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土地拋荒治理方案(通用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順利進行,預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方案應該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鄉鎮土地拋荒治理方案(通用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鄉鎮土地拋荒治理方案1
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關于統籌利用撂荒地促進農業生產發展的指導意見》,牢牢守住保障國家糧食安全這條底線,扎緊耕地保護的“籬笆”,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有序推進農村撂荒耕地復耕復種工作,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千方百計保證糧食安全,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遏制新增耕地撂荒、鼓勵撂荒地復耕復種,20XX年整治區級下達目標160畝。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強政策宣傳。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嚴格土地用途管制,嚴格保護永久基本農田,采取召開會議、廣播宣傳、張貼標語、入戶摸底等多種形式,積極做好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宣傳,穩妥推進防止耕地撂荒和耕地“非糧化”工作。教育引導農民愛惜土地、種好耕地,充分調動農民種糧的積極性、主動性,切實增強農民愛惜耕地的自覺性。
(二)加強基礎建設。大力開展小型水利工程建設和修復,切實保障農業生產灌溉水系暢通,改善農業生產條件,提升耕地綜合生產能力。對因災損壞的耕地,及時組織修復,為農民復耕提供便利。推進農村機耕道建設,改善作業條件。提升現代農業物質裝備水平,嚴格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推進農業機械化生產。
(三)強化政策落實。發揮政策導向,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支持復耕復種撂荒地。進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的針對性和導向性,嚴格落實棄耕拋荒1年及以上的承包土地不得享受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讓農戶明白耕種承包地是法律義務,只有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才能享受相關扶持政策。
(四)落實建檔立卡。各村應切實抓好宣傳發動、調查摸底、建檔立卡等基礎性工作,20XX年整治撂荒地160畝均應建檔立卡,無檔無卡、沒有撂荒地整治情況計劃表、撂荒地整治每塊地復耕驗收表、撂荒地復耕情況建檔立卡清單的復耕地塊將無法通過驗收。一是建檔立卡,在開展撂荒地復耕工作時,以撂荒地塊為單位進行建檔立卡,在建立檔案中應準確填寫每塊復耕撂荒地的名稱、位置、面積、類型、撂荒原因、復耕方式、管護責任人等信息。二是開展驗收,落實撂荒地整治后,要對每塊地復耕驗收,治理后的土地應優先保證糧食生產,確保種植效果和不再出現棄耕撂荒,加強對撂荒地復耕復種情況的跟蹤調度,復耕復種一塊、銷賬一塊,強化照片收集,做好復耕前中后三張對比圖片的收集。
(五)強化技術指導。通過廣播會、現場會等途徑培訓撂荒地復耕生產技術。把參與恢復撂荒地生產的農戶作為技術培訓的重點,推行“一地一策”、“一地一訓”,切實提高農民生產技能。大力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通過辦班講學、基地領學、參觀見學等多種培訓形式,扶持培養一批鄉土人才、農業職業經理人等,提高農業從業人員技術水平,為撂荒地復耕提供技術支撐。
三、激勵政策
(一)充分利用種糧大戶補貼。按照四川省種糧大戶補貼政策,落實本地區補貼標準,對利用撂荒地復耕種植主要糧食作物的優先給予種糧大戶補貼。
(二)落實耕地輪作休耕補貼。鼓勵擴種大豆和小麥,對利用撂荒地規范擴種大豆和小麥的,優先給予包括補實物、補現金、購買社會化服務等支持。
(三)用好用活撂荒地專項整治資金。將20XX年鄉村振興銜接資金專門用于撂荒地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領導小組,確保整治取得實效。成立以鎮黨委書記、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部門人員為成員的農村撂荒地整治及復耕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經濟發展和鄉村振興辦公室,羅一夫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撂荒地整治及復耕工作組織領導和政策協調,審議整治及復耕工作政策和有關工作方案,協調解決整治及復耕工作推進中的問題,督促檢查推動工作完成情況和整治措施的落實情況,確保完現各項目標任務。
(二)確定目標任務,確保按進度推進復耕工作。全鎮撂荒地復耕目標任務將細化分解到各村,組織推動各項工作落實。堅決杜絕公路沿線等重點區域有棄耕拋荒的現象。復耕復種后的撂荒地,優先用于糧食生產,特別是種植大豆。各村要將撂荒地復耕目標任務落實到季度,確保按進度推進復耕工作。各村每月25日前將撂荒地復耕情況匯總報送鎮經發辦,年底報送工作總體情況。
(三)加強督促考核,嚴格落實復耕獎懲措施。鎮紀委將不定期對撂荒地復耕工作開展督促檢查,納入年終鎮對各村目標績效考核。對于工作滯后或在上級檢查、督查中出現嚴重問題的,視情況問責。
鄉鎮土地拋荒治理方案2
為抓好春季農業生產工作,確保糧食增產、農民增收、農村穩定目標的實現,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杜絕常年性耕地拋荒,減少季節性耕地拋荒,確保耕地不拋荒。
二、整治時間
整治耕地拋荒工作啟動時間從20XX年3月起。
三、工作內容
1.加大工作宣傳力度。抓好相關土地方面法律法規和相關支農惠農政策,使廣大農戶充分認識保護耕地的重要性與緊迫性,認識到自身應盡的義務,增強愛惜耕地、管好耕地、用好耕地的自覺性。在3月30日前,各村要組織人員將《關于抓好春耕生產的倡議書》(附件2)和相關標語張貼到集市、各村組和人員集中的場所,同時利用“村村響”廣播、微信群、入戶走訪等方式開展宣傳,確保相關政策家喻戶曉。
2.組織“大戶”承包經營。鎮政府、各村及時收集發布流轉信息,組織專業大戶、種養能手、農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與相關人員簽訂土地承包協議,進行承包經營。
3.扎實開展耕地復耕工作。各村根據實際情況,督促農戶、專業大戶、種養能手、農業企業等土地承包經營主體有序開展耕地復耕工作,所有拋荒土地必須在7月15日前完成復耕。
四、工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治理耕地拋荒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胡建勇任第一組長,黨委副書記、鎮長劉小尉任組長,黨委副書記史鵬飛任常務副組長,其他黨政領導任副組長,各村支書(主任)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史鵬飛兼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負責對全鎮各村治理耕地拋荒工作進行督查、指導,各村按照誰駐村誰負責的原則開展治理耕地拋荒工作。
2.強化獎懲措施。一是實行責任追究。8月上旬將對各村耕地拋荒整治情況組織檢查驗收,對驗收未達標的村級主要負責人進行問責處理,并在全鎮通報。二是大力表彰先進。8月中旬召開土地拋荒整治工作總結大會,對消滅常年性拋荒耕地中作出貢獻的村和大戶進行表彰,并作為年終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三是改進補貼辦法。對常年拋荒的耕地停發各項補貼資金,并向種糧大戶等傾斜,支持發展糧食生產。
3.促進耕地合理有序流轉。完善土地托管機制,鼓勵合理流轉,對長年外出,又不愿流轉或委托代耕代種,兩年及以上棄耕拋荒的,由村集體組織收回土地承包權,進行流轉耕種或重新承包。對長期拋荒后,村集體連片承包經營荒地連片一百畝以上的一次性獎50元一畝。
4.統籌整合項目
通過整合水利、高標農田、農田建設、財政一事一議、鄉鎮振興產業發展等涉農項目,將拋荒耕地優先納入項目建設范圍,推進改善拋荒地耕種條件,大幅度降低耕地拋荒治理成本。
鄉鎮土地拋荒治理方案3
為了堅決遏制耕地拋荒現象,全力抓好糧食生產工作,根據縣統一部署安排,于6月至12月將在全鎮范圍內集中開展耕地拋荒專項整治清零行動,最大限度提高耕地利用率,保持糧食播種面積和產量穩定,完成全鎮糧食生產任務。現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標
進一步排查全鎮耕地拋荒情況,全面落實復墾種植措施,建立健全耕地拋荒監管長效機制,做到“宜水稻則水稻、宜旱糧則旱糧、宜經作則經作”,切實提高土地利用率,確保20XX年全鎮糧食播面穩定在1.6萬畝左右、糧食產量保持6789噸以上。
二、工作措施
1.堅持分類指導,有序推進拋荒地利用。根據立地條件,發展 糧食、特色水果、中藥材等生產,增加多樣化產品供給。對確不適宜耕種的拋荒地,按有關政策規定和規劃要求用于設施農業用地等。對季節性拋荒地,應種植綠肥等養地作物,提高耕地質量。
2.強化政策扶持,引導農民復耕拋荒地。發揮政策導向作用,支持農民復耕拋荒地。進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的針對性和導向性,對連續拋荒2年以上(含2年)停止發放補貼的,待復耕復種后重新納入補貼范圍。加大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種糧支持力度,重點對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流轉拋荒地種糧的給予補助。完善保險政策,降低農民生產經營風險。加大返鄉留鄉農民工利用拋荒地發展糧食規模經營和特色種養政策支持.
3.加快設施建設,改善拋荒地耕種條件。改善耕作條件,積極將具備條件的拋荒地可納入高標準農田建設范圍,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輸配電、田間道路、農田防護等基礎設施,提升宜機作業水平。結合實施耕地保護與質量提升項目,采取増施有 機肥、推廣秸稈還田等措施,盡快恢復拋荒地肥力,提升產出水平。釆取獎補措施,引導農民對拋荒地開展地力培肥。加快適合丘陵山區農機裝備引進、備利用,降低勞動強度和生產成本。
4.規范土地流轉,促進拋荒地規模經營。對長期外出務工、 家中無勞動力的農戶,引導流轉土地經營權。完善農村土地流轉 服務,健全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和產權交易市場,鼓勵農戶 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采取出租(轉包)、入股等方式 流轉土地經營權。加強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嚴格落實有關法律 法規,土地經營權受讓方要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閑置拋荒; 指導流轉雙方將防止耕地拋荒要求納入流轉合同內容,強化約束監督。
5.加強指導服務,提升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引導各類相關 和支持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推廣全程式、菜單式服 務模式,為外出務工和無力耕種的農戶提供全程托管服務。對拋荒地集中的區域,組織農技人員釆取蹲點包村的方式,開展有針對性的技術指導服務。對一些農業生產技能弱的農戶,開展“一對一"幫扶。
6.全面開展排查,堅決清理整治復耕。在全鎮開展拉網式、 臺賬式等形式的排查清實行網格化管理、責任到人,不留死 角,摸清底數、掌握實情,全面集整理耕地拋荒相關檔案信息, 找出問題節點,追查根源,對排查清理發現的耕地拋荒現象, 逐一建立問題臺賬,為清治提供依據。對發現的耕地拋荒問題,區分類型,依法依規,確保12月底前整治到位。
三、工作步驟
1.全面排查摸底。從6月上旬開始用一個月左右的時間開展耕地農業生產全面排查。主要調查了解耕地種植情況和耕地拋荒 情況。各村要盡快組織力量,以村為單位抓緊時間對耕地拋荒情況入村入組現場核查,并登記造冊,建立拋荒耕地臺賬,詳細摸清拋荒耕地的農戶(或經營主體)姓名、具體 地點、面積、拋荒原因等情況。
2.同步整治整改。堅持邊查邊改,按照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督 促各鄉鎮,組織開展整治整改、問題查處。
3.強化督促檢查。鎮黨委、政府將進一步加大耕地拋荒督查 力度,完善考核辦法,不定期開展督促檢查指導,對各村的耕地拋荒專項整治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查,督查 結果作為兌現獎懲的依據。
4.構建長效機制。構建耕地拋荒“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 的常態化監管機制,防止耕地拋荒問題回潮反彈。實行臺賬銷號制度,對落實種植計劃的要及時銷號。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掛帥,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及時解決清理整治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為專項整治行動提供人力、資金和技術裝備保障,切實把各項任務落到實處,確保取得實效。
2.壓實工作責任。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相關部門的工作 責任,層層明確責任方法,形成一級抓一級的責任壓實機制。各村支部書記要親自抓,確保工作落實,確保精準精細。
3.強化宣傳引導。要深入開展耕地保護法律法規和國家強農 恵農政策宣傳工作,做到政策宣傳到村到戶、到田間地頭,提高廣大群眾耕地保護意識。要動員廣大群眾和社會各方面力量,主動參與制止耕地拋荒工作,加大違法占用耕地、破壞耕地行為打擊力度,教育引導農民群眾依法依規經營耕地、保護耕地。要積極宣傳工作典型,及時曝光耕地拋荒整治典型地區和案例,營造良好社會輿論氛圍。
鄉鎮土地拋荒治理方案4
為切實解決農村土地棄耕撂荒問題,著力發展糧食生產,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實現農業提質增效,農民增收,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群眾自愿,村兩委主抓、鄉鎮主責、市場運行”的總體要求,堅持“自愿、依法、有償”的原則,在不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前提下,創新棄耕撂荒土地使用權流轉方式,逐步構建農村土地適應新時代發展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農村土地經營制度,發展優質糧油綠色生產,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壯大村集體經濟,夯實脫貧奔康基礎。
二、目標任務
重點消除集中連片棄耕撂荒土地,在20XX年10月底前鎮域內全面消除撂荒田地,全面復耕復種,完成糧食播種面積,保障糧食安全,增加農民收入。
三、重點工作
全面排查清理撂荒地,建好排查臺賬和復耕復種臺賬,撂荒地復耕復種全部用于優質糧油生產。
四、具體措施
(一)新型經營主體流轉。鼓勵農村土地承包人將棄耕撂荒土地流轉給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業專合社等新型經營主體,由新型經營主體自主進行糧油生產、特色產業發展。新型經營主體與棄耕撂荒土地農戶簽訂流轉協議,約定流轉方式、流轉期限、國家惠農政策享受分配等事項。
(二)村集體經營流轉。本著“資源互補、產業聯利、共謀發展”的原則,村集體依法流轉棄耕撂荒土地后,以棄耕拋荒土地入股種植大戶、家庭農場、專業大戶、專合組織、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通過集中經營,規模發展糧油生產、特色產業,實現村集體、新型經營主體、農戶三方共贏。
(三)訂單合作流轉。村集體流轉棄耕拋荒土地或組織農戶大力發展訂單農業,與農戶、新型經營主體、企業簽訂種植合同。村集體本著市場法則,以訂單生產為互利共贏基礎,協商約定村集體、訂單農戶、訂單企業的責、權、利,村集體通過提供生產組織和產品回收等服務實現集體經濟收益。
(四)社會化服務組織托管。鼓勵農戶自愿將棄耕拋荒土地委托給社會化服務組織托管或代耕代種,發展優質糧油產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與棄耕撂荒土地農戶簽訂好托管或代耕代種協議,約定托管方式、托管期限、收益分配及代耕代種價格、支付方式等事項。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鎮黨政辦、鎮財政所、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撂荒土地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二)確保項目資金投入。按照“中央財政資金產油大縣項目”、“耕地輪作休耕擴種油菜、大豆試點項目”“新型經營主體落實撂荒地耕種(50畝以上)和農機(大中型)購機補助”資金用途和要求,在完成該項工作后,自行組織驗收填寫驗收表,申請撥付資金,報縣農業農村局抽樣復核達標后撥付資金。
(三)確保農用物資的投入。確保全鎮撂荒地的復耕復種,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進行一定數量種子、肥料、農藥、農膜等物資的免費提供,以提高種糧農民的積極性。
(四)落實責任分工。鎮人民政府將此項工作納入各村的年度考核內容,督查建設進度、嚴格考核。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整治工作的統籌協調,糧食生產的規劃布局,抓好技術培訓,病蟲害防控,示范基地建設,監督棄耕撂荒土地流轉合同、協議合法性,農機具購置補貼和配套等工作。國土資源管理所監督執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負責組織實施耕地保護制度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指導各村實施棄耕撂荒土地的整理及復墾。各村負責轄區內棄耕撂荒土地的有序流轉、發展糧油綠色生產整體工作及各村集體經濟收入。各村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支部書記親自抓,各村要建立臺賬,進行專題研究,拿出強有力的舉措,緊扣時間節點,確保該項工作落實落地。鎮紀委12月底前將對各村撂荒土地治理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專項督查,督查結果將納入年度目標考核。
鄉鎮土地拋荒治理方案5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郴州市、資興市關于糧食生產“兩穩”工作要求,堅決遏制耕地拋荒,確保糧食安全,促進我鎮農業增產、農民增收、農村經濟發展,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制止各類耕地“非農化”和糧田“非糧化”行為,全面完成全年糧食生產目標任務。按照“宜糧則糧、宜菜則菜”的原則,通過開展耕地拋荒治理,減少季節性拋荒、杜絕多年性拋荒,確保拋荒耕地得到有效治理。
二、工作重點
(一)廣泛宣傳發動。各村、社區和有關部門要利用廣播、巡回宣傳、村級微信群發放宣傳資料、召開勸耕會等形式,大力宣傳“種地得補貼、不種地不得補貼”“享受補貼的農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等糧食生產扶持政策;大力宣傳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耕地,對閑置、荒蕪耕地依法采取恢復耕種、繳納閑置費、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收回發包的基本農田等法律法規,在全鎮營造治理耕地拋荒的濃厚工作氛圍。
(二)以20XX年沒有整治好的面積為任務分解到人,整治拋荒。各村根據整治任務分解到人,完成拋荒整治任務,保存拋荒地整治前、整治中和整治后的相片。整治好以后在村、組二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相片保存備查。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填好統計表簽字、加蓋公章報送農技站,鎮紀委、鎮農技站對各村報送的結果進行抽查。農技站審核后,填好匯總表加蓋公章報送市農業農村局,由市農業農村局組織對各地報送的結果進行抽查核實。鎮村兩級要對摸底統計上報情況進行造冊備案備查。
(三)耕地常態化管理,杜絕拋荒。各村要隨時掌握耕地種植情況,杜絕耕地拋荒。
(四)開展復耕勸導。各村按屬地管理原則,承擔主體責任,組織駐村干部、村干部和組干部入戶,對棄耕農戶認真、耐心、細致地做好勸耕工作,引導其在規定的時間內復耕;對于在外的棄耕戶要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進行告知并勸其限期復耕。對于本人不能復耕的農戶要引導其流轉耕地給他人代耕代種。
(五)開展分類治理。對因水沖沙壓或地質災害造成耕地拋荒的,由市直有關部門指導、督促、協助鄉鎮進行恢復和改造,能種植水稻的一律要種水稻,不能種植水稻的要改種其他旱糧和蔬菜等農作物;對水利條件較好的,一律恢復種上水稻;嚴禁出現在基本農田種樹、挖塘等再次破壞耕地質量行為;對“冷浸田”等泥層較深、排水不暢的拋荒耕地不利于機械化作業、不適合種植水稻的,可種植蓮藕等水生作物。
三、保障措施
(一)嚴格落實責任。嚴格執行糧食安全黨政同責制,駐村領導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社區)主任為直接責任人。各村要制訂具體的工作方案,進一步細化分工,制定相關措施,責任到人,切實抓好耕地拋荒治理工作。
(二)加強業務指導。按照“統一宣傳發動、統一摸底造冊、統一治理標準、統一治理時間、統一補貼政策”的要求對各村組的具體責任人加強業務指導和培訓,嚴格執行鎮委、鎮政府安排部署,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切忌因為工作馬虎、人情世故等原因出現漏報、瞞報、虛報現象造成群體性的事件。
(三)嚴格督查考核。加大耕地拋荒治理核查力度,采取明察與暗訪相結合、抽樣調查與全面普查相結合,重點督查公路沿線可視范圍和大面積地,對整治不力的予以問責。
(四)兌現激勵政策。嚴格認真落實國家惠農政策,對耕地拋荒的一律不發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等一切糧食補貼資金。一是對拋荒耕地治理有需要大豆、玉米等旱糧種子的,由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向市農業局申請,免費發放用于拋荒耕地治理。二是對拋荒耕地的恢復種植,對復墾予以一次性扶持,扶持標準為:復墾后種植水稻的按150元/畝、復墾后種植旱糧或蔬菜等不破壞耕地質量的農作物的按100元/畝進行扶持,扶持對象為復墾種植者。
(五)嚴格懲處措施。對承包耕地本人不愿復耕也不愿土地流轉的嚴格按照“種地得補貼、不種地不得補貼”的補貼政策核減其拋荒耕地的一切政策性補貼。對于屬于基本農田且連續棄耕拋荒兩年的,要督促發包方終止土地承包合同,收回發包的基本農田,并組織復耕。核減的耕地地力保護、稻谷目標價格等惠糧補貼全部用于拋荒耕地復耕。行政村(社區)連片拋荒3畝以上的,對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居(村)委會主任以及鎮駐村領導和干部進行追責問責;
(六)嚴格規范扶持。耕地拋荒整治復墾扶持資金發放,先由恢復種植者向鎮、村(社區)申報,復墾完成達標后由各鎮里進行100%初驗,驗收結果表在村級公示欄公示7天后,附復墾前、復墾中和種植后圖片上報市農業農村局。屆時市農業農村局和市財政局將組成聯合驗收組,對各上報的情況(復墾前是否為拋荒耕地、復墾面積是否真實及復墾質量是否達標等),按不低于20%的比例抽查、核實。虛報面積比例10%(含)以下的,按兩倍虛報面積比例扣減該鄉村(社區)耕地拋荒整治復墾扶持資金和對村(社區)獎勵資金,虛報面積比例10%以上的,直接取消該村(社區)扶持資金和鄉村(社區)獎勵資金發放資格。嚴禁弄虛作假,決不允許騙取復耕復墾扶持資金,決不允許將未拋荒地統計為拋荒地,并納入復墾扶持范圍;嚴格追責問責,對弄虛作假責任人員在全鎮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予以追責,構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到司法機關進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