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二年級數學第四單元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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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二年級數學第四單元知識點1
1、乘法的初步認識(第一課時)44頁------46頁
(1)結合數一數、擺一擺的具體活動,經歷相同加數連加算式的抽象過程,感受這種運算與日常生活的聯系,體會學習乘法的必要性。
(2)結合具體情境,經歷把相同加數的連加算式抽象為乘法算式的過程,初步體會乘法運算的意義,體會乘法和加法之間的聯系與區(qū)別。
(3)會把相同加數的連加算式改寫為乘法算式,知道寫法、讀法,并能應用加法計算簡單的乘法算式的結果。
2、乘法的初步認識(第二課時)47頁
(1)能根據加法算式列出乘法算式,知道乘法算式中各部分的名稱及含義。
(2)知道用乘法算式表示“相同加數連加算式”比較簡便,為進一步學習乘法奠定基礎。
(3)能從生活情境中發(fā)現并提出可以用乘法解決的問題,初步學會解決簡單的乘法問題。
3、5的'乘法口訣
(1)結合具體情境,進一步體會乘法的意義,并經歷5的乘法算式的計算過程和5的乘法口訣的編制過程。
(2)能用5的乘法口訣進行乘法計算,體驗運用乘法口訣的優(yōu)越性。
(3)能用5的乘法運算解決生活中簡單的實際問題。
4、2、3、4的乘法口訣(分2課時)
(1)結合具體情境,經歷2、3、4的乘法口訣的編制過程,進一步體會編制乘法口訣的方法。
(2)能夠發(fā)現每一組乘法口訣的排列規(guī)律,培養(yǎng)有條理的思考問題的習慣,逐步的發(fā)展數感。
(3)掌握2、3、4的乘法口訣,會用已經學過的口訣進行乘法計算,并能解決簡單的實際問題。
5、56頁例5
(1)結合具體情境,掌握乘加、乘減算式的運算順序,并能正確計算。
(2)能用含有兩級運算的算式解決簡單的實際問題,培養(yǎng)應用數學的意識和能力。
6、6的乘法口訣
(1)經歷獨立探索、編制6的乘法口訣的過程,體驗從已有的知識出發(fā)探索新知識的思想和方法。
(2)掌握6的乘法口訣,并能用它解決一些簡單的實際問題。
小學二年級數學第四單元知識點2
1、乘法的含義
乘法是求幾個相同加數連加的和的簡便算法。如:計算:2+2+2=6,用乘法算就是:2×3=6或3×2=6.
2、乘法算式的寫法和讀法
⑴連加算式改寫為乘法算式的方法。求幾個相同加數的和,可以用乘法計算。寫乘法算式時,可以用乘法計算。寫乘法算式時,可以先寫相同的加數,然后寫乘號,再寫相同加數的個數,最后寫等號與連加的和;也可以先寫相同加數的個數,然后寫乘號,再寫相同加數,最后寫等號與連加的和。
如:4+4+4=12改寫成乘法算式是4×3=12或3×4=12
4×3=12或3×4=12
、瞥朔ㄋ闶降淖x法。讀乘法算式時,要按照算式順序來讀。如:6×3=18讀作:“6乘3等于18”。
3、乘法算式中各部分的名稱及實際表示的意義
在乘法算式里,乘號前面的數和乘號后面的數都叫做“乘數”;等號后面的得數叫做“積”。
4、乘法算式所表示的意義
求幾個相同加數的和,用乘法計算比較簡單。一道乘法算式表示的就是幾個相同加數連加的和。如:4×5表示5個4相加或4個5相加。
5、加法寫成乘法時,加法的和與乘法的積相同。
6、乘法算式中,兩個乘數交換位置,積不變。
7、算式各部分名稱及計算公式。乘法:乘數×乘數=積
加法:加數+加數=和
和—加數=加數
減法:被減數—減數=差
被減數=差+減數
減數=被減數—差
8、在9的乘法口訣里,幾乘9或9乘幾,都可看作幾十減幾,其中“幾”是指相同的數。
如:1×9=10—19×5=50—5
9、看圖,寫乘加、乘減算式時:
乘加:先把相同的`部分用乘法表示,再加上不相同的部分。
乘減:先把每一份都算成相同的,寫成乘法,然后再把多算進去的減去。
計算時,先算乘,再算加減。
如:加法:3+3+3+3+2=14乘加:3×4+2=14乘減:3×5-1=14
10、“幾和幾相加”與“幾個幾相加”有區(qū)別
求幾和幾相加,用幾加幾;如:求4和3相加是多少?用加法(4+3=7)
求幾個幾相加,用幾乘幾。
如:求4個3相加是多少?(3+3+3+3=12或3×4=12或4×3=12)
補充:幾和幾相乘,求積?用幾×幾.如:2和4相乘用2×4=8
2個乘數都是幾,求積?用幾×幾。如:2個8相乘用8×8=64
11、一個乘法算式可以表示兩個意義,如“4×2”既可以表示“4個2相加”,也可以表示“2個4相加”。
“5+5+5”寫成乘法算式是(3×5=15)或(5×3=15),
都可以用口訣(三五十五)來計算,表示(3)個(5)相加
3×5=15讀作:3乘5等于15.5×3=15讀作:5乘3等于15
等式性質
性質1:等式兩邊同時加上(或減去)同一個整式,等式仍然成立。
若a=b,那么a+c=b+c
性質2:等式兩邊同時乘或除以同一個不為0的整式,等式仍然成立。
若a=b,那么有a·c=b·c或a÷c=b÷c(c≠0)
性質3:等式具有傳遞性。
若a1=a2,a2=a3,a3=a4那么a1=a2=a3=a4
質數相關定理
1.在一個大于1的數a和它2倍之間,即區(qū)間(a,2a)中必存在至少一個素數。
2.存在任意長度的素數等差數列。(格林和陶哲軒,2004年)
3.一個偶數可以寫成兩個數字之和,其中每一個數字都最多只有9個質因數。(挪威布朗,1920年)
4.一個偶數必定可以寫成一個質數加上一個合成數,其中的因子個數有上界。(瑞尼,1948年)
5.一個偶數必定可以寫成一個質數加上一個最多由5個因子所組成的合成數。后來,有人簡稱這結果為(1+5)(中國,1968年)
6.一個充分大偶數必定可以寫成一個素數加上一個最多由2個質因子所組成的合成數。簡稱為(1+2)(中國陳景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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