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動產抵押合同
在當今不斷發(fā)展的世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動產抵押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動產抵押合同1
編號:
抵押權人: 代表人:
通訊地址:
電 話:
抵押人:
代表人:
通訊地址:
電話:
為確保 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
人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抵押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抵押
人的財產抵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概況
1.抵押物名稱:(見附件——抵押物清單)
2.抵押物總價值為(大寫) 元整,即(小
寫) 元,用于本次融資的抵押擔保額為(大寫)元整,即(小寫) 元。
3.抵押期限為 。
第二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
本抵押合同擔保范圍為:主債權及利息、抵押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抵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三條 抵押物登記
抵押人授權抵押權人在本合同簽訂后 天內,執(zhí)主合同、本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權屬證書及其它相關文件到抵押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并將該抵押物的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于抵押權人。抵押人應全力配合抵押權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第四條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贈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抵押權人的任何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2.抵押人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jiān)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五條 權利義務
。ㄒ唬┑盅簷嗳说臋嗬x務:
1.抵押權人有權檢查、監(jiān)督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抵押人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
2.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3.抵押人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抵押權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ǘ┑盅喝说臋嗬x務:
1.嚴格按照主合同規(guī)定時間主動履行債務。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抵押人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抵押權人發(fā)現抵押人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jié),抵押權人通知抵押人當即改正或提前實現抵押權。
3.抵押人應合理使用抵押物,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yǎng)及有關稅賦等費用。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六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1.向抵押權人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2.準許抵押權人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對抵押物進行檢查。
3.抵押人在占有該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guī)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并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
訟。
4.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fā)生,可能對該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抵押人保證在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1.抵押人到期還清債務后,抵押物權消失。
2.在抵押人不履行主合同約定條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處分抵押物的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超過應償還部分的,抵押權人應退還抵押人。
3.如果債權未受清償是因抵押權人自己的過錯造成的,則抵押權人不得再行使抵押權。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因抵押人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抵押權人認可的抵押財產。
2.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抵押權人視情況要求抵押人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債權,并可要求抵押人支付該債權總額 %的違約金。
3.抵押人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產權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權限等情況而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4.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被擔保總額 %的違約金。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提起仲裁或訴訟。
2.抵押人按期履行主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后,本合同即告終止。抵押權人將協助抵押人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xù),并將抵押財產權屬證明文件及相關文件退還抵押人。
3.抵押權人提供的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zhí)份,相關登記部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權人(蓋章): 抵押人(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動產抵押合同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號碼:
為明確甲方和乙方的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 (小寫:_________)
二、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借款期不足____天的按_____天計息。
四、甲方將借款本金以轉賬的形式轉到乙方指定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有的 (汽車登記證號__________ 發(fā)動機號( )抵押給甲方。抵押權利價值 ( )。
抵押期間,抵押物,乙方負有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甲方檢查。
六、借款到期日乙方應一次性償還甲方的本金。如乙方不按本
合同的約定償還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權依法處理抵押物,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款項用于清償本合同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所得款項超過甲方債權部分,歸乙方所有;所得款項不足彌補本合同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的,甲方繼續(xù)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各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2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九、本合同抵押情況說明,備注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動產抵押合同3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質押的財產為:(附詳細質物清單及出質人所有權證明):
(1)質物名稱:
。ǎ玻┮(guī)格:
。ǎ常⿺盗浚
。ǎ矗⿴っ鎯r格: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質押率為_____%,實際質押額為_____(大寫)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五日內將質物移交乙方占有,雙方商定移交事項如下:_____
第四條 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質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費_____元整。
第五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押財產中的_____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期限。如主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xù)。保險財產如發(fā)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到_____銀行辦理專項存款,并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質物,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交_____銀行專項存儲,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該款項提前清償債務。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
第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
。ǎ保┲骱贤瑐鶆章男衅谙迣脻M或經延期后仍未履行債務;
。ǎ玻﹤鶆杖怂劳龆鵁o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ǎ常﹤鶆杖吮恍娼馍ⅰ⑵飘a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主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質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乙方擅自挪用質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為,或返還原物,亦可請求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ǎ矗┘住⒁胰魏我环竭`反第九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ǎ担┰诒竞贤行趦龋唇洺鲑|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ǎ叮┍緱l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三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質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附:質物清單及有關證書、單據一式__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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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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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抵押合同4
合同編號:
抵押人(甲方):
抵押權人(乙方):
為確保 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 ,貸款期限自 至 。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 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fā)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huán)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甲方經乙方書面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yōu)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fā)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fā)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fā)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yè)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fā)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 因本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動產抵押合同5
《物權法》第十五條規(guī)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但是《物權法》沒有明確規(guī)定,抵押合同除合同有約定外,自成立時生效,同樣也沒有約定質押合同除合同有約定外自成立時生效。但是目前通說卻是,這兩種合同除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是否登記或移交質物占有權不再時合同是否生效的`依據。
《物權法》生效在后,《擔保法》生效在前,新舊法發(fā)生沖突時,按照新法優(yōu)于舊法的法理,適用《物權法》。但是如果按照一般法和特殊法相沖突時,適用特殊法的規(guī)則,那么就得適用《擔保法》。再說《物權法》第十五條,明確該條的適用前提是“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也就是說這條是一般性約定,只要有其他法律對物權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的合同生效時間有其他規(guī)定的,依照其他法律的規(guī)定執(zhí)行。因此,不論是按照特殊法優(yōu)于一般的沖突適用規(guī)則,還是按照《物權法》第十五條本身的理解來看,對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生效時間的規(guī)定,都是應該適用《擔保法》的。我認為之所以在這個問題上適用《物權法》是因為《物權法》第一百七十八條的規(guī)定:“擔保法與本法的規(guī)定不一致的,適用本法!边@條就將前面第十五條中“除了法律另有規(guī)定”中的法律剔除了《擔保法》。
動產抵押合同6
抵押人: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行及賬號:
聯系電話及傳真:
抵押權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系電話及傳真:
為了確保嵊州市某某公司(以下簡稱抵押人)與寧波某公司(以下簡稱抵押權人)簽訂的產品購銷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付款義務人即本合同抵押人的付款義務得到切實履行,保障抵押權人債權的實現,抵押人愿意向抵押權人提供抵押擔保。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以約束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在抵押權人處辦理主合同項下約定業(yè)務所形成的債權,涉及合同款項為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抵押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擔保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主債權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zhí)行費、過戶費、代理費等。
第三條抵押物
3.1抵押人自愿以自有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作為抵押物設定浮動抵押。抵押物包括現有的以及在生產經營中繼續(xù)取得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成品。
3.1.1生產設備是指機器、設備、生產線等各類用于生產經營的設備。
3.1.2原材料是指用于生產產品的各種原材料和輔助材料。
3.1.3半成品是指生產工藝尚未全部完成的制造品。
3.1.4產品是指生產工藝全部完成的制造品。
3.2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訂浮動抵押合同時,應共同對抵押物進行清理,并制作抵押物財產類別清單(抵押物財產類別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明確雙方簽訂浮動抵押合同時抵押物的財產類別、數量、狀況、價值,但抵押物的類別、數量、狀況以浮動抵押權實現時為準,最終價值以浮動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四條抵押權的效力
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權、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孳息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收、征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
第五條抵押物的登記
5.1本合同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與抵押權人共同到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5.2抵押登記的事項發(fā)生變化,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應當自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15日內與抵押權人共同到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
5.3辦理抵押登記及變更登記的費用由抵押人自行承擔。
第六條抵押物的占管
6.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的正本原件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其他材料經抵押人、抵押權人雙方確認后交抵押權人保管。抵押權人應當妥善保管抵押物權屬憑證,若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權屬憑證滅失的,抵押權人應當承擔補辦費用。
6.2抵押人應當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jiān)督檢查。
6.3抵押人因正常生產經營需要可以銷售、轉讓或以其他形式依法處置產品/半成品/原材料/生產設備,但應提前個工作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并將處置收入及時存入抵押人在抵押權人處開設的存款帳戶,以繼續(xù)擔保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抵押權人有權就抵押物處置收入收回主合同債權及其相關費用。
6.4對處置產品/半成品/原材料/生產設備形成的應收賬款,抵押人應與抵押權人設定應收賬款質押,應收賬款質押合同另行簽訂。
6.5抵押人以低于市場價格銷售或無償轉讓產品/半成品/原材料/生產設備,視為非正常的生產經營銷售,抵押權人依法享有對抵押物的追及權。
6.6抵押人生產設備/產品/半成品/原材料因市場價格等原因,導致浮動抵押財產總價值低于人民幣萬元,且無對應的現金處置收入,影響抵押權人抵押權實現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及時提供符合抵押權人要求的合法有效的補充擔保,抵押人未按要求提供補充擔保的,按本合同第八條8.1款執(zhí)行。
6.7抵押物發(fā)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抵押人由此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等應當優(yōu)先用于清償主合同債權,或存入抵押權人指定賬戶,以繼續(xù)擔保主合同債務的履行。
6.8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或因搶險、救災等緊急情況需要征用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時,抵押人應當以所獲得的征收、征用補償費用提前清償所擔保的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或存入抵押權人指定賬戶,以繼續(xù)擔保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第七條抵押物的保險
7.1抵押權人認為需要并能夠辦理財產保險的抵押物,抵押人應當于本合同簽訂后15日內,按抵押權人要求的險種、投保金額,與抵押權人一起到有關保險機構辦理以抵押權人為第一順位保險金請求權人的抵押物財產保險。保險期限應當不短于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保險金額應當不低于主合同債務本息。
7.2抵押人應當將抵押物的保險單據原件交抵押權人保管,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抵押權人權益的條款。
7.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抵押權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xù),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7.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如發(fā)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優(yōu)先用于償還主合同債務,或存入抵押權人指定的賬戶,或經抵押權人同意用于恢復抵押物的價值,以繼續(xù)擔保主合同債務的履行。
第八條抵押權的實現
8.1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抵押人浮動抵押轉化為固定抵押。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抵押人不得自行轉讓、銷售、出讓、出租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權人可以自行盤點抵押人所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并有權與抵押人協商,依法拍賣、變賣用于浮動抵押的總財產,并從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或將抵押物折價抵償主合同債務。
8.1.1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或抵押權人依據主合同約定提前收回主債權時,債務人未履行償付債務本息及其他費用義務;8.1.2抵押權人依照主合同約定或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解除主合同,抵押權人未受清償;8.1.3抵押人產品市場價格下滑,同比降幅達到30%以上;8.1.4抵押人經營狀況及信用狀況嚴重惡化、放棄到期債權、為逃避債務而隱匿或轉移財產、無償轉讓或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不遵循公平交易原則處分已經設定浮動抵押的抵押物等嚴重影響抵押物價值和債權實現的行為;8.1.5抵押人歇業(yè)、申請或被申請破產、解散、被停業(yè)整頓、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被撤銷等情形;8.1.6抵押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股東、高級管理人員出現重大疾病,死亡、失蹤或被宣告死亡或失蹤,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涉及重大民事法律糾紛,財務狀況惡化;8.1.7其他任何可能對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產生不利影響的。
8.2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所得價款超過債務本息及其它一切相關費用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
8.3抵押權人依本合同盤點并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當予以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九條抵押人聲明與承諾
9.1抵押人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條款,為債務人提供抵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9.2抵押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國家授權的經營管理者,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抵押物不屬于共有財產,或雖屬于共有財產但已就浮動抵押事項征得共有人書面同意。依法可以設定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不存在被查封、扣押、被監(jiān)管、出租、拖欠稅款、拖欠工程款等其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已對抵押物的瑕疵向抵押權人作出充分、合理的說明。
9.3本合同簽訂后,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為抵押權人之外的任何第三人在抵押人現有的以及在生產經營中繼續(xù)取得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再行設定其他擔保物權。
9.4抵押人每個月向抵押權人提供有關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的會計明細清單,及時準確反映財產變動情況,并配合抵押權人隨時對前述財產的清點、檢查。
9.5抵押人發(fā)生下列事項時,應當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9.5.1經營機制發(fā)生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或經營范圍與注冊資本變更、股權變動,抵押人應當提前30日通知抵押權人。
9.5.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抵押物發(fā)生權屬爭議或被采取保全措施,或歇業(yè)、申請或被申請破產、解散、被停業(yè)整頓、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被撤銷,或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等發(fā)生變更,抵押人應當于事項發(fā)生之日起5日內通知抵押權人。
9.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發(fā)生本條9.5款所列事件或其他事件時,繼續(xù)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9.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權人依法轉讓主債權的,抵押人仍在原抵押擔保范圍內繼續(xù)承擔擔保責任。
9.8當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無論抵押權人對主合同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抵押權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在其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9.9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人的侵害時,抵押人應當及時通知并協助抵押權人避免抵押權遭受侵害。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本合同生效后,抵押人、抵押權人雙方均應當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10.2抵押人在本合同第九條中作虛假聲明,或不履行本合同第六條6.3、6.4款和第九條所作出的承諾,或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抵押物,或違反本合同約定拒絕或拖延辦理抵押物保險或抵押登記,或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行為,給抵押權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3非因抵押權人的過錯而導致本合同無效的,抵押人應當在本合同約定的抵押擔保范圍內賠償抵押權人全部損失。抵押權人有權處分抵押物,并在所受經濟損失范圍內優(yōu)先受償。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自抵押人、抵押權人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浮動抵押權自在抵押人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之日起設立。
11.2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zhí)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zhí)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
11.3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抵押人、抵押權人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2.1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可由抵押人、抵押權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向抵押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2.2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三條附則
14.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抵押人、抵押權人之間的所有通知均應當以書面形式送達對方。抵押權人給抵押人的任何電傳、電報一經發(fā)出,郵政信函一經送交郵局,即視為已送達至抵押人。
14.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本合同一式伍份,抵押人壹份、抵押權人叁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特別提示
抵押權人已提請抵押人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含義及其法律后果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抵押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抵押人:抵押權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動產抵押合同7
簽約之前,雙方當事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yè)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相關部門咨詢。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愿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后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本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合同簽訂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抵押人(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押人(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自愿、互利、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根據自愿、互利、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抵押事宜進行了 將自有___________抵押予乙方,達成合 抵押予乙方, 友好協商,甲方為了_____________將自有 將自有 抵押予乙方 友好協商,甲方為了 同條款如下: 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抵押物狀況及價值
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評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價值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抵押予乙方的抵押物經評估為人民幣 大寫) 估為人民幣( 甲方抵押予乙方的抵押物經評估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抵押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 ¥____________。
第二條 抵押期限
甲方決定將上述抵押物抵押予乙方 年 年 _____月_____日起到 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日止。
第三條 抵押用途
甲方將上述抵押物抵押予乙方作為甲方___________保證。
第四條 抵押合同地位
抵押物作為獲取乙方資金之債務擔保物時, 合同成 抵押物作為獲取乙方資金之債務擔保物時,只要甲乙雙方簽訂 合同成 立時,本合同和銷售合同共成為抵押行為之要件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甲方法律責任
(1)抵押期間,抵押物、產權證書或法律證件,由甲方保管, 押物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
(2)甲方保證在抵押期間決不將抵押物部分或全部出售、轉讓、出租、 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若需出租或再抵押,須先征得乙方同意。 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若需出租或再抵押,須先征得乙方同意。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
債務人如未能按___________之約定履行時,乙方可向市房地產市場管理 之約定履行時, 債務人如未能按 之約定履行時 處申請?zhí)幏值盅何,所得款項按如下順序分配?/p>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特約說明或特別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之附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署,加蓋公章。
第十一條 合同文本
(1)本合同用中文制作,合同的書寫和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用中文制作,合同的書寫和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各_________份。副本 _________份,合同的正、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抵押人(甲方): 受押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動產抵押合同8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號碼:
為明確甲方和乙方的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借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 (小寫: )
二、借款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借款期限
不足 天的按 天計息。
四、甲方將借款本金以轉賬的形式轉到乙方指定賬戶
五、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有的 (汽車登記證號__________ 發(fā)動機號( )
抵押給甲方。抵押權利價值 ( )
抵押期間,抵押物,乙方負有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甲方檢查。
六、借款到期日乙方應一次性償還甲方的本金。如乙方不按本合同的約定償還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權依法處理抵押物,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款項用于清償本合同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所得款項超過甲方債權部分,歸乙方所有;所得款項不足彌補本合同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的,甲方繼續(xù)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各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 2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九、本合同抵押情況說明,備注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抵押情況聲明
抵押物名稱:
抵押物的所有權號碼:
抵押人簽字:
年 月 日
動產抵押合同9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質押的財產為:(附詳細質物清單及出質人所有權證明)
(1)質物名稱:_________
(2)規(guī)格: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
(4)帳面價格:_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整,質押率為_________%,實際質押額為_________(大寫)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五日內將質物移交乙方占有,雙方商定移交事項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 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質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費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押財產中的_________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期限。如主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xù)。保險財產如發(fā)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到_________銀行辦理專項存款,并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質物,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交_________銀行專項存儲,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該款項提前清償債務。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
第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后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主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質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乙方擅自挪用質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為,或返還原物,亦可請求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九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6)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商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三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質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質物清單及有關證書、單據一式_________份。(略)
如果合同當事人為公民或非法人單位,應由該公民簽字或單位主要負責人或經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
動產抵押合同10
出借人、抵押權人(甲方):x身份證號:x借款人、抵押權人(乙方):x身份證號:x抵押人(共有人):x身份證號:
乙方因投資需要,向甲方借款作為周轉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所擁有的□不動產/□動產,(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
一、借款金額、利率、利息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x億x仟x佰x拾x萬x仟x佰x拾x元x角x分,(小寫:x)借款期內的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
二、債務履行期限
本協議約定債務履行期限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
三、還款方式:
乙方于x年x月x日一次性全部歸還甲方借款x元整。(小寫:x)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足額借款給乙方,但因乙方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2、甲方有權了解乙方的資信狀況。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乙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甲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發(fā)放借款。
2、乙方應按本協議的約定歸還借款。
六、抵押人的陳述與保證
1、抵押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協議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2、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是抵押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3、抵押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向債權人
4、抵押人對抵押物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若抵押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5、抵押物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jiān)管,不存在爭議,訴訟(仲裁)等情況。
七、抵押人的義務
1、抵押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抵押人應及時告知抵押人并按抵押權人的要求
2、抵押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
3、抵押人應合理使用并妥善管理抵押物,不應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應定時維修保養(yǎng)以保證抵押物的完好,并按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保險。
4、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應有任何抵押物價值減損或可能減損的行為;不應以轉讓、贈與、出租、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5、抵押人應配合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養(yǎng)狀況及權屬維持情況進行檢查。
6、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質押財產中的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期限。如主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xù)。保險財產如發(fā)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到x銀行辦理專項存款,并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需轉讓抵押物,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交
八、有下列情形時,抵押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狀況受到可能受到不利影響;
2、抵押物權屬發(fā)生爭議;
3、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或執(zhí)行措施;
4、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面的侵害;
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后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余的,甲方應退還給乙方。
十、抵押人應協助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并不會設置任何障礙。x十一、抵押物名稱與范圍:
不動產:乙方將□獨自擁有/□與共有x(共有人)的坐落于x;建筑面積x平方米;產權證號為:x;的房產抵押給甲方,作為擔保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本金,違約金及將來實現抵押權利的費用;該房評估價值為人民幣x元整。該房已向x抵押借款人民幣x元整,履行期限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為止,并已通知該抵押權人做第二次抵押。
動產:乙方將其與x(共有人)擁有的抵押物:x,規(guī)格:x,x數量:x帳面價格:x(大寫)元整。x九、違約責任(違約金)
乙方如逾期歸還甲方借款,則乙方應賠償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大寫)x元整,(小寫:x);另甲方有權以每逾期一日按當日銀行貸款利率的x倍計算利息。如逾期到x日后仍無法履行還款義務,則甲方有權將抵押物依法處置,處置所得用以清償借款本金、違約、利息及相關處置費用等,如有余款則交由乙方。
十、爭議協議
本協議項下依下列第x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xù)履行未涉爭議的條
(1)向抵押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x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十一、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
十二、本協議正本一式x份,抵押人、抵押權人各執(zhí)x份,抵押物公證、登記部門各x份。
十三、抵押人已通讀上述條款,抵押權人已應抵押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說明,抵押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抵押權人(簽字):蓋章:
抵押人(簽字):蓋章:
共有人(簽字):蓋章:
簽署日:x年x月x日
動產抵押合同11
立動產抵押合同人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茲因甲方為擔保乙方對于其所有的債權,將由甲方提供抵押物,為乙方設定抵押權,并約定條款如下:
一、所擔保的債權:包括本金___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得分次循環(huán)動用,但在同一時間,其動用總額以上開金額為最高限額)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違約金以及債務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損害的賠償。至債權實際金額及各種利息違約金的計算方法以及債務的清償期,另立借據,透支約據、本票、約定書、委任保證合同為憑,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各該附件所規(guī)定事項的效力與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其名稱、數量、特別標志、說明以及占有抵押物者姓名、名稱及方式及所在地,詳粘附于本合同的標的物明細表。
三、本合同所擔保的債務縱未屆清償期,乙方亦可以隨時通知甲方清償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辦,絕無異議。
四、抵押物于登記后如有粘貼標簽或烙印的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或登記機關辦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費用,全部應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實聲明:前開抵押物完全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后發(fā)生任何糾葛致使乙方遭受損害時,縱其事由非可歸責于甲方及擔保物提供人,亦愿負連帶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續(xù)存中,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證抵押物占有人對于抵押物必盡妥善保管的責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捐稅、修理、保養(yǎng)等一切費用,亦與乙方無涉。
七、抵押物的現狀發(fā)生變動時,不論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應及時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現狀的變動或價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條開列的全部債權獲得清償時,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負連帶賠償責任。
八、抵押物應按乙方指定置于_____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甲方保證決不擅自遷移。抵押物為交通工具,經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經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應即負責將抵押物停放于指定處所。
九、抵押物應向乙方同意的保險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險,并應以乙方為惟一受益人,保險金額及條件應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險費用均由甲方負擔,所有保單及保費收據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為代為墊付保費,經通知甲方限期償還,甲方未如限辦理時,乙方得將墊款徑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額,依例計金,甲方絕無異議。但乙方并無代為投保或代墊保費的義務。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一)有擔保法所定應占有情事時。
。ǘ┪唇浺曳皆蕼识盅何锏睦佑』蛘迟N的標簽被損毀時。
(三)未經乙方同意而將抵押物出租時。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為,致抵押物的價值顯然減少或顯有減少之虞時。
(五)乙方認為甲方借款運用不當時。
乙方依前項規(guī)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絕交付時,乙方得申請法院徑行強制執(zhí)行。
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受的損失及支出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賠償。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孳息,乙方占有權收取,以之抵償收取孳息的費用及甲方債務。
乙方占有處分抵押物,應依擔保法的有關規(guī)定行之。
十一、甲方應覓具經乙方認可的保證人,以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給付責任的保證。保證人并愿以本合同為證,聲明放棄先訴抗辯權暨民法保證各法條內有關保證人的一切權利。
十二、甲方愿接受乙方對于借款用途的監(jiān)督及對于甲方業(yè)務財務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監(jiān)督稽核之權而需甲方供給任何有關資料時,甲方應即照辦,但乙方并無監(jiān)督或稽核的義務。
十三、本合同所訂給付義務,以乙方營業(yè)所在地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訂事項而涉訟時,不論當時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營業(yè)所在地,或其國籍有無變更,均以___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四、本合同書所載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連帶保證人均包括其繼承人、法定代理人、破產管理人或遺產管理人。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連帶保證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變更時,承受其職務之人,即當然為本合同書權利義務主體的代表人,毋庸為變更的登記。
十五、除本合同所訂的條款外,凡乙方現在或將業(yè)所訂與貸款有關的各項章則以及金融業(yè)現在或將來所適用的一切有關章則,甲方均愿遵守,決無異議。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約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屆期未清償時得延長期限。本合同副本共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提供人: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動產抵押合同12
出借人
抵押權人(甲方):
身份證號:
借款人
抵押權人(乙方):
身份證號:
抵押人(共有人):
身份證號:
乙方因投資需要,向甲方借款作為周轉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所擁有的□不動產/□動產,(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不動產:在借款期限內,乙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乙方還清貸款本息前,甲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鮿赢a:在抵押有效期內,甲方應負責妥善保管質物,并不得挪用,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取保管費 元整,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 (大寫)元整,抵押率為 %,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擁有權與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一、借款金額、利率、利息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寫: )借款期內的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債務履行期限
本協議約定債務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還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全部歸還甲方借款 元整。(小寫: )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足額借款給乙方,但因乙方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2、甲方有權了解乙方的資信狀況。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乙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甲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發(fā)放借款。
2、乙方應按本協議的約定歸還借款。
六、抵押人的陳述與保證
1、抵押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協議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2、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是抵押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3、抵押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向債權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4、抵押人對抵押物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若抵押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5、抵押物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jiān)管,不存在爭議,訴訟(仲裁)等情況。
七、抵押人的義務
1、抵押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抵押人應及時告知抵押人并按抵押權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
2、抵押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鑒定、保險、保管、維修及保養(yǎng)費用。
3、抵押人應合理使用并妥善管理抵押物,不應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應定時維修保養(yǎng)以保證抵押物的完好,并按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保險。
4、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應有任何抵押物價值減損或可能減損的行為;不應以轉讓、贈與、出租、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5、抵押人應配合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養(yǎng)狀況及權屬維持情況進行檢查。
6、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質押財產中的 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期限。如主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xù)。保險財產如發(fā)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到 銀行辦理專項存款,并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需轉讓抵押物,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交
八、有下列情形時,抵押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狀況受到可能受到不利影響;
2、抵押物權屬發(fā)生爭議;
3、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或執(zhí)行措施;
4、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面的侵害;
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后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余的,甲方應退還給乙方。
十、抵押人應協助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并不會設置任何障礙。
十一、抵押物名稱與范圍:
不動產:乙方將□獨自擁有/□與共有 (共有人)的坐落于 ;建筑面積 平方米;產權證號為: ;的房產抵押給甲方,作為擔保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本金,違約金及將來實現抵押權利的費用;該房評估價值為人民幣 元整。該房已向 抵押借款人民幣 元整,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止,并已通知該抵押權人做第二次抵押。
動產:乙方將其與 (共有人)擁有的抵押物: ,規(guī)格: , 數量: 帳面價格: (大寫)元整。 九、違約責任(違約金)
乙方如逾期歸還甲方借款,則乙方應賠償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另甲方有權以每逾期一日按當日銀行貸款利率的 倍計算利息。如逾期到 日后仍無法履行還款義務,則甲方有權將抵押物依法處置,處置所得用以清償借款本金、違約、利息及相關處置費用等,如有余款則交由乙方。
十二、爭議協議
本協議項下依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xù)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抵押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 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十三、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鑒定后借款發(fā)放之日并辦理抵押登記后生效。
十四、本協議正本一式 份,抵押人、抵押權人各執(zhí) 份,抵押物公證、登記部門各 份。
十五、抵押人已通讀上述條款,抵押權人已應抵押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說明,抵押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抵押權人(簽字):
蓋章:
抵押人(簽字):
蓋章:
共有人(簽字):
蓋章:
簽署日: 年 月 日
動產抵押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之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后的反擔保事宜成如下合同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反擔保的依據乙方與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支行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編號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依據其與貸款銀行的約定為乙方就該筆貸款提供了擔保,擔保金額為乙方的借款本金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為減少甲方的擔保風險,乙方愿意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如下反擔保:
風險提示:
根據《擔保法》相關規(guī)定,部分財產不得設立抵押,以此做抵押的,抵押權未設立,權利人無法實現抵押權。
具體包括:土地所有權;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學校、幼兒園、醫(y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yī)療衛(wèi)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法被查封、扣押、監(jiān)管的財產。
以乙方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用于經營的部份庫存____________(包括雙方協商指定的經營門店部份庫存____________等)、按設定的____________庫存重量和市場參考價格__________________,折合為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金額(乙方設定____________庫存量按市場參考價格折算后不得低于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貸款額度)為甲方提供浮動抵押擔保。
甲、乙雙方協商后設定的____________庫存數量為:____________(kg)公斤;市場目前參考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_元/kg;
第二條 擔保物的狀況乙方是從事經營____________加工型公司。
風險提示:
擔保的范圍不得超過被擔保債權的范圍,超出部分無效。
同時,雙方還需要約定,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清償所擔保的債務,抵押人是否仍需要承擔補足責任要明確。
第三條 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范圍,甲方因履行借款擔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實現反擔保權利而導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反擔保范圍之內。
包括:1)甲方與銀行簽訂的擔保合同約定的由甲方履行保證人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
2)上述代償款自支付之日起的利息;
3)實現追償權、抵押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費、拍賣費等);
4)本合同規(guī)定的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
風險提示:
雙方當事人應就抵押登記手續(xù)的辦理、登記費用、辦理期限等明確約定,約定不清或者沒有約定的,后續(xù)糾紛,抵押人不配合辦理,或將給抵押權人帶來不利法律后果。
不動產抵押未經不動產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xù)的,抵押權未設立;動產抵押權未經登記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條 抵押物的登記由甲、乙雙方共同辦理抵押登記的有關手續(xù),由乙方交納登記費用;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乙方負責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15日內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
第五條 浮動抵押財產的確定乙方向甲方設定反擔保的抵押財產自下列情形之一發(fā)生時確定:
1)甲方為乙方擔保的銀行貸款期限屆滿,乙方未予歸還;
2)乙方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
3)乙方將貸款挪作他用;
4)乙方經營庫存量不足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的;
5)乙方在日常經營過程中不遵循公平交易原則,處分已設定動產浮動抵押的抵押物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抵押權人可實現抵押權的其他情形。
第六條 乙方的承諾及義務
1)乙方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2)乙方是抵押物的完全的所有者或依法享有處分權,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或處分權方面的爭議;
3)乙方不存在已經發(fā)生或即將發(fā)生的有可能影響甲方接受其為乙方的下列事件:
A、抵押物存在被查封、扣押、監(jiān)管或者已設定抵押等情形;
B、存在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及行政處罰、爭議;
C、存在重大債務或負債;
D、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的情形;
E、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其他共有人;
F、抵押財產存在未為甲方所明確了解、接受的明確或隱蔽的質量瑕疵;
G、其他業(yè)已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4)乙方保證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處分擔保財產;
5)乙方保證不出現因其故意或過失影響擔保財產價值及行使權利的情形;
6)乙方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門之變更、注銷登記情形,應立即通報甲方并將變更登記后的副本或注銷結果向甲方報告;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
1)甲方履行了保證責任后有權向乙方追償款項。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7日內即時支付甲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2)甲方有權對乙方使用貸款的情況及經營狀況和設定的____________庫存數量進行監(jiān)督檢查(每月乙方應接受甲方監(jiān)督檢查并上報____________庫存量);
第八條 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
違約責任條款的設定通常情況下是為了促使合同各方當事人信守約定、嚴格履行合同的保障性舉措,但是,對債權人而言,它又是變通、確保債務人不履行借款合同時,對合同借款期限屆滿后超出法律規(guī)定利息部分實現的重要手段和杠桿。違約責任即可以強化債權人的權利。但約定不當的,也可能使債權人受償范圍受限。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擔保總金額_____%的違約金。
第九條 抵押權的實現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情形出現,甲方可以與乙方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抵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不足清償債務,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條 合同獨立性本合同所設立的抵押反擔保具有獨立性,不因前述《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無效而無效,亦不因乙方發(fā)生分立、合并而免除。
第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雙方約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抵押交登記機關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負責人:
單位蓋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負責人:
單位蓋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動產抵押合同14
抵押人 :
地址:
電話:
抵押權人:
地址:
電話:
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guī)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1.抵押財產
抵押人用作抵押的財產為抵押財產清單(詳見附件1);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 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 ,實際抵押額為 元整。
2.財產保管
2.1 抵押財產中的 待雙方清點后,由抵押人自行保管;抵押人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檢查。
2.2 抵押財產中的 由抵押人交抵押權人保管。并由抵押權人向抵押人一次性收取 元整的保管費,抵押權人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3.財產保險
抵押人應按抵押權人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 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抵押權人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約定的還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還款延期,抵押人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xù)。保險財產如發(fā)生災害損失,抵押權人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yōu)先收回抵貸款。
4.權利限制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抵押人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5.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6.優(yōu)先權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抵押人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權人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抵押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抵押權人應退還抵押人。
7.抵押權撤銷
抵押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抵押權人保管的抵押人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抵押人。
8.變更或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9.違約責任
9.1 按照本合同第2條第1項的約定,由抵押人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抵押權人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抵押權人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9.2 按照本合同第2條第2項的約定,由抵押權人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抵押人由權要求抵押權人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抵押權人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9.3 抵押人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抵押權人可視情況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款項本息,并可要求抵押人支付欠款總額5%的違約金。
9.4 抵押人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抵押權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10.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或向抵押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11.合同文本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
附件1:抵押財產清單
抵押人:
代表人:
抵押權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動產抵押合同15
動產抵押契據立動產抵押契據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立據人)茲向_________銀行(以下簡稱貴行)為擔保對貴行在本金最高限額_________元以內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所成立的債務(另立借據或(1)及透支契據或本票或及(1)約定書或(1)及委任保證契約等,作為本契據的附件,各該附件的規(guī)定其效力同于本契據),以及其他一切債務及其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實行抵押權費用,以及因債務不履行而發(fā)生的全部損害賠償的清償起見,特提供后開抵押物,設定抵押權抵押與貴行,并愿遵守下列各條款:
一、貴行對于根據本契據所成立的債務,得分別規(guī)定其分別清償日期,并得隨時中止貸放或減少貸放,或收回全部或一部已貸款項,立據人及抵押物提供人均愿照辦,絕無異議。
二、利息按各筆債務契約所約定的利率計算,其給付方法愿照貴行規(guī)定。逾期利息按各筆債務契約所約定的利率計算。遲延還本違約金依照各筆債務契約所約定的違約金計收標準計算。
三、貴行接受立據人及抵押物提供人所提供抵押物于登記后如有粘貼標簽或烙印的必要時,立據人及抵押物提供人應協助貴行或凡抵押物增加、減少、移動等均應辦理變更登記,所有登記等費用由立據人及抵押和提供人連帶負擔。
四、立據人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實聲明所提供的抵押物,完全為立據人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無任何他人權利或設定任何負擔,如日后發(fā)生糾葛,致使貴行受到損害時,立據人、及抵押物提供人,均愿連帶負責完全賠償。
五、抵押物的現狀如因不可歸責于立據人、或抵押物提供人的事由發(fā)生變動時,立據人及抵押提供人應即刻通知貴行。如擬出讓抵押物,或擬設定次順位抵押權或擬設定影響貴行抵押權的權利,或擬變更抵押物的現狀時,均應事前征得貴行書面同意。抵押物的稅捐、修理等一切費用,均由立據人及抵押物提供人連帶負擔。
六、抵押標的物的占有人,應盡妥善保管的義務,保管或使用抵押標的物,其因任何原因所生的損害,均由立據人及抵押物提供人連帶負擔。
七、抵押物的存放地點,應按貴行指定存放于_________,非經貴行同意,立據人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證決不擅自移動。
八、抵押物的保險,立據人及抵押物提供人同意經由貴行信托部辦理保險手續(xù),并應以貴行為優(yōu)先受益人保險足額,保險金額及條件應商得貴行的同意,一切費用均由立據人及抵押物提供人連連負擔。所有保單及保費收據應交貴行收執(zhí)。如由貴行墊付保費,立據人及抵押物提供人應即償還,如未即時償還,貴行得徑列入立據人所欠款金額,并按本契據第二條規(guī)定的利率計算。但貴行并無代為投保或代付保費的義務,如抵押物不幸遭遇損失,保險公司無論因何事由拒絕或延遲賠款或賠款不足時,立據人及抵押物提供人即負責清償債務本息、遲延利息、違約金、及各項費用。或另外提供貴行認可的擔保品。決不借口意外損失推卸責任。
九、抵押物的取回占有或派員占有:
。ㄒ唬┝嘶虻盅何锾峁┤巳缬邢铝兄腥魏吻樾沃,貴行可取回占有或派員占有抵押物:
1.不履行契約者或抵押物被遷移、出賣、出質、移轉出租或受其他處分,致有害于抵押權的行使。
2.擅自毀滅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貼的標簽。
3.立據人或抵押物提供人的行為足使抵押物價值顯著減少。
4.貴行認為抵押物或借款運用不當及其他原因。
(二)其因占有抵押物所發(fā)生的任何損害或費用均由立據人及抵押物提供人連帶負擔。立據人抵押物提供人或第三人拒絕交付抵押物時,貴行得依本契據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貴行占有抵押物時,如立據人抵押物提供人或第三人在貴行占有抵押物后的十日期間內履行契約,并負擔占有費用者,得回贖抵押物;但抵押物有敗壞之虞,或其價值顯有減少,足以妨害抵押權人的權利,或其保管費用過巨,貴行于占有后得立即出賣。如立據人、抵押物提供人或第三人在貴行占有抵押物后的十日期間內,仍不履行契約時,貴行得出賣占有抵押物,出賣后立據人、抵押物提供人或第三人不得請求回贖。出賣抵押物所得價金抵還債務本息,遲延利息,違約金及各項費用,如有不足時,貴行仍得追償。
。ㄈ┑謨攤鶆盏南群蟮糜少F行任意決定。
十、抵押物被占有后所所生天然或法定孳息或其他任何收益,應由貴行抵償所欠債務。
十一、立據人愿接受貴行對借款用途監(jiān)督及對立據人業(yè)務財務的稽核,如需各項表報立據人應立即供給,但貴行并無監(jiān)督或稽核的義務。
十二、本契據所規(guī)定的義務應以貴行所在地為履行地,如立據人、或抵押物提供人違背或不履行本契據規(guī)定的各事項至涉訟時,立據人及抵押物提供人的住所、居所、或營業(yè)所等,不論是否在貴行所在地,或國籍有無變更,立據人、抵押物提供人及保證人同意貴行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為本契約的管轄法院。
十三、本契據所載立據人及抵押物提供人,均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法定代理人、破產管理人、遺產管理人。
十四、本契據規(guī)定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規(guī)及貴行暨銀行管理機構的規(guī)章及慣例辦理,有關法規(guī)及貴行暨銀行管理機構的規(guī)章有修訂時,并依各該修正后的規(guī)章辦理。
本契據副本_________份。
此致
_________銀行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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