關系復雜合議庭將該案提交審判委員會,其中包括我個人的意見在內的合議庭意見一并提交。審判委員會對合議庭意見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對于法律條文理解不同以及考慮多方客觀因素,對第三人獲賠問題經激烈討論采取了其他觀點,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沒有向法院請求返還和賠償,應另求法律途徑予以解決。綜上,二審法院認為,原審判決有誤,適用法律不當,上訴人郭繼魁上訴有理,應予支持。經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年第39次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二、三項的規定,判決:

          一、撤銷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

          二、中興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有效,買賣關系成立;

          三、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尹杰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一、二審案件受理費22,220.00元,由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中興經貿公司、中興建筑公司負擔。

          通過對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認為四平市中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判決公正。但是,其中對于第三人尹杰的賠償問題我仍堅持在合議庭中我提出的意見:1第二審案件的審理應當圍繞當事人上訴請求的范圍進行,當事人沒有提出請求的,不予審查,但判決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侵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2中興建筑公司與第三人尹杰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對于無效合同依法律規定應恢復原狀、返還原物、賠償損失。基于以上兩點原因,我認為,法院應對第三人利益予以保護,即開發公司應返還尹杰購房款345,220.78元,并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經貿公司、建筑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而不應該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徑解決。這樣,對善意第三人利益沒有有效保護,而且增加訴累,浪費司法資源。

          本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獲和意義可見一斑。首先,我可以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于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煉;其次,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了解,也對法言法語也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作為一個南開學生,我竭力成為一名南開文化的使者,向社會各界的朋友們介紹南開,使他們走近南開,了解南開。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指導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關于法學的實習報告范文 篇4

          法學作為一門人文科學,具有很強的社會實踐性。畢業實習不僅可以檢驗學生在課堂上學到的理論知識,而且能達到理論指導實踐的教學目的。因此畢業實習成為法學專業教學中必不可少的課程。作為一個法學應屆畢業生,能夠在實習中親身接觸民事、刑事、行政等類型的案件;親身經歷起訴、立案、開庭、證據甄別、審判等等各個環節,律師事務所是一個最佳的選擇。為了能更好的了解法律文化和思想,掌握辦案技巧,對社會主義法治有一個理性認識,我選在了律師事務所。在實習過程中,親身經歷一些案件從立案到審判的全過程,還擔任了部分案件文案寫作等工作。將在學校學到的知識運用到實踐中,在律所同事的辛勤指導下,出色完成所里交給我的任務,得到獲得了實習單位的一致好評。以下就我實習單位時間和地點、實習內容、實習收獲三個方面對本次的實習做出總結。

          一、時間和地點

          實習時間:20xx年6月

          地點:律師事務所。

          二、實習內容

          在律師事務所,在領導和律所律師人員的幫助下,熟練掌握各種證據甄別的方法、技巧;在跟隨辦案律師出庭的過程中,了解相關案件法律適用的方法、程序;熟悉起訴狀、辯護詞、判決書、裁決書等各類法律文書的特點及制作。實習期間,我跟隨辦案律師深入公檢法部門,了解并掌握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的工作特點、工作程序、工作方法;由于律師天生的職業辯論性,我還掌握法律論辯的方法及技巧。

         。ㄒ唬┳C據甄別:據中,一步步排查一點點證實,最后達到證明案件事實的目的。

          (二)程序適用:在此了解到具體法律的使用方法和適用程序以及相關文書的寫作規范技能。在律師事務所每天都過會遇到不同的當事人以及當事人帶來的不同案子,作為律師必須得在聽完當事人的訴說后在短時間整理思路,為當事人提出一個切實可行的解決問題的方案。面對比較簡單的案件,律師可以建議當事人盡量進行調解或者通過仲裁解決爭議,不必去起訴,以節約訴訟成本;對必要提起訴訟的案件,接待律師建議當事人采取民事訴訟的簡易程序進行解決;面對復雜的案件,接待律師可以向當事人提供訴訟的辦法,為當事人做一個可供解決問題辦法的經濟分析,以最終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律師事務所也能在此過程中獲得一個好的聲譽,慢慢做大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走進律師事務所實習以來,在指導老師和所里其他律師的指導下,還參與了一些案件的分析案情、解答諮詢工作。而且,還與指導律師一起辦理了另外幾件民事案件,另外,行政案件與刑事案各辦理一件;叵肫鹉切淌掳讣,記憶深刻,那件刑事案件是一起為未成年人無償辯護的案件,這是李律師為了煅練我,要我對這起案子調取控訴筆錄、會見當事人、寫辯護詞,在法庭上以清我方律師的證據,邏輯的清晰度和條理性就建立在大量的案件事實及證據的收集和整理,因此,做好法庭辯論的前提條件就是做好案件的整理工作。其次,就是在辯論的過程中需要口不離法,用法言法語說服法官和對方當事人,達到辯護的專業性,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為當事人辯護,合理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ㄈ┦煜す珯z法機關運行工作:律師就是周旋在公檢法和當事人之間的一個職業,無論接觸當事人也好,接受當事人的委托也罷,都離不開和公檢法機關打交道。在實習過程中,我熟悉了公檢法三部門的工作特點和工作方法以及這三個部門對律師辦案的態度和幫助程度。根據現行《律師法》規定,當事人在被羈押后可以請辯護人或是代理人,這時候律師可以以代理人的身份出現在公安部門與當事人進行交流溝通,為當事人提供司法幫助。在刑事案件以及檢察院的自訴案件中,律師需要周旋在檢察院,跟檢察院的人員打交道,除此,還會涉及到法院,進行出庭辯護等等。而在民事訴訟中,律師在與法院的接觸是最多的,從最初的確定立案到法院的最終判決都會有律師的影子,只不過每個階段律師會以不同的身份出現。

          三、實習的.感受和收獲

          一個多月的實習,發現自己眾多理論知識欠缺,以及深感理論和實踐的差距?諏W理論知識是必須的,但必須聯系實際,在具體的時間在工作中總結經驗教訓,把書本上學到的知識應用于實踐。在實習過程中,我體會到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法》的規定,恪守職業道德。切實做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能為了金錢而泯滅良心和職業道德。當然,作為一名律師,我更要有法律人應有的理想主義精神努力工作,將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當成首要目標。同時律師在一定程度上肩負了宣傳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的責任,所以律師自身必須做到活到老學到老,豐富自己的法學素養,擔負起踐行中國法治進程的重任。作為一名成功的律師,還必須樹立起社會責任感,多多參加法律志愿服務工作,把自己的所學運用到法律服務過程中,幫助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最后,我要感謝律師事務所,為我提供了這樣一個理論聯系實際的機會,讓我學到很多書本上學不到的東西,更加增強我通過司法考試從事律師的堅強信念,我決心用實際行動兌現律師的誓言,那怕道路多么曲折,但愿我的夢想成真,愿我前途一片光明。

          關于法學的實習報告范文 篇5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XX司法所的工作人員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xx年xx月xx日至xx年x月xx日,我在XX司法所進行了實習。通過實習,我在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幾年法學?茖W習的知識水平。

          通過實習了解了基層司法所的.性質和任務:基層司法所是縣區司法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派出機構,是承擔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部門,在縣區司法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領導下進行工作;鶎铀痉ㄋ鶕撝鋵嵰婪ㄖ螄结樀拇罅炕A性工作,通過綜合運用人民調解、法制宣傳教育、執法監督、安置幫教、法律服務等手段;發揮著維護基層社會穩定、保障市場經濟發展、促進依法治理的重要作用;鶎铀痉ㄋ木唧w任務是:(1)協助基層政府開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2)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3)指導管理基層法律工作;(4)代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處理民間糾紛;(5)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6)組織開展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教人民的過渡性安置和幫教工作;(7)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8)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實習期間,由于實習的司法所人員配置少,加上司法所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工作對象的不確定和工作對象情緒的不穩定。我的實習工作可謂面面具到,完全融入司法所和所里工作人員一同按他們之前擬定的工作計劃做好日常司法工作。其中主要包括了:普法宣傳、指導管理基層人民調解工作、法律咨詢、安置幫教、參與人民調解工作等方面的內容。

          關于法學的實習報告范文 篇6

          實習終于告一段落了,我以為我心中是冷淡的,前幾天一直都沒有很濃的情緒。一直努力地想把那些判決書趕出來。漏下工作是很不負責任的做法。今天雖然出了點意外,寫出判決書沒有來得及保存,在最后的關頭還是把判決書趕了出來。晚上10點走出綜合執法大樓的側門的時候,辦公室的燈都關了,漆黑一片。只剩下呼嘯而過的風和來往的車輛。當時街上一個人都沒有,我走的很匆忙,沒時間去好好看看我工作了2個月的地方,沒有時間去好好記住我實習了2個月的地方。雖然我沒有回頭看,但是心中微妙的心情在黑夜中一下子溢出來。

          第一天剛來的時候,仍然記憶猶新。在大院分配好實習地點的時候,雖然無法和自己好朋友一起在一個點實習,有些郁悶,但是一想到將要實習,去到一個新的地方生活工作2個月,興奮之情不自然的就顯現出來。過來載我和yan的是執行庭的一位同事,年紀很輕,在車上我們聊了很多,關于實習法庭未知的一切。從他口中知道的法庭原來在風景優美的松山湖。但很可惜的是,一直到走仍然沒有這個榮幸可以去參觀一下。待我們進入庭長的辦公室的時候,第一次看到庭長時有些嚇到,因為庭長是如此地年輕,一開口我就郁悶了,庭長說的粵語夾雜著不知道哪里的口音,有點聽不明白,希望不會給以后的工作帶來溝通的問題。庭長了解了一下我們的基本情況,就將我們兩個分配下去跟隨不同的法官實習。那是我第一次見到我的boss葉充,葉副庭長。一個有遺傳性胖胖的30不出頭的男法官。以后我就要跟著他進行為期2個月的實習工作啦。

          第一周的工作就在忙碌和新鮮的感覺中緩緩度過,早上8點半上班,下午5點半下班。我和yan都是同時跟吳法官的書記員韋姐學習的。韋姐叫我們做什么我們就做什么,工作很繁雜,很混亂,也很被動。每天都有不停的工作要做,文件資料蓋章,打電話叫當事人過來拿文件資料,給卷宗蓋頁碼,將已經生效的卷宗歸檔,寫結算票,每一件工作都是在摸索中從陌生到熟悉。我們的工作熟悉度也是在一件件工作中不停地累計起來的。我曾經跟我舍友說過原來在基層法庭做事情是非常忙碌,工作也很繁瑣。我就像一個陀螺一樣,隨著韋姐不斷地轉。我們居住的.地方是在蟠龍花園里面的一小棟樓房,保安很嚴密。住我們隔壁的都是法庭的同事。我們的住宿環境據說是相對于其他是實習生最好的了,有比較完善的生活環境。但還是缺少了不少生活用品。當我向同事嬌咨詢去哪里購買相應的生活用品的時候,她說的一句話頗打擊我“你們這批實習生是我見過準備最不齊全的一批”。我確實不想讓他們覺得我們汕頭大學的實習生有比其他地方的實習生有差異和不足的地方。我們的伙食的問題是依靠政府飯堂解決的,剛開始吃的時候覺得很新鮮,兩肉一菜搭配鮮美的湯,頗感幸運,感覺伙食還不錯。后來跟其他實習生交流的時候才知道,大院的伙食那才叫豐盛,全自助餐形式,想吃多少拿多少,好豐盛哦。白天的工作仍然是繁忙而無節奏,難得晚上就比較清閑一點。雖然住宿的地方沒有電視等娛樂設施,yan帶了電腦過來,所以還不至于無聊。兩個人生活就不免單調了一點。

          第二周的時候原來在法庭實習的兩個華工的同學就住進來了,她們本來已經在法庭實習了一個半月了,然后因為要復習司考所以就請假回去考試了。經過一頓簡單的自我介紹,了解到她們一個叫珍,一個叫柳丹,兩個都是很好動的人。但一個比較安靜,一個比較鬧騰。由于她們已經在這里實習了很久了,很多工作她們做起來已經很熟悉了。所以我們在她們面前像是小學生一樣,而我的工作因為已經比較熟悉了,所以工作很多都已經自己開展起來,但是越做越覺得郁悶,因為自己粗心大意的個性會比較吃虧一點,常常覺得自己已經很謹慎小心了還是會不免發生各種各樣的錯誤,而且是極其低級的錯誤。柳丹就安慰我說是每個人實習的時候都是這樣的啦,沒有什么的,小錯誤是避免不了的啦。幸好當時有柳丹在一旁安慰,還有珍是不是指教我的工作,我才不至于過得太郁悶。確實誰不想在實習單位表現自己最好的一面給他們看呢?4個人的生活肯定要比2個人的生活要熱鬧很多,有時候我們會結伴去籃球場揮灑一下汗水,有時候會結伴去士多店買零嘴吃,有時候會結伴去超市買一堆日用品回來,每個人都相處得很融洽。無論是工作上還是生活上。

          這一種忙碌有序的實習生活一直延續到另一位書記員卿姐的歸來有所改變。當時就像在平靜的湖面扔下一顆石頭一樣,周圍的人看我的眼光多了一些不明的感覺,在身后討論的感覺更多了一些。我內心也很疑惑,到底是怎么一個人呢?待我們兩個工作起來,發覺卿姐的人還是挺好相處的,她也是剛到法庭工作不久,所以很多工作都是不斷摸索,所以我們算是建立了比較穩定的互相學習的氛圍吧。其實我感覺我自己沒有什么可以指教她的,我很多工作都是模模糊糊的,很多環節都沒有摸清楚的,所以面對卿姐的咨詢時還是有點心虛的。幸好,當時我還有一個秘密武器。我和珍的感情在晚上吃個小零食,散個小步,打打籃球,聊聊天中就已經培養起來了,很多工作我有什么不懂的地方,我會毫不客氣的咨詢她。她幫了我不少。在與卿姐工作的時候,時不時還是會犯不少錯誤,但是我已經懂得如何自己去處理,比較是我自己懂得了如何去掌握工作的進度,自由度比較大,不會跟著其他人的腳步走了,自己覺得什么比較急,什么東西可以晚些安排,這些都在我的掌握之中。感覺工作也變得輕松和有趣起來。

          關于法學的實習報告范文 篇7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關于郭繼魁與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杰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案件審理的全過程,并被特許參加合議庭評議。案件具體情況如下:

          一、案件的由來和審理經過

          郭繼魁與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中興建筑公司、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杰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由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20xx年4月29日作出(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宣判后,郭繼魁不服,提出上訴,四平市中院于20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郭繼魁、委托代理人蓋如濤,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以下簡稱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蘇軍,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賓,被上訴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竇樹法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二、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情況

          上訴人(原審原告):郭繼魁

          委托代理人:蓋如濤。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經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連貴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連貴

          委托代理人:蘇 軍,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

          法定代表人:吳孝貴

          委托代理人:付佳賓,

          被上訴人(原審第三人)尹 杰,

          委托代理人:竇樹法

          三、原判要點和上訴的主要內容

          原告郭繼魁訴稱:1999年6月7日原告與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簽訂商品房出售協議書,將中興二期工程⑥-⑦ ,2/0 A - B軸約86平方米商網出售給原告,原告按合同約定交房款30萬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兩筆交增面積款13萬元。但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20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賣給第三人尹杰,是重復買賣,這種行為是無效的,F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擔訴訟費。

          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辯稱:原告所述無異議。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與原告所簽的合同是受經貿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買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應予以保護。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所簽購房合同是重復買賣行為,開發公司發現重復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現金,是用一輛車折抵了20萬元房款,是無效合同,經貿公司可以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損失。

          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以下簡稱建筑公司)辯稱:被告建筑公司與原告簽訂的購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約定交納了全部房款,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屬于重復買賣,是無效合同,不應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做答辯。

          第三人尹杰訴稱:第三人于20xx年4月6日與被告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經貿公司已確認了第三人的買賣關系;他們之間是惡意串通,損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審法院認為:與原告簽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銷售房屋主體資格,與第三人簽合同的被告開發公司具有銷售房屋的主體資格,雖然原告購房時間早于第三人買房時間,但原告與第三人的各自買受行為不是建立在同等條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買受權問題,原告與被告建筑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無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預售商品房條件就與原告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經貿公司在同意此房賣給原告之前,就已給第三人換了房款收據,因此二被告的行為對原告是一種欺詐行為。被告經貿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許可證》為由,愿將爭議房屋賣給原告,但《許可證》是在20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對抗以前的買賣行為。被告開發公司發現該商網重復出售后,于20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發出通知,因無權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經貿公司于20xx年5月17日給第三人更換了交付房款的收據,換收據的行為就是被告中興經貿公司同意將此房出售給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單方行為,是無效的

          關于法學的實習報告范文 篇8

          為期三個月的實習已然結束,我們很感謝也很高興有一個這么好的機會能夠在聽訟律師事務所實習,可以讓我們這些行將畢業的學子提前適應一下社會這個大環境,為以后走出校園、走向社會、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堅實的基礎。

          一、實習單位簡介、實習崗位

          江西聽訟律師事務所于9月29日成立,是司法廳、廳領導、律工處、法援處、省律師協會、北京致誠中心、支持、成立的全省唯一一家具有公益性質的律師事務所。江西聽訟律師事務所其辦所宗旨是為了打造兩支隊伍:一支為弱勢群體提供優質法律服務的專職化、專業化公益團隊;一支由青年優秀律師擔綱的民商、刑事、行政等訴訟、非訴訟專業團隊。我們在律所實習主要擔任律師助理崗,即為所里的律師辦案提供一些輔助性的幫助,減輕律師的工作負擔,使律師能夠提高辦案的效率。

          二、實習期間的工作任務

          實習期間,我們的工作任務是比較繁雜的,沒有固定的工作任務,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工作任務:第一,在律所看卷宗、看法律咨詢登記表;第二,書寫各種簡單的法律文書和立案材料,如起訴狀、上訴狀、答辯狀、代理詞、仲裁申請書、辦案思路、證據目錄等;第三,按照主任的要求,改寫各種經典案例;第四,跟隨所里律師一起接待當事人,并學習如何接待當事人與如何填寫法律咨詢登記表;第五,跟隨律師去法院、仲裁委旁聽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勞動爭議案件的開庭審理等;第六,跟隨律師去法院和仲裁委立案,并且跟隨律師一起去調查取證;第七,根據所里律師的交代,去法院、仲裁委、省總工會等送一些案件的材料;第八,參與所里開展的模擬法庭,并嘗試擔當代理人參與模擬訴訟或仲裁;第九,根據所里律師的要求,查詢相關案件信息和跟進案件;第十,去東湖區司法局和青山湖法院值班,解答當事人的法律咨詢;第十一,學習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人事爭議的.有關法律法規。

          三、實習期間的表現與存在的問題

          在實習的過程當中,我們嚴格要求自己,并且嚴格遵守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從未出現過遲到早退等現象。我們對律師交代給我們的任務總能夠保質保量的完成,絕不拖延。我們積極、主動、好學、敬業,充分展現了警院學子勤懇踏實、嚴謹務實、兢兢業業的工作作風,并且得到了所里律師們的一致好評和肯定。但是,在實習過程當中,也暴露出很多的問題,就是通過在律所實習后,才發現之前在學校學習的理論知識是那么的匱乏,而且其可操作性相當的低,發現理論與實踐的差距之大。同時,自己對法律法規的了解與熟悉度還遠遠不夠,面對一個法律問題,很難立刻給出既準確又有可操作性的回答。

          四、實習收獲和心得體會

          通過實習,我學到了許多在學校學不到的東西,接觸到了許多在學校接觸不到的人和事。其中既有為人處世之道,即要求我們明白,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一個基本問題。對于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太多,而他們就是我最好的老師。同時也學習到了一些實務技能和工作技巧,這些東西對我以后的學習和今后走向社會參加工作無疑會提供很大的幫助。

          在這短暫而充實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地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匱乏,本來在學校里自以為學得還不錯,但一接觸到實務問題,才發現自己是多么的無知,這時我才真正領會到學海無涯的含義。雖然我們已經通過了司法考試,但對于成為一名律師來說,我們要學的東西、要掌握的各種技能才剛剛開始。我們之前為司法考試而學習的各種理論知識在真正的實務操作之中,顯得極度空泛,且根本沒有可操作性,我們所了解的法律知識還只是個大概,只是一個大的框架,因此我們要學習的東西太多了,不光是理論知識,還有實務方面的知識,對于畢業后立志于從事律師行業的同學來說,真的是前路漫漫,這只是一個開始。

          我本身就立志于畢業之后從事律師職業,因此我就更加珍惜在所里的實習、交流和學習的機會。在這三個月的時間里,我們第一次走進法院、走進仲裁院、走進法庭,直面嚴正不阿的檢察官、法官、律師以及案件的當事人。在感受到新鮮感的同時,心靈上也很受鼓舞。我們旁聽了電信詐騙案的庭前會議,旁聽了勞動爭議案件的開庭審理,旁聽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整個庭審過程,也看見了被告人在法庭上流下的悔罪眼淚,見證了律師在法庭上的激烈對抗等。這一切對于一個尚未畢業的法科生來說,是多么難得而又珍貴的體驗。

          五、未來的改進

          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也希望不論是學校還是學生本人,應該在大學四年的時光里,多去外面參加實習,尤其是法科生。不論你今后是否從事律師職業,這些實習經歷都將成為你人生之中寶貴的經驗財富。因為正如古語所云:“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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