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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法律服務協(xié)議

        時間:2023-01-02 12:38:36 服務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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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服務協(xié)議(1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的今天,我們都跟協(xié)議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lián)系,簽訂協(xié)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xié)議感到非?鄲腊桑韵率切【帪榇蠹沂占姆煞⻊諈f(xié)議,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法律服務協(xié)議(15篇)

        法律服務協(xié)議1

          委托人(下稱甲方):__________

          受委托人(下稱乙方):____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與________一事,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咨詢、進行談判、書寫法律文書等,經雙方協(xié)議,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咨詢,并代為書寫文書、進行談判等。甲方應在本協(xié)議簽署之日,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人民幣萬元(¥0000.00元);

          三、特別約定:以上法律服務費均不含稅金,不開具發(fā)票。如甲方需乙方開具法律服務發(fā)票,則甲方另行承擔乙方開具發(fā)票所繳納的費用。

          四、乙方為本次法律服務異地調查、談判等所需的交通、差旅、食宿費用以及因調查取證必須向第三方支付的正當支出費用,除非另有特別約定全部由甲方負擔并及時支付。

          五、乙方律師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嚴格遵守法律執(zhí)業(yè)人員職業(yè)道德,為甲方的文件資料、商業(yè)秘密以及個人隱私保守秘密。如違反,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將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六、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guī)定程序認真負責地提供法律服務,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協(xié)議,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服務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甲方須真實地向承辦律師敘述情況,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fā)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八、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服務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服務費不退回。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所需文書書寫完畢提交給甲方時止。

          十、甲方未如約交納服務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協(xié)議,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服務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則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如數繳清服務費外,還可要求甲方支付未繳清款每日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十一、本協(xié)議如須補充、變更或提前終止,雙方應協(xié)商一致后決定。

          十二、因委托代理或相關事宜產生糾紛時,雙方應盡量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任何一方有權向本協(xié)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本協(xié)議簽訂地為株洲市荷塘區(qū)。

          十三、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_______

          受托律師: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協(xié)議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鑒于:甲方系在浙江注冊成立的民營企業(yè)。

          乙方系經浙江省司法廳批準成立的合伙制律師事務所,為客戶提供各類訴訟和非訴訟法律服務。

          甲方欲尋找能為其提供投資或其他和投資相關業(yè)務的合作伙伴,以進一步促進企業(yè)發(fā)展,乙方現將在上海注冊的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介紹給甲方,洽談合作事宜,同時乙方也能為甲方的經營發(fā)展提供法律服務。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xié)商,特訂立如下合作協(xié)議,共同遵照履行:

          定義:甲方包括協(xié)議上的甲方以及甲方的關聯(lián)企業(yè)

          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包括在上海注冊的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及其介紹的相關聯(lián)的合作伙伴。

          一、甲乙雙方如實向對方提供各自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與經營活動相關的有關資料,雙方自覺保守對方商業(yè)秘密。

          二、甲方的職責

          1.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如約參加乙方組織的每一次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的談判;

          2.負責及時向乙方提供其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進行談判的進展情況及相關資料;

          3.按約向乙方支付本協(xié)議所規(guī)定的相關費用;

          三、乙方的職責

          1.負責聯(lián)系、組織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與甲方進行接洽談判;

          2.為甲方提供其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進行商務活動所涉及的各類法律咨詢;

          3.參與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進行的商務談判活動;

          4.審查、起草、修改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合作的各類法律文書;

          5.就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的合作項目進行相關的調查、見證、論證,出具相關的見證書、法律意見書。

          四、費用收取

          甲方一經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達成項目合作意向書,必須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法律服務費分以下情形收。

          1.甲方接受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直接投資的(包括合資、合作、借款等形式),在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簽訂協(xié)議后__________天內按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收。

          2.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達成資產重組、合并收購、安排上市及其他形式業(yè)務合作的,在甲方與乙方介紹的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簽訂協(xié)議后____________天內按不低于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金額收取服務費。具體金額雙方在____________萬的基礎上另行協(xié)商。

          3.乙方按上述1、2項向甲方收取費用,不影響乙方向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收取費用及享受甲方當地政府有關引進外資的獎勵。

          五、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和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地在乙方住所地。

          3.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爭議,甲乙雙雙方須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法律服務協(xié)議3

          法律服務協(xié)議(公司股東配售股票)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營業(yè)執(zhí)照):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因向公司股東配售股票,特聘請乙方律師為其法律顧問,經雙方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二條 乙方指派______律師、______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解答甲方提出的問題,并提供相應的法律意見;2.草擬、修改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決議及董事會決議;3.與公司及其他中介機構就重大法律問題進行磋商;4.審查與公司股票發(fā)行及上市有關的法律文件;5.出具公司配股發(fā)行與上市法律意見書的律師工作報告;6.參加公司配股發(fā)行與上市的其他相關法律業(yè)務。

          第四條 乙方應對甲方的工作及所提供的文件和資料保密。

          第五條 甲方應向乙方承擔以下義務

          1.及時、準確、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資料及文件;2.保證所提交資料及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第六條 律師費數額為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支付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余款在甲方配股申請得到中國________批準后______日內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賬戶:賬戶名稱:_________,賬戶號碼: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合同第六條所指律師費,不包括律師進行工作的差旅與長途電話費,后者由甲方根據實際發(fā)生額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

          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十條爭議解決

          1.本協(xié)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蓋章)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服務協(xié)議4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鑒于:

          乙方投資設立的合肥______置業(yè)有限公司已從合肥市土地局通過摘牌方式取得___________地塊。其中,原軟木廠土地17429平方米折26.14畝,A.B農宅地塊1250.02平方米折1.88畝。以上土地手續(xù)正在辦理過程中。

          第一條合作方式

          甲方以收購乙方投資設立的合肥W置業(yè)有限公司股權和作為股東向合肥星辰置業(yè)有限公司追加投資的方式與乙方進行合作開發(fā)。

          第二條甲方投資步驟及條件

          1、甲方投資總額為H萬元,甲、乙雙方設立共管賬戶用于接收甲方投資資金。

          2、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首批資金Y萬元投入共管賬戶,其中411.52萬元用于收購乙方在合肥星辰置業(yè)有限公司51.44%的股權,其余1188.48萬元用于收購乙方對合肥星辰置業(yè)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債權。

          3、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第二批資金300萬借給合肥W置業(yè)有限公司,用做辦理本協(xié)議約定土地的契稅及辦證費用。

          4、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第三批資金1210.66萬元轉給乙方,其中388.48萬元用于收購乙方在合肥星辰置業(yè)有限公司剩余的48.56%股權,其余822.18萬元用于收購乙方對合肥星辰置業(yè)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債權最新公司并購協(xié)議書格式最新公司并購協(xié)議書格式。

          第三條土地拆遷

          1、由乙方負責完成本協(xié)議項下開發(fā)宗地的全部拆遷事宜。

          2、原軟木廠地塊26.14畝的土地拆遷工作應在土地證辦理完畢前完成。

          3、A.B農宅地塊1.88畝的土地拆遷工作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辦證費用支付后30日內拆遷完畢。

          第四條土地證辦理

          1、由乙方負責完成本協(xié)議中開發(fā)地塊的土地證辦理事宜。

          2、原軟木廠地塊26.14畝的土地證應在甲方辦證費用到位后15日內辦理完畢。

          3、A.B農宅地塊畝的土地證應在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辦證費用到位后15日內辦理完畢。

          第五條規(guī)劃事宜

          乙方負責該宗地及1.88畝農宅地的一期規(guī)劃先行通過并辦理完規(guī)劃許可證事宜,確保容積率1.9-2.0。其規(guī)劃結果如綠化率、車位等應按乙方交付給甲方的編號為合規(guī)(20__)024號《合肥市規(guī)劃(單體)設計條件通知書》標準實施。

          第六條二期開發(fā)事宜

          后期地產24189.8平方米作為二期規(guī)劃開發(fā)。原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500萬元保證金由乙方負責解決。甲方對該土地享有優(yōu)先投資開發(fā)權利,協(xié)議另行簽訂。

          第七條債權債務

          乙方保證在甲方新任新辰置業(yè)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前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如有債務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資料移交及變更事宜

          1、乙方應于甲方首批投入資金1600萬投入共管賬戶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合肥星辰置業(yè)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變更、公司章程修改、股東權益消長、工商注冊變更手續(xù)。

          2、在法人代表變更前,乙方應辦理好企業(yè)資質、稅務登記、編碼等企業(yè)相關法定手續(xù)交甲方驗看。

          3、乙方辦理完畢法人代表和股權變更后,將相關資料完整交付甲方。

          4、乙方保證所有財務資料完整,如移交的財務資料不完整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九條違約事項

          1、除非因政府原因或遭遇不可抗力因素,下列任何情況之一項或多項即視為違約:

          (1)各方未能或拒絕按照本協(xié)議約定,完全履行任何義務

          (2)各方無正當理由干涉、阻礙或以其它方式妨礙對方行使本協(xié)議約定的權利。

          (3)各方違反約定主張收益。

          (4)各方其他違反本協(xié)議條款的作為或因其不作為所造成的違約或既定事實。

          2、如發(fā)生違約事項,守約方有權立即要求終止本協(xié)議的發(fā)行并要求違約方按照守約方所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如雙方各有違約行為,則根據責任的歸屬,各自承擔違約責任。

          3、本協(xié)議的違約金為甲方總出資__萬元的20%,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有違約,違約方將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4、如違約方的行為造成守約方經濟及其他方面的損害,守約方可進一步向違約方追索。

          5、由于任何一方構成違約事項而引起的任何費用、損失、開支,其中包括守約方因違約方而承擔的任何損失及相關的訴訟費用、律師費、會計師費、評估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違約方應賠償給守約方。

          第十條本協(xié)議的終止和解除。

          1、本協(xié)議發(fā)行過程中,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協(xié)議終止履行:

          (1)本協(xié)議項下全部條款已經完全履行完畢。 (2)本協(xié)議經雙方協(xié)議終止。 (3)本協(xié)議項下的義務相互抵消。

          2、本協(xié)議履行過程中,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協(xié)議得予以解除:

          (1)本協(xié)議因政府行為或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協(xié)議約定的目的。

          (2)甲乙雙方合意解除本協(xié)議。

          (3)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

          第十一條其他

          1、除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及/或經甲乙雙方書面簽訂補充協(xié)議或新合同確認,否則本協(xié)議任何條款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2、甲方與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雙方往來之電傳、電報一經發(fā)出,信件在投郵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到對方。

          3、本協(xié)議的任何條款或其中的任何部分非法、無效或不可履行并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及糾紛解決

          1、本協(xié)議經雙方簽署即行生效。

          2、在發(fā)生爭議時,雙方應盡量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各方均有權選擇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3、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同外,各方應繼續(xù)發(fā)行本協(xié)議規(guī)定的其他條款。

          本協(xié)議用中文書寫,一式捌份,其中協(xié)議各方各執(zhí)貳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法律服務協(xié)議5

          甲 方:

          住 所 地:

          郵 編:

          電 話:

          傳 真:

          乙 方:

          住 所 地:

          郵 編:

          電話:

          傳 真:

          鑒于:甲方在與 糾紛案件的有關法律服務,現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協(xié)議如下。

          一、服務內容:

          甲方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代理人,為甲方在與 糾紛案件提供法律服務,服務內容如下:

          1.1代理二審訴訟;

          1.2處理由此案引起有關事宜的案件;

          1..3負責處理本案賠償事宜。

          二、法律服務費用

          2.1.1和人脈致使本案和解并達到補償的目的,律師費減半收取(含前期預付費用)。

          2.1.2支付方式為:甲方于本合同簽訂后七日內繳納首期律師費 萬元,二審改判(改判合同繼續(xù)履行)判決下達七日內支付律師費 萬元,若二審撤銷一審判決,發(fā)回原審法院重審甲方支付律師費 萬元,二審判決(改判合同繼續(xù)履行)下達七日內甲方支付律師費 萬元;剩余部分待補償款到賬后三日內甲方按比例支付。

          2.2.3乙方的開戶銀行、賬號:

          開戶行:

          賬 號:

          全 稱:

          甲方應為乙方完成法律事務提供必要的條件和便利,乙方需要到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以外工作的,所發(fā)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經甲方確認后據實報銷。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3.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 為甲方代理人,乙方可以根據服務需要增加或者更換律師,但王保華律師不能更換,并由 律師承辦此案,親自出庭訴訟并協(xié)調相關事宜。

          3.2乙方律師在工作中必須認真、負責、謹慎、勤勉,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應保守甲方商業(yè)秘密。因乙方律師失誤泄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除退還已收取的律師費外,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不承諾勝訴。

          3.3甲方應按法律規(guī)定及乙方要求,提供與擬完成的法律事務相關的文件資料,并保證所提供文件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有效性。

          四、合同的解除

          4.1該協(xié)議可以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協(xié)議解除;

          4.2非經雙方協(xié)議一致并有書面解除協(xié)議,單方均不得無故終止合同;

          4.3協(xié)議一方有足夠的證據證實另一方違約,守約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xié)議,并通知對方。協(xié)議解除后,已繳納的律師費用不予退還,沒有完成事項的律師費用不再另行收取。

          五、爭議的解除

          5.1本協(xié)議適用中國法律,因履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

          5.2協(xié)商不成,雙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約定

          6.1原協(xié)議與補充協(xié)議不一致處,以補充協(xié)議為準。

          6.2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3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與原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法律服務協(xié)議6

          甲方:姓名、性別、身份證、住址、電話。

          乙方:某某律師事務所,住所地、電話。

          雙方因下列委托事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經過協(xié)商,訂立下列條款,供雙方遵守執(zhí)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擔任一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依法維護的合法權利。但不得違反律師職業(yè)道德和執(zhí)業(yè)紀律就案件結果向甲方事先作出任何不切實際的承諾。

          三、甲方及當事人必須如實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有關證據,乙方接受委托之后,如發(fā)現甲方或者當事人捏造事實,隱瞞事實真相,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已收取的費用不予退回。

          四、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甲方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七、九條約定收取的全部費用不退還甲方。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項為下列第項:

          1.專項法律服務;

          2.非訴訟代理;

          3.第壹審訴訟代理;

          4.刑事案件公安偵查階段提供法律幫助和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提供辯護服務;

          5.第一審刑事辯護。

          六、甲方授權律師權限為下列第項:

          1.一般訴訟代理;

          2.特別訴訟代理。包括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接受和解、提起反訴;

          3.刑事案件提供法律幫助;

          4.第一審刑事辯護。

          七、甲方應當在訂立本協(xié)議時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根據司法部及省律師收費辦法有關文件的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八、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約定另行采用如下收費方式:

          九、甲方還應承擔下列費用:

          1、受委托律師赴市區(qū)以外工作的,按合理標準負擔律師交通食宿費(須出差前預交);

          2、律師在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需鑒定、翻譯、資料復印、打印及其他必須開支______________元,或預交___________元,包干使用。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簽訂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終止。

          甲方(簽字):乙方(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法律服務協(xié)議7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營業(yè)執(zhí)照):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因向公司股東配售股票,特聘請乙方律師為其法律顧問,經雙方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二條 乙方指派______律師、______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解答甲方提出的問題,并提供相應的法律意見;

          2.草擬、修改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決議及董事會決議;

          3.與公司及其他中介機構就重大法律問題進行磋商;

          4.審查與公司股票發(fā)行及上市有關的法律文件;

          5.出具公司配股發(fā)行與上市法律意見書的律師工作報告;

          6.參加公司配股發(fā)行與上市的其他相關法律業(yè)務。

          第四條 乙方應對甲方的工作及所提供的文件和資料保密。

          第五條 甲方應向乙方承擔以下義務

          1.及時、準確、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資料及文件;

          2.保證所提交資料及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第六條 律師費數額為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支付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余款在甲方配股申請得到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后______日內支付。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賬戶:賬戶名稱:_________,賬戶號碼: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合同第六條所指律師費,不包括律師進行工作的差旅與長途電話費,后者由甲方根據實際發(fā)生額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十條爭議解決

          1.本協(xié)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服務協(xié)議8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營業(yè)執(zhí)照):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因向公司股東配售股票,特聘請乙方律師為其法律顧問,經雙方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二條 乙方指派______律師、______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解答甲方提出的問題,并提供相應的法律意見;

          2.草擬、修改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決議及董事會決議;

          3.與公司及其他中介機構就重大法律問題進行磋商;

          4.審查與公司股票發(fā)行及上市有關的法律文件;

          5.出具公司配股發(fā)行與上市法律意見書的律師工作報告;

          6.參加公司配股發(fā)行與上市的其他相關法律業(yè)務。

          第四條 乙方應對甲方的工作及所提供的文件和資料保密。

          第五條 甲方應向乙方承擔以下義務

          1.及時、準確、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資料及文件;

          2.保證所提交資料及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第六條 律師費數額為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支付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余款在甲方配股申請得到中國________批準后______日內支付。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賬戶:賬戶名稱:_________,賬戶號碼: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合同第六條所指律師費,不包括律師進行工作的差旅與長途電話費,后者由甲方根據實際發(fā)生額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十條 爭議解決

          1.本協(xié)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蓋章)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服務協(xié)議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促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xié)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聘請甲方擔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顧問一事達成如下協(xié)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律師

          甲方根據乙方的聘請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師擔任乙方的常年家庭法律顧問,律師執(zhí)業(yè)證號:_________。

          第二條 服務場所

          1.甲方提供服務的場所為本協(xié)議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辦公室。但下列情景例外:_________。

          2.乙方在有特殊情況時,可以要求甲方到本協(xié)議所列之乙方住地提供法律顧問服務,但乙方應另行承擔本次上門服務的交通費用。

          3.當乙方在甲乙雙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與他人之間的侵權賠償糾紛已經達成意向,需要當場簽署和解協(xié)議或者當場履行時,可以要求甲方到該現場為乙方起草/審查和解協(xié)議,但甲方不承擔陪同談判的義務,同時乙方應另行承擔本次到達服務現場的交通費用。

          第三條 服務范圍與內容

          本協(xié)議所列乙方家庭全體成員在個人工作、生活、學習及其他個人性質的、非經營性的活動中所遇到的法律問題。但乙方成員從事經營性活動過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于開廠、辦店、個人商標、個人專利等)不在本協(xié)議所約定的服務范圍之內。有利息的民間借貸、自有房產的租售、個人著作權視為非經營性民事活動。

          1.甲方向乙方就上述范圍內的法律事務提供口頭的咨詢、解答和意見建議。

          2.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書面的的咨詢、解答和意見建議,但該書面的的咨詢、解答和意見建議限于要點式的和提綱性的,而非為詳盡的法律意見書。

          3.甲方不承擔代為起草、書寫法律文書、出具詳細的法律意見書的義務。

          4.就個案而言,應乙方之要求,甲方承擔乙方所涉?zhèn)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法律咨詢、解答、分析評判、提供建議意見、在該法律事務的簽約和履行等關鍵時刻到現場進行法律文書審查的義務,但不承擔陪同考查、談判磋商的義務。

          5.不論在什么情況下,本協(xié)議所約定的甲方服務內容不包括甲方為乙方事務向第三方進行考查核實、調查取證之服務事項。

          第四條 服務期限與服務費用

          1.雙方同意,本家庭法律顧問服務協(xié)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協(xié)議期滿后是否續(xù)簽,可于本協(xié)議到期前一個月由雙方協(xié)商并書面確認。

          2.作為甲方提供本協(xié)議所規(guī)定之專業(yè)服務的報酬,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年的律師服務費_________元。該費用應自本協(xié)議生效之日起30日內現金支付。

          第五條 其他事項

          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協(xié)議所約定的服務項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務(如代理仲裁訴訟、陪同考查談判、調查取證等),乙方應與甲方另行協(xié)商并就該單項法律服務簽訂協(xié)議,甲方對此應優(yōu)先予以辦理,如當地對該服務項目有收費規(guī)定的,除差旅等實際支出的費用項目外,甲方應按八折給予優(yōu)惠(如果收費規(guī)定允許),如無收費規(guī)定,則甲方應參照當地的法律服務市場行情按八折優(yōu)惠。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服務協(xié)議10

          投資基金法律服務合作協(xié)議書

          甲方(委托人):

          住所: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營業(yè)執(zhí)照):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

          住所: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

          XX編碼: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鑒于:甲方系在注冊成立的民營企業(yè)。乙方系經省司法廳批準成立的合伙制律師事務所,為客戶提供各類訴訟和非訴訟法律服務。

          甲方欲尋找能為其提供投資或其他和投資相關業(yè)務的合作伙伴,以進一步促進企業(yè)發(fā)展,乙方現將在注冊的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介紹給甲方,洽談合作事宜,同時乙方也能為甲方的經營發(fā)展提供法律服務。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xié)商,特訂立如下合作協(xié)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定義

          甲方包括協(xié)議上的甲方以及甲方的關聯(lián)企業(yè)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包括在注冊的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及其介紹的相關聯(lián)的合作伙伴。

          二、雙方義務

          甲乙雙方如實向對方提供各自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與經營活動相關的有關資料,雙方自覺保守對方商業(yè)秘密。

          三、甲方的職責

          1.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如約參加乙方組織的每一次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的談判;

          2.負責及時向乙方提供其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進行談判的進展情況及相關資料;

          3.按約向乙方支付本協(xié)議所規(guī)定的相關費用。

          四、乙方的職責

          1.負責聯(lián)系、組織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與甲方進行接洽談判;

          2.為甲方提供其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進行商務活動所涉及的各類法律咨詢;

          3.參與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進行的商務談判活動;

          4.審查、起草、修改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合作的各類法律文書;

          5.就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的合作項目進行相關的調查、見證、論證,出具相關的見證書、法律意見書。

          五、費用收取

          甲方一經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達成項目合作意向書,必須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法律服務費分以下情形收取:

          1.甲方接受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直接投資的(包括合資、合作、借款等形式),在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簽訂協(xié)議后__________天內按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收;

          2.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達成資產重組、合并收購、安排上市及其他形式業(yè)務合作的,在甲方與乙方介紹的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簽訂協(xié)議后____________天內按不低于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金額收取服務費。具體金額雙方在____________萬的基礎上另行協(xié)商;

          3.乙方按上述1、2項向甲方收取費用,不影響乙方向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收取費用及享受甲方當地政府有關引進外資的獎勵。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帳戶:帳戶名:_________,帳戶號:_________,開戶銀行:。

          六、爭議的處理

          1、本協(xié)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和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地在乙方住所地。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服務協(xié)議11

          甲方:XX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郵編: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郵編: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經過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充分協(xié)商,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如下協(xié)議條款,以資遵守:

          第一條工作人員及工作方式

          1、工作人員

          1.1甲方委派本公司等負責與乙方聯(lián)系,處理法律事宜;遇到重要事宜和緊急事宜,董事長、總經理直接與乙方聯(lián)系;

          1.2乙方接受聘請,指派律師等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1.3甲、乙雙方有權調整本方之工作人員,調整后應及時通知對方;乙方調整顧問律師需甲方認可。

          2、工作方式

          2.1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務,并不局限于本合同第一條所列明的律師。乙方可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指派所內其他律師共同成立法律顧問小組提供服務。

          2.2乙方律師應在工作中進行業(yè)務分工,發(fā)揮集體智慧,共同合作研討處理企業(yè)的重大問題,力求制定最佳的處理方案。

          2.3乙方所指派的常年法律顧問應與甲方保持經常性的工作聯(lián)系,每月至少上門服務兩次,以保證順利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任務,其他時間則根據工作情況,甲乙雙方臨時協(xié)商安排。甲方應為律師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

          2.4對甲方臨時性或突發(fā)性的法律事務,乙方律師在工作安排上應積極作好調整,盡量優(yōu)先滿足甲方的工作需要。

          2.5工作計劃外,雙方可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通訊方式進行溝通,及時解決問題。

          第二條常年法律顧問具體工作范圍

          除房地產項目之售樓、按揭法律服務及訴訟與仲裁必須另行委托并收費外,甲方經營活動中所涉及的法律工作均屬于乙方工作任務,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要求積極、謹慎、努力、及時地完成如下規(guī)定的各項工作任務:

          1、日常法律事務

          1.1協(xié)助甲方處理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lián)系中的有關法律事務;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法律意見;經甲方同意后對外簽發(fā)律師函;

          1.2根據甲方需要,參與重大經濟項目談判,現場提供法律意見;列席企業(yè)的重大會議,并現場提供法律咨詢。

          1.3對甲方的交易對象的資信情況進行審核,輔助甲方與交易對象進行談判;

          1.4制作交易所需的文件,輔助甲方草擬、審查或修改合同和法律文書;

          1.5處理日常經營活動中的爭議;

          1.6協(xié)助甲方清理、建立健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調整勞資關系,起草或修改企業(yè)的勞動合同。

          1.7協(xié)助甲方組建并幫助管理其法律事務機構,并根據甲方經營方式與自身特點,對企業(yè)員工進行必要的法律知識教育和培訓。

          1.8為甲方商業(yè)秘密、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和專有經營權的保護提供法律建議;協(xié)助企業(yè)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協(xié)議。

          2、房地產項目之工作內容

          2.1在項目開發(fā)建設中

          2.1.1協(xié)助解決房屋拆遷中的有關法律問題;

          2.1.2擬定、審查施工合同,協(xié)助甲方核查施工中存在的問題;

          2.1.3協(xié)助甲方進行竣工驗收;

          2.1.4協(xié)助甲方解決其他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2.2在物業(yè)銷售(預售)中

          2.2.1制作銷售(預售)工作中的下述文件:

          購房契約之各種附件及補充協(xié)議,認購協(xié)議書、購房須知、個人住房貸款須知、委托銷售代理合同、物業(yè)管理公約及承諾書、法律意見書;

          2.2.2解釋銷售(預售)契約及相關事宜;

          2.2.3協(xié)助督促購房者還款,必要時制作發(fā)送律師函。

          2.3在物業(yè)交付中

          2.3.1審查工程竣工驗收文件;

          2.3.2制作《交付通知書》;

          2.3.3向購房者提供法律解釋,如果購房者拒絕接受房屋,必要時制作發(fā)送律師函,代表甲方與購房人協(xié)商解決;

          2.3.4制作《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

          2.3.5協(xié)助甲方進行面積測繪;

          2.3.6督促業(yè)主支付甲方代為償還的銀行貸款本息,必要時制作發(fā)送律師函,代表甲方與借款人協(xié)商解決。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為保證法律顧問能依法執(zhí)行職務,甲方應及時向乙方律師提供或介紹辦理甲方交辦事務所需要的有關資料、文件、情況,并保證所提供之資料和事實及所作之陳述真實、充分、準確。提供的有關文件、資料可以是副本或影印件,必要時甲方應邀請法律顧問參加有關的會議及研究等。

          甲方不能如實介紹有關情況或不能及時提供文件、資料的副本或影印件的,律師有權拒絕代理該項法律事務。

          2、甲方應優(yōu)先推薦乙方為甲方在建項目售樓律師和按揭律師;甲方在項目開發(fā)、建設、銷售過程中發(fā)生的訴訟(含一審、二審)或者仲裁及甲方有關重大投資事項、公司改制或者上市等重大負責法律事務中,甲方優(yōu)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

          如乙方委派的律師在任期期間不稱職,甲方有權要求調換相關律師。同時,在本協(xié)議有效期間,經一方提出,雙方同意可對協(xié)議進行修改和補充。

          3、乙方應在法律、法規(guī)、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乙方應不干涉甲方的內部事務且不應把意見強加于甲方。

          5、甲乙雙方對在本協(xié)議履行期間所知悉或獲取的對方的一切信息或資料均負有保密的義務。各方均應以善意及誠信的方式處理此類信息或資料。非為各方同意或相關業(yè)務所必需,任一方均不得向第三人就該信息或資料作任何披露。本項義務不受本協(xié)議第五條合同履行期限的限制。

          6、乙方指派的律師出差或有其他事務急待辦理或待辦理事務非該律師能力足夠應付時,應另派律師完成或協(xié)助完成該事務。

          7、經法律顧問參與草擬、談判或審查、修改的章程、合同、協(xié)議及其它法律文書等,甲方應將制作的合同(包括修改后的合同稿和正式簽署的合同文本副本或影印件)送交乙方一份存檔。

          8、本協(xié)議因期滿終止或因其他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律師應盡最大的善意處理尚未完畢的法律事務,并與甲方妥善安排好法律事務交接等相關事項。甲方提出須由乙方律師繼續(xù)完成的事項,乙方律師應繼續(xù)履行工作職責直至相關事項處理完畢或法律工作交接完成時止。雙方就非訴訟或訴訟事項另行訂立有委托合同的,乙方律師應按委托合同的約定履行代理義務,委托合同經雙方協(xié)商解除的除外。

          第四條法律顧問費

          1、法律顧問費為人民幣XX萬元。

          2、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甲方支付X%,計人民幣XX元,余額人民幣XX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3、訴訟與仲裁之收費

          甲方在經營、開發(fā)、建設、銷售房屋及其他事宜發(fā)生的訴訟(一審、二審為不同的訴訟階段)或者仲裁而委托乙方代理的,需要另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該項律師費乙方應優(yōu)惠收取,雙方約定:按照北京市物價局制定的收費標準X%收取,雙方應同時就委托事項另定委托合同。

          需要異地辦案或者需要辦理公證、鑒定等事項的,其差旅費、公證費、鑒定費等辦案支出費用,甲方另行據實支付。

          第五條期限

          乙方提供本合同項下法律服務的期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聘用合同期間,一方如需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若不履行本協(xié)議約定的工作,甲方可以書面請求乙方限期履行。如乙方仍不履行,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xié)議。甲方可據實不付顧問費或代理費,或據實要求乙方退還全部或者部分顧問費或代理費。

          2、對于甲方按照本協(xié)議要求乙方履行的約定工作,乙方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或者履行嚴重不當,或者泄露甲方商業(yè)秘密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當賠償甲方所遭受的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數額以甲方實際發(fā)生的損失數額計算。同時,甲方有權按照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處理。

          3、甲方若不按期支付法律顧問費或代理費,乙方有權發(fā)出書面通知催付,如甲方在一方規(guī)定的期限內仍然不支付,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協(xié)議,并有權追償相關費用。

          4、若甲方有嚴重違法行為或者有違法行為且經過乙方律師提出意見后仍然不改正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協(xié)議。已收取的法律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未約定事項

          鑒于雙方合作事宜重大,事項繁多且時間較長,對于出現本協(xié)議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情況,雙方應根據誠實信用原則、社會慣例協(xié)調處理。

          第八條糾紛解決

          因本協(xié)議產生的糾紛,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調解不成的,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持兩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協(xié)議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原則,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

          第二條:乙方的任務是依照國家政策、法律、法規(guī)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以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乙方的工作范圍

          1、解答甲方向乙方提出的有關生產、生活、勞動、后勤服務以及其它業(yè)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幫助。

          2、應甲方的要求,審查或修改法律事務文書或其它法律事宜文件。

          3、參與甲方涉外的或重大的合同談判。

          4、甲方對外發(fā)生糾紛或訴訟時作為其代理人參加訴訟、調解或仲裁等活動。

          第四條: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單位辦公。

          第五條:乙方就甲方提出的不符合政策、法律、法規(guī)等事項或有損國家利益的行為,不予支持。

          第六條:甲方遇涉及法律方面的事項應及時與乙方聯(lián)系,并派其工作人員協(xié)助乙方工作。

          第七條: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時間為20xx年1月1日 1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八條: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年費用為人民幣壹萬元,每月以工資的形式支付(個人所得稅自繳)。

          第九條:協(xié)議一式兩份,簽約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法律服務協(xié)議13

          本協(xié)議于[]年[]月[]日由以下各方簽署:

          被投資公司(簡稱“公司”):[]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注冊資本:100萬元人民幣

          法定代表人:[]

          創(chuàng)始人股東(簡稱“創(chuàng)始人”):

          姓名:[],身份證號[];

          非創(chuàng)始人股東:

          姓名:[],身份證號[];

          姓名:[],身份證號[];

          (上述創(chuàng)始人股東和非創(chuàng)始人股東合稱為“現有股東”)

          投資人:

          姓名:[],身份證號[];

          姓名:[],身份證號[];

          以上各方經充分協(xié)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就投資人向公司增資及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xié)議,以茲共同遵照執(zhí)行。

          增資

          增資與認購

          增資方式

          投資人以人民幣1000萬元的投資后估值,對公司投資人民幣100萬元(簡稱“投資款”)進行溢價增資(簡稱“增資”)。增資完成后,公司注冊資本增加為111.11萬元,投資人取得增資完成后公司10%的股權。其中,人民幣11.11萬元記入公司的注冊資本,剩余人民幣88.89萬元記入公司的資本公積。

          各方的持股比例

          增資完成前后,各方在公司的持股比例變化如下表:

          股東名稱

          增資前股權比例(%)

          增資后股權比例(%)

          工商登記股權

          實有股權

          工商登記股權

          實有股權

          股東放棄優(yōu)先認購權

          公司全部現有股東特此放棄其對于本次增資所享有的優(yōu)先認購權,無論該權利取得是基于法律規(guī)定、公司章程規(guī)定或任何其他事由。

          激勵股權

          現有股東承諾,在其持有的經工商登記的股權中,已經預留占增資后公司[XXX]%股權作為公司激勵股權,并由創(chuàng)始人股東代為持有。公司若要向員工發(fā)放激勵股權,必須由公司相關機構制定、批準股權激勵制度,并由公司董事會負責管理。

          增資時各方的義務

          在本協(xié)議簽署后,各方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公司批準交易

          公司及現有股東在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做出股東會決議,批準本次增資并對公司章程進行修訂,公司股東會批準本協(xié)議后,本協(xié)議生效。

          投資人付款

          本協(xié)議生效后,公司應將公司開立的銀行賬戶通知投資人,投資人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投資款全部匯入公司指定賬戶。投資人支付投資款后,即取得股東權利。

          公司工商變更登記

          在投資人支付投資款后5個工作日內,公司應向工商行政機關申請辦理本次增資的工商變更登記,并在合理時間內完成工商登記事宜。

          文件的交付

          公司及創(chuàng)始人應按照投資人的要求,將批準本次增資的股東會決議、經工商變更后的公司章程和營業(yè)執(zhí)照、支付投資款的銀行對賬單等文件的復印件,提交給投資人。

          各方的陳述和保證

          創(chuàng)始人與公司的陳述和保證:

          有效存續(xù)。公司是依照中國法律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有限責任公司。

          必要授權,F有股東與公司均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并具備充分的權限簽署和履行本協(xié)議。本協(xié)議一經簽署并經公司股東會批準后,即對各方構成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文件。

          不沖突。公司與現有股東簽署及履行本協(xié)議不違反其在本協(xié)議簽署前已與任何第三人簽署的有約束力的協(xié)議,也不會違反其公司章程或任何法律。

          股權結構。除在附件一《披露清單》中已向投資人披露的之外,公司從未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承諾或實際發(fā)行過任何股權、債券、認股權、期權或性質相同或類似的權益。現有股東持有的公司股權也不存在質押、法院查封、第三方權益或任何其他權利負擔。

          關鍵員工勞動協(xié)議。關鍵員工與公司已簽署包括勞動關系、競業(yè)禁止、不勸誘、知識產權轉讓和保密義務等內容的勞動法律文件。

          債務及擔保。除在附件一《披露清單》中已向投資人披露的之外,公司不存在未向投資人披露的重大負債或索賠;除向投資人披露的以外,公司并無任何以公司資產進行的保證、抵押、質押或其他形式的擔保。

          公司資產無重大瑕疵。除在附件一《披露清單》中已向投資人披露的之外,公司所有的資產包括財產和權利,無任何未向投資人披露的重大權利瑕疵或限制。

          信息披露。公司及創(chuàng)始人已向投資人披露了商業(yè)計劃、關聯(lián)交易,以及其他可能影響投資決策的信息,并保證前述披露和信息是真實、準確和完整的,在投資人要求的情況下,公司及創(chuàng)始人已提供相關文件。

          公司合法經營。除在附件一《披露清單》中已向投資人披露的之外,創(chuàng)始人及公司保證,公司在本協(xié)議生效時擁有其經營所必需的證照、批文、授權和許可,不存在已知的可能導致政府機構中止、修改或撤銷前述證照、批文、授權和許可的情況。公司自其成立至今均依法經營,不存在違反或者可能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情況。

          稅務。除在附件一《披露清單》中已向投資人披露的之外,公司就稅款的支付、扣繳、免除及代扣代繳等方面遵守了相關法律的要求,不會發(fā)生重大不利影響;公司不存在任何針對公司稅務事項的指控、調查、追索以及未執(zhí)行完畢的處罰。

          知識產權。除在附件一《披露清單》中已向投資人披露的之外,公司對其主營業(yè)務中涉及的知識產權擁有合法的權利,并已采取合理的手段來保護;公司已經進行了合理的安排,以使其員工因職務發(fā)明或創(chuàng)作產生的知識產權歸公司所有;對于公司有重大影響的知識產權,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權利或與之相沖突。

          訴訟與行政調查。公司不存在未向投資人披露的,針對創(chuàng)始人或公司的未決訴訟或仲裁以及未履行的裁判、裁決或行政調查、處罰。

          投資人的陳述和保證

          資格與能力。投資人具有相應的資格和民事行為能力,并具備充分的權限簽署和履行本協(xié)議。投資人簽署并履行本協(xié)議不會違反有關法律,亦不會與其簽署的其他合同或者協(xié)議發(fā)生沖突。

          投資款的合法性。投資人保證其依據本協(xié)議認購公司相應股權的投資款來源合法。

          創(chuàng)始人的權利限制

          股權的成熟

          創(chuàng)始人同意,如果截至股權成熟之日,創(chuàng)始人持續(xù)全職為公司工作,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權自本協(xié)議生效之日起分[4]年成熟。其中,滿[2]年成熟[50%],滿[3]年成熟[75%],滿[4]年成熟[100%]。

          在創(chuàng)始人股東的股權成熟之前,如發(fā)生以下四種情況之一的,該創(chuàng)始人特此同意將以1元人民幣的價格(如法律就股權轉讓的最低價格另有強制性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將其未成熟的股權轉讓給公司指定人員,該等股權應計入公司激勵股權池:

          主動從公司離職的;

          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職務的;

          嚴重違反全職工作、競業(yè)禁止義務或泄露公司重大商業(yè)秘密;或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不利影響的。

          創(chuàng)始人未成熟的股權,在因前款所述情況而轉讓前,仍享有完整的股東分紅權、表決權及其他相關股東權利。

          股權轉讓限制

          公司在合格資本市場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前,未經投資人書面同意,創(chuàng)始人不得向任何人以轉讓、贈與、質押、信托或其它任何方式,對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權進行處置或在其上設置第三人權利。為執(zhí)行經公司有權機構批準的股權激勵計劃而轉讓股權的除外。

          全職工作、競業(yè)禁止與禁止勸誘

          創(chuàng)始人承諾,自本協(xié)議簽署之日起將其全部精力投入公司經營、管理中,并結束其他勞動關系或工作關系。

          創(chuàng)始人承諾,其在公司任職期間及自離職起二十四(24)個月內,非經投資人書面同意,不得到與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或者自己參與、經營、投資與公司有競爭關系的企業(yè)(投資于在境內外資本市場的上市公司且投資額不超過該上市公司股本總額5%的除外)。

          創(chuàng)始人承諾,在公司任職期間及自離職之日起二十四(24)個月內,非經投資人書面同意,創(chuàng)始人不會勸誘、聘用在本協(xié)議簽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員工,并促使其關聯(lián)方不會從事上述行為。

          投資人的優(yōu)先權

          清算優(yōu)先權

          創(chuàng)始人及公司同意,在發(fā)生以下事項(統(tǒng)稱“清算事件”)之一的,投資人享有清算優(yōu)先權:

          公司擬終止經營進行清算的;

          公司出售、轉讓全部或核心資產、業(yè)務或對其進行任何其他處置,并擬不再進行實質性經營活動的;

          因股權轉讓或增資導致公司50%以上的股權歸屬于創(chuàng)始人和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的。

          清算優(yōu)先權的行使方式為:

          清算事件發(fā)生后,在股東可分配財產或轉讓價款總額中,首先向投資人股東支付相當于其投資款[100]%的款項或等額資產,剩余部分由全體股東(包括投資人)按各自的持股比例分配。各方可以用分配紅利或法律允許的其他方式實現投資人的清算優(yōu)先權。

          優(yōu)先購買權

          公司在合格資本市場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前,并在不違反本協(xié)議其他條款的情況下,創(chuàng)始人出售其擁有的部分或全部股權(“擬出售股權”)時,投資人有權以同等條件及價格優(yōu)先購買全部或部分擬出售股權。

          創(chuàng)始人承諾,就上述股權出售事宜應提前15個工作日通知投資人,投資人應于15個工作日內回復是否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如投資人未于上述期限內回復創(chuàng)始人,視為放棄行使本次優(yōu)先購買權。

          共同出售權

          公司在合格資本市場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前,并在不違反本協(xié)議其他條款的情況下,創(chuàng)始人出售其擁有的部分或全部股權時,投資人有權按照創(chuàng)始人擬出售股權占該創(chuàng)始人持股總額的比例與創(chuàng)始人共同出售,否則創(chuàng)始人不得轉讓。

          創(chuàng)始人承諾,就上述股權出售事宜應提前15個工作日通知投資人,投資人應于5個工作日內回復是否行使共同出售權,如投資人未于上述期限內回復創(chuàng)始人,視為放棄行使本次共同出售權。

          優(yōu)先認購權

          公司在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前,創(chuàng)始人及公司以任何形式進行新的股權融資,需經投資人書面同意,且投資人有權按其所持股權占公司股權總額的比例,以同等條件及價格優(yōu)先認購新增股權。如果公司其他擁有優(yōu)先認購權的股東放棄其優(yōu)先認購權,則投資人有權優(yōu)先認購該股東放棄的部分。

          反稀釋

          在獲得投資人同意的前提下,如果公司進行下一輪融資或者增資時(簡稱“下輪融資”),公司在該下輪融資時的投資前估值(簡稱“下輪融資低估值”)低于本次增資的公司投資后估值(即人民幣元1000萬元),則投資人屆時有權根據該下輪融資低估值調整其已經在公司持有的股權比例,調整后投資人持有的公司的股權比例按以下公式計算:

          投資人在下輪融資完成時經調整而持有的股權比例=下輪融資完成前投資人持有的公司股權比例×(人民幣1000萬元/下輪融資低估值)。

          在上述情況下,創(chuàng)始人股東應在下輪融資交割前與投資人共同簽署相應的《股權轉讓協(xié)議》,并無償(或以人民幣1元或法律允許的最低價格)向投資人轉讓一部分股權,使得投資人在公司持有的股權達到上述公式所得的結果。如果因為任一創(chuàng)始人股東的原因造成相應的股權轉讓沒有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則該創(chuàng)始人股東應承擔違約責任。

          為免歧義,如果投資人在下輪融資時基于其行使本協(xié)議第十一條項下優(yōu)先認購權而新獲得任何股權,則投資人在下輪融資完成時持有的總股權比例為如下兩部分之和:(1)投資人依照本條的約定經反稀釋調整而持有的股權比例;和(2)投資人在下輪融資時基于其行使本協(xié)議第十一條項下優(yōu)先認購權而新獲得股權所占公司的股權比例。

          優(yōu)先投資權

          若公司發(fā)生清算事件且投資人未收回全部投資款,自清算事件發(fā)生之日起5年內創(chuàng)始人從事新項目的,在該新項目擬進行第一次融資時,創(chuàng)始人應提前向投資人披露該新項目的相關信息。在同等條件下,投資人有權優(yōu)先于其他人對該新項目進行投資,且創(chuàng)始人有義務促成投資人對該新項目有優(yōu)先投資權。

          信息權

          本協(xié)議簽署后,公司應將以下報表或文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送投資人,同時建檔留存?zhèn)洳椋?/p>

          每一個季度結束后30日內,送交該季度財務報表;

          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后90日內,送交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該年度財務報表;

          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前30日內,送交下一年度綜合預算。

          公司應就可能對公司造成重大義務或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及時通知投資人。

          投資人如對任何信息存有疑問,可在給予公司合理通知的前提下,查看公司相關財務資料,了解公司財務運營狀況。除公司年度審計外,投資人有權自行聘任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進行審計。

          公司治理

          董事會

          公司設立董事會,由[3]名董事組成。其中,創(chuàng)始人股東有權委派2名董事,投資人有權委派1名董事。未經投資人同意,公司股東會不得撤換投資人委派的董事。

          保護性條款

          以下事項,須經投資人或投資人委派的董事書面同意方可實施:

          公司合并、分立、清算、解散或以各種形式終止經營業(yè)務;

          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董事會規(guī)模的擴大或縮小;

          制定、批準或實施任何股權激勵計劃;

          任何股權轉讓或其他導致代表公司股東會中50%(含)以上投票權發(fā)生變更的任何事項,出售公司全部或絕大部分資產;

          與公司的關聯(lián)企業(yè)、股東、董事、經理或任何其他關聯(lián)方約定或達成關聯(lián)交易和協(xié)議;

          聘任或解聘公司財務負責人,聘請或更換進行年度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

          在任何一個會計年度內,在公司正常業(yè)務經營以外發(fā)生的借貸、對外借款或以其他方式導致公司負有債務超過人民幣[30]萬元;

          公司對外提供擔保,或在公司任何資產上設定質押、抵押、保證、留置權或其他任何擔保。

          其他

          違約責任

          若本協(xié)議的任何一方違反或未能及時履行其本協(xié)議項下的任何義務、陳述與保證,均構成違約。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xié)議的約定,而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就其損失向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賠償責任范圍包括守約方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以及因主張權利而發(fā)生的費用。

          保密條款

          本協(xié)議各方均應就本協(xié)議的簽訂和履行而知悉的公司及其他方的保密信息,向相關方承擔保密義務。在沒有得到本協(xié)議相關方的書面同意之前,各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前述保密信息,并不得將其用于本次增資以外的目的。本條款的規(guī)定在本協(xié)議終止或解除后繼續(xù)有效。

          雖有上述規(guī)定,在合理期限內提前通知相關方后,各方有權將本協(xié)議相關的保密信息:

          依照法律或業(yè)務程序要求,披露給政府機關或往來銀行;及

          在相對方承擔與本協(xié)議各方同等的保密義務的前提下,披露給員工、律師、會計師及其他顧問。

          變更或解除

          本協(xié)議經各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

          如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協(xié)議的約定,導致協(xié)議目的無法實現的,相關方可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單方面解除本協(xié)議。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本協(xié)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解釋。

          如果本協(xié)議各方因本協(xié)議的簽訂或執(zhí)行發(fā)生爭議的,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未能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則

          本協(xié)議自各方簽署并經公司股東會批準即生效。本協(xié)議用于替代此前各方以口頭或書面等形式就本協(xié)議所包含的事項達成的所有協(xié)議、約定或備忘。

          本協(xié)議一式[4]份,各方各持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xié)議的附件是本協(xié)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xié)議的其他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xié)議各方一致同意,本協(xié)議中的股東權利、公司治理部分及其他相關內容,與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組織性文件的規(guī)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協(xié)議內容與公司章程或其他公司組織性文件相矛盾的,除該等文件明確約定具有高于本協(xié)議的效力外,均以本協(xié)議中的約定為準。任何一名或多名公司股東,均可隨時提議將本協(xié)議的相關內容增加至公司章程(或變更公司章程),其他股東均應在相關股東會上對前述提議投贊成票。

          任何一方未行使、遲延行使任何本協(xié)議下的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的放棄。任何一方對本協(xié)議任一條款的棄權不應被視為對本協(xié)議其他條款的放棄。

          如果本協(xié)議的任何條款因任何原因被判定為無效或不可執(zhí)行,并不影響本協(xié)議中其他條款的效力;且該條款應在不違反本協(xié)議目的的基礎上進行可能、必要的修改后,繼續(xù)適用。

          [以下為增資協(xié)議簽字頁,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增資協(xié)議簽署頁)

          公司:

          法定代表人:

          創(chuàng)始人股東:

          非創(chuàng)始人股東:

          投資人:

          投資人:

        法律服務協(xié)議14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委托人):

          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萬閱城房產B座酒店項目提供定向招商洽談及相關法律服務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律師就甲方擁有的萬閱城房產B座酒店項目聯(lián)系中南酒店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南公司”)洽談合作經營及相關法律事宜。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王琳、公維國律師完成上述委托事項相關的洽談事宜以及法律服務,就甲方委托的事項促成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對洽談過程中參與商務談判、起草相關法律文書,提交具體合作方案。

          三、乙方就甲方委托事項中提交的合作方案,經甲方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根據情況變化,甲方有權對方案進行調整。

          四、乙方服務的范圍:

          1.就甲方委托的事項促成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

          2.對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經營(或房屋租賃合作)的相關問題進行研究分析,起草相關文書和提供法律咨詢意見;

          3.就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經營的相關事務代表甲方參與商務談判,出具切實可行的合作方案。

          五、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的文件資料及相關情況,并保證其有關資料的真實性;

          2.甲方應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

          3.根據本協(xié)議相關約定支付乙方律師服務費。

          六、乙方的義務:

          1.在對甲方負責的總原則下,竭誠為甲方提供服務,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對涉及到甲方的商業(yè)機密予以嚴格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對外公布;

          3.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對合作對象承諾的事項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七、委托事項是否完成的確認及律師費用:

          1.委托事項成否確認:甲方與中南公司簽訂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賃合同》)后,租金或合作資金按照合同條款打進甲方帳戶,也就是該項目進入實質性正常運營階段則視為乙方代理成功,甲方應當支付乙方專項顧問服務律師費(以下簡稱“律師費”);如果甲方與中南公司就該項目達不成合作,無論是何種因素何種原因,視為乙方代理失敗,甲方不用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2.乙方收取律師費的方式:乙方代理成功后,⑴如果甲方與中南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甲方按所簽《房屋租賃合同》的第一年首月租金數額支付律師費;⑵如果甲方與中南公司采取其他方式合作,甲方按合作房產數額每平方米40元的標準支付律師費。

          3、支付時間及方式:甲方與中南公司簽訂相關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賃合同》)后,該項目進入實質性正常運營階段,即收到中南公司首筆租金或首筆合作資金十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用。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須前往臨沂出差的,甲方應提供充分便利。

          八、本協(xié)議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是本協(xié)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xié)議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法律服務協(xié)議15

          聘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規(guī)定,聘請方與受聘方經友好協(xié)商,就聘請私人律師的相關事宜訂立協(xié)議如下:聘請事項及期限第一條受聘方接受聘請方的聘請指派__________律師擔任聘請方的私人律師。

          第二條聘請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私人律師的職責和工作范圍第三條私人律師的職責是:為聘請方就涉及商務有關法律事務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務,維護聘請方的合法權益。工作范圍如下:

          (1)解答日常生活中涉及商務、個人財產權益、人身權益的有關法律咨詢,諸如債權債務、置業(yè)、消費、繼承、婚姻、勞動、名譽權、交通事故賠償、人身損害賠償等等;

          (2)提供______小時多渠道咨詢服務(包括:電話、email、傳真),一般問題立即解答,疑難問題_____小時內解答;

          (3)為聘請方從事各種經濟、民事活動提供規(guī)范化的合同文本格式;(4)根據聘請方的需要提供最新法律法規(guī)信息;

          (5)為聘請方提供全年免費律師見證服務;(6)對涉及個人的有關法律文件進行起草、修改、審查或協(xié)助與第三方就涉及個人權益之問題進行談判;

          (7)幫助聘請方策劃、分析判斷所涉及個人的法律事務,并提出建議和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8)以委托律師的身份維護聘請方個人的名譽、人身、自由、財產、知識產權(專利權、著作權)等個人合法權益;

          (9)協(xié)助聘請方與有關部門交涉,通過媒體發(fā)表

          聘請方: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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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法律服務合同09-07

        配股法律服務合同09-07

        增發(fā)法律服務合同10-08

        精華法律服務合同09-29

        基層法律服務合同11-17

        專項法律服務合同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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