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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讀《孔乙己》有感

        時間:2022-02-08 18:52:45 讀后感 我要投稿

        讀《孔乙己》有感(集錦15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不妨坐下來好好寫寫讀后感吧。可能你現在毫無頭緒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讀《孔乙己》有感,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讀《孔乙己》有感1

          人們說古希臘的悲劇是命運的悲劇;莎士比亞的悲劇是主人公的悲。灰撞飞谋瘎∈巧鐣谋瘎;魯迅說:“悲劇是把美好的東西毀滅給人看!

          在人們眼里,悲劇一般是催人淚下的,可是當你讀了《孔乙己》之后,眼淚不會奪眶而出,而是內心感到一陣陣的痛楚,這究竟是命運的悲劇;主人公性格的悲劇;還是整個社會的悲劇呢?

          要我來說,這應當是社會的悲劇?滓壹鹤x過書卻未能“進學”,雖然不能當上官,但是卻放不下讀書人的架子,一腦袋“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的落后思想,死守讀書人的“清高”。他“身材很高大”卻不愿脫下作為讀書人標志的長衫,不愿與“短衣幫”為伍,滿口之乎者也……這些都足以體現孔乙己既窮且酸,迂腐可笑,好吃懶做的性格。但是,真正導致孔乙己這種變態性格的產生是來自于社會根源,來自于封建科舉制度對知識分子心靈的毒害。

          孔乙己命運的悲劇也體現了當時社會的冷漠?滓壹哼@樣一個不幸的人卻成了眾人取樂嘲笑的對象。掌柜嘲笑他;“短衣幫”嘲笑他,甚至連小孩也取笑他。孔乙己被打折腿后,眾人不但不同情他,僅而愈加取笑他,掌柜惦記的不是他的生死,而是他欠的十九文錢。這些都能很好地反映當時人與人之間冷漠的關系,然而這正是統治階級殘酷壓迫勞動人民,用封建思想對人民由于當時社會的腐朽與黑暗所引起的。

          “大約孔乙己的確死了!边@句話很好得表明了孔乙己在那個社會的必然結局。當時,孔乙己被打折了腿已無力求生,可見孔乙己的命運是那樣的悲慘。

          然而事實上,真正悲哀的不僅僅是孔乙己個人,而是當時那個腐朽的社會,那個冷漠社會。

        讀《孔乙己》有感2

          “孔乙己,你臉上又添上新傷疤了!”他不回答,對柜里說,“溫兩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錢。從這句話中的“又”字,看出孔乙己是經常偷東西而受到別人打的,這句話的議論,不免有些看不起和嘲笑。而后面,一個“排”字也是十分能說明他對別人言行的厭煩和不安,他是在通過自己的鎮定和從容來掩蓋住內心的真實感受。他排出九文錢,或許是在做給別人看,給在座的所有人看,證明自己一文都不少,也帶有一些在裝闊氣!

          我到現在終于沒有見——大約孔乙己的確死了。這句話是本文的結束語,讀到這兒我有了些疑惑,為什么作者要連用“大約”“的確”這兩個詞?這兩個詞本應該是不能放在一起的啊!到底要說什么呢?我靜靜的端詳著,不禁想到了作者《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中的一句:“其中似乎確鑿只有一些野草”。“似乎”“確鑿”這兩詞和本句中的一樣,好像有些矛盾!但細來想想,卻有很多相似,其實作者就是想要表達肯定的意思,也許還有對孔乙己的死和園中只有草的濃濃惋惜之情。細細品來,這兩句又并沒什么不對,反而會別有一番味道:“大約”是小伙計的猜測,在那里并沒有什么人會去關心孔乙己,自然他的事情不會有人知道了,只有是猜罷了。而“的確”,或許是伙計認為前些時候他遭受到他人的毒打,腿被打折,死是必然的結局了吧!

          讀過這篇文章,真是感嘆,也很是喜歡!感嘆的是孔乙己,他的那顆好書的心總也掩蓋不了,愿意為了讀書而去偷。他的那種手段是不可取的,不免讓人覺得有些厭惡。但是那顆心是最真誠的,最美好的,這不也讓人感嘆!同時我也很喜歡這篇文章,喜歡魯迅先生的筆調,他用了很多的細節描寫,這更是出神入化的描繪了人物的特點。作者抓住了最為細微的臉色進行了3次細致的描寫,其中第二次“孔乙己便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爭辯道,‘竊書不能算偷……’”這樣的竭力爭辯讓我感覺他還是一個要面子的人,也流露了他內心的羞愧。我也喜歡孔乙己這個人物:他喜歡喝酒,有時沒錢但會很快的還上,不怎么賒賬,這樣的誠信不也很難得?讓我很是欣喜!

          孔乙己的一生:美好因為有酒和知識,無悔因為有書,有心;悲慘因為迫不得已而被打;無可奈何因為無路可走……但是他留給我們的僅僅不只是這些……

        讀《孔乙己》有感3

          今天我讀了魯迅先生的小說《孔乙己》。

          孔乙己這個人物,是魯迅先生于“五四”前夕,繼《狂人日記》的又一篇短篇小說,也是《吶喊》的第二篇。以前曾經看過,可因為閱歷等原因,對于這篇小說的寓意不甚了解。最近,又重新翻了一遍,讀懂了一些生澀晦暗的東西。

          這篇小說展現了一個小人物的悲慘命運,并通過對這個小人物悲慘命運的敘述展現了當時社會和人群對不幸者的冷漠和迫害。

          孔乙己經常來店里喝酒,讀了半輩子的書,但因為貧困不得以偷東西,最后還是可憐的死了?滓壹盒愿癞斨芯哂杏馗卸、清高的特點。他讀了大半輩子的書,卻連一個秀才也沒有撈到;他出身貧賤,卻養成了滿腦子的上層士大夫的惡習;他窮苦潦倒,接近行氣,卻又自命不凡,好吃懶做。當時的生活環境是壓抑的:“掌柜是一副兇臉孔,主顧也沒有好聲氣,教人活潑不得……”就是在這樣的氣氛中,主人公孔乙己出場了:“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幾聲……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边@樣一個人物,難怪他走到哪里都要受人嘲笑。魯迅先生把孔乙己塑造成一個可憐又可笑的模樣,但同時又賦予他真誠、善良的品質,比如寫他喜歡孩子。

          孔乙己是不幸的,但他的不幸并沒有引起人們對他的同情,反而成為他們嘲弄的對象,他在社會和人們的心目中得不到作為一個人本應該得到的尊嚴。這樣一個人卻被同時讀書人的丁舉人打死,死得這樣無聲無息,沒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除了他因欠酒錢而被酒店老板記起之外,再也沒有一個人提起過他,難道孔乙己的生命還不值十九文錢?作者通過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窮困潦倒而招引無休止的嘲笑以至最終慘死的結局,揭示了下層群眾愚昧麻木的精神。

        讀《孔乙己》有感4

          魯鎮的咸亨酒店里,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

          高大身材,青白臉色,皺紋夾傷痕。之乎者也,固執己見,落眾人笑柄。當他穿一件好似十幾年沒洗過的破布長衫出現在店里柜臺前,眾人都提了精神,因為人人都可以捻起這個讀書人的一點笑話作為談資,這時連空氣都變得快活起來。

          他不過是沒錢吃飯喝酒,不過是說些叫人聽不懂的話,不過是又跑去偷竊被人給打了,在那樣混亂不堪,人人求自保的環境里,這些算不得稀奇事兒,唯獨他在眾人笑里來,笑里走。窮人不笑窮人,人笑他窮而死要面子,十年如一日穿著的長衫便是最好的證明。

          這長衫,他不曾脫過,他不想脫,他也脫不掉。何以使他對長衫情有獨鐘?

          店中人笑孔乙己臉上的傷疤,這一定又是偷盜被打了,他卻理直氣壯,讀書人偷書不能稱之為“竊”,這句極富諷刺意味的話至今仍被人品味。他是讀書人,讀書人哪個不穿著長衫?但他連秀才都沒有考中,也沒有功名利祿,誰認可他讀書人的身份?

          只有他自己。他信奉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的教條,他硬是要將自己塞進社會的上流。他以為穿長衫就高人一等,所以偷書也不能稱作竊,至于傷,倒像是值得炫耀的捍衛高尚人格的標志。他既要做為人尊敬的讀書人,又難以將生活過得真正的亮堂,所以穿著長衫來麻痹自己,逃避現實,活在泡沫般的夢境里。

          幸運的是,他并不單純是個穿長衫,同街頭混混混為一談的人,長衫也帶給他為讀書人的原則和善良。來店里,他從不賒賬,間或沒有現錢,他也會在小黑板上記一筆,不出一月便能還清。他教小孩子們認字,窮困潦倒的他買茴香豆,一顆一顆分給孩子們吃。咸亨酒店里,多的是比孔乙己有錢的人,可是除了他,誰還給孩子們買茴香豆?當孩子們吃完,眼巴巴地望著他時,他笑瞇瞇地拿起書讀,一個和藹的老頭躍然紙上;蛟S是這身長衫,讓他在面對孩子和學問時,釋放出他壓藏已久的責任與擔當,重新喚醒他關懷天下的大情懷,他不是普通人,他是讀書人。

          世人都說他迂腐至極,哀其不幸,怒其不爭。我恰恰以為,長衫又是他爭的一大證明。

          沒有得到科舉的認可,所以長衫是他苦讀的唯一見證。平凡而貧窮的孔乙己如何能輕松放下科舉失利的悲痛,他不甘。他卑微地向社會討求最后一點自尊,無論如何不肯放下讀書人特有的清高本質。即使沒有經濟來源,也不愿靠勞動賺取錢財,他寫字是為了做學問,而不是拿去賣錢。他當然明白自己的境況,長衫給他的幻境又能維持多久?當他饑餓疼痛地趴在酒店門坎上,渴求一杯溫酒時,掌柜的只記得他還欠著錢?滓壹浩谂斡靡簧黹L衫展示自己的與眾不同,換來他人的尊重,拼命地在黑暗社會里爭得自己的位置,可是連這點自尊也被蹂躪踐踏。終于他閉上了眼睛,不用再這么疲憊。

          我真真切切地感到孔乙己的可憐。長衫給他帶來的,是令他不至于茍且的微弱自尊,是燃起他內心責任的火苗,也是世人的唾沫與嘲笑,還是捆綁他直至死亡的枷鎖。

          我不禁悵然若失,孔乙己那脫不掉的長衫!

        讀《孔乙己》有感5

          孔乙己——一個熟悉的名字,從小到大不知聽了多少遍。

          懷著一顆好奇的心去看這篇文章,這篇老師將要講的課文。無疑,這應該是我最認真的一次預習了。

          他那悲慘的一生,他所謂的無助與可憐,在我的心中畫下一個個符號。他又窮又懶,但卻還自命清高;他自欺欺人,但卻還死要面子;他迂腐不堪,但卻等級明確。我覺得他很可笑吧,明明沒有什么真才實學但卻非要裝出一番書生風范,應該是在安慰自己吧。

          他原先擁有一份替人抄書的差事但卻好吃懶做,不到幾天便連人帶書籍紙張筆硯一起失蹤。后兒就去做了偷盜的事。心中總有一個疑問,他不是自認為自己是一個讀書人么,那他為什么還要連人帶書籍紙張筆硯一起失蹤?為什么要去做偷盜的事情?他這種行為配得上“讀書人”的稱號嗎?顯然,在我心中的答案是“不能”。一個舉止如此低俗的人還自命清高,真是注定的可悲。

          孔乙己那高不成低不就的心態,也算是他一生悲慘的重要原因吧。他成天渴望著一天能考取功名,得到高官俸祿,但卻不為現實好好思量。他不去反思,更看不清自己是哪般模樣。倘若他肯低一些頭,加入短衣幫的行列也不至于落得如此下場吧。一個認不清自己的人,一生,注定可悲。

          孔乙己所處的那個年代已經日行漸遠,但他那種自找的“注定可悲”仍在我們身邊縈繞,一定要認清自己。

        讀《孔乙己》有感6

          孔乙己,一個受封建教育的影響而變得滿目蒼夷的讀書人形象,在魯迅先生的文筆下被深刻的演繹了出來。整篇的《孔乙己》,寫的是一個可憐、迂腐的孔乙己。

          《孔乙己》全文通過以孔乙己為中心人物作為描寫,以魯迅為線索的所見所聞為基礎。講述了窮書生孔乙己從穿長衫的知識分子淪為被打斷腿的“偷書賊”最后則無聲無息的死去,給世人展現出了在黑暗、腐朽、封建的教育制度模式下的產物。

          從本質上看,孔乙己本應該是一位勤勉好學的知識分子。但由于特殊的社會背景注定了他的悲劇命運,孔乙己接受的是封建禮教的思想,他的真理和圣言都是從四書五經中吸取過來的,甚至連偷書也被扭曲成“竊書不算偷”。穿著又長又破的長衫,十年都不肯洗,是當時的讀書人自命清高的形象。魯迅先生正是通過描寫孔乙己對封建教育愚昧的崇拜,來表現出封建教育下的知識分子迂腐的人格。

          正是因為孔乙己在特殊的背景下的特殊身份,他也遭到了封建社會下底層人民的嘲笑和排擠。在酒店里為了展示自己讀書人的形象,滔滔不絕朗讀封建教育的“真理”、“名句”,分茴香豆給孩子們的時候仍然是滿口的“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一個如此勤勉的好學的,人窮志不窮的,想讀書甚至要去偷書的人,竟會遭到酒店里人們的嘲笑、排擠、諷刺,“孔乙己”的綽號也因此誕生。如果不是注入了錯誤的教育和思想,孔乙己的命運也不會如此。側面反映了舊時代封建教育麻痹下知識分子階層的悲哀、可憐。

          假設孔乙己接受的是正確的思想和教育,是在一個較為民主的時代下成長,那么他還是那個可憐、迂腐的孔乙己嗎?

        讀《孔乙己》有感7

          《孔乙己》是魯迅先生收錄在小說集《吶喊》中的一篇小說,這篇小說寫出了清朝末年的一位書生的事。

          一位名叫孔乙己的書生,他沒有進鄉試,別的書生穿的長袍是十分潔凈整齊的,唯獨他的長袍破破爛爛,像是許多年沒有洗和補一樣?滓壹弘m也識字,但不是秀才,滿口“之乎者也……”之類的話。后來因偷丁舉人家的書打折了腿,可他卻自欺欺人地說:“跌斷。跌斷。再說了,竊書不算偷。!”

          讀了這一篇小說,我的心頭一顫,清朝的科舉制度怎么有這么大的威力,能把一個勤苦勞作的樸實的老百姓逼上絕路。孔乙己這樣的人,就是社會的末路徒,更是舊社會人民的一個縮影。那時的社會,天空是黑暗的,染黑了人們的心靈,。如今想來,我真正體會到了自己生活的時代是多么美好!同時我想:人不能低頭,不能讓科舉制度阻礙了人們前進的步伐!

        讀《孔乙己》有感8

          今天無意中翻到初三年紀的語文書,不知為何,我又打開了《孔乙己》的那一頁。作者是魯迅先生,“讀書人”孔乙己便是他筆下眾多的人物之一。

          關于孔乙己的悲慘的故事,發生在封建統治階級時期的魯鎮。文章開篇便有一段形容孔乙己的文字: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臉色,皺紋間時常夾些傷痕;一臉亂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雖然是長衫,可是又臟又破,似乎十多年沒有補,也沒有洗。他對人說話總是滿口之乎者也,叫人半懂不懂的。

          這便是文章主角——“讀書人”孔乙己。他“穿長衫”卻又“站著喝酒”,是死要面子,又自欺欺。這么看來,他好像是一個可憐、可笑,又可悲的人。

          孔乙己原也讀過書,后來卻只能替別人抄書來換得一碗飯吃。但他又好吃懶做,行偷竊之事。一屆讀書人,為何落得如此地步?在他仕途無望的時候,為什么不做一些別的事來養活自己?

          到底還是因為那個時代,那個時代的人深受封建科舉制度的毒害!叭f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的時代里,無數人家砸鍋賣鐵,只為家中能出個秀才;無數窮人家的孩子苦讀十年,也不過是為了那一個秀才的名頭;考到中年亦或是老年的也大有人在,范進便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但孔乙己也講誠信,欠著的酒錢總會還上。在與孩子們分茴香豆時,五指罩住碟子,一邊說: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既善良又古板。

          到后來,他死性不改,偷書被丁舉人打斷了腿。同是讀書人,為何差別這么大?那時候的讀書人,讀的真的是一個“才”“德”嗎?到了酒館,眾人毫不顧忌地取笑他,他紅著臉說“不要取笑!”“是跌斷”,瞧瞧,還死要面子呢。

          丁舉人的殘暴,眾人的麻木,社會的陰暗,最終造就了這樣一個可憐、可笑,又可悲的孔乙己。

          再后來,書中寫到“我已經許久沒有再見孔乙己了”,或許他離開了魯鎮,或許他死在了街頭……總之,沒有個善終。那個時代太黑暗,若孔乙己生在現代,那定是被冠上“國學大師”之名的人物。生不逢時,便是他了。

        讀《孔乙己》有感9

          讀完全文,我便草草合上了書,草草回顧了一下,草草地想學下一課。因為不忍,因為同情,因為難過,因為憤怒,使我終于讀不下去了。如果我是魯迅的話,我真想改寫它,因為像我們這樣富有同情心的中學生,最不愿意看的,就是這種人間慘劇。如果我是孔乙己的一把梳子,我真想理順他的生活,他的思想,他的一切。絕不會袖手旁觀,不予理睬的。

          第一次讀到他時,我才上學。那時的評價是:可憐?此轮邋荩永,還經常受人家欺負,心里總是很難過,就想象自己是魯鎮上的一戶富貴人家的主人,總喜歡施舍、打抱不平,幫他找了一份工作,請人為他做衣服、剃胡子,免費供他吃。就是這么想,沒什么顧慮。

          第二次讀到他時,是前天。評價就深多了:可悲。我想我這樣評價有一些惋惜在里面,惋惜他受到封建教育制度的毒害,惋惜他死要面子,惋惜他不能成為社會名流。同情是有的,而諷刺也多了一點,誰叫他這么迂腐、頑固、死板呢?受點罪也是應該的,小偷小摸的行為也是不能諒解的。反正覺得他即該諷刺也該同情。

          今天再讀到他時,評價就多了,可憐、可悲、活該、自作自受……他總喜歡炫耀自己的無用之處,卻好吃懶做,明明當時的手藝人賣力氣的是受大家所尊敬的,但他仍不悔改,這應該是很可恨的。不過還有一部分責任來源于其它取笑孔乙己的人。人家都這樣了,還拿他來開玩笑,在他們看來,孔乙己的命還不如19文錢重要,就像土匪將人拿來1毛錢1斤賣一樣,真讓人咬牙切齒,這些人真像喜歡象鼻子插蔥的動物,不,連他們都不如。

          而現在的我們,似乎身上有了孔乙己的影子。我們那么的懶惰,那么的好吃懶做,那么的固守我們的錯誤……90后的我們,死守著自己的思想,就像舊時的中國,不肯放開自己。

          要面子。這點在中學生中尤為突出。愛攀比,別人有李寧,我就要有Nike;別人有MP3,我就要有MP4;別人有學習機,我就要有掌上電腦……甚至不惜一切代價去買它們。還常為一些有的沒的爭得面紅耳赤,為的就倆字——面子。

          好吃懶做,F在的孩子都是家長捧在手心里的寶,衣來伸手飯來張口,于是一個不好的習慣誕生了——好吃懶做。明明有能力,卻不去做,給家長也添了不少負擔。我們應該為家長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不能總是坐享其成。這樣,你永遠也長不大。

          死讀書?梢园堰@種人稱為書呆子。拼命讀,拼命讀,埋頭苦干,本以為這樣就能把書讀好,但事實卻恰恰相反。這樣偏偏會使自己成為一個只會讀書而不會做任何事的書呆子。在這個信息技術發達的時代,我們不能再“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專讀圣賢書”了。偶爾關心關心國家大事,還是很重要的。

          可悲的孔乙己啊,請你不要再回到21世紀了!

        讀《孔乙己》有感10

          魯迅先生筆下的人常常使人印象深刻。孔乙己便是其中一個。

          文章敘述了“我”兒時于咸亨酒家做工,穿長衫的人一般要單間,孔乙己是唯一一個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人。他常穿著一件破爛的長衫,也常把“之乎者也”掛在嘴邊!拔摇睂λ潜容^反感的,可他卻不在乎?滓壹航洺1蝗顺爸S,一開始別人說他偷了東西,他都是非常生氣的,直到最后,被人打斷了腿,別人說他,他也無所謂了。此后,孔乙己便再也沒有來酒店。

          從文中的字里行間可以看出,孔乙己是非常窮的,不及“長衫”之人,可他還是一直穿著一身長衫,破爛的長衫。并且,文中有一句細致的動作描寫:“便排出九文大錢”,那“排”字,便是一個一個地放了,既寫出了孔乙己對“九文大錢”的不舍之情,又像是孔乙己在給短衫之人炫耀他僅有的幾文錢。

          孔乙己也是喜歡炫耀自己的文化的,“讀過書,……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樣寫的?”一句,非常經典,言外之意就是“我會寫茴香豆的茴字”,寫出了孔乙己的“高傲自大”。

          孔乙己對待他人的態度,在文中可看出,有一個很大的轉變,一開始,人們嘲笑他說他“又偷別人東西了”,他便“睜大眼睛”,“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還不停地爭辯,為自己討回“清白”,還時不時說幾句文言文,“教人半懂不懂的”,最后引得眾人哄笑。到了之后,“我”聽到了老板說他又竊書,偷別人的東西,讓人把腿打折了,他來到店里,是“坐著用手”走的,老板嘲笑他,他只是單說了一句“不要嘲笑”,老板追問他,說腿都打折了,還不是真的,他這次是哀求著解釋,是“摔斷”的。

          從孔乙己的態度能看出,他是非常要面子的一個人,也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一個“典例”了。

          生活中,也不乏有這一類人的。學會些皮毛,便四處炫耀:“這個你會嗎?你不會我會!那個你會嗎?你不會我會……”便如同孔乙己論“茴香豆的茴字”了?墒堑搅俗詈蟛琶靼,可謂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了。

          我以前也是喜歡炫耀自己的,因為我會的特長比其他人要多,就比如說鋼琴。那是我十歲時候的事情了。當時剛剛學完一首曲子,并未練熟,但已經是“信心滿滿”了。我正愁沒個“對手”陪我消遣消遣,就找了個比我小一歲的,也是學鋼琴的小孩。我說,“你會彈這個曲子嗎?不會彈哈,我給你彈來聽聽……”話未了,那小孩說:“這個曲子,我上個月就學完了呀!蔽翌D時“石化”了。此后,我就再也不敢冒失了,也懂得了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孔乙己自認為是“學問”人,將自己肚子里不多的墨水拿出來炫耀,沒錢了就偷書,讓人給打了,還欠著咸亨酒店的錢。被自己的臉面牽著走,為爭面子而活著,實屬可悲。

          孔乙己,可憐之人,可悲之人,可嘆之人……他因窮酸而可憐,因假斯文而可悲,因死要面子而可嘆?滓壹海褪沁@樣一個人。

        讀《孔乙己》有感11

          他是一個未進學的讀書人。

          他是一個多余的人。

          他是大家的笑柄。

          他就是孔乙己。

          孔乙己,那個被黑暗勢力所壓倒的一個人,被勢利的冷漠人群所嘲笑的人,和他一樣同屬壓迫階層的成員也嘲笑他。掌柜的通過笑話他來招攬顧客,連十一、二歲的小孩子都看不起他。他是一個讀過書的小偷,好喝懶做,“品行卻比別人都好”,不拖欠錢,而且他很善良,只有他會給孩子們吃茴香豆。他就是這樣一個令人捉摸不透的人。

          沒有人愿意施舍給他一絲同情,給他一毫關心,給予他一點溫暖。即使是最后被打斷了腿后,仍舊被諸多看客笑話,成為笑柄,這就是當時中國人的冷漠、無情。

          他極愛喝酒,就算最后只剩下那四文錢,他也沒有用來買飯、買藥,還是在明知會被人嘲笑挖苦的情況下,用那手“走來”喝了一碗酒。那時的他已經慘不忍睹了:“他臉上黑而且瘦,已經不成樣子了;穿著一件破夾襖,盤著兩腿,下面墊著一個蒲包,用草繩在肩上掛住!边@段外貌描寫越發襯托出孔乙己的可憐,而他在熟悉的酒店里卻也沒有得到解一絲溫暖,反而被嘲笑挖苦,雪上加霜。掌柜的面對這樣的孔乙己仍然會笑著說:“你還欠十九個錢呢!”仍然會窮追猛打:“要是不偷,怎么會打斷腿?”人們的冷漠,至此,到了極致。

          難怪魯迅先生當時要選擇棄醫從文。如果中國人的思想不覺悟,即使治好了他們的病,也只是做毫無意義的示眾材料和看客。當時中國最需要的是改變人們的精神面貌。他終于下定決心,棄醫從文,用筆寫文喚醒中國老百姓。

        讀《孔乙己》有感12

          寒假里,我纏著媽媽陪我去新華書店買書,媽媽告訴我,現在村里也有一個農家書屋。我半信半疑,順著媽媽的指點來到了農家書屋。出現在眼前的是一間不大的房子,有些老舊,心里不由得埋怨起媽媽來:這么又小又舊的書屋里怎么可能有好書?在書屋里坐著的一位老爺爺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慮,笑瞇瞇地說:“孩子,進來吧。你別看房子不怎么好,里邊可有好貨哩!”聽到這,我不由得邁著大步走了進去。到了屋里,果然是讓我目瞪口呆:房子里擺滿了一排排的書架,書架上放著整整齊齊的書籍:有舊的,也有嶄新的,各類繁多:有文學類,有家庭教育類,有休閑娛樂類……我迫不及待地找了起來。

          看著看著,腦海中忽然浮現出“孔乙己”三個字,這名字是我從姐姐口中得知。而“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币彩菑慕憬惆腴_著玩笑的話中領略的`。于是就一排排地搜索著魯迅先生《吶喊》。”

          找到了!我急忙從琳瑯滿目的書中抽出一本薄薄的書本。書的封面是是一個有五旬開外的老爺爺給眾多孩子分東西,這是誰呢?不容我多想,我的手已經翻起了書。找到《孔乙己》便讀起來。第一遍讀得囫圇吞棗,了解了孔乙己這人。第三遍讀得讓我疑惑不解。第五遍,我開始同情孔乙己。第八遍,我才真正被魯迅筆下的孔乙己給深深震撼了。

          我佩服你,孔乙己。你有我們常人沒有的讀書的上進心態。場景一:孔乙己被人揭發偷書時,爭辯道:“竊書不算偷!贝藭r的你已經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場景二:有人問孔乙己:“你怎么連半個秀才都撈不到呢?”這是,你臉上籠上了一層灰色。場景三:孔乙己還是偷書,而被丁舉人打折了腿。當掌柜取笑他時,他并沒有爭辯,而是露出懇求的眼色。場景四:當你心血來潮,來考“我”茴字時,“我”置之不理,也一味地不耐煩,而你還是熱心地教“我”,直至“我”有意遠離你,你才罷休,便唉了口氣。

          從爭辯“竊書”到懇求別提這事。從一個秀才都撈不上的人到熱心教“我”字?滓壹,你是怎樣的一個人呀。維護自己是“讀書人”的面子而到橫遭摧殘后那種畏縮、害怕、絕望無靠的心境。卻依然掩埋不了一個讀書人對讀書的熱愛,只是被那封建教育制度和科舉制度給毒害與摧殘,而顯得迂腐而麻木的性格罷了。

          孔乙己,一個沒有魯迅偉大,更沒有毛主席知名的普通人,卻有了別樣的熱切之情。所以我佩服你,孔乙己。

          不知不覺到了吃晚飯的時間,我甜甜地對老爺爺說:“爺爺,再見!我明天還來!蔽乙酪啦簧岬仉x開了農家書屋。

        讀《孔乙己》有感13

          血,冰一樣冷?

          “哈哈”、“嘻嘻”,腦海里不斷回響著、盤旋著咸亨酒店內外那一片開懷的哄笑聲。我的心突然抽緊,再抽緊。渾身上下的血像停止了流動,變得像冰一樣冷。

          不知為什么,孔乙己總是令我聯想起很久以前鄰居里的一位老人。時間久遠得連她的姓氏也已經模糊,但還清晰地記得她瘦小的身影和眼中那一片從不改變的安詳而又帶著一點點落寞的神情。老人當時已經有差不多70歲了,可身子看上去還挺硬朗她一個人住著一間不小的房子,據說是老伴過世了,一兒一女都在外地工作,便只剩下她孤零零的。老人不愛在屋里待,天天都搬把竹椅子坐在曉馬路上看來往的人,間或和在外閑笑的其他鄰居拉家常。老人很熱情,也很健談,見了每個熟人就大老遠地招呼,因為她天天坐在那兒,幾乎每個人她都認識,都叫得上名來。老人的手藝想來也不錯,她常自我做許多種好吃的小零食,炒瓜子啦,豌豆糕啦,見個孩子都要給一些,孩子們都愿意和她親近。老人也是很喜歡孩子的,見了任何一個,她有些昏暗的眼睛里就立刻散發出一種明亮的神采,那么慈和親切。所以之后,漸漸地有一些年輕的媽媽因為有事,把孩子放在老人手里,老人每次都高興得心花怒放,每次孩子都戀戀不舍地不肯離開她的懷抱再之后,就有了老人的家里同時有三四個孩子的盛況。那一段時光,老人眼里的落寞幾乎不見了蹤影,總是洋溢著觸手可及的喜悅

          但老人畢竟是上了年紀了,突然地,老人開始劇烈地喘息,咳嗽開始她還忍著,之后越來越厲害,她的腳步開始瞞珊,臉也變得蠟黃。漸漸地,媽媽們不再把孩子抱到她跟前,她的屋子里便沒了孩子的吵鬧聲。老人整天坐在路口的小椅子上,呆呆地看著來往的人們,偶爾伴著撕心裂肺的咳嗽聲。我不敢再去注意她的眼神,而鄰居們,依舊匆匆忙忙地從她面前走過,似乎并沒有人注意她的變化。再之后,老人下樓的次數越來越少,最后有一天再也沒有出現過。之后聽說,老人的女兒從外地來探視她,看到她已經徹底起不了床。

          事情已經過去許多年,老人的形象像一縷輕煙被風吹散。她的慈祥,她的孤獨,都仿佛不曾在旁人的心里留下一點痕跡。

          所以我真的感覺很冷,忍不住顫抖。也許生活就是這樣無情,無論怎樣的人,你自我的悲歡生死、刻骨銘心、驚天動地,之于旁人,只但是是塵世中匆匆掠過的一痕灰影,不會觸動他們心頭的半絲感觸。血,真的像冰一樣冷?

        讀《孔乙己》有感14

          《孔乙己》是近代文學巨匠魯迅所著的短篇小說,最早發表在1919年4月《新青年》,后編入《吶喊》,是魯迅在“五四”運動前夕繼《狂人日記》之后的第二篇白話小說。小說中寫了孔乙己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舉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體不勤、窮困潦倒,在人們的嘲笑戲謔中度日,最后被封建地主階級所吞噬。

          讀了魯迅先生的《孔乙己》,明白多少人為了四書五經竭盡一生才能,多少人為了功名利祿盡折腰,又有多少人因科舉制度被抹殺?滓壹旱娜松緛砭褪且粓霰瘎。錾谝粋特殊的年代,又有著特殊的經歷,他一生都在追求科舉,卻又受著科舉制度的迫害。他窮困潦倒,被人當作笑料,在封建壓迫和“吃人”的社會下,或許“死”是他最好的解脫。

          文章多次對孔乙己著重描寫,如“青白臉色,皺紋間時常夾些傷痕;一部亂蓬蓬的花白胡子”,“穿的雖然是長衫,可是又臟又破,似乎十多年沒有補,也沒有洗”描繪出一個窮困不得志、懶惰又愛面子的孔乙己形象,讓我們看到了孔乙己的不幸遭遇,也預示了悲劇的必然性?滓壹簼M口“之乎者也”,將自命清高、迂腐不堪的性格表現得淋漓盡致,而下文中孔乙己教“我”識字,分茴香豆給孩子們的情節又讓我們看到了他心地善良的一面,這也說明了孔乙己的心靈被封建文化所扭化,變得不堪的事實。

          這篇不到3000字的文章,讓我們深刻認識到孔乙己這樣一個悲劇形象,他的一生悲劇和全部心態也讓我們看到這個科舉制度的犧牲品,沒有人同情他,也沒有人幫助他,只有哄笑取樂包圍他,活著無人關心,死了無人過問,猶如一個匆匆過客,死了不帶走一絲留戀。

          由此也想起了一些生活感悟,尊敬老人、奉獻愛心,應是每個人的高尚品德;樂于助人、互助友愛,應是每個人生活的一部分;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應是每個人亮麗的風景線。生活在如今社會的我們,跟他們相比,我們是多幸運,生活的多幸福。不管怎樣,社會在發展,人類在進步,我們要謹記這些教訓,創造更美好的明天!

          我們在期待!我們呼喚一個更為合理的空間!

        讀《孔乙己》有感15

          這是一篇短文,是魯迅先生《吶喊》中的一篇文章。

          魯迅寫作的目的就是嘲諷那些社會的敗類,和背叛者,他用自己的筆來鼓勵中國人堅持反抗,在《孔乙己》中,作者用細致的文筆,嘲諷了像孔乙己這樣的“書呆子”好吃懶做的人,但是心中總會有一點悲傷:悲傷當時社會的腐。豢倳幸稽c慶幸:慶幸沒有生活在這個年代;有一點憤怒:憤怒大家對政府的不信賴。種種原因讓我的淚不禁流下。

          孔乙己雖然穿著長衫,但不想其他穿長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飯,而是像那些貧窮的人在柜臺前站著喝,而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爛不堪,好像好幾年沒有洗過,孔乙己很想學習但是由于社會的腐敗,只能讓他不懂裝懂,他有能力但是因為自己不被別人看好,從而導致他的好吃懶做,他幫別人寫字遭到別人的質疑,所以放棄了自己唯一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東西來維持生機,但是常常被人發現,被人打斷退,還在酒店中欠了19個錢。

          文章一處寫到:他從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錢,放在我手里,見他滿手都是泥,原來他便用著手走來的,不一會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聲中,坐著有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斷了,只能用手來走路,路人不但沒有同情他,可憐他,竟然嘲笑他,從而體現出來舊社會的麻木不仁。

          想象孔乙己,再想想我們00后,他過著被人嘲笑的日子,我們卻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他們穿著破爛不堪的衣服,我們總要買些品牌的衣服,這是不是值得我們去反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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