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抵押合同范文集合8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抵押合同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抵押合同 篇1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債權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由于需要資金周轉,愿意用名下財產車牌號借款人民幣 元整。(大寫 )
一、借款期限為 ,即從 至 止。
二、借款利率為 ,共計人民幣 。
三、違約責任:
l、如甲方借款期已到,超過叁天不歸還借款的,甲方所抵押的車輛由乙方任意處理,甲方必須為乙方辦理過戶手續(xù)。不足清還的,乙方仍有權追索甲方其它合法財產,以清償借款本息直至清償完本息為止。
2、甲方有權在抵押期間提前歸還借款,乙方須在甲方還款當日把抵押車輛歸還給甲方,如有拖延,乙方應每日支付本金所產生利息的兩倍給甲方。如借款期限已到,經乙方同意甲方可把抵押車輛作價出讓;若要辦理抵押延期手續(xù):則要支付一定的手續(xù)費。
3、甲方必須保證抵押車輛的來源正當,手續(xù)齊全合法,無任何經濟糾紛,無任何債權債務,否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內容,并根據(jù)情況要求甲方歸還本息,乙方有權追索甲方的其他財產,以清還借款本息直至清償完本息為止。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后即時生效。
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 債權人: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_ ___年__月__日
抵押合同 篇2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住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住址:
丙方:(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住址:
(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住址:
本合同各方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借款金額: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 元)
借款用途:用于經營投資。
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 分計算。
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如實際借款數(shù)額和實際放款日與該借款合同不符,以實際借款數(shù)額和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出具借條,乙方出具的借據(jù)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的歸還: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歸還,借款結清后,甲方歸還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據(jù)。如推遲還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違約金千分之五。
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發(fā)生下列事項的之一的,甲方有權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償還本金及利息而無需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乙方違反本合同借款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根據(jù)擔保條款的約定,因抵押人、抵押物發(fā)生變故或者抵押人違法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義務的。
乙方發(fā)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的行為。
本合同的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證等)均由乙方負責。
抵押條款現(xiàn)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價值為抵押,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擔保。抵押物基本情況詳見所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所有權證復印件。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實現(xiàn)債權的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訴訟費、律師費等)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到主債務履行完畢止。
抵押期間,未經過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變賣、贈與或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
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因某種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當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其他條款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后生效。
如借款人違法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權人執(zhí)2份,借款、抵押人各執(zhí)一份。
如本合同發(fā)生爭執(zhí)或糾紛,各方同意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 篇3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資金,現(xiàn)向甲方借款,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共計借給乙方人民幣元整(),借款協(xié)議簽訂后2日內支付。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個月,利息按
第三條、乙方為保證到期還款,以自己的房產作為抵押擔保,房產位于,房產證號為,土地證為。
第四條、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后5日內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及本息,除承擔歸還本金及利息外,還承擔借款金額10%的違約金。如到期后15日內仍不能還款時,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處置抵押的房產,房屋作價元,借款數(shù)額經結算補足差價后直接抵償給甲方,雙方不再進行評估作價,乙方協(xié)助辦理過戶手續(xù)。
第五條、抵押房產如遇拆遷,甲方的權利在補償款或置換房的范圍內按第四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條、房產借款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將房產出售、贈給、轉移、再次抵押給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乙方如違反以上規(guī)定,除承擔返還本金及利息外,還需承擔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zhí)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還清借款時止。
出借人:XXX
借款人:XXX
借款房產抵押合同范本二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yè)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 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 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yè)(即抵押物業(yè)),在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xù),以該物業(yè)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yōu)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yè),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yè)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xié)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 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yè)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yè)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yè)建筑期”: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yè)建筑期。
第三條 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 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shù)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
第四條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fā)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jù)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 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 銀行貸款最優(yōu)惠利率加____ 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yōu)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jù)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
第六條 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yè)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yè)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shù)。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帳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fā)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xiàn)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guī)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 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guī)定期數(shù)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 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
抵押合同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本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擬訂本合同。甲方于20xx年12月20日在乙方處購買廣汽本田奧德賽轎車壹輛:車輛品牌型號為:車輛識別代碼為:
發(fā)動機號為;
因甲方在乙方處購車欠乙方車款壹拾萬元整。甲方同意按每月20xx元利息支付給乙方,欠款結止20xx年2月20日前還清,本息合計壹拾萬零肆仟元整,甲方:同意將自己的不動房產一處抵押給乙方,如甲方不能按期償還,;甲方同意乙方將房產拍買。丙方愿意為乙方提供擔保,如甲方不能按期給乙方還清本金(壹拾萬元)及利息20xx元/月,丙方:愿意自已處房產拍賣用于償還甲方欠乙方所有款項,甲丙雙方愿意同時將房產拍賣抵押乙方。補充條款:
在合同期內,甲方、丙方分別將兩處抵押房產的土地證及房產證原件交由乙方管理,如按期償還所有欠款,乙方將所有證件歸還甲、丙雙方。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
抵押合同 篇5
抵押權代理人:______
抵 押 人:______
債券發(fā)行人:______
第一章 總 則
根據(jù)《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guī)定,為了確保XX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發(fā)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債權的實現(xiàn),乙方愿意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XX從債券持有人融入資金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根據(jù) 要求,甲方代理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體債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以下簡稱債券持有人),與乙方和XX簽訂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XX作為債券發(fā)行人,在此承諾對此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協(xié)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權利的期限為:在抵押登記機關登記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項下權利由債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債權人分別或聯(lián)合行使。
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資產抵押擔保,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 定義
第一條 債券發(fā)行人--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發(fā)行特種金融債券的金融機構,即XX。
第二條 特種金融債券--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XX發(fā)行的專門用于清償證券回購債務的有價證券。
第三條 抵押人--即本合同項下乙方,指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XX發(fā)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進行擔保的第三人。
第四條 抵押權人--指XX發(fā)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券持有人。
第五條 抵押權--指在抵押民法典律關系成立后,當XX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義務時,甲方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以抵押資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資產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shù)臋嗬?/p>
第六條 抵押資產價值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或甲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定。
第三章 甲方聲明
第七條 甲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出租、轉讓給第三人的,其出租、轉讓行為無效,甲方仍可對抵押資產行使權利;
2、 任何第三人對債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產生侵害,甲方有權提起訴訟;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再設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為無效;
4、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只能用于防范特種金融債券到期兌付風險;
5、 如XX提前或如期清償債務,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記機關解除抵押登記;
6、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每年投保財產險,并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
7、 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不足抵償XX發(fā)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XX發(fā)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第四章 乙方聲明及保證
第八條 乙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及保證:
1、 乙方董事會已同意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進行抵押;
2、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是乙方依法取得并合法占有的;
3、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上的建筑物為乙方合法取得并具有完整的所有權;
4、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權屬方面不存在任何爭議;
5、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建筑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規(guī)定;
6、 設立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7、 在本合同簽字前未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設立過任何抵押和轉讓;
8、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jiān)管;
9、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如在本合同簽訂之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并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通知甲方;
10、 根據(jù)《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guī)定,甲方作為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債券持有人簽訂本合同,債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權,也可委托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權,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辯;
11、 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債務未獲清償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記管理部門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12、 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變化,不足以擔保XX發(fā)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XX發(fā)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13、 乙方保證每年度依法進行營業(yè)執(zhí)照年檢,并在其營業(yè)執(zhí)照有效期滿之前,續(xù)辦工商登記手續(xù)。
第五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shù)額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的被擔保的主債權是指
第十條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
第六章 債券發(fā)行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十一條 債券發(fā)行人應在債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償還債券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七章 抵押擔保的范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包括:債券本金、利息、罰息、應支付給乙方的托管費用,實現(xiàn)抵押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
第八章 抵押資產
第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包括:
以上抵押資產建筑面積共計
第十四條 根據(jù) 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經甲、乙、丙三方確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價值為人民幣
第十五條 有關資產抵押的有效證明文件和資料,乙方應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 抵押資產的占管
第十六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間應維護抵押資產的完好,甲方有權檢查抵押資產的管理情況,并提出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條 乙方占管的抵押資產發(fā)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fā)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
第十八條 在抵押期間,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因毀損、滅失而獲得的賠償金,屬于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
第十九條 在抵押期間,因其抵押資產發(fā)生毀損、滅失而取得的保險金,乙方應書面要求并保證保險公司匯入甲方指定帳戶, 該項資金作為抵押資產。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經甲方認可的、相當?shù)牡盅嘿Y產并進行抵押登記后,甲方應將該保險金返還給乙方。
在主債務履行期滿而債務未獲清償前,甲方有權從該保險金中優(yōu)先受償。
第二十條 乙方在抵押期間,應為抵押資產投保,并按期足額交納保險費,履行《保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保險合同中規(guī)定的義務。
第十章 抵押資產的處分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代理抵押權人行使本合同項下抵押權時,有權采取如下方式:
1、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將抵押資產折價以抵償XX所欠的債務。
2、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將抵押資產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權發(fā)生爭議協(xié)商不成時, 調解和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據(jù)本合同處分抵押資產時,乙方和XX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二十三條 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處分權利包括部分處分權和全部處分權。
第十一章 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根據(jù)乙方的抵押資產價值變化情況,可要求乙方對其所抵押的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和增加抵押資產。
2、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有關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所有合法有效證明及有關資料 。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協(xié)助以避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權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為保證債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權在抵押期間,對抵押資產狀況進行監(jiān)督,并組織評估機構進行再評估和出具評估意見。
5、 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處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資產,并從處分后的價款中代理抵押權人優(yōu)先受償。
乙方或XX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解散、破產或歇業(yè)的;
XX與第三人發(fā)生訴訟,法院判決XX敗訴,以致對XX清償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產生重大影響的;
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還款期限已到,XX未歸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
出現(xiàn)使甲方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xiàn)或無法實現(xiàn)的其他情況 。
6、 甲方處分抵押資產所得,不足以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的,有權依法另行追索;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應將剩余部分退還給乙方 。
7、 當因國家需要征用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時,甲方有權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設定或增加抵押資產,以確實保障甲方的權益不受損害 。
8、 在XX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經中國人民銀行核準,甲方應通知乙方和有關登記機構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有關抵押資產的所有合法手續(xù)和有效證明資料。
2、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財產保險、鑒定、評估、登記、過戶、保管和審查本合同項下增加或變更資產的律師服務等費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抵押資產作出轉讓、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
4、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5、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并協(xié)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XX或乙方清償了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后,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7、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及資產評估機構,做好抵押期間抵押資產狀況的監(jiān)督和再評估工作。
8、當本合同項下設定的抵押物價值,在抵押期間發(fā)生變化,不足以擔保XX發(fā)債本息等項費用時,對不足部分乙方有義務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XX發(fā)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第二十六條 XX的權利和義務:
1、 XX應協(xié)助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資產登記手續(xù)。
2、 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時,XX應按甲方要求給予協(xié)助。
3、 在甲方或其他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訴訟以實現(xiàn)抵押權時,應給予協(xié)助。
4、 XX應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資產狀況的情況說明,如抵押資產發(fā)生毀損、滅失、價值變化或其他使抵押權的實現(xiàn)有可能遇到障礙的情形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配合甲、乙雙方對抵押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或增加抵押資產。
5、 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關抵押材料的真?zhèn)呜撚袑彶榱x務。
6、 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
第十二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關人員的變動而對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造成影響。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時,XX負有連帶責任。
第二十八條 乙方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1、 隱瞞抵押資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jiān)管或已經設立抵押等情況的;
2、 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關抵押資產完備手續(xù)和真實資料的;
3、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處分抵押資產的。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 不可抗力指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fā)生和造成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況。
第三十條 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進行修改時,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不影響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項下享有的權益。
第十四章 抵押登記
第三十一條 在本合同簽訂后30日內,甲、乙、丙三方應到當?shù)赜嘘P的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資產抵押登記手續(xù)。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 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通過協(xié)商或調解方式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時,在 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自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xù)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三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合同并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或解除抵押登記。在書面合同達成并至登記機構辦理變更或解除手續(xù)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
第十七章 附件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為復印件):
1、 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
2、 有限公司國有土地使用證;
3、 有限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
第十八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乙方、XX、抵押登記機關、 各執(zhí)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抵押合同 篇6
正文: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中文全稱:
英文全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乙雙方共同認為,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就北京房產預售、預購事宜所訂立的編號為______號的《xx市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以下簡稱“該契約”)存在未盡事宜,故雙方依據(jù)該契約第十八條之規(guī)定,于該契約訂立的同時,就該契約之未盡事宜經充分友好的協(xié)商,訂立如下補充協(xié)議。
第一條該契約中所述的房價款(亦即購房價款),定金及違約金皆以美元為貨幣單位。若以港元支付,則按支付當日的美元的換率計算。
第二條甲方有權用其他質量,價格相當?shù)牟牧虾驮O備替代契約附件三所列之內容。
第三條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權依該契約之規(guī)定終止該契約、沒收乙方已交納的定金;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根據(jù)契約之規(guī)定支付違約金,有權從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中扣除該違約金,余款退還乙方。如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不足以支付該違約金,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如甲方由此所遭致的損失大于乙方該違約金,乙方還須就超過部分向甲方進行賠償。
第四條甲方應按契約規(guī)定應具備的時間和條件,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向乙方發(fā)出房產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即為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之日)。但若甲方遇有下列一種或多種情況,使甲方不能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有權按實際影響的日期相應延遲交付而不承擔延遲交付的責任:
1.為遵守該契約簽訂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xx市政府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與規(guī)定;
2.市政配套批準及安裝的延誤;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有關政府部門的延遲有關文件的批準。
但以上原因須經xx市有關主管部門出具證明方可作為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使用及免除責任的依據(jù)。
第五條自房屋交付之日起,乙方所購房屋可按契約第十一條之規(guī)定享受保修,但屬下列情況不予保修:
1.燈具、漏電保護開關及龍頭、水掣等易損零部件;
2.經乙方或用戶改動的設施及/或設備及因改動而損壞的項目;
3.因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任何損壞情況;
4.因第三者責任而導致的損壞;
5.其他因乙方使用保養(yǎng)、維護不善而造成的設施及/或設備失靈、損壞者。
第六條乙方同意于房屋交付使用時或于甲方要求時簽署在物業(yè)管理委員會成立之前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yè)管理公司制定的有關北京房產物業(yè)管理的公約、規(guī)則等文件,按照交納有關管理、維修、服務等費用。乙方保證遵守該等文件之規(guī)定。物業(yè)區(qū)的所有房屋樓宇(包括乙方所購房屋)將由甲方指定的物業(yè)管理公司全權管理,直到物業(yè)管理委員會選定物業(yè)管理公司之前。
第七條乙方須在收到甲方發(fā)出的房屋交付使用通知書后十四個工作日內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機構辦理房屋交付手續(xù)。屆時乙方除須按約定的付款方式之規(guī)定交清應付之全部購房價款外,還須同時支付管理費按金、管理基金、管理費用及其他必須支付的費用。如乙方未依約付款,則甲方有權拒絕為其辦理房屋交付手續(xù),并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如乙方雖依約付款,但未按此條規(guī)定之期限、方式等要求辦理房屋交付手續(xù),則視為甲方已按期并實際交付房屋予乙方使用。
第八條房屋交付(包括甲方已被視為按期并實際交付)后,不論乙方是否已經實際占有或使用,如被他人占用或遭受意外損害或房屋外部或內部之設備、設施的滅失或被破壞,損害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九條乙方所購房屋只可作為住宅使用,乙方擁有和/或使用該房屋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xx市的法律、法規(guī)及社會公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及遵守管理公約規(guī)則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戶守則。未經政府有關部門及物業(yè)管理公司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改其所購房屋的結構、外觀、設備設施等,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而因此造成甲方或物業(yè)區(qū)內其他房屋單位業(yè)主或住戶的損失亦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房產交易過程中所發(fā)生的下列各種稅費,由甲、乙雙方按下列的規(guī)定分別交納:
1.因簽署和執(zhí)有該契約之正本而發(fā)生的印花稅,由甲、乙雙方各自交納;
2.因房產買賣而發(fā)生的契稅由乙方交納;
3.因房產交易而發(fā)生的交易手續(xù)費,由甲、乙雙方各交納一半;
4.因乙方取得房屋產權和相關土地使用權而發(fā)生之登記費、工本費等費用,由乙方交納;
5.因房產買賣而發(fā)生的律師費、公證費等法律服務費用由乙方承擔;
6.其它應交納而未在此列明之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之相關規(guī)定辦理;
7.因乙方轉讓其預購的房屋而發(fā)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與轉受讓人依政策有關規(guī)定予以承擔;
8.因國家開征及/或收取新的稅費而發(fā)生的稅金或費用,按國家之相關規(guī)定辦理。
第十一條如乙方轉讓其預購的房屋,應在其與轉受讓人在該契約上背書并辦理預售契約轉讓登記后十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乙方及轉受讓人在該契約上背書并經辦理預售轉讓登記后,乙方在該契約及本補充協(xié)議中的全部權利義務由轉受讓人享有和承擔。乙方在轉讓前所應承擔而未承擔的違約責任,轉讓后由轉受讓人向甲方承擔。若乙方及轉受讓人未能按規(guī)定辦理預售契約轉讓登記,則視為該轉讓無效,乙方應繼續(xù)履行該契約及本補充協(xié)議。
第十三條乙方取得該房屋產權后如將房屋轉讓、贈與、抵押或出租,乙方需保證乙方的受讓人、贈與人、抵押權人或承租人將書面無條件接受上述管理公約、規(guī)則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戶守則等文件的約束。否則,甲方及/或物業(yè)區(qū)內之其他房屋所有權人,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概由乙方負責。該房屋的受讓人、贈與人、抵押權人或承租人已經書面接受上述公約、規(guī)則、住戶守則等文件的約束后,乙方不再承擔有關責任。
第十四條對于該契約第十三條及第十五條所述有關預售預購登記及買賣過戶手續(x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件手續(xù),乙方可以集中委托甲方指定的代理機構辦理。由此引起的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本補充協(xié)議及其附件均是該契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甲、乙雙方在訂立該契約之時同時簽署,與該契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在經甲、乙雙方辦理完預售、預購登記之日起生效。經雙方共同申請,由公證處對該契約及本補充協(xié)議進行公證。
第十六條該契約、本補充協(xié)議及附件均用中文書寫,任何譯本只做參考;其它文字文本及條款或意思表示與中文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十七條該契約、本補充協(xié)議及附件之手寫與印刷文字經甲、乙雙方確認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須經甲、乙雙方附簽。
第十八條甲、乙任何一方的通訊聯(lián)系地址、電話等若有任何變化,該方均應在十四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乙雙方發(fā)給對方的任何通知均應按合同載明的地址、收信人以郵政特快專遞方式發(fā)出。從發(fā)出之日起計算第五天(最后一日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不論對方或其授權代表是否實際收到該通知,即視為對方收到該通知之日,亦即視為該通知已于是日送達對方。
第十九條該契約及本補充協(xié)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三份,由xx市房地產管理局執(zhí)有二份,公證處執(zhí)有一份。
甲方(簽署):____________ 乙方(簽署):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附件一買方資料
(個人)中文姓名:
英文姓名:
證件類別及號碼:
國籍/地區(qū):______/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委托代理人/指定聯(lián)系人姓名:______/
電話:
傳真:
通訊地址:
。ü荆┲形拿Q:
英文名稱:
營業(yè)執(zhí)照/商業(yè)注冊證編號:______/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注冊地址:
通訊地址:
附件二付款辦法
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支付購房款:
1.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_%(含定金);
2.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_%;
3.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_%;
4.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_%;
5.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_%;
6.剩余之相當于購房總價______%的購房款,乙方以銀行按揭方式支付。乙方應自該契約規(guī)定之交屋日起十五日內開始辦理銀行按揭手續(xù),并在四十五日內辦理完成按揭手續(xù),使甲方取得該部分房款,若乙方屆時不能獲得按揭貸款或不能完成按揭貸款手續(xù),則需在該時限屆滿前自行向甲方付清該______%購房款。
抵押合同 篇7
貸款人(抵押權人) 分行
法定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 電話
借款人(抵押人) 電話
住址:
本人有效身份證編號:
借款人為購買 (以下稱“房產商”)的(以下稱“房產”),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yè)務辦法的規(guī)定,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貸款幣種:
1.2 貸款最高額為 元(大寫 元)整。
1.3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 年。自一九 年 月 日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分 期等額歸還。
第二條 利率和利息的計算
2.1 貸款利率為“倫敦銀行同業(yè)拆放利率”加 個百分點(libor+ %)每期計息日的 的.libor為貸款利率的libor,但每筆放款的第一個計息期的libor為該貸款發(fā)放日的libor.libor采用 個月浮動。
2.2 貸款利息以貸款的實際發(fā)放天數(shù)計收,以360天為一年。
2.3 結息方式:
第三條 貸款條件
3.1 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資料:
a.《房產抵押貸款申請書》和《貸款申請人資料》;
b.與房產商簽訂《預購房合同正本》或《購房契約》;
c.房產商出具的購房預付款的憑證。
3.2 借款人到貸款人指定銀行開立購房專戶,今后有關購房費用,均通過該帳戶結算。
第四條 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根據(jù)“預購房合同”規(guī)定,當貸款人收到房產商付款通知書后,主動將貸款劃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并借記借款人帳戶。向借款人發(fā)出付款通知書。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人應遵照本合同1.3條款規(guī)定,按時償還。
5.2每次還款日前十五天之內,借款人應將本期歸還的貸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購房專戶。由貸款人在還款到期日,主動在購房專戶中扣除其款項,無須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條 提前還款
6.1 借款人如要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必須在三十天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6.2 提前還款只限于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沖即將到期的貸款或下期的還款。
6.3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支付提前還款金額的0.5%至1%補償金。
a.借款人在貸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內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的百分之一補償金;
b.借款人在獲得超過一年后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0.5%的補償金。
第七條 手續(xù)費及其他費用
7.1 手續(xù)費:貸款合同簽訂后,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后 日之內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的 %手續(xù)費。
7.2 在購房與貸款過程中所涉及的契稅、保險、法律手續(xù)、抵押登記、抵押物的處置等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 由于借款人違約行為使貸款人遭受損失及由此產生的一切有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八條 保險
借款人必須按貸款人規(guī)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 保險公司分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xù),投保金額不得低于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限應長于貸款期限1-3個月,保險單正本須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并將保險單正本送交貸款人。
第九條 借款人的保證
9.1 保證按合同規(guī)定,按時按金額還本付息。
9.2 向貸款人提供一切資料真實可靠,無任何偽裝和隱瞞事實。
9.3 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均須負責賠償貸款人的損失。
第十條 貸款人的責任
10.1 按合同有關規(guī)定,準時提供貸款予借款人。該貸款人以購房者的名義轉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的帳戶。
10.2 借款人按合同規(guī)定,付清貸款總額,利息以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后,將抵押的《房產買賣契約》或《房產權證書》交還給借款人。
第十一條 違約及處理
11.1 下列事項構成違約:
(1)借款人在付息日、還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額支付應歸還的本金及應付的利息,造成貸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執(zhí)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發(fā)生使得本合同之執(zhí)行成為違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條款。
11.2 違約的處置:
(1)當借款人發(fā)生上述11.1(1)的行為時,貸款人從借款人違約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額在原定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
(2)當借款人發(fā)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為時,經貸款人書面通知后從違約之日起60天內借款人仍不糾正;或借款人發(fā)生11.1(2)行為,貸款人有權宣布全部貸款到期,同時,要求借款人償還已發(fā)放的貸款金額及利息。
第十二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并按其解釋。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
需經借款人和貸款人簽字,并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雙方簽署書面協(xié)議。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抵押合同 篇8
合同編號:
抵押人:
抵押權人:
甲方(抵押人):見本合同“立約人信息”條款的約定
乙方(抵押權人):見本合同“立約人信息”條款的約定
為保障乙方債權的實現(xiàn),甲方愿意為本合同第十五條約定的主合同項下所形成的債權提供最高額抵押擔保。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 抵押財產
一、甲方以本合同“抵押財產清單”所列之財產設定最高額抵押。
二、抵押財產因故換發(fā)新的所有權或其他權利證書(明),導致本合同
“抵押財產清單”或者乙方收執(zhí)的他項權利(抵押權)證書或抵押權證明文件與上述新的權利證書(明)或登記機關的登記簿相關記載不一致的,甲方不得以此為由拒絕承擔擔保責任。
三、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或法律另有規(guī)定,抵押財產上因附合、混合、加工、改建等原因而新增的物也作為乙方債權的抵押擔保,甲方應根據(jù)乙方的要求辦理必要的抵押登記等手續(xù)。
四、如果抵押財產因自然因素或者第三人行為毀損、滅失、被侵害、價值減少、脫離甲方控制,抵押財產權屬發(fā)生爭議或權利證書(明)被注銷,甲方均應立即通知乙方,并應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擔保。
第二條 擔保范圍及擔保責任的最高限額
一、本最高額抵押的擔保范圍見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
二、本最高額抵押項下?lián)X熑蔚淖罡呦揞~依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如甲方根據(jù)本合同履行擔保義務的,該最高額按履行的金額相應遞減。
三、本最高額抵押的債權確定期間為主合同約定的借款額度有效期間。
四、被擔保的債權項下的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墊款、各種應付費用的實際形成時間即使超出債權確定期間,仍然屬于本最高額抵押的擔保范圍。
第三條 抵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限內到相應的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甲方應于抵押登記完成之日將抵押財產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正本原件及其他權利證書交乙方持有。
第四條 主合同變更
一、甲方同意,乙方與債務人簽訂主合同或對主合同進行任何變更(包括但不限于延長債務履行期限或增加債權本金金額),均無需通知甲方,甲方仍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最高額以及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二、甲方的擔保責任不因出現(xiàn)下列任一情況而減免:
。ㄒ唬┮曳桨l(fā)生改制、合并、兼并、分立、增減資本、合資、聯(lián)營、更名等情形;
。ǘ┮曳轿械谌铰男衅湓谥骱贤椣碌牧x務。
三、主合同項下債權轉移給第三人的,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隨之轉讓,甲方應協(xié)助乙方及該第三人辦理抵押變更登記手續(xù)。
四、主合同項下債權或債務的轉移行為未生效、無效、被撤銷、被解除,甲方仍按照本合同對乙方承擔擔保責任。
第五條 抵押財產的占有與保管
一、甲方應妥善地對抵押財產進行占有、保管和維修保養(yǎng),合理使用抵押財產,維持抵押財產完好,按時繳納與抵押財產相關的各項稅費。乙方有權對抵押財產進行檢查,并可要求甲方將抵押財產權利憑證的正本交乙方保管。
二、甲方委托或同意第三方占有、保管、使用抵押財產的,應當告知該第三方乙方抵押權的存在,并要求其保持抵押財產的完好、接受乙方對抵押財產的檢查以及不妨礙乙方實現(xiàn)抵押權。甲方不因此免除前款中的義務,同時應對該第三方的行為承擔責任。
三、抵押財產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的,應由甲方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果乙方因此遭到索賠而承擔了責任,或為甲方墊付了賠償金,則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六條 抵押財產的保險
一、除非雙方另有約定,甲方應根據(jù)有關法律及乙方指定的險種、保險期限、投保金額辦理抵押財產的保險。保險人應當具備法定資質和良好信譽。
二、保險單內容應當符合乙方的要求,不得附有損害乙方權益的限制性條件。保險單上應特別注明:乙方為保險賠償金的優(yōu)先受償人(第一受益人);變更保險單應經過乙方書面同意;一旦發(fā)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財產已投保但保險單未注明上述內容的,應對保險單作出相應的批注或變更。
三、甲方應確保保險連續(xù)有效,不得以任何理由致使保險中斷、撤銷、失效,或者致使保險人減免賠償責任,或者不經乙方同意變更保險單。如果保險期間屆滿時,甲方擔保的債權未全部受償?shù),甲方應當續(xù)保,對保險期間作相應延長。
四、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抵押財產續(xù)保的,則為續(xù)保完成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抵押財產的保險單正本交付乙方,并且在乙方預留有關保險索賠或保險權益轉讓所必需的文件。
五、就抵押財產取得的保險賠償金,乙方有權選擇下列方法進行處理,甲方應協(xié)助辦理有關手續(xù):
。ㄒ唬┙浺曳酵,用于修復抵押財產,以恢復抵押財產價值;
。ǘ┣鍍敾蛱崆扒鍍斨骱贤椣聜鶆毡鞠⒓跋嚓P費用;
。ㄈ┌凑找曳揭筠D為動產質押或權利質押,用于擔保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ㄋ模┘追教峁┓弦曳揭蟮男碌膿:螅杉追阶杂商幏。
甲乙雙方有關抵押財產保險的約定見本合同第十七條。
第七條 對甲方處分抵押財產的限制
一、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財產,包括但不限于放棄、出租(包括原租賃合同到期后續(xù)租或修改租賃合同)、贈予、轉讓、出資、重復擔保、遷移、改為公益用途、與其他物添附或改建、分割。
二、甲方經乙方書面同意處分抵押財產的,處分抵押財產而獲得的價款或其他款項應當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乙方有權選擇本合同第六條第五款第(一)至
。ㄋ模╉椉s定的任一方法對上述款項進行處理,甲方應協(xié)助辦理有關手續(xù)。
第八條 第三方妨礙
一、如果抵押財產被國家征收、征用、拆除、沒收、無償收回,或者抵押財產被第三方查封、凍結、扣押、監(jiān)管、留置、拍賣、強行占有、毀損或者進行其他處置,甲方應當立即通知乙方,并及時采取制止、排除或補救措施,防止損失擴大;若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應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lián)!?/p>
二、抵押財產發(fā)生前款情形后的剩余部分仍作為乙方債權的抵押擔保。甲方因上述原因取得的賠償金或補償金,應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乙方有權選擇本合同第六條第五款第(一)至(四)項約定的任一方法對上述款項進行處理,甲方應協(xié)助辦理有關手續(xù)。
第九條 抵押權實現(xiàn)
一、債務人不履行主合同項下到期債務(包括依照主合同約定被宣布提前到期的債務),或違反主合同的其他約定,乙方有權行使抵押權利。
二、本合同“抵押財產清單”記載的或雙方另行約定的抵押財產價值(下稱“暫定價值”),無論是否記載于登記機關的登記簿,均不表明抵押財產的最終價值,其最終價值為乙方處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在扣除各項稅費后的凈額。
若以抵押財產抵償乙方債權的,上述暫定價值并不作為抵押財產抵償乙方債權的依據(jù),屆時抵押財產的價值應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或依法公平評估確定。
三、乙方處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在支付變賣或拍賣過程中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稅款、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后,優(yōu)先用于清償?shù)盅贺敭a擔保的債務,剩余價款退還甲方。
四、甲方與債務人為同一人的,乙方可以對甲方的抵押財產之外的財產申請強制執(zhí)行,且不以放棄抵押權或必須先處分抵押財產為前提條件。
五、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作為或不作為)妨礙乙方實現(xiàn)抵押權。
六、無論乙方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保函、備用信用證等擔保方式),不論上述其他擔保何時成立、是否有效、不論其他擔保是否由債務人自己所提供、乙方是否向其他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也不論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擔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務,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均不因此減免,乙方均可直接要求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其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甲方不提出任何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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