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抵押合同模板合集8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抵押合同10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抵押合同 篇1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甲方因本人經營或個人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并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xié)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借款事項
第一條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元,大寫。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天。月利息。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xù)辦妥后,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抵押事項
第四條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xù)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
2.車架號:
3.發(fā)動機號:
第六條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于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fā)票、購置稅、養(yǎng)路費、保險單據(jù)、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托書》。
第八條抵押期間,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監(jiān)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5.借款人卷入或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lián)系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其它規(guī)定
第九條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執(zhí)一份,其余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見證人:
合同簽訂地點:
年月日
抵押合同 篇2
借款人:
抵押人:
貸款人:
借款人因的需要,向貸款人貸款。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就貸款事宜,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各締約人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貸
第一條貸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抵押借貸行為。
第二條貸款用途:(該貸款須用于合法用途)。
第三條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小寫)¥。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貸款方式:貸款人于年月日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次性足額發(fā)放給借款人。
第五條貸款期限:貸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共,實際貸款日與上述記載貸款日期不一致,以借貸雙方辦理的借款借據(jù)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實際還款日依次順延,借款借據(jù)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xù),抵押登記機關允許領取他項權利證書兩日內,貸款人必須辦理領取手續(xù)并向借款人全額發(fā)放貸款,否則視為違約。
第六條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內貸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即月利率為)執(zhí)行。利息自貸款發(fā)放之日起計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個月為一期,共分期,每期。具體付息: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于簽訂合同之日起半年內付清,第二期利息于年月日前付清,依次類推。借款到期,還清本息。最后還息日為年月日。
第七條貸款償還:借款人于年月日一次性全額償還貸款人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本金。
第八條提前還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額還款,應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如實際用款時間在三個月(含三個月)以內的,除按實際日數(shù)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利息,即:如實際用款時間超過三個月的,除按實際日數(shù)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利息,即。
2、如提前部分還款,還款部分除按實際日數(shù)計息外,應按提前還款金額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該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補償,剩余未還款項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條規(guī)定計收(本條款適用于貸款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的貸款)。
3、如貸款期限是三個月以內的,提前還款另行協(xié)商。
第十條借款人承諾:
1、本合同項下貸款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并不用于非法活動;
2、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shù)額償還貸款本息;
3、當借款人出現(xiàn)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fā)生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對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給予保密:
5、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或其它資料,并積極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核與貸款有關的個人資信情況(個人資產、還款能力及貸款使用等)。
第十一條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保密:
3、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shù)額發(fā)放貸款。
第十二條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貸款,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人另行約定。
如出現(xiàn)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閃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fā)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并有權單方面書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書面解除合同通知到達借款人時解除:
1、借款人將該貸款用于非法活動或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資信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
3、借款人拒絕或者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或隱瞞重要事項的文件或資料;
5、借款人與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于貸款人權益的合同;
6、借款人發(fā)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以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受遺贈人、監(jiān)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7、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xiàn)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的;
8、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經催千;于到期日后十五日內仍未支付的: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貸款,損害貸款人利益:
10、借款人發(fā)生其他足以影響其還款能力的情況。
第二部分抵押
第十三條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擁有
并有處分權的位于、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建成年代、產權證字號為的合法房產抵押給貸款人,做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抵押財產共有人對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條抵押房產價值采用第方式確認。
1、經由合法評估機構評估,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元,抵押率為。
2、不經評估,由締約各方協(xié)商確認市值為元,抵押率為。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xiàn)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十五條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后兩日內,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xié)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第十六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xiàn)債權的所有費用。
第十七條抵押物保險:若貸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應對抵押房產辦理財產保險,并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xù)。如被保險房產在投保期內出現(xiàn)理賠之情形,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貸款人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優(yōu)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十八條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yǎng),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jiān)督。
第十九條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并影響擔保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三十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抵押物所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牡盅旱葥!?/p>
第二十條權利限制:
1、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舍棄或者以任何方式處置設定其它負擔,經貸款人書面同意的出租和轉讓的,租金和轉讓所得應首先用于償還貸款。
2、在抵押期間,如遇國家征地拆遷,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以拆遷房作為新的抵押物,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xù)。
第二十一條抵押物評估: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應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新抵押物的價值不少于合同約定的原抵押物價值與借款的差額。
第二十二條抵押物的處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則貸款人有權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及合同約定的途徑處分該抵押物,并就其變現(xiàn)價款優(yōu)先受償。
因發(fā)生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的情形,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的,貸款人也有權根據(jù)前款規(guī)定處分抵押物并優(yōu)先受償。
第二十三條抵押條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無效,不影響“借貸條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貸款全部本息當日,協(xié)助抵押人到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其他約定
第二十五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各締約人簽字或蓋章即生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門中方解除合同: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協(xié)商達成書面協(xié)議、書面協(xié)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六條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抵押人必須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征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二十七條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抵押人如發(fā)生如下情況,應在五日內以書面的形式通過郵政特快專遞按合同預留地址通知其他締約人,否則視為違約并不得以此為抗辯理由:
1、借款人、抵押人發(fā)生足以影響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的情形:
2、借款人、抵押人的公司/個人名稱、公司法人、聯(lián)系地址、聯(lián)系電話等發(fā)生變更(不僅包括借款人姓名):
第二十八條違約責任:
1、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未付貸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五的利息,并應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直至全部貸款本金發(fā)放完畢并協(xié)助借款人撤消抵押登記解除本合同為止,且承擔由此給借款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2、貸款人如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不能根據(jù)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的約定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xù)的,應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每日萬分之五的逾期利息,并應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且承擔由此給抵押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1)拒絕辦理他項權證注銷手續(xù);
(2)因他項權證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壞,難以辦理抵押注銷的;
(3)未向抵押人出具書面通知將上述他項權證轉讓、轉借的;
(4)因貸款人變更地址、聯(lián)系電話無法取得聯(lián)系,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的;
(5)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的原因。
3、如因借款人、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抵押登記不能、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撤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4、本合同期滿借款人不能按時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息的,逾期付息或還本,每口按未支付貸款本息金額的萬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息金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償還約定本息,并承擔因此給貸款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二十九條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抵押人如不按本合同第二十六條的約定履行通知義務,視為違約,應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三十條費用負擔范圍:因訂了立和履行本合同及實現(xiàn)債權司能產生的
全部費用(包括但不僅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締約人同意:如違反本合同約定,自愿接受強制執(zhí)行。
第三十二條締約人同意:在抵押擔保期間,如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又未能與貸款人簽訂延期履行協(xié)議,貸款人有權按下列辦法優(yōu)先受償處理該抵押房屋:
1、貸款人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請債權并申請強制執(zhí)行以處分抵押物變現(xiàn)受償,借款人、抵押人自愿接受強制執(zhí)行。
2、抵押人應配合貸款人到房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過戶到乙方名下的手續(xù)。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締約人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xié)商,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三十五條聲明: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了全面、準確的理解,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完全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確,無異議、無疑義。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份,締約人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人(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地址:
電話號碼:
抵押人(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地址:
電話號碼:
年月日簽約于
抵押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號碼:
為明確甲方和乙方的義務關系,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協(xié)議。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
二、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借款人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直至借款人清償完債務為止。
三、甲方將借款本金以現(xiàn)金的方式交付予乙方(大寫人民幣)元,乙方;(簽字以上已付清。
四、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有的(汽車登記證號抵押給甲方。抵押權利價值。
五、抵押期間,抵押物由甲方無償使用,甲方應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檢查。如甲方在使用抵押物時所造成的撞車,撞人等一切后果均由甲方獨自承擔。
六、借款到期日乙方應一次性償還甲方的本金。如乙方不按本協(xié)議的約定償還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權依法處理抵押物,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款項用于清償本協(xié)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所得款項超過甲方債權部分,歸乙方所有;所得款項不足彌補本協(xié)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的,甲方繼續(xù)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七、本協(xié)議如有未盡事宜各方協(xié)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協(xié)商不成則向蘭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xié)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九、本協(xié)議抵押情況說明,備注為本協(xié)議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抵押合同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號碼:
為明確甲方和乙方的義務關系,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協(xié)議。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
二、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借款期不足 天的按 天計息。
四、甲方將借款本金以轉賬的形式轉到乙方指定賬戶
五、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有的 (汽車登記證號__________ 發(fā)動機號( )
抵押給甲方。抵押權利價值 ( )。
抵押期間,抵押物,乙方負有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甲方檢查。
六、借款到期日乙方應一次性償還甲方的本金。如乙方不按本協(xié)議的約定償還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權依法處理抵押物,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款項用于清償本協(xié)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所得款項超過甲方債權部分,歸乙方所有;所得款項不足彌補本協(xié)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的,甲方繼續(xù)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七、本協(xié)議如有未盡事宜各方協(xié)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協(xié)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xié)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 2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九、本協(xié)議抵押情況說明,備注為本協(xié)議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 篇5
甲方(抵押人):
乙方(抵押權人):
根據(jù)《擔保法》、《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就土地使用權抵押有關事宜共同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現(xiàn)簽訂合同如下:
一、抵押宗地基本情況
本宗地座落于 鎮(zhèn)(鄉(xiāng)) 村(集鎮(zhèn)、社區(qū))
街 號,甲方于 年以 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號為:公 用( )字第 號。登記土地使用權面積為 m2,用途為 ,使用年限為 年,使用終止日期為 年 月 日。本宗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占地面積為 m2,建筑面積為 m2。
二、抵押貸款情況
本宗地土地使用權評估價額為人民幣 元,抵押金額為人民幣 元,欠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人民幣 元,抵押期限為 年,(抵押期限以抵押登記的批準之日起計算)。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1、抵押合同簽訂后15日內,甲、乙雙方須共同申請土地使用權抵押設定登記,未經登記的土地使用權抵押權不受法律保護。
2、甲方在抵押期間有權繼續(xù)占有、使用抵押物。
3、甲方在抵押期間應保護好抵押物,保證抵押物不受毀損。
4、甲方應在抵押期限內歸還貸款本息。貸款本息歸還后,甲、乙雙方應共同申請土地使用權抵押權注銷登記。
四、違約責任
1、甲方擅自將抵押物轉讓、出租或以其它方式處分時,其行為無效。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抵押金額 %的違約金。
2、由甲方因隱瞞抵押物的共有、爭議、查封、扣留或已經設定過抵押等情況所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責任。
3、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發(fā)生毀損,導致土地價值減少甚至破壞,乙方可要求甲主恢復土地的原價值或賠償損失。
4、抵押到期不能履行債務或者在抵押期間宣告解散、破產時,乙方有權依照法律規(guī)定處分抵押財產。處分抵押財產所得,由甲方交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乙方有優(yōu)先受償權。因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過戶登記。
五、其它
1、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筑物、構筑物隨之抵押。
2、本合同自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批準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另一份用于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
4、抵押雙方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不能協(xié)商解決時,按《合同法》處理。
抵 押 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抵押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
身份證號碼: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
身份證號碼:
為確保 年 月 日乙方與債務人 簽訂的《 合同》
(以下稱主合同,編號: )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甲方、乙方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
合同,以茲雙方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用作抵押的房產的地址:佛山市禪城區(qū) 路 街(巷、里) 座 號房;建筑面積: 平方米;用地面積: 平方米;房地產權證號: 。甲方將房地產抵押給乙方時,該房產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
第二條:甲乙雙方設定抵押的房地產共作價為: 人民幣 元(大寫),甲方抵押擔保的主債權標的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履行債務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抵押率 ﹪。
第三條:本合同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xiàn)
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當事人保證:
1、甲方保證對其抵押房地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抵押物無被查封、扣押及無重復抵押等情況。
2、在抵押期間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房地產,并負責維修保養(yǎng),保證抵押房地產的完好無損。乙方如需對抵押房地產的狀況進行了解,甲方應給予合作。
3、抵押人保證辦理本次抵押事宜已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第五條:抵押期間內,甲方占用與管理的房地產發(fā)生損毀、滅失的,抵押人應當及時將情況告知抵押權人,并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抵押的房地產因甲方的行為造成損失使抵押房地產價值不足以作為履行債務的擔保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者增加以彌補不足。
第六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擅自以出售、出租、交換、贈與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房地產的,其行為無效;造成第三人損失的,由甲方予與賠償。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出租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應優(yōu)先用于向乙方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七條:甲方隱瞞抵押的房地產存在共有、產權爭議或者被查封、扣押等情況,給乙方或者第三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處分抵押物:
(一)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債務人未能清償債務的;
(二)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無人代為履行到期債務的;或者甲方的合法繼承人、受贈人拒絕履行到期債務的;
(三)甲方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產的;
(四)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處分抵押物的;處理抵押財產所得款,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上述所得價款償還債務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解決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機關主管機關頒發(fā)他項權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 份,交抵押登記主管機關存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抵押合同 篇7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 抵押物財產共有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xié)商,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訂立本合同,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壹拾萬圓整;(小寫)100000。00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為 叁年 。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條給甲方之日起計算,截止日期按借款期限類推。
第三條:借款用途:乙方用于生產經營,不能進行非法活動,否則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第四條:借款利率為 1。5% 每月,每月前5天支付。
第五條:甲方將全部借款金額按照借款人要求分二批發(fā)放借款:第一批借款貳萬元,甲方已于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通過建行ATM機轉賬發(fā)放給了乙方;第二批借款捌萬元,等甲方建行車貸款下來后一次性發(fā)放給乙方。借款利息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拾萬元統(tǒng)一借條給甲方之日起計息。
第六條:乙方自愿用下面所述房屋壹套作為抵押,并自愿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乙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于: ;建筑面積:_______;占地面積:____;房產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號: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承諾本抵押物無其他所有權利瑕疵。乙方將房屋抵押給甲方時,該房屋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特此聲明。
第七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違約金和實現(xiàn)債權、抵押權的費用。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乙方配合甲方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并將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于甲方保管,如需交納房產稅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抵押人在抵押物抵押期間,如要行使抵押物的處分權和其他權利,應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并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辦理。
第十條:借款人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本息及其他費用后,本合同即告終止。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結清后甲方配合乙方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xù),并將抵押物所有權憑證退還抵押人。
第十一條:乙方如借款期到,未能按期歸還借款或未能按時付息,則應承擔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作為補償;借款期未到期前,在乙方按時付息的前提下,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提前還款,否則應承擔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作為補償。
第十二條: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糾紛,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當事人各持一份,房管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簽字):
乙方 (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
抵押合同 篇8
甲方(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乙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根據(jù)乙方的委托要求,甲方同意為乙方向重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遵義支行(以下稱“貸款人”)貸款提供財產抵(質)押擔保,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以下協(xié)議:
一、擔保范圍及期限
本協(xié)議擔保對象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與貸款方所簽訂的編號為及其項下的各類具體業(yè)務合同(下稱主合同)下的乙方對貸款人所負全部債務,本金金額不超過人民幣元。本協(xié)議擔保的范圍包括因前述主合同而產生的債務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xiàn)抵押權的費用、保管質押物的費和實現(xiàn)質押權的費用、貸款方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本協(xié)議的擔保期限以甲方與貸款人簽定的抵押合同和質押合同約定時限為準,乙方按主合同約定向貸款人按時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二、擔保財產
1、甲方以其享有合法處分權的土地使用權作抵押擔保,抵押財產總價值¥萬元。相關抵押擔保事宜以合同編號為:中約定為準。
2、甲方以其享有合法處分權的作質押擔保,質押財產總價值¥萬元。相關質押擔保事宜以合同編號為:中約定為準。
三、擔保責任
1、甲方以擔保財產向貸款方保證乙方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就甲方保證范圍內款項到期向貸款方償還。
2、超出甲方擔保范圍和擔保期限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四、甲方的代位追償權及其他反擔保
1、如乙方未按主合同約定按時償還到期債務,致使貸款方將甲方抵押、質押財產作為乙方履行主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后,甲方有權取代貸款人立即向乙方行使追償權,要求乙方歸還下列款項:
(1)、甲方因履行主合同項下?lián)Ax務的代為向貸款清償債務支出總金額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日利率按萬分之五計算)。
(2)、甲方的其它費用及損失等。該費用及損失包括因乙方未能及時清償致使甲方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或證據(jù)保全費、強制執(zhí)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鑒定費、律師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的7天內向甲方償還上述全部款項。
2、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反擔保方式:
(1)、乙方以其與甲方簽定的《建筑施工合同》項下所承包的建筑工程款作為保證金,如乙方未能按時履行其與貸款人之間的債務償還,甲方有權直接從應付工程款內扣除上述第一條中乙方應歸還的款項。
(2)乙方請第三方公司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下稱反擔保人)項下所開發(fā)的項目資產提供反擔保保證。如乙方未履行主合同項下債務致甲方但保財產被貸款人強制償債,反擔保人以其項下房產及債權作為低押,由甲方處臵用以清償乙方債務,甲方有權向反擔保人的債務人要求其直接向甲方支付款項。
五、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按主合同規(guī)定的和甲方所保證的用途使用貸款,不得改變用途。
2、必須嚴格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資金來源、時間、數(shù)額等嚴格執(zhí)行還款計劃,并及時向甲方通報還款情況,提供必要的還款證明單據(jù)。
3、未經甲方同意,對已設立以甲方為債權人的乙方財產不得出租、出售、轉移、轉讓,也不得將企業(yè)財產用于任何形式的擔保,以及不得有任何有損于甲方實現(xiàn)行使追償權的行為。
4、如變更企業(yè)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金、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以及變更地址、電話、電傳等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并不得因此而影響甲方作為擔保人的利益。
5、如需舉借新債以及實施可能影響甲方作為保證人利益的其它重大經營決策時,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6、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干涉甲方以任何方式所進行的定期或隨時檢查、了解和監(jiān)督。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執(zhí)行甲方在檢查和監(jiān)督時所提出的正確意見和建議。
7、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與貸款方修改主合同。
8、乙方保證按借款主合同所約定的期限歸還貸款本息,乙方應該履行其作為債務人所應履行的一切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違反本協(xié)議書的約定,則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委托乙方開戶金融機構從乙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除其所有應付款。
2、如乙方違反本協(xié)議書約定的各項義務,甲方有權通知反擔保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七、其他約定
1、本協(xié)議書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如發(fā)生合并、分立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協(xié)議書所列各項義務與責任。
2、本協(xié)議書生效后,不因任何一方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承辦人的變動而變更或免除協(xié)議書項下的義務。
3、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未按主合同約定按期還款付息的,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及股東應以其全部財產包括家庭財產依約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八、本協(xié)議書發(fā)生爭議或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通過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xié)議書生效后,有關本協(xié)議書的補充、修改、變更等,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并訂立書面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書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協(xié)議書經甲、乙及第三方反擔保公司三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xié)議書壹式叁份,甲方執(zhí)壹份,乙方執(zhí)壹份,反擔保人執(zhí)壹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其授權代理人):(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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