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幼兒園收費標準
幼兒園,原稱勘兒園,是幾百年前從普魯士引進的體制。舊稱蒙養(yǎng)園、幼稚園。根據(jù)《幼兒園工作規(guī)程》規(guī)定,幼兒園是對3歲以上學齡前幼兒實施保育和教育的機構。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南通幼兒園收費標準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南通幼兒園收費標準 1
保教費
省優(yōu)質園基準收費標準350元/生.月;
市優(yōu)質園基準收費標準260元/生.月;
合格園基準收費標準200元/生.月。
有財政撥款的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過15%。無財政撥款的上浮幅度最高不超過35%。
幼兒園在寒暑假期間為幼兒提供保育教育服務的,保教費最高上浮45%。
幼兒園為未滿三周歲嬰幼兒提供保教服務的,收費標準在正常保教費收費標準基礎上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過每生每月50元。
實行優(yōu)質優(yōu)價政策的幼兒園,每生每月上浮80元。
托管費
公辦幼兒園接受家長委托,在非保教時間(周一至周五下午4:30至6:00),向幼兒提供托管服務,可收取80元/生。月的'托管費。幼兒托管遵循自愿原則,由家長提出申請,并與幼兒園簽訂托管協(xié)議后,方可按月收取托管費。
南通幼兒園收費標準 2
1.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以下簡稱保教費)基準收費標準調整為:省優(yōu)質園520元/生.月,市優(yōu)質園420元/生.月,合格園360元/生.月。
全額撥款、差額撥款、自收自支公辦幼兒園保教費上浮幅度分別最高不得超過同等級公辦幼兒園保教費基準收費標準的10%、20%、30%。為保持收費標準相對穩(wěn)定,分步實施浮動,2018年新學年,全額撥款、差額撥款、自收自支公辦幼兒園可視情況分別在同等級公辦幼兒園保教費基準收費標準的基礎上,最高上浮10%、15%、15%;2019年新學年起,各幼兒園可根據(jù)自身辦園實際成本和政府投入等情況,在規(guī)定的浮動幅度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
新建幼兒園(含設立分園)暫未定級的,由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提出初步認定等級及試行收費標準意見,經(jīng)同級價格、財政部門審核后執(zhí)行,并報市教育、價格、財政部門。待定級后對照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
2.公辦幼兒園為不滿3周歲嬰幼兒提供早期保育教育服務的(含小托班),收費標準在正常保教費收費標準基礎上可以上浮,上浮額度最高不超過80元/生.月。
3.全日制公辦幼兒園接受家長委托,在非保教時間(周一至周五下午4:30至6:00),為幼兒提供托管服務的,可收取最高不超過100元/生.月的托管費。
幼兒托管遵循自愿原則,家長提出申請后,幼兒園與其簽訂托管協(xié)議,方可收取托管費。
4.公辦幼兒園伙食費標準按照實際成本確定,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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