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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抵押合同書

        時間:2022-06-14 17:36:45 抵押合同 我要投稿

        抵押合同書集錦15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抵押合同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抵押合同書集錦15篇

        抵押合同書1

          抵押人:

          抵押權人:

          為確保xxx年xxxx月xxxx日簽定的xx(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于xxx區xxx街(路、小區)號棟單元層戶號,其房屋建筑面xxm2,占地面積xxm2。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抵押期限自xxx年xxxx月至xxx年xxxx月xxxx。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xx(大寫),(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xx(大寫),(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xx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并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為有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第十七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合同簽定地點:

          合同簽定時間:xxx年xxxx月xxxx日

        抵押合同書2

          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并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 借款事項

          第一條 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 _____元,大寫 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_____天。月利息 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后,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 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 /天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 抵押事項

          第四條 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

          3.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于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 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 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托書》。

          第八條 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借款人卷入或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系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 其它規定

          第九條 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余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書3

          出借人/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

          名 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友好協商一致,就乙方以 使用權提供擔保一事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信守。

          第一條 抵押物基本情況

          本房產座落于_______________,甲方于__________年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______。登記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_____,用途為__________用地,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年,使用終止日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金額及支付方式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元,如實際借款金額有出入,以劃款憑證為準。

          甲乙雙方于本合同簽訂后15個工作日內進行抵押登記,并辦理合同項下債權公證。抵押登記和債權公證辦妥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甲方把上述借款打到乙方指定賬戶。

          第三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乙方主要用于支付工程款,整個借款期間,甲方指派專人定期監督借款資金用途,乙方給以配合。如乙方確需改變資金用途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第四條 借款期限及借款利息

          1.借款期限為_____個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2.本合同生效日為甲方借出款項實際到達乙方指定賬戶之日。

          3.乙方指定賬戶為: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期滿時乙方應將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費用全部結清;如乙方需續借,應提前15日提出申請,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再續簽協議;如果乙方提前還款應提前15日提出申請,在雙方協商一致并經甲方出具同意函后乙方才可以提前還款,但是已付利息不予以退還。

          4.借款年利息為:__________, 即每月利息為:_______________元。

          5.利息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

          6.乙方應在借款到期后將借款本金并按月將利息匯入以下指定賬戶: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抵押登記

          甲乙雙方于本合同簽訂后15個工作日內辦理抵押登記,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完成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手續,并將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文件交甲方保管。

          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乙方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5日內協助甲方到法定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到期不償還借款的本金也不續簽借款合同,乙方構成違約,乙方除了按照合同利息約定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外,還應按借款總額每日萬分之五標準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有任何一期借款利息未按期足額支付,即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可要求乙方提前清償全部債務,清償全部債務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公證處申請強制執行證書、請求人民法院執行乙方擔保財產等。

          3.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視情況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百分之十的違約金。

          4、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借款總額百分之十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乙方聲明及保證

          乙方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乙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法人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并且甲方已經獲得簽署本合同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內部和外部的批準和授權。

          二、乙方提供的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資料、信息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除已向乙方書面披露的情形以外,甲方沒有任何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負債(包括或有負債)、違約行為、訴訟、仲裁事項或其他影響其資產的重大事宜未向乙方披露。

          三、乙方對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擁有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處分權。該抵押物是依法可以轉讓的,且不存在任何爭議,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質押或者被采取其它強制性措施。

          四、本合同項下乙方的一切義務對其繼承人、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并、改組、更改名稱等后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

        抵押合同書4

          抵押人(甲方):

          抵押權人(乙方):

          為確保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定的 (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自愿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于 ,其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占地面積為 平方米,房產證號為 _,土地使用權號為 _。

          第二條 甲方保證該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其有權處分,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

          第三條 根據主合同(借款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 _;債權人為 _,此抵押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 _元(大寫), (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 _元(大寫), (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 。

          第五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自行負責,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由甲方一次性給付乙方經濟賠償金 元,作為對乙方的賠償。

          第六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 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其相應的后果由甲方自行負擔。

          第九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果為法人或其他組織機構,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的權利。

          第十條 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和征得對方同意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經協商或調解不能解決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權在甲方注冊地提起仲裁或者訴訟。

          甲方:

          乙方:

          日期:

        抵押合同書5

          抵押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抵押權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一、甲方因房地產開發急需資金周轉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 元(¥ 元整),借款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借款利率為月 %,甲方在每月 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結。

          二、甲方同意用 的土地使用權做該筆借款的抵押,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號 ,使用權人為: 。

          三、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如有政府征用等情況,乙方有權對補償款予以提存或者甲方提前償還全部借款。

          四、出現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甲方未依約歸還乙方借款及利息的,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甲方擔保抵押財產,乙方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如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有權另行向甲方追索。

          五、甲方未近期返還借款或不能按時支付利息前,該抵押具有不可撤銷性。甲方自愿放棄抗辯權、訴訟權、仲裁權,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強制執行,這是甲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承諾。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甲方無權變賣、轉移、轉贈、轉賣、或以任何形式抵押資產。

          七、在抵押合同期限內,甲方抵押財產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損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要求甲方重新提供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八、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復原狀,并有權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借款,并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如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每月按時支付利息,并以各種理由惡意拖欠,或合同期滿未按時歸還借款本金及全部利息的,屬甲方原則性違約。以上約定甲方完全出于自愿,絕無異議。

          九、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乙方賠償,并賠償乙方主合同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一、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 份,中介公司備案 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抵押合同書6

          出借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借款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特別提示:

          請認真閱讀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對于不理解的條款,可以向出借方征詢,出借方應進行解釋。出借方、借款方一旦簽訂本合同,即認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本合同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本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二條 借款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三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月)利率為(大寫)即(小寫) % 。

          借款方每個還息日除按上述規定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合同借款金額的% 向出借方支付服務費。

          第四條 還款方式:借款方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月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月 日,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借款方提前還款應征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及相應的服務費,合同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應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權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其他:

          第七條 借款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八條 出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2.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抵押登記完畢后日內,足額向借款方發放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九條 為確保借款方正當履行還款義務,借款方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并有權處分的位于 -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 ,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出借方,作為借款方歸還借款的擔保。

          借款方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況; 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應出具書面證明,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出借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條 經評估公司評估,并經本合同雙方確認,上述用于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元。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簽訂后當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務費、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方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當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借款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方均有權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出借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四條 出借方應在借款方償還全部款項后三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方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和費用,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方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并承擔出借方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方發放借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并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

          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出借方應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

          (1)出借方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利息和費用三日內(如遇法定節

          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2)因出借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權證或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3)因出借方變更地址、電話等無法聯系,不能如約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第十六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雙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并承諾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

          2.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4.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提前解除,應由合同雙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 份, (部門或單位)留存 份。

          出借方(簽字):

          電話號碼:

          年 月 日借款方(簽字):電話號碼: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書7

          訂立合同雙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后的財產過戶給乙方。

          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并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帳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_分行___帳戶,即乙方指定的帳戶。

          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后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

          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

          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并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

          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簽字) 代表人: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銀行及賬號:______ 銀行及賬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抵押合同書8

          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布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戶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于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月份辦理一次,手續與本合同

          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儲蓄卡,信用卡還款甲方必須辦理中國XX銀行____市分行儲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帳戶或信用卡帳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八條貸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在未將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生借款人違約連續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后的____日內負責代為清償。保證期限從貸款發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收押之日為止。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征得丙方的書面同意。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購買期房的,應將購房預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條合同公證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39;____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

          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定,并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征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f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為逾期貸款,乙方按規定對其欠款每____天計收萬分之_____的罰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帳戶內存入一個月的貸款數,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甲方如連續六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或被發現申請貸款時提供資料不實以及未經已防書面同意擅自將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換,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直至處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沒有繼續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甲方未將乙方貸款按合同約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按規定每天計收萬分之十二的罰金。

          第十三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略)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后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證證明》交乙方執管后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個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送____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甲方:(私章)

          乙方:(私章)(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簽章)(或其授權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書9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元人民幣(¥)。

          2、借款期限: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3、甲方以位于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并于本合同簽訂后,到海口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后三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行。

          5、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7、簽訂本合同后,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海口市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本合同系經海口市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書10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

          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

          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筑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筑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元;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

          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銀行貸款惠利率加____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____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帳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

          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____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借債責任,因:、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后30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后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

          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付擔保人。

          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____%,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現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____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逾期利息。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的全險;保險單須過戶____銀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筑期內抵押人的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并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的“房產買賣合同”中,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于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購買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見附表);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的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的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出的入住通知書后,即代其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的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于抵押權人。

          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金額。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按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筑期的購房權益抵押:向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

          抵押人“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并將房產權證書交于抵押人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五、抵押物的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的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

          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

          該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的租單及收據,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付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人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的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于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內部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的文件及契約,及取銷該項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抵押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運用其處分該房產的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一個月內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____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

          (3)抵押人違反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的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

          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住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的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的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的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用以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的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的費用);

          (3)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的人,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夠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的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的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投留在該房產內,而該要求或通知書將被認為于發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第十二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帳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的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的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理;如上述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的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的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的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的條文,并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的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的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均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傳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業的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的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費用;若有不足,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數額負責賠償于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的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的合理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____,地址____,(營業執照)____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的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訴訟費用的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的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30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所列售房單位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的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的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損失,如因處理該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他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計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于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愿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帳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還清本合約規定的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后(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的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的房主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同時解除擔保人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一切欠款后,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的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交于抵押權人收執并經抵押權人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帳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的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時,抵押權人可不預告通知,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的其他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他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他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一經發出,信件在投郵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于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的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

          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付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的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二、在爭議發生時,按下述第項解決:

          (1)向____仲裁委申請仲裁;

          (2)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臺灣等地區,或為該地區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的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給抵押權人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地區的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地區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并不影響其他規定的效力。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后,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的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附表

          (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即售房單位)所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簽章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書11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雙方遵照有關法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小寫)實際借款額以借據為準。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借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將借款放出。

          第五條 還款時間: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歸還本金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歸還本金_________元;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歸還本金_________元。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確定為月息_________%,自出借人放款之日起計息,按日計息,按月計息,按季結息,借款到期還清本息。

          第七條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主動歸還全部借款本息。

          第八條 經出借人同意,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仍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

          第九條 擔保

          (一)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可能發生的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由_________向出借人提供_________方式擔保,并另行簽訂合同編號_________的擔保合同。

          (二)如擔保合同中約定的有關事項發生,出借人認為足以影響擔保人的擔保能力的,借款人應重新提供令出借人滿意的擔保。

          第十條 雙方義務

          (一)借款人義務

          (1)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2)不得利用借款從事違法經營活動。

          (3)在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清償前,借款人有改變住址、經營方式等行為(包括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聯營、與外商合資或其他形式)時,應最遲于改變前十天通知貸款人,并保證借款本息的清償。

          (4)發生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時,保證立即歸還貸款本息。

          (5)當客觀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況時(包括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財務狀況惡化等),應當在事件發生后7天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保證貸款本息的償還。

          (6)按時如實提供出借人要求的資料,如實告知出借人與借款有關的生產、經營、財產等情況。

          (二)出借人義務

          (1)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2)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保密。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一)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并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二)借款人如要將本合同項下債務轉讓給第三者,應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在受讓人和出借人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三)借款人、出借人任一方需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并應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出借人可以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每日加收萬分之三違約金。

          (二)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的還款時間歸還借款本息時,除應按實際借款時間按本協議利息計息外,還應對逾期借款按每逾期一日加收萬分之三違約金。

          (三)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十條第一項時,出借人可以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視為借款逾期,除應按實際借款時間按本協議利息計息外,還應對逾期借款按每逾期一日加收萬分之三違約金。

          第十三條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發生的糾紛,雙方應首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借款人支付出借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執行費、律師費等)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借款人、出借人雙方簽章后生效。有擔保合同的,擔保合同生效后,方可辦理借款手續。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抵押合同書12

          抵押人:xxxxxx (甲方)

          地址:xxxxxx郵編:xxxxxx

          電話:xxxxxx

          代表人:xxxxxx

          抵押權人:xxxxxx (乙方)

          地址:xxxxxx郵編:xxxxxx

          電話:xxxxxx

          代表人:xxxxxx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抵押財產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抵押財產清單(詳見附件1);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實際抵押額為元整。

          第三條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一、抵押財產中的代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二、抵押財產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

          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貸款。

          第五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第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一、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一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一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由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四、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五、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六、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蘇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意識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件1:抵押財產清單

          甲方:xxxxxx

          代表人:xxxxxx簽字

          乙方:xxxxxx

          代表人:xxxxxx簽字

          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

        抵押合同書13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XX編碼:_________貨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

          真: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XX編碼:_________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愿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甲方借款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區(縣)____街道(鎮)_____路(村)_____弄_____號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借款期限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貸款利率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布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存入自籌資金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并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貸款撥付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____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____市場在銀行開立的帳戶。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貸款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抵押合同書14

          抵押方:(以下稱甲方)X X市煤氣公司

          接受方:(以下稱乙方)X X市財政局

          為確保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尼桑轎車一臺。

          第二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共作價伍拾萬元人民幣。

          第三條 抵押財產由甲方自行保管,乙方應允許甲方使用,甲方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理其抵押財產。

          第五條 甲方如出現未按約定還款期還款,乙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產。

          第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失效時自動失效。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0XX年四月十日

        抵押合同書15

          合同編號:_________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抵押人(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債務人(乙方或者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乙方為擔保甲方與乙方丙方之間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簽訂_________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協商的基礎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關處分權的財產為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乙方擔保的主債務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與_________方簽訂的_________合同項下的以下債務:

          _________以上約定的擔保債務外的其他債務均不進入擔保范圍。

          第二條雙方約定乙方擔保的范圍包含以下各項中的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未選中的不包括在擔保范圍中選中。

          1.主債權

          2.主債權利息

          3.乙方丙方違約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

          4、抵押物沒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復抵押等情況。

          5、抵押人沒有隱瞞抵押物項下拖欠稅款、工程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出租的情況。

          6、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項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7、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第五條抵押權的效力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權、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第六條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的義務。抵押權人有權監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情況。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售、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轉讓、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債務,或向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商定的

          第三人提存。

          3、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的,抵押人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人由此所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優先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4、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抵押權人認可的擔保;抵押人拒絕恢復或者不提供擔保的,抵押權人有權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提前行使抵押權。

          第七條抵押物的保險

          1、抵押人須根據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有關保險,抵押權人為該項保險的

          第一受益人。

          2、抵押人應將抵押物的保險單據原件交與抵押權人保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抵押權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抵押權人有權直接從抵押人的任何賬戶中劃收上述費用。

          4、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金應優先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及相關費用。

          第八條抵押登記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到有關登記機關申辦抵押登記手續,并將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的正本原件及其他權利證書交抵押權人保管。

          第九條抵押權的實現

          1、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抵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上述“期限屆滿”包括抵押權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的約定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2、抵押人為兩人以上的,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時有權處置任一或各個抵押人的抵押物。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抵押人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應給予全額賠償;

          (1)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監管、被扣押、重復抵押、出租、拖欠稅款或工程款等情況。

          (2)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抵押物。

          (3)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行為。

          第十一條費用承擔本合同項下抵押的登記、評估、保險、鑒定、公證、提存等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抵押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

          1、抵押人已收到并閱知所擔保的主合同。

          第十四條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辦理抵押登記的,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持一份,

          第十一條提示抵押權人已提請保證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抵押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抵押權人(簽章)

          抵押人(簽章)

          負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抵押人(簽章)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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