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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賺與套之關系的重要資料考辨及其他論文

        時間:2022-07-27 13:49:09

        論賺與套之關系的重要資料考辨及其他論文

        論賺與套之關系的重要資料考辨及其他論文

        論賺與套之關系的重要資料考辨及其他論文

          [論文關鍵詞]唱賺;套數;元曲;北曲;南曲;周密;《癸辛雜識》

          [論文摘要]周密《癸辛雜識》中保存著一條關于“唱賺”的重要資料,由該條資料可知:“賺”作為“套曲”體,是以“套”記數的,元曲中“套數”的稱名與之有直接關系。無論南曲、北曲,其“套數”都是對“賺”體的直接借用。

          十多年前,我在考察元曲體制淵源時,從周密的《癸辛雜識》中發現了一條有關“唱賺”的資料,并將其用在了拙著《元散曲通論》(巴蜀書社1993年初版,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再版)中。其后數年,筆者因承擔別的課題,無暇對其作必要考辨,近年來重返曲學研究,益覺該資料的重要;又因曲學界對曲中套數每有誤解,故覺有必要對該資料作一些考辯,并對有關問題作簡要論說。

          一

          該資料見于周密的《癸辛雜識》別集卷下之《銀花》條。所謂“銀花”者,曾為南宋時官僚文人高文虎(字炳如)侍妾,侍文虎11年,盡心盡力,甚得文虎之心。當銀花離開高家時,文虎有厚贈,但顧及“他日或有忌嫉之輩”“妄有興詞”,因書一紙與銀花,詳敘始末原委,以備他日存照。此文后為周密所得,周氏將其轉錄在《癸辛雜識·別集》中。該文開篇有一段介紹銀花的文字,于詞曲研究甚為重要,其文云:

          慶元庚申正月,余尚在翰苑,初五日得成何

          氏女,為奉侍湯藥。又善小唱、嘌唱,凡唱得五

          百余曲;又善雙韻,彈得賺五六十套。以初九

          日來余家。

          在這段文字中,關系到“賺”與“套(數)”二者體式性質的關鍵之句,是“彈得賺五六十套”一句,故有必要先對該句見于不同版本的文字異同作一考辨。

          上引文字,依據毛晉《津逮秘書》本。據筆者所知,《癸辛雜識·別集》的版本,還有商濬《稗!繁尽ⅰ端膸烊珪繁竞蛷埡yi《學津討源》本。其中,《四庫》本與《津逮》本同,皆作“彈得賺五六十套”;而《稗!繁竞汀秾W津》本則均作“彈得五六十套”,卻沒有那一個很關鍵的“賺”字。就研究“唱賺”與“套數”之性質及關系而言,此字有無,直接關系到此條資料的價值。那么,此段文字中的“賺”字,原文究竟有無這就要從版本優劣和文意兩方面來考察了。

          先從版本方面看,在《癸辛雜識·別集》的四種版本中,《津逮》本和《稗!繁揪鶠槊骺,《四庫》本為清抄本,《學津》本為清刊本;在兩種明刊本中,《稗!繁驹缬凇督虼繁荆闯@,當以《稗!繁緸閮灒鋵嵅蝗。且看《四庫全書總目》卷123在敘及周密《齊東野語》之版本時所云:

          明商濬嘗刻入《稗海》,刪去此書之半,而與《癸辛雜識》混合為一,殊為乖謬。后毛晉得舊本重刻,其書乃完。故今所著錄,一以毛本為據云。同書卷141在敘及《癸辛雜識》之版本時又云:《癸辛雜識》前集一卷、后集一卷、續集二卷、別集二卷,……明商濬《稗海》所刻,以《齊東野語》之半誤作前集,以別集誤作后集,而后集、續集則全缺,又并其《自序》佚之,后烏程閔元衢于金閶小肆中購得抄本,毛晉為刻入《津逮秘書》,始還其原帙。

          由此可知,商溶《稗!匪獭豆镄岭s識》,肢解原書,指鹿為馬,顛倒次序,缺漏原文,非但與“善本”無緣,而實為不折不扣之劣本。毛晉《津逮秘書》所刻雖較《稗!繁就沓觯蚤h元衢所購抄本為底本,淵源有白,得以“還其原帙”,顯然要優于《稗!匪蹋蕵O為《四庫》館臣所稱。既然如此,《四庫》所抄錄者,必以毛氏《津逮》本為底本無疑。

          綜上所述,在明清人的四種《癸辛雜識》版本中,當以毛晉《津逮秘書》所刻為善本。因此,此本之作“彈得賺五六十套”,可從。

          再從文意方面看,高文虎贊銀花“又善小唱、嘌唱,凡唱得五百余曲。又善雙韻,彈得賺五六十套”,如果這句沒有“賺”字,僅作“彈得五六十套”,人們就不禁要問:彈得“五六十套”什么可見,沒有“賺”字,“套”字便元著落。因此,如就文意言,此句中“賺”字必不可少。

          二

          在解決了版本優劣問題,確定了“賺”字的有無以后,本可以來討論這條資料的意義了,但這一問題的討論又涉及到“賺”與“套”的關系問題,故還必須先把有關情況略作說明。關于“唱賺”一體,如按《都城紀勝》中“瓦舍眾伎”條的說法,在北宋時已出現。其曲式構成,《都城紀勝》亦言之甚明:

          唱賺在京師日,有“纏令”、“纏達”:有“引子”、“尾聲”為“纏令”;“引子”后只以兩腔互迎循環間用者為“纏達”。

          本世紀初,王國維從《事林廣記》中發現了一套題為《圓社市語》的賺曲,原文較長,且為論家反復引用,不錄,僅列其曲式結構如下:

          [圓里圓]→[縷縷金]→[好兒女]→[大夫娘]→[好孩兒]→[賺]→[越恁好]→[鶻打兔]→[骨自有]→[尾聲]

          這與《都城紀勝》中所記“有‘引子’、‘尾聲’為‘纏令’”一體正相符:其首曲[圓里圓]即為“引子”,最后有“尾聲”(中間8曲為“過曲”),這與元曲中套數的曲式結構形式——引子(1曲)+過曲(1曲或若干曲)+“尾聲”(1曲)——已完全相同。再聯系元燕南芝庵《唱論》談到元曲體制時所云“有‘尾聲’名‘套數’”的話,可知《都城紀勝》所云“有‘引子’、‘尾聲’為‘纏令’”一體,實際上就是芝庵所說元曲中之“套數”,也是元曲套數中最主要的體制形式。至于《唱論》只說到其中有“尾聲”,《都城紀勝》只說到有“引子”和“尾聲”,都是只著眼于事物最突出的特征,這就如同說“有‘中山陵’者為南京”,有“‘頤和園’和‘天安門’者為北京”一樣,不過是就其主要特征而言,我們不應去求全責備而怪芝庵等人說得不準確或不完整。

          至于《都城紀勝》中所云“唱賺”中“‘引子’后只以兩腔互迎循環間用者為‘纏達’”的一體,在元散曲套數中還有保留,如[正宮·端正好]的套式,便是極顯著的一例。此舉元人鄧學可的[端正好]《樂道》套數的曲式構成如下:

          [端正好]→[滾繡球]→[倘秀才]→[滾繡球]→[倘秀才]→[滾繡球]→[呆骨朵]→[太平年]→隨煞]

          這里[端正好]一曲即為“引子”,其后過曲中“[滾繡球][倘秀才]”兩支曲子的交替反復,即為“兩腔互迎循環間用”,至于后面還有“[呆骨朵][太平年][隨煞]”三曲,則可看作是耐得翁所說的那種“纏達”的變體了。

          由前人對“唱賺”一體的記載,再結合“唱賺”的具體作品,并與元曲中的套數作具體比較,已經完全可以證明:“唱賺”作為異曲相連而成套的“套曲”的性質,與元曲中套數的性質完全一致。而且,這種組合只曲成套的“唱賺”一體,作為一種通俗曲藝,最遲在南宋初年已有詞人染指。在楊萬里的《誠齋集》卷97中有一套題為《歸去來兮引》的詞,未注牌名,王季烈斷為12首,并考出其所用詞牌。若依王氏的考訂,其曲式結構則為: [朝中措]→[一從花]→[南歌子犯聲聲

          慢]→[朝中措]→[一從花]→[南歌子犯聲聲慢]→[朝中措]→[一從花]→[南歌子犯聲聲慢]→[朝中措]→[一從花]→[南歌子犯聲聲慢]

          這種結構形式,顯然與《都城紀勝》所云“唱賺”一體中“引子’后只以兩腔互迎循環間用者為‘纏達”’的一體相近,不過略有變化而已。

          其后,胡忌先生又對沈瀛《竹齋詞》中的《野庵曲》和《醉鄉曲》的曲式及其結構進行了分析,并指出:“纏令起于北宋,是套曲的祖先”,“南北曲‘聯曲體’的套曲早在南宋初期已有了‘聯詞’成套的體制”。然而,曲學界在論到元曲中“套數”一體的形成時,仍常;\統地索源于唐宋大曲、唱賺及諸宮調,仿佛與。這數種體式都有淵源關系,為澄清事實,拙著《元散曲通論》亦曾有專門論述,其結論是:

          套數體制的形成跟大曲、諸宮調沒有什么關系,至少無直接關系,而只與唱賺有關。并特別指出:就其性質而言:“賺”之一體,乃詞中之“套曲”;“套曲”一式,乃曲中之賺體。如將詞、曲通觀,“賺”即是“套”,“套”即是“賺”,實質相同而稱謂有別罷。

          那么,有沒有將“賺”和“套”聯系在一起的文獻記錄呢有的,這就要說到前面所考述的周密《癸辛雜識》中的那條資料了。

          三

          高文虎所云銀花“又善小唱、嘌唱,凡唱得五百余曲”者,是指其能唱單篇的“令詞”500多首;所謂“彈得賺五六十套”者,是指對所彈奏的“賺(曲)”以“套”計數,共有五六十“套(曲子)”。這里把“賺”與“套”連在一起,透露出一個很重要的信息:即以“套”為單位來對“賺曲”進行計數;那么,其前提必然是“賺”為“套曲”。起初是“賺”之計數以“套”,其后則干脆以計數單位“套”來代替體式稱名之“賺”,這是非常自然的事。

          高文虎談到銀花來到高家的時間是“慶元庚申”,即南宋寧宗趙擴慶元六年(1200),上距北宋之亡,已七十余年,這時身在南宋的銀花尚能“彈得賺五六十套”,可見那自北宋以來流行歌壇的“唱賺”一體有著強大的藝術生命力,并一直在歌場流行。那么,當年金滅北宋時,索取大晟府、教坊司以及達官貴人之家未能南逃的音樂曲藝人才一千多人北上,隨著金朝統治者對宋樂的崇拜,流傳北方的雜劇、唱賺、小唱等藝術亦必然盛行于北方的舞榭歌臺,因此,“賺”之一體為北曲作家借用,并改用其計數單位“套”來作為“賺”的新名稱,名之日“套數”,這也是順理成章的事。

          總之,“賺”之與“套”,不僅在性質上(聯“只曲”成“套曲”)和體式上(由“引子”、“過曲”、“尾聲”結構成套)完全相同,而且,“套”之稱名還直接淵源于“賺”之計數。由此可知,元曲中“套數”之本義,就是指對“賺曲”以套計數。任中敏先生解釋“套數”稱名時云:因必以“套”計數,日“一套兩套”等,故名。

          這的確是一個很中肯的解釋!豆镄岭s識》中所錄高文虎的記載,恰好為任先生的說法提供了有力證據。事實證明:“套數”之名的本意,淵源于“賺曲”的以套計數,而不必如某些論著那樣解釋為“串連曲牌成‘套’之技術”。對這一問題,拙著《元散曲通論》曾發表過如下意見:

          北曲小令一體,不過變詞之雙調為單調;套數一體,乃直接借用詞之“賺”體。故從根本上說,北曲沒有產生什么新的體式。如果說北曲的套數有什么變化發展過程,乃是對于新產生的北曲曲調如何用“賺”之體式去聯結的試驗過程,即哪些曲調可以與此曲調組合,哪些曲調不宜與此曲調組合而宜與彼曲調組合的試驗過程,而并非“套”(即“賺”體)的體制有什么發展。

          然而,因為稱名不同,后人卻一直誤以為“賺曲”與“套數”是有一定聯系的兩種體式,時至今日,不少人還是被里糊涂地“套”在里面,不知要何年何月才得以解“套”呢!順便再說一句:前人每言“曲者,詞之變”,這話很籠統,如果弄明白了“賺”與“套”是怎么一回事,或可直接說:就音樂體制而言,詞曲本為一體;就文體風格而言,則為雅俗分流異派。

          四

          本來,前述《都城紀勝》對“唱賺”一體的記載,以及王國維在《事林廣記》中所發現的那套題為《圓社市語》的賺曲,還有“唱賺”的曲式結構等等,這些情況本為曲學同人熟知,拙著《元散曲通論》亦曾詳為論述,本來大可不必再加論說,只需把“彈得賺五六十套”這條資料的可靠性考明即可,但時至今日,曲學界仍有不少人以為“套數”一體是元曲的新創,筆者有感于傳統看法的根深蒂固,而且似乎日益加固,所以才不厭其繁地再加申說。

          前面就《癸辛雜識》中的一條材料論及“賺”與“套”的關系,這里再順便談談與這條材料相關的兩個問題。

          第一,關于對南曲套數的看法。誠如前文所言,由高文虎所記銀花“慶元庚申”來家,可知“唱賺”一體直到南宋中葉還在歌場流行,那么,曲學界一向以為南曲不必有套,南曲之有套,自北曲套數學來的看法,似乎可以修正為:起初,南曲不必有套;其后,南曲之有套,和北曲之套一樣,都是對“唱賺”一體的直接借用。

          第二,關于歌妓的藝術修養。依高文虎所記,銀花不過是一位有一定音樂修養的侍妾而已,并非專門在青樓賣唱的女子,但她尚且可“唱得五百余曲”,又“彈得賺五六十套”,那么,像夏庭芝《青樓集》中所載張玉蓮、珠簾秀、天然秀、順時秀之輩,其腹中詞曲之富,就更可想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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