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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反擔保合同

        時間:2023-07-17 14:29:34 擔保合同 我要投稿

        (熱)反擔保合同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反擔保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熱)反擔保合同

        反擔保合同1

          抵 押 人:_____

          抵押權人:_____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于________區(qū)________街(路、小區(qū))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fā)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yǎng)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jiān)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fā)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協(xié)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zhí)行中若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xié)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xié)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xù)。

          第十三條 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xié)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guī)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并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為有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

          簽 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 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擔 保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 月____ 日

        反擔保合同2

          甲方(擔保人)

          姓名: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反擔保人)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為反擔保人與債權人簽訂的______________合同提供擔保,為了保證擔保人的承擔擔保責任后的追償權,擔保人與反擔保人經友好協(xié)商,就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系擔保人就_____________合同約定,向債權人履行擔保義務后所產生的對反擔保人的債權。

          第二條 擔保形式

          反擔保人根據本合同以_________(抵押/保證)方式向擔保人提供擔保。

          第三條 反擔保的擔保范圍

          1、擔保人向債權人支付的債務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全部相關費用。

          2、擔保人為實現債權人的追償權和優(yōu)先受償權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四條 債務履行期限

          反擔保人應于擔保人根據_____________合同約定向債權人履行保證責任后________日內向擔保人償還擔保人為履行上述保證義務所付出之全部款項。

          第五條 擔保財產

          反擔保人以“擔保財產清單”所列財產設立擔保,“擔保財產清單”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附件一:擔保財產清單

          第六條 保證

          反擔保人就以下事項向擔保人作出保證:

          1、反擔保人對上述擔保財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2、反擔保人未在上述擔保財產上為除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反擔保人就上述擔保財產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反擔保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構成違約:

          1、反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反擔保人向擔保人提交的與其擔保財產有關的任何文件、報表及陳述在擔保人認為是重要的方面被證明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

          3、反擔保人終止償還其到期債務、不能或表示不能償還其到期債務;

          4、由于反擔保人的過失使本擔保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終止執(zhí)行或無法予以強制執(zhí)行。

          上述違約事件發(fā)生后,擔保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反擔保人立即履行本合同義務;反擔保人除應依照合同約定履行該項債務外,自擔保人依上述_________合同履行保證義務之日起每日向擔保人支付相當于上述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擔保人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擔保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xù)履行該項義務外,還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甲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提交慶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上述_______________合同無效或失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延及反擔保人在上述_____________合同無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責任;

          2、反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義務具有連續(xù)性,對其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并、改組、變更名稱后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3、本合同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未作規(guī)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xié)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xié)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由自然人簽字后按手印;當事人為法人的,應加蓋單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簽字。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擔保合同3

          合同編號:質押字第__號

          質權人:(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榮銀橋___年委托字第__號《委托擔保合同》(下稱委托合同)和甲方與榮昌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lián)合社(下稱貸款人)簽訂的榮銀橋___年保證字第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 ,甲方作為擔保人為乙方向貸款人借款 萬元[( )農信社___年借字第__號《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即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上述借款合同約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擔保的貸款,數額為人民幣 佰 拾 萬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反擔保質押財產:

          乙方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財產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質押財產由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清單》(附后)載明,該《質押財產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質押反擔保的范圍:

         。ㄒ唬┘追酱鸀橐曳角鍍數娜總鶆眨ū窘、利息、復息、乙方違約金、質押財產保管費和實現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50%計算。

          (二)委托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三)甲方為實現質押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五、質押財產移交日期:

          乙方將質物及出質的權利憑證于 年 月 日移交給甲方占有,甲方向其出具接收清單,同時乙方支付給甲方質押財產保管費` 元。

          六、其他特約事項:

         。ㄒ唬┮曳匠袚k理反擔保合同公證和質物評估、登記、鑒定、保險、保養(yǎng)、保管等涉及的費用,其相關產權證書和全部法律文件由甲方保管。

         。ǘ┰诒竞贤炗喼,乙方應辦理質物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甲方,投保期限要長于擔保期限六個月。質物保險的相關單據由甲方保管。質押期間,若質物發(fā)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乙方同意甲方將取得的保險賠償金按以下原則處理:

          1、由甲方存入指定的帳戶;

          2、如乙方按時足額還本付息,甲方將保險賠償金全部歸還乙方;

          3、如乙方未能按時足額還本付息,甲方承擔代償責任后,保險賠償金用于乙方向甲方清償債務。

          若甲方認為所取得的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擔保其債權,乙方應在15日內另行提供相應的擔保。

         。ㄈ┵|物移交甲方保管后,若非因甲方保管不善出現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情形,乙方應于接達書面通知后15日內提供相應的擔保。

         。ㄋ模┘追匠兄Z妥善保管質物,若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毀損,在本合同終止后15日內由甲方按市價賠償乙方。

         。ㄎ澹┮曳讲坏秒[瞞質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質押權等)。

         。┵|物及權利質押財產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由甲方收齲

         。ㄆ撸┊敿追酱鷥敽蠖吹玫角鍍敃r,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后的10日內,協(xié)商將質押財產折價處理;在前述約定的10日內雙方協(xié)商不成的,甲方將按乙方的授權對質押財產予以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質押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實際價款為拍賣、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如不足以清償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質押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后的余款屬乙方所有,清償后15內交付乙方。

         。ò耍┮曳接邢铝星樾沃,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fā)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lián)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或股東發(fā)生變化、與外商合資(合作)、破產、歇業(yè)、解散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3、質押財產的權屬發(fā)生爭議;

          4、被停業(yè)整頓、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5、因乙方在經營中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被處罰;

          6、單位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發(fā)生變更。

          第1項情形應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項至第6項情形應在事后三日內通知甲方。

          七、本合同終止時,甲方在15日內將質物及其物權憑證交還乙方。

          八、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 萬元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fā)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向榮昌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同時,應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兩份,抄送貸款人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4

          委托人: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已與乙方就該項目簽訂《委托擔保合同》。甲方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經協(xié)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本合同是《委托擔保合同》的補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條反擔保存款

          1.甲方應在簽訂《委托擔保合同》后3天內向乙方提供反擔保,并交付保證金,保證金按保函擔保金額的5%存入,總額為人民幣(¥元)。

          2.保證金在甲方未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編號,以下簡稱主合同)約定的義務及解除乙方的擔保責任前,由乙方監(jiān)管,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處分或退款。(那我的押金照這句話不能退?)

          3.如果乙方因甲方違約而承擔擔保責任,乙方有權直接使用保證金履行擔保責任,支付擔保受益人提出的損失賠償和違約金,或賠償乙方損失,實現債權和違約金,甲方對此無異議。

          乙方使用保證金承擔擔保責任并支付相關費用后,未達到本條第1項規(guī)定比例的,應向甲方發(fā)出補充保證金通知書,甲方應在收到通知書后三日內補足保證金。逾期的,乙方按日支付定金總額的2%作為違約金。

          如上述保證金不足以支付本項第1款所述的賠償和費用,乙方將向甲方發(fā)出《追償通知書》,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三日內將不足部分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并補足保證金。逾期支付上述款項及保證金的,每日按應付款項及保證金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條反擔保保證金返還

          1.在保證期內,如果甲方忠實履行主合同和保函規(guī)定的義務而未引起任何索賠,乙方應在解除乙方保證責任后七個工作日內將反擔保保證金退還給甲方,甲方應將原始保函退還給乙方并提交完整的退保資料。乙方存款期間,不收利息。

          2.若甲方的行為導致乙方履行擔保責任,且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后有反擔保保證金余額的,在擔保期限屆滿、擔保期滿后,乙方應按上述程序將擔保余額返還給甲方。

          3.返還保函時,甲方應提交以下材料:(1)保函原件;(2)工程竣工驗收證書;(3)甲方向乙方出具的保證金資金兌換的財務憑證原件

          第三條其他反擔保措施

          除向乙方交存保證金外,甲方還應向乙方提供如下第一份反擔保。

          1.項目負責人對甲方在委托擔保合同和反擔保合同項下的合同義務承擔連帶保證,并出具第三方反擔保(附后)。

          2.第三方法人對甲方在委托擔保合同和反擔保合同項下的合同義務承擔連帶保證,并出具《第三方法人反擔保書》(附后)。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抵押或質押反擔保,雙方另行簽訂抵押或質押反擔保合同。

          4.如甲方發(fā)生重大違約或財務狀況惡化,乙方可要求甲方提高擔保率、增加反擔保保證金或提供其他新的反擔保,由甲方提供。

          第四條陳述和保證

          1.甲方承諾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陳述;甲方承諾已根據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經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批準,出具本反擔保。

          2.在乙方保證責任解除前,如發(fā)生下列情況,甲方應在事件發(fā)生后7天內書面通知乙方:

          (1)甲方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其他經濟合同項下的違約行為;

          (2)發(fā)生與甲方或甲方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現場施工負責人有關的重大違紀、違法或索賠事件;或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狀況惡化;

          (3)在乙方保證責任解除前,甲方有股權轉讓、法定代表人變更、公司章程變更、合并、分立、破產、清算、改制、注銷或啟用公章、重要資產轉讓或向第三方提供擔保、抵押或質押擔保等情形;

          (4)甲方已經或即將出現在訴訟或仲裁中,或已經采取訴訟保全和執(zhí)行措施;(5)其他可能影響甲方財務狀況和償付能力的情況。

          3.甲方承諾郵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聯(lián)系人等。甲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是有效的聯(lián)系方式,乙方根據上述聯(lián)系方式郵寄和傳真的文件視為有效送達。上述聯(lián)系方式如有變更,甲方應在變更日后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如果通知不及時,乙方根據原聯(lián)系方式發(fā)送的郵件和傳真視為有效送達。

          第五條保險后監(jiān)管

          1.簽訂本合同后,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一套施工圖紙、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項目部成員名單、主要施工機械設備進場等原件。用于乙方的`保險后監(jiān)管;

          2.開工后,甲方應于每月5日前向乙方提交上月進度報告、完成工程量及下月施工計劃;如遇重大設計變更、工程量增加、工期延期、工期延誤、停工、質量問題、安全事故、不可抗力、業(yè)主或管理部門的處罰、通知和整改,應在事件發(fā)生之日起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如發(fā)生拖欠工程款、索賠和反索賠、工期延誤、簽證困難等情況。,甲方同意乙方指派專業(yè)人員協(xié)助辦理。

          3.在乙方保證責任終止前,為防范和控制風險,乙方有權向甲方公司和項目部的任何工作人員和現場人員了解項目的施工情況和財務狀況。甲方負責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相關人員應給予支持和配合,如實陳述相關情況,提供相關資料。

          4.乙方有權參與或采取以下監(jiān)管措施,甲方同意無異議提供支持和協(xié)助:

          (1)乙方有權參加甲方的定期工程會議、圖紙會審會議、監(jiān)理會議等工程會議,并可參加或參加袖手旁觀的中間驗收、隱蔽工程施工、竣工驗收、工程結算等重要事項。

          (2)乙方有權向項目管理部成員、施工負責人和現場人員了解項目情況,閱讀和復制相關書面材料,并取樣化驗;乙方有權了解甲方公司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和復制公司和項目部的財務報表、有關財務憑證、工資花名冊、物資供應和支付以及合同文件。甲方公司和項目部應予以協(xié)助和配合。

          (3)如因甲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困難、財務損失、重大質量安全問題、施工負責人逃逸、拖欠民工工資或材料、停工待查等。,甲方應在事件發(fā)生后三天內通知乙方,乙方可采取接管工程、派遣技術人員、更換施工隊伍等措施,避免事態(tài)擴大和損失。

          5.分包、分包(包括勞務分包)、內部承包、與第三方合作施工、團隊承包等。,甲方應在上述施工關系確定之日起三日內通知乙方,并將相關書面合同文件的復印件送乙方備案。項目經理、項目部成員、施工負責人、與業(yè)主的補充施工協(xié)議等發(fā)生變化時。,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并備案相關文件。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能支付《委托擔保合同》約定的保費及本合同約定的反擔保保證金,則甲方應每日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額(保費或保證金)2%的違約金。

          2.若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則每發(fā)生一次違約,甲方應按保函金額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和解除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本合同的任何補充、修改、變更和解除,應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并簽訂書面協(xié)議。

          3.本合同生效后,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或解除本合同。

          第8條爭端的解決

          如因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或糾紛,雙方可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補充規(guī)定

          1.本合同所指的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賠償和追償期間發(fā)生的費用、乙方人員的交通和差旅費、檔案檢索費、公告費、訴訟費、保全費、執(zhí)行費、評估費、鑒定費、律師代理費、拍賣傭金、相關中介費及其他費用。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授權代理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擔保合同5

          ____銀行:

          甲方(名稱)與乙方(名稱)于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項目簽訂之____號合同(下稱合同)。應甲方要求,貴行與甲方于____年__月__日簽訂了第____號擔保契約,并于____年__月__日開立了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為____萬____的第____號保函(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以下稱擔保)。應甲方要求,對上述擔保,我們____公司(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貴行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貴行按保函規(guī)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guī)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guī)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guī)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guī)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fā)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guī)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xù)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yè)性質,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予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fā)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擔保書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索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貴行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貴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于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并將第4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xié)商解決,經協(xié)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4份,貴行執(zhí)2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zhí)一份。

          擔保人名稱:_________

          (法人公章)

          簽發(fā)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簽發(fā)日期:_________

          擔保人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

        反擔保合同6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丙方:

          地址:

          電話:

          各方經自愿友好協(xié)商,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后的反擔保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反擔保依據及反擔保人

          乙方與 銀行 已于 年 月 日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編號),甲方依據其與貸款銀行的約定為乙方的該借款提供保證擔保,擔保金額為 萬元人民幣,F乙方申請展期壹年(編號: ),為減少甲方的擔保風險,丙方自愿為乙方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第二條 保證責任及保證期間

          1.丙方提供保證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 2 年。

          2.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后形成的對乙方追償之債務。主債務履行期間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張追償權利之日止。

          第三條 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范圍,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擔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實現反擔保權利而導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范圍之內。諸如借款合同擔保范圍,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擔保中代償或支付的主債權及相應利息(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全部律師費用;以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及實現反擔保權利的各類訴訟及非訴訟費用等等。

          第四條 聲明與保證

          1、反擔保人向甲方聲明:

          (1)反擔保人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2)反擔保人不存在已經發(fā)生或即將發(fā)生的有可能影響甲方接受其為反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A.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B.存在重大債務及或有負債;

          C.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D.其他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2、反擔保人向甲方保證:

          A、甲方在履行了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反擔保人追償款項。反擔保人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 日內即時支付甲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B、乙方若同時面臨還本付息及甲方追償時,應優(yōu)先償付甲方追償金額;

          C、反擔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門之變更、注銷登記情形,應立即通報甲方并將變更登記后的副本或注銷結果向甲方報備;

          D.反擔保人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擔保人依法排除;

          第五條 獨立擔保

          1、本合同項下設立的反擔保獨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

          2、反擔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甲方無需另行征得反擔保人同意,反擔保人應按修改后的相關內容承擔反擔保責任。但甲方未征得反擔保人同意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范圍除外。

          3、任何時候,反擔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積極行使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反擔保責任。

          4.本保證擔保為不可撤銷的擔保。

          第六條 甲方擔保權利的提前實現

          1.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向銀行償付借款本息而使甲方承擔或面臨承擔擔保責任;

          2.反擔保人自接到甲方通知履行擔保責任屆滿之日起仍無代償行動;

          3.反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規(guī)定;

          4.反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面臨解體、停業(yè)風險,諸如出現嚴重虧損、企業(yè)解散、關閉、歇業(yè)、破產、查封、扣押、拍賣、沒收及面臨重大訴訟、行政處罰等;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金額總計數 10 % 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違約方還須向守約方支付其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差額。如屬雙方違約,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上述違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1、不履行合同義務,含明確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2、遲延履行合同義務;

          3、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后,如守約方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違約方還必須繼續(xù)履行并視情況采取補救措施。

          第八條 管轄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向 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三方應另行協(xié)商解決。

          第十條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各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

          丙方:

          簽名及指模:

          簽名及指模:

        反擔保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為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為一民營企業(yè),甲方、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a銀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合同編號:[ ]____貸字第____號)。依該合同約定,甲方就乙方據該合同向a銀行貸款提供保證,當乙方在還款期限屆滿而不履行還款義務時,a銀行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即甲方清償該項債務。甲方在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后,取得代位求償權,可向乙方追償上述債務。現甲方為確保上述代位求償權的實現,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擔保。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就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a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后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 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 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于甲方根據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向a銀行履行保證責任后____日內向甲方償還甲方為履行上述保證義務所付出之全部款項。

          第四條 抵押財產

          乙方以下述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略)

          第五條 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1.乙方對上述抵押財產為依據《擔保法》允許抵押的財產,且上述財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財產上為除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財產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六條 擔保范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項下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 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若本合同由于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無法生效,則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方權利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1)在甲方依據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償權;

          (2)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權,即與乙方協(xié)商以上述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上述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協(xié)議不成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若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由于上述抵押物的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行使抵押權;

          (4)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5)甲方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的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進行調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文件、報表和作出相關陳述;

          (6)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在抵押期間轉讓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

          (7)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轉讓抵押物時,若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擔;蛞笠曳揭云滢D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提前清償債務;

          (8)若甲方發(fā)現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9)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

          2.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應履行下列義務:

          (1)當乙方依本合同履行還款義務時,甲方應依合同約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債務;

          (2)甲方在乙方履行還款義務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權;

          (3)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權,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部分應歸還乙方;

          (4)甲方應嚴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進行調查時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業(yè)秘密;

          (5)甲方不得與本合同項下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抵押權或以其為其他債權擔保。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后,乙方有權要求歸還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變賣后超過債權數額部分的價款;

          (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告知受讓人后,可以轉讓抵押物;

          2.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應承擔如下義務:

          (1)乙方應確保其對其所提供的抵押財產擁有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抵押財產上不存在為《擔保法》所禁止作為抵押物的情況;

          (2)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或未告知受讓人的情況下,轉讓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

          (4)若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立即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應依甲方要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抵押財產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所進行的善意調查和了解,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撓行為所發(fā)生的各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依據本合同約定及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xù)。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乙方在發(fā)生下列事件之一時即構成違約:

          1.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乙方沒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項義務或規(guī)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與其抵押財產有關的任何文件、報表及陳述在甲方認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證明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

          4.乙方終止償還其到期債務不能或表示不能償還其到期債務;

          5.由于乙方的過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終止執(zhí)行或無法予以強制執(zhí)行。

          上述違約事件發(fā)生后,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除應依照合同約定履行該項債務外,自甲方依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履行保證義務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當于上述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xù)履行該項義務外,還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 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無效或失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延及乙方在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無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責任;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xù)性,對其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并、改組、變更名稱后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本合同的某些條款或某些條款的部分內容在現在或將來無效的,該無效條款或該無效部分并不影響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或該條款的其他內容的效力。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xié)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反擔保合同8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人:(以下簡稱乙方)

          反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因融資需要,甲方要求乙方為其向銀行貸款提供擔保,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元,期限為人民幣元。為確保安全,丙方應甲方要求擔任甲方反擔保人,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反擔保,現丙方自愿以自己的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協(xié)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和履行。

          一.丙方提供的反擔保形式

          丙方以其全部資產作為乙方對甲方擔保的'反擔保,并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二、反擔保的范圍

          1.乙方代表甲方歸還銀行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一切相關費用..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利息和違約金(月利息按賠償金額的2%計算,違約金每天按擔?傤~的1‰計算,計算期限自乙方賠償之日起至甲方履行還款義務之日止)。

          3.乙方為實現對甲方的追索權及抵押物優(yōu)先受償權而發(fā)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三.本合同設定的擔保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擔保責任也消滅。如甲方未能按時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及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丙方索賠..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協(xié)商一致后另行制定補充條款..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時,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乙方已促使甲方和丙方全面準確地理解本合同的條款,并應甲方和丙方的要求對條款進行了相應的解釋,簽約雙方對本合同有一致的理解。

          不及物動詞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簽字后生效,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日期:

        反擔保合同9

          擔保方(甲方):

          地址:北京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借款方(乙方):

          地址:北京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為有利于雙方發(fā)展,充分利用雙方對外融資的有利因素,加強企業(yè)間經濟合作,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保證此項業(yè)務順利進行,防范風險,甲方特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甲、乙雙方就融資擔保問題經過充分醞釀,共同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真誠合作、共同發(fā)展的原則,在融資領域內進行友好合作。

          二、甲乙雙方共同確認,雙方共同承擔借款責任擔保,并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履行各自責任。

          三、甲方同意為乙方融資擔保的資金金額為肆仟貳佰萬元,最長擔保期限不超過三年,收取費用按照一年期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50%來收取擔保費,經協(xié)商年擔保費率按6%收取。

          四、融資款項必須?顚S。擔保方有權對被擔保方的借款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甲方根據乙方的經營現狀,應進一步加強借款的后期管理,及時進行跟蹤調查,重點檢查乙方是否按照協(xié)議預定使用借款金額,防止資金被挪用,對其資金分配、生產經營及產品行情進行調查了解,隨時掌握乙方經濟狀況以及項目經營情況,確保資金的合理使用。

          五、甲方為乙方融資擔保時,乙方應如實為甲方提供各項財務報表,營業(yè)執(zhí)照、信用證明復印件以及有關企業(yè)概況等資料。

          六、擔保方的繼受人(包括因改組合并而繼受)將受本協(xié)議的約束,并繼續(xù)承擔擔保責任,未得到對方事先書面同意,擔保方不會轉讓其擔保義務。

          七、乙方抵押所抵押資產項目:土地250畝,價值2845萬元,辦公樓2600平方米,價值455萬元,職工宿舍樓3300平方米,價值480萬元,生產車間20000平方米,價值1300萬元,機械設備500萬元,倉庫庫存車輛等其他相關機械設備、倉庫庫存機械設備成品一批,抵押資產總值為70000000.00元大寫人民幣七千萬元整,甲方按乙方資產總值的60%進行抵押,總抵押價位為肆仟貳佰萬元。

          八、防范措施:

          1、甲方不參與經營,但有權監(jiān)督乙方的經營狀況,通過對其生產經營的發(fā)展狀況,隨時掌握企業(yè)動態(tài),不斷研究防范措施。

          2、乙方通過融資,有利于企業(yè)的穩(wěn)定及增量生產,乙方應做好企業(yè)內部管理及市場發(fā)展動態(tài)。積極對生產工藝流程作進一步的分析研究,提高業(yè)務技能,提高辦公效率,減少工作失誤,降低管理成本,優(yōu)化資源配置,整合產業(yè)結構,努力提升企業(yè)的`競爭能力。

          九、在本協(xié)議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解除或變更本協(xié)議,確需變更本協(xié)議條款時,應經對方協(xié)商同意,達成書面補充協(xié)議。

          十、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都應遵守本協(xié)議的約定,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壹佰萬元,并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協(xié)議中發(fā)生的爭議,由乙、乙雙方協(xié)商或通過協(xié)調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協(xié)議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

          十三、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擔保方(甲方):

          地址: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借款方(乙方):

           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10

          擔 保 人: (以下稱甲方)

          反擔保人: (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小企業(yè)信用擔保中心章程》規(guī)定,在乙方向農村信用聯(lián)社(下稱貸款人)簽訂《借款合同》時,甲方與貸款人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擔保人為乙方提供信用擔保。

          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小企業(yè)信用擔保中心章程》的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乙方在本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或《保證金質押合同》等合同約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擔保的貸款或承兌等,最高擔保貸款限額為____萬元。

          二、 合同的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時間________年。

          三、 反擔保資產: 乙方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資產向甲方提供反擔保,反擔保資產由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資產清單》(附后)載明,該《反擔保資產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反擔保的范圍:

          (一)甲方代為乙方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滯納金和實現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滯納金。

          (二)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五、其他特約事項:

          (一)當反擔保資產價值明顯降低時,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提供與降低部分價值相當的反擔保資產,并辦理相應的反擔保手續(xù)。

          (二)反擔保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反擔保資產轉移、贈與、轉讓、出租、出售、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資產,并不得實施降低反擔保資產價值的任何行為。

          (三)反擔保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反擔保資產,負責反擔保資產的維修、保養(yǎng),并承擔相關費用,保證反擔保資產的完好無損。 甲方有權對反擔保資產的狀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四)乙方不得隱瞞反擔保資產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權等)。

          (五)當甲方代償后未得到清償時,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后的____日內,協(xié)商將反擔保資產折價處理;在前述約定的____日內雙方協(xié)商不成的,乙方將按甲方的授權對反擔保資產予以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反擔保資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實際價款為拍賣、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如不足以清償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反擔保資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后的余款歸乙方所有并在清償后____日內交付乙方。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fā)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lián)營、合并(兼并)、分立或股東發(fā)生變化、與外商合資(合作)、破產、歇業(yè)、解散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3、反擔保資產的權屬發(fā)生爭議;

          4、被停業(yè)整頓、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5、因乙方在經營中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被處罰;

          6、單位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發(fā)生變更。 第1項情形應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第2項至第6項情形應在事后____日內通知甲方。

          六、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照主合同貸款金額的1%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fā)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時效________年,期滿可以續(xù)簽。 同時,機器設備應到工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登記方壹份,抄送貸款人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反擔保合同11

          特別提示:債務人和反擔保人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請務必仔細閱讀本合同全部條款,特別是對黑體部分予以重點關注。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之處,請及時向擔保債權人及專業(yè)人士咨詢。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

          擔保債權人(甲方): 擔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債務人(乙方):

          通訊地: 聯(lián)系電話:

          反擔保人(丙方)(共 方):

          、

          、

          各方經友好協(xié)商,特就擔保債權人為債務人提供擔保后的反擔保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反擔保依據

          根據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委托擔保合同》(編號: )以及乙方與 銀行 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 □《借款合同》□ 銀行承兌匯票承兌合同(協(xié)議)(編號: )的約定,甲方為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或銀行承兌匯票承兌合同(協(xié)議)項下的借款或銀行承兌匯票提供保證擔保,為保障擔保債權人的權益及保證合同的履行,現丙方自愿以其共同所有的或個別所有的、現在所有的及將來所得全部財產為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丙三方經協(xié)商一致達成協(xié)議,訂立本合同。

          擔保金額為債務人借款本金或銀行承兌匯票的 %,即金額為人民幣 ¥ 元整(大寫: )。期限自 年 月 1 日至 年 月 日(實際貸款期限以銀行借據為準;銀行承兌匯票的期限最長不超過 6 個月)。

          債務人先行向擔保債權人繳存風險保證金為借款金額的 %,擔保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后可以直接扣收該保證金,不足部分繼續(xù)向擔保人和反擔保人追償。擔保費率為 ,在銀行貸款資金或銀行承兌匯票簽發(fā)到位后,由擔保債權人一次性向債務人收取。

          反擔保人為多人反擔保的,擔保債權人有權向反擔保人同時或任何一人或多人行使全部追償權。

          為減少擔保債權人的擔保風險,債務人愿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如下反擔保:

          (選擇一項或兩項):

          □ 以其自身擁有所有權的實物為擔保債權人的上述擔保提供反擔保,反擔保形式 (□抵押 □質押);

          □ 提供反擔保人為保證人,反擔保形式為共同連帶責任保證。

          第二條 釋義

          1、反擔保適用我國關于物權法、擔保法的法律規(guī)定,反擔保人亦即擔保法規(guī)所稱的擔保人,根據選擇反擔保情況,本合同中反擔保人指債務人或反擔保人或乙丙兩方。如無特指,以下所稱的擔保與反擔保為用義語。

          2、本合同所稱擔保期間指本合同有效存續(xù)期間,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之日止。

          3、本合同所稱擔保財產指對抵押物、質押物及質押權利的通稱。

          第三條 擔保物狀況

          本合同設定的抵押或質押物情況如下:

          1、債務人所有的 ,價值 萬元人民幣,具體情況詳見《債務人提供擔保物清單》;

          2、反擔保人所有的 ,價值 萬元人民幣,具體情況詳見《反擔保人提供擔保物清單》。

          第四條 保證責任及保證期間

          如由反擔保人提供保證,則保證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兩年。

          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擔保債權人在前述借款合同或銀行承兌匯票履行擔保責任完畢后形成的對債務人追償之債務。主債務履行期間為擔保債權人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之日起至擔保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追償權利之日止。

          第五條 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擔保債權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范圍,擔保債權人凡因履行保證擔保及向債務人行使追索權、實現反擔保權利而導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范圍之內。諸如借款合同擔保范圍,含擔保債權人在履行借款擔保中代償或支付的主債權及相應利息(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所有律師費用;向債務人行使追索權及實現反擔保權利的各類訴訟及非訴訟費用等等。

          第六條 擔保財產的占有、保管、使用及處分

          1、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財產依所有權歸屬由反擔保人占有、保管、正常使用,但擔保財產的權利憑證正本應由擔保債權人保管。反擔保人同意隨時接受擔保債權人對擔保財產的檢查、評估。

          2、債務人應妥善保管、保養(yǎng)和維護好擔保財產,確保擔保財產的安全、完整、有效并處于正常適用狀態(tài)。

          3、擔保期間,反擔保人對擔保財產不享有獨立處分權。未經擔保債權人書面同意,反擔保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處分擔保財產。含出售、出租、出借、置換、轉移、轉讓、拋棄、隱匿、發(fā)包、贈予、再擔保、重復擔保、托管、以實物形式聯(lián)營、合作、入股等處分方式。

          4、擔保期間,不論是否出現不可抗力,如發(fā)生擔保物價值減少或面臨減少、毀損、滅失時,反擔保人應及時書面通知擔保債權人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負責盡可能恢復擔保財產價值。如在30日內無法恢復足擔保財產價值,反擔保人需另行提供、補足與減少及滅失價值相當的擔保財產,并辦理相應的擔保手續(xù)。

          5、擔保的效力及于擔保財產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6、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擔保債權人有權單方面以拍賣、協(xié)議折價、變賣擔保財產等方式處分擔保財產:

          債務人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向銀行償付借款本息而使擔保債權人承擔或面臨承擔擔保責任;

          反擔保人自接到擔保債權人通知履行擔保責任屆滿之日起仍無代償行動;

          反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規(guī)定;

          反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面臨解體、停業(yè)風險,諸如出現嚴重虧損、企業(yè)解散、關閉、歇業(yè)、破產、查封、扣押、拍賣、沒收及面臨重大訴訟、行政處罰等;

          反擔保人非法使用擔保財產或擅自改變擔保財產正常用途。

          擔保債權人處分擔保財產時,可視情況通知或不通知反擔保人。如決定通知反擔保人,反擔保人需按通知要求無條件配合擔保債權人辦理處分擔保財產的過戶、變更登記等手續(xù)。

          第七條 擔保登記及費用承擔

          1、依法應當辦理擔保登記的,在擔保債權人配合下由反擔保人負責辦妥擔保登記手續(xù)并將獲得的相關登記文件交由擔保債權人收執(zhí)。

          2、反擔保人應確保在擔保期間擔保登記持續(xù)有效。

          3、如應擔保登記機關要求需另行簽署申請書、合同等相關文件,若該等文件與本合同不一致者,以本合同為準。

          4、有關本合同所涉及公證費、擔保登記費、維持費、注銷費、律師費、保險費、稅收等費用,概由反擔保人負擔并支付。如反擔保人未予支付而可能導致?lián)鶛嗳藟|付時,反擔保人應及時向擔保債權人清償。

          第八條 獨立擔保

          1、本合同項下設立的反擔保獨立于借款合同或銀行承兌匯合同(協(xié)議)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或銀行承兌匯合同(協(xié)議)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或銀行承兌匯合同(協(xié)議)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

          2、反擔保人明白:如擔保債權人同意修改、補充借款合同,擔保債權人無需另行征得反擔保人同意,反擔保人應按修改后的相關內容承擔反擔保責任。但擔保債權人未征得反擔保人同意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范圍除外。

          3、任何時候,反擔保人均不得以擔保債權人未積極行使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反擔保責任。

          第九條 聲明與保證

          1、反擔保人向擔保債權人聲明:

          反擔保人向擔保債權人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反擔保人不存在已經發(fā)生或即將發(fā)生的有可能影響擔保債權人接受其為反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與銀行或其主要領導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

          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存在重大債務及或有負債;

          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其他共有權人;

          其他業(yè)已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2、反擔保人向擔保債權人保證:

          擔保債權人在履行了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反擔保人追償款項。反擔保人保證在接到擔保債權人書面通知后7日內即時支付擔保債權人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債務人若同時面臨還本付息及擔保債權人追償時,應優(yōu)先償付擔保債權人追償金額;

          反擔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門之變更、注銷登記情形,應立即通報擔保債權人并將變更登記后的`副本或注銷結果向擔保債權人報備;

          反擔保人保證對擔保財產依法享有完整、充分的所有權。如涉及其他共有權人時,已取得其他共有權人的書面同意;

          擔保財產未涉及任何權屬爭議、法律糾紛,也不存在已被查封、扣押等權利限制或影響使用等情形。如今后出現該等情形,由反擔保人自擔費用出面理順;

          反擔保人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擔保人依法排除;

          擔保財產不存在未為擔保債權人所明確了解、接受的明顯或隱蔽的質量瑕疵;

          保證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擔保債權人依本合同約定處分擔保財產;

          保證不出現因其故意或過失影響擔保財產價值及擔保債權人行使權利的情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金額總計數 %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違約方還須向守約方支付其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差額。

          如屬雙方違約,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上述違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不履行合同義務,含明確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遲延履行合同義務;

          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

          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后,如守約方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違約方還必須繼續(xù)履行并視情況采取補救措施。

          第十一條 通知與送達

          1、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通知或送達均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徑送達對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lián)系方法發(fā)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lián)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變更的,則按變更后的地址)發(fā)送,即應視作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fā)出后5個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第十二條 管轄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xié)商解決。若引起訴訟由擔保債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其他

          未盡事宜,另行協(xié)商。

          本合同如不涉及擔保登記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如涉及擔保登記則自擔保登記之日起開始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各方執(zhí)一份,副本若干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聲明:擔保人已提請債務人和反擔保人對本合同各條款,特別是黑體部分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債務人和反擔保人的要求對相應條款作了說明,債務人和反擔保人確認對本合同內容不存在誤解或疑義。各方已對本合同全部條款和內容逐一協(xié)商,達成一致。

          擔保債權人(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債 務 人(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反擔保人(丙方):

          1、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2、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3、(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4、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5、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自然人(簽): 自然人(簽):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配偶(簽): 配偶(簽):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自然人(簽): 自然人(簽):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配偶(簽): 配偶(簽):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12

          抵押權人:

          鄭州A有限公司(甲方)

          抵押人:

          西安B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鑒于甲方為乙方向 C 女士借款提供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債權的實現,乙方現自愿以自有房產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我國《物權法》、《擔保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之規(guī)定,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簽訂本最高額抵押反擔保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 反擔保依據

          乙方與C女士于x年x月簽訂借款合同一份,甲方依據其與乙方之約定向C女士提供借款合同所載金額借款及后續(xù)可能發(fā)生的其他借款之擔保。為減少甲方擔保風險,現乙方以位于西安市高新區(qū)xx號的自有房產,為甲方提供反擔保。

          第二條 用于反擔保的房產狀況

          乙方用于向甲方抵押的房產坐落于西安市高新區(qū)xx號,房號6B,建筑面積xx平方米,用途為廠房。房產證號為:西安市房權證高新區(qū)字第xx號。該房產為甲方自有房產。

          第三條 反擔保所擔保的債權及擔保方式

          1、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系指,因乙方向C女士借款,而甲方為乙方向C女士連續(xù)提供擔保而形成的一系列擔保債權。

          2、本合同所擔保債權范圍包括:

          A、甲方保證人義務范圍內應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應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費用、損失等;

          B、實現借款合同債權和本合同抵押權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拍賣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仲裁費、評估費、差旅費、執(zhí)行費等)。

          3、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抵押。

          第四條 反擔保最高數額

          甲乙雙方約定,反擔保的最高數額為人民幣xx萬元整(大寫人民幣xx萬元)。

          第五條 反擔保期間

          自乙方與C女士簽訂的上述首次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與C女士在x年x月前可能簽署的所有借款合同所生債務清結之日止。

          第六條 合同效力的獨立性

          本合同效力獨立存在,乙方與C女士間借款合同、甲方C女士間保證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效力。如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被確認為無效或部分無效,則乙方以抵押物對C女士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條件

          本合同擔保期間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實現抵押權,并就抵押物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

          1、甲方履行了保證合同中的代償義務后未受乙方清償的;

          2、乙方與C女士間借款合同期滿,乙方未及時還款導致甲方被追索的。在此情況下甲方收到追索通知即可開始實現抵押權;

          3、乙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的;

          4、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請求乙方恢復原狀或提供額外擔保遭到拒絕,或抵押物被司法機關等有權機關采取查封等強制措施而乙方未根據甲方的要求落實債務償還保障措施的。

          第八條 抵押權實現方式

          1、當出現第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之一時,甲方可經下列方式實現抵押權:

          A、甲乙雙方達成協(xié)議直接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

          B、依照法律規(guī)定程序處理抵押物。

          2、甲方實現抵押權時,應通過專門的評估機構,對抵押物價值進行評估。

          第九條 抵押手續(xù)辦理及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必須依法辦理抵押登記,甲乙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后五日內,持本合同及有關資料到西安市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抵押登記;本合同項下反擔保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乙方保證:乙方權利機關對于本合同的簽署是知情的,甲方已經履行了使本合同有效所必需的內部手續(xù),且授權簽署本協(xié)議的人員確實具有簽署本協(xié)議之權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均應秉持最大誠信原則以履行本合同所有條款并協(xié)商解決可能發(fā)生的爭議。如協(xié)商無法解決爭議,合同任一方均可就爭議事項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有關本合同的所有磋商、變更、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書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經有權人簽署的紙質介質、傳真、電子郵件。

          第十三條 本協(xié)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抵押登記備案機關留存一份。

          第十四條 本協(xié)議經甲乙雙方簽署并履行了法定登記備案手續(xù)后生效。

          甲方:鄭州A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乙方:西安B股份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簽約日期:xx年xx月xx日

        反擔保合同13

          抵押人: (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住所地: 抵押權人: (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住所地:

          年 月 日 (以下稱主合同借款人)向 (以下稱主合同貸款人)申請辦理了人民幣 萬元的 貸款業(yè)務,期限為 個月!督杩詈贤(以下稱主合同)編號為 。 乙方為主合同借款人的該項借款向主合同貸款人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合同》編號為 。為了確保乙方權益不受侵害,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擔保。依據《物權法》、《合同法》、《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抵押反擔保的主合同債權種類、數額、貸款期限:

          二、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狀況等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位于 ;Q、數量、價值詳見抵押物清單。(該抵押物清單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抵押物價值的確認及抵押率

          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經甲、乙雙方一致確認,或經乙方所認可的中介機構評估,在本合同簽字之日的評估價值為 。抵押率為 %,雙方暫確認的權利價值為 ,但最終的權利價值以抵押實現時抵押物的實際價值為準。若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特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應的擔保。若甲方拒絕,乙方有權通知主合同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若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本合同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包括:

          1、乙方為主合同借款人向貸款人清償的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等;

          2、乙方與主合同借款人簽訂的《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乙方支付的擔保費、評審費、違約金、賠償金等;

          3、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用、律師費、執(zhí)行費、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過戶費、保管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4、從乙方代償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全部抵押反擔保義務之日止甲方應付的違約金及其他應付費用。

          五、抵押反擔保期間

          本合同所確定的抵押權與其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其抵押權也一并消滅。

          六、甲方的保證與承諾

          1、甲方完全了解主合同借款人借款的情況,了解本合同中抵押人的責任,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擔保完全出于自愿,本合同項上意思表示真實。

          2、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特擁有完全、有效與合法的財產權利。在本合同簽訂前未對抵押物做出過任何嫠及事實上的處分。特別是未在抵押物上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或讓與第三人。

          本合同簽訂前未對抵押特做出任何法律及事實上的處分。特別是未在抵押特上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或讓與第三人。

          本合同簽訂前抵押物不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等不利于乙方抵押權實現的任何情況。

          3、本合同簽訂前,如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特已出租,甲方應將租賃合同交乙方驗證并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特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人的,其出租、出借或轉讓行為不得對抗乙方的抵押權。

          七、抵押相關事宜的約定

          1、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本合同項下抵押特的全部有效法律證明文件及有關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將抵押特的權利憑證或權屬證明文件的原件交付乙方。

          2、甲方應嚴格按法律的規(guī)定和本合同中的約定,在本合同簽訂后三日

          內到抵押權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權登記手續(xù),并將抵押特的他項權證書或抵押權登記憑證交由抵押權人執(zhí)管。如甲方違反本約定造成抵押特登記記載的內容與抵押合同約定的內容不一致,并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同時,若甲方示按照前述約定在三日內到抵押權登記部門辦理登記的。乙方可請求甲方賠償損失或者請求其繼續(xù)履行辦理抵押登記的義務。

          3、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特,負責抵押特的維修、保養(yǎng),保持抵押特完好無損。乙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有權要求甲方避免抵押特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抵押期間,因抵押特產生的相關費用(如倉儲、維修、保養(yǎng)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4、在抵押期間,若抵押特發(fā)生滅失,毀損或者被征用的情況,甲方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在事發(fā)后兩日內將此情況書面通知乙方,并協(xié)助乙方辦理該抵押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補償金的申領手續(xù)。若甲方違反此規(guī)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當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另外重新廟宇或增加抵押物,以確實保障乙方的權益不受損害。

          1)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2)因抵押特的價值減少、匯率變化或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率高于本合同約定。

          3)抵押特遭受損失。

          若甲方拒絕,乙方有權通知主合同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若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等。

          7、抵押權存續(xù)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饋贈、轉讓、出售、出租、再抵押等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經乙方書面同意,處分抵押特所得價款,應優(yōu)先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或向雙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八、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在承擔保證責任,為主合同借款人代償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后,有權處分抵押物,并從處分抵押特所得價款中優(yōu)先受償:

          1、主合同貸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提前收回貸款。

          2、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已到,主合同借款人未依約歸還主合同項下債務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九、抵押權的實現

          主合同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發(fā)生甲方雙方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在乙方代償后,甲、乙雙方應在乙方代償的10日內協(xié)商將抵押物折價處理或在前述約定的10日內雙方協(xié)商不成的,甲方授權乙方對抵押物予以拍賣、變賣處理,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不得設臵任何障礙。對抵押財產折價價款或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乙方享有優(yōu)先受償的權利。乙方處分抵押物所得,不足以補償乙方承擔保證責任所代償的全部金額的,乙方有權依法另行追償,在補償后還有剩余的,乙方應將剩余部分退還給甲方。

          十、抵押物的保險

          如乙方需要,甲方應到乙方指定或認可的保險機構辦理抵押物的全額保險手續(xù),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保險期限至少且必須長于乙方與主合同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中的保證期限。在保險有效期內,乙方為該抵押物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甲方應將保險單據交由乙方保管。抵押財產如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yōu)先受償。

          十一、清償順序

          雙方一致同意,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依次分配:

          1、甲方尚未支付的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用、律師費、執(zhí)行費、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過戶費、保管費、咨詢費、差旅費、拍賣費、變賣費用、運輸費、勞務費等:

          2、乙方為主合同借款人代償的貸款本自及乙方代償的其他款項;

          3、甲方及主合同借款人應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及除本條前兩款規(guī)定外甲方在其抵押反擔保范圍內應付的其他費用;

          4、清償上述款項后,剩余部分返還甲方。

          十二、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應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因所作保證與承諾不實而影響乙方抵押權的實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若主合同借款人至期未能償還主合同下的借款或發(fā)生甲乙雙方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為主合同借款人代償后,乙方依法成為甲方的債權人,并有權依法向甲方追償。甲方應在乙方代償后兩日內按照約定履行抵押反擔保義務。若甲方在約定時間內未履行抵押反擔保義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后第二日起,每天按乙方向銀行代償的全部債務金額的余額的萬分之五計收。

          4、甲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的約定辦理抵押物的保險,影響乙方抵押權的實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約定,影響乙方抵押權的實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甲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對未履行完畢的本合同義務仍須繼續(xù)履行。

          十三、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作一定修改補充的,甲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項下的所有權益。

          十四、無論主合同及擔保合同的效力如何,甲方仍在抵押反擔保范圍內對乙方因履行前述《保證合同》而產生的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十五、生效條款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所指向的抵押權是否生效與本合同的效力無關。若因本合同中約定的抵押物存在權利瑕疵而未能辦理抵押登記的,在其事由消除后,乙方依然得向甲方主張辦理抵押權登記之權利。同時,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亦不因抵押物未能辦理抵押權利登記而歸于無效。對以上約定,雙方當事人均無異議。

          十六、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的簽訂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可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若通過訴訟解決的由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十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八、補充說明條款

          本合同中所指的《借款合同》包括所有與銀行貸款業(yè)務相關的,能夠確定借貸法律關系的合同;本合同中的《保證合同》則指所有與前述借款合同配套使用,能夠確定保證法律關系的合同或合同條款。

          十九、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各方簽字蓋章:

          抵押人(蓋章): 抵押權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為股份公司,乙方為私營企業(yè),甲乙雙方與銀行(以下簡稱甲方銀行)簽訂《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本合同,甲方為乙方按本合同向甲方銀行貸款提供擔保。

          還款期限屆滿后,乙方未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即甲方清償債務。甲方承擔上述擔保責任后,取得代位求償權,并可向乙方追償上述債務..為保證上述代位權的實現,甲方特此要求乙方提供反擔保。

          經友好協(xié)商,甲、乙雙方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并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有擔保債權人的權利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是指上述《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對甲方履行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擔保義務而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擔保形式

          乙方應根據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在甲方根據上述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履行對銀行的擔保義務后_____天內,將甲方為履行對銀行的擔保義務而支付的全部款項償還給甲方。

          第四條抵押財產

          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房產抵押(略)

          第五條保證

          乙方向甲方保證以下事項:

          1.乙方抵押財產為《擔保法》允許抵押的財產,上述財產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合法有效;

          2.除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外,乙方未就抵押財產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提供的有關抵押財產的所有文件、聲明和陳述均真實、完整。

          第六條擔保范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擔保范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而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與相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如因乙方未能立即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導致本合同無法生效,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作為債權人和抵押權人,享有以下權利:

          (1)甲方根據上述《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履行擔保義務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權;

          (2)履行期屆滿,甲方未能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甲方可向乙方行使抵押權,即與乙方協(xié)商以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協(xié)議不成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如因上述抵押物滅失導致本合同項下抵押權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獲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行使抵押權;

          (4)因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未履行債務,導致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扣押之日起收取與抵押物分離的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5)甲方有權調查了解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實際情況和使用情況,并要求乙方提供相關文件、報表和作出相關聲明;

          (6)甲方有權拒絕乙方為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抵押期間,甲方有權拒絕乙方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7)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轉讓抵押物時,如果抵押物的價格明顯低于其價值,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或要求乙方以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格提前清償債務;

          (8)如甲方發(fā)現乙方的行為足以降低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價值,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價值或提供相當于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擔保;

          (9)未經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的債權,但應依法通知乙方。

          2.甲方作為債權人和抵押權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履行還款義務時,甲方應接受乙方按照本合同履行上述債務;

          (2)乙方履行還款義務后,甲方不得對乙方行使抵押權;

          (3)甲方按照合同約定對乙方行使抵押權,抵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應當返還給乙方;

          (4)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保守在乙方調查過程中知悉的乙方商業(yè)秘密;

          (5)甲方不得脫離本合同項下的債權,單獨轉讓抵押權或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享有以下權利:

          (1)甲方按照本合同行使抵押權后,乙方有權要求返還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變賣后超過債權額的價款;

          (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通知受讓方后,可以轉讓抵押物;

          2.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承擔以下義務:

          (1)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抵押財產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合法有效,其提供的抵押財產不存在《擔保法》禁止的抵押物;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為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作為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

          (3)未經甲方同意或未通知受讓方,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

          (4)如果乙方的行為足以降低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價值,乙方應立即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恢復抵押物價值,或提供相當于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擔保;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甲方根據本合同對乙方抵押財產的實際情況和使用情況進行善意的調查和了解,因乙方上述妨礙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及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xù)。

          第十條違約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違約:

          1.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乙方未能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義務或規(guī)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與抵押財產有關的任何文件、聲明和陳述,經證明在甲方認為重要的任何方面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誤導;

          4.乙方終止償還到期債務不能或表明其不能償還到期債務;

          5.由于乙方的過錯,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解除、終止或不能執(zhí)行。

          上述違約事件發(fā)生后,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乙方除按本合同履行債務外,自甲方按上述《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履行擔保義務之日起,每天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不僅應按照本合同繼續(xù)履行該義務,還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百分之_____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有效性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上述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的無效或失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在上述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無效或失效后延伸乙方的法律責任;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是持續(xù)的,并在合并、重組和更名后對其接收人、受讓人和標的具有完全的約束力;如果本合同某些條款的某些條款或部分現在或將來無效,無效的條款或部分將不影響本合同和其他條款或本條款其他內容的有效性。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xié)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反擔保合同15

          甲方(名稱)與乙方(名稱)于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項目簽訂之____號合同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guī)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guī)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guī)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guī)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fā)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guī)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xù)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yè)性質,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fā)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并將第4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八、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九、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xié)商解決,經協(xié)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4份,貴行執(zhí)2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zhí)一份。 擔保人名稱:

          (法人公章)

          簽發(fā)人:

          職務:

          簽發(fā)日期:

          擔保人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及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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